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6 20:48:0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招标工作报告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我中心此次活动的主题与局党委活动提出的活动主题保持一致,按照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中心由中心负责人带领业务骨干成员组成了调研小组,通过认真研究调研内容,制定调研方案,开展了详细具体的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务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通过前一段时间的集中学习和自学,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后,使全中心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有一定的提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得到进一步增强。全中心上下充分认识到自身发展在推动全局科学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在当前形式下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应对挑战、化解矛盾、统一思想的有利契机,深入扎实的开展好此次活动,为推动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坚持以学习促工作,把学习理论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把学习的收获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为使我中心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工作落到实处,领导班子和成员对照
《建设管理局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成员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看法。班子成员也对自身存在问题的根源进行了深刻剖析,做到“分析原因、理清思路、扎实整改”,不但自觉地按照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并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
二、结合实际,加强整顿
认真开展每次学习教育活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在我中心得到切实的贯彻。在全中心建立起推动科学发展的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修补旧有机制细枝末节的同时,大胆创新机制,全面完善干部队伍的管理。用“机制保障管理,管理完善机制”的模式来弥补管理工作上的漏洞,强化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凝心聚力,使全中心的热情转移到干事创业上来。
拓创新,转变思想观念。认真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查找是否存在工作目标低,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问题。要求全体职工日常工作中变单纯管理型为管理服务型,按照跨越发展的要求,打破低点定位和常规发展的惯性思维,树立起向更高标准看齐、向更大目标迈进的新的跨越发展观。
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思想、工作态度等各种问题,结合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培养创新意识,突破束缚,用创新的意识、发展的思维和手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加强内部整顿,将过去工作中存在的不利于工作开展的消极工作态度、不合理办公制度及模式进行全面的整改与完善,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有效的办法对全站进行一次彻底的改革。
三、创新机制,完善管理
在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局党委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招标中心内部制度建设,强化招标中心内部管理,结合工作的实际,对中心内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补充,把规章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细化了员工自律守则、考勤制度、学习制度、请假休假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实施办法;在对外服务上逐步推行项目责任人制、挂牌上岗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增强可操作性,并相应增加了奖惩经济处罚措施,提高招标服务质量,以热情的工作态度,规范的服务,促使招标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并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招标中心内部团结,提高凝聚力,创造和谐、高效的工作氛围。
四、开创科学、高效工作新局面
通过这次学习活动,达到思想的空前统一,工作的务求实效,方式方法的特色创新,全中心的工作作风以及精神风貌都得到彻底的改善,对科学发展观有新的了解和认识,并使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的效率得到实质性提高。
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人)就 (工程名称)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项目批准文件:
3、资金来源:
4、工程规模:
5、总投资额:
6、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二、委托范围
1、委托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具体内容: 设计,具体包括: 监理,具体包括: 施工,具体包括: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重要设备:具体包括:
材料设备,具体包括:
其他,具体包括:
2、委托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3、委托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招标方案
建设工程报建
办理交易入场登记
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和资格预审文件
编制资格预审报告
编制和招标文件
公布最高限价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公示评标结果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移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档案
与招标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成果;
2、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3、委托人有权要求人及时提供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合理建议;
4、委托人有权要求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5、审查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6、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人在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并依法向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委托人有权要求人提交招标业务工作报告;
8、依法选择中标人。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人开展招标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工程招标所需的项目批准文件资金证明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资料,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其时间约定在: 合同签订后5日内 ;
2、委托人应当向人无偿提供完成本工程的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其时间约定在: 合同签订后5日内 ;
3、对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 5 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姓名: ,职务:职称:/ , 电话:)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人工作;
5、委托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 3 日通知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人在履行招标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7、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向人报销应由委托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10、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五、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报酬;
2、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4、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5、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6、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人有权提出建议;
7、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8、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六、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标活动;
2、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项目负责人,并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班子成员。其项目配备班子如下 :
3、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川省建设厅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订
XX年11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指定联系人:
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_
二、人概况
1.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资格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人为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承担本工程的________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口中划√者:
口起草招标公告
口代拟投标邀请书
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口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口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口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
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口编制招标报告
口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口代拟合同
口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1)招标服务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算结算价,累进计取,浮动______%,合同价为¥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为¥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计算结算价,合同价为¥
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标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预付合同价的_____%,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日内按中标金额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余款在乙方递交成果报告同时一次付清。
(2)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_%,余款在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公布后_____日内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业务,接收招标成果:
(2)向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人提交招标业务工作报告;
(5)与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人提供满足完成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人支付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七、人的权利和义务
1.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从业人员完成招标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 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元整。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费全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全额支付给人。
5.如人在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例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十一、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符合下列具体范围并达到规模标准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具体范围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二)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分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项第1、2、3目规定的标准的项目原则上都必须招标。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行政监督与管理
第五条水利部是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与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国水利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依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规定和办法;
(三)受理有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进行监督;
(五)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资格进行监督与管理;
(六)负责国家重点水利项目和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兼任项目法人代表的中央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第六条流域管理机构受水利部委托,对除第五条第六项规定以外的中央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与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
(三)受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进行监督;
(五)组建并管理省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第五条第六项规定以外的地方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第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内容包括:
(一)接受招标人招标前提交备案的招标报告;
(二)可派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发现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三)接受招标人提交备案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总结报告。
第三章招标
第九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家重点水利项目、地方重点水利项目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第十一条的规定经批准后可采用邀请招标:
(一)属于第三条第二项第4目规定的项目;
(二)项目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涉及专利权保护,受自然资源或环境限制,新技术或技术规格事先难以确定的项目;
(三)应急度汛项目;
(四)其它特殊项目。
第十一条符合第十条规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前招标人必须履行下列批准手续:
(一)国家重点水利项目经水利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其他中央项目报水利部或其委托的流域管理机构批准;
(二)地方重点水利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其它地方项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下列项目可不进行招标,但须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
(二)应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项目;
(三)项目中经批准使用农民投工、投劳施工的部分(不包括该部分中勘察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
(四)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采用特定专利技术或特有技术的;
(六)其它特殊项目。
第十三条当招标人具备以下条件时,按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经核准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三)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四)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五)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六)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
第十四条当招标人不具备第十三条的条件时,应当委托符合相应条件的招标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五条招标人申请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时,应当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一)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二)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
(三)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
(四)拟使用的评标专家库情况;
(五)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以及招标业绩的证明材料;
(六)其它材料。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勘察设计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勘察设计项目已经确定;
2、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落实;
3、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
(二)监理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监理所需资金已落实;
3、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
(三)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安排;
3、监理单位已确定;
4、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已与设计单位签订适应施工进度要求的图纸交付合同或协议;
5、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
(四)重要设备、材料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重要设备、材料技术经济指标已基本确定;
3、设备、材料所需资金已落实。
第十七条招标工作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报告备案。报告具体内容应当包括:招标已具备的条件、招标方式、分标方案、招标计划安排、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以及开标、评标的工作具体安排等;
(二)编制招标文件;
(三)招标信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四)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五)按规定日期接受潜在投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
(六)组织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核;
(七)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八)组织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
(九)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要求澄清的函件,对问题进行澄清,并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十)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并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十一)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十二)组织开标评标会;
(十三)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十四)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
(十五)发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十六)进行合同谈判,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八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定的媒介招标公告,其中大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家重点项目、中央项目、地方重点项目同时还应当在《中国水利报》招标公告,公告正式媒介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10日。招标人应当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招标公告不得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数量。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规定重新招标。
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十条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资格审查报告,经参审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二十一条在一个项目中,招标人应当以相同条件对所有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者排斥部分潜在投标人。
第二十二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应当少于20日。
第二十四条招标文件应当按其制作成本确定售价,一般可按1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标准控制。
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可按以下标准控制:
(一)合同估算价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千分之五;
(二)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至10000万元人民币之间,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千分之六;
(三)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千分之七,但最低不得少于1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投标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资质(资格)。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达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或进行更正和补充,但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也可附加提出"替代方案",且应当在其封面上注明"替代方案"字样,供招标人选用,但不作为评标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投标的,应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资格)等级。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第三十条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当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一条投标人应当对递交的资质(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评标标准与方法
第三十二条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在评标时不得另行制定或修改、补充任何评标标准和方法。
第三十三条招标人在一个项目中,对所有投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必须相同。
第三十四条评标标准分为技术标准和商务标准,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一)勘察设计评标标准
1、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
2、勘察总工程师、设计总工程师的经历;
3、人力资源配备;
4、技术方案和技术创新;
5、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措施;
6、技术支持与保障;
7、投标价格和评标价格;
8、财务状况;
9、组织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
(二)监理评标标准
1、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历及主要监理人员情况;
3、监理规划(大纲);
4、投标价格和评标价格;
5、财务状况。
(三)施工评标标准
1、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
2、投标价格和评标价格;
3、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经历;
4、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
5、主要施工设备;
6、质量标准、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
7、投标人的业绩、类似工程经历和资信;
8、财务状况。
(四)设备、材料评标标准
1、投标价格和评标价格;
2、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措施;
3、组织供应计划;
4、售后服务;
5、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
6、财务状况。
第三十五条评标方法可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最低评标价法、合理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议法及两阶段评标法。
第三十六条施工招标设有标底的,评标标底可采用:
(一)招标人组织编制的标底A;
(二)以全部或部分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标底B;
(三)以标底A和标底B的加权平均值作为标底;
(四)以标底A值作为确定有效标的标准,以进入有效标内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作为标底。
施工招标未设标底的,按不低于成本价的有效标进行评审。
第六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七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第三十八条开标应当按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人员至少由主持人、监标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组成,上述人员对开标负责。
第三十九条开标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停止接收投标文件,开始开标;
(二)宣布开标人员名单;
(三)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是否在场;
(四)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五)依开标顺序,先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是否完好,再启封投标文件;
(六)宣布投标要素,并作记录,同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七)对上述工作进行纪录,存档备查。
第四十条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七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含招标人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四十一条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中央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当从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地方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当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也可从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第四十二条评标专家的选择应当采取随机的方式抽取。根据工程特殊专业技术需要,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可以指定部分评标专家,但不得超过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十三条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所指利害关系包括:是投标人或其人的近亲属;在5年内与投标人曾有工作关系;或有其他社会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四十四条评标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宣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并确定主任委员;
(二)招标人宣布有关评标纪律;
(三)在主任委员主持下,根据需要,讨论通过成立有关专业组和工作组;
(四)听取招标人介绍招标文件;
(五)组织评标人员学习评标标准和方法;
(六)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并经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提出需投标人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投标人;
(七)对需要文字澄清的问题,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评标委员会;
(八)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
(九)在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通过评标委员会工作报告,并报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工作报告附件包括有关评标的往来澄清函、有关评标资料及推荐意见等。
第四十五条招标人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可以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二)逾期送达的;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四)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或印鉴)的;
(五)招标文件规定不得标明投标人名称,但投标文件上标明投标人名称或有任何可能透露投标人名称的标记的;
(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或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
(七)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八)超出招标文件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
(九)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第四十六条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对已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重新参加投标不应当再收取招标文件费。
第四十七条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秘密评审,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八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采取书面方式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五十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合理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招标人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也可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当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不一致时,应当有充足的理由,并按项目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二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五十三条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应当在15日之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五十四条当确定的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可与确定的候补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五条由于招标人自身原因致使招标工作失败(包括未能如期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赔偿投标人,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
信息组负责协助总咨询师编制咨询实施方案及各种制度;参与编制咨询部工作计划;参与编制咨询报告;组织召开咨询会议;负责咨询部文件的收集、归档及管理;负责各参建单位间信息的收发;协助做好咨询部内部考核,负责咨询部的日常事务。技术组负责参与项目图纸会审,审查有关设计变更并提出建设性建议;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的技术咨询等,并提出合理性建议;参与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隐蔽检查验收;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审查工程签证的合理性;负责施工现场日常技术咨询工作。投资组负责审大工程签证,收集影响工程造价的经济信息,提交工程投资报告。专家组负责审大设计变更;审大专项方案;针对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解决方案;编制工程的总体控制计划。项目咨询的模式项目咨询开展模式包括两种方式:日常咨询及阶段咨询。日常咨询为咨询部就工程遇到的问题建立日常咨询机制,其目的为指挥部提供及时、科学、有效的解决方案。阶段咨询分为两类。一类,为咨询部定期审核各参建单位运行情况,并就运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供指挥部参考,其目的是不断完善各项目部日常运行机制,提高各项目部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另一类,为针对工程实体的建设周期,分别提出各阶段需要预控性的问题,供指挥部参考。
工程咨询的工作内容质量咨询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贯穿整个项目建设的生命周期,为此咨询部分阶段制定了工作任务书,以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保证工程质量。在前期设计阶段,咨询部认真分析业主需求,科学编制设计任务书,同时借鉴同类项目的建设经验,充分与设计单位沟通,确保设计图纸既能够满足使用要求,又能够避免一些成本上的浪费。设计图纸完成后,咨询部组织专家组对图纸进行会审,及时提出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及设计深度不够的地方,并配合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图纸。在工程施工阶段,咨询部的主要工作包括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如深基坑的开挖方案,钢结构安装满堂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屋面钢构的吊装方案等;编制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手册,如墙体裂缝防治手册等;监督重点工序的施工,如基础底板混凝土的浇筑,屋面钢构的吊装等;施工现场日常巡检以及参与分部工程验收。在工程验收阶段,积极协助业主完成工程的竣工验收以及项目的的试运行并就试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确保工程顺利交付使用。进度咨询进度管理,是关系工程能否如期完成的关键。在项目建设伊始,项目咨询部通过对建设单位的需求分析以及同类项目的建设经验,对整个建设项目按照工作分解结构的方法进行分解,明确每一个细分单元的工作任务以及所需资源,并计算出合理工作时间,最终编制了项目的总体控制计划。根据总体控制计划,咨询部同时编制了月进度控制计划,施工单位按照月进度控制计划编制更能指导施工的周施工计划。总计划、月计划以及周计划构成了计划管理的基础。咨询部在编制施工控制计划的基础上,为保证进度目标的顺利实现,详细了解和验证工程进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讨论归纳在工程建设、验收、移交等方面工作中的不确定因素、工作难点、探讨深层次的潜在风险,进行影响进度的风险因素识别,制作进度风险因素清单。根据进度风险因素清单,提出应对建议,并制定具体的应对措施,尽可能地将风险降低和消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咨询部及时将工程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对比,并对项目进度风险进行跟踪分析,提交工程的进度报告,其中包括进度偏差分析及应对措施以及进度风险控制情况,实现对进度的动态管理。
通过这一系列措施,为项目进度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投资咨询投资,是建设单位能否取得收益的核心,同时也是咨询工作的重点。咨询部在投资方面的咨询工作包括:审核项目的设计概算,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参与项目重要材料的采购评审,参与重大工程签证的审定。设计概算的审核包括建筑工程概算的审核和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的审核。其中建筑工程概算的审核包括工程量的审核、采用的定额或缺项指标的审核、材料预算价格的审核、各项费用的审核;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的审核包括非标准设备的审核、标准设备的审核、设备运杂费的审核、进口设备费用的审核、设备安装工程概算的审核。设计变更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咨询部对于设计变更管理的原则是避免出现大的设计变更,以免影响工程投资。为此,咨询部受业主委托,编制了设计变更审核流程图,编写了设计变更评价标准,制定了设计变更会签制度,降低设计变更对工程投资的不利影响。咨询部参与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主要工作包括参与编写招标文件,协助业主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组织专家参与评标,协助业主进行合同策划、合同谈判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咨询部参与数额超过50万的工程签证的评审,出具审核意见供建设单位参考。安全咨询安全是工程顺利施工的保障。咨询部对安全方面的咨询工作包括:参与安全专项方案的评审,识别危险源并制定应对措施,制定安全文明检查的标准和实施安全检查。根据工程特点,咨询部编制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清单,并经指挥部下发各参建单位,其主要包括基坑开挖方案,模板支设方案,塔吊安拆方案、起重吊装方案,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等。通过对方案的审核,从根本上保证了施工工艺的安全。工程施工过程中,咨询部建立危险源动态管理机制,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按照施工阶段实施动态识别,动态管控。如在主体施工阶段,重点对高空坠物、机械伤害等做重点防控;在装饰装修阶段,重点防控火灾等。咨询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了《会展中心项目安全检查评分表》,供建设单位定期安全检查使用。项目咨询的成果文件工程咨询的成果文件包括用于日常咨询的咨询工程师函以及用于阶段咨询的咨询工作报告。咨询工程师函主要由公司标识、函件名称、编号、主题、正文、附件、部门、专业工程师签字、日期组成;由总咨询师审定,专业咨询师签发。咨询工作报告为阶段性咨询建议,每次针对的内容不同,采用的模式也不固定。咨询工作报告由总咨询师审定签发。3结语潍坊鲁台会展中心项目历时26个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咨询部共签发工程咨询函150余份,工程咨询报告20份,其工作成效得到了建设单位的认可与好评。项目咨询作为一种全新的项目管理服务模式,必将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作者:王鹏 贾明磊 单位:青岛理工大学 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表示,“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意味着坚持并发展确有成效的制度成果,同时剔除存在的缺陷。基本药物制度是要保证老百姓用到有效而价格合适的药品,而不是廉价药。”
众所周知,基本药物制度2009年正式推出,当年配套颁布了第一版基本药物目录,各省市针对基本药物也实施了多次基药招标。安徽在全国开创的“唯低价是取”的基本药物招标模式,被看作为新一轮基药降价风暴,直接触发市场对于药品价格调整的预期。而现在,在“低价论”招标模式频出弊端后,国家明确提出“避免低价恶性竞争”,或预示着基药制度的转向。
本期中国医药联盟邀请到 行业知名营销专家王亮先生,共同探讨“十后”基本药物招标方向以及药企的基药招标观念以及方向。
中国医药联盟:请问当您听到廖新波厅长说“基本药物制度是要保证老百姓用到有效而价格合适的药品,而不是廉价药。”您的感受是怎样的?
王亮:基本药物制度从2009年实施以来,其核心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为了解决老百姓的基本用药需求。在实施过程中,从目录的设定及基本药物招投标的推行,逐步将基本药物变成廉价药和便宜药的代名词。这样产生的结果就是各省招投标唯低价是举,导致了中小企业依靠牺牲质量等手段独家中标供应基层市场,最终牺牲的是老百姓的用药安全。此次基本药物定位的调整,将会极大改变基本药物产品构成及招投标模式,对于品牌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医疗机构的产品使用范围及老百姓的用药安全都将获得极大保障。
中国医药联盟:过去,由于基药招标“唯低价是取”理论,大型药企的品牌药无奈不得在自降身价保市场和放弃基层医疗市场保价格中“二选一”。“十”后,您认为大型药企这种两难的局面会得到改善吗?
王亮:大企业、品牌企业是否能改变“降价保市场及二级市场与基层市场的选择”方面的问题,将取决与几个方面:一是基本药物定性的转变,从廉价药和便宜药改变为老百姓常用药;二是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特别是廉价产品目录、紧缺药品目录、定点生产产品目录等的确定与调整;三是基本药物招投标策略的调整,从重价格转变为重经济技术标,从而保证产品质量和疗效,摆脱单独比拼价格的情况;四是基本药物制度向二三级市场的扩容,从制度层面保证统一使用及使用比例、考核措施的落实等。从目前透漏的各种信息来看,将朝着以上几个方面发展,对于大企业和品牌企业无疑将会是利好。
中国医药联盟:您所在的药企有涉及到基药招标工作吗?可以举例说说“十”后,贵公司在基药招标工作上有哪些改变?
王亮:目前我们企业主要以普药和OTC产品的市场运营为主,特别是普药操作方面,基本药物的招投标工作一直是我们的一个重点工作。对于今后基药招投标工作,将继续保持“政策为导向“的原则,紧盯国家的大政策及各省的小政策,不断强化信息的获得及招投标人员的专业能力的提升,通过建立产品中标数据库及信息获得、解读、资料准备、平台开户、价格确定、预警等流程,确保多中标、中好标,来真正带动普药在全国各个市场的销售。
中国医药联盟:一直以来,一些拥有低成本技术或者机制灵活的中小型药企,相对来说比较踊跃参与基药招标中,在这块大蛋糕中争取到的份额也相对较大。“十”后也会继续这样的发展趋势吗?请您分析一下。
王亮:从之前的基本药物在各省的招投标情况来看,中小企业在过去的两年在各省中标的比例是在不断降低的,但是数量依然不少。可以说,此次的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给原来通过商业渠道分销依靠比拼价格和渠道关系的中小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是,随着低价中标无法供货、中标产品价格过低牺牲质量以及大企业对于唯低价是举模式的不断反对,政策对于这一块的调整就会在十之后有一个较为明确的界定。可以大胆的预测一下,未来的基本药物(特别是销量较大的产品)将会是大企业定点生产来实施的。而招投标模式的调整,从重视商务标变为重视经济技术部的比拼,对于中小企业也将是一个重大的打击。
中国医药联盟:可以看到政府对技术标的重视,表明政策和市场对创新药物有足够的尊重,创新型药企该如何抓住机遇迅速成长?
王亮:衡量药企的核心竞争力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产品、资本、关系、营销等,其中的核心要素不是销售能力而是产品能力。产品的创新才是企业未来发展的关键,企业比拼的不是销售模式的先进与否,而是是否有好的产品来参与市场竞争。面对新医改在基层市场的及临床市场的不断深化和推进,创新型企业更应该抓住这样的好机遇,在新产品研发方面加大投入,从而将市场竞争从市场转移到研发中心,从而获得经营的核心竞争力。
中国医药联盟:请谈谈您对基药招标有什么样的建议?
关键词:大亚湾引水工程 设计监理
1、工程概况
惠州大亚湾引水工程是大亚湾中海壳牌石化项目的配套工程之一。工程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境内,从东江、西枝江取水,输水到大亚湾石化区交水点,为中海壳牌石化厂及大亚湾经济开发区提供生产、生活用原水。引水工程主要建筑物可概括为“四站、三洞、两段、一库”组成,即由东江下源泵站、西枝江新湖泵站、永湖彩塘加压泵站、风田加压泵站、永湖隧洞、羊公坑隧洞、双流溪隧洞、风田调节水库及两段输水管道等建筑物组成,引水线路总长约56km,采用混凝土预应力管有压管道输水,风田水库以上47.74km为DN2000单管道输水,风田水库以下8.24km为两条DN1600管道输水。工程设计引水流量4.8m3/s,日供水量33万吨,工程总投资4.57亿元。
该项目由广东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2002年5月开始初步设计工作,2003年9月开工建设,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为保证工程的设计质量、设计工作进度和工程投资等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从初步设计开始,大亚湾中海壳牌石化项目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了黄河勘测规划设计公司对项目设计过程实施跟踪监理,适时监控,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核。本文简要介绍惠州大亚湾引水工程设计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并对设计监理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
2、设计监理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
2.1 设计监理的主要工作任务
设计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进行工程设计监理,工作任务主要有三项;一是对设计成果质量进行控制,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范、规程、法规,减少设计中的错误和遗漏,提高设计质量;二是对设计工作进度进行控制。督促设计单位按设计合同规定提供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三是协调业主与设计单位的关系。按照公平、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设计合同文件为准绳,协调、处理好双方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其中最主要的任务是设计成果质量控制和设计工作进度控制。
2.2 设计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2.2.1 工程勘察监理
(1)协助业主编审勘察任务书。主要审查勘察工作计划,勘察范围要求、提交成果的内容和时间。
(2)审查勘察单位的勘察纲要。审查勘察纲要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能否实现合同要求,即对其方案的合理性、手段有效性、设备的适用性、试验的必要性、进度的时间性进行审核。
(3)进度控制:监督勘察单位人员、设备是否按计划进场;根据实际勘察速度预测勘察进度,必要时应及时通知勘察单位予以调整。
(4)质量控制:监督是否按勘察纲要实施勘察工作。督查勘察项目是否完全;勘察点线有无偏、错、漏;钻探深度、取样位置及样品保护是否得当;检查试验条件是否具备,试验项目是否齐全,试验操作是否规范等。
(5)审查勘察报告。检查勘察报告的完整性、合理性、可靠性和实用性,以及对设计施工要求的满足程度。
(6)审核勘察费的结算。根据勘察进度,按合同规定签发支付费用通知。
(7)签发补勘通知书。
(8)协调勘察工作与设计、施工的配合。
2.2.2 初步设计阶段
(1)结合工程项目特点,收集设计监理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2)协助业主拟订设计委托合同或设计任务书;
(3)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大纲,专业大纲和项目计划;
(4)配合设计单位开展技术经济分析,参与设计方案的比选工作,促进方案优化设计;
(5)参与主要设备、材料的选型,审核主要设备材料清单;
(6)设计进度控制。核查设计力量是否切实保障,项目工作计划是否切实执行;
(7)审核工程概算,控制工程投资。工程初设概算投资一般应控制在可研阶段投资估算范围之内,如果突破概算投资,最多不超出可研阶段投资估算10;
(8)设计质量控制,审核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审查设计成果文件,必要时抽查设计计算书,提出设计监理审查报告;
(9)根据合同规定,签发支付勘察设计费通知;
(10)业主委托的其他相关业务。
2.2.3 招标设计阶段
大亚湾引水工程招标阶段业主聘请了招标机构,负责施工招标管理工作。由招标编写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内容,由设计单位编写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内容。设计监理主要工作是帮助业主审查招标文件。
(1)配合业主和设计单位,拟订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方案;
(2)协助业主准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条件;
(3)协助业主
审查招标委托合同文件; (4)审查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审查设备采购标书文件,提出审查意见;
(5)协助业主组织现场勘察与答疑会。
2.2.4 施工图设计阶段
(1)审核施工图阶段设计大纲,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要求;
(2)主持编制供图计划,协调设计出图与工程施工用图的矛盾,设计单位有计划供图,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3)审核施工图纸质量。审核施工图是否符合相应规程规范要求,审查设计计算方法及采用参数是否正确,图面表达是否准确、清楚,各专业施工图是否协调一致,对设计图纸提出设计监理审核意见;
(4)审查主要设备、材料性能及数量清单;
(5)审核设计变更,对重大的设计变更提出变更设计的审查意见和建议;
(6)督促设计单位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施工图纸,按计划供图,保证施工用图;
(7)检查设计单位人员投入情况,包括人员素质、数量等;
(8)检查设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
(9)协调设计单位、业主、施工单位的关系;
(10)根据合同规定,签发支付设计费通知。
3、设计监理工作实施
3.1 建立精简高效的现场设计监理机构
高素质的监理人员是搞好设计监理工作的根本。按照设计监理合同要求,黄河设计公司在现场组建了大亚湾引水工程设计监理部,抽调了各专业技术骨干和公司部分退休专家,进驻现场开展设计监理工作,参与设计监理的人员都具有教授级或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专业负责人一般具有从事大型水电工程设计的丰富经验,大多都曾担任过公司专业总工或专业室主任职务,具有专业技术成果审查把关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监理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情况,明确了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责任。
3.2 编写设计监理工作计划书和监理工作细则
设计监理单位在接受业主委托后应编制设计监理工作计划书,一般由项目总监组织编写,报送业主批准并由业主转发给设计单位。大亚湾引水工程设计监理工作计划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工程概况;监理服务的阶段、范围和目标;监理的工作内容;监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设计监理控制措施和管理制度;监理人员进场计划以及各种监理工作用表格式等。设计监理工作计划书是全面开展设计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经业主批准后,业主、设计单位和设计监理单位三方都要共同遵守执行。
监理部还组织编制了设计监理细则,根据设计阶段、工作内容、专业特点等,分阶段、分专业进行编写,使各专业设计监理工作实施和操作更详细、更具体。设计监理细则由设计监理专业负责人负责编写。
3.3 实现设计监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
设计监理工作计划书中明确规定了设计监理管理制度、控制措施及监理人员工作任务和职责权限,制定了设计监理工作用表。设计监理工作细则规定了各专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工作程序和流程,明确其管理点和控制点。监理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和责任分工负责,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时序传递文件和信息,按照规定的工作用表提交资料和成果文件。使得各级设计监理人员职责分明、目标确定、工作有序、成果规范,实现设计监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
3.4 实施全过程跟追检查与阶段性成果全面审查相结合的控制措施
水电工程项目一般周期长,需要分阶段设计、逐步深化、不断优化、连续渐进的设计过程,相应设计监理也需要全过程的监控,跟踪检查,分阶段审查,对设计质量和设计工作进度进行全过程的控制。
设计监理通过设计方案技术讨论会,中间成果汇报会、监理工作例会等多种形式,检查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工作进度计划落实情况、设计方案及中间成果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项目组沟通解决。对阶段性设计成果进行全面的审查,提出设计监理书面审查意见和建议。施工图审查结论分为:“通过”、“复核”和修改三种,并填写图纸审核意见单、签盖设计监理审核章,未经设计监理审核通过的图纸不能用于工程施工。
通过全过程动态管理和控制,不但使设计工作计划得到落实,设计工作深度达到设计阶段要求,设计成果质量得到有效保证,而且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与项目设计人员沟通,避免了设计工作的返工和人力、时间等资源的浪费。
3.5 增强服务意识,坚持独立、公正、科学原则,处理好与建设各方的关系
现场设计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过程中,与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不管有无直接的合同关系,都有一定的工作关系,必然要发生联系。设计监理必须坚持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以独立、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待和处理好各种矛盾,协调好各种关系,建立和创造团结和谐的氛围环境,设计监理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3.6 编制设计监理工作月报和工作总报告书
设计监理部每月提交设计监理工作月报,月报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单位当月完成的工程勘测设计任务情况、设计质量与工作进度控制情况,合同执行情况,重要事件、现场会议及来往信函文件情况,设计监理当月主要工作情况以及工程设计、设计监理、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重大问题必要时可提出专题报告报送业主。通过工作月报,业主可以全面了解掌握项目勘测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和设计监理工作情况。
设计监理工作全部完成后,编制设计监理工作报告书提交给业主,对各设计阶段的设计监理内容、设计监理结果以及设计监理建议进行汇总,对设计监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重视设计监理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及时进行文档的整理、编制工作,设计监理工作完成后,及时按规定进行文档移交和归档。
4、结语
一、基本情况
我镇共10个行政村,我镇农村户厕主要适宜类型为水冲卫生厕所。截止到2050年8月底,现存农村户厕12519户,其中水冲卫生厕所10175户、水冲非卫生厕所1102户、卫生旱厕615户、传统旱厕627户,和无厕所144户。共计12663户。
二、农村改厕工作存在的问题
因为我镇长年外出务工人员数量多,常驻人口少,为推进改厕增加了不少难度,通过调研发现,我镇农村改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拥护和支持,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镇村推进改厕积极性不高。二是农户认识程度不够。三是宣传引导缺失。
2、施工质量不达标。前期改厕质量要求不高,反复维修导致群众看不到改厕的优点好处,导致群众不愿意改,不想改。
3、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农户使用不规范。二、没有积极引导农户如何使用卫生厕所
4、监管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县级改厕文件的要求推进改厕工作,基本是按照县里下达的奖补指标购买厕具后,分配到相关村(社区),村里联系施工队伍集中安装。而乡镇在改厕过程中,只发挥了“二传手”的作用,没有派业务人员盯靠在改厕一线,缺乏对各个施工环节的有效监管,直接导致改厕设备质量低、材料不合格、施工质量不达标。
三、下一步打算
1、提高思想认识。“小康不小康,厕所算一桩”,改厕是对传统观念、传统生活方式、环境建设的深刻革命。各村社区要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认识和把握农村改厕,特别是镇改厕办、村委会要切实担负起推进农户改厕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狠抓任务落实。切实完成县级下放的指标。
3、抓好人员培训。改厕工作要有“明白人”,尤其是镇村两级要培养一批熟悉改厕流程、掌握技术标准、明晰使用方法的“明白人”。
4、强化质量监管。为杜绝改厕材料质量不好,建设质量差!采用统一招标的方式公开竞争,同时镇改厕办组成督察小组对产品和建设质量进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