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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生证管理工作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9-03 19:32:1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医院出生证管理工作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医院出生证管理工作

第1篇

 2011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临床为基地,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以保障生殖健康和预防为主的妇幼保健工作方针,深入开展母婴保健各项技术服务,全面加强妇幼三级网络建设,不断加强两个系统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减少出生缺陷和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全面推动了我区妇幼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区妇幼保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地处***市中心。全区总面积581平方公里,总人口44万,辖四个乡镇, 67 个行政村,五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现有6个乡镇卫生院,72个村卫生室,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个市直市管医疗机构,40家托幼园所(二类及以下托幼园所28家)。全区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13家,辖区内有乡级妇幼专干11名,村级妇幼专干97名,全区妇幼三级网健全。

***区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73年,属全民事业单位,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现编制9人,在岗7人,2008年由原来的站更名为妇幼保健院,并争取国家灾后重建项目880万,购买了2084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目前正在建设当中。

二、认真落实妇幼项目工作

1.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稳步推进。“农免”项目自2009年5月1日在我区全面启动以来,按照市上统一部署,制定下发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培训、督导方案、健康教育方案、资金运转管理程序和流程等各项管理制度。为落实项目工作,我们一方面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提高办卡率,另一方面,加强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严格按照项目服务包内容执行,对有些医院不按规定变相收费、重复检查、服务包漏项等行为给予了批评指导,并采取对服务包漏项扣除相应费用的制约办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加强资金管理,保持资金平衡稳定。截止目前,(2010年5月1日到2011年9月30日)全区办理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卡 2088份,已住院分娩数1655人,补助人数1655人,补助总金额1293065.00元,其中,区级医疗机构补助人数579人,区域外医疗机构补助人数1076人,阴式产补助金额458531.00元,剖宫产补助金额800900.00元,危重孕产妇补助金额33634.00元,全免率达100%。

2.继续加强增补叶酸项目工作。项目实施以来,先后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健康教育方案、叶酸发放管理程序及流程、药品的管理及随访等制度。印制了宣传彩页8000多份,发放宣传书籍300多份,叶酸项目知识宣传单20000张,宣传横幅120条、大型喷绘20幅,年画2050份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基层及群众手中,举办目标人群项目知识培训班4期,发放项目知识调查问卷145份。为了能提高叶酸发放率,项目办在人员极少的情况下,选派专人在区市民中心婚姻登记处设立叶酸免费发放点进行宣传和发放,同时,加强和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的协作,采取通过结婚大礼包的发放、在市、区各医疗机构妇产科门诊设立免费发放点发放、以及通过乡、村两级妇幼专干的发放措施,逐步提高叶酸的发放率及服用率。今年,共发放叶酸15515瓶,服药人数2165人,服药率88.51%,依从率61.06%,叶酸知识调查人数1403人,叶酸知识知晓人数1256人,知晓率89.52%。     

3.加强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区卫生局、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印发0-36月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印制了10000余份宣传材料和大型宣传版面36块下发到乡镇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时召开了项目启动会,组织项目培训四次,参加人数277人。同时,为了加强项目工作的管理,多次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了业务指导和督导,提高了基层医院的业务水平及                                                                                                                                                                                                                                                                                                                                                                                                                                                                         工作能力。截止9月底,全区共办理0-36月儿童结算单及保健手册8725人,办卡率91%。拨付报账资金168052元,办理孕产妇结算单及保健手册3160人,拨付报账资金184063元,区域外拨付报账资金43430元,拨付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宣传培训经费164000元,共拨付项目资金559545元。按照省市文件精神,我区于10月1日启动了新的《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并召开了项目培训会。

4.开展了***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按照《***市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实施方案》(宝市卫社发[2011]159号)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制定了综合防治方案、项目咨询、检测、信息上报等制度及流程。积极组织辖区各医院妇产科主任及检验科主任参加市上举办的项目培训,并按时汇总上报项目相关报表。目前,我区有4340名孕产妇进行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确诊梅毒感染7例,(其中***区2例,均在随访:一例引产、一例正常分娩),发现乙肝表面抗原阳性 85人,对阳性孕产妇均进行了规范的治疗和孕期保健指导。

5.国家“降消”项目有序开展。制定下发了项目实施方案、培训、督导方案、资金管理办法及各种管理制度。加强了业务技术培训,今年选派2名职工参加了市妇幼保健院组织的半年业务进修学习,同时,组织辖区医院积极参加省、市相关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产、儿科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2011年无一例孕产妇死亡,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三、努力加强基层保健工作

1.加强领导,完善妇幼三级网络。年初召开了妇幼卫生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妇幼卫生工作要点,与乡镇卫生院、社卫中心签订妇幼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职责,夯实了任务。建立健全了乡镇妇幼专干和村卫生室妇幼保健考核制度,完善考核管理办法,量化考核,以履行职责、工作业绩为依据考核发放工资和相关补助,确保基层保健工作落到实处。为了加强和稳定乡村两级妇幼保健人员队伍,区财政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解决了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的全额工资待遇,村级妇幼专干公共卫生经费也由每月60元增加到500元,确保了妇幼三级保健网络人员队伍的稳定和巩固,做到了每村、每乡都有妇幼人员管理妇幼工作。

2.加强了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以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工作为依托,以高危妊娠管理为重点继续开展了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高危妊娠三级转诊和分级分娩制度,加强了产科规范化建设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不断提高保健质量,努力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全区2010.10-2011年9月底,共有产妇2605人,系统管理2573 人,系统管理率98.28 %,住院分娩率100%,新法接生率100%,进行高危孕产妇管理 740人,高危筛查率28.41%,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 %。活产2618 人,无孕产妇死亡。7岁以下儿童19701人,系统管理18523人,系统管理率94.02%,三岁以下儿童9587人,管理9135人,管理率95.29%。五岁以下儿童死亡25例,死亡率9.55‰,其中,婴儿死亡24例,死亡率9.17‰,新生儿死亡11例,死亡率4.20‰。

3.加强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定了新的实施方案,并与开展助产业务的医疗机构签订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目标责任书。组织辖区助产机构人员参加新筛业务培训班,现场学习采血技术,提高血片合格率。对疑似阳性患儿,及时追踪召回,降低失访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了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今年,共采集、上报血片488张,筛查率98.39%,合格数479张,合格率98.16%。查出可疑苯丙酮尿症2例,甲状腺功能低下5例,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1例,经召回复查后已全部排除。

4.加强了我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监测工作。今年对监测方案进行了重新修订,尤其是母乳喂养和五岁以下儿童营养状况监测,与往年有了较大改动,我们专门组织乡镇和社卫机构妇幼专干进行了两次监测培训,并现场示范指导,使他们能很快撑握要领。按照随机整群抽样的原则,在全区进行了五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监测和母乳喂养监测。2011年,五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监测800例,其中查出营养不良患病人数31例,患病率3.88%,肥胖52例,患病率6.5%。母乳喂养共监测467例,母乳喂养率68.74%,其中,农村纯母乳喂养率73.91%,城区母乳喂养率63.71%。对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的危重孕产妇监测工作进行了质控,抽取出院的危重孕产妇及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的个案调查表及病历1088份进行了质控,并及时上报。

5.开展了妇女病防癌普查工作。组织对全区24214名已婚妇女进行了防癌普查,查出妇女患病人数 14209人,患病率58.68%,查出宫颈癌10例。

6.加强了对基层妇幼工作的检查督导。坚持每季度对基层妇幼保健及妇幼项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要检查对象,分别从妇幼项目的组织管理、资金运行、人员培训、健康教育、项目运行、资料收集、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督导,采取边检查,边指导,边整改的办法,及时梳理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基层妇幼保健及项目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轨道。

7.依法加强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对申请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人员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组织进行了母婴保健及产科质量检查,严禁非医学指征胎儿性别鉴定,坚决取缔非法引产和接生行为。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完善了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登记台帐,专人负责,证章分离,严格了出生证明的发放、办证程序,保证了出生医学证明的有序发放。今年,为辖区各医疗机构发放出生证明3240份,为群众免费办理出生证明152份。

8.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按照***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的通知》精神,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时对辖区内托幼机构进行了摸底调查,组织各托幼机构园长和保健医师参加了市上举办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并制定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考核标准,定期进行检查指导。

9.按照区卫生局《关于区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响应号召,选派一名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对晁峪乡的三所乡镇卫生院从妇幼保健知识、管理、妇幼项目管理、各项监测工作、妇幼信息资料收集整理等方面进行了业务指导,使妇幼专干的工作技能有了明显的提高。

四、加强医院内部管理,积极开展创建服务。

1.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卫生单位”的活动。以开展“树行业新风,塑良好形象”活动为主题,以卫生系统先进人物杨瑞辉、鲁有强同志为模范榜样,开展学先进、敢先进、超先进的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积极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来有迎声,问有回声,走有送声。全面落实院务公开、服务公开制度,设立群众意见箱和投诉电话,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围绕全区开展的“建设西部一流城区我们做甚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更新思想观念、理清发展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2.开展了全民控烟工作。按照宝渭卫发(2011)37号文件精神,我院及时召开职工动员大会,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在办公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合理设置吸烟区,设立监督人员负责平时的控烟行为,力争在年底建成无烟妇幼保健院。

3.我院灾后重建项目工作,在区政府、卫生局党组的支持下,经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发改委批准后,在***区广元路购买2000平方米的办公楼(1-3层),预计在2012年办公楼交付使用,现正在建设当中。

五、存在问题

1.个别医疗机构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服务包执行欠规范,剖宫产率偏高,有一定的资金风险;

2. 由于我区人口流动性较大,给育龄妇女叶酸服用情况追踪随访带来很大困难,有失访现象存在,目标人群叶酸服用依存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摸底建卡率较低,孕产妇、新生儿家庭访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总之,虽然我们努力开展和落实了妇幼保健和妇幼项目工作,但距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新的起点,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为广大妇女和儿童提供更加便捷、优质、满意的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区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及妇幼保健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第2篇

【关键词】病案资源;资源共享;病案诉讼资料

随着医学的飞速发展和信息技术在医学领域的广泛应用,病案资料的需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过去单纯的量化数据、单病种、单系统转变为回顾性统计数据、多病种、多系统的综合要求;由过去单纯为复查病人疾病、临床病种统计、医院科研调查转变为医疗质量指标分析、设备资源评价、医院效益监控、新药物及尖端科技论证;由单纯为满足医院及相关科室的需要服务转变为面向社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需要服务。从目前的病案管理现状来看,不管是科研课题的资料统计,还是临床经验的总结,以及新技术、新药物的鉴定等,都是由需要病案资料的临床科研人员提出申请,由病案管理人员抽调病案,这既无法使病案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管理,同时也使病案管理工作缺乏主动性,病案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是必须扩大信息的提供,实施科间、院间和院外协作服务,最大限度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共享,这对促进医院病案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病案的最大价值是实现有效的资源利用

由于传统的病案管理服务只限于医院内部利用,只求保管病案,不求病案信息开发和利用,“重藏轻用”的思想严重,被动式服务,缺乏主动服务的精神和提供多种服务功能的能力。如今病案管理工作者必须更新传统的病案管理理念和原则,使原来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作业方式进行相应的改变,提高创新服务的意识和观念。从以往的“保管型”向“开发利用型”转变,而病案管理人员也要顺应这种转变。近年来,我院病案管理工作的环境有所改善,尤其是计算机等现代化技术的普及和网络化技术的深入应用,为病案管理与服务带来强大的技术支持。近年来,病案信息采集实现快速、准确,病案信息量有逐年上升趋势,因此应加强病案信息资源管理,有效快捷的利用病案信息资源,是病案管理人员面临新时期的工作要求,用现代化技术和手段,让封存的病案活跃,实现病案信息资源最佳利用效果,为医学事业、社会科学发展服务,显示病案信息的真正价值。

2拓展了病案信息服务功能

当前病案信息服务对象发生了变化,过去只为医护人员服务,主要用于了解既往病情,进行科研、撰写论文及教学。而现在服务对象已延伸至社保商保、公安局、检察院、司法领域、办理出国或继承财产等,病案室已成为医院对外服务的窗口之一。每天必须面对各类不同需求的人员,做好接待、审查、调阅、复印、归档等工作。目前,复印病案的服务工作已占到病案室日常工作的1/3。 转贴于 因此对于提取医院数据库资料的相关机构或部门,在征得医院领导同意的前提下,必须告知“保护患者隐私权”后,方可进行有关服务。

3实现了病案信息资源共享

由于计算机的广泛应用,使传统的病案管理转向病案信息管理,由单纯为医疗、科研和教学服务,拓展为卫生经济、考核、决策、管理以及司法诉讼、出生证明、财产纠纷等方面形成资源平台,特别是利用网络技术可以快速准确地把病案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实现各部门对病案信息资源共享的服务。如:我院开设的“远程医疗会诊”,通过网络,聘请全国各大医院的专家会诊,并能快捷、方便地为病人提供远程医疗服务,为病人赢得时间,得到及时的救治,挽救病人的生命。

4为医院管理决策提供服务

无论是年终考核评比还是医务人员晋升职称,病案统计人员根据医院相应的标准,就能检索出各科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每位医生任职期内所管的病人和所能开展的手术等量化指标,从而消除了人为因素的影响,减少了科室之间、同事之间的矛盾,为医院管理提供量化优质服务。

5有效控制医疗费用

为了控制医院费用的快速增长,医疗机构与医院病案科合作,以ICD-10疾病编码为标准,研究各种疾病的平均费用,并换算成分值制定相应合理的付费政策,严格按照病种收费,从而有效的控制单病种费用。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6依法提供病案诉讼资料

病案是医院诊疗内容的载体,是各种医疗纠纷与司法诉讼的证据。因此根据患者各种不同的需求。只要在《病历管理规定条例》允许的范围内,证件齐全,就可为患者提供相应的病案查询、复印,为他(她)们进行法律诉讼及解决财产纠纷等问题提供依据。

总之,病案作为一种技术档案,是医院各项工作的信息载体,它汇集了最基本、最完整的医疗信息,它记载了病人住院期间的诊断、治疗和护理的全部过程,是病情变化及治疗和护理方法的原始记录,是医院最宝贵的医疗信息资源,与一般档案相比,有着更广泛的社会利用价值。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病案信息资源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中已确立了自己不可或缺的地位。病案管理是医院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如何有效的开发和利用病案,为医院和社会提供重要的信息,已成为广大病案管理者关注的课题。

参考文献

[1]王辉,高华斌.拓展利用病案资源,突出病案服务功能.中国病案,2007,8(3):9-10

[2]陈立芬.病案信息资源的管理与服务.中国病案,2007,8(10)14-15

[3]黄素华. 浅谈新时期病案管理工作的作用[J]广西医学, 2003,(12)

第3篇

关键词:计划生育;现状;对策

计划生育工作对我国人口数量和质量的控制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始终将我国人口出生率与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一个比较低的范围内。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人口结构更加复杂,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出现了很多的新的问题,需要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改革创新,对将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1 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现状

1.1流动人口规模的不断增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人口流动规模较大,并且大多数都是由农村流向城市,这无疑是加大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和压力。另外,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机制方面依然还存在较多的问题:①流动人口管理机制不完善,专项管理经费尤为缺乏,大多数管理资金来源于计生工作业务经费,造成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知识宣传活动、管理工作、奖励政策的兑现、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无法运行;②有关部门之间配合协调能力较差。各个职能之间沟通较少,难以相互配合,相互推诿责任,统一行动难以有效开展,特别是对偏远地区开展计划生育时,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尤为重要[1]。

1.2活动形式较呆板 有些地方搞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不注重群众对计生知识的实际需求,不注重所采取的宣传形式要求是否能入脑入耳入心。还有个别地方大搞形式主义,为应付上级的宣传任务,计生系统“单枪匹马上前线”,盲目集中在“5.29”、“7.11”等几个计生相关节日,摆桌子、送药具、发资料、挂横幅、打腰鼓,与优质服务、利益导向、计生协会等工作脱节,由于内容陈旧,形式呆板,服务含量低,使活动缺乏吸引力,很难激发群众参与的兴趣,根本起不到宣传教育工作应有的作用。

1.3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部门配合不力,如征收社会抚养费中计生同税务、工商部门、流动人口管理中计生同公安部门、婚姻登记中计生同民政部门、非医学要求性别鉴定中计生同卫生部门之间缺乏应有的协调和配合,出现医院没有把好出生证发放关,派出所凭出生证给非法生育、非法领带养者随意落户,税务、工商部门在计生违反户年经济收入取证上不予配合等现象,造成计生部门单枪匹马、孤军作战的工作现状。在村一级,村级干部对做好计生工作责任意识淡薄,部分村主要干部仍然依赖于过去的计划生育工作镇管方式,怕担责任、怕得罪人,把本应属于村民自治管理的计生工作推给上级政府,参与意识不强,做正面工作少,讲人情多,个别甚至出歪点子,村级计生基础仍然薄弱,村民自治步伐艰难。

2 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对策

2.1加快改革步伐,建立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机制 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机制(依据我国财政情况先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只要进入劳动年龄者,从参与社会劳动到本人年老时止,每个人可以从自己的劳动报酬中拿出小部分(各地区数额不同),或以纳税的方式由政府或集体统一收取和保存(制定《社会保障法》的法律保证金法律法规),将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亲人依靠者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养的“五保”制度、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国家或集体出钱买的,属奖励性质)、农民最低社会保障、农民失地保障,以及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等合并计算,政府从财政转移支付中补贴部分,然后按计划生育、农民失地、最低基本保障等各种情况发放给每个老人,打破“父母”“子女”赡养问题,切实解决农民后顾之忧[2]。

2.2创新特色,提高人口计生宣教工作的吸引力 在搞好特色宣传的同时,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宣传内容,将严肃的人口计生政策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宣传,力求做到“四性”:即,趣味性。要结合春节、“3.8”、“5.29”、“6.1”、“7.11”等节日,举办灯谜竞猜和文艺演出等活动,既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又激发了他们的参与热情;直观性。充分运用新的传媒手段,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创办网上人口学校,开设具有地方特色的计生网站,开通网上在线咨询直通车,开辟报刊、电视人口计生专题,通过一系列直观形式,提高宣教工作的吸引力;实用性。围绕新农村、新家庭、新型生育文化、生殖保健知识、奖励优惠政策等内容,创作并开发有特色、易保存、实用性强的宣传实物进村入户,增强宣传效果;经常性。只要经常入户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引导群众,才能提高宣传效果。随着计生工作的深入发展,还要不断充实新内容,使宣传教育活动在形式和内容上常抓常新。

2.3创新服务体系,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工作机制 ①健全户籍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管理机制、现居住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常化管理机制、“两地”信息共享机制。②改变当前的属地管理机制,制定并实施“企业负责、社区管理”的管理新机制,将计划生育列入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中,依托各个社区、乡镇,大范围进行知识宣教、知情选择、咨询指导、随访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③对流动人口进行信息网络化管理,借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切实做好“两地”间的信息共享和反馈工作。④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把握流动人口增长趋势与活动规律,积极建设多种满足流动人动需求的场所,例如住所、交通、文化教育、医疗服务、环境建设、商业等方面的服务,为流动人口创造一个能够正常活动的环境。⑤把流动人口纳入本地经费投入的总人口计算,设立财政专项保障机制。⑥采取群防群治的方式,每个季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抽查,广泛实施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

总之,计划生育工作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影响较大,在新形势下,我国计划生育必须立足于现状,积极采取建立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加强对基层的计生工作的投资力度、加强计生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工作机制等等措施,不断提升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质量。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

[中图分类号] R17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2)01(b)-165-02

Analysis and management of medical birth certificate

SU Yonghong

Department of Prevention and Health Care, the First Hospital Affiliated to Yangtze University, Hubei Province, Jingzhou 43400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perfect the existing management method of medical birth certificate, reduce the replacement, renewal and waste number of certificate, in order to provide better serve to public. Methods From 2007 to 2010 data was selected from record copy of medical birth certificate and management software of medical birth certificate. The annual reports were checked, according to the classification of replacement, renewal and waste of medical birth certificate. The data was analyzed descriptively. Results A total of 4 218 sets of medical birth certificate were used from 2007 to 2010, among which 3 587 sets were issued for the first time, 138 sets were renewal, 41 sets were complementary and 452 sets were waste. Conclusion The main reasons of replacement, renewal and waste of medical birth certificate are that parents do not understand the legal validity and important significance of medical birth certificate, and staff do not understand the principles of accreditation and have strong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Key words] Medical birth certificate; Issue; Management

《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出具的,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血亲关系,是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1],是婴儿的“人生第一证”,其使用范围和涉及领域日趋广泛。依法加强和规范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对规范出生人口登记,加强母婴保健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2]。长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于2007年开始《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经过几年不断的持续改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对2007~2010年我院《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情况进行客观统计分析,并找出目前存在的问题,以探讨进一步完善现行管理办法,减少补发、换发及废证数,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大众,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研究资料来源于2007~2010年长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年度统计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软件系统资料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况登记本。

1.2 方法

从签况登记本、《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软件系统中提取相关资料,核对年报表,按补发、换发、废证原因进行分类,使用Epidata录入数据,经核校后的资料采用SPSS 13.0统计软件包进行描述性分析。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使用我院计算机室自制《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软件实行计算机签发,2007~2010年共签发4 218套《出生医学证明》,其中,首次签发3 587套,占使用数的85.04%;换发138套,占使用数的3.27%;补发41套,占使用数的0.97%;废证452套,占使用数的10.72%。见表1。

2.2 原因分析

我院《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数大于活产数220套,主要发生在2007、2008年,其中,145套是由于2007年以前《出生医学证明》需在妇幼保健院办理,在签发时限上未作规定,复杂的办理程序给部分家庭带来不便,又由于当地户籍部门管理不严,无《出生医学证明》也可上户口及人们法律意识淡薄,未婚先孕证件不齐等,导致部分家庭不把《出生医学证明》当回事,直至因其他原因需要时才来办理;另有75套是因为工作人员对办证原则不够了解,违规办理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138套换发证明中,50套为儿童随父或随母姓存在争议更改孩子姓名,或领养儿童将亲生父母换为养父母姓名,占换发数的36.23%;33套是为了某种利益,或为拆迁补偿或为保险或为上学报名等更改出生日期,占换发数的 23.91%;20套为保管不善,证明损毁,占换发数的14.49%;15套为2007年刚开始办理证明时使用的“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规格不统一,跨地区不能使用,占换发数的10.87%;7套为使用假身份证,占换发数的5.07%;13套为工作人员不了解办理原则,项目填写不全或填写不规范,占换发数的9.42%。总体来说,更改姓名和出生日期为换发的主要原因。

41套补发证明中,多因家长不重视《出生医学证明》,保管不善遗失所至。

29套遗失证明主要发生在2007、2008年,占废证数的6.42%,占使用数的0.69%。主要原因是宣传不够,交待不清,家长不知需要填写完整并盖章的《出生医学证明》才能生效,领了空白《出生医学证明》未交给医生填写打印即自行带走。因打印或填写错误是造成废证的主要原因,占废证数的85.18%,占使用数的9.13%。主要原因为相关人员计算机操作不熟悉,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出错或填写时不认真核对,导致姓名字、身份证号填错或其他项目错误或不全。

3 讨论

《出生医学证明》是卫生部根据《母婴保健法》的要求制订的,是我国加强人口管理,提高人口素质的一项新举措,其严肃性和重要性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重视。《出生医学证明》不但是一个新生命诞生的依据,同时也是一种法律及入户的申报依据,已经成为公民终身的医学法律文书[1]。《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涉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医院必须高度重视[3]。为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1995年至今,卫生部与公安部4次联合下发通知,卫生部也陆续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但是历年来颁布的有关文件相对分散,至今没有一个专门的规范性文件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与监督、签发、换发与补发等工作做出系统的规定[4]。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我国对外交往日益频繁,国内公民在境外生育和外籍人口在我国境内生育的数量大幅增加,这给《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户籍人口登记工作带来了一些麻烦。鉴于世界各国办理公民人口登记以及办理公民出入境、移民等许多工作存在较大差异,如何借鉴国外出生证明的管理与发放、人口登记等方面的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我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制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为了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遏制某些不良现象,减少换发、补发及废证数,相关人员应该认真对照国家公安部与卫生部精神执行,进一步完善现行管理办法,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对策。

3.1 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培训、指导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应为签发人员做好培训,指导《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制订统一的管理办法或制度,对签发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各种情形作出明确规定,不能统一规定的提出原则性指导意见,使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减少管理及签发中的不规范现象和随意行为。

3.2 签发机构作好宣教工作,履行告知义务

为提高办证及时率,减少换发及补发数,签发机构应大力宣传《出生医学证明》的法律效力及作用、意义、重要性和及时申领的必要性,告知家长在办证前为新生儿取好姓名,带齐所需证件,使办理、领取证明更加顺畅,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3.3 实行《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制度

为提高信息填写正确率,避免一个婴儿持有多张《出生医学证明》,减少换发数、废证数及纠纷,签发部门可实行《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制度,由产科在产妇出院时出具并做好记录,以后不得再次出具。签发部门根据首次签发登记表规定证件办理,其项目包括:接生人员填写分娩信息及领证人填写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填写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 实行责任追究制

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人员责任,强化各级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谁发生问题、违规办理,追究谁的责任,杜绝管理中的漏洞发生。

总之,家长不了解《出生医学证明》法律效力、重要意义及工作人员不了解办证原则、责任意识不强是造成换发、补发、废证的主要原因。

[参考文献]

[1] 聂妍,徐鑫鑫,杜玉开.我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现状及建议[J].中国妇幼保健,2008,23(5):2056-2058.

[2] 阮香莲,陈国娟.上虞市《出生医学证明》计算机管理现状及思考[J].中国妇幼保健,2008,23(25):3515-3516.

[3] 顾祖文.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上海护理,2007,7(6):69-70.

第5篇

[关键词]护理时数;按需配置;护理人力资源

2005年7月卫生部颁发《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要求:根据诊疗技术的发展和临床护理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护理岗位。护理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关键在于:首先对所在医院的各个临床科室护理工作的内容及实际需要进行测算,按实际需求的护理工作量进行护士配置,有效利用护理人力资源,从而保证护理质量,满足患者的需求。所在医院根据所要完成的任务和开展的业务需要设立护理岗位,调整护理人力资源的编制。美国波士顿哈佛公共卫生学院的研究表明,护士人力配置与患者住院日、医源性泌尿系感染、呼吸道感染、压疮发生率和抢救成功率等指标高度相关。本文对某医院各病区所需的护理人员工作时数进行测算,按实际护理工作量进行病区护理人员的合理配置,现报道如下。

一、对象与方法

1.对象。上海市某i级医院10个病区130名护理人员,进行为期1周的125项工作量统计。

2.方法。(1)文献回顾法。通过复旦大学医学图书馆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按题名或关键词:护理工作时数、护理人力资源配置、护理工作量,收集近5年与本研究相关的文献,获取可参考数据,指导调查问卷和护理项目工时测定表格的设计及统计结果的分析。(2)专家咨询。根据上海市《医疗护理常规》、《临床护理教程》、《实用重症监护护理》及各专科护理知识,相关研究,初步拟订各科护理项目征询表后,选择平均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工作15年以上的专业护士,通过3轮意见的征询与修改,最终形成护理项目共125项。(3)焦点组访谈将护理项目分类。选择11名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专家,对125项护理工作进行直接护理与间接护理评估和划分:直接护理项目101项,间接护理项目24项。(4)问卷调查。调查前对10个病区护理人员进行培训;要求直接护理项目按基础护理学、临床护理常规、上海市护理质量控制中心的护理操作标准计算;测量过程中因操作者或患者原因使操作中断的时间不计入;间接护理项目以实际所用时间登记。

3.数据处理。所有数据使用Excel2003进行录入,Access2003整理,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

二、结果

1.护理工作项目的确定。通过专家咨询得到,护理工作内容涵盖125项,直接护理项目101项占80.80%,其中33.00%的工作量是生活护理;间接护理项目24项占19.20%,其中62.50%的工作量属非专业护理工作。

2.1周护理工作量的统计。1周(5d)lO个病区护理工作量情况与各病区护士配备人数,其中护理工作量在24h中的分布:8:00~16:00,护理总时数为115750min占64.67%;~24:00,护理总时数为32600min占18.2l%;一次日8:00,护理总时数为30630min占17.12%。

3.直接护理与间接护理项目时间构成比。调查显示,各病区直接、间接护理项目总时数与构成比。

三、讨论

1.改进护理工作量测量方法,增强护理工作时数测量的科学性。护理工作的产出主要指标之一是护理人员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工作任务。在北美和欧洲使用的测量方法有直觉方法、咨询方法、人力常模、人力公式、护理措施、患者依赖。在英国,护理工作量测量方法包括34种。加拿大及我国台湾等学者也做了一些有关护理工作量测量的研究?,使用最多的是计数法与计时法。计数法是记录护理操作的数量,由于每项护理操作的难易程度不一样,护士完成各项护理操作时间不同,如仅以频次计护理工作量,不能真正反映护理工作劳动量。计时法是记录护理操作所用的护理时翔引。本研究将计时法与计数法相结合,调查病区实际工作日志来计算护理时数,但缺点是自我测量的信息不够精确、测量时间跨度较小、可能存在偏倚。

2.重新整合护理工作项目,提高护理专业人员的工作效率。本研究根据《上海市医疗护理常规》、《上海市区县中心以上医院临床医疗、护理工作质量管理基本内容和要求(试行)》文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该院护士实际所要承担的护理工作任务,重新整合出直接护理101项,间接护理24项,护理资源分层次使用。各病区直接、间接护理项目总时数需求不同,直接护理时间与间接护理时间比例不同,直接护理项目中33.00%护理时数主要是临床生活护理可由非注册护士(护理员)在护士的指导下完成。各医院每年招聘护理应届中专毕业生,在一段时期内未注册可以先专门从事生活护理,如床上洗头、洗脸、擦浴、洗脚、口腔护理、定时翻身、铺床、协助进食、床上排泄等护理。根据自己直接护理时间所占比例乘以33.00%的工作量由护理员完成,再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护理员的配备;24项间接护理项目中62.50%可由非护理人员(病房秘书)承担。如申领物资、更换消毒物品、清点被服、办公室治疗室的清洁、消毒、医用垃圾的分类处理、记帐、经济核算、病房设施巡回维护、新生儿报表登记、打印出生证等。各病区根据间接护理时间所占比例乘以62.50%的工作量由病区文秘完成,再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病区文秘的配备。将注册护士分配到治疗、抢救、健康教育等护理上,提高护士的利用率。

3.以护理时数配置护理人力,满足患者的护理需求。有报道,根据医院各病区的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人力资源配置,适应医院需求的波动性,既缓解人力需求的矛盾,又避免人力积压、浪费等情况发生。本研究的医院各病区床位数基本相同,不同病区患者所需的护理时数是不同的,不同病区同一护理级别患者的护理时间是不同的,这与有研究“分级护理是根据病情的轻重将患者进行分类,与护理需求量并不一定成正比,不同科室、同一护理级别患者的护理时间不同,不能按级别护理计算护理工作量,进行统一的人力配置”结果相符。从研究结果来看,按常规的床护比配置护士显得不适合,也不能按级别护理计算护理工作量配置护士。因此,按医院病房实际需要的护理工作量进行配置。本研究的医院每名护士每年工作时间除去每周休息时间、节假日、疗休,得出护士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为281min(4.68h)。需配置护士人数=[平均每患者每天需要护理时数(min)×当天实际患者数/4.68,计算各个病区所需护士人数调整目前实际的护士人数。如神经内科+血液科、呼吸科、普外科增加护士人数,泌尿科+胸外科、妇科减少护士人数。科护士长可根据医院内部网上的患者信息与护士排班表进行调整,护士长根据患者数进行排班,增设机动班,满足患者的护理需求。根据护理工作量在24h中分布的特点,护理人员排班还应该考虑到各时间段护理时数的特点,以避免三班忙闲不均导致的护理人力资源紧缺与浪费的矛盾,从本研究的结果来看,目前中、晚班需调整护士人数为1.5~2.0名。

四、小结

按常规的床护比或医护比来进行护理人力配备的方法,显然已经不再适应现代护理模式的需要与患者实际护理的需要,从国内到国外,有越来越多的研究着眼于以护理工作量的测算来科学配备护理人力。护理工作量测算是按患者需要为原则科学的测量护理工作量,运用公式计算,以量化方式配置护士。护理管理者需要评估各病区实际临床护理需求,动态调整护理人力安排更具实际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中华护理杂志2005,40(10):721

[2]刘华平。关于我国护理人力配置研究的思考。中国护理管理,2004,4(2):12—13

[3]赵光红。我国护理工作量测量方法的研究进展。护理研究,2005。19(25):12—14

[4]宋雁宾,古茉莉。护理项目操作时问的测量与分析。现代护理,2005.1l(1):2l一22

第6篇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乡村医生执业规则

一、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利,履行《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二、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三、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四、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五、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乡村医生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七、乡村医生应当按照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乡村医生每2年接受一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医疗机构执业规则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四、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六、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三、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四、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五、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六、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六、对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拟订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并做好各项登记。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消毒管理制度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八、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村卫生室门诊(急、出诊)制度

1、对病人热情接待,态度和蔼,随到随诊,缩短候诊时间。

2、急诊病人优先就诊,门诊病人(含急、出诊)均要登记简要病史及治疗方法,书写符合要求。危重病员要立即进行抢救

3、对急诊病员要尽快作出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时治疗。须转诊者应及时转诊,转诊途中必须有医务人员护送。

4、对需要出诊的病员做到出诊及时,认真负责。出诊箱必配备实用的药械,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5、严格执行门诊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处方制度

一、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二、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三、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乡村医生)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四、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五、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六、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七、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处方,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八、处方书写必须《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规则。

九、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十一、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本机构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处方规则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六、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七、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八、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九、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医院(所)提供怀孕妇女的消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配合乡镇医院(所)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

5、做好出生和0—7岁儿童的死亡登记上报工作。

村卫生室财务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及时,定期审核。

2、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账目清楚,定期核对。物账相符,每月必须查对一次。

第7篇

一、在社会事务管理中形成了大量的与公民息息相关的涉民档案

调查发现,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管理社会事务中产生大量的涉民档案,归纳有以下几类:

与公民身份相关的:如保存在妇幼保健中心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档案;保存在公安派出所的户籍档案;保存在民政部门的婚姻档案;保存在银行的公民信用档案;保存在一些奖励机构的荣誉档案等。

与公民教育相关的:如保存在相关教育机构的公民在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受教育期间形成的学籍档案;保存在培训机构的公民受培训的档案,包括农民工技能培训档案;保存在相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技工等级和职称评定档案等。

与公民劳动就业相关的:如保存在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档案、企业职工档案;保存在劳动和社区管理机构的失业人员档案、再就业档案、退休人员档案等。

与公民生产资料相关的:如保存在乡镇政府等机构的土地(山林)承(延)包合同档案、土地流转合同档案、失地农民档案、库区移民档案;保存在农机管理机构的农业机械(补贴)档案;保存在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档案、个体工商户档案等。

与公民生活资料相关的:如保存在房产、国土管理部门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农村宅基地档案;保存在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房贷档案,保存在车辆管理机构的车辆登记档案;保存在物业管理机构的物业管理档案;保存在家电生产企业和居民的家电保险档案;保存在公证机构的公证档案等。

与公民社会保障相关的:如保存在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档案、医保档案;保存在民政部门的城乡低保档案、伤残军人和优抚人员档案、农村养老保险档案、五保户供养档案;保存在卫生部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档案;保存在商业保险机构的养老、医疗等人寿保险档案;保存在房管部门的廉租住房档案、保障性住房档案等。

与公民生育医疗相关的:如保存在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档案、独生子女档案;保存在医院的病历档案;保存在卫生或社会中介机构的医疗事故鉴定档案;保存在体检等机构的居民健康档案等。

与公民特殊群体相关的:如农村和流动党员档案、干部档案、科技人才档案、义务兵退伍人员档案、社会救助档案、残疾人员档案、老年人档案、拆迁档案;劳教人员档案、诉讼档案等。

在调查过程中,许多事例让笔者真切地感受到:涉民档案因人而生,与百姓生老病死、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维护民权、服务民生、改善民计的凭据和帮手,在为民解忧、破解难题,化解矛盾、调解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独特的作用。

二、涉民档案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调查发现,近年来,池州市档案部门围绕市政府实施的22项民生工程,加强了低保档案、新型农村社会合作医疗档案、廉租房档案等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但涉民档案及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离人民群众对查阅档案需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问题有:

在档案工作理念上:存在重物轻人,重事轻人,重典型人物轻普通人物等问题。涉民档案建设未成为档案工作主目标,为民提供档案服务大多还处在被动状况。

在涉民档案资源建设上:存在涉民档案形成的主体多而复杂,档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大量的涉民档案分散保存在形成单位,档案整理不规范,保管条件差,档案信息难以共享。档案馆难以为公民提供“一站式”查档服务。

在涉民档案服务利用上:由于涉民档案多是形成单位为查考工作而保存的,未明确对公民提供利用服务要求,因而很少对外提供查阅服务。公民在遇到急、难问题时,通过查档来解决的意识淡薄,即使想到查档,也不知去何单位找何人查档。

在涉民档案监督指导上:由于涉民档案多为专门档案,门类众多,档案部门未能及时出台相关行政规章和业务规范,对档案行政部门而言,监管涉民档案工作常常无章可循;对立档单位来说,存在建档责任主体不明,职责不清,工作随意性大等问题。

三、加强涉民档案建设中应处理好五个关系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进一步转变档案工作中“重物轻人,重事轻人,重典型人物轻普通人物”等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的观念和认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群众的需要是档案工作的本源,更加关注人民群众,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建立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促进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涉民档案建设中的五个关系:

重点与一般:涉民档案门类众多,涉及面广,必须突出重点、抓主抓重,以点带面,推动一般。重点抓好与民生工作相关联的涉民档案,如社会保险档案、医保档案;重点抓好与保障和维护公民权益相关联的涉民档案,如劳动合同档案、土地(山林)承包合同档案;重点抓好与社会弱势群体相关联的涉民档案,如城乡低保档案、廉租房档案;重点抓好与社会热点焦点相关联的涉民档案,如拆迁档案、再就业档案。涉民档案大多形成保存在乡镇、社区和县(区)相关企事业单位,加强涉民档案工作,重点应在基层。要眼光向下,重心下沉,重点抓好基层档案工作,重点抓好基层综合档案室建设。

集中与分散:涉民档案大多属公共档案资源,将涉民档案资源整合,提前移交进馆,集中保存在县(区)、市级综合档案馆,实现档案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最优化是最理想的,但现实却不能做到。涉民档案建档的动因是形成单位为了查考工作,离开档案的支持,工作将无法开展。如社会保险档案,直接是劳动保障部门工作的凭证和支撑,它不能也无法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涉民档案多为专门档案,其特点是专业性、动态性、现行性。如低保档案,每年随低保人员重新确定而有新的形成,将其移交进馆会造成信息过时失真或失去查档价值。即使能将涉民档案整合移交进馆,现实中的档案馆库容量也不允许,况且新的涉民档案时刻不断在形成。因而,必须处理好集中与分散的关系,以便利人民群众为原则,科学确定不同涉民档案的归属和流向。将查考时间长、价值高的部分涉民档案移交到国家档案馆保管,将动态性、现行性的涉民档案留在形成单位档案室保存。只有将各级国家档案馆的集中保管与数以万计的档案室分散保存紧密结合起来,才有可能建立起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

指导与监督:涉民档案形成和保管单位既有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也有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按档案所有权属性来说,有公共档案,也有非公档案。档案行政部门一般可通过引导和规范的形式指导立档单位做好涉民档案工作。但对关系到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或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涉民档案,不论是公共档案还是非公档案,档案行政部门都应加强监督,重点监管。这是由档案行政部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职责所系。如商业保险机构丢失保险档案就有可能损害投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医院的病历档案收集不完整,遇上鉴定医疗事故可能造成不公而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档案行政部门应制定相关行政规章,明确重点监管的涉民档案范围。

第8篇

为规范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订本规定,那么大家知道考勤管理办法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发给大家带来的2020最新最全考勤管理办法,希望大家喜欢!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规范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职责

2.1 各用人单位负责员工考勤的有效管理、统计和控制,负责统计本部门的考勤数据。

2.2 总经办负责跟进各用人单位考勤数据的情况,审核各单位考勤员确认后反馈的考勤报表(含加班),以作为工资核算的依据;同时负责对各单位考勤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3内容

3.1作息时间

3.1.1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公司实行年综合计时工作制,若公司实行单双休工作制的,休息日一般为双休周星期六、星期日;若公司实行单休工作制的,休息日为星期日。生产系统若不能安排休息日休息的,可安排其他时间,以保障员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

3.1.2公司生产系统实行年综合计时工作制,公司通过年度定期或不定期的集中休假方式,保障员工合理的平均休息时间。

3.1.3公司可根据生产需要,可选择实行单双休工作制或单休工作制。

1)单双休工作制,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天7.25小时,上班时间为:8:30 -11:45,1:30-17:30,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其中双休周工作时间为36.25小时,单休周工作时间为43.5小时。

2)单休工作制,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天6.67小时,上班时间为:8:30 -11:45,1:35-17:00.超出公司标准工作时间的可根据公司生产安排,在淡季时可安排员工调休。

3.1.4如因工作性质特殊,不能按正常工作时间出勤,需要灵活制定作息时间的,可以在保证标准工作时间的前提下制定灵活作息时间方案,由单位提出申请,经总经办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3.1.5生产系统可根据生产情况调整工作起止时间,可实行两班制或三班制。生产系统调整工作时间的,需填写《附表8:工作时间调整申请》,经分厂领导审核,报分管生产领导审批,总经办领导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行。

3.1.6员工应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到岗或离岗,不能迟到或早退。上下班时间起止点是指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

3.2考勤打卡管理

3.2.1公司实行上下班手工考勤及打卡考勤同步,所有员工在上下班时间,若手工考勤与打卡考勤有出入时,以打卡考勤为准。在工作时间因私事请假或因公务外出离岗和到岗时必须刷卡,除公司领导外,其他全体人员上下班、外出均由本人亲自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对于无故不打卡者当日考勤以旷工处理。职能部门员工均需手工记录考勤需填写《附表3:考勤签到表》,已办理完一卡通人员,考勤签到表可由考勤员做记录,没有一卡通人员均需员工本人签到。职能部门人员以指纹打卡为准。

3.2.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无打卡记录:

1) 员工出差、被外派至总部及兄弟公司学习、管理及技术支持。员工外出期间的考勤由各单位考勤员手工记录,并在考勤系统内进行请假维护。

2) 员工考勤卡丢失或损坏,由直属主管出具证明其出勤。

3) 因停电、打卡机故障、贮存器满等特殊情况造成的无法打卡。

4) 新员工报到之日至领取正式厂牌期间的考勤由各单位考勤员手工记录。

5) 员工除上述可无打卡记录的情况外,每月未打卡只限2次(一天都未刷卡记为两次未刷卡,一天只打卡一次,记为1次未刷卡),超过2次(不含2次)的,每超过1次下调责任人绩效奖金50元/次。每月月底各单位统计员根据考勤系统记录,统计未刷卡次数超过2次人员信息,并统一汇总进行内部公示,每月5号之前经部门领导审批后,将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提交总经办(人力),其中职能工资制人员,奖金下调金额做入工资表“部门绩效下浮”中,承包单位可以每月月底通过通报的形式,对违反规定人员进行统一通报,并做入二级奖惩通报中,体现在工资表“分厂绩效下浮”中,奖金下浮的金额分别计入“部门基金”和“分厂承包费”中。

6) 员工厂牌丢失、厂牌损坏等,导致无法打卡的,需在24小时之内补办完厂牌,员工丢失厂牌手工维护考勤次数最多仅限两次,否则统计为未打卡。(备注:补办厂牌流程:去财务交钱领取收据,凭收据来人力补办厂牌,可由统计员代办)。

3.2.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单位考勤员手工补卡、登记:

1)因特殊情况造成员工无法刷卡(如停电、卡机故障、卡损坏、卡丢失)或忘记打卡等,以及因公司班车延误造成的迟到,需在当天向所在部门或分厂考勤员反映,做手工签卡登记。

2)新员工自报到之日起至领取“一卡通”厂牌期间采取《附表3:考勤签到表》记录每日上下班出勤时间,考勤员依照《附表3:考勤签到表》上记录的维护到考勤系统,补登到考勤系统的上下班时间需与《附表3:考勤签到表》上记录的上下班时间保持一致。总经办应在45个工作日内为正式入职的新员工办理“一卡通”厂牌,各用人单位收到总经办发出的领取厂牌通知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一卡通”厂牌领回并发放到员工手中。首次为员工办理的“一卡通”厂牌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补办“一卡通”厂牌的或员工离职前无法退还“一卡通”厂牌,需提交30元工本费至总经办考勤员,总经办考勤员负责做好补办记录和台账,做到有账可查。

3.2.4员工丢失厂牌后限一日内到总经办补办新厂牌,同时职能部门员工因各种原因无法实现指纹打卡时,应当日到总经办采集新指纹,且同时记录未打卡次数,按照3.2.2执行。

3.2.5员工有“一卡通”厂牌,但由于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打卡,需要考勤员手工维护系统的,需填写《异常打卡审批单》,考勤员根据领导审批的《异常打卡审批单》在考勤系统进行手工维护,如员工因请假未能正常打卡的,考勤员凭借领导审批的《请假单》进行考勤系统维护,科长、班长/组长级别的需由分厂/部门领导审批有效,其他人员班长/组长审批后,最后科长审批有效。

3.2.6员工考勤(级别或承包)需按人事系统进行登记,本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工资考勤性质。

3.2.7班车迟到管理

1)坐班车人员如遇到堵车,可用每月发放的交通补贴,改用其他交通方式到公司。班车迟到10分钟以内的,可维护手工考勤,每月仅限维护两次,两次之后按照请假处理;

2)超过10分钟的记录为请假。班车迟到不作为任何手工维护考勤以及迟到的理由。

3.3缺勤管理

3.3.1迟到:未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到岗者都视为迟到。

1)迟到5分钟(含)以下者暂不进行考核,但一个月内此种情况出现三次(含)以上者,将累计当月迟到时间,并按第2)条处理。

2)迟到5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者,记违纪警告。迟到2小时(含)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当天记为旷工,并记违纪警告。

3.3.2早退:不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早退30分钟以内,考核50元,记违纪警告;超过30分钟(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当天记为旷工,并记违纪警告。

3.3.3旷工

1)员工无故缺勤,视为旷工;

2)员工连续或三个月内累计旷工2天(含)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考勤制度,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3.4加班管理

3.4.1各生产相关单位由于生产需要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时,相关人员应全力配合加班,特殊情况不能加班的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提出。

3.4.2对于职能部门,公司提倡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若有额外的紧急任务或其他特殊情况确实需加班的,员工可以申请加班,每月原则上员工可申报的加班小时不超过36小时,具体按公司规定限额执行。

职能部门员工正常的工作时间为7.25小时(大小休)或6.67小时(小休),其中白班人员正常工作时间内休息为1.75小时(大小休)或1.83小时(小休),下班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休息时间为2.25小时(大小休)或2.33小时(小休)。中、夜班人员休息时间为0.75小时(大小休)或0.83小时(小休),下班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休息时间为1.25小时(大小休)或1.33小时(小休)。员工在填报加班时,需将休息时间从加班时间中扣除。

如果公司实行大小休则:

a.白班工作时间为8:30-17:30,其中11:45-13:30休息、17:30-18:00休息,18:00开始计为加班;

b.中班工作时间为13:45-21:45,其中17:30-18:15休息,21:45-22:00休息,22:00开始计加班;

c.夜班工作时间为20:00-次日04:00,其中00:00-00:45休息、04:00-04:20休息,04:20开始计为加班。

如果公司实行小休则:

d.如果公司实行小休,白班工作时间为8:30-17:00,其中11:45-13:35休息、17:00-17:30休息,17:30开始计为加班;

b.中班工作时间为13:45-21:45,其中17:00-17:50休息,21:45-22:15休息,22:15开始计加班;

c.夜班工作时间为20:00-次日04:00,其中00:00-00:50休息、04:00-04:30休息,04:30开始计为加班。

3.4.3加班的范围定义

1)符合下列情况者,可申报加班:

a.值班性质的加班;

b.上级交办的紧急任务必须在当天完成的;

c.跟进分厂生产的加班;

d.非工作时间组织培训且未享受课酬的(指讲师或组织培训者)。

e.紧急技术开发任务加班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计为加班:

a.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参加公司内外培训或会议;

b.看资料、自学;

c.因当天无法完成正常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导致的为完成工作任务而滞留在公司的时间;

d.新员工试用期未独立上岗者,为熟悉岗位工作而滞留在公司的时间,新员工试用期间工作日延时的不允许上报加班,如安排节日、假日上班的,可根据实际上班小时数记录加班;

e.组织或参加公司或部门/分厂活动的;

f.正常工作日出差超时;休息日出差(原则上休息日出差不计加班,但如休息日出差确有紧急工作任务安排的,且已提前报部门领导或总经办考勤员审批通过并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可计为加班;休息日出差可申报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日标准工作时间,休息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时间不计加班);

g.工作时间之外招待、陪同客户等应酬的。

h.公司中层(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工作日、假日延时工作的。

i.应届毕业生试用期间(6个月)工作日延时工作的,如安排节日、假日上班的,可根据实际上班小时数记录加班。

j.员工被外派至总部及兄弟公司学习、管理及技术支持期间工作日、休息日、节假日均不填报加班。

k.跨部门调动或通过内部招聘进入新部门,工资性质为级别的员工第一个月工作日不记加班。

3.4.4加班管理的原则

1)效率至上的原则;

2)加班自愿的原则;

3)健康第一的原则;

4)调休优先的原则;

5)职能制员工加班必须先申报,后审批的原则。

各单位应均衡工作量来减少加班,避免同一部门部分员工不需加班、部分员工加班却甚多的不合理现象。如员工不能胜任工作,长期需加班完成,部门应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如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3.4.5加班申报及审批流程

1)职能制员工

a.员工的加班均需填写《附表4:加班申请表》或《附表5:集体人员加班申请表》,报本部门/分厂领导同意后方可记为加班,且同一员工一天最多可申报两次加班。

b.公司提倡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若有额外的紧急任务或其他特殊情况确实需安排加班的,由员工上级领导提出,员工本人或单位考勤员当天17:00前(单休制)、17:30前(单双休制)或至少提前一天(节假日)填写《加班申请表》(必须注明加班人员、加班理由及工作内容、加班小时数、加班地点等)。中班、晚班及经批准后的特殊排班,需在加班开始之前填写加班申请。

c.员工申报加班需填写加班证明人,加班时间无证明人者不计加班;单独一人加班时,需在离开办公室前以邮件形式发送部门考勤员及直接负责人告知其加班结束,以便作为证明其加班的依据。时间证明人与时间复核人需对其加班的真实性负责。

d.员工申报的加班,须经员工上级主管(科室审批人)和部门领导(部门审批人)审批通过,并与手工考勤和打卡时间匹配后,方为有效加班,可作为该员工计算加班费或申请调休的依据;员工的未经申报审批的自行加班,视为无效加班。

e.加班必须实行“当天审批制”。科室审批人及部门审批人对员工的加班申请原则上要求在当天进行审批,特殊情况下,科室审批人可延迟至员工申报加班后次日下午14:00前审批(中晚班员工或特殊排班人员申请的加班要求在24小时内审批),部门审批人可延迟至员工申报加班后3日内审批(中晚班员工或特殊排班人员申请的加班要求在48小时内审批),超过规定时间未进行审批的加班申请将自动失效。如遇周日,加班审批时限可在原基础上再延迟一天。

f.考勤员负责对本单位的加班申请与审批情况进行监督、跟进和汇总统计。科室审批人和部门审批人负责对本单位的加班进行审核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加班的必要性、真实性和加班时间的长短等),科室审批人和部门审批人可在审批时如实扣除不在加班范围内的加班小时。

g.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和人动时,涉及科室审批人和部门审批人变化的,相应单位应及时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对更改审批人进行备案。

2)承包制员工

因公司生产计划安排而产生的延时工作时间,直接计为加班,由单位统一填写《附表5:集体人员加班申请表》。因各单位自身原因或员工本人因素产生的延时工作时间,由各单位或员工本人向生产部和总经办进行书面申请、备案。

3.4.6加班时间的计算

加班时间=加班结束时间-加班开始时间-须扣除的休息时间,再将加班时间以30分钟为单位进行换算得出加班小时。对于职能部门员工加班满30分钟不满60分钟计为加班0.5小时,加班满60分钟不满90分钟计为加班1小时,加班满90分钟不满120分钟计为加班1.5小时……依次类推。例如:

a.某员工工作日加班开始时间为18:00,加班结束时间为19:50,该员工的加班时间=19:50-18:00=01:50,再以30分钟为单位将加班时间进行换算,得出加班小时1.5小时。

b.某员工休息日加班开始时间为09:36,加班结束时间为17:23,中途休息时间为1.5小时,该员工的加班时间=17:23-09:36-01:30=06:17,再以30分钟为单位将加班时间进行换算,得出加班小时6小时。

1)职能制员工

a.加班时间的计算不以打卡时间或加班申请审批时间作为唯一计算依据。员工的加班必须与员工打卡记录或手工签到相符,若经过加班审批的员工加班时间长于打卡时间,以打卡时间计算加班时间;若经过加班审批的员工加班时间短于打卡时间,以加班审批的加班时间计算加班时间。手工考勤不能作为计算加班的依据。

b.加班时间以30分钟为单位计算,加班不足30分钟不计加班。如果加班时间涵盖了12:00~13:30,则扣除1.5小时的休息时间;如公司实行大小休制度加班时间涵盖了17:30~19:30,则扣除0.5小时的休息时间,如果公司实行小休制度,加班时间涵盖了17:00~19:00,则扣除0.5小时的休息时间;如果加班时间涵盖了00:00~2:00,则扣除0.5小时的休息时间。

例如:公司实行小休制度,员工申报的加班时间为17:00-19:00,则可记为有效加班时间的小时数为1.5小时。

c.一般8:30前来公司的不计加班,个别单位特殊岗位人员要计加班的, 必须制定本单位的加班管理方案,报总经办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审 批加班。如申报时间为7:00上班的计1.5小时加班(需7:00前打卡有效)。如申报时间为7:30上班的计1小时加班(需7:30前打卡有效)。如申报时间为8:00上班的计0.5小时加班(需8:00前打卡有效)。

d.如果公司实行单双休周工作制,职能部门员工记录加班时间的规则为:

平日加班小时:周一至周五期间,每天7.25小时以外的上班时间,记为平日加班小时。

假日加班小时:双休周:周六或周日的出勤、且在当月未安排轮休的,记为假日加班;单休周:周六7.25小时以外或周日的出勤、且在当月未安排轮休的,记为假日加班。

节日加班小时:法定节日(春节、元旦、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节)的出勤计为节日加班。

另,当法定节日与周日重叠时,当天的出勤应计为节日加班,假日(公休日)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调整日期确定。

e.若公司实行单休周工作制,职能部门员工记录加班时间的规则为:

平日加班小时:周一至周五期间,每天6.67小时以外的上班时间,记为平日加班小时。

假日加班小时:单休周:周六6.67小时以外或周日的出勤、且在当月未安排轮休的,记为假日加班。

节日加班小时:法定节日(春节、元旦、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节)的出勤计为节日加班。

2)承包制员工

因公司生产计划安排、或各单位原因而产生的延时工作时间,由各承包单位根据员工实际手工考勤和打卡记录计算加班。因员工本人因素产生的延时工作时间,根据员工本人经申请备案的加班时间、并结合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加班。

各单位统计提交的承包制员工加班时间与实际手工考勤和打卡记录加班时间的误差最大不可超过0.5小时/天。

3.4.7有下列行为者,一经查出,均以混加班处理:

1)下班后非正常打卡,而是超过半个小时以上再返回来打卡并计为加班者;

2)非工作需要将中途外出时间计入加班者;

3)将休息时间计入加班者;

4)将不属于加班范围的加班时间计入加班者;

5)实际加班内容与加班申报内容无关,甚至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3.4.8调休管理(只限于职能工资制人员)

1)公司职能工资制员工均可填写《请假校批单》申请加班调休,且员工的有效加班应优先安排调休,法定节日的加班只可支付加班工资,不能安排调休;

2)如确因紧急、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的,如请假前员工本人已有加班时间的,经员工本人事前书面申请,可用当月假日加班时间、工作日加班时间对事假进行冲减,且假日加班时间优先调休;

3)加班实行调休的期限为1个月,即当月事假使用当月加班时间及上月预留加班时间进行调休。调休期间可按正常出勤计发工资;

4)法定节日加班不可用于调休,休息日、工作日加班时间可用于调休。员工调休前须在请假单上标注,并将调休的小时数和调休的时间备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调休;

5)预调休为公司统一组织工作日进行调休处理,预调休当天若员工正常出勤,则按照工作日出勤登记。

3.5假期管理

3.5.1依照国家规定(如有调整,按最新规定实行),目前法定假期为:

1)元旦(一月一日)一天;

2)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天;

3)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一天;

4)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一天;

5)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一天;

6)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一天;

7)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三日)三天

3.5.2请假方式

1)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附表1:请假校批单》,经所在单位领导核准的请假单提交部门考勤员处,由考勤员作请假登记;因病或发生紧急事件而无法事先请假者,应于当天以电话告之所在单位领导或考勤员办理请假手续,并于休假后三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未请假、请假未经核准擅离工作岗位或不到岗者、或休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不返岗的,除因临时发生重大急病或重大事故经部门领导核准者外,均以旷工处理。

3)员工休假、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提前返回公司,或推迟休假、出差者,皆应按出勤规定签到。

3.5.3请假审批手续

非中层干部请假审批流程如下表所示,划“√”为需报审批手续,请假天数为连续或一个月内的累计天数。

 

请假天数t(天)

直接上级

科室主管

部门/分厂领导

总经办/公司领导

t≤1

-----

-----

-----

1<t≤3

-----

-----

3<t≤7

-----

t>7

 

1)事假审批

a.中层干部请假审批:由公司领导审批。已审批的假单应交各单位考勤员,作为统计考勤的依据。同时单位考勤员需另将中层干部请假单交由总经办(人力)备案存档。

b.所有员工无特殊原因每次事假不得超过7天。

c.员工提出辞职办理工作交接期间原则上不能申请事假,特殊原因累计最长不超过两天,超过两天需总经办考勤员审批,且最长不超过7天。

2)病假审批

病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生或医疗机构建议停止工作需住院治病休息时(病假条后附医院医疗证明书),根据医疗期相关规定可给予病假。

医疗期根据工作年限计算,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 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实际工作年限以员工出具的工作证明为准)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请假条件:员工休病假,病假天数在1天(含)以下的,需提供有定点医疗资格的社区门诊或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病假天数在1天以上的需由县级以上或二甲(含)以上医疗资格的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住院通知单》,必要时需提供病历、药费单或急诊证明等资料。无病假证明或未经审批的病假一律按事假处理。如期满后仍未好转需续病假则需再次提供医院新开出的上述证明资料后方予以续假。

3)丧假审批: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死亡,提供丧假证明可给予丧假三天。赴丧路途较远的可根据实际路途增加天数,但增加的天数按事假处理。

4)婚假审批:

a.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男满二十二周岁,女满二十周岁)的,在结婚登记后十二个月内,可凭本人结婚证、身份证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三天婚假外,并延长婚假十五天。

b.婚假由所在单位审核,报总经办考勤专员审批。婚假原则上不可分次休,如因工作原因确实无法一次性休假的,最多可分两次休完。休婚假员工必须提供其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总经办考勤专员验证后方能办理休假手续。婚假为领取结婚证次日开始休假,一年内休完,超过一年视为自动放弃休假待遇。

5)产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审批:

a.产假:员工持有“生育证”生育婴儿的,给予产假98天(含产前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难产(胎头吸引、产钳助产)或刨宫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给予20天小产假,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给予小产假30天;怀孕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可给予小产假42天。

b.计划生育假:女员工结扎、安环、取环可凭相关证明给予计划生育假。女员工实施宫内放环术的,给予假期2天;实施宫内取环术的,给予假期2天;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给予假期21天;男员工实施输精管结扎术的,给予假期7天。实行终止妊娠手术同时采取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增加休息2天,实行输卵管结扎的增加休息10天。

c.孕检假:凡持有《生育证》而怀孕的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者,根据孕检周期,可享受假期0.5天/月,怀孕六个月以上者,根据孕检周期,可享受假期0.5天/2周(即一个月两次0.5天)。

d.哺乳假:女员工持有“生育证”生育婴儿上班后,给予工间哺乳假至婴儿满周岁。工间哺乳假每天两次,每次半小时(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的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假增加30分钟。每天两次工间哺乳假可合并一次使用。因哺乳假是为照顾员工喂养婴儿所设,不允许累加使用。

e.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为加强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不允许累加使用。

6)陪产假审批:

a.对于持有“准生证”和“出生证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员工,男员工可享受陪产假15天;

b.陪产假由所在单位审核,报总经办考勤专员审批。陪产假原则上不可分次休,如因工作原因确实无法一次性休假的,最多可分两次休完。休陪产假员工必须提供其生育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总经办考勤专员验证后方能办理休假手续。陪产假为子女出生当日开始计算休假,一季度内休完,超过一季度视为自动放弃休假待遇。

注:产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陪产假的天数计算包含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但在考勤记录时节假日及公休日需按正常假休息符号进行登记。

7)年休假审批:

年休假的审批按照《年休假管理办法》执行。

8)无论请任何假不管时间长短均应包含周末(如在周五开始请假三日,则该三日的假期时间则为周五、周六、周日),另请假1个月及以上的则按请假当月日历天数计算,如:1月1日请至2月2日,则整月时间为1月1日至1月31日(31天),加2月1日至2日,则共计请假33天)。

9)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的,必须履行相关的请假手续,由科室或班组负责人安排其他员工接替相关工作。员工不得委托科室或班组其他员工顶岗、代班并将顶岗、代班人员出勤时间计为员工本人的出勤时间。一经发现,对违者按旷工处理,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3.5.4销假

1)员工请假期满,应在上班第一天内到所在单位考勤员处销假,并按公司规定上下班打卡;

2)员工请假期满因特殊原因(如生病或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不能上班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未经批准续假的,以旷工处理。

3.5.5对于以上规定需由总经办领导审批的假期,因个人或所在单位的原因未履行主管领导签审手续的,已休病假按事假处理,已休事假按旷工处理。

3.6 出差及公务外出管理

3.6.1员工市外出差需填写《出差审批单》(见《QG/HD 0202.02-02差旅费管理办法》),须经部门领导审批;中层领导出差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并将纸质版交由总经办(人力)备案存档。

3.6.2 员工市内公务外出需填写《附表2:公务外出审批单》,须经部门领导审批。

3.6.3 各单位员工出差或公务外出前,应将出差审批单或公务外出审批单交本单位考勤员备案。

3.6.4承包制员工出差管理

基于公司需求或生产部统一安排,承包制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离开石家庄公司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工作,且期间无其他工资来源,同时不满足借调条件的活动。生产部负责总装、配套分厂承包制员工的出差审批工作。

1)不能记为承包制员工出差的几种特殊情况

a.公司或生产部统一安排到总部或其他子分公司从事支援生产活动的;

b.公司或分厂安排的外出旅游、聚餐等消费性、娱乐性活动的。

2)可记为承包制员工出差的几种特殊情况

a.代表公司外出参加非本市范围内的内部各种比赛、演出等对外业务活动的。

b.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非本市范围内的外出培训、考试、考察等活动的。

3)承包工资制员工出差需由出差单位填写附表2《员工出差审批单》,并经申请单位领导、生产部、出差人员派出单位以及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出差。承包制员工出差前,应将出差审批单提交所属单位统计员,统计员复印一份作为考勤提交依据,原件作为报销出差补贴的依据;承包制员工出差期间的考勤由所在单位统计员负责记录,若员工出差期满需延期的,由出差申请单位重新办理出差审批进行延期,若员工提前结束的需及时返岗,员工报销出差补贴的天数需各单位统计员确认后,方可报销。

4)承包工资制员工出差期间的工资,按照当月工作日正常出勤计算,由分厂承包费承担。

3.7《考勤报表》及其编制规则

3.7.1每月26日(节假日顺延)9:00前总经办考勤员将当月满勤天数、法定假日的信息发给各单位考勤员;各单位考勤员根据本单位当月手工考勤和打卡情况、请假情况和加班情况,汇总编制本单位《附表6:级别人员考勤报表》《附表7:承包人员考勤报表》,编制完后发给本单位所有人员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打印纸质考勤报表进行签字确认,并报部门领导审批。每月30日前各单位考勤员将审批后的《附表6:级别人员考勤报表》《附表7:承包人员考勤报表》连同《考勤签到表》、《请假校批单》和电子版《附表6:级别人员考勤报表》《附表7:承包人员考勤报表》交总经办考勤专员。

3.7.2总经办考勤专员对各单位交的考勤数据进行审查,如发现数据有问题的通知单位考勤员进行核实,对故意瞒报漏报者,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辞退处理。

3.7.3考勤报表需包含的基本项目:员工编号、员工姓名、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出勤天数、月上班小时数、平日加班小时、假日加班小时、节日加班小时(在法定节日所属月为必列项目)。

3.7.4除了以上基本项目之外,还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出差、迟到早退分钟、旷工、白班天数、中班天数、晚班天数、公司培训天数、分厂培训天数、员工订餐数量、餐费扣款。此类项目可根据当月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在考勤报表上体现,当月不需要的项目可以隐藏。

3.7.5考勤主要项目(字段)定义及计算公式

1)满勤天数(应出勤天数)

总经办根据当月日历天数、公休天数、法定节日天数及公司放假天数统一计算,并发各单位。

2)实际出勤天数

a.职能工资制:实际出勤天数=出差天数+工作日实际在岗的出勤天数(若公司或分厂安排提前下班的,当天出勤仍计1天)+假日加班天数+节日加班天数+培训天数+路途天数(子公司或总部之间借调)。

b.承包工资制:实际出勤天数=出差天数+工作日实际在岗的出勤天数(若公司或分厂安排提前下班的,当天出勤仍计1天)+假日加班天数+节日加班天数+公司培训天数+部门、分厂培训天数。

3)工作日出勤天数

a.职能工资制:工作日出勤天数=出差天数(星期天出差路途不计)+工作日实际在岗的出勤天数(若公司或分厂安排提前下班的,当天出勤仍计1天)+公司培训天数+分厂/部门培训天数+年休假天数;

b.承包工资制:工作日出勤天数=出差天数(星期天出差路途不计)+工作日实际在岗的出勤天数(若公司或分厂安排提前下班的,当天出勤仍计1天).

工作日是指非公休日、非法定节日的日期;对于自然日期属周日,但公司已统一安排与其他日期调换的周日,计为工作日,具体以工作日排班为准。

4)月上班小时数:指员工当月实际上班小时的总和

a.职能制单位:上班小时=标准工作时间+加班时间-请假时间

b.承包制单位:上班小时=实际作业时间,不包含公司或分厂为确保员工休息而安排的休息时间(如午餐、夜宵时间)。

5)公司培训天数(也称一级培训天数):指新员工新入职时所接受的由总经办组织的公司级培训的时间。

6)分厂/部门培训天数:指员工(含新员工、老员工)在分厂/部门接受培训的时间,根据分厂实际情况,可分为二级培训和三级培训。

7)全员实际出勤总天数=全员的“实际出勤天数”总和。

8)折合全勤人数=全员实际出勤总天数/满勤天数。

9)餐补天数=工作日实际在岗的出勤天数+假日加班天数+节日加班天数+公司培训天数+分厂培训天数。

3.7.6对于分厂与分厂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分厂之间涉及调动人员,以10号为时间节点,10号之前(含)调动的,其考勤有调入部门(新单位)负责统计汇总,10号之后调动的,有调出部门(原)单位负责统计汇总。

3.8白、中、晚班的定义

3.8.1正常的白、中、晚班时间界定涵盖以下时间段较多的则统计为对应的班次:

白班:8:00—16:00;

中班:16:00—24:00;

晚班:00:00—08:00。

3.8.2特殊班次的界定:根据生产和工作安排,按照实际班次时间所涵盖时间段、并结合各班次下班时间综合确定:

a.班次时间与正常白班交叉部分最多的,计为白班。

b.班次时间与正常中班交叉部分最多,且班次对应下班时间在02:00(含)之前的,计为中班。

c.班次时间与正常晚班交叉部分最多;或者班次时间与正常中班交叉最多且下班时间在02:00之后的,计为晚班。

d.例如:出勤时间在17:00—01:00之间的,应计为中班;出勤时间在18:00-2:30的,应计为晚班。

3.9 考勤违纪情况的处理

3.9.1以下情况视为虚报考勤,对于所在单位虚报考勤的,追究其考勤员、时间证明人、直接负责人及单位领导责任,进行通报批评,考核当事人50元。

1)违反《考勤管理办法》的;

2)不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多报少报的;

3)考勤汇总表数据与原始考勤记录不符的;

4)出差或公务外出前不提交审批单的。

3.9.2员工不准代签到、打卡,违者(代签到与被签到者、代打卡者与被代打卡者)一经发现,按严重违纪作辞退处理。

3.9.3员工出现3.4.7条规定混加班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3.10 考勤员岗位职责

3.10.1 各单位考勤员负责公司各项考勤制度、政策的传达、宣贯及有效执行;负责单位内部考勤制度、规则的建立与完善,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考勤管理工作。对于本单位内不按公司制度要求执行、不配合考勤管理相关工作的员工群体或个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向单位或公司提出处罚建议。

3.10.2 各单位考勤员负责考勤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证考勤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做到“日清日结”。对于不按规定提交相关单据(如请假条、异常打卡审批单等)、影响考勤系统正常有序维护的员工群体或个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向单位或公司提出处罚要求或建议,总经办会不定期对考勤系统维护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未按要求执行的单体,将严肃处理。

3.10.3各单位考勤员负责管理与监督员工刷卡。有权对本单位员工提出刷卡规范要求,对刷卡不规范的员工群体或个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10.4各单位考勤员负责准确统计、记录员工考勤数据,负责按公司规定准确编制并按时提交月度考勤报表。对于单位内部上游环节考勤基础数据统计错漏的员工群体或个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更正;对于不配合的员工群体或个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向单位或公司提出处罚要求或建议。

3.10.5各单位考勤员负责整理对本单位员工的加班申报审批、加班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核查,负责核实员工加班数据。对于本单位员工加班申报审批不规范、或填报有误的加班记录有权予以驳回或提出更改要求。

4 检查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