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0 13:23:1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个人理财业务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个人;理财;理性;收益
个人理财业务可以称为财富管理业务,是指个人理财业务的金融机构在了解和剖析个人客户资产状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资产规划,通过专业化的理财顾问服务进行的资产管理等专业性比较强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中间业务,以实现客户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国际上所说的个人理财业务一般是指:个人理财的金融机构通过手中现有客户的资产情况与基本信息和资料,利用自身的金融产品信息和专业服务优势,分析客户自身的资产状况,通过了解和开发客户需求与理财目的,制定客户资产管理方案和计划,并辅助客户采取最好的个人理财计划以实现客户理财目的的整个服务流程,个人理财业务是国外发展比较早营销体系比较健全的金融机构的首要利润来源。
就我们国家金融理财业务从发展初期至今不到20 年的成长过程来说,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规模逐渐扩大,理财产品种类不断增多,理财顾问从无到有,专业素质逐步提高,理财产品的交易渠道也在不断扩充和不断完善,个人理财市场也初具规模和影响力,但尚处于初级阶段,大大落后于国外发展比较成熟的金融理财体系,我们国家个人理财业务目前面临着比较多的问题。
一方面,我国的个人理财客户由于深受传统思想影响,以及自身文化和成长氛围的熏陶,在理财方法理财观念上存在很多显而易见的问题。第一,理财方法比较简单。主要以银行存款这个单一品种为主,基金,证券,房地产,收藏品却相对较少。第二,理财理念不成熟,盲目跟风现象严重。比如2013 年年初的中国大妈买黄金的现象,2007 年中石油首次登陆A 股,股民疯抢的例子都充分说明我国居民理财观念需要转变,应该以金融理论为基础,与理财实践知识相结合,购买适合自身状况的理财产品,而不是盲目跟风,造成投资收益受损。第三,由于理财金融机构的不恰当引导等因素,加上我国居民个人理财素质不高,我国居民不能正确认识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偏好,从而选择的理财产品也不能真正满足自己的需求。
另一方面,我国理财产品的供给者,个人理财的金融机构本身也存在很多问题。有我国制度上约束的分业经营的传统因素,也有理财机构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服务与管理上的问题。首先,分业经营是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制度上的限制因素。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严格的金融分业经营制度,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不能交叉,这种状况下,处于分隔状态的金融市场,无法利用除自身之外的市场为客户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只能在各自的市场领域为本机构的客户理财。在这种分业经营状况下,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产品投资渠道相对狭窄,运用效果一般,没有国际竞争力。其次,我国的个人理财顾问数量大量缺乏,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在营销理财产品过程中信息披露不够或者误导理财客户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利于我们国家金融理财市场建立自身品牌和个人理财业务的久远发展。在理财产品交易平台上,我国金融机构虽然起步晚,但发展很快,便捷的网上交易,手机交易成为个人理财客户的重要选择,但同时网络安全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理财机构的重视,加快网络交易的安全建设,才能让个人理财客户安全安心的使用现代科技交易手段。最后,我国在客户管理和营销管理上的简单粗暴,没有细分客户,进行定位,使高端客户没有得到更高级别的理财服务,再加上我国营销管理体系不健全,导致理财顾问以产品为中心,以销售业绩为目标。这些使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影响力有限,无法真正树立我国自己的理财品牌,无法取得品牌竞争优势。
针对以上目前我国个人理财市场上面临的问题,本文通过和欧美发达国家个人理财业务的对比,借鉴外国成熟理财业务的先进经验,对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给出相应的建议和应对策略。要使我国个人理财业务长足发展,第一,结合国外相关金融机构如花旗,瑞银等在混业经营才能使理财机构设计出适合理财客户需求的产品和方案,按照我国只能分业经营的情况下,我国个人理财机构可以从产品创新和向第三方机构购买产品的角度发展适合我国特色的个人理财业务,在分业经营模式下,我国第三方理财机构蓬勃发展,是未来个人理财市场不可忽视的力量。第二,要结合我国国情,尽量提高我国居民自己的理财素质:辨别理财机构的实力,认清自己的风险偏好,科学规划收入和支出筛选出适合自己的理财规划。第三,在个人理财供给服务上,我国个人理财金融机构要加强理财顾问队伍建设。在这方面借鉴瑞银和花旗的成功经验,我国理财顾问的专业素质整体提高要从两方面入手:选拨有专业背景和执业资格的理财顾问以及对在岗理财顾问加强专业培训和指导。第四,我国个人理财的金融机构要从客户管理和营销管理两方面努力树立自己的品牌。在客户管理上,要细分客户,对不同级别客户以不同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树立自己的理财品牌;在营销管理上,要改变现在以产品为中心的现状,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注重客户感受,利用现代化的网络及科技信息建立客户关系管理平台,从营销环节树立自己的理财品牌。
个人理财业务不仅包括我们熟悉的通过投资理财产品获得收益,还涉及人生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具体包括一系列的规划内容,主要分为十大类:现金计划,储蓄计划,信贷计划,投资计划,教育计划,保险计划,居住计划,退休计划,税收计划以及遗产计划.其中符合我国目前国情的大多数个人客户切身需要的主要有:现金计划,储蓄计划,信贷计划,投资计划,教育计划,居住计划,退休计划,以及保险计划。从理性人假设诠释个人理财行为方面来说,西方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思想是理性人的假说,理性人假说是指经济活动中的人都是理智的,从客观事实出发,不盲从,经过统筹优化分析选择同等风险下的收益最大化的项目或活动,其行为是理性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在任何经济活动中,理性人都是强调自己最终目标的利润最大化。例如消费者消费的最终目标是自身最大程度的满意,生产者的最终目标是收益的最大化。从理性人假设的理论来看,个人理财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达到帕累托效率,即如何用稀少有限的资源获取最大的收益,个人理财行为就是用有限的资金,通过优化筛选,找出风险相对比较小收益相对比较高的一个渠道和途径,让手中的资金获得最大的收益。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面临选择,在对周围环境认知的基础上,对周围人建议的认可,以及对专业的依赖,更对自己有信心的同时做出正确选择。个人理财作为生活选择的一种,在追求资金收益最大化的同时,无疑需要我们看清本身的资产情况,能承受住多大风险愿意接受什么程度的收益水平,对理财产品和理财内容做一个正确综合判断,对理财规划战略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依据当时实业或者资本市场的状况对风险收益整体的合理评估,以及对个人理财专业人士建议的认可及采纳,从而委托专业的理财机构通过资产组合的配置帮助我们的资产实现最大化的收益。
参考文献:
(一)理财业务创新能力不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形式比较单一,几乎很少有为客户量身定做的产品。各个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虽然数量上每年都在上升,但是理财产品的质量却没有明显的差异。各个消费者在不同银行间挑选理财产品的时候往往只能发现期限及收益率方面的差异,对于理财产品本身却没有更多的关注。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大都雷同,没有独特的创新亮点,各家银行的理财产品大都是相同的投资标的,结构设计上也没有任何差异。这种粗放式的发展现状,主要是由于我国理财产品市场发展历史较短,还没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理财方面的专业人才匮乏。由于我国个人金融业务,特别是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因此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相对公司业务方面较为缺乏。目前各家银行虽然有积极储备理财方面的专业人才,但是在具体操作上还存在很多不妥之处。比如,理财经理大多有没有经过正规系统的培训,因此在专业知识方面还有很多进步的空间。此外,在现有的商业银行考核体系下,理财经理的精力会过多地集中于个人业绩考核,所以会比较注重理财产品的营销。这就导致客户真正的理财需求得不到满足,也无法在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范围内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这也是近几年银行理财市场频发各种客户纠纷的原因之一。
(三)信息披露不充分。银行理财经理在与客户沟通过程中,往往只注重对于期限及收益率的强调,如果客户没有主动询问,一般会避免与客户沟通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即使在解释每款理财产品的潜在风险的过程中,往往也是模棱两可,刻意掠过一些重要的风险点。各家商业银行设计的风险告知书中大都采用格式条款,一般的投资者很难了解每款理财产品真正所蕴含的风险。正是由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部分理财产品到期出现违约现象时,双方会各执一词甚至对簿公堂。
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对策
(一)加强理财业务的创新能力。我国商业银行应充分重视个人理财业务的长远发展,全面提升理财业务方面的创新能力。首先,各银行要在经营理念上有所创新,即理财业务应是以客户的需求为中心,紧紧围绕客户需求来制订理财计划。其次,各家银行应成立专门的新产品研发部门,针对当前客户的实际需求,开发出有本行特色的理财产品。在基础资产投资方面,可以将范围拓宽到与保险、证券、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这可以丰富银行理财资金的投资渠道。各个商业银行只有真正提升了自身的创新能力,才能在个人理财市场占据一席之地,否则将很快被其它同行所淘汰。
(二)建设专业化的理财人员队伍。专业的理财经理不仅需要掌握个人理财业务的营销技巧,更需要具备全面的专业投资知识,从而能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投资意见,增强客户的认同感及客户黏性。一方面,商业银行应该加强现有理财人员队伍的专业培训,让他们掌握更加全面的投资知识,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注重不定期从外部招聘有经验的具备专业投资理念与知识的人才,以满足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方面的人才需求。此外,商业银行应该注重与信托、保险、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交流,以拓宽理财队伍的投资视野。
(三)完善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制度。商业银行应注重自上而下地完善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制度,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加可靠及专业的理财服务。从银行方面来说,银行应该为每一款理财产品制订一份更详细的信息披露文件,从而让客户能更具体直观地了解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及投资风险等。从理财营销人员方面来讲,理财经理在营销过程中应该客观地为客户披露每一款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及潜在投资风险等信息。商业银行只有不断完善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制度,才能真正培养一批认同银行经营理念及产品质量的优质客户群,从而获得在个人理财业务方面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结语
中国经济不断发展,私人财富不断累计,以此带来了理财市场新的需求新的发展,然而飞速发展的背后掩盖不住现在国内理财市场存在的问题。本文以美国理财市场的发展作为比较,从理财创新、理财规划设计、理财教育几个方面进行论述,对我国理财市场现存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
个人理财;中国经济
一、研究背景
(一)国内私人财富及理财市场现状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在过去近40年期间,中国国民财富迅速积累并形成了独立的高净值群体。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BCG)的《2014年全球财富报告》显示:目前中国私人财富规模大幅增长49.2%,达到了22万亿美元,仅次于美国(约46万亿美元);预计到2018年,中国的私人财富还将增长80%以上,总规模达到40万亿美元。个人财富的不断增长以及个人投资意识的增强带来理财市场新的需求,国内理财市场得到高速的发展,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根据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度报告(2014上半年)》显示:仅2014年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就发行理财产品87718只,累计募集资金49.41万亿元(包含开放式理财产品在各开放周期内的申购金额),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31.25%和47.57%。各类理财产品中,一般个人客户产品募集金额最多,共计34.33万亿元,占整个市场募集资金总量的69.48%;其次为机构客户专属产品,募集资金11.44万亿元,占比为23.16%;私人银行客户专属产品和银行同业专属产品募集资金量相对较小,分别为2.63万亿元、1.01万亿元,占比分别为5.32%和2.04%。
(二)我国个人理财市场存在的问题随着国内个人财富的不断增长,带动了理财行业的迅速发展,相关的理财产品种类逐步丰富起来,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个人理财业务仍存在着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理财业务创新性不足,不能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理财业务蓬勃发展的基础在于产品的创新,而在我国,由于“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制度存在,深深限制了相关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各个金融机构的业务相互独立,市场处于分割的状态,业务创新缺乏最基础的工具,难以实现套期保值增值的需求。其次,理财市场细分客户层次不足。不同的客户由于经济情况,文化教育等多因素的差异,造成理财需求的不同。而在我国,由于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理念较为落后,致使客户市场细分不够,缺乏对不同客户提供差异化理财服务经营理念,致使在针对不同客户的时候,缺乏细致的分层,产品同质性严重,难以满足不同客户的多种需求。再次,理财业务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我国理财业务正处于发展初期阶段,理财培训项目处于增长阶段,但这些理财项目的权威性较低,有些甚者连理财观念都是错误的,难以培养出合格的专业理财人员,导致该领域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十分匮乏。最后,国内居民理财观念弱,限制理财业务发展的普遍性。我国居民的理财观念较为传统和保守,中国近几年的储蓄率高达50%,位居世界第一位,这一点严重限制的我国理财行业的发展趋势。
二、美国理财业务
目前在美国,个人理财是蓬勃发展的行业,其每年的平均利润率高达35%,远超其余金融行业,且盈利率仍处于高速增长状态。根据2001年美国职业评估调查的资料显示,理财师是最受欢迎的理想职业,社会接受程度高。可以说美国的理财行业进入了成熟期,因而对于我国而言,美国的理财创新、理财规划设计及理财教育都有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
(一)理财创新1、理财工具的创新现今计算机网络技术高度发展,理财业务需要借助先进网络平台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成果,为客户设计的专门的电脑软件,提供必要的查询和市场资讯服务,为客户做理财分析、调查、量身定做理财目标和计划等,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服务水平。以美国USAA银行推出的“资金经理”应用为例。使用该应用客户可以选择添加12500家非USAA金融机构的账户,客户只需要授权US-AA查看自己在其他银行的账户资料,就可以查看所有账户的情况。客户可以实时查看资金流入和流出的交易状况,按交易的分类查看交易状况,客户可以从USAA银行网站和手机应用上修改交易的分类。银行可以通过这一应用提供理财服务,网上服务成为安排理财服务的中介和工具。帮助他们根据金融需求建立投资策略,防范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为他们制定退休后的收入计划。2、理财产品的创新产品创新是理财行业不断繁荣发展的前提,在美由于《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颁布,允许金融业混业经营,使得新的理财产品不断涌现,促进理财行业的发展。(1)花旗统一管理账户。美国花旗银行将职业投资经理、共同基金和交易所基金包括在投资计划之内,向客户提供由全球投资委员会及职业投资经理共同挑选的包括共同基金和交易所基金的投资账户。使用这一账户,客户会得到多样化、互补的混合的投资经理的帮助,这些投资经理在各自的领域是行业中的佼佼者。客户有机会在推荐的投资经理中挑选合适的投资经理,客户化定制适合自己的产品组合。客户可以要求自己的财务顾问代表自己选择投资产品。客户可以每个季度获得一份投资组合表现报告,跟踪自己的投资组合表现状况。(2)资产组合管理服务。美国的嘉信银行向客户提供广泛的多样化投资产品组合。资产组合由嘉信理财的专业人士管理、监管和操作,每一个产品组合主要是交易所基金,这些交易所基金广泛投资于国内和国际股票、债券、货币市场,还投资于房地产和其它商品。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容忍度和投资目标选择平衡、平衡与增长、增长三种资产组合。
(二)理财规划设计在美国,投资、保险、避税是理财规划设计的核心。个人理财方案通常是需要根据客户不同阶段的不同目标来进行不同的设计。根据美国理财行业提供的资料,在同等情况下,没有获得专业理财服务的人比享受专业理财服务的人平均损失20%的财富。美国理财规划注重突出人性化服务,以客户为核心。美国的个人理财的市场层次细分,服务对象范围很广,且将私人银行业务推向大众,扭转只有少数人能够享受的观念,使更多的人在获取财富增值的同时享受生活的便利。因此,在美国的个人理财规划设计必须以人为本,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阶段,由专业理财人士来完成,通过分析不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特点、市场行情的变化,不断调整不同资产组成的投资组合,以设计出符合客户需求,以客户为中心的理财规划,帮助客户为实现每一个人生重大目标提供良好的资金支持。
(三)理财教育美国在理财教育方面的重视程度远远高于我国,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措施,进行全民的理财价值观教育,并传授理财基本知识,培养理财基本技能,让理财理念深入到普通民众心中,以此促进理财行业健康的发展。首先,美国通过立法促进个人理财教育。美国从1994年首先将个人理财的内容加入中小学生教育中,随后的年度里,相关的普及理财知识的法案条令不断推出,如1997年通过的《储蓄对每个人都重要法》;2001通过的《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通过一系列法律推进理财行业的发展。此外,美国绝大数的州都将个人理财作为教育课程,普及学生对个人理财的认知,促进的理财行业的繁荣。
三、对我国理财业务的启示
第一,在理财创新方面,亟须加快我国银行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的过程,以此加快理财产品的创新。放开“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制度,推出混业经营,促进理财行业的发展。第二,在理财规划设计方面,理财机构需要明确市场定位。商业银行应明确自身市场定位,确定目标市场。不同阶层的客户由于自身个体的差异造成的理财需求差别,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的需求,借助市场多种金融工具,为其打造符合其需求理财方案,以此实习其理财目标。第三,在理财教育方面,开展全民理财教育是重中之重。营造一个全民理财的环境,需要各个部门的全力配合。学校开设个人理财课程,向学生普及理财知识。政府和金融机构也可以举办相关理财讲座等一系列活动,将理财观念向公众普及。
参考文献:
[1]谢怀筑,陈利敏.美国个人理财业的发展历程及对我国的启示[J].借鉴.2004(11):61-62.
[2]涂永红,李伟,刘新安.美国个人理财方案设计对我国的启示[J].南方金融.2005(5):5-8.
[3]肖璐.美国个人理财教育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J].金融与经济.2006(4):32-33.
[4]刘海菊.美国个人理财服务及对我国的启示[J].特区经济.2006:167-169.
所谓个人理财是指居民根据自身的收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参与适当的投资动,现如今的个人理财已经摆脱了传统单纯的储蓄投资,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股票、基金、国债等,使得居民的理财方式逐步多样化。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指的是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投资顾问、财务管理与规划的服务。对于消费者而言就是在专业人员的分析下进行资产配置与资产投资,使得自己的利益达到最大化。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就是为顾客提供专业的指导,帮助客户实现长期的投资目标。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在发展初期只是银行用来吸引顾客,增强顾客忠诚度、对个体客户开放的免费业务。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理财业务作为商业银行运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取得重大的进展。现如今个人理财产品不断多样化,而且在该领域配备了专业性的工作人员,与此同时利用信息通讯等先进设备,逐步实现综合立体化与网络化服务。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风险
(一)法律风险
首先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存在市场准入的法律风险,在开展过程中商业银行并未对个人理财产品进行定位就向银行监管机构进行申请,就会导致业务违规风险,从而招致监管机构的惩罚。其次理财产品在销售以及宣传环节同样也存在法律风险,其具体表现为宣传和销售理财产品操作不当引起的风险;理财产品收费违法违规风险;风险提示不当、不充分的违规风险。
(二)工作人员操作风险
个人理财作为商业银行新的服务项目,由于其发展历程相对较短,因此在诸多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在金融领域,个人理财业务作为一项知识性强、技术要求高的综合性业务,对于工作人员的要求较高,不仅要求从业者有丰富的知识功底,对法律、市场营销等相关知识有全面的了解,而且要求工作者在面对客户时能够正确处理与顾客的关系,面对市场上的金融危机能够灵敏处理。但是纵观现如今的教育现状,我国在这方面的教育体制还不够完善,大多数商业银行的客户经理在学历以及专业知识培训方面都有所欠缺。与社会所需要的高端人才相差甚远。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控制的对策
(一)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面对上述出现的法律风险,商业银行自身需要明确了解以及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制度,尽量避免灰色地带与法律红线,将法律风险降于最低。除此之外,在面对现如今理财产品不断多样化的现状,相关的法律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来弥补空缺,只有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才能规范商业行为,从而保护行为。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育
个人理财业务的最终目的是将理财产品推向大众,以此来获取商业利益。而理财产品能否被广大民众所接收,其关键还在于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面对现如今工作人员能力不足的现象,必须引起金融业的重视。商业银行的客户经理应该具备与时展相适应的素质,其中包括面对顾客时过硬的专业素质以及优秀的道德素质,在为顾客提供专业的理财指向的同时加强自身规范。为了实现之一目标,需要教育部门在相应的高等院校增设专业、增加资金的投入力度,为优秀人才的培育创造良好的氛围。除此之外,在工作之余,银行管理阶层需要加强对客户经理的培训,在开设投资与理财两大课程之外,增设公关学、心理学等课程,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培育更多复合型人才。除此之外,商业银行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创新理财产品,创造出更多符合大众收入水平的理财产品,并能够利用先进的科技设备与信息技术,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事前防备,事后解决,从而降低风险,促进金融发展。
四、小结
一、引言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将客户关系管理、资金管理和投资组合管理等融合在一起,向客户提供综合化、个性化服务的一类金融产品。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我国商业银行开始尝试向客户提供专业化投资顾问和个人外汇理财服务。近年来,随着金融开放加快、商业银行竞争加剧、国民经济增长和个人财富的增加,个人理财业务得到迅速发展。由于受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体制和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的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快速发展和演进的同时,缺乏科学、完善的风险管理措施,因而潜在的金融风险不容忽视。
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表现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实际上是各种风险因素的选择、组合、消减和搭配的过程,是风险定价和金融创新的结合体。目前,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种风险情况:
(一)投资产品风险。受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限制,个人理财产品时下都以投资收益稳定的央行票据、金融债等为“卖点”,且大多数金融机构都向投资者传输央行票据的“高收益”和“低风险”,甚至“无风险”概念。一些金融机构为了争夺客户,甚至不惜代价,用较高的预期收益率来吸引投资者,加上一些金融机构缺乏相应的理财和管理经验,市场风险相应增加。央行票据与国债一样,虽然有国家信用作为支撑,但债券的供给量、物价指数、利率和汇率变动等都可能导致风险的产生。各银行在发行理财产品时,普遍承诺了高额的收益率,而市场环境日益变化,大大增加了银行此类业务的风险水平。
(二)透支银行信誉风险。商业银行目前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如果站在风险角度评估,可以说是透支银行信誉,如同多年前的证券公司在理财业务上的滥用信誉一样。对银行而言,存款与理财服务是两类截然不同的品种。前者属表内负债业务,后者属表外信托业务。表内业务在损失体现和处理方面,主要表现为计提和损失本金的承担上;而表外业务需要通过合约的完备性体现风险管理,损失处理主要依据合约的权利与义务而定。理财类产品的投资者目前是因为信任银行而把自己的资产委托给银行管理,收益来源于银行代为投资而收到的资本利得或利息收入。银行有表内与表外业务的差异,但对投资者来说,却都是银行的信誉起作用。投资者对银行的信任,一方面是推进理财业务发展的有利条件;另一方面如果滥用这种信任而漠视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将给银行酿成苦果。目前,国内大部分银行把理财业务作为储蓄业务的替代品放在表内管理的业务模式和定位上,长此以往,将隐藏很大风险。
(三)产品的法律风险。受我国金融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制约,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十分突出。如果不能准确界定理财产品的性质,就有可能使理财业务与信托业务、储蓄存款业务的界限不清,一旦出现法律纠纷,则面临诉讼威胁,并且还可能受到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我国商业银行是一级法人制,银行作为受托方,与委托方签署的委托合同必须是法人与委托方签署的法律文件,但有的基层行不具备签约主体的条件却行总行之实,存在法律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在开展理财业务时,应准确界定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进行严格的法律合规性审查,明确可能会碰到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四)利率和汇率风险。个人理财产品相对于股票、期货等投资来说风险要小,但仍然受到利率和汇率的风险影响。若遇人民币储蓄存款利率大幅度提高,那么客户将损失利率提高的机会收益。另外,如果银行利息再次提高后,储蓄存款客户可立即取款进行转存,而选择理财的投资者则不能取款,加息后高于理财收益的部分就不能得到。除了利率风险外,目前市场上有相当一批理财产品是双币种,即同时募集人民币和外币。因此,银行理财产品还受到汇率变化的影响。虽然目前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但升值压力仍然较大,一旦汇率出现波动,也将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产生重大影响。
三、有效控制个人理财业务风险
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控,可以从其外部环境构造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两个方面予以解决。
(一)风险控制有效实施的外部环境构造。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规定的完善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控制的基本前提。我国应加紧立法,扫清“灰色区域”,进而构建出个人理财业务完整的外部法制框架。
银监会对理财业务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商业银行从风险可不可控、成本可不可算以及充分信息披露三个方面严密防范和监控理财产品等创新业务的风险。
为进一步规范理财业务活动,促进理财业务的发展,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银监会在认真分析总结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基础上,借鉴了境外有关机构对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管经验,结合我国现有金融法律制度,制定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于2005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规范发展的重要标志。《办法》和《指引》对个人理财业务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监管方法、方式和程序都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此外,2006年4月18日我国了《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代居民个人进行境外理财的活动给予了规范;2006年6月,银监会了《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从产品开发设计、产品营销、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处理客户投诉机制和理财业务人员管理和培训等方面加以提示并提出具体要求。至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了比较清晰的法规依据和保障。
为规范和促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2008年4月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47号),从细化政策和部署检查两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监管。该通知对银监会于2005年9月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细化,从健全产品设计管理机制、建立客户评估机制、加强产品宣传与营销活动的合规性管理、做好信息披露、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严格理财业务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做出更加清晰的指引,使《办法》和《指引》更具有可操作性。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内控机制的完善与否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倘若商业银行不自我约束,那么再完善的法律都将失去应有之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防控更是无从谈起。
1、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应从两个层面进行调整:首先,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其次,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要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应针对理财产品的特点,采用切实有效的风险计量、监测、控制和处理方法,建立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并将理财业务风险纳入全行的整体风险管理体系之中,形成风险管理部门、个人金融部门和理财中心各有侧重、分工明确、相互支撑的风险管理架构。
2、完善风险转移和规避的技术手段。在理财产品的研发阶段,商业银行应根据潜在客户分布,对相关理财产品的销售规模和资金成本进行测算。对理财资金和理财产品进行合理的投资组合、规划,并根据对市场变化的预测分析,采用合理的方法计算各投资组合的风险价值和投资收益率。同时,应综合考虑市场供需的阶段性剧烈变动、利率调整、提前终止(如果合同中有提前终止条款)等因素对投资组合价值的影响,测算出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率曲线及其可能的转移方式和幅度。
3、建立银行内部监督审核机制。商业银行应建立个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内部调查和审计部门独立审计两个层面的内部监督机制,并要求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独立的风险评估报告,定期召集相关人员对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风险状况进行分析评估。个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的内部调查监督,应在审查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相关记录、合同和其他材料等基础上,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情况。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对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业务审计,应制定审计规范,并保证审计活动的独立性。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个人理财 营销
近年来,个人理财的热潮在国内兴起,国民对理财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理财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媒体对理财的宣传和报道日益增多;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对理财业务均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个人理财业务已经发展成为商业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当各商业银行都认识到个人理财业务风险小,收益高之后,那么这个领域的竞争也日益激烈。
美国是个人理财业务的发源地,个人理财目前在美国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只有44%的CFP执业者受雇于证券、银行、保险、会计等金融服务机构。中国的现状与美国还有很大差距,个人理财业务才刚刚起步,提供此类服务的主要还是传统的金融服务机构,其中又以商业银行为主。了解分析美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经营发展状况,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具有很大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美国的商业银行在经营个人理财业务方面,主要将客户分成了三个层次,一般消费者客户、富裕消费者客户和私人银行客户。在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上,商业银行业采取了不同的策略。对一般消费者客户,银行多采取大众化普及型的理财服务,如普通的账户服务、房产按揭及信用卡服务等,很少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对待富裕消费者客户,银行根据客户需求而决定是否提供特殊的理财服务,其实质属于半个性化的理财服务;对于高端客户,银行已经打破了产品和行业的限制,为其提供个性化极高的私人银行服务。
我国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至今,与美国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私人银行业务属于刚刚崭露头角,个别的商业银行开始进行试水,尚未全面展开。中高收入客户的理财服务业主要集中在各类产品的营销上,还未发展到理财规划的层面上。普通消费者客户对于商业银行也只是产品销售的对象而非提供理财服务的对象。针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当前状况,业务的发展主要集中在产品营销上,对不同客户群体,应考虑采取以下不同的营销策略。
一、普通消费者客户
这是一个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的群体,但平均资产水平较低,对个人理财服务的需求也不强,主要是基本金融产品如账户、房贷、银行卡等。商业银行在针对这种人群进行营销的时候,应考虑该群体的具体需求,有侧重的选择适当的产品进行推广。例如银行当前等候时间过长,可向客户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产品,既方便客户,也减轻银行柜面压力;针对房贷客户,可设置还款短信提醒、整存零取服务来应对还款特点;将汽车信贷与信用卡产品相结合,拓宽利润来源等。服务于这个客户群的人员应集中在柜员层面上,通过日常业务办理,从中发现营销机遇,通过薄利多销的方式实现营业收入的增长。
二、富裕消费者客户
这个客户群体是我国当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也是要进行营销的首要目标人群。这个层次的客户收入较高,生活水平较高,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和期望自然也高于普通消费者群体。除了基本的金融服务外,他们对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明显增加。目前商业银行在营销的产品除自身开发的理财产品外,还很多基金、保险、证券类投资产品,这些综合的产品供给基本可以满足富裕消费者客户群体的需求。
那么如何合理的营销这些产品,是商业银行实际上面临的最应解决的问题。很多商业银行已经设立了理财顾问岗或客户经理岗,从制度上保证了人员的配备,这是一种被普遍采用也较为有效的方式。如何从“普遍”中取得不俗的业绩,商业银行可以根据产品或客户特征进行“批发”或“零售”的营销方法。批发是指商业银行依据客户细分或产品细分,选定目标市场后,将该目标市场的潜在消费者集中起来,进行集体营销的过程。具体举例来说,每年春节临近,是中国黄金消费的一个热潮,银行可以以黄金产品为一个子市场,举行以产品推介为目的的销售会,进行商品展示与客户交流,进而达到扩大销售的目的;针对客户的年龄段及办理业务的类型,如办理存款证明的客户,极有可能存在子女海外留学或出国旅游的情况,银行可考虑将这部分客户群集中,进行国际汇款、意外保险等产品的推介,有的放矢的增加销售推广;针对年龄较大,如退休人群,进行保本基金、货币型基金的推广。这类批发型业务,可通过一次活动,实现多人购买的效果,克服了普通理财顾问单独销售,针对每个客户介绍产品的重复劳动,大大提高了销售的效率。这里的“零售”所指的就是对于有理财规划需求的客户,进行附加理财规划的销售行为。理财规划服务在商业银行还未进入收费项目,这与中国人的心理特点有很大关系,即对于自身的财产的保密性要求。但是一部分富裕客户已经意识到财产需要规划,而且也乐于听从专业人员建议。针对这部分客户,银行应进行合理而简洁的理财投资规划,针对不同客户的家庭特征,投资不同的理财产品,实现半规划半营销的实质目标。
三、高端客户
作为普通居民家庭财富的主要体现,目前我国居民储蓄余额已超过40万亿元,远远高于世界20%左右的平均水平,是全球储蓄率最高的,而高增长必然伴随着高通胀,目前市场实际利率较低,储蓄已不再能够满足客户的投资需求。随着金融知识的不断普及,人们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那些较富有的年轻个人群体,迫切需要对客户的个人财富进行管理。
从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以及国外银行的发展经验来看,个人理财业务应该是我国商业银行业务拓展的新方向,也是中国特色商业银行的本质属性。近年来,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不断增长,大型商业银行仍为发行主力,占市场份额的60%以上。普益财富的《银行理财能力排名报告(2013年度)》中指出,2013年度,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发行数量为56827款,发行规模约为56.43万亿元,较上年度增长85.87%。2014年截至9月,共有148家银行发行了5024款个人理财产品,参与银行数量增加1家,产品发行数量环比增幅为2.43%。如下图所示,参与银行的数量基本呈增长趋势,发行数量除2014年1月和2月小幅下降外,其余月份基本呈增长趋势。
图1 2013-2014年度银行理财产品参与机构及发行数量
资料来源:普益财富(数据截至2014年05月10日)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近年来虽然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是由于该业务起步较晚,在目前的发展中尚存在很多方面的缺陷以及不足:
产品同质化严重。到目前为止,虽然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但还存在许多不足,比如,在产品开发、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参照了国外银行的一些先进做法,但是却没有真正消化吸收其精髓,许多问题在近年来的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来,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产品定价能力不足。由于目前国内金融业尚处于分业经营阶段,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相互割裂,同时利率和汇率还未达到完全市场化,理财产品定价能力不足。
专业理财人员严重不足。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目前中国对金融理财师的需求人数是50万人,截止2013年12月31日,由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认证的中国大陆CFP系列持证人总人数为151,628人,其中金融理财师AFPTM持证人总人数为128,494人,国际金融理财师CFP持证人总人数达到18,728人。理财业务需要全面掌握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市场投资等相关知识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目前国内这种专业理财人员严重不足。
服务理念有偏差。我国商业银行面临很多较为棘手的问题,市场风险进一步加大、信誉问题及银行职员操作出现一系列问题等越来越严重。银行为了吸引更多的理财客户,从而一味的去追求高额的利润而忽略了其中存在的风险,而只有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才能实现双赢。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创新品牌化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应整合各方面的优势资源,梳理产品的研发流程,及时准确地回应市场与客户需求,创新出个性化、人性化、品牌化的理财产品。个人理财业务在发展中形成的理财品牌,在对客户的服务中提供良好的服务,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和建立良好的服务声誉,就会极大的提高其附加值和银行的商誉。而个人理财品牌恰恰强调的不是产品本身,而是为客户设计、帮助客户组合和指导客户选择产品等过程中所能体现出来的服务。
打造专业化的理财团队。为建立专业化的理财团队,银行可以适当的采取一下两种措施,第一,加强对现有业务人员的专业业务培训,第二,吸收新鲜血液,引进高层次人才。银行在这一方面应当根据自身的业务范围,结合个人理财业务的特点和发展的需要,对业务人员进行系统的培养,为客户提供具备银行、证券、保险等各业务知识集于一身的理财顾问和理财规划师,能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合理推荐产品,在人才引进方面,要选拔高素质人才。确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细分市场、选择目标客户和进行产品定位。要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客户研究和设计理财产品,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打造一支懂理财、会理财的专家式的理财团队,稳定并深度挖掘客户潜力。
论文摘要: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推进综合化经营战略的重要载体和提高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手段。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当前具有以信托贷款产品为主导,产品呢预期收益趋向合理,分成服务体系开始构建等热点。产品风险揭示不足,品种结构不合理以及粗放式发展等问题仍然存在。我国商业银行需要重新考察和研判市场方向,发挥理财业务对经营转型的重要作用;打造卓越品牌形象与特色服务,获取客户的持久信任与忠诚;加大创新力度,探寻理财市场发展新空间;同时,由单一产品向综合平台转变,由大众化产品向分层次服务转变;建立健全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
key words: commercial banks personal financial management products corruption cooperation silver letter
abstract: financial services is a commercial banking operation of an integrated strategy to promote the importance of carriers and increase the income of the middle of an important means of business.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s wealth management business is still in its infancy, the current loan products with trust-based products tend to do a reasonable expected return, divided into the beginning of construction of service system, such as hot spots. reveals the lack of product risks, the variety structure is irrational, as well as extensive development, and so the problem still exists. china's commercial banks need to re-visit and study the market direction, financial management operations of the business to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transition; create excellent brand image and characteristics of services, access to customer trust and loyalty and lasting; increased innovation, financial market development to explore new space; at the same time from a single product platform to change from mass changes to services at different levels; establish a sound financial business risk management system.
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市场竞争格局的演变,使商业银行纷纷推行以转变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为要内容的战略转型,金融市场和金融创新环境的日臻完善为银行理财业务的拓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在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个人业务有利于熨平经济波动的负面影响,提升同业竞争综合实力,拉长盈利成长周期。然而,我国商业理财业务尚且处于起步阶段,并受到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体制和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呈现出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本文首先总结了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进程及特征,进而对当前理财市场中值得关注的重点问题展开分析,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未来的发展方向及思路进行探索。
一 、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商业银行个人业务可以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其中,理财顾问服务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在理财顾问服务活动中,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
1、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历程及其动因
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一些商业银行开始尝试向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投资顾问和个人外汇理财服务。200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改革外币利率管理体制,为外币理财业务创造了政策通道,其后几年外汇理财产品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但是总体规模不大,没有形成竞争市场。2004年11月,光大银行推出了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阳光理财b计划”,开创了国内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先河。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成为推动人民币理财业务发展先锋的直接原因是,在当时信贷投放高速增长的背景下,中小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占比较低,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而发行人民币理财产品能够增强其吸储能力,缓解资金趋紧压力。
2006以来,随着客户理财服务需求的日益旺盛和市场竞争主体的多元化发展,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的态势。特别是面对存款市场激烈的同业竞争,国有商业银行开始持续加大理财产品的创新和发行力度,不断丰富和延伸理财品牌及价值链上的子产品。以工商银行为例,2005到2007年分别(发行)销售个人银行类理财产品190亿元、755亿元和1544亿元,年均增速达185.3%;而2008年仅上半年即累计(发行)销售个人理财产品549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6.5倍。凭借网点资源、客户资源、综合实习优势,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已经占据国内理财市场的主导地位。可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是内在需求与外部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面对转变经营模式、拓展收益渠道的压力,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商业银行唯有加快理财业务发展的创新步伐,通过负债结构与收益结构的转变,形成理财产品与储蓄存款的联动效应,才能在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运作模式的演进
在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初创期,投资方向基本为银行间国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固定收益工具。在风险管理方面,与初期的外币理财产品相比,人民币理财产品则更为规范,客户资金与银行自有资金相互隔离。应该说,这一时期的理财产品与商业银行熟悉、专注并具有传统优势的领域,依靠银行自身的平台就可以完成产品销售、资产配置、投资决策、清算分配等职能。
此后,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的走低以及资本市场的走强,商业银行纷纷探索新的理财产品运作模式。一是借助信托平台进入股票市场、产业投资市场。银行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将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则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股票和实业投资。在此种投资路径打通以后,理财产品形式上的创新层出不穷,比如新股申购、信托受益权转让以及由债券、股票、信托融资等产品组合而成的资产配置产品等。二是与外资金融机构合作推出结构性理财产品,实现覆盖全球市场的投资管理。尤其是qdii的推出,打通了人民币海外投资的通道,扩大了资源配置的半径,理财市场上出现了大量与利率、汇率、股指挂钩的产品。
二、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特点
1、信托贷款类产品成为理财市场的主导
2008年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保持快速增长,单手资本市场大幅下挫,投资者风险意识增强银监会加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整改力度等因素的影响,理财产品的品种结构普遍发生显著变化。子2008年2季度开始,风险相对降低、收益相对稳定的信托贷款类产品大幅增加,并保持迅猛增长的态势,在各类银行理财产品中已占据主导地位。如招商银行全年累计发行“金葵花招银进宝之信贷资产理财计划”和“金葵花招银进宝之票据盈利理财计划”两种信托贷款类产品宫674只,在其各类理财产品中的占比达到73.8%。其他各行也纷纷将信托贷款类产品作为理财业务推广的重点加以集中发行。如工商银行的“稳得利系列”、中国银行的“平稳收益计划”等。信托贷款类产品普遍具有投资标的明确、结构简单、期限多样、收益相对稳定等特点。从根本上讲,信托贷款类产品的内在特性符合当前阶段投资者、商业银行、借款人和信托公司等各方主体的利益。
2、公益性、专属性创新产品彰显理财业务价值
针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部分银行迅速反应,推出了具有公益性质的创新理财产品。例如,建设银行在震后第五天就发行了“财富.爱心公益类08年第一期理财产品”,将募集资金的8%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定向捐赠于四川灾区,并且该产品不向客户收取认购费、管理费等任何费用。此外,在教师节期间,招商银行还特别发行了“金葵花招银进宝之信贷资产教师专享理财计划”,在原有信托贷款类产品的基础上赋予了“尊师重教”这一更具意义的内涵。此类以慈善、关爱为主题的理财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拓宽了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思路,打破了以往理财业务同质化的常规,深化了理财品牌的内涵与价值,增强了客户的认同和忠诚度,并有效地提升了银行的品牌价值和社会形象,对于理财业务的长远发展大有裨益。
3、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更趋规范合理
各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普遍趋向于规范合理,与以往部分银行对新股申购类、结构挂钩类产品动辄给出40%或50%的预期收益率,甚至“上不封顶”的情况形成鲜明反差。例如,光大已拿回国内“阳光理财同升21号”挂钩类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分别为8%、4.5%、1.45%三档;中信银行投资于新股申购和信贷资产的“全面配置计划0807期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为4.38%;而农业银行的“本利年08第15期基金精选型产品”,招商银行的“金葵花新股申购22期与套利理财计划”等均有给出具体的预期收益情况。究其原因:一方面,受资本市场低迷以及“零收益”实践等因素影响,各个银行给出的预期收益水平更加实际与客观;另一方面,按照银监会要求,对于无法提供科学、准确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的理财产品,各个银行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不得给出“预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尽管有所回落的预期收益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客户吸引力,但从根本上讲,科学的、与实际收益情况吻合的预期收益率将对商业银行及其理财产品的美誉度和客户信任度产生积极影响。
4、产品短期化趋势更为显著,期限结构日臻完善
与以往同类型产品相比,各银行理财产品的短期化趋势更为显著。以招商银行为例,其2008年所发行的全部理财产品中,期限在三个月(含)以内的产品数量占比达36.8%,期限在三个月至一年的产品占比达59.7%,而一年期以上的产品仅占全部产品3.5%。此外,其他各银行也注重短期化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如工商银行“2008年第65期稳得利增强型信托投资理财产品”的期限为16天;中国银行的“博弈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分为14天、21天或1个月。在产品不断短期化的同时,各银行也注意产品期限结构的完善。以工商银行11月份发行的“稳得利”系列产品为例,其包含了29天、75天、90天、12个月等各种期限结构,能够满足不同投资者的偏好。
5、理财业务分层服务体系逐步构建,财富管理职能日益凸显
2008年来,针对中高端客户的专属产品不断增加,银行理财业务更加注重客户细分,财富管理职能日益凸显。举例而言,交通银行“得利宝新蓝58号产品”和“得利宝海蓝31号产品”对普通客户、交通银行客户进行了分层定价,产品预期收益与客户层次成正比。在交通银行的财富管理服务体系中,“交银理财”定位于季日均金融资产5万元以上的客户;“沃德财富”地位于季日均金融资产50万元以上的目标客户,并提供专属客户经理、专属理财网点、专享增值服务等。同样,工商银行也全面升级了“理财金账户”服务品质,定期推出“理财金账户”专属理财产品,并通过贵宾理财中心、贵宾客户服务专线、贵宾网上银行等各种专属通道,为客户提供全新的理财服务体验。各银行对中高端财富客户的重视程度正在不断提升,市场细分能力的增强和分层服务体系的构建将成为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的重要基石。
三、我国商业银行理财市场存在的问题
1、信托理财集合资金用于贷款可能引发潜在风险
由于央行对信托贷款利率下线没有规定,因此信托贷款可以规避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下限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另外,虽然从实质上看是商业银行对用款单位放贷,但由于信托贷款与信托理财资金不在商业银行表内核算,因此可以规避《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不用计提资本,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优化了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基于此,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开展了与信托挂钩的理财业务,筹集资金的投向基本上是信托贷款。
信托贷款对银行和信托公司而言,都属于表外业务,贷款的信用风险完全由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承担。在此情形下,银行和信托公司对借款人一般不会进行授信尽职调查,对贷款用途也不会开展相关的监测工作,特别是贷款大部分在异地使用,就更缺乏有效地贷后管理一旦用款单位出现还款风险,担保人又不能如期履行担保责任,将会给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带来巨大风险,银行也和信托业虽然对此不负有偿还义务,但也将面临系统性的声誉风险。
2、对客户风险提示及信息披露不充分
部分商业银行在编写有关产品介绍和宣传材料时,风险提示不充分,主要体现在未提供必要的举例说明。风险提示只是简单的列示。如对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的话语,未对铲平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进行详细的阐释。
对一些挂钩较为复杂的产品的理财业务,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前,未提供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率的测算数据、测算方式和测算的主要依据。在将有关市场检测指标作为理财计划合同的终止条件或中之参考条件时,未在理财计划合同中对相关指标的定义和计算方式做出明确的解释。
3、熟悉国际交易规则的专业人才异常匮乏
在全球金融自由化于一体化的形势下,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尚不发达,可以预期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个人理财业务挂钩标的投资方向将主要向境外市场发展,其中主要投资产品属于衍生工具范畴,因此熟悉国际衍生品通行的交易规则、惯例是维护我国商业银行从事国际衍生品交易合法权益的关键之所在,但目前银行相关从业人员异常缺乏国际衍生交易经验特别是对国际规则的了解,更无从谈及灵活运用国际惯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营销宣传不够
个金融机构在理财产品的营销上基本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状况。在银行营业厅里,都摆放着介绍理财产品的小册子或宣传纸,但缺乏特色产品和个性化方案,这同客户需求显然存在一定的差距。由于缺乏必要的宣传,即使是一些不错的理财产品,实际上了解的客户也不多。比如,“千里马”、“红双喜”等投资分红险,其复杂的条款,常常需要推销员通俗化的解释才能让人明白,而各行却无人主动的向客户介绍。一些新国债、基金等的收益、风险情况也是客户所不熟悉的,单单看一看宣传册,客户根本弄不明白。
5、个人理财业务同质现象严重
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的同质化趋向。在业务范围上表现为,把现有业务进行重新整合,普遍缺乏更为细致的客户分层,无法为客户提供切合需求的个性化服务;在财务策划上技术人才的支持都无法满足现实需求,投资产品在广度和深度上均不能完全满足客户的理财需求。从目前国内同业的情况来看,基础金融产品在同业之间相差无几,理财产品的市场定位和定价无法展示出各商业银行的产品特色,同质产品的竞争完全体现为市场价格的激烈比拼,严重影响了理财市场的健发展。
同时,金融产品的复制特点加剧了这一现象,一家银行刚刚发出新的理财产品,其他银行就能够立刻跟进,名目虽不雷同,但功能特点相似、投资收益相当,几乎是克隆。于是现有的个人理财产品基本都是保险、证券、外汇、基金等的投资组,缺乏特色。比如同一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会被几家商业银行,或者同一商业银行的几家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只是名字的区别,而没有实质性的差异。对个人客户而言,这些产品的确眼花缭乱,却缺少实际吸引力。
四、加快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对策
从长远来看,由于理财业务将国内居民财富迅速扩张而引发的对金融业务的外在需求,与商业银行利用金融创新实现战略转型和多元化经营的内在需求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因此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拓展空间。
1、发挥理财业务对银行经营转型及客户关系管理的重要作用
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对商业银行推进经营转型与实施客户关系管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一方面,大力发展理财业务有助于烫平经济波动的负面影响,有助于应对利差收窄的挑战并拉长盈利周期。首先,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能够提高手续费和佣金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有助于商业银行实现收益来源的多元化和收入结构的优化;其次,利用理财业务平台,商业银行能够实现与多个市场、多种业务的对接,并使之成为综合化经营的重要载体和有益探索。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若能与客户关系管理有效结合起来,与客户建立持久信任关系,成为客户完全可信赖的金融顾问,不仅能够极大的降低优质目标客户的流失率,还将促进理财业务与储蓄存款、银行卡、电子银行等不同业务类别交叉销售和协同效应的实现,进而提升零售银行业务对经营利润的贡献度,增强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2、打造卓越品牌形象与特色服务,获取客户的持久信任与忠诚
当前,国内银行的理财产品具有较强的同质性和可复制性。在这一背景下,只有依靠卓越的理财产品以及超越客户预期的特色创新产品及服务,提高客户的认知度和荣誉度,才能在纷繁复杂的产品和激烈的同业竞争中超出。在品牌建设方面,需要商业银行持续地自身核心理财品牌加以塑造,通过准确的服务定位和文化内涵,与客户建立情感,从而赢取客户的忠诚和持久信任,提升市场竞争力。以招商银行为例,其全部理财业务均冠以“金葵花”之名,经过持续不断的培养,更使客户自然而然低产生一种信任感,这种品牌形象是难以被同业复制的。
在特色产品及服务方面,商业银行需要不断更新理念,针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热点和焦点,必须增强响应能力,即使退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新产品和信服务,从而获取同业竞争主动权。理财不仅是一项规划、一个系统、一种过程,更是规避经济金融风险的“防火墙”。当金融市场繁荣时,需要通过有效的理财手段实现财富增长;而当金融危机到来时,则更需要发挥其独特的作用,把握机遇,平稳实现客户资产保值增值。
3、加大创新力度,探寻理财市场发展新空间
面对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商业银行需要重新考察和研判市场方向,加大创新力度,为理财市场寻找新的加速器。货币政策的转向、相关监管政策的推出和调整以及一系列刺激经济措施的实施,都为理财业务的创新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发展空间。近期,银监会相继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等多项政策,很多投资对象的价值将被重新发现,更多的市场品种将被发掘。例如,并购贷款类产品可能成为银信理财业务新的增长点。与传统的信贷资产类产品相比,并购贷款类产品将在投资方向、收益模式以及风险控制手段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此外,股权投资及pe类产品预计也将成为优化银信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银信合作层次的重要领域。此类创新将私人股权投资等纳入银信业务合作范围,打造个性比较强的高端理财产品,有利于银行与信托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服务品牌,进一步开创理财市场新的发展空间。
4、由单一产品向综合平台转变,由大众化产品向分层次服务转变
从国外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来看,理财业务并不局限于为客户提供某种单一的金融产品,而是根据细分目标市场以及投资者的财务状况、投资预期、风险偏好等为客户量身定制理财规划方案。尽管近年来国内银行理财业务取得了迅猛的发展,但仍处于“关注产品胜于关注客户”的初级阶段,与理财业务全方位、差异化、个性化的本质内涵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从长远看,国内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也应遵循由单一产品向综合平台,由大众化产品向分层次服务,由单纯的产品销售向以金融顾问、资产管理为核心的综合投资理财服务转变。
5、建立健全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
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应既包括商业银行在提供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主要风,也包括理财计划或产品包含的相关交易工具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银行进行有关投资操作和资产管理中面临的其他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战略、风险管理方式和所开展的理财业务特点,制定具体而有针对性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规程,建立健全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并将理财业务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
在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中,市场风险的防范于控制对于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商业银行首先应根据自身理财业务发展的特点,建立并完善理财业务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商业银行研发、销售和管理有关理财计划,必须配备相应的资源,具备相应的成本收益测算与控制、风险评估与检测,内部价格专一等的能力和手段,对需要对冲处置的风险要有具体的技术安排。在进行相关市场风险管理时,应对利率和汇率等主要金融政策的改革与调整进行充分的压力测试,评估可能对隐含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和应急预案。
参考文献
[1] 刘毓,2008.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模式变迁、发展瓶颈与突破之路[j].金融论坛
[2] 张渝,2008.银行信托理财产品问题分析[j].西南金融
[3] 张兴胜、钱金叶,2006.人民币理财产品热销的冷思考[j].中国城市金融
[4] 周田新,刘 丽,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状况评价及策略选择,青岛科技大学学报,2006,06: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