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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论文

发布时间:2022-03-28 04: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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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论文

中国历史论文:中国历史地理学的发展基础和前景

【内容提要】中国历史地理学具有悠久的传统,也是一门符合现代科学原理的新兴学科。由于中国拥有长期延续的文献记载,涉及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很广,包括多样的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景观,在中国发展历史地理学有举世无双的优势。在气候和环境变迁长时段观察等方面,中国历史地理学可望对人类的未来作出独特的贡献。已在进行的“中国历史地理信息系统”(CHGIS)是一个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项目,将使中国的历史地理研究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本文还对历史地理研究如何为现实服务,如何提高研究水平发表了看法。

历史地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历史时期的地理现象及其规律,是地理学的分支。但由于历史地理的研究主要依靠历史文献,必须运用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其成果在很大程度上为历史学所用,也被看作为历史学的一个二级学科。

中国历史地理学不仅具有历史地理学的共性,而且具有中国的个性。这是由于这门学科在中国有与其他国家不同的发展过程,也拥有举世无双的优越条件,正因为如此,中国历史地理学可望对学术的进步和人类的未来作出独特的贡献。

中国历史地理学具有悠久的传统也是一门符合现代科学原理的新兴学科

历史地理学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我国最早的地理学著作《禹贡》。这篇托名于大禹的著作实际产生在战国后期,距今也有二千多年了。《禹贡》虽然是以记载传说中的大禹治水后的地理状况为主,却包含了对以往地理现象的追溯,含有历史地理学的成分。而且由于其中的内容来源不一,并不排除一部分记载来自战国后期以前的时代,可以说,中国人注意并记录以往的地理现象,开始于战国以前。

成书于公元1世纪的《汉书·地理志》,既是一篇内容丰富的当时代地理著作,也堪称中国第一篇历史地理专著,因为它所记述的对象并不限于西汉一朝,而是“采获旧闻,考迹《诗》、《书》,推表山川,以缀《禹贡》、《周官》、《春秋》,下及战国、秦、汉”,对见于历史典籍记载的重要山川地名作了考订注释。尽管作者班固并不以地理学见长,但由于他比较充分地利用了已有的地理记载和地理研究成果,所以还是开创了中国历史地理学研究的雏形。此后,从郦道元的《水经注》到唐宋以来传世的地理著作,几乎都是由当时代追溯到往古,注重历史地理现象的记载和研究。

《汉书·地理志》的作者生活在公元1世纪,但依靠当时保留着的历史文献,对早在公元前11世纪以来的一些地理要素,包括古国、历史政区、地名、河流、山岭、古迹、关隘、寺庙、纪念地等都作了记载和简要的考证。同样,成书于公元6世纪的《水经注》所记载的范围也不限于当代或作者的见闻所及,而是从传世的数百种地理著作中搜集整理了大量史料,并作了深入的考证和研究,使《水经注》成为继《汉书·地理志》以后最重要的一种历史地理著作。今天,我们之所以还能知道先秦的某一个地名在现在的什么地方,之所以能知道春秋战国时的政治态势和秦汉以降的疆域范围,之所以能够大致了解黄河早期的几次改道,都离不开这两种著作。

在中国漫长的历史时期内,皇朝的更迭、政权的兴衰、疆域的盈缩、政区的分合和地名的更改不断发生;黄河下游及其支流的频繁决溢改道又经常引起有关地区地貌及水系的变迁,给社会生活带来相当大的影响。中国古达的文化使这些变化大多得到了及时而详尽的记载,但由于在如此巨大的空间和时间中所发生的变化是如此复杂,已不是一般学者所能随意涉足,因而产生了一门专门学问——沿革地理。

中国古代一直具有重视历史的传统。沿革地理历来被看成历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也一贯受到学者的重视。沿革地理所研究的内容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也是治学的基础,例如历史地名的注释和考证、历代疆域和政区的变迁、黄河等水道的变迁,特别是涉及到对儒家经典《四书》、《五经》、《十三经》和传统正史的理解和解释的有关地理名称和地理知识,都被看成是治学的基本功。沿革地理的成就在清代中期达到高峰,乾嘉学者无不致力于沿革地理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与具体成果方面几乎都推向极致。

但是沿革地理并不等于历史地理学,两者不仅是量的不同,而且有质的区别。就研究内容而言,前者主要是疆域政区、地名和水道的变迁,后者却包括地理学的各个分支。就研究的性质而言,前者一般只是对现象的描述和复原,很少涉及变化的原因,后者则不仅要复原各种以往的地理现象,而且要寻找它们变化发展的原因,探索它们的规律。由于产生于西方的现代地理学在中国的传播很迟,加上缺乏全面系统的科学基础,中国沿革地理虽然早已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却一直未形成新的学科。数百年来,除了有少数几位专治沿革地理的学者之外,大多只是历史学家、经学家、训诂学家、文学家、金石家的副业,它的成果主要也是作为历史学和其他学科的注释检索之用。历史地理学则有自己独立的学科体系和理论,是现代地理学的一部分,一般说来需要有专门的研究人员,它的研究成果既可用于解释自然发展规律,也可以用于解释人类活动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在特定自然条件下的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

显然,历史地理学形成和发展的一个决定因素是现代地理学的建立,中国到20世纪初叶才逐渐具备这一条件,所以中国沿革地理向历史地理学的发展是30年代以后才开始的。1934年初由顾颉刚首倡、谭其骧协助成立的学术团体禹贡学会及其主办的《禹贡半月刊》还是以研究和发展沿革地理为宗旨的。1935年初,《禹贡》开始以“中国历史地理”(The Chinese Historical Geography)作为刊物的英语名称,这说明禹贡学会的学者们已经受到现代地理学的影响,产生了将传统的沿革地理向现代的历史地理学转化的愿望。但从此后《禹贡》的内容和学者们的研究方面和方向看,还是侧重于沿革方面的。而且,不久爆发的抗日战争和随之进行的内战使禹贡学会不得不停顿,学者们的愿望无从实现。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初,当时教育部列出的大学历史系课程中还只有“沿革地理”,而不是“历史地理”。

对学科发展满怀热情的学者及时指出了沿革地理的局限性,其中以北京大学侯仁之教授的意见最为有力。1953年院系调整后,一些大学的历史系以历史地理学取代了沿革地理。不久,北京大学率先在地理系中招收了历史地理专业的研究生,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成立了历史地理研究室。此后,复旦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等单位也先后设立了专门的研究室、教研室,有的还招收了专业本科生。到60年代中期,中国历史地理的研究机构和专业人员已经粗具规模,作为一门学科已经得到了学术界的承认。尽管由于的破坏,出现了多年的停顿,集中反映历史地理研究成果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和《中国自然地理·历史自然地理》还是在70年代末大致完成。到20世纪80年代初,历史地理学界一致认为,中国历史地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已粗具规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历史地理学者继承和发扬沿革地理注重文献考证的传统,充分运用地理学和相关学科的科学原理,引入先进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不断开拓新的学科分支,扩大研究领域,在历史人文地理、历史自然地理、历史社会地理形成了不少新的分支,在历史地图编绘、历史地理信息系统、行政区划史、移民史、人口史、区域文化地理、地区开发、环境变迁、气候变迁、灾害与社会、上海历史地理、历史地理文献研究和整理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有的已居国际领先地位。在老一辈历史地理学家陆续退出研究领域后,一批中青年学者已经成为各个分支的学术带头人,绝大多数拥有博士学位或留学经历,形成了结构比较合理、门类比较齐全的学术梯队。近年由教育部确定的106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名列首批,陕西师范大学西北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就是以该校的历史地理研究所为主组建的。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与美国哈佛大学等机构合作研制的“中国历史地理信息系统”(GHGIS)已经完成首批样本,初步进入国际领先地位。中国历史地理学的研究水平在整体上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标志着这门具有悠久传统的学科迎来了一个向现代化全面迈进的新阶段。

在中国发展历史地理学有举世无双的优势

历史地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历史时期的地理现象,所以大多数学者将历史地理学归属于地理学,少数学者认为它属于历史学,或者是介于地理学和历史学之间的边缘学科。但对历史地理学的主要研究手段是建立在历史文献基础上的历史学研究方法,而不是以实地考察为主的地理学研究方法,一般是没有异议的。尽管历史地理研究离不开地理学的基础原理,同样需要采用地理学的基本研究手段,并借助于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但绝对离不开文献资料。正因为如此,尽管现代历史地理学首先产生在西欧和北美的发达国家,尽管它的基本原理和研究手段适应于各大洲的各个国家,但只有具有丰富的、延续的、系统的历史文献的时间和空间才有可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历史地理学研究。也正因为如此,英国、加拿大和欧美其他国家的历史地理研究集中在历史人文地理,并且主要是17世纪以后的课题。由于历史自然地理现象的变化尺度往往以数百年或千年计,在缺乏长达千年的、延续的历史资料的前提下是无法进行的。

中国的历史地理研究却具有举世无双的优势,有条件进行长时段的、持续的、大范围空间、长时段时间和全方位的研究。这是因为:

中国有悠久和延续的历史。迄今为止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夏、商、周,并且已为考古发掘所证实,通过考古学和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还可能将历史提前到夏朝以前。尽管目前得到证实的中国历史还不如埃及、巴比伦的长,但从夏朝开始,中国的历史一直没有中断,作为历史主人的主体民族是从以夏人为中心的华夏诸族发展下来的,不像其他文明古国的历史早已断绝,当年的主人或者早已迁离,或者已经灭绝。

中国历来有辽阔的疆域,从秦始皇统一六国开始,历代中原王朝的疆域一般都有数百万至上千万平方公里。尽管疆域时有盈缩,内部也有过多次分裂割据,但一般都能在北起今阴山山脉、燕山山脉、辽河下游,南至海南岛和南海,西起陇东高原、川西高原、横断山脉,东至于海的范围内实施着有效直接的行政管理,从18世纪中叶起又扩到今中国全境。这就为历史地理学进行大范围的、可比较的、前后连贯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大舞台。中国历史上的朝代数以十计,政权数以百计,行政区数以千计,使用过的地名数以万计,涉及的人物、事件、制度更难以数计,为历史地理学者留下巨大的发展潜力,也留下了不少千古之谜。

历史上中国的范围内拥有多种自然地理环境,跨越北半球的寒、温、热三带,拥有东亚大陆的三个阶梯,有复杂多样的地形和地貌,包括世界最高的山脉、最低的盆地之一、最长的河流之一、最大最厚的黄土高原和黄土冲积平原,以及其他多种世界罕见的地理现象,形成了很多景观迥异的地理区域。由于开发时间长、供养人口多,大多已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发生过显著的变迁。这些都为历史地理研究提供了极其丰富的课题。

中国历来人口众多。从公元初的6000多万人发展到1850年的4.3亿人,又增加到1953年的6亿余人,中国人口在世界人口中一直占着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的比例。从古代的华夏诸族、三苗、百越、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到今天的56个民族,中国始终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尽管自古以农立国,以农为主,同时具有游牧、饲养、狩猎、采集、捕捞等多种生产方式,农、林、牧、副、渔、手工业、工业、商业、服务业和各种特种行业全面发展。各民族、各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物质和精神文化丰富多彩,方言繁多。尽管儒家文化占据了主导地位,但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宗教同时存在,各种民间的、地方的信仰变化无穷,就是儒家文化内部也有各种流派。这些都是值得历史地理学开发的无尽的宝藏。

由于地理环境的阻隔,中国文化基本上是独立发展的。直到19世纪中叶,中国文化在总体上还没有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对东亚以外也没有产生直接的、整体性的作用。但早在先秦时期,先民就开始了与境外的联系,张骞通西域和丝绸之路的开通,甘英、朱应、康泰、法显、宋云、惠生、常骏、玄奘、王玄策、慧超、杜环、李志常、常德、亦黑迷失、汪大渊、周达观、陈诚、郑和、王景弘、费信、图理琛、谢清高等旅行家、探险家、航海家、高僧给我们留下了耳闻目睹、亲身经历的记载,有的是世界上唯一、在当时当地也没有的珍贵记录。同样,竺法兰、安世高、安玄、康僧会、支谶、鸠摩罗什(Kumarajiva)、阿罗本、伊本·瓦哈伯(ibn-Wahab)、马可·波罗(Marco Polo)、伊本·拔图塔(Ibn-Battutah)、鄂多立克(Odorico da Pordenone)、约翰·孟德高维诺(Giovanni de Montecorvino)、邓玉函(JeanTerrenz)、利玛窦(Matteo Ricci)、金尼阁(Nicolas Trigault)、庞迪我(Didaco de Pantoja)、汤若望(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南怀仁(Ferdinand Verbiest)、徐日shēng@①(Thomas Pereira)、罗雅各(Giacomo Rho)、毕方济(Francesco Sambiaso)、冯秉正(Josephde Moyriade Maillac)、郎世宁(Giuseppe Castiglione)等人因种种原因来到中国,或者传播佛教、景教、天主教、基督教,或者带来了西方、阿拉伯、印度文明,或者向外界介绍了中国当时的情况,其中也有未见于中文记载的重要资料。具有如此多的研究中外交流史和世界文明史的资料,也是中国历史地理学者的幸运。

目前所知中国最早的文字开始于甲骨文,现在已完全能够解读。战国后期,各国间的文字交流已没有障碍。从秦始皇统一和规范文字至今,中文的基本构造的意义没有根本性的变化。我们的祖先曾经创造了世界上最多的文字记录,传抄或印刷了世界上最多的书籍,保存至今的书籍和其他文字记载如金文、碑刻等,无论数量、内容和种类,都是世界上最多的。此外,还有和田文、粟特文、吐火罗火、吐蕃文、契丹文、西夏文、蒙文、满文、彝文等各种文字的史料,大多已得到解读。其中仅地方志就有8000多种,对明、清以来各地的记载非常详细。用中文译成的《大藏经》所收录的佛经,由于一部分原本早已散佚,成为有关资料的唯一出处。这样的历史文献资源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尽管同样存在着时间和空间上的缺损或空白,但与世界上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历史地理可以研究的时间最长,空间最广,资料的密度最高,可信度最大。

中国历史地理学可望对人类的未来做出独特的贡献

自上世纪后半期以来,地球上出现了气候的急剧变化和不少自然灾害,大多数地方的环境趋于恶化,最近在中国北方出现的罕见的沙尘暴和各地普遍的春季高温更使人们对未来的气候和环境变迁充满了困惑和忧虑。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们也在为未来担忧,而科学家的预测莫衷一是。科学不是算命,不能未卜先知,科学的预测只能建立在大量实践和科学规律的基础之上。但人类认识规律需要相当长的积累,如对一种地理现象的变化规律的了解,都需要一个比较长时段观察。如果不做长时段的研究,就要总结它的规律,来预测它未来的发展趋势,那是非常危险的,或者说是完全不可能的。

不幸的是,人类用现代的科学仪器来观测气候,如气温、风向、风力、气压、降水等,到现在最长只有170多年,能积累那么长年代资料的站点在全世界只有50个,其中的90%集中在西欧。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完全依靠现代科学仪器积累起来的气候资料,那最多只能研究西欧四十几个点不到200年间的规律。而且影响气候变化的各种因素的变动周期或长或短,如太阳黑子变化是11年一个周期,而气候冷暖的变化却有几十年、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周期。从现有的资料分析,上一世纪的气温的确呈上升趋势,但仅仅100年的资料能证明是一个完整的周期吗?谁能肯定100年后气温是继续上升,还是又将进入一个新的周期,或者进入一个下降阶段呢?退一万步说,即使这170年的资料能够提供西欧地区的规律,也不可能解决全世界的问题。至于我国,能够积累100年以上现代气候观测资料的点也屈指可数,大多数县级观测点的资料是从1958年后开始的,比研究西欧的条件更差。幸运的是,依靠中国丰富的历史文献和各种信息,历史地理的研究可以为人类提供更长、更多的气候变化状况,有可能使我们了解更多的规律性。当然,科学家也可以利用孢子花粉分析、土壤沉积物分析、生物种类、碳[14]断代、考古发掘等方法来获得气候资料,但在信息的延续性、广泛性、精确性方面,与文献记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例如,现存的甲骨文中有好几条有关亚洲象的记录,证明殷人猎象已很有经验,在王都殷(今河南安阳)附近的田猎区内常有成群的野象在活动。另外,甲骨文中出现的十多种天气现象的字中,没有冰、霜等字。结合考古发现的其他证据,我们完全可以肯定,公元前16-11世纪的商代是一个气温偏高明显的阶段,其年平均气温比今天还高,黄河以北地区的冬季气温比今天上海一带还要高。所以说,从上一世纪开始的气温升高并没有超过历史时期的极限。同样,我们可以在历史资料中找到很多极端最低气温的记录,例如,上海附近的太湖在宋代冬天经常结冰,有时湖面完全冰封,上面可以步行和供车辆来往。苏州一带的运河也经常冻结,以至船只常都备有凿冰工具,不断破冰才能通行。这些情况,现在早已绝迹了,这说明历史时期长江三角洲冬天的极端最低温度比今天低得多。这就是说,近一个多世纪内出现的气温变化都还在历史时期“正常”的范围之内,在密切注视、认真对待的同时,不必过于紧张,过于悲观。

又如,建立在历史文献基础上的研究证明,有史以来死亡人数最多的地震灾害,是明朝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1556年1月23日)陕西华州的大地震,死亡人数至少有83万。而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死亡24万人。已知黄河最大的洪水发生在道光二十三年,三门峡洪峰流量达到36000立方米/秒,12天洪水流量119亿立方米,相当于500年一遇。而20世纪内最大的1933年三门峡洪峰量是22000立方米/秒;1958年在河南花园口实测到的洪峰流量是22300立方米/秒,12天洪水流量86.8亿立方米,只相当于50年一遇。我们还可以找到其他大量类似的例子,这至少可以证明,自然灾害并不存在越来越严重的规律。人类活动固然会加剧自然灾害,但造成自然灾害的主要或根本原因显然还是自然本身,这正是我们必须探索的规律。

用从我国浩如烟海的历史文献中整理出来的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的类型和程度、环境变迁和其他自然地理要素变化的资料,结合其他历史信息,参照现代观测资料及其研究结果,中国历史地理的研究成果能够发挥独特的作用,填补现代科学研究的空白,为更科学地发现和认识自然规律,预测未来提供经验,为全人类的未来做出贡献。

从传统历史地图到数字化、信息化中国历史地理研究能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由已故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是新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最重大的成果之一,也是中国历史地理研究和历史地图研制的一个里程碑。这部上起原始社会,下迄清末,包括20个图组、305幅地图和约70000个地名的《中国历史地图集》(以下简称《图集》),除了内容丰富,收罗宏博的特点外,还在科学性、思想性和精确性方面大大超过了其他同类地图集。

严格说来,《中国历史地图集》只能称为《中国历史疆域政区地图集》,或者是《中国历史普通地图集》,因为它的内容只包括历史时期各个政权的疆域政区、重要地名和有地名意义的建筑、具有政区性质的民族分布,以及作为地图必不可少的框架海岸、河流、山脉;而没有表达其他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要素如地貌、水文、气候、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内容。而作为名符其实的历史地图集,这些方面当然是必不可少的。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学术界需要这样一种地图集,根据我们的历史资料和已有研究水平也完全有可能编绘出这一图集,所以从1982年起,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主持下,由谭其骧主编,复旦大学,北京大学,陕西师大,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历史、考古、近代史、民族等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杭州大学等数十个单位的学者开始编绘一部包括20个图组、千余幅地图的三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历史地图集》。编稿已基本完成,正在制印中,第一册将于年内出版。

但由于印刷地图既不可能将不同年代的诸多内容绘在同一幅图上,又不能将历史时期地理要素的全部变化都用分幅地图表示出来,这种以静态地图来表示历史地理动态的矛盾是无法得到解决的。历史地图的使用者会有各种目的,但都需要找到特定的年代和特定的地区,而且希望能对原图上的内容有所取舍,删去不必要的点线,增加自己的内容,以突出主题。他们需要的是各种不同年代、不同地区、不同比例尺的历史底图,进而能将地图上的有关要素量化,计算出具体的数据。现有的印刷地图显然远远满足不了这样的要求。随着研究的深入和新的历史信息的发现,历史地图必定有一个不断修改补充的过程,但传统的印刷地图的修订和制印却相当麻烦,往往要耗费很长时间,所以出版的地图总是落后于研究成果和最新信息。

当地理信息系统(GIS,geography information system)和数字化地图(digital map)问世以后,这些难题就都迎刃而解了。正因为如此,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决定不再简单修订《中国历史地图集》和整理出版考释文字,而是采用最先进的技术,编制“中国历史地理信息系统”(CHGIS,China's Historical Geography Information System)。

这一系统的基本思路是:

制定一套完整、系统、全面、精确的编码系统,将所有能够发现并确定(包括能够部分确定)的历史地名全部编码,做到一地一码,即一个地名在空间和时间上的任何变化都将在基本码不变的条件下生成新的代码;

研制相应的数据库,要求容量充分,信息完整,检索便利,链接迅速,适应各种不同层次和探索的要求,将全部原始信息(包括史料、档案、数据、图像等)全部输入,并能不断更新;

以国家测绘局的数字化地图ArcChina(一百万分之一全国地图)为底图,逐渐上溯,明代以后编出包括县及县以上界线、县以下可考地名的逐年地图,此前编出包括县以上界线的可考地名、间隔尽可能短的阶段性地图;

在完成普通历史地图后,进一步将历史人文、社会、自然地理各分支的研究成果和信息充实这一系统,使之日益完美,成为名符其实的历史地理信息系统;

这个系统将提供一套开放的地图和数据平台,从理论上说,可以提供中国历史上任何空间和任何时间的地图,供历史地理学、历史学和其他任何学科和各类用户使用,或作为进一步开发的基础;其他全部产品将分批在互联网上,供全世界非商业目的的用户免费下载。

从2001年起,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和美国哈佛大学东亚系、哈佛燕京学社、澳大利亚格林菲斯大学亚洲空间数据中心、数字化文化地图集行动计划(ECAI,Electronic Cultural Atlas Initiation)等机构合作,在世界各国数十位专家学者的支持下,已经启动这一项目的研制计划,并已完成和了第一批样本。这一项目将分阶段实施,以十年或更多的时间完成。

这一项目采用的地理信息系统和数字化地图的技术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所表达的内容是以中国悠久的历史、辽阔的疆域、灿烂的文化、庞大的人口、众多的民族和丰富的史料为基础的,加上二千多年沿革地理的传统和半个多世纪历史地理学的研究成果,我们完全有信心达到世界一流的水平。例如欧洲的历史地图还只能编到200年前,目前正努力争取编到300年前,而我们完全可以编到2000年前,有可能编到3000年前。在同样的技术条件下,我们的成果当然更先进。这样的水平是无可比拟的,没有争议的。

“中国历史地理信息系统”必将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完成中国历史地图从传统向数字化和现代化的转折,将中国历史地理和历史地图的研究提高到新的高峰。

历史地理学如何为现实服务

作为一门科学,历史地理学的根本任务是学科本身的发展,而不是如何适应现实的需要。一味迎合现实需要,片面强调现实的需要,必定会影响学科的正常发展,甚至完全违背科学规律。1949年以后,历史地理学曾经受到政治因素的过度干预,因而片面强调为政治服务,为现实服务。例如在历史疆域的研究中,常常因国家关系的改变而得出不同的结论;为了突出中国自古以来就拥有辽阔的疆域,不惜将不同年代的疆界拼凑成一幅极盛疆域地图。近年来,历史地理研究又受到经济因素和地方利益的影响,如削弱甚至放弃了必要的基础研究,以所谓的“成果”为创收手段,无原则地迎合一些地方开发旅游、抢名人、争古迹、以假乱真的需要。

这并不是说历史地理学不应该或者不必要为现实服务,历史地理学者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一员当然也承担着自己的责任,也应该爱祖国,爱社会,爱家乡,通过贡献或转让科研成果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不仅完全正当,而且是值得提倡的发展方向。但这一切的前提,必须是严格遵循科学规律,坚持实事求是。只有学科本身得到正常发展,基础研究不断得到加强,才会有真正适应现实需要的成果。

为现实服务不是为一时一事服务,不能违背历史事实和科学规律。如果只是随大流,看风头,迎合现行政策,不仅不利于学科发展,而且贻害社会,损害国家的长远利益。20世纪60年代初,谭其骧先生就论证了东汉以后黄河长期安流的根本原因是中游耕作方式的改变使水土流失减轻,流入黄河中下游的泥沙量减少。他认为,要彻底消除黄河下游的水患,关键是做好中游的水土保持,提出了农林牧并举,退耕还林,综合治理的建议。如果一定要为当时“大办农业”、“以粮为纲”的政策服务,他当然不能写这样的文章,或者提出这样的建议。但事实已经证明,谭先生这样的治学态度才是真正有利于国家的根本利益,是为现实服务的典范。

正在兴起的西部大开发为历史地理学者提供了大显身手的广阔舞台,历史地理的各个分支都能有用武之地,也是学科发展的大好机遇。正确地阐述西部的历史地理背景,必然能对西部大开发作出贡献,所以我们应该积极投入。但是西部开发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同样存在着各种矛盾、认识的误区和不同意见,历史地理学者必须坚持科学的态度,不能简单地为现行的或当地的政策作解释,找依据。同时也应该看到,历史地理的研究毕竟是以历史时期为主,而历史背景的作用是有限度的,不能为了突出学科的重要性而随意夸大历史因素的作用。

如何提高历史地理研究的水平

提高历史地理研究水平的途径很多,方面很广,但提高研究结果的精度是最重要的任务。固然,历史地理的一些分支和不少方面还是空白,亟需填补,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有待加强。但一般说来,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增加研究力量、扩大研究领域来解决,而精度的提高却不是量的积累,而必须取得重大突破,是质的飞跃。

由于绝大多数历史时期的地理现象已经无法通过实地考察来复原,只能依靠文献记载,而现存史料中往往只有不完整的描述,普遍缺乏必要的数量,要进行量化分析相当困难,更难得出精确的结论,所以在已有研究成果中,对时间、地点、程度的定量精度很低。由于成果的精度不高,很难作横向和纵向的比较,也无法为归纳或预测提供可靠的数量根据,也难以得到其他学科的引用,受到运用部门的重视。

例如,现有研究成果已经证明西北地区历史上曾经有森林分布,很多地方有良好的植被覆盖,但其他研究也提出了西北地区长期干旱,植被覆盖率一直很低,只在局部地区才有森林的观点。有的地理学家还指出,黄土高原上不可能有森林覆盖。孤立地看,这些观点都有道理,都可以找到史料根据,但却互相矛盾。你说某一朝代那里出产木材,他也可以说什么时候这里是不毛之地,且不说史料是否完全正确,那么史料没有提到的地方和年代(实际上占大多数)情况怎样呢?如果我们能提高研究的精度,从一般证明西北地区有森林提高到复原出不同时期具体的植被分布图,说明什么年代、什么地方有什么植被,以后有什么变化,哪些地方本来就没有植被,这些争论就能得出可信的结论。这样的研究结果无疑具有更高的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必定会被相关学科和实际部门所采用。

又如,历史地理学对长时段气候变迁的研究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但如何将史料中十分粗略的记载转化为可靠的数据,并且能为国内外同行所接受,如何将这些数据的精度提高到一个适用的限度,例如年(时间)、县(范围)、摄氏度(气温)、毫米(降水量)、级(风力)等单位,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中国的史料不可能有多少新的发现。依靠现有的信息检索手段,不久就能将所有的史料收罗无遗,传统的历史学和地理学研究方法也已被历史地理学者推到了极致,要提高研究精度只能寄希望于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只能进行多学科的、交叉的、综合性的努力。

中国历史地理学既然与历史学有如此深厚的渊源和如此紧密的联系,它未来的发展自然也离不开整个历史学科的繁荣,也需要历史学科其他分支的重视。实际上,凡是与空间分布及其变化有关的任何一种历史现象、历史要素都属于历史地理学研究的对象。同样,历史地理学的任何研究成果,都能为历史学各个分支所利用。两者之间目前存在的巨大差距正说明历史地理学的前景广阔,发展的潜力无穷。

中国历史论文:现代中国历史地理学的建立与发展——兼论侯仁之《历史地理学四论》

内容提要 建国以来,经过几代学者的共同努力,现代历史地理学在中国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而且发展前景广阔。本文在侯仁之教授《历史地理学四论》的启迪下,对本学科的理论与实践、国际接轨意识、综合系统性、时间特性以及促进学科发展的内外动力等几个方面,从有助于现代中国历史地理学健康发展的角度,作了简要的回顾和展望。

关键词 中国历史地理学 《历史地理学四论》 理论与实践 国际接轨意识 综合系统性 时间特性

历史地理研究在中国有着以沿革地理为主要内容的悠久传统,但现代历史地理学首先是在西方于本世纪二、三十年代逐渐形成的。40年代,侯仁之教授就学于英国利物浦大学地理系,在西方现代历史地理学奠基人之一H·C·达比教授的指导下,系统、正规地接受了现代历史地理学思想的薰陶。学成归国之后,侯仁之即结合教学科研实践,于五、六十年代不懈努力地在中国大力倡导现代历史地理学。然而,正当中国历史地理学刚刚迈上现代科学轨道之时,十年“”阻止了它的健康发展,使中国现代历史地理学与西方本已缩小的差距再次拉大。1979年,“”结束不久,中国历史地理研究即开始取得新的突破,并逐步走上现代科学的正轨,侯仁之的《历史地理学的理论与实践》[①]一书,无疑是这一时期中国历史地理学界最主要的理论研究成果。80年代以来,中国区域历史地理和历史地理专题的研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但历史地理学理论的探索却没有取得相应的大发展,对实践的指导还没有新的突破。正是在这一中国历史地理学界俳徊前进之时,侯仁之将他先后发表的四篇理论探讨论文及“附录”四篇、“资料”两篇共十篇论文结集成册并题为《历史地理学四论》[②](以下简称《四论》)出版,既显示了他个人对现代历史地理学的认识历程,又从理论思维和实践研究两个方面展现和强调了现代历史地理学在中国发展的几个新旧问题。

一、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在漫长的“神”本位观念(自然界的“地心说”、人类社会的君主制)主宰下的古代历史时期,历史地理研究只是为治史提供疆域政区变迁的地理沿革背景资料,以及在这些治史资料基础上编绘的读史地图。随着近代科学文明的兴起,科学观念、规律意识和理性精神逐渐冲破“神”的樊篱,哥白尼的日心说与牛顿的力学,使人们知道,自然界不是上帝创造的,而是有规律可循可观察可认识可判断可推理的客观存在,把握客观规律后,就可以对客观世界进行科学地改造和利用。这种科学的研究方法与研究目的,也逐渐渗入历史学,要求历史学不仅要研究人类社会自身的历史,也要研究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地理环境及其历史,以及人类活动叠加于自然环境的人文地理环境及其历史。在近代科学文明的大潮中,正是这些科学实践的客观要求,使地理学迅速脱离历史学而成为一门独立的近代学科。而在近代地理学诞生之初,历史地理学就已经蕴涵了它在地理学中的潜在位置。[③]

在西方,历史地理学的学科属性问题,曾经长期地困扰过许多历史学家和地理学家,A·赫特纳认为历史地理学是一门地理学科,但又模棱两可地自我怀疑[④],R·哈特向既不认为历史地理学是地理学的分支学科,又否定它的独立学科地位,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⑤]。在现代历史地理学诞生前夕,来自历史学界和地理学界的历史地理研究者们,还为此进行过激烈的面红耳赤的争论。[⑥]由于争论者们本身缺乏深厚的历史地理研究实践,故未阐明历史地理学科的本质问题。而同时代的H·C·达比[⑦]、W·G·伊斯特[⑧]等少数几位历史地理学家,用他们坚实的具体历史地理研究实践,奠定了历史地理学理论的基石。1940年,C·O·索尔在达比等人研究的基础上,第一次从理论上全面系统地概述了历史地理学的学科性质、研究方法、研究要点、研究资料、野外考察以及研究方向等诸多方面。[⑨]从而宣告了现代历史地理学的诞生,同时也结束了历史地理学的学科属性之争。其后不久,R·H·布朗[⑩]、D·怀特利瑟[①①]的著作和A·H·克拉克的一系列重要论文又丰富了诞生不久的现代历史地理学理论。

在中国,历史地理的研究,自明末至民国初年,其研究方法类似于西方,而研究成果数量不逊于西方,至本世纪20年代以来,才逐渐落后于西方。[①②]以至于建国之初,教育部仍然把“中国沿革地理”视为历史地理学的代名词而规定为大学历史系的选修课程。对此,学成归国不久即在燕京大学历史系讲授地理学课程的侯仁之立即呼吁将“中国沿革地理”尽早改为“中国历史地理”,并在中国首次提出了现代历史地理学的研究范围:“其内容不以历代疆域的消长与地方政治区划的演变为主,而以不同时代地理环境的变迁为主,这样应该从先史时期开始,举凡每一时期中自然和人文地理上的重要变迁,如气候的变异、河流的迁移、海岸的伸缩、自然动植物的生灭移动以及地方的开发、人口的分布、交通的状况、都市的兴衰等等,凡是可能的都在讨论范围之内。”[①③]经过几年的教学实践,侯仁之发表了第一论《历史地理学刍议》[①④],在中国首次阐述了现代历史地理学的总体理论以及历史地理学与沿革地理的关系,不久又发表了第二论《历史地理学的理论与实践》[①⑤],在北京地区历史地理与西北干旱区历史地理的研究规划方面,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探讨。

70年代末期以后,我国学术界逐渐恢复了与西方的学术交流,学术理论研究也逐渐与西方接轨。强调综合整体研究的系统论,经过十几年的研究和尝试,至90年代已经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的许多分支学科中得到充分运用,科学哲学界和地学界提出的“地球表层学”概念是否获得学术界普遍承认暂且不论,但其综合统一的系统研究理论符合地理环境的客观现实。侯仁之敏锐地把握了这一时代的脉搏,连续推出第三论《再论历史地理学的理论与实践》[①⑥]和第四论《历史地理学研究中的认识问题》[①⑦],吸收并倡议在历史地理研究实践中运用系统理论,着重强调了人—地系统的综合统一研究。如果说侯仁之《四论》中的前两论是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成果的话,那么,后两论则是他对新理论与新研究实践在新科学技术发展的背景下所获取的新认识。

经过几代中国历史地理学者几十年来长期、大量的现代历史地理研究实践证明:纯理论研究固然可能取得某些成果,但从学科发展的整体上看,唯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是一条正确的唯物辩证之路:理论涵蕴于具体研究之内,具体研究凝缩于理论之中。

二、理论探索中的两种偏向

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各门科学领域中的内在规律,经过更高层次的概括和总结,最后将升华成科学哲学、乃至哲学的普遍性规律;哲学是科学的向导,具体科学的发展,无不有意无意地受到哲学的影响,经受了各种哲学思潮的影响之后,尽管构建历史地理学的理论大厦为时尚早,但现代历史地理学理论的探索,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思想的指导下,已经取得长足的进展。目前,国内历史地理学界对于历史地理学理论问题的探讨存在着两种偏向。

一种偏向是对历史地理学的性质及其各分支学科的名词、概念,作知识形态的学科体系表述。在现代历史地理学的形成阶段,这样的基本表述具有一定的意义。但在历史地理学的发展经过方法论研究、新哲学思维等几个阶段到今天的多元化时期[①⑧],再将过多的精力投入到知识形态的表述,对学科的发展没有更为重要的意义。A·H·克拉克和J·帕藤在国际《历史地理学杂志》创刊号的《社论》中明确地指出:“《历史地理学杂志》将不是提倡有关历史地理学的性质、或历史地理学与地理学或历史学之间关系的教条”[①⑨]式的讨论。中国《历史地理》和《中国历史地理论丛》两杂志的主编及编委们,在这个问题上也具有共识。

广义的历史地理学理论应该包括各种历史地理学说与历史地理知识体系,但历史地理学说与历史地理知识体系在属性、功能等方面具有本质的差异。更不能将历史地理知识体系作为历史地理学的核心理论。“因为要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来,建成一门符合现代科学标准的中国历史地理学,决不是一件轻易办得到的事。”[②⑩]

另一种偏向是对历史地理学理论问题探讨的漠视和轻视。“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②①]历史地理学科的发展,不可能、也不应该回避理论问题。任何一项对本学科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具体历史地理研究,无论研究者持什么样的态度,都是自觉不自觉地在某种理论思想的指导下进行的;反之,一项具体的历史地理研究,如果就事论事地叙述或狭隘的考证,而事后又不进行分阶段的概括与总结,不找出所做研究的规律性和普遍性,并充实和完善各种层次、各种专题的现有理论,这项研究对学科的发展就没有更大的意义。

中国历史地理学界今后既要克服理论研究中的知识形态体系的简单叙述,也要纠正轻视和漠视理论研究的偏向,这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三、国际接轨意识

就任何一门学科而言,要想获取重大发展,就必须接轨于国际学术领域,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广泛的学术交流。举凡世界上的发达国家,都注重学术研究的国际性,并在某些学科或某些分支学科领域中成为国际研究中心。综观国际历史地理研究现状,发达国家的历史地理研究总是国际性的。从国际《历史地理学杂志》编辑部在英国的事实讲,英国是现代国际历史地理研究的中心,而从该杂志设立“总编”与“美洲总编”的事实来看,英国、美国和加拿大是现代国际历史地理研究的中心国家。由于英语已成为最主要的国际性通用语言,因此,其它现代历史地理研究取得重要进展的国家如法、日、俄、德等国,都注重与英语世界的国际交往,将它们国家的重要研究成果介绍、翻译成英文版进入国际学术领域。[②②]

中国历史地理学界已经越来越意识到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性,并在已有的介绍国外历史地理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开始向国际历史地理学界宣传和介绍我国已经取得的重要历史地理研究成果。[②③]今后应当逐步深入、广泛地进行中外历史地理研究的多方位、多层次比较,在保持中国传统特色的前提下,了解和借鉴西方研究的资料、方法和思想,以期更快地达到真正与国际接轨的目的,并在国际历史地理学研究领域中争得中国应有的学术地位。

四、综合系统性

在漫长的古代历史时期,学术研究以人文社会科学占绝对统治地位。这一时期的地理学作为历史学的附庸,以对人类居住环境的描述为主;而历史地理学则以沿革地理为主要内容。

近代以来,人类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积累、创造和改进了大量改造自然的知识、工具和手段,使得自然界逐渐被人类的改造能力所征服;近代工业革命的兴起,更使人类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内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②④]。自然科学的每一项重大发明和创造,都给人类社会带来文明的跃进,同时也使人类逐渐注意到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性开采而带来的自然界不可逆变化的后果。因此,自然科学的研究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以至逐渐形成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相颉颃、甚至自然科学声势盖过人文科学的学术研究局面。近代的地理学已经脱离了历史学,并伴随着地质学、气候学、植物学等近代自然学科的形成与发展,成为一门以研究自然地理为主、人文地理为辅的学科;而历史地理学则以描述历史时期人类居住环境以及诠释历史地理文献为主要内容。

本世纪以来,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并创造着前所未有的人类生产力,使人类对自然的大力征服不断遭到自然界的恶性报复,最终迫使人类反思人类自身的行为与社会活动,重新辩证地认识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强调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反映在学术研究领域,则出现了一系列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研究、边缘研究与综合研究,以致形成大量的综合学科。[②⑤]现代地理学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大力加强了人文地理研究的内容,从本世纪二十、三十年代开始,形成了强大的人文地理研究思潮。现代历史地理学正是在人文地理研究的浪潮中涌现出来的。[②⑥]

提倡积极开展历史人文地理研究,反映出人类对自然的影响越来越大、人类与自然越来越要求互生共存的客观现实,也反映了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联袂研究的趋势[②⑦],其本质是提倡历史地理的综合研究,强调在历史地理研究中要综合参考历史自然地理和历史人文地理双重要素,从人文与自然相区分的二元论研究向统一综合研究方向发展。

历史地理研究的客观对象具有四级客观系统:地理环境各要素的一级子系统;地理环境各要素之间的二级子系统;所有地理环境要素组成的地理环境三级子系统;以及更高层次的人类与地理环境系统组成的地理系统—地球表层巨系统。所有各级系统都是相互间进行着物质迁移、能量转换与信息传输等内外部循环的开放系统,又都是从无序到有序、从低序到高序、再从有序向无序演化的动态平衡系统。历史地理学研究对象的客观系统性符合系统学理论的主要观点,这必将要求研究的系统性。与其被动地经过长期、无数次地分门别类的单要素研究摸索才最后上升到系统研究,不如主动地接受现代科学研究中普遍运用的系统学理论去系统地研究历史地理学的客观系统。正是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侯仁之在《四论》的第三、第四论中一再强调历史地理研究的系统性。系统论的认识方法在历史地理研究中获得普遍的应用,既表现在层层深入、内外联系的历史专题地理研究之中,也体现在逐级综合、分类归纳的历史区域地理研究之内,而动态的观点,则贯穿始终。以往的定位、定时研究应当逐渐向综合、系统和动态的研究过渡。

总之,伴随现代历史地理学科的诞生而出现、至今仍然困扰着部分学者的历史地理学科属性问题,表面上看来是学科的归属问题,实质上反映了在整个科学领域内,从分门别类的单一学科研究向交叉联系的多学科综合系统研究方向发展的趋势。现代地理学是一门综合系统学科,现代历史地理学更是一门综合系统学科。

五、时间特性

客观现实的地理系统是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构成这一系统的每一种系统要素都能发展成为一门地理分支学科,而每一种系统要素在历史时间延续中的发展变迁过程及其与系统内外其它要素的交互关系,都是现代历史地理学的研究内容。

现代历史地理学研究所涉及的时间与空间,均为有限的时空,既不是具体技术科学的时空,也不是哲学意义上的时空。它的空间主要指地球自然界的“生物圈(biosphere)”和受到人类影响的“理智圈(noosphere)”[②⑧]。其时间的上下限为:人类出现并产生农业而对自然界产生影响以来、直至人类发展的全过程,包括将来发展的未来趋势。关于历史地理研究的时间跨度,侯仁之在其《四论》中有精辟的论断,他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坚决主张现代地理学的研究,不能仅仅局限于当前的这一段时期内,必须推向过去的时代,一直上溯到人类开始出现在地球上,并且在自然界中产生了日益显著的影响之后,这项研究就属于历史地理学的研究领域。而且这一研究领域,同样是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而发展。严格地说,今天的地理,明天即成为历史地理”[②⑨]。

关于历史地理学研究的时间特性,从科学哲学的辩证认识来分析,有三种对立的时间观念:⒈静止的历表时间和动态的历时时间;⒉单纯历史文献记载的历史时间和整个人类历史时间;⒊简单“过去”的历史时间和“过去”、“现在”与“未来”三位一体的历史时间。静态的历表时间,反映不出人类历史的“活动”特征。历史文献记载的历史时间有明显的缺陷:首先,历史文献记载以前的历史时间,没有历史文献记载;其次,如同地表大陆的荒漠和地壳岩层具有间隔、裂隙和断层一样,历史文献记载的历史时间存在着大量的断缺和空白;第三,文献记载的人类历史地理活动,如果没有考古学、地质地貌学、民族学等学科研究成果的辅佐,就不能完全、甚至正确地加以反映;最后,历史文献如果没有近代与现代文献记载的延续和补充,现代历史地理研究就显示不出它的现实发展意义。如果研究者持有简单“过去”的历史时间观念,就不可能重视近代和现代历史地理研究,更不可能在揭示过去、总结现在的基础上,去科学地预测未来。国际《历史地理学杂志》创刊号《社论》是这样论述历史地理研究的时间性质的:“至于所考虑的时间性质,我们倾向于有部分近现代历史地理研究的稿件投送本刊,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引起一些人的惊讶。可是,既然我们已经广泛地意识到:所有、或几乎所有的地理现象,在或长或短的历史时期内,都几乎不可避免地发生或大或小的变迁。那么,基于这种公认,我们将对近现代(包括本世纪)的历史地理研究给予关注,并值得在本刊占有一席地位。”[③⑩]中国历史地理学界也已经注意到“研究的历史时代尽量后移,尤其要加强对明清乃至民国时期历史地理的研究”[③①]。同时开始关注现代历史地理研究的可持续发展动向。[③②]

从学科理论的整体上讲,现代历史地理研究的时间特性,当然是动态的、整个人类发展过程的、以及“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位一体的历史时间,但要克服具体操作中的难度,还需要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

六、内外发展动力

历史地理学发展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现代历史地理学若要取得长足的发展,需要学术界内外双重动力的合力推动。外部动力包括:⒈历史传统延续的惯性;⒉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⒊科学技术进步的促进;⒋社会机制功能的健全。前三种动力一般只是有无或大小的问题,而取决于人为决策因素的第四种动力,除了有无和大小问题外,还会涉及正负的问题,若把握不好,将会直接、即刻和长期地影响到现代历史地理学的健康发展。

中国历史地理学的研究队伍长期分属历史学与地理学两个部门、且侧重于历史学部门的社会机制事实,使现代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打下了深深的史学传统烙印,这对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历史地理研究,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也是中国历史地理学的一大传统特点。我们一方面应当积极地正视这一客观现实,并根据现代国际历史地理学发展的多元化趋势,以稳定本学科发展的态度来维护这一现状。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这种局面在中国历史地理学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严重问题,以便积极地加以改进。比如,我国现代地理学系统内大量涉及历史地理问题的实际研究,由于具有地理学基础的历史地理研究者少之甚少、而许多具有扎实历史学功底的历史地理学者又无法参与,最后只能由做具体研究的非历史地理工作者自己摸索着解决。这就使得中国历史地理学界在很大程度上出现了一种畸形现象:当前经济建设亟需投入研究力量去解决的许多历史地理现实问题没有历史地理工作者研究或参与研究,而与现实脱节、崇尚古代文明且只需一部分人研究的传统历史地理专题却有相对多的历史地理研究者争相参与。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现代历史地理学在研究往日的地理的同时,还必须显示出为现实经济建设服务的直接应用性一面,方能在现代地理学、乃至现代科学之林中显示出它真正的力度。这是现代国际历史地理学发展的趋势之一,现代中国历史地理学的发展应该加强这一方面的努力。

现代历史地理学发展的内部动力主要是历史地理工作者的自我意识,包括:⒈对学科理论问题的不断反思和持久评估,以指导研究实践。⒉研究资料的新发掘、新发现。一方面要正确地对待历史文献资料,意识到历史文献资料在历史地理研究中的突出地位,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历史地理研究资料不局限于历史文献资料,以免陷入研究的误区。既要加强历史文献资料的疏理工作,也不能为历史文献资料所左右。⒊研究方法的更新与最佳选择。随着历史地理研究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各种研究方法,均有它们的成功之时和成功之处,历史地理学经过长期的研究实践,已经可以举出不下20种有名可指的具体研究方法,但具体研究对具体方法有具体选择,最终的目的是真正解决问题。既要反对为赶时髦而堆砌新方法的新名词新词藻,也要注意对已有研究方法的反思与更新。⒋研究思维的角度、深度和广度,是研究者保证研究质量的自身主观意识。⒌不断地创造性地研究实践,是学科发展的本源。

现代历史地理学在中国的发展,是几代学者群体长期共同努力的结果,以往每个发展阶段均有各自的研究特点,而新的发展趋势又必将有新的学术要求。本文在侯仁之《历史地理学四论》的启迪下,评述了现代中国历史地理学的几个新老问题,恳请前辈与同仁的赐教。

中国历史论文:《大分岔》与中国历史重估

近几年,对中国传统历史的评价,恰逢各种西潮重又汹涌东来的当口,开始也变得飘忽不定起来。原以为后现代、后殖民思潮不会对古老的中国历史发生冲击,事实却不然。地球既然已经变得如此之小,目下西方各种思潮纷繁迭起,争雄斗奇,怎么会把中国给遗忘在一旁呢?看来对此类事情,若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不先弄清其由来,难免会产生无所措手足的迷茫,更不用说理智选择了。

例如,“海通”之后,鉴于中西国力对比的现实落差,中国史家开始了对自己传统社会的重新检讨,中西历史比较也就成了题中应有之义。中国何以会由古代的辉煌转向近代的沉沦,何以不能像西欧那样率先转向现代,却落入后进挨打的命运,成了百年中国一直在苦苦追索的“天问”。现在,从大洋彼岸却传来了不同的声音,弗兰克、彭慕兰向我们棒喝道:欧洲最先进的英国和中国最先进的长江三角洲,在17、18两个世纪里,其发展水平和发展道路基本相同,甚至后者比前者的发展状态还好一些,只是到了19世纪才开始分道扬镳。(见1月25日《学林》版周武文章《中国和欧洲何时拉开差距》)西欧的现代化,包括英国工业革命的成功,完全是一些个别因素的耦合,因此中国何以不能像英国那样的设问,纯粹是一个被“欧洲中心主义神话”制造出来的伪问题。言下之意,我们多少有些庸人自扰式的“意恋”。

如何打破欧洲中心主义史观

“二兰”的说法不免有些夸张,但他们主张在历史研究中要打破欧洲中心主义的观念桎梏,反映了要求变革史学观念的一种动向,值得我们重视。西来的许多社会理论往往产生于对欧洲历史经验的提升,从经验事实的层面上,自然就很难完全适用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其它地域历史的观察。不顾活生生的历史实际,硬将中国历史强行拖进欧洲经验框架以求“规律”一致,将西来的观念绝对化,我们过去确实有过这方面的严重教训。中国历史的走向自有许多有别于欧洲的特殊性,往往被欧洲中心主义史观所忽视。例如中国就没有劳役经济、实物经济、货币经济三段迭相更替的阶段,至少从西周起,三者即并行不悖,商品经济、货币经济及至商业、信贷资本在战国至西汉一度还相当发达。又如私人雇佣劳动、土地转让买卖出现之早,也决不落欧洲之后。当然,还有被“二兰”完全撇在一边的权力高度集中、权力决定财富的社会体制,这种体制一方面产生过经济高度发展的强盛国力,一方面也同时产生贫富的高度悬殊和严重的阶级对抗,此种现象亦为欧洲历史所不及。打破欧洲中心主义,在我看来,它只是要纠正唯欧洲历史为正常的历史偏见,而决非是要放弃对人类历史普同性的探索。相反,充分揭示各种地域历史的多样性,合理地进行各种历史量长度短的比较,正是为了更好地总结全人类历史的实践经验,加深对人类社会发展普同性的认识。

坦率地说,“二兰”由打破“欧洲中心主义”神话产生的新结论,对欧洲历史的解释实在过于简单化,简单得难以使人置信,例如直到如今仍然在影响世界历史面貌改变的时代转折的发生,竟系于一个或二个偶然的因素,而非历史众多因素(如思想革命、科学革命、技术革命、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乃至社会革命等等)长期积渐发生的突变?相反从中国的立场看,怎么也更像新《天方夜谭》式的东方神话,似乎中国与世界的联系并不重要,毋需学习西方,也完全可以由自我逻辑的发展,重新恢复“世界中心”的地位。

无论弗兰克,还是彭慕兰,他们都坚持必须离开欧洲中心主义的路灯重新打量中国历史,如前所述,其主观意向并没有错。然而,面对这样一个挑战传统、新意别出的宏大历史叙事,话题太大,难点甚多,涉及到必然与偶然、个性与共性等一系列历史哲学陷阱,既然以“破”为主,过分苛求也许不近情理。但历史学不管如何变革,都不能改变它必须基于实证的“天性”。否则,它就不再是历史学。因此,最重要、也最基本的,首先必须全面地准确地对待史实。如果立论在前,随意摘取与己有利的史实,不能全身心地投入整体历史的体验,严肃地证实或证伪自己的命题,这样的“立一家之言”,就难脱思想制作的干系,即为宣传他们的反欧洲中心主义思想而刻意制作历史的嫌疑。

任何观念都有适用的范围和边界

这一事实使我强烈地感到,史家托出史识固然都申明有史实作依据,然而史家的心境和语境,却是读懂他们史识所万万不可忽视的“话外音”。说实在,我很怀疑弗兰克和彭慕兰对明清江南有真正深切的历史体验,或许他们对真实的明清江南历史也没有太多的兴趣。因为从他们的历史叙事里,可以闻到一股非常浓厚的挑战现代主流的“后现代”理论气息,选择史料是跟着他们的理论兴趣走的(因此,他们援引的史实多来自第二手)。“后现代”在史学上的一个重要主张,就是否认历史有必然性,一切历史的变迁都是耦合的,任何历史发展模式都不具有普适性。因此,依托欧洲历史经验产生的“现代化理论”理所必然地要被排斥在历史比较的框架里,不被认可为一种值得借鉴的参照目标。与此相关,他们也强烈反对历史的目的论,认为一切历史的变迁都不是预设的,都是人们各自活动的自然延续,自然产生的结果,不可能复制、不可能重演。从这样的理论出发,他们当然会不无真诚地告诫中国人:你们自身的历史不仅没有错,而且更值得自珍自重。依着你们历史内在的自然逻辑,别管别人怎样,独立地走自己的路去!我不知道这对中国人是一种诱惑,还是一种误导?试问:在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现实的今天,我们在反对欧洲中心主义的时候,难道还要重复把孩子连同洗澡水一起倒掉的低级错误,拒绝接受任何对我们有用的,别人的、也包括欧洲在内的成功经验,重新回到“各扫自家门前雪”的状态吗?

现在有一种倾向,观念越新越好,见异而思迁,成了一种时髦,一种风尚。殊不知任何观念都有适用的范围和边界,决不会是全能的。“现代化理论”确有可以被反驳的地方,“现代化”也决非尽善尽美,但“后现论”正像有些人所说,破坏多于建设,可以质疑和反驳的地方也不少。历史学的悖论就在这里:观察历史无论如何不能不依靠理性的思维,因此一定的观念和方法是我们进行研究无法不用的“工具”。然而沉浸在历史情景之中久了,也多少能意识到,“史无定法”(吴承明先生语),任何“工具”一经滥用,都有可能成为遮蔽我们真实地观察历史的屏障,甚至是人为制造历史成见的陷阱。

我愿意相信弗兰克、彭慕兰的某些指责是有道理的,一味用欧洲中心主义的标准估量中国历史,一定会产生许多偏差。例如“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论”,不要说套用西欧“封建”是何等地不伦不类,就是近二千年来的帝国历史,易朝换代,其间又何尝没有许多显著的变化和发展?我也相信中国人的经济理性不低,江南人在人口密集、重赋重费的压力下,为了生存,逼出了一条多种经营的经济“活路”,就是明证。然而,又有何种充足证据能够否定,不管如何曾经辉煌,到头来农业经济高度发达的中国,到了需要转变为现代工业社会的关口,却被卡住,不能主动走过去的事实?即使在近代化已经展开的一百多年里,我们遇到过多少“死的拖着活的”、逆向行走的事例,难道这也能够置若罔闻吗?!

解决问题最后还得靠历史情景的准确

弗兰克、彭慕兰的宏大叙事存在巨大的断裂,即对于解释英国19世纪何以能转变、中国何以不能转变这种强烈反差,与它们先前历史因缘果报的复杂关系,采取了逃跑主义的策略。这种不近情理的逃逸,终究显示出他们和我们有着截然不同的治史心境。他们尽量寻找19世纪前中国历史发展的一切光明面,置阴暗面于不顾;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期望中反对的欧洲中心主义的光芒才相对黯然失色。然而他们并不能理解19、20世纪之际的中国人如何苦于向现代转变的艰难,这种心境并非来于观念,而是来于生活实在的体验;因此他们当然也不能理解,我们何以要痛苦地、自悔地究根刨底追问19世纪以前的历史,追问原有的社会发展机制到底出了什么毛病,病根又在哪里?此真可谓“饱汉不知饿汉饥”,此一时、彼一时也。

“二兰”的中国命题,无视中国发展高度不平衡的国情,径用江南代表中国,以一斑窥全豹,明显是一个致命的论证软肋,经不起反驳。至于明清江南,也许确实可以找到不少证据,支持这样一种学术见解:这里的农业、手工业乃至商品经济、货币经济、市场发育程度等等,其发展水平都不比同时期的欧洲为低。但同样是铁定的事实,而非人的幻觉,已经过去的几百年历史证明:江南是大一统中国的江南,无可避免地要受到更多国家因素、制度因素的制约,阻碍着这一过度发达的前现代地区顺利变迁到现代;即使被动地开始了现代化的驱动过程,社会的变迁也非常之不顺利、非常之曲折。我觉得,我们过去在“资本主义萌芽热”情景下产生的一些明清江南研究成果,重点在寻找“光明面”,看来是为“二兰”反对欧洲中心主义提供了片面而不准确的“信息”。因此,现在很有必要在“明清江南经济发展水平及其限度”这样一类重大问题上进行反思和重新研究。

与一些国外学者、特别是带有后现代倾向的学者之间的分歧,往往主要发生在心境以及语境的不同上,但解决问题最后还得靠历史情景准确而不是粗枝大叶的估定。新见,不管是何种新见,也都必须经受事实的检验。对明清江南,鉴于史料的局限,最难的是对发展程度作定量方面的估计。个别外国学者既然计算出了古代中国的GDP、人均收入以及占世界GDP的比重多少,中国学者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有此可能。然而,我们也不能因此而不作出必要的回应。明清江南的经济状况,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唯有对关联发展过程的众多因素(包括决不可忽视的非经济因素,如权力体制、财政体制等)尽可能逐个省视其实际状态,并作综合的整体分析,研究才可能有所细化。这就需要发掘更多的微观材料,加以细致的考订和总体汇合。因此,我觉得未来的明清江南社会研究的重心,很可能又要再次回到微观研究的层面上来。当然这绝不是初期研究的重复,而是有针对性地前进,否定之否定的升华。其中有些环节长期少有进展,例如各种经济主体(庶族地主、工商业者、农民)的财政与法外的经济负担,县级乃至市镇乡村的各种行政费用与名目众多的摊派,它们对于经济发展的制约,都需要有切实的史料搜集作依托,才能据此评估其得失利弊。因为,在这一点上,正显示出中国历史与欧洲大相迥异:在中国,很难像欧洲那样产生具有主动推进现代化冲动的新富裕阶层(相反,中国的富裕者往往寻求与传统政治的融通,屈从于体制的压力),因此也就无法产生引发国家与社会互动、变革社会体制环境的历史主角——独立的社会中间力量。

进入多元化的时代,什么样的新论都有自己的位置,也都需要有正常的对话来交流沟通。从历史考察的角度来说,“二兰”的挑战,我觉得无论是从宏观的史观、史学方法,还是从微观的史实考据,都有很大的讨论空间。对于宏观叙事比较冷落的当下中国史学界来说,这一外来的逼迫,或许还是一种难得的推动。

中国历史论文:中国历史上自然区域、行政区划与文化区域相互关系管窥

对于中国历史上自然区域、行政区划以及文化区域三者相互关系的研究,迄今似乎未见过有专门的讨论。本文试图从宏观的角度对这一关系进行初步的探讨,由于题目较大,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先以例证式的方法予以说明。

在这三种区域中,行政区划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产物,由法律形式予以确认,有最明确的边界与确定的形状;自然区域是地理学家对自然环境进行的科学性的区划,不同的科学家与不同的地理观点,形成互有差异的自然区划方案。文化区域则是相对较不确定的概念,一般由文化因素的综合来确定,具有感知的性质,主要是人文地理学者研究的对象。

自然区划虽有不同的方案,但由于其所根据的是确定的自然环境,所以各方案之间相去不是很远。行政区划虽由现实的政治需要而确定,但要受制于历史传统与自然环境,从来都是在已有的体系上进行调整与改革,不可能凭空设想一个全新的体系。而历史传统中既包含历史自然环境变迁的因素,也有历史文化区域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文化区与自然区也有依存关系,尤其是小文化区与自然环境关系更为明显。要之,行政区与自然区和文化区三方之间有密切不可分的关系。

一、行政区划与自然区域的基本关系

行政区划是在自然地理环境的背景上所划定的政治空间,因此在人为的政区与天然的地理环境之间就存在契合与否的问题。地理环境是由地貌、气候、水文、土壤和生活于其中的植物动物等因素组成的复杂的物质体系。中国历史上长期是一个农业国家,对于地理环境的地域差异有很深刻的认识,深知行政区与自然区的一致对农业生产管理有重要作用,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总是尽量保持行政区划与自然区域的一致,以利农业经济的发展,维护封建王朝的稳定。但是长治久安又是中国历代统治者所追求的最高目标,这个目标是摆在有利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上的。而为了达到长治久安,统治者不断总结历史经验,认识到逐步加强中央集权的必要性,在这种政治思想的指导下,行政区划与自然区域的一致性越来越差,尤其是高层政区在古代中国社会的后期与自然环境之间已经存在相当大的背离现象。

按照最近的综合自然地理区划方案,中国可以分成三个大自然区,即东部季风区、西北干旱区与青藏高寒区。这三大区又可进一步分成七个自然地区和三十三个自然区。东部季风区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45%,总人口的95%,过去、现在与将来都是中国最重要的农耕区。对于作为中国历史疆域主体部分的东部季风区,古人早就认识到其内部地理环境的差异性。季风区内可以划出三条东西向的分界线,第一条是在东北自然地区和华北自然地区之间,正与战国时期的燕国长城的东段重合。这条界线使得今辽宁省大部地区在自然区划方面属于华北而不属于东北。而在《禹贡》所划分的九州方案中,辽东半岛与山东半岛同处于青州之中,说明古人对这一界线的认识与今人一致。

第二条界线是分开华北与华中两个自然地区的秦岭-----淮河一线。这是中国最重要的地理分界线。此线南北两侧,无论地层、地貌、气候、水文、土壤、生物等自然地理要素都显著不同。比如从气候上来看,此线是最冷月太阳幅射热量收支相等(即一月份平均温度为摄氏零度),也是全年水份收支相等(即降水与蒸发相等)的标志线。这个标志作用自古以来就被观察到,"桔过淮即为枳"可以说是这一观察的最形象的总结。由于上述原因,秦岭-----淮河一线历来被视为中国南方和北方的分界线,不但南船北马、南米北麦由此线而判然,甚至分裂时期南北政权的对峙也常以此线为界。而且在元以前统一王朝之中,行政区域的划分基本上不跨越这条界线。

第三条界线是华中地区与华南地区的分界,也是热带与亚热带的分界。这一界线在地理学家当中争议最大,大致在北纬二十一度至二十五度之间波动。极端南界的方案是在北回归线以南,其他方案则画在南岭与北回归线之间。在北回归线以南,夏天时太阳可以从北边的窗户射入屋内,古代称之为"北向户"或"北户"。但对于北回归线古人的认识还不是那么具体,必须以山脉河流为标志才能更直观地感觉到,所以南岭常被近似地当成热带与亚热带的分界线,"岭上著梅未"就透露了岭南与岭北梅花开放先后的差异,标志着岭南地区近乎热带的风光。这条界线不如第二条界线重要,但在元代以前,行政区划界线也大致遵循此线,除了个别地点,一般不被跨越。

由三条界线所划出的四个自然地区以下,又可细分为十九个自然区。而在华北地区与华中地区内的自然区界线也极富标志性。在华北,由于距海的远近与湿润程度密切相关,离海越远,湿润程度越低,因此自然区界线呈南北走向。如太行山与西河(即陕西与山西之间的黄河段)就使河北、山西和陕西处于不同的自然区之中。在华中,地势的抬升与降水量密切相关,因此武夷山、雪峰山、大别山、巫山、乌蒙山都成为重要的自然区分界线。历代王朝的正式政区大部分分布在华北与华中地区,这些垂直的自然区的分界线也都成为政区之间的界线。

以下我们更具体地来分析一下行政区划与自然区域关系的历史变迁。

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为了控制边远地区,曾对某些政区,实行过犬牙相错的划界的措施。这一措施的实质是使政区的边界不和重要的山脉或河流相重合,以避免那些地区负险对抗中央政权。但从大的范围看来,秦代郡级政区的幅员与自然地理区域存在相互对应的关系,或者是一郡自成一个独立的地理单元,或者数郡组成一个完整的地理区域,少数情况下一郡包含几种不同的地貌类型。

北方的关中与山东地区开发充分,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因此郡的幅员较小,往往是几郡组成一个地理区域,如邯郸、钜鹿两郡为黄河与太行山间之三角冲积平原;雁门、代郡、太原、河东与上党五郡组成山西高原,是黄土高原的一部分。当然这五郡又各自为一个地理单元:雁门郡是大同盆地,代郡是蔚县、广灵盆地;太原郡是太原盆地,上党郡是潞安盆地,河东郡是汾河陷落谷地及河东盆地。其他自成一个地理单元的郡还有不少。最著名的是首都所在的内史,正占据当时最富庶的关中盆地,或称渭河冲积平原,今天依然是著名的八百里秦川。也偶有一郡包含两种地貌,如三川郡包有豫西山地和伊洛小平原。南方在秦代开发尚浅,地广人稀,郡域很大,甚至一郡超过今天一省,所以常自成一地理区域,或包括几个地理单元。如巴郡是川东摺曲山地及嘉陵江流域,蜀郡是成都平原及川中丘陵,闽中郡是浙闽丘陵,九江郡是淮南平原与丘陵及鄱阳湖盆地等等。

秦郡的划分重视地理区域的作用,每郡都以一肥沃盆地或平原为核心而推广于四周这高原或山地,以便保证有相当地可耕地,使农业经济的发展有一坚实的基础。汉兴以后,出于政治需要,已破坏了秦郡分划的主意。首先把秦郡划小,如内史一分为三,每郡都成支离破碎之区。其次是削王国之地以充实汉郡,使王国周围汉郡领域不断变化,以至如西河郡跨黄河两岸,临淮郡居淮水东西,与地理区域脱离了关系。当然南方的汉郡由于地域缩小,也有个别郡反面与地理区域相符,如豫章郡恰好是鄱阳湖盆地的范围,但这样的例子不多。因此汉晋南北朝时期,行政区划已与自然地理区划脱离关系,直到隋代重新统一全国以后才又有了变化。

隋炀帝在大业三年进行行政改革,将三百余州调整为一百九十个郡,并使绝大部分郡界与山川形势相符,这不但为以后唐代的十道分划奠定基础,而且也使唐以后的统县政区又与秦郡一般,大致与自然地理区域相适应,但当然是在更小的地域范围内。隋郡的幅员远比汉郡为小,比秦郡就更不可同日而语了。因此就每一个郡而言,多数只是一个地理单元的一部分而已。但就一组郡而言,却往往与一个自然地理区域相合。因此秦隋划郡原则的对比,前者重区域,后者重分界。

贞观元年,唐太宗将天下诸州以山川形便分为十道,这十道严格地以名山大川及关隘要塞作为界限,并以之取名,形成在地貌组合方面相当完整的地理区域。这十道是:关内道,潼关以西,陇山以东;陇右道,陇山以西;河北道,黄河以北;河东道,黄河以东,太行山以西;河南道,黄河以南,淮河以北;淮南道,淮河以南,长江以北;山南道,南山(即秦岭)以南的汉中、川东山地、南阳盆地和江汉平原;剑南道,剑阁以南的四川盆地西半部;江南道,长江以南,南岭以北;岭南道,南岭以南。以上十道除山南道东西界外,各道之间都有明确的山川界线。

中国的地貌大势是西高东低,主要河流山脉都呈东西走向,因此十道的划分即以这些山川为骨干,先沿黄河、秦岭-----淮河、长江及南岭横切四刀,再以南北向的次要山川太行山、西河、陇山及淮水之源的桐柏山和嘉陵江为标志竖切五刀,就形成了十个地理区域,十分自然,也相当合理。十道的分划对唐代三百余州起了分组的作用。唐初派遣按察使、巡察使赴各州进行监察工作,年底回京汇报,这些使节之间的分区巡视肯定与十道有关系。所以开元年间将十道分成十五道以后,就正式成为固定的监察区。时隔不久,安史之乱爆发,全国范围内被划为四十来个方镇以对付叛乱,这些方镇在唐后期成为实际上的高层政区,其幅员多与自然地理区域相对应。如原来的江南西道被调整为宣歙、江西、湖南三个观察使辖区,江西观察使与今天江西省完全一致,是一完整的自然地理区域,湖南观察使则对应于湘、资二水流域。另外福建观察使也与今天的福建省毫无二致,为浙闽丘陵的南半。

唐代的州由隋代的郡划小而来,在地貌方面也大多自成一小地理区域。例如今浙江省在唐代分成十个半州,即杭、湖、越、明、睦、婺、衢、温、台、处十州及苏州的南小半。浙江北部是太湖平原,南部则是众多河流谷地。在这十个半州中,温州是飞云江流域和瓯江的下游,处州则由瓯江支流小溪与大溪流域组成,台州包括整个灵江流域,明州覆盖了甬江流域,湖州则与苕溪流域相对应。至于钱塘江流域乃由衢、婺、睦、杭诸州所分割,每州各包括其一条支流。浙江在唐代已经得到比较深入的开发,所以州的幅员已经够小。除了东北一隅以外,十个州的地域和界线自唐代直到清末一千年间毫无变化,只有名称的更改而已。诸州之间由于关山阻隔,形成一个一个的小封闭圈,成为长期保持稳定的地理基础。可见政区的分划若与自然地理区域相一致,就有可能保持长期的稳定。

唐代无论分道还是划州,都力图使之与自然地理区域相适应,目的不是别的,就是为了寻求同一政区之内的自然地理特征的相似性、均一性,以利于农业经济的发展。直到二十世纪的今天,综合自然地理区划的工作依然是直接为着农业生产服务的。因此了解不同自然地理区域之间的差异,并使行政区划与某一自然地理区域相对应,显然有助于古代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对农业生产进行统一指导和规划。同样的气候,均质的土壤,完整的地形有利于进行同一类型的生产活动,简化农业生产管理,便于进行水利建设。所以秦代与隋唐都有意使统县政区的分划与自然区划相一致。

汉代由于主要矛盾在于政治方面,在于中央专制皇权与地方诸侯王分权的对立,所以西汉尽一代之力,以分化瓦解东部地区诸侯王国林立的局面,既夺取王国支郡为汉郡,又以蚕食方式不断扩大这些汉郡的领域,因此郡域与郡界不断浮动,在这种情况下,而求其与自然地理区域相对应,岂不是等于缘木求鱼。因此西汉末年的郡大多与自然环境关系不大。隋唐帝国刻意追求行政区划与自然地理区划的一致,说明其时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矛盾基本上得到了妥善的处理,社会主要矛盾已偏向经济方面。但是隋唐的统县政区并非没有缺陷,出于政治目的,隋唐的州(郡)范围划得过小,在农业生产方面也产生不良影响,有些建设工程在此州为水利,在彼州可能就成为水害。但是从总的方面看,可以说,自隋唐时候起,直至清末为止,统县政区是与自然区划大体一致的。但是高层政区情况则完全不同,在宋代以后,已经与自然地理区域发生偏离。

宋代是中央集权高度发展的朝代,中央政府显然有意识地使作为高层政区的某些路的辖境,偏离山川形便的原则,以利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其中典型的例子之一是江南西路。该路并不和唐后期自成一地理区域的江南西道一致,而是缺去东北隅饶、信二州(即昌江与信江流域),并在西北边越过幕阜山而领有兴国军(今湖北东南角)。这样一来,江南西路就不成完整的地理区域了。另外,名为淮南东路,却地跨淮河南北;称做河东路,却领有黄河以西的州军,同时又不领属位于河东的河中府与解州。但是宋代的路毕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高层政区,所以这种偏离自然区划的路还不普遍,如两浙路、福建路、广南东西路在地貌方面就都是比较完整的地理单元。因此宋代是高层政区脱离自然地理区划的过渡时期。

元代形势大变。因为行省是集民、财、军政大权于一体的高层政区,为了防止割据,省界的划定以犬牙相错为主导原则,行省的区划根本不考虑自然环境因素,而是根据军事行动和政治需要来确定。蒙元征服中原的行动是由北到南进行,因此行省的布置也采取南北拉长的方向。但中国的主要山川是东西走向,因此沿北南方向布置的行省就必然要跨越黄河、秦岭、淮河、长江、南岭等天然界线,因而包容复杂的地貌类型。同时,温度的变化与纬度的变化成函数关系,南北走向过长的行省也不得不纵贯不同的气候带。加之蒙元设置的行省幅员过大,在北方,由于降水量由滨海地带到内陆呈逐步递减状态,这样的行省就不免要横跨湿润与干旱的不同气候区。如元初的陕西四川行省,在地貌方面既覆盖了整个陕甘黄土高原和内蒙高原西部,又越过秦岭包容了汉中盆地和四川盆地,以至贵州高原北部。从综合自然地理区划来看,则是横跨了西北干旱区和东部季风区两个自然大区。在季风区中又跨越了华北温带和华中亚热带两个自然地区,并且在华中地区还跨越了北亚热带和中亚热带两个自然区。

当然这是战时体制的体现,当时全元疆域只分七省。之后,为了平时行政管理的需要,到元代中期调整为十一省的格局。上述陕西四川行省一分为三,成为甘肃、陕西、四川三行省。其中陕西行省跨越秦岭的形势已定,直至今日不变。又在黄河以南长江以北组建一个新的行省-----河南江北行省,如果忽略宋代小规模跨越淮河的淮南东路,那么这是淮河南北地区第一次组合为一个幅员巨大的高层政区。这两个行省的建立,意味着秦岭------淮河这一中国地理上最重要的分界线在元代完全被弃置不顾,说明自然地理区域已经不成为划分政区的重要基础,被优先考虑的是政治因素。其他如湖广行省包容今湖北南部、湖南与广西、海南,江西行省包容今江西与广东,都是不合常理的表现。

明代改元代十一省为两京十三布政使司,俗称十五省,每省地域有所缩小和调整。大部分省份都成为比较完整的地理区域。但秦岭-----淮河被跨越的状况依旧,同时还出现新的不合理的区划,即将太湖流域一分为二,分属南京与浙江。清代十八省,进一步由十五省析分而来。南京被竖切一刀,分为江苏与安徽,但依然是跨淮越江的形势,与自然区划无关。

统观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可以发现其与自然地理区划之间的关系有一个曲折变化的过程,那就是秦的相符,汉的脱节,隋唐的契合,宋的渐离,元的背离和明清的渐合。所谓自然地理环境,以中国的老话说,或可称之为天时与地利。气候的两大因素是气温与降水,这可谓天时;地貌、土壤、植被则可比拟为地利。几千年农耕文化的发展都离不开天时与地利。行政区划是人为划定的,也许可以说是人和的因素之一。如何使行政区划与自然环境相一致,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如何求得天时、地利与人和的配合,以创造农业发展的最佳背景。这就是秦代隋唐政区与自然地理区域契合的原因。但是当政治需要超过经济动机的时候,政区的自然地理背景就被忽视了,造成元代行省与自然环境的背离。然而这种不合理的现象也不能长期维持,所以明清以后又部分地使行政区划和自然地理区域趋向一致。

二、文化区域与自然地理区域以及行政区划的关系

如果从一般直观的感觉看来,似乎在不少地区中,这三种区域是相当一致的,但仔细分析却不然。文化区域比不得自然地理区域,后者虽不如行政区划那样有法定的确切的边界,但在经过学术论证以后,也有相对明确的范围。但文化区域主要是由感知而来的认识,当选取不同的文化因子作为划分文化区域的标准时,其范围也会有不同的形态。在各文化因子中,语言(或方言)、风俗、宗教都是比较重要的标准,而其中语言的标准更显突出。根据现有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分析几个实例来说明文化区域与自然地理区域以及行政区划之间的关系。我们将会看到既有三个区域相重的情况,也有两个地域相重,而另一种区域与此二地域背离的情况,还有三种区域互相间都不重合的情况。

以湖南为例。历史上湖南的的综合文化地理区划可以分成东部的湘、资二水流域与西部的沅、澧二水流域两区,两者的分界以雪峰山为标志。这是与自然地理界线相一致的。在唐后期,湖南的概念初步形成,当时指的仅是湘资流域。沅澧流域则尚未得到深入开发,以五溪蛮为代表的少数民族的文化占有重要的地位。北宋时期,沅澧流域得到开发,成为荆湖北路的一部分。由于对沅澧流域的开发是从湖北方向而来,而且在行政区划上与湘资流域分处两个高层政区,因此通两宋与元代,沅澧流域与湘资流域分属不同的文化区域。方言不同,风俗有别。元代湖广行省太大,包容今湖南、广西、海南及湖北南部,对文化区域的整合作用不明显,此时沅澧流域属湖北道,仍与湘资流域的文化不同,明代以后,原荆湖南北路合成为湖广布政使司。清初,又分湖广为湖南湖北两省,这时的湖南省包括了湘、资、沅、澧四水流域,于是湖南文化的一致性渐渐体现出来,经过三百年的整合,湘资流域与沅澧流域不再分属两个文化区,而属于同一个文化区的两个亚区。湖南的类型是文化区域既与行政区划大体一致,也与自然地理区域一致。

山西则是另一种情况。从表面上看来,山西似乎是三种区域完全一致的典型。例如作为行政区域的山西省在自然地理方面也基本上自成一区,周围有明确的黄河与太行山为其自然边界。在文化上似乎也有山西文化一体的感觉,晋中文化与相邻的河北地区的燕赵文化与陕西地区的关中文化似乎有明显区别。但仔细加以研究,就会发现其实不然,就在山西这样的地区,也存在文化区与行政区及自然区不一致的情况。如从汉语方言来说,晋语有入声,在北方官话区里显得十分特殊。但晋语并不复盖山西全省。在山西省西南部的运城地区的方言就不存在入声,不属晋语区的范围,而与关中方言十分接近。而方言与语言的认同,正是划分文化区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如果再从历史上作深入研究,更可发现,在明代以前,并不存在全山西省范围的一体化的山西文化,其中运城地区与陕西关中文化一体,上党地区与河南省的河内地区文化接近,雁北地区则与边塞文化相对一致。这种情况也许会令人感到惊奇。因为在山西这样一个封闭的凸地形中,文化的一体性原本应该是无可怀疑的。

在南方的福建,也存在着类似的情况。福建与江西之间的武夷山是划分自然区的标志界线,福建省本身也成一相对封闭的地形,两面是山,一面是海,只有南边与广东不存在明显自然界线。但从文化上看,闽西与赣南及粤东北却成为一个独特的客家文化区,既与自然区不符,也与行政区不一致。跨越三省的客家文化区的存在,说明文化区域的的活力并不受法定的界线(行政区划)与天然的界线(自然地理区域)所限制。当然,除了客家文化区外,福建其他地区的文化是存在某种一致性的,或者可以称之为闽文化区,但在这一文化区域中又有明显的地域差异性,至少可以分为四个亚文化区。而这些亚文化区与历史上的统县政区(即唐宋的州与明清的府)的范围有密切的关系。另外,闽文化区虽然未覆盖福建全省,但却延伸到福建以外的广东东南部的潮汕地区,这是在明代就有明眼人已经看出来的。在王士性的《广志绎》里就说到:"(潮州)以形胜风俗所宜,则隶闽者为是。"当然,若仅以闽方言为准,则闽文化区还可以扩大到在地域上并不连属的广东雷州半岛、海南岛与台湾地区。

至于陕西省,则是行政区划与自然区划及文化区域相矛盾的典型。秦岭南北分属不同的自然区域,这一点在今天任何自然区划方案里都是一样的,在古代也是这样认识的。而从文化上看,关中文化与汉中文化也有明显的不同。关中方言属于中原官话,而汉中方言却夹有中原官话与西南官话的成份。而且时至今日,汉中地区仍然流行用西南官话演唱的汉剧,而关中地区却是秦腔占明显优势。陕西内部的文化地域差异不但体现在关中与汉中地区之间,而且还存在于陕北与关中之间。陕北地区通行的方言是晋语,与关中的中原官话有相当大的区别,而与山西大部分地区有共同语言。就自然环境而言,陕北的黄土高原地貌与关中的渭河冲积平原也截然不同。因此,陕西其实是三种不同的文化区的无机的结合,是自然区、政区、文化区三不重合的典型。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自元代将秦岭南北划在同一行政区以来,经过七百年时间,在行政管理体制的作用下,关中与汉中地区的文化却又有逐渐走向一体化的倾向。这种倾向最明显表现在中原官话区的扩大。向北,关中方言侵蚀陕北的晋语,而使之由北而南晋语特征逐渐削弱的现象,亦即入声字逐渐弱化的趋向。在汉中,中原官话则从东西两侧南下,使得西南官话的范围收缩到中部一带。同时,在汉中,在关中,都有秦腔的演唱,但倒过来,汉汉调在关中却呈逐渐萎缩的弱势。当然这种文化的整合过程至今尚未完成,因为要将原来自然背景与文化因素差异都很大的不同文化区整合为一,是要经过很长的历史时期的。

相对陕西地区而言,湖南文化的一致性就比较显著,尽管湖南的沅澧流域与湘资流域组成一个单一的高层政区仅有三百年时间,远比陕西统合秦岭南北的时间为短。即使加上与湖北共处一个布政使司的时间,也还不足六百年。但到底雪峰山所隔开的湖南东西两部分只是第三级自然区的差异,而秦岭所分隔的陕西南北两部分却是第二级的自然区域的差异。相比起来,当然前一差异要比后一差异小得多。加之,自中唐安史之乱以后,北来的移民到达荆南与江湘地区,使得沅澧下游与湘资下游的方言互相靠近,??假至于今日,新湘语与西南官话的差异也比关中方言与汉中方言的差异小。

在自然区域、行政区划与文化区域的关系中,尺度范围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情形,以上所说的是省区内以及相当于省区的大尺度的范围,已经体现行政区划的作用。至于省以下的文化亚区,行政区划的规范作用就更加明显,因此文化亚区往往与历史上的统县政区的范围相一致。不但如此,在这个尺度范围里,文化区与自然区之间也存在明显的依存关系。例如在浙江与福建,各中小河流的流域往往是一个个统县政区(即州或府),同时又是一个个小文化区。尤其在浙江,流域与府与吴语的次方言区基本重叠。在山西与湖南,也有同样的现象。这一现象的产生决非偶然,是与经济开发过程相联系的。一个府的地域,往往由一二个县先行开发,其他县再由这一二个县分置而来。因此一府之内的文化具有同一性,相对于其他府则有相异性。不但如此,一府的府治由于是该府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因此对该府起着一种文化垂范的作用,从而使该府的文化同一性更形加强。这从政治中心所用方言往往是该府的权威土语这一现象可以看出。

三、简短的结语

对于文化区域与行政区划以及自然地理区域的关系,古人似乎就有明确的认识。东汉时期,巴郡太守但望给中央政府上了一疏,要求将巴郡一分为二,其分割方案与依据是:"江州(今重庆)以东,滨江山险,其人半楚,精敏轻疾。垫江(今合川)以西,土地平敞,姿态敦重。上下殊俗,情性不同。敢欲分为两郡:一治临江(今忠县),一治安汉(今南充)。各有桑麻丹漆,布帛鱼池,盐铁足相供给,两近京师。"从自然地理背景看,两汉的巴郡东部是摺曲山地,亦即"滨江山险"。西部是嘉陵江平原,所以"土地平敞"。东西两部分自成地理单元。从人文地理基础看,东西部有风俗的差异。东部"其人半楚,精敏轻疾",西部却"姿态敦重",所以"上下(指上下游,亦即东西部)殊俗,情性不同。"以此为据,巴郡可以分为巴东与巴西两郡。风俗的差异就是文化差异的表现形式,是分郡的重要依据之一。在这里,分出的新郡,就是自然地理区域、文化区域与行政区划相一致的典型。虽然当时朝廷未接受这一意见,但我们却由此可以看出,关于上述三种区域的统一性问题,已经早有人注意到了。

形成文化区域是社会的力量,划定行政区划的是国家的行政权力,而自然地理区域的划分则是受自然规律所支配。因此文化区域与行政区划以及自然地理区域的关系事实上体现了社会、国家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由于中国疆域辽阔,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在不同的地域中,这三者有不同的关系,而且从历史上看来,这一关系又是逐渐在变化的,例如由于政治需要随着时代的前进而发生变化,行政区不断发生变迁。在今天,如何调整行政区以促进现代化建设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同时在学术上,这项研究也可视为是联系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两大分支的桥梁,尤其因为行政区划是政治地理研究对象,文化区又是文化地理的研究内容,因此这一研究等于是将自然地理与政治地理及文化地理的有机关系进行深入探讨。对于如何更深刻地认识人地关系,使地理学成为研究人地关系而不单纯只是研究自然环境的科学,有重要的学术参考意义。而且研究三者的关系对于文化区的重新塑造,深化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识,也有一定作用。

国外这方面的探索尚未见到。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在美国,其行政区划大多与自然区划没有关系,许多州与县的形状只是简单的几何图形,谈不上三者之间的关系。欧洲各国虽然有政治地理研究,但都注重大尺度的地域范围,较少涉及行政区划与文化区关系的问题。我国与欧美国家不同,在文化区,尤其是行政区的变迁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历史资源,应当在学术研究方面加以充分利用,以对地理学理论的发展作出自己的有特色的贡献。

本文研究的主要目标是要探讨行政区与自然区及文化区三者之间最一般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的互动作用。弄清楚行政区划对文化区的整合作用,自然区对文化区的制约作用以及如何调整改革行政区划以适应经济与文化的发展,并与自然区保持某种程度的协调。但兹事体大,以上所说只是一个提纲,详细研究,还待将来。

中国历史论文:细碎的农田制度及其对于中国历史的定型作用

一、题旨的说明

中国至今以农立国,全国人民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出口货物中绝大多数是农产,目前我们国民经济的基础,显然偏倚在农业上。中国人是以勤俭著名的,尤其是农民的不辞劳苦。农事技术也因为积上几千年的经验相当进步,往往西人在晚近才做到或才由专家特地研究出来的,在中国古书上,数百年前,甚至千年以前,已经有记载了。照道理讲,中国农业应该很兴盛了。但是农民冻饿,粮食入超。即使在富庶的江浙农村,农民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往往要靠借来的米或卖米卖麦,吃一两个月的稀饭麦糊之类。偏僻穷苦地方的情形更差,甚至十几岁的女子没有裤子穿。而且几乎年年此处那处的闹着灾荒,灾民动辄数万数十万,甚至多到数千万。真是像孟子所说的:“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以农立国的农业和农民,可怜到如此地步,岂不可怪。

造成这种现象的基本原因,可以总括做一句话:“农民太多而每户耕地太少”。农多地少,再加上不断地把土地任意分割,因此形成细碎经营的农田制度。“细碎”是指每一家的耕地不但太少,这仅有的少量土地,还分成许多丘,可能相隔很远的散布着。这种细碎现象,不论在地权分配或土地利用方面,都可以明白看到。

而且这种细碎的农田制度,并不是新近才有的,至少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它现在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如此深刻,从前也必然同样的深刻。它既然这样长期的深刻影响农民生活,农民百分率在古代比现代还要高,占人口总数百分之八十到九十以上,它势必影响到整个民族性和社会经济政治各方面。我们的确可以说,农田制度对于中华民族的性格及其几千年来的历史,具有一种强有力的定型作用。

本文的主旨,就是要检讨或分析这种细碎的农田制度的内容,它的发生和持久存在的所以然,尤其着重在它对于种种方面的影响。最后要附带地说明这种农田制度的继续存在或其改革,怎样关系到中国的前途,这说明势必牵涉得很广泛,但是这不是本文重心所在,本文只预备作一些极简单而概括的说明。

二、细碎的农田制度

据民国二十四年土地委员会调查江苏等16省,163县,1745000余户乡村住户的结果(见《全国土地调查报告纲要》1937年2月出版),其中25.8%没有土地。在有地的1295000余户业主之中:有地不到5亩的业主,超过业主总户数的1/3;加上有地5亩以上而不到10亩的业主,差不多占业主总户数的6/10;再加上有地10亩以上而不到20亩的业主,就超过业主总户数的8/10,而他们所有的亩数合计只占总亩数的1/3强。50亩以上的业主,不到业主总户数的5%,而他们共有亩数,也占到总亩数的1/3强。这分配显然不均。但是总亩数的八成以上,在百亩以下的业主手中,而千亩以上的业主所有地只占总亩数的2%强。这又表示土地集中的现象并不严重,最显著刺目的是大多数业主所有的土地实在太少。6/10的业主,每户所有土地不到10亩。全体业主所有土地的总平均,每户也只有土地15.174亩。

虽则以上的调查限于乡村住户,遗漏了住在城里或外县的地主,但是这遗漏部分不难从同一调查里约略地推算出来。农家实际经营的面积共计2401万余亩,而乡村住户共有土地1965万余亩,这表示其中有436万余亩系向调查范围以外的业主承租来的,占实际经营面积的18.6%。在这436万余亩申,必然有很大的一部分是官田、学田、地方公田、慈善机关、庙宇、祠堂的土地以及同族中支派所有公堂田之类,可能这些土地占到这400余万亩的半数以上,假定有一半是属于私人地主的,并且假定这些私人地主每户有地200亩,那末约计10900余户,把这些户数和亩数加入乡村住户的业主户数及其所有亩数之中,来计算每户平均有地若干,也只能每户平均到16.175亩。即使假定这一半属私人地主的土地,是完全属于一个地主的,还只能平均到每户有地16.865亩。虽则有些地方的大地主所有土地,多到数万至数十万,甚至可能在100万亩以上,但是在全国计算起来,究竟是极少数。中小地主实在太多,他们所有的土地少得可怜。有地100亩以上的地主,通常已经要算大地主了。所以全国平均起来,每一业户所有的耕地,必然很少。

再看农家实际经营的面积,据前述同一调查,在1534000余农户中:经营面积不到5亩的占24.38%;5亩以上而不到10亩的占22.6%;10亩以上而不到15亩的,占13.75%;合计不到15亩,经营面积的农家超过总户数的6/10。而全体农产总平均,每户经营面积15.759亩。这是全国的平均,广东福建平均都不到10亩。又据金陵大学在22省调查16000余场的结果(见卜凯先生的《中国土地利用》1937年3月出版),平均约22亩有零。

再从人地比率来推算。我国面积虽大,全国土地在海拔3千尺以下的只占1/3(适于耕种的土地差不多限于这高度以下),而1万尺以上的占到1/5,全年雨量不及20?嫉闹辽僬既?婊???雨量在4?家韵碌氖巧衬?卮???贾?0?贾?涞氖呛登??0?贾?0?贾?涞氖前牒登?,所以可耕地的百分率很低,约为25%,不到40亿亩(据翁文灏先生的《中国人口分布与土地利用》,见《独立评论》3、4两号,1935年6月出版)。其中已耕地有多少,各家估计不一,或者还不到15亿亩。全国人口也只有估计,多寡不一,姑且定为4.5亿人,用来分配15亿亩的耕地,每人摊得3亩余。五口之家平均每户摊得16亩余。农民占总人口数的百分率,也是各家估计不一,大抵为75%(据《全国土地调查报告纲要》为75.49%)。单由农民分配耕地,每户约可分得20亩。这数目也和上述实地调查每户经营面积的结果差不多。

耕地少而人口多,农民百分率又高,农家每户经营的面积当然不得不少。美国在农业上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国家,每年有大宗剩余农产品出口。但是最近美国农民百分率已经减到20%,比我们低了55%,或和中国农民百分率为4与15之比;每户农场平均面积增加到1170亩,比我们大了50多倍。相形之下,格外显得我们的农民百分率特别高,而每户耕地特别少。

据最近出版的《美国统计提要》(Statistical Abstract of the United States1946),美国农民占总人口数的百分率和每户农场平均面积如下:(1945年的农场平均面积,另据一自美寄来的论文抄本,来源失载)。

农民百分率的减低和农场面积的扩大是有连带关系的。美国近几十年来,这种趋势很明显;只有当不景气时,失业工人下乡谋生,农民百分率可能有暂时的增高,而农场平均面积减少,但是数量有限,为时不久,并不能改变这趋势。

现在再把若干其他国家的农民百分率和农场面积抄录于下,以供比较(据吴文晖的《中国土地问题及其对策》1944年11月初版)。

又据1944《日本年鉴》日本的农民百分率也在减少;1903年是64.07%,1937年是42%,1941年是40%。

欧美的农场,大都结集成一整片,而我国农家的耕地,分散得很历害。据《全国土地调查报告纲要》“全国平均每丘面积,水田仅一亩二分余,旱地亦不足三亩;各丘与农舍间之距离,平均在一里以上。”又据近年实地测丈的结果,杭县每丘面积平均一亩余,无锡不到一亩。一家有地十余亩的散布十余处。

总之,中国农家每产所经营的土地,十分细小而零碎,所以把它称做“细碎的农田制度”。

三、这种农田制度的发生及其顽固持久性

中国文化自始即是一种农业文化,它开端于夏民族的采集经济进化到农耕。发祥地在今山西陕西河南三省交界处一带地方,逐渐扩大,东向而入华北大平原。经商周以至春秋时齐晋秦楚等列国的开拓经营,战国时燕赵秦楚更向外发展,黄河流域除掉陕甘的一部分外,差不多都已同化并且扩展到长江流域。到了秦汉,不但统一蒙古大沙漠以内和新青康黔滇以东的大陆,东北的辽东朝鲜和南方的交趾也在中国版图之内(西域三十六国和西南夷服属于中国的,尚未计入)。不过汉代江南还是卑湿的边区,经济和文化的重心仍在中原。汉末中原大乱,人民南徙,东晋又来一次大迁徙,江南经六朝的经营,到了唐朝后半期中央已经要靠江淮的接济了。闽粤到宋元才繁荣。云贵的内地化,完成于明清。东北的大事开垦,始于清末。这些都是今日的农业区域。

中国文化的发祥地,大抵在今晋陕豫交界处一带的黄土区域。那里的土壤很厚,虽不甚肥,但是容易耕作,也没有茂密的森林,使初民容易在耕作之前清除掉。所以在新石器时代,虽则今日中国各区域,大都稀疏的散布着居民,只有这一地带最适宜于发生以农耕为主的经济生活。那里的雨量变率虽大,但是旱年不能使一切植物都干死,而且容易引导河水作小规模的灌溉,这个又促进技术和社会组织能力的进步。那里正是夏民族的故居,他们就由此兴盛起来,成为当时最强盛而进步的民族。其后起自海滨的商民族,逐渐西移,吸收夏的文化,最后打败夏而成为中原第一大国。而夏民族的一支,在渭水流域的周人,又强大起来东向而征服商,承继商的文化。夏商周的文化是一脉相承的。所以孔子说:“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又说:“周鉴于二代,郁郁乎文哉”。而且春秋时汉族自称曰诸夏或华夏。诸夏和夷狄的分别,就着重在文化上。所谓“城郭衣服”,差不多是诸夏农业文化的象征。春秋时中原一带及其附近,还有不少夷狄和诸夏夹杂着,血统相同而文化不同的就认做夷狄,血统不同而文化相同的则认做诸夏。可见夏实在是中国文化的初期,而农耕的兴起,即所以形成汉族,以别于蛮夷。

夏的疆域,大抵只有今陕西中部的东半边、山西南部及河南西部一带地方;它的声威或势力,可能远达山东河北两省境内。商的中心根据地在今河南,兼及山东西部及河北南部;它下面的侯伯,分布在河南的大部、山东西部、河北山西的南部、陕西东部以及江苏安徽的北部。周自武王灭商,周公东征,昭王、穆王和宣王向西和向汉水淮水流域的开拓,那时的封建帝国,已经统治今山东河南的大部、河北山西的南部、陕西中部、甘肃东部和江苏安徽湖北的北部,不过这范围内并没有统一,乃是一种诸夏和夷狄杂处的局面。西周的封建诸侯,可以说是在这大范围的疆土内,星罗棋布的建立军事据点,筑城以便攻守,在城外从事农耕,而列国的贵族,则为统治农民的武装集团。平王东迁以后,王室衰微,诸侯兼并,霸国并兴,杂处中原的和边疆的蛮夷,或同化或北迁,尤其是吴越的兴起,扩大了诸夏的范围。战国时除中原诸戎为韩魏楚所灭外,燕开拓到今辽热察三省的南部,赵开拓到绥远;魏开拓陕西北部的东半边;秦开拓陕北、甘东、关中和四川的大部;楚开拓江西北部,湖南全部,甚至云贵的一部分。秦灭六国后,更南并福建、两广以及越南的东北部。汉武帝时,复辟甘肃西部,直到玉门关,而且服属新疆至申亚一带的三十六国;东征井朝鲜,置四郡;西南服属云贵一带的西南夷。秦汉已经奠定了中国今日版图的大部分。

黄河、长江、珠江三大流域和东北松辽平原,都很适宜于农耕。所以发祥于黄河中游黄土区域的农业文化,可以扩张到黄河下游,再向南次第推广到长江和珠江流域,向东北推广到辽河流域。蒙古和新疆的雨量太少,青海和西藏的地势太高,大部分不适于农耕;内蒙、河西以及新疆的北路和南路,虽有不少绿洲,但是面积太小,散处的少数农民,不足以抵抗游牧人的侵掠,所以农业文化扩展到内蒙河西就到了止境,而且在这地带屡进屡退,成为农耕和游牧两种文化互为消长的边缘,直到清末以来才渐有变更。即使在松辽平原也因为突入游牧地区,虽则农业文化早就扩展到辽东,但是不容易保持,进一步的发展还是晚近的事。

在三大流域中,黄河中游的黄土区域,最便于初民的农耕,已如前述。华北大平原因为黄河的时常泛滥改道,所以要等待到农耕技术和社会组织能力稍有进步后,才能够控制水患而利用它。商和西周的人口似乎都很稀疏,春秋时代华北仍旧是夷夏杂处的局面,要到战国时代才达到相当充分利用的程度。从夏商到战国,或说得比较稳妥些,从农耕初兴到黄河流域的充分定居与文化混一,可能已经花费一千五百年到二千年以上。长江流域的华夏化,或许开始于商代,然至西周之末,似乎还限于大江以北。晚至汉代,还说“江南卑湿,丈夫早夭”(见《史记》)。湖南也是“卑湿贫国”(见《汉书·景十三王》传),四川比较好得多;但是全国精华差不多完全集中在中原及其附近。这是因为北方习于旱作,长江以南有很多水乡,不是水乡的又大都是丘陵地,由于雨多天热,草木茂盛,也和黄土区域或华北大平原不一样,发育于北方的农事技术,对于这异样新环境的妥善利用,不免感觉到茫然。尤其是江南浙西的水利,煞费经营。虽经六朝的开发,江浙已经有很大的进步,但是米粮还要靠荆裹的接济。后经五代时吴越的设置专官治水,北宋范仲淹等续修圩田和堤塘工程,至南宋而发展到极盛。自此江浙的富庶,甲于全国,取二千年来中原的全国经济文化中心而代之。这样,长江流域从开始接受中原农业文化,到发展至相当充分的程度,自商代至宋也差不多经过二千年的时间。

夏的农田制度怎样,现在不可考。商代大抵是同一族的人同居在一村落,共有村落附近的耕地,而且很可能的共同经营这耕地,没有像后世一样的家庭农场。西周行的是采地制度,庶人虽分授私田,但是要同耕领主的公田,公田是使用多人耕种的大农场。春秋时代鲁国的“初税亩”(见《春秋》),把公田全都分给庶人佃耕,齐楚等国也在把土地划分成小方块,授佃分耕,这才普遍流行着佃耕的家庭农场。战国时土地私有制确立,更为自耕或佃耕的家庭农场安排下不可动摇的基础。纵然有雇工或使用家奴耕种的大农场,那只是极少数的例外。战国时一天(亦即一家)所耕的标准面积,在黄河流域普通是100亩,合今28市亩余,和现在差不多,已经显得农场的很细小。一家耕地的分散情形,大抵在战国时也已经逐渐发生,但是像今日这样的十分碎散,可能是汉以后的发展。各地区的农田制度未必尽同,但是看得时期长一些,迟早趋向于同一型类。

夏商周农业和土地制度的考证,要费许多篇幅,在此处是不必要的。现在单就农户个别经营的家庭小农场的兴起,略作解释。在西周的采地制度里,耕者是农奴性质的庶人,土地是属于领主的。庶人由领主分授小量的私田,使他们耕种自养,无须纳租,但是要到公田上去为主人耕作,这就是所谓“藉而不税”的办法,藉庶人的力量耕种公田而免收私田的田租。春秋时鲁宣公十五年的“初税亩”,分明是开始废掉藉法,按亩收租(那时候的所谓税,实即今日所谓地租),这就必须连带着把公田也全部划分,分给庶人佃耕。因此农奴变为不自由佃农,耕地全部划分成佃农耕种的家庭小农场。此外齐国的要使井田畴均,相地而衰征(见《国语》)。楚国的画土田,井衍沃,量入修赋(见《左传》),似乎都是一种整理土地和租税的方法,把耕地的划成井字形的小方块,分给人民佃耕。结果和鲁国走上同一方向,促成家庭小农场的成立。

关于家庭农场的大小,孟子说:“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汉书·食货志》载魏国李悝说:“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又《沟洫志》载魏国史起说:“魏氏之行田也以百亩,邺独二百亩,是田恶也。”可见战国时代黄河流域家庭农场的标准面积,是每户百亩。那时候的亩法和现在不同,周代以六尺为步,一百方步为亩,后世以五尺为步,二百四十方步为亩。尺的大小也不同,周尺一尺,约合营造尺七寸二分,合市尺六寸九分余。所以战国时代的一百亩,只合旧营造尺亩三十一亩余,合市亩二十八亩余。春秋时代每户农场的面积,大抵也大不了许多。

春秋时代的耕地,既由领主划分授佃,甚至划成小方块分授农民佃耕,每户所耕的土地显然是合为一整片的。到了战国时代,土地可以买卖,私有制度确立。而且那时各国尤其是秦国,鼓励个人主义,商鞅令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因为土地的移转买卖和弟兄分家的结果,每户所耕的土地,可能渐渐发生细割分散的现象。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农田制度,而且如此的流行于广大地区,流传数千年之久,至今我们仍旧在它的笼罩下?主要是地理环境促成的。第一,中国天然是一个大陆农业国家,很难发展为工商业社会,至少近百年以前是如此。这是因为(1)中国东南虽有很长的海岸线,但是太平洋太大,即使邻近的岛屿,也隔着相当距离,在古代航海术幼稚时代是不容易到达的。在另一方面,内陆有如此广大的适于农耕的区域可以维持大量人口的生活,而且事实上经过几千年的移民拓殖,才把这广大农耕区域利用到相当充分的程度,没有急迫地向海外谋生的必要,所以中国很自然的成为一个伟大的农业国家,海外贸易不容易发生,直待明朝以后才有大量的移民出国,这是最基本的原因。(2)农业民族不习惯于航海,政府的税源可以取给于广大农地,也无须外求,想不到海外的利用,那时海上又没有强敌,没有建立海军的需要。没有海军就不容易管理海上的人民。因此政府不乐意它的人民和海外往来,甚至沿边的海岛也禁止移殖(例如浙江象山县属的大小南田、樊*[山+奥]鹁鸪头、大佛头、大月*[山+奥]、簪鱼头等,孤悬海外,直接大洋,自明代久经封禁,清初因之,后因私垦的人很多,道光时始设南田厅,民国改为南田县。)政府有意的采取闭关政策。(3)农业国家的税源既然依靠农田,官吏又出自地主阶级,而富商可以危害统治者的利益,所以战国时就产生重农抑商的思想,把工商看起末业,政府有意的抑止商业。

第二,在这古老而不易发展工商业的农业国家里,至少有下列几种重要因素,配合着造成这种细碎的农田制度而历久不变:(1)中国农业区域的气候和土地,很适合于园艺式的经营,可以支持稠密的人口,每户的耕地可以少。长江流域以南可以一年两收,黄河流域也可以两年三收,一亩可以当两亩或一亩半用,南方水稻的产量又多于旱作,更可以减少每户耕地的面积。而且园艺式的经营需用人工特别多,一年配合着种两季作物,更需用较多的人工,也使每户耕种能力所能应付的耕地面积不能大。这和苏联寒冷地方的土地大不相同,寒带地方每亩的生产少,每户耕地不得不较多。所以苏联容易在短期内改为机械化的大经营,而中国不可能。(2)中国是一个农业古国。古代农事技术幼稚,耕作几乎全靠人力,每人所能耕的面积很少,所以利于人口的增殖。人口已经增殖到饱和点,则每人可能分得的土地就不得不减到极少。而且在利于人口增殖的社会,已经增殖到饱和点时,增殖率的惯性不易停止,常使人口增加到过饱和。这样不但限制省工农具的引用,而且减少役畜的使用,更使每户耕地趋向于减少。所以小农制必然持久存在。不像白种人到新大陆的时候,农事技术已经很进步,加以不久紧接着机器的发明,所以能够以少量白种人,创制省工的大农具,很迅速地开发广大地区,自然造成大农经营。这背景和中国是大不相同的。(3)兄弟均分田产,不但使农场趋向于细分,而且为求分配的公平,往往把肥瘠不同的土地搭配着均分,使一家所有的土地趋向于碎散。(4)分割卖买的自由,使农民可以东一丘西一丘分别零星出卖,甚至把一丘地划分劈卖,买者也是这样零星买进,因此也促进土地的碎散。

中国历史论文:历史研究的逻辑框架和中国历史纲要

一、实证历史学

历史学的首要任务是确定社会的实际运行过程,即解决历史“是什么”的问题。只有在搞清历史是什么的基础上,才能归纳历史运行的规律。历史学要成为“科学”,必须建立在实证的基础上。

实证历史学必须排除价值判断,它不评价人物的好坏,不判断历史活动积极作用或消极作用,不研究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进步和反动。

二、历史研究基本假设(公理)

1、人口具有无限增长的趋势(马尔萨斯原理)。

说明:生物的繁殖能力都大大超过生物的简单更替水平。只要资源允许,生物个体都具有无限增长的趋势。它是马尔萨斯人口原理的基础。

2、人类行为都追求效用最大化(经济人行为原理)。

说明:人类行为的选择倾向是相同的,就是利用和创造资源以最大限度地满足需要。需要的满足“程度”称为“效用”。人的需要可以分为本能生理需要、基本物质需要和社会高层需要三类。性欲的满足,权力和名望的实现,都要付出代价,所以都有成本和收益的比较问题。不同人遇到同一种情况之所以会做出不同的选择,不是因为他们具有不同的选择倾向,而是因为同一选择对他们具有不同的成本和收益。

3、资源总是稀缺的(经济学基本假设)。

说明:满足不同类型的需要要有不同的资源。满足本能需要的资源是“异性”,满足吃、穿、住、行需要的资源是物质资料,满足归属感、尊重和自我实现需要的资源包括社会环境、组织、机构和职位等。相对于人的动态发展的需要来说,资源总是稀缺的,这就会引起争夺稀缺资源的斗争,这一斗争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

三、历史运行原理(框架)

各种组织、制度和文化都可以表示为资源环境的函数,因为它们都是人类在特定“资源环境”及其变化条件下“合理选择”的“结果”。组织、制度和文化一经形成,就成为影响人们下一步“选择”的重要参数(诺斯制度形成和作用原理)。

社会状况的终极原因(条件)是原始自然地理条件和外生变量(包括自然变量和社会变量)。如果我们用S表示社会,用Y表示原始变量,用W表示外生变量,用F表示选择原则(对应法则),那么历史研究的框架就可以表示为:

S = F(Y,W)

(对历史研究框架的详细阐述,可参看笔者的另一篇文章《探讨历史终极原因的框架》)

四、历史探索的方法——执果索因

从历史结果出发,探寻哪些条件使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人“选择”了这样的结果,这些条件又是从那里来的,它们是原始的独立变量(自变量),还是由其它情况决定的中间变量因变量;如果是因变量,继续探寻它产生的条件,一直探寻到原始自然地理条件和外生变量为止。

五、历史论证的方法——由因导果

由原始自然地理条件开始,阐明它们如何决定了人们的“选择”,初次选择的“结果”与原始条件一起,构成新的“客观环境”,又如何决定了人们的下一步选择。社会按照这一原则在自我运行(我不愿用“发展”一词)中,何时掺入了何种外生变量,它如何改变了约束条件,使人们作出了新的选择,这样,由原始条件和外生变量一直“推演”到当代社会状况。

六、历史研究的关键环节——“如何”选择

传统历史学不区分“原因”和“条件”(我们前面也不注意这种区分),但区分“原因”和“条件”是有意义的。在导致人们“选择”结果的所有约束条件中,我们把最后成就的条件或最后掺入的外生变量称为“原因”,把此前已经存在的情况或变量称为“条件”。这样,原因和结果具有一一对应关系,任何一个结果都有唯一的“原因”。复杂的“结果”都是单一结果的合成。历史研究首先要把混合结果“分解”为一个个单一结果,探索单一结果的单一原因和条件。在此基础上,继续探讨原因和条件的来源,一直探讨到原始地理条件和外生变量,这就得出历史运行的终极原因或条件。就“终极”来说,“条件”和“原因”是一回事。

由于历史的终极原因都是原始地理条件和外生变量,所以历史探索的关键环节就不是要弄清终极原因“是”什么,而是终极原因“如何”影响了人们的选择,从而形成了特定的社会状况。如果没有外来因素的影响,那么社会的终极原因都都是地理环境及其变化。

由多因引起多果的笼统阐述,或者用因素的“共同”作用解释某一结果的出现,都无法令人信服地阐明历史过程的原因。

七、中国历史纲要

应用历史探讨的基本思路和框架,对中国历史得出以下全新的结论(纲要):

1、粮食为主的单一食物结构。中国文明本部的黄河流域属于暖温带的半湿润地区,既适合于牧草生长,也适合于种植粮食作物。粮食种植可以比畜牧业养活更多的人口,人口无限增长的趋势使粮食种植业排除了畜牧业,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形成了以粮食种植为主的食物结构。

2、小农经济的社会结构。黄河流域属于季风气候,冬春夏秋多雨,这一降水特点有利于农作物生长,也使得单个农户也能够生产,于是形成分散耕作和生活的小农结构,同时决定了社会实行弟兄平分家产的继承制度。

3、宗族组织。农户繁衍分立形成血缘宗族。宗族农户在生产和生活上可以互助,宗族组织可以为松散的社会提供公共产品。

4、以县为基础的政治统治机构。平坦开阔的平原、稠密的村庄和人口,使得盗匪团伙难以藏匿和生存,一支小规模的武装就能够对广阔地域进行流动保护,于是形成以县为基本政治单位的统治结构。政府是为居民提供保护和公正等公共产品,而以税收作为报酬的组织。为便于统治,在县以下设立乡、里、保、甲负责税收,在县以上建立省、道、府、州进行宏观治理。

5、统一国家。公共产品具有规模经济效益,政治单位越大,单个农户应分摊的成本就越低,所以统治者力图扩大统治范围,百姓拥护建立统一国家。

6、专制主义。在小农社会中,统治者没有可供农民分享的政治权力,农民对各个产品也没有讨价还价余地,于是形成农民对统治者绝对服从的专制制度。

7、人口与食物。人口增长和土地不变,导致劳动报酬递减,人口饱和时食物只能勉强糊口。

8、人口与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的生产成本与人口密度呈正相关关系。劳动报酬递减使得偷盗、抢劫等不正当手段的“相对价值”大大上升,维持正常社会秩序的成本大大增加。

9、儒家文化。儒家学说的提出,反映了在人口对土地造成沉重压力、社会秩序陷于混乱时,社会文化精英企图用“仁政”恢复正常秩序的努力。在正常情况下,儒家学说所主张的秩序,有利于政治统治,所以被统治者推崇。但它对治理混乱的秩序毫无作用。

10 、王朝循环。人口饱和加自然灾害导致自耕农民无法生存,于是爆发农民起义,引发王朝兴亡更替。新王朝建立后人口下降,人地矛盾危机缓解,开始新一轮的王朝循环。王朝循环有其具体特点和原理(略)。

11、清代人口问题的产生。明代从新大陆引进的高产作物玉米和番薯在清代得到推广,使中国土地能够供养更多的人口,导致清朝后期人口比历代人口最多时增加了五、六倍,达到4亿多人。近代以来的人口问题,就是在清朝时期产生的。

12、太平天国。人口成倍增加使人均耕地大大减少,人口对土地造成从来未有的压力,引发重要由贫苦农民参加的太平天国“贫民起义”。历史上张角、黄巢、李自成领导的起义也是“贫民起义”(而秦末起义、反莽起义、反隋起义、反元起义则是全社会起义),“贫民起义”总是陷于失败。太平天国起义是中国社会内部力量运行的结果,而与资本主义这一外生变量无关。

13、资本主义压力与变法图强。社会精英在资本主义压力下作出了变法图强的反应,如洋务运动、、预备立宪、辛亥革命、北伐战争等,其目标都是中国的富强。

14、生存和图强的关系。

贫民争取生存和社会精英变法图强,目标不但并不一致,在大多数情况下还互相冲突,1949年才合二为一。

15、中国革命

条件:人地矛盾危机使农民普遍贫穷。

外生变量:劳动价值论的输入。

劳动价值论使贫苦农民能够理直气壮地打倒富人,进行土地革命,在根据地建立红色政权(这是一因一果);

外生变量:日本发动的全面侵华战争。

1937年后的全面抗战使全国广大农民获得了在富人政权和穷人政权之间进行选择的机会,共产党力量空前强大,终于在1949年建立全国性的穷人政权。

劳动价值论的输入和日本的侵略这两大外生变量缺少任何一个,中国都不会出现全国性的穷人政权(苏联十月革命的外因相同)。

16、穷人政权误入歧途。

苏联建立穷人政权的情况与中国完全类似,即人口贫困、劳动价值论的传播和对外战争。

表面上看中国是照办了苏联的制度,但从深层次看,共产党政权实行财产公有、计划经济,都根源于劳动价值论。由于劳动价值论否定财产所有权的重大意义,不承认其它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贡献,所以信奉劳动价值论的穷人政权不能发挥其它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必然导致经济发展的缓慢乃至停滞。劳动价值论无视经济人正当的利益追求,使穷人政权误入歧途。

17、市场改革。

社会主义国家相继放弃计划经济、实行市场改革,是使经济回归正道的伟大转折。

八、宏观历史问题解答

历史探索的逻辑框架和中国历史纲要并没有解决传统历史学的疑问。以下对主要疑问给予解答:

1、唯物史观的错误和缺陷

唯物史观的宏观理路无疑是正确的,但传统唯物史观也存在错误和缺陷,其错误在于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机械的理解和划分,这一划分使人单从生产关系方面去理解“商品市场”,认为市场发展的动力在于生产力的发展。由于把生产力发展的原因归于技术的积累、提高和突破,而又无法探明技术突破的更原始的原因,这就使历史终极原因的探索走进了死胡同。

为了走出这一死胡同,人们回过头来开始由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解释生产力的发展,用上层建筑甚或意识形态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来解释生产关系,结果出现了用儒家思想、专制制度、宗法组织解释小农经济结构和生产技术长期停止不前的状况。

实证历史学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它们处于同一个逻辑层次,都是经济人在特定约束条件下理性选择的结果。这样,实证历史学就改正了传统唯物史观的错误,加强了传统唯物史观的薄弱环节。

这样,实证历史学是改正、补充和完善了的唯物史观,是彻底的唯物史观。

2、技术创新原理(这一原理是由美国经济学家诺思阐明的。诺思是我们本文中所称的“实证历史学”的创始人)。

英国的李约瑟博士谈到中国古代在许多技术上曾经长期领先,但他始终没有搞清近代科学技术何以产生于西欧而不是中国。

人们的任何行为都牵涉一个成本和收益的比较问题,技术发明也不例外,只有那些预期收益显然高于预期成本的发明项目,才会有人花费时间和精力去进行研制。人类发明计时钟的过程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原理。15世纪时,为确定远洋航行中轮船在海洋中的位置需要测算纬度和经度,测算纬度的问题早已解决,而测算经度需要一架在远洋航行期间保持精确的计时钟。西班牙、荷兰、英国都宣布对发明计时钟给予巨额悬赏。这笔悬赏一直持续到18世纪,最后由英国的哈里森获得,他为了研制计时钟几乎耗费了半生精力。假如哈里森未研制成功而突患疾病死亡,计时钟还会被其他人发明出来,因为高额赏金是刺激人们进行研制的基本动力。如果没有赏金,发明成果因被人仿制而使所获收益大大低于所付出的代价,就不会有人去进行这种研制。仿制他人的发明成果显然具有一种搭便车的利益,所以人们都想等待别人发明出来之后进行仿制,于是社会只可能出现一些象鲁班发明锯子那样的几乎不需要什么成本的简单的或偶然性的发明创造(历史上偶然性的发明创造之所以不断出现,正是因为它们不需要多大成本)。

尽管高额赏金能够刺激发明创造活动,但政府悬赏的只能是重大而又紧迫的项目,事事都靠政府悬赏是不现实的,于是保护发明者利益并给予创造活动经常性刺激的专利制度在西欧被发明了出来。如果没有专利制度的保护,许多发明创造的预期收益是远远低于预期成本的,因而根本不会有人去进行研制。古代中国没有形成保护发明者利益的制度,所以出现的发明创造大都具有简单和偶然的性质。等到能够偶然发明的技术(几乎)都被人们掌握,剩下的都是偶然性原理所无法突破的时候,技术发明就会陷于停滞。中国的生产技术长期陷于停滞,基本原因就是如此。

3、西欧出现技术突破的原因是市场兴起(由诺思阐明)。

西欧工业革命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应当归因于专利制度,但西欧最初出现生产技术突破时,专利制度还没有出现,所以应当到其它方面寻找原因。诺思在其所著《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阐明,西欧之所以出现一系列技术突破,是由于人们利用商业扩张和市场兴起所带来的盈利机会的结果。

市场扩大引起生产规模扩大,导致社会分工,制造业中精细的分工使人们只需要重复简单的动作,把人们天生的发明欲集中在容易解决的问题上,从而为用机械代替手工提供了可能。欧洲一系列的技术创新,就是在这种由市场扩大所带来的利益的刺激下出现的。没有市场兴起这一条件,资本主义的出现是不可想象的。

4、西欧市场兴起的原理。

市场兴起是由于参加市场交换的人数众多,人们参加市场交换是为了获得利润,利润来源于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基本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主要取决于自然地理条件的差异,除自然形成外,地理条件差异的大小也与空间距离密切相关。不同地区之间基本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高于其间的运输费用和交易成本,是交易能够实现的前提条件。

西欧小范围内气候差异大,导致产品差异大,各地具有明显的比较利益;西欧河流密布,水量均匀,一年四季都适合于通航,水路运费低廉,各地的不同产品就能够实现交换,刺激了商品市场的发展。

过去,人们总把市场兴起看作技术进步引起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实际上正好相反,是市场兴起增加了人们的盈利机会,吸引人们扩大生产规模,引起了操作过程的分工,刺激了技术进步。简单地说,市场兴起是原因,技术进步是结果。

西欧社会发展的因果链条可以归纳为,地理条件决定了产品差异大和运输费用低,刺激了市场的兴起和扩张;市场盈利刺激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扩大引起专业化和操作过程的分工;精细的分工刺激了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又带动整个经济增长,促进了社会进步。总之,资本主义之所以能够在西欧兴起,归根到底是由于那里有便于市场发展的地理条件。

5、中国何以长期发展缓慢

一系列的宏观历史之谜,例如中国封建社会何以如此漫长,中国小农结构何以长期维持,中国生产技术何以停滞不前,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何以萌而不发等,都根源于中国商品市场难以发展。只要弄清了中国商品市场难以发展的原因,其它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

实证历史学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思路是明确的:商品市场难以发展是由于很少有人从事交换,人们不从事交换是由于交换无利可图,无利可图是由于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不能抵偿运输费用和交易成本。

在中国文明本部的黄河流域,等温线和等降水量线都是东西方向(与纬线平行),从现今陕甘交界处向东一直走1500公里到山东半岛东端,各地的土壤、气温和降水差不多都是相同的,导致自然产品基本相同,因而没有交换的必要。虽说在南北方向上土壤、气温和降水差别较大,引起自然产品差异较大,但是这一地域没有南北走向的河流,产品交换只能通过陆路运输。在古代条件下,陆路运费大概等于水路运费的30倍,一般商品根本承受不了这样高额的运输费用,结果南北方向有差异的产品无法实现交换。中国农民将产品运到有差异的地区交换所需要的产品,比自己直接生产所需产品还要花费更高的代价,于是农民的合理选择就是调整产品结构来满足需求,结果社会就长期维持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过去常常有人说自给自足的传统使得中国农民不喜欢与外界交往,实际上是从事交往无利可图才使得中国形成了自给自足的传统。

6、重农抑商政策是市场发展状况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我们知道,历代统治者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统治者何以重视农业,原因是明显的。在中国,农业历来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统治者的力量,与其管辖的农户数量成正比,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提倡以农为本,重视农业的发展。

历代统治者何以都实行抑商政策,却很少有人能够给予合情合理的解释。

认识抑商政策的关键是把统治者也看成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经济人”。统治者之所以实行抑商政策,肯定是因为(他们认为)商业对他们不利。现在,有许多人认为,商业对社会、对国家也都是有利的,统治者之所以采取抑商政策,是由于统治者没有认识到商业的积极作用(短视)。这一认识太过肤浅。在两千多年中,历代统治者都实行抑商政策,战国时期杰出的思想家韩非甚至直接把工商业者看作社会的五种蠹虫之一(《五蠹》),恐怕不能简单地归咎于统治者的短视。

我们已经知道,生产成本的差额高于运输费用和交易费用是实现商品交换的前提。中国学者很少有人对古代市场上的交易费用给予研究。从现有材料看,制约中国商品市场发展的因素是产品差异小和运输费用高。商品的运输费用与商品的体积、重量成“正相关”关系,物品越是低值笨重,越难以承受远距离的运输费用。在任何地区,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当然能够承受远距离的运输费用;中国古代的远距离贸易,除了金银、珠宝外,还有丝绸、瓷器、茶叶、香料等产地有限、但用处特殊的物品,由于运费高昂,所以它们到达消费地以后都成为普通百姓消费不起的奢侈品,加上它们不是生活必需品,所以不可能对人们的生活方式产生多大影响。从消费的必要性上说,也许只有经销盐、铁才有利可图,垄断经营更能赚大钱。这一原理早就被人们发现,远在战国时期,统治者就开始实行盐铁专营制度(从经济角度看,国家对盐铁垄断经营的利润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税收),严厉打击私自制售,这就断绝了商人盈利的主要项目。由于从事农、林、牧、渔基本物品的交换无利可图,所以商贩只好行奸弄巧、坑蒙拐骗或者贩卖违禁物品赚钱,于是奸商和私贩几乎成为商人的代名词。行奸弄巧当然对社会起不到积极作用,贩卖违禁物品又严重侵害国家利益,所以盐铁专营以后,国家从民间商业中获得的税收还抵偿不了对其进行管理的费用。在统治者看来,商人的积极作用还弥补不了他们给国家造成的损害,于是国家都采取抑商政策。

有人认为商业的流动性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不利于统治者的管理,所以统治者才实行抑商政策。这一认识也是肤浅的。如果商业能够盈利,国家能够从一般商业活动中获得足够的税收,就能够雇用大批官吏对商业进行管理,这样既有利于社会,又可以为文化精英“安插”相应的“职位”,一举几得,国家何乐而不为呢?

说到底,国家的商业税收来源于商业本身的盈利。由于中国正常的商业不能盈利,怎能够指望统治者积极扶持它的发展呢?抑商政策当然会对市场发展更为不利。不过,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即使没有抑商政策,中国的商品市场也不可能自发发展起来。

地理条件制约中国商品市场不能发展,是中国长期停滞于小农社会的根本原因。

中国历史论文: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概述

2000年的中国历史地理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8月初在昆明云南大学举行“中国历史地理国际学术讨论会”,提交了一批高质量的学术论文(2001年10月已出版论文集《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历史地理学》),会上专家们就历史地理学领域内各种问题和历史地理研究中如何运用新兴的GIS技术展开了广泛、深入而饶有兴趣的热烈讨论。本年度出版的专著和论文集有:谭其骧著《长水粹编》(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侯仁之等著《北京城市历史地理》(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年5月)、王北辰著《西北历史地理论文集》(学苑出版社2000年7月)、朱玲玲著《文物与地理》(东方出版社2000年4月)、葛剑雄著《碎石集》(学苑出版社1999年7月)、翁俊雄著《唐后期政区与人口》(首都师大出版社1999年12月)、景爱著《沙漠考古通论》(紫禁城出版社1999年10月)、李治安著《行省制度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王妙发著《黄河流域聚落论稿——从史前聚落到早期都市》(知识出版社1999年12月)、胡阿祥著《“中国”古今称谓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1月)、阙维民著《历史地理学的观念:叙述、复原、构想》(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张伟然著《湖北历史文化地理》(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鲁西奇著《区域历史地理研究:对象与方法——汉水流域的个案考察》(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4月)等。吴传钧、施雅风二院士主编《中国地理学九十年发展回忆录》已经问世(学苑出版社),周振鹤主编《上海历史地图集》已经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华林甫汇编《中国历史地理学五十年》(学苑出版社)也已面世。

本年度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可观,仅就笔者寓目的二三百篇而言,已经涉及到历史地理学理论、历史人文地理、历史自然地理各个领域。下面择其主要而概述一年来的研究进展。

一、历史地理学理论

“历史地理”一词从何而来?什么时候中国才有?侯甬坚《“历史地理”学科名称由日本传入中国考》(《中国科技史料》第4期)一文为我们提供了答案。作者根据中、日两方面的背景资料和依据,提出了“历史地理”这一学科名称在20世纪初由日本传入中国的看法,认为这一名称于1901~1904年随日本近代学制而传入我国,二三十年代在国内学术界渐有介绍,1935年3月1日被《禹贡》杂志用作英文刊名,开始扎根于学术界。

“历史地理学已经存在几十年了,但今天我们依然要呼唤它的新生”。这是孙天胜、曹诗图在《历史地理学的名实之辨》一文(《晋阳学刊》第6期)中提出的观点。该文从学科性质、历史根源及客观现实等方面入手,指出“历史地理学”命名上存在着名实不符问题,认为历史地理学的研究应回归到研究社会历史与地理环境关系的轨道,“现实的历史地理学的命名有悖于科学规范”,而目前的历史地理学研究内容应归属于地理历史学的学科范畴。在这里,他们提出如此前所未有的观点和名词,虽未必能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同,但无疑会促进学科理论探讨的进一步深入。

最近二十年来,历史农业地理学的研究取得了很大成绩,已出版专著十余部,但在学科理论、区域、专题和时段上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有待于今后不断加强。李令福《历史农业地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初探》(《陕西师大学报》第4期)一文认为:历史农业地理学是历史地理学中历史经济地理学的一门分支学科,主要研究历史时期农业生产布局及其结构的演变发展过程与规律,具有鲜明的区域差异、时展与结构综合的特性,“时间”、“空间”、“部门”构成了历史农业地理学的三大要素。曹树基的书评《以人为本的历史农业地理学》(《清史研究》第3期)认为:萧正洪《环境与技术选择——清代中国西部地区农业技术地理研究》一书的出版“标志着历史农业地理学理论体系的完善和成熟”。

现代地理学发展方向之一是展开区域研究,历史地理也莫能外。在区域研究理论上,鲁西奇继1996年发表《论历史地理研究中的区域问题》(《武汉大学学报》该年第6期)后,本年度发表了续篇《再论历史地理研究中的区域问题》(《武汉大学学报》第3期),认为地区多样性包括景观的多样性和历史发展道路、模式的多样性,政区、移民、地理环境、经济类型、城市发展以及地方特权、方言、风俗是影响多样性区域之生成、演变的重要因素,地区多样性与中国历史发展的总体架构和走向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建立连续的区域历史地理剖面是历史区域地理研究的重要思路。

此外,关于历史地理学理论的论文还有葛剑雄《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历史地理学》(《文汇报》11月4日)、毛曦《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历史时期人地关系的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2辑)、刘锡畴《中国民族历史地理学的几个理论问题》(《喀什师院学报》第1期)等。

二、历史人文地理研究

谭其骧先生早在1990年历史地理会议的主题报告《积极开展历史人文地理研究》中就已指出:“历史人文地理将是历史地理研究中最有希望、最为繁荣的一支,在中国实现现代化进程中,历史人文地理研究必将作出自己的贡献,这是其他学科所无法替代的”(《文汇报》1991年1月6日第3版)。经过十年的稳步发展,历史人文地理已经成为历史地理学的主要组成部分,成果多、质量高,代表着历史地理学的整体发展水平。历史人文地理领域广阔,宜分别概述其本年度的学术成就。

1、历史政区研究

历史政区研究是传统舆地学的核心内容之一,现在有的学者将其赋予“历史政治地理学”的内涵,或主张以“历史政治地理”取而代之。在这个领域内,本年度成果不少,但多集中于先秦、秦汉时期。张怀通《先秦时期的基层组织——丘》(《天津师大学报》第1期)认为,作为先秦时期重要基层组织的“丘”,源于龙山文化末期在原野中用土堆积而成、人类藉以居住的台地;商代的丘是农渔田猎的基本单位,是军赋的承担者;西周、春秋时代的丘与国野制度相结合,是“野”中的政权组织,丘民耕种公田,缴纳禾、刍、米,春秋末则缴纳牛、马、车,充当甲士、步卒;战国时代因井田制和国野制度的瓦解,国、野两套行政系统混一,丘被乡取代,“丘”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李晓杰《春秋晋县考》(《历史地理》第十六辑)钩稽了春秋晋国较为明确可考的原、温、邬、祁、瓜衍之县、先茅之县等三十二个县,指出这些晋县大多分布在河水及汾水两侧,且多分布于晋国的边地,认为春秋后期其性质已出现了由县邑之县向郡县之县转化的现象。这是对周振鹤关于县制起源三阶段说的绝好补充。宋杰《春秋时期中国政治力量的分布态势和列强兴起的地理原因》(《首都师大学报》第4期)将当时中国的政治地理格局划分为中原地带、弧形中间地带、周边地带的华夏与东夷中山诸侯、争霸列强、戎狄蛮夷三股政治势力,认为不同地理区域的自然、社会环境对各国的经济、政治及民风的影响,使弧形中间地带的齐、晋、秦、楚列国得以崛起称霸,超过了鲁、卫、郑、宋等中原地带的旧日望国。

汉武帝设立的刺史部,传统观点认为按州或州部派遣刺史,以致出现一些无法解释的疑难问题。汪清《汉武帝初置刺史部十三州辨析》(《史学月刊》第3期)认为,“州”、“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武帝将全国除京畿以外所有郡国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域叫“部”,武帝应是设立十三刺史部,其中包括朔方刺史部,但不存在所谓“朔方州”。他的另一篇文章《王莽时期州制的变化兼论都督制的滥觞》(《郑州大学学报》第3期)认为王莽时“州”的行政化倾向被固化,而监察职能被削弱甚至被剥离,“保”区制的设立使州受到更多军事因素的渗入,州呈现了军政合一的性质。

李晓杰《东汉荆州刺史部所辖诸郡沿革考》(《湖北大学学报》第5期)利用现存的文献史料,以东汉初年荆州刺史部作为具体的考证区域,将其时该刺史部所辖的南阳、南郡、江夏、零陵、桂阳、武陵、长沙等郡的沿革做了通代的详尽考察,使其变迁的分辨率精确到“年”,为进一步从事东汉政区地理的全面研究提供了基础。彭建英《东汉比郡属国非郡县化略论》(《民族研究》第5期)从东汉比郡属国的设置背景、管辖对象、内部结构及其主要功能等几个方面论述了东汉比郡属国问题,认为它是东汉王朝管理归降少数民族的一种羁縻制度,就其性质而言并未实现郡县化。

此外,这方面的论文还有万昌华《郡县制起源理论的历史考察》(《齐鲁学刊》第5期)、黄金铸《论六朝岭南争取激增无滥置之嫌》 (《学术研究》第6期)、郑宝恒《民国时期行政区划变迁述论》(《湖北大学学报》第2期)等。

2、历史产业地理研究

唐晓峰《鬼方:殷周时代北方的农牧混合族群》(《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2辑)一文认为,早期传世文献上的“鬼方”是殷商时代北方的农牧混合族群,不是如后世匈奴那样的骑马游牧民族,在山、陕北部发现的鬼族遗存证明了这一点;自新石器时代始,今山、陕北部长期以来是原始农业的分布地区,后因气候变化而逐渐演变为半农半牧地区。 李伯重《革命乎?虚像乎?》(《九州》第二辑)从方法论上分析了导出宋代江南农业革命论所使用的“主导法”与“集粹法”的致命弊端,指出“宋代江南农业革命”只不过是空间意识缺乏所导致的一个“虚像”,并力图求得宋代江南农业时空变化的“实像”。高王凌《中国棉作分布的历史演变》(《九州》第二辑)重点研究了棉花传入中国后、尤其是清代棉花种植的地理分布,将棉花生产分作“自产有余且能大量外销”、“接近自给”、“不能自给”、“极少棉作”四类地区,发现全国约有70%以上人口的棉花需求都是依赖市场获得的,其中又有40%需靠省际交流,因此作者认为“把传统经济说成是‘男耕女织’、‘一家一户自给自足’,显然是不大合适的”。辛德勇《历史时期长江三峡地区的农业开发进程及其经验教训》(《历史地理》第十六辑)使用翔实的史料,探讨了三峡地区原始农业、宋元及其以前和明清时期的农业开发状况,最后总结出服务现实的三点经验和教训,认为“今后峡区的农业发展,必须借鉴历史经验,走农林牧副渔综合发展的大农业路子,以充分、合理地利用山地资源”。李令福《历史时期关中农业发展与地理环境之相互关系初探》(《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探讨了历史时期农业生产与地理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并以关中为例简要分析了两者的相互作用。戴鞍钢等《中国近代工业地理分布变化及其影响》(《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将近代中国工业发展的历程分为四个阶段,指出其地域分布始终没有突破偏于沿海沿江地带的基本格局,认为这种状况限制了它的社会影响。此外,同类论文还有王双怀《明代华南的粮食生产及其地域特征》(《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尹玲玲《明清时期湖北地区的渔业经济》(《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2辑)等。

3、历史城市地理与古城址研究

应该说,历史城市地理是历史地理中最为成熟的一个分支,本年度的成果以古都研究居多。李小波《从天文到人文——汉唐长安城规划思想的演变》(《北京大学学报》第2期)认为城市是文化的载体,都城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时代文化风貌的体现,汉长安城法天象地、灿若星辰,唐长安城周易礼制、政通人和,其规划思想反映了从天文到人文的转变。程妮娜《金代京、都制度探析》(《社会科学辑刊》第3期)认为,金代京、都制度最初是在照搬其他民族制度的基础上,融入女真民族传统的政治特征而形成的;在金朝不同的社会制度发展阶段上,京、都制度不断调整、变革,在女真统治集团对国内各地各民族的种族统治运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金代京、都制度上承辽宋、下启元明清,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民族特色。韩光辉《论中国元代建制城市》(《历史地理》第十六辑)探讨了金元都市警巡院、城市录事司的官制与职能,详细研究了元代建制城市的规模及其户口特征、时空特征,认为元代建制城市的辉煌“就在于对一百余个城市实行了专门且有效的行政管理,推动了城市的发展”,可惜明清城市管理又倒退到由附郭县或县负责的陈轨旧俗上去了。李孝聪等《清代北京城王府建筑的选址与分布》(《九州》第二辑)一文,由北京城王府的出现与发展历史过程入手,从王府在城市空间中的分布着眼,着重分析了清代北京城内王府在不同阶段的选址和分布特点,并对产生的原因作了探讨。尹钧科《十八世纪北京的城市建设》(《历史地理》第十六辑)认为当时大规模重修或新建宫殿、王府、寺观,使北京城市建筑更为完备,而大力整治街道沟渠和彻底改造城外大道,以及西郊“三山五园”为主体皇家园林的修建,使人们更能领略到十八世纪北京城市建设的辉煌。白洪希《清朝关外都城辨》(《辽宁大学学报》第1期)认为,兴京赫图阿拉、东京辽阳、盛京沈阳已是史书和学术界公认的都城,但努尔哈赤居住十六载的费阿拉城以及界藩、萨尔浒却不能算作都城。同类论文还有:于希贤《中国古代都城规划的文化透视》(《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3辑)、刘庆柱《中国古代都城考古学研究的几个问题》(《考古》第7期)、汪文学《古代都城地理格局之发展极其相关问题研究》(《江海学刊》第1期)等。

尧都平阳的传说,虽还没有得到考古学上的直接证明,但历史文献的有关记载和已有的考古成果间接地表明它是有一定历史背景的,说明包括临汾地区在内的晋西南地区是华夏文明的直接起源地,是中国历史的主要源头。这是王社教、朱士光在《尧都平阳的传说和华夏文明的起源》(《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2辑)一文中表述的观点。郑州小双桥遗址从1990年被发现和经过1990年、1995年两次考古发掘以后,有的学者多次撰文,一再论证这就是殷商仲丁所迁的?都,邹衡先生《郑州小双桥商代遗址?(嚣)都说辑补》(《考古与文物》1998年第4期)对此观点加以肯定;然方酉生《小双桥遗址为仲丁?都说商讨》(《武汉大学学报》第1期)根据文献记载与考古实物资料认为,下此结论为时尚早,仲丁所迁?都应当是郑州商城。徐昭峰《试论偃师商城的性质及其相关问题(《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提出郑州商城为商汤所都之亳、偃师商城性质为军事重镇的观点。石泉《古夏口城地望考辨》(《武汉大学学报》第4期)从汉魏六朝文献记载出发,结合一系列相关地名的定位,通过缜密的考证与分析,初步认定汉末三国至梁、陈之际的夏口城实当位于今钟祥市或稍南处;在梁、陈之际的大动乱中,古夏口城遭到毁灭性破坏,此后“夏口”之名遂移至今武汉市。学术界对在西安附近新发现的沙河古桥的性质问题尚未取得一致看法,王维坤《沙河古桥的新发现与研究》(《西北大学学报》第3期)通过对沙河古桥进行的综合分析,认为是“沣河古桥”的可能性较大。据李并成《汉玉门关新考》(《九州》第二辑)考证,著名的玉门关存在了1140年,关址最早设在今嘉峪关市西北约十公里处的石关峡,西汉太初三四年之际西迁敦煌西北,隋唐时又东徙今安西县双塔堡,五代宋初进一步东徙而迁回石关峡。

此外,石培基等《历史时期西北城市发展简论》(《人文地理》第3期)运用历史地理、文化地理的方法,通过分析周代至清末西北地区城市的发展过程,简要探讨了西北城市形成、发展的过程及其内在机制。这类文章还有段渝《秦汉时代的四川开发与城市体系》(《社会科学研究》第6期)、曹小曙等《历史时期昆明城区拓展及结构演变研究》(《热带地理》第3期)等。

4、历史文化地理研究

这一领域的研究方兴未艾。吴永焕《从<方言>所记地名看山东方言的分区》(《文史哲》第6期)从扬雄《方言》记录方言词语时所用地名单独列举与并举情况考察,看出秦汉时期山东方言大致可分为齐鲁、东齐海岱两区四片,如此格局的形成与齐鲁各地不同的历史人文背景有着密切关系,并且其格局在今山东方言中仍然保持着。湖北省境的演变自秦至明曾有一波三折的历史进程,张伟然《湖北历史时期的感觉文化区》(《历史地理》第十六辑)认为这种波折不可能只是纯粹的政治行为,而是文化在起作用——湖北省境是一个可以依凭的独特的感觉文化区,正是由于它的存在才使得湖北省境即使经过长期割裂后也始终保持着成为一个完整区域的要求,该文对湖北感觉文化区的演变、作为文化地域的空间构成、地域归属与整合、作为感觉文化区的判读指标等进行了深入探讨,颇具新意。张晓虹《明清时期陕西民间信仰的区域差异》(《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阐释了陕西民间信仰区域差异的发生、发展及其变迁的历程,从而揭示出民间信仰与自然环境及地域社会之间的关系。干旱是影响关中农业生产、甚至人民生存的主要自然灾害,张晓虹、张伟然合撰的《太白山信仰与关中气候——感应与行为地理学的考察》(《自然科学史研究》第3期)一文试图从行为地理学的角度阐释陕西太白山崇拜的产生及分布地域的形成过程,很有见地。据李仁《回族杰出人物的历史地理之分析》(《回族研究》第1期)研究,回族人口分布西多东少,但杰出人物东高西低,认为东南沿海优越的历史、地理环境与穆斯林优秀人才的出现、成长不无关联,因而呼吁:提高西北地区回族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问题。

5、历史地名研究

历史地理研究离不开地名,地名研究的专门之作为数也不少。华林甫《中国历代更改重复地名及其现实意义》(《历史研究》第4期)一文中关于西晋太康元年、隋开皇十八年更改重复县名的论述是作者一大发现,他对中国历史上六次大规模更改重复地名运动所作之发覆,钩沉抉隐、爬梳排比,总结了历次更改地名的特点和规律,进而以这些规律来衡量当今地名存在的问题,从而指出并建议现存50多组字同、形似、音近的地名在适当时候均应予以改名。刘宗迪《华夏名义考》(《民族研究》第5期)依据作者提出的人类族群建构于原始舞蹈的理论,通过对“华”、“夏”两字的文字学和文献学考证,说明“华”、“夏”两字最初都是舞蹈之名,表示饰羽之舞,中华民族最初名称“华夏”正是由此演变而来的。程二行《春秋都邑何多以“父”名?》(《中国典籍与文化》第4期)论述了见于《春秋》、《左传》中鲁、郑、卫、晋、楚诸国十来处含“父”字地名的来历,认为古时“父”、“阜”通假,“阜”义为土山,高大而上平,古人建都立邑多选择地势高敞之地。李锋敏《从河西走廊古地名看古代河西历史》(《甘肃社会科学》第2期)指出河西走廊地区许多发源于匈奴语和汉语而至今仍沿用的古地名是各族历史融合的语言“化石”。这方面的论文还有孙冬虎《南海诸岛外来地名的命名背景及其历史影响》(《地理研究》第2期)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胡阿祥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历代国号研究的论文,如《王莽新国号述论》(《江苏社会科学》第2期)、《汉唐国号考原》(《历史地理》第十六辑》)、《赵宋国号考说》(《扬州大学学报》第5期)、《蒙元国号概说》(《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等,并出版了《“中国”古今称谓研究》一书。作者综合运用历史学、民族学、地理学、语言学、文字学、心理学、名称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将繁多的国家称谓分为三类,详细阐释了中国历代统一王朝国号,同时也论及分裂朝代的国号,考论中国古今名号和域外有关中国的诸多称谓;作者认为,中国的各种称谓往往凝聚着传统文化的精华,深探其源、细释其义,有助于理解过去,从而更加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书中广征博引、以考带论,其言富有文采,饱含热情。该书是一部严谨的学术著作,结构浑然一体,探索鞭辟入里,新见迭出,精义纷呈,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很强的现实意义,卞孝萱先生之“序”谓此书为“奠基”、“开拓”,均非过誉。

6、历史地理文献研究

中国历史文献汗牛充栋,历史地理文献研究成果亦复不少。据郭声波《唐宋地理总志从地记到胜览的演变》(《四川大学学报》第6期)研究,北宋以前地理总志的代表作属于以州下类目县目夹杂为常用体裁、以政治经济地理为主要内容、以经世致用为主要目的的地记型,南宋的代表作转变为以州下纯用类目为体裁、以文化名胜地理为主要内容、以趋时应景为主要目的的胜览型,这种演变不仅根源于宋代文化的发展、也根源于宋代政治经济社会的变化,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合力所致。郭红《两幅大同镇图比较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对明代《宣大山西三镇图说》和《三云筹俎》中的大同镇图作了专门研究,据此可纠正《中国历史地图集》明代山西图中“杀虎口” 、“阻虎堡” 、“宁鲁堡”、 “ 威鲁堡”等地名中的“虎”、“鲁”二字原为“胡”、 “虏”之误。王卫东《明代山西沿边的几个地名》(《历史地理》第十六期)据《明世宗实录》等史料也指出了《中国历史地图集》的这几处失误。中国现存的古代游记众多,但除了十数种著名的之外,绝大部分不大为地理学界所注意,周宏伟《中国古代非知名游记的地理学价值管窥》(《湖南师大学报》第2期)从一些具体例证分析,发掘出这些游记不但蕴藏着很多有价值的自然地理学资料、而且也包含着不少重要的人文地理学内容,因此他认为所有的中国古代游记都是研究历史地理和地理学思想史的最为可靠的和极为重要的材料,应当受到地理学界的重视。汤开建《祝淮<新修香山县志·澳门图>研究》、《雍正<广东通志·澳门图>研究》(《暨南学报》第3期和第6期)专门研究早期澳门地图,前者通过图上首次出现的地名揭示清代澳门城市历史发展的内涵,后者对图中涉及的澳门华人庙宇起源等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观点。颜广文等《论阮元与<广东通志>的编撰》(《华南师大学报》第3期)从阮修通志的时代背景、阮元本人所具有深厚的学术功底及其居中的领导作用、修志班底的构成及其主要成员的学术素养等方面分析,认为阮志体例架构既全面又完善,选材广泛,编撰独特,史料价值高,全志具有鲜明的由专注考据转向经世致用的时代特征。

此外,这方面的论文还有戴念祖《邹伯奇的摄影地图和玻璃板摄影技术》(《自然科学史研究》第2期)、李勃《<舆地纪胜>琼州部分纠谬》(《学术研究》第7期)、高福顺《简论<高丽记>佚文在地名学上的贡献》(《东疆学刊》第1期)等。

三、历史自然地理研究

黄河是中华大地的生母,治理黄河必然要参考黄河史研究的结论。谭其骧先生1962年提出东汉以后黄河长期安流的著名论点,如今已成了治理黄河的指导性原则,但当时任伯平持有疑义;1997和1998两年,任伯平与赵淑贞合作发表二文,重申旧说,仍然否定东汉以后黄河长期安流局面的存在。王守春《论东汉至唐代黄河长期相对安流的存在及若干相关历史地理问题》(《历史地理》第十六辑)一文发现,任、赵二人的论文“许多史实和观点存在诸多错误和问题”,指出他们对历史文献的“随意曲解”是“极不严肃的”,“不是严肃的学者应采取的态度”,他们所谓“黄河下游并不安流”的结论是不能成立的;作者认为黄河相对安流时期的出现,主要还是中游地区生态环境改善的结果,王景治河当然功不可没,但治河手段再高明也不可能维持长达七百年的相对安流。关于黄河壶口瀑布历史上溯源侵蚀的速度,七十年代史念海先生根据郦道元《水经注》和李吉甫《元和郡县志》的描述,推算出自公元527年至813年间平均每年后退5.1米、从公元527年至现代平均每年后退3.3米的结论;但是现代测量出壶口瀑布平均每年仅仅后退5厘米,两者竟然相差上百倍,故宋保平《论历史时期黄河中游壶口瀑布的逆源侵蚀问题》(《历史地理》第十六辑)一文重新检讨了影响瀑布后退的四大因素,结果显示岩性特征、落差、流量、泥沙含量均非影响瀑布后退的关键原因,因而认为《水经注》和《元和郡县志》多为定性描述,只能称为“半定量”;如果一定要确定其侵蚀速度,那么只能得出从李吉甫时代到现代的溯源侵蚀平均数值即1.2米/年 这么一个模糊的数据。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 “三峡工程”举世瞩目。蓝勇、杨伟兵《历史时期长江三峡地区森林植被分布的演变研究》(《历史地理》第十六辑)表明,明清以前三峡地区一直保持着很高的森林覆盖率,但明清以后大规模移民的过度农业垦殖、盐业开发和官方皇木采办等活动极大地摧残了该地天然森林植被系统,清末各类厂矿的兴起对腹地森林资源影响较大,而二十世纪中叶以来的人口膨胀和大炼钢铁使这里的森林覆盖率一度降到15%以下,从而导致水土流失加剧、自然灾害增多,因此作者认为“如何控制农业垦殖、特别是山地陡坡垦殖,进而退耕还林,发展合理的农林复合型(三峡)库区经济以利于水土保持已刻不容缓”。

灾害具有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属性,研究中国历史上的灾害是认识中国国情的重要方面,为此邹逸麟《“灾害与社会”研究刍议》对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灾害与人口、灾害与社会经济、灾害与社会政治、灾害与社会文化等问题发表了高见。满志敏《光绪三年北方大旱的气候背景》认为这次清代后期社会影响最为严重的大旱灾形成的原因在于全球性的特强ENSO事件影响下亚洲地区季风的显著减弱。左鹏、张修桂《明清水患与江汉社会》认为明清时期江汉平原的水灾是江湖自然演变与人类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它既为人们提供了开垦荒田的淤地,也因此引发了种种社会矛盾与冲突,堤垸的修守诚然是一种御患措施,但因其单一化而使江汉地区的人地关系日趋恶化。(以上三文具载《复旦学报》第6期)

环境研究方面,朱士光《西安关中地区生态环境特征与都城长安相互影响之关系》(《陕西师大学报》第3期)研究表明,关中地区优越的生态环境对长安的城市建设、物资供应、经济繁荣提供了物质保证,而西汉王朝对王畿所在关中地区所采取的一些政治、经济、文化措施也对保护与改善该地区的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总之,本年度的历史地理研究成果喜人,学风严谨、论证扎实而又紧密结合现实的论著不少,作者队伍中也涌现出一批新人,昭示着本学科良好的发展前景。当然,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进程中,研究西部地区历史地理问题无疑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但目前这方面的成果太少。

在新的一个世纪里,出于学科本身发展的需要和社会的企盼,笔者相信中国的历史地理学一定会得到更加充分、完善、健康的发展,历史地理工作者在二十一世纪里必将大有可为!

中国历史论文:浅谈中国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

论文关键词:历史文化城镇 保护意义 现状 问题 保护的动力 保护的基本原则 经费的负担和筹措

论文摘要:中国对于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可以说刚刚起步,需要更加科学合理的保护理念和手段。本文通过介绍什么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意义、现状和面临的问题,以及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一些可以借鉴的方法,希望能提供一些关于保护方面的思路,并引起人们对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关注。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众多承载着中华数千年文化、传统、历史的古城镇,如同一颗颗璀璨的明珠,散落在华夏大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国人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精神生活、文化体验的追求日趋流行,“历史文化城镇”开始为人们所熟悉。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含义

所谓历史文化城镇,就是许许多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群体构成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镇街道景观。例如,带门楼的宅第,树木繁茂的庙宇,高耸的城郭、宝塔,以及文明开化以后所产生的西洋建筑、桥梁、濠河……等的姿态。[1]每个建筑物和构筑物,都有其深远的由来和历史,如果能够为来访者提供详细了解的资料,则必然会给人们很大教育;如果能将它们组成一定形体,创造出我们四周的“环境景观”,那么就可以使平常完全生活在异地的人,扩大生活范围,弥补生活体验的不足。我们亲生感受到,在我们生活的国土上,可以创造出多么丰富多彩的生活空间来。

但是文化城镇并不只是给外来者赏心悦目。文化城镇犹如地方文化的面孔,在这里反映着人们的实际体验,这是无法代替和置换的,他们将视它为自己的故土故乡。

所以,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就是在保存历史文化城镇物质遗产的同时,如民居、街道、桥梁,保护城镇建筑群背后深厚的文化底蕴,历史性环境。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意义

早在1972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17次全会制定的“文化遗产及自然遗产保护的国际建议”的前言中说:“在生活条件迅速变化的社会中,能保持自然和祖辈留下来的历史遗迹密切接触,才是适合于人类生活的环境,对这种环境的保护,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在各个地区的社会中,充分发挥文化及自然遗产的积极作用,同时把具有历史价值和自然景观的现代东西都包括在统一的综合政策之中,才是最合适的。”

科教文组织的第19次全会,提出了“历史性地区的保全及其在现代的作用”的国际建议,其中有:“所谓历史性地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反映了历史的客观存在。为适应多样性的社会生活必须有相应的多样性生活背景,据此,提高历史性地区的价值,将对人们的新生活产生重要意义”。[2]

可见,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对我们了解历史,传承传统文化,丰富现代生活,促进社会多样性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保护历史文化城镇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的一种需要,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现状

目前,我国对古城镇的保护处于一个越来越重视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就有关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规定,历史文化城镇自然也在保护之列。而在2007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条例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通过单独制定法规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进行规范,国家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各级地方政府也有相应历史文化城镇保护法规的出台。例如,2004年制定的《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2006年开始施行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中国社会正将更多关注的目光投放到这个我们过去不曾注意的焦点上。

但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现状令人堪忧。最主要是对历史文化城镇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对于文化保存造成很大阻碍。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面临的问题

当前,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追逐经济利益与保护当地传统文化之间的冲突。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现代人对传统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向往和追捧,使得越来越多的地方认识到历史文化城镇镇潜在的巨大利益,利用古老的资源,发展旅游业,推动地方经济、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质量。这本无可厚非,但是一味地旅游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不断商业化。许多地方只是关注眼前的经济利益,忽视了古城镇本身深厚的文化、艺术底蕴,更忽略了对历史文化城镇的持久保护。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已经日趋严重,并直接影响着古城镇的“生存”。因为,于历史文化城镇而言,其巨大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城镇建筑,布局结构的合理和艺术,更在于生活在那些土地上的人所形成的历史,文化氛围,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商业化的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离它的价值越来越远。

以云南丽江为例:十多年前,1997年12月4日,丽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与雅典、罗马、威尼斯等伟大城市比肩;十多年后,2008年1月中旬,古城被指责过度商业化、原住民流失,联合国派出检查组,丽江面临亮“黄牌”之忧。十年仅是历史的一瞬,然而这十年丽江的变化几乎超过了过去800年的总和。如今,涌入丽江的不是蒙古战车和铁骑,而是源源不断的游客和老板,他们带来丽江的不是马刀与盔甲,而是快速增长的旅游收入和巨额资本。

雕梁画栋、小桥流水的古城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摇摇欲坠,诗人、专家、学者们感叹:在酒吧街的灯红酒绿中,在小贩的叫卖声中,古朴一点点褪去,丽江古城正变成一具没有内容的空壳。

07年6月,在新西兰举行的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丽江古城、故宫、长城、圆明园、布达拉宫和云南三江并流6项中国世界遗产被要求在大会上就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作解释。

丽江古城能申遗成功,既靠有形的建筑群落,更是靠存在于街头巷尾间的纳西市井生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是看中它是“保存浓郁的地方民族特色与自然美妙结合的典型”,才授予其桂冠。

但目前古城核心区域都商铺客栈林立,原住民纷纷将房院腾出给外来商人获取一年十几万的租金,并用这笔钱在新城购置洋房,他们搬走家当的同时还搬走了在城中存活了近千年的民俗文化。

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官员认为古城本就是为商业而建,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甚至有人认为即使联合国真亮“黄牌”也无妨,因为丽江已经具备了足够的知名度。这样出自官方的想法给古镇的保护,尤其是非物质文化的保护造成了很大阻碍和不利影响。[3]

当地居民是保护事业的动力

由丽江古镇一例,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历史文化城镇的物质遗产,基本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是,非物质性的历史性环境,仍在遭受着肆意破坏。可以说,这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核心问题和难点。一旦人们意识到历史性环境保护的重要,并着手进行保护,实际上也就解决了古城镇物质遗产保护的问题。因为历史性环境保护较之物质遗产保护,程度更深,也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本质。

日本作为我们的邻国,地理位置和文化传统都与我们相似。早在上世纪60、70年代,日本就开始致力于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尤其是历史性环境的保护,并且获得了较好的成效,对我们极具借鉴价值。比照日本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我认为激发当地居民保护的意识和积极性,才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

在日本,历史环境的保护也如同公害处理,自然环境保护一样,首先是由当地居民中产生。各地方政府着手采取相应对策,公布具体条例,等到这种条例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制定之后,国家才作为最高行政管理,着手进行法律制度的完善工作。文化城镇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也经过了这样一个顺序而进行。以“日本全国历史文化风土保护联盟”为中心,由各地居民发动的保护运动,其伟大功绩就在于促进各自治体颁布有关条例,并将其吸收到文物保护法内作为修订的内容之一。

可见,民众的支持和拥护是历史环境保护的基础和动力。而日本民众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关注,归根结底源于他们“环境观”的变化。日本曾经爆发过严重的公害问题,世无旁例的水俣病和四日市气喘病,使得公害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深受公害之苦的居民们敏锐地感到了生活环境中的种种问题,发现了自然环境破坏剧烈。要求保护自然的群众运动在全国各地兴起,群众环境观不断发展扩大。

最终,人们把历史环境的破坏看作为现代环境问题的主要课题。认识到历史环境是当地居民精神团结的象征,其消灭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后果。换言之,公害是直接危及人们生命、健康的犯罪行为,而历史环境的破坏,恰是对居民精神生活的挑战。一旦失去历史环境给居民所造成的失落感,对于曾经以此为自豪的当地人来说,简直不可容忍。这样一来,人们在重视环境的物质方面的因素之外,也开始注意到了文化方面的精神价值。[4]

日本的这种“居民——地方政府——国家”的保护模式被事实证明是可行且有效的。那么如何调动我们国人的保护意识,树立“环境观”,这是紧接着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参照日本的做法,朝日新闻社于1972年2月14日出版的早报上,动员了该社所有通讯员,以“必须保存,复原的历史性文化城镇”为题,列举了全日本169处城镇加以介绍。接着又以“充满历史气息的文化城镇”为题,公布了全日本200多处城镇的所在地图及概况一览表。而财团法人环境研究所在它编辑的杂志中,出版了“环境文化”特辑,将与历史文化城镇的有关资料全部收集在一起,以前两次的朝日新闻报载为基础,加上和全国各地方政府讨论的结果,收录和确认了400余处历史文化城镇。这些城镇都是当地居民认为应该保护,由他们进行申报,并最终由国家登记注册的。

日本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始于上世纪60、70年代,主要的宣传工具就是报刊杂志。在大众传媒如此发达的今天,网络、书籍、电视等各种媒介都可以成为我们宣传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手段。并且我们可以把主动权交给居民,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发现、确定、保护历史文化城镇。这样更能调动居民的保护意识和积极性、主动性。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与居住环境的改善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固然非常重要,但决不能限制地方居民生活的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文化城镇的保护,猛一看起来似乎是矛盾的,其实并非如此。新的东西,是真正新的东西,而不是为新而新、虚有其表的拙劣设计的冒牌货,就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而言,它必然是和旧有的优秀传统相调和的。文化城镇的保护,必须与热爱保护地区文物的人们生活和环境的改善、提高结合在一起,这是文化城镇保护的基本理论。

在西欧社会中,保存、创造“理所当然的东西,存在于理所当然的场所中”的思想,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保存的相当完美,当地居民以此为豪的现象,随处可见。这正是以居住环境的适宜性思想为指导,由当地人用双手亲自创造出来的。[5]

在我国,也有比较成功了例子。江南古镇绍兴,在旧城改造中将改建和保护相结合,让居民继续居住在历史建筑中,作为延伸历史文脉的手段,这就是绍兴保护古城的高明之处。

老城区以保护、旅游、居住为主,陆续迁出工厂、企业,保证原始街区的完整性;对生活在老街老巷的居民,在不改变外部立面的前提下,允许他们改造内部结构,以更适宜居住;新建房屋采用江南特色的外部装饰,与城市风貌相协调;新建居民楼多用灰墙黑瓦,体现江南民居风格。对这些历史街区,绍兴的做法是除了外观的修缮,直接目的就是改善居民的生活,包括电网整治、排污管道全面接通、管道煤气入户等。修缮后的街区,既让居民生活便利,也使游客接踵而至。

由于历史文化城镇的老建筑大多年代久远,房内的设施老旧,与现代化的城市生活相比,古城镇的居民生活条件差。居民为了改善条件,移居城市的情况也就不可避免。而如同古城丽江,没有了原住民的古城镇,不过是丧失了灵魂的空壳城镇。所以,只有切实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绍兴模式”[6]确实值得其他地区借鉴。

保护事业费用的负担和经费的筹措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事业的特色在于其多样性。从地区的历史、现在的功能、经济的基础等不同角度来看,有各种各样的保护形态,在同一个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中,各种事业的保护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居住房屋的保护、自然景观的保护、公共事业便民设施的整顿等。这种事业的多样性就决定了不应该采取统一的经费负担。经费负担、筹措的方式,应该根据各地区不同保护事业的实际情况,决定合理的方式。

例如,作为居民住房的老宅的保护与修缮,如果完全由政府支付费用,那么国家财政的负担就可能过重。因此,可以由居民承担自家的保护、修缮费用,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金。但在一些极度贫困的古城镇,就可以由国家承担民居保护的全部费用。

对于公共设施的保护,则可以政府出资为主,鼓励民间组织、企业、个人出资为辅。而地方博物馆、名人故居等管理整顿费用,可以通过征收入场费的方式负担一部分或全部,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足。

关于经费的筹措,在日本,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经费来源,是以补助费、贷款和公共事业为中心的。公共事业不是直接的财源,但是在编制预算措施时,从补充完善保护事业的观点加以考虑是有益的。贷款是有偿的资金,但在资金数量和使用对象上可有灵活性。

另外,曾有学者提出发行“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7],利用发行奖券的方法所得的收益费,作为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经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或“文物保护奖券”均是以充当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费用为目的的,每年可发行二次(如春、秋适宜旅游的季节),向全国发行,其收益由地方政府、文化厅、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团体的协议下,作为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财源而灵活运用,这将是非常有效的经费筹措办法。

对于我国,除了大力发展旅游业以获取收益,作为古城镇保护的经费外,发行“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是一条值得我们考虑的新思路。

中国历史论文:中国历史治乱循环背后的资源配置问题

摘要:自秦汉以来,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一个显著特点是治乱循环。历代的有识之士总是试图打破这个轮回,然而,众多的改革总以失败告忠,黄宗羲称之为积重难返之疾。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作为王朝的统治阶层无法跳出儒家学识的认知框架,对资源稀缺性条件下的人口规模极限缺乏认识,另一方面,则是官僚集团出于自身利益的追求,对王朝统治秩序的伤害。

关键词:治乱循环;中国历史;资源配置

自秦汉以来,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一个显著特点是治乱循环。历史总是由一个个英雄人物串联起来,在一个个朝代的变更中伴随着一次次治乱循环的轮回,最终形成了荡气回肠的历史长河。对于这个现象,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土地的兼并问题,更不能肤浅地理解为昏君、奸臣对王朝秩序地破坏,在笔者看来,导致王朝治乱循环的根源主要体现为以下两方面:

一、人口与资源的发展矛盾

(一)人口规模与社会治乱的关系

从历史看,人口的数量规模与社会的治乱具有极其深刻密切的关系。

由图可见,在清以前,中国人口规模有一个相对稳定的上限,即5 000—6 000万人。历史上达到了这一规模的时期为:西汉后期、东汉后期、隋初、盛唐、北宋、元、明末。

在对达到这个峰值的时间进行分析之后,我们会发现人口曲线的各个高峰点,常常与那一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高峰时期相伴随。而这个高峰期往往也是社会、历史即将发生大转折、社会发生重大变动的前夜。

例如,西汉平帝年间是当时人口最高峰时期,这恰是王莽篡政及绿林、赤眉起义的前夜。东汉桓帝年间是人口高峰期也是爆发黄巾起义、发生汉末大变乱的前夜。又如,西晋之太康年代,隋之大业年代,盛唐之开元、天宝年代,北宋之大观年代,以及明朝崇祯时代,等等。

在中国历史上有几个大的动乱时期,持续战乱所导致的人口大规模绝灭是极其残酷的。如三国时代人口减少了86%,东晋的八王之乱到五胡乱华在80年间使人口减少了70%,隋末农民起义导致人口减少了67%,蒙古人南下使人口减少了84%,满清入关导致人口减少了80%。

如果说一次、两次可能是一种偶然现象,而这种历史现象的重复发生,则反映了一种客观规律——历史上人口数量与社会经济、政治之繁荣、衰落、动乱的周期性变动具有近乎同步的关系。

(二)人口与社会之乱关系的实质是对社会资源分配的自我调节

经济学里有一个重要的假设,资源是有限的而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如何用有限的资源满足无限的欲望,是一个发展的难题。

在农业文明时代,对国家来说,最重要的资源自然是耕地。从中国的政治地理疆域看,自秦汉时代至明朝年间,中国领土的领域是大致相同的(元朝除外),也就是说耕地的总体数量是相对稳定,在生产力,尤其是农耕种植技术没有大的突破以前,粮食的数量是相对稳定的。

在王朝初期,由于经过战乱,人口数量大幅减少,土地资源相对充裕,这时候在资源分配上不存在大的矛盾,人心思治。

进入王朝中期,人口大幅增加,但仍然可以通过开垦新耕地来吸纳新增劳动人口,当人口达到一个规模,资源已被瓜分完毕,对资源的利用达到一个饱和点,也就是经济学所说的帕累托最佳状态,即达到所谓的王朝盛世。

到了王朝晚期,人口规模开始溢出,但新增可用耕地数量越来越少,开发新耕地的成本大于获益,越来越多劳动力失业或就业不足,形成“流民”。随着流民数量的递增,逐渐酿成严重的社会危机,而王朝政权将之视为不稳定因素,不断地歧视、弹压,是故,方有“官逼民反”的口号。历史上多次发生“流民起义”,或者在农民起义中,大量的参加者就是这些“流民”。

因此,我们可认定在特定的生产方式及技术条件下,社会所能负荷的人口规模具有一个上限(在清代以前这个极限在6 000万左右)。突破了这个规模,社会资源分配即陷于失调,这种重要社会资源的分配失调最终必会导致社会变乱。

从这一意义上看,历史中治乱局面的周期性爆发具有其必然性。这种治乱,可以看作是历史对于人口规模和社会资源分配的一种自动调节机制。

对于清朝人口突破1亿后仍继续增长的原因,个人的看法是这种自动调节机制并未消失,太平天国战争等多次内部变乱实质就是这个机制在起作用。从人口统计曲线上,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过程中人口曲线出现一定幅度的升降摆荡,但由于此时人口基数已极为庞大,即使是千万人计的人口减少也不能影响人口的总体规模。

(三)发展工商业是打破人口与资源发展瓶颈的唯一途径

我们在分析人口曲线的时候,发现从秦汉至明末这段时间里,大部分时期中国的人口规模的上限在6 000万左右,但在南宋时期,人口的规模突破了7 000万,如果计算上该时期金朝统治区域的人口数量,人口规模将突破1亿。对这种情况的解释是南宋时期,由于金国入侵,国土缩小到原来一半,为了维持财政收入,朝廷采取了鼓励工商与贸易的政策,由于工商业和第三产业可以吸纳大量新增劳动力,所以,人口规模得以突破而不产生动乱。而清朝中期人口突破1亿的原因也同样如此,一方面是农业种植技术的提升以及高产作物(玉米、番薯、马铃薯)的推广;另一方面则是鼓励对外贸易的成果。

因此,从某种角度来讲,工商业发展是打破历史循环,解决社会危机,避免全局性动乱和战乱的一种可行方案。然而,由于中国自秦后封建社会的专制主义、权威主义和工商业精神不相容,导致工商业本身积累发展的可能,被从体制上、政策上到思想上严密扼杀。在这种环境中生存的民营工商业,并不能发展为赋税的主要承担者,他们的盛衰对王朝便不那么重要。

尽管历代不乏有识之士试图打破这种轮回,但由于无法跳出儒家学识的认知框架,出于对人口与资源问题认识的匮乏以及对工商业作用的鄙视与遏制,这种努力只能是徒劳无功的。

二、官僚集团对资源的掠夺导致王朝秩序的崩溃

(一)王朝制度与分封制度的区别

按照吴思先生的说法,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君主专制应当分为两种制度,一种是周王朝的分封制度,另一种则是秦汉以来的王朝制度。

周王朝的分封制度是借鉴氏族部落居住地的构筑形制,把它引入政治领域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政治制度。其着重于地方分权,虽然周天子是全国土地和臣民的最高所有者,是天下的“共主”,但周天子只能责成诸侯对中央有一定的贡献,而对诸侯采邑内部的处理,是无权进行裁夺的。周王朝分封制的成功之处在于以血缘为纽带,在当时交通极其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充分授权,使其属下各个诸侯国得以不断扩张,最终覆盖了大半个中国,这种疆图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是无法想象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血缘不断变浅,疆土的扩张已到达一个瓶颈,围绕着资源的配置问题,利益的冲突开始产生。当部分诸侯国的实力超过共主之后,周王朝再也无力约束属下的诸侯,诸侯的混战开始了,分封制随着崩解。

取代分封制度的是王朝制度,王朝制度与分封制度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前者通过官僚制度管理国家,而后者则是通过诸侯制度来管理国家。按照王朝制度的权力架构,其下层有一个能“尽其民力”和“地力”的自耕农制度,中层有一个由号令赏罚驱动的官僚制度,上层有一个控制一切资源的血缘继承的君王。与分封制度相比,王朝制度下的官僚阶层对其治下的各种资源的支配和控制能力要比诸侯大夫弱得多,短暂得多,与中央对抗的能力也就弱得多。对国君来说,这是一个比较容易控制的高效而稳定的中央集权制度。

(二)官僚集团对王朝统治秩序的损害

王朝制度在解决分封制问题的时候又造成了官僚集团瞒上欺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新问题。由于官僚阶层与其治下民众的利害关系更加短暂脆弱,出于对自身私利的不懈追求,官僚阶层所追求的必然是短期利益的最大化,这就造成其比分封的贵族集团更不关心百姓的死活。

王朝建立初期,农民造反集团的余威尚存,出于对农民造反力量的敬畏,官僚集团对农民的盘剥较轻。到了王朝中后期,随着人口增加,农业依赖的土地资源也日渐紧张,社会各阶层对土地资源的争夺也日趋激烈。由于承平日久,官僚集团对农民造反力量的敬畏已荡然无存,王朝秩序的基本均衡被逐渐破坏。在和平时期,由于反抗官府压榨的风险远高于收益,自耕农阶级对各级权势阶层的巧取豪夺所采取的策略是忍耐。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比较容易得逞,这个集团的收入水平较高,这就激励更高比例的人口加入在生存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的贪官污吏的行列,从而加剧了王朝官僚集团膨胀和腐败的原有趋势。随着压榨程度逐步升级,底层生存环境持续恶化,直到十羊九牧的生存危机出现,最终引发大规模的暴烈反抗。王朝统治秩序崩溃,天下大乱,群雄逐鹿,直到新的王朝出现,由于此时资源相对充裕,掠夺的成本高于从事生产性活动的成本,则人心思治,新一轮的轮回重新开始。元代诗人张养浩的千古名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正是对这一现象的最好描述。

(三)政治制衡的缺失是导致治乱循环的根源

在今天看来,制止官僚集团对资源掠夺的有效途径在于政治制衡,但是在王朝制度的权力架构里,这种制衡是无法达成的。

首先,作为最高统治者——天子,本身应当是最痛恨官僚对资源的掠夺行为的,因为这种行为是对王朝统治秩序的破坏,动摇的是王朝的执政根基,因此,历朝历代的皇帝是不吝于对这种行为作出最大的惩罚的,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其中,以明朝在惩治贪官上最为严厉,动辄抄家灭门,朱元璋甚至是下令将贪官扒皮塞草挂城门口示众,但反观明朝一代贪官污吏是层出不穷,朝纲混乱。关键一点就在于天子是无力约束这种庞大的私下追求的,因为在王朝制度的权力架构中,官僚阶层是维持其统治的关键环节,一旦失去了官僚阶层的支持,天子的地位也将不保。历史上王莽就是这个下场。

其次,在官僚集团内部,作为王朝统治秩序的提倡者,儒家集团努力想维持这种均衡,他们通过参政争取帝王的师友地位,期望达到政治制衡的目的。但另一方面作为官僚集团的一员,可能部分儒生出身的官员真心信奉儒家道统,而更多的人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把它当作升官发财的手段。由于儒家集团是一种松散的组织,内部缺乏欧洲天主教会那样的严密组织,其内部也是四分五裂的,再加上其政治对手如宦官集团、军人集团或后戚集团的存在,因而难以摆脱对皇权的依附状态,所以也就无法阻止这种失衡。

再次,是自耕农阶层,由于自耕农经济制度下的农户生产方式是以一盘散沙的状态存在的小农经济模式。小农经济的分散性决定了农民阶级以两种形态交替存在:和平生产时期的一盘散沙状态与造反时期的集团状态。在和平时期,由于农民生活在里甲制度的严格控制之下,他们力量分散而微弱,反抗官府压榨的收益很微薄,却面临着杀一儆百的巨大风险。因此,在风险远高于收益的情况下,弱小而又分散的自耕农阶级是无力抵抗各级权势阶层的巧取豪夺的,自然无法形成对官僚集团的政治制衡。而当王朝晚期,农民集团造反时期,此时王朝的秩序已是完全崩溃,另一个轮回开启。

最后,是工商业阶层,中国的资本并不缺乏控制政府制定法令的愿望,但在大一统的王朝制度下,资本的利益仅是王朝治下的一个局部的集团利益,对王朝的财政贡献有限。资本主义之所以能在欧洲产生,本身就带着一种必然。在当时,欧洲处于一种四分五裂、王国林立的竞争环境,同时,王权与神权之间存在相互的竞争与对立,因此,也就限制了政权对工商业的过分盘削。而在中国这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环境中,民间资本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自然也就无所谓政治上的制衡。

三、小结

显然,上述失衡过程是一个势所必然的趋势,王朝的历史越长,这个趋势就表现得越明显。这个过程实质是社会对资源配置失调的一种自我调节。历代的统治阶层由于缺乏对人口与资源关系的深层次认知,因此,不能解决长期性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在王朝制度这种高度中央集权的权力架构中,是无法形成构造新型政治均衡的社会力量,因此,就无法解决统治集团堕落的周期性问题。

唐太宗说过:“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我们对历史总结的目的在于要为现在的执政提供借鉴。时至今日,人口与资源的问题,还有政治制衡的问题,仍然是困扰着我们的两大难题。

尽管从清朝开始,人口的上限被不断突破,但我不认为人口与资源的发展极限规律已被打破,相反是蕴藏了更大的危机。当前中国所面临的大量严峻社会问题,均与人口的巨大压力有关。这种人口规模对于我国资源、环境生态和经济、政治所带来的问题和压力是巨大的。历史启示我们,也是在警示我们——我们已经接近了人口增长的警戒线。考虑到中国人口规模的增长远快于国内可利用资源开发的增长速度,可以设想,回归内向自守的经济体制是无出路的。我国国民经济的根本出路在于,必须成为能突破国际遏制,外向型的,即具有吸纳外部资源能力的开放型经济系统。

中国历史论文:近代中国历史大变局中的“中间”知识分子

[摘要]民国时期著名的科技精英团体——“中国科学社”成员,多数有着欧美著名大学的留学经历,认同西方“自由主义”价值,而又满怀“科技报国”之心。这批知识分子在不同时期与执政当局的离合关系,表明了“科学社”同人终身不渝的爱国情怀,以及对国家科学事业发展所作的贡献,同时也可见他们在中国近代阶级搏斗空前激烈的背景下,在面临历史大变局时表现出来的彷徨心态和无奈选择作了揭示。在中国近代国共两大政治势力已经形成后,“中间势力”生存的空间是极为有限的,不管是“人世”还是“出世”,他们都没有成为独立的势力,因此也始终没有走出寻求自身定位的困境,他们的历史命运也从一个重要角度折射出了中国近代社会转型的困顿。

[关键词]中国科学社;中间知识分子;历史大变局

近代以来,由于经济结构和社会组织的转变,在思想进化的历程中,中国的知识阶层中相当一部分人逐步获得了作为独立的知识分子(而不是政治家)的自由意识,并逐渐习惯于立足公众权利,自由地交流思想。这种具有独立立场的新型知识分子,乃民主、科学意识的主要社会载体。由于近年来学术界的思想解放,对这部分知识分子在中国近代动荡起伏历史变局中的命运,已有不少著述和论文涉及。但总体上来说,学术界的目光还主要集中在近代各个时段中活跃于思想文化界的此类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身上,如胡适、张君劢、罗隆基等,对与这些人物有相近政治诉求,但并不热衷于政治,却执著于“科学救国”、“教育救国”、“实业救国”的知识分子类型尚未有深入的考察,而恰恰是这批知识分子建构了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主体。在跌宕起伏的历史进程中,尤其在中国现代历史发生大转折的关键时刻,他们的无奈选择,不仅折射出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曲折脉络,也是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乖蹇命运的写照。正因为如此,本文拟把考察视角对准民国时期最大的科技精英社团——中国科学社同人,以他们在各个历史时段中与执政当局的离合关系为例,对此类知识分子在中国历史大变局中的心路历程作一探讨,以补以往研究之不足。

一、“科学救国”的力倡者——五四前后的“科学社”同人

1914年6月,在美国康奈尔大学校园的一个俱乐部里,一群中国留学生正在聚会,此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欧洲大陆已战云密布,而太平洋彼岸他们的故土中国,也在阴霾笼罩之下,所以尽管此刻的校园里一片恬静,但会聚在这里的中国留学生却按捺不住内心忧国忧民之情,他们在一起纵论天下大事,不由得“引颈东顾,眷然若有怀也”。于是,有人提议“能否做一点什么,对祖国有些微的贡献”。由于在场的多为在美国专攻自然科学的学子,他们想到“现今世界里,假如没有科学,几乎无以立国……中国所缺乏的莫过于科学,我们为什么不能够刊行一种杂志来向中国介绍科学呢”?于是几天后,在一位叫任鸿隽的学生房间里,在哈佛和康奈尔留学的中国学生中最为出色活跃的几位学生再次聚到了一起,他们将提议变为行动,决定发起组织“中国科学社”,编写科学文章,发行《科学》杂志,并在当晚就草拟出一份《科学月刊缘起》的文章和一份《科学社招股章程》。就这样,在远离中国的大洋彼岸的美国大学校园里,一批中国留学生办起了我国最早的一份自然科学杂志——《科学》,并创立了一个以“科学”为职志的同人团体——中国科学社。该社成立后,以“共图中国科学之发达”为宗旨,联络同志,研究学术,在海外留学生中的影响很快得到扩大,团体人员也迅速增加。据任鸿隽在《科学》杂志上的记述:1914年时,科学社人数为35人,次年10月增加到77人,1916年召开第一次年会时,人数更增加至180人。

就在科学社不断成长的同时,在他们梦魂牵绕的故土,陈独秀主办的《青年杂志》发刊了。与科学社同人标举“科学”大旗一样,陈独秀的《青年杂志》高举的是“民主”大旗,为的都是一个目的,就是要用这两面大旗,来撼动中国几千年的旧思想、旧文化,“替中国政治建筑一个革新的基础”。新文化运动很快在中国思想文化界掀起巨澜,也在海外留学生中得到热烈的响应。这时已为科学社骨干的胡适给陈独秀寄去了《文学改良刍议》一文,该文立即被陈独秀刊登在《新青年》上,从那以后,提倡“白话文”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要内容,中国文坛也由此开启了一个崭新的局面。也就是在这场以“提倡民主、反对专制,提倡科学、反对迷信,提倡新道德、反对旧伦理,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的运动中,以群体面貌出现的中国新一代知识分子展示了他们的风采,使“德先生”和“赛先生”来了个亲密大携手,从而奏出了时代的最强音。

国内新文化运动的蓬勃开展,令海外学子归心似箭,不少科学社骨干成员相继返国,科学社总事务所也于1918年10月从美国迁回到国内。挟五四“科学”、“民主”之潮,科学社这些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中,胡适已成为蜚声中外的新文化名人,其他科学社成员也都很快成为国内教育、文化、科技领域的骨干和佼佼者,他们用自己在国外所学的专长,致力于中国科学事业的开创,除创办学术刊物外,还举行各种科学演讲、筹办科学图书馆、设立科学奖励、创建研究机构。由于他们不懈的努力和开拓,到20世纪20年代初,中国科学社组织已成为国内最大也最具影响的知识分子团体。

然而,中国的社会现实是残酷的,由于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的失败,五四爱国运动发生了。如果说前期新文化运动的主题为“思想启蒙”,其时的爱国运动已直接转向以“救亡”为目标。围绕“中国的出路”和“救亡”问题,新文化运动中同处一个阵营的新知识分子由于思想、主张的不同而最终走向了分化。这个分化首先发生在《新青年》同人中,1919年底,也就是五四爱国运动进入尾声时期,中国的思想、文化界开始了一场关于“社会改造”的大讨论。在这场大讨论中,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人物陈独秀、因受“十月革命”影响,思想已趋于激进,并开始自觉担负起传播“主义”的使命;而胡适则因受他的老师杜威的影响,对社会改造持“点滴改良”的观念。于是便有了所谓关于“问题与主义”之争。在这场论战之后,《新青年》同人中的部分成员坚决“左转”,成为五四后的“彻底改造派”,另有一些成员则明显“右转”,形成了以《努力周报》为核心的所谓“胡适派”。这样因意见分歧而导致的内部分化也几乎发生在这一时期的很多新知识分子社团中。但与其他社团不同,由于中国科学社是基于“科学救国”思想而结合的团体,其成员中又多半为英美留学生,对西方“自由”、“民主”价值有较为真切的体认,回国后又多服务于教育、科学界,这些成员之间的同质性使科学社在五四后知识分子群体普遍出现分化时避免了分裂。当然,科学社成员在对某些问题的认识上,也存有这样那样的分歧,甚至展开过公开论战,但由于都有对“自由思想”的尊重,所以并不因此而影响同人间的私交和感情。而在政治上,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是“教育救国”、“实业救国”、“科学救国”的力倡者,认为科学“才是中国救贫救病的唯一的根本方法”,对当时风靡的来自苏俄的“阶级 斗争”理论,他们并不赞同,认为中国只有继续走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业文明之路才能有希望。所以,在五四后的那场“问题与主义”之争中,科学社的成员大多是胡适“改良论”的支持者。略有区别的是,他们多数为自然科学学者,政治被他们视为一块“污浊之地”,故在五四后各种“主义”的喧嚣声中,学社成员多半采取了所谓“纯科学”立场,如学社的重要喉舌《科学》月刊即奉行“专述科学,归以效实,玄谈虽佳不录,而社会政治之大不书,断以科学,不及其他”之旨,刊载的文章对政治和时局少有涉及,同人的精力也主要放在独立兴办各种科学事业上,队伍和事业都得到了扩大。

然而,北京的政局却也一直让这些对“政治改良”抱有期盼的知识分子失望。1924年,曹锟贿选发生,随着“王宠惠内阁”的垮台,“好人政治”遂成泡影。这使曾经力倡“好政府主义”的胡适、丁文江等人也开始对军阀政府心灰意冷,《努力周报》因此而停办。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由于军阀政治横行无已,这一政权已逐步为所有知识分子所厌弃。持温和改良立场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尽管不赞成用“革命,’手段来推翻它,但对这一政权也产生了强烈的离异感。“好政府主义”的破产证明军阀政治体系已不能根据社会成员的要求调整自身,也完全丧失了对新知识分子容纳、吸收和整合的能力,从而也就失去了来自这部分知识分子的支持。

二、由“出世”而“入世”——国难危机中的“科学社”同人

1926年,南方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虽然军事上势如破竹,但政治上革命阵营内部“左”右势力的对垒却越来越严重,国共矛盾也日益加剧。1927年4月12日,在北伐军进人上海后,终于发动了“”,并于4月18日在南京建立了国民政府。一年后,在“二次北伐”的进军声中,北京的军阀政权彻底倒台,南京国民政府宣布“统一告成”。

在这历史大变局中,主要为“自由主义派”的知识分子,虽然他们中的很多人曾对南方的革命有过怀疑和不安,但由于他们对北京军阀政府已不再抱任何希望,对国民革命带来的这场历史大变动,大体上来说是欢迎的,对在南京建立新政权能在推翻军阀政府后帮助他们实现“科学救国”的理想也产生了幻想,科学社同人对新政权的这一最初认同,似乎可以从在1922年后就一直任科学社董事会董事长的蔡元培加入这一政权,并在创设中央研究院时得到诸多科学社成员的鼎助中得到印证。蔡元培与中国科学社之间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科学社作为一个民间的科学团体,其事业能“蒸蒸日上,若有无限前途者”,如任鸿隽在《中国科学社之二十年之回顾》一文中所述,“在于社会的同情与鼓励”,其中特别提到了蔡元培等人对科学社在物质、精神等多方面的帮助和提携。1927年策划“四一二”时,蔡元培正在上海,平时过从甚密的有吴稚晖、李石曾、张静江等人,所以耳边满是诋毁共产党的言论。蔡乃一柔和雍穆之学人,素来反对“偏激”,当他听吴稚晖等诬称共产党人“为非作歹”、“杀人放火”、“诬陷本党同志,无所不用之极”时,也不免受其影响。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蒋任命蔡出掌教育,蔡乃将此作为实现其“教育独立”理想的机会,改旧制为“大学院制”,尝试实行“学者领政”、“教授治校”。在“大学院制”的推行中,蔡元培所倚重的几乎都是中国科学社的骨干成员,如科学社的扛鼎人物杨荃(杏佛),就被蔡委以大学院教育行政处主任、副院长,中央研究院秘书、总干事等重职,实际主持大学院工作。中央研究院是蔡元培“大学院制”最重要的成果,创设伊始,蔡元培就聘请胡刚复、王醚等科学社骨干帮助制定《中华民国大学院中央研究院组织条例》。在1928年6月9日中研院正式成立及随后召开的第一次院务会议中,出席者大多是当时科学社的成员,中研院成立后下属10个研究机构的所长也几乎被科学社成员所包揽。

然而,蔡元培和科学社同人一心向往的“思想自由”、“教育独立”并不为国民党所容。大学院制“试行伊始,反对斯起”,试行不到两年便告结束。蔡从大学院制的命运中看清了国民党统治下政治的黑暗,知道自己难有可为,乃自动提出辞去本兼各职,出京赴沪。因不满于独裁,1932年,蔡元培与宋庆龄、杨杏佛等一起在上海组织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宋庆龄为主席,蔡为副主席,杨杏佛担任总干事,因积极营救进步人士和爱国学生,为所嫉恨。对宋庆龄、蔡元培,蒋不敢轻易下手,于是便把暗杀目标指向了杨杏佛。1933年6月8日,蔡元培的得力助手、中国科学社骨干、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总干事杨杏佛遭国民党特务暗杀。

“大学院制”的夭折和杨杏佛的被暗杀,是国民党独裁政权对蔡元培和科学社同人群体这样一批一心以“学术报国”为己任的知识分子的迎头棒喝。由于国民党大力推行“”,这批有较深西方教育背景、经新文化运动洗礼、向以“独立”自命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与国民党当局的关系陡形紧张。其实,在“大学院制”被撤废的同时,与“大学院制”遭到同样打压的,还有以“人权”标榜的“新月社”和“现代评论”社同人。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一部分知识分子依附,成为新政权中的新贵;另一部分知识分子(主要指共产党人)取反政府立场,走上了武装革命的道路;但仍有相当部分知识分子(主要为上层知识分子)既反对共产党的激进革命,也反对国民党的独裁,因此他们声称“不附属于哪一党派”,希望走中间道路,他们以“科技救国”自持,崇拜欧美的宪政主义,其政治理想是把中国打造成一个民主国家,而不是哪一家的“党国”。“新月社”和中国科学社同人群体正是这类知识分子的代表。在遭受打压后,他们仍然坚守自己的信念,于是就有了20世纪30年代中期《独立评论》的创刊。

《独立评论》创办于1932年5月,创刊人乃30年代京津地区主要任职在清华、北大、南开一些高校中被称为“北方学人”的著名教授,办刊经费由同人认捐方式筹集,其主要成员有胡适、丁文江、蒋廷黻、傅斯年、翁文灏、任鸿隽、陈衡哲等,其中很多人即中国科学社社员。刊物主编为胡适,谓之《独立评论》,意在希望永远保持一点独立精神,就如刊物发刊词所说的,“不依傍任何党派,不迷信任何成见”,“用负责任的言论来发表我们各人思考的结果”。由于《独立评论》为同人所办,故能比较真实地刊载和反映不同的声音,因此一发行就成为当时影响最大的刊物。然而,同样为国民党统治时期,同样受国民党“党化”意识形态的高压控制,何以这份被公认为“自由主义”的刊物独能自由散布而不被扼杀呢?这显然与当时国民党当局对知识分子政策的某些转变有关。

1931年9月18日,日本在中国东北发起了“沈阳事变”,面对日人灭亡中国的侵略野心,国内朝野上下都有了严重的危机感。作为执政的国民党当局来说,如何凝聚民心,增强国力,抵御外患,成为当务之急。再者,经过中原大战后,南京政权根基稍固,在亟待进行的建设事业中,需要有真才实学人物的襄助。然而,国内科技界的精英人物又多为“自由主义”者,如何改善和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对当局来讲具有紧迫性。同样,国难的加重,也使这些以“科技救国”为己任的学 人忧心如焚,关注现实问题,遂成为这一时期《独立评论》的一大特色。创刊后不久,刊物就开辟了“研究中国当前的问题”的专栏,其中在“建国”问题讨论中,“民主”和“独裁”之争格外引人注目。论争中胡适的“民主论”虽仍能赢得少数皈依者,但已不符合其时很大一部分人的心理,而蒋廷黻、丁文江等人提出的“新式独裁”主张,却在当时知识分子中获得了众多支持。九一八后,日本侵占东北的现实和民族危机的加深,使人们逐渐把对国家命运的关注集中到如何迅速增强国力以抵御外侮上。在国难当头的情况下,人们似乎已不能容忍“缓慢的,分散的,经常是徒劳的”去解决问题,而把“急先务”作为国家需要的头条标准。此外,由于在进入30年代后,随着南京中央地位的加强,知识分子虽然对这一政权仍存在着普遍的不满,但已勉强地开始让自己逐步去适应这个政权。也就是说,在20世纪30年代,由于国共两大势力的对峙,政治选择的空间变小了,两面讨好不可能,而两不讨好“最不现实”,在不得不择一而事的情况下,在中国缺乏“独立”根基的中间知识分子多数倒向了国民党。于是,中国这部分学有专长的“自由派”知识分子中的很多人开始从“出世”走向“入世”,与政府合作,把他们拯救国家的努力与维护政府的权威联系在了一起。

知识分子对政府态度的变化,给了一个与学界、科技界沟通的契机,在1932年后的一段时期中,多次在庐山召见知识界的知名人士,对大局多有垂询。据蒋廷黻在其回忆录中所记述的,他因在《独立评论》和《大公报》的文章受到蒋的重视,几次被蒋约到牯岭去谈话。1932年11月,在任军事委员会主席兼参谋总长的参谋本部下,一个被叫做“国防设计委员会”的新机构正式成立了。与其他机构大肆渲染的开张不同,这个机构的成立是平静的,甚至是秘密的,其成员以“私交”关系与蒋合作,直接向蒋汇报工作。主持这一委员会的就是著名地质学家、中国科学社北京分社社长翁文灏。翁在上任后不久,就向提交了一份《国防工业初步计划》,内中对国防工业发展新战略的系统阐述,奠定了委员会今后工作的基础。委员会副秘书长是钱昌照,一位在英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经济学家。委员会最初有委员40人,清一色的留学归国人才,毫无疑问,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在当时都是“各自的研究领域中居首位的人物”,也几乎都是中国科学社的成员。至于这一委员会成立后在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事业上所发挥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民国史研究的深入,已有一系列著述给予了高度评价。可以毫无愧色地说,在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建设突飞猛进时期,国家国防和经济建设中所有关键决策、重大项目以及取得的绩效,都无不与这个委员会有关,正是这个机构,为这一时期中国的精英知识分子与国民政府的合作搭建了一个平台。

三、由“合作”而“离弃”——1949年国共政权易手之际的“科学社”同人

中国在20世纪30年代日益加剧的民族危机给国民政府和知识分子提供了恢复和重建相互关系的极好机会。在国家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机形势下,中国新一代知识分子中这批最杰出的科技精英开始进入政府各个重要部门,为奠定抗战的国力基础,他们心甘情愿地放弃了高校教授和研究院优裕的城市生活,亲临西北、西南等国内人迹罕见之地,从最艰苦的勘探、测量、绘图、设厂干起,从事为中国奠定工业化基础的开拓工作。他们的工作热情完全是忘我的,以这一时期知识分子的灵魂人物翁文灏为例,自担当起整个国家国防和经济建设总设计师的重任后,便以他看似瘦弱的双肩担起了“综理全国经济”的重担。他殚精竭虑,日夜操劳。1934年2月春节即将来临之际,翁文灏却还奔波在去浙江长兴煤矿的调查途中,路上不幸遭遇车祸,头部因此受重伤,昏迷两三个月后,才摆脱死神的纠缠。而曾任中国科学社社长的著名地质学家丁文江,就是在湖南衡阳考察煤矿时因煤气中毒而去世的。他们这种无我奉献精神的原动力是什么?这在钱昌照为资源委员会写成的“会歌”中得到形象体现,歌曰:

我们决不想丝毫享受,我们决不要任何虚荣;

我们最厌听士大夫的清谈,我们最厌听弱者轻微的叹息。

国家民族到了最严重的关头,想什么享受,想什么虚荣!

清谈误尽了苍生,叹息活现着无能。

看随处都有我们应做的工作。

我们决不为名,我们准备挨着饿!

前进,前进,前进中开辟着国家的大道;

创造,创造,创造中树立民族的宏基。

永远积极,永远乐观;

哪里有不能解决的困难?哪里有不能排除的障碍?

这是我们的世界!一切由我们担当,当仁不让!

这是我们的世界!一切由我们担当,当仁不让!

从这激昂的歌词中,我们不难体验到那些书生们的耿耿报国情怀。由于有这种精神的激励,在资委会工作的科学社成员当仁不让地工作在“抗战建国”的许多关键性技术岗位上,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以为抗战作出杰出贡献的玉门油田为例:石油为战时的军用、民用必备品,然我们国家却一无出产。战前,资委会在西北边陲之地的玉门发现了大油田,但由于玉门地方僻远,属戈壁滩上不毛之地,没有人烟,开发很难,加上战时外汇紧张,油矿开采设备又都需从国外进口,中央有人建议暂时放弃。终因翁文灏、钱昌照等人的坚持,资委会副秘书长孙越崎亲任甘肃油矿局负责人,远赴西北坐镇指挥,开采终得进行。1942年太平洋战争后,西南国际交通被切断,在进口石油万分困难的情况下,正是玉门开采的石油基本满足了前线以及大后方交通运输对油料的需求。像这样的艰苦创业事例,在当时的资委会科学社同人中可以说是举不胜举。不仅如此,在资委会工作的科技专家在个人操守上也堪称楷模。由于资委会管理的是国有大企业,主管手中掌管着诸多能源、矿产资源和战时紧张物资,在这样的位子上,经营者倘私欲膨胀,是很容易侵渔自利的,而企业的公营性质,也容易造成浪费和低效,这在当时国民政府的很多部门和行政机构中已是司空见惯。为防止被“权力”所腐化,身为经济部长兼资委会主管的翁文灏为资委会同人立下“规约三条”:“(一)同人互相戒勉,一切工作均以有益于国家民族及中国经济之前进为目标,公私分明,决不因私害公;(--)同人互相戒勉,对于服务事业之同类及相关事业,决不私人经营,既不为股东,也不为任何有关之营业;(三)同人互相戒勉,转为公共利益而服务,不为私人盈利而用力,对于任何垄断公利之私人,用意既属相反,工作无从联合。”翁文灏以这样的标准诫人,更以这样的标准律己。他担任资委会的领导工作,但从不在资委会领取兼薪。资委会另一负责人钱昌照在任职期间也兼任过教育部常务次长,当时教育部次长薪金为600元,还有400元的办公费补助。而资委会任职的薪金加上办公费总共不过500元,但他仍放弃了教育部的薪给而自动支领资委会的薪金。翁、钱两位克己奉公的操守为资委会员工作出了表率,上行下效,其属下一般也都能做到清廉自持,资委会“风气相当良好,贪污之风可称绝迹”,连域外专家也称赞资源委员会是“中国目前整个行政机构中,办理最优良及最现代化的一环”。这不仅是对资委会同人的赞誉,也是中国知识分子的荣 耀。有人因这一时期他们中很多人在政府部门担任了主要职务而称他们为“技术官僚”,实际上他们中多数人并没有因担任“官职”而沾染官场恶习,他们也并没有把在资委会工作作为个人的晋身之阶,只是借此舞台,施展自己的专长。在抗战中,他们确实是积极“入世”的,但对政治和官场却始终保持着谨慎的态度。这从科学社同人对加入国民党的态度就可看出。翁文灏的国民党党员可说是钦定的,“入党”实在是出于无奈。其他资委会成员也一样,国民党中央党部曾几次要求在资委会设党部,都被拒绝。直到1943年上半年,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通过下了命令,次年又作出“所有出国人员均需到中央训练团受训”的规定,在设立党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翁文灏、钱昌照乃向蒋提出在资委会内“设特别党部”的要求,建议负责人也从资委会原有的党员中产生,不必由中央另行派人。虽如此,国民党的党务活动并没有在资委会中得到开展。更可贵的是,他们也并没有因到政府内“做官”而忘记了他们“诤友”的责任,在战时的国民参政会中,常能听到他们要求改革的诉求。但他们显然对国民党是有幻想的,在抗战临近胜利时,他们似乎看到了战后和平建国的新机遇,为此,他们热烈地讨论着战后国家工业化的实现途径,设计规划着国家建设的蓝图。

1945年8月,中国人在经过八年抗战后终于迎来了胜利,科学社同人们也和全国民众一样欢欣鼓舞,以为从此将开始一个中国经济建设的“黄金时代”。然而,接踵而起的国共内战很快又把他们的梦想打得粉碎。不仅如此,战后国民党一意孤行的内战政策和病入膏肓的腐败,不仅使他们的“建国”理想陷于毁灭,也使他们对这一政权失去了信心。关于战后这些知识分子与国民党政权越来越疏离的关系,我们可以从这一时期科学社机关报《科学》刊文动向上窥见一斑。为避免“《科学》踹政治漩涡”,以往《科学》杂志刊文原则是“断以科学,不及其他”。但战后的刊物功能出现了大的变化,如其“编后记”所言:“抗战以后,激于世变时会,转向到科学的社会功能方面来了”。1947年《科学》第29卷第5期上就发表了科学社总干事卢于道的《科学工作者亟需社会意识》一文。在该文中,作者对战后科学家每况愈下的生活境遇作了揭示,称“科学界人士尽管安贫乐道,可是生活却被压在柴米油盐里。甚焉者其职业是教人而自己的子女受不到教育,整天在研究营养而自己的营养不足,专长是研究心理而本人就精神萎靡以至于精神衰弱”,文末发出了“传统地对于政治不理会的态度是需要改变了”的呼吁。而《科学》第29卷第12期上刊载的科学社理事吴学周《悼亡友汪兄盛年并为国内科学工作者痛苦》一文,更是对当局黑暗政治扼杀知识分子的一个控诉。很明显,抗战的胜利不仅没有给知识分子的境遇带来任何改善,反而使他们落入贫困的窘境。尤其是内战战场上形势逆转后,国统区经济出现崩溃,很多在科研机构和大学工作的科学社社员也和民众一样,被饥饿、贫困和通货膨胀所困扰。“大学教授1935-1936年间的收入还能够勉强维持一个中等水平的生活,自从1936-1944年之间,他们的薪给百分比突然迅速地降落到原来的11%。而最后到了1946年前头,跌到了3%。事实上,他们的收入已经比不上一个人力车夫了。”

关于战后知识分子因生活水平的急剧下降而最终导致他们对国民政府的离心,已有一些著述作了反映。但为什么在战时那样艰苦的环境下,知识分子能够团结在政府周围,同心同德,毫无怨言,而战后却不堪忍受了呢?概因战前经济还在继续增长,社会不平等问题尚未到全局性爆发的程度;而战后一方面是战争引起的资源空前短缺和由通货膨胀而触发的经济恶化,导致包括知识分子和普通公务员在内的绝大部分民众的生活都陷于普遍的贫困化,另一方面是党国显要还在借助他们垄断的权力,靠“劫收”中饱私囊,巧取豪夺社会的稀缺资源。这种强烈反差无疑激化了社会矛盾。国民政府也曾试图缓和这种不满情绪,但远未成功。于是发生在这一时期的以学生为主体的“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运动,越来越多地得到了很多著名教授的同情和支持,有些从不过问政治的教授,也毅然加入了游行示威的行列。而面对民众和知识分子的抗议,国民政府采取了高压手段,一些站出来伸张正义的教授因此而被逮捕,甚至遭暗害,这使那些以“纯科学”自负的科学社同人也发出了抗议的声音。把中间力量从中立逼向激进,这是国民党政权的最大失策。这一现象表明,已经失去农村和底层民众人心的国民党政权,也最终失去了城市人口以及他们中的精英人物——上层知识分子的支持。

时至1949年,由于在三大战役中国民党军主力被歼,南京政府大势已去,成王败寇,历史再次面临着改朝换代的大变局。面对败局,在为后路预作安排的显然对被称为“国宝”的文物和高级知识人才之价值是有认识的,他不愿把这批宝贵的资源留给共产党,于是在一面下令把“两院”宝物和收藏运台的同时,也一面部署著名大学的南迁,同时更制订了“抢救大陆学人计划”。计划中被列入动员南撤的人士有四类:(1)各校、院、会负责首长;(2)中央研究院院士;(3)与官方有关之文教人士;(4)学术界有贡献者。这些计划主要由教育部长朱家骅亲自负责,陈雪屏、蒋经国、傅斯年具体执行,并由国防部等部门配合。毫无疑问,科学社同人中很多人被列在了动员撤台的名单之中。时移世易,在这历史即将发生大转折的关头,这批向以“不依傍任何党派”自诩的上层知识分子也陡然意识到,其时的他们和当时的整个中国一样,正站在一个十字路口,何去何从,他们面临着痛苦的抉择。

由于这批主要置身于学界、科技界的知识分子以往在政治上多持“自由主义”立场,在面临国共易势时,许多人内心的惶惑是可以想见的。对他们的心态,现在已有一些论著作了很好的揭示,如曾任台湾中研院近史所所长的陈三井教授就撰有《1949年变局与知识分子的抉择》一文。他在文内把处于纷扰变局中的这批知识界上层人士作了四大类型的区分:(1)迎接解放,共辅新朝篇;(2)心存观望,根留中国篇;(3)坚决反共,义不帝秦篇;(4)乘桴浮于海,花果飘零篇。尽管有此四种类型之分,但陈的文章也证实在这分道扬镳的四类人中,属后两类的都为数甚少,而属前两类的显然占了绝大多数。如科学社同人中很多人虽被列在了国民党“抢救大陆学人计划”名单之中,但被“抢救”到台湾去的却寥寥无几。以时为科学社理事周仁为例,1947年时,中研院院长朱家骅就要他把他任所长的中研院工程研究所先行迁去台湾,周仁以需要选择所址为由,一再要求暂缓。至1948年,朱家骅又两次写信给周仁,让他速去台湾,但都被周仁所拒。再以曾任中央大学校长的物理学家科学社理事吴有训为例,他因对国民党失望,1947年在应邀出席联合国在墨西哥召开的组织委员会会议时,坚决辞去了校长一职,会后他去了美国,但在1948年秋国民党政权风雨飘摇之时,他悄然回到国内,和中央大学学生一起迎接了南京的解放。也有科学社同人中的一些杰出人士在国民党政权行将垮台时,因学术声望和造诣已为海外一些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聘请,有的人其时就在欧洲和美国等地讲学,但他们不仅拒绝了撤台,更选择了根留大陆。如时为科学社社长的任鸿 隽,大陆色变时已年过花甲,他的三个子女也都在美国,本来他也作了出国的准备,并已离开上海到了香港,但四个月后,他却毅然回返了内地。据有关统计,1949年时科学社理事会成员有27人,其中只有1人去了海外,其余26位理事全部留在了大陆。再如国民党“抢救大陆学人计划”中的重点对象——中研院院士,虽然当局为动员他们撤台竭尽了全力,但最终搬去台湾的只一个总办事处和数学、历史两个研究所,仅占中研院14个单位中的14%。就人数来说,去台的有130人,占总人数506人的25.7%。而81位院士中,去美国工作的12人,占15%,留在大陆迎接解放的60人,占院士总数的74%。更为感叹的是,1949年5月资源委员会在钱昌照、孙越崎、吴兆洪等人的率领下,在上海宣布了起义。资委会是国民政府重要的经济部门,其成员中多数人虽为科技人员,但颇受器重,因而在一些政府核心部门担任了一定职务,其核心人物翁文灏还一度被委以行政院院长的要职。而资委会同人的起义,对当时的国民政府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

很明显,面对即将到来的变局,在国共两大政治势力对峙的中国,处于两者之间的中间势力——“自由派”知识分子的心情,无疑是“极其错综复杂”的。然而,不管是彷徨、是欢呼,还是无奈,他们中多数人在变局发生时显然离弃了国民党,而选择了一个对他们来讲实际上还十分陌生的新政权。如前已述,类似这样的抉择也曾发生在二十年前,当时他们中的多数,选择的却是国民党。当然,在作出抉择时,每个人都有非常实际的考虑,按陈三井教授的说法,走也好,留也好,都是各人“一生自我认定的最佳选择”,其间“无不掺杂了个人情感、家庭因素、师生情谊、承诺与职责等考虑,甚至与经济问题密切相关”,但陈教授也认为除这些因素外,更有决定性的因素乃深植于这些知识分子心中的那种“个体对大我的责任和使命感”。对此,其时发表于《科学》的一篇科学社理事曾昭抡的文章《1949年的中国科学家》颇能说明问题。他写道:“国内局面到了1949年,无疑业已进入一个新阶段。旧的势必死去,新的将要诞生。”而这“新”在他们心目中又是什么呢?显然,他们有着企盼,这就是“多年来科学的厄运,可望有转机”。于是他写道:“此时此日的中国科学家不但用不着怕大时代的降临,而且应该鼓起勇气迎上去,发挥自己一生伟大的抱负。我们不要消极地去应变,而要积极地提出主张,作为将来建设新中国的参考。”这种因对国民党的彻底绝望转而寄希望于新政权的心迹,以时为清华大学哲学系主任冯友兰的一段话甚为典型,他说:“我是中国人,不管哪一党执政,只要能把中国搞好,我都拥护”。又有人说:“中国好比有两个儿子,大的是国民党,二的是共产党。大的把中国搞糟了,应该让二的试一试。”正因为怀有这样的憧憬和期盼,很多在国共两大势力之间一贯持“中间”立场的知识分子,尽管对共产党及其将建立的新政权仍心存疑虑,但总认为“共产党当了权,也是要建设中国的,知识分子还是有用的,你搞自然科学,那就更没问题了”。更有不少人认为“自己既不是地主、资本家,更未加入国民党,与中共无仇无怨,甚至还因同情学生运动而被当局视为‘思想左倾’。如今中共要掌权了,在新政权中,自己凭知识吃饭,当无问题”,这样的表述可以说是说出了当时被认为是“中间势力”的人,尤其是那些一生孜孜以求“科学报国”人士中多数人的想法。

由于数千年的封建历史,在近代艰难的社会转型中,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成长可谓是“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尤其是五四后,国共两大政治势力已经形成,夹缝中的中间势力的生存空间极为有限,尽管他们已从传统知识分子的身份中脱胎了出来,也力争过“独立”的地位,但“人世”也好,“出世”也罢,他们始终没有走出寻求自身定位的困境,最终仍然是一个依附性的阶层,这正是他们的悲哀。所以,在国共两大政治势力的决战揭晓后,由于中共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在与独裁当局作斗争时,曾高扬过“民主、自由”的旗帜,在开国之初,也贯彻了相对开明的知识分子政策,这些无疑都大大增强了这部分知识分子对新政权的认同感和向心力。当然,他们中也有选择出国和赴台的,但大部分认同了新政权则是不争的事实。客观而言,其中固有“趋利避害”的因素,但更主要的是出于对国家美好前程的期盼。当年,他们在作出留国或返国选择时,对未来有过很多憧憬,虽在以后的年月里,道路并不平坦,但他们初衷不改,报效祖国之心未曾稍移。

中国历史论文:论中国历史上的政教合一

一、政教合一及其三种形式

“政教合一”是政权与宗教合一的政治制度或社会现象。在上古时代的许多国家,占统治地位的宗教的教规起着类似法律的作用,该宗教的祭司或僧侣对政治有很大的支配作用,对人民思想控制很严,有些国家首脑同时兼任宗教首领,这种状况在东方奴隶制专制国家特别流行。在中古时代,东西方各国都用有国教之名或无国教之名的实质上的国教作为统治思想,政教合一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当时的国家一般地说都处于政教合一的历史发展阶段。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提出政教分离的主张以后,政教合一的现象日益减少,但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例如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还提出“神皇一体”、“祭政一致”,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神道教一直作为其国教。当代进界上还有一些国家仍在实行政教合一制度。

这里所说的政教合一,涉及的是狭义的政教关系,即宗教与统治阶级的政治的结合(西方人所称的relations between church and state,常译作“政教关系”,其实指的是“教会与国家之关系”,即体制化的宗教团体与作为统治机构的国家之间的关系)。广义的“政教关系”应指一般的宗教(包括体制化的与非体制化的、正统的与异端的宗教)与一般的政治(包括统治阶级的与被统治阶级的、在朝的与在野的政治)之间的关系。这种结合的紧密程度,在各个时期各个国家是各不相同的。结合的紧密程度较大者,可称为“神权政治”,即宗教与政治、教会与国家、神权与政权的完全结合;结合的紧密程度较小者,可称为“国教统治”,即被抬高到统治地位的宗教在思想领域内的控制。当然,这两类情形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大多数政教合一制度,总是介乎最严格的神权政治(如伊斯兰革命后的伊朗所实行者)与最松弛的国教统治(如《拉特兰条约》废除前的意大利所实行者)之间,我们可称之为“温和的政教合一”,由于这种情形比较普遍,较能代表宗教与统治阶级政治相结合的一般状况,我们为了行文方便,也可简称为“政教合一”。于是,按照宗教与统治阶级政治相结合的紧密程度,我们就得到了政教合一现象的三个类型——“神权政治”、“国教统治”、(温和的)“政教合一”。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三种政教合一的形式,是否存在于中国的历史之中;如果存在,又是什么宗教,以什么方式在这些政教合一形式中发挥作用。

二、中国历史上有“神权政治”吗?

神权政治是神权与政权合为一体, 国家机关与宗教机构紧密结合,借用神或宗教的名义进行统治的政治体制。神权政治只构成一定时期一定国家的政治制度的一个侧面,例如,它可以同君主制结合(如古代东方各国),也可以同共和制结合(如加尔文领导下的日内瓦)。在上古时代,由于宗教意识十分普遍和有力,由于原始公社中宗教与政治浑然一体的影响依然十分强大,各国政治制度都或多或少包含着神权政治的成分。在这种制度下,宗教是维持统治秩序的重要支柱;重大政治事务往往以宗教形式作出决定;政治活动的得失成败往往被归因于神意;最高统治者被视为神的化身或人,上层统治集团包含大量的宗教上层人物;宗教上的考虑对政治决策有重大影响。这些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古代的埃及、巴比伦、波斯、犹太、印度和中国。

神权政治在中国历史上,主要存在于上古时代,或者说从夏商直到西周。

所谓“有夏服天命”(《尚书·召诰》),夏禹“致孝乎鬼神”(《论语·泰伯》),说明夏代已有假借天命鬼神来统治的情形。至于殷商统治者,则不但自称天命而王,而且每事必问卜筮,以宗庙中的大室为治事之所,政令皆假神意而出,神权政治在此时发展到顶峰。周代开始“以德配天”,表明人伦方面的考虑在政治中所起的作用开始加重,但是周王仍以“天子”自居。平王东迁以后,周天子地位下降,极端的“神权政治”也开始随着“礼崩乐坏”而崩坏了。然而,比较温和的“政教合一”制度,在中国并未走下历史舞台,而以一种新的特殊的形式延续了二千年之久。这就是特殊的儒教与特殊的中国专制政治的结合,关于中古时期的这种政教合一形式,我们将在第四节再来详述。这里先说上古时期的神权政治。

上古时期中国的神权政治,有其鲜明的理论表现形态,即把人间的统治秩序和政治制度,一概说成超自然超人间的“天意”或“天命”的结果。最有代表性的表述,是《尚书·虞书》中的这一段话:“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天叙有典,敕我五典五??眨惶熘扔欣瘢?晕椅謇裎逵乖眨弧??烀?械拢?宸?逭略眨惶焯钟凶铮?逍涛逵迷铡!痹谑导?疃?校?诮逃刖?卤徊⒘形?肮??钡牧酱罅煊颍?此?健肮??笫拢?陟胗肴帧保ā蹲蟠?こ晒???辍罚?6?漓胗胝鞣?祀与戎)以及其他重大事务,又往往先由专人贞卜吉凶,然后才能决定实行。贞卜事项多与政务有关,可见政教结合范围之广。至于政教结合程度之深,于下列记载可见一斑:

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从,庶民从,是之谓大同。……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逆,庶民逆吉;卿士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庶民逆,吉;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逆,庶民逆,作内吉,作外凶。(《尚书·洪范》)

这就是说,在决策过程中,国君、辅相以及民众的意见,都可以被卜筮之类初级的宗教活动所否决。这还不是地地道道的神权政治吗?

祭祀与占卜对于政治既如此重要,主持其事的“巫”与“史”,即“宗教人士”,也就成了国君的辅相,即“政界要人”。殷商时代的“巫咸”、“巫贤”,就是此类人物。至于各种名目的“史”,负责在国政大计决定之前,贞卜吉凶,并保存贞卜结果。由于熟悉重大往事,国君遇有大事必咨询之。所谓“天道福善而祸淫,祸福之至,必有其几;君子见微知著,明徵其辞;其后或远或近,其应也如响。作史者比事书之而策,侍于其君则诵之,有问焉则以告之。其善而适福,足以劝焉;淫而适祸,足以戒焉,此史之职也”(汪中:《述学·左氏春秋释疑》)。由于史官于国政如此重要,故王国维经考证后断言:“古之官名多从史出。”(《观堂集林·释史》)

汪中曾综述说:“天道鬼神灾祥卜筮梦之备书于策者何也?曰:此史之职也。……楚公子弃疾灭陈,史赵以为岁在析木之津,犹将复由。吴始用师于越,史墨以为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陈敬仲之生,周大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韩起观书于大史,见易象孔成子筮立君以示史朝。”(《述学·左氏春秋释疑》)史官负责解释的天道鬼神灾祥梦等事,竟与灭国、用兵、立君等重大政务有关!这亦表明政教结合之深。司马迁也曾追述说:“自古圣王,将建国受命,何尝不宝卜筮以助善?唐虞以上,不可化己。自三代之兴,各据祯祥……王者决定诸疑,参以卜筮,断以蓍龟,不易之道也。蛮夷氐羌,虽无君臣之序,亦有决疑之卜,或以金石,或以草木。国不同俗,然皆可以战伐攻击,推兵求胜,各信其神,以知来事。”(《史记·龟策列传》)这又表明政教结合之广。

神灵信仰的表现,主要是祭祀活动。在我国上古时代,祭祀乃“国之大事”,往往由国君亲自主持,即孟子所谓“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孟子·万章上》)。倘若废弃祭祀,甚至会授人以讨伐的口实,如葛伯不祀,商汤伐之,殷纣慢于鬼神,百姓怨望,诸侯有畔,都是明显的例子。祭祀的对象首推祖先。祖先崇拜在我国一直延续到近代,在中国传统宗教中占有核心地位,这是我国小农经济和宗法关系长期延续并占据统治地位的一个副产品。上古时代祭祀祖先有着明显的政治目的,《国语·鲁语》说:“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民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因此祭祖成了国君的首要职责,祭祖制度也成为社会等级制度的重要部分和明显标志。《礼记·大传》说:“礼,不王不*:。王者*:其祖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诸侯及其大祖。大夫、士有大事,省于其君,干袷及其高祖。”至于庶人的祭祀,则“不过其祖”,不许“追远尊先”。到了周代,更定立了维护政治等级的庙制:“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庶人祭于寝。”(《礼记·王制》)宗教制度成了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

作为“国之大事”的祭礼,还有别的对象,即各种自然神灵。《尚书·尧典》有“类于上帝,?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的记载。《礼记·祭法》说:“有天下者祭百神,诸侯在其地则祭之,亡其地则不祭。”表明了自然神灵的祭祀也是与统治阶级的政治紧密相关的。而且这类属于自然崇拜的宗教活动,也都由国君亲自主持进行。

除了“祀与戎”,还有一种最重要的“大事”,即生产活动。在渔猎经济时代,田猎是一项大典。进入农耕时代,氏族首领则须领导耕作,但在部族联合和阶级出现之后,对耕作的直接领导渐渐转变为象征性的领导,表现为一种隆重的宗教式的典礼,即所谓天子亲耕仪式,一直延续到封建时代。《国语·周语》描述道:“古者太史顺时?土,……告稷曰:自今至于初吉,士乃脉发。……王曰:史帅阳官,以命我司事。……稷则遍戒百姓,纪农协功;曰:阴阳分布,震雷出滞;土不备垦,辟在司寇。乃命其旅曰:徇!农师一之,农正再之,后稷三之,司零四之,司徒五之,太保六之,太师七之,太史八之,宗伯九之,王则大徇。耨获亦如之。……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故征则有威,守则有财。若是乃能媚于神,而和于民矣。”由此看来,上古时代之宗教、经济与政治,真可谓三位而一体!

前述祭祖和庙制的宗教上的等级制度,从西周开始又与宗法制度相结合。大宗“百世不迁”,小宗“五世则迁”,宗子有主祭特权,不许支子主祭(《礼记·王制》:“支子不祭”),都是这种结合的明证。宗法制的“尊祖”、“敬宗”和“亲亲”、“尊尊”等原则,成为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构成所谓“礼”的核心内容。而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首要特点,就是宗法思想居主导地位。(《孝经·五刑章》:“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法制的主要特点,就是以“礼”为法律的基石和准绳。在汉字中,“法”字本作“?”和“?”。据《尔雅·释诂》解释:“法,常也。”?的本义指常行的范型或标准,即行为规范。据《说文·?部》解释:“?,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就是解?,亦作獬豸,古人信其“性知有罪”。①《说文》解释说:“解?兽也。似山牛,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所谓不直,即对当时行为规范的违反。这种种情况都表明,上古时代的宗教、伦理与法律制度,也可说是三位而一体。

另外,上古时代根据季节气候皆有“帝”或“神”在主持,违反时令即受惩罪的迷信,而有天子帅公卿大夫迎春于东门,迎夏于南门迎秋于西门,迎冬于北门的仪式(《礼记·月令》),有“度于天地,而顺于时动;和一民神,而仪于物则”(《国语·周语》)。的说法:在战争中常以占卜等宗教仪式来动员群众,假借神意来鼓舞士气,从占卜命辞到《易经》,都有不少卜问战事的记载,从夏启伐有扈氏,商汤伐夏桀,到周武伐商纣,都自称是执行神的惩罚。②这些都是神权政治的明显表现,这里就不多说了。

总之,对照本节开头所列的神权政治的各项特点、夏商周时代的中国宗教(包括祖先崇拜和自然崇拜)和统治阶级的政治理论和政治实践都无不具备。这种神权政治既神化了统治阶级及其各项政治活动,神化了当时的政治法律和社会秩序,当然对于巩固当时的政治、维护统治秩序,统一新兴国家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三、中国历史上有“国教统治”吗?

国教是由统治阶级或执政当局定为国家的全民性信仰的宗教,它是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官方意识形态,是维护统治秩序的最重要的精神支柱。在原始社会,氏族或部落宗教曾经是氏族或部落的全民性意识形态。奴隶制的统一国家出现之后,统治阶级往往以某一部落的神?为全国共奉之神,或者以征服者的宗教取代被征服者的宗教,或者创立或接受某种新宗教,将其定为全民信奉的官方宗教,以求获得意识形态上的统一。在国教体制下,国教的祭司或僧侣往往享有很高的地位和特权,对国家的社会政治生活,特别是精神生活发挥重大的影响,并排斥其他宗教或其他意识形态,造成意识形态单一化的状况。国教在中古时代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资产阶级革命以后,宗教宽容和信仰自由逐渐被接受为现代政治和思想原则,意识形态多元化成为大势所趋。虽然某些国家仍然保留国教,但其强制力已大为减弱,对其他的宗教和意识形态已不再完全排斥了。

我们所说的“国教统治”,就是指这种利用某种宗教来统制人民群众的思想意识,为既定社会制度辩护的现象。起这种作用的宗教,有的被宣布为“国教”,有的没有宣布,有的具有“国教”的名称,有的没有这种名称,有的有一套系统完备的制度,有的没有这种制度,但它们都赋有同样的职能,实质上都是有形或无形,有名或无名的“国教”。

有人认为我国既无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当然也就没有“国教”可言。然而历史事实证明,我国自古以来的确存在着实质上的国教,或者说,我国古代的某些宗教确曾有着上述国教的特征和职能。

殷商以来的祖先崇拜和上帝崇拜,汉代以后的儒教,实质上就是我国古代的国教。上节所引的不少材料已经证明,殷周两代的祖先崇拜和天帝崇拜制度,都是由统治阶级所规定的宗教制度。这种宗教制度同宗法制度结合在一起,在全民当中推行,起着维护统治秩序的重要作用,关于这一点,下边这段记载说得再清楚不过了。

国于是乎蒸尝,家于是乎尝祀,百姓夫妇择其令辰,奉其牺牲,敬其粢盛,洁其粪除,慎其采服,?其酒醴,帅其予姓、从其时享,虔其宗祝,道其顺辞,以昭祀其先祖,肃肃济济,如或临之。于是乎合其州乡朋友婚姻,比尔兄弟亲戚。于是乎弭其百苛,殄其馋慝,合其嘉好,结其亲昵,亿其上下,以申固其姓。上所以教民虔也,下所以昭事上也。天子?郊之事,必自射其牲,王后必自舂其粢;诸侯宗庙之事,必自射牛、?l羊、击豕,夫人必自舂其盛。(《国语·楚语下》)

好一派为着人间的目的,上下左右虔诚祀奉的宗教场景!这种上自君王,下至百姓的全民宗教活动,一直延续到近代中国,对于“教化”人民虔诚“事上”,维护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有人认为中国人没有宗教气质,这种说法完全不符合事实)。

商族征服并统治其他部族以后,政治上的一元化必然要求意识形态上的一元化,其标志就是信奉“上帝”的国教的出现。“这个上帝不是商族的民族神,但却与商族有特殊关系;上帝的神性作用的范围遍及全国上下臣民,却又是殷商王朝贵族的保护神。”(朱天顺:《中国古代宗教初探》,第258页,中华书局,1982年)所谓商王的祖先“宾于帝”的说法、多次出现在殷墟卜辞中。至于“皇天眷佑有商,俾嗣王克终厥德,实万世无疆之体”(《书·商书·太甲中》),“非天私我有商,惟天佑于一德”(《书·商书·咸有一德》),“惟天监下义,典厥义”(《书·商书·高宗肜日》),“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德”(同上)等种种说法,鲜明地表现出这种上帝崇拜维护殷商统治秩序的国教实质。

周灭商以后,上帝的名称多了(有“上帝”、“天”、“皇天”、“上天”、“?天”、“昊天”、“苍天”、“天帝”等等),政治职能也扩大了。先王不只是“宾于帝”,而且本身就是“天子”(《诗·时迈》:“时迈其邦,昊天其子之,实右序有周。”),社会规范和制度也来自“天意”(《礼记·丧服四制》:“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人民既然必须“奉若天道”、“恪谨天命”,当然不能违反或抗拒了。周的统治者还“以德配天”,使“天”赋有了更多的人格神的属性,以便更好地发挥天帝崇拜“教化”下民的国教作用。下面这段话典型地说明了周代的天帝崇拜把统治秩序神圣化的作用:“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有罪无罪,予曷敢有越厥志?”(《周书·泰誓上》)

至于殷周以来祝、巫、儒、史之类“国教专职人员”身居高位,对国家社会政治和精神生活的重要影响,上节已说得不少,这里不再重复了。

春秋战国以后,诸侯割据:“礼崩乐坏”,然而祭祖和祭天、作为实质上的国教,并未废弃。郊祭、庙祭和封禅之类祭仪仍然进行。秦襄公曾作西?,秦文公曾作??,秦皇汉武都曾亲行封禅,汉高祖曾立北?,孝文帝郊雍,武帝幸雍、幸甘泉、郊祭太一,都是证明。不过诸侯祭天,是周天子地位下降在宗教上的反映,五帝出现,是阴阳五行观渗入上帝信仰的表现而已。这一时期的儒家思想家荀况说:“日月蚀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荀子·天论》)。又说:对于卜筮和祭祀,“君子以为文”,“百姓以为神”(同上),“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荀子·礼论》)。一语道破了殷周以来统治阶级利用宗教的实质。而国教不过就是统治阶级赋予了政治性质以便为自己服务的宗教。

儒家学派创立之初,只是诸子百家之一,并非宗教。但它在宗教方面并不否认天命,在政治伦理方面鼓吹孝弟仁义,维护周礼和宗法制(我们知道宗法制是与祖先崇拜这种宗教形式密切相关的),并把两方面结合起来,主张由矢志“克己复礼”而又“知天命”的“君子”来治理天下。这种宗教方面的态度为它以后的宗教化提供了内在根据,而其政治主张又为它以后的国教化准备了条件。孔子本人对于天命鬼神的态度是矛盾的。他既说过“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曰》)之类的话,同时又“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提倡“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总的来说,他不探究形而上的天命鬼神在本体论上的有无,但他从不否认其存在的可能性,而且他明确地维护作为古代礼乐制度的祭祀之礼。③因此,从右的方面继承他的孟轲和董仲舒等人,分别发展了天命信仰和天人合一之说,借他的名义为统治阶级立言的《礼记》更说:“孔子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是故夫记,必本于天,?ビ诘兀?杏诠砩瘢?镉谏ゼ郎溆?璩?福?适ト艘岳袷局?9侍煜鹿?铱傻枚??病保ā独窦恰だ裨恕罚?S炙担骸胺仓稳说溃??庇诶瘢?裼形寰???赜诩馈保?ü?漓耄?梢允谷恕吧显蛩秤诠砩瘢?庠蛩秤诰?ぃ?谠蛞孕⒂谇住保ā独窦恰ぜ劳场罚?K?裕?岸E尝之义大矣,治国之本也”(同上)。这就使古代宗教与儒家学说结合起来,直接为统治阶级的政治服务了。在这里,传统宗教、儒学和政治“三合一”的新国教的胚芽,已经清晰可见了。即令是从左的方面继承孔子的荀况也说:“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荀子·礼论》)。总而言之,后世的儒学既继承了中国古代传统宗教的祭天祭祖内容,又阐扬了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礼制,再加上一套作为自身特征的仁义孝悌伦理说教,所以特别适合于上借神权,下靠父权,骨子里集权专制,外表上仁义道德的统治者的需要。它在汉武帝以后演变为专制国家的实质上的国教,实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汉代统治者笃信天命鬼神祸福,自武帝以降,改元多达七十五次,便是一大表现。在经过汉初一段时期的选择之后,统治阶级终于看中融合阴阳五行说和传统宗教(敬天祭祖)而宗教化了的儒学,罢黜百家,定于一尊,确立了它统治中国思想达二千年之久的国教地位。从此太学设立五经博士,教育专以儒经为内容,“幼童而守一艺,白首而后能言,安其所习,毁所不见,终以自蔽”(《汉书·艺文志》),“良家子弟之于六艺‘尔雅’,犹之乎西洋经院学者之于古希腊拉丁教条”④,“金马门、石渠阁、白虎观、鸿都门,‘服方领、习矩步者,委蛇乎其中’,这是活埋人性的中古道院的尊严所在”(同上)。除了控制从中央到地方的教育之外,当时儒教的国教化还表现在:第一,施政往往以“经义断事”,前述改元大事即是一例。甚至司法工作也有“引经断狱”的现象。第二,选用官吏,也以儒经为标准,以便于“祖传秘记,为汉家用”,以至于“大师众至千余人,皆禄利之路然也”。第三,天子亲与教义的制定。如宣帝甘露三年诏诸儒会石渠阁讲五经同异,帝亲称制临决;章帝建初四年会诸儒于白虎观,讲五经同异,帝又称制临决,结果产生宗教法典《白虎通义》;灵帝时定正“五经”文字,刻石于太学门外,以取正而不杂异。无独有偶,在当时的世界上与汉帝国双峰并峙的罗马帝国,为基督教成为国教打开大门的君士坦丁大帝,召集了历史上第一次主教大会——尼西亚公会议,亲临致词,运用自己的政治权力统一教义,制定了著名的“尼西亚信经”,以后又以皇帝名义颁发《新约圣经》定本,命细工巧匠制备五十部分发各地教会,以止息一直存在的争论!这两大帝国的统治阶级都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准备过程,在大致相同的时代,确立了各自国家中思想领域内的国教统治。⑤

自此,儒教经典一直成为统治阶级的最高教条。从两汉时期的经学和谶纬之学,到魏晋时期以老庄解释儒经的玄学,从唐代排佛的“道统”说,到宋明兼融佛道的理学和心学,儒学的宗教特征在每一个阶段都有所发展,其理论也益发系统而完整,孔子更被推崇为圣人和教主。甚至连受到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影响而掀起变法运动的康有为,也认为“孔子创教”而且仍要从该教的经典中去寻找维新的理论根据。

对照前述每一项国教的特征和职能,儒教都是当国教之称而无愧的。它是由执政当局扶持而占据统治地位的;它控制了整个中国社会的思想,上自君王,下至村夫,都深受其纲常名教精神的濡染,“天地君亲师”牌位深入于穷乡僻壤,仁义忠孝主题渗透于小说民谣;它的官方地位由于科举制度(从唐以《五经正义》,为取士标准,到元以宋儒经注为取士标准,直到明清的八股文以《四书》、《五经》出题,以宋儒经注为据)而进一步加强,并成为教育事业的主导思想;在维护统治秩序方面,它通过“礼”的说教,起着“法”的镇压所望尘莫及的作用,因为这个“礼”是“从教化中养成的个人敬畏之感,使人服膺”(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第51~57页,1948年版);它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和灵魂,加强了中国人的民族认同感,同时又在不同的程度上,以不同的方式排斥各种外来的宗教和意识形态(佛教不得不被它改造,甚至甚督教传教士也不得不迁就它)(由此而有所谓“中国礼仪之争”),维持了思想领域内的统一和专制;从董仲舒提出只有儒生才能做官,以至于“鸿都门学之士,至有封侯赐爵者”(《文献通考》,转引自侯外庐:《中国封建社会史论》),到隋文帝创设科举,以后有功名的儒生不但享有特权如秀才以上免役,生员无力纳赋,可以奏销豁免,举人以上犯奸不治罪,只“削职为民”。西方基督教教士在中世纪亦有特权。,而且对于国家的社会政治和精神生活发挥着重大的影响,简直可以说,构成古代中国统治阶级主体的,从经济上看是地主,从意识形态上看是儒生!

国教在世界历史上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而且在历史时代上越往上溯就越普遍。以同一时期来看,在比较闭塞和保守的社会中,国教比较常见。当然,一种宗教的产生和流行,绝非统治者的一纸敕令所能造成,但是统治者的政治措施,却可以决定它能否成为国教,这就要看统治者是否认为它有利于自己的统治了。世界上几乎所有重要的宗教(世界三大宗教以及印度教、犹太教、神道教等)都有过成为国教的经历,儒教也不例外,因为它在封建时代既适合于小农生产的经济基础,又适合于宗法制的社会环境,因而是有利于中国封建统治秩序的巩固的。

四、中国历史上有“政教合一”吗?

关于“政教合一”以及介乎“神权政治”与“国教统治”之间的温和的“政教合一”的界说及特征,我们在第一节已经说过了,这里不再重复。但这里所说的“政教合一”,所指的是第一节所称的政教合一的“三种形式”之一的“温和的政教合一形式”,这是应该记住的。如果说前节所说的“国教统治”主要表现宗教作为思想上层建筑的职能,那么本节要谈的“政教合一”则主要表现宗教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职能。在中古时期,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封建统治者都常常宣扬君权神授,以神权巩固政权,政教合一是普遍的现象。所有的区别仅仅在于合一的程度和方式不同,而这种不同乃是各国的社会政治状况的不同以及宗教和意识形态状况的不同造成的。

第二节已经提到,夏商周三代的神权政治崩溃以后,比较温和的政教合一制度,在中国并未走下历史舞台,而以一种新的特殊的形式延续了二千年之久。这就是特殊的儒教与特殊的中国专制政治的结合。

中国封建国家的政治特征是君主专制,经济特征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特征是以家族为单位的宗法制,而儒教的重农观念⑥和纲常伦理⑦,恰恰与这三大特征相适应。所以它与封建国家的结合,在逻辑上是必然的,在历史上是有基础的。

政教合一现象的考察,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全面进行:政治指导思想,统治集团构成,教育制度,法律制度,基层统治。虽然儒教没有基督教那样的教会组织(其实其他宗教也都没有基督教那样的教会组织,但不能说它们就不是宗教),中国的封建国家与欧洲的封建国家也有很多不同之处,但是儒教与中国封建国家的结合即中国式的政教合一,在上述五个方面都有独特然而是鲜明的表现。在政治指导思想方面,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都以儒教为正统思想,从帝王到大小臣僚无不自幼诵读儒经,熟习纲常名教,以为治国之本。因为儒教神化封建政治,有利于他们的统治。董仲舒说:“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春秋繁露·尧舜汤武》),“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朱熹说:“法者,天下之理”(《朱子大全·学校贡举私议》),“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朱文公全集·读大记》)。他们把封建政权、封建法律和封建的政治伦理规范都说成是“天意”或“天理”的结果,类似的君权神授的说法在儒教理论中是不胜枚举的。所以儒教倡言的“礼”,在统治者心目中,不只有道德的意味,而且有宗教的色彩,又不只有宗教的效能,而且有政治的功用。所谓“礼行于五祀而正法则焉。故自郊社祖庙山川五祀,义之修而礼之藏也”(《礼记·礼运》)。这个“礼”,不单是“礼教”,而且是“礼治”,是政教合一的“礼”。礼治是中国封建社会在政治上的一大独创,伏尔泰等启蒙思想家曾经为之倾倒。殊不知它不过是与欧洲形式不同的另一种政教合一,所以欧洲各国自称“基督教国家”以别于“异教国家”,而中国自称“礼义之邦”以别于“化外之邦”。

在统治集团构成方面,前节已经提到,从意识形态角度来看,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由儒生构成。早自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对策,把仕途与学儒结合起来之后,这种结构体制就大致定下来了。汉代的儒教以经学形式出现,政府从在太学学经的儒生中选拔官吏自不必说,更由于经学以师法家法相传,这种“思想界的基尔特制”(参见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论》,《秦汉社会的研究》)由“累世经学”而“累世公卿”,由“士人”而“士族”,从朋比标榜,乡党品题,发展出汉魏的豪强高门,又发展为两晋的门阀世族,形成了隋唐之前统治阶级的主要部分。隋唐时期实行科举取士制度以后,中小地主的入仕使统治集团在经济等级上多样化了,但在意识形态上却更加单一化了。统治集团构成方面的政教合一更加紧密而稳定,而且制度化了。中国封建官场的这种特点,正好用得上这么两句话,叫做“谈笑皆鸿儒,往来无白丁”。

宗教与教育结合,是历史上政教合一现象的一大表现。在中国封建时代,这种结合的密切和稳定也是举世罕见的。这主要得力于科举制度。秦汉以前,私学繁荣,百家争鸣,政治上的多元与思想上的多元相得益彰。汉武帝采纳董仲舒对策,“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正是要用思想上的统一来巩固政治的统一。从此不论太学、郡国学、校、庠、序等等大小官学,还是广布民间的所谓私学,都以儒经为主要教学内容。所谓今文古文之争,也同统治阶级内部在朝与在野两大集团的争夺密切相连,从王莽到王安石利用古文经,从刘秀到康有为利用今文经,都说明那儒经好一似“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一段士族豪门垄断文化的时期之后建立起来的科举制度,更把儒教对教育的控制推向登峰造极的地步。由于科举是入仕的必经之途,因而科举的科目就成了封建教育这辆马车的驭者,使之永不离经叛道,而成为封建统治者得心应手的绝妙工具。唐太宗曾眼看着大批入选的儒生而喜不能禁,脱口而出:“天下英雄尽入我彀中矣!”这些“英雄”即封建国家的“栋梁”,正是万千莘莘学子的引路人。所以,此后一千多年中,官学也好,私学也好,多半是学经入仕的预备场所,“四书五经”的一统天下。

在法律方面,中国封建时代立法和司法的指导思想,是以纲常名教为核心的“礼治”⑧原则。从董仲舒根据“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春秋繁露·阴阳位》)而提出“德主刑辅”,到最有代表性的封建法典《唐律》的“一准乎礼”(《唐律疏仪·序》)、“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唐律疏仪·名例疏》),莫不如此。直到封建法统即将告绝之际,宣统皇帝还下谕声称“三纲五常”“实为数千年相传之国粹,立法之大本”(《新刑律修正案汇录》)。正因为如此,历代封建法律都只以“治民”、“治吏”为目的,从来没有治君之法,法自君出,狱由君断,皇帝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汉武帝定儒教于一尊之后,儒教不但成为封建法律的理论基础,而且还渗透到法律运用和司法过程之中。隋唐之前,“引经决狱”、引经注律之风一度盛行,随着儒教经义的法典化,经学家也有兼而为律学家者,如马融,郑玄、杜预皆是。汉儒宣扬的阴阳五行四时之说,竟使“秋冬行刑”制度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儒教的宗法精神浸透了以家族为本位的中国封建社会的习惯法,形形色色的家法族规在社会上十分流行,尤以宋朝以后为甚。这些家法族规不仅对于家族成员具有巨大的约束力,而且得到国家承认,成为国法的重要补充。清末推行新政时,学贯中西的法学家沈家本主持修订新法新律,准备采用以个人为本位的现代原则取代以家族为本位的封建纲常,在张之洞等人指其“败坏礼教”、“违背君臣父子夫妇之伦”和“男女之别、尊卑长幼之序”的攻击下,仍然不得不凭靠“治国之道,以仁政为先”的儒教理论进行反抗,最后并以退让告终。总而言之,宗法观念、君臣等级和重德轻刑的儒教精神,指导封建立法达二千年之久,构成了中华法系的主要特征。这些特征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却不利于商品经济和与之适应的“私法”的发展,特别在封建社会后期,更严重地阻碍了以商品经济发展为前提的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和发展。

封建时代的中国,是一个君主专制的世界大国。庞大的中国社会不是靠生产的高度分工和社会化联合起来的,那么,小农经济的分散的基层,与封建政治的集权的顶层,乡村与朝廷,是靠什么联结起来的呢?曰:士大夫与绅士。士大夫即在朝作官的士,绅士即在野乡居的士,士就是读书人,也就是儒生。作为士大夫的儒生,执行着国家机构的正式管理职能,作为绅士的儒生,执行着社会基层的非正式管理职能。没有后者在“天高皇帝远”、官吏和政令难于深入的穷乡僻壤,作为官僚机构的延伸和补充,用统一的礼教去提供并实施一定的社会规范,则人口如此众多、幅员如此辽阔的封建中国能维持如此长久的统一和稳定,那是无法想像的。一般说来,这些绅士虽非“鸿儒”、亦非“白丁”,他们往往有过科举功名或者宦游生涯,休闲或退任而乡居在家,身兼地主或者与地主关系密切,于是凭借政治、经济或文化的优势,在宗族和乡里享有一定的特权和威望,俨然“以师为吏”。举凡乡里的道德“教化”,宗祠祭祀,排难解纷,民事仲裁,都少不了他们。他们还充当征收赋税的媒介人、学校、道路、水利等公用设施的筹办人或主持人,地方志的编修者,甚至乡练民团的组织者或统率者。康熙皇帝曾颁发圣谕十六条,悬于直省学宫:“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息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警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戒匿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防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引自《圣谕广训》)这真是儒生充当编外基层官吏,儒教为封建政治服务、二者完美结合的全面写照!

如果我们把儒教与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把中国封建社会与欧洲封建社会和阿拉伯哈里发国家进行比较研究,就会发现,虽然这些不同的宗教,不同的社会有着不同的特征,它们的政教合一情况也有许多不同;但在上述五个方面,儒教的政教合一情况,同基督教,尤其是伊斯兰教的政教合一情况,在基本点上都是非常相似的。限于篇幅,这里不多说了。

五、几点佐证

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同中国历史上的政教合一问题有关,所以这里不能不提及。但这两方面的问题涉及面太广,理应专文论述,这里只能简略地说几句,同时作为中国历史上政教合一现象的佐证。

第一方面的问题,是中国历史上儒释道三教的政治地位及其相互关系。第二方面的问题,是中国历史上宗教与被统治阶级或统治阶级在野集团的政治活动的关系。

统治阶级利用宗教为自己的政治服务,一是利用其出世因素,因为所谓出世可以转移人们对此世的注意,从而有利于巩固现存的社会秩序,于是出世本身就成了一种入世,成了“用退出政治来参加政治”(任继愈:《汉唐佛教思想论集》,第33页,1993年)二是利用其入世因素,因为任何宗教都有入世的因素,不过程度不同而已,这种因素可以表现为某种社会政治主张。由于同一种宗教的思想观念、情感体验、行为修持,尤其是社会政治主张,均因民族、阶级、阶层、职业集团以至个人的不同而不同,专制统治者对它的利用,仅以其在政治上有利于己,表现出顺从趋势为条件,倘有异己的倾向,则予以打击或排斥,即令对国教也不例外。

总的来看,封建中国的“国教”无疑是儒教,但是统治阶级的当权派为了自己的利益,或出于自身的偏好,或由于一时的政治需要,也有贬抑其至上地位,或者打击其异己派别等情事发生。前者如梁武帝之崇佛,隋文帝之贬儒,儒教的国教地位曾一度岌岌可危。后者如东汉党锢之祸,北宋新旧党之争,南宋义理派时势派之争,明代东林党案,清代禁立盟社和文字之狱,代表正统儒教思想的儒生或士大夫,都曾遭到排斥镇压。这些历史事件都有各自的社会政治原因,但它们也说明,即使对国教,专制统治者也要令其完全屈从于己,以为驯服工具,倘有利用经义教理同自己作对者,定要排斥打击,置“仁政”、“礼治”的祖传圣教于不顾!

从整个历史发展来看,佛道两教在中国没有儒教似的国教地位,统治阶级对之又拉又打的现象更为显著。佛教东来之初,统治阶级以为它能“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魏书·释老志》。,所以“莫不崇尚,亦我国家常所尊事也”(《魏书·释老志》)。佛教依附神仙方术而扎根,迎合魏晋玄学而发展,到南北朝时几有取代儒教而成为国教之势,隋唐时期更是盛极一时。这种发展,正是佛教方面的依附迎合与统治阶级的拉拢扶植相结合的结果。晋僧道安曾说:“不依国主,则法事难行。”(《高僧传》卷五,《道安传》)这句话已为随后的历史事实所证实。

由于“中国的佛教的势力远不能与欧洲中古时期基督教的权力相比”(任继愈:《汉唐佛教思想论集》,第29页),“佛教在中国不是唯一的宗教。因此,它的影响也有一定的限度”(同上)。综观中国封建社会,势力类似欧洲的基督教而占有统治地位的宗教,还是儒教。即令那位以多次“舍身事佛”闻名的梁武帝,一边舍身事佛,一边还为孔子立庙,置五经博士,下诏宣称:“建国君民,立教为首,砥身厉行,由乎经术。”所谓教者,儒教也,经者,儒经也。梁武帝之立佛教为“国教”,是“使儒家的社会伦理观点与佛教的迷信思想密切结合”(同上书,第26页),这位中国最典型的佛徒君主,也“不能用佛教来排斥儒学在政治上的地位”(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2编,第439页)。在中国的思想环境和政治环境下,佛教受到限制(计有分官设职,防止伪滥,限制立寺度僧,规定试经度牒制,沙汰僧尼等措施)甚至遭受打击是在所难免的。所谓三武一宗之灭佛,当然首先与佛教的经济,社会势力膨胀有关,但也同三教之彼此斗争有关。北魏太武帝和唐武宗灭佛,既有道士从中撺掇,又有禁斥“非圣之言”与“外方之教”之意。北周武帝灭佛,诏“禁诸淫祀,礼典所不载者”,后周世宗灭佛,诏禁“亲无侍养者”出家,二帝灭佛,乃为维护儒教,弘扬礼乐、维护纲常。至于历代士大夫之反佛议论,更多于同一目的。正如汤用彤先生所说:“及至李唐奠定宇内,帝王名臣以治世为务,轻出世之法。而其取士,五经礼法为必修,……科举之制,遂养成天下重孔教文学,轻释氏名理之风,学者遂至不读非圣之文。”(汤用彤:《隋唐佛教史稿》,第39页,中华书局,1982年)

道教在中国历史上亦有类似遭遇。原始道教曾为农民起义的动员和组织形式,故遭受封建统治者压制。东晋以后与纲常名教相结合而产生的贵族道教,则受到统治者的扶持拉拢。但综观中国历史,除了在北魏太武帝、唐武宗、宋徽宗、明世宗等几个皇帝统治下,一般而言,道教都未能上升到统治性意识形态的地位。道教与佛教互争,各有胜负,但二者均常同受儒教排挤而受挫。按范文澜先生的说法,儒释道三家的关系,大体上,儒对于佛,排斥多于调和,佛对于儒,调和多于排斥。佛与道互相排斥,儒对道不排斥也不调和,道对儒有调和无排斥。这话不用于思想理论方面而用于政治关系方面,颇有道理。这种关系也是儒教在中国历史上享有实际上的“国教”地位的有力佐证。

前曾提及,广义的政教关系,还应包含非体制化的、异端的宗教与被统治阶级的、在野的政治之间的关系。除此之外,还应包括非国教的宗教与政治的关系。以及宗教与某些历史发展关头的政治变革运动的关系。这些方面的关系也非常复杂,我们在此且把它归纳为三种具体表现形式,即人民起义的宗教外衣,异端运动的社会实质,与宗教改革的政治内容三种类型。在中国历史上,这三种类型都有其特殊的表现,它们从另一个侧面佐证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教合一现象。恩格斯说过:在封建时代,“一切革命的社会政治理论大体上必然同时就是神学异端。为要触犯当时的社会制度,就必须从制度身上剥去那一层神圣外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401页)中国封建时代也不例外,由于社会政治制度中一直包含政教合一的成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儒教与封建政治的合一),这种制度的身上一直披着那层“神圣外衣”。所以反对这种制度的人民起义,在用“批判的武器”为“武器的批判”开路之时,在“剥去那一层神圣外衣”的时候,也往往戴上一副神圣的手套,用种种宗教或迷信的方式作为宣传和动员组织的手段,这是从陈胜起义、黄巾起义、孙恩起义、法庆起义、母乙起义、方腊起义、钟相起义、王念经起义、红巾起义到太平天国起义的历史,都一再证明了的。

以上提到的农民起义,基本上都是利用非国教的宗教为自己服务的,这当然具有同统治阶级利用国教相对抗的性质(例如洪秀全的这种对抗就是十分自觉的)。中国历史上还有不少农民起义,利用了儒教理论中“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贵君轻”等说法,打起“除暴安良”、“替天行道”的旗号以为号召,这些起义被正统儒生和封建统治者诬为“离经叛道”、“犯上作乱”,起义者的主张被视为异端邪说。这种现象也是中国封建社会政教合一的一个证明。正是由于一种宗教的正统理论受到统治者支持,正统教派或教内权威在该教流行的国家内与世俗当局关系密切,并借助政权力量压制非正统的思想或教派,所以一种宗教的异端才会与被统治阶级联系在一起,才会成为带有浓厚社会政治性质的、被统治阶级或统治阶级在野派(或反对派)的运动。嵇阮之流菲薄周孔,被斥为“非圣无法”,反映出寒门庶族地主与门阀士族地主之间的社会矛盾,以及曹氏与司马氏之间的政治斗争;康梁之辈维新变法,被指为“灭圣经”、“乱成宪”、“堕纲常”、“无君上”,反映了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之间的社会矛盾,以及改良派与顽固派之间的政治斗争。而中国历史上形形色色的民间宗教和秘密宗教,往往是儒释道三教异端的大杂烩,也往往成为农民起义的组织形式。总之,既然政教合一使得正统宗教与统治阶级的政治结下了不解之缘,那么,受正统宗教压制的异端与受统治阶级压制的被统治阶级的政治,必然也会产生或多或少,或隐或显的联系。这正是统治阶级在政治上和思想上双重控制的必然产物。

一般的政教关系不能不涉及宗教改革所具有的社会政治内容。提起这个问题,人们经常想到的是16世纪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不少人宁可大谈公元前15世纪末到14世纪初的埃及法老阿蒙霍特普四世的宗教改革,或者藏族僧人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就是不谈中国汉族历史上的宗教改革,似乎这种事情与中国无缘一般。

上层建筑要适应经济基础,意识形态要适应社会状况,宗教不例外,中国汉族的宗教当然也不例外。当生产力的发展造成了与社会上层建筑的矛盾时,上层建筑包括宗教就必然发生变革;在宗教与政治紧密结合的情况即政教合一的历史条件下,宗教的变革必然带有政治内容或具有社会政治的作用。如前所述,中国既有自己的传统宗教,就必然有宗教的变革(不论当时有没有“宗教改革”的名称⑨),既有政教合一的现象,其宗教变革就必然其有社会政治的内容。

殷商时代产生了“帝”的观念,它统御原来各部族的种种自然神和社会神,超越了民族界限而又与殷人有特殊关系,这既反映出殷族与被征服各族的统治与被统治的新关系,又是原先各族分散的神灵崇拜不适应新的统一王国需要的结果。周灭商以后,不但上帝的称号增加了许多,而且出现了系统的天命观,上帝的神性大为扩展,上帝在道德和政治上的权能也加强了。商王与上帝并无血缘关系,只在死后才“宾于帝”之左右,而周王则被说成“天子”,所谓“有王虽小,元子哉”(《书·召诰》),“昊天其子之”(《诗·时迈》)。周公“以德配天”,把天帝的神性与社会道德和政治制度(周礼)更密切地结合起来。周朝统治者又制定了一整套宗教祭祀方面的“庙制”。这些做法,旨在使当时的宗教在维护王朝纲纪,驯服天下万民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总之,殷代夏和周灭商之后的宗教变革,正是政治上的“汤武革命”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假如我们承认,汉武帝摒弃汉初占统治地位的黄老之学,罢黜百家,独尊含有大量神学和迷信、天命色彩浓厚的“儒术”⑩,设立官方的五经博士,实行思想统治,确实算得上意识形态领域(宗教在这个领域内占统治地位)的一项重大变革的话,那么,这至少可以算是类似宗教改革的一种措施。这种改革措施具有深刻的社会根源(黄老无为之说不利于积极的统治,学派纷争有碍于控制人民的思想),明显的政治作用(调整统治阶级的思想,巩固君臣上下尊卑的秩序,为统治集团培养思想统一的“人才”,使封建统治带上神圣的光圈),以及深远的历史影响(有利于国家的巩固和统一,不利于学术思想的发展,等等),这也是毫无疑义的。类似地,王莽把古文经学扶上官方地位,刘秀取消古文经博士,复立今文经博士,隋朝创兴科举制度,唐朝颁布《五经正义》用于科举取士,对这些重大的措施也可以从宗教改革角度作出分析。除此之外,寇谦之在朝廷支持下“清整道教,除去三张伪法”,佛教禅宗“呵佛骂祖”,主张“即心是佛”,元代蒙古皇室大力推崇喇嘛教,这些事件不无具有宗教改革的性质,并且具有各自不同的或深或浅的社会根源,或大或小的政治作用,或好或坏的历史影响,于此不再赘述。

总而言之,不论是根据理论进行分析,还是根据事实进行归纳,不论是从正面,即从政教合一的三种形式来观察,还是从侧面,即从儒释道三教的政治关系来观察,甚至从反面,即从宗教与被统治阶级政治的关系来观察,都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中国历史上,政教合一的确是存在的;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大部分时间里,这种政教合一,就是儒教与封建专制政治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