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1 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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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的总体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动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的开展,确保整个活动达到预期目标,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党的执政规律。
(二)突出实践特色。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重点围绕区域协调发展、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改善民生等内容,进行专题调研,从正方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从中总结经验教训,更好的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
(三)领导带头参加。突出领导班子和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这个重点,举办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列出影响和制约本部门科学发展的若干专题,集中学习,深入研讨,保证领导干部学懂、学深、学以致用,切实发挥表率和示范带头作用。
(四)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纳群言,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诚接受群众的监督,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二、主要任务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中精心组织,合理安排,集中进行理论知识的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积极指导各支部、个工商所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一系列特色活动,进一步深化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策划组织各种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的讨论活动,引导工商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交流进步意识、创新科学发展思路、提高科学发展能力,为整个活动营造出良好的交流氛围。
三、主要职责
(一)综合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安排县局学习实践活动有关会议,承担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2、负责起草有关指导性文件。
3、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与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4、了解掌握我局各支部、各工商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指导。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6、负责有关文件的领取、登记、运转及归档管理;负责领导小组交办文件、批办文件和来文的分类、登记、运转和督促落实工作
7、负责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的记录和整理。
8、负责与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领导的联系和有关服务。
9、负责学习教材、资料的印发等有关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材料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领导讲话。
2、负责起草向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汇报的材料。
3、负责起草各阶段及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报告。
(三)宣传工作职责
1、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2、负责组织新闻单位进行报道;组织有关重要会议的新闻报道和日常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有关新闻宣传工作。
3、负责编写学习实践活动《简报》。
一、进一步加强推进办事公开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本单位办事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体部署,认真检查落实,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单位要树立“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促和谐”的意识,建立健全促进办事公开长效机制,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重点公开。
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办事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订对策措施。要积极争创办事公开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办事公开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建立推进办事公开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办事公开的相关制度。结合行业实际,编制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建立健全听证、咨询、公示、信息、投诉、反馈、处理等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和形式,逐步实现标准化服务,做到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
(二)建立健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办事公开主体、工作机构、各岗位从领导干部到具体办事人员责任明确、主体清晰的责任体系。
(三)建立健全考核评议制度。按照简便、实用的原则,把实际效果作为考评的核心,合理确定考评内容,量化考评标准,改进考评办法。坚持全面评议与重点评议相结合,现场评议与网上调查、问卷测评相结合,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
三、扎实推进我市文广系统办事公开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办事公开工作,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进一步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以职谋私、以业谋私等不正之风。
(一)宣传发动:10月20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动员全市系统内公共企事业单位将深入推进办事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制定方案:11月10日前为制定工作方案阶段。从各单位、自身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公开的内容、形式,确定方法步骤,落实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做到方案具体、目标清晰、措施有力,保证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梳理公开项目,编制公开目录,绘制流程图。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对公共企事业单位所有职权和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项编制职权目录。并绘制涵盖办事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要素的办事流程图。
(四)抓好公开载体。一是要充分运用公开栏、服务卡、办事指南等方式,向群众公开信息。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现代通讯工具,通过“视频点播”、电子邮件、在线解答、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建立办事公开信息平台。三是要建立健全各种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建议和求助。四是要利用听证会、论证会、新闻会、邀请群众旁听有关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为主线,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加快建筑节能工作的有关要求,突出抓好“禁实”、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以开发企业及原产权单位为实施主体,积极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政策补助等激励方式对建筑节能工作加以推进,扎实开展建筑节能各项工作,切实降低我市建筑能耗,为实现全市节能减排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2012年要保持城市“禁实”成果,强化建制镇及农村地区的“禁实”力度,确保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98%,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收缴率70%以上。
(二)依托前期工作基础,通过申报国家“节能暖房”工程重点县市活动,加强规划引导,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突出政策效益和节能整体效果,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力争成功申报。“十二五”改造规划前三年,完成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70%以上,对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居住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从而实现重点突破,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我市已具备建筑节能改造库存量147.3万平方米,计划分三年完成,2012年完成节能50%强制性标准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面积34.17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目标2万平方米。
(三)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任务目标40万平方米。
三、重点任务
(一)新建建筑节能达标。市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内各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严格按照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达98%以上、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收缴率达70%以上。
(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按照《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要求的相关标准进行节能改造。
(三)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要认真执行《民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等国家技术标准、以及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标准设计图集。
(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扎实开展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并在完成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改造项目,科学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市政府成立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项目的指挥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各项目承担单位具体负责组织方案设计、工程实施等工作。
(二)多方筹集资金。要通过财政配套、政策扶持、社会资金投入、受益居民投入等方式筹措所需资金。市财政为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列支176.33万元作为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专项奖补资金。
一、 调研思路和重点
一是开展面上工作的调研。主要是根据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学习实践活动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和王乐泉同志在全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讲话精神,在集中学习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由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和联系点,着重围绕深化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全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确保全区粮食安全和加强粮食工作队伍建设等粮食系统重大问题进行调研。通过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初步梳理出我区在粮食科学发展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措施,更好地从理论和实践上加深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为深入开展思想讨论、搞好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打好基础。
二是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专题调研。按照自治区党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安排部署,围绕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要求、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结合我区粮食工作实际,深入了解当前粮食安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在体制机制方面保障自治区粮食安全、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对策措施;研究如何抓住国家实施粮食战略工程等重大举措的有利时机,在粮食产业项目建设上特别是推进国家粮食后备基地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提出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产业发展相协调的意见建议。
二、调研方式和要求
通过实地考察、现场观摩、召开各种层次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重点要开好三个座谈会:一是召开综合座谈会,了解掌握总体情况,听取各地粮食部门对自治区粮食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意见建议;二是召开有关方面座谈会,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调研座谈,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多方面听取意见建议;三是召开专题座谈会,根据局领导各自分工侧重了解相关方面影响和制约粮食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措施办法。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要集中梳理各个方面的调研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对策措施,形成《关于促进新疆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全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方向、目标、原则、任务、政策保障和实施措施,积极探索发展我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路子。
三、调研分组和时间安排
调研分三个组进行。第一组雍其新同志牵头,卡德尔汗??米拉斯汉、黄建庄同志和办公室、产业发展处、军粮供应办公室参加,赴博州、塔城、昌吉、哈密、和田调研。第二组米尔扎依??杜斯买买提同志牵头,折为民和财务会计处、储备基建处、政策法规处参加,赴巴州、阿克苏、克州、喀什调研。第三组王卫军同志牵头,杨力同志和购销市场调控处、政策法规处、监督检查处参加,赴伊犁、阿勒泰、乌鲁木齐市调研。
一、指导思想
以农民特别是失地农民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提高劳动力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为目标,按照“政府统筹领导、社会各方配合、农民群众受益”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农民和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工作,实行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努力提高转移就业率,促进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使受训人员熟练掌握一项或多项非农产业岗位技能,增强就业能力。通过农村劳动力示范性培训项目的带动,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服务网络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全面展开。确保每年培训1200人以上,就业率达到90%。
培训对象:凡办事处辖区的农民,特别是失地农民,年龄在16—5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基础,有就业愿望的,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到办事处社保所或村委会指定的专人处报名申请参加技能培训。
失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以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培训时间根据工种不同和企业需要一般为15-90天不等。培训结束后,组织学员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后由劳动部门发上岗证。
依托开发区建设,以订单、定点、定向和委托培训为主,努力疏通就业渠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企业和劳动力交流平台,为农民提供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促进农民转移就业。
三、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民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场所设在社保所,具体负责农民就业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设立具办人。二是做好调查摸底。由各村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员负责将本辖区内符合条件有就业愿望的农民,特别是失地农民进行登记,主要掌握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就业意向等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建档,输入信息网络、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三是实行村干部责任到人,每月兑现的时间为当月20日下午6点前。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务公开(区域性)地方标准,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升政民互动水平,大力推进开放型政府建设,实现政情民意多元化双向互通。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原则;坚持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
三、试点时间
从2014年9月9日开始,至2015年6月30日结束。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014年9月9日—2014年9月15日)
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领导下,参加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学习培训会,全面掌握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基本内容,熟悉标准的基本要求,明确试点的目标任务,达成统一认识。
(二)组织实施(2014年9月16日—2014年11月30日)
一是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配备2台电脑,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查阅点;二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面梳理清查本单位行政职权事权,根据省政务公开(区域性)地方标准编制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主要分为:职能类、决策类、法律文件类、管理类、服务等六大类,根据各单位职能职责自行制定详细的目录,并报县政务公开办备案。同时,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三是根据《标准》关于主动公开事项内容、方式和时限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确保本单位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检查验收(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单位内部根据《南充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验收指标》逐一进行自查,接受县政府政务公开办会同县效能办及相关部门的验收。
(四)总结阶段(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结合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和不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政府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试点期间,须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创新举措、问题建议等,并反馈到便民服务中心。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民政业务领域群众关切的热点痛点,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践行“四零”服务承诺,不断激活民政系统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提升服务质量,使民政服务窗口成为“办事不求人”的先锋岗,让民政服务对象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为推进民政领域“办事不求人”,进一步创新民政服务机制,简化办事流程,丰富服务载体,扩大政务(事务)公开,以“应办即办”为准则、“说办就办”为承诺、“一次办好”为目标,彻底根除“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服务窗口症结,为深度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做出民政贡献。
三、工作任务
(一)办理婚姻登记不求人
落实当日办结。只要手续齐全,婚姻登记事项100%当天办结;手续不齐全的,即时告知,预约时间择日再办。
(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不求人
落实即时救助。严格贯彻落实“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和“六必须、六不得”的工作原则,积极救助遭遇突发性、意外性困难群众和身处困境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救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带头干、督着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确保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四办”工作涉及的重大项目范围
1.新办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或到帐100万美元)以上或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和农业项目。
2.新办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在3000万元人民币(或到帐300万美元)以上或投资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三产服务业项目。
二、重大项目“四办”工作内容
对上述范围内的重大项目,由中心负责组织发改、经贸、外经、建设、国土、环保、安监、工商、卫生等窗口,对项目落户的可行性进行审办;对申办可行的项目证照办理进行会办;对需要上级许可的项目进行帮办;对各窗口办理服务情况明确专人跟踪督办,确保项目早实施、早投产。
三、重大项目“四办”工作流程
(一)接待。中心总值班室负责重大项目的日常接待工作,了解重大项目所涉及的申办事项内容,并及时做好登记。重大项目申办对象直接到相关窗口咨询、办理有关事项的,窗口人员应热情接待,同时向总值班室汇报。
(二)受理。由业务科根据重大项目所需办理事项的情况,统一交由相关窗口受理,特殊情况下也可由相关窗口先直接受理,同时向业务科汇报。
(三)审办。由中心业务科组织发改、经贸、外经、建设、国土、环保、安监、工商、卫生等窗口,对项目落户的可行性提供审批建议,降低企业不必要的资源和时间浪费。
(四)会办。根据项目办理涉及窗口的多少,对重大项目的办理分别实行不同的会办方式。项目申办事项只涉及到一个窗口的,由业务科落实人员,引导申办对象到窗口帮助办理。项目办理涉及到两个窗口的,业务科安排受理窗口填写联办件通知书,并及时传递给联办窗口,并联办理。项目办理涉及到三个窗口以上的,由中心分管负责人及时召开各相关窗口负责人参加的联办会议,集中办理。
(五)帮办。对需报省、市批准的事项,实行专人帮办服务,根据申办对象要求,由相关窗口明确专门人员帮助申办对象去省、市办理。
(六)督办。由督办科对重大项目办理的服务效能加强跟踪督查,对服务不力,造成影响的予以严肃处理。
(七)回访。对于办结的重大项目,由中心督办科牵头,定期到有关企业进行回访调查,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及中心各窗口在项目办理过程中的服务质量情况。
四、重大项目“四办”工作要求
中心成立重大项目“四办”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业务、督办的负责人任副组长,业务科、督办科和相关窗口的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业务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