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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工作方案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3-12 11:16:2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餐饮工作方案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餐饮工作方案

第1篇

以十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监管理念,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公务员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围绕保障公众饮食消费安全这一中心任务,着力构建以强化餐饮服务单位、执法人员、督查人员主体责任为核心,以落实消费者监督、舆论监督、代表委员监督、社会监督员监督为重点,以实行责任倒查为手段,以执法绩效考核为依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形成责任明晰、监督有力、奖惩严明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促使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不断提升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着力构建责任清晰、目标明确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级责任体系。

1、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采取责任告知、集中培训、正反典型通报等方法,向餐饮服务单位法人代表广泛宣传在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中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及有关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培训制度,使每个从业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按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餐饮食品,把好餐饮食品安全关。

2、强化监管执法人员日常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清晰划分每个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网格,并制定网格化监管示意图上墙、上网公示。细化、量化监管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和日常监管工作任务,做到监管区域全覆盖、监管对象无遗漏,监管职责和任务到人到岗。严格执行痕迹管理制度,及时记载监管执法工作情况,作为反映执法人员尽职履责的主要依据。定期组织餐饮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创新监管手段,推进餐饮服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监管执法提供有力支持。

3、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督查工作责任。建立餐饮食品安全督查工作制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级餐饮执法执行机构和执法人员执法情况的督查。督查工作每两个月不得少于1次,每年的督查工作必须覆盖本级所有餐饮监管执法人员的监管网格,对重点单位以及食品安全隐患多的区域应加大督查频次。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餐饮食品安全责任倒查,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执法人员责任。督查人员还负责社会监督的组织协调和有关监督意见的汇总、督查督办工作。

(二)着力构建全民参与、运转有效的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社会监督体系。重点实施四个监督:

1、消费者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实行12331电话投诉、网上投诉、信函投诉、当面投诉的全方位投诉受理机制,并以公告、媒体宣传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消费者参与到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来。在餐饮服务单位倡导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开放日”活动,定期邀请消费者参观和监督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对依法被处以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举报,按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严格执行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舆论监督。建立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与新闻媒体及时有效沟通的工作机制,对餐饮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工作情况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向新闻媒体进行通报。经常联合新闻媒体开展餐饮市场的明查暗访,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餐饮服务单位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高度重视餐饮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及时回应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对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的关切。

3、代表委员监督。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餐饮食品安全监督员,主动将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代表、委员的日常监督工作之中。积极落实代表、委员的各项监督意见,改进监管工作。

4、社会监督员监督。在社会各界聘请有社会责任感、关注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担任餐饮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发挥监督员分布广、信息来源渠道多的优势,对餐饮食品安全执法绩效情况实施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建立与监督员定期联系和沟通的工作机制,为监督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三)着力构建考核规范、奖惩严明的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激励机制。

1、对餐饮服务单位:将监管执法工作与餐饮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运用好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级结果,定期公告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等级,对等级低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屡教不改的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惩处并进行曝光。深入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适时推出一批先进典型,促进餐饮行业自律。

2、对监管执法人员:实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绩效记分制考核,加强对执法人员履职情况考核。严格依据社会监督、督查督办发现的问题,倒查监管人员责任,对执法人员履职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的情形予以量化记分,并将累计积分情况,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目标管理奖惩相挂钩,落实执法绩效考核激励措施。

三、实施步骤

餐饮食品安全“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从今年3月启动,共分3个阶段,具体为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巩固提升三个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上旬—4月中旬)。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餐饮执法人员工作职责和餐饮执法绩效考核办法,制定网格化监管工作示意图,建立执法人员绩效档案,明确每个执法人员的监管网格并进行书面告知。向餐饮服务单位发放食品安全责任告知书,动员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参与到餐饮食品安全“三级责任、四大监督”体系建设工作中来。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11月)。

1、5月底前完成向消费者监督公告、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邀请函以及聘请社会监督员、落实新闻媒体监督工作机制等工作;

2、督促监管执法人员按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和任务;

3、按有关规定,组织落实好“四大监督”和执法工作督查,并倒查责任,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记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12月之后)。

1、统计监管执法人员累计记分,并与奖惩措施挂钩;

2、总结工作,对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市局组织对各地2013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3、进一步巩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成果,完善相关措施,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是破解监管责任落实难问题,建立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创新举措。要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心工作,以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级责任、四级监督”管理体系为统领,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精心组织。要按照市局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要在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各项责任、监督、激励机制的落实,有效实施执法绩效记分考核,使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真正成为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力抓手,在提升餐饮食品安全水平上发挥积极作用。

第2篇

一、实施目标

利用二个月时间,通过实施集中整治工作,使后海塘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的无证经营行为基本得以消除,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90%以上,环境卫生整洁度得到较大改善,食用油、猪肉、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及原料索证索票登记基本建立,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配置基本齐全,总体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有明显提高,为加强后海塘区域餐饮服务单位的长效管理打下扎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本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局成立后海塘区域餐饮服务单位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保化科,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对驻后海塘区域人员选派、装备的配备和落实整治考核工作;餐饮保化科牵头做好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监管稽查大队指导涉及区域性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监管稽查大队招宝山中队负责具体整治工作推进落实及后海塘区域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其他相关科室做好整治工作的协同配合。

同时明确2名稽查队员和3名稽查协管员承担后海塘区域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人员相对固定,到岗到责。

三、整治内容

1、实施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配合区城管部门对后海塘区域内的流动早点摊实施定点、定时、定量化管理,并做好从业人员健康证管理和餐饮食品安全工作。

2、实施非法经营集中整治行动,配合区工商分局对宏远路(环城北路到雄镇路段西侧)、后海塘菜场楼下、万好广场周边、雄镇路久成物流附近、大宗货物交易中心周边等5处店铺集中区的无证无照进行集中整治,取缔无证餐饮服务单位,改善餐饮服务单位的内外环境整洁度,对经整治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的餐饮单位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规范餐饮经营行为。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后海塘区域社会管理、城市管理水平,促进物流枢纽港加快发展,是我区实施“六大战略”和“六个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科(队、办)要充分认识到本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做好整治相关工作的协调协作,切实抓好后海塘区域餐饮服务单位的集中整治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这次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毒餐饮具的卫生安全监管,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卫生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消毒餐饮具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摸清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数量、持证情况、卫生状况及餐饮业经营单位使用消毒餐饮具的索证、验货情况,进一步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管理,杜绝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消毒餐饮具摆上餐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任务要求

1、摸清底子。由卫生部门与工商部门负责,摸清汇总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有效期等信息。

2、搞好现场检查。对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全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选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生产用水、设备情况、使用的消毒剂及消毒餐饮具的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等,填写《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对生产现场条件符合《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要求的,要从现场采封三批产品,由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1994),做洗消剂烷基(苯)磺酸钠残留量及大肠菌群检测。

对餐饮业经营单位使用消毒餐饮具的进行索证管理及餐饮具卫生安全状况(包括消毒餐饮具包装标签)的监督检查,对重点单位实行重点检查。

三、工作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10日)。要求摸清底子,制定监督检查方案。

2、专项整治阶段(3月11日——25日)。由镇食安办牵头,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消毒餐饮具及重点餐饮业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依据各司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核查,严厉打击取缔无证经营行为。

3、总结验收阶段(3月26日——3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十一运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以扎实做好十一运期间旅行社、星级饭店、星级餐馆、A级景区餐饮安全工作为重点,全面提高旅游餐饮安全监管水平,为游客提供满意周到的旅游餐饮服务,树立“好客”良好形象。

二、工作重点

1、扎实开展赛前整治阶段(6月至9月上旬)旅游餐饮安全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全省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按照省及本市十一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关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餐饮安全检查督察活动。旅行社、星级饭店、星级餐馆、A级景区等旅游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扎实搞好餐饮安全自查工作,全面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级旅游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搞好对相关旅游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旅游企业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解决存在问题,不留死角,确保旅游行业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集中精力做好赛事保障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下旬)旅游餐饮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省十一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部署,从倒计时30天开始实行赛时实战体制。在赛事保障阶段要实行旅游餐饮安全监管信息日报告制度、重大事件随时报告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加强对有关旅游接待服务单位的巡回检查和督导检查。

3、进一步加强旅行社、星级饭店、星级餐馆、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的餐饮安全保障工作。旅行社企业要结合贯彻落实《旅行社条例》,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旅游团队餐的管理,旅行社要选择经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检查合格,并取得有效许可证的饭店、餐馆就餐,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各级旅游部门要结合星级饭店、星级餐馆、A级景区评定和复核工作,督促指导旅游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法》,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对餐饮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达不到相应管理规定要求的星级饭店、星级餐馆,要实现一票否决,取消其相应星级称号,切实保证游客饮食安全。

4、切实做好旅游行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全省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严格按照《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十一届全运会全省旅游行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旅游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制定旅游行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组织、人员和物资准备,切实提高旅游行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认真搞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全省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广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工作,提高旅游行业依法做好餐饮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在旅游行业内营造更加浓厚的舆论氛围。

第5篇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2012年度长乐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开展全镇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度全镇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落实工作措施为重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目标任务,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消除,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得到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一)深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1、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

2、加强畜禽养殖环节质量安全检测,依法严厉查处畜禽养殖违法行为。

3、加强对养殖环节病死猪处置的监管,加大对病死猪销售行为的查处,规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

4、加大新农药示范推广力度,开展新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农药品种。在对果蔬开展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实行检打联动,查处违规使用农药和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

5、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强化育苗及成品养殖单位用药培训,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6、组织开展加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和监督抽查。

7、加强供水安全管理。

(二)强化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监管

1、食品流通环节,加强食品流通许可监督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食品流通领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2、餐饮服务环节

(1)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健全餐饮许可和处罚等相关配套制度,指导餐饮服务单位改善经营条件,查处无证经营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加强餐饮业监管,提高食品安全卫生水平。

(2)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集中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饲料)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加大产品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2、开展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加强执法监管,强化检打联

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严厉打击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苏丹红、砷等违禁化工物品和超剂量添加铜等矿物元素的违法行为。

3、严厉查处私屠滥宰特别是制售病死猪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4、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农贸市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水产品监督抽检,依法处理问题产品经营者。组织重点水产苗种和产品药物残留监督抽查,从严打击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和化学物品的违法行为。

5、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以农贸市场、超市、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食品市场销售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和假冒、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食品流通领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6、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加强调味品标识标注管理,加大对重点品种监督抽检,严厉打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调味品行为。

7、开展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查处不按照标准生产食品包装材料的违法行为。

8、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抽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

第6篇

一、任务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治,以城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以宾馆、饭店、和学校食堂为重点对象,开展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储存和使用猪肉及其制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进货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和使用私宰肉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猪肉进货渠道和使用管理,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自觉抵制购买、使用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及制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守法经营、诚信自律。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追溯制度。依法监督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进货渠道,落实管理制度。餐饮服务提供者从定点屠宰单位和批发市场等采购生猪肉的,应当检查、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从固定供货商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等处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及相关票据。进货台帐要详实记录猪肉的数量、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及进货日期,经手人要签字确认。进货台帐登记要齐全,要与本单位使用生猪肉实际消耗量相符合。

(三)加强对重点区域、单位的监督检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注意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要采取日常监督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暗查暗访与受理举报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监督形式,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罚。

(四)严厉打击购进、使用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生猪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使用的,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4月19日-4月22日)。针对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23日-5月11日)。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厉打击购买和使用“未经检疫”不合格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死猪肉、病猪肉”端上餐桌。

(三)整改备查阶段(2012年5月12日-5月18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查缺补漏,不断提高,积极迎接县政府的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整治到位。“未经检疫的私宰猪肉”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未经检疫私宰猪肉”整治是我们履职尽责、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是我们立权威、树形象的重要途径。要充分认清开展“私宰肉”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第7篇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为学校及周边治理工作提供保障

为推进我区学校及周边治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局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区卫监所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卫生监督员为成员,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了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组织保证。

二、认真开展检查,确保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

按照《区卫生监督所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店检查。共检查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62家,其中学校食堂16家,周边餐饮单位25家,井冈山大学周边流动摊店21家。

16家学校食堂均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按照卫生要求上岗操作,各学校均实行食品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配备了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各项卫生制度基本齐全,各学校食堂食品储存库、各类设施基本齐全,储存食品基本符合卫生要求,各学校食堂对大米及食用油等建立了食品采购验收台账,部分学校食堂配备了食品留样设施并按相关要求进行食品留样。卫生监督员对各学校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学校健全机构,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落实校园治安责任,加强法制安全。

学校周边餐饮单位25家,其中井大周边新开餐饮店7家,井大附中周边新转让餐饮店3家。卫生监督员对新开业的10家餐饮单位下发了办证通知,并限期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周边其他15家餐饮单位均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各餐饮单位建立了食品原料采购验收索证及台账记录制度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了登记,能按照卫生要求进行食品加工操作,各餐饮具能按照要求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做好了保洁工作,各餐饮单位“三防”设施齐全并能正常使用,未发现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地沟油”,使用问题奶粉等违法行为。对于井冈山大学周边21家流动摊店,我局配合区综治委及其他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予以全部取缔。

2、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为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积极稳步推进餐饮服务严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宣传告示工作。卫生监督员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进行宣传告示,张贴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和易滥用的添加剂名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等5种宣传资料,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一指导。其中天玉中学使用添加剂做早点,并到区卫生监督所进行备案。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举办了餐饮单位负责人培训班。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45台次,执法人员186人次。检查当中卫生监督员认真书写了《现场检查笔录》,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监督其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建立了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确保了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了广大师生的健康权益。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餐饮单位尤其是小型餐饮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足,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重视不够,自觉履责积极性、主动性还不高,卫生管理还很不规范。

2、个别学校没有精确剂量添加剂的工具,还存在靠经验和感官添加的情况。

3、虽然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项知识培训,但是受到培训人员知识面和人员文化程度影响,培训结果没有达到理想状态,且部分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因各种原因没有参加集中培训,使下阶段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受到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第8篇

一、实施步骤和目标任务

企业一套表是以统计调查对象为核心,通过整合现行统计报表制度,规范统计标准和业务流程,实现调查单位通过互联网报送电子报表到国家统计平台,各级统计部门在线验收并汇总统计数据的一种新型统计调查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全面实施企业一套表工作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示范带动、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确保成功”的思路,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全面实施阶段(年10月—年)。从年年报和年定期报表起,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以下简称“三上”企业)实施一套表制度。为确保数据不断、不乱,企业一套表制度实施初期,采取“双轨报送”的方式,即电子报表网上直报与纸质报表逐级汇总上报同步进行,待条件成熟后,逐步转为单轨运行。

2、巩固提高阶段(年—2015年)。一套表实施范围由“三上”企业逐步扩大至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国民经济行业的抽样调查企业,即“三下”企业。同时,将生产价格统计、景气调查、采购经理调查等抽样或重点调查内容和部门统计内容纳入一套表范围,实现统计业务调查一体化。

二、组织方式

1、统一部署。全县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由县统计局统一安排部署,按照统一要求与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统一培训。县统计局要对从事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资质内建筑业统计、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统计、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实施企业一套表的调查对象,进行网上直报操作和业务培训。

3、统一认定统计调查单位。按照“先进库,再有数”的要求,凡没有进入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企业不作为一套表的统计调查单位。统计调查单位的认定、调整与维护、基本信息更新,均以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

4、统一使用优化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全县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一套表数据处理软件平台。

5、统一组织联网直报。纳入一套表范围的调查单位统一采取联网直报方式向国家统计数据中心报送数据。调查单位按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及时填报基层表、审核和上报数据、接受数据查询,进行修改数据等工作,待改革完成后,不再接受按原报送方式上报的基层表。

6、分专业审核数据,在线加工处理数据。一套表采取分专业的数据审核方式,统计部门相关专业按职责权限对接收数据进行审核和验收,对审核未通过的数据退回查实;企业按照退回修改通知书的要求对有关数据进行核实、修改,重新上报,直至验收通过。统计部门相关专业要借助统一的软件平台,按照权限汇总处理相关专业数据,完成综合表和汇总表。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实施这次统计改革,成立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统计局局长、工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城建局、房管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民企局、开发区管委会、编委办、国资办为成员单位的县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统计局,由县统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

2、密切协调配合。县统计局和各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明确任务分工,划分工作职责。统计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制定方案、软件开发应用、平台建设、企业培训、数据采集、审核上报和数据汇总等工作;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及时向统计局提供本部门企事业单位变动的行政记录,协助统计局定期做好调查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确认工作;发改、工信、城建、房管、商务、旅游、国资办等部门,要加强对工业、建筑、房地产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信部门负责工业企业;商务部门负责批零贸易企业;旅游部门负责住宿餐饮企业;城建部门负责建筑企业;房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企业),确保每一个调查单位有一个主管部门负责联络。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原则,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落到实处,共同推进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

3、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认真做好对本辖区实施企业一套表的企业的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向调查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讲解实施一套表的目的意义,取得调查单位及各方面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要逐个检查管辖的调查单位是否具备网上直报的条件,是否按要求配备计算机设备,能否连接互联网并确保网络畅通,是否明确单位分管领导和指定具体责任人,确保企业能顺利实现网上直报工作。

(2)强化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各主管部门要对管辖的调查单位逐个进行检查,对不能满足一套表改革要求的企业,要指导和督促他们按照要求完善会计、统计核算制度,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制订统计管理制度。

(3)进一步核实企业单位名录库。要确保企业单位字典库的不重不漏、机构代码法人名称和属性代码准确无误,为企业顺利开展企业一套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4)精心组织培训。县统计局要安排责任心强、悟性高的专业人员参加省、市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新统计软件平台操作,具备指导和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并进行分组检查指导。各乡镇区要精心组织好对企业一套表调查对象的网上直报操作和业务培训。各有关部门要协助通知企业人员积极参加培训,确保调查单位参训率达100%,确保企业统计人员人人都会网上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