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2 0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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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检查
众所周知,工资收入是劳动者收入的主要来源,拖欠工资将直接影响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继而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福建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作了一系列重要批示。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福建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据林慧处长介绍,为了全面贯彻国家人社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2012年5月14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会同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在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机制的框架下建立了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沟通协作机制,并将检察院纳入了联席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以及协作事项;9月29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六部门联合发文,要求于2013年春节之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执法检查;10月9日,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厅际联席会议召开会议进行形势分析和工作部署;11月30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门召开人社系统保障企业工资支付专题会议,部署全省保障工资支付工作。
早在2012年两节期间,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便组织全省劳动监察部门继续开展企业工资支付专项大检查。为确保劳动者工资不被拖欠,还加大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快速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解决行业欠薪,督办领导批示案件和重大案件,组织全省督查,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解决欠薪的进展情况。
林慧处长介绍:“在2012年2月、5月,我们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部署了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劳动用工两项专项检查,查处违反职业介绍管理规定的违法案件、追回求职者费用、督促补签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督促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追回被骗取的社会保险基金等;8月,组织全省对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10月,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全省工资拖欠支付专项大检查。这些专项行动,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自开展专项检查以来,福建省解决欠薪工作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截止到2012年12月上旬,全省已检查用人单位19906户,为11193名劳动者解决欠薪4218万元。全省人社部门总共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5起,其中人民法院已宣判4起。“这些案件的移送、侦办和宣判,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
加强日常监察执法
2012年,福建省各地不断加强日常监察执法工作。林慧处长说,龙岩市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主动开展上门服务,在巡查中以政策宣传和指导服务为主,及时掌握企业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预防和纠正企业劳动违法行为。宁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对全市企业分片、分行业进行主动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18.4万元。据数据统计,2012年上半年,宁德支队受理投诉仅7起,2012年两节期间建筑施工企业在该市支队和蕉城区大队更是呈“零投诉”。“就全省来说,2012年接受投诉举报案件也比2011年同时期有所下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督促企业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福建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厅际联席会议、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联合决定,于2012年12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欠薪投诉举报、劳动法律咨询”专题宣传活动,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有效预防化解劳资纠纷,切实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长远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还要求各地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认真做好现场接待咨询,调查核实投诉举报的欠薪问题,并力争在2013年春节前办结,让广大劳动者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林慧处长指出:“关于加强日常执法这方面,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其中尤为重要的,就是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一是加大主动监察的工作力度。扩大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覆盖面,大力推动通过网格开展主动监察,突出对劳动保障法规的宣传和执法,提高动态监管能力,保障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二是应对不同时期法律法规实施的重点问题和劳动者维权的突出问题,继续组织三大专项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职业中介、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三是加强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引导劳动者理性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维权服务窗口建设,发挥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设立劳动保障监察维权服务窗口作用,把矛盾纠纷处理在基层;四是及时查处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大对重大案件和处置的组织领导,强化督查督办职能,进一步提高查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
推进“两网化”工作
2012年,劳动监察处会同福建省监察总队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健全制度,发挥网格作用,同时对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不仅如此,还积极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省级开发,配合信息中心做好项目需求的制定、方案修改等工作,同时推动信息中心帮助全省市级监察支队对软件开展试用工作。
林慧处长说:“我们根据2011年研究制定的‘十二五’期间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计划和《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的要求,组织4个检查小组于2012年6月底7月初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和验收;8月至9月对未走过的县市进行调研和督促。同时,我们还积极做好各市级监察机构试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工作,随时跟踪、搜集汇总各地使用情况,”
通过积极建立网格、采集用人单位信息、配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法律监督员,福建省初步实现了市、县(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全方位动态监管。同时,各网格充分发挥“就近、熟悉、方便”等优势,在解决劳动纠纷、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案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10年以来,全省各网格调解纠纷近9000起,有效地提升了监察效果。
林慧处长介绍道,“2013年,我们将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一是通过调研推广先进典型,同时加强对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后地区的督促;二是在2012年设区市级监察机构试行应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2013年在省级层面对软件进行本地化修改,与信息中心配合积极在全省推广使用该软件,按照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的‘十二五’规划,要在50%的县和乡镇(街道)运用该软件。通过运用该软件,加强用人单位书面审查、掌握用人单位用工基本信息和用工情况,达到执法重心下沉、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的目的。”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为推动监察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12年,福建省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建设标准》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按照该标准对各市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检查评价,同时将检查评价结果通报全省。
2012年,福建省各地开展了设立监察中队的试点工作。除了三明市的三元区、梅列区、尤溪县等在乡镇(街道)设立37个监察中队外,宁德市已在福鼎市、蕉城区、霞浦县、古田县等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设立中队10个;福州市在原有闽侯县监察大队成立青口监察中队的基础上,在仓山区的金山镇、盖山镇、城门镇又成立了三个中队;厦门市海沧区、集美区在监察大队内部分别设立了3个和2个中队;漳州市的角美经济开发区经编办批准成立了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截至目前,全省已以各种形式建立监察中队71个。
林慧处长说,2013年,将继续按照省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要求,推动在经济发达、劳动纠纷案件多的街道、乡镇一级逐步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充实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同时,还会指导监察力量较为薄弱的地方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加强监察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专兼职监察员的业务水平。
随着国家劳动保障立法步伐的加快,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任务日益加重,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特别是基层监察力量不足的问题也进一步凸显。由于基层劳动监察工作量大、难度大,人员短缺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最大瓶颈。
对于这个问题,林慧处长解释道:“基层劳动监察人员短缺问题在全国范围内都很普遍。不仅如此,基层劳动监察还存在经费不足、设备不全、监察覆盖面较窄等问题,都很值得关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要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利用信息技术实行有效监管,同时在人员队伍、经费、装备等方面逐步完善。”
强化综合治理机制
对于近期的工作,林慧处长说:“我们将组织开展全省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指导督促各地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召开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厅际联席会议,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负责解决行业内的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在全省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重点对交通、铁路、房建等重大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督办。”
林慧处长也特别指出,“我们还要强化违法行为的综合治理机制:一是健全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协作,促进行政司法联动,认真落实刑法修正案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及劳动保障监察涉嫌犯罪移送制度,抓典型经验进行推广;二是强化欠薪综合治理机制。继续发挥解决企业工作拖欠问题联系会议制度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召开会议部署、联合执法、开展专项检查、督查督办等形式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形成多部门联合治理欠薪行为的良好格局。”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循序渐进、依法处置、综合治理”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发现、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逐步拆除历史存量违法建筑。年内,将排查摸底的历史存量违法建筑基本拆除完毕(主次干道两侧445处全部拆除;背街小巷、社区和居民楼院内274处,拆除80%以上)。通过拆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面貌及文明程度,为建设宜居幸福活力的现代化新作出积极贡献。
二、责任分工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全区拆违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制定拆违工作计划;具体负责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筑的组织拆除工作;积极协助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好社区内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违法建筑(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筑除外)拆除工作负总责。负责做好居民的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对辖区内违法建筑的拆除。辖区城管执法中队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对确需的,依法走法律程序。
区清违办负责指导、协调各街道开展违法建筑拆除工作;负责汇总资料、建立台账,并及时将我区的工作情况上报市相关部门。
区建管局负责做好违法建筑拆除后的绿化、硬化、美化提升工作;对部分路段违法建筑拆除后重新砌墙或粉刷。
规划部门负责对违法建筑给予认定,根据区城管执法局的函请出具书面认定书,参与处置意见的研究。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违法占地给予认定,并提出处置意见。负责将洗砂场、采石场一并纳入拆违范围。
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引导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违法建筑整治活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利用、租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不得为其发放营业执照、许可证;已经发放的,应配合拆除活动予以吊销。
民政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对拆违中确有困难的群众,要落实好各项帮扶救助措施。
对使用违法建筑的住户,公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对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使用违法建筑的业户,供水、供电、通信、煤(天然)气、有线电视、网络宽带等部门或企业不得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部门要积极做好因拆除违法建筑引起的处置工作。
区公证处参与行动,负责全程监督、公证有关部门对当事人的物品清点工作。
区政府法制办要对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对法律文书及程序给予指导。
监察部门对违法建筑拆除不力或造成新的违法建筑的单位和责任人实施问责;对在执法过程中讲情等干扰正常执法的行为,根据拆违单位提供的线索进行查实,严肃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年度全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城管执法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开始对辖区范围内存量违法建筑按计划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同时,坚决遏制新生违法建筑,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具体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年3月12日至3月31日)
制定全年拆违工作计划,召开全区拆违工作动员会。通过舆论宣传,营造强大的拆违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既要维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严肃性,又要注意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关注他们的合理要求,遵循政策、依法操作、理性推进、和谐清违,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做到“完成一处清理,教育一片群众”。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4月1日至年11月30日)
区城管执法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摸底排查情况确定拆除计划,科学有序组织实施,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主次干道两侧后社区居民楼院的步骤,条块结合,积极稳妥地组织对整治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清理拆除。拆除前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拆除时各职能部门要全力参与配合,实施拆除;拆除后要做好绿化、美化、硬化、修缮等工作。要注意做好拆除前、中、后资料留存及前后对比工作,拆除一处,完善一处台账,以备检查考核。
违法建筑拆除经费从市城管执法局历年拨付的拆违结余经费中予以保障。在拆违过程中,先由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自行垫付拆除经费。审计部门要进行日常跟踪审计。年底由拆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清违、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的拆除工作进行认定、审计并核拨拆除经费。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区城管执法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巩固清违成果,违法建设拆除后,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新的违法建筑的发生。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吸取经验,将违法建筑清理拆除工作总结、整治情况、统计报表整理汇总后,报至区清违办。区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对违法建筑拆除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考核,并将各相关责任部门的工作开展、推进和完成情况一并汇总后报区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协作配合。拆除违法建筑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各部门要高标准做好辖区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电子档案的整理和保存,并按时限和要求提报相关方案总结、统计报表和影像资料。区拆违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定期组织检查,调度各项任务进展,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要带头拆除违法建筑,以推动全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顺利开展。
近几年,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湖泊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意见》通知精神,把湖区管理与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该县在去年的基础上,加大湖泊管理基础设施投入,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科学规划湖区管理工作,使湖区管理与保护工作开展顺利。下面是该县湖区管理与保护工作情况:
一、组织管理
为加强湖区日常管理工作,该县水务局依据《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在2000年授权县河湖管理所除了承担我县境内入江水道沿线堤防及涵闸的管理运行维护,同时行使境内高邮湖、白马湖、宝应湖的管理保护工作。
为切实做好湖泊管理与保护,该县在县河湖所机关增设湖泊管理股,负责该县境内三个湖泊的日常管理与保护,下设三个湖泊管理站。为便于管理,在每个湖区落实了站址,添置了必备的办公生活设施,制定了湖泊管理站职责、湖区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水政监察员百分考核办法、湖区巡查方案等规章制度,并张贴上墙,采取考勤、考核、监督、评比和奖惩等办法,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为继续加强湖泊管理人员力量,该县选调部分素质高、业务强的退伍军人充实到水政执法、湖泊管理队伍中。另外,通过现场授课、典型案例专家点评、经验交流、去先进管理单位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湖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来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拓宽眼界和思维,提高湖泊管理与保护水平。
湖泊管理单位-县河湖所在该所专门档案室设立湖区管理专项档案柜,湖区管理、党建、组织人事、文明创建、水政监察等档案分永久、长期和短期逐年立卷、有序存放,配有专职档案管理员,实行档案统一管理。在2006年,县河湖所档案管理工作就被省档案局评为“档案工作二级单位”。
二、管理设施
该县湖泊管理单位办公场所固定,环境优美整洁,办公设施电脑、网络、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等配备齐全。在安全管理上,管理单位重视安全教育,积极防患未然,年初各管理站制定了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巡查车辆、快艇定期维修、保养,到目前湖区管理上未出现一起安全事故。
三、巡查管理
湖区管理的日常工作重点是要做好湖区的巡查,只有巡查到位,才能及时发现、制止违章,从而实现湖区的规范化管理。为了及时了解湖区管理情况,该县每年在三个湖泊的偏远违章高发区域聘用湖区巡查信息员,通过湖区巡查信息员提供的信息,达到及时有效发现违章行为,并达到最终有效打击违章行为的目的。
四、湖泊管理与保护
金湖县境内的三个省管湖泊,水域、陆域面积较大,管理范围分布广、战线长,因而管理难度也相应增大。为了做好湖泊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更好地熟悉所管湖泊基本情况,该县注重平时湖区资料的收集整理,针对湖区管理资料收集不全,整理不到位现象,指定专人负责“三湖”有关资料的管理,对日常工作中收集来的资料,及时进行核实、登记、整理、归档,使湖区资料更加完整。
另外,该县积极完善湖区工程管理标牌,在白马湖和宝应湖管理范围内共设立多块标牌和固定宣传牌,刷写宣传标语,位置适宜、醒目、美观。定期对堤防进行清杂、修复雨淋沟等,每月对工程管理养护情况考评一次。对非直管的宝应湖、白马湖沿湖水利工程设施定期进行指导,确保运行情况良好。
在湖泊利用开发管理上,为做好湖泊保护规划中湖泊功能区的监测工作,在省市开展的“百湖执法大检查”专项执法活动的基础上,分别对白马湖、宝应湖湖区的水面及滩地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情况进行调查,收集资料,逐项登记,建立一图一表一档。使湖泊管理人员对保护范围内的圈圩、养殖等占用项目的基本情况都能全面掌握,对发现的非法取土、围湖造地、圈圩养殖等影响湖泊功能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
五、水法宣传与水政执法
为了加强湖区规范化管理,该县把水法宣传的重点放在湖区,加大湖区水法规宣传力度,每年3月份利用“世界水日”、“水法宣传月”的契机,县水政大队、河湖所河湖中队共50余人组成的水法宣传小分队,在人员集中区设立宣传咨询点,接受广大群众的面对面咨询,每年发放宣传画1000多张、宣传手册500余份,涉湖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湖泊管理人员的巡查和湖区信息员提供的信息,该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达到警示一片的效果。
六、经济管理
一、理清工作思路,谋划好全年工作
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八次全会、市委二届十次全会和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形势进行分析,确定了“抓班子、带队伍,抓目标、保重点,抓管理、重落实,抓稳定、促和谐”的工作思路,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谋划,努力做好开篇布局工作,为全面完成全年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狠抓作风建设,落实监督机制
一是按照区委、局党委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的部署,及时贯彻落实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把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活动纳入局系统的日常工作中,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做到群众满意,上级放心。
二是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局系统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督查通报形式进行督促整改,力求在较短时间内改善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
三是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弘扬了廉政建设,树立廉政作风,营造了廉政氛围,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了为民、务实、清廉。
四是对涉及城市管理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投诉、举报、建议,积极接待来访群众和认真办理各类来件。上半年办复市长热线11份;区长热线2件;区局转办件1件;电话投诉128件,对所有投拆、、举报都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并及时进行处理,做到受理、办复达到100%。办复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和建议34件
五是积极组织党员、职工捐资抗旱,城管局机关、环卫所、城管监察大队、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所、路灯管理所的党员和职工共捐款33500元。
三、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各街道城管办和城管局各部门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狠抓落实,全力做好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工作,为市、区两会的顺利召开和迎接全省扶贫现场会创造整洁的城市环境。
(一)市容秩序管理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城管局的要求,三城城管办细化工作方案,划定整治区域,确定整治目标,对重要街道、重要路段和学校周边强化落实“定点、定人、定时、定责任”的工作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缝隙”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容整洁有序。半年来累计开展集中整治185次;出动人员14500次;出动车辆5690车次;查处违章建筑349起,237起;取缔各类占道经营摊点7126个;查处乱停乱放、占道揽客、慢行候客车辆639车次;暂扣经营器具595件;查处非法经营“摩的”和机动、电瓶、拼装三轮车139辆;批评教育各类违法、违章、违规行为18600人次;查处歌舞厅、影像制品店扰民现象95次。
(二)城市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建设
1、城市日常清扫保洁。目前老城区所有街道和北部新区朱提大道、新民航路纳入城市日常清扫保洁范围的街道约206万平方米,其中老城区主要街道清扫保洁工作于今年5月调整为两班制,全区临时环卫工人达578人。上半年以来,区环卫所克服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等困难,强化落实清扫保洁和垃圾处置制度,确保了古城保护开发、旧城改造期间城市的清洁卫生。一是上半年清运处置垃圾59674吨,处理粪便295吨;二是加大乱倒、乱丢垃圾的处罚力度,累计说服教育780余人次,处罚各类违章行为544余起,上缴罚没金额16.31万元;三是做好城区临街门面、居民住户生活垃圾代运、处置费的收缴工作,半年来共收取生活垃圾代运、处置费217.2万元;三是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从20__年1月起将北部新区已建成的太平一纵、邦汉路、箐门四纵等部分路段纳入城市临时清扫保洁区域,新聘清扫保洁人员30人。
2、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当前城市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于年初拨出专款购置拉臂式垃圾收集箱28个,其中在部分街道已设置18个;购置垃圾收集三轮车23辆,环卫专用垃圾收集车4辆,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环境卫生的科 技管理水平。已批准的3座水冲式公厕和3个流动环保公厕拟争取在7月启动建设和设置到位。
(三)城市照明设施管护
1、城市路灯日常管护。区路灯管理所继续强化落实城市路灯巡视检查制度,及时修复破损路灯,确保城市路灯常年亮灯率在95%以上。
2、城市路灯建设。一是新建凤凰山森林公园环山公路路灯87套;二是配合施工单位在南、北顺城街新安装路灯80套,地埋灯1500盏;三是配合工业园区管委会安装铺设路灯电缆3600余米,使工业园区138盏路灯开启放亮;四是做好北部新区太平一纵、箐门四纵、邦汉路共604套新建路灯的接管准备工作。
(四)城市广告管理
陡西街、南北顺城街等旧城主要街道改造完成后,区城管局根据管理工作实际,安排区城管监察大队组织各广告公司到外地实地考察门店门头招牌的设置标准和管理经验,于2月份启动陡西街、南北顺城街门头招牌的规范审批、制作、安装工作,通过大量的宣传工作和简化审批程序等优惠措施,两条街区共新审批、更换了标准、质量较高的门头招牌390余块,通过强制规定设置的门头招牌同陡西街、南北顺城街街景保持一致,全面提升了城市的形象和品位。
区城管监察大队在做好重点区域内广告管理的同时,继续加强城区门头招牌、户外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从根本上改变了粗制滥造、大小不一、参差不齐等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一是规范审批设置门头招牌248块,其中立式霓虹灯6块,电子显示屏2块,三面翻大型户外广告2块。二是拆除未经审批擅自设置门头招牌以及破损广告牌20余块。三是从严查处张贴、喷涂、发送非法小广告的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各项市容环境卫生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城市公交管理
1、出租车管理。一是做好出租车安全营运的监管工作,四家出租汽车公司581辆出租车全部上报了《车辆二级维护检查报告》;二是做好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查工作,包括《出租汽车服务资格证》等“三证”全部发放完毕;三是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针对出租车驾驶员抢盗的防范工作,在城市主要出入口设置出租车出城登记站,累计检查出城出租车1100余辆次,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四是接受乘客投诉177件,查处出租车驾龄不满3年1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器7件,乱停乱放12件,无服务资格驾驶出租车5起,配合交警部门查处出租车压双实线调头10件,接收出租车送交乘客遗落手机、钱包、身份证等物品30件,经核实后归还19件。
2、公交车管理。一是协调安监、交警部门定期对公交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公交公司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强化落实公交车日常安检、行车记录;二是积极拓展公交线路,完善城市公交网络,5月12日开通了城区至渔洞水库、洒渔、永丰、布嘎四条公交路线,有效解决沿途近20万群众的出行难问题。
(六)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
区公安城管中队半年来共抓获沿街涂写办证号码6件13人;汽车冲毁公共设施的1件;查处故意损毁公共设施的1件;现场抓获盗窃案件6件6人;铲除沿街小广告17447份,覆盖“办证、复仇、贷款”等非法小广告号码1538个;查处在陡、西街步行街乱扔果皮等违规行为200余起。
(七)城管执法宣传和培训
一是参与市局举办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播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区城市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规章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二是加强对三城城管办和城管局各部门城管行政执法的指导,杜绝法律纠纷的产生;三是做好全区城管系统执法业务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半年来累计为172名执法证到期的人员办理了执法证的更换工作,新培训并办理执法证63人,确保城管执法人员身份合法,执法规范。
四、存在问题
(一)城市管理缺乏长效机制,
我区城市管理在取得不少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和问题,城市管理的“全覆盖、高效化、精细化和长效化”仍难以实现,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市民的城市意识普遍较差,“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意识还未根本形成,城市脏、乱、差还比较突出;二是管理模式单一,以“交通、治安、市场、卫生、建筑、市容、文化和市民行为”等秩序来界定,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公安、交警、工商、卫生、建设、城管、文化等多个行政部门,横向各职能部门没有形成合力,互相推诿,各自为政,纵向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上热下冷,缺乏良性互动;三是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不健全,被动应付,突击式管理较为常见,不能从根本上改善提升城市形象;四是城管监察队员多数为事业编制,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加之部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以罚代批、执法不文明、不规范、执法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情况仍时有发生。五是办事处城管执法人员多抽调参与征地拆迁、计划生育、打击非法传销等工作,导致市容管理人员脱岗现象突出。
(二)亟待加快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1、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中心城市每日产生的垃圾量300余吨,全年生活垃圾总量约12万吨,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的城市人口的大幅增长,每年生活垃圾总量以10%的速度递增。因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区生活垃圾 的处理全部运至三善塘垃圾临时填埋场进行简单填埋,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零,存在较为严重二次污染隐患。而停建的凤凰山垃圾处理场至今未进行结算认定工作,导致我区无法继续申报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2、亟待选址新建垃圾填埋场。针对原守望干河垃圾临时填埋场饱和无法继续填埋垃圾的实际,6月区政府投入92万元包干建设资金,在旧圃镇三善塘村利用开挖的褐煤坑建设临时生活垃圾填埋场,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全部运往该处进行简单卫生填埋。由于该填埋场设施简陋,无配套的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区环卫所虽然强化采取了定时垃圾覆盖、定期喷洒灭蝇消毒药水工作、修建粉砂过滤渗沥液收集池、设置拦截网减少垃圾飞扬等措施,但三善塘垃圾临时填埋场在开展工作时仍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定的臭气、灰尘、污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安全隐患突出,三善塘周边村民已多次要求垃圾填埋场搬迁。为避免形成新的热点问题,建议选址重建城市垃圾处理填埋场,安装垃圾处理设备,填补我区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的空白。
3、选址新建粪便处理场。城区的粪便处理仅有大院村粪便处理场一处,由于年久失修,化粪池已出现多处破漏及垮塌,存在污染周边环境和地下水的严重安全隐患,加之处理工艺落后和粪便处理量的增加,现有化粪池已无法满足日常处理需要,不适宜继续使用,亟待选址新建粪便处理场。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认真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优化审批程序,提升工作效率,着力规范城管行政执法行为。
(二)按照行政职能“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契机,开展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调研,理顺城市管理体制。
(三)做好全区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计划,适时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争取开通城区至渔洞、洒渔、小龙洞、土城、头道沟等公交线路,完善城市公交网络。
(五)争取市、区两级的支持,一是在老城区和北部新区、珠海片区新建5个垃圾中转站;10座水冲式公厕。二是做好三善塘垃圾填埋场迁建的选址工作。三是配合做好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六)做好云南省第九次城市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的准备工作。城市街道清扫保洁制度一班制调整为两班制的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有效解决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大、作业时间长的问题,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效率。
(七)加大路灯节能改造力度,推进绿色照明工程。配合做好古城改造街区的路灯设施安装工作。争取市、区两级支持,完成11个片区背街小巷287盏路灯的安装工作,提高城市路灯覆盖率,方便群众夜间生产生活和安全出行。
一、实施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实现长效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通过城区临街门前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完善“管理为核心、自律为关键、作业为基础、执法为保障”的临街门前管理模式,从而实现道路平整干净、门前畅通有序、立面整洁美观、垃圾收集规范的目标。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推行门前管理责任制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区实施门前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推行门前管理责任制工作的指挥、调度和推进,对久拖不决或对涉及部门较多、较复杂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临街门前责任制实施范围、责任主体
本实施方案所称临街门前责任制范围,是指道路、街巷两侧的各类责任单位(经营业主)的责任区域。
临街门前管理责任制日常工作以街办(管理处)为主。
(二)临街门前责任制内容
1、临街门前无出店经营、无占道摊点、无乱堆乱放、无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无乱吊乱挂
2、临街门前无乱倒垃圾
3、临街门前车辆停放有序
四、实施阶段
本阶段实行严控区道路及区域包括:。
本阶段实行控制区道路包括:。
五、实施步骤
街办(管理处)、步行街管委会,作为门前责任制属地管理的主体,要积极履行宣传、巡查、督促整改的职责。要划定范围,向临街单位(经营业主)送达并签订《市城区临街门前管理责任制单位(经营业主)承诺书》,督促其履行责任义务。
准备工作(完成时间:3月1日—3月31日)
(一)健全一个平台、组建三支队伍
1、健全平台:各街办(管理处)要抓紧成立城市管理办公室,与环卫所合署办公,实施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职责:对街办(管理处)临街门前责任制工作进行统筹计划、现场取证、综合调度。
责任单位:各街办(管理处)、区城管局
2、组建宣传队伍:由街办、社区干部组织动员社区志愿者、低保户组成。
职责:在巡查队伍、执法队伍的配合下对沿街店面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工作。
责任单位:各街办(管理处)、区城管局
3、组建巡查队伍:由街办、社区人员组成。
职责:在宣传队伍、执法队伍的配合下对临街门前责任制工作实施范围进行巡查,发现情况依法按程序及时进行处置。
责任单位:各街办(管理处)
4、组建执法队伍:由街办执法中队、区直各职能部门联合组成。
职责:负责对违反临街门前责任制的行为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区执法分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文化局、区工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质监分局
(二)统一标识、完善设备
所有参加临街门前责任制工作的成员需统一设计制作工作牌,同时视工作需要增加部分对讲机、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保持通讯畅通。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办(管理处)、区财政局
(三)会议动员、统一思想
各街办(管理处)务必精心准备,区城管局务必加强指导,相关区直部门务必大力配合。在上述工作完成的基础下,以街办为单位召开动员会议,以便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计划、操作流程。
(四)规范服务、创造条件
各街办(管理处)环卫所必须统一垃圾收集时间和形式,确保垃圾收集处置及时、废物箱无污损,确保环卫设施齐全、垃圾箱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各街办(管理处)环卫所、区城管局
区城建局要加大市政设施、园林等方面的问题整改,确保市政设施完好,行道树无缺株(死株),绿化设施无缺损。
区城建局负责完善机动车停放、非机动车停放的画线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各街办(管理处)
(五)广泛宣传、调查摸底
以宣传队伍力量为主,巡查队伍和执法队伍大力配合对dljs.net临街店面进行深入细致的动员,确保临街门前责任制工作的宣传深入人心,知晓率达100%。
对临街经营业主的房屋产权、使(租)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向临街单位(经营业主)送达《致临街单位、经营业主的一封信》(详见附件2)
与临街单位(经营业主)签订并送达《市城区临街门前管理责任制单位(经营业主)承诺书》(详见附件3)
责任单位:各街办(管理处)
(六)建立档案、一户一册
为了便于联系,加强管理,掌握临街单位、业主的基本情况,各街办(管理处)应为临街单位、业主建立基本情况档案。档案由四部分组成:
1、《致临街单位、经营业主的一封信》(详见附件2)
2、《市城区临街门前管理责任制单位(经营业主)承诺书》(详见附件3);
3、《区街办社区驻街单位、店面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4);
4、《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5);
该档案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由下至上进行动态更新。
责任单位:各街办(管理处)、区城管局
(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1.积极引导、单位(经营业主)自律
临街责任单位(经营业主)是该项工作的核心与细胞,各街办(管理处)要以街、以路、以片为单位,充分发挥主管能动性,和工作的创造性,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引导临街单位(经营业主)建立若干自律小组,从而能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力争按照门前管理责任制标准每户都能做到“三有一确保”,即有保洁制度(每天要做清洁工作、每周至少一次大扫除活动);有保洁人员(明确自有保洁人员);有垃圾投放容器和保洁工具,确保责任事项的落实。
2.依法依规、严格执法
各街办(管理处)、步行街管委会对临街单位(经营业主)不落实门前责任制的,由街办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的由街办通知执法部门实施处罚;对处罚不到位的,由区城管办牵头启动联合执法。区工商局、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
执法分局作为落实门前责任制的有力保障,负责日常执法,对违反临街门前责任制的单位(经营业主)务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处罚的力度。
对情节严重的,报区临街门前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讨论。
对暴力阻挠的,公安部门应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
(八)量化考核、严格奖惩
区城管局负责牵头制订《街道(管理处)临街门前管理责任制活动考核办法》,量化奖惩。
区城管局负责商各街办(管理处)创新思路、丰富形式,建立《临街门前管理责任制单位(经营业主)考评奖励机制》,开展诸如“百里挑一好店主(单位)”等主题评选活动等。
日常考评由街办为主进行,区城管理局进行审核,并将日常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区工商局、区商务局、区文明办、地税分局、国税分局等部门要完善相应的制度,把临街门前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和排名作为诚信单位、文明单位的评比依据。
(九)强化检查、加强监督
区城管局负责日常的督查工作,督查小组负责每周至少两次以上抽查,每次不少于3家单位。
区监察局负责对全区临街门前管理责任制落实工作中的人员到位及工作效果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的落实。
(十)加大沟通、宣传力度
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调动全社会参与临街门前管理的积极性。区城管局要加强与市城管委的沟通和信息的报送,区委宣传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商区城管局,邀请省、市媒体对该项工作进行宣传和报道,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十一)验收与总结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每个实施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查漏补缺,巩固提高,落实长效,验收按以下步骤:
1、各街办(管理处)每周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情况,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各阶段时限内,不定期对已上报完成的路段及区域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进行反馈。同时,形成阶段书面小结报区领导小组。
2、6月中旬召开现场会,对各街办(管理处)落实临街门前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并总结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坚定信心
各单位要以建设“整洁、有序”城区为目标,从构建繁荣精品幸福文明的高度,充分认识临街门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扎扎实实落实好临街门前管理工作责任制。
(二)创新方式,突出特色。要调动和发挥临街店面业主的主体作用,努力把门前管理工作转化为经营业主的自觉行为。各街办(管理处)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不断探索临街门前管理工作开展的新形式、新途径,不断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一、招商引资工作
每年的招商引资工作都是各项经济指标中的重中之重,同时对招商项目的要求越来越高,受办事处辖区地理条件等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完成任务的难度也是一年比一年加大。今年,办事处的招商引资任务是1.265个亿,招商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是3个亿,和去年相比翻了一番还多。在党工委的领导下,我们科室全体同志把压力变为动力,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搜集有关信息,多次与招商单位的老板沟通、交流,创造了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通过我们不懈地努力,今年共引进企业17家,其中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4个;实际完成招商引资19955万元,完成计划的157%;全部为外资项目。招商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3.464个亿,完成计划的116%。比较有代表性的项目有以下几个:*军区大区职经济适用房、*合美建材有限公司、*顺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振大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在办事处领导和科室全体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今年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出口创汇和实际利用外资的指标也已经圆满完成了全年任务。
在今年的招商引资工作中,我们总结了以下几点经验:
(一)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和区里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集中力量,全面协调指挥,大力支持,确保了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广撒网,多捕鱼
在办事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招商引资工作人员积极协调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搜集有关新注册公司、企业的信息,以获取第一手资料。同时,多次与已经引进公司、企业的老板沟通、交流,通过企业老板向他们的朋友介绍*办事处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以期待更多的公司、企业落户*地区。
(三)深挖细掘,抓大不放小
在具体的招商引资工作中,工作人员始终贯彻“三勤一细”的原则,即:脑要勤、腿要勤、嘴要勤;心要细。具体来说,就是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勤动脑,广开思路;勤跑腿,积极收集辖区内的招商引资载体;勤沟通,及时了解、掌握有关的招商引资信息;在平时的工作中,始终都要细心挖掘与招商引资有关的信息。大规模的公司、企业坚决抓住,小规模的也不放弃。在与企业协调的过程中,不仅协助企业选择办公、经营地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和手续,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企业解决孩子入托、上学,等生活中的困难,创造了*辖区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有部分公司的老板感受到了*辖区良好的投资环境,积极追加投资,形成了新的固定资产投资。现在,我们已经和企业的老板们成为了朋友,并定期联系、交流,了解、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为企业提供好的建议供企业参考。
二、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
我们经济发展科的工作,除了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之外,最重要的工作仍然是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修缮,保证房租、水电费的按时收缴,及时到帐。这项工作虽然与往年相比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但是由于英雄山路门头房面临拆迁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房租和水电费的收缴难度相当大。因此,要想保证办事处的应收款项足额到帐,顺利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困难非常大。在这种情况下,科室全体同志相互信任、同舟共济,统一思想,集思广益,形成了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运用了一系列的手段和方法来解决困难。同时,科室的两位老同志亲自出面,耐心细致地做租赁业户的思想工作。凭着多年积累的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恰当的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问题得到了顺利解决。在科室两位老同志的带领下,我们对英雄山路租赁业户采取先口头通知,再书面通知,然后限定日期,最后拉闸断电等一系列的措施和方法,促使业户最终交齐房屋租金。在科室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所管辖房屋全年的房租、水电费已全部收缴到帐,部分业户*年度的房租也已经交到了办事处。鉴于当前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的上浮,我们及时调整房租价格,凡是新租赁业户都在原来的房租价格上上涨20%以上,最高涨幅达到了50%。到目前为止,一年可为办事处增加收入1.8万元。对于个别租赁业户拖欠房租的情况,我们科室在办事处领导的统一安排下,在兄弟科室的协助下,及时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清理整顿,保证了办事处的集体利益不受损失。
三、统计工作
随着*市“在地统计”改革的不断深入,办事处统计站的工作越来越繁重了。根据区统计局的要求,统计站除正常的报表外,还要对辖区内10家批发零售业单位进行销售额月报,对5家服务业单位进行财务情况季报,对9家法人单位进行劳动工资季报,而且按类别对51家单位进行了抽查。我们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克服人少任务重的困难,对这些单位一一分析落实,并多次主动与他们联系,讲明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保密性,打消他们的顾虑,使他们放心地把所要填的报表如实填好,及时上报。
今年统计调查也比往年多。六月份,根据区发改委的要求对辖区进行了服务业的调查。通过一个星期加班加点的调查,共调查登记服务业单位260家。七月份根据税务局的要求,又对辖区内的业户进行了税源普查,共查出未缴税单位20家。八月份,*市统计局进行了*市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抽到了我办七东社区和郎南社区。这两个社区居委会各抽取40户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十一月份*省进行了1%的人口抽样调查。在这两次调查中,我们认真组织社区居委会的调查员按照要求进行了画图、调查、编码等工作,圆满了完成了这两次调查。十一月份对兴济河家委会辖区内的服务业进行了抽样调查,共调查单位8家。通过我们的努力,所有报表都按时上报到区统计局,确保了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圆满完成了今年的各项调查工作,得到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好评。
经济普查数据维护工作也是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工作是对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的补充,主要是填报今年在辖区内新登记注册的公司。我们按照要求,跑遍了整个辖区,共登记公司32家,确保了经济普查数据库的完整。
四、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领导都高度重视,办事处也相应地建立了安全监督组织,并根据上级的要求成立了*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中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根据《*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要求,对重点企业检查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完善企业安全制度,管理台帐,与企业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责任,每月或不定时对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控。一年来,共检点企业60多家,下达《检查通知书》300余份,填写《现场检查记录》80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80余次,每到事故多发期之前,我们都对租赁业户下发安全通知,时刻提醒业户要绷紧安全弦。尤其对那些经营危险用品的企业单位或个人,通过严格细致地检查和严肃认真地整改工作,使辖区内企业和租赁业户的安全得到了保障。同时,召开了驻地单位安全会议,对重点企业安全负责人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使他们持证上岗,提高了他们的安全意识。通过不断的要求、检查和督促,办事处全年没有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们科室积极参加办事处组织的拆除违章房屋、盯防干部、人大换届选举、党员义工活动等各项集体活动,按时参加防汛值班、安全稳定值班等各种值班。服从大局,认真听从办事处的统一调遣和安排,保证了办事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存在的问题及明年工作计划
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货车违法治理工作计划,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货车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一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治超执法联动机制,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
(二)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从__年8月18日开始至__年8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__年8月18日至9月20日)。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加强舆论宣传,为专项行动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整治阶段(__年9月21日至__年7月31日)。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三)总结完善阶段(__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车货总重限值认定标准。自__年9月21日起,对于公路货运车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详见附件),其中,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二)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托超限检测站,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罚款、记分处罚时,应以附件所列标准计算超载比例。
(三)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矿山、水泥厂、港口、物流园区等货物集散地排查,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报地方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引导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设备,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清理取缔公路沿线的非法煤场、砂石料场及其他货物分装站场,杜绝货车中途加载。
(四)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要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五)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积极会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工作方案,对拟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全面实施重量检测,并实行检测数据和收费站入口发卡系统联动管理,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要积极争取创造条件,逐步完善检测设备,同步实施重量和外廓尺寸检测。
(六)严查冲闯公路站点等违法行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对本地区公路站点近期发生的车辆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建立突出违法行为登记台账。在此基础上,要会同公安部门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从严查处和打击;对暴力抗法、殴打工作人员、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严重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及时追究处理;涉及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迅速成立由有关负责同志牵头,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相关警种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配合事项和工作流程,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已经开展整治的地区,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根据本方案进一步调整完善本地整治方案,继续巩固并不断扩大整治成果。
(二)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检查督导。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和统一执法标准,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坚决杜绝随意增加或降低治超执法标准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只罚款不卸载、内外勾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执法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固化协作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结合本次专项行动实践情况,进一步深化两部门路警联勤联动机制,健全完善货车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推动联合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加强和创新公路执法管理,着力提升公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精心策划,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和形式进行集中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重点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加强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解读,充分认识调整和规范治超标准的重要意义。要利用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超限超载突出违法行为。深入货运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引导货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货车驾驶人,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自觉做到依法装载、安全运输。
各省(区、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关注本地区工作进展,出现重大情况,应及时向政府报告予以解决,并将有关情况抄报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专项行动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分别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务必于__年9月10日前分别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报送工作总结。
货车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二
一、工作目标
坚持“立足源头、标本兼治、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的原则,通过专项行动,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1 X 2”治超工作体系,深化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治超执法联动机制,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成果,构建长效机制,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
(二)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
(三)货运源头违规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车上路的行为。
三、整治内容及安排
(一)统一车货总重限值认定和执法标准
1.自__年9月21日起,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严格按照《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__)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详见附件),其中,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营运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于__年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入口计重检测设备超限超载认定参数的调整工作,参数标准为: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超过18000千克;三轴货车、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超过27000千克;四轴货车、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超过36000千克;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超过43000千克;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超过49000千克。
(二)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入口管理
3.营运高速公路公司负责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进行入口计重检测,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要积极争取创造条件,逐步完善检测设备,同步实施重量和外廓尺寸检测。
4.专项行动期间,如有必要,高速公路入口可采取24小时联勤联动管控,其中,省管高速公路省界和成都主线收费站由高速交警、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机构和营运高速公路公司负责;其他高速公路入口由地方人民政府牵头,所在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及营运高速公路公司负责。
(三)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
5.专项行动期间,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托超限检测站,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罚款、记分处罚时,应以附件所列标准计算超载比例。
6.各地可结合地区实际,组织开展流动联合治超,试点推进非现场执法,构建普通公路网格化治超格局,深入推进普通公路治超工作。
(四)加强重点道路货运源头装载管理
7.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相关规定,健全完善“1 X 2”治超模式和责任体系,切实加强矿山、水泥厂、港口、物流园区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8.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公路沿线货物装载(分装)站场的监管,清理取缔非法煤场、砂石料场及其他货物分装站场,杜绝货车中途加载。
(五)严格实施违法超限超载处罚和惩戒
9.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要将相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实施处罚。
10.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要将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等相关信息记入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
1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将企业、车辆及驾驶员违法信息纳入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六)从严查处和打击冲闯公路站点等违法行为
12.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近期公路站点发生的车辆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建立突出违法行为登记台账,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从严查处和打击;对暴力抗法、殴打工作人员、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严重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及时追究处理;涉及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切实将专项行动作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的重要内容,特别要结合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一步细化实施专项行动方案,继续巩固并不断扩大整治成果。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健全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禁将罚没收入同部门经费保障挂钩。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策划,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和形式进行集中宣传,重点宣传调整和规范治超标准、实施“全国一盘棋”的重要意义,引导货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货车驾驶人以及货运源头企业相关人员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自觉做到依法装载、安全运输。
(三)严格规范执法,加强监督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坚决杜绝随意增加或降低治超执法标准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只罚款不卸载、内外勾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检查督导,对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通报和考核;对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执法问题,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及时固化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1 X 2”治超工作体系,继续坚持高速公路入口管控模式和“一路四方”协调机制,及时固化普通公路联勤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以及非现场执法工作模式,强化落实货运源头治超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构建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公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完善应急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针对可能发生的运输紧张、聚众闹事等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灵活的应急机制,正确处理好治超工作与保通保畅的关系,防止出现路面阻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关注治超新标准实施工作进展,出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同级政府解决,并将相关情况抄报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专项行动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底向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货车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三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为指引,结合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实际,着力解决当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不断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提高道路运输综合服务水平和综合治理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重中型货运车辆通行秩序,严厉打击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营造集中整治强大声势,提高货运车辆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推进货运车辆违法问题的源头整改,有效预防和减少重中型货运车辆因交通违法行为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安排
(一)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公告此次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内容、措施、要求和意义,使专项整治行动广为人知。
(二)开展集中整治(__年3月1日-10月30日)。
1.集中整治货运车辆改变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私自增加货箱高度、增加弹簧片数、加长等,货运车辆擅自改变外廓尺寸和其他登记技术参数的,一律视为非法改装,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依法进行处罚。
2.集中整治货运车辆涉牌涉证的违法行为。上道路行驶的大型货车未悬挂、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驶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行驶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进行处罚。
3.集中整治货运车辆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对于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集中整治货运车辆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对于超载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进行处罚,对超限运输货物的由交通部门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依法卸载、处罚后放行。
5.集中整治施工车辆带泥上路行驶、液体和散装货物运输车辆遗洒、不按规定加盖苫布等违法行为。对于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做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露、遗洒的由城管部门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纠正;对于施工车辆带泥上路行驶的由城管部门依据《吉林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处罚。同时,交通部门依据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整治措施。
1.成立联合执法小组。为加大整治力度,由公安、交通、城管、国土和住建等部门共同成立联合执法小组,落实24小时执法制度,在市区主要出入口对过往的货运车辆逐一检查,从严管控。
2.成立流动执法小组。由交警、运管、城管等部门组成市区流动执法小组,深入市区街路开展流动执法,对货车各类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3.设置治超站点。
(1)洮瓦路北大桥治超站:
负责人:王晏 农村公路管理中心主任
洮瓦公路2公里处(北大桥南侧),由交通部门负责安排临时执法站(或移动房屋),负责移动检测设备的配备,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负责安排执法车辆。执法人员白班:公安交警2人、交通路政2人、交通运管2人。夜班:公安交警2人,交通路政2人,交通运管2人。
2.洮突路治超站:
负责人:任承栋 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洮突公路5公里处(公安交警洮府中队处),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安排临时执法站(或移动房屋),交通路政部门负责移动检测设备的配备,公安交警、交通负责安排执法车辆。执法人员白班:公安交警2人、交通路政2人、交通运管2人;夜班:公安交警2人,交通路政2人,交通运管2人。
四、组织领导及部门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成立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张国栋兼任,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情况反馈等工作任务。
(二)部门责任分工。
1.市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协调等工作,推进全市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2.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协调交通、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设置洮突路治超站,并组织实施好治超站点的执法工作,从严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负责对疑似违法车辆进行拦截、初检,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证件、牌照齐全的车辆引导至执法站进行称重;负责对超出栏板高度的货运车辆,按照规定责令其恢复,对拒不恢复消除违法行为的,强制恢复后按法律规定做出相应处罚。
3.市交通局负责组织路政、运管等单位同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设置洮瓦路北大桥治超站,组织实施好治超站点的执法工作;交通路政部门负责查处营运证照不全、从业资格证照不全等违规运营行为,安排设置称重设备,对疑似超载货运车辆进行称重,对超载、超限的车辆进行处罚并负责卸货转运工作。
4.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负责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市区路面检查工作,对建筑工地车辆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对运输车辆的监管,严厉查处带泥上路、不覆盖、遗洒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
5.市国土局负责对辖区内沙石厂矿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和排查摸底,做好宣传告知等工作,严格禁止沙石厂矿企业在销售沙石时超载、超限装载,从源头整治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营运行为。
6.市住建局负责对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严格禁止超载车辆、不加盖苫布车辆参与建筑材料的运输。同时,负责督促建筑工地配备高压水枪,对驶出工地车辆轮胎进行清洗,确保轮胎清洁后上路行驶。
7.市监察局和检察院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公职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8.市宣传部门负责对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此次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部门多、持续时间长、整治任务重,整治成果事关城市形象提升,事关百姓出行环境,事关货运市场营运秩序,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身作则,建立包保制度,将此次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全市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治的良好格局。
(三)文明执勤、规范执法。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执法,执法过程中采用执法记录仪摄录取证,充分利用执法终端设备,将货运车辆号牌、货箱尺寸等相关信息核对到位,做到执法规范、查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