重庆大学法律评论杂志收录论文类型主要包括: 法理学研究、部门法研究、法学经典选译、等。
杂志论文要求:
1、作者文责自负,文中所引文献、图片要有出处。对于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的文稿、图片,本刊不承担连带责任。
2、题名以不超过20个字为宜。题名应该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等。另外,如果为系列论文、题名语意未尽,可用副题名补充说明论文中特定内容。
3、文章中如出现附录(Appendix)或附件等形式的内容,统一放在参考文献之后,它们之间保持适当的间距。
4、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献时,只编一个号,即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序号的“[]”外著录引文页码。例如:张三[2]8-12;张三[2]66-80。
5、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6、量的符号与量单位的符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00~3102-93量与单位》的规定,正确使用量的符号与量单位的符号。
7、备注作者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称、职务、研究领域、手机号码、E-mail、通信地址等;多位作者稿件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
8、注释:注释主要用于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叫,序号用带网目的阿拉伯数字标注,放在当页页脚,建议不超过5条。
9、参考文献附于文末,为近5年内作者阅读过的主要文献,由作者对照原文核实,依文中出现先后为序,并在文中引用处右上角标以带方括号的数字。
10、基金项目:所涉及的课题请在文中注明,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项目 (注明基金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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