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9 22:21:1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注册会计师总结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会计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发展方向
随着中国经济与世界的接轨,国际会计准则的实施将给国内会计师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带来极大冲击,一般的会计人员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那些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从业者,将是未来几年中国企业急需的热门人才。在这种大背景下,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为选拔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自1991年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以来,我国已成功地举办了16次注册会计师考试。目前,我国共有执业的注册会计师6.9万人,行业非执业会员7万多人,行业从业人员20多万人。2007年,行业实现业务收入超过200亿元,继续保持20%左右的年增长幅度。“十一五”期间,一系列金融、投资和企业改革措施的推出以及市场体系的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将迎来大发展。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的企业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既标志着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过程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也意味着中国新一轮的会计改革正式启动。这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加速中国融入全球经济都具有重大意义。与前两次会计改革相比(1993年会计改革——两则两制的颁布,2000年会计改革——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这一轮会计改革所处的市场经济环境、会计准则制定的实践基础和理论依据以及具体的会计事务都有了较大的变化。
会计改革新形势对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将如何发展变革?笔者特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专业英语的测试力度大大加强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快,会计职业国际化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当前,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越来越紧密,在吸引世界各地投资者的同时,中国的优秀企业也走出国门,在国际资本市场进行投融资活动,这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提供国际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这也需要在人才选拔的考试中,逐步体现这方面的要求,英语水平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
2007年,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全国考办在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时,确定在会计、审计两门考试科目中增加英文附加题。2008年在总结2007年英语测试经验的基础上,将英文附加题逐步推广到财务成本管理科目。此外,从2005年起,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就决定,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同时,实施英语测试。英语测试,属于选考科目,不计入总成绩,主要是便于掌握应试者的英语水平,为今后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确定培养目标和对象,也是为激励和引导考生提高英语水平,以满足中国经济和行业发展对国际化人才的需要。
二、专业知识向国际化发展是大势所趋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中国经济国际化的巨大进步,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提出新要求,国际趋同将是大势所趋。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中国会计、审计准则实现了国际趋同,并在内地与香港间实现等效认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坚实基础。
随着王军副部长发表对注册会计师考试重要指导意见的提出,2008注册会计师考试成为一个改革之年。总的目标是:将注册会计师考试打造成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达到世界一流水准,大大增强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对国内外有志青年的吸引力。这就要改革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提升考试理念。
王副部长强调,推进考试制度改革要在认真总结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香港及国外会计师组织资格考试的有益经验。要通过比较、分析、提炼,消化、吸收相关会计师组织的经验,包括考试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考试层级的设计、考试科目的设置等内容。
无论采取何种改革方案,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与其他国际会计组织的考试趋同都是大势所趋。只有如此,才能实现与其他会计组织的资格互惠,使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考试及资格跻身于世界顶级会计师组织之列。当然这其中也将面临新旧考试制度的衔接、与国际对接的制度跨越等问题。
以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之一——《财务成本管理》为例:关于教材新增加的内容,其实也是体现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方向。就是要把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打造成一个走向世界的通行证。要做到这一点,当然就要涉及到考试内容的国际化,也就是说要把国际上比较前沿性的一些内容引入到教材中来。
以今年财务成本管理中增加的内容中的卓越成本管理为例,这是建立在卓越成本管理法基础上的一种成本管理法。卓越成本法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左右,由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的教授卡普兰等人提出的一种方法。这样一种方法提出来之后,立即在理论界和实物界产生了很大影响。这种提法提出来没有多长时间,就走出了理论的殿堂,融入到了丰富多彩的管理实践之中。美国有一个管理会计学会,对于这种管理方法的应用情况有这样一个调查。
1991年的调查结论是这样的,也就是说在他们所调查的公司中,采用这种方法的企业所占的比重大概是11%,到1993的时候,这个比例上升到了36%,到1996年,这个比例上升到了49%。从这个比例的变化,可以看出来,这种方法在实践中推广和应用的速度还是很快的。另外还有一家公司,叫做贝恩咨询公司,他们定期对于世界上一些著名的大企业所采用的管理工具也有一个排行榜。在1995年的排行榜中,卓越成本法是排在第十一位,所以这种方法应该说在国际上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但是在我国,目前应用这种方法的企业并不多。尽管如此,中国注册会计师要走向国际,这样一些前沿性的内容当然需要学习。出于这样一个考虑,在今年的教材中把卓越成本法、卓越成本管理等这些内容引入到了教材中来。三、考试内容更注重实务
注册会计师考试,考什么内容非常重要,这不仅是决定考试成败的关键,而且决定了所选拔人才的类型和结构,甚至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实务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如果考试的内容偏重于理论,则对一些善于死记硬背的考生有利,考试过关的多数就属于理论型人才,在今后的审计实务中就可能“书呆子”气较重,将出现高分低能的现象;而如果考试的内容偏重于实务,则对一些善于分析思考的考生有利,考试合格的多数就属于实务型的人才,在今后的审计实务中可能善于分析和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但是,从多年来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可以看出,考试内容理论性有余而实务性不足,通过考试的考生往往不是高分低能,就是眼高手低,这些考生谈理论往往是一套一套,谈实务常常哑口无言。比如,笔者曾亲眼见到过的一位刚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审计人员到企业去审计,竟然不知道银行对账单为何物,也不知道如何盘点存货,更不知道如何进行截至测试,这就是典型的由于考题理论化导向而产生的“书呆子”。再比如,我们经常听说的非审计、会计及相关专业的考生反而能够顺利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这也是因为考试内容偏重理论,灵活性不够,靠一时死记硬背就能过关的问题。可想而知,这种非审计、会计及相关专业的考生仅是通过了注册会计师的资格考试,又如何能胜任审计实务的需要呢?
从2007年起,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已经开始执行以风险导向理论为指引的新的审计准则,将会更多地出现了解、评估、识别、评价等与注册会计师专业判断非常密切的方式方法,这些不仅需要注册会计师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更需要注册会计师具有对实务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的执业能力及丰富的职业经验。
另外,我国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赋予了会计人员更多的自主判断和灵活运用准则的权利,对会计人员根据会计准则作出的自主判断和灵活运用,就更需要审计人员通过自己对会计准则的理解,根据会计人员作出判断的实际情况作出进一步的分析,以判断会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运用和判断是否正确。由此可见,新审计准则和新会计准则都对注册会计师提出了必须具有分析和判断的执业能力及丰富职业经验的要求。
注册会计师考试一定要从审计实务出发,一定要增加实务性和灵活性的内容,而且还要达到一定的比重,要能够考察出考生对实务中遇到问题的分析和判断能力。也许有人说这方面的考题往往没有标准答案,不好阅卷评分,但笔者认为,这不成问题,考生只要言之有理,要点分析透彻到位,能够反映考生具有了一定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就行,而且这种灵活的阅卷方式还可以更好地发挥中注协实行的双重评卷制度的作用(2003年起中注协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实行由两组人员分别对每份答题卷进行独立评卷的双重评卷制度)。
从实务出发不仅适应了注册会计师必须具有专业分析和职业判断能力的执业特点,而且也顺应了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实务发展的方向,将改变过去考出来的注册会计师多数靠死读书、读死书“成才”,没有实践经验、不能适应实际工作千变万化的需要,不懂进行分析判断的状况。所以,只有通过对考题理论和实务分布比例的调整,加大实务题所占的分量,并使两者之间的结构达到一个合理的比例,才能较好地解决考生理论与实际相脱离的问题,这样通过考试过关的人才能突出审计实务,才能更好地体现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为社会审计选拔实务型人才的初衷。这样的改革必然成为未来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特别是出题改革的方向。
【参考文献】
[1]代娟.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总结及启示[J].财会通讯,2007(11).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 法律责任 职业道德
1、我国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现状分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注册会计师如果工作失误或犯有欺诈行为,将会给委托人或依赖审定财务报表的第三者造成重大损失,严重者甚至导致经济秩序的紊乱。因此,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严格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以保证其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其意义就显得愈加重大。
近年来我国颁布的不少经济法律中,都有专门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条款,其中比较重要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此外,为了正确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结合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司法解释。
2、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
2.1不同法律条款规定之间存在矛盾
《证券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强调了审工作程序和审计工作质量与应承担法律责任之间的因果关系,然而《公司法》、《刑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中强调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结果与应承担法律责任之间的联系。按《证券法》与《注册会计师法》规定要求,只要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程序符合有关专业标准的要求,即使其工作结果与实际情况不尽一致,注册会计师也不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其他法律则是按工作的实际结果与实际情况来判断注册会计师不一致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些法律的不同规定导致相关的司法解释的可能不尽一致,最终是实际司法判决也不尽相同。
2.2法律责任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注册会计师法》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一般仅就自身的“重大过失”和“故意”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目前尚无区分“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和“故意”等的详细专业标准和细则。《刑法》中则明确提出了注册会计师要为“故意”和“重大过失”承担刑事责任。
故通过以上的归类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来自于职业内部。就当前的形势而言,法律责任表现在公司验资和取得上市资格上,承担审计结果的法律责任主要还是行政处罚,而处罚的手段仅局限于罚款和吊销职业资格等,恰恰忽略了民事责任的重要性。事实上,承担民事赔责任的风险往往高于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需承担的其他风险,我想这也正是造成我国的法律责任体系不完善的重要原因。
3、防范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风险的对策
3.1 优化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
其一,进一步发挥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管职能。首先应当明确财政部、中注协、政府监管部门职责划分。其次,提升监管人员素质,改进监管手段和方法。如政府监管部门和注协可以建立一套严格的监管人员选拔制度,利用和发挥好业务报备的“探雷器”作用,实行跟踪检查,以改善业务监管工作的不利局面,开发业务监管软件、改进后续教育培训工作等。其二,建立良性风险处置机制,正确宣传注册会计师的社会作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特点诸如执业判断、抽样技术的应用等。
3.2 规范司法实践中有关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
其一,完善相关法律和诉讼制度7,强化刑罚的作用。其二,实现法规的系统化。实现法规系统化是指对已制定的有关规范性的法律文件加以系统整理和规范加工,使其完善化、科学化的活动。
3.3中注协要建立起一套严格的认证机制
其一,严把注册会计师德职业道德关。注册会计师行业之所以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它不仅对专业和技术有着很高的要求,而且对职业道德水平要求也很高。立人先立德,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是端正行业之风的标杆,也是注册会计师自我完善的必备要素。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性质决定了其对社会公众应承担的责任。其二,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综合素质。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特点决定了注册会计师执业人员除了需要懂得各行业的财务知识、查账技能,还应具备宏观经济管理知识,了解现行政策法规,口头及书面表达、综合分析等能力。同时,注册会计师还必须遵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恪尽职守的职业道德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够提升审计的质量,降低审计失败的可能性。
4、结语
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知识密集型产业和高端服务业,在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注册会计师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肩负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面对当前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我们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唯有立足现实,顺时应势,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新的成长空间。俱往矣,30年风雨苦求索;看今朝,天高海阔任翱翔!我们有理由也有信心相信,中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必然会在自身的不断发展中走向更为辉煌的未来!
参考文献
[1]史宏.论注册会计的法律责任[J].会计之友,2007,第08Z期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会计舞弊识别能力
一、会计舞弊概述
会计舞弊是指企业在对外的财务报告中,处于企业政治或者经济利益考虑,故意或者轻率地进行会计信息漏列或者虚假伪造,进而使得企业所出具的会计报告具有较大的误导性,对于企业的投资者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的一系列会计行为。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尽管会计舞弊在法律概念上范围和内容比较宽泛,但是其关注的重点主要是围绕舞弊性会计信息以及企业资产盗用等情况,因为这些情况会导致企业的会计报表出现实质性的错报。也就是说,企业财务报表舞弊主要是针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而故意进行的错误性表达和陈述,依靠信息披露以及数字报表的故意省略或者虚假陈述来对企业财务报表使用人进行欺骗和误导。
企业管理者实施会计舞弊最主要的目的是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有目的性、针对性以及计划性地对会计核算真实性原则进行违背,并进一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法规,导致会计信息真实性丧失。
二、注册会计师会计舞弊识别能力分析
对企业会计舞弊行为进行有效识别是注册会计师的基本职能。正是由于人的有限理性以及会计契约所具有的不完全性特征,使得企业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着较多的机会主义行为,实施企业会计舞弊。为了有效弥补会计契约中所存在的信息不完全性,保障会计管理功能的顺利实现,在管理过程中引入了审计契约,以此来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从本质上讲,审计契约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会计契约所具有的不完全性引发管理者出现机会主义行为,并在此基础上导致了社会对于审计的需求。为了有效降低会计契约本身所具有的不完全性,有必要引入审计,实现防止以及规避会计舞弊的目标,对企业的会计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上述目标的实现都需要注册会计师提高自身的会计舞弊识别能力。
注册会计师会计舞弊识别能力指的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并报告企业管理者所实施的会计舞弊行为的专业胜任能力。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能否发现企业管理层的会计舞弊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注册会计师是否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同时注册会计师的会计舞弊识别能力跟其审计的独立性之间也具有密切的关联关系。总的来讲,注册会计师的会计舞弊识别能力高低同时跟注册会计师自身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大小具有直接的关联关系。当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审计独立性都比较高的时候,注册会计师所具备的企业会计舞弊识别能力才会处于比较高的水平。相反地,当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及独立性水平有一个方面水平比较低时,注册会计师的企业会计舞弊识别能力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和制约。
三、注册会计师会计舞弊识别能力影响因素分析
对于注册会计师来讲,其会计舞弊识别能力的大小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既有注册会计师自身的原因,也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结合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实践,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具有明显行业专长的事务所比例还比较低,这也表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行业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业专长水平还不够高,但是近些年来水平提升的幅度比较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具备了比较高的行业专长,并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专业品牌。
要研究和分析影响我国注册会计师会计舞弊识别能力的因素,就要在分析和把握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专长特征以及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对注册会计师自身的专业胜任能力内部以及外部层次上进行分析。从实践中可以发现,注册会计师的知识结构是影响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专长的主要影响因素,同时注册会计师本身的学历水平对于舞弊识别胜任能力的作用并不十分明显。注册会计师自身的从业经验、知识结构以及学历水平等都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业专长产生正面的影响。同时,具有较高学历的注册会计师伴随着自身从业经验的积累,其学历水平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行业专长就能够得到有效发挥。
除此之外,从注册会计师的外部影响因素来分析,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市场的结构、特定行业的人员资金投入、行业的竞争程度、客户业务复杂性以及审计地域性等方面都跟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业特长具有正面关系。
另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会计舞弊识别能力。站在博弈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水平是各方力量相互博弈的结果,并且这一结果会随着力量对比的变化而出现变化,它不是静止的,而是一个动态过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尽管注册会计师对于企业管理层具有一定的经济依赖性,但是审计不独立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也会对其声誉造成伤害,同时审计环境对于审计师审计独立性的监督约束作用也需要进一步强化。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所表现出的审计独立性跟专业能力之间的背离反映的是审计师重视自身声誉选择优质审计客户的结果。在审计独立性博弈中,会涉及到公司管理层、市场力量、中小股东力量、法治力量以及监督管理力量等。注册会计师在面对被审计单位管理者经济贿赂时会丧失一定的审计独立性,并且丧失程度伴随着经济贿赂金额增加而增加。对于公司的中小股东来讲,主要是依靠信誉机制来实现对审计师审计独立性的约束,审计独立性会随着信誉成本提高而增加。
四、提升注册会计师会计舞弊识别能力的建议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关注。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对于降低公司会计舞弊行为具有重要的正面作用,如果公司内部控制失效或者内部控制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就会导致公司会计舞弊的可能性增加,必然会进一步加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在审计资源有效的情况下,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必然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分散资源,进而降低了自身识别公司会计舞弊的能力。正是基于此,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企业内部控制情况,确定其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能否得到贯彻落实,及时了解和把握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带来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将内部控制缺陷及其风险作为审计的重点,并在此基础上将审计资源集中于风险较高的领域,切实提升注册会计师会计舞弊识别能力。
二是强化注册会计师专业技能培训,尤其是公司内部控制业务学习。只有掌握和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和流程、标准才能够在审计中及时查找出公司内部控制中所存在的缺陷,并采取针对性的审计方式和手段,明确审计重点。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强化自身专业技能培训,尤其是内部控制方面的学习。同时,由于内部控制所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问题也比较复杂,注册会计师在业务学习的基础上还应当及时总结经验,强化对内部控制问题的研究和分析,以此来切实提高注册会计师自身会计舞弊识别能力。
三是强化跟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对于公司内部控制来讲,内部审计是其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和手段。内部审计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司内部控制的效益和效率。内部审计由于自身的特殊地位,对于公司的情况比较熟悉,同时在审计中积累的经验也比较丰富,所以能够及时地发现公司自身在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与公司内部审计相对应,注册会计师作为外部审计对于被审计单位的情况相对比较陌生,这就需要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主动跟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进行必要的沟通和联系,尽可能多地以最小的成本掌握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准确找出内部控制缺陷以及由此造成的管理风险和舞弊行为,切实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会计舞弊识别能力。
四是强化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落实。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不仅有助于强化企业改进其经营管理的科学性,同时也可以为注册会计师审计提供了必要的操作标准和参考,进而对于提高注册会计师会计舞弊识别能力具有积极作用。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企业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加以严格贯彻落实既能够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科学化管理水平,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审计独立性,降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会计舞弊识别能力。
参考文献:
技术之一:账证核对
注册会计师之所以能够通过会计报表、账册以及凭证的核对,查清已发生的经济事项,并对之下结论,是与其审计对象——当前财务会计的特征分不开的。财务会计的主要特征及账证核对的主要方式是:
1.原始凭证的要素能够说明经济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金额、数量以及具体负责的人员。因此,在财务会计中,强调原始凭证要素几乎成为所有国家的法律要求。其目的就是通过要素的牵制,达到能证实已发生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因此,只要查对证实账册记录的原始凭证是否存在、要素是否完备,往往就能判定过去的经济业务有否发生。
2.复式记账能够说明经济事项发生时的来源与去向。自从意大利修道士巴其阿勒在1494年总结出复式记账以来,会计在科学的殿堂中多多少少有了那么一席之地。由于复式记账能清楚地将所发生的经济业务,通过双重记录说明企业资源的来源与去向。因此,熟悉了复式记账,就能随心所欲地将账本所记的内容,转化为已发生的经济业务过程录像。复式记账的科学性,就在于此。
3.权责发生制会计能够很好地确认应尽的义务与应得的权利,并能较好地将这些权利与义务进行适当的配比。美国会计学会在1940年出版的《公司会计准则结论》一书中,对权责发生制会计是这样论述的:“在外行人看来,‘成本’表示现金支出,‘收入’和‘收益’意指收到的现金。但配比概念意义更深。会计并不比较现金收支,而是力量与成就、劳务的获得与提供、所取得的(货物或劳务)价格总计与处理(货物或劳务)的价格总计。所有这些均包含在‘成本与收入’和‘权责发生制’会计之中”。(P16)因此,权责发生制会计能更正确地将没有收到但权利已获得,或尽管没有支付但义务必须承担的业务也统统包括进去,从而使会计能更真实地反映所有发生过的经济业务。
牢牢掌握现代财务会计三大特征,认认真真地进行账证核对,许多虚假会计信息都会被一一揭穿。由此可见,以会计为媒介而产生的审计业务,造就了注册会计师对会计语言的天生敏感性。以账表核对、账账核对、账证核对为主的查账方法,形成了注册会计师第一大技术。
技术之二:函证与盘点
1939年发生的美国麦克逊、罗宾斯药材公司虚假会计报表案,敲响了仅仅停留在账面审计的警钟。麦克逊、罗宾斯药材公司在熟悉了普华会计师事务所账表核对、账账核对以及账证核对的传统查账方法之后,就开始在账表证上做文章,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虚开发票与账单。普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赔偿了五十万美元之后,总结出了在查账过程中,除了传统的账表核对、账账核对以及账证核对之外,还必须对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有形资产进行盘点,对所有的具有权利与义务债权与债务进行函证。于是乎,注册会计师们就开始有了第二大查账技术:盘点与函证。
在1999年的一次研究中,Tradeway委员会的赞助机构委员会发现,错误的资产计价几乎占所有财务报表舞弊案件数量的一半,而存货高估则构成资产计价舞弊的主要部分。存货计价涉及两个要素:数量和价格。确定现有存货的数量常常比较困难。因为货物总是在不断地被购入和销售,不断地在不同存放地点间转移以及投入到生产过程之中。存货单位价格的计算同样可能存在问题。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平均成本法以及其他的计价方法所计算出来的存货价值将不可避免地存在较大的差异。正因如此,复杂的存货账产体系往往成为极具吸引力的舞弊对象。不诚实的企业常常利用以下几种方法的组合来进行存货造假:虚构不存在的存货,存货数量操纵,不记录存货的购入以及虚假的存货资本化。所有这些精心设计的方案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即增加存货的价值。
证实存货数量的最有效途径是对其进行整体盘点。注册会计师执行该程序时,只要稍加注意,就能发现存货舞弊问题。如:(1)管理当局的代表往往跟随注册会计师并记录下测试的结果。因而,审计客户可能将虚构的存货加计到未被测试的项目中,这将错误地增加存货的总体价值。只要注册会计师在每页末端不留空白或注意最后一笔存货的号码,则客户的伎俩就容易被揭穿。(2)在执行盘点测试程序时,注册会计师一般会事先通知客户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对于那些有多处存货存放地点的公司,这种预警使管理当局有机会将存货短缺隐藏在那些注册会计师没有检查的存放点。因此,注册会计师也可对没有预先告知的地点,进行临时突击盘点,一般也能收到奇效。(3)有时注册会计师还应执行额外的程序,以进一步检查已经封好的包装箱。这样,虚报存货数量把戏就容易显形。
另外,应收或应付账款的函证也是检查企业权利与义务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企业为虚增资产,往往虚构应收账款,而为了低计负债,也往往不列或少列其应付账款。如在1992年,一个诈骗者——ZZZZ贝斯特公司的贝莱·明克(BarryMinkow)曾说:“对于一个舞弊者来讲,应收账款作假是一个很好的方法,这样做很快就会增加利润。但是它们也表明了一个现象:资金都被冻结在应收账款里了。”而此时如果通过向外界发函询证,一般都能洞穿其把戏。为此,早期的美国会计师协会曾规定:如果注册会计师无法对存货进行盘点,或无法对应收应付款进行函证时,一律不准签发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可见,尽管财务会计为使其反映的经济业务更真实、更客观,也更便于验证,设计了许多方法与手段:如在发票上印有防伪标志,对账册、凭证进行编号,印制一式多联的单据等。但还是无法防止其通过虚开单据、发票进行造假。无奈之下,注册会计师发明了第二大技术,即对存货与应收应付款进行盘点与函证。通过实际观察与外来凭证,发现并揭穿了某些公司报表造假现象,从而也使得注册会计师的结论更为真实与可靠。因此,盘点与函证成为现代注册会计师查账的第二大技术。
技术之三:内控测试
注册会计师的查账对象是会计的账册凭证。在经济业务相对简单且反映的业务内容不甚较多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翻阅账本作出较有把握的结论。然而,到了二十世纪之后,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以及业务内容的创新,特别是股份制企业在地域上或业务量上的无限扩张,使得注册会计师所需审核的会计信息越来越宽泛。过去那种依靠传统的逐页核对、逐笔检查的手工方法,既旷日费时,也无法作出质量保证。于是,一些聪明的注册会计师开始将眼光转向了产生这些会计信息的过程。如果在收集、整理、汇总以及核算会计报表过程中,有很好的控制保护措施,那么会计报告的质量也应该是可靠的。而观察会计报告的产生过程,比盲目地逐笔核对,要省时省力得多,也科学得多。于是,注册会计师开始走出舍本求木的误区,关注起与报表信息产生过程有关的内部控制。
所谓的企业内部控制,实质上是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运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而作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客户之前,对其内部控制主要关注如下两点:
1.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直接影响到财务报表和相关的各种认定,从而影响审计目标的实现。如果影响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不健全,财务报表就不太可能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要求。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关注被审计单位保护资产和记录安全完整的内部控制,关注保证经济业务经过授权、符合既定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内部控制。
关键词: 会计改革; 注册会计师考试; 发展方向
随着中国经济与世界的接轨,国际会计准则的实施将给国内会计师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带来极大冲击,一般的会计人员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那些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从业者,将是未来几年中国企业急需的热门人才。在这种大背景下,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为选拔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自1991年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以来,我国已成功地举办了16次注册会计师考试。目前,我国共有执业的注册会计师6.9万人,行业非执业会员7万多人,行业从业人员20多万人。2007年,行业实现业务收入超过200亿元,继续保持20%左右的年增长幅度。“十一五”期间,一系列金融、投资和企业改革措施的推出以及市场体系的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将迎来大发展。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的企业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既标志着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过程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也意味着中国新一轮的会计改革正式启动。这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加速中国融入全球经济都具有重大意义。与前两次会计改革相比(1993年会计改革——两则两制的颁布,2000年会计改革——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这一轮会计改革所处的市场经济环境、会计准则制定的实践基础和理论依据以及具体的会计事务都有了较大的变化。
会计改革新形势对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将如何发展变革?笔者特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专业英语的测试力度大大加强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快,会计职业国际化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当前,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越来越紧密,在吸引世界各地投资者的同时,中国的优秀企业也走出国门,在国际资本市场进行投融资活动,这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提供国际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这也需要在人才选拔的考试中,逐步体现这方面的要求,英语水平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
2007年,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全国考办在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时,确定在会计、审计两门考试科目中增加英文附加题。2008年在总结2007年英语测试经验的基础上,将英文附加题逐步推广到财务成本管理科目。此外,从2005年起,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就决定,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同时,实施英语测试。英语测试,属于选考科目,不计入总成绩,主要是便于掌握应试者的英语水平,为今后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确定培养目标和对象,也是为激励和引导考生提高英语水平,以满足中国经济和行业发展对国际化人才的需要。
二、专业知识向国际化发展是大势所趋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中国经济国际化的巨大进步,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提出新要求,国际趋同将是大势所趋。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中国会计、审计准则实现了国际趋同,并在内地与香港间实现等效认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坚实基础。
随着王军副部长发表对注册会计师考试重要指导意见的提出,2008注册会计师考试成为一个改革之年。总的目标是:将注册会计师考试打造成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达到世界一流水准,大大增强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对国内外有志青年的吸引力。这就要改革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提升考试理念。
王副部长强调,推进考试制度改革要在认真总结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香港及国外会计师组织资格考试的有益经验。要通过比较、分析、提炼,消化、吸收相关会计师组织的经验,包括考试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考试层级的设计、考试科目的设置等内容。
无论采取何种改革方案,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与其他国际会计组织的考试趋同都是大势所趋。只有如此,才能实现与其他会计组织的资格互惠,使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考试及资格跻身于世界顶级会计师组织之列。当然这其中也将面临新旧考试制度的衔接、与国际对接的制度跨越等问题。
以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之一 ——《财务成本管理》为例:关于教材新增加的内容,其实也是体现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方向。就是要把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打造成一个走向世界的通行证。要做到这一点,当然就要涉及到考试内容的国际化,也就是说要把国际上比较前沿性的一些内容引入到教材中来。
以今年财务成本管理中增加的内容中的卓越成本管理为例,这是建立在卓越成本管理法基础上的一种成本管理法。卓越成本法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左右,由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的教授卡普兰等人提出的一种方法。这样一种方法提出来之后,立即在理论界和实物界产生了很大影响。这种提法提出来没有多长时间,就走出了理论的殿堂,融入到了丰富多彩的管理实践之中。美国有一个管理会计学会,对于这种管理方法的应用情况有这样一个调查。
1991年的调查结论是这样的,也就是说在他们所调查的公司中,采用这种方法的企业所占的比重大概是11%,到1993的时候,这个比例上升到了36%,到1996年,这个比例上升到了49%。从这个比例的变化,可以看出来,这种方法在实践中推广和应用的速度还是很快的。另外还有一家公司,叫做贝恩咨询公司,他们定期对于世界上一些著名的大企业所采用的管理工具也有一个排行榜。在1995年的排行榜中,卓越成本法是排在第十一位,所以这种方法应该说在国际上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但是在我国,目前应用这种方法的企业并不多。尽管如此,中国注册会计师要走向国际,这样一些前沿性的内容当然需要学习。出于这样一个考虑,在今年的教材中把卓越成本法、卓越成本管理等这些内容引入到了教材中来。 三、考试内容更注重实务
一、行政法律责任的认定
对我国注册会计师来说,在所有的法律责任中,行政责任是一种专业法律责任。行政法规较之刑法与民法这两种责任来说,对注册会计师的约束有其特殊之处,即主要强调行业处罚。
对于注册会计师这个高风险性的新兴行业,政府管理部门陆续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来规范注晤会计师的行为,其中,涉及注朋会计师行政责任的法律规范包括: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99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1998年12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9年7月1日执行),以及《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暂行办法》(1998年1月14日执行)、《行政诉讼法》等。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些是直接的,有些是间接的,有些地方的阐述还比较抽象与原则,因此,要真正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行政责任意识,还有待加强宣传。但不管怎样,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已经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明确其行政法律责任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二、民事法律责任的认定
1986年,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在总结了民事活动的实践基础上,我国制定并颁布了《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二条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法人和公民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由此可见,我国民法的功能主要是调整社会关系中各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使得各主体之间有一个相对平等的地位,以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对注册会计师这一特殊职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法律上的限定。该法的颁布标志着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作为当今市场经济中的民事主体正在走向成熟,法律界和注册会计师界都用一种崭新的眼光来衡量他们的工作以及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只有在有过错情况下才要承担责任,因此,无过错责任不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过错民事责任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加以规定,其他相关法律进行协调。由于我国法律中尚无对注册会计师无过错责任的规定,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卷人法律纠纷时,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说明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不必承担民事责任。在目前的许多案例中,由于债务人自己的过错而造成了损失,但原告也要无过错的注册会计师承担部分民事责任,显然是违反民法通则的精神。
三、刑事法律责任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出台顺应了两大时代背景: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大趋势,要求我国加速实现准则国际趋同,减少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障碍,改善我国经济贸易环境;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面临不断变化的审计环境及由此带来的审计风险,迫切要求我们大力改进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增强审计的有效性,增进社会公众对行业的信心,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有序运行,保护社会公众利益。
为便于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些准则,现就准则体系的特点及创新之处,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准则体系强化了行业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宗旨
执业准则作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活动的标准,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同以前制定的审计准则相比,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更加突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宗旨,强化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针对实务中暴露出的不足,严格了程序,要求注册会计师切实承担起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责任。
例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针对新形势下财务报表舞弊的特点,更加积极主动地识别和应对财务报表舞弊的风险,并为注册会计师履行好这一责任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准则特别强调,舞弊导致的风险是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专门针对该风险实施实质性程序。
又如,为避免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片面理解风险导向审计,过分依赖分析程序,而减少实质性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明确要求,注册会计师应针对所有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和披露实施实质性程序。
再如,针对“安然”事件暴露出的会计师事务所销毁不利工作底稿的问题,《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和保存年限,以及审计报告日后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变动,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准则体系符合国际趋同的要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在体系结构、项目构成和基本内容上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
从体系结构看,我们按照国际趋同的要求,根据注册会计师提供服务性质的不同,对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进行了重构,与国际准则体系保持了充分的一致。
从项目构成看,除个别项目因对我国几乎不适用而未被纳入外,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涵盖了国际审计准则的所有项目。
在审计准则的内容上,我们充分采用了国际审计准则所有的基本原则和核心程序,在审计的目标与原则、风险的评估与应对、审计证据的获取和分析、审计结论的形成和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的设定等所有重大方面,与国际审计准则保持一致。由于我国准则是部门规范性文件,不便把国际审计准则中包含的举例等解释说明性材料写入准则正文,但我们会把这些内容写入正在起草的指南中,以帮助会员正确理解和运用准则。
三、准则体系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
最近几年,注册会计师面临的审计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不断创新的经营模式和市场工具,增大了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进而更容易引致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加之会计中估计与判断成分的不断增加、审计对象由有形资产向无形资产转变、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所有这些变化都迫切要求注册会计师创新审计理念和技术,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
以往审计实务是建立在传统审计风险模型基础上,存在很大缺陷。注册会计师往往把关注点放在直接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上,而忽略从宏观层面把握财务报表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导致审计失败的风险增大。因为如果企业管理当局串通舞弊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那么其内部控制是失效的。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如果不把审计视角扩展到内部控制以外,如行业状况、监管环境、企业的性质,以及目标、战略和相关经营风险等方面,就很容易受到蒙蔽和欺骗,难以发现由于内部控制失效所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在此背景下,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与英美等国的审计准则制定机构共同研究制定了审计风险准则,改进了传统的审计风险模型,以提高注册会计师识别、评估和应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能力。审计风险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切实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以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为审计工作主线,做到有的放矢,避免审计工作的盲目性,提高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审计风险准则进一步明确了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审计证据的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为获取审计证据所实施的审计程序;进一步明确了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程序;进一步明确了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借鉴国际审计理念研究和实务探索的先进成果,我们制定了审计风险准则。审计风险准则是整个审计准则体系的核心准则,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等4个项目。
同以往审计准则相比,审计风险准则着力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程序,更广泛深入地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各个方面,包括了解内部控制,为识别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和披露认定层次等重大错报风险提供更好的基础。
二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所有阶段都要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识别的风险与认定层次可能发生错报的领域相联系,实施更为严格的风险评估程序。
三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将识别和评估的风险与实施的审计程序挂钩。在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与识别、评估的风险相联系,以防止机械利用程序表,从形式上迎合审计准则对程序的要求。
四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将识别、评估和应对风险的关键程序形成审计工作记录,以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
同时,我们以审计风险准则为基础,在新制定的其他准则中体现了审计风险准则的要求,并根据这一要求对26个准则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完善。
四、准则体系严格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要求
健全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是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技术准则的基础。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系统地总结了近些年审计失败的经验教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全面的质量控制制度,包括落实对业务质量的领导责任、确保职业道德规范得以遵守、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人力资源、业务执行、业务工作底稿和监控等七个方面。
例如,准则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要求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又如,准则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所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复核内容包括独立性、审计过程中识别的特别风险及其应对措施、审计过程中作出的重要判断、意见分歧、调整事项及审计报告等。
再如,准则规定,对所有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轮换项目负责人;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在不长于三年的周期内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
五、准则体系实现了形式和结构上的创新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类型较多,既有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内部控制审核等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又有司法诉讼中涉及会计、审计、税务或其他事项的鉴证业务,还有代编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管理咨询和税务咨询等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
为了适应我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多元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际趋同的要求,更好地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活动,新的审计准则体系在准则框架、准则名称和准则编号等方面进行了诸多创新。
一是重构准则框架。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体系”改进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具体包括鉴证业务准则、相关服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三部分。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理解,我们也将执业准则简称为“审计准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原审计准则体系中,包括了1996年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基本准则》。前者是为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维护行业形象,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提出的道德要求,后者是为促进注册会计师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对后续教育提出的要求。这两类准则不属于行业技术性规范,因此不再纳入执业准则体系。但这两个准则仍然是行业管理的规范性要求,我们将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实际情况和国际趋同的需要,对其进行必要修订。
二是改进执业准则名称。原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包含了部分非审计业务准则,如《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盈利预测审核》《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0号——会计报表审阅》等,导致以审计准则的名义规范其他业务类型。在新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中,我们借鉴了国际通行做法,将非审计业务准则从执业准则体系中分离出来,按照其业务性质冠以适当的名称。例如,我们将《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盈利预测审核》重新命名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将《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0号——会计报表审阅》重新命名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
一、新业务需求市场分析
(一)企业需求分析
1.国际化需求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企业集团跨国经营、资本跨境流动趋势将更加明显。实施“国际化”战略的企业,迫切需要注册会计师行业为其提供海外市场分析、并购重组及海外投融资方案设计、国际化营销及管理战略等高附加值服务。
2.信息需求
信息具有价值和成本两个特征。生产、营销、财务曾经是企业生存发展的三大支柱,然而在现代信息社会,信息也逐渐成为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甚至成为最重要的因素。信息是有价值的,企业界已达成共识。经济环境变化迅速,信息也是瞬息万变。能否跟上信息变化的步伐,对于决策者做出正确的决策非常关键。决策者信息的获取是存在信息成本的,而注册会计师利用自身专业优势获取相关信息相对容易。因此,企业对注册会计师信息需求业务大幅增加。
3.融资服务需求
融资难是我国经济当前的一个热点话题,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加突出,并引起了一定社会问题,如2011年温州“民间借贷风波”的出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解决,一方面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另一方面中小企业需要依靠自身努力打通融资渠道,如构建诚信机制、融资方案设计等。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可以借助会计师事务所搭起信用体系桥梁,打好融资基石。企业也可以借助注册会计师的专业优势为其合理设计融资方案,实现融资综合成本最小化。
4.税务服务需求
税收也是影响企业投资、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我国税收政策也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如我国于2012年在部分地区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业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我国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配套实施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特殊区域,诸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云南“桥头堡”建设等税收优惠区域。有志于投资特殊区域的投资者对税务咨询、纳税筹划、税务外包等业务需求极大。
5.会计与财务外包需求
比较优势理论是国际贸易理论中的一个主流观点,也被大多数企业采纳。许多企业选择了自己擅长的产品业务,而将会计、财务等业务进行外包,进而实现共赢。中注协为支持该业务发展,专门成立了苏州工业园区会计服务外包示范基地,探索在新形势下,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如何加强合作,从而实现共赢。我国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不断扩容、升级,会计、财务外包需求将进一步增强。
6.内部审计外部化需求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是为了更好地监督企业管理、财务等制度的执行,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效果及财务信息质量。而现实存在的情况是:企业内部审计或多或少会受到内部干扰,影响其独立性,甚至出现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与财务部门合作舞弊,共同应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情况。内部审计质量的下降,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健康发展。因此,将企业内部审计外包,也是企业自身为保证其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的明智选择。
(二)政府需求分析
1.政府审计外部化
当前,政府职能正在由“管理”向“服务”创新转变。这要求注册会计师行业拓展服务领域,向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延伸。《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等的,要求医疗机构、高校、基金会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其财务报表,完善相关报表审计制度,这些都是政府审计外部化的探索。随着探索效果的凸显,政府审计外部化的范围将进一步拓展和延伸。
2.产权改革
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是我国经济的一大主题。2012年4月博鳌亚洲论坛上,国资委提出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是公众化、市场化,即通过资本市场上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是国有产权改革事业成功的关键。中注协于2011年4月与云南省注协、云南省国资委共同成立了云南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探索注册会计师为国有企业提供内控体系建设和执行效果评价、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境外投资管理、会计政策和财务制度执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业务。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发展,将对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产生极大需求。
3.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与服务
我国区域经济规划可谓遍地开花,目前是深圳等经济特区、上海浦东等新区、云南桥头堡等沿边开放区、福建海峡西岸经济区等并存,各地方还有自己规划的经济区。经济区域划定之后,如何规划,如何组织,如何建设,建设过程的配套服务如何开展等都是各大经济区面临的挑战。区域经济的发展、经济区的建设将为注册会计师行业提供更加宽广的业务拓展空间。
4.监管机制的完善
监管制度是市场正常运行的保障机制,但是并非监管制度越多,市场运行得就越好,监管制度应兼顾效率。我国存在多头监管制度,不同监管机构的具体要求也不同,如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就存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对其运行监管,国资委对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管,国税局与地税局对其税收分头监管等。而事实上这些监管之间存在许多共通之处,比如都需要依据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独立性特征与其专业性强的优势可以接受不同监管部门的共同委托,兼顾各自需求开展业务,实现其各自目标,从而实现监管制度的联动效应。
二、新业务供给市场分析
(一)供给动因分析
1.获取竞争优势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8026家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审计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审计边际贡献不断降低,尤其是随着21世纪审计诉讼的不断出现以及市场需求的变化,注册会计师行业以审计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局面难以维持。因此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必要借鉴国际事务所的经验,积极拓展新业务,获取新的竞争优势。
2.风险管理
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诸多风险,能否开发出新客户存在风险,客户自身风险也会加大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执业过程中存在风险,执业后还面临诉讼风险等。因此风险管理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永恒主题。投资学理论告诉我们:不要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的不同业务对其自身而言也是一种投资,也可以采用业务多元化进行风险组合来降低其风险。尤其是当前审计业务边际利润降低的情况下,如何拓展新业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风险管理的关键。
3.优化人才结构
在现代经济背景下,传统的审计业务对注册会计师能力的要求也早已超出的财务、会计、审计等知识领域,已经涉足到计算机、工程等相关专业知识。因此,注册会计师拓展工程审计、税务咨询、管理咨询、网域鉴证等业务一方面是会计师事务所增收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注册会计师自身适应当前业务的需要,更是注册会计师行业优化人才结构的需要。
4.做强做大注册会计师行业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正在大力实施做强做大战略、国际准则趋同、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新业务拓展等五大战略。这五者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做强做大是核心,准则趋同是前提,人才培养是基础,信息化建设是配套,新业务拓展是具体实现方式。而新业务拓展又严重依赖于整个行业的做强做大,依赖于人才、信息化、准则趋同等,五者关联度十分高。
(二)供给能力分析——基于SWOT分析
市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存在大量需求,注册会计师行业对拓展新业务又有强大的内在动力。注册会计师行业能否适应市场需求提供相关服务,其自身能力是关键。
1.优势(Strengths)
(1)良好信誉和质量保证。注册会计师享有独立、客观、公正和良好执业行为等社会声誉。注册会计师取得执业资格具有严格的条件,尤其是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后,实行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相结合的方式促进了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同时由于我国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的实施,我国新审计准则的出台,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已经形成了以职业道德守则为核心,以业务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为主体,以后续教育为补充的完整体系,从而保证了服务的高质量。
(2)相对稳定的市场。由于客户转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成本约束和中注协将年报审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其重点监管对象两方面原因,会计师事务所客源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相对稳定。市场的稳定性又加深了注册会计师对审计客户的经营方式、业务流程、发展战略等的了解,由此带来的知识溢出效应也使得其拓展新业务成本大大降低,效率得以提高。非审计服务的提供有利于注册会计师更加深入了解企业的风险领域,更好地实施风险导向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同时可以增加注册会计师的声誉资本投资,进一步开拓新业务市场。
(3)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实力增强。前百强事务所业务收入的连续增长,且高端收入事务所比重呈上升趋势。2009年比2008年增长了9.39亿元,增幅为4.8%;2010年在此基础上增长了24.93亿元,增幅为12.1%。其中2010年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事务所数量为38家,比2009年增加了4家;业务收入超过5千万元的事务数量也在2009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0家,达到67家。特别地,中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即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达到10.4亿元。
与此同时注册会计师人数增多,人均业务收入也持续增加。2010年前百家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总人数在2009年23124人的基础上增加了1844人,发展为24968人,增幅为8%;而人均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1.53%。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实力增强,为新业务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劣势(Weaknesses)
(1)缺乏新业务准则、指南。注册会计师审计能够受到社会的认可,与我国权威的审计准则是分不开的。新审计准则不仅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进行了规范,而且使得实务工作更具有操作性。如针对现在企业扩张的现实背景,专门制定了企业集团审计准则用以指导对控制关系比较复杂的母子公司、总分公司的业务审计,从而保证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质量。而目前新业务方面的准则却很少,使得注册会计师拓展新业务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规范的新业务工作底稿、业务操作指南、报告标准,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注册会计师开展新业务。
(2)内部治理存在缺陷。特殊普通合伙制组织形式是其他几种组织形式的综合创新,在强调注册会计师无限责任的同时,又主张区分注册会计师本身是否存在过错、过失的责任,区别对待有过错与无过错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责任,充分体现了“人合、事合”的统一。然而,我国事务所采用此种组织形式的比重较小,大多选择有限责任制,弱化了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责任,降低了风险责任对执业行为的高度制约。
3.机会(Opportunities)
(1)政策支持力度大。我国自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战略实施以来,作为配套措施的新业务拓展战略也得到了相应的政策支持,如医疗机构、高等学校、基金会报表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推行。尤其是2010年中注协将新业务拓展战略上升为行业战略之后,出台了许多与之配套的政策,如新业务拓展网站建设、会计服务基地建设、新业务指导目录等。
(2)强大的智力支撑。我国从1991年开始为选拔优秀人才而实行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制度,至2011年我国已经成功举办了20次注册会计师考试,并且报考人数与合格人数均呈现逐年递增趋势。为配合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中注协早在2005年就启动了人才培养战略。目前正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为指导,以国家会计学院为依托,培养会计、审计领军人才;通过中外合作项目联合培养国际化会计审计人才;通过高校会计学CPA专业方向项目培养CPA行业后备人才。这一系列措施的有效实施,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拓展新业务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撑。
(3)社会宣传力度大。中注协为更好地推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加大了宣传和经验交流力度。中注协以“新业务拓展网页”和“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网上服务平台”为主阵地,加大对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工作成果宣传推介力度;以举行新业务拓展论坛为平台,加强交流。如中注协2011年组织完成新业务拓展有奖征文评选和刊发工作,编辑出版《新业务拓展战略:政策、理论与实践》特刊,成功举办2012年首届“京交会”会计服务系列活动展,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推介力度。
(4)行业信息化战略启动。2010年中注协将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战略上升为行业战略。2011年2月,行业信息化战略正式启动。2011年12月,中注协出台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信息化战略的启动和实施为注册会计师行业拓展新业务提供了技术支撑。
4.威胁(Threats)
(1)独立性威胁。我国于2010年7月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做了相关规定,其中《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号——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第三章规定:“第十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独立性,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性。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在承办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整体层面和具体业务层面采取措施,以保持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组的独立性。”这些规定对保持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具有积极作用。但是新形势下,非审计业务类型多,具体业务对独立性造成的影响也不同,因此过于粗糙的独立性规定在新业务拓展过程中运用有一定的难度。
(2)行业竞争激烈。由于我国加入WTO与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持续趋同两方面原因,越来越多国际会计公司看好中国市场。国际会计公司在资金实力、高端人才、执业能力、公关能力、品牌效应等多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无法与四大匹敌,临着巨大冲击和竞争压力。
通过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SWOT分析(见表3)发现,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有着自身优势和良好机会。在政府与行业协会支持下,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拓展新业务战略的实施将会有实质性的突破。
三、会计师事务所新业务拓展方向建议
(一)深化、延伸传统鉴证业务
鉴证业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法定业务,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鉴证业务的关键是如何拓展、深化该项业务。我国审计体系由国家审计、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三个有机部分构成。随着我国政府管理服务职能的转变,政府审计业务倾向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来执行。目前已在医疗、教育事业单位试点,将注册会计师审计执业领域延伸到行政事业单位。注册会计师行业应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如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企业破产及重组过程中的评估、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战略咨询等。同时,为提高企业的管理,内部审计外包业务也成为大型企业的选择。注册会计师行业可以借此机遇,大力拓展原属于政府审计、内部审计的业务范围。
(二)创新税务服务
在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大力拓展涉税服务。通过成功的涉税服务,反过来可以促进审计等业务的拓展。随着我国企业跨境投资的推进,我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就是熟悉投资国的法律、政策,而这些都具有动态特征。能否跟上法律、政策的变化,尤其是投融资、税收等方面政策的变化,对于企业海外投资的成败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事务所提供国际投资、税收咨询、筹划等服务成为服务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有效途径。
(三)充实管理咨询服务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企业面对国内外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其高层次的管理咨询需求日益增多。注册会计师可以持续跟进企业,针对企业不同生命周期提供不同的服务。在企业开业阶段,注册会计师可以为企业承办开业事宜,如工商、税务登记、涉及企业内部控制等;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阶段,注册会计师可以为企业承办提供综合秘书服务、内部控制评价、投融资方案设计、会计财务外包服务、业绩评价等管理咨询业务;在企业重组改制阶段,注册会计师可以帮助企业选择并购对象,设计并购重组方案等管理咨询业务;在企业破产、清算和结业阶段,注册会计师可以为企业提供破产管理人业务。
(四)参与区域经济规划服务
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在第十八章提出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注册会计师行业可以紧密结合国家对区域结构调整方向重点,拓展战略咨询、产业规划、专业鉴证支持服务,为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布局、区域协调发展及其重点产业布局,提供专业服务支持。
(五)完善其他专业服务
随着我国“十二五”规划对城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不断推进,城中村改造以及开发区征地拆迁等的开展,使注册会计师拓展城市、开发区拆迁补助审计,维护城中村村民、开发区农民的合法权益成为可能。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建设,以及国家对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政策不断完善,居民投资规模将会增大,借此注册会计师行业可以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拓展个人理财规划业务。
四、完善新业务拓展的政策建议
(一)构建新业务需求与供给桥梁
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其行业协会优势,充分搜集并及时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战略、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以及社会需求等方面信息;另一方面,要提供各种政策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增强拓展新业务的供给能力,如通过组织相关培训,包括业务技能、信息化手段、国际经验等,以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保证新业务质量。
(二)完善新业务执业标准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新业务,大多数属于探索阶段,缺乏相应的标准指导,因此中注协应当组织新业务拓展方面的课题研究并及时总结探索阶段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新业务遇到的问题,特别是会计服务基地建设中的实践经验,以便尽快出台相关业务的业务约定书、业务执行规范、业务工作底稿、报告等标准以更好地指导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
(三)完善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