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5 1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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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风险导向审计 中小会计师事务所 中小企业 审计运用
一、风险导向审计运用不足的原因
(一)从风险导向审计方面
1、审计资源偏离高风险审计领域
控制风险导向审计将审计资源的重点分配于客户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经营风险导向审计将审计资源的重点分配于客户的商业经营高风险领域。可见,两种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均未重点关注管理舞弊,成为实现揭示管理舞弊审计目标的一大缺陷。
2、控制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假设缺陷
如一个单位建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并能够得到有效运行,则该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和财务报表编制中进行欺诈舞弊的机会就会减少;反之,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就低。
3、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制度不够完善
在我国,一系列法律的出台对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加强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目前关于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仍比较空洞,尤其是关于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规定得较少,概念含糊。
4、审计准则滞后
我国目前的审计准则所作出的规定仍停留在控制风险导向审计的模式上,采用的指导思想是“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的审计风险模型,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风险导向审计的发展和推广。
(二)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方面
1、会计师事务所逐利行为。会计师事务所与普通企业一样,都是一种逐利性组织,他们也会根据外界调节其行为,以使其自身利益最大化。
2、信息技术使用不足。我国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既缺乏精通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又无财力建立相应的行业数据库平台,制约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技术的使用。
3、客户的流失对事务所的影响。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品牌优势,只有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来赢得客户。现在实施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导致一部分客户流失,使得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变得十分谨慎。
二、风险导向审计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运用案例
(一)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实际操作分析本案例选择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的资料,由于与审计相关的部分资料涉及商业秘密并没有公开,所以资料并不全面。
公司名称: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T华发A、*ST华发B
(二)战略分析
1、行业状况、法律与监管环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2004年4月28日公告: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司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面对如此压力,2005年度虚增利润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本年度的审计重点是审计其是否有虚增利润的情况。
2、被审计单位经营情况。本年度深圳地区电力及能源紧张,公司为保障正常生产购置并租用发电机自行发电,导致生产成本提高;受银行政策调整及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的影响,银行对本公司收紧贷款,生产资金压力大增;为实现 2005年扭亏为盈的目标,公司董事会于 3月份调整了经营班子。经过第二季度的一系列调整后,下半年公司全面进入扭亏阶段,最终 200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662.23万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3、完善了内部管理。由于本年度的审计重点是防止其虚增利润,公司财务报表显示 2005年度的净利润为 662万元,而租赁利润却高达 1,693万元,所以应特别重点关注物业租赁业务情况,是否存在虚假租赁、租金过高和提前确认租金收入等情况。
4、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经营风险。公司未来几年的主要产品是电路板和注塑件,应重点关注公司现有技术及设备能否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关注国内外生产电路板和注塑件的公司是否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影响以及影响的程度。公司新年度生产资金主要以自有资金为主,适当增加银行贷款,暂无其他融资计划。为应对市场变化,公司将会及时调整产品结构,逐步向应用于平板电视、汽车电子、通讯产品、数码相机等的产品方向过渡。
(三)环节分析及剩余风险决定
1、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在审计过程中应当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与披露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这里只以关联方为例。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公司名称:深圳市华发物业租赁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实际投资额:60万元;投资比例:60%;主营业务:物业租赁及管理。众所周知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以及大股东占用资产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所以此点也需要特别注意。
2、确定重要性水平。根据重要性水平的确认原则,取计算结果的最小值为会计报表的重要性水平,然后将重要性水平重点分配给风险较大的几个账户并随着审计工作的进程评估对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是否仍然适用。
3、编制审计计划编制审计计划,主要的内容有: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风险初步评价、重要性标准、审计策略(包括重点审计领域以及其他关注事项)、审计时间表以及人员安排、审计实施前准备工作等。
4、审计报告阶段。如果审计后确认:被审计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遵循了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符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会计报表内容完整,表达清楚,无重要遗漏;报表项目的分类和编制方法符合规定要求,审计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上,就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
三、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培训经费投入不足,培训层次较低,加之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有效的面向市场的培训机制,后续教育的机会和渠道较少,使得目前的注册会计师获得新的知识和提供新服务的能力十分有限。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实质性测试阶段要运用分析性测试程序作为主要的获取审计证据的手段,必然要求注册会计师具有较高的素质,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运用分析性测试程序,寻求数据间的内存关系来构建模型。大多数程序是以数理统计的广泛运用为前提的,在要求依据数理统计估算可出可接受的风险水平时,应具有相应规模的审计证据。而目前还有相当多的注册会计师不具备运用数理统计方法的能力,这成为妨碍分析性程序成为实质性测试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陈毓圭.对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由来及其发展的认识.会计研究,2004.
关键词:稽核;财务稽核;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3-0156-02
关于“稽核”这一概念的定义有很多种,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稽核,稽就是考察、稽查,核就是审核、核实,核查,稽核就是稽查和复核的简称,合成解释为稽查成数而审核其实在。具体的说,稽核或是财务稽核就是指在集团型企业的财务部门设置稽核岗位,依照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而编制的内控流程,用以系统地检查、复核各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并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的一种内部控制机制。内部稽核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现代企业都应该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
《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同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亦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稽核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方法”。
稽核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对各项财务收支的事前、事中审查和对其他会计资料的事后复核。在中国几经修订的《会计法》中,始终强调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但是具体如何开展稽核工作,《会计法》并未作出规定。具体而言,应按照稽核工作的性质和特点进行以下的企业内部稽核工作:
1.组建财务稽核队伍。稽核工作本身对从业人员要求很高,要求具备企业管理、财务、投资、法律等综合知识,对企业经营有深刻的了解和实际经验,通晓企业运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精通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业务流程,有较强的领导、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强烈的事业心。稽核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必须掌握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掌握财务法规和制度,必须熟练掌握公司的财务核算制度及流程,能够严格自律、不徇私情、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并且必须保证稽核部门和稽核人员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必须与所要稽核的日常工作严格分离,避免出现自作自核的情况。一定要树立“哪里有业务,哪里有流程,哪里就要有稽核”的理念。这就要求稽核人员必须有一定的超前防范意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2.要有统一的工作方法和明确的工作职责。由于稽核涉及企业经济管理的各个环节,如果没有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或许会很难保证稽核工作的工作效率及工作效果。具体方法可以参照审计抽样的基本原则,进行样本设计,合理设定工作频率及抽查原则。在制定统一的工作方法的同时,还应将稽核人员的工作职能予以明确,分清责任,量化工作内容,以便分清管理与监督的不同职责。这一点在稽核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如果稽核人员具备了各方面的整体素质,但是没有良好的工作方法,没有明确的工作职责,稽核团队一盘散沙、一团乱麻,那么稽核团队的工作就不会切实有效,甚至会起到相反的作用,这样就会使稽核队伍的建设成为空谈。
3.及时地整改、复查是稽核工作的重要环节。从根本意义上来讲,稽核就是一个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的、循环往复的、不停歇、不间断的过程。因此,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了及时且有效的整改是检验稽核工作是否有效的关键因素。在实际工作中,要重点开展稽核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复查工作。
目前,很多公司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在财务部门内部专门成立了财务系统稽核中心。也可在核算中心专设财务核算稽核岗以便对日常财务工作进行及时且必要的稽查审核工作。在设置上述稽核岗位的基础上,还需要不定期地对稽核人员进行岗位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严格规定、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内容、时间,工作流程等具体操作规定。这些设置必将会为提高企业会计管理工作水平起到一定的促进和提高作用。
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稽核岗位进行财务稽核意义重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管理与会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就是财务稽核。没有管理制度,就不会有有效的管理,也就不会有有效的监督。有了管理制度才有“法”可依。除了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外,财务管理的另一项基本的、也是十分重要的职能就是监督制度的执行,并确保这些制度得到贯彻落实。《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稽核制度在会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财务稽核制度是财务会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有效地防止差错和舞弊,保证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的质量。而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财务稽核制度是查错纠弊的重要措施,是实现会计核算监督职能的必要保证,是加强财务监督的重要环节。
2.财务稽核制度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明确指出,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务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同时又规定,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因此财务稽核是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方法。基于《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的要求,企业要统一规范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反映行业特点的内部控制体系。在财务稽核、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形成较为完整的监督网络。
3.财务稽核可以促使财务人员提高素质。从事财务稽核工作的人员通过不断开展进行的稽核工作,可以随着工作程序不断地加深对专业知识的认识、升华;增强职业判断能力;提高职业觉悟等等。通过财务稽核,不但可以运用所学知识和能力发现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而且还可以巩固和提高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扩大知识面,学到先进的管理经验,增强遵纪守法意识等等。
按照企业内部稽核的不同特征,企业内部财务稽核可以划分为以下不同的类别:
1.根据财务稽核工作实施地点的不同,可以将财务稽核分为现场稽核和非现场稽核。现场稽核是指到经营现场进行财务稽核,是财务稽核工作采取的主要方式。比如公司本部的稽核人员到各分公司财务现场进行稽核即属于现场稽核。非现场稽核则由被稽核单位或部门报送有关财务资料,稽核人员根据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审查报送的资料,从中找出被稽核单位存在的问题,并与被稽核单位沟通、核实后拟出稽核报告。比如各分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将财务资料报送公司本部,由公司本部财务稽核人员进行稽核即属于非现场稽核。上述稽核方式各有利弊,现场稽核可以随时询问、及时发现,会避免被稽核人员临时修改稽核材料等,但是这种稽核方式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
2.根据财务稽核项目实施方式的不同,可以将财务稽核分为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顾名思义,日常稽核是指每天随时对财务稽核项目进行的常规性稽核。如核算中心稽核岗位职员对相关责任会计每日做出的会计凭证进行稽核即属于日常稽核。日常稽核的工作面广,工作强度大,几乎是需要稽核日常所有财务事项。专项稽核是指针对一段时间财务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问题发生的频率、问题的严重程度、风险的等级确定专项检查项目,在一定范围、一定时间内进行的专项财务稽核。
3.根据财务稽核项目实施范围的不同,可将财务稽核分为抽样稽核和详细稽核。抽样稽核是指稽核人员运用统计抽样或非统计抽样方式,从总体中抽取部分样本进行测试,并用样本的测试结果推断稽核对象总体特征的稽核方法,主要是针对具体的财务稽核项目,采取统计抽样或非统计抽样的方式,根据财务稽核项目选取某一业务流程进行稽核,从而推断经营者财务稽核项目中某一流程的执行情况。抽样稽核主要适用于专项的财务稽核。详细稽核是指稽核人员对某一特定稽核对象总体进行全面审查的稽核方法,具体地讲,就是针对某一财务稽核项目,进行全面审查的方法,例如对往来账项的全面审查。一般情况下,日常稽核采取的均为详细稽核方法。
除上述不同的稽核分类外,在稽核过程中尚存在诸多稽核方法,如实地盘点、现场观察、现场调查、现场测试、核对账务、复算数据、往来函询、审阅记录、合同等等。实地盘点主要针对资产类的存在性进行确认;现场观察主要是针对实际业务流程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和分析;现场调查多为问卷调查、口头调查等形式以发现稽核线索为主;现场测试多用来测试程序设置和执行的有效性等;核对账务基本采用详查的方法对会计账务处理进行复核确认;复算数据主要是针对数据的计算准确性进行复核;往来函证主要是对往来款项的存在性和准确性做出判断;审阅记录、合同主要是针对会计事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以及经济事项的合法性等做出合理判断。
在实际财务稽核中,上述稽核方法均视具体情况选用,有时选其一、有时则为多种方法并用。
财务稽核对财务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为加强财务制度的执行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是建立、健全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良好手段和方法。目前,国内大部分现代化企业均处在财务内部稽核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当中,因为优秀的企业家熟知这样一个道理,那就是内部财务稽核工作势必会使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锦上添花,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 齐峰.论稽核在企业财务风险控制过程中的作用[D].长春:吉林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09.
[2] 李芳.完善企业内部会计稽核的对策分析[J].现代商业,2007,(26).
[3] 史津生.企业如何通过财务稽核来加强内部控制[J].天津经济,2005,(9).
【关键词】城镇化 城市河流 污染治理 困境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84.2 【文献标识码】A
城市河流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命脉,与人类的发展密切相关,不仅具有供应水源、美化环境等基本功能,而且还具有保护自然生态以及防洪排涝等重要作用。从本质上看,城市河流具有很强的人工开挖特征,在经历长时间演化之后,城市河流已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自然河流的特点。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2卷显示,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2.57%,与世界平均水平持平,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对水资源的用量需求日益增大,这就使水环境日益遭到人为的破坏,很多城市水质不断恶化。一方面,很多企业和居民把城市河流视作“天然的排污场所”,习惯于把大量的工业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接排入城市河流中,导致河流的水质不断遭到破坏,最终逐渐丧失其生态功能,“缺水危机”的现象随之在城市中频繁出现。另一方面,许多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忽视城市水环境的保护工作,而是一味强调经济利益的重要性,城市工程建设大张旗鼓地进行,导致一些城市河流被填埋,不仅使城市天然水系逐渐萎缩,而且改变了城市河流原有的地貌及其水文特征,最终对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坏境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结合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这一宏观背景,对城市河流污染治理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再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
我国城市河流污染的总体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对水资源的保护和水资源再生等工作一直较为忽视,水资源一方面被大量浪费,另一方面还遭到严重污染,数据表明①,我国有超过25%的河流和河段由于受到污染而不能满足最基本的灌溉用水需求。根据我国七大水系的408个水质监测断面数据,经过多方努力,目前在总体上呈现逐渐好转的迹象。
尽管如此,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土地的开发利用程度加深,很多城市河流逐渐降低了原有的水土保持功能,河流水量时段分布不均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部分城市河流的污染非常严重,尤其是一些河流,由于“在源头上没有新鲜补给水,同时也不存在地表径流”②,沿岸的企业污水处理不彻底,甚至有少数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未进行处理就直接把工业污水排入河流内。并且,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随着化肥和农药被不合理地大量使用,导致部分化肥和农药通过农田灌溉或自然降雨等渠道流入农田附近的河流之中,并且大大超过了这些河流固有的自我净化能力。此外,鉴于一些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缺乏环保意识,随意向附近的河流倾倒垃圾以及排放生活污水,这就导致工业污水、农业污水、生活污水以及各种废弃物不断充斥于河流,使这些河流逐渐成为所处城市的固定排污场所。城市河流变成了污水沟,导致其最终丧失了生态功能,呈现出浑黄甚至深黑的颜色,持续散发出难闻的刺鼻气味,于是对区域经济的发展以及沿河流域的地区(或城市)居民的安全饮水等方面均产生了极大的威胁。
我国城市河流治污面临的主要困境
城市河流的污染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人为污染,除了前文提及的企业、居民随意排污等原因之外,笔者认为,还有必要对更加深层次的原因进行分析。
城市化进程引致了对城市河流的负面影响。城镇化不仅是我国社会经济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而且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作为我国当前的重要国策之一,推进城镇化的发展在有效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导致我国城市有限的资源出现了相对紧缺的状态,城市生态环境也会随之受到负面影响。对于宝贵的城市河流资源而言,一方面影响了既有的河流生态系统,另一方面改变城市河流的物质生产和循环、信息传递以及能量流动等一系列常态过程,最终改变了河流生态系统原有的稳定结构,不利于河流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除了前文叙述的人为排放污染物这一重要原因之外,还具体表现在如下一些方面:
第一,城市河流生态系统破坏严重。城市用水量的剧增直接导致城市经济用水挤占了河流生态环境用水,加剧了生态环境质量的退化速度。很多时候,人们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对河流展开诸如筑坝、河道硬质衬砌、分流等一系列改变河流原有形态的人工操作,这就导致河流的天然水分循环过程被人为地改变,并且,一方面,河流生态环境用水被经济用水挤占过多,另一方面,在工业化大规模生产的格局下,河流容纳的污染物不断累积和增多,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后导致生态系统原有的服务功能下降,河流生态系统逐渐退化,这样一来,反而“使城市河流失去了原有的保障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甚至还会对城市经济发展形成反作用”③。
第二,城市规模的扩大导致用水需求的剧增,继而导致城市河流生态环境出现用水短缺状况。在我国,很多城市在水资源相对短缺的前提下不得不以定时用水、定额用水以及联片用水等变通的方式来提供水资源,这样一来,不仅对城市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而且还降低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区域利益分化导致了水资源结构性污染。从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层面而言,全球经济的持续低迷促使我国把发展经济作为当下的第一要务,尤其是各个行政区的地方政府更是如此。由于地方政府肩负着发展当地经济的重要任务,当地的一切生产和生活都要为本地区经济发展服务,于是逐渐漠视了对行政区内的河流水资源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再从城市河流的地理位置层面来看,河流的上游地区本身就占据天然优势,并且有些地方政府在发展本地经济的长期规划中,有意或无意地把带有重污染的企业建造在上游河流附近,目的在于方便本地区域排污,过度的排污使上游河流水体受到了严重污染,这些遭受污染的水会顺着河流流入下游地区。再结合我国的法律来看,尽管对“从上游地区流入下游地区的水质指标给予了明确规定”④,但对于下游地区而言,要想保证下游地区流出的水质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则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对来自上游的污染水进行处理,下游地区出于利益的考虑,往往对此采取拖延态度,久而久之,导致城市河流的水质不断恶化。
对城市河流水资源的合理规划和有效利用认知不足。在经济发展利益驱动下,人们仅仅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要么埋湖囤地,要么修改河道,对城市水系进行肆意破坏,使城市水系的整体功能不断减弱,并最终丧失了其强大的服务功能。
第一,一味填河围地。城市河流水面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被人为侵占,或将河道排水改为管道排水,导致城市河流水面积急剧减少,河流溶剂不断下降,城市河流的天然调蓄功能大幅度萎缩,从而显著提升了内涝的发生概率。
第二,盲目硬质化衬砌。天然河道内部蕴藏有大量的生物、植物以及微生物,这些生物都有能够对污染有机物进行降解,因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河流具有自我净化的能力。一方面,盲目硬质化衬砌会导致原本能够有效阻挡垃圾的植被遭到人为破坏,这样反而更容易加重河流水质的被污染程度,另一方面,很多河道治理工程只考虑河流的防洪功能,片面追求河岸的硬化覆盖,与此同时却淡化了河流固有的资源储蓄和生态功能,破坏了自然河流原有的生态链。
相关职能机构缺乏污染治理能力。整体来看,我国河流水资源的管理机构可划分如下:“一是作为国家环保部派出机构的环保督查中心,二是作为流域管理机构的各流域水利委员会,三是流域水资源保护局。”⑤尽管我国治理水污染的部门众多,但这些部门的职能重叠交叉,并且各部门的职能界定不清晰,总体上依旧体现为“多龙治水”的格局,从而使得现有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并不拥有独立自主的执法管理权,在具体执行过程之中,很难对水资源的污染防治工作发挥出应有的职能作用。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作为水利部的派出机构,环保督查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对河流进行管理,然而,该部门本身只是一个事业部门,并非行政部门,在其实际治理的过程中,很多情况下,由于一个流域往往会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行政区域,每个行政区均有各自不同的地域特点,这就导致不同流域的河道主管部门不会统筹全局,而是更愿意按照自身的地方特点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流进行规划和管理。其次,由于不同的行政区域拥有各自不同的地方利益,环保督查中心并没有足够的权力来平衡各方利益,这就导致很多被污染城市河流在具体纠纷处理过程中,处理时间被无限延长,最终不了了之。
我国城市河流污染的治理对策
树立正确的城市河流治污观念。政府、企业和城市居民均清晰地认识到:无论对于哪一座城市而言,城市水系都是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并在这一观念的指导下,或吸收国外的成熟经验,及时出台水资源保护政策,或严格自律,不让自己做出不良行为,从而造成负外部性。当然,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保护从来都是一对矛盾,换言之,在多种客观因素的影响下,无法完全避免污染物进入城市河流,对于此,政府可以设置一条排污底线,这样就能保证城市河流中的水体始终能够维持正常的自净化功能。
设立流域综合管理机构。流域综合管理机构可以在跨行政区的河流管理和保护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从目前来看,国家水利部的职能在于更好地利用河流水资源,国家环保部的职能则体现在有效保护水资源,多个部门分工合作,协同发挥职能。然而,目前我国却并未针对跨行政区域水污染的防治设立一个拥有充分执法权力的专门机构,而是仅仅拥有一个流域水资源保护局这样的事业单位,因此无法顺利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具体而言,水资源除了具有流动性特征外,另一个显著的特征体现为整体性。对于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水资源这一整体,我国均由不同的部门从最开始的规划、过程的配置一直到最后的污染防治等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基于这一分散式管理体制,各个部门均无法顺利开展污水防治工作,由此会产生如下两种情况:当利益出现时,各个部门会争夺管理权,而当问题难以解决时,各个部门则会对此唯恐避之不及,出现相互推诿的局面。
基于此,通过立法来建立一个强大的流域综合管理机构是解决这一状况的有效方法。我国应该摒弃“只有在水利部授权下,流域管理机构才能行使相关职能”的传统观念,依法设立一个流域综合管理机构,赋予该机构充分的权限,并指定该机构成为唯一拥有跨行政区域河流水资源执法权力机构。这样一来,就可以把原本分散的权力聚集在一起,集水资源规划、水资源配置和水资源污染防治等各项职能于一身,能够在权责明确的前提下统筹全局,更好地开展工作。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在开展河流污染治理工作的整个过程中,应该始终贯穿“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思想。第一,预防为主。对于那些已经完成治污的河流或者洁净河流,为了防止它们的重复污染或首次污染,政府部门应该及时制定和采取有效的预防性措施;对于那些已经处于轻度污染状态的城市河流,为了及时防污染重度化和污染物的蔓延,政府则应当立即对其实施应急预案,据此控制其污染恶化程度;对于那部分已经被重度污染的城市河流,政府则应对治污方案做出多套详细规划,并通过比较来从中选择最优方案,再通过多部门联动,采取综合措施来有序开展治污工作。第二,防控结合。控制的关键在于控制到位,具体表现为要对各类污染源进行全方位控制,一方面要对河道实施定期清理,从而减轻或消除河道内污染源对水体功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则要严格开展日常监测工作,严密防止河道外污染源进入河道。
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河流生态系统修复模式。城市河流生态系统修复模式的建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要考虑到很多方面,具体可尝试通过如下步骤来建立一套操作性强的修复模式。
第一,有效控制污染源。通过合理规划社会经济发展布局、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来节约有限的水资源,同时提高植被覆盖面积,由此进一步保护水资源。大力倡导城市清洁生产,积极推进工艺革新,从而减少各类污水、污染物等污染源的产生和排放。降低对城市河流生态系统的威胁强度,减少过去那种大强度开采水资源的粗放式做法。加强环境审计管理工作。第二,截留并处理城市污水。作为河流水质恶化的重要因素之一,城市污水一直是人们密切关注的问题,截留并处理城市污水由此成为改善水质最为有效的手段。因此,需要对汇入城市河流的污水实施生态截留或工程截流,并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第三,清除水体中的污染底泥。一般来说,有两种情况会导致城市河流底泥中污染物释放出来,一是外来动力源发生变化(或被切断),二是水体的其他动力条件发生改变。为了给河流生态系统的修复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就需要利用专业设备,将水体中的这些污染底泥及时转移和清除。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把大量的底泥作为河道两侧护岸及堤防加固的填土材料,实现废物再利用,而且还有助于增强航运能力。第四,增加河流水体容积。要减少城市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的浪费,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过多地挤占城市河流生态环境用水。要在适当的时候,提高对城市河流生态系统必需的生态环境用水的分配额度。利用各种有效方法来增强河流对污染物的稀释及自净能力。通过适当提高河流水流流速的方式来使河流中水流与河岸基质以及地下水之间加强物理交换。第五,加强鱼道建设。应该使河流成为生物多样性的汇集场所,充分考虑水生生物的生存需求,在这一观念的指导下,一方面要促进边滩和浅滩的发育,并有效保护与恢复河道内水生物的栖息地,另一方面还要加强鱼道建设,为这些水生物提供更加开阔的人工自然营栖地。第六,建设亲水景观。通过亲水景观的建设,一方面能够提高河流生态系统的休闲娱乐价值,另一方面还能满足城市居民的亲水愿望,从而进一步提高居民对环境质量的诉求。
综上,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城市居民,针对城市河流生态系统日益退化的严峻问题,应该面对现实,树立起正确的治污观念和环保意识,企业不再向城市河流中排放工业废弃物,居民不再向河流中乱扔生活垃圾,政府则出台起赏罚分明的惩戒制度,三方合力,共同保护稀缺的水资源。
(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
【注释】
①徐祖信:《河流污染治理技术与实践》,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3年,第57页。
②盛连喜主编:《环境生态学导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52页。
③任海,彭少磷编著:《恢复生态学导论》,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207页。
④王磊,刘智,陈晓东:“北方人工湿地植物选择与调控的实验与应用研究”,《环境科学导刊》,200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