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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发布时间:2022-08-09 09: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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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一、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近年来,农村互联网的普及率逐年增高。根据《中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报告(2016-2017)》显示,截至2017年6月,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上升至34%。农村网民规模也在持续增长,截至2017年6月,我国农村网民占比为26.7%,规模为2.01亿,预计2018年中国农村网民规模将达2.4亿。随着互联网运用的不断普及,网络消费迅速渗入各个领域,我国农村网络零售规模继续保持加速增长态势。2016年,我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8,945.4亿元,其中实物型网络零售额5,792.4亿元,服务型网络零售额3,153.0亿元。2017年上半年全国农村实现网络零售额5,37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1%,高出城市4.9个百分点,占全国网络零售总额17.3%。2016年,全国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588.7亿元。其中,经济作物网络零售额达1,288.8亿元。主要经济作物中,水果、草药养生、茶饮网络零售额分别为341.9亿元、308.1亿元和277.3亿元,位于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的前三位。截至2016年年底,农村网店达832万家,占全网25.8%,带动就业人数超过2,000万人。农村网络零售单品数(SKU)达到2.93亿个,占全网20.3%。2016年全国有网商村庄比重为17%,东部为64.5%,中部为19.6%,西部仅有8.1%。农村网商发展向中西部辐射。

二、电子商务下农产品质量堪忧

电子商务的操作是在完全虚拟化的环境中进行的,交易双方磋商、签订合约等过程必须通过互联网完成,无法触摸到实体的农产品。农产品由于具有生产周期长、易于腐烂的特性,尤其是蔬菜水果,采摘后如不能及时消费则会导致腐烂变质,同时受污染的农产品对身体的危害具有潜伏性,卖家对于产品质量的安全性保证是极其必要的。网络电商平台双方交易完全虚拟化,绝大多数农户的市场占领意识、品牌概念薄弱,农户个体力量单薄,无法形成大规模的标准化生产,另外加之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不健全、农产品电商的质量衡量标准难以统一,给网络交易带来了很多不确定性。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数据显示,2017年共受理销售服务类投诉69,397件,其中远程购物为投诉最多的领域,占比达59.3%;而远程购物中,以网络购物投诉为主,占远程购物投诉的70.6%。《2017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显示,2017年零售电商投诉占比76.24%,零售电商类(综合零售电商、垂直零售电商)投诉占全部投诉60.59%,比例最高,为投诉“重灾区”,投诉占比同比增长7.91%,商品质量和假冒仍是投诉热点。随着电商渠道成熟、消费者收入提高、观念改变,对网购商品的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需要电商平台、品牌商共同出力,同时加强政府和消费者的监督,才能更好地构建正品电商环境。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是事关社会稳定发展的永恒主题,农产品作为生活必需品更是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近些年对传统商业模式和公众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冲击。

三、西安农产品电子商务监管现状

在最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中,我国首次将网络食品纳入监管,规定了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两项义务:一是要对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二是要对依法取得许可证才能经营的食品经营者许可证进行审查。两项义务的本质也只是表象的索证索票,没有出现权威的政府机构对电商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还是将监管的职能下放集中于第三方交易平台,监管主体缺乏权威性,并且平台和电商企业存在“利益共同体”的特征。而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导致相关法律制度建设相对落后,现有监管手段难以满足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监管需求。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第一,现有监管方式过于落后。目前,各地政府多采用“以网管网”的方式对电子商务行业进行监管,但除北京等少数地区外,多数地区并未建立起现代化的基于通信和网络技术的监管体系,西安的“以网管网”仍处于初级阶段,监管技术水平不足,亟须提升。第二,西安各地区对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监管存在数据孤岛问题。电子商务的特点使得销售商并不一定是生产者,农产品电子商务更是如此,产品到达消费者手中之前可能已经过多次流通,网络的虚拟性使产品流通变得更加复杂,整个交易和流通过程具有跨区域、跨省份的特征。调查显示,问题主要是,有些生产企业制售假劣产品;电商平台、店铺助推假劣商品销售;政府部门对电商平台、店铺监管尤其是对制售假劣商品企业惩处不严;缺少对电商监管的法律法规、缺少统一有效监管的体制机制。如果以上监管现状不妥善解决,在缺乏公平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必然无法保证农产品电商的质量安全,进而阻碍电商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西安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议

西安特色农副产品非常丰富,手织布、刺绣、锅盔、猕猴桃、苹果、干果等深受群众喜爱。全市以服务城市、富裕农民为目标,以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为支撑,创新思路,健全机制,加大监管,有效保障全市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2017年西安农产品线上交易额突破13亿元、同比增加30%的目标,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制定相关措施。包括:市财政安排3,000万元,主要用于区县电商服务中心和电商园区建设、电商龙头企业培育、知名网销产品扶持、示范创建、物流体系建设、人才培训等工作。一是积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督促、指导长安区、鄠邑区积极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并在鄠邑区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试点工作。同时,积极配合食药监部门,成功创建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二是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合格证试点。制定印发了《西安市农业林业委员会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时选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以及正在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的阎良区、长安区、鄠邑区作为主要试点区县,选取有意愿的灞桥区、周至县作为补充试点,每个试点区县安排创建经费。三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工作。牵头开展农资打假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和“潜规则”。四是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对于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工环节、流通环节可利用安全追溯网络系统实行全过程追根溯源,管理的主要对象是商品,消费者可查询商品的产地、物流信息、检疫信息等,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于第一时间查询是哪个环节存在问题,直接到问题根源快速处理。西安市阎良区依托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机遇,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经过几年的摸索和实践建立了一套适合当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平台。主要以二维码标签为载体,链接农产品生产信息和企业电商入口,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为阎良甜瓜等优势农产品开辟高端市场铺路护航,为食用安全提供保障。五是认真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地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并建立以属地居民食品安全放心指数为主要依据的评价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评比,对本年度辖区内各区、县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状况进行公示,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以此推进监管人员提升监管能力,落实监管职责,保障辖区内人民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