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8 11:59:1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司法局工作要点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力争使全区所有司法所通过省优秀司法所检查验收,整体跨入全省基层司法所建设的先进行列。
1、认真对照《省优秀司法所考评标准》,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基础上,统一司法所的工作台帐、上墙制度的内容、格式、办公场所的设置和摆放以及司法所标牌、标识、路边指引标牌等;
2、进一步健全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管理,充实和完善组织网络和志愿者队伍;
3、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各项工作台帐的内容填写,做到上报材料、业务报表的准确、及时,开展工作台帐互可互学活动;
4、不断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开展一次“我在一线当标兵”的主题活动,继续提高队伍和整体素质;
5、根据创建指标,对各司法所的创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6、强化和提升现有工作的亮点,总结经验,提炼出一些具有我区特色的司法所建设的工作模式。
二、突出社会矛盾化解,提升“大调解”机制效能
(一)强化制度建设,创新对接工作新机制
1、深入开展“大调解机制建设提升年”活动,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具体的对接实施办法,在公安派出所、交警大队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并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2、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按照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健全完善重大矛盾纠纷快报、直报及社会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按时上报各项工作数据
3、加强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做到组织机构、调解队伍、基础设施、调解工作全部达标;
4、认真抓好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举办一期全区专职调解员培训班;对专职调解员的选聘、调整等情况,实行备案制度;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调委会(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继续认真开展“星级调委会”创建活动
1、区、街道调委会设立调解员工作室,命名一批个人调解工作室和调解能手;
2、各司法所要抓好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基层调解员全部轮训一遍;
3、拓展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具有我区特色的基层调解组织;探索在大型小区建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委会;根据我区实际,适时召开
4、规范社区调委会工作业务台帐,做到样式规范、填写正确、页面整洁;
5、深入开展“星级调委会”创建活动,实现基层调解室建设达标率为100%、“五星级调委会”达标率为85%以上,到年底,“五星级调委会”达标率为100%;
6、统一社区调委会的标牌、标识,社区调解员全部持证上岗;积极稳妥地推进调解补贴与调解员工作绩效挂钩,进一步充分调动广大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管理指导,创建服务民生新品牌
(一)积极参与司法行政工作,扩大社会效应
1、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对应的司法所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工作站;
2、与对应的司法所制订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参与法制宣传、调解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
3、创新工作形式,充分运用电话、网络等先进平台,为辖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及免费法律咨询活动。
(二)开展“走进社区、服务民生”活动
1、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挑选2至5名法律工作者,义务担任社区的法律顾问,在辖区内的居民小区,设立法律宣传咨询台,定期或不定期地为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并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2、接受社区调委会的邀请,参与一些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为纠纷双方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为调委会提供法律支持;
3、在辖区内设立法制宣传栏,定期或不定期地为群众提供法律知识。
4、走访辖区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建议,在为辖区内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可按省厅规定的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并可根据该企业的经营状况,酌情减免收取法律服务费。
四、培育和宣传典型,树立司法所的地位和形象
1、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司法所建设、大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均要树立至少一个),要认真总结,整理提练,形成文字材料并上报;
围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以及我区推进“七个突破”紧密相联的法律问题,编印法制宣传资材,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在每个村(社区)设立法制宣传栏,组织实施“法制电影工程”。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重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丰富普法宣传载体
在《通讯》和电视台开设法制宣传专栏,在全区各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实施法制电影工程。
三、继续组织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
继续组织开展法治示范镇(街道)、法治示范机关(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细胞创建活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法律进千村(社区)”活动,建立15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到不少于100个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向不少于100个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力度。
五、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培训
开展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开展执法纪律和规范执法行为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执法水平。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干部依法办事、规范执法的能力。
六、配合做好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相关工作
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建立以司法行政干部、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组成的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区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提供人才保障。
七、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受援范围,加强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初审受理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法律援助。切实做好未成年、盲、聋、哑人刑事案件等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与住建、劳社、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建立维权联动机制,做好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以及外出务工人员等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诉前调解工作措施,强化法律援助案件“援调”对接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建立案件质量考评与案件补贴挂钩制度。
八、加强禁毒宣传工作
强化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尤其抓好对新春返乡人员、9月入校新生的禁毒宣传教育,积极开展“6.26”禁毒宣传日、岁末年初娱乐场所等禁毒宣传教育;同时,加大力度做好特殊人群的禁毒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
2005年开创性工作安排
根据《邯郸市司法局2005年工作要点》和上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两头对接,中间激活"的工作思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的2005年开创性工作安排如下:开展司法所建设"十个一"工程和理顺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一、基层司法所"十个一"工程
按照一制、一庭、一所、一队、一员、一线、一训、一杯、一会、一考的工作思路对司法所进行规范化建设。
1、"一制":即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为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的领导力度,使之真正发挥作用,争取将司法所建成县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司法局和基层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2、"一庭":在乡镇建立人民调解庭,村(居)建立人民调解室。县、乡、村三级都要建立健全纠纷排查登记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健全档案文书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排查、调解、责任追究机制等。
3、"一所":完善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积极拓展业务。符合条件的依照程序申报一批法律服务所;条件暂不满足的,先行挂靠其他所成立法律服务站,延伸法律服务范围;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及时了解辖区内若是群体的法律需求,协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提供援助服务;建立公证工作联络处,协助县公证处为辖区内的各个生产单位和经营组织及其各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成立外出武功人员法律服务中心,为维权和促进增收提供法律保障。
4、"一队":建立乡镇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通过吸收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离退休法官、检察官、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律师、法律工作者和热爱法律工作的社会志愿者服务队,协助基层司法所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5、"一线":在乡镇司法所设立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综合服务热线电话,每个村(居)要公开一部电话,方便辖区群众,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
6、"一员":每个村、居、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都要固定一个民间纠纷信息报告员,对各类纠纷信息及时准确报告,以利于矛盾纠纷化解得最早。
7、"一杯(旗)":在乡镇、村(居)开展以无矛盾纠纷激化为主要内容的"长安杯"(或流动红旗)竞赛活动。
8、"一会":县、乡每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特别优秀的可向上请功。
9、"一训":乡镇司法所定时开办村(居)法制骨干培训班,村居要建立法制夜校。乡镇和村都要有针队性的制定年、季、月、周的培训计划、确定培训重点和编制授课教材。两级培训都要健全考勤薄、授课台帐和考试制度以备考核。
10、"一考":量化任务,责任到人。对司法所及干警建立和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对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不好的,除司法所年终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外,有关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岗位调整或调离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层司法所要健全对辖区各类调解组织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二、理顺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宣传工作。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全镇的具体情况,司法所拟定《镇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下发,在抓好年度普法工作的同时,重点开展了“六五”普法宣传工作。3月7日,司法所联合镇其他部门和单位在街道开展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的的法制宣传活动,内容丰富;4月2日下午,镇司法所联合镇派出所、交警四中队、林业站、林业派出所到中心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讲座;5月30日上午,利用“六一”文艺汇演这一契机,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二、人民调解工作
制定下发《镇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截至5月底共排查民间矛盾纠纷72件,其中在春节期间,我镇成功化解了8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涉及人数444人,金额1000多万元,同时参与大东海项目房屋征收纠纷3起,调解率、成功率均为100%,有效地保障了镇的稳定、平安、和谐。3月5日长罗村发生一起交通伤亡事件,及时启动“大联动工作机制”,公安、交警、综治、司法、等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调解和善后处理工作。3月26日上午,区法院、司法局到镇调研司法确认工作,目前我镇已办结一起司法确认案件。
三、法律服务工作
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将法律援助进一步向弱势群体延伸,为基层贫弱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如大东海项目征迁过程中,陈某母子在因老人赡养问题发生家庭纠纷,获知情况后,镇村两级联合出动,最终通过司法确认最终保障当事人的利益。目前,全镇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6件。
四、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
年初我镇有安置帮教对象26人,到期解教3人,目前在册23人;社区矫正对象年初7人,到期解矫2人,目前在册5人,到目前为止无脱漏管和重新犯罪。司法所于1月30日上午召开第一季度社区矫正对象监督评议会议,同时分别于2月1日和4月28日对在册矫正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其生活状况及思想动态。
五、信息化运用工作
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管理系统全面运用,网页信息每天不少于4条,月平均信息量100条,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几个模块的数据及时录入,执行省厅的各项信息化管理制度,按时报送报表、信息,获得区司法局从分肯定。
下半年工作打算:
1、为大东海项目征地拆迁做好服务工作。
2、深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完善与区法院诉调对接机制,协助长罗村申报“市级人民调解能手”和“市级标准化示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
3、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工作,矫正对象中秋、“十一”节前走访。
4、完成好上级所交办的各项工作。并且配合区司法局做好送法下乡工作。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加强社区矫正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构建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特殊关照人群帮扶体系,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及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力度,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集中行动,努力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纠纷调解成功率95%以上的目标,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在5名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村(居)依托“法务工作站”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作为社区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平台,工作站负责人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由网格员、特殊人群关照员、社会志愿者协助司法所开展日常管教帮扶活动。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站的业务进行指导。
(二)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教育模式。推行“6+1”监管教育模式,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在村(居)要落实矫正小组,矫正小组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区)责任民警、村(社区)治调主任、网格员、社区服刑人员近亲属及邻里各一人组成,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日常监管教育帮扶。根据矫正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和身份,与司法所分别签订社区矫正工作责任状、担保书、保证书,明确其应负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督教育和帮扶职责。
(三)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帮扶职责。社区矫正工作站要认真配合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协助司法所对宽管类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的日常管理活动;参加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解矫宣告仪式;督促社区服刑人员按要求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参加学习及社区服务,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定期向司法所反映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学习、日常生活和工作等情况,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有违法犯罪或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向司法所报告;在特殊时段通过走访、排查、帮扶等措施强化管理。司法所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报告、社区服务、帮困扶助、信息报送、矫正公示等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站规范有序运行。
(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巩固村“两委”班子换届成果,加强村级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对调委会负责人、人民调解骨干的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要求,从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人员组成、纠纷受理、调解、统计、归档、工作制度、工作场所标示标牌、工作经费补贴经费等各个方面,加强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落实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严格落实村(社区)一周一排查、乡镇(街道)半月一排查、县(市、区)一月一排查工作制度,围绕党委政府部署的重大活动、重大任务,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大排查工作格局。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制定调处方案,落实调处责任人,明确调处措施和化解期限,力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对于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
三、实施步骤
活动从2015年2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至3月10日)。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对“三万”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矛盾化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0日至11月底)。各地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活动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办和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以前)
各地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经验及成效,建立完善特殊关照人群帮扶体系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巩固活动成果,提高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信息网格惠万民”专项行动纳入全年工作要点,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市局成立推进“信息网格惠万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正权任组长,市司法局基层科、市社矫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基层科。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目标任务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2018——2019 学年第二学期)
学期结尾,针对公法教研室于本学期初,结合《安庆师范大学2019年工作要点》和法学院关于新学期工作任务的重点内容,经讨论后确立了一系列提升教学、科研能力、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活动举措,包括:
一、邀请实务界工作者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洪学农院长、安庆市司法局罗光彪局长作客法律实务大讲堂(2次),学术界研究者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余钊飞副教授、上海师范大学蒋传光教授学术报告会(2次),这些活动有助于提升教师的理论水平、增强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教研室老师聆听专题、学术报告受益良多。
二、教研室为继续着力提升教研室各位老师的专业授课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关于毕业论文指导和答辩规范的研讨交流活动,举行了集中备课、互相听课检查教学材料、交流教学经验会议。通过这些经验交流活动,教师们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指导水平。
三、此外,本学期公法教研室为完善教研室人才构成、提升整体实力,开展了人才培养(学历深造和职称晋升)的交流会,督促年轻教师选择多种形式提升学历,努力晋升职称。在教研方面,指导学生比赛获省级以上奖励三项;在科研方面,待出版专著一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多篇论文,多位老师受邀参加各类研讨会进行科研交流。公法教研室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各位老师充分肯定了教研室各类活动开展的必要性,以及活动所带来的积极效果。各位老师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积极努力地提升自己。
一、完善资料,规范档案管理
我所今年上半年狠抓了业务资料的规范化建设,专门调整了业务档案柜,重新购置了高规格档案盒,全部更新了统一的档案标签,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矛盾排查、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各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二、定期排查,促进调解工作
按照矛排工作“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镇司法所坚持每月25日召开一次基层矛排信息员会议,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限时调处。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在今年上半年,我所还积极开展了基层矛排工作站的组建和“九统一”调委会的检查验收工作,促进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开展。
全年,我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5起,调处率100%,成功率95%。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委的具体部署和指导下,我部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建设,为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领导重视,将综治工作列入宣传工作的计划。
我部领导高度重视综治工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作宣传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指定由分管社会宣传的副部长分管综治工作,由理论股具体负责,将综治工作列入全年宣传工作要点,认真抓好落实。
二、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职责
我部按照综治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一)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综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按照工作计划,我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宣传车、板报展览、三下乡宣传、法律四进宣传、山歌对唱、文艺汇演、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县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象州建设工作及经验成果,为全县的综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在三下乡活动中,我们组织司法局、公安局、计生局、人社局、国土局等涉法部门参与宣传咨询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有关法律常识,化解疑惑和纠纷,分发法律宣传资料;在文化广场和车站宣传栏,我们也安排了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的板报专栏,让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学法知法;同时,我们在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宣传中,组织专场文艺晚会到全县各乡镇和部分村屯巡回演出,穿插法律相关知识问答;此外,还通过悬挂横幅、宣传广告牌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促进了平安和谐象州建设。
(二)积极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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