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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部门意见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6-20 07:28:1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实习部门意见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实习部门意见

第1篇

[关键词] 消毒供应中心(室);清洗基本设施;医院感染质量控制;建筑布局;调查分析

[中图分类号] R118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2095-0616(2013)10-159-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是医院内承担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及物品的清洗消毒和灭菌的重要部门。有人把消毒供应中心(室)称为医院的心脏,一旦消毒供应中心(室)停止工作,整个医院的工作将瘫痪下来[1]。消毒供应中心(室)是承担着临床各科室无菌物品供应的重要科室,与各个科室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是医护质量的重要关口,在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随着医学科学和医院管理的深入发展,对消毒供应中心(室)的功能和任务提出更高要求,其建筑的合理布局受到高度重视。为提升消毒供应中心(室)清洗消毒灭菌管理质量和使消毒供应中心(室)建筑布局更为科学合理,现对江门市17间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清洗消毒设施及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WS310.1-2009)和相关行业规定为标准,对江门市蓬江、江海两区各级医院17间,其中三级医院3间,二级医院4间,一级医院4间,专科医院6间。由专人发放清洗消毒设施调查表填写后当场收回,建筑布局进行现场调查。

2 结果

2.1 17间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清洗消毒设施与工作区划分情况。

由表1示,消毒供应中心(室)清洗基本设备与工作区域划分各级医院比较,三级医院清洗基本设备明显优于其他医院,工作区域划分也较其他医院明确。

2.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建筑布局及清洗基本设备现状

2.2.1 选址欠妥 大多数医院把消毒供应中心(室)设置在相对医院较偏僻的地方:(1)设置在离洗衣房、垃圾处理站很近的地方;(2)设置在离手术室、临床科室很远的地方;(3)没有设置便捷通道,使医疗用品在供给和回收时造成不便。调查结果显示:江门市蓬江、江海两区各级医院17间,其中1间三级医院、2间二级医院、3间一级医院、4间专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选址欠妥。

2.2.2 布局不合理 内建筑布局没有按功能划分为工作区和辅助区,工作区三区之间没有实际屏障,各区之间有交叉或逆行,不能做到人流、物流分开,由污到洁的工作流程。调查结果显示:11间医院的消毒供应中心(室)建筑布局普遍设置不合理,分区不明确。

2.2.3 清洗基本设备较简陋 根据我们对17间医院的消毒供应中心(室)现场调查结果显示,仅8间医院有高压水枪、超声洗涤机等清洗设备,各级医院存在的差异比较显著。部分医院的手术器械存在污渍、水垢等现象,从各级医院清洗设备设置的数量,反映出各级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清洗设备基础薄弱,严重地影响器械清洗的质量。

3 讨论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的建设,应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相对独立;周围无污染源(如垃圾堆、厕所等);内部通风、采光良好;尽量接近手术区,或与手术区有物品直接传递专用通道,以方便与手术区物品交接。建筑布局应分为工作区域和辅助区域。工作区域包括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三区之间应设实际屏障。工作流程应符合:污物回收初洗消毒、精洗消毒检查、包装及灭菌无菌物品储存无菌物品发放。辅助区域包括办公室、更衣室和卫生间等。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在新、改、扩建时应结合医院的实际,做到既满足临床实际工作需要,又兼顾医院未来发展的需要,且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WS 310.1- 2009)的要求。

消毒供应与控制医院内感染有着密切联系[3],因此,消毒供应中心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医院领导要提高对消毒供应中心的关注度,在注重建筑布局相对合理的同时,提高工作人员洗涤操作技术,严格无菌观念,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与质控措施,确保医疗器械的灭菌质量,从而有效预防院内感染的发生[4],更好地为临床服务。部分医院清洗设备简陋,需及时更新,硬件方面有待加强。医院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在灭菌前应彻底清洗干净[5],清洗质量直接影响灭菌质量。个别医院清洗设备很简单,只有水龙头,于是就会导致清洗质量不达标。我们在消毒供应中心(室)现场调查中发现,部分医院的手术器械存在污渍、水垢等现象,充分说明这些医院的清洗质量没有达到安全的水平,这样将直接影响灭菌质量,给医院的感染控制工作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受经济利益的影响,医院领导在解决各科室具体问题或困难时,政策明显倾向于临床或经济效益好的科室,而忽略了消毒供应中心(室)等不创收的部门,这将严重制约着消毒供应中心(室)的发展。各级医院管理者应转变观念,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对消毒供应中心的软件及硬件设施加大投入,确保临床医疗质量安全[6]。加强工作人员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是搞好供应室工作和医院感染管理的前提。定期组织学习消毒隔离、无菌操作和医院感染管理等专业知识,并进行相应的考核,从而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质量。

目前,随着医学的迅速发展,消毒供应中心(室)的管理越来越走向专业化。2009年《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WS 310.1- 2009)的颁布,使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工作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消毒供应中心(室)已成为现代化医院的重要标志之一。

[参考文献]

[1] 孙玉华.医院供应室下送下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J].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2006,3(6):52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一部分:管理规范(WS 310.1-2009)[S].2009,1.

[3] 宫玉玲,徐然,王华生,等.加强消毒供应室的管理控制医院感染[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1,11(4):296.

[4] 朱其风,吕丽,李卫光.住院患者医院感染的调查分析及预防对策[J].齐鲁护理杂志,2004,10(12):957-958.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院消毒技术规范[S].2002:154.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民生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基础,以信息化追溯和互通共享为方向,加强统筹规划,健全标准体系,创新发展模式,促进社会共治,建设覆盖全国、统一开放、先进适用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需要。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兼顾地方需求特色。统一基础共性标准和建设规范,实现跨部门跨区域业务协同、资源整合、设施及信息开放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在做好已明确的重要产品追溯工作基础上,鼓励地方结合实际确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名录。

2.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在做好政府主导的试点示范工作和公益性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同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支持行业组织和企业自建产品追溯系统,并与政府和相关机构实现追溯信息互通共享,促进公益性和市场化两类追溯平台有机衔接、协调发展。

3.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注重产品追溯实效。坚持创新驱动,推进追溯理论、模式、管理和技术创新,鼓励追溯体系建设运行多样化发展。坚持追溯信息互通共享,统一优化公共服务,注重生产源头追溯信息的真实性、中间环节信息链条的连续性、消费端追溯信息获取的便捷性。

4.试点示范与复制推广相结合,建立科学推进模式。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的产品为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运行效果。

(三)建设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成全国上下一体、协同运作的重要产品追溯管理体制、统一协调的追溯标准体系和追溯信息服务体系;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部门、地区和行业企业追溯信息初步实现互通共享和通查通识;重要产品生产管理信息化、标驶、集约化水平显著提高;追溯大数据分析应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追溯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高,追溯体系对群众安全消费、企业精准营销、行业管理优化、供应链安全保障及政府监测监管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国家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及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分类产品追溯体系基本建成运行;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探索推进妇幼用品、建材、家电和汽车零配件、地方特色产品等追溯体系建设;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企业占比大幅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和品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基本任务

1.建立目录管理制度。从产品对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危害事件发生概率及后果影响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估,依法制定重点追溯产品目录和鼓励追溯产品目录。国家重要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各地酌情制定兼容国家目录的地方重要产品目录。

2.完善追溯标准体系。分析提炼追溯的核心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明确不同层级、不同类别标准的定位和功能,建成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相衔接,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研制一批追溯数据采集指标、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等共性基础标准,实现产品追溯全过程的互联互通与通查通识。在追溯标准化研究的基础上,选择条件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区、行业、企业探索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动标准制定和实施。针对重点产品和环节,根据产品形态、包装形式、生产经营模式、供应链协同、相关业务流程等特点,明确各品种追溯体系建设的技术要求,设计简便适用、易于操作的追溯规程和查询方式。探索推进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与国际接轨,携手打造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要产品追溯通用规则,逐步建立国际间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增强中国标准的国际规则话语权。

3.健全认证认可制度。将重要产品追溯管理纳入现有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制度。围绕健全追溯管理机制,建立追溯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制度。完善认证规范、认证规则、认证工作后续监管及惩戒机制,建立与认证认可相适应的标识标记制度,方便消费者识别。

4.推进追溯体系互联互通。按照统一规划、科学管理原则,采用大数据、云计算、对象标识与标识解析等信息技术,逐步建设中央、省、市级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立追溯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实现中央平台与有关部门、地区、第三方平台之间的对接。推进各类追溯平台与检验检测信息系统、信用管理系统、综合执法系统、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等对接。建设国家重要产品追溯综合门户网站,宣传政策法规和追溯知识,统一提供追溯信息查询服务。

加强追溯大数据开发利用。结合企业发展与行业监管需求,开发智能化的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责任主体定位、流向范围及影响评估、应急处置等功能,为企业管理、政务决策、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提供有力支持,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构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追溯信息投入与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在依法加强安全保障和商业秘密保护的前提下,实现追溯数据资源向社会有序开放。

5.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引导企业将追溯体系建设与信息化改造升级相结合,鼓励企业以建设追溯体系为契机,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推进“互联网+追溯”创新发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利用自身平台建设信息化追溯系统,实现销售与追溯双重功能,创建可追溯电商品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支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批发零售等企业将追溯体系建设与电子商务、智慧物流等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增强信息交互、在线交易、精准营销等功能;推动追溯体系与批发零售企业电子结算系统、冷链物流配送等体系融合发展。

6.强化追溯信用监管。建立可信数据支撑体系,确保追溯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企业为主体,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专业机构和消费者等多方参与,将供应链中的生产经营企业、检测认证机构、监管机构、消费者等主体纳入可信数据支撑体系,通过相关技术手段整合产品供应链各环节追溯信息,形成不可篡改的可信追溯信息链条。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消费者和用户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形成有效监督的社会氛围。建立追溯信息系统成熟度评价体系,从追溯数据链、检验检测、消费者监督等方面,对企业及产品开展综合评价。

(二)分类任务

1.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全面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应用,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尽快搭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制度,将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逐步纳入国家平台管理,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追溯责任,推动上下游主体实施扫码交易,如实采集生产流通追溯信息,确保农产品全链条可追溯。出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制定追溯管理技术标准,明确追溯要求,统一追溯标识,规范追溯流程,健全管理规则。选择重点地区和重点品种,开展追溯管理试点应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探索追溯推进模式。发挥国家平台功能作用,强化线上监管和线下监管,快速追查责任主体、产品流向、监管检测等追溯信息,挖掘大数据资源价值,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

完善肉类蔬菜追溯体系。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开展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的地区,加快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追溯体系建设运行;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扩大追溯体系覆盖范围,增加品种和节点数量;升级改造追溯管理平台,向生产和消费两端延伸追溯链条,开发智能监管功能,提高数据处理和综合分析能力。

加强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健全完善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以扫码入市或索取追溯凭证为市场准入条件,构建从产地到市场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体系。

2.食品追溯体系。重点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加工食品,推动生产加工企业建立追溯体系和管理制度。逐步U大食品种类范围,提高覆盖率和社会影响力。

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化基础设施,实现食品追溯、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生产流通行业管理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提高政府部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和协同水平。加快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强重点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推广应用。

3.药品追溯体系。巩固提升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升级改造中药材流通追溯管理中央平台,促进不同药品追溯系统信息互通共享。逐步增加中药材追溯品种;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涵盖全国主要中药材批发市场所在地区;提高中药材种植养殖、经营、饮片和中成药生产经营主体、医疗机构及药店等节点的覆盖率。

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使用信息化技术采集留存原料来源、生产过程、购销记录等信息,保证药品的可追溯。扩大药品追溯监管覆盖范围,逐步实现全部药品从生产、流通到使用全程快速追溯。建立药品追溯管理机制。

4.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在饲料上,推动饲料企业建立执行生产过程管理制度,实现从原料入厂到成品出厂的全程可控可追溯;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推进饲料产品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在种子上,实行种子标签二维码标识制度,推动种子生产经营者建立包括种子来源、产地、数量、质量、销售去向、销售日期等内容的电子生产经营档案;引导种子批发和零售商建立种子来源、数量和销售去向的电子台账;建立全国统一的可追溯管理平台,整合行政审批、经营备案、市场监管等各方信息,实现全程、全面可追溯。在兽药上,进一步加强国家兽药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兽药生产企业、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等兽药基础信息数据库;深入开展兽药“二维码”追溯系统建设,全面实施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逐步实现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追溯。在农药、肥料上,建立追溯监管体系,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原料控制、生产管理,流通企业扩大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范围,不断提高物联网技术的应用能力,实行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

拓展全国农业生产资料信息追溯监管服务平台功能,推进试点企业与全国农业生产资料信息追溯监管服务平台对接,加快农资质量追溯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和示范。

5.特种设备追溯体系。以电梯、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为重点,建立全国特种设备追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企业建立特种设备信息化追溯系统,与全国特种设备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对接。逐步实现电梯的生产、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以及车用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充装、报废等关键信息的记录、统计、分析、公示等功能,为社会提供追溯信息查询服务。

完善特种设备生产标识方法,健全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数据报告制度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企业生产流通全过程信息记录制度,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信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提供制度保障。

6.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全国危险品追溯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为重点,形成国家、省、市、县、园区危险品信息追溯管控体系,探索实施高危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实现危险品全生命周期过程跟踪,信息监控与追溯。逐步增加危险品种类,扩大覆盖范围。

7.稀土产品追溯体系。以稀土矿产品、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为重点,以生产经营台账、产品包装标识等为主要内容,加快推进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全程可追溯。开展稀土企业追溯试点,建立稀土专用发票、稀土产品出口报关、企业经营档案等各项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稀土企业建设信息化追溯系统,采用信息化手段对生产、库存、销售等信息进行管理,实现信息完整归集和可追溯。

8.产品进出口追溯体系。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为重点,探索推进食品等重要产品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等领域的进出口追溯体系建设。整合产品进出口国家(地区)、产地、生产商、品牌、批次、进出口商或商、收货人、进出口记录及销售记录等信息,与海关报关信息、检验检疫信息和产品标签标识相衔接,实现重点产品从生产到进出口销售全过程信息可追溯。落实进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商、出口商、境内收货人注册备案和进口销售记录制度,建立进口食品信息追溯平台和全国统一的重要进出口产品平台,实现进出口产品流向和质量控制措施的可追溯,提升进出口企业和社会公众对质量追溯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实现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宏观指导,落实部门分工,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标准规范等方面的协调配合,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各地完善领导机制,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纳入工作考核指标。推动建立追溯行业组织。

(二)完善法规制度

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修)订工作,完善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制度,细化明确生产经营者责任和义务。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年-2020年)》等要求,将追溯体系建设与构建社会诚信机制、化企业主体责任、问题产品召回紧密结合,最大限度发挥追溯体系的倒逼作用和服务功能。加快推动地方立法,实行依法建设,依法管理。

(三)营造发展环境

鼓励大型连锁企业、医院、学校等团体消费单位优先选购可追溯产品。培育创新创业新领域,营造追溯体系建设的众创空间。加强追溯技术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动技术研发、系统集成、业务咨询、工程监理、大数据分析等追溯服务产业发展,为追溯体系建设运行、扩大应用提供专业服务。加大对贫困地区政策倾斜力度,推动形成“互联网+产品追溯+精准扶贫”的政策组合与市场化运作模式。

(四)创新支持方式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公益性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建设,以及完善标准、培育人才等追溯体系建设基础性工作。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采用市场化方式吸引企业加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化追溯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围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新追溯模式。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向其他地区复制推广。

(五)加强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

加强追溯理论和应用技术的研究与交流。鼓励科研机构建立质量安全追溯技术及应用工程实验室,鼓励大学设立追溯专业院系及课程。建立完善追溯专业人才培育机制,鼓励成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咨询机构和专家委员会,对追溯体系建设运行开展前期咨询论证和后期跟踪评估,促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创新发展;建立发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培训机构,培养多层次的追溯人才。

(六)强化宣传教育

第3篇

Huang Bin; Chen Huangqin

(咸宁学院,咸宁 437100)

(Xianning University,Xianning 437100,China)

摘要: 目的:探讨实习鉴定手册在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实习教学中的应用效果。方法:将36名学生随机分成两组,实验组采用新的实习鉴定手册,对照组采用旧的实习鉴定手册,比较两组学生技能考核成绩并评价其效果。结果:实验组学生的考核平均成绩较对照组高(P

Abstract: Objective: To discuss the application effect of practical identification manual in practice teaching of specialty of stomatology technology. Methods: 36 students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two groups, experimental group uses new practical identification manual, and control group uses old one. To compare skills assessment results of students of two groups and evaluate its effectiveness. Results: Grade point average of experimental group is high than the control group (P

关键词: 实习鉴定手册 口腔医学技术

Key words: practical identification manual;stomatology technology

中图分类号:G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32-0265-01

0引言

口腔医学技术(简称口技)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口腔技术专业人才要求具备综合医疗、器械、技工、审美等多方面的能力。实习教学是口腔医学技术人才培养的特色与核心环节,是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阶段,是由在校学生向口腔技师过渡的转型阶段,临床实习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向社会输入专业技术人才的优劣。然而,多年来,对于口腔医学技术许多院校一直沿用与医疗和医疗相关专业通用的实习鉴定手册,这种实习鉴定手册的填写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不能具体反映口技学生的实习情况。本研究的目的就是在口腔医学技术实习教学过程中,尝试改革、制订、应用具有专业针对性的实习教学大纲和鉴定手册,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基本实践技能培训,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复合型口腔医学技术人才。

1设计与应用

原来使用的实习鉴定手册只能填写学生的自我鉴定、部门评语、小组鉴定及实习单位意见。具有针对性差、实用性不强等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我院组织专门人员结合专业特点、实习实际情况对鉴定手册进行了重新修订。改进后的实习鉴定手册由4大部分组成:第l部分是实习应完成的操作项目名称及数量,第2部分是基本操作考核评分标准,列出了义齿制作常用的基本操作项目:第3部分是各部门实习记录,每部门记录由3栏组成,分别是相应部门操作项目名称、数量、评分列表,学生自我鉴定及带教老师鉴定;第4部分是小组鉴定及实习单位意见。此鉴定手册将实习目的、要求、内容、评分标准融合在一起,并在实习鉴定情况的评价指标中兼顾实践操作和实习表现。在实时记录学生实习过程的同时对学生实习方向、侧重点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研究对象与方法

2.1 研究对象咸宁学院口腔医学技术专业2007级学生,共36人。所有学生均已经过口腔医学技术专业课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教学,即将分配到义齿加工厂开始为期一年的实习教学。

2.2 研究方法将研究对象随机分成2组。其年龄、性别分布经统计学分析差异无显著性。一组使用改进之前旧的实习鉴定手册,一组采用改进后新的实习鉴定手册。实习结束后,对两组学生进行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并对两组学生发放自制调查问卷,了解学生对鉴定手册的满意度。

3结果

鉴定手册使用后两组学生技能考核成绩及满意度评分成绩详见表1。统计结果用―x±s表示,对两组成绩进行比较显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4讨论

实习鉴定是由学生在上学期间参加实习的单位所开出的证明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可作为今后求职时用人单位的参考。实习鉴定书写是对学生实习全过程进行客观、真实、完整的记录,它不仅反映实习单位带教水平,而且也反映出实习生综合素质。我们学校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统一、规范的实习鉴定手册,目前暂行的实习鉴定手册没有很好地突出口腔医学技术教学的特点,实践技能、专业素质等方面针对性不强。因此,为了切实搞好实习教学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实习教学环节实施情况,明确实习环节的教学要求,对实习教学环节的现状和教学效果及管理质量做出比较准确的评估,为用人单位提供详细、真实、客观的资料,制定实习鉴定手册势在必行。新的实习鉴定手册,不仅对实习目标和内容作出清晰明确的规定,使学生学习和老师带教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依;而且制定了统一的评价体系来作为评价实习效果的标准,使实习鉴定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行。此外,实习鉴定手册还采用形成性测评与终结性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实习过程对学生进行全方位观察,由实习带教老师对学生实习轮转情况进行观察、记录,推行非考评价,即通过理论考试和基本技能考核,结合学生的学习态度、职业操守,进行测评。因此,能比较客观地反映学生实习的情况,评价实习质量。

本课题将新、旧实习鉴定手册实施情况进行了对比,结果显示改进后的实习鉴定手册不仅能真实、详细记录学生的实习教学过程,还对实习要求有明确的规定,对学生、带教老师的实习教学方向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能有效提高实践操作技能。其调查问卷的满意度评分高达83分左右,与对照组相比具有统计学显著性。即便如此,改进后的实习鉴定手册制订的内容和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为了收集反馈意见、进一步改进实习鉴定手册,保证实习教学质量,在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后,学院及时召开各实习基地分管主任和带教骨干教师会议,总结学生实习情况,对实习鉴定手册试行稿在具体实习中遇到有些实习内容尚未规范开展,有些具体目标要求高难达到等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弥补措施。此外,学院职能科室向各实习基地全面了解情况,听取带教老师意见。在综合意见与分析情况中,找出主要问题与不足。为实习鉴定手册进一步的修订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罗红艳.护生实习鉴定手册的改进与实践.南方护理学报.2004;11(12):49.

[2]王建华,任光圆,俞爱月.以大纲规范实习内容 以制度保证实习质量.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5,25(10):31-2.

第4篇

1.实习须具备的条件

①原则上要求是本科或本科学历以上大学生,在校品学兼优;

②由学生本人提交实习的书面申请,经相关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与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③实习生在到岗实习前须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实习生个人情况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④实习生须提供一年内的健康体检证明,若无则由公司安排实习生进行健康体检,费用公司承担。

2.实习时间的规定

①为实习在一段时间内能取得一定效果,实习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最短不少于一个月;

②考虑到公司作业需要,实习期间每次请假时间不得长于5天(5个工作日),累积不超过15天(15个工作日);5天以上和累积超过15天需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同意。

3.实习期间的待遇

①工作日提供免费的工作午餐;

②不享有正式员工的相关待遇,一般情况下不提供补助;如实习岗位需要,可以由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为实习生申请基本生活补助,建议200-400元/月或10-20元/天。

4.实习工作的要求

①尊重金鹃公司的文化和理念,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②由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根据公司情况安排实习生相应的具体工作,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指定一名正式员工以一对一的形式培训实习生,;

③由于实习生的工作一般为基础性的执行工作,适合技术性、单一项目的岗位,综合性、需要丰富工作经验和成长空间的岗位不考虑;

④金鹃公司为智力型企业,包括文本文档、电子文档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的材料,因工作需要,由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负责协调,提供给实习生,并确保资料的完整和有效利用。

5.实习工作的结束

①实习期结束后,由实习生所在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沟通,给予相应的鉴定和评估,确定该实习生是否可以留用,并进入相应的招聘程序;

②实习过程中,发现实习生明显不适合该岗位,建议劝其提前结束实习期,并告知人力资源部;

③实行生在实习期间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责令其立即终止实习,若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实习生日常管理办法(讨论)

1.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场地(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到指定的实习岗位,下课须经指导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2.实习生进入实习场地(单位)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实习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指导教师批准,返回岗位应向指导教师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4.实习生必须听从指导教师指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器材),不得无故损坏。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指导教师,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设备(仪器),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5.爱护工具、量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设备(器材)保养,若有人为损坏现象按规定赔偿,并做好实习场地和工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6.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课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等。

7.尊重实习指导教师,听从安排,服从分配,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争取尽快达到岗位独立作业的要求。

8.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实行双重考勤:即所在系(中心)的考勤;生产实习处的考勤。生产实习处将不定时抽查。

9.实习生原则不允许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其顺序为:先由该生填写请假条,实习指导教师批准,而后交所在系(中心)学工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生效。

10.实习生请病、事假,应经实习指导教师导同意后,报系(中心)学工办登记。请假三天以上还必须经班主任审核,所在系(中心)审批,并报生产实习处备案,否则,按旷课论处。

11.实习生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实习场地(单位)声誉;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2.在校生到校外实习时,必须提前一周向生产实习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校长批准。未经允许不能擅自离校出外实习。

13.实习生因严重违纪或工作懒散等原因,被实习场地(单位)拒绝实习,学校将不再安排新的实习岗位,并将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劝其退学或开除,由此产生的实习考核、就业推荐等问题均由该生个人自负。

14.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对实习场地(单位)有意见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以书面形式报告生产实习处,由生产实习处负责各部门协商解决。实习生不得直接与实习场地(单位)指导教师(领导)发生冲突,若无理取闹,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对其作出相应的处分。

15.若实习学生累计三次当月考核不合格,则实习考核为不合格,按学校规定不以毕业。

第5篇

临近结业的学生常被媒体冠以“准毕业生”的称谓,但至今未有一个明确的概念。笔者认为,准毕业生是指基本完成学校或训练班的学习任务,并已经达到规定要求,但还未获得学校或者训练班关于许可结束学业证明的学生。本文所探讨的准毕业生仅着眼于已基本完成大学的学习任务,并达到规定要求,但还未获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的大四学生。

本文中“准毕业生”所具有的特征有:第一,必须是已基本完成大学的学习任务,并达到规定要求,具体体现为已修学分达到学校的毕业标准;第二,必须是还未获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的大四学生,若已经取得了毕业证书,原则上也就不存在《劳动法》保护不能的情况。

二、准毕业生的劳动者主体资格确认问题

(一)劳动者的概念

不同的学科或领域对于劳动者范畴的界定都有各自的着重点。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主要从劳动关系入手,是指用人单位的相对方,与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主体。根据我国《劳动法》可以将其定义为:依照法律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服从其管理并获取相应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二)准毕业生是否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1.劳动权利能力

劳动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资格,是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前提。《宪法》第42 条第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该条款以根本大法形式确认了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准毕业生作为公民理所当然具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具有劳动的权利不等同于具有劳动法上的劳动权利能力。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第12 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正是援引该条款作为准毕业生不具有劳动者资格的理由而拒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笔者认为该条款并不能够当然推定准毕业生不适用劳动法。《意见》第4 条规定:“公务员和比照施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显然准毕业生并未被列入排除适用的对象。即使对《意见》第12 条作文义解释,该条款所针对的也是在校生不以就业为目的,通过劳动以获得报酬补贴学费、生活费的情形。实践中,准毕业生以明确的就业意思表示与用人单位洽谈,以期能够与其建立劳动关系,通过劳动获取劳动报酬,明显已不属于勤工俭学的范畴,不能因此规定而否定准毕业生的劳动权利能力。

2.劳动行为能力

劳动行为能力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判断一个自然人是否具有劳动行为能力主要从年龄、健康和智力、行为自由等方面来认定。

(1)年龄标准。结合《劳动法》第15 条,除少数少年班的学生有例外情况外,准毕业生均能达到这一标准。

(2)健康和智力标准。根据民法通则对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可以认定准毕业生原则上当然符合健康和智力标准,除外情况:不能完全辨认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未满16 周岁的人、已满16 周岁未满18 周岁且并不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3)行为自由。有学者认为大学生仍需服从学校的教学安排和管理,行为自由受到限制,因此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笔者认为只有在教育管理部门及高校本身为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督促学生完成学业,明确禁止大学生在学习之余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大学生才不得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准毕业生作为即将面向人才市场的求职者,其求职行为是受到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的鼓励和支持的,可以认为其具有事实上的行为自由,而不应拘泥于形式。

三、准毕业生兼职与就业、实习的区别

准毕业生对毕业有期待权,但毕业的最终实现建立在专业实习和论文答辩的基础上,因此准毕业生参加实习是不可避免的,期间还会存在其与兼职的重叠现象。虽然目前法律并未明确大学生就业这一问题,但仍有必要区分就业与实习、兼职的区别。

(一)劳动法上的就业认定问题

劳动法上的就业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公民,参加社会劳动,从而获得劳动报酬的职业。从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的界定来看,形成劳动关系必须满足四个要件:1.合法性,即主体必须合法,包括用人单位具有合法的招用劳动者的资格和劳动者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然客体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2.从属性,或称依附性,即劳动者被视为用人单位的组成成员,且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全面管理、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3.有偿性,即劳动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相应的用人单位负有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4.职

业性,即这种劳动为职业性劳动,从而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技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还要求经过特殊的培训才能胜任该职业。除此之外,相比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劳动关系通常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征。

(二)兼职与就业、实习的区别

实习与兼职的目的性不同。对于准毕业生参加岗前实习,无论是自行“打工”还是学校推荐实习,都是为了更好地掌握专业技能,累积实践经验,解决正式入岗后的磨合期,而非从实习期开始就正式到单位工作,遵守其规章制度,获取相应劳动报酬。实习的无报酬性也是其与兼职的相异之处,即使实习结束后用人单位给予实习生一定的金钱,也不属于劳动报酬,兼职则一定会有与其劳动相应的劳动报酬。

在区分兼职与就业的区别时笔者认为应因情况而异。对于准毕业生兼职,无论是规范就业还是非规范就业,可以确定兼职具有合法性、有偿性这两个特征,但依附性和职业性的认定则不确定。如果准毕业生在事实上必须接受单位的管理、服从其规章制度,同时由于其具备职业技能而受雇于用人单位,应视为与用人单位已建立劳动关系。对此,用人单位不应以准毕业生的特殊身分而损害其劳动权益。若司法漠视甚至放纵用人单位的这种观点,将会造成企业利用法律漏洞,恶意低价利用准毕业生的后果。

转贴于 四、我国现行立法规定的不足及完善准毕业生劳动权益保护制度的对策

(一)《意见》第12 条关于“勤工俭学”的规定及其不足

劳动部门《意见》第12 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该规定显然不能保护准毕业生的兼职行为。

1.时代适应性的瑕疵

《意见》制定于1995 年,时至今日已经13 年了。当时还未实行高校扩招,劳动力市场基本上达到供需平衡,大学毕业生在一般情况下也能通过毕业分配找到工作,因此当时大多数准毕业生通过“勤工”补贴自己的学费、生活费,而非以就业为目的从事该职业,其兼职行为应当定性为勤工俭学。但在1996 年《国家不包分配大专以上毕业生择业暂行办法》通知中基本上使包分配政策成为历史,大学生正面临惨烈的人才大战。特别是近年来,准毕业生不会等到毕业证书颁发时才去人才市场应聘,而是趁大四空闲时便外出找工作,为就业做准备。

笔者认为,在当前经济高度发展、竞争日益激烈的局势下,若仍视这种兼职或“就业”为勤工俭学行为,则难免有违社会的发展趋势。

2.规范对象范围的瑕疵

从《意见》第12 条可以看到该条规定笼统地将在校生作为调整的对象,存在一定的模糊性。笔者认为符合年龄条件的在校生大致可以分为在校的高中生、仍接受管理的大学一二三年级学生和准毕业生这三类,应当对这三类在校生进行分类规定。

3.规定本身文义性的瑕疵

规定很容易被用人单位误解为在校生兼职不成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即不受《劳动法》保护,毫无例外其想法也同样适用于准毕业生。这完全造成了对准毕业生兼职性质的扭曲,如果对某些应当认为是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也仍然适用该条款,显然有失公正。

(二)《劳动法》第68 条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及其不足

2008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三节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规定。该法第68 条还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笔者认为该条规定虽然看似对于兼职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仍然存在调整范围的固定性和内容抽象性等瑕疵。当下,大学生兼职的形式多样,仅凭法律规定的这一抽象概念并不能涵盖其范围。因此准毕业生的兼职业同样很容易地被企业有目的地规避,从而使《劳动合同法》得不到适用,用人单位还视可以肆无忌惮地我行我素。

(三)完善准毕业生劳动权益保护制度的对策

一方面,准毕业生作为一个庞大的人才群体,其劳动权益的保护是国家必须关注的,因为这不仅关乎社会现状的稳定性,更关乎社会发展的长远性。国家的行政部门作为管理者必须对这种现象进行适当的干预,从而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稳定性和公平性。另一方面,尽管现实社会存在着大量准毕业生劳动权益保护不能的情形,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劳动法》中规范“准毕业生”这一特殊群体仍然存在不可行性,立法者不可能为了某一特殊群体而去改变立法,因为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应当具有稳定性,而不能朝令夕改。笔者认为应当要求两方主体,即劳动部门等相关行政部门和高校对该问题实施相应的保护措施。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台行政意见,规制准毕业生的兼职行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为管理劳动和就业的机构,应当履行国家和人民赋予其的职责,保障弱势群体的劳动权益,规制用人单位的各种行为。因此,劳动部门可以先出台关于调整准毕业生兼职行为的暂行条例或意见,或者将对准毕业生的法律保护措施单列于暂行条例中,或者将准毕业生以就业为目的的兼职行为所形成的关系作为劳动法所调整的对象。

2.教育部门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实践方法

实践中大部分准毕业生都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找工作,当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后,该就业协议即生效。但是该就业协议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它只是劳动合同签订前的一个当事人之间关于就业的协议,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一旦出现纠纷仅能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作为法律依据。因此,教育部门应当在《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备注条款里尽可能周全的保护准毕业生的劳动权益,如约定工资待遇、保险事项等,这种预先设定可以为准毕业生提供更好的保护平台。同时学校作为一个可以与用人单位相抗衡的主体,也应当义不容辞地以协议第三方的身份来保护准毕业生的权益。

3.大学生职业者协会的纵深发展

大学生职业者协会的兴起为准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了更多的建议和意见。但是目前各大高校的职协规模并不大,而且内部机构的设置也并不完善,其主要功能在于为准毕业生提供人才市场的求职信息,只是充当用人单位与求职者的中介者,起到沟通作用。笔者认为应当从多方面深入发展大学生职业协会的功能,不仅是中介功能,还有服务功能。例如,通过与劳动法专家或者学者、律师等签订共建意向书,为准毕业生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咨询等。

准毕业生兼职已经成为现实社会中比较普遍的现象,若不对该现象加以规制则很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恶意利用立法漏洞,廉价利用准毕业生的劳动力,同时还不给予必要的劳动保障和劳动条件。因此,对于准毕业生的兼职行为进行规范是必要的,也是刻不容缓的。特别是在人才市场供求失衡的现实背景下,规制用人单位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保护准毕业生兼职的合法权益是社会各方应当予以关注的重点。

参考文献

[1]王昌硕主编.劳动法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1 年版.

[2]房绍坤,郭明瑞.劳动法案例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年版.

第6篇

关键词: “双师型”教师队伍 建设策略 宏观政策

在2010教育部年度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同志再次强调“2010年职业教育工作要以加强与行业企业的紧密合作为关键,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鼓励校企合作、顶岗培养,推动工学结合,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双证书’制度、‘双师型’教师队伍、基础能力建设以及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可见,坚持“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

双师概念的提出,源于1990年上海冶金专业专科学校仪电系主任的王义澄老师在《中国教育报》发表的《建设“双师型”专科教师队伍》一文。其后,对双师概念基本内涵的理解历经诸多争议到逐步达成共识,最终形成“双证”说、“双能(双素质)”说、“叠加”说、“双职称”说、“双层次”说和“特定”说六种说法。对“双师型”教师内涵把握的多样性,也促进了“双师型”教师理论研究的多视角发展和“双师型”师资队伍培养策略的多层面探索。

一、建设“双师型”教师宏观政策的策略分析

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于1995年印发的《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原则意见》中,首次提出“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具有一定的专业实践能力,其中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双师型’教师”。它标志着对“双师型”教师及其队伍建设的研究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政策高度,也表明教育行政部门对此课题研究的重视高度。[1]自“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的首次提出至今已有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中,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除了对“双师型”教师标准和高职院校“双师”教师数量确立了明确的要求外,还就“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策略提出了切实的指导意见。

2000年教育部颁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厅[2000]2号),提出要“抓好提高“双师型”教师,积极从企事业单位聘请兼职教师,实行专兼结合,改善学校师资结构,适应专业变化的要求;要淡化基础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的界限,逐步实现教师一专多能。要加强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的培训工作,委托若干有条件的省市重点建设一批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2]此号文件中提出了建立专兼结合的师资模式和设立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作为培养“双师型”教师的具体策略。随后,教育部在教高[2002]11号文件《教育部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高职高专精品专业建设项目和国家高职高专学生实训(师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中宣布了经专家评审、批准的作为国家高职高专师资培训的12个基地建设项目,进一步表明了国家已将高职高专师资培训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为了提高师资培训基地的培训水平和效益,2005年教高司又发函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组织高职院校推荐教师参加培训,各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应认真组织实施培训项目,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

2002年教育部在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教高厅[2002]5号)中再次强调“各高职(高专)院校一方面要通过支持教师参与产学研结合、专业实践能力培训等措施,提高现有教师队伍的‘双师’素质,另一方面要重视从企事业单位引进既有工作实践经验、又有扎实理论基础的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充实教师队伍”。[3]同时还首次提出“学校对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在职务晋升和提高工资待遇方面应予以倾斜”。2004年,教育部等七个部门在教职成[2004]12号文件中又提出了地方人事、教育、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各类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聘办法、深化职业院校教职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继续教育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地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相关配套措施等具体要求,从政策上落实深化职业院校人事制度改革。这些政策是国家就“双师”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而做出的调整,也体现出政府努力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不断优化“双师”教师队伍建设的平台。

2006年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中倡议继续坚持扩大兼职教师比例,逐步建立双师教师资格认证体系,并创造性地提出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培养策略,这也是教师,尤其是从学校到学校的青年教师,快速、有效提高双师素质的途径。文件原文为“要增加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积累实际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4]

正是通过上述政策文件的逐步制定和不断完善,国家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指出了具体的培养策略,也为各级高职院校指明了行动方向。

二、建设“双师型”教师具体实施中的策略研究

在国家政策的宏观指导下,各级教育部门和地方高职院校高度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立足于区域特点和地方特色,积极制定和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机制,在实践中摸索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的行之有效的地方性、独特性、创新性策略。本文将各项制度和机制概括为“引进来”和“走出去”两大类型。

1.建立和完善师资“引进来”策略

为响应国家提出的专兼结合的师资结构政策,从企事业单位引进具备扎实理论基础和工作实践经验的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实现专兼结合、改善师资结构的最直接的途径。兼职教师不仅可以充实“双师型”教师队伍,而且有利于实现学术资源共享,促进师资流动和多元化,增强学院的活力。同时,兼职教师在和专业教师共同进行的教学活动中,也可帮助指导教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加强“产学研”结合,促进学校教师向“双师型”教师转化。[5]受客观条件的影响,高职院校在引进人才的渠道上并不畅通,加上兼职教师引入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兼职教师引进时和引进后产生了一系列实际问题。各级教育部门和地方高职院校在认识到这个问题后,加强了对师资引进的政策和途径的完善,如宁波市教育局部门会同当地人事部门,创造性地开通了引进高技能职教专业师资的“绿色通道”,提出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2.加强和深化师资“走出去”举措

我国高职院校产生于“三改一补”的背景下,很多新补充的师资力量直接来自于高校毕业生,他们虽然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但缺乏专业的实践经历,与高职教育的特殊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式的要求有距离。针对高职院校比较特殊的师资构成情况,师资“走出去”也是“双师型”教师建设的一条重要举措。高职院校可以通过不断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拓展培训网络,加强教师的岗前培训、教科研究、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实践动手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使他们既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又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其教育水平和执教能力。[6]师资“走出去”培养途径如下:

(1)建设培训基地

基地培养是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的最为基本的形式。各级教育部门和各个高职院校依托国家分期分批建立的职业学校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利用对实际生产场所的环境模拟,设置直接与生产挂钩的培训内容,学习较为先进的生产技术,从而使得分期分批轮训的教师能快速地提高素质。

(2)开展顶岗实习

应教高[2006]16号文件的倡议,高职院校积极开展教师顶岗实习。教师到对口企业顶岗,他们带着自己教学中的难题、困惑走向生产一线。他们在从事生产实践、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工作中,能够熟悉企业的生产环节和操作工艺,了解最新的技术信息,并且有机会向经验丰富的相关技术人员请教,开阔理论视野,提高实践能力,促使教师由单一教学型向“双师型”人才转变。[7]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使得产教结合不紧,教师的顶岗实习缺乏先进技术和核心技能的支撑,这也为高职院校为顶岗实习扫除障碍、完善政策指明了研究方向。

总而言之,宏观政策的引领和地方制度的完善推动着高职院校双师型队伍建设的不断发展,但是距离高职教育对培养技能型人才的要求甚远,因此,“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仍“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贺文瑾.“双师型”职教教师的概念解读[J].职教通讯,2008,(7).

[2]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EB/OL].http://moe.省略/edoas/website18/53/info853.htm.

[3]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EB/OL].http://moe.省略/edoas/website18/51/info851.htm.

[4]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EB/OL].http://moe.省略/edoas/website18/49/info24249.htm.

[5]王卫霞.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研究[J].职业探索与研究,2009,(1).

第7篇

文秘暑假实习报告一

一、实习目的:

巩固文秘专业的主业知识,提高实际操作技能,丰富实际工作和社会经验,掌握操作技能,将所学知识用于实际工作。

二、实习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三、实习单位: 办公室。

四、实习主要内容:

按照老师的安排,我制定了相应的实习计划。注重在实习阶段对所学的文秘理论知识进行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以期达到根据理论知识,指导日常的工作实践的目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主要实习情况报告如下:

不同的办公室具有不同的工作和不同的职责范围。而作为一个企业的厂长办公室,是一个综合性的部门,由厂长直接领导,工作范围大,任务也比较繁杂。在实习阶段,我主要的侧重点是文秘工作。 秘书工作是办公室的主体工作,领导要做到决策科学化,离不开秘书人员的协助。因为秘书人员一方面处理着大量的日常事务工作,使得领导能集中精力考虑大问题。

另外,还能发挥他们了解全面情况,掌握多方面信息的优势,辅助领导决策,提供合理的建议。秘书工作头绪多,任务重,但必须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主动做好领导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帮助领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抓好各项工作,做到忙而不乱。并从过去偏重办文办事,转变到既办文办事,又出谋划策。

第二、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群众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对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检查督促各种行政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决议、制度、办法、规定的执行,验证决策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反映,防止并纠正偏差。

第四、组织起草本单位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规划、决议和规章制度,对需上报、下发的文稿进行政策、文字上的把关。

第五、对上级机关的来文和下设部门的报告,要及时转给有关领导,根据领导的批示,具体落实承办单位和负责人,并负责催办,如期上报办理结果。

文秘人员除了需要具备以上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有自己特殊的知识修养、技能修养、品德修养、作风修养。因此,文秘人员要自觉、全面地加强这四个方面的修养,努力把自己造就成为德才兼备,既合格又称职的工作人员。并注重掌握以下原则。

1、要有充分的政策依据和事实依据。

秘书人员办文办事,绝大部分都是针对现实状况的,或是为了解决某个问题,或是指导某项工作。

因此,必须以党和国家的政策和客观事实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事求是是我党的思想路线和传统作风,是秘书部门一切工作的准则,也是秘书人员必须具备的品质。 如果有些领导交办的事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秘书人员应有勇气提出意见,请领导重新考虑,以保证正确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把工作做好。

2、要有准确性。

准确,是对工作质量的要求。文秘管理的准确性是指正确体现政策,正确表达领导意图,正确地办文办事,言行有分寸,文字能达意。

它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领导工作的准备性。文秘管理的准确性,涉及的方面很多,简要地说,就是:办文要准,办事要稳,情况要实,主意要慎。而要做到这些,必须态度认真,作风过细,不能疏忽大意,不能马虎潦草。

比如说办理公文,就要保证文件的质量,用词要准确,材料要真实,抄写要认真,校对要仔细,力求每一个环节都不发生差错。否则就会贻误工作,甚至酿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3、要雷厉风行。

这是对工作效率的要求。任何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两个因素,一是准确,二是时限。其中任何一个失误,都会使事情办不成或办不好。

时限就是尽可能缩短周期,减少中间环节。秘书人员办文办事必须具有很强的时效意识,要迅速行动,不可拖拖拉拉,要制定科学的工作制度,理顺关系,分工明确,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重要性和创造性。

要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行文和礼节,消除文山会海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要利用电脑等现代技术改变工作手段,实行办公自动化,例如用电脑传递信息、检索资料、编辑文稿等。

4、严守纪律,保守机密。

文秘管理要制发文件,处理文件和管理文件。在各种文件中,大部分具有不同程度的保密性,而且各级秘书人员经常接近领导,看一些重要文件,参加一些重要会议,所以,秘书人员在公共场合活动时要注意内外有别,把握分寸,对什么应该说什么不应该说要心中有数。我国已经制定了《保密法》,秘书人员要认真学习,模范执行,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实习阶段我参与的主要工作,一是按照厂长的安排与布置,在厂长组织召开的各种专题及办公会议中,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到了会议通知及时、会议记录详细、会务准备周到,并按照厂长安排对重要会议下达会议纪要,使厂党政的各项方针政策能够迅速传达到基层各单位。 同时,及时呈送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并对由厂下发各基层单位的各类文件及时进行打印、校对,保证各项工作及时高效。

二是公文起草。在最近阶段,正逢集团公司《十一五发展规划》讨论中,我根据厂党政联合会议讨论的意见,对其中涉及我厂的部分进行了认真的归纳整理,执笔起草了《集团公司化工厂对〈集团公司十一五发展规划〉(讨论稿)的几点建议》。

在得到厂领导肯定后,我们将建议上报到了集团公司秘书处,由于意见中肯,文字相对严密,在讨论稿第二稿下发时,我发现其中由我厂建议修改的部分完全按照我厂提供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这除了说明我厂的建议比较科学外,作为建议起草人,这对我的文字水平也是一种肯定。三是注意自己在办公自动化方面的锻炼。作为现代化的企业,微机使用是办公室人员必备的素质。

目前,利用微机录入文字和文件处理,我都能够得心应手。复印、传真、公文处理等文秘工作基本熟练。文字录入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四千字左右。

同时,也能够利用互联网查询、传递、接收、储存有关信息。但是,还有一些方面尚有欠缺。如,制表,由于操作较少,很不熟练。还有目前已经广泛使用的多功能一体机由于单位没有配备,也没有掌握。

五、实习体会

通过实习,我对文秘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一歩的了解。特别是在新的形势下,文秘工作人员更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 东思想、邓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会运用基本原则和方法,认真学习钻研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把握政策的精神实质,及时了解和掌握上级领导不同时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把政策具体落实下去化为实际行动,并强化组织协调能力,专业工作能力,检查指导能力,参谋咨询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熟练使用各种自动化办公设备的技能,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合格文秘人员。

文秘暑假实习报告二

一、实习目的:

巩固文秘专业的主业知识,提高实际操作技能,丰富实际工作和社会经验,掌握操作技能,将所学知识用于实际工作。

二、实习时间:

XX年年8月1日至8月20日。

三、实习单位:

***厂厂长办公室。

四、实习主要内容:

按照老师的安排,我制定了相应的实习计划。注重在实习阶段对所学的文秘理论知识进行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以期达到根据理论知识,指导日常的工作实践的目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主要实习情况报告如下:

不同的办公室具有不同的工作和不同的职责范围。而作为一个企业的厂长办公室,是一个综合性的部门,由厂长直接领导,工作范围大,任务也比较繁杂。在实习阶段,我主要的侧重点是文秘工作。

秘书工作是办公室的主体工作,领导要做到决策科学化,离不开秘书人员的协助。因为秘书人员一方面处理着大量的日常事务工作,使得领导能集中精力考虑大问题。另外,还能发挥他们了解全面情况,掌握多方面信息的优势,辅助领导决策,提供合理的建议。秘书工作头绪多,任务重,但必须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主动做好领导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帮助领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抓好各项工作,做到忙而不乱。并从过去偏重办文办事,转变到既办文办事,又出谋划策。

第二、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群众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对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检查督促各种行政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决议、制度、办法、规定的执行,验证决策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反映,防止并纠正偏差。

第四、组织起草本单位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规划、决议和规章制度,对需上报、下发的文稿进行政策、文字上的把关。

第五、对上级机关的来文和下设部门的报告,要及时转给有关领导,根据领导的批示,具体落实承办单位和负责人,并负责催办,如期上报办理结果。

文秘人员除了需要具备以上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有自己特殊的知识修养、技能修养、品德修养、作风修养。因此,文秘人员要自觉、全面地加强这四个方面的修养,努力把自己造就成为德才兼备,既合格又称职的工作人员。并注重掌握以下原则。

1、要有充分的政策依据和事实依据。

秘书人员办文办事,绝大部分都是针对现实状况的,或是为了解决某个问题,或是指导某项工作。因此,必须以党和国家的政策和客观事实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事求是是我党的思想路线和传统作风,是秘书部门一切工作的准则,也是秘书人员必须具备的品质。如果有些领导交办的事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秘书人员应有勇气提出意见,请领导重新考虑,以保证正确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把工作做好。

2、要有准确性。

准确,是对工作质量的要求。文秘管理的准确性是指正确体现政策,正确表达领导意图,正确地办文办事,言行有分寸,文字能达意。它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领导工作的准备性。文秘管理的准确性,涉及的方面很多,简要地说,就是:办文要准,办事要稳,情况要实,主意要慎。而要做到这些,必须态度认真,作风过细,不能疏忽大意,不能马虎潦草。比如说办理公文,就要保证文件的质量,用词要准确,材料要真实,抄写要认真,校对要仔细,力求每一个环节都不发生差错。否则就会贻误工作,甚至酿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第8篇

为此, 本科在传统教学的基础上, 我科实行了急诊科实习生与带教教师双向评价表, 并应用于临床护理带教工作中, 实施以来信息反馈及时, 管理控制有力, 教与学质量逐年提高。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为2012.1~2013.1到急诊科的护理实习生共58人, 其中中专学历39人, 大专学历15人, 本科4人, 年龄18~24岁, 均为女性, 来自省内大中专院校。

1. 2 带教教师:为本科学历, 在急诊科从事临床护理工作5年以上的护士, 急诊科具有带教资格的教师8人, 其中护师2人, 主管护师5人, 副主任护师1人, 带教教师实行季度考核动态管理的选拔模式。

1. 3 实习生到科由教学护士向学生介绍急诊科的规章制度、人员及环境, 规范言行举止。同时发放护理实习生对带教教师评价表以及带教教师对实习生评价表, 使实习生了解评价表中对实习生的要求, 以及在实习中对带教教师从那些方面进行评价。在本科室实习结束时, 双方填写评价表, 其中实习生对带教教师评价表实行匿名制, 直接反馈护士长。

1. 4 带教教师对实习生评价表设计

该表包括6个方面, 24个项目。劳动纪律(10分)、仪容仪表(10分)、学习及工作态度(20分)、动手能力(20分)、沟通能力(20分)、服务态度(20分), 其中每个项目分为四个等级4分:好、3分:较好、2分:一般、1分:差。

1. 5 实习生对带教教师评价表设计

该表包括5个方面, 24个项目。教学态度(20分)、业务水平(20分)、操作规范(20分)、沟通能力(20分)、方法(20分), 其中每个项目分为四个等级4分:好、3分:较好、2分:一般、1分:差。

其中, 实习生对带教教师评价表, 设置了开放式的调查问卷部分:①每位实习的学生在实习结束后, 必须填写出两项在实习过程中不满意的方面。内容包括:实习课程的设置、带教教师的技术水平、教师的业务水平、带教教师对学生的态度以及科室对带教工作的重视程度等方面。②实习生填写出在急诊科实习期间最想学到的知识和技能, 以及最难的知识及技能。

2 效果与评价

2. 1 为职能部门及时反馈真实的带教情况:实习生出科时将双向评价表交由护理部或科教科, 为职能部门真实、直接、细致的了解实习生的学习情况及临床护士的带教情况提供依据。有力的保障了本院实习生带教工作的教学质量。

2. 2 提升了临床护士教学及业务水平:双向考核对教与学是一种制约, 更是一种激励, 通过对教师的无记名的反馈可以更真实的反应带教教师的水平及真实的带教情况, 从而激励带教教师有意识的专研专科理论及技能, 在带教的同时提高了护士的业务水平, 达到了教与学的共赢。

2. 3 增强了带教教师对教师工作的热情及责任心:在双向评价表的制约下, 带教教师不论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都能够主动的、热情的关心学生, 融洽了师生关系, 营造了教与学的良好的氛围。

2. 4 管理控制有力:可以通过双向评价的反馈信息, 做为年底评选优秀的带教教师及优秀实习生的依据, 并做为下一年度遴选带教资格的依据, 对被评为差的带教老师实行淘汰制, 保持高质量的带教水平。同时, 每个反馈单都有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对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 通过反馈信息明确了改进的方向, 不断的提高带教工作的质量。

3 讨论

3. 1 带教教师对学生的评价表内容包括:劳动纪律、学习的态度、技能掌握、理论知识、对患者的服务态度以及对本科室提出的意见及建议等几方面。

3. 2 学生对带教教师的评价表内容包括:教师的仪表、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对学生的态度、对患者服务态度等几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