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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员培训总结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12-10 11:06:3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裁判员培训总结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裁判员培训总结

第1篇

关键词:篮球裁判; 普通高校; 学生;培养模式

一、引言

篮球运动是一项深受广大学生喜爱的球类运动项目。在各大高校中,每年都会举办各种类型的篮球比赛,以丰富大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一系列的比赛自然需要大量的临场裁判人员,而在普通高校中具有裁判等级,且具备良好场上执裁能力的往往只是寥寥无几的专业体育教师,面对日益增多的基层篮球比赛,这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而在高校中培养学生篮球裁判员,既有利于为学校开展的各项比赛服务,解决裁判员短缺的问题;又有利于学生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为其走向社会,参与全民健身奠定良好的基础。基于此,现就培养普通高校学生篮球裁判员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构建出适合不同高校的培养组织模式,为高校篮球裁判员队伍建设提供参考。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1.25所普通高校体育院(系)或体育部(室)教师;

2.25所高校随机抽样的1000名学生。

(二)研究方法

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和手段。

三、讨论与分析

在调查基础上经过汇总研究发现,目前绝大部分高校都未将学生裁判员的培养组织管理作为一项工作来深入开展。学习裁判员知识,基本上都处于“师傅带徒弟”这样一种形式。虽然一些普通高校在其体育院系内部也开设有裁判员培训班,但其目的主要还是为了学生“考证”而临时开设的考前辅导班,功利性强,缺乏真正的锻炼实践。

在调查的25所高校中,92%的高校没有“裁判员协会”之类的裁判组织,遇到比赛都是临时抽调;72%的高校没有将裁判学习列入教学计划,学生不懂规则,只知道打球;96%的院校学生不能参加社会上的比赛工作,缺乏锻炼机会。

总体来看,在学生篮球裁判员的培养方面,目前还没有相对完整、普遍适用的模式。只有个别高校摸索总结了一些培养和管理方面的经验方法。

根据普通高校体育人才的实际分布情况,这里将普通高校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体育类院系的高校,例如一些综合性大学,师范类高校。另一类是没有体育类院系的普通高校,例如一些理工类,政法类高校。对于具有体育院系的高校,可充分依托体育院系的优势资源开展培养工作,而没有体育院系的高校,则主要依靠校体育工作部(室)的力量开展培养工作。

(一)师资组成

模式一:体育院系团队,师资力量为体育院系篮球专业教师以及具有裁判等级和丰富经验的体育院系研究生;模式二:体育部室团队,师资力量为学校体育工作部(室)的专业教师。

(二)学员选材

模式一:专选加兼职,主要针对具有体育类学生的高校。以体育类学生为主,兼顾其他院系篮球素养较高的学生;模式二:全兼职,主要针对没有体育类学生的高校,需要面向全校选拔学员。建议学生篮球裁判员培养年限为2年,即从入学至大学二年级结束,培养人数为学校实际需求的1.5倍,通常每期20~30人。

(三)培训方式

专项培训班模式:开办专门的篮球裁判员培训班,集中系统培训;选修课模式:植入体育专项选修课或校选修课系统,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四)实践锻炼

模式一:模拟教学赛,学员内部定期开展,学生分为场上队员、裁判组、记录台组、观摩点评组,并相互轮换。通过内部交流,达到锻炼目的。模式二:观摩带练法,由教师和高年级老裁判带学生一起参与篮球比赛,学生可以先观察模仿老师的判罚尺度、跑位、手势,参与记录台工作,进而过渡到老师在场边同步指导,场上新老裁判搭档,循序渐进,逐步提高。模式三,临场实践法,安排学生参加校内一些低级别的比赛,例如班级,年级比赛,让学生独立工作,老师或高年级老裁判在场外观看指导。

(五)考核结业

模式一:培训结业综合考评,组建由教师和高年级老裁判组成的考核团队,在学生结业时,通过笔试和临场实践两个环节并根据平时参与实践锻炼的情况进行量化考评,达到一定分数者通过考核,正式开始参与学校裁判工作。模式二:篮球裁判等级考试,组织学生参加国家二级和三级篮球裁判员考试,并获得篮球裁判员证书。

以上从培训的五个重点环节对裁判员培养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作了系统整理,各高校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搭配形成自有模式。例如具有体育院系的高校可采用一下组合模式:体育院系师资团队,专选加兼职的学员构成,采用专项培训班方式,综合运用多种实践锻炼方法,以综合考评为考核结业方式,并组织有意向的学生参加国家二级和三级篮球裁判员考试。

三、结论与建议

(一)目前,普通高校篮球裁判员奇缺,执法水平整体较低,严重制约了篮球运动在我国高校的进一步开展。充分挖掘现有资源,培养学生篮球裁判员,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调查表明,在高校培养学生裁判员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应引起学校相关部门的重视,充分利用师资、人才、环境、设施等资源优势,加强对学生篮球裁判员的培养力度,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篮球裁判员队伍。

参考文献:

[1]中国篮球协会审定. 篮球规则:2008年版[S]. 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9;

[2]叶国雄等. 篮球运动研究必读[M]. 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8;

第2篇

关键词:大学足球文化;福建大学生足球裁判;心理素质;临场执裁能力

中图分类号:G811.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0012301

1大学足球文化的普及

足球文化是以足球为基础,形成的物质和精神的总和,具体是指以足球竞赛为轴心内容的体育行为、竞技行为、裁判行为、观赏行为、经济行为、广告行为、政府行为以及其它行为的总和,在福建地区,足球体制文化、教练员文化、裁判员文化、运动员文化、球迷文化、新闻媒体的足球报道文化建设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如百事可乐杯五人制足球赛、新闻媒体五人制足球赛等。

在福州大学城,各高校明确提出了加强学校主管部门对大学生足球活动的重视。一方面加大了对足球运动的资金投入,多方筹措资金来源。学校可与企业进行联手组织竞赛活动,通过给学校足球竞赛冠名,积极推进足球竞赛商业化运作,以达到双方共赢的局面,另一方面,倡导建立多种足球活动组织形式。倡导组建不同足球组织,可以分担学校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减少体育经费的支出,进一步扩大足球运动的参与人数,十分有利于学校足球运动的长远发展。各高校还明确提出了促进足球活动的多样化,组织大学生在课余进行人员组成随意、活动场地随意且占地面积小的小群体足球活动,缓解了福州大学城各高校运动场地不足的现状;同时由于学生比赛机会增多,参与面广,更容易选拔出优秀的队员;小群体比赛安全系数大,不易造成伤害事故;同时这种比赛游戏成份增加,使参赛者胜负观念淡化,更有助于大学生合作精神的培养。

2大学生足球裁判心理素质的培养

在校园足球比赛中,大学生足球裁判在执法足球比赛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压力。在判断是否犯规时犹犹豫豫,引起了队员的不满,造成了心理压力。有时因为双方的攻防节奏很快,裁判员体能消耗过大,无法跑动到位,不敢肯定队员是否犯规,造成了错判、漏判,结果引起了球员的不满,造成了心理压力。大学生足球裁判,还怕场上的队员出现谩骂对方球员、裁判,双方球员打架斗殴等场面较为混乱的情况,常常不知所措,感到极大的心理压力。

不同的运动项目,对注意品质的广度、深度、集中性和稳定性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要求。福建工程学院就提出了大学生足球裁判要做到:观察的范围要广;观察的稳定性要强;观察的分配要合理。要按照规则,保证比赛双方技战术的合理运用,制止比赛中运动员的非体育道德行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足球裁判员必须沉着、冷静、大胆果断。要多参加执法比赛,如执法福州市城市足球业余联赛等,增加临场经验,提高自我控制能力和抗干扰能力。大学生足球裁判的执法能力的培养,要从裁判员进入比赛场做起,执行规则赋予的权力。学生裁判要判罚果断,不要给自己施加巨大的心理压力,更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近年来,足球规则进行了多方面的修改,制定的新条款更趋于合理,内容更加简洁明了。如果学生裁判不能够总结以往的执法经验和教训,进一步理解和弄清规则的精神实质,就容易造成误判、反判或漏判,造成心里压力的连续性,影响判罚的准确性。同时在院系联赛中,场下学生观众所期待的是对自己班级更为有利的判罚,裁判员的判罚往往被双方的利己意识所否定,就会遭到强烈的指责和谩骂等,对学生裁判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巨大的影响。另外,大学生足球裁判的身体状况也将对比赛产生深远的影响。裁判员在比赛中精力旺盛,跑动到位,注意力集中,他的判罚一定比较准确;反之,因体力下降,跑到不及时,就出现漏判或错判。只有平时加强自身锻炼,才能保证旺盛的体力和饱满的精神投入到比赛中去。

3大学生足球裁判临场执裁能力的培养与提高

大学生足球裁判临场执裁能力的培养,讲究直观教学法、讲练结合法、实践练习法、讲评分析法。例如福建工程学院的足球裁判培训,通过直观的教学,提高学生学习足球裁判的兴趣和学习效果,由易到难,循序渐进,逐步提高学生的裁判能力,并及时指出裁判实践中的优缺点,针对学生常犯的错误,进行重点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提出克服解决的方法,使其他学生获取更多的经验,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在学院足球裁判培训中提出,学生裁判要具有良好的洞察能力,全面正确地收集场上信息,传入神经中枢。足球运动具有场地大、比赛激烈、攻防节奏转换快的特点。足球裁判要积极的跑动和恰当的选位。裁判员在场上不仅需要多跑,而且还要会跑。要做到距球近,且不影响队员跑动和传接球,同时还要选择最佳的观察视角,要培养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之间的配合能力,裁判员应将助理裁判视为自己的另外两双眼睛,从而扩大观察面,提高足球裁判的配合与协助意识。培训中还提出,大学生足球裁判要具有良好的分析判断能力。它包括加强足球裁判动作识别能力的培养和加强足球裁判判罚犯规的预见能力的培养。加强对足球裁判动作识别能力的培养,识别动作是提高判罚犯规准确性的先决条件,正确区分合理动作和犯规动作是裁判员判罚能力的关键。还要加强足球裁判判罚犯规的预见能力的培养。裁判员对足球比赛中犯规现象的预见,是指裁判员根据足球运动中的犯规规律以及双方队员的比赛作风、特点、心理等,对场上双方队员可能发生的犯规现象的一个提前想象过程。它对裁判员的判罚的准确性起着重要的作用。大学生足球裁判还要注意快速反应能力的培养。足球比赛中场上情况变化很快,良好的场上能力,要求裁判员必须准确地抓住转瞬即逝的犯规现象。大学生足球裁判还要培养审时度势能力。足球场上的气氛时常变化,一旦出现紧张气氛,犯规必然增多,裁判员要分析导致气氛紧张的原因。无论什么原因,裁判员都应冷静分析,审时度势,跑动更要积极,选位更应合理,判罚更应该果断而准确。

足球裁判更强调实践性,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基本掌握足球比赛裁判工作并非是一件容易事。要通过教学实践,总结学生在临场实践中常犯的错误,避免再重犯类似的错误。因此,要有计划地加强学生的耐力训练和心理素质训练,充分做好赛前的准备工作,预测到比赛中可能出现的情况,遇事做到心中有数,有利于裁判员临场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在学院几年的足球裁判教学实践中,学生裁判能力大幅度提高,基本可以组织策划足球比赛,多数学生能胜任院系学生足球比赛的临场裁判,有些学生还通过了等级裁判员的考核。

第3篇

关键词:云南省;足球裁判员;现状;分析

云南省位于我国西南部,经济发展与发达城市相比较有不小的差距,再加上2003年云南红塔俱乐部解散,导致云南足球的发展比较缓慢;但云南省拥有四季如春的气候及较多足球设施,吸引着大量中超球队以及中国国家队到云南冬训,同时有着大量的业余联赛及青少年比赛的存在,需要大量云南本土裁判执法比赛,但是目前云南省昆明市足球裁判员总数较少并且水平不高,从另一方面制约了云南足球的发展。

1.云南省足球裁判员的状况

1.1云南省足球裁判的发展现状

目前在云南省足协及昆明市足协注册的裁判员有210人(女18人),其中国际级1人,国家级8人,一级76人,二级125人。他们来自于全省各地,多数集中于昆明、楚雄、开远、丽江等足球开展较普及的城市,分布很不平衡。

1.2云南省云南省足球裁判员的年龄

通过调查,目前云南省的足球裁判员的年龄主要集中在20岁―40岁之间。在接受调查的100人中20岁―30岁的裁判员有55人,占55%;30岁―40岁有33人,占33%;而40岁以上的裁判只有12人,只占总比例的12%其中还包括一名国际级裁判和一名执法中甲的国家级裁判员。从中不难看出云南省足球裁判队伍呈现年轻化的趋势!

1.3云南省足球裁判员的“裁龄”

通过统计结果可以看出“裁龄”在3年以下(包括3年)的裁判员有39人,这些人多为低级别刚刚从事裁判工作的年轻裁判员。且从表中可看出级别越高的裁判员“裁龄”也越高,“裁龄”在12年以上的裁判中就有6名国家级和1名国际级。

1.4云南省足球裁判员学历状况

在接受调查的一百人中其中大学本科生76人,占76%;大专学历18人,占18%;而大专以下学历仅为6人。从图中可看出云南省足球裁判员的文化素质较高。

1.5云南省足球裁判员的职业构成

在所调查的100名云南省裁判员中,体育教师47人,在读学生41人,足协工作人员5人,从事其他职业7人。这主要与裁判员的工作特点和性质有关。体育教师和学生跟其它企事业单位职工相比与裁判工作联系更为密切,空余时间比其它职业多。加之高水平职业比赛多为赛会制,需要裁判员离开居住地10―15天,甚至更长,所以教师和在校学生比其它职业者占优。

1.6云南省各级裁判员的培养

通过对足协工作人员及裁判员讲师的访谈得知云南省与全国其他地方足球裁判员的培养机制相同,沿袭了足协办班、足协培养、足协考核、足协聘任的模式。但在裁判员的培训工作,内容、时间、方式上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且一级裁判员培训班不是每年固定开办的,而是在具备条件是才举办。国家级培训班则是有中国足协直接举办云南省足协和昆明市足协推荐优秀裁判员参加。可以看出云南省足球裁判员初级培训班开展较多但培养出的裁判员素质并不高,而高层次培训班开展较少。

2.制约云南省足球裁判发展的因素

2.1云南省足协与昆明市足协矛盾

昆明市是中国足协足球重点城市也亚足联亚洲展望计划的重点城市所以昆明市拥有独立的足球协会。在比赛举办和裁判员培养上昆明市足协与云南省足协有一定利益冲突,导致双方矛盾丛生。在裁判员的管理上双方均独立注册独立管理独立培养,即在昆明市足协注册的裁判员就不能到云南省足协注册,而在云南省足协注册的裁判员也不能再到昆明市足协注册。而双方注册的裁判员均不能执法对方举办或承办的比赛。这也导致双方优势裁判力量无法集中。因为双方独立培养独立注册独立管理,所以双方都需要大量裁判员,使得裁判员的考核不规范不完善。这样的恶性发展方式最终影响这个云南省足球裁判员的发展。

2.2云南省、昆明市足协对裁判员缺乏有效管理

通过对资深裁判员及足协裁判长的访谈得知云南省、昆明市足协对裁判员的管理较为松散,不系统;裁判员之间缺乏交流而且足协没有定期组织注册裁判员进行理论学习和比赛观摩,仅在举办比赛前对裁判进行集中学习,次数较少。足协领导对裁判工作的管理重视程度不够,裁判委员会组织结构人员不足,分工不明确,对注册裁判员的建档工作不够细致,裁判员人才资料库不够完善。表彰和和处罚的情况缺少政策的界定,缺少与裁判员有关的政策法规及纪律性文件。

2.3云南省、昆明市足协对裁判员工作支持力度不够

云南省拥有大量的业余比赛如昆明市足协举办的“都市周末”,云南省足协举办的“新报杯”。而这些比赛中出现许多暴力事件,比赛双方经常因为输球而归罪于裁判,辱骂裁判攻击裁判的事情时常发生。因为云南省省足协和昆明市足协均独立管理使得对这些辱骂攻击裁判员的球员的处理不统一,这些被一方停赛的球员转投另一方的比赛。无法对这些球员起到制裁作用也无法保证裁判员的安全,使得部分裁判因为对自身安全考虑放弃裁判这一职业。

3.结论与建议

云南省、昆明市足球裁判员具有整体年龄结构合理、高学历的特点,为足球裁判员队伍可持续发展、往更高级别的发展提供了可能。

建议通过云南省足协与昆明市足协以及双方裁委会的的共同努力,构建裁判员的管理网络和体系,双方共享裁判员资源,要形成一个选择-培养-考试-录用-管理的系列环节,选拔和培养是基础和前提,考试和录用是手段和方法,使用和管理是目的和保证。完善对注册裁判员的建档工作,建立云南省裁判员人才库。

拓宽云南省足球裁判员选拔渠道,加大对足球裁判员的宣传力度,依靠学校和教育部门,最大限度的发挥各高校优势,大力培养高校学生足球裁判员;特别是对裁判员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知识水平、心理素质、体能素质的培养。一名优秀裁判员的周期较长,裁判员从初级到高级必须经过长时间的实践。对年轻裁判员的培养不能急功近利、拔苗助长,培养计划要有周期性和持续性。逐步提高我省足球裁判员的数量和质量,建立金字塔式的裁判员培养模式。(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参考资料:

[1] 洪家云.我国男子足球裁判员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体育学刊,2002(03).

[2] 斯力格.足球裁判员的素质结构与分析[N].沈阳体院学报,1999(1)

[3] 顾伟杰.足球裁判员必备的基本素质[J].山东体育科技,1998,(04).

[4] 陆俊.回顾与展望:改进和完善中国足球裁判工作[J].体育博览,1996(4).

[5] 谢耿芳.足球裁判员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N].肇庆学院学报,2003,(02).

[6] 黑晓虎.论足球裁判员的道德素质[N].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2,(S1).

[7] 麦坚良.浅谈普通高校学生足球裁判员的培养[N].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07).

第4篇

在国内外一些重大的篮球比赛中,使临场裁判员形成错判、漏判、甚至反判的原因很多,但是,心理素质在非功利因素中已日渐上升为影响裁判员公正执法的主要因素。近年来,我国高水平篮球裁判员的心理素质差的问题开始受到关注,如何消除压力恢复裁判员原有的作用与功能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课题。一名优秀的篮球裁判员,不仅要具备良好的体能和裁判技能,还应具有迅速、敏捷、准确的心理判断能力和冷静的心态。能否在应激状态下做出机制的反应,这与裁判员平时形成的心理素质分不开。因此,篮球裁判员心理素质的培养,是裁判员成长的重要环节。本文对篮球裁判员的心理压力的成因做出分析,以便有针对性地对裁判员进行目标训练,树立自信心,进而为提高判罚的准确性,保证公正的比赛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形成心理压力的成因分析

1.形成心理压力的成因

所谓心理压力的成因是指使裁判员产生心理压力的各方面的情况,它包括主客观两个方面,即裁判员自身方面的原因和外界环境压力两个方面。篮球裁判员是在一种充满紧张刺激的氛围中执法,球员、教练、观众以及新闻媒体的不合作行为是引起裁判员产生心理压力的最大因素,这种不合作行为主要表现为教练员的出言不逊;运动员之间的争执、语言乃至拳脚相加,运动员公开不服从判罚;场外观众因为主队比分起落或是裁判员的判罚对主队不利时,往往是集体起哄,使用不文明的语言辱骂裁判来发泄心中的不满;现场转播、记者的言论、解说的偏向等等一系列因素给裁判员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使其在判罚时,尤其是对明星队员格外小心,并使其注意分散,过于谨慎小心,束手束脚,形成巨大的心理负担。

2.心理压力的成因的因素分析

(1)对规则精神理解上的分歧(形成冲突的主要原因)

①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以及媒体和观众对同一情况的不同观察所得出的不同评价。

是带球撞人还是阻挡,是合法防守还是侵人犯规,三秒违例的判罚,这些情况是客观存在的。篮球裁判员在比赛中要根据比赛的性质、比赛的气氛、比赛的激烈程度、比赛进行到什么时间、比赛情况发生的区域、比赛结果对其他队的影响、比赛双方的历史背景和心理状态做出相应的判罚。这样,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以及媒体和观众之间就会因利益以及各自所期盼的不义之而对同一情况作出不同的评价,造成认识上的矛盾与分歧,最终迁怒于裁判员。

②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以及媒体和观众对相同情况或相似情况所作的不同评价。

有时篮球裁判员为了保证比赛的连续性或是精彩性,在相同情况下或是相似情况下,利用了有利原则,裁判员判了甲队而未判乙队,但是与被罚方所有相关的因素均不理解。在大多数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既没有观察的一致性,也没有固定不变的裁决,而是要按照那些介入比赛的规则要求或是规则精神(如有利原则、鼓励进攻对抗等)来观察(一般是裁判员的主观观察)和判断。如果任何一方参杂有私欲,害怕输或是希望赢都会遮盖裁判员判罚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最终迁怒于裁判员。

(2)比赛环境的影响

比赛本身紧张激烈,运动员、教练员以及观众激烈的情绪,解说员的烘托与渲染以及主场的气氛,使裁判员感到所面临的工作非常困难。作为运动竞赛评定行为的主体的裁判员在场上具有绝对的权威性,但是更为重要的是他的判决往往会影响到球队的成绩。人是社会的,所有与主客队相关联的各方面因素由于各自的不同目标,在非理性状态下对此非常关注甚至斤斤计较,所期待的是对自己更为有利的判罚,这样,裁判员的判罚往往被双方的利己意识所否定,就会遭到强烈的指责和谩骂等,对裁判员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他们的评价必须在公正和合理的基础上寻求更理想的解决方法。

3.心理压力成因的内在因素分析

(1)业务水平

近年来,篮球规则进行了多次的修改,制定的新条款个趋于合理,内容更加简洁明了,裁判员对规则的熟悉程度以及对规则精神理解力度的高低成为压力形成因素的主要内在因素,如裁判员的位置不当、与另一裁判的配合不协调、对比赛情形的预先判断等等所造成的误判、反判、漏判会使裁判员铭刻于心,造成心理压力的连续性,甚至延续到下一场比赛,形成较高的焦虑水平,进而影响判罚的准确性。

(2)身体素质及临场状态

每场比赛中,篮球裁判员平均要跑3~4千米,对比赛进行50~100次的干预,必须要有强健的身体。如果没有充沛的体力就跟不上比赛的节奏,跑不到位或抢不到间隙,有些动作看不清,导致反应能力下降,削弱了比赛的控制力,势必会降低宣判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另外,良好的临场状态也是裁判员执法的物质基础。饮食、睡眠、准备活动直接影响裁判员的临场执法。如果缺少了这些物质保证,裁判员的精神萎靡,体力不支,不能及时到位,造成不良后果,形成恶性循环,造成了压力形成因素的发生。

(3)职业道德

由于物质利益的驱动,地域性体育价值观念的影响,运动职业化进程造成裁判员分配水平的失衡,使裁判员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是职业化的道德标准,另一方面是自身价值的物质标准。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常常困扰着裁判员,成为压力形成因素的重要来源。

三、训练目标

1.业务训练和素质的发展

业务训练包括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重视规则的学习,总结以往的执法经验和教训,进一步理解和弄清规则的精神实质,搜集重大赛事的情报,不断充实,不断完善。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要创造条件争取多参加各级各类篮球比赛的裁判工作,通过实践,组织讨论,进行业务上的探讨,提高判罚的水平。

体能是执法的物质基础,因此要求裁判员要加强身体训练,保持充沛的体力,及时到位,准确判罚,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2.“注意力”的集中练习

注意力集中是坚持全神贯注于一个确定目标,不为其他内刺激的干扰而产生分心的能力。面对比赛,裁判员不能像观众一样观赏比赛的精彩的技术和战术配合所干扰,而保持清醒的头脑,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公正、准确的执法,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因此在裁判员心理素质训练中,应注重注意力集中的训练。

注意品质是篮球裁判员必须着重培养的一种心理素质,在裁判工作中,准确、迅速、有效的判断离不开高度的注意力。裁判注意技巧的培养,主要在技能训练和正式比赛中,有意识地分出注意的层次和目标,例如,在犯规和违例中,应重点选择犯规来注意;在犯规方面,应重点选择篮下的侵人犯规与对投篮队员的犯规;然后转移目标,重点选择有球区域攻守对抗中的犯规和无球队员的犯规;最后将注意力转移到违例判罚上来。这种分层次、有重点、有目标的注意技巧可以训练裁判员的注意选择性、指向性和注意的有序分配能力,使裁判员注意的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注意分配和转移定时合理,能克服“什么都想抓,什么都抓不住的不良心理”,从而提高裁判员的心理素质。

3.自信心的树立减少对错误的顾虑

心理学家认为,人的心理状态、个性特点能直接影响生理过程的变化。有的裁判员临场时由于心理紧张,胆小,引起思维混乱,全身虚汗,哨音越吹越小,直接干扰裁判员水平的正常发挥。裁判员良好的个性心理特征一方面通过经验积累逐渐形成,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有效的心理训练来加强。然而,形成良好的个性心理、消除情绪的有效方法是信心的培养和训练。平常强化自我角色意识,相信自己的技能发挥,心理上把自己刻画成为勇敢高大威严的球场“法官”形象,培养出具有良好技术风格的裁判员。临场前与技术代表的讨论,对新规则的探讨,对新旧规则的争议问题进行讨论,这种职业习惯会对临场信心的增强有着积极的作用。另外,自己要建立一个有利于培养自己自信心的成功与失败的标准。赛前赛中采用表情调节法、活动调节法、暗示调节法、呼吸调节法等心理调节方法,尽量减少因环境因素的不可控而造成心理压力。

此外,比赛本身紧张激烈,由于动作速度之快而允许裁决的时间之短,裁判员绝不可能完全杜绝错误的判决。裁判员应当有充分的认识,减少对错误的顾虑,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但决不能放松要求,赛后要认真总结。

4.端正临场动机和提高处理临场突发性事故的能力

动机,是推动人的行为的内在原因和力量。裁判员只有对临场有正确地认识,树立确保篮球比赛顺利进行和圆满结束的动机,才能一丝不苟地贯彻公正竞赛、公正裁决的原则,才能精神抖擞、顽强地从事临场工作。只有动机正确,才能心里坦然,情绪稳定,心理上无压力。其次,在处理和解决突发性事故时要做到:要具有敢于对比赛负责和敢于承担责任的思想,这是解决好突发性事故的第一因素,要果断,比赛时无论发生什么事故,裁判员要根据规则的精神,掌握情况,抓住要害,快速处理和解决,缩短处理和解决突发性事故的时间,处理和解决突发性事故要干净、彻底,不要互相推托。

5.认清冲突的形势

裁判员必须认清可能引起冲突的形势,只有那样他们才能做出正确的反应,并能正确判罚。裁判员必须认识到,并且接受运动员和教练员的意见,从他们的目标出发,按照他们各自对情况的观察做出反应,判罚或不判罚是否有引起冲突的可能。同时,对队员或者教练员所作出的过多反应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例如,有意识不理睬或离开;进行简短的劝告,不处罚;必要时做出明确的判罚,决不含糊。

6.认清裁判的作用

篮球裁判员、运动员和篮球规则是构成篮球比赛的三大基本要素,其中裁判员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必须保持中立,裁判是非,他的判决影响比赛的结果,因此它所做的所有判决必须是公开的和有理由的。

四、对策与建议

1.对比赛的管理者

各领队、比赛监督乃至更高层的管理者应尽力去影响教练员,使他们对裁判员采取更为克制的态度,进而带动教练员去影响他的运动员以及与此相关的人员。允许裁判员出现错误,不应由于错误而背包袱,必须假定从裁判员的角度观点看,他做做出的判决是惟一正确的。

2.对舆论媒体及现场观众

舆论媒体及观众要发挥更有利于篮球运动发展的作用,现场评论亦要充分熟悉规则,认识与正确对待裁判员的角色作用,任何评论的发表都不应是针对裁判员个人,而是针对裁判员的作用。现场观众要做文明观众,抑制自己的不良情绪,尊重客观的比赛事实。

3.对比赛的组织者

比赛的组织者在组织各级各类的裁判培训时,应该将教练员和队里的核心队员列入培训对象,以使他们在比赛中发挥更强的缓冲作用,培养良好的篮球环境和赛风,加强对规则精神理解的一致性。

4.对篮球裁判员本身

裁判员自身要加强学习,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培养健康的心理品质,降低焦虑,调整不良心态,减小心理压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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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白金申.CBA最重要的环节.篮球月刊,1998.

[7]马启伟.体育心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8]郭照德.优秀篮球裁判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体育与科学,2000.1.

[9]翁荔,周勇,董晓虹.试论篮球裁判员的临场能力及培养.篮球月刊,2001.7

[10]中国篮球裁委会审定.篮球规则2004.北京:光明出版社,2004.

第5篇

关键词 足球裁判员 心理压力 分析 对策

1 足球裁判员形成心理压力的分析

1.1应激源

应激源是指裁判员产生心理压力的因素,它包括主客观两方面。足球裁判员在一种充满紧张刺激的氛围中执法,所产生的应激源可能是被认为的角色需要和个人能力应付对这种需要之间的一种平衡。其主要来源于自身和外界两方面。球员,教练以及新闻媒体的不合作行为可能是引起裁判员应激的最大刺激。这种不合作行为主要表现为教练员的出言不逊,运动员之间的争执,语言乃至拳脚相加,现场转播,记者的言论,解说的偏向,尤其是被现场气氛所渲染的疯狂的观众给裁判员造成的心理压力,使其在判罚时尤为是对明星队员格外小心。使得裁判员注意力分散,过于谨慎小心,束手束脚,形成了巨大心理负担。

1.2形成应激的因素分析

裁判员,教练员和运动员对相同情况或相似情况所作的不同评价。有时裁判员为了保证比赛的连续性和精彩性,在相同情况或相似情况下,利用了有利条款,裁判员判了甲队而未判乙队,但是与被罚方所有相关的因素均不理解,在大多数情况下,对相似情况既没有观察的一致性,也没有固定不变的裁决,而是要按照那些介入比赛的规则要求(如有利条款)来观察(主观观察)与判断。如果任何一方参杂有私欲。害怕输或希望赢都会掩盖裁判员判罚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最终迁怒于裁判员。

1.3形成应激的内在因素分析

1.3.1业务水平。近年来,足球规则进行了多方面的修改,制定的新条款更趋于合理,内容更加简洁明了,裁判员对规则精神理解力程度的高低成为应激的内在因素。如裁判员的位置不当,与助理裁判配合的不协调,对比赛情形的预先判断等等所造成的误判,反判,漏判会使裁判员铭记于心,造成心里压力的连续性,甚至延续到下一场比赛,形成了较高的焦虑水平,进而影响了判罚的准确性。

1.3.2身体状况。良好的身体状况是裁判员执法的物质基础,饮食,睡眠,准备活动直接影响裁判员的执法,如果缺少了上述物质保证,裁判员精神萎靡,体力不支,不能及时到位,造成不良后果,形成恶性循环,培育了心理压力的应激源。

1.3.3职业道德。由于物质利益的驱动,地域性体育价值观念的影响,运动职业化进程造成裁判员分配水平的失衡,使裁判员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是职业道德标准,另一方面是自身价值的物质标准,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常常困扰着裁判员,成为应激的重要来源

2 训练目标

2.1认清冲突的形势。裁判员必须认清可能引起冲突的形势,只要那样他们才能做出正确的反应,并能正确判罚。裁判员必须认识到,并且接受运动员和教练员从他们的目标出发,按照他们各自对情况的观察做出反应。判与不判是否有引起冲突的可能,同时对队员和教练员所做出的过多反应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例如,有意识不理睬或离开;进行简短的劝告,不处罚;必要时做出明确的判罚,决不含糊。

2.2业务训练和素质的发展。业务训练包括理论和实践方面。重视规则的学习,总结以往执法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弄清规则的精神实质,收集重大赛事的情报,不断充实、完善。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要创造条件参加各级各类的足球裁判工作,通过实践,提高判罚的水平。体能是执法的物质基础,因此要求裁判员要加强身体训练,保持充足的体力,保证裁判时及时到位,做出准确判罚。

2.3摆脱环境的负面影响。建立一个有利于培养自信心的成功与失败的标准。赛前,赛中采用表情调节法,活动调节法,暗示调节法,呼吸调节法等心理调节方法,尽量减少因环境因素的不可控制而造成的心理压力。

2.4认清裁判员的作用。裁判员是构成足球比赛的三大基本要素之一,他必须保持中立,裁判是非。他的判决影响比赛结果,因此他所作的所有判决必须是公开的和有理由的。

2.5减少对错判的顾虑。比赛本身紧张激烈,由于动作速度之快而允许判决的时间之短,裁判员绝不可能完全杜绝错误的判决。裁判员应有充分的认识,减少对错判的顾虑,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但决不能放松要求,比赛后要认真的总结。

3 对策与建议

3.1俱乐部,比赛监督和更高层的管理者应尽力去影响教练员,使他们对裁判员采取更为克制的态度,进而带动裁判员去影响他的运动员以及相关的人员。允许裁判员出现错误,不应由于错判而背包袱,必须假定从裁判员的观点看,他所做出的判决是正确的。

3.2舆论应发挥更为有利于足球运动发展的作用,现场评论亦要充分熟悉规则,正确对待裁判员的角色作用,任何评论的发表都不能针对裁判员个人,而是针对裁判员的作用,在任何情况下应该抑制住自己的情绪,尊重客观的比赛事实。

3.3比赛的组织者在组织各级各类的裁判员培训时,应该将教练员和队里的核心队员列入培养对象,以使他们在比赛中发挥更强的缓冲作用,培养良好的足球环境和赛风,加强对规则精神理解的一致性。

3.4裁判员自身要加强学习,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培养健康的心理品质,降低焦虑,调整不良心态,减小心理压力。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 高校大学生 篮球裁判员 执裁能力

1.引言

在篮球比赛中,在有限的空间内双方10名队员快速地奔跑和对抗,所以,发生身体接触是不可避免的。对于这些身体接触,哪些是合法的动作,哪些是不合法的动作,临场裁判员必须在发生身体接触的一瞬间做出准确的判断,这样才能使比赛顺利进行。目前,在高校常常开展各种篮球比赛,而临场裁判员也往往是学生裁判员,有体育专业的高校则更是以篮球专业的学生作为主力军。然而,因为篮球比赛对抗性强,攻守转换快,场上情况可以说是瞬息万变,所以学生裁判员偶尔会出现错判、漏判或反判的现象。此时,一些队员在场上不服从临场裁判的判罚,有时会出现藐视裁判员或煽动性的言语或举动,而观战的学生在认为裁判员的判罚对本方不利时,往往会出现集体起哄、使用不文明的语言辱骂裁判来发泄其不满情绪等行为,严重的甚至会导致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为了减少不良行为和突发事件的发生,我针对高校体育教育和篮球活动中存在的这一问题,对体育专业学生对篮球裁判工作的兴趣、执裁过程中的心理素质、专业知识和技能、道德修养和知识面进行分析,力求更好地提高大学生篮球裁判执裁能力。

2.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

以普通高校大学生篮球裁判的执裁能力为研究对象,以国内职业篮球联赛篮球裁判员和本校大学生篮球裁判员为参照对象。

2.2研究方法

2.2.1文献资料法。

通过对中国学术期刊网、优秀硕博论文、万方数据库和河南科技学院图书馆的检索,广泛阅读近十年的有关资料,了解当前国内外有关篮球裁判员能力的文献资料并对其进行收集研究与分析,为本文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2.2.2访谈法。

对国内职业篮球联赛裁判员和本校大学生篮球裁判员进行实地访谈,了解他们的真实情况和感受。针对有关问题,与相关专家进行访谈。

2.2.3逻辑分析法。

以系统思想为基础理论依据,综合科学原理,采用分析、归纳、总结等逻辑方法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

3.研究结果

3.1篮球裁判员应具备的临场执裁能力

3.1.1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

篮球裁判员首先应当从思想上热爱裁判工作。所谓“爱岗才能敬业”,只有对篮球运动有着浓厚的兴趣,才会全身心地热爱并且执法好每一场比赛。这种热爱和忠诚体现在裁判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公正执法、准确判罚”的工作作风。只有有了这样的爱岗敬业的精神和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不偷懒懈怠,不偏袒同学或朋友,始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才能确保比赛在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下顺利进行。

3.1.2良好的身体素质。

篮球是一项动态的、快速的运动项目,且随着近年来篮球规则的变化,以及新技战术的运用,不断朝着高速度、高对抗的方向发展,这就需要篮球裁判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裁判员在比赛执行过程中,体能消耗较大,一场篮球比赛跑动距离在2―4千米之间,还需要高度集中精神,时刻关注球场内外各种对象的行为,并做出正确的处理,而且经常出现加时赛的情况。而体能不佳是导致裁判员反应速度下降的最主要因素。篮球比赛争夺激烈,身体接触频繁,裁判员大部分时间都在做各种快速移动。因此,裁判员要具备良好的速度和耐力。如果耐力不足,跟不上比赛节奏,就容易出现错判、误判。

3.1.3稳定的心理素质。

篮球裁判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其心理状态是影响准确判罚的因素之一。裁判员只有具备了稳定的心理素质才能充分发挥裁判水平,顺利完成裁判任务。所以,一个优秀的篮球裁判员应当有坚定的信心、稳定的情绪、坚忍的意志、良好的抗干扰能力,以及快速反应、随机应变的能力,从而保持稳定、冷静、沉着的适宜心理状态,在应激情况下果断、迅速地做出机智反应,客观、公正地完成好裁判任务。

3.1.4扎实的基本功。

篮球裁判员的理论知识和基本动作是进行临场执法的具体体现。《篮球竞赛规则》、《篮球竞赛裁判法》是裁判员执裁的唯一准则。离开了竞赛规则,裁判员执法时就失去了评判依据,只有熟练地掌握规则,才能更好地组织比赛、引导比赛,才能及时对赛场上发生的情况做出准确判罚。篮球裁判员临场执法的基本功包括鸣哨、手势、脚步移动等动作和方法。裁判员的哨声与手势是裁判员临场指挥比赛的工具。裁判员临场工作中的选位与移动,是对比赛进行观察和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是体现裁判员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方面。移动的目的是及时抢占最佳的观察位置和角度,为及时准确地判罚提供必要条件。因为只有看得清,才能判得准。

3.1.5丰富的临场经验。

裁判员在熟练掌握规则和裁判法的情况下,必须通过长期的竞赛实践掌握和提高执法技能。只有通过不断实践,不断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误的教训,才能真正理解规则的含义,把握规则的精神,从而逐渐提高对临场的控制、管理和预见能力,才能保证比赛的流畅性和观赏性。

3.2普通高校大学生篮球裁判员临场执裁现状

3.2.1临场时心理紧张。

一名学生篮球裁判员能否在一场比赛中自始至终保持稳定、冷静、沉着的心理状态,能否在应激状态下做出机智的反应,这与裁判员平时形成的心理素质是分不开的。然而在实际的临场执法中,由于观众、拉拉队、场地或是运动员的影响,很多学生裁判表现出来的都是紧张的心理状态,从而影响到对比赛的控制与把握,经常出现鸣哨不响,犯规号码没记清楚等现象。

3.2.2基本业务水平较低。

3.2.2.1对规则的理解和专业理论知识理解不深

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篮球裁判员,必须熟悉掌握篮球裁判各方面理论知识,特别对学生裁判这种初学者来说,更应注重篮球裁判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但是由于接触篮球规则的次数较少,学校没有开设裁判这样的课程,学生仅仅是靠兴趣爱好去学习,难免会对规则中的个别法则有认识不清的情况,从而导致理解错误,致使在临场的判罚中出现错判和漏判的现象。

3.2.2.2手势动作错误

规则中指出:每个裁判员必须精通规则中的58个手势,并在所有的比赛中运用。手势能直观、简练和鲜明地表达比赛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它是临场裁判员指挥比赛的重要工具,是裁判员和教练员与运动员之间、裁判员与记录台之间的联络信号和纽带,是裁判员的基本功之一。如果在执法过程中手势不清楚,不干脆利落,就会引起队员、教练员或观众对裁判做出的判罚产生质疑。可是观察发现,很多学生裁判员都会在临场执法时向记录台打出许多错误的手势,尤其是十位数以上的号码;在不多的情况下技术犯规与暂停会混淆不清;甚至违反体育道德犯规和双方犯规,也有人都不记得是怎么做出裁判,紧张之余就用技术犯规表示。这都是规则理解记忆不深的表现,当然也有些人是因为紧张怯场。这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学习实践中不断改善。

3.2.2.3选位与移动不正确

裁判员各种移动的方法和位置的选择是裁判必须掌握的基本功之一。在实际临场中,两名学生裁判经常会出现跑重位置的情况,而且有时在出现犯规和违例的情况时,总是不能再跑到正确的位置进行判罚,甚至有的学生裁判在做前导裁判时,始终站在篮下没有随球左右移动,可想而知这样的判罚是多么缺乏说服力。种种现象要求临场的两名裁判逐渐学会在赛场上进行眼神的交流、相互的提示,积极地运用各种移动步法进行快速移动,找出进行判罚的最佳位置。

3.2.3临场经验不足

学生裁判在临场时最明显的不足就是在临场执法的经验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对执法尺度的控制上,视野角度的选择,这些都是无法在书本上找到的,每一名裁判都要经历无数场大小级别比赛的磨炼,才能深刻把握这些难题。因为这些东西也是球场比赛激烈程度的表现,是影响比赛结果的关键,是每一名参与比赛的人都关注的点。只有经验不断增加,才能在处理关键点上收放自如,才能使比赛流畅地进行到底。

3.3普通高校大学生篮球裁判员执裁能力的培养

3.3.1对学生裁判工作兴趣的培养。

兴趣指兴致,对事物喜好或关切的情绪。心理学上指人们力求认识某种事物和从事某项活动的意识倾向。它表现为人们对某件事物、某项活动的选择性态度和积极的情绪反应。兴趣以需要为基础,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兴趣可以使人集中注意,产生愉快紧张的心理状态。这对人的认识和活动会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在教学中必须不断地激发学生对篮球裁判工作的兴趣。要想真正学好篮球裁判,必须有强烈的愿望和浓厚的兴趣,只有这样才能认真持久地坚持下去,使自己的目标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因此,培养学生的兴趣是首要任务。

3.3.2裁判基本技能的培养。

3.3.2.1精通篮球基础理论知识

学生裁判应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篮球裁判各方面的理论知识和篮球竞赛的法则。认真深入研究、学习规则,学会把规则的前后各款联系起来,灵活、恰当地在理解基础上掌握规则的精神实质。教师要教育学生,对于规则的学习,不能停留在死记硬背上,也不能满足于对规则的一知半解;对于裁判法的学习,要强调不刻意地和一味地模仿某个人的习惯,应当认真地按照《裁判员手册》中的规范和要求去做。

3.3.2.2规范基本功

学生裁判员在临场执法特别是在早期临场执法的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问题,通常表现为基本功不过硬,不扎实。如:哨音不响、手势不规范。因此,在培训过程中,应当注重基本功的练习。要规范基本功,裁判员在平时就要多自吹、自练和多吹各种各样的比赛,如:可以对镜练习,也可以找个同伴一对一联系,并在此过程之中严格按照标准来规范自身。如鸣哨要求做到:单声、洪亮、短促、有力。一般情况下,犯规哨音要比违例哨音力度稍强,声音短促而洪亮。裁判员每次鸣哨后应吐哨,以便于语言的补充与交流。手势要求做到:坚决果断、明确清楚、朴实大方。

3.3.2.3提高选位与移动的快速性和准确性

在学生裁判员临场工作中出现错判、误判、漏判或反判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移动差,抢不到最佳位置和最佳角度去观察和判断运动员的动作。优秀裁判员在执法时,有时仅通过一个侧身、一个上步等细微动作,就能清楚地了解和准确地判断比赛情况。学生在进行临场执法练习或直接参与临场执法时,由于实际经验少,观察的角度和位置常常把握不好,要特别注意让学生加强移动,切勿站着不动而凭感觉判断。因此,可在业余练习中进行半场走位练习、全场跑位练习,并且在比赛实践中有意识地加强快速移动、积极跑位,始终是自己与进攻队员、防守队员保持等腰三角形,从而获得及时、准确判罚的最佳位置和角度。

3.3.3不断实践,丰富临场经验。

篮球赛场上的情况是瞬息万变、多种多样的,要想灵活自如地控制全局,就必须多实践,丰富临场经验,做到心中有数。首先,可以通过对电视转播或现场比赛观摩,来学习别人的判罚技巧;其次,多与经验丰富的裁判交流沟通,并探讨在执法中遇到的一些比较模糊、比较尖锐的问题;再次,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到比赛实践当中去多吹、多做、多练。可以通过教学比赛和校系比赛两种形式积累学生的临场经验。通过大量实践检验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理解规则,提高执法技能利用课余时间自发组织一些非正式比赛进行训练,指导教师进行现场指导。在训练中,重点解决学生的移动路线、鸣哨、手势、宣判程序等基本问题。每次练习后召开总结会,对执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细致的总结。通过以上方法,学生裁判员可以不断积累丰富的临场执法经验,从而果断、自信地在第一时间迅速做出准确的反应。

3.3.4提高心理素质。

首先,要建立良好的自信心。自信心是建立在对规则的熟悉程度、执法经验及判罚准确性基础上的。其次,学生加强意志品质的培养,提高抗干扰的能力,明确裁判员在篮球比赛中的职责和作用。称职的裁判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正确处理好裁判与参赛队的关系,做到公平、公正。对比赛中出现的各种干扰和压力,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勇敢冷静地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保持稳定的情绪,并沉着、冷静、大胆地做出判罚,养成秉公执法的良好习惯。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篮球裁判员应具备高尚的思想品德、良好的身体素质、稳定的心理素质、扎实的基本功和丰富的临场经验等素质。

学生裁判员在临场执裁时会经常出现心理紧张、动作不规范、对比赛的控制能力较低等现象。

培养学生对裁判工作的兴趣,加强基本功的学习,提高心理素质,不断实践,丰富临场经验等是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4.2建议

大学生通过篮球普修课或专选课中的几个学时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难以适应篮球规则频繁修改、更新变化快的特点,所以高校应开设篮球裁判学的选修课,让他们有机会学到新的知识与技能,这样执裁能力才能不断提高。同时,挑选具有一定能力而且执法经验丰富的学生作重点培养,以他们为种子进行广泛传播,一定会形成较好的氛围,从而推动高校篮球运动的健康发展。

大学生篮球裁判员要加强专业理论与技能的学习,更进一步学习其他相关知识,不断在实战中提高其执法水平。

在大学生篮球裁判员的培养过程中,还应加强对其赛前积极准备、赛中裁判员交流和赛后及时总结等相关工作。

参考文献:

[1]中国篮球协会,篮球裁判员手册[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4.12.

[2]全国体育院校教材委员会.篮球运动高级教程[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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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杨永长:大赛前裁判组多次组织会议,讨论了比赛细节,制定了执裁标准。会议制定了详细的执裁章程,明确裁判在比赛中的工作岗位以及职责。章程规定裁判需严格执裁,认真记录;做到不徇私情,公正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一个大赛的成功与否,除了关系到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外,更是对裁判组工作的检验。裁判组重视赛前准备,在比赛前一天晚上的裁判工作会议上对参赛车辆、执裁标准、工作安排再次进行了确认,以保证大赛顺利进行。

《驾驶园》记者:比赛中是否出现过对突况或者对成绩裁定的争议,是如何解决的?

杨永长:大赛成立了争议仲裁组,及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仲裁组奔波各个现场,对比赛中突况进行协调处理。虽然协调工作十分繁琐辛苦,但是比赛过程中的争议都得到妥善解决,使得比赛顺利进行。

比赛要求裁判员全程现场执裁,精通规则、裁判法,要有较丰富的临场经验和果断处理现场突发事件的能力。比赛中的周密协调确保了比赛成绩的正确评判和准确统计,及时处理了现场关于成绩评判的问题。通过裁判组的辛勤努力和严格认真的工作态度,整个比赛没有一例有关成绩问题的争议出现。不仅树立大赛的诚信,同时也树立了裁判组的威信。

《驾驶园》记者:您对大赛裁判员的工作做何评价?

杨永长:在整个比赛过程中,最辛苦的应当是裁判员。裁判员要想做好执裁就应深入群众,细致工作,平易近人,积极活动在各个区域,处理好一切关于比赛的细节。本次比赛现场的裁判员,无论是渴了、累了、日晒还是生病感冒,都坚守在赛场,凸显裁判员严肃认真、踏实肯干的工作态度和作风。他们都具有高尚的裁判道德,不偏不倚,秉公执法,有组织观念,在竞赛中的原则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是大赛顺利进行的护航者。这样的裁判员是值得我们尊敬的,这样的团队才是一个高素质的团队。

《驾驶园》记者:大赛圆满结束了,您对继续发扬大赛的宗旨有哪些建议?

第8篇

【关键词】七人制橄榄球;山东省;发展现状

从1990年北京农业大学成立第一支橄榄球队伍算起,这项古老的运动,也在中国不知不觉走到了第22个年头。国外认为橄榄球是Aggressive Sport,译为有进取心的运动, 或译为爱寻衅的运动, 被称为绅士运动,是一项最能体现团队精神的运动。2009年10月9日,国际奥委会宣布7人橄榄球与高尔夫一起,成为2016年里约热内卢奥运会的正式比赛项目。2010年,橄榄球运动也顺利成为我国2013年全运会的正式项目,山东省第23界省运会正式项目。山东地区是全国橄榄球俱乐部最多的地区,为全国橄榄球人才的输送和培养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了解山东省七人制橄榄球近年来的发展状况,本文根据2011年和2012年山东省青少年七人制橄榄球锦标赛比赛的观察结果,结合对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的问询和了解,总结分析山东省七人制橄榄球发展现状。

1、山东省青少年七人制橄榄球队伍发展现状

2011年,山东省成立青少年男子橄榄球队伍的来自济南、青岛、潍坊、淄博、烟台、威海、济宁和莱芜8个地区,2012年增加了滨州代表队,比2011年增加了一个地市,占全省所有地区的一半以上。目前,开展女子橄榄球队伍训练的相对较少,2011年6个地市,2012年7个地市。开展地区集中于山东东部沿海地区。从训练水平上看,烟台潍坊等市男队水平逐渐增强,淄博女队技术水平一直领跑山东橄榄球女队。

2、山东省七人制橄榄球运动员选才形式及选才途径分析

和全国橄榄球运动员来源相似,山东省橄榄球队员来源主要集中于田径项目的转项,其次来源于俱乐部的培养,再有中小学集中选才。

山东省橄榄球项目管理放在各地市体育局田径管理中心,鉴于该项目对速度、力量、耐力的要求,山东省70%以上的橄榄球运动员来自于各地市田径项目的专项运动员。

近年来,山东省橄榄球后备人员充足,目前,除了各地市体育运动学校以外,不少地市中小学已经开始全面普及橄榄球运动。例如,淄博市各县镇中学都成立了橄榄球代表队,市内经常组织橄榄球比赛。济南市也有部分初中、高中学校成立了橄榄球专业队伍。

山东省目前有两家比较大型的橄榄球俱乐部,一个是青岛猛鳖橄榄球俱乐部,成立于1998年,主要成员来自于中国农业大学橄榄球队毕业的球员。多年来,该俱乐部为中国农业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和体育学院输送许多优秀橄榄球运动员苗子,同时该俱乐部也多次代表中国队参加国际比赛。另外,由上海体院橄榄球队毕业的球员发起带动组织起来的青岛建工队也是橄榄球运队员输出的重要来源。另一家俱乐部是济南磐石橄榄球俱乐部,成立于2007年,以培养、发掘优秀运动员,为各级别橄榄球队伍输送优秀运动员,促进橄榄球运动在我国的普及和发展为宗旨,目前在山东省不同年龄阶段从事橄榄球的推广与普及。

3、山东省七人制橄榄球教练员基本状况分析

3.1山东省橄榄球教练员来源方式多样

一方面,山东省生源地橄榄球运动员比较多,回省以后大部分继续从事橄榄球的训练,比赛和教学,因此,山东省各地市代表队橄榄球教练员从事橄榄球运动的年限相对比较长,教练员对橄榄球技战术和相关理论知识的掌握比较全面,具有一定的执教能力。另一方面,在山东省政府,山东省体育局的扶持与领导下,近年来山东省小球管理中心连续举办了多界橄榄球教练员培训班,要求各地市必须选派教师参加,逐渐培养了大批橄榄球从业人员。第三,山东省部分地市选聘了一些具有国外橄榄球训练比赛经历的教练员,不管是对于运动员选才,还是运动员的训练都有独到的看法。

3.2山东省高水平橄榄球教练员分布不均衡

目前,山东17地市还有8个地区没有橄榄球队伍,一方面由于地市的重视程度不够,主要原因还在于橄榄球教练员的缺乏,橄榄球基础知识的局限,橄榄球运动普及欠缺。

4、山东省橄榄球裁判员现状分析

总体看来,山东省橄榄球运动的竞技水平超越了山东省橄榄球运动的裁判水平。但是,几年来,山东省橄榄球裁判员的队伍也在不断壮大。2012年5月,在江苏昆山举行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全国橄榄球裁判员培训班,从参加人员来看,来自于山东省各地市的裁判员占到总人数的1/3以上,其他地市及高校选派的裁判员也有很多来自于山东地区的。可见,山东省裁判员发展在全国还是走在前列的。但是山东省橄榄球裁判员队伍仍然存在以下不足:

(1)高水平裁判员不足,山东省具有国家级裁判员资格的只有1人。每次大赛高水平技术人员,总是外聘。

(2)裁判员执法水平有待于继续提高,橄榄球是在高速度、快节奏的运动中进行技战术的组合运用,比赛中高强度对抗,比赛状况变化万。这就要求裁判员具备充沛的体能,丰富的知识,果断的判断等多项技能。由于比赛相对较少,裁判锻炼机会较少,目前执法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

(3)山东省橄榄球裁判员分布极不均衡。目前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称号的橄榄球裁判员70%来自于山东青岛,还有部分来自于济南,其他地市裁判员较少,有很多地市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裁判员。因此,在山东省历次大赛中想做到裁判员的回避是相当困难的。

5、山东省青少年橄榄球队经费来源

目前山东省橄榄球代表队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支持,地市体育局拨款。比赛一方面依赖政府补贴,另一方面依靠体育彩票收入赞助,本身没有盈利。山东省橄榄球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断普及与壮大是目前的主要任务,惠民是其主要宗旨。

6、建议

6.1橄榄球基本理论知识普及与宣传

由于山东是儒家思想发源圣地,对橄榄球的误解,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橄榄球运动的普及。因此,基本理论知识和运动本身的宣传更显得尤为重要。橄榄球运动最鲜明的特点就是比赛中的高强度对抗,在高速度、快节奏的运动中进行技战术的组合运用;全攻全守的整体行动贯穿于比赛的始终,她是一项刺激性、观赏性非常强的竞技项目,不仅可以满足人们感观刺激的需求,而且有利于使人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竞争意识,培养运动员的团队精神。

6.2提高赛事举办频率,争取承办高水平,有影响力的赛事

要尽量争取高水平、有影响力的赛事,认真组织策划将地方重大赛事与项目比赛有机地结合起来, 一方面扩大项目的影响,也可以培养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实践经验。

6.3提高裁判执法水平,完善裁判地区分布。

6.4提高山东省橄榄球俱乐部建设水平,促进俱乐部之间的交流

6.5试着开展体育经纪人,体育管理等专业人才培训,为橄榄球运动员提供更多更广出路。

【参考文献】

[1]马巍然.中国橄榄球运动现状分析[J].体育学院学报,20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