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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集中整治方案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5-06 03:02:0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学校安全集中整治方案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学校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第1篇

为加强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为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4·1”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公安厅印发的《全省公安机关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总体方案》要求,决定4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7个月的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做好奥运安保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不仅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关系到国家形象,市局党委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切实行动起来,全力以赴打好攻坚战。为更好地组织实施、督查指导,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攻坚战,进一步规范交通行为,依法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特别是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交通事故同比减少,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民警执法更加规范,服务群众水平显著提高,为北京举办奥运会创造良好交通环境,为全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攻坚战取得实效,市局专门成立由副局长、交警支队长黄以西任组长,交警支队政委林水荣任常务副组长、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廷胜、魏荣华、魏建忠、何嘉平任副组长,交警支队各科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三、整治内容

“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由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和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等5方面组成。根据南平市实际情况,分阶段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专项战役:

(一)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4月1日至10月31日。通过持续开展宣传,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针对“攻坚战”开展大规模宣传报道,使公众及时了解“攻坚战”各个阶段的任务、工作措施,广泛开展安全提示,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各地要充实、丰富安全宣传内容,针对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农民群众、中小学生等不同群体,广泛开展“使用安全带”、“遵守限速规定”、“驾乘摩托车戴头盔”、“不乘坐安全隐患车辆”等不同内容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力争有所创新,要结合当地开展的与奥运有关的一切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具体运作方式以交警支队的宣传方案创新开展)。

(二)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4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市国省道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改善齐全,超员、超速(含超低速)、违法停车、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不断下降,各地要加大警力投入,改进勤务模式,切实落实国道联勤制度,用足用好固定和流动测速设备,加强国省道的点、线巡逻管控,保持巡逻密度。

(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7月1日至9月30日。通过开展整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依法严查无证驾驶、客车超员、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二轮摩托车乘载多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农村道路通行秩序好转,交通事故特别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明显减少,隐患明显消除,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增强。5月至6月,各地要依托乡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农村硬化路面的交通隐患进行一次认真摸排、整改。各地要结合2007年在顺昌召开的农村派出所协管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精神,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作用。在整治期间,要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派出所,形成县(市)公安局和交警大队领导包乡镇,乡镇派出所包辖区,交警中队和民警包线路的承包责任制,真正形成全警动员,多警联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集中整治,7月1日至8月31日。通过开展整治,使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更加规范,无证运输、不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的情况明显减少,不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因交通违法导致的危险化学品泄露、燃烧、爆炸等重大事故。各地要会同安监、交通、质监等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集中进行安全检验,对取得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格的驾驶人集中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同时,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量大的县(市)还要组织开展对生产和使用企业进、出厂装载关的检查指导工作。

(五)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9月1日至10月31日。通过排查整治,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各地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校车安全排查和校车驾驶人安全审查,掌握辖区内校车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共同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校车的日常安全管理,确保校车车况良好。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是公安机关加强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确保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按照市局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迅速部署,加强领导,确保攻坚战顺利进行。要借鉴往年攻坚战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大整体工作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层层发动,切实提高广大民警的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形成全警参战的良好局面。各级公安机关及交通管理部门要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集中物力,不惜一切代价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各地公安机关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支持。要把攻坚战与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措施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隐患治理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省际交界的大队,在攻坚战期间,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启动省际反超载服务工作站,确保24小时值班制度,并安排好值勤人员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强化督察,注重成效。攻坚战期间,继续沿用春运工作包片挂点的办法,层层落实承包责任制,形成全警动员、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市局将组织督导组深入一线,采取明查与暗访结合,集中督导和蹲点调研结合等方式,对攻坚战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帮助基层发现问题和解决影响整治的突出问题。各地要强化勤务考核,提高路面管事率,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规范执法,热情服务。要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执法环节中的宣传教育。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测速点设置和监控信息采集等工作,让交通违法者心服口服。要坚持热情服务,积极帮助过往车辆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以良好的形象展示交警的风采,为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同时,要结合“三基”建设,进一步做好民警的安全防护和后勤保障工作,切实保护好自身安全,确保广大民警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到攻坚战中。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这次综合整治活动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查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狠抓事故预防,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深入排查、整治和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促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整治内容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围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道路交通秩序,“黑车”接送学生以及货车、三轮车、面包车违法载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市安办《关于深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二)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公安、交警要突出重点,一是强化措施,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依托交通安全为重点,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进行逐车检查登记,对货运车辆反光标识粘贴情况和安装防护设施情况进行检查,加大对超速行驶、大货车违法占道行驶、车辆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纠正力度。二是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迅速掀起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二)对“黑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集中整治。公安、交通要同教育督导站开展“黑车”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集中整治,确保学生出行安全。依法从严查处“黑校车”超员、超速,以及报废车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教育督导站要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安全措施。加强学生上下学组织管理,杜绝违载超载现象。凡学校组织的学生集体出行活动,必须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许查,选择安全路线、车辆,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三)货车、三轮车、面包车违法载人集中整治。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货车、三轮车、面包车违法载人集中整治工作。严禁乡村道路多发的货车、三轮车、面包车载人,无证驾驶摩托车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车辆,要严禁上道路行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坚决予以依法报废。

四、时间安排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从3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5日)。结合各村(社区)单位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整治活动。同时,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3月16日—12月中旬)。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综合整治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中旬至月底)。组织工作组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镇级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综合整治活动,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针对薄弱环节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整治方案,认真实施。

(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整治活动要坚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联动,形成齐抓共管态势,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事故,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车辆违法违规等问题,为富驿的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创造安全畅通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安办主任江伯龙任组长,派出所所长李国志任副组长,达兴友、雷永和、王宗焱及各行政村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电话13668334888)由江伯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目标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重特大事故;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三)“三车”(农村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四)农村机动车无牌无证、假(套用)牌假(冒用)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五)农村居民及外来人员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四、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整治重点,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清查登记工作。各行政村、

区同交警中队、安监、农机、交通部门一起,对辖区内三轮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分布、销售等情况进行彻底调查,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调查登记工作要严肃认真,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排查准,为专项整治打好基础。

(二)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社区要积极配合交警中队、村建、农机部门,组织开展对 “三车”使用情况的清查,切实加强对相关有车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要求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结合“隐患治理年”工作,按照今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富驿中队要立足辖区实际,在秩序混乱、事故频发的路口建议交通部门迅速设置安全标志和安全设施;在不具备设置红绿灯条件的路口,区分道路等级、功能,在支路设置让行标志及减速驳;在事故多发段设置提醒或减速的标志标线,合理实施路面渠化,减少冲突点;在急弯、视距不清的路段设置反光镜;在靠近居民区省道101线以及初中、五马广场、医院、粮站、等路段设置减速驳或震荡线,安装减速提示的信号、标志;在各桥梁、弯道、高路基、临水路段完善安全防护栏。东山富驿中队要会同交通部门,对不能及时治理的,要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农村道路,要禁止汽车通行,防止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全面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行政村要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员和活动场所,建立交通安全活动室和固定的宣传栏,结合“实施追赶跨越发展”建设,力争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固定的交通安全橱窗,每所学校建设一个交通安全活动园地,每个企业建设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要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对“三车”驾驶人和农村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全面开展一次针对性安全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通报交通安全形势特点,结合农村居民、外来人员常见的无牌无证、假(套用)牌假(冒用)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及多发事故类型,深入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落实警示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适应农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特点的宣传活动,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五)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严管严治氛围。交警中队、农机、交通等部门要突出夜间、凌晨等“三车”车辆违法违规活动猖獗的重点时段和农村、城乡结合部、开发区建设工地等重点地区,组织专项行动,严查“三车”违法违规行为。要在重点路段设置联合检查点,坚决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车、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超载超员、不戴头盔以及非客运车辆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二)加强组织领导,整体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整治计划。要在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落实各职能部门交通安全责任,规范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运作,发挥其权威功能,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明确工作目标,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整治期间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的,一律依法依纪追究各单位领导及当事人责任。

第4篇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是动员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全力以赴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刚才,3个部门作了表态发言,讲的都很好,决心很大,我完全赞同。下面,根据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依托鲁南经济带和东陇海产业带,大力实施工业化带动、城市化推进、外向型扩张、服务业突破、新农村提升战略,不断加强和巩固县域经济基础,每年都推进和实施一批城建交通重点工程,落地一批新项目,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全县财政收入总量在全市保持在前三位,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保障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投入。去年以来,启动了一批道路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了沂河路、白马河堤顶路、古城路、富民路,改造提升了郯东路、北大出口景观带,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带动了沿路开发建设。农村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开工建设汤郯路、郯胜路,改造黄李路、马涝线、港重路、东郯线、重坊至省界等5条县乡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更加齐全,施划道路标线30公里,在城区、国道、省道、新建设开通的道路增设各类指路、指示、禁行标志60余套,在城区新增设灯控路口二个,固定测速二处,205国道郯城南段新增固定测速一处,主要路口控制率达100%。今年,县委、县政府还将着力推进兴郯路、郯胜路、沭河滨河路建设,构建新的城区西外环、北外环、东外环,完善环城路网结构,拉开新一轮城市发展框架。

可以说我县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在方便群众出行和外商来郯投资兴业,促进全县城乡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从全国来看,我国正处于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比较大、万车死亡率比较高,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居世界第一。

近年来,我们连续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全县各级以“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可以说,在全县经济飞速发展、道路通车里程大幅度增加,人流、物流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取得这些成绩非常不容易。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差。部分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差,出行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部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然存在。部分企业重生产、轻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系统管理缺失,教育培训滞后,职工交通安全意识差。更为严重的是,农村经济条件逐步好转,摩托车成为人们代步工具,农村妇女、儿童无证驾驶现象越来越多,造成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二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道路通车里程与交通安全设施滞后的矛盾突出,新形成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多。企业、单位只注重经济利益,不重视对交通安全隐患的治理,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对挂靠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监管不力,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拼装、改装和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农用车、送子车的车辆上路行驶现象增多,存在重大交通事故隐患。三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低。除县城建设了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外,县域其他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还很低,交通安全监控设备建设还不到位,加之警力不足,造成了大量路段失控漏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现象严重。四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全。

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对于维护经济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道路交通安全的总体要求,是要做到人、车、路的和谐统一,核心是以人的安全为根本,第一要义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畅通。解决好人、车、路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就能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为此,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很好的思考在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上,如何进一步处理好人、车、路三要素的关系,强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

(二)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是促进我县道路客运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我县积极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极大地促进了道路客运事业的发展,全县现有各类客运车辆235台,从业人员达542余人。去年我县客运车辆客运量已达283.1万余人次。但在客运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大量的农用车、微型货车、三轮车在县乡道路从事非法载客,特别是乡镇集市的“黑车”非法从事道路客运,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班线客车站外揽客、中途超速抢客、飙车现象时有发生;城区电动三轮车不按规定路线载客,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造成极大地交通安全隐患,因客车、出租车、三轮车争抢客源而引发的矛盾纠纷相当突出。这些问题和矛盾严重影响了全县的经济发展环境,道路交通秩序必须下大力气全面整治,促进全县客运市场步入良好的发展轨道。

(三)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是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人、车、路的矛盾日益突出。首先,从路来讲,我县目前公路通车里程已达到2200余公里,并且随着公路等级的逐年提高和农村新硬化道路的迅速增加,平均车速在不断加快。其次,从人和车来讲,农民购买三轮车、摩托车的经济能力不断提升,但入户率、办证率低下,一些交通事故黑点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大,给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防控带来了沉重的压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对于提升郯城形象,加快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四)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是确保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既不投入人身财产保险,也没有家庭可动产资本,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车毁人亡,没有能力赔付,有的受害者就到处上访,造成社会不稳定和不和谐因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结合“平安郯城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平安畅通县区创建”、“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等四项活动,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突出重点,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郯城”的重要内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仅是一个安全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体现。今年10月份全国第十一届运动会将在我省举办,我市设分会场,同时,也是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即将来临的政治敏感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为开展好这次活动,县政府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印发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目标,找准重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地做好这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一)抓宣传,营造全社会重安全的氛围。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制、安全和道德意识,是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要本着“谁的人谁负责、谁的人谁宣传、谁的人谁教育”的原则,切实落实教育管理责任,确保交通安全宣传落到实处。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的优势和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集中报道整治工作情况,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大力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促使其自觉学习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加强对客货运输企业、中小学校、幼儿园、公路沿线村庄等重点单位和区域的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抓好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中小学生、公路沿线村民等特殊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营造有广度、有深度、有规模、有影响的宣传声势和社会氛围。近期,县里初步打算搞一个全县车驾人员教育培训基地,县交警大队要好好研究,选好场地,适时推进开展。该项工作启动后,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好本单位的驾驶人员定期培训,全面提高我县车驾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素质,为“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抓整治,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目前,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还比较薄弱,要实现控制交通事故事故总量、减少人员伤亡的目标,必须以这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县交通部门要对全县的营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及挂靠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整改;交警部门要严把车辆检测关和驾驶人考试关,要实行倒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各类车辆管理的各项措施,确保做到“病车不上路,驾驶人上路不违法”。二是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管理。由于我县是农业大县,农用车、拖拉机等违法载人现象比较严重。要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7类整治重点,严格执法,联合整治。要突出短途客车、低速载货车、送子车、农用车、摩托车等车辆的检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超员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三是严点交通违法行为。要针对205、310、232等3条国、省干道和乡镇、村庄重点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事故特点,科学调整勤务安排,加强夜间巡查,按照“点上测、线上巡、卡上查”的工作要求,进行统一布局、分层设防,突出重点、区域联动,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同时要加大对途经辖区各类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三)抓排查,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乡镇政府要组织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所等单位深入各村街、逐人、逐车进行排查,摸清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报废拼装、非法营运等机动车辆的底数,6月底前报县交警大队。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对道路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确定的事故多发点段,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整改。对于能够整改未整改、不能按时完成的,要进行通报。公路、交通、城建等部门要定期对主要道路进行检查,发现路面破损、凹陷、标志标线损毁、缺失、井盖丢失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确保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切实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三、落实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树立“大交管”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意见中确定的相关牵头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相关措施的落实,要深入研究,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深层次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是要明确责任分工。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重点搞好国、省道及城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要把国道、省道和重要县乡道路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主战场”,全面加强路面执法,做到严防、严管、严治、严惩,要在客运主要线路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加强对客车、校车、旅游包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消除隐患。交通部门要牵头搞好客运出租车辆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城区三轮车载客的监督管理,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客运市场经济秩序;教育部门要牵头搞好接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车辆管理工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学内容,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中小学校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要对校内送子车进行清理整顿,严禁拼装车、报废车、未年检车、三轮车等不符合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联合交警等部门对非校内车违规接送学生的行为严格查处,确保学生安全;各乡镇政府要牵头搞好道路集贸市场的治理工作。前段时间县委、县政府专门组织开展了205国道沿线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效果较好。这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乡镇集贸市场是个重点,特别是在205国道、省道、县乡主干道逢集的村镇,如高峰头曹村集市、港上集市等,诸如这些集市,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需要彻底整治。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集贸市场和停车场,方便群众生活。目前能搬迁的要立即着手搬迁,暂时不能搬迁的,要认真规划场地,9月底前全部搬迁完毕;质监、工商部门要牵头搞好电动车辆生产、销售的清查工作;旅游局要牵头搞好旅游景点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管理,严把驾驶员考试考核、拖拉机牌证发放和机械检验关。安监部门要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依法对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督促有关部门、企业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交通运输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市道路及依附于城市道路的附属设施的管理,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市道路和市政配套设施的投入;公路部门要加大对国省道打场晒粮,污损路面的车辆和人员的整治,同时对国、省道沿途乡镇的出租车等车辆在国、省道乱停、乱放行为的检查执法力度,确保路况良好。城管、国地、税等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开展。这次集中整治涉及的范围比较大,县里决定采取联合执法行动,由交警、交通等7个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相关执法人员和车辆根据整治工作需要进行抽调,相关的单位要密切配合,不能敷衍应付,要积极出人出车,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是要严格执法。超速驾驶、客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恶性事故的直接原因,而纠正和查处不力,是造成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坚决依法从重处罚。该吊销驾驶证的,要坚决吊销。该拘留的,要坚决依法拘留。要通过严格执法,维护良好的路面秩序,维护法律的权威。要建立实施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加大非现场违章的执法处罚力度,以严格执法来营造遵章守法的氛围。

第5篇

与去年同期相比该市1―6月,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33.3%、38.5% ;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06.6万元,下降89.1%,没有发生较大事故。火灾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8%,无人员死亡及较大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2.7%,死亡人数下降5.6%,受伤人数下降46.3%,经济损失下降5.4%,渔业船舶事故起数下降40%,死亡和失踪人数下降 25%,沉船数下降70%,经济损失下降45.5%;较大事故1起,减少1起,下降50%。

漳州市安监局局长吴敏向记者介绍,今年以来,该市采取多重措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这首先和漳州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密不可分,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刘文标多次前往各相关部门及县区调研,研究安全生产对策。为了进一步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漳州市政府先后下发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县(市、区)和开发区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职责的通知》、《漳州市安全生产黄牌警告实施办法》等通知,在全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此外,在漳州市安委会牵头下,漳州市还扎实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18个重点行业部门齐动员,共抓安全。据了解,该市1-5月份共检查督查单位1032家,下发各类法律文书377份,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991处,办理处罚案件32起,责令“三停”9家,警告2人次;今年来,排查发现“三合一”场所622家,发现火灾隐患684处,已整改完毕469处,责令“三停”10家,拆除94家“三合一”场所,拆除违章建筑1100平方米。

多部门齐抓共管,抓安全大显身手

交警支队

漳州市交警支队进一步加强“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先后组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等一系列行动,开展治安、刑侦、派出所等多警种协作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5092起,其中无牌、无证、超速、酒后驾车等重点违法行为2484起,查扣无年检车、报废等违法机动车2595辆,拘留219人,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好转。

国资委

在漳州市国资委的指导带动下,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入60多万元,对去年排查出的酒精库重大隐患进行整改,增设和改造喷淋、排风、防爆等设施设备,并制定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提高了企业安全防范能力;漳州自来水厂投入16万元,将原来危险性较大的液氯消毒,改为二氧化氯消毒,从根本上消除了隐患。漳州电业局结合当前工作特点,开展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防汛抗台、迎峰度夏、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迎奥运保供电等各项措施;组织施工机械专项整治、重要客户及高危供电客户安全检查、危险物品使用与保管专项督查等行动,确保了供电安全。

海事局

漳州海事局精心组织,深入开展“防碰撞、防泄漏”专项行动,查出辖区隐患19条,整改到位17条,同时,还加强雾季监管措施及防台、防汛前期准备工作,扎实开展砂石运输船只专项整治,做好辖区水上搜救工作,1-6月份成功搜救遇险船舶8艘,遇险人员114人,成功率达100%。

教育局

漳州市委林常委亲自带头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教育局领导亲自抓安全,重点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各个环节工作,突出校舍安全、校园周边治安、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防溺水、手足口病防控、考试月期间的安全工作等。同时,还加强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组织学生进行火险、地震等应急预演练。

旅游局

漳州市旅游局制定、转发了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22份,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位,重点开展查处“黑社”、“黑店”、“黑车”和“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先后排查旅游企业71家,发现隐患21条,发出整改通知书8份,有效地规范了旅游市场。

安监系统

芗城区、长泰县、华安县按照漳州市安监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开展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督查月工作方案,深入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执法行动,通过检查、督查、抽查、复查等有效手段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不出现重大隐患,专项督查取得初步成效。

第6篇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交通安全管理,通过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达到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目的,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目的,以整治道路交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整顿、标本兼治”的原则,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交通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明确相关部门道路交通管理职责,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普遍提高;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安全设施得到完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交通事故发生率及伤亡人数明显下降。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工作重点:

一是交通安全进农村。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村创建示范活动。由各乡镇区办组织村民,邀请民警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培训;播放“铁骑下的思考”典型案例光盘;张贴交通安全标语,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配合电影公司组织村民观看交通安全电影专场;充分利用农村多媒体阵地和高音喇叭搞好农村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二是交通安全进学校。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积极开展安全文明学校创建示范活动;组织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观看“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典型交通事故展板和光盘,让学生写观后感;在学校开学之际,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组织学生上好一堂交通安全课;特别是省道沿线的中小学校必须做到逢校必进;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征文、演讲比赛。

三是交通安全进企业。积极组织各有车单位,开展争创交通安全示范企业活动。以永通、公汽公司等企业作为重点,组织广大驾驶员利用出车前的时间进行交通安全学习,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指导企业制定驾驶员安全行车制度;与企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他们逐级签订落实到每个驾驶员身上;组织观看“典型事故光盘”,用血淋淋的事实教育和警示驾驶员。

工作措施:

宣传部门要建立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免费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制度,督促媒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集中宣传活动。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开学后、放假前讲授交通安全课程制度,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专题培训。司法部门要将交通安全纳入“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范畴,开展普法教育。安监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的主要内容,并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运输企业的舆论监督力度。

(二)深入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工作重点:

一是查处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专用接送学生车辆未按规定粘贴接送学生车辆统一标识、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驾驶员酒后驾驶,以及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搭载学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监控重点时段。主要是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

三是维护重点路段。主要是校园周边道路、接送学生车辆运行路线。

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排查、加强安检,切实整改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各地要会同本地中心学校、交警中队及派出所深入中小学和幼儿园,对每一个学生上、放学出行方式进行调查,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要特别重视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的排查,确保无一遗漏。要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按照“三个掌握”的原则(即掌握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掌握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掌握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逐一登记。对底册上有而现在不从事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查清去处,摸清情况;对新增的接送学生车辆要按照要求进行登记。在排查的基础上,各交警中队在各乡镇区办、各学校的配合下对固定接送学生车辆开展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和驾驶人资格审查。对于车辆未参加定期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驾驶人无相应驾驶资格,未办理驾驶证年检、或一年驾车违章、记满12分的,收存行驶证和驾驶证,并责令停驶。对于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接送学生车辆档案,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各地要结合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档案。所有接送学生车辆(正常线路的公交车除外)需经市公安交警审核确认,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交警组织喷涂接送学生专用车辆标识后,方可从事接送学生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注重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通过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不乘超员车、不乘非法客运车辆,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接送学生,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交通安全。公安局、教育局要各设立1部举报电话(公安局:110,教育局:2422525),接受对接送学生车辆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举报投诉。

三是加强监管、明确职能,落实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资格审验及安全教育,接送学生车辆车体外观标识喷涂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配合教育部门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地派出所要协助交警部门抓好接送学生车辆各项整治工作;交通部门按照公路分级管理职责和权限,保证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线路的路况完好,做好学校门前及村镇公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和维护工作,依法及时高效地受理并审批接送学生车辆乘降站牌的设置申请,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接送学生车辆运营以及接送学生车辆非法从事班车客运等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掌握中小学接送学生车辆数量、乘车学生数量等情况,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档案,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汇总分析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情况信息;农机部门要加大对农用车辆违规接送学生行为的查处力度;财政、工商、税务、物价、保险等部门负责落实对接送学生车辆相关税费减免补贴等扶持政策,进一步降低接送学生车辆运营成本,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集中整治期间,交警大队会同教育部门于每周一、周五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

附表:1、*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及学生出行方式摸排情况统计表;

2、*市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周报表;

3、*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台帐。

(三)不断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工作重点:

今年12月底以前,要完成“平交道口安防工程”建设,安装减速板1658米,让行标志61块,路口提示标志61块,警示桩654根,太阳能指示灯61盏,悬式警示牌47块,逐步完善其他路段、路口的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在省道安装5处道路电子监控卡口系统及定点测速装置。

工作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市区城市道路平交道口安防设施由建设部门负责落实;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设施由交警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施工,各乡镇区办、交通、公路部门配合;省道平交道口违章建设的拆除和遮挡视线树木的砍伐由各乡镇场、交通、公路、林业等相关部门落实;安监部门负责协调督导和检查,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综治办负责将安防工程设施长效管理纳入对各乡镇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各地要明确对平安路口安防设施的维护保管责任人,严防人为破坏。

二是严格设置标准。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指南》等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科学、规范设置省道平交道口减速板和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对所有未实行交通信号控制的省道平交道口的支路道口上,都必须安装减速板;对所有与省道平面交叉的6米以上支路道口上,必须在支路道口上设置减速让行标志或停车让行标志,在省道道口上设置交叉口预告标志或慢行标志;对所有与省道平面交叉的3.5米以上6米以下的支路道口上,必须在支路道口上设置减速让行标志或停车让行标志;其它条件的省道平交道口,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具体设置可参照《湖北省实施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式样图》;所有与省道平面交叉的路口,有障碍安全视线的建筑物、树木、草堆等一律清除;在省道安装5处道路电子监控卡口系统及定点测速装置。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户外广告等媒体,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要加强对实施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电子监控卡口系统及定点测速装置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认知度,增强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四是强化检查督导。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适时开展对全市实施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的检查、督办和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建立、管理台账,包括省道平交道口的具置、交通安全设施情况、交通事故情况、分析评估情况以及相关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凡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及维护不到位,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工作步骤:

全市实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

1、调查摸底阶段(2009年7月中旬-8月底)

以市交警大队为主抓单位,在2008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逐线逐路实地踏勘、全面清查和调查核实,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于2009年7月中旬前报市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集中治理阶段(2009年9月中旬-10月底)

加强领导,组织力量,筹措经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有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集中治理本地省道平交道通安全隐患。

3、检查提高阶段(2009年11月)

对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工作、卡口系统及定点测速装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查目标完成情况,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迅速整改到位。

4、验收巩固阶段(2009年12月)

对全市所有的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卡口系统及定点测速装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并做好迎接省、市两级检查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配合,大力协作,确保全面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第7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局,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政府办公室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制定印发了《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落实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扎实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一年来,我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把食品安全整顿与振兴产业结合起来、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维护食品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做了大量工作。通过集中整顿,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明显提高;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减少,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市食安委牵头组织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我市各职能部门还积极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相关学习培训,尤其是强化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同时,我市还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指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

三、各司其职,分类整治

围绕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专项行动、重点区域和场所,着力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顿。

(一)加强重点环节集中整顿

1.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强农资市场管理。严格实行种子经营许可证及代销委托书,农药、肥料登记证制度。督促全市120多家种子经销户按规定办理了经营备案登记;督促全市4家农药厂、10家农药经营公司、293家农药零售网点诚信守法生产经营;督促全市9家肥料经营公司、300多家肥料零售网点按《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开展经营活动。截至目前,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8台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300家。通过检查,全市120多家种子经销户全部具备了种子经销条件,100多个水稻品种,20多个玉米品种全部通过种子经营备案登记;全市293家农药零售网点基本具备农药经营条件。检查中未发现国家禁用、限售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未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过期失效劣质肥料。同时,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专用标志管理;积极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蔬菜)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此外,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全面展开,已编制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技术规程20项,其中粮油2项,水果7项,蔬菜10项,加工产品1项。全市农产品保护地栽培10万亩,创汇蔬菜生产基地1万余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23万亩。

针对禽畜产品监管,市畜牧食品局成立了“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以及生鲜乳、饲料、兽药、瘦肉精、农资打假等5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生猪肉牛屠宰检疫监管,年初与各生猪屠宰点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家禽屠宰及其产品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和生鲜乳生产监管,对全市33户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了逐家逐户的清查,对动物卫生条件不合格的场户,按《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发放整改通知书;加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管理,重点检查企业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共检查饲料企业24家,并与20家饲料生产企业签订了饲料生产管理《责任书》,完成对20家饲料企业的年度审查备案,对4家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上报省畜牧食品局注销《生产许可证》,对全市20家饲料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检查66个产品,合格数64个。

针对水产品安全,市水务局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深入主要水产养殖区,发放《健康养殖实用技术手册》,向水产养殖户(场)宣传水产食品安全的目的意义及其重要性,要求养殖水面在5亩以上的必须建立健康养殖生产档案。对具备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条件的渔场,引导、指导养殖村社按照健康养殖标准,严格规范生产行为,积极创建、壮大水产品无公害基地。在抓好健康养殖生产的前提下,大力抓好投入品的监管工作。今年已抽检了8个水产投入品,2个水产品样品,对氯霉素、喹诺酮、磺胺喹啉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检合格率达100%。同时,积极在全市水产业推行水产品安全承诺书制度。

2.食品生产环节。以食品专项整顿及《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我市质监部门不断加强对企业法人、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化验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充分发挥“三位一体”监管模式的作用,采取进村、进户、进厂等方式,对全市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小作坊开展全面普查。从普查资料看,目前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209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62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3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7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7家。为增强监管有效性和针对性,按照食品监管分类指导原则,质监部门对162家办证食品企业进行了分类,目前a类监管企业40家,b类监管企业106家,c类监管企业36家。同时,严把发证审查关,健全食品企业质量档案,严厉打击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此外,以食品企业潜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准入、监管、抽查和查处为手段,规范整治食品生产行为;规范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加工行为。全面提升了我市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3.食品流通环节。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自律制度。重点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进货索证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认真研究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依法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注重抓好新设立的各类食品销售者的“两项制度”建立。加大食品安全分类监管的工作力度,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及食品批发企业,重点监督其落实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强化“六查六看”市场巡查,不断创新基层监管方式方法,应用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手段,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强化对小作坊、小集市、小门店和流动摊贩的监管;强化对初级农产品、腌制品及散装食品的质量监管,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4.餐饮消费环节。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把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内容。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全市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共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060余户,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其中警告5户,当场处罚2户,对2户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经营户,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进行了立案查处。在开展大中专院校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对航天学院周边两家无证餐饮经营单位实施了依法取缔。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加强群体性聚餐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卫生监督,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景区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通过整治,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行为,规范了餐饮服务经营秩序。

(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专项行动

1.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根据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的实际情况,确定整顿工作的重点为学校食堂、小卖部、饮用水、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强化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开展并提升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行了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检查,实行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合格制度。在整顿工作期间,我市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集中整治小组,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制执行情况、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追究情况和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设施设备、安全措施、安全防范、安全隐患、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检查工作坚持深入学校食堂、餐厅,深入师生及广大群众当中,掌握实际情况,实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有效提升了整顿工作力度。经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自查,我市48所学生食堂(其中a级食堂3个,b级食堂16个,c级食堂29个)都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信誉度评级率达100%;全部食堂均具备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建立有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并都进行了上墙公示;全部269名食堂从业人员都办有效健康证。所有22个学校校内小卖部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22名均取得了健康证,无“三无”及过期变质食品出售。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着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2.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法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一步清理检查了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主体资格,加强食品添加剂合法性的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剂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其非法供应渠道。同时,以方便食品、饮用水、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泡菜等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加大了对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力度,严格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检查食品添加剂进货台账和使用记录,着力整顿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防止出现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

3.加强乳品和含乳食品监督管理。专门成立了问题乳粉清查联合工作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对全市2家取得“qs”的含乳食品生产企业(四川米老头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市喜禾食品有限公司),按要求进行专项抽样检查;对成百超市、新桂花超市及乡镇等28家大中型超市、4家乳品专卖店实施了突击检查。有力地杜绝了“问题奶粉”流入我市。

4.大力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我市将“地沟油”专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认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行为。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商务部门加强了餐饮业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质监部门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工商部门加强了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加强了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还加强了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检测方法。

(三)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整顿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区域,是食品原料的种植养殖源头,也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重点地区。我市要求各乡镇政府要下大力气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紧密切合“12315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进一步推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积极建设“农资放心店”、“食品安全示范店”,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全面提升了农村的食品安全水平。

第8篇

一、总体目标

紧密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和“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强化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道路危险路段,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排除隐患、堵塞漏洞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

二、实施内容

(一)做好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道路危险路段。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低标、危险路段整治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补充完善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道路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镇道安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排查,推动相关部门抓好城区道路急弯、陡坡、临水、危险路段的排查,检查事故多发路段(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将路段(点)存在的安全隐患通报公路管理部门采取防范措施并进行整改,同时做好登记归档工作;对重点危险路段的治理要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要禁止车辆通行,防止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二)狠抓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1、严查“三超一疲劳”。我镇道安办和派出所要切实发挥城区道路交通安全主力军作用,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全省统一行动的基础上,狠抓路面控制,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形成严打之势,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加大对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检查治理力度,对连续驾车超过4个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个小时的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对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一律卸客转运。要采取路面抽查和卡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特别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路段,加强对辖区主干道和小街小巷的巡逻管控力度,重点加强对5座以上客运车辆、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的检查登记,做到乘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等六必查,确保车辆、驾驶人安全状况符合要求。

2、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交通运输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期间,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辖区内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查,一是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的情况和企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坚决停业整顿,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企业,以及安全管理混乱、事故多发、安全隐患较大的运输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应依法吊销其运输经营许可证。二是对企业长途客运进行全面检查,逐车逐线对长途客车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营运驾驶员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车辆的安全性能,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路运营。检查企业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及驾驶员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落实情况,企业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的情况,对不能落实驾驶员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的线路,要坚决予以停运。三是对新申请开业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道路运输条例》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对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交通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实地逐项核实其车辆、设备、从业人员和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严格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营运客车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3、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行动,遏制货车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大排查”行动,消除货车源头安全隐患。一是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辖区货运企业,督促货运企业自行排查,逐车检型货车安全状况,逐个核对车辆和驾驶人信息,逐一查看企业日常管理台帐,重点是运输企业对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记录,对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以前不得上路从事运输;车辆逾期未检验、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的,要立即停运,办理检验、审验业务后再上路;有违法未处理的,要及时处理;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予以强制报废;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联系方式不全、不准确的,要及时采集。二是要以重型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为重点,城区及周边道路以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排查货车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不规范、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危险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三是要与货运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责任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货车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广泛开展“大教育”行动,利用货车违法肇事典型事故案件、货车安全驾驶常识等方面的宣传片、宣传挂图和宣传资料,在运输企业、货运场站及交警窗口单位播放和张贴,提高货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坚持处罚、教育相结合,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形成良好交通运输环境。

4、进一步扎实推进拖拉机、校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和渣土车的专项治理。我镇及有关部门要集中警力,对辖区内道路上行驶的各类机动车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拖拉机、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对依法暂扣的机动车,及时联系交警部门对当事人进行处理。要督促校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配合交警部门坚决治理校车车辆超速、超员、超限超载行为,坚决禁止学校用三轮摩托车(电瓶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严格加强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拖拉机登记上牌和年检,完善台账、档卡,对拖拉机、变拖等实行户籍化管理,严禁超范围发放牌照。坚决取缔无牌无证拖拉机、变拖上路行驶。城关派出所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重点治理渣土车辆未按规定安装号牌和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以及假牌假证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拉运渣土车辆的超速、无牌无证、闯禁令、闯红灯、沿途抛撒滴漏和乱倾倒、未按指定时间、路线和地点运输消纳建筑垃圾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至7月10日)。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行动,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细化整治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整治措施,层层动员落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扎实深入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0日至9月10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集中力量,全力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检查率、整治率达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底前)。对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问题,交流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健全完善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体制机制,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由镇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