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学报杂志收录论文类型主要包括: 法学论坛、法律与实践、青年法苑、等。
杂志论文要求:
1、论文刊出后,该文不得以同种文字在其他期刊或其他公开出版物(含纸质、光盘、网络等各种介质、媒体)上再次发表,汇编个人作品(含网页)或文集需要使用该文及其版式须注明出处。
2、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文时所引用、参考的文献目录。参考文献应按正文中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末,用带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序号标注。
3、题名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短语,不用标点符号。一般不设副题名,确有必要时,用冒号将副题名与主题名分开。
4、作者在网上投稿后,可通过投稿系统跟踪审稿情况。凡初审未通过的稿件不再进入二审,二审未通过的稿件不再进入终审,三审任何一个环节未通过的稿件均不予采用。三审通过的稿件,将向作者发送“稿件录用通知”,进入刊期安排阶段。
5、作者个人信息审稿时不向审稿人提供,请在作者注册时按提示详细填写。稿件正文中(包括注释、中英文摘要等)不要出现任何个人信息。
6、摘要:概括陈述论文研究的背景、目的、方法和主要结论,要求客观反映出论文的主要信息。不要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
7、论文如果是基金项目、国家、省部级教育教学科研立项课题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上述立项的成果,需在文章标题右上角插入脚注,并在脚注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8、基金项目。本刊欢迎各类基金项目研究成果。获得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应对基金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做出明确标识。
9、文中叙述时不需重复表和图的数据,只需简述其主要发现。分别按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按先见文后见表(图)的原则排列。
10、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其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该数据库,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凡采用的稿件文责由作者自负,本刊在尊重作者原意的前提下,可对稿件进行技术处理,如不同意请在来稿时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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