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8 14:38:0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1篇的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研究3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三农”问题是我国政府多年以来格外重视的问题,农村经济要发展、农民经济收入要提升、农业要实现产业化发展,要实现这一宏伟的战略目标,农村金融服务一定要跟得上,而且要保证服务质量。乡村振兴战略已经全面铺开,金融支农层次不断加深、覆盖面越来越广,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与发展、深化与全面显得尤为重要。
1农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新挑战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从多方挖掘资源并进行整合,要让农村市场在发展中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国家从生态建设、乡风改良、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群众生活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各方面工作也有了起色,在市场结构快速转变的当下,农村需求、土地流转等都呈现出新特征,金融支农要积极应对挑战。
1.1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新变化
乡村振兴战略就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一战略在我国当下与未来农村建设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是现代化经济建设中的一项主要内容。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将使我国农村地区发生不可估量的改变,满足农村多元化的发展需求,金融机构也由此获得了发展良机。金融机构适时创新产品与服务,这是我国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需求发生了改变,农村金融机构在如下几方面受到了影响:一是农业产业现代化转型要求金融支农力度切实提高。优化与调整了产业结构,经营发展模式明显不同于过往,要想开创良好的产业发展格局,资金及各种资源都要跟得上,金融服务需求量在短时内快速增加。农村金融体系的创新不能盲目而随意,要采用科学的方式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二是农村经济主体实现了创新,向金融服务提出了全新的要求。经济主体结构实现了创新,随之而来的就是农业发展模式的转变,衍生出大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催生了新的金融服务需求,农村金融机构要及时研发出新业务,也要调整服务方式,构建专业化与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三是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牵绊了普惠金融的发展脚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就是要让农村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不断提速,最终目的就是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然而,地区与地区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满足不了农村居民在金融服务方面的需求,加之服务网点数量较少,金融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受到了制约,这些都是普惠金融不能快速发展的原因。
1.2“农地改革”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新变化
农地改革需要享受到良好的金融服务。在这方面,国家对农地改革提出了合理建议,但由于缺乏完善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农地改革制度在推行中遇到了障碍。一是没有指明农地法律属性。由于没有在法律法规中对农地属性做出明确解释,导致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了困难,价值评估、处置变现都找不到法律依据。农地流转过程中,特别是抵押担保后需要全面评估与预测将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同时也要分析农民与金融机构会受到怎样的影响,总之,要求研判要全面、细致。这些问题能否解决,将对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金融机构的服务热情与有效性造成影响。二是在为农地改革提供服务时需要创新。农地改革是金融机构过去并没有接触到的,怎样才能在这个全新的领域中发挥出金融的杠杆作用、协调作用,怎样才能促进农地市场的发展,需要进行深入分析。农地市场本身较为特殊,在为农地改革提供金融产品时,要符合农村属性,要设计出特色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1]。三是政府要在农地改革推进中起到引领作用,实现模式创新。顶层政策设计固然重要,也离不开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但更为关键的就是要利用金融力量挖掘农地潜能,要在政府的牵头下汇聚多种力量,从政策方面提供指导,让农地改革取得更好的成效。
2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现状
近几年,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显现出智能化、现代化的特征。农村金融组织实现了创新,创建的服务体系覆盖了所有农村。从总体看,农村金融服务供给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但依然存在不利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1农村金融服务业务较单一
农村经济实现了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亟待获得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从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发展情况看,却依然在运用之前的运营模式,信贷、存取款是主要业务,期货、证券、保险等类型的金融服务项目较为匮乏。农村金融服务如果不能扭转单一服务的局面,将难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互联网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电商、对外贸易业务也在农村地区实现了快速发展,有些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已推出了相关业务,但多数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却没有实现突破,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
2.2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能否实现提升,与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政策扶持有关。最近几年间,政府已经意识到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性,而且制定了扶持政策,然而,农村经济在建设中,保险、租赁等金融工具的供应量有所不足[2]。金融服务工具严重不足,势必对农业经营生产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其积极性的提升、流动性的增强,这是农村经济管理中的难点问题,也是可持续发展道路上的障碍。政策扶持力度不足,在制定、实施、贯彻政策的各个环节都有所体现。有些地区并没有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出台激励政策,现有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人才培养效果不佳,这都导致扶持政策未发挥出应有作用,对农村金融服务推广造成了不良影响。
2.3乡村金融服务创新动力不足
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占据着主渠道、发挥出主体作用的依然是商业性与政策性金融机构。要意识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应该具有层次化的特征,非正规金融是有机组成部分,要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要为农户生产经营提供帮助,要对正规金融渠道的不足起到弥补作用[3]。尽管我国金融市场中出现了各种新模式、新产品、新机构、新服务,但农村与县一级金融服务建设速度却比较慢,问题如下:一是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数量不足,对金融服务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成为最大的制约因素。当前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几是局限于农行、农村合作信用社、邮储三类,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并不多,根本未能覆盖偏远地区,农民要办理金融业务时需要到城镇网点,如果服务网点数量不能及时增加,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将成为空谈。二是在培育中小金融机构时没有体现出地方特色,不能更好地服务于周边地区经济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等的发展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其发展过程中监管不力、引领不足,互联网金融企业参差不齐,没有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目前中小型金融机构发展势头虽然较好,特别是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但是在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管方面仍存在问题,没有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激励作用不足,无法提供特色服务,有些机构甚至在发展中出现了脱农向城的情况,把资金投向其他领域,对实体经济服务不到位。
2.4风险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当前在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并没有充分发挥出金融科技与大数据科技等手段的优势,传统授信模式在农村金融服务中依然有广泛应用,风险管理手段也较为滞后,总体风险控制能力较低[4]。农村与县级领域,基础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都有明显不足,包括评估、财产抵押、不动产转让等方面,服务“三农”融资担保机制在推进中存在着不能及时补充资本、合作不充分等情况,有些业务在推进中遇到了严重问题,不能顺利处置抵押物,业务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农户保险意识淡薄,对保险产品未建立正确的认知,这些不足的存在,导致保险机构服务不能下沉,产品保障能力弱,不能起到分散自然灾害风险的目的,不愿、不想、不敢购买保险产品的农户数量较多,现有的保险工具没能发挥出作用。
3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路径
在新的发展形势下,金融机构要为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提供更好更强的服务,在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要把握住方向,要体现出金融的本源,把全面振兴当成重要目标,在改革创新的引领下,积极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让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的薄弱环节、重点领域能拥有更多金融资源,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使“三农”的金融需求得到满足[5]。
3.1持续加大差异化信贷政策和产品创新力度
一要为乡村振兴构建完善的信贷政策体系。乡村振兴需要得到商业银行的支持,要从政策层面进行引领,指定重点、设定合理的准入度,还要在抵押担保、信用评级等方面制定合理政策[6]。要把握住产地初加工农产品、生产企业精深加工、休闲康养农业、治理人居环境、发展乡村旅游、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田园综合体建设、仓储保鲜物流、返乡创业群体、农村合作社等各种新业态、新主体的基本特征,根据其需求制定合理的信贷政策。二要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打造良好的产品线。乡村振兴过程中向金融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不管是农村消费升级还是“三农”幸福产业的发展,抑或是粮食金融、绿色金融、产业金融等在发展中,都要对产品线建设予以足够重视。为脱贫人口提供小额信贷产品,特别要为一些返贫可能性高的农户提供信贷产品方面的支持,确定合理的优惠利率,为贷款户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支持。三要对新型金融工具进行创新,特别是投贷联动等,使之能为新业态、新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新项目的发展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支持,对产业基金、投贷联动之类的新型金融工具进行大胆创新,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提供良好的信贷支持,让“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6]。四是对涉农普惠金融服务进行创新,这是脱贫攻坚成果得以稳固的前提,也是农村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切实增强的前提。要把农村低收入人群当成服务重点,为其提供分散化、小额度的金融产品,对模型化、批量化产品进行创新,发挥出政府增信与银政共管农户贷款之类产品的服务作用,在风险、成本、收益之间找到平衡点。
3.2发展互联网金融,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社会经济以较快的速度发展着,先进的信息技术以较快的速度推广着,人们在生活中把移动互联网当成一种有效工具,移动互联网得到了运用,为金融服务创新带来了可能,凭借着强大的信息交互能力使资金融通双方之间的匹配性不断提高,提高了资金融通效率且节省了成本,对普惠金融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金融机构要建设好线上渠道,特别是网银、掌银等,增强安全性能,打消农村群众的安全顾虑,对操作流程进行精简,使农村群众能充分利用便捷化的线上渠道及时获得良好的金融服务。同时也要建设好科技服务平台,对其进行及时创新。金融科技要把城市与乡村两大市场整合到一起,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积弊,使城市多样化的工业品能及时送到乡村,而乡村良好的农产品也能及时提供给城市居民,实现两者的融合发展。金融机构要大胆进行改革创新,发挥出互联网的桥梁沟通作用,在普惠金融的导向之下,发挥出科技创新成果的作用,包括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为城乡金融协同发展搭建“四融”服务平台,在该平台的辅助下联结农村与城市市场,不仅要发挥出金融基础功能,也要拓展到衣食住行等方面,为农村社会提供综合化的便民服务,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新载体。此外,要对普惠金融的发展拓宽渠道,为了让偏僻地区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得到满足,要根据地域特点引入金融科技,既要发挥出自助银行、营业网点、惠农服务点、便利店等的优势,也要推广“四融”,平台要及时升级当前的惠农服务点,使每个服务点都能具备强大的电商、金融服务、物流配送、便民服务能力,而且要促进移动终端的发展,推出APP等便捷服务,借助强大的科技手段把基础金融服务推送给每一位农民,实现金融服务的全面覆盖,不管距离远近,确保所有农户都能享受到零距离服务,让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民生金融能为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带来有力支撑[7]。
3.3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加大风险防控力度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具有综合性、复杂性的特征,其构建要长期进行,要充分发挥出多种社会力量的作用,增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立体化,使服务水平能得到显著提升,开启新征程。在保护农村金融并促进其发展过程中,法律法规是一种不可替代的强大力量,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对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起到有效指导作用。农村金融服务在创新中,还要增强风险防控力度,特别在实施信贷业务过程中,更需要对每一种客户产生了怎样的信贷需求进行精准分析,不仅要体现出自身发展优势,还要思量怎样才能让用户需求得到满足[8]。与此同时,在发展农村金融过程中,一定要有完善的风控体系,从整体上增强风险防控有效性。例如,在进行分析或是做出判断时,要利用好大数据技术,要以数据为支撑优化服务质量。
3.4立足“三农”,提供综合多元服务
金融机构要把为“三农”提供服务当成本职工作,要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贡献巨大力量,围绕这一中心任务,全方位、多视角地为农村建设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使乡村具备更强的“吸力”,让乡村在发展中充满“活力”,从更深层次与更广的范围内挖掘“潜力”,让农村真正成为人人向往的地方,在这一过程中提供完善的金融方案,注入强大的金融力量。一要做到基础设施到乡,增强金融服务的综合性。关于防治污染、建设美丽中国,党中央已经做出了规划与安排,要按相关要求,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充分的支持与帮助,除了与垃圾处理、供水、供电、移动网络等有关的项目以外,也要重点关注与民生保障、产城融合发展有关的项目,为特色小镇建设、产业开发、公共服务、保护古镇等项目的落地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让乡村成为适合居住的乐土[9]。二要做到产业集群进乡,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在农业发展方面,国家确定了主基调,即品牌化、绿色化、特色化,对农业生产力布局进行优化调整,不仅要实现农业增产,也要实现农业提质,尤其要对农村地区的集体经济组织、骨干企业等的发展提供支持,采用“以一带十”、“接二连三”等方式构建完善的乡村产业链条,实现业态创新与全面发展。在农村地区,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及各方面的条件,对一二三产业进行适当调整,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促使农村产业早日实现突破式发展。对绿色生态产业、技术支柱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持,打造数量较多的有较强带动与辐射能力的农业产业集群,培育农产品加工基地,促进龙头企业发展,使之对农村经济建设与产业发展起到带动作用[10]。三要做到农村电商遍乡,突显金融服务系统性。在电商进农村方面,中央层面设定了综合示范点,要及时推广经验,结合农村流通现代化要求,把电商平台拓展到乡村,为工业品和农产品的双向流通提供有效通道,让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能与加工企业、电商企业紧密对接,积极培育农产品电商主体,使农村电商的发展更加标准、规范。
作者:李健鲁 宋蔚 单位: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篇2
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重中之重,各大金融机构依托资金的流通融合,以提升农村经济活力,为农场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对保障农村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及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凸显,金融服务单一、组织结构不合理、资金流失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金融发展。尽管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机构的建设,然而在实际发展中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些问题及局限性显然对各地区农村金融发展带来了极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经济的有序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因此,发展农村经济应立足于农村金融,通过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一、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目标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目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升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当前我国众多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较为单一,难以满足广大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所提出的多元需求。通过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可满足农村金融服务的多元需求,提升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二是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资本作为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影响因素,资本流动可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流动,比如,资本可与劳动力、技术、土地等生产要素实现流通融合,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农村金融可为农村发展提供资本支持,农村金融服务可促进资本在农村的自由流通,而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则有助于提升这一流通的自由度,进而助力城镇化建设,推动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三是保障农村金融市场的有序运行[1]。金融行业是一个有经营风险的行业,倘若金融风险未得到有效及时解决,局部风险极可能会引发系统性风险,从而对社会稳定及国家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而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不仅可实现金融产品创新,还可实现农村信贷、农户抵押贷款等方面的创新,进而有效减少金融市场风险,保障农村金融市场的有序运行。
二、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原则
(一)需求导向原则
新时期,我国农村经济不断向多元化、层次化方向发展。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农村经济相互间的发展水平存在一定差异,相同地区内的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这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多样化的需求,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城镇化建设、农村产业化建设等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的需求各不相同;农业发展与农户个体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的需求也各不相同。在此情形下,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应遵循农村经济主体实际需求导向原则,应把握农村经济发展规律、发展趋势,从农村当地实际情况出发,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性、科学性,让农业、农村、农民获得更优质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的有序转变。
(二)风险可控原则
农村金融机构在推进金融服务创新过程中,面临着各式各样的风险,因此,应开展好风险防范工作。农业作为一个风险较高的行业,对于农村金融机构而言,首先,在农村金融服务产品研发推行中会面临技术操作风险,为此,应强化风险测试,在使用时不仅要严格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还要加强员工培训,防范各种风险。其次,农村金融机构在推进金融服务创新中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风险抵御能力,面对市场风险,农村金融机构应依托技术升级,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变化,以防范市场风险;面对自然风险,应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面对信用风险,应对农户还款能力进行有效评估,综合评估农户机械、土地种植面积等一系列因素,评估结果作为发放信用贷款与否及分配多少资金的重要指标,完善客户评级体系,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筑牢“三道防线”。
(三)良性互动原则
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有着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紧密联系。倘若离开了金融服务,农村产业发展便只能凭借内生资源的逐步积累,不易于实现有序健康发展;同样,若是农村产业发展缓慢,则会影响农村整体经济发展,使一系列金融业务风险提升,显著加大金融服务系统性风险,不仅让整个金融系统变得尤为脆弱,还不利于发挥其推动经济发展、配置资源的各项作用。因而,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不可小觑,应紧扣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要求,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换言之,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旨在依托推进农村金融发展,进一步推动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所以,金融机构不应局限于某款产品及服务的创新,更应明确农村金融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致力于依托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以实现农业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协同发展。
三、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路径
(一)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
随着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为此,应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首先,相关部门可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升区域范围金融服务相关数据信息的透明度,并将该部分金融服务与相关利益主体合作者开展优化整合及生成金融大数据信息,借助大数据技术分析处理,有效把握不同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信贷需求及发展规律[2]。其次,相关部门可加强与地方第三方机构的交流合作,结合区域农业发展特征及产业结构升级需求,颁布各式各样具有实用性的信贷产品,不断推进各种模式的创新应用,切实满足农村经济主体的多元金融需求。比如,日前掀起的面向新市民的金融服务浪潮,其不仅是监管部门为各大金融机构提出的一道新命题,还是各大金融机构的发展机遇。基于此,农村中小银行可发挥其在服务新市民中的风控优势,为该部分群体提供针对性的金融服务。
(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作为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对提升各地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风险防控能力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首先,丰富农村金融机构主体。针对当前我国一些地区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较为单一的问题,一方面,相关部门应积极倡导金融机构服务于农业、农村、农民;另一方面,应合理调整新型金融机构进驻市场的准入门槛,为新型金融机构发展提供必要扶持,让其与其他金融机构构建起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3]。其次,在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实践中,应结合农村实际发展情况,把握农民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创新改革,同时为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提供有力扶持,鼓励其他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为这些金融服务机构注资。就我国一些农村地区的发展情况而言,表现出经济总量规模偏小,且缺乏集中性等问题,在该种情况下,倘若将商业性、政策性金融服务用以辅助,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开发,则势必有助于推动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因而,该部分地区应严格落实民主管理、非营利性及合作化制度。
(三)健全农村金融监管体制
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金融监管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过去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已难以满足实际需求。为此,应健全农村金融监管体制。首先,应突破传统固化模式,将以往的合规监管转化成风险监管。同时,各监管部门明确金融机构的监管责任,对于各监管岗位,树立明确的服务宗旨、目标,可采取轮流换岗方式以积累管理经验[4]。其次,应综合分析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特征,制定科学可行的风险评估指标,依托预警系统及安全预警机制,防范金融服务创新中潜在的金融风险。同时,建立完善非现场监管制度,对偏远地区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有效覆盖,进而全面有效地掌握金融机构的相关信息,防范金融风险。
(四)优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首先,丰富信用担保机构类型,完善信贷担保方式。其不仅有助于提升农户获得信贷的几率,为农村经济主体创造便利,还可解决农户抵押物不足,农村金融机构放贷困难的问题。为此,在丰富信用担保机构类型方面,可实行不同类型主体承担担保责任,包括许可农户、个体户、企业等投身农户信贷贷款担保活动,以此有效提升农户获得信贷的几率。同时,在完善信贷担保方式方面,应发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农民合作社、农户等相互间的联合担保作用,有效扩大担保对象范围;还可通过将诸如宅基地、牲畜、农机设备、仓库等财产纳为抵押物范畴,以此有效创新抵押物范围。其次,推进农业保险创新。为防范农业面临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减少农村金融机构提供涉农贷款所遭受的信用风险,推进农业保险创新是一个有效的解决手段。为此,可结合涉农贷款对象制定相匹配的农业保险,基于农业保险相关内容要求保险公司采取对应的补贴措施。同时,为优化农业保险模式,还可引导社会各种商业性保险公司涉足农业保险领域,依托政府引导、多方合作,构建起更为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进一步提升涉农贷款覆盖率。
总而言之,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中仍面临着诸多的难点、问题,为此,相关人员应围绕如何更有效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进行探索研究,明确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目标,遵循需求导向、风险可控、良性互动等原则,从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健全农村金融监管体制等不同方面入手,积极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作者:周晓婷 单位:泉州农商银行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篇3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农村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三农”问题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安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2004—2020年,国家连续发布了17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同时针对农村金融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针对农村金融制定了许多政策措施,促进了我国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而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农村金融改革相对滞后、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较低、农村金融产品较为单一、农村金融资源流失较为严重的问题仍然存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村金融机构缺乏竞争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当前农村金融供给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收入的提升形成了一定的制约,已无法适应“三农”对农村金融日益增长的需求。围绕农村金融发展采取何种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动农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1]。
一、农村金融的基本概念
(一)农村金融
农村金融的本质是信用化制度下的产物。农村金融是建立在海量信息、社会责任、良好信誉、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应用金融产品及其衍生产品,将各式农村社会资金整合到一起借贷给需要发展的农村机构的大规模交易活动[2]。
(二)农村金融服务
农村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为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与产品。在我国,农村金融主要以提供传统的银行信贷服务为主,这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所决定的。一般农村金融服务地域指在县及县以下地区,类别大致可以分为正规金融服务、非正规金融服务和创新型服务三个大类[3]。
二、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分析
(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实践
1.宏观政策环境总体宽松
第一,稳健支持的货币信贷政策。央行在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政策工具以及MPA监管上提供支持,推动市场主体对“三农”、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存款准备金率方面,从2017年9月开始,央行将原有对“三农”和小微企业实施的定向降准拓展至脱贫攻坚、双创等普惠金融。第二,持续完善金融政策措施,从信贷、直接融资等方面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4]。
2.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和金融体系长期以来是相互依存、共同促进的关系,没有信用的支持,信用卡、贷款等基本金融服务难以开展,而没有金融服务的支持,深化信用体系建设也无从谈起。与城市地区人人开户、工资与消费数据丰富相比,农村信用体系存在一些短板[5]。
(二)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在政府部门政策引导下,各金融机构共同发力,“三农”信贷投入保持稳定增长,有力支持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截至2019年年末,县级及以下区域贷款余额28.84万亿元,增长8.3%,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的18.84%。农户贷款余额10.34万亿元,增长12.1%,占比6.75%。农业贷款余额3.97万亿元,增长0.7%,占比2.59%[6]。按大项划分,“三农”贷款当中大部分是农村贷款。按照用途划分,其他类(主要是指有明确统计用途之外金融机构发放给企业和各类组织用于支付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各类贷款)所占比重超过50%。
(三)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化程度偏低,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动力不足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依然是以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国资背景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发挥主渠道作用的,但从全球来看,非正规金融是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对解决农户和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发挥积极作用,可以有效地弥补正规金融渠道的短板和不足。虽然我国金融市场上各种产品、机构、模式创新不断涌现,服务越来越丰富,但是客观来看,农村和县一级金融服务建设仍然相对滞后。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较少,这是制约当前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主要有农村合作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三大类,农村金融服务网点非常少,导致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2.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还无法跟上内外部环境变化
金融服务创新的步伐有待提高。特别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在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持续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效率,需要持续创新产品提供与农业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抵押贷款业务需要更好地考虑农村公共基础服务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改进,酌情考虑将土地经营权抵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等合法资产抵押权纳入考虑,拓宽抵押贷款模式[7]。
三、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建议
(一)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
农村金融具有两个基本特点:一个是农村金融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通过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能够促进农业生产、减少贫困人口、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社会稳定,但农村金融业务本身并不具有很强的盈利性;二是农村金融具有很强的规模效应,当金融基础设施投入达到一定量级,将会实现农村金融从量变到质变,从而极大地降低农村金融的平均成本,提高农村金融的运行效率和吸引力。因此,有效推动农村金融创新,单纯依靠商业性主体、走市场化运行的道路固然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是所需要的时间跨度将明显拉长,因此政府介入就显得十分必要。适当扩大地方政府政策自主权,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完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分担模式。在保证税收政策普惠性的基础上,应当适度扩大地方政府政策的自主权,让更了解实际情况的地方政府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应的制度,结合财政状况研究合适的资金扶持力度。农业较为集中的中西部省份,可适度提高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第二三产业较为发达的沿海省份,地方采取其他方式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尽量按照正常的商业模式有序开展[8]。继续以税收优惠政策为主体,同时进一步提高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与补贴政策相比,税收政策明确具体,与企业经营实际联系紧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是支持农村金融创新的重要手段。国家也针对创新产品及其相关的金融机构提供了流转税以及所得税优惠政策。稳定和连续的政策能够给予金融机构盈利和未来业务发展稳定的预期,是提高金融机构积极性的最重要手段。完善再贷款支持与存款保险制度。推动央行发挥银行的职责,为涉农金融机构提供业务保障,逐步增加涉农再贷款的总量,简便再贷款操作流程和时限。同时,对再贷款的结构和投向持续优化,以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切实流向更需要的经济领域。通过再贷款释放政策信号,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农村金融服务。此外,发挥好存款保险分散储户风险的作用,有序支持经营困难的涉农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损失分摊,或者向经营困难机构的收购方提供资金支持。在监管职责上,建议理顺各监管主体各自的责任,盯住核心指标,实现有抓有放。鉴于银监会和保监会已经合并成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农村金融服务的监督主体已经相对清晰和明确。因此,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过程中,央行和银保监会需要响应国家简政放权的要求。在监管手段上,建议持续创新金融监管手段,以信息化为切入点,增强金融科技在监管领域的应用。监管创新需要与农村金融创新保持基本同步。
(二)扩大资本引入,增强创新意愿
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多头竞争,共同促进的市场环境,通过竞争不断激发银行家的创新力,是完善当前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命题。一方面,财政部门和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和指导方案,科学完善对银行家股权激励的措施。另一方面,国家应加强对银行人员的范化培训,提升银行人员的硬本领,为我国农村金融的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注入新鲜血液。根据国内外银行业激励经验教训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性,结合农村金融产品特征,激发全员智慧,打破传统思维束缚,科学界定各部门员工创新成果,形成“人人想创新,人人敢创新”的新局面。同时,聚焦优势创新资源,完善内部创新评价机制,设立必要的创新风险基金,由单一化向差异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多维度实现对创新人员的持续激励[9]。
(三)加快探索和构建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发展和培育多层次农村金融市场,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在支持“三农”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监理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和引导大型银行积极开展农村金融业务,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设立专门针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部门。学习先进的经验和典型案例,形成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良好氛围和环境,让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得到更为广泛的关注,实现更好地发展[10-12]。
(四)优化外部环境
首先,完善农村信用环境的法治制度。为使农村经济主体能够得到真实、完整、准确的财务状况和信用情况,就必须发挥出农村信用中介组织的作用。为进一步保证农村良好的信用环境,需要有关司法机关完善立法,使农村信用有法可依,并对农村信用中的失信行为及时做出严厉惩罚。其次,要建立良好的农村信用信息平台。以中央银行为主体,收集各种信用信息,拓宽农村信用渠道;各县级人民银行要为农村企业和农村农户建立良好的信息获取平台,通过征集并筛选各类农村主体在信用方面的众多信息,建立信息数据库,推动农村各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的相互联系与相互沟通。同时,要推动建立农村信用信息有偿共享制度,完善农村农户和企业的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再次,要修改抑制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为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农村经济、改善农村金融的发展,需要集中力量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对现行的一些政策做出修改,使农村的各类资产得到相应的保护,从而真正解放农村生产力[13]。最后,要提高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力度。为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交易成本,金融机构可以将抵押、质押的办理登记手续集中到同一部门。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传统的行政手段和财政手段并不能有效推动资金流向农村,必须建立起强制性的资金回流农村的机制。一方面,市场要扩大农村资金供给总量;另一方面,要优化农村资金供给结构。监管部门应当制定较为具体的考核指标,通过制定强制性的指标来推动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回流;政府部门要结合当地特色和实际情况,建立农业风险补偿机制,同时也可以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
四、结语
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现状,通过构建农村金融服务指标体系,对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发展水平进行测度,并指出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出现“迟滞”的主要影响因素,最后提出了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路径及对策建议。本研究有利于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资金配置的效率、农业生产率的提升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对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也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意义。
参考文献
[1]魏岚,成丽.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研究[J].农业经济,2019(11):121-123.
[2]潘登,张贝宇,张允慧.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路径研究[J].湖北农业科学,2020,59(19):153-157.
[3]赵瑞政.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研究[D].太原:山西财经大学,2021.
[4]李源.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21(7):82-83.
[5]万磊,屈宇飞.金融科技视角下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研究[J].现代金融,2019(3):10-12.
[6]韩旭.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金融服务的深化与创新研究[J].商讯,2020(4):72-73.
[7]王宁,宋媛媛.高质量金融服务支持乡村振兴战略[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1):100-102.
[8]桂丹,桂燕.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路径[J].乡村科技,2022(1):21-23.
[9]伊诺.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研究[J].甘肃科技,2021(19):122-124.
[10]何广文,冯兴元,郭沛,等.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制度变迁[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11]何广文,李树生.农村金融学[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12]何广文,冯兴元,林万龙,等.农户信贷、农村中小企业融资与农村金融市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13]张林,温涛.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困境、模式创新与政策协同:基于产业融合视角[J].财经问题研究,2019(2):53-62.
作者:蓝新天 单位:田东县蔗糖生产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