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9 13:59:3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产品抽检工作计划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1、今年1-6月份我中心按照建立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要求,认真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确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2、我中心积极争取国家级项目以及省市级项目资金,今年年初市级财政拨入我中心125万元专项款已经到位,确保全部用于检验室改造工程和大型进口仪器设备的购置。
3、今年是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年,全国上下对此非常重视,我中心作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机构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中心领导亲自抓,加强农产品市场的抽检力度,对抽检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按月出简报,上报给相关单位和领导。
4、目前我中心正在抓紧实施仪器采购及检测检验室的改造工作,各项工作正在稳定而有序的开展。截至6月8日,我中心检验室主体改造工程及水电改造项目已经完工,设备到位可立即投入使用。
5、大型进口仪器设备(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招标采购工作已经完成,计划6月中旬仪器到位。常规仪器采购工作进入最后环节(预计6月20日到位),检验台及通风设备项目采购工作按原计划进行。
6、开展深入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提高我中心职工思想政治素质。
7、安排两名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去外地学习培训:一名在江苏省农科院学习,另外一名在合肥国家农产品标准检测中心学习。
二、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计划组织中心部分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学习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做的比较好的省市的先进经验和方法。
2、继续对滁城各大农贸市场和蔬菜生产基地的蔬菜的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常规工作)。对抽检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按月出简报,上报给相关单位和领导。
一、工作目标
认真完成分解到的市级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置,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经营管理,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工作安排
各中队的抽检批次数、抽检品种、检测指标等详见《2012年区承担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分工。餐饮保化科负责抽检工作的方案制定并牵头组织实施,做好抽检工作的协调、督促、指导,及时将样品送至检测机构,按要求向市局汇总上报抽检工作情况,并及时把监督抽样结果反馈至各中队;各中队承担具体抽检工作,并对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的餐饮单位进行查处。
2、严格抽检程序。各科(队)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抽样、送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定要求,程序合法有效,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各中队在抽检过程中要规范填写相关执法文书(现场检查笔录和采样记录)、按规定付买样费、对样品进行封样、填写《样品信息登记表》(附件3)、每批次样品根据检测单位的要求填写《样品受理单》(附件2),其中委托单位填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完成后,各中队应及时将抽样样品、采样记录1份、样品信息登记表、样品受理单(一式二份)一并送餐饮保化科。对定型包装产品应填写《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进行产品确认。
3、做好案件查处。餐饮保化科将及时把监督抽样结果反馈至各中队。各中队应尽快将检测结果告知被检单位,并对经营或使用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的餐饮单位要依法处理,同时分别于2012年8月10日和10月10日前向餐饮保化科上报《监督抽检中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统计表》(附件6)。
一、 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 学习GMP相关知识,掌握QA基本工作技能。了解各车间及化验室的工作生产情况,完成学习计划。
2. 批生产记录审核以及外贸发货的监督工作。
3. 车间及外包装的日常生产监督工作。
4. 完成产品合格证的发放以及原包装物的检验工作。
5. 完成酯类产品出入库的抽检工作。
二、 自我做的较满意的工作:
能与车间人员进行良好沟通,完成质量监督,产品验证等工作。
三、 自我认为不满意的工作:
对GMP细节不够敏锐,有待提高。
四、 新年工作计划:
1.认真学习GMP规范和专业知识,结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按规范及要求执行。
2.加强车间日常质量监督。
一、总体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为核心,根据市关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上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的工作要求,整合全市食品监督管理、检验检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等技术资源和力量,严格遵循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及上级工作方案,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和重点疾病,通过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估抽检和疾病监测相结合,全面掌握并深入分析评估全市食品安全质量状况,及时监测预警信息,指导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调整监管重心,严厉打击伪劣食品,引导市民理性消费,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提升全市食品安全质量水平。
二、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上级条线部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任务和本市食品安全工作整体安排,按每年每千常住人口4批次的抽检水平,全年安排不少于6}}}批次食品监测的总量,由市食安办按照各环节监管部门和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拟定年度监测计划,下达各部门加以落实。
三、监测的范围及品种监督抽测要以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堂等为重点区域,以市场主销、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以及针对消费量大和特定人群的产品为重点品种,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开展全过程监测工作,确保抽检样品在时间安排与食品供应相一致,实现品种类别、区域、业态上的分布合理,力争做到全覆盖(见附表)。
风险及评估监测的品种应重点选择在我市产量大、流通范围广、消费量高、社会关注的热点产品;以及高风险食品及历年抽检合格率较低的产品。
四、监测工作程序
1.监测计划的制定。各环节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依据食安办的年度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计划,结合上级条线要求,认真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方案(如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也应制定相应的计划),并及时上报市食安办备案。
在国内或我省近期发生的某些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时,由市政府或市食安委指定相应的监管部门或监测机构及时制订相应的专项风险监测计划,积极开展相应的监测工作。
z.样品的采集。各部门按照本部门制定的抽样检测(风险监测)计划,依据法定程序和工作规范,在本市的种养殖基地、生产加工企业、流通环节和餐饮消费环节等组织采样工作。
3.检测机构的确定。各部门在抽样检测前,要根据检测样品和项目的特点,在本市有资质单位中选择并确定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对本市检测机构不能开展的项目,可送上级部门或周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本市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相应的检测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方便和优惠,按时出具检测报告;对在检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监管部门。
4.检测项目和检测。各部门应选择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指标为抽样检测的项目;检测机构根据监管部门的委托,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质量、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和评价。
风险监测的检测项目宜采用已有国家、地方等卫生标准,按相应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对非法添加物质或食品添加剂等检测项目确无相应标准或检测方法的,各部门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5.信息上报。各部门在收到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书和评价分析结果等相关材料后,应在次月15日前将上月食品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汇总分析报告报市食安办。同时,各部门应将各自系统或部门的日常监测结果一并上报,有特殊情况随时上报。
承担风险监测的检测机构应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食品风险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汇总分析报告报市食安办;如在监测中发现区域性、普遍性及社会关注的、需及时处置的监测结果,应立即向市食安办报告,以便组织开展风险评估。
市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成后,按其规定要求,由各责任部门做好数据上传、维护工作。
6.监测结果使用各部门按职责对检测评价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者应依法组织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市食安办。同时根据《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定期将抽样检测和查处情况予以公布;市食安办将汇总各环节食品安全监测结果及处理情况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和食安委成员单位。
五、职责分工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要求,各环节监管部门分别对各自监管范围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和风险监测工作。食安办负责制定全市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工作;农委负责初级农产品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食药监局负责餐饮业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卫生局负责开展常规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必要的应急风险监测工作,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财政局负责项目的资金安排和使用监管,保证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工作的顺利实施;商务局、粮食局、国检局、盐务局等部门和各镇(街道)做好相应的监测或配合工作。
食品安全的日常监测,由各环节监管部门和各镇(街道)根据相关的工作要求和日常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和实施。
七、费用支付和控制全市食品安全监测的费用(包括购买样品费用)采取包干形式。市食安委根据市财政安排预算经费情况,核定各环节监管部门抽样检测批次和经费,并根据各环节监管部门抽样检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食安办与各环节监管部门定期结算检测费用。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和风险监测,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我市食品安全开展的综合性评价工作,也是市政府制定食品安全工作政策和控制性措施的依据,抽样代表性和检测准确性将影响政府对本市食品安全现状的评价和决策。为此各环节监管部门和开展风险监测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抽样检测工作当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食品抽样检测工作做好做实;各镇(街道)特别是有大型种养殖基地、食品批发市场、供配送企业等的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区食品安全现状,安排必要经费,积极开展抽样检测和风险监测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市食安办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每年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计划。各环节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根据要根据省、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和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计划,将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责任到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抽检工作,及时报送监测数据,确保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监测任务。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和风险监测工作纳入各环节监管部门的工作考核内容;不替代各系统、各条线及按工作职能开展的日常监测任务3,加强相互配合。各镇(街道)应加强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并积极配合各环节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重点品种的抽样检测工作和风险监测。
检测机构要努力提高检测能力并沟通相关信息,形成食品检验检测合力,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相应的检测工作。
1. 标签、标识、说明书
对9个省、自治区107家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美容院、美发店、生产企业销售和/或使用的553种进口和国产彩妆类普通化妆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进行了监督抽查。其中,国产化妆品501种,合格率为89.8%;进口化妆品52种,合格率为73.1%。不合格内容主要是卫生许可证或批准文号标识不合格,如卫生许可证标注不规范、无卫生许可证或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不同产品共用同一批号等,占不合格产品的83.1%。此外,也有部分有效期标识不合格产品,如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无保质期、无有效期标识等。
2.产品卫生质量
对3个省21家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销售的70种进口和国产彩妆类普通化妆品的卫生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检测内容包括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等微生物指标和铅、汞、砷等卫生化学指标。其中,国产化妆品59种,进口化妆品11种,全部合格。卫生质量合格产品名单见附件。
本次抽检结果表明,标签、标识、说明书主要存在的问题是:1)卫生许可证或批准文号标识不合格,如无卫生许可证或批准文号、卫生许可证标注不规范、不同产品共用同一批号、进口化妆品未能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等;2)有效期标识不合格,如无有效期标识或标识不规范、缺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或保质期或限期使用日期等;3)化妆品的使用说明书不规范,如夸大宣传、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识、标签与说明书内外不一致、产品名称不符合有关规定等。从统计结果来看,进口化妆品标识、标签、说明书的合格率低于国产化妆品。主要是因为很多进口商或销售商无法提供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或销售无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的非正规渠道进入的化妆品。这也说明进口商或销售商的索证意识比较淡薄。卫生质量方面,总体结果令人满意,但国产化妆品的合格率低于进口化妆品,主要是少数国产护肤和发用类产品存在微生物超标的现象。卫生行政部门仍需加强对国产化妆品生产过程的卫生管理,避免化妆品的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抽样检测范围与对象
抽样检测范围,主要是县区域内主导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同时承担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对农贸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执法检查时的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样检测,以及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指定的其它农产品抽样检测任务。
二、重点抽检监测的农产品种类
重点抽检监测的农产品以当地生产、消费量较大的蔬菜、瓜果、稻米等主导农产品。蔬菜类主要包括番茄、辣椒、茄子、甘蓝、大白菜、小白菜、棵白菜、生菜、苋菜、茼蒿、空心菜、芹菜、韭菜、花椰菜、毛豆、豇豆、扁豆、黄瓜、瓠瓜、丝瓜、莴笋、萝卜、莲藕、荸荠等;瓜果类包括西瓜、甜瓜、葡萄等;稻米包括早、中、晚稻米等。
三、抽样检测的目标任务
2012年,全县计划共抽样检测农产品样品3900个,由市、县、镇三级共同完成。17个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以下简称镇监管站)共抽样检测1700个,主要进行农药残留定性检验的速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以下简称县检测站)共抽样检测2000个,其中进行16种农药残留定量分析检测样品300个共7600个项次,其余1700样品进行农药残留定性检验的速测。另外由县检测站抽样送市统检200个。具体任务分解见附表。
四、时间安排
计划从5月下旬开始县、镇同步开展检测,今年共抽样检测20期次。其中:5月下旬至10底,每月抽检3次,在各旬旬末进行;11月至12月,均在月中和月底各抽检一次。
五、抽样检测的程序与方法
(一)抽样程序
1、镇监管站依法在辖区内主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主要农贸市场上按照抽样操作规范抽取检测样品,重点抽取正在或即将上市的当地生产、消费量较大的蔬菜、瓜果品种进行检测。抽样过程中,抽样人依规填写登记有关资料,由样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签名确认,并按市价支付样品购买费用。
2、县检测站依法在全县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重点抽取正在或即将上市的蔬菜、瓜果、稻米等农产品的主导品种进行检测。抽样过程中,抽样人依规填写登记有关资料,由样品生产者签名确认,并按市价支付样品购买费用。
3、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应通过农业行政执法机构派员或委托县检测站,对大、中型农贸市场、超市等农产品流通环节,重点抽取当季销售的蔬菜、瓜果类的主导品种进行检测。抽样过程中,抽样人依规填写登记有关资料,由样品提供者或市场经营管理者签名确认,并按市价支付样品购买费用。
4、若在县县域内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依规指派专人调查事件,抽取样品检测。
5、县检测站不接受由农产品生产、经营和消费者自己送来的样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购买消费者,对自己生产的、或经营的、或购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产生怀疑想进行检测鉴定时,应先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县农业执法办公室)书面申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接到申报后派员现场调查有关情况,依规抽取检测样品,送县检测站进行检测鉴定,并向申报人收取化验检测成本费用。如果申报人要想得到有法律效力的鉴定结果报告,申报人需将经县农业执法部门封签的样品送到有法定资质专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检测鉴定费用由申报人承担。
(二)采样方法
1、农产品生产基地采样。选择基地主导品种作为重点采样对象。采样前,先进行病虫发生和防治用药情况调查,然后按照对角线或梅花穴或棋盘法,选择正在收获上市或已达到和超过农药施用安全间隔期的田块采集样品。每个基地采样5-10个,每个样品重量0.5-1公斤,用采样专用袋封装,贴上标签,完善相关记录和签字后,放入样品箱保管、运输。采好的样品及资料,要求在24小时内送达实验室检测或进行低温保存。
2、市场采样。在市场上选择销售量大、居民食用较多的品种随机抽取样品,每个市场采样2—10个,取样方法同上,用采样专用袋封装,贴上标签,完善相关记录和签字后,放入样品箱保管、运输。采好的样品及资料,要求在24小时内送达实验室检测或进行低温保存。
(三)检测方法
1、蔬菜、瓜果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方法,执行NY/T448—2001《蔬菜上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毒快速检测方法》,或GB/T5009.199-2002《蔬菜上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方法》标准。
2、蔬菜、瓜果和稻米的农药残留定量分析检测,执行NY/T761-2008《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或GB/T5009.20-2003《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或GB/T20769-2006《水果和蔬菜中405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的测定》或GB5490-5539-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标准等。
六、抽查检测结果报告要求
(一)镇监管站将每次检测结果,按照规范要求即时报送县农业执法办公室。县农业执法办公室在收齐各镇报来的检测结果资料后,转交县检测站进行汇总分析。
(二)县检测站,将每次检测结果与镇监管站报来的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规范性文件报县农委负责人签发后,再按程序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数据资料,属于国家保密范畴,在未经法定程序许可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公布或泄漏,违者承担违纪违法责任;对于故意泄密或散布农产品质量安全谣言,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是在县农委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组领导下开展的。县检测站主要承担全县大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抽样、化验分析和技术培训与指导等服务工作,并协助县农委指导和管理镇监管站工作。
(二)加强人员整合和设备配置,保障按期完成检测任务。为解决人员不足和仪器设备配套问题,决定将土肥化验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合并成立“县农业综合化验检测中心”,由县检测站管理,并分挂“县土肥化验室”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两块牌子;同时,将农技中心现有的经作站、土肥化验室和县检测站人员整合,实行合署办公,以集中技术骨干从事化验检测工作,保障县检测站能按时开工和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三)加强培训,提高检测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县检测站人员学习与技术培训。计划将县检测站全体技术骨干派到省农产品检测中心进行两轮跟班实习培训。二是县检测站计划于5月中旬和8月下旬,对各镇监管站、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的农残速测检测员进行2期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检测操作和结果分析报告水平。三是在今年四季度完成县检测站仪器设备的计量认证,年底着手农产品农药残留化验检测的部分项目资质认证准备工作,争取明年通过部分项目资质认证。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1、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协调和办理有关日常事务。同时,市、县农业部门都建立了无公害农产品发展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办事机构和人员,明确了系统内各部门职责,为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制定规划,规范管理。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要求以及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通知》、省农业厅《关于我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发展我市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意见》、《关于加强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的试行办法》等9个有关生产意见和管理办法的文件下发各县(市、区)农业局,从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工作重点、具体措施等方面对强化和规范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也十分重视,今年1月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意见》(德府发[XX]4号),提出了“十五”期末和XX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措施。我局为配合今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促进农业标准化工作,于今年4月和7月分别向各县(市、区)农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产品规范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这些工作的开展,为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明确了目标、思路和措施。
3、强化宣传、提高认识。一是利用会议、培训、送科技下乡、印发宣传资料等对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企业、基地、农户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印发简报对全社会进行宣传,重点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基本知识等。据初步统计,今年市、县农业部门和新闻单位合作共开展相关报道40期(次)以上,市农业局以德阳市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动态”专报5期。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宣传,强化了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4、积极开展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积极组织引导帮助龙头企业、专业协会、重点乡(镇)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并开展基地认定和产品的认证工作。今年共有14个单位申请基地认定,面积6.33万亩,省厅土测中心已派专家到我市抽取了土样和水样,现正在检测过程中。目前全市已建和在建的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个,有39个基地通过省级无公害认证,总面积33万亩,有 32个产品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26个产品顺利通过地方认证向全国认证转换,有6个单位的24个产品通过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绿色食品”认证,还有一个企业的无公害农产品正在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完成了39个省级基地在农业部的产地认定备案工作。
5、强化手段,加强检测。农业系统近两年通过自身努力和向上争取,今年8月,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已经市政府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核编6名,目前正在筹建之中。现已建立6个农残速测站(点),购置农残速测仪12台。其中广汉市已于XX年9月开始开展了对果蔬等鲜活农产品的定期抽检工作,中江县于XX年4月开始开展蔬菜的不定期抽检工作,什邡市、绵竹市于今年开展了对鲜活农产品的农残抽检,监测农残动态。据统计,今年全市到11月对农产品基地和市场共抽检样品3510个,合格3418个,平均农残合格率达97.3%;。
6、治理源头,强化监管。我局与工商、公安、质监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了对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管理,特别是加大了对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等禁用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和生产环节。尤其是XX年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开展了以高毒农药、剧毒鼠药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农资打假护农行动,切实维护了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上半年,全市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车辆321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179人次,检查整顿农资市场449个,检查农资经营企业及经营户2222个,受理投诉案件20件,查获收缴各类违禁及假冒伪劣农资产品34.68吨,处理涉案人员57人,立案查处27件。通过加强监管,规范了农资市场,为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创造了良好环境。
7、规范市场,推进准入。针对我市被列为四川省五个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市的实际,积极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绿科农业、三溪香茗等企业、基地已在城市设立了无公害农产品专销点,广汉市正在筹建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市场,什邡市、绵竹市等也计划建立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通过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形势的需要相比,与省内搞得好的兄弟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认识不到位,投入少。部分地方、部分单位、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未将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工作的具体措施少、力度弱。同时社会上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认同感相对滞后,一些消费者安全意识十分淡薄。用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专项投入少,与相邻市比有很大差距。
2、检测手段差,质量监管困难。县级检测站点总体较少,需进一步完善,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虽设立,设施设备购置与建设投入需要财政和上级部门的多元支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日常检测和取得资质认证还面临许多困难。
3、执法机构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目前我市的农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尚不健全,市级没有专门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密切相关。
三、XX年工作计划 针对目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明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使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产品的日常监管。
2、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体系。
3、健全农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加强农业行政执法。
4、继续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5、 加强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实行市场准入和信息披露制度。
2013年州农委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和省农委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州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州法行领[2013]1号),全面落实和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律七进”依法治州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认真做好全州农业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现将2013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3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2013年,我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以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为突破口,以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为手段,从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入手,认真做好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备案登记、农药市场监管、植物检疫等工作。
(一)加强领导
自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以来,州农委就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普法工作具体负责机构及人员职责,每年都结合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工作年度工作计划。2013年由于领导分工变动和人员调整,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分工。
(二)加大宣传、积极开展普法活动
根据州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3年***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州法治【2013】1号)文件要求,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了《***州农业委员会2013年普法工作计划》和《***州农委“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治州”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州农通[2013]50号),并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利用“12316” 三农服务热线、“三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月”、“依法行政宣传周” “3.15”、“6.26国际禁毒日”、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采取发放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普及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化肥简易识别、杂交水稻种子简易识别、失效农药简易识别、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假劣农资鉴别、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等质量安全知识。重点加强对《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全州累计发放法律法规资料、购种须知、农药安全使用要点、“明白纸”、“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0.765万份,举办现场咨询培训47场次,现场咨询2.84万人次,悬挂大小标语109幅。展销农资产品2000余公斤,销毁假冒伪劣农资1115.1公斤。
结合单位实际,建立了领导干部和职工普遍学法,执法人员强化学法制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中心学习组与各执法部门层层学,个人自学、法律培训等方式进行学习。6月27日请州党校邓连引老师到委里对全体党员和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和党课讲座。2013年11月8日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全委114人参考,考试成绩都在90分以上。2013年12月组织全委持有行政执法监督证和执法证的同志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
(三)狠抓执法检查、净化农资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结合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要求,坚持常年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共组织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农药市场交叉检查、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督促检查等行动。一是加大肥料市场监管,加强重点农时抽检。为保障我州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组织了全州八县市在重点农时开展肥料市场抽检工作,重点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为检查对象。共计春季抽样36个,送检31个,代表基数136.86吨,合格产品20个,合格率为64.5%,不合格产品11个;秋季抽样17个,送检15个,代表基数25.85吨,合格样品9个,合格率为60%,不合格样品6个。二是加大种子市场管理,确保生产用种安全。采用种子市场准入和备案登记制度,在种子销售两个关键季节,组织开展备案销售工作,共发放备案登记证1793个,杂交玉米及杂交水稻备案品种各100余个,杂交玉米备种数量1398吨,杂交水稻备种数量941吨。出动种子市场检查车辆1553车(次)、出动市场检查人员2331人(次),查获未审先推品种案件11个,销售假劣种子案件1个,未备案销售种子案件2起,立案查处违法种子案件14个,涉案种子数量328公斤,处罚金额5.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三是加强农药市场管理,确保流通环节安全。为整顿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着力解决禁用农药违法使用、替代农药滥用,强化了农药源头监管、物流环节监管、经营环节监管等管理,开展了农药专项整治及假劣物资专项治理,将辖区内的609家经营门店100%纳入日常监管;对34家物流配送门店进行宣传和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到各物流中心进行明察暗访,形成打击假劣农药的高压态势;对农药经营单位进行经营知识培训,参训人数达856人(次),要求农药经营备案,并签订不生产、经营违禁和不合格农业投入品承诺书,督促经营单位全部建立进销台帐,做到进货有来源,售货有去处,经营门店基本能按要求实行分类经营及仓储管理;推行“黑名单”跟踪监管制度,对售假的经营单位(人)实行“黑名单”通报淘汰制度,有效遏制违法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四是加强检验检测,把好质量安全关。对各县市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和茶叶等农产品进行例行抽样检测,截止11月30日,全州各县市抽取蔬菜、水果、食用菌样品9103个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速测,合格9068个,农残超标35个,超标率0.38%,合格率99.62%,完成目标任务数9600个样的114.55%;完成蔬菜229个样的定量抽检工作,其中生产环节58个(蔬菜50个,水果2个,茶叶6个),合格率100%;市场环节171个(蔬菜133个、水果22个、食用菌16个),合格率100%。未检出违禁农药。全州2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监控点(含重点产业区12个)完成农产品检测5170个样,合格5101个,不合格69个,合格率98.67%,完成任务数(6000个样)的86.17%,并将监测数据上传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监控平台。全力配合省农委对我州农产品交叉抽检工作,受省农委委派,毕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我州进行了两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在我州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抽取了140个检测样品(其中:蔬菜100个、水果20个、食用菌20个),经检测,合格率100%。五是加大执法检查,净化农资市场。农业执法支队除平时开展日常监管外,还组织种子、植保、土肥等部门对全州农资市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重点农资市场进行专项检查整治,有力地打击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截止到11月底,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5205人次,检查市场2060场次,检查经营门市7225个次,检查企业172个次,受理举报2件,立案查处案件57起,结案41起,移交案件18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四份。没收违法所得2437.6元,罚款86534.6元。查获违规种子341公斤,农药316.2公斤,肥料107.875吨。六是突出重点,确保安全。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集中力量对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超市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确保了重要节日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9-10月组织执法、农产品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开展了全州八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关文档、记录和资料进行查阅,对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检查,查阅生产档案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记录,实地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并现场取样;组成人员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项目集中精力开展检查,深入到生产企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督促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签订在生产过程中不购买、不使用有毒有害违禁、假劣农业投入品承诺书,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行为,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对与学校营养午餐对接的农产品配送中心进行重点监管,要求配送学校的农产品全部出具农药残留速测报告,并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供货协议,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做到不销售变质、发霉农产品。七是认证产品,专项检查。开展对市场上标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的农产品,重点检查是否具备有效的产品证书,是否存在转让、买卖产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产品或包装上是否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名称,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期使用标志等不规范用标行为;检查认证农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保证“三品”产品的质量。
(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州府办发[2013]24号)文件要求,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共清理了2010年9月至2012年12月制发文件1025份文件,清理出2011年12月28日制定并经州政府法制办审核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州第一批拟停止推广的部分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的公示》1份,并根据文件精神上报。2013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是认真做好农业系统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州农业委员会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贵州省农牧系统农业行政许可案卷文书规范评查表》和《贵州省农牧系统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文书规范评查表》的要求,从2013年9月1日起,对州农委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期间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进行抽查,共抽查行政许可案件55件;对全州8县市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0日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农业行政处罚案件61件,评选结果为:90以上案卷12件,85-90分16件,80-85分10件,80分以下23件。2013年比2012年优秀卷宗比例提高了4个百分点,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立案并查处办结案件比2012年增加了19件。通过案件评查,全州农业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有明显提高。
三是认真开展执法人员考核评议。按《贵州省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评议考核规定》要求,州农委组织开展了对执法人员的考核评议。考核评议严格按照《***州农委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进行,要求执法人员对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自评,所属科室、法规科和委领导对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进行评议。全委持有执法证人员46人,有45人参加评议,通过评议共有10人评为优秀,35 人评为合格。其中因1人停薪留职出去领办乡镇企业,未参与评议。
四是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定并下发了《***州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维稳工作的通知》(州农通知[2013]7号),《***州农业委员会2013年群众来访领导接访工作方案》(州农通[2013]15号)文件,认真做好各重点时段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013年在全州农业系统内未出现各类上访事件,实现了“六个零”的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普遍偏低,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法制宣传需进一步加强。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农业行政执法装备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缺乏相应的配套和保障,以致于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三、2014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继续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二)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1、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提高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普及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法律化、制度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标语、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全社会依法治农氛围的形成。2、加强对新进农业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2014年举办农业系统执法人员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及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