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2 10:55:4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1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研究3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我国少数民族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而少数民族非遗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都非常重视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工作。非遗的保护包括传承、传播和弘扬等几个方面[1],当下很多人对非遗知之甚少,而少数民族聚居区一般处于偏远山区,加上人口相对稀少,人们对少数民族非遗的了解就更少了。因此,对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而加大传播力度是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非遗的重要方式之一。在新媒体时代应借助更新、更快、更广的传播手段让更多的人关注、了解少数民族非遗,从而吸引更多的人加入传承与弘扬少数民族非遗的行列中。本文从传播的主体、传播的平台、传播的内容、传播的规范四个方面对新媒体时代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播策略进行探讨。
一、新媒体时代少数民族非遗传播的主体
新媒体时代少数民族非遗传播的主体趋于多元化[2]。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播主体不仅包括以媒体、非遗保护单位及非遗传承人,还包括社会团体和全民。
(一)非遗保护单位
非遗的传承与传播是非遗保护的两个重要方面[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条中提到传承与传播是非遗保护的两个措施。少数民族地区的非遗保护单位在做好少数民族非遗传承性工作的同时,也通过展览、活动以及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做好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播工作。通过传播少数民族非遗,让更多的人了解少数民族非遗并加入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承队伍中来。传播为传承服务,传播与传承并举,达到少数民族非遗保护的目的。非遗保护单位还可以加强与地方媒体的合作,借助媒体的传播优势开设少数民族非遗栏目、节目等,增强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播效果。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就曾和当地电视台合作拍摄制作了有关各民族传统节日、服饰、手工技艺、民族风俗的专题片,通过当地媒体对少数民族非遗进行了很好的传播。
(二)媒体
少数民族非遗作为我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是媒体传播的内容之一。随着我国媒体进入融合发展阶段,少数民族地区也在不断进行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在2019年就成立了融媒体中心。少数民族地区融媒体中心可借助资源整合和融合传播的优势,主动和非遗保护单位合作,获得更多的少数民族非遗传播资源,为老百姓讲好非遗故事,传播好少数民族非遗,增强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
(三)非遗传承人
过去,少数民族地区非遗传承人对非遗的传播以人际传播为主,通过非遗活动现场的展览、演示、亲身体验等方式进行传播,传播范围小。在新媒体时代,一些年轻的非遗传承人热衷于通过短视频、直播等方式传播少数民族非遗[3]。短视频和直播平台门槛低、易操作、传播快等特点,使得非遗传承人对少数民族非遗的网络传播变为可能,传播范围更大。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一些拥有高粉丝量的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一条视频就能获得上万的浏览量,非遗传承人借助新媒体传播提升了少数民族非遗的关注度和喜爱度。少数民族地方的非遗保护单位都会定期对非遗传承人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以非遗技艺和非遗政策的学习为主。笔者认为还应加入对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新媒体素养的培训,如智能手机的运用、新媒体图文编辑的能力、短视频的拍摄与制作、网络直播的技能等,让非遗传承人也能运用新媒体讲好自己的故事,传播少数民族非遗。比如,洞村竹编非遗传承人李年根的抖音账号“非遗竹编老李(兆铭)”就做得很好,拥有粉丝四百多万,不仅向全国各地的粉丝宣传了竹编文化,还吸引了很多年轻人前往洞村拜师学习竹编技艺。
(四)社会团体
这里的社会团体主要是指除非遗保护相关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团体,这些组织与团体一般都是非营利性的,以非遗的保护与研究为主要职责,如各种非遗协会和研究会等。社会团体往往会凭借其专业性优势和灵活性的特点,借助团体的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平台向受众提供优质的少数民族非遗内容,不仅传播效果更好,还更专业、快速,是非遗保护的生力军。比如由宁蒗彝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开设的公众号“宁蒗文艺”,持续更新内容,包括了很多宁蒗县少数民族的习俗、节日、服饰、文化等非遗内容,他们用更专业的态度推送优秀的少数民族文艺作品,助力“最美彝乡”建设的栏目内容也深受读者喜欢。
(五)民众
随着我国移动互联网技术和智能手机的不断发展,手机成为全民上网的重要载体。据中国互联信息中心的统计,截至2021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为10.07亿[4]。在这个手机即媒体,人人皆可传播的时代,如果能运用好网民的力量对少数民族非遗进行传播,其传播效果不可估量。当然,网民因新媒体素养的不同,传播内容的质量参差不齐,缺乏专业性。非遗保护相关单位可在各种网络平台制造话题,结合各种线下的少数民族非遗活动如非遗节日、非遗技艺比赛等,在线上组织相关活动。同时征集网民有关非遗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原创作品,通过热门、顶置、投票等方式筛选和分享优秀内容,鼓励民众参与少数民族非遗活动,从而传播少数民族非遗,加深对少数民族非遗的了解。
二、新媒体时代少数民族非遗传播的平台
少数民族地区的非遗传播大多是依托传统媒体来进行,如宁蒗彝族自治县就先后邀请中央电视台和云南省电视台拍摄并播放了《彝族年》《彝族传统服饰》《彝族火把节》等非遗专题片,宁蒗电视台也拍摄、播放了宁蒗各民族传统节日、服饰、手工技艺等的专题片,通过电视媒体传播少数民族非遗。通过《人民日报》《云南日报》《丽江日报》等15余家纸媒对少数民族非遗进行宣传报道。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已不再满足于只通过传统媒体了解少数民族非遗。新媒体的不断发展,为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播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一)微博
微博内容以文字、图片和视频为主,内容少、传播快、实时搜索等特点深受年轻人的欢迎。笔者通过搜索,发现很多地方非遗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都会通过开设微博账号传播少数民族非遗,而少数民族地区非遗相关单位的微博账号却很少,这和少数民族地区非遗保护工作起步较晚,非遗保护人员较少有很大的关系。新浪微博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社交全媒体平台,月活跃用户超过5亿,日活跃用户超过2亿,其中16~30岁人群占80%。少数民族地区的非遗保护单位可运用微博平台将少数民族非遗传递给更多的年轻人。丽江市泸沽湖摩梭文化研究会的新浪微博就做得很好,一直在更新摩梭文化相关的内容,通过文字、图片和短视频的形式传播摩梭民居、生活习俗、美食、手工艺品等各种少数民族非遗。
(二)微信公众号
少数民族地方非遗保护单位可以借助微信公众号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多媒体形式,以精细的栏目划分、优质的少数民族非遗内容和精美的排版来获得更多用户的关注、分享和转发,让网民主动加入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播。丽江市古城区非遗中心的微信公众号设有非遗成果展示、非遗传承人、纳西族生态故事、纳西族白沙细乐等13个具体栏目一直持续更新内容。从地方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承、传播,到非遗历史资料到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极其丰富,对当地非遗进行了充分地传播,值得其他少数民族地方的非遗中心学习。
(三)短视频平台
短视频平台是近年来非常热门的新媒体平台,随着短视频不断向四五线城市加速渗透,短视频用户也不断激增,看短视频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统计,截至2021年6月我国短视频用户约8.88亿,短视频用户的平均单日使用时长为125分钟[4]。很多非遗保护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都借助短视频平台推广少数民族非遗,并且获得了很好的效果。截至2022年2月,在抖音平台关于“非遗”的话题播放量高达47.3亿次,“非遗文化”的话题播放量达到20.7亿次,“少数民族”的话题播放量达到37.8亿次,而“少数民族服饰”“少数民族舞蹈”“少数民族风土人情”等话题的播放量也都在千万次以上,由此可见,少数民族非遗在短视频平台上较受欢迎。少数民族地方非遗保护相关单位不仅要把少数民族非遗搜集、整理、保存在档案和数据库里,也要通过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让更多的人了解少数民族非遗,吸引更多年轻人加入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播、传承以及弘扬。
(四)平台的融合
这里的平台融合主要指的是组合不同的传播媒体对优质的少数民族非遗内容进行传播。通过不同平台的差异化传播,优化组合,形成“少数民族非遗+”的融合传播。如“少数民族非遗+电视+微博”“少数民族非遗+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少数民族非遗+电视+微博+短视频平台”等。优化各种组合,发挥不同媒体的传播优势,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性优势,让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播效果更好。例如,宁蒗彝族自治县对“火把节”系列活动的传播,当地政府在活动开始前通过电视、网站、媒体公众号等平台进行预告和预热,让更多的人了解活动内容,包括相关比赛项目、报名方式及参与方式等事项。在活动过程中,又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传播,分享活动精彩过程。但在媒体融合传播的互动方面还可以加强,可设置网络投票环节,让网民参与克哲•尔比比赛、青歌赛、民间乐器比赛、选美比赛等,而不只是传统的现场评委打分。也可增设微博、短视频平台的摄影比赛、短视频创作比赛等,让全民参与内容创作,从而更好地传播活动,了解和传承优秀的少数民族非遗。
三、新媒体时代少数民族非遗传播的内容
少数民族地区的非遗丰富多样,在少数民族非遗传播的过程中,不仅要对少数民族优秀的文化进行传播,还要善于发现、挖掘和非遗相关的精彩故事,丰富传播内容让非遗传播更加生动。同时通过非遗相关产业的传播,让非遗传播和地方经济联动发展,助力少数民族地方的乡村振兴事业。
(一)少数民族文化
少数民族非遗传播的主要内容就是对优秀而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进行知识普及、保护、弘扬等传播。在对少数民族非遗进行传播时,媒体往往是以消息的方式对非遗节日、活动、赛事等进行报道,关于少数民族非遗的专题片和栏目较少,而其他自媒体的报道也更多地只是对热门事件或传播者自己感兴趣的部分进行传播。新媒体时代在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播中要遵从文化的多样性,传播内容切忌千篇一律,要通过精良、个性、专业的优质内容将每一项少数民族非遗的独特性和价值表现出来。在进行消息报道的同时还可以丰富报道的类型和内容,可以从少数民族非遗的由来、历史、发展、变迁等等制作深度内容或专题片,结合丰富的图片、文字、视频、音频、动画等新媒体形式将少数民族非遗更全面地展现给受众。每一项少数民族非遗的独特性即是其存在的价值,只有将每一项非遗的独特性和价值表现出来,人们才会深入了解少数民族非遗,才会懂得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性。例如,彝族火把节庆典上的点火仪式、克哲•尔比等非遗的传播,不能只是消息的传播,更要对其由来、文化意义进行传播,使传播内容更丰富、更有价值,让人们不仅是看热闹,还对少数民族非遗产生兴趣和尊重。
(二)少数民族非遗故事
增强对少数民族非遗传播的趣味性、可读性和可看性最好的办法就是讲好少数民族非遗故事。媒体和非遗保护单位在对少数民族非遗进行传播时可以挖掘更多具有趣味性的少数民族故事和非遗传承人的故事,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制作成可读性强、可看性高的内容进行传播。比如,通过微纪录片讲非遗故事就是一种很好的形式。首先,微纪录片时间短、内容精良,符合网友碎片化阅读的习惯。其次,通过微纪录片展示少数民族及非遗传承人的故事,既能让人们认识我国的少数民族群体、非遗传承人,也可以了解少数民族非遗,甚至会对非遗技艺产生兴趣。以宁蒗彝族自治县为例,宁蒗彝族自治县目前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项,省级项目6项,市级项目6项,县级项目100项,省级非遗传承人7人,市级非遗传承人49人,县级非遗传承人156人。这些丰富的非遗内容和优秀的非遗传承人都可以成为讲好非遗故事的素材。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也可以通过短视频、直播等方式对自己的经历、生活等进行传播,通过新媒体平台记录学习、传承、弘扬少数民族非遗的经历,用自己的所见所闻和亲身经历去打动受众,从而让更多的人珍爱少数民族非遗,加入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中来。
(三)少数民族非遗产业
少数民族一般生活在偏远山区,地方经济比较落后。但随着全国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少数民族地区形成了优秀的少数民族非遗与旅游业、地方工艺品、地方特产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带动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播少不了对少数民族地方特色旅游、产品进行宣传,通过有效传播形成非遗带动产业发展,产业发展促进非遗传播的良性循环。比如,非遗项目宁蒗彝族自治县摩梭人转山节就吸引了不少国内外游客前来体验,通过转山节期间的摄影比赛、自行车赛、饮食文化节目等吸引了国内外游客的参与和关注、带动了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再比如,省级非遗项目摩梭传统手工纺织在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下得到了很好的传承和推广,宁蒗县温泉村摩梭传统手工纺织厂目前有纺织工926人,年产量近10万条,在保护、传承非遗的同时,带动了村民的就业,提高了当地的经济收入。
四、新媒体时代少数民族非遗传播的规范
新媒体为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播提供了便捷的平台,但是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在人人皆媒体,人人皆可传播的情况下,很多新媒体平台上出现了少数民族非遗传播泛娱乐化、同质化的现象[5],甚至有只为噱头而忽略少数民族非遗真实性、整体性的传播现象,这些都容易造成人们对少数民族非遗的误解,甚至因为低俗而产生对相关内容的抵触和厌恶。在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播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新媒体时代少数民族非遗传播忌泛娱乐化
新媒体产业发展的基本动力是满足受众群体的娱乐性需求,借助新媒体对少数民族非遗进行传播时,可以通过娱乐性强,趣味性高的内容吸引受众的关注,但忌泛娱乐化现象。极具功利主义的泛娱乐化传播只会让少数民族非遗失去原有的特色,变得空洞。新媒体时代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播不应该盲目地迎合受众需求或者为了经济利益而制作、传播劣质、低俗的内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独特的地域性和民族性,有着深刻的精神内涵和价值,借助新媒体进行传播的目的应该是让更多人了解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加入对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传承与弘扬。比如在对宁蒗彝族自治县火把节的新媒体传播中,一些媒体只会用“东方狂欢节”及选美等噱头吸引受众阅读和观看,传播内容千篇一律,除了熊熊燃烧的火把和选美图片毫无内涵、毫无故事,忽略了火把节作为少数民族非遗的文化价值和内涵。专业媒体在传播的时候可以从节日的由来、点火仪式的过程和意义、服饰文化、选美文化及相关习俗等进行专业化的内容策划和传播,让人们在感受火把节活动气氛、感受美的同时也能了解火把节不只是简单的所谓“东方狂欢节”,还是优秀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它和少数民族的生活、耕种、习俗、崇拜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而提升火把节的非遗价值,将非遗传播的娱乐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二)新媒体时代少数民族非遗传播忌同质化
新媒体时代少数民族非遗传播的内容存在复制性和雷同性等问题[4]。复制性指的是相同的内容通过简单的复制粘贴在不同的新媒体平台出现,但只是借由不同的媒介进行传播,并没有考虑媒介的差异性和各自的传播优势。如少数民族服饰的传播,在微博平台可以图片为主,在微信公众号则可辅以更多的文字加以介绍,在视频平台则可通过视频和声音等将服饰介绍的细节和内容做得更好。雷同性指的是少数民族非遗内容在传播形式上的雷同,包括少数民族非遗传播内容创作思路上的雷同。比如,在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播中经常能见到一种“卖惨式”的传播方式,传播者不断强调该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即将面临失传、年轻人因为生计不再愿意学习和传承,感叹非遗技艺的落寞。这样的传播内容可能会让人民反思甚至重视问题,但当出现很多的相同报道时人们极容易会视觉疲劳,对这样的现象产生麻痹心理,甚至视而不见。而对非遗传承人的传播也有诸多戏剧性的雷同,传承人的经历中一般少不了失败、迷茫、是否坚持的桥段,这些雷同的情节都容易让受众产生审美疲劳。传播者应该跳脱出固有模式的束缚,结合新媒体平台不同的特点,围绕丰富、真实的少数民族非遗故事,进行创新性、个性化的内容创作,讲好少数民族非遗故事,同时也体现不同少数民族非遗的差异性。
(三)新媒体时代少数民族非遗传播忌片面性
新媒体时代在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播时要尊重少数民族非遗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能因博眼球而进行片面的或不真实的传播。比如短视频平台在对摩梭人走婚习俗的传播中经常出现男子敏捷地爬进女子花楼窗户的画面,这样没头没尾的片段,加之人们一直以来对走婚的误解,容易让人以为摩梭人的婚恋观很开放。其实摩梭人的走婚分为“阿注”定居婚和“阿夏”异居婚两种,无论哪一种婚姻都和其他民族的一夫一妻制是一样的。自古以来摩梭人就崇尚婚恋自由,但并不意味着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网络传播放大了摩梭人的异居婚,误导了受众。新媒体时代对少数民族非遗进行传播虽然要适应新媒体短、平、快的特点,但在传播前要对少数民族非遗有充分的调查和认识,不能用片面的、错误的内容误导受众,要尊重少数民族非遗的独特性和严肃性。
结语
近年来,少数民族地区在不断进行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本文从传播的主体、传播的平台、传播的内容、传播的规范4个维度出发,研究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对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出建议。在新媒体时代的背景下,应借助媒体融合传播的强大力量为老百姓讲好民族故事、非遗故事,增强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
作者:李虎 赵泽华 李凤 单位:.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篇2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历史的记忆和人类文化活动的体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人类的历史,促进优秀文化的传承,维护人类的共同利益。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观念和方式发生了很大改变,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即将消失的处境。在此背景下,利用新媒体加强高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间的联系,让更多的大学生了解、热爱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觉传承非遗,这对增强我国的文化软实力,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促进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的实现以及促进我国文化强国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的成绩
进入新世纪以来,由于我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有了很大进展。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宣传意识有了质的提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期间,新增地方性保护条例37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健全;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0万余项,认定各级代表性传承人9万多人;截至目前,我国共有4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相关名录名册,居世界第一,整个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尊重、保护和传承意识有了质的提升。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中,全国各地举办的线上线下活动达4100多项,既充分展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又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惠及更多的民众。
(二)高校加强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间的联系
一是请进来。许多高校充分挖掘和利用当地社会文化资源,聘请当地部门专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代表人走进校园。自2006年起,教育部等部门持续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惠及全国31省的千余所高校中的数万名学生。活动围绕“走进艺术,感受经典,陶冶情操,提升境界”这一主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每年组织国家级和省市级传承人赴高校进行京剧、昆曲、黄梅戏等音乐歌舞的表演,并开展“鲁绣”“木版水印”等手工技艺的讲座。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宋爱华女士近年来接受山东艺术学院等多所高校邀请,为大学生讲授鲁绣的历史、种类和刺绣技艺等,她娴熟的刺绣手法、优美的构图、逼真的形象,加上她如数家珍的讲解,激发了很多学生研究鲁绣的兴趣。另外,国家鼓励并支持一些知名高校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引导高校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的内涵建设和课程建设,为社会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管理人才。二是走出去。许多高校组织学生走出校园参观访问,让学生更全面地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拿皮影戏举例,在电气化还没有普及的时候,皮影戏就相当于现在的电视和电影,曾给很多人的童年带来了欢乐。但是随着电脑和手机的普及,皮影戏的发展和传承受到了致命的打击,年轻人喜欢看电脑玩手机,不喜欢观看,学习皮影戏。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曾经组织文管专业的学生采访泰山皮影戏第六代传人范正安。通过观看他的表演,学生们从中了解到皮影戏特殊的表演技艺“十不闲”绝技、体会丰富的文化内涵,理解了老师傅对皮影戏深入骨血的热爱、执着的钻研精神和对皮影戏后继无人的忧虑。这也激发了他们对皮影戏的兴趣,增强了保护与传承皮影戏的意识。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不够
人们常说的“酒香不怕巷子深”不适于形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只有加大宣传力度才能让古老而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勃勃生机,让更多的人知道,喜欢,传承,发展它。据调查,我国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工作力度不足,主要体现在不能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建设相关网站,有的即使建设了网站但内容创新性不足且时效性差,受众得不到更多有用的信息与资讯,自然也就逐渐失去关注它的兴趣。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队伍后继乏力
一方面,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个性、审美习惯的“活”体现,它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传承形式大多是口耳相传、祖辈相传,再加上传承规矩又多,有的传承规则还涉及“传男不传女”“传长不传幼”等,导致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数不断减少,加速了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走向衰败的进程。另一方面,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年事已高,据统计,在我国3057名国家级的传承人中,70岁以上的占比超过50%。截至2021年,离世的国家级传承人已有400多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队伍在减少,而大多数年轻人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意去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和相关文化,一旦传承人相继去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无人,那么就意味着一种技艺将面临永久性的消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失,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种族个性和种族特征的消失。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工艺受到严重冲击
由于社会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气候和土壤的变化等因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部分门类所需的传统材质濒临灭绝,导致许多传统工艺遭受明显冲击;再加上传统工艺费时费力但收效甚微,许多从业者并不热衷参与,这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消失。例如,河南朱仙镇年画非常讲究用色,很多作坊和艺人采用植物和矿物制作颜料,其中黑色的来源就是通过松烟调水后研磨成糊状,促使其自然发酵之后兑水再用石墨进行研磨,而后用纱布过滤存放代用。整个过程因为用时较多,最终收益却不高,导致从业者缺乏制作的积极性,这就决定了年画的创作数量不高。
三、新媒体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法
随着互联网的全球化和普及化,利用新媒体平台和信息通信技术,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保护,使新媒体与我国的传统文化实现深度融合,让更多的大学生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不断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新的发展契机。
(一)借助新媒体的宣传引导大学生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促进了新媒体的不断发展和信息的飞速传播。网络升级、手机换代,从当年的“QQ、微信时代”到现在的短视频时代,“刷抖音”“看快手”不仅占用了大学生的大部分时间,而且成为他们除电脑游戏之外主要的生活方式之一。经调查发现,利用“抖音”“快手”平台宣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例如,非物质文化遗产油纸伞的传承人余万伦从2018年9月份开始,在抖音上先后发布了340段视频,目前拥有108万粉丝,其中有一条点赞人数达160多万。这些制作精美的视频,让更多的人从中了解具有96道工序、糊12层纸、穿3000针的古法制伞工艺,通过视频唤醒了人们内心深处思古怀乡的情感。还有在快手上拥有128万粉丝的“浪漫侗家七仙女”,通过唱侗歌、织侗布等方式展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不仅让大家了解侗族的民族文化,更是带领山民们摆脱了贫困。这种宣传方式为当地政府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新思路和信心,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当地经济发展的结合。高校同样可以借鉴这一思路,在相关专业成立团队,带领学生将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理,介绍其发展历史、制作工序,录制一段段视频发布到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通过新媒体进行宣传,吸引更多的大学生走近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大其知名度和关注度,助力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
(二)利用新媒体激发大学生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主要还是要靠青年去进行,有条件的高校要促进学生去学习和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建立健全学校的互联网设施,争取做到网络普及无死角,为学生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提供物质基础。其次,将学生学习和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活动与学分挂钩,引导学生通过借助网络,搜集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并进行线下实体考察。学校还要定期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宣传讲解活动,让学生进行讲解,记入学分,为学生的学习提供动力。最后,高校为学生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并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学校可以定期布置一些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课题,让学生进行研究和学习,对课题研究价值较高、角度新颖的团队和个人进行公开表扬,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例如,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鲁绣的研究,让学生先通过网络了解鲁绣的发展历史、特点及于其他绣种的区别,然后进行实地考察,最后给出鲁绣发展和传承的策略,同时,要学生制作相关课件并录制视频,通过新媒体进行宣传。这种理论研究和实地考察结合的方式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
(三)通过结合新媒体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导大学生创业
高等教育在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当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它为我国各行各业的发展提供了现代化的全面人才,为保障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高校在教育教学中,一方面要加强与相关企业的合作,另一方面应鼓励学生进行自主创业。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高校应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学生的创业活动,在学校内部创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创业工业园”,为学生创业提供免费的空间,鼓励学生建立网络微型工作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身的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也要实现为社会贡献的崇高理想。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创业必须要具备专业知识以及与之相关行业的知识。例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学生可以和动漫专业的学生进行合作,根据经典剧目《霹雳布袋戏》制作一款关于皮影戏的视频上传到网上,吸引社会人士的关注,并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还可以和学习音乐的学生进行合作,制作一款纯古风的汉服美女MV,在抖音、视频号、今日头条等软件当中发布,并进一步获得经济效益。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媒体的背景下,创业的途径多种多样,但是也需要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有详细的了解和浓厚的兴趣,并深入挖掘其中的现代元素,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代充满活力,焕发出新的光彩。
(四)利用新媒体加强大学生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企业的合作
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之一是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只是学生就业的一部分,大部分学生还是要回归到企业当中。高校要积极地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一方面,积极地联合相关企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员、技工型人才,通过合作去协助学校全面地改进和完善教学课程,淘汰那些不适应时代发展的教学学科,积极地构建符合国家发展需要、契合区域目标定位的课程,并邀请专业化的人才来校或通过网络指导教学工作的开展。[3]另一方面,高校要和企业进行对接,在企业设置学生参观学习区域、实习岗位,让学生可以在理论学习之后进行积极的实践,进一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不断地巩固课堂的学习效果,促进教学效率的提升。例如,具有“当代国窑”之称的淄川泰山瓷业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鲁青瓷烧制技艺项目的保护单位,山东艺术学院等多所高校积极与之建立合作关系,组织美术和陶瓷专业的学生进厂参观、实习并为企业设计产品。这既让学生了解瓷器的生产流程、为学生创设更多实践机会,又为产品革新注入时尚元素。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鲁青瓷的影响力不大、销路也不畅通。如何发掘鲁青瓷的经济价值,保护和传承鲁青瓷的烧制技艺,是校企合作期待解决的问题。高校可以让信息技术、市场营销和传媒等专业的学生组成一个团队,与企业加强联系,帮助他们建立和维护网站、提供营销方案、拍摄精美的短视频,不断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潜在的文化因素,借助新媒体平台公布于众。这样既能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的宣传和推广,不断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的经济价值,又能为学生的长久发展铺平道路。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的宝库,凝结了人类几千年的智慧。在新时期尽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形势异常严峻,但通过紧抓新媒体时代信息技术发展的优势,增强大学生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就能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和弘扬,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焕发出勃勃生机,推动我国文化强国的建设。
作者:朱秋华 单位: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篇3
一、新媒体视角下湘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现状
2001年5月18日,昆曲入选联合国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也是中国第一个进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艺术形式。湘昆是“湘南昆曲”的简称,明万历年间(1753年—1769年),昆曲从江苏昆山传入湖南桂阳等地,以桂阳为发展中心,故又称“桂阳昆曲”。湘昆偏居一隅,流传于离发源地江苏较为遥远的湖南省郴州市,虽然是昆曲重要分支之一,却较少有人知道。三百多年来,湘昆的发展历经沧桑,其保留了昆曲独有的文化精粹,值得后人学习。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当下,许多尘封已久的非遗通过短视频这种新型传播媒介走出固有圈层,走进普罗大众的视线。抖音平台发布的非遗数据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10日,抖音上的国家级非遗项目相关视频数量超过1.4亿;在1557个国家级非遗项目中,抖音上的视频涵盖了其中的97.94%。在快手平台,相关内容包括1321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覆盖度高达96.3%。由此可知,短视频平台为非遗传播作出的贡献极大。随着疫情反复,剧团线下演出变少,而直播可以打破时空限制,同时,线上演出也可以将流量带到线下剧场,促进线下剧场的发展。2022年4月14日,抖音发布“DOU有好戏”计划,大力扶持戏曲行业的发展。数据显示,在2021年,抖音传统文化类直播较上一年增长了100万场。最受欢迎的传统戏曲在前一年直播场次超过80万,平均每场观看人数超过3200人次。这为湘昆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打造湘昆第二舞台,提升湘昆IP效应,拓宽盈利渠道,使更多人在繁忙的生活、工作间隙,通过短视频看到湘昆,以更广泛的传播对抗遗忘、对抗遗失,让古老的湘昆文化重新流行。作为湘南地区独有的剧种,湘昆与短视频的结合还远未成熟。截至2022年4月16日,湖南省昆剧团抖音粉丝仅670个,视频作品23个,视频点赞数量最多只有327个。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非遗传承人不擅长新媒体运营和推广,需要依靠专业团队进行管理。专业团队一方面能够帮助非遗传承人创作优质的短视频内容,另一方面能够为其提供诸如沉浸式剧场项目策划推广、工艺品售卖、文创产品定制、IP授权等商业化运作服务。在短视频时代,仅仅依靠简单地展示技艺和作品并不能获得更高的点赞量、评论量,而非遗本身的文化属性,尤其是其背后的人对生活的理解以及作品传达出的精神,才是形成品牌差异的主要因素。
二、新媒体视角下湘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发展动态
(一)研究对象
本文以湘昆为研究对象。为顺利开展研究,笔者在湘昆起源地确定了2个田野考察点:湖南省昆剧团、郴州市桂阳县,并通过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口述法等方式研究了湘昆的产生环境、艺术特点,探讨了湘昆的艺术价值和传承价值。在此基础上,利用新媒体的传播手段进行深而广、新颖而独特的传播。通过湘昆保护传承个案的分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媒体传播提供可参考的案例。
(二)研究内容
主要研究昆曲在湘南地区的演变以及与当地社会文化的碰撞与融合。清雍正年间(1723年—1735年),政府下诏废除乐籍制度,大量昆曲家班由官方流向民间,随着“官养”到“民养”的昆曲班社的转变,昆曲走向“市民音乐”,因地制宜地进行调整,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地方昆曲。湖南桂阳是湘昆的主要流传区,独特的区位交通优势,农业、商业和手工业并驱的生产方式,使桂阳成为“兵家必争之地,商贾云集之邦”。强大的经济基础为湘昆的演变注入了活力。桂阳深受楚文化熏陶,尊儒重教,群众信仰在湘昆发展之初发挥着重要作用。湘昆的演出场所以神庙、祠堂、会馆为主。湘昆剧目在潇湘文化的影响下,朝着“湘”化的方向发展。郴州作为湘昆的“根据地”,剧中人物、剧目故事的背景环境皆与郴州息息相关。湘昆一改传统的江南戏曲婉转、柔美的曲风,曲风高亢质朴,较少运用装饰音,掺以紧缩的节奏和加滚加衬的手法,还大胆吸收湘南民歌小调和叫卖声。此外,为适应地方观众的欣赏习惯,湘昆汲取地方方言特有的腔调,舞台语言以湘南官话为准,丑行与彩旦的本地语言特色更为突出,音乐唱腔逐渐由吴歈过渡为湘调,并汲取桂阳丝弦、祁剧、湘剧、花灯戏、民间小调、宗教音乐等地方戏曲精华,更加贴近人民生活。由于长期在农村地区演出,且湘南少数民族众多,因此,湘昆受到民间舞蹈的影响,舞台表演具有丰富的肢体语言。
(三)发展动态
1.湘昆发展史。吴春福的《湘昆口述史研究》(2017)以湘昆为研究对象,从口述史的研究视角对湘昆亲历者、见证者进行口述史料的采录整理,结合文献记载进行分析印证。陈瑜的《湘昆文化空间演变及其影响因素》(2021)基于文化地理学理论,通过历史文献法分析戏曲文化史料,发现湘昆文化的源流演变呈现分散、聚集、扩散、碎化、复苏五个阶段,空间演变受自然景观、政治景观、宗教景观、文化景观等因素影响。
2.湘昆艺术特色。肖伟在《论湘昆唱腔音乐的艺术特色》(2017)中提到,湘昆语言从吴语变为湘南官话,湘昆唱腔与昆腔腔系虽“腔词略同”,但“声各有变”。高欢欢、刘可慧在《湘昆剧目中的湖湘特色》(2020)中从湘楚题材、湖湘唱腔、潇湘舞台三个角度探讨了湘昆独有的地方艺术风格。总的来说,湘昆生动诙谐,声调高亢,吐字有力,极具湘音、湘俗、湘趣。
3.湘昆传承。张富光在《共创湘昆美好明天》中(2006)着重从剧团体制建设、人才培养、专题扶持、人才引进、增加编制、加强管理等方面描绘了湘昆发展蓝图。周作明《湘昆艺术传承发展调研报告——发掘湘昆60周年》(2017)从湘昆艺术抢救保护情况与问题分析、传承发展湘昆艺术的思路两个方面探讨了湘昆传承问题。这些研究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论述了湘昆的历史源流、艺术特征、传承与推广方式,遗憾的是,大多文献都强调湘昆本身,并未突出新媒体在湘昆传承中的重要作用,从新媒体视角来研究湘昆传播途径的专著较少。
三、湘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传播的必要性
本文通过成立湘南学院音乐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媒体视角下的传播路径研究——以湘昆为例》课题组,从新媒体的视角研究湘昆产生的环境、艺术形式、特点和功能,并以湘昆为个案,揭示湖湘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历史文化这一大背景下发生变迁的原因和特点,并把握人们审美的发展趋势,通过新媒体的传播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湘昆。课题组成立了非遗“湘昆”新媒体工作室,为湘昆的传承提供专业的定制化服务,促进湘昆品牌化。工作室前期计划由湖南省昆剧团提供优质的短视频内容,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拍摄剪辑等二次创作,再及时通过抖音平台进行发布。中期计划对湘昆沉浸式剧场项目进行策划与宣传,将群体性角色与体验性场景相结合,使游客扮演相关角色进入沉浸式演出中,并拍摄相关花絮视频在抖音平台宣传推广,达到引流的效果。后期计划围绕湘昆IP设计推出一系列周边产品,并利用抖音商品橱窗进行售卖。团队将在严格控制经营成本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湘南地区的人对湘昆的独特亲切感以及抖音自身的影响力迅速打开市场,同时,运用新一代媒体人的视角帮助非遗湘昆实现专业化转型。以湘昆为案例,探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媒体视角下的传播路径和方式,并构建湘昆相关的理论体系,丰富传统民族戏曲文化理论的研究体系。媒介是人的感觉能力的延伸或拓展,新媒体技术重塑了戏曲的表现形态和审美特性,而顺应时代潮流,积极利用新媒体来传播和发展我国传统戏曲文化,可以为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新的研究视角。
四、湘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新媒体传播路径
(一)构建湘昆数字课堂
借助超星平台建设戏曲在线课程,利用线上课程将学习、测试、交流、评价等功能融为一体。开放性学习有助于戏曲资源的开放共享,学生可以不受时空限制地学习戏曲理论知识,这种方式可以让更多年轻人知道湘昆,学习湘昆,传承湘昆。
(二)借助新媒体拓宽传播途径
1.开设微信公众号。利用微信公众号介绍湘昆相关资料,让大众了解湘昆内涵;也可以利用公众号提前发布湘昆剧目演出的时间地点,便于观众及时前往观看。
2.利用哔哩哔哩、抖音等视频平台。哔哩哔哩是一个广受大众喜爱的弹幕视频网站,受众群体较年轻,涵盖七千多个兴趣圈层。在音乐频道发布湘昆经典剧目长视频,可以吸引年轻群体关注湘昆。抖音是近几年面向各年龄段的音乐短视频社区平台,本课题旨在拍摄新颖又有创意的湘昆故事及湘昆宣传片,使受众在碎片化的时间里了解湘昆,从而激发受众的兴趣。
(三)加强湘昆戏曲数字化采集
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口述法等方法对湘昆保护工作者及传承人等进行调查,充分挖掘、收集、整理湘昆资料,包括经典剧目、大戏、小戏、唱腔伴奏等,标准化、规范化地实现专题性的湘昆戏曲数字资源库的建设,为湘昆信息资源的传承保护与共享拓宽路径。同时,通过构建数据库,利用数字智能配比与地方特色餐饮、民居、旅游景点相结合,规划“美戏、美景、美食”的最优旅游路径,拓宽湘昆盈利渠道,鼓励更多人进入湘昆这一行业。
(四)建立湘昆线上博物馆
数字博物馆是运用数字技术,将实体博物馆以数字化方式完整地呈现在网络上的方式,它可以通过网络互动技术突破时空界限,图文并茂地展示相关内容。
五、湘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保护的创新构想和特色
(一)湘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保护的创新构想
1.视角创新。本课题从新媒体视角,创新性地结合新媒体传播方式研究湘昆的传播路径,进而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提供思路及建议。
2.方法创新。本研究通过文献查阅、实地采访、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多种方法,注重定性与定量的结合,运用人类学、民族学、文化学、社会学、传播学的方法研究在新媒体环境下湘昆传承与发展的现状与趋势,总结人们对湘昆的审美点。
3.实践创新。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多种平台进行湘昆文化传播,拓宽湘昆传播渠道;利用技术手段创建湘昆智慧课堂、湘昆数字博物馆,加强湘昆的数字化传承。
(二)湘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保护的特色
对于戏曲文化,大众的目光更多聚焦在京剧、昆曲等大剧种上,对具有地方特色的分支剧种的关注一直比较少,甚至很多郴州本地人都对湘昆文化一知半解。探究湘昆文化的传播不仅可以增进本地居民对本土文化的了解,提高城市文化的影响力,还能够辐射至其他文化领域,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提供思路。在以往的研究中,戏曲文化的传播者侧重于通过线下活动进行推广,对线上推广的重视不足。而结合当下热门网站、软件,通过制作宣传片、剪辑经典剧目等方式打开新思路,对戏曲乃至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推广都具有深远的借鉴意义。在新媒体时代,互联网为非遗“湘昆”文化的保护与传播提供了新的机会,工作室将以定制化、数据化的服务为核心,进行新媒体运营管理及湘昆沉浸式剧场项目的策划与推广,并致力于解决湖南省昆剧团在抖音平台上粉丝量少、热度低等一系列问题。
参考文献:
[1]吴春福.湘昆口述史研究[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7,46(04):45-51.
[2]陈瑜.湘昆文化空间演变及其影响因素[J].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47(04):20-29+123.
[3]高欢欢,刘可慧.湘昆剧目中的湖湘特色[J].艺海,2020,(08):16-19.
[4]高欢欢,赵松涛.湘昆剧目的时代性特征研究——以〈腾龙江上〉〈烽火征途〉〈乌石记〉为例[J].戏剧之家,2021,(31):17-18.
作者:郑镕溶 单位:湘南学院 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