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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窗口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4-02 03:06:4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法律服务窗口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法律服务窗口

第1篇

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氛围,推动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触角向多层次延伸,向特定人群延伸。

一是媒体有影有声。在《如皋动态》上公布“12348”法律服务专线值班律师个人信息;在如皋电视台《媒体民生》《法制纵横》等栏目讲述

法律援助案例;组织律师定期参与如皋电台《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解答咨询。

二是载体有模有样。考虑基层群众实际需要,结合季节等因素,创新宣传模式,免费发放口杯、雨伞、购物袋,小扇子,新年年历等法援公益宣传产品,确保法律援助宣传真正进村入户。

三是故事有血有肉。“把每个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号召每个受援人在获得援助的同时,义务向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援助,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众媒体,向皋城老百姓讲述身边由法律援助真实案件改编的感人故事,以案示法,以案促宣,使市民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

二、加强质量控制,实现应援优援

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我们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坚持不懈抓质量。

1.关口前移,建立案件受理优配制。加强对专职援助律师培训,为每一名律师有所侧重的确定一个研究方向,指派案件时,充分考虑法律工作者的业务专长、执业水平及履行义务量,将法律援助义务与自愿相结合,做到合理分配、有的放矢。一是开通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授权法律服务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二是实施“点援制”,建立“执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信息库”,由受援人挑选自己满意的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全程跟踪,建立案件办理质量监控制。通过“三三五”模式加大对援助案件的流程管理。即落实“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加强“三个环节”监控,对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等三个环节加强办案质量管理,强化办案监督;在“五性”上见成效,即从“服务能力的可靠性,服务行为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受援人的满意性”等五个方面下功夫,着力解决“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标准与普通法律服务的质量标准一致性”问题。

3.跟踪回访,建立案件后续服务制。结案后,对需要后续帮助的受援人发送信函或上门走访,掌握法律援助案件的执行情况,确保办案实效。一是发放“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跟踪回访;二是对法院判决或调解分期给付的已结案件进行登记造册,适时了解履行给付义务情况,及时提醒、帮助受援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

三、强化便民举措,做亮文化品牌

法律援助文化是如皋法律援助工作的品牌特色。我们将发挥文化导向功能,通过行为文化将法律援助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我们将通过人性化服务,做亮窗口,做实服务,做大品牌,使“法是尺,律是度,援是阳光,助是雨露”的法律援助精神深植民心。

做亮窗口。在市民服务中心交通要道设置法律援助指示牌,推进市法律援助机构临街“落地”接待窗口标示建设,方便困难群众申请并及时获得帮助。以“创一流服务,让群众满意”为主题,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积极打造爱心窗口、文明窗口、温馨窗口、便民窗口、效能窗口,将“12348”法律服务品牌打造成司法行政系统的“110”。

第2篇

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和政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继续推行开放式服务办公,进一步规范便民窗口的服务指引、法律咨询、申请受理、答疑解惑等职责。

1、加大三级宣传力度。市中心组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深化“法援苍生、与您同行” 法律援助系列宣传和服务活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乡镇(街道)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义务为当地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转介4件合符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

2、开展媒体大宣传。每季度组织值班律师就来电来访、法律求助聚焦进行舆情分析、案例剖析,适时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力。

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设,科学完善法律援助管理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1、科学指派,确保为民办实事任务顺利完成。结合考评工作指导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好当地辖区内合符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引导执业律师、执业法律工作者对在接待群众咨询过程中遇到合符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做好法律援助申请转介工作,确保全年为民办实事任务的顺利完成。

2、加大指导监督力度,确保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条件、程序、承办人姓名、承办结果、补贴发放等内容在政务公开栏、法治__网上公开;完善听庭和回访制度,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听庭案件,主要是援助律师庭前准备、案件事实把握及法律运用,案件回访达到100%;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和质量检查,严格落实执行上级统一的法律援助新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

1根据辖区实际采取分片召开例会的形式,加强对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市直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的法律援助实务培训。指导各援助工作站负责对本辖区内村(社区)联络员的培训。

2、对法律援助热线值班人员进行培训,从着装形象、首问责任、岗位职责、窗口工作规范、咨询接待技巧、群众满意服务标准、窗口工作纪律、法律援助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和培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文明用语、窗口首问责任、群众满意服务标准等工作制度监督执行,有效提高窗口接待规范水平和法律服务业务质量。

1、构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以市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为中心点,在全市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青、妇、老、残联、看守所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全市401个行政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组建联络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2、建立法律援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继续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实现“能援尽援,应援优援”。

3、推广“点援制”。积极推广受援人在法律援助中心公布的法律援助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名单中选择承办人,再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该承办人的办案方式。

4、积极推行信息系统建设。通过融合电话、网站、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建立健全标准统一、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和指派,全力将法律援助中心打造成为集公众维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于一体的对外便民法律服务平台。

第3篇

1、根据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办法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区司法行政执法状况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要注重考评实效,运用执法考评奖惩手段进一步调动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规范执法的积极性。要根据省司法厅的要求,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做好执法基础台帐、执法文书、执法档案及执法公示等基础性工作,争夺全省执法状况考评优秀单位。

2、按照《区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权责相统一的原则,将行政执法责任分解到具体的执法部门、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要采取签订责任状等形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同时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按照《区司法局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依法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3、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法制工作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执法工作流程制度,规范执法工作流程。

二、围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4、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稽查的力度。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法律服务市场进行一次联合稽查,重点查处无证执业、跨所执业、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同时要创新法律服务市场稽查方式,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为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依法做好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切实发挥好监督把关的作用,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6、切实做好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坚持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对违反上位法的规定,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督促制定部门予以修改。

7、加强对执法岗位人员的培训。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意识,树立程序公正的理念,防止具体行政行为出现重大瑕疵。

三、积极慎重地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化解行政纠纷

8、要把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作为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不知告、不敢告、不会告”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行政复议,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省厅下发的《省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切实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

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等其他工作

第4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国务院和区州市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人民满意为工作标准,扎实抓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损害群众利益“严查年”活动,严查快办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高司法行政系统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实现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以勤政高效为重点,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作风建设。

认真开展机关效能督查工作,重点查找机关是否存在“懒、散、庸、浮、拖、贪、奢”现象和基层司法所不按时上班、无故关门也不告知去向、不公布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或有联系方式而不接听等问题,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突出问题。

治理达到的目标: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二)以诚信为民为重点,深入推进法律服务机构行风建设。

法律服务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服务行为,重点整治少数法律服务工作者不讲诚信、不讲职业道德、推诿扯皮等损害形象的问题。

治理达到的目标:职业道德水平显著提升,诚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程序日益规范,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以塑造形象为目标,加强警风警纪教育。

重点治理司法行政干警着装不规范、敬礼不标准、服务用语不文明、行为举止不合理等问题,同时,加大对警车的管理力度。

治理达到的目标:警容风纪明显转变,警车管理更加严格。

(四)强化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认真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查处的违纪违规行为要进行实名通报,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治理达到的目标:群众切身利益得到维护。

三、落实纠风工作任务的措施

(一)继续落实纠风工作领导责任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管机关必须管作风”的原则,坚持“一岗双责”,机关科室负责人和基层司法所所长要对纠风工作负全责,要把纠风工作融于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中,进行同研究部署,同督促检查,同考核验收,同总结考评。

(二)建立并落实纠风工作各项机制。

1、建立纠风工作提速增效机制。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找准工作抓手,体现工作特色,做出整体安排,加强与政风行风评议员、义务监督员的联系,尽快启动2016年纠风工作。

2、建立纠风专项治理责任分解和选题立项机制。抓好司法行政系统纠风专项治理自选动作,要选择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出诉求,作为自选专项治理任务进行选题立项,使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全覆盖。

3、建立政风行风分类评议机制。结合正在开展的“访惠聚”活动,在形式、内容和成效等方面不断深化民主评议。充分发挥行风评议员、义务监督员的民主监督作用,配合做好明察暗访工作,定期报告纠风工作,请行风评议员和监督员出谋划策,把好关,及时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受理好“新广行风热线”和“昌广行风热线”的群众投诉,加强对群众投诉问题的分析判断,切实为民排忧解难。

4、建立群众诉求严查速结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群众诉求快速反应机制,加大不正之风案件的查办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开展评议员日常行风调研和集中行风调研,深系基层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切实做到听民声、知民意、解民忧、慰民心。

5、建立政风行风创先争优机制。要把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争创“自治区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作为纠风工作创先争优的重要载体,强化创建工作,发挥示范效应,提升整体水平。

6、建立纠风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将纠风工作纳入市司法行政系统绩效考评体系之中,把纠风基础工作、专项整治任务落实、示范窗口创建、公众测评情况、群众诉求办理情况等内容列入考核指标,切实加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

(三)加大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力度。

1、加强律师队伍诚信建设。按照《州所属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诚信制度建设考核办法(试行)》(昌州司办〔2014〕36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年度诚信建设考核工作,坚持平时检查通报制度,实时更新诚信档案,严肃查处不诚信行为,提升律师公信力。

2、加强公证质量监督管理。加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坚持和完善公证机构每季度自查,市局不定期抽查和州局每年定期集中评查制度,提升公证质量。

第5篇

有79名律师成为包村法律顾问,向结对的79个村子提供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社会矛盾化解等法律服务。

律师们在新设的交通、劳动、建设、医疗、法庭等行业的专业化人民调解室,担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今年,仅交调、医调就化解有600余件,解决重大医患纠纷27起。

在较大企业建立的法律顾问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体检”等活动,担任各类法律顾问197家。

他们还进驻残疾人、妇女儿童、企业工会、劳资纠纷等15个行业的法律援助机构,490个镇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半年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就达797件。

在沿街便民服务窗口和移民搬迁法律援助工作室,也能见到他们的身影。

这是2012年,中卫市司法局推进法律服务社会化的“大动作”,也是司法行政延伸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品质的创新之举。

“以人为本、服务为先”——2012年,中卫的法律服务社会化不止这些。

他们请80多名司法助理员参与培训讲座,开展各类法制大讲堂260场次,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1万余人。

他们先后举行了校园“守法小公民”、妇女维权“家和万事兴”、企业职工“诚信守法”以及宗教守法等6类法制宣讲主题活动。

他们制定了公务员法律法规培训3年规划,坚持每月培训每月考试,2000多名公务员接受了27场次培训考试。

他们在全市建立镇级调委会45个、村(居)调委会 513个。 积极拓展劳动争议、小区物业、集贸市场等行业和领域矛盾纠纷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

他们把“12348”热线服务延伸到工作,把法律援助融合到工作,把“三调联动”跟进到工作,把法制宣传贯穿到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他们将法律服务融入到生态移民工程、沿黄经济区建设等工作中,提供全程服务、深度服务、优质服务。全市律师办理各类案件1006件,解答法律咨询995人次,办理公证1390件。

他们与市教育局合作,在各中小学校开办法制讲座、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小手拉大手等活动。

他们引导有传统文化积淀,群众文化文娱活动活跃的社区(村居)依托民间文艺团体排练了一批法制文艺节目,开展巡回演出278场次。

他们制作了近万条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和手机网络信息,制作专题法制宣传广播电视节目共56期。

他们在40个行政村建立了法律书屋、法制长廊。

第6篇

一、人民调解工作

1、认真登记、统计村(居)、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大接边地区联合调委会建设力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规范建设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工作机制,健全人民调解员培训机制,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强化调解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3、按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要求,加强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建设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民调解队伍,有效化解各种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

二、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

1、巩固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提升全县司法所建设水平。依据市局出台的基层司法所管理办法,对全县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所务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业务开展等情况开展考核和跟踪问效。

2、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加强新任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

3、对全县基层司法所的的办公用房、装备设施等进行一次普查,并将普查情况统计上报。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体系和质量监督考评体系,加大对违纪违法执业行为的查处力度。

2、优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布局,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农村集体经济、私营经济、外来投资者、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在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3、举办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

四、基层司法所信息化工作

1、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在政法专网上设立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操作知识窗口,积极发挥网络小教员“手把手”帮教作用,开展集中培训和主动训练相结合的训练活动,推动信息化应用水平再上新台阶。

第7篇

一、争创特色提升档次,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品牌工程

1、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精心组织各类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打造汉城湖法治主题公园、北三环大明宫法治文化广场,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基础,不断深化面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工作。做好年终的法治百分制考核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一批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示范点,对全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确保政府常务会每年学法不少于六次,继续加强对全区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抓好“法治校园”、“执法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建设,全面提升我区依法治理水平。

3、构建普法工作新格局。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为普法重点,以各行业领域法制宣传教育牵头单位为主,形成共同协作普法的大格局。新建和改(扩)建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一批村(社区)市民法治学校。继续深化“三项服务进社区”活动,每个街道至少举办一次“法治大讲堂”活动;组建一个普法讲师团;制作一部普法宣传片、举办一次社区(村组)干部法制培训、播放一场法治电影、开展一次送法进社区(村组)活动。在全区中小学开学初,举行“法律宣传周”活动,增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提高法律素养。

4、探索普法工作新形式。创建一批“法律六进”示范点,开展法治文化书画、动漫、涂鸦大赛。通过普法网站、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大型广告牌、普法大讲堂等创新做法进行普法宣传,做好“有约-法制热点1+1微访谈”,及时围绕热点事件、重大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解析,主动法制信息、法律知识,运用现代传媒优势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围绕党委、政府拆迁、城改、违章建筑拆除等中心工作做好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引导群众用法律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全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

5、迎接普法工作中期督导。高标准迎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六五”普法规划进行中期督导检查,评选和表彰一批“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拓展领域创新机制,实施矛盾纠纷调解深化工程

6、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纠纷、物业管理、道路交通、集贸市场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才信息库,选聘首席调解员。落实“以奖代补”的激励政策,深入开展人民调解示范点和金牌调解员创建活动。建立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围绕“春节”、“两会”召开和全区中心工作,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专项活动。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月活动,评比表彰全区首批人民调解示范点和首届十佳金牌调解员。

三、延伸触角更新理念,实施公证法律服务惠民工程

7、不断加强律师管理水平。继续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严格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管理,从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政府提供支持等方面制定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扎实开展律师“优质法律服务年”活动,推进“阳光执业”。开展“一项目一律师”市级重点项目法律服务团活动,组建区政府决策咨询法律顾问团,为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进行事前法律咨询、事中法律审核、事后法律监督。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涉法工作网络,探索建立区级领导接访律师服务团。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评比表彰全区首届十佳爱心律师。

8、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网络机构建设的覆盖面,在全区工、青、妇等社会组织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广泛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发挥12348援助专线作用,降低法律援助门槛,重点加大对各类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便民设施建设,进一步调整援助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确保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9、不断提升公证工作质量。开展公证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牢固树立公信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确保依法办案、依法办证。继续深入开展公证质量大评查活动,完善错假证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公证质量和公信力。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在服务人民群众日常公证业务需求的同时,积极围绕换届选举、安置房分配、违章建筑拆除等涉及经济发展大计的重大事项以及政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开展工作。要深入开展“百处万件”公证法律援助活动,让更多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四、破除瓶颈丰富手段,实施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工程

10、不断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途径。深化安置帮教工作,做实“四有”安置帮教模式,签订安置帮教目标责任书,落实跟踪帮教机制,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全面加强衔接管理和教育帮扶。积极创建各类刑释解教人员培训基地,要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安置帮教工作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主动与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等单位协商,积极合建安置就业基地,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有业就、社会有人帮。

11、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打造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过渡性教育安置基地新航驿站,全面铺开矫正宣告、心理疏导、远程视频、技能培训、安置就业等帮扶工作。强力打造“一站(新航驿站)三基地(思想教育基地、技能培训基地、安置就业基地)”,实化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建立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收监等各项工作制度,采用手机定位管理系统,确保“底子清、情况明,不脱管、不漏管”。扎实做好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视察社区矫正的准备工作,推进特殊人群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五、加速推进夯实基础,实施规范办公创一流工程

12、大力推进基层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以律师事务所、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法律援助机构为重点,深化所所结对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规范标识、健全组织机构、细化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规章、制定监督体系,使我区司法行政所有基层单位和工作部门实现责任分工明确、岗位任务清晰、权利义务到位、赏罚标准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的目标。

13、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严把入口关、培训关、管理关、奖励关,完善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机制,加强人员的管理,规范待遇标准等方式,力争将这支队伍纳入正规管理渠道。集中时间、地点、人员,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员专项业务培训,力争实现人民调解员队伍全员轮训、持证上岗。按照“五有、六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通过开展人民调解示范点创建、人民调委会“三查三评”活动和争创“标兵调委会”、金牌调解员等活动,全面提升各类调委会整体建设水平。

14、探索建立社区法律服务机构。探索在社区(村组)建立法律服务站(点),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窗口化”的公益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方便人民群众实现法律需求。要围绕“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社区,积极服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社区(村)群众提供周到便捷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进一步开展三项服务进社区活动,增设便民服务点,增强法律服务机构在社区的服务功能。

15、积极推进业务用房建设。加速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规划新办公楼功能设置及装修布局,不断加大对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投入力度,坚持实施司法所经费使用报账制度,加大力度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争取8个司法所全部创建达标。

六、注重学习科学管理,实施群众满意度提升工程

16、提升综合能力。认真组织开展党的十精神学习贯彻活动,通过举办专题报告会、组织巡回演讲等形式,提升干部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要加大干部队伍培训力度,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人员和不同需求,制定切合实际的培训计划,分层分级进行培训。创新学习模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大力开展理论学习和岗位大练兵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学习,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学习型组织活动,全面提高全系统各级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第8篇

根据县委创建五型机关活动的要求,xx县司法局结合本单位工作的特点,以围绕通过建立新型的学习机制,创建文明服务型机关的活动,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努力为构建和谐太和提供有效的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现将司法局开展创建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广泛动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

在县组织召开“建设五型机关,动员会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全局会议,对全体人员进行了一次思想再发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了搞好这次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理清思路,找准了问题,对照要求,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活动实施方案。

二、坚持“四项原则”,建立长效的学习机制,确保“四个落实”,夯实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局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个人制定目标进度计划,建立集中学习考勤签到册,定期检查读书笔记,按时组织讨论心得体会等,使全局上下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树立学习则强、学习则胜的理念,贯彻学用互动、目标导向、全员参与和逐步推进“四项原则”,认真开展学习型机关活动,培养强烈的求知欲望和浓厚的学习兴趣,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使学习和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使工作更富有活力和创造力;树立了学习为本,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作为一个永恒的主题,作为一个常抓不懈的任务,主动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修养、一种觉悟、一种境界来实践、来追求。

三、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强化服务效果,培养文明礼仪习惯,努力创建新型的文明服务窗口

局党组带领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及法律服务人员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顾全大局,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紧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的呼声作为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第一职责;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准。同时建立“文明礼仪大家谈”制度,组织编制礼貌用语手册,形成人人说文明,人人讲礼仪的习惯,树立新型服务窗口形象。

从3月份开始,我们认真开展了“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以“规范管理、诚信执业”为主题,坚持教育与查纠并举,管理与服务并重,针对性地解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行业行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我县法律服务行业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