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2 22:25:3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工程人员专业技术考核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矿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分开
一、聘任工作需要思考的主要问题
一是聘任流程及规则设定;二是聘任的分级管理模式,总部和下属管理权限设计;三是岗编设置;四是技术职务通道建设;五是薪酬标准设计;六是任职资格要求设计;七是管理性技术人员与纯技术人员的区别;八是整体公平考虑;九是岗能匹配考虑;十是核心专业考虑;十一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设计;十二是聘任工作日常化管理的常效机制;十三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设计。
二、矿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实践
1.成立各级聘任委员会
各级聘任委员会负责组织各级各层各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讨论和决定聘任工作中的各种情况和问题。
2.确定聘任原则
一是坚持以注重实效,科学配置,优化人才结构为宗旨,依据“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群体优化”的原则进行聘任;二是坚持本人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与所聘任岗位相一致的原则;三是坚持公开竞聘、客观公正、从严考核、适度调整的原则。
3.确定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设置
根据公司战略、部门职能、技术含量、工作量等需求,综合考虑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等因素,确定岗位职数。
4.职级体系确定
根据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确定拟聘专业技术职务通道,如可将拟聘的专业技术职务分为中级、高级、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也可根据需要每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分为1-3个等级,主要是考虑同一技术职称等级人员资历、贡献等因素。本文建议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务设两档,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职务设三档。
5.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和定义
根据以上职级体系,需要进一步明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定义,以便评议时有基本的参考依据,如: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务定义:为公司各专业领域的带头人,在其它某一专业具有一定技术权威性,能独立承担重大课题研究,能主持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能解决专业技术疑难问题,在科技攻关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很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得到行业内认可,能指导高级工程师的开展技术工作。
高级工程师职务定义:公司各专业的技术骨干,能独立承担重要课题研究,能主持较大工程项目实施,能解决专业技术较为复杂问题,在科技攻关等方面有一定贡献并在企业内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得到公司内认可,能指导工程师的开展技术工作。
工程师职务定义:公司各专业所承担工作的主要力量,能独立承担一般课题研究或参与重要课题研究,能主持一般工程实项目实施或参与较大工程项目实施,能解决一般性的专业技术问题,得到所在单位员工认可,能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开展技术工作。
6.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条件
根据职务设置、职级体系明确各职级的申报必备条件,建议如下:第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务1档:具有教授级高级职称5年及以上。第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务2档:具有教授级高级职称3年及以上。第三,高级工程师职务1档: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7年及以上或具有教授级高级职称。第四,高级工程师职务2档: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4年及以上或具有教授级高级职称。第五,高级工程师职务3档: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2年及以上或具有教授级高级职称。第六,工程师职务1档:具有工程师职称5年及以上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第七,工程师职务2档:具有工程师职称2年及以上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第八,工程师职务3档:具有工程师职称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3年及以上。
7.明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破格申报条件
为体现不唯学历、不唯职称、注重实绩的聘任原则,特别制定了破格申报的条件,建议如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申报条件中对应年限可降低一年;或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但不足3年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8级工程师;或取得工程师职称,符合以下条件4-8之一者可最高破格申报至5级工程师。
第一,获得与本人所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相关的地、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一、二等奖一项及以上(主要参与者)。第二,获得与本人所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相关的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或三等奖二项及以上。第三,获得与本人所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相关的行业协会科技进步二等奖、或三等奖二项及以上。第四,获得国家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作为主要负责人)。第五,获得与本人所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相关的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第六,获得与本人所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相关的行业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七,本专业的学术、学科带头人。第八,本专业提出的技术报告、学术论文、专著曾在全国性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并在这些成就中起关键作用。
8.薪酬标准
根据市场化、行业内标准,并考虑内外部薪酬的公平公正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标准(略)。
9.确定竞聘程序
第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第二,所在单位根据聘任条件进行初审;第三,将申报材料报公司,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查;第四,合格人候选人公示;第五,对符合聘任条件的合格候选人员,统一组织公开述职竞聘;第六,组织考察;第七,将拟聘候选人报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委员会审批;第八,结果公布(公示拟聘候选人);第九,聘任。
10.确定竞聘评分标准
竞聘评分由基础评价和现场部分组成,详见下图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竞聘成绩构成与评价特点:
(1)基础评价
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量化赋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年限、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工作业绩、论文成果等基本条件进行量化打分,计算出应聘人员的基础成绩。具体基础评分标准如下:
第一,基本知识和技能:已获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100分);已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已取得工程师职称的(90分);已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学位,或者已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的(80分);已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生毕业的(70分);已获得大学专科学位或专科生毕业的(60分),评价时根据学历和职称对应分数取最高分。建议占基础评分权重的30%。
第二,企业贡献:在公司从事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加5分,不满1年的按当年实际工作月份折合计算,最高100分,建议占基础评分权重的40%。
第三,项目成果:近十年内,作为项目主持者或主要技术负责人,每获得一项以下奖项,加对应分数:1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30分);项目获得省部级授予三等奖及以上(20分);项目获得地厅级授予二等奖一项以上,或三等奖二项以上(20分);获得国家专利并在生产中取得明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10分)。近十年内,作为项目主持者或主要技术负责人,每获得一项以下项目成果,加对应分数:完成了省部级或者地厅级的重点项目,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了国内、省内空白的(15分);完成过系统性强、技术难度较高或较复杂的科研和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10分);独立完成了1个项目综合研究报告或主持研究制定了复杂项目的综合分析方案,应用效果良好并提交了试验报告(10分)。
以上各项评分可累加,最高分100分,建议占基础评分权重的20%。
第四,论文成果:近十年内,作为第一作者或主要编写者,每获得一项以下著作成果的,加对应分数:完成有重要实用价值的专业技术报告、设计报告2份(大型的可1份)和论文l篇以上(20分);在公开出版的国家级或行业核心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15分);公开出版有价值的专业著作(5分);参加了省部级技术规范、规程或标准等重要技术文件的编写,并有重要实用价值的(10分)。
以上各项评分可累加,最高分100分。建议占基础评分权重的10%。
(2)现场答辩
第一,个人述职:主要反映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政策法规、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对矿山企业公司本专业技术信息了解和掌握的情况。第二,评委问答: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掌握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业务工作能力。
(3)综合成绩
按照基础成绩占40%、现场评分60%的比例,加权计算出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数。
11.聘期
建议2-3年。
12.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后管理
(1)考核
另行制订了公司技术人员绩效管理办法。主要考核的维度包括有:生产或专业管理问题发现及解决情况;技术标准、重要制度、主要技术报告起草及修订情况;技术交流、师带徒情况;经济效益、效率改善贡献情况;科研、技改、基建项目或课题成果情况;小改小革、合理化建议提出及采纳情况等。
(2)专业技术职务续聘、低聘或晋升
第一,依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度或聘期内的绩效考核结果决定其续聘、低聘。第二,晋升必须通过公开的述职竞聘及组织考察。第三,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受到刑事处罚者;不能完成本人职务职责者;不认真履行现职岗位职责,拒不接受组织上分配任务者;弄虚作假或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影响恶劣者;工作极不负责,造成严重事故、经济损失严重者;个人绩效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因机构或岗位变动,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者;其他不宜继续聘任者。
参考文献
一、目的和意义
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和前提,合理的确定考核等次,科学地使用考核结果,对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可在激烈的改革浪潮中,提高竞争能力和忧患意识,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自觉地提高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全面提高局的服务三农质量和工作效益。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成绩也是对其进行奖惩、调薪、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续聘、低聘及解聘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
1.全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职称办负责安排日常工作。
2.单位要成立由党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5~7人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2/3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由专业技术人员选举产生,应尽可能代表级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考核工作。
3.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4.考核小组的职责:
(1)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全面工作。
(2)对被考核人员逐个进行客观公正地评议,并按评分标准(见附表)量化打分。
(3)确定、公布被考核人员的考核打分结果及考核成绩。
(4)受理、调查并处理个人申诉及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5)认真总结,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并按时上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材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本项和加分项两部分。
1.基本项考核包括: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的综合评估。
(2)工作数量及质量。
(3)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4)出勤情况及工作纪律。
2.加分项考核包括:工作、科研获奖及鉴定、获专业技术工作荣誉称号、、出版著作、党政及社会兼职、超工作量等内容。
考核内容中有关项的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一、二。
四、步骤和方法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评议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安排部署。每年12月份由局职称办安排当年全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时间及具体要求。
2.学习动员。单位在进行考核时,首先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和方法,统一思想,增强参与考核的自觉性。同时选举成立考核小组。
3.个人总结、填表和提供原始材料。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全面、实事求是地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写出述职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指出不足。同时,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提供本年度获奖、鉴定、论文、著作、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等材料的原始证件,供考核小组核查。
4.个人述职。单位要组织召开专业技术人员述职会议,每位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向本单位领导、考核小组进行述职。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量考核打分。考核小组要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分标准打分。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综合评估:由单位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法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单位可自行设计表格进行打分。
(2)基本项、加分项中的定量考核打分:由单位考核小组全体成员按《基本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一)和《加分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二)自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数。
(3)最终得分的计算:最终得分=综合评估平均得分+基本项得分+加分项得分。
6.综合评估,确定考核等次。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定量、评估计分考核结果,将同一职务人员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确定考核等次。
7.接受监督和复议。单位要将考核结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考核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及时修改,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8.总结上报和公布考核结果。单位要对年度考核认真总结,按要求填写《考核结果统计表》及《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按时将总结报告、表格和相关材料上报局职称办。局职称办审核后的结果要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通报。
经局审核后,对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要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考核等次确定
1.等次和比例。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等。其中,优秀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10%,良好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20%。按比例计算时,小数点后数字可四舍五入。对于同级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的单位,可进行年度累计比例。
考核等次除受比例限制外,同时要符合最终得分要求。优秀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90分,良好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80分(得分不符合最低要求者不能按比例确定优秀和良好),称职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60分,最终得分小于60分者为不称职人员。
2.下列单位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1)获国家部委有关司(局)、省直厅(局)及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获得先进集体称号的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2)经中央或省业务主管部门评定先进单位,先进单位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3.下列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可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
(1)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星火科技、优秀设计、农业丰收、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成果、社会科学、“五个一”工程个人,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2)对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省直部门授予的全省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3)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农业技术推广、社会科学成果奖等奖项,以及获得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评选的上述奖项)的定额内人员,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获得县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地(州)直部门授予的全地(州、市)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本单位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凡具有下列几种情况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1)受到党、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2)出勤率低于50%(包括50%);旷工三天以上者(包括三天)。
(3)不能完成本人职务岗位职责中的工作任务,既无研究成果、论文著作、推广开发实绩,且工作效果和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者。
(4)不认真履行现职岗位职责,拒不接受组织上分配的任务,长期(三个月以上)没有实际承担和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工作任务很轻,经多次动员仍然不愿意接受其他工作任务,私自另谋职业捞取外快,情节严重者。
(5)未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任意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者。
(6)经工作督查或评估,工作质量不合格者。
(7)职业道德败坏、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影响恶劣者。
(8)工作极不负责,造成严重事故,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很坏者。
(9)因工作表现不好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脱离工作岗位两个月;或因表现不好,长期(三个月以上)找不到接受单位者。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连续三年优秀的人员,允许提前两年(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达三次优秀或五次良好,可作为达到一项硬化评审条件。
3.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二次良好,才允许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被评为省部级优秀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及我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和我省“333”科技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厅(局)、地(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学科带头人(以正式文件为准)的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不受优秀、良好次数的限制。
4.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解聘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或不聘专业技术职务至少一年以上。年度考核等次不称职,当年及低聘、不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不能计入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任职年限(即任职年限延长二年)。并在低聘或不聘期间进行考察,若年度考核仍为不称职者,取消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不能参加当年或两年一次的调薪,同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七、其它事项
1.凡未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下一年度不得进行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无故不参加一次年度考核的人员,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所规定的担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的基础上增加一年。
3.出国或在国内进修、学习、交流、访问等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专业技术考核,本人也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编制在而人不在本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同样落实。
4.科研获奖或授予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的人员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
5.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单位相应系列的业务考核。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低一级职务的考核。
6.每年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由局职称办装入本人技术业务档案。
为加快实用型人才开发,提升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人才支撑能力,促进我区实用型人才又好又快又多地发展,根据上级有关人才资源开发的总体要求,现就做好我区实用型人才开发及地方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加大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充分挖掘实用型人才的潜力,建立健全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和重在社会、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建设一支适合新农村建设所需的实用型人才队伍,更好地促进我区农村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范围及对象
1、从事园艺(花卉与瓜果栽培、蔬菜种植、茶艺)、林业、水产养殖、畜牧兽医专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业绩突出的种植、养殖专业户、示范户及从业人员;
2、从事经营管理(产品销售、物资采购、生产技术管理、物流、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的人员;
3、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木工、瓦工、油漆工)的人员;
4、从事维修(电脑维修、家电维修、钟表维修、汽车修理、摩托车修理、农机维修)的人员;
5、从事家政服务(管道疏通、高空及外墙清洗、家庭烹饪、家庭月嫂、住家保姆)的人员。
三、地方系列职称的增设
根据我区实用型人才的实际,在《市区职称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名称基础上,增加地方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置:
1、园艺专业(园艺技术员、园艺助理工程师、园艺工程师、园艺高级工程师);
2、林业专业(林业技术员、林业助理工程师、林业工程师、林业高级工程师);
3、水产专业(水产技术员、水产助理工程师、水产工程师、水产高级工程师);
4、畜牧兽医专业(畜牧兽医技术员、助理畜牧兽医师、畜牧兽医师、高级畜牧兽医师);
5、经营管理专业(经营管理员、助理经营管理师、经营管理师、高级经营管理师);
6、维修专业(技士、技师、主管技师、高级主管技师);
7、家政服务专业(家政员、助理家政师、家政师、高级家政师);
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列入综合工程,仍设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四、申报评审条件
(一)综合素质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申报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专业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审员级职称:
(1)非本专业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时间满2年;
(2)非本专业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时间满3年;
(3)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时间满5年;
(4)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时间满8年;
(5)从事本专业技术时间满10年;
(6)获得市、区职业技能竞赛第三、第二名的选手。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专业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审助理级职称:
(1)非本专业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时间满3年;
(2)非本专业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时间满5年;
(3)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时间满8年;
(4)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时间满10
(5)从事本专业技术时间满15年;
(6)获得市、区职业技能竞赛第二、第一名的选手。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专业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1)非本专业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时间满5年;
(2)非本专业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时间满8年;
(3)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时间满15年且取得助理级技术职务资格满5年;
(4)从事本专业技术时间满20年;
(5)获得市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的选手。
(三)晋升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按《市区职称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五、材料申报要求及程序
1、材料申报要求。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如实填写《市区地方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须经当地政府或区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培训合格证书、服务单位或所在镇、街道、村委出具的从事专业技术年限证明(须经户口所在地政府签署意见并盖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详见附件二)。
2、申报程序。申报个人将申报评审材料分别报送区业务主管部门,其中申报园艺(花卉与瓜果栽培、蔬菜种植、茶艺)、林业、水产养殖、畜牧兽医专业人员的评审材料由区农林局负责受理和初审;申报经营管理专业人员的评审材料由区经贸局负责受理和初审;申报建筑装饰装修专业人员的评审材料由区建设局负责受理和初审;申报维修(不含农机维修)和家政服务专业人员的评审材料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和初审;申报维修(农机维修)专业人员的评审材料由区农机局负责受理和初审。评审材料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区职称办审核并组织评审及发文、颁证。
六、待遇
1、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农村实用型人才统一进入区人才库,可按区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2、取得地方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享受本单位国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同等继续教育权利。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平均每年继续教育分别为32学时和40学时,并作为晋升地方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晋升条件之一。
七、组织领导
关键词:地勘单位;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改进思路
中图分类号:F244.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3月9日
据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十二五”规划统计数据,全省地质勘查行业从业人员18,000余人,其中技术人员约11,000人,占总数的61%。注册登记地质勘查单位137家,其中国有地勘单位99家,分属地矿、煤炭、冶金、有色、建材、石油、化工等7个行业。河北省地矿局作为全省的地勘主力军,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统一管理所属的22个地质勘查事业单位,这些地勘单位分布在全省11个地市,在水文地质、矿产地质、遥感地质、工程地质、环境监测等专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自2006年7月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正式启动以来,各地勘部门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部分改革均已完成。由于地质勘查单位队伍庞大、行业跨度大、人员结构复杂、职工野外工作生活时间长、工作条件艰苦等,在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上存在着一系列不足之处。
一、河北省地质勘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一)岗位分析与评估不明确。地勘单位中普遍缺少工作岗位分析,因此造成岗位划分不清、价值取向不明确、资源配置不合理的情况。各部门、各岗位间工作量不均衡,不仅破坏了人力资源结构,造成管理效率难以提高,还导致绩效工资分配的不合理。
(二)考核制度不规范。由于地勘单位自身特点,例如工种繁杂、工作量不易确定、作业面大、工作链条长短不一等,造成绩效考核难度较大,没有形成规范的管理制度,没有完整的工作分析及工作责任书,没有合理的按岗位设置的考核程序和方法,不能有效区分岗位、项目、能力之间的差异,考核过程中多凭上级领导印象和人情化打分,仅仅把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薪级工资的依据,缺乏绩效考核导向性思维。地勘单位人力资源队伍的重要构成部分是专业技术人员,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单位很难得到长远的发展。因此,加强和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发展和利益,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一大重点,目前大部分单位在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时缺少相应的考核机制。
(三)激励机制不健全。以河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为例,该院组织结构主要分为两大部分:机关管理科室和野外生产实体,机关科室主要从事行政、人事管理、财务、党政建设等管理工作;生产实体主要是从事野外工作。该院按人员的职务和岗位来进行分类,确定绩效工资分配系数,没有根据职工的个人业绩来划分,在绩效工资分配上虽然适当向生产实体倾斜,但在实体内部没有有效的区分岗位差异性与贡献大小,因此激励作用不明显。
二、河北省地质勘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工资改革思路
(一)进行岗位分类。紧紧围绕岗位分类这个重点环节,明确岗位工作内容、任职标准,完善竞争上岗制度,确保岗位的适用性,确保用人机制能够灵活流动,充分发挥员工优点,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是绩效评价体系的关键点,必须实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个人与团队的相互融合。科学有效地设置绩效考核指标,工作结果与工作过程相结合,绩效考核目标要有导向性。
(三)建立基于绩效考核的工资制度。建立基于绩效考核的绩效工资制度,按照员工的工作业绩评价结果进行绩效工资分配,通过制定组织的发展目标来明确激励导向,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河北省地质勘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工资改革探索
河北地球物理勘查院和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绩效考核和工资改革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各有特色。
(一)划分岗位类别,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河北地球物理勘查院打破原有的对专业技术人员“德能勤绩”的考核模式,建立多维度的考核指标模型,共分7个考核维度,包括工作态度、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任务、工作成果、工作能力、野外工作时间及完成任务情况,从7个方面综合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考核指标分数,依据考核维度在工作中的重要程度来赋予。工作能力、完成任务情况以及野外工作时间这三个维度对专业技术人员来说是相对重要的考察内容,因此每项赋予分值比重较大。工作成果用于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能力,鼓励其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发明,采用加分制上不封顶。专业技术职称与工龄紧密相连,有客观存在的因素,分值赋予比重较小,工作态度难用绝对的数字来考评,采用了定性指标,分值比例较低,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这7个维度共同构成了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方案,并且有相对可靠的数据支持,具有可操作性。
河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按照考核对象不同,确定相应对象的考核内容,划分为素质结构、能力结构、绩效结构,每个结构制定具体量化的考核要素。素质结构主要考核思想品德、劳动态度、责任心、廉洁性、遵章守纪及出勤情况;能力结构主要考核职务岗位实施能力、技术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等;绩效结构主要考核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及经济效益等。
(二)明确考核标准,区别部门激活工资分配。对生产实体单位的考核和工资分配,一直是地勘部门的重点。河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对生产实体单位从生产经营目标、技术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财务管理、资质合同管理、党建和廉政建设等6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绩效工资的分配额度。首先是核算出各二级实体应提取的绩效工资数额作为计算1.0系数的基数,然后用技术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财务管理、党建和廉政建设、合同资质管理等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调节,最终确定各二级实体应发放绩效工资数额。考核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年终进行全面考核。绩效考核总调节系数中前三个季度考核调节系数各占20%,年终考核调节系数占40%。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确定本单位绩效工资总数,然后在部门内部进行二次分配。
以上两个单位,虽然在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管理上有所创新,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改进:
(一)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需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加强重点内容考核。近几年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较大,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思路。地勘单位面临着产业转型,在此背景下专业技术人员应充分发挥创新能力,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研究新技术和新发展,突出重点课题和技术难关的攻克,在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上也要突出这种趋势引导。另外,地勘事业单位面临激励的外部竞争,对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具有特殊贡献的人才,要特别对待,必须考虑这类群体和普通员工的差别,因此在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标准的制定上要区别对待。同时要综合考虑到部门和岗位的不同,在管理上体现出公平性。
(二)细化生产部门或项目内部岗位划分,正确评价员工贡献度。由于地勘单位二级实体生产经营特点,在绩效工资分配上有一定的自,这就造成各部门分配标准不一致,有的甚至差别较大;有的人为因素影响分配的公平性,造成员工满意度不高。因此,需进一步细化其内部岗位划分,明确岗位职责,并建立完善员工绩效评价体系,正确评价员工的劳动贡献大小,使绩效工资分配更加公正合理。
主要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1999]37号).
关键词:继续教育;工程管理;项目管理;聘任管理;科学发展观
1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模式的创新思考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1.1创新课程设置,不断提高培训内容的实效性。
对于专业人员的培训,继续教育必须考虑到三个原则。1)时代性原则:即所选课程应具有较强的时代特征,如当前形势下,就应将继续教育和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及震后心理调适相结合起来;2)针对性原则:即所选课程应符合培训对象的需求,通过调查问卷了解培训需求,采用“菜单式”培训或将核心课程与辅助课程结合起来,增大灵活性;3)系统性原则:要结合终身教育的理念来统筹规划课程,要让培训者一年一个收获,通过培训较为系统地了解相关知识,全面提升能力素质。总之,继续教育课程设置要做到:立足岗位需求,紧扣时代脉搏,少而精,新而实,真正将远程网络培训平台打造成为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成长和不断发展的平台,成为专业技术人员难以割舍的良师益友。
1.2创新培训管理,做到管理工作的专业化,人文化
创新培训管理,就是通过专业的人文化的教学管理营造积极和谐的学习氛围,使学员顺利完成培训任务。首先,做好继续教育相关政策和网络培训方法步骤的宣传;其次,加强调研,听取基层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网络培训的意见与建议;再次,开好工作安排会、工作总结表彰会。培训工作必须自始至终突出抓好培训效能提升,网络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究竟如何,基层单位和参训人员最有发言权。要通过广泛的问卷调查和经常的基层调研,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将调研情况和工作决策有机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为龙头,重点关注自主创新、社会发展、民生建设等方面的继续教育任务,有效整合培训资源,统筹推进各类培训,为继续教育的持续发展和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3创新培训评估,不断激发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学习的热情。
继续教育培训的目的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在我看来创新培训评估就是要改变过去那种仅仅看重结果的做法,要在评价功能、评价主体、评价过程等方面进行创新。有效的培训,其评价功能应当是激励性和诊断性的,评价方式应当是开放的,评价主体应当是多元的,评价过程应当是交互的,在开放、交互、多元的培训评估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评促学。这样才能使技术人员学到灵活多用的知识,才能不减灭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学习的热情。
2如何培养高级管理人才,促进工程建设良性发展
我国工程建设企业走向国际工程承包和咨询市场已有二十七载春秋。在国家“走出去”战略的指引下,近年来国际工程事业发展十分迅速,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对外承包工程的第六大国,并开始进入了快速、良性的发展轨道。
针对这种局势,我单位在培养高级管理人员应该注重对工程管理人才的理论和实践并重培养,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通过理论学习,可以使其认识水平更加系统全面,并得到理论上的提高;有理论基础的人员,特别是刚毕业的学生则应到第一线去工作。
一个工程事业单位必须有一个全面的人才培养的战略规划,只有如此才能促进工程建设的良性发展。
3加强单位人员对科学发展观的拥护
1)坚持做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是当代党员,干部的责任。应该在各自的岗位上,主动适应新形势发展和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工作的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与时俱进,坚持创新发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为促进城市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2)在单位政工干部一定要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承担新任务,体现新作为,用心思考,用心工作,精心安排,真抓实干,以更高的标准和全新思路,创新方法,充分发挥政工队伍宣传,鼓劲,凝聚,带头作用,尽心尽职履行好各项职能,踏踏实实完成好市委市政府赋予给予的任务,用实际行动开创城市建设事业新局面。做社会和谐的促进者。
4如何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教育管理
加强和规范所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可以提高编外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切实保障编外人员的权益,充分调动编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营造良好的拴心留人环境。
1)单位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应总体把关。所属事业单位应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细则,坚决杜绝用管脱节和无章可循现象,落实编外人员与正式干部职工实行同时教育、同等要求、同步考核的“三同”要求。
2)岗位领导具体负责。编外聘员所在岗位的负责人,对编外聘用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负具体责任。
3)严格考勤、考核,实行绩效挂钩。对编外人员的考勤、考核,必须根据岗位和任务不同,制定严格的考勤、考核细则。通常情况下,实行日考勤、月考核、年考评等制度,并与月奖、季度奖、年终奖和是否续聘挂钩。
4)对考核优秀的编外人员,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可优先向单位人事部门重点推荐。
5对工程建设项目化管理的探索和实践
本事业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化管理,要以确定项目部的严格高标准、高起点进行策划,在前期工作准备阶段,先后派出数批中层干部、技术人员、施工骨干,认真吸收和消化国内先进的项目管理理念和方法,并找准差距。在建立施工项目进度管理计划体系时,要运用科学管理手段,实施进度、资源、费用一体化动态管理,保证工程进度,为实施科学的、先进的现代化管理策划奠定了坚实基础。
6就如何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管理的一些看法
坚持以业绩能力为导向,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工作,积极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进一步激发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活力。
1)严格设置岗位。认真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控制和分类管理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了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审核工作,并明确各级岗位职数情况。
[关键词]人才;专业技术;培养工作
[中图分类号]F2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14-0108-02
1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的重要性
(1)实现专业技术人才供给,优化人才结构,畅通成才渠道,促进厂内无缝隙人才接替。按照人才总量控制,专业人才比例适度,后备人才储备充足的原则,充分用活人才资源,优化资源结构,形成厂技术专家、专业技术带头人、青年人才三类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梯队,有效解决人才作用发挥、人才交替和避免人才断层等实际问题。
(2)形成有效的人才甄选和培养机制,从源头上和培养过程中发现和历练人才,确保专业技术人才的质量和水平。人才梯队建设始终贯彻开放竞争理念,建立健全有效激励机制,更好地为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实践锻炼效果,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质量和水平;严格规范程序,实施动态管理,强化监督控制,保证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规范有序运行。
(3)营造浓厚的创业成才文化氛围,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作用,持续推进技术改革创新。企业文化建设在人才的人格、价值观、执行力上具有决定性作用,而它最重要的要求就是一种共识和认同,具有很强的感召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不仅能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人才优势,同时也营造了浓厚的创新发展成才的氛围,形成一种激励人、感召人、发展人的文化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作用,持续推进技术改革创新。
2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存在的普遍问题
(1)如何进行专业技术梯队人才的构建和专业划分。当前,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是专业技术人员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渠道。结合单位实际,根据内部专业技术人员分布和专业限制,构建合理的人才层次和专业划分是非常必要的。
(2)如何做好专业技术梯队人才的选拔、使用、培养。人才的选拔、使用、培养永远是每一个用工企业的主题,做好人才的选拔、使用、培养工作是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选好人才、用好人才、育好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贯穿于整个发展过程之中,必须要高度重视人才的选拔、使用、培养。
(3)如何管理好专业技术梯队人才。做好人才的管理工作,是激发人才活力、带动人才滚动、进行技能传承与科技创新的关键。创新管理方法,强化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效果,是管好人才的主要方式、方法。
3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的主要做法
(1)合理构建梯队,建立技术专家、专业技术带头人、青年人才梯队,形成高、中、基础三个层次的人才梯队。一是优化专业结构配置。按照生产实际,侧重在油气地质、采注气工程、油气集输、机械设备、信息自控等重点业务和专业领域,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二是确保专业人才数量。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总量,分专业,按门类进行划分,以一定的梯队人才数量来带动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三是突出专业能力。根据专业结构的划分,对申报人员的从事专业、岗位以及所提交的成果,不相符的将不予以确认。同时,申报人员还需提交一份个人情况说明,突出体现自身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2)合理筛选人才,采取公开选拔的形式,做好梯队人才选拔工作。一是规范选拔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评选和审批公示五个程序进行。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同时,经单位集体同意推荐后才能上报,只有学历、资历、成果、论文论著等项目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并且专业相符的申报人员才能进行评选,评选初步结果经厂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在厂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行文公布。二是体现公平公正。持续开展选拔厂技术专家、专业技术带头人、青年人才工作,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优”的要求,合理筛选出专业技术梯队人才。选拔中严格落实以“德”为本,以“绩”取人,以“能”服人的原则,确保梯队人才素质高、成绩好、能力强。公开选拔按照梯队人才层次,分专业进行,成立了开发地质、采注气工程、油气集输、油气计量、机械装备、信息工程等专业专家小组,负责专业技术梯队人才的综合考察、选拔评价。同时,梯队人才评选坚持严格遵守选拔标准,参评人员的各种业绩、成果、论文等经厂专家、科技办在纪检人员监督下进行严格审查后,进行评选量化打分。人才从“选”到“拔”均由纪检人员全程进行监督,同时开通监督电话,开设监督信箱,专门受理职工意见和建议,确保整体选拔工作的规范性和公平性。三是树好人才标杆。每个层次的人才选拔,都是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中的重要环节,都是代表着同一时期、同一梯队的人才标准,只有选准标杆,才能更好地、更有效地进行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梯队人才选拔,建立健全梯队人才标准和考核办法是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中必不可少的步骤。
(3)注重人才培养,促进业务交流,加强三个层次人才水平提高工作。形成专业技术人才建设有序性发展的关键就是培养,着力培养基础人才梯队是推进人才梯队建设的重要过程。一是实施高效培训,拓展知识水平。加强针对性培训,采取系统化学习、案例式教学的方式,强化按需施教,学用结合,促进重点岗位上的高层次人才高效培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再教育工程,分系统、分专业、分层次的制订实施计划和方案,有效推进梯队人才知识结构、能力结构、技术结构的更新和优化;采取“送出去”和“请进来”的形式,积极开展外出培训和内部业务知识讲座,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水平。二是强化实践锻炼,提高业务能力。遵循人才特点和成长规律,注重发挥工作岗位和生产一线培养人才的重要作用,坚持在工作实践中培养人才。利用岗位实践,根据自身专业特点,重点了解相关生产业务知识,有重点的提高业务能力;推行轮岗制度,新入厂毕业生必须在不同岗位上轮流见习培养,最终根据所学专业和见习岗位实效,以及考核意见等多项要素,设计自身职业规划。三是深化“导师带徒”,促进共同成长。实践证明,传帮带是人才培养和有效接替的有效途径。大力实施“导师带徒”制度,采取“一带一”、“一带多”、“多带一”等措施,建立师徒关系,签订师徒协议,明确阶段性培养目标,细化培养内容,突出带徒效果,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实现自我加压,加快专业人才成长步伐。四是构建梯队人才团队,攻坚克难。为有效发挥梯队人才作用,建立专业匹配,层次有别的人才团队,承担相应的生产难题和研究课题,参加项目成果评比、竞赛活动,在促进整体协作的同时,增强业务知识间有机交叉和成果转换。
(4)实施动态管理,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做好人才梯队管理使用工作。专业技术人才梯队的形成,极大的支撑了厂的整体发展。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充分发挥梯队人才作用,盘活人才资源,促进厂更快更好地发展。一是明确责任义务,突出作用发挥。任期内的厂技术专家、专业技术带头人、青年人才有主动为厂承担疑难课题或技术攻关课题的义务;有主动将科研、技术成果实施推广的义务;有定期到生产现场指导和解决现场技术难题的义务;按照一级带一级,每年有计划培养2~3名专业技术人员的义务。厂每年将对各层次技术人才进行责任和义务项目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自行终止所享受待遇和优惠。二是实施动态管理,促进快速成才。加大人才梯队考核评价力度,实施动态管理,对任期内的梯队人才采取过程评估和阶段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形成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新局面。任期内未完成该层次梯队人才年度业绩目标的将享受低一级层次人才待遇,任期内阶段考核出现两次以上考核不达标者,取消下一届评选资格。三是实施有效激励,充分调动人才积极性。完善各类奖励制度,按照业绩成果排名、荣誉等级高低进行不同程度的物质激励。厂技术专家、专业技术带头人、青年人才享受的相应待遇次年发放,考核未完成业绩目标的将取消待遇发放;开展各类人才评选、表彰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事迹,实施荣誉激励;对能力水平明显增强、业绩贡献显著提高的梯队人才,及时给予提拔、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外出培训等方面政策激励。
参考文献: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管理,维护聘任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是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称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要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要保证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市、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第五条市及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指导性控制幅度》,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类型,负责审定本级所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本级所属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并根据事业单位发展情况,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动态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设置岗位要依据下列原则:
㈠正高级岗位,主要设置在市所属的技术性强、人才密集的事业单位的主系列,辅系列一般不设。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除卫生、工程、农业等系列经批准可少量设置正高级岗位外,其他系列一般不设。
㈡主系列岗位职数,一般不低于总职数的80%。
第七条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具体制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职责、权限和聘任条件,做到职责明确,权限清晰。
第三章聘任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受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是:
㈠一般应具备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的
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
㈡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㈢遵纪守法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九条受聘人员除具备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必须符合单位制定的与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岗位任职条件。
第十条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㈠建立组织
建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聘任方案,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和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聘任工作的具体实施;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对竞争上岗人员的考核。
㈡制定方案
聘任方案应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充分酝酿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
1.公布竞聘岗位。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竞聘岗位,适时召开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大会进行公布;
2.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岗位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责任、任务、工作目标及工作考核标准;
3.确定上岗条件。规定各岗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能力及水平;
4.职代会通过聘任方案。聘任方案应进行充分酝酿,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聘任方案无效。
㈢公开竞聘
1.公布竞聘岗位及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和竞聘程序等有关事项;
2.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申请应聘相应的岗位,每人可以选择1—2个岗位应聘;
3.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竞聘;
4.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考核小组召集一定范围人员参加的会议,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由应聘人员进行竞聘演讲,考核小组组织进行现场答辩,并组织群众测评;
5.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向全体职工公布对应聘人员的考核结果。
㈣对竞聘人员进行聘任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考核情况和岗位需要提出拟聘意见,并作出聘任决定,或提出推荐、提名意见。决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实行聘任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一般为7天,对公示人选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证无问题的,单位可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
第十一条对确因工作需要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单位负责人(正职),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聘任事项。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可以依据本单位岗位需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单位内部实行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其工资待遇和岗位津贴按实际聘任的岗位确定,在聘期内有效,原职务和任职资格在档案中保留。低职高聘一般不得越级聘任。
第十三条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应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聘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十四条专业技术人员变换工作岗位,或聘任期满后需要续聘的,应按本办法重新进行聘任。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的聘任方案,分别报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第四章聘任合同
第十六条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以聘任合同形式确定聘任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的签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十七条聘任合同包括聘任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及保险待遇、违反合同的责任及聘任双方协商的其它条件。依据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统一的原则,统一使用《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单位与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八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限一般为1—3年,也可根据本人所承担的课题、项目所需工作时间的长短确定。实行院(所)、厂长负责制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任期可和院(所)、厂长行政职务任期同步;接近离退休年龄人员的任期,截止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第十九条聘任合同应按有关规定到当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进行鉴证,鉴证后即具有法定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如确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聘任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章任期考核
第二十条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任期考核按签订的聘任合同的任期进行。年度和任期的考核结果均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续聘和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在注重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前提下,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所取得的工作实绩和业务水平能力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考核的内容应当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符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二十三条年度和任期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优先续聘和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予以其它奖励;
(二)考核确定为合格等次的,可申请续聘和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可申请续聘,但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给予3至6个月的告诫期,视不同情况,予以解聘、低聘、待聘或调整工作,低聘或调整工作的人员应当相应改变岗位工资待遇。待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规定一定的待聘期,在此期限内,停发岗位津贴。
第六章职责与监督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方面有下列权利和责任: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人事政策、法规,制定单位内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的各项规章;
(二)根据结构比例、岗位需要和聘任条件,按有关政策规定择优聘任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根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低聘、待聘、解聘等聘任事项;
(三)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内,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四)在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确定津贴分配办法;
(五)经批准实行工效挂钩的单位,在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工资额度内,确定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分配;
(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其它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权限。
第二十五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行政辖区内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综合管理部门,负有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的职责,有权对下列情况予以纠正,并按权限对责任者做出处理:
(一)不按本办法签订聘任合同的,责令其补办手续;
(二)不按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聘任的,不予核定工资标准;
(三)不按本办法进行任期考核而办理聘任的,宣布其结果无效;
(四)其它违反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规定的,按有关政策法规处理。
一、评审依据
(一)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和业绩成果条件,执行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人发[]8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8号)。
(二)论著、论文条件,执行粤人发[89号、粤人职[]18号和原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粤人发[]300号)。
(三)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原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177号)和《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
(四)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原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120号)。2001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不再作为职称外语条件的有效依据。
(五)计算机条件,执行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号),免试范围同时执行原省人事厅《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粤人发[]81号)、粤人发[5]177号。
(六)省外来粤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执行省人社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号)。
(七)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执行粤人发[]197号。
(八)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严格执行原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说明》(人职发[号)、原省人事厅《关于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具备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的批复》(粤人函[号)、粤人发[号。
(九)继续教育条件,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直接申报高、中级的人员需提供相应资历要求的继续教育证明。本年度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任现职以来至2011年的继续教育证明,并全部填写到《评审表》内。
(十)真实性证明,申报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表七)、评前公示表(表八)、在现工作单位缴交今年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在所有复印件上加盖真实性的意见。
(十一)评审答辩要求,执行粤人社发号。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在专业组评审环节执行答辩制度。评审组认为其他级别个别评审对象的水平鉴定需要以答辩方式测试的,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通知申报人到会答辩。申报人如不按时到会答辩,其评审材料不提交评审会评审。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请使用新版(09版)评审表,用计算机填写并打印。下载路径为: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人事--下载中心--职称评审--新版职称评审表。只需纸质报送,暂不需网上报送。
(二)请按以下顺序和要求提供并分类装订各类材料:
1.《 (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表一)若干份(依材料袋数而定),贴于材料袋的封面,并在页首写上申报人手机号码。如有多袋材料,请在表一上标明,如3-1,3-2,3-3,并在表一中用加粗字体注明袋中内容。
2.《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1份,请按表格要求走完所有程序,并签名盖章。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及业绩成果情况,请将重要的排在前面。
3.《(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20份,其中原件1份。请将原件放在首页,并将20份一起折叠,有字的一面朝外。不要填写页首的编号。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及业绩成果情况,请用序号列明,并将重要的排在前面。
4.《 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表四)1份。时间请写到月份,出生地请写到县一级,联系电话务必写明手机和办公号码。评委会(专业组为):广东省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委员会(林业水产热作组)、广东省林业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林业、园林、森工)、广东省林业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林业、园林、森工)。
5.《证书、证明材料》(表五)1份。
6.《业绩、成果材料》(表六)1份。
(注:5.6中的材料除英语、计算机水平和2010年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需提供原件,其它为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经办人加盖真实性的意见。论文原件无须装订。)
7.《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表七)1份。为方便使用,照片请小面积点贴。
8.《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表八)1份。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请相关人事、纪检部门监督并加盖意见。
9.《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表九)1份。请同时提供近3年的年度考核表,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真实性的意见。
10.在现工作单位缴交今年度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1份。
11.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计算和所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2012年8月31日。
如无内容,请在表格内填写“无”。请一次性提供送审材料送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并上报。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受理材料后,不得再对材料进行调整和补充。评审结束后,请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回材料和证书,逾期不予保管。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我省职称政策和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认真、客观、如实地准备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
1.审查申报材料的合理性。看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所申报专业的类别和范围。
2.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看申报材料是否属实,并加盖真实性意见。
3.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看申报材料是否完整提交,表格是否填好,工作负面情况是否如实填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系列(专业)的资格是否如实填报。
4.审查申报材料的时效性。论文、工作业绩、工作经历、英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学历(学位)等取得时间是否在今年8月31日前。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评审材料进行评前公示,《评审登记表》、单位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要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供查验。申报人所在单位还须对表二(继续教育情况、工作负面情况说明、单位考核及综合评价、评前公示情况)、表三(评前公示情况、单位审核无误并承担责任的申明、单位审核评价意见)和表八加盖意见,对所有复印件加盖真实性的意见并注明经办人。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注明原因并退回申报人。评审结束后,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协助评委会对申报人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及时反馈情况。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当地政府人社部门要认真审核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审核材料是否符合申报专业的评审范围和评审条件。主管部门要在表二(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审核意见)及表(上级人事/职称部门意见)中加盖意见。当地各级政府人社部门要分别在表二(县/区人事部门审核意见、省直主管部门/市人事部门审核意见)中加具意见。
(四)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省林业厅人事处)受理评审材料。
(五)评审结束后,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协助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对申报人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及时反馈情况。
(六)省人社厅专技处审批后,由我厅人事处发放职称证书和申报材料。
四、评审收费
按照《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35号)收取评审费。正高级评审费由我厅人事处代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非税系统缴交,其他级别评审费在省林业厅非税系统缴交。每位申报人只可申请开具缴款通知书1次并尽快缴款,缴款时限为2012年9月15日。如因特殊原因不能缴款,请及时致电省林业厅人事处。
五、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8月16日至9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办理。请于送材料前先致电预约。
受理地点:广东省林业厅人事处(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509房)。
联 系 人:段孟涵、曾国技、孔华清
联系电话:
附件:1.《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119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人发]89号)
3.《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8号)
4.《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粤人发[300号)
5.《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178号)
6.《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177号)
7.《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197号)。
8.《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120号)
9.《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176号)
10.《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粤人发[]81号)
1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306号)
12.《<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说明》(人职发[]17号)
13.《关于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具备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的批复》(粤人函[]3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