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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债权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2-28 04:12:0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金融债权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金融债权论文

第1篇

论文摘要:经济落后地区货币政策传导阻滞主要表现为信贷投放持续萎缩,县域金融服务畸形发展,信贷结构不合理,潜在金融风险大。原因在于基层央行的体制安排不到位,商业银行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不对称,经济主体缺乏活力,社会信用环境不佳等。本文提出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必须从完善体制人手,提高社会金融意识,促进经济与金融互动和双赢。 

近年来,稳健货币政策在全国范围来看已取得预期的宏观效果,但是在经济落后的部分地区,存贷比偏低,信贷结构不尽合理,金融风险还远未解除。它反映了金融宏观调控适度与资金分布结构性矛盾突出。如何进一步理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经济落后地区货币政策实施效果,本文尝试作如下探析。 

一、稳健货币政策在经济落后地区贯彻实施及货币政策效应基本情况 

由于地区间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国家宏观政策的微观效果差别巨大,经济落后地区货币政策效果并不显著,主要表现为:一是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持续萎缩。近几年湛江市的经济增长一直落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持续放缓,贷款增长远远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甚至也远远低于辖区经济增长水平。1998—2001年四年贷款平均增长只有0.29%,低于全省12.11个百分点,也低于“九五”时期湛江市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速度7%的水平。在当前商业银行一级法人经营体制下,为降低不良贷款比率,实现利润最大化,商业银行上收贷款权限,基层商业银行贷款业务出现萎缩,贷款未能与存款成正比例增加,资金大量上存,2002年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存资金达47亿元。目前商业银行上存资金一年期利率在3.15—4.3%之间,远远高于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利率(1.89%),甚至高于中央银行再贷款利率(3.24%),经济欠发达地区资金外流趋势加剧,导致了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矛盾进一步加剧。二是县域金融服务畸形发展。2002年,湛江各项贷款增加14.2亿元,其中市区增加30.4亿元,县域减少16.2亿元。由于湛江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定位几乎无一例外地将大企业、大公司定为自己的服务主要对象,上收贷款审批权,撤并县域分支机构,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已变相为只存不贷、只收不贷的储蓄机构。而湛江市商业银行虽将中小企业定位为主要服务对象,但县以下却没有分支机构,邮政储蓄资金只入不出,不断抽出县域资金,农村信用社本着“为农户服务”的宗旨,服务对象重点是农户。这样县域金融服务处于一种畸形的发展状态,一方面,本来已经虚薄的信贷资源被不断抽走,另一方面大多数中小企业处于各金融服务的真空地带,发展艰难。三是信贷投放向非生产性领域倾斜。经济落后地区不仅信贷投放总量萎缩,而且贷款的投向大量向医院、学校、市政、邮政等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个别大型企业转移,支持中小企业的生产性贷款大量下降。四是商业银行经营效益不高,中小金融机构支付风险没有根本好转。五是逃废债现象依然严重。2002年末湛江市逃废债企业共1432户,比上年末增加26户,逃废债本金19亿元,利息13亿元。 

二、经济落后地区货币政策传导阻滞的因素分析 

(一)金融体制方面的因素分析。 

1、中央银行的体制与职能的安排不到位。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加强金融监管,改善金融服务是中央银行三大职能。近几年来,在金融风险不断聚集的情况下,为了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基层中央银行职能的重点定位在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上,加强金融监管,创建金融安全区是基层央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如何发挥货币政策职能的作用在政策安排上不到位。基于上述认识和政策安排,基层央行贯彻货币政策的手段苍白无力,力不从心。就人行中心支行一级来说,只有再贷款和窗口指导两项政策工具,再贷款也仅限于中小金融机构的专项再贷款和紧急再贷款,政策限制严格,窗口指导与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发生矛盾时,难以发挥真正的指导作用。如某商业银行湛江市分行将服务对象确定为国际结算业务量迭500万美元以上、经营运作正常、有一定结算业务发展潜力的客户。据调查,2001年湛江市实现进出口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只有24家,因此,能享受国有商业银行资金扶持的企业十分有限。 

2、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不对称。商业银行是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媒介,其经营的目标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商业银行在体制转轨过程中,为摆脱旧体制下形成的创伤,加强了统一法人管理,普遍建立了风险约束机制,以防范风险为首要经营原则,在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方面,普遍实行了高度集中的信贷管理模式,信贷的决策权集中在总行和省级分行,在上级行对下级行的授权授信管理过程中,基层行只有推荐权且要承担管理责任,对基层信贷人员实行第一责任人终身制,个别机构对新发放贷款要求本息要100%收回,在业务开拓发展过程中不允许丝毫差错。这种责任与激励的不对称,重罚轻奖的管理制度,使基层管理者对贷款的发放更加严格谨慎,惜贷现象普遍。其结果是,商业银行基层行的信贷资金大量向上级行聚集,向货币市场流动,使中央银行调控信贷规模的传统货币政策工具彻底失灵。 

3、相关政策的配套不完善。在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硬约束的情况下,相关政策的配套不完善,也是导致货币政策的传导不畅的主要因素。近几年来中央银行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农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但是,由于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发展滞后,使金融机构面对高风险低收益的农业贷款项目往往望而却步,从而造成农民贷款难。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不健全,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也长期得不到解决。个人信用征询系统迟迟未能建立,也严重制约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国家助学贷款也属于个人消费商业信贷范畴,商业银行由于存在诸多顾虑,发展也不理想。如湛江市有省属高校三所,2002年末在校人数25483人,工商银行年末实际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余额540万元,比年初增加502万元。贷款人数1118人,占在校人数的4.39%。据有关资料统计,至2002年6月末止,全国助学贷款人数112.5万人,占在校人数12.5%。湛江市与全国相比差距较大。

(二)经济主体方面的因素分析。 

1、经济落后地区经济主体缺乏活力。货币政策只有实际作用于经济主体,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如果经济主体缺乏活力,对货币资金的吸纳能力下降,货币政策也就无法直接作用于经济主体,这是经济落后地区货币政策传导阻滞的根本原因所在。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结果是相当部分中小企业退出市场。如湛江市原有32间糖厂,年产糖100万吨,由于结构不合理,全行业面I临严重困难,1995—1999年连续四年亏损22.94亿元,拖欠大量的甘蔗款、税款和银行借款。面对严峻形势,市政府果断采取措施,于2000年行政关闭12间糖厂,随后进入政策性破产,对20间糖厂全面转制经营。糖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对湛江市经济发展,特别是主产甘蔗县(市)经济的发展,产生较大的振动。2000年工业总产值徐闻县下降39.4%;雷州市下降32%;遂溪县下降32.2%。这些地区长期以来由于经济结构单一,结构调整难度大,可增加投资的亮点缺乏,银行信贷自然低下。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根据业务调整的需要,纷纷实施退出低效市场战略。1999年至2002年湛江市农行共撤并基层网点122个。 

2、社会信用环境不佳,金融意识不强。社会信用环境是软环境的重要一环,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失去信用的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也就无从确立。当前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结构调整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地方政府及企业、个人等经济组织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在企业转制过程中充分利用政治、经济、行政等手段,寻求局部最大利益而不惜牺牲债权人的利益,屡屡利用“金蝉脱壳”、“大船搁浅、舢舨逃生”等手法逃废银行债务,使商业银行金融债权维护工作面I临巨大压力。特别是当前国有企业改制速度在加快,在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转让过程中,职工的安置及其再就业是关乎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司法机关在有关部门的授意下,处理这些案件往往缺乏公平、公开、公正。如湛江市某企业破产案,本应按照民事破产程序处理,实际操作中法院却单方面套用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处理,破产财产的处置所得全部用于职工安置,严重侵犯其他债权人的利益,银行贷款即使有抵押,也可能得不到优先受偿。虽经金融部门的据理力争迫使有关部门作出让步,但社会信用的总体改善任重道远。 

三、对策建议 

(一)赋予基层中央银行适度的货币政策调控考核权限。面对经济落后地区金融机构资金外流增加,中央银行调控和引导乏力。中央银行应调整调控策略,加强监测,探索建立资金流向备案制度、信贷资金投入对地方经济增长贡献率奖励制度的可行性,鼓励金融机构立足本地,积极开拓业务。改革邮政储蓄资金集中上存中央银行政策,实现地方资金尽可能多地用于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继续发挥中央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在扶持、引导中小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扶持力度。灵活发挥窗口指导职能,防范贷款向个别行业过度集中而形成的风险。引导金融机构在做好信贷风险防范的基础上,加强资金管理,增加有效信贷投放,改善银行经营效益。 

(二)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防范化解体系,以发展促稳定。金融机构要在盘活存量和优化增量两方面协调发展,制定科学的信贷业务经营和考核体系,奖罚分明,在授信授权方面适当扩大基层行的决策自主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提高经济主体对货币资金的吸纳能力。按照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求平衡、自我积累的原则,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增强其对货币资金的吸纳能力,促进货币政策传导顺畅。 

第2篇

关键词:现状;政策;金融创新;流动性风险

1 2016银行业政策分析

4月21日,银监会与科技部、人民银行联合《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投贷联动试点落地,实现科创企业信贷风险和收益的匹配,通过提供持续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提升对科创企业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有利于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和自身转型发展。该政策旨在为金融行业的改革探路,以试点为代表先进行改革,成功后推向整个银行业。

4月27日,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进一步盘活信贷存量;7月6日,《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广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针集体研究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措施,有序开展债务重组,推动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发力、分类施策,有效保护金融债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0月10日,国务院《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的指导意见》这意味着银行债转股重启。当前我国正在积极发展实体经济,以拉动国内经济的发展,但是银行业的流动性枯竭或流动性不足难以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这使得我国的实际经济难以为继。因此,通过此举增加信贷资金存量,优化信贷资金结构提高、提高金融资金的配置效率,有助于发展我国的实体经济,同时,优化了银行自身的资本负债结构能使我国的银行业为改革做好前期的准备。

10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互联网金融已经与银行在业务上构成了竞争,但银行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严密的监督和管制。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却不在此范围内,导致了它与银行相比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这对公众的财产造成了巨大的威胁,也使得公众的财产可能被用于套利,在不知情的环境下承担风险。本次整治是为了改善互联网金融治理,防止监管套利,整治互联网金融诈骗等层出不穷的事件,使得互联网金融与银行处在一个相对可比的环境下,增强银行的竞争力,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包罗有序的发展。

2016年9月30日(华盛顿时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宣布纳入人民币的特别提取款(SDR)新货币篮子于10月1日正式生效,成为第五种“入篮”货币,也是唯一的新型经济体货币。这使得随着人民币的境外结算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币流通范围的扩大,银行业将会收获更广阔的的市场,同时也要面临来自外资银行的更激烈的竞争。这使得中资银行不得不改善自身结构,来应对与外资银行间的竞争,同时也要开展新的海外部门,应对新的人民币结算需求。该举措的目的是为了人民币市场化,但是不容忽视的是,此举对银行业改革强大的助推作用。中资银行将不得不与外资银行站在同一市场,有助于我们学习外资银行对风险的管理模式,有助于增加信贷需求,为银行业开辟了更广阔的市场,在全球化进程中完成对自我结构的优化与改革。

综上就是对2016银行业大时间的盘点,我们看到,国家从各个层面上为银行业改革铺路,不论投贷联动试点的落地、债转股、整治互联网金融等都是为了优化银行业的结构,而人民币国家化也为银行业创新改革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时机。银行应该在保证流动性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主动探索改革的出路,进行金融创新,为自身发展谋出路。

2 金融创新对银行业的重要意义

要进行金融创新首先要明白可以从哪些角度进行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分为以下几种:

①金融体制创新是指金融机构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引入新理念、使用新技术、开辟新渠道以及创建新组织,在战略决策、制度制定、管理模式、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业务流程等方面所开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动,最终体现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客户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②金融技术创新指金融数理工具和模型的不断完善和超越,以及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技术创新作为金融创新的技术支持,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策略。金融技术创新的目标是通过建立预测流动性缺口走势的动态机制和强化流动性风险度量的技术管理手段,探索适合于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技术手段,达到风险识别准确、度量合理、预测精确、管理科学以及控制到位的目的,使商业银行所承受的由于流动性风险带来的损失降至最低。

③工具是金融市场交易的对象,商业银行通过综合运用金融工具在市场上进行交易获得的收益来抵冲由于流动性风险所遭受的损失,所以,金融工具创新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金融工具创新包括基础工具的创新和衍生工具的创新。基础工具创新产品包括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证券、权益证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等。随着金融创新的迅猛发展,研发了一大批诸如远期、期货、互换、期权以及股指期货等衍生工具。与基础金融工具创新相比,衍生金融工具创新更具时代特征和影响力,已成为金融发展的时代象征。可以说,金融工具创新既是金融创新的核心,又是金融机构规避流动性风险的重要工具。商业银行应充分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组合投资,以实现创值和流动性风险的控制、分散以及转移的目的。

④金融市场是现货和衍生产品交易的主要场所,是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汇聚的舞台,通常将金融市场分为五类:商品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构建基于金融市场创新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就是通过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和创新,拓宽业务渠道,整合业务资源,在金融市场中综合和灵活的运用各类金融工具,最终实现流动性风险的规避。

上述我们从金融市场创新、金融体制创新、金融工具创新以及金融技术创新四个角度系统地对流动性管理的金融创新策略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索,并构建了较为全面而有效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对四个创新角度的分析也是根据一定逻辑关系进行的,即:体制创新是基础,技术创新是手段,工具创新是依靠和市场创新是保障。由于复杂性是流动性风险的显著特征,因此,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不能依靠单一粗放、零散孤立的风险管理方法来实现,而是应当以发展的眼光,从整体角度综合考虑、系统研究。

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国内当前局势的分析,明确了银行业当前面临千载难逢的有利时机,但机遇伴随着挑战。我们应该在保证流动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主动地进行金融创新。从体制、技术、工具和市场四个方面进行创新。流动性风险管理于金融创新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可控的流动性风险可以保障金融创新的有序进行,而金融创新也有助于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

参考文献

第3篇

【论文关键词】金融危机防范法律制度

一、问题的提出:法律制度在防范金融危机中的地位

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有经济体制、政治因素等方面的影响,但是从近些年来发生金融危机的国家和地区来看,法制的不健全和不完善是发生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制度经济学证明,完善有效的制度,尤其是法律制度,在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金融业天生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金融风险可以说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常态①金融法律制度的主旨并不是要消灭所有的金融风险.而是要将金融风险控制在金融监督管理者可容忍的范围和金融机构可承受的区间内HI。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是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的必由之路。一法律是市场主体资格健全和行为规范化的保障健全的金融市场必须有合格的市场主体。而合格的市场主体本身又包含了主体资格健全和行为规范化两层含义。一方面,法律明文规定金融市场主体的准入条件和标准,从而杜绝不健全主体及非法进入者对市场秩序的冲击,避免金融风险的制造者。另一方面,法律的规制、引导、教育等作用可以有效克服主体行为的自发盲目性,成为自觉遵守市场“游戏规则”的理性“经济人”.依法规避金融风险

(二)法律是金融交易信用的保护器

金融主体间的交易,普遍以契约交易方式完成。契约自身的平等、诚信、等价有偿等特点可以担当维护交易安全、分担交易风险的重担。而作为法律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契约制度,不仅能使合格交易得到确认,而且还能以法律强制力切实保障契约的履行.有效避免信用危机形成和诱发金融危机。

(三)法律是金融稳定的基础设施和金融危机防范的制度化保障

按照世界银行(2001)的界定,法律制度是“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决定金融运行质量和金融安全的重要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讲,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稳定发展的基础.是最基本的层面。金融业的运行与发展都是在该基础层面上的技术性活动。法律制度基础越牢固、完善,建筑在此层面上的金融活动就越稳定.发生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就越小,即使发生危机.法律制度也能够有效地把损害降到最低②。由此可见,健全的法律制度是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必要的有效手段

二、他山之石:国际金融危机防范法律制度的分析

(一)发达国家的金融危机防范法律制度

1.美国。经历1929-1933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为有效地预防金融危机的发生,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1)建立健全有关金融法律体系,完善金融危机预防法律制度.维护银行业的适度竞争。防范金融风险的积累和金融危机的爆发。(2)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恢复存款人市场信心,保障存款人利益,有效。控制了金融危机的爆发。(3)建立合理的伞型监管体制和金融稳定分工协调机制,在促进自由竞争、防范金融危机方面成效明显。(4)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实现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竞争,加强金融服务业的竞争,提高其效率和抵御风险能力。

2.英国。(1)立法建立良好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在维护金融稳定、处理有问题金融机构、预防金融危机发生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2ooo年颁布《英国金融服务法》成立金融服务局(FSA),创新金融监管模式,以跨行业单一监管取代分业多元监管,确保金融业具有竞争力,确保信息公开,在防范金融危机方面效果显著。

3.其他欧洲国家的做法。1987年底巴塞尔协议公布后,法国制定新的监管条例,通过立法手段促使银行,尤其是国营银行提高资本充足比率.通过充实资本来预防银行支付危机的发生。意大利则效仿法国,采取了一系列增加国营银行资本力量的法律措施。欧洲各国通过鼓励提高资本充足率.为银行稳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这一切都有助于银行风险的进一步降低,加强了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在危机预防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4.日本。在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的金融危机之后,日本加强了金融危机防范的法律制度:修改《日本银行法》,提高El本银行的独立性。(2)设立金融监督厅,使政策制订和执行分离,强化维护金融安全的监督体系。(3)取消分业经营制度,但同时保持着强有力的金融监管。(41完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提高金融机构的经营透明度。(5)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设立专门的不良债权回收机构.化解金融危机。(6)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对维护公众信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以韩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金融危机防范的法律制度

韩国接受1997年金融危机的教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维护金融稳定,防止危机重现。(1)在加强韩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同时.先后成立了金融监督委员会(FSC)和金融监督院(FSS),实施集中统一监管体制。(2)修改《韩国银行法》、《存款人保险法》等法律制度,实行金融结构调整。(3)充分发挥韩国资产管理公司fKAMCO)重要功能.提供金融机构重组所需资金支持。(4)建立良好的会计制度,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信用评估体系以及金融机构市场退出体系,为韩国金融危机防范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墨西哥金融危机发生以后.在国内融资方面。拉美一些国家不断完善和补充有关直接融资、债券和股票市场方面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运用法律手段为本国经济的增长提供稳定和可靠的发展基金,改变过去主要依靠外资,特别是短期资本支撑经济的局面。其他新兴市场国家尤其是发生过金融危机的马来西亚、泰国、巴西、阿根廷等国在预防金融危机方面也采取了类似的措施,加强了对金融危机法律防范制度的建设。

(三)新巴塞尔协议中防范金融危机的有关规定

新的巴塞尔协议的核心内容一是更新了最低资本要求,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也纳人了风险资产的计算范畴.从而更能反映银行资产所面临的真实风险状况。二是从外部监管的角度督促银行保持资本充足性要求和完善内控机制,防止将来可能产生的危机因素。三是引入市场约束规则,建立银行强制披露信息制度,迫使银行有效配置资金,保持金融体系的安全性与稳健性。四是强调对银行业进行全方位的风险监控,将建立银行业监管的有效系统作为实现有效监管的重要前提,并注重建立银行自身的风险防范约束机制。

(四)各国金融危机防范法律制度以及巴塞尔协议有关规定的启示

1.运用法律手段防范金融风险.建立金融稳定法律体系,用立法推动金融改革。各国金融实践证明:没有法律规范,不依法进行强有力的金融监管.就不会有良好的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

2.建立金融危机防范和协调法律机制,制定中央银行与其他监管部门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整合监管力量.合力应对金融危机。

3.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阻断金融风险的传播。

4.实行功能监管,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改革完善银行、证券、保险业等金融监管法律制度,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

5.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市场纪律的约束.要求金融机构披露真实可靠的信息。预防金融危机发生。

6.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三、风险与挑战:我国金融危机防范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以《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为核心的金融稳定法律制度已初步建立.防范金融危机的立法建设不断加强。但是,现行法律关于维护金融稳定、防范金融危机的规定过于原则、零散,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防范化解金融危机的法律体系。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问题:

1.缺乏统一完整的金融稳定法律体系。《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保险法》关于防范金融危机、维护金融稳定的规定比较笼统.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操作规范亟待完善和细化。主要法律规定的缺失,导致金融危机的防范缺乏完善的制度性安排。

2.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缺位和错位。一是从机构监管到功能监管的转变不充分,制度尚需完善,既存在监管职能重叠、过度监管、阻碍金融创新的问题,也存在监管不足,形成真空,造成放任金融风险的可能。二是跨市场跨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缺失,一些潜在风险缺乏有效控制。三是现行监管法律制度过于强调监管机关法定权威的运用.疏忽了银行内部控制和同业自律机制的兼用,无法有效发挥其引导风险内控制度的功能。

3.金融危机应急与救助法律制度缺失。主要表现在:一是最后贷款人制度存在拯救标准不明确、救助工具单一、缺乏清晰配套措施等缺陷。二是对危机银行接管与并购制度很不完善,使银行接管、并购缺乏法律规制。三是没有形成国际金融风险防范的法律机制,不能适应金融服务市场国际化和金融业竞争加剧的需要,无法抵御跨国传导的金融危机。四是缺乏存款保险制度,易引起公众恐慌,出现存款挤兑。

4.征信管理法律制度缺失。在我国,信用风险仍然是金融业面临的最主要风险。目前我国征信管理法律欠缺,对信用风险缺乏法律约束,另外,对金融诈骗和违反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惩罚的法律制度也存在缺陷,使金融诈骗行为的违法成本过低,导致风险最终转嫁给金融机构。

5.金融机构和企业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不完善。一方面,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建设严重滞后,难以充分维护金融机构债权人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致使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大量滋生和积累,无法满足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需求。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严重缺失,不利于化解金融风险。目前,我国对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缺乏统一完整的法律规定,一些有问题金融机构无法按照市场原则实现稳定退出,进行及早处置,使风险控制缺乏法律框架下的约束,容易导致金融风险积聚,影响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

四、未来展望:对我国金融危机防范法律制度的建议

完善金融危机防范的制度建设,重点要加强金融立法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法度。我国应建立以《金融稳定法》为龙头,以金融监管法律制度、金融生态环境法律制度、金融危机救助和处置法律制度等为辅助的金融危机防范法律制度体系。

(一)健全完善法律体系,为金融危机防范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尽快制定《金融稳定法》,作为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的母法。借鉴其他国家良好的立法例,提高立法技术,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金融基本法。既要鼓励金融创新.又要加强对金融危机的防控。对现行金融危机防范法律进行修改、清理和整合,使之与WTO协议和附件等国际惯例接轨,防范国际性金融危机的入侵。

(二)完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依法规制行政权力一是实现机构监管向功能性监管的转变.通过立法减少公权力对金融市场的违法和不当干预:二是建立完善金融稳定和金融监管协调合作机制;三是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防范跨行业跨市场金融危机;四是完善行业协会立法,发挥自律监管作用;五是建立跨国性金融危机的“防火墙”制度。

第4篇

经济决定金融,欠发达的文成县决定了其辖区金融机构的数量不多、规模不大、经营状况一般等。全县有农发行、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保险公司、寿险公司、太平洋财险、寿险公司、中华联合五家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一家证券公司分理处等金融机构。论文百事通2003年,全县存款余额26.8亿元,贷款余额12.3亿元;保险收入0.4亿元,理赔支出0.1亿元;证券交易额2.02亿元。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县域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有所弱化

1、县域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弱化的主要表现

从经济结构和贷款结构分析(列表一):1999-2003年,文成县工业总产值每年稳定增长,年均增长速度为13.2%,而同期文成县金融机构工业贷款从1999年末的7533万元下跌至2003年末的2560万元,呈逐年递减趋势,年均减少速度高达22.4%;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速度为2.3%,同期农业贷款的年均增长幅度大大高于农业总产值的年均增长幅度,但波动幅度也大,农业贷款大幅减少或相对增加少的年份里,农业总产值就相应降低。

从经济总量发展趋势和贷款总量增长趋势分析:1999--2003年,文成县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为11.9%,而同期文成县金融机构的贷款年平均增长率12.6%,略高于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速度。但与全国平均发展速度比较,我县的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数,而贷款年平均增长率则低于全国平均数,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金融对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支持明显不足。

2、县域金融对县域经济支持弱化的主要原因

(1)国有商业银行实行集约化经营战略,过分强调集约经营的统一性,忽视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没有找到集约经营统一性与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性的结合点。在机构网点设置上实行收缩战略,撤并在偏远山区或经营效益差的金融网点,据统计,从1999年末到2003年末,文成县金融机构网点由86个减少至41个,减幅高达52.3%,使县域经济金融服务网点不足;在信贷管理上实行严格的授权授信制度,尤其是镇级金融机构没有审批贷款的权力,只负责实地调查、组织材料申报;在信贷考核上实行"零风险"和"信贷人员第一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即便是由上级行履行审批手续的贷款,一旦出现风险,也要基层行承担主要责任,信贷员本身也将背负上重大责任,造成信贷人员的"惜贷"、"惧贷",削弱了信贷支持的力度。

(2)资金外流现象严重。由于经营机制、追求利润最大化等因素,邮政储蓄部门上缴全额存款、各国有商业银行将剩余资金上划等,使资金流出县外。从1999年以来,文成县金融机构存差不断增加,由1999年的1.9亿元上升到2003年的14.5亿元。这说明在一定程度上,各商业银行从县域吸收的资金50%以上流向了城市,进一步削弱了县域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支持。

(3)信贷投向政策发生很大变化。县金融机构在一如既往地支持农业经济等国家产业政策的信贷投入时,逐步从一些高风险行业退出,大力发展个人消费贷款等新兴贷款。如住房消费贷款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在个别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中已占1/3以上,一方面减少了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信贷资金的支持,另一方面由于县域经济的特点决定了此类贷款对地方经济发展无丝毫作用。

(4)信用环境影响了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由于历史等原因,全县信用观念仍然较差,2004年文成县国有商业银行在剥离了4017余万元不良贷款和核销了637.4万元不良贷款后,不良贷款依然出现反弹,导致金融机构贷款大量沉淀和流失,严重威胁金融资产安全,并使对好的经济个体产生"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信用环境更趋于恶劣,使金融机构惧而却步,贷款发放慎之又慎,直接导致了金融机构贷款的逐年下降。

(二)贷款使用效率降低影响了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

1、贷款使用效率降低的现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货币信贷处所做的以上海市为例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衡量贷款使用效率的指标主要有两组,一组是相对指标之间的关系即GDP实际增长率与贷款增长率之比;另一组是绝对指标之间的关系即GDP总量与贷款余额之比;当期贷款增长率对当期GDP实际增长率影响不明显,而当期贷款余额对当期GDP问题影响非常明显。

1999年-2003年,从全国范围看,随着市场经济的成熟、科学技术的进步、信贷管理制度的健全,贷款使用效率逐步提高。而对文成县GDP总量与贷款余额之比着项绝对指标的分析,1999年文成县域GDP/县域贷款余额=1.44,2003年文成县域GDP/县域贷款余额=1.40。这说明文成县域贷款的使用效率不仅没有提高,反而出现下降现象。

2、贷款使用效率降低的主要原因

(1)信贷长期化趋势降低了贷款的周转速度,直接影响贷款的使用效率。近几年以来,中长期贷款增长很快,在贷款中占据比例越来越大。据统计,2003年末,县域中长期贷款余额占全部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达32.7%,同比上升近3个百分点。这表明贷款结构出现了由以前的"借短用长"向"借长用短"的趋势,信贷长期化必然降低贷款的周转速度,从而影响贷款的使用效率。

(2)县域投资结构的一些不甚合理面弱化了贷款的使用效率。2003年文成县域房地产开发共完成7000万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12.6%,县域信贷投入房地产开发的量亦增长明显。房地产开发具有直接进入最终消费的性质,而文成县工业不发达的特性使得钢筋、水泥等生产建设资料绝大部分在外购买,因此,房地产领域的投资对文成县GDP的贡献相对较弱。此外县域中的一些重复建设不仅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也对有限的信贷资源造成浪费。

(3)银行经营体制变化,银行之间的竞争激烈,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贷款的使用效率。某些商业银行支行为了既完成上级行的贷款投放任务又完成存款考核任务,采用虚增贷款方式,信贷资金仍然流在银行,并没有进入经济活动当中,从而降低贷款效率。

(三)政府越位和市场缺位现象使金融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后劲乏力

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及领导的金融意识增强,政府越位现象在淡化,但由于金融业的市场化改革还没有真正完成,市场缺位现象还是比较严重。

(1)金融机构的贷款直接或间接受到行政干预。金融机构的信贷自或多或少地受到政府管制,甚至于出现地方产业与国家产业政策矛盾的现象。

(2)金融机构的业绩考核由行政做出,而非市场做出。近些年强调金融风险和金融稳定时,则干脆不发放有风险的贷款,浪费了有限的资金,而没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3)金融机构负责人的任免由行政决定,没有建立银行家制度。金融机构内部的任免奖惩和工资制度,类似于行政机构而非企业机构,导致金融部门无法提供有吸引力的工资和机会,难以留住优秀人才,面临竞争时,人才流失更为严重。

二、措施、建议

(一)改善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弱化的建议

1、整合金融资源,建立有利于减少县域资金流失的机制,确保县域资金用于县域经济发展。一是人民银行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有效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建设实际,适时信贷政策指引,确保县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二是规定各国有商业银行从县域吸收的资金按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要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提高存贷比率(最好确定一个最低存贷比),将上存资金降到最低水平。三是要求邮政储蓄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要改变当前邮政储蓄全额转存的情况,邮政储蓄机构吸收的资金须全额委托县级法人金融机构使用,风险由县级法人金融机构承担,这部分资金用途和对象不受限制,只要用于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

2、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大对县域经济支持的力度。商业银行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争取最大限度的信贷审批权限、指标和较宽松的信贷政策,增加经营自。县域经济特色各异,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县域经济的调查研究,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不同状况和特点,加强和改进信贷工作,避免信贷资金运用上的"一刀切"。建立完善信贷考核制度,发挥信贷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用好用活每一分信贷资金。

3、加快县域信用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各级地方政府要强化金融意识,加快信用村、信用镇的创建,协助金融部门维护金融债权,营造和维护好镇域的信用环境,使金融部门能够放心地增加对镇域经济的贷款支持。人民银行要积极发挥现有信贷咨询系统的作用,加大推进金融业征信体系建设,为"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创造条件。县域企业、个人应珍视信用,诚实守信,贷款有借有还,以良好的信誉赢得金融部门的贷款支持。

(二)提高贷款使用效率的措施、建议

1、商业银行要切实以市场为导向,贯彻适度从紧的稳健货币政策,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支持应注重结构上的优化和调整。要围绕文成县政府确定的"五大基地"建设,寻找信贷工作新的切入点,以此统领和带动县域经济发展。

2、建议建立担保公司,引导资金加大对县域中小企业的支持。当前,银行资金之所以趋向于基础设施、消费领域和少数优势企业,其重要原因在于缺乏良好的信贷投入环境。政府部门要出台政策、改善环境,按照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诚信相结合的原则,加快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建立,解决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因找不到担保企业而无法贷款的问题。从而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新晨

3、贯彻落实投资体制改革政策,实现投资资源优化配置。要以"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引导企业、民间资本投向。民间资本相对于银行间接融资更具有单纯的趋利性,其流向和流量完全以市场为准则。市场化的民间融资行为必须与信贷资金的投放形式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同时也使信贷资金的投向更为合理,使信贷投向更贴近于地方经济发展的资金实际需求,从而更高效地发挥效用。

(三)政府归位和市场到位的政策措施及建议

1、减少行政干预,转移政府对金融业的干预目标。政府对金融业的干预和监管者的监管必须要制度化,要严格依照现有制度进行监管并及时披露。政府要从汲取金融,转向建设金融。要建设金融,必须赋予金融机构以独立决策权,强化银行独立审贷和风险控制,变金融机构"钱袋子"的角色为"资源配置者"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