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典研究杂志收录论文类型主要包括: 海上丝绸之路与西学东渐、地方社会与文化、文献研究与发现、民国文献编纂探讨、等。
杂志论文要求:
1、本刊为中文集刊,文章篇幅在15000字以内,少数文章篇幅过长,也可适当从宽。
2、在不改变原意的前提下,本刊有权对来稿进行必要的文字处理。文章应未在其他出版物(包括网络媒体)发表过,或是首次被翻译成中文的文章,可包括做过修改并未发表的博士论文、硕士论文。
3、以最恰当、简明的词句反映论文、报告中的最重要的特定内容,题名应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语、首字母缩写词、字符、代号和公式等。一般字数不超过25字。
4、非直接引文注释,注释前应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关信息,再以“转引自”为引领词注明转引之文献详细信息。
5、论文署名应是参与选题和设计、参与具体工作、能对研究结果负责者。作者提交的研究成果,发表后不会侵犯他人版权。作者不属于同一单位时,在作者姓名右上角标注阿拉伯数字。
6、摘要与关键词论著类稿件要写出100~200字的结构式摘要(由“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部分构成),其他类稿件要编写50~100字的指示性摘要。
7、基金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和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的研究论文,请在篇首页下方以“基金项目”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8、正文用五号宋体,表题、表格正文、表注用小五号宋体,行距1.25倍或1.5倍。来稿不要分栏。
9、图、表和照片应尽量精简,附图须用计算机绘制,或扫描插入文稿中。试验点必须准确,线条应均匀、可辨、分清虚实,应尽量避免图内有图注。
10、稿件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凡研究性论文均应有相关课题的学术史内容,在文中或注释中简要评析前人的研究成果和目前的研究状况。完全没有此类文字的稿件,本刊不予受理。严格禁止剽窃、抄袭行为,反对一稿多投。凡发现有此类行为者,十年之内不受理该作者的任何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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