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3 15:59:0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舞会工作方案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当前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问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网络,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健康建设。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创建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和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让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事件发生率明显下降。
三、工作任务
(一)设置心理服务站(室):全县各镇(园区)均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站,各镇(园区)所辖村(社区)心理咨询室建成率达80%。
(二)设立心理辅导室:全县中小学均设立心理辅导室,建成率达100%。
(三)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务。
(四)加强心理服务培训:专兼职工作人员培训一年内不少于2次;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培训不少于4次。
(五)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广泛深入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
(六)强化服务目标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5‰、规范管理率80%、规律服药率分别达到60%,精神分裂症服药率达到80%;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不超过10%;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达到70%。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心理服务体系平台搭建
2020年,全县第一批试点成员单位已完成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并有序开展心理服务工作,未开展或正在开展体系平台建设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平台建设规范化要求,以第一批试点单位心理服务体系平台建设为样本,依托工会、综治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老年之家、妇女儿童之家、人力资源等场所,选择相对安静且方便出入的房间,加快心理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同时环境布置要体现人性化设计和人文关怀,配备好咨询桌椅等基本设备设施。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拓宽心理咨询服务场地功能和相关配置,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开通心理服务热线,建立心理测评系统工具,配备沙盘、绘画类、放松类、自助类辅助器材。
(二)加强心理健康服务
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服务:一是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各中小学要依托心理辅导室,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务。同时,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各学前教育机构要开展以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特殊教育机构要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二是加强患者心理健康服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依托心理科门诊,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人文关怀和心理健康教育,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识别和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有心理行为问题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同时,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有需求的签约家庭开展心理疏导;精神病医院要通过心理治疗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还要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指导其每年2次在镇、村(社区)开展抑郁、焦虑、老年痴呆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科普宣传,对辖区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随访管理。三是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在公安监管场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工作站)、司法所、接待场所等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和演练,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同时完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刑释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等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的覆盖率达到70%以上。四是加强各部门、单位职员工心理健康服务。县总工会要将职工心理健康纳入年度工会工作要点中。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通过建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广泛开展职业人群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举办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讲座,提升职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通过员工心理测评、访谈等方式,及时对有心理问题的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疏导。
(三)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培训
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以服务为第一要务的发展理念,分级分批组织开展人员心理服务工作能力培训。一是加强心理专业人员知识能力培训。对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开展培训不低于4次;二是加强医务人员临床心理知识培训。依托市级以上精神卫生机构,全年举办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培训班不少于4期,开展部门培训2次,定期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护理教育等相关知识培训;三是加强普通群众心理健康培训。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对本单位职员工及服务对象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或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
(四)加强大众心理健康科普宣传
各创建成员单位要加强合力协作,在电视台、报刊、杂志、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开通心理健康节目或专栏,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科普知识。每年组织至少2次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认真开展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全县各镇(园区)要依托社会心理工作站或村(社区)心理辅导室,主动向居民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在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和宣传栏。要鼓励引导社会志愿者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传、热线咨询等志愿服务。
(五)强化服务目标管理
各单位要通过多渠道开展心理行为问题人员的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切实加强特殊人群心理疏导和严重精神障碍综合服务管理:一是开展医疗救治服务。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心理问题人员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衔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不超过10%;二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县公安、、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服务联动机制。联合开展重点特殊人群心理干预和治疗服务,依法依规对肇事肇祸者予以规范处置。确保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5‰、规范管理率80%、规律服药率60%,精神分裂症服药率达80%的目标。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4月)
一是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定年度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工作内容时限;二是制定心理服务人员培训计划及培训课程;三是完善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
一是完成县、镇、村三级服务平台全面建成。全县25个镇均设置社会心理工作站,村(社区)心理咨询室建成率达到80%;二是持续加强职员工、学生、患者和特殊人群等4类人群心理健康服务;三是举办心理专业服务人员心理知识培训不低于4次。医务人员临床心理知识培训不少于4期,部门培训2次以上。各单位职工及服务对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不少于2次;四是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科普知识,组织至少2次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
(三)总结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全面完成培训方案目标内容,认真总结工作先进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研究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办法措施,确保预期完成培训目标任务。
(四)迎检阶段(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
一是对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行科学、全面、客观评价,总结经验;二是各创建成员单位完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归卷工作(资料规范填写收集详见附件2);三是开展创建工作评估,完成自查报告、档案材料等准备工作,迎接省级评审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平安、健康和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内容,制订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成员单位工作内容和职责;二是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委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局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推进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机构)心理健康服务的领导,搭建好平台,组织好培训,开展好服务。三是加强目标任务分解。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总体目标任务,细化指标,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大经费投入。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加大县乡两级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财政投入,保证心理健康体系建设宣传、培训、设施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完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保障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有效落实。
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一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准确核定低保对象,切实加强动态管理,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实现阳光低保。
二、重点任务
(一)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
(二)重点解决我市城市低保中的前几年企业改制地方政府为了维稳产生的“政策保”,农村低保中失地农民享受的“政策保”和优亲厚友的“人情保”等难点问题。
三、具体内容
(一)严格执行集中开展低保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民政所要组织精干力量,精心筹划,尤其要取得当得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和理解,严格贯彻方案要求,执行集中开展低保专项整治活动,避免雷声大雨点小,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为今后城乡低保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
(二)大力整治“政策保”、“人情保”和“维稳保”。对所有社会救助对象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和《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做到“一把尺子衡量”、“一碗水端平”,尤其对企业改制和失地农民产生的“政策保”、优亲厚友的“人情保”、地方政府的“维稳保”等现象,坚决执行符合条件的进,不符合条件的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6月中旬至6月底)。
各乡(镇)民政所要根据本方案,针对本乡(镇)特点,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方案。各乡镇民政所要组织好核查力量,启动低保核查宣传,公开核查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14年7月上旬至8月中旬)。
各乡(镇)民政所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务必取得实效。对自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请各乡(镇)民政所于8月26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14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市民政局结合“市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的分组汇同财政局,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各乡(镇)专项治理和机制建设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将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低保重大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将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14年9月上旬至9月底)。
各乡(镇)民政所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自查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确保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民政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整治活动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对“政策保”、“人情保”和“维稳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强化正风肃纪,下决心整改本地在社会救助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联欢会主题
辞旧迎新,携手共进。
二、参加范围
市审批中心、各县(市)区分中心、进驻市审批中心的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市直部门(单位)分中心,并邀请工商银行济南历下支行解放阁分理处和山东泉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参演。
邀请市分管领导、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和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分管领导观看演出。
三、节目组织和要求
市审批中心、各县(市)区分中心、市直部门(单位)分中心,各编排1个节目参加演出;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等部门各编排1个节目参加演出。市商务局、市地税局、市药监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组织编排1个节目参加演出,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市发改委、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市消防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园林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经信委等部门,联合组织编排1个节目参加演出,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
节目内容必须是健康向上、主题鲜明、富有内涵,体现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干部职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力求编排出高质量、有创新、有特色的文艺节目,形式可以多样化。各参演单位必须于年12月31日前,将节目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时间和地点
初步确定为年1月下旬(下午半天时间),演出时间控制在90分钟至100分钟。地点为济南宾馆。
五、活动议程
(一)第一部分
1、主持人介绍领导、嘉宾
2、邀请市领导讲话
(二)第二部分
1、节目演出
2、节目互动环节(抽奖互动)
(三)第三部分
1、节目演出
2、闭幕,主持人宣布本次联欢会演出活动结束。
六、评比奖励
一、工作目标
结合农业农村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从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三个环节上逐场“会诊”,逐场制定资源化利用方案,做到场场走到、不留空白,全面排查全县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现状。通过全面排查确实达到养殖家底清、治理任务明、整改措施有力、治理模式有效的目标。
二、排查对象、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排查对象
1.全县区域内1219户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养殖场(户)。
2.年出栏肉牛50头以上养殖场。
3.年出笼肉鸡10000羽以上、存笼蛋鸡2000羽以上养殖场。
(二)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已建异位生物发酵床、化粪池和沼气池是否正常运行,养殖场(户)污染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是否完备,清粪方式是否按照要求实施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处理成熟的粪肥是否全部还田利用。通过“回头看”,对现存规模大户进一步梳理,对污染处理设施设备运行较差,不按照技术要求实施污染治理、治污不力的养殖场限期整改,分类处置,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置。新建、改扩建养殖场必须同步建设配套治污设施设备。
(三)排查时间
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12月30日全面结束。
第一阶段:5月20日-6月10日排查准备阶段,制定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6月10日-8月10日召开动员布置大会,开展全面排查回头看工作;
第三阶段:8月10日-12月30日梳理问题清单全面实施整改,对治污不力的规模养殖场,联合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强化指导、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联合环保部门依法处置。
三、人员安排
为确保排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中心成立六个工作指导组,负责按片区对乡镇排查工作质量、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等工作进行督办、指导、落实。
第一指导组:***负责杨林桥镇。
第二指导组:***负责杨林桥镇。沙镇溪镇。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此项“回头看”工作全面实施,全力支持和配合指导组的工作,要做到排查精准、问题清析、措施有力、落实有效。并根据排查反馈情况,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制定一场一策粪污治理方案,认真总结好的治理模式和经验,全面整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治理方案要求技术操作可行、长效运行可靠。
附件:**县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回头看”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