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评论》自2001年创刊,本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栏目设置及内容节奏经过编排与改进,受到越来越多的读者喜爱。
《公司法律评论》既有对全年法制建设的综述,又有对最新社会问题的专题评述和探讨,同时每年都会对当年的重大影响的案件作学术评析。栏目设置:“公司法制”、“证券法制”、“破产法制”、“律师实务”、“域外法制”、“案件聚焦”等。
《公司法律评论》自2001年创刊,本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栏目设置及内容节奏经过编排与改进,受到越来越多的读者喜爱。
《公司法律评论》既有对全年法制建设的综述,又有对最新社会问题的专题评述和探讨,同时每年都会对当年的重大影响的案件作学术评析。栏目设置:“公司法制”、“证券法制”、“破产法制”、“律师实务”、“域外法制”、“案件聚焦”等。
1、篇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篇名),不应含有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字符、代号等。
2、外文文献在前,中文文献在后。同一作者不同时期的文献按出版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外文书名以斜体书写,实词首字母大写;外文论文篇名以正体书写,仅篇名首字母大写。每条顶格写,回行时空两格。
3、请在来稿首页的题目、姓名下面列出文章的内容提要和关键词。内容提要一般不应超过300字,但也不宜过短,关键词2-5条。
4、来稿最后需标明作者(编者,译者)的真实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工作(学习)单位、职务(职称)、主要研究方向、详细地址、邮编以及联系电话(手机号码,以方便快递公司投递样刊),未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的,一律不予采用。
5、获基金资助的论文,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基金项目编号,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 如获多项基金资助,应依次列出。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上海福建中路193号,邮编:200001。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