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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评估申请书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5-30 00:14:3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房屋评估申请书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房屋评估申请书

第1篇

申请人:李**,男, 19xx年7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是新疆**县阔克阿尕什乡迭里布列克村19号。

唐*,女,19xx年10月2号,汉,住址是新疆**县一农场建设东路65号。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司法鉴定单位对申请人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

事实和理由

20xx年8月25日,被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修的涵洞质量不合格,导致原告在运输小麦的运输过程中车辆发生侧翻,将车上的小麦倾倒入附近的水渠中,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为查清事实损失的数额,请求法院依法委托鉴定单位进行评估鉴定。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损失评估鉴定申请书二: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将申请人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纺织二路牡纺河东小区9栋5单元601室的房屋漏水的影响成度及经济损失数额进行鉴定、评估

事实和理由:

原告王**与被告樊国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与被告系楼上楼下关系。因被告20xx年6月26日开始私自改造房顶,将女儿墙盖上排水管堵死,只要一下雨,雨水直接顺着墙体往下流,屋里刚出现漏水时,就告之被告处理,被告置之不理。才导致原告家2个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不同成度严重漏雨,严重时水都成水溜往下流。原告从入住8年来从未有过漏雨现象。从20xx年6月28日早7点30分开始漏雨到现在,以使原告家无法正常生活和正常居住。特申请贵院委托专业人员对损坏房屋做出公平公正的鉴定和评估。

申请人:王**

第2篇

1、提出申请。借款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

2、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3、评估,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

第3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或已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屋,预先出售或销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内城镇(包括工矿区)商品房预销售的管理。

第三条、自治区建设厅主管全区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本级开发经营企业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第四条、商品房屋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经国家或自治区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按国家有关规定,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的土地,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

(五)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六)已办理预售登记,并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明。

第五条、商品房屋销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六条、商品房预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销售,应当向同级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办理预销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第七条、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销售申请书;

(二)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规划、用地和施工等批准文件或证件;

(四)工程施工合同;

(五)由政府房地产评估机构或其他已取得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的评估机构评估验证,完成工程建设投资总额25%以上的评估证明;

(六)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七)由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与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对经济适用住房或安居工程的售价审定、指导意见;

(八)商品房屋预售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商品房的位置、结构、面积、装修、设备、售价、环境条件、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日期和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附预售商品房总平面图;

(九)商品房预售款专用户证明(开户行、帐号等);

(十)需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提交允许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第八条、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销售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销售申请书;

(二)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四)房屋所有权证书;

(五)需向境外销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提交允许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商品房预销售申请书、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由自治区建设厅统一印制。

第九条、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接到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后,应当详细查验各项证件和资料,并到现场进行查勘。经审查合格的,应在接到申请后的10日内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需向境外预销售的,应当在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上注明外销比例。

第十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销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预销售广告(包括其他的传媒方式,下同)必须载明许可证的编号。

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和刊登广告。

第十一条、商品房预销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全区统一使用自治区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国家工商局与建设部共同制定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购销合同)。各级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二条、购销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持商品房购销合同等有关材料向房地产交易市场主管部门办理鉴证、登记手续,未经鉴证、登记的购销合同,不作为房地产权确权依据。

商品房预销售可以委托中介机构,但必须签定委托书。中介机构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商品房购买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预销售委托书、中介机构资质证书。

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所得的款项必须用于该建设项目的建设,已预售的商品房不应设定抵押。

第十四条、预销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承购人应自交付使用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4篇

本程序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

一、订立合同

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依法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可使用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二、过户申请

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在买卖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过户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2.已订立的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合法的身份证明;

4.经填写无误的上海市房地产转让过户、登记申请书;

5.其他有关的文件。

房地产买卖双方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其他有关的文件包括当事人的委托书及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若按有关规定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须提供经签订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副本)。

三、受理申请

对于资料齐备、证件齐全,符合受理规定的房地产买卖,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予受理,并向买卖双方出具收件收据。

收件收据是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开具的表明已受理该房地产买卖过户的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受理日期一般为开据收件收据的当日。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之日为房地产权利转移的日期。

四、资料审核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请书上填写的内容与所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对于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对于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房地产买卖过户申请后应调集或查阅1:500地形图、产业件袋和转让件袋等有关资料,并根据需要实地查勘房屋的类型、结构、装修标准、设备、四至。

房地产买卖双方申报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根据房地产的评估价格计算综合税款、契税、交易手续费、土地收益金。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填写《上海市房地产转让过户、登记审核表》。

五、审核批准及缴纳税费

经审核,凡符合过户条件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在受理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通知买卖双方按规定缴纳综合税款、契税、房地产交易手续费等税费。

凡属行政划拨土地上的房地产买卖,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通知转让人按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收益金由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汇集后统一解交市房地局,上交市财政。

经审核,凡不符合过户审批条件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在受理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买卖双方不予过户,办理退件手续。

六、资料移转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转让过户后,应将《上海市房地产转让过户、登记审核表》及有关资料移交房地产登记机构,由房地产登记机构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房地产转让变更登记。

七、复议及诉讼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加强受理窗口的力量,公开办事制度,对于资料欠缺的房地产买卖,一律不予受理。资料齐备受理后,应尽快进行审核,并及时给予买卖双方当事人明确答复。

第5篇

(1)如果是要在房产证上添加配偶的姓名,需要向房管局提供证明,说明原因并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房屋所有权证。

(3)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交纳房产证印花税5元即可,不需要提交任何税务。

(4)如果取得房产证在结婚登记之前,这种过户是按赠与处理。需要的手续是拿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公证书,房屋产权证,契税(可能需要先行向税务机关缴纳,也可能由房地局在办手续时代收)缴纳凭证,双方身份证明到房地局办理。

2、继承房产更名流程:

(1)先去办理房产公证,提交相关材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2)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更名的登记了。

(3)继承人将对房产交纳一定的税费,所以要到专业的房产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然后再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进行缴费。在班里继承登记的同时还需要交纳登记费、权证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百分比的合同印花税。

3、买卖房产更名流程:

(1)准备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房屋出售证明,以及其他房屋相关证明。

(2)房产更名要把合同条款写清楚,买卖双方都要在场,当事人签字。

(3)签完合同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并按照合同的条款进行缴纳相关费用

第6篇

根据环脱贫领办发〔2019〕63号《关于加强脱贫攻坚七项重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现就规范整理贫困村、户基础资料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现规范整理户内资料17项

1、《扶贫手册》

2、贫困户家庭收入调查表(2014年及以来)

3、“一户一策”方案(惠农政策、扶贫超市、脱贫指标、日历及

时运转)

4、《甘肃省贫困户脱贫达标认定书》

5、《饮水安全达标认定书》

6、《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报告》(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或《住房安全达标认定书》(县区行业部门出具)或其他安全住房相关证明材料(异地有安全住房、长期租赁房屋、特困集中供养、子女分户且有安全住房)

7、《甘肃省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政府缴费补贴凭证

8、《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和政府缴费补贴凭证

9、《培训合格证书》(需求户)

1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

11、慢病证(卡)

12、异地就读、残疾智障、因病休学等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不在校证明资料(异地就读的适龄儿童在校证明、残疾智障无法上学证明、适龄儿童休学证明)

13、精准脱贫到户政策落实明白卡(新增资料,尚未下发)

14、贫困户入社配股协议及股金证

15、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协议及贷款发放凭证

16、农业保险协议、缴费凭证

17、产业奖补资金拨付凭证

(二)、规范整理村级资料

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方面11项

1、2014年度贫困户申请书

2、2014年度村民小组初评结果

3、2014年度农户家庭基本情况核查表

4、2014年度贫困户提名花名册

5、2014年度村级民主评议(签到册、民主评议选票、主持词、会议记录、初评名单)

6、2014年度贫困户名单村级公示资料或照片

7、2014年度XX村关于上报审核确认贫困户的报告(村报乡镇)

8、2014年度困户名单乡镇公示资料或照片

9、2014年度XX乡镇送审贫困户的报告(乡报县区)

10、2014年度XX乡镇关于对XX村初审贫困户的批复

11、2014年度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花名册

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方面9项

1、XX村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2、XX村新识别贫困户花名册

3、XX村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4、XX村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5、XX村清退不符合建档立卡人口花名册及佐证资料

6、XX村返贫户入户核查表

7、XX村返贫户公示资料

8、XX村返贫户花名册

9、XX村动态管理会议记录、民主评议、公告公示等资料

注:(2015至2019年上半年,省市共组织开展7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分别是:2015年6月、2016年1月、2016年3月、2016年9月份、2017年3月、2018年5月、2019年3月,按照动态管理时间节点,按次整理归档。)

贫困人口脱贫退出方面8项

1、贫困户收入测算表

2、拟退出贫困人口乡村初验表

3、拟退出贫困人口提名花名册

4、民主评议资料(签到册、民主评议选票、主持词、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等)

5、拟退出贫困人口名单公示资料或照片

6、XX村关于上报审核确认拟退出人口的报告(村报乡镇)

7、贫困县区出具《甘肃省贫困户脱贫达标认定书》

8、县区政府关于贫困人口退出的批复

9、年度脱贫户花名册

注:村级贫困户脱贫资料以年为单位,一年一整理归档(2014-2018年)。

贫困村识别退出方面7项

1、贫困村申请书(识别)

2、拟退出贫困村申请书(退出)及自评报告

3、贫困村退出县级初审核查表、初审结果

4、县级贫困村退出公示(照片)

5、市直相关行业部门单项指标验收结果

6、甘肃省贫困村退出达标认定书(市级验收结果)

7、市政府关于贫困村退出批复

二、时限要求

一是时间要求:从8月份开始集中审核,初步安排每周指导审核两个村业务,8月底完成并装订成册。二是审核顺序:8月5日至9日龙柏山村、苇芝城村;8月12日至16日兰家掌村、山水湾村;8月19日至23日西阳洼村、大树塬村;8月26日至30日陈渠子村、光明村。

第7篇

关键词: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管理;计量建标

1计量建标的重要性

目前,检验检测机构正处于改革时期,省院的具体检定工作主要是对计量标准的量传和对高准确度等级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而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药局、工商局进行了三合一整合后,相应的县级技术机构也面临着严重的挑战,因为成为了新的单位,有了新的领导,对技术机构的不熟悉、不了解,导致原有模式基本处于停滞,计量工作难度加大,计量标准建立与复审工作更是难上加难,这就加重了市级计量检定机构的工作,除了基础的长、热、力、电计量项目,还要对全区的量具作统筹管理,所以市级机构计量建标工作十分迫切与重要。

2计量建标的前期工作

2.1调研与评估建立计量标准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决策、讲求效益,兼顾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首先,要着重考虑社会效益,根据本市一级统一量值的需要,尤其是能覆盖本辖区内县一级计量检定机构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与全区内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其次是服从于当地经济,分析当地市场发展,结合实际需求,同时兼顾及时、方便、实用、经济的原则;再者是考虑建标投入与预计收益的比重,合理决策。根据前三条规则,决策是否建立该项标准。2.2计量标准的选择如决定建立该项计量标准,接下来就该对计量标准的选择作相应考虑,应作三方面的考虑。一是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包括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计量标准的稳定性等。所以在选择计量主标准器时,要作充分考虑。其测量范围应当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的需要,如果被检量具是多参数的,计量标准应能覆盖所有的测量范围;其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应符合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要求,主标准和配套设备的总不确定度应普遍优于被检量具的1/3;其重复性应能满足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要求;其稳定性需经过半年以上考核合格;二是计量标准的其他计量特性,如灵敏度、鉴别力、分辨力、漂移、滞后、响应特性、动态特性等也需满足相应要求;三是配套设备的要求,如果是依据计量检定规程,则应对全项进行检定,所配套设备要齐全且满足相应等级要求,如果是依据校准规范,根据校准项目选配设备。2.3设施与环境条件的要求需建立的基础设施与条件包括房屋面积、恒温条件及能源消耗等,应能满足三方面的要求:一是,根据现行有效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配置必要的设施和监控设备,并对温度、湿度等参数进行监测和记录;二是对工作场所内互不相容的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防止相互影响;三是其他环境条件如振动、电磁干扰、辐射、照明、供电等满足相应要求。

3计量建标资料的填写

在配置好计量标准和配套设备,环境条件也符合后,应申请计量标准考核,首先应进行建标资料的填写。计量标准的文件集包含18个文件,每项计量标准都应建立一个现行有效的文件集。在申请计量建标(复审)时,主要是5个文件的填写。3.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的填写在申请书的填写时,首先要按照JJF1022-2014《计量标准命名与分类编码》找到正确的标准名称和代码;标明计量标准的类别;正确表述主标准器与配套设备的信息,包括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溯源信息等;环境和人员是否符合要求;拟开展的项目是否正确。3.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的填写一是技术报告中计量标准的信息要与申请书中的一致,内容、表述上都要一致;二是正确说明计量标准的建标目的、工作原理;三是量值溯源与传递框图要满足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的要求;四是对测量不确定度做出正确评定;五是对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原则上采用的是传递比较法。3.3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在技术报告中的重复性试验是不确定主评定的一个主要分量,通常用单次测量结果yi的实验标准差δ(yi)来表示,并用表格的形式列出重复性试验的全部数据。对于新建标,只在技术报告中做重复性试验并提供数据即可,不做结论评定;对于已建标,要每年做一次试验,且不能超过技术报告中初次的重复性试验数据。3.4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试验记录按照核查标准的选择原则选好核查标准,对于新建标准,在半年内每隔一段时间(大于一个月),用计量标准对核查标准做一组n次的重复性测量,其算术平均值为测量结果,共观测m(≥4)组,取m组测量结果中的最大与最小值之差,即为新建标准的稳定性;对于已建标,用该核查标准每年做一组n次的重复性测量,其算术平均值为测量结果,相邻两年的测量结果之差即为已建标准的稳定性。若计量标准中采用标称值或示值,则稳定性小于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若加修正值使用,则稳定性小于计量标准的扩展不确定度。3.5原始记录和证书报告原始记录格式规范、信息齐全,数据真实、数据处理正确,填写、更改、签名及保存等符合相应规定;证书报告的出具应符合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要求,格式、签名、结论、数据、发放等符合有关规定。除了以上5个主要文件,技术机构还应完善实验室的相关管理制度、做好计量标准操作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履历书等其他文件,建立卷内目录,使之一目了然,切实保证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正确性。经过计量标准的前期调研、配置、技术资料的完善、标准设备的试运行,就可以申请计量标准考核了。实验室只要认真做好以上工作,熟练掌握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熟练操作标准设备,那么计量建标就会顺利通过。

4结束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国家有计划地发展计量事业,用现代计量技术装备各级计量检定机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科学实验、国内外贸易以及人民的健康、安全提供计量保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可见计量建标的重要意义,它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是量值传递的纽带,是正确履行社会职责、服务当地市场经技术保障。

参考文献:

第8篇

河南降雨造成全省103个县(市、区)877个乡镇300.4万人受灾,河南灾后补助申请书怎么写呢?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1河南水灾补助申请书最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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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__-_,系_村民,因我家于20_年_月_日遭到洪水灾害而蒙受巨大损失,毕生财产全被洪水冲走,目前生活相当困难,特向领导申请水灾救助,望政府能伸出援助之手,我们全家将万分感激!20_年_月连日下雨,引发洪水灾害,洪水将我家两层十间房屋几乎冲塌,门窗、家具、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具及用品全被冲走,二儿子结婚置办的家具、衣服、被褥及二媳妇的金项链等被“洗劫一空”,电焊机、切割机等经营生意用的工具荡然无存,院子里摆放的十多桶柴油、数吨煤炭也消失殆尽。据不完全计算,我家在此次洪水灾害中损失至少达八万元。

这场灾难使我一生辛辛苦苦经营的财产化为乌有、毁于一旦,我家一天内遭到如此重大的变故,让我呼天抢地、撕心裂肺、痛哭流涕,我真不知以后的生活该如何维持下去。眼前,我一无所有、一贫如洗,一家大小十几口人的吃、穿、住都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生活没有了基本保障,上学的女儿的学费也成了巨大的负担。想到这些,我捶胸顿足、心如刀绞、痛不欲生。

灾难发生后,亲戚朋友都闻训赶来,帮我处理善后事宜,他们在为我家的生活现状深感同情的同时相互间开始为我家今后的生计“出谋划策”。从他们的言语中,我无意中得知政府会给予受灾农民一定的救助,听到这个消息,我如获至宝,在绝境中又看到了希望。我不想麻烦政府,但对眼前的困难,我真的是一筹莫展、毫无他法,我真心的`希望政府能够给我家适当的救助,让我度过眼前的难关。

望领导审查、核实、批准,再次真诚地感谢各位领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shenqing/

__年__月__日

自然灾害有哪些大家都知道自然灾害对人类生活有严重的影响,可是也想知道如何去预防自然灾害。想要去预防,那么就要先知道九大自然灾害分别是什么,在这里先给大家说一下,九大自然灾害指的是地震,泥石流,滑坡,洪水,海啸,台风,龙卷风,雷击和暴雪等。

首先来说一下地震,地震其实预防的最主要的方式就是通过现在的电视,手机等传播信息,因为现在通过科技的发展,人类已经可以通过科技手段监测到地震带几十秒之前来领遇到地震时候大家千万不要慌张,找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躲下来等待救援。

再来说一下滑坡,其实滑坡算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自然灾害,这种自然灾害多在山区,我们要尽量避免在下雨天,到斜坡掩体岩土体附近,尤其是下暴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洪水的话大家首先要注意看天气预报,其次天气不好的话尽量不要去河边玩耍。如果已经深陷洪水当中,一定要抱住漂浮的大型物体,比如大树等等。

一般来说,海啸都是由地震、海底火山喷发所引起来的,海啸发生的时候会形成一个巨大的波浪,然后对沿海的城市造成大面积的破坏。台风登陆的话我们也要注意,少出门尽量在家里避免出去被大风吹走。

龙卷风一般发生在海上,如果深陷龙卷风当中真的只能是自求多福了,雷击的话其实就是说下雨天的时候尽量少在大树下面或者金属物体下面,不要在下雨天打电话,尽量躲在家里面就可以避免雷击。

暴雪这种情况其实一般来说天气预报都可以预报到,就是大家在平常的时候可以多关注一下本地的天气,尤其是阴雨天、雨雪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一下天气再出门,这样就会减少自己遇到暴雪暴雨的几率。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对于这种自然灾害的预测也越来越全面,这样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减少我们的损失。

自然灾害救助补助标准补助项目主要有六大项:灾害应急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性生活救助、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补助内容:

灾害应急救助,用于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用于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

过渡性生活救助,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

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

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解决口粮和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7号《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第四章灾后救助

第十八条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就地安置应当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并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恢复重建。

第十九条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二十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章救助款物管理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民政部门负责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分配、管理并监督使用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调拨、分配、管理自然灾害救助物资。

第二十三条人民政府采购用于自然灾害救助准备和灾后恢复重建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依照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组织实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中涉及紧急抢救、紧急转移安置和临时性救助的紧急采购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自然灾害救助款物专款(物)专用,无偿使用。

定向捐赠的款物,应当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政府部门接受的捐赠人无指定意向的款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救助;社会组织接受的捐赠人无指定意向的款物,由社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用于自然灾害救助。

第二十五条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应当用于受灾人员的紧急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住房的恢复重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以及因灾遇难人员亲属的抚慰等项支出。

第二十六条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财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主动向社会公开所接受的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来源、数量及其使用情况。

受灾地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和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