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7 16:12:0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安全事故总结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领导重视,精心安排,广泛发动
为确保“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12月27日及时召开全体员工大会,传达活动通知精神,进行全员发动。成立以配送中心主任为组长、主管为副组长、各班组长为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广泛听取员工意见,精心策划,制定符合配送中心实际情况,并行之有效的活动计划,落实责任,提出要求,确保活动按计划部署,有条不紊的进行。各班组及时根据配送中心的活动计划,开展班组讨论、发动;配送中心主任、主管与班组定点联系,定点管理,深入班组,进行监督指导。各班组开展针对设备、设施及岗位操作隐患查找,达到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个人不安全行为,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
二、大造声势,宣传手段行之有效
活动初始,在油库大门挂横幅一个,在库内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我要安全“活动专栏张贴活动实施细则及相关知识,使每位员工每次进入油库都能看到。在活动的中制作“百日安全无事故”黑板报一期,对活动进行引导、总结。及时采取各种宣传方法手段,营造一个轰轰烈烈的“强意识、查隐患、保安全”活动的氛围,提高全体员工对活动的认识,激发了大家参与活动的热情,为安全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真抓实干,做好冬防工作
组织全员进行冬季油库防火、防冻等安全专项检查并进行了防范部署,切实做好防火、防爆、防静电、防冻、防凝、防滑、防煤气中毒等工作,确保不发生油库设备损坏、人员伤害等安全事故。
具体做了以下防范工作:
1、对输油管线、膨胀管、消防管线、消防栓、炮,放尽积水,油罐排污阀门保温包扎,防止冻胀管线、阀门。
2、对油罐呼吸阀门进行擦拭,防止冻凝,确保活动灵活。并要求在每次接卸、输转等作业前都要进行检查。
3、对库区静电接地装置进行数据测量,更换部分锈蚀的螺丝垫片,确保完好有效。
4、对消防泵房设备进行防冻保暖工作,内燃机更换防冻液,电瓶充电,确保启动灵敏迅速。
5、部署加强对露天输油管线的巡视检查,防止冻缩断裂和冻坏阀门。
6、对消防道以外的杂草、落叶进行清理,清除易燃引火杂物。
7、备足木锨、扫把等应急物品,以备及时清理发货场地、罐区等作业区域的积雪,防止打滑、摔伤。
8、进行员工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员工防范技能,确保不发生中毒、触电、滑跌、摔伤等事故。并有针对性的进行了《防中毒》、《办公楼火灾》应急演练。
四、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消除事故隐患
开展“禁令”学习和“六个一”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员工进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标准化操作规范的学习,提高全员的责任感和操作技能。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对照《2009年威海配送中心重大危害控制及改进措施清单》中的项目,进行重新审核和学习,对发生改变的隐患项目,及时修订防范措施,新的重大隐患,及时制定防范措施。
五、加强预案培训演练,提高员工应急能力
针对《应急预案》人员分布及战术动作修订后,员工不太熟练的情况,配送中心组织预案演练,及时组织讲解,使每位员工知道自己在预案中所处的位置、分工及战术动作。在演练的过程中,及时审查完善预案的简单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预案的演练,提高了全体员工扑灭油库初始火灾、抵抗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活动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针对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的消防安全教育和综合检查工作,期间我局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我局“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汇报总结如下:一、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这项活动,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了《XX局“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时间、主题、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和要求,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整改隐患、预防事故和资金案件发生”的良好氛围,并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管理。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对我局部门、营业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管理的业务教育,提高其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和《XX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文件。将之作为宣传教育工作台的重点,通过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教育,提高了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意识、技能教育,提高其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三是抓好“三项工作”,即抓好离席核检,权限、保险柜、现金等管理及钱箱交接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抓好消防设施(器材)和安全用电的管理,加强对电源线路和用电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抓好机动车维护保养及机动车辆驾驶员遵章守法等管理,加强对车质车况、落实“三检”制度和驾驶员状态的检查。
三、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贯彻省安监局《关于XX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和《XX局XX年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要点》等文件的要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注重收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突出的问题,深入调研、认真倾听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职工反映强烈,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我局于X月X日和X日,分别对本局所属X个营业网点及局本部进行了安全工作综合大检查。通过检查,总体来说各部门、营业部对安全工作的制度落实较好,基本符合市局的要求,但也发现有个别营业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XX营业部营业柜台将整个消防栓阻挡住,无法正常使用消防栓,有的员工对安全知识了解不够、安全意识不强等情况。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责任营业部立即整改,并下发了《关于XX年XX节前安全综合治理检查的情况通报》,要求各部门、营业部组织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市局和本局的安全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X月X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营业网点进行了复查,未发现存在有类似问题。X月X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营业网点进行了检查验收,各部门和营业部均符合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总结和吸取应急处置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改进应急准备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除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以外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应当按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和监督全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成立或授权、委托成立的事故调查组(以下统称事故调查组),分级负责所调查事故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派出工作组协助下级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进行应急处置评估。
第六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单独设立应急处置评估组,专职负责对事故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事故调查组应急处置评估组组长一般由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人员担任,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并根据需要聘请相关专家参与评估工作。
第七条应急处置评估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听取事故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事故及应急处置情况说明;
(二)现场勘查;
(三)查阅相关文字、音像资料和数据信息;
(四)询问有关人员;
(五)组织专家论证,必要时可以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技术鉴定。
第八条事故单位和现场指挥部应当分别总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向事故调查组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提交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
(一)事故基本情况;
(二)先期处置情况及事故信息接收、流转与报送情况;
(三)应急预案实施情况;
(四)组织指挥情况;
(五)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
(六)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情况;
(七)现场管理和信息情况;
(八)应急资源保障情况;
(九)防控环境影响措施的执行情况;
(十)救援成效、经验和教训;
(十一)相关建议。
事故单位和现场指挥部应当妥善保存并整理好与应急处置有关的书证和物证。
第九条应急处置评估组对事故单位的评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响应情况,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
(二)先期处置情况,包括自救情况、控制危险源情况、防范次生灾害发生情况;
(三)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情况;
(五)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执行情况;
(六)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装备、物资储备、资金保障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应急处置评估组对事发地人民政府的评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响应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后信息接收、流转与报送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情况;
(二)指挥救援情况,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资源调动情况、应急处置方案制定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执行情况,包括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情况、应急资源保障情况、防范次生衍生及事故扩大采取的措施情况、防控环境影响措施执行情况;
(四)现场管理和信息情况。
第十一条应急处置评估组应当向事故调查组提交应急处置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应急处置基本情况;
(二)事故单位应急处置责任落实情况;
(三)地方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责任落实情况;
(四)评估结论;
(五)经验教训;
(六)相关工作建议。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将应急处置评估内容纳入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当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改进和加强日常管理、应急准备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每年对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情况进行总结,并收集典型案例,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生产安全险情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成立事故调查组的,依照本办法执行;未成立事故调查组的,由现场指挥部或事发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是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到事故危险状态消除期间,为抢救人员、保护财产和环境而采取的措施、行动。
一、事故处置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二)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区政府对全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组织领导全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本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三)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四)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二、适用范围和事故分级
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重大伤害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影响到包括本区在内的2个以上区(县)甚至全市、全省、全国的;
2、超出区处置能力水平的;
3、国家、省、市认定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级)
1、事故危害严重,在本区内迅速扩散并有蔓延势头的;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同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国家、省、市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区内2个街镇的,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国家、省、市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四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区内2个以上行政村,给消费者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在30—100人,无死亡病例报告的;
3、国家、省、市、区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区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区政府根据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的建议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需要,成立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区应急指挥部一般情况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必要时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建议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需要确定,主要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组成。
指挥部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事故的重要新闻信息;
4、审议批准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二)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区应急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主任由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办公场地、办公设备要落实到位,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办公室职责:
(1)根据事故发生状态,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2)落实区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协调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检查督促各街镇、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汇总、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具体职责:
1、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起草并修改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做好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2、区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引发食源性疾患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依法开展对食品安全事故引发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3、区农业局:负责组织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4、区质监分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5、区工商分局: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6、区食药监分局:负责对餐饮服务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关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7、区畜牧局:负责畜禽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8、区商务局: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环节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9、区林业局:负责组织林产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10、区粮食局:负责做好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批发和加工环节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区级粮油物资储备等工作。
11、区盐务局:负责食盐生产、储运、批发、零售、各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12、区经信局:负责对全区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全面了解,督促各食品企业严格生产流程,生产合格产品;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我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生产企业,以确保物资供应。
13、区教体局:负责协助卫生局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14、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事故发生地的交通疏导、安全警卫工作。
15、区监察局:负责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及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16、区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突发事件发生后资金的到位及管理。
17、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根据本预案研究制定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根据区政府的部署启动辖区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辖区内各单位和群众落实食品安全预防措施;负责本辖区一般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和配合区相关部门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做好相应工作。
(四)专家咨询委员会及其职责
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具体职责:
1、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
2、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监测、预警与报告体系
1、监测系统
根据《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农畜部门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卫生部门、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区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
2、预警系统
(1)加强日常监管
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日常监管。
(2)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举报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政府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报告制度
(1)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下级向上级报告
地方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在2小时内报告至省人民政府和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3)责任报告人或单位
(1)行使职责的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2)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餐饮单位,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初次报告
要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5)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6)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防范和处置建议。
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重大和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一、二、三级)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区政府根据国家、省、市人民政府的应急工作部署,迅速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全力以赴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随时与上级应急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汇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2、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四级)
(1)区政府应急响应
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区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区政府根据应急工作部署,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并负责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接到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请求应急救援支持。
(二)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消预警。
(三)指挥和协调
进入应急响应后,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按照区应急指挥部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先期到达的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事故单位的救援力量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区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1、区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决定启动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2、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四)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区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五)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职责
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按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区应急指挥部。
1、事故调查组
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或指定相关部门牵头负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劣质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
3、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案件查办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5、专家咨询组
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6、综合组
由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组织事故发生环节监管部门负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对外宣传。
7、现场检测与评估组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区政府。
8、新闻报道组
在区委宣传部门的指导下,迅速制定新闻报道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新闻报道。在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由区政府及时报告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区委宣传部门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监控、管理和指导,对有害信息加强封堵和删除,以正确引导舆论。对境外媒体的造谣和歪曲性报道,组织驳斥澄清。
(六)应急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处理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监督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街道、镇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区政府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七、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由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负责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区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严格实行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对媒体的信息,应当经区应急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
(二)医疗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三)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监察专门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四)技术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五)物资保障
根据分级负责原则,区、街道、镇政府负责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
(六)演习演练
区、街道、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相应能力,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七)宣教培训
各街道、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实训课程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但是随着实训课程在人才培养计划与教学计划中的比例增高,实训工位的开出比例和学时的增多,随之而来的问题就凸显出来了,因为有些实训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如电工实训,车工钳工实训等等,那么摆在学校顺利开展实训课程面前最大的难题就是在增加实训工位的同时如何保证学生的安全。
1 实训教学中的安全控制指导思想
随着高职教育课程的改革,实践教学将成为高职课程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为保障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控制实践教学事故,降低实践教学风险,确保参加实践教学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按照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突出重点、严格监管、不断整改、注重教育的工作思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实训教学中的安全控制问题根据其发生可以从三个部分去考虑:(图1所示)
2 当前高职学院实践教学中安全控制存在的问题
很多学校虽然重视了高职教学中的实践教学比例,大力修建实训室和引进具有技师级别的实验指导员,但是很多实践教学的配套规章制度就没有得到重视,譬如对实践教学中的安全控制制度在很多学校都是空白,领导没有重视实践教学安全控制的重要性。在学生实习和实训的过程中,也没有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当安全问题出现的时候,很多学生会显得手足无措。除此外,实践指导教师对实践安全事故处理没有任何的经验,素质有待提高等等。
3 提高实践教学安全控制的策略
3.1 做好实践教学的学生教育工作
在学生入校前的教育中安全教育是一个重要的内容之一,安全教育不仅包括常见的人身财产安全,更要把实训安全教育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单独列出来,因为实训是教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其次学校要有完备的实训的安全制度,包括实训室制度,设备操作制度,违背相关的制度后的处罚制度等等,并且可以做成宣传板放在显眼的位置,时刻警醒学生。由于学生年纪比较小,对安全的概念不是那么的强烈,所以安全教育不能专门以开大会的形式展开,会出现上面老师讲解,下面学生叽叽喳喳完全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可以通过生动有趣的活动给学生更加有体会的印象,比如观看火灾的视频,通过惨烈的视觉冲击,学生会有深刻的体会;也可以通过学校举办大型的安全教育活动等等。
在实训过程中,每个实训的项目在开始前,教师都应该反复的告之学生正确的操作程序,尤其是在操作中的错误动作和会引起安全事故的,并且教师要通过亲自的示范后,再叫个别的学生来在全体同学中进行演示,教师对整个演示进行点评,点评哪些步骤是合乎规范哪些存在安全问题,最后才让全体同学亲自来体会。在学生实操的工程中,教师也不能放松警惕,教师需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操作步骤,发现危险问题及时的纠正。如果参加实训课程的学生过多的话,授课教师的安全责任成倍增加,如果有些实训项目确实存在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比较大,可以增加教师和实训教师的人手,确实保证整个实训课程的安全性。
3.2 实践教学安全的应急体系建设
由于安全事故发生是小概率事件,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很多教师就放松了对万一出现安全事故时采取的及时应对措施,这个称为叫实训事故的应急机制的建设,譬如有些实训课程可能会出现划破手之类的小外伤,在实训室就应该准备创可贴和碘酒药水等等。根据实训项目的不一样,教师在教学之前就应该把可能出现的任何的安全事故给枚举出来,并且每个事故都有其对应的采取的对策,即使万一出现了安全事故,做到心中不慌乱,把整个事故的危险降低到最小的程度。并且在应急体系建设中还要严格实施检查制度,并且检查制度不要流于形式,譬如要及时更新实训室的消防设备等等。
3.3 实践教学中师资安全控制素质提高
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必须接受安全管理培训,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应变技能,才能指导学生的实践教学。为了把实践教学中的危险降低,实训教师要对危险有足够的认识,尤其在危险出现的时候有相应的对策和解决方案。如在金工实习的时候,如果学生有了外伤,教师应该有基本的伤口包扎的技能,在相关身体技能实训时候,学生发生了突发疾病,教师有相应的急救的技术等等。
3.4 实践安全控制的制度建设
学校实践教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实践教学的安全工作,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办法、分解落实部门职责、协调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或部门开展应急救助工作,配合有关单位或部门确定事件的性质,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究,负责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实施责任个人制度和上报程序,实践教学突发事故发生后及时开展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保卫处、教务处和学生处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实践教学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各院系的主要领导是本院系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次实训课程的指导教师对本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3.5 实践教学的安全总结反馈工作
每次安全事故发生以后,除了妥善解决问题外,更重要的是对事故的详细解读和相关的总结反馈工作。学院要把每次事故作为典型来对学生和教师进行教育,制作图片、视频广泛在学校相关的媒体播放。学校要总结该事故产生的内因和外因,以及在解决过程中的过失或者是值得表扬的地方。任何安全事故的解决步骤为: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明确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建议、总结反馈工作。
关键词:石油化工 稀缺资源 生产
所谓的事故灾难(disaster)是具有灾难性后果的事故,是人们在生产以及生活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由人的生产以及生活活动导致的,违反人们意志的和迫使活动暂时或停止,并且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环境污染的意外事件。最近几年,在石油化工的生产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事故灾难,这种现象不仅威胁到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给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在目前来看,我国应对石油化工安全生产的相关措施还不是很健全,应对事故的能力比较差,造成了多起伤亡以及经济损失事故。
一、石油化工简介
石油化工全称为石油化学工业,该工业为建材、建筑、轻工、纺织、电子、机械、交通、能源以及农业等行业提供生活服务,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石油化工也是化学工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石油化工是以天然气和石油为原料,生产石油及石油化工产品的加工业。石油产品主要包括了各种燃料油,例如柴油、煤油以及汽油等。生产以上产品的过程被称之为炼油。
二、石油化工事故的分析
石油化工事故能够给人们的生命以及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害,非常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经济发展。通过对多起石油化工的事故进行详细分析,总结出在石油化工安全生产过程中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1)技术方面(2)设备情况(3)管理因素(4)自然原因。
1.技术方面
在技术方面产生事故的原因一般指的是人在石油化工生产、化学实验、运输以及储备的过程中有违章违规操作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技术原因造成的石油化工安全事故的几率最高,同时也是引起安全生产事故的最复杂原因。
2.设备情况
安全设施投入不足,基础工作做得不到位,有关安全的设施设备技术落后。石油化工企业改制以后,负担高、人员多、负债高等情况,是安全投入等不到保障的主要原因,最近这几年,我国对石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情况明显重视起来,石油化工的安全投入每年都在增加,石油化工设备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仍然有很多的石油化工企业安全设备没有达到相关的要求的情况。
3.管理因素
石油化工行业的安全法规不完善,例行的安全检查工作缺乏一定的科学及合理性,企业自身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强。现今,我国的石油化工企业还是在承袭着以往的安全检查方法,可量化检测检查方案十分匮乏,有一部分的石油化工企业,为了逃避处罚和通过安全检测,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弄虚作假行为,严重的影响了检查和评价的真实有效性,为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留下了不可估量的隐患。
4.自然原因
恶劣的天气会造成石油化工产品的爆炸或燃烧,使其中的有毒化学品泄露,造成严重的化学事故灾难,这类自然灾难是有无法抗拒的自然因素导致的。
根据以上叙述,除了第四点自然原因以外,石油化工出现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人的意识或操作造成的。当然,从目前的形式来看,我国的石油化工安全事故多发原因并不只是以上四点原因应该完全概括的,造成石油化工安全事故的原因是由多方面构成的,有历史深层次的原因也有当前的石油化工供求关系影响。由此可见,治理石油化工安全事故要从多方面一起入手,在治标的同时也要治本,只有做到标本兼治,石油化工安全事故才能真正的从源头上被消灭。
三、石油化工安全事故的特点及类型
灾害性的石油化工安全事故的发生通常都出乎预料,常常在意想不到的地点和时间突然的发生,而一旦石油化工安全事故发生,就会导致大量的有毒化学品泄露,从而引起爆炸和燃烧等灾难,防范和挽救工作很难有效的展开,对环境的污染是极其严重的,并且泄露的化学品还不易洗消,会在一段时间内对环境造成持续的污染。
1.泄露事故
这类的石油化工安全事故指的是承载物品的容器破裂、阀门以及管道失灵或者是运输的工具出现故障,导致有毒化学品或者是毒液呈线状、点状以及平面状大量的泄露从而造成环境的污染和人员的伤亡。这类安全事故具有现场死亡人员少,中毒人员多的特点。
2.爆炸和燃烧事故
这类石油化工安全事故可由于爆炸、燃烧,是有毒化学品爆炸或泄露导致人员的伤亡。其特点是现场死亡、中毒、烧伤、骨折等情况极多,并且伤情比较复杂。
四、石油化工安全事故的解决措施
在现今社会,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导致了人们越来越关注安全的问题,石油化工行业是我国的支柱行业,所以该行业的安全与稳定影响到千家万户人的日常生活,必须要采取所有的手段将石油化工的安全事故发生频率降到最低。
1.在安全事故发生前的预防和预警
由于近年来我国频频发生大规模的石油化工安全事故,因此,减缓和疏导就成为了目前非常重要的环节。在应急的管理过程中,减缓事故的灾害指的是对该事故进行预警,对其存在的隐患进行预防和处理,减少事故的发生条件,将事故发生时的影响降到最低,从而使石油化工安全事故对社会与人们的危害减小。减少灾害发生频率就是要将各种安全隐患及时的找到并对其合理解决,要将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到对事故的预防及排查上来,要及时的发现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加强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提前的将安全防范工作做好,还要对各种紧急的情况制定出安全应急方案,便于维护和管理,从而达到减少安全事故的效果。
2.发生安全事故是的救援与应对
但出现由于人为过失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时,应该有效的控制灾害蔓延,尽最大可能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并且要较少财产的损失。这一过程被称之为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过程。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是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因为石油化工安全事故通常都是不可预知的,所以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就显得十分重要了。由于石油化工安全事故复杂性极高,所以在应急的措施上往往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经常会使应急人员陷入两难的境地,如何正确的处理有关人或物的关联是非常重要的。对于现场的指挥人员,不仅要具备超强的专业技能,而且还应该有很好的决策能力,在决策的过程中通常会出现很多的风险,指挥人员决策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了事故处理的真确性与否。
3.事故发生后的总结与调查
在石油化工的安全事故处理结束后,有关人员应该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总结,并且要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避免这种情况的再次发生。
第一,有关人员应积极做好调查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对发生事故的设备进行检修,并且要根据此次事故发生的症状制定出设备安全管理的办法,尽可能的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因为石油化工属于高危行业,所以要对排查的结果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使企业员工能够了解施工地点的详细情况,并且要将调查的成果汇报给有关的领导,进过有关领导及有关人员的集体商议,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
第二,通过排查问题,要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企业的安全发展观,对企业内的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并对其实施考核制,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员工要予以一定的经济及精神奖励。使每位员工都能积极的参与到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来。
五、总结
目前我国的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面临着非常严峻的考验,安全生产的难度大、压力强、责任重。但是,只要我们从心里上将安全生产工作重视起来,所有的苦难都会成为占时的,从现在开始,将安全生产的工作落实好,这样既可以避免事故发生后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同时也可以为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带来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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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姓名:张晓辉,出生年月:1972年9月29日,性别:男 民族:汉,籍贯(省市县):天津市 学历:大学本科学士,职称:中级工程师 (安全专业方向),研究方向(从事工作)。
(一)目的
为了有效处置群死群伤及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强化我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抢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防止重大交通堵塞,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的,做到组织指挥统一、赶赴现场迅速、信息反馈及时、救援措施有力、工作有条不紊。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规定编制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置。
二、组织指挥
成立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区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市公安局分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区卫生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分局,由副局长王智任办公室主任。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建立联警处置措施。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小组成员落实到人,由专人负责,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保持联系渠道畅通。遇有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能呼之即来,来之能战,把交通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大限度。
(二)建立交通事故联警制度。实行110、122、119三警联动,遇有报警三警种要快速反应,互相连通,并讯速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抢救伤员,并立即送往医院抢救,遇有火灾,消防队员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扑火,把财产损失降到最低,因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交通民警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三)加强现场保卫,确保财产安全。遇重大交通事故引起的翻车及不能立即运走的货物,交通民警应与治安民警一起组织现场保卫,划定保卫界线,保护好交通事故的现场财产,以免被盗或丢失,遇有必须立即转移的货物应立即转移。属于危险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等特殊货物,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采取果断应急措施,疏散围观群众,确保安全。
四、应急响应
(一)建立逐级汇报制度。凡辖区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执勤民警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对于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值班民警的责任。
(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措施是一项极其艰巨复杂的任务,各警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务必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并加强各警种及医务人员之间的相互配合,严格按照部署和分工开展工作。
(三)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及医务抢救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要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要发扬连续作战和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同时要充分做好安全防范的准备工作。
(四)所有参战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反应迅速,措施有力,力求把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对在事故处理中消极怠慢不负责任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五)分级响应和程序
应对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启动I级响应。应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启动II级响应。由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应对一般性道路交通事故,启动III级响应。由市公安局分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六)信息共享和处理
1.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共享和处理的基本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发生特大、重大事故,可直报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
(七)指挥和协调
1.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获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2.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有关方面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派出应急专家组赶赴现场,参加现场指挥部的有关工作。
4.必要时派应急救援队伍前往支援。支援队伍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5.由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对相关系统职能部门进行协调。
(八)紧急处置
重大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接报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件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5.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后8小时内写出事故快报,分别报送区人民政府和安监、监察、检察、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并及时上报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
6.重大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九)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组织专家成立事故调查组,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后果评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开展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1.应急结束后,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
(1)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2.应急结束后,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3.形成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得出经验教训,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特大事故的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二)社会救助
对道路交通事故的社会救助,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与社会救助联系,明确获得社会救助的要求及程序,并监督社会救助资金的流向或发放工作。
(三)保险
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指定专人负责为事件影响人员以及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保险业务联系工作,与保险机构衔接,明确保险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四)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组织专家工作组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工作,并写出事件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负责将已发生事故的调查报告和经验总结及改进建议适时予以通报。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得出事故结论;
4.提供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消防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消除工作中存在的死角,解决突发事故中存在的信息不准、反映不快,应急准备不足等问题,建立统一、高效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辖区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应急救援原则
1、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协调、救人第一、快速反应、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各社区居委会、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街道统一指挥下,实行分级管理、分组实施。
3、辖区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救援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
三、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东路街道办事处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业办,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全面指挥,督促各社区居委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组织事实演练。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工作,并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2、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指挥、协调有关单位、人员、车辆等具体工作,其中:杨国禄、张晓菲负责车辆安排调度;唐明负责人员调度;何得藩负责物资保障。
3、成员及办公室职责:接到重安全事故情况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在核实相关情况后,立即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并请示救援抢险处理,同时将领导指示迅速传达。
四、应急处理后勤保障
1、应急车辆:4辆,其中办事处2辆,东路派出所2辆;
2、应急事故救援人员:100人,由办事处机关干部、社区干部、联防队员和应急民兵组成。
五、应急事故处理工作程序
1、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停止各类会议或其他活动。主要领导要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同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派出应急处理小组,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
2、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险,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3、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办事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汲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下列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突发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突发事故中,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以及破坏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启动救援方案
当东路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特大为灾、水灾等影响较大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时,本救援方案立即启动。
七、经费保障和执行时间。
1、应急处理事故经费纳入单位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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