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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1-01 17:45:5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纪检监察工作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纪检监察工作论文

第1篇

论文关键词:基层检察机关 纪检监察工作 发展 设想

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的召开为检察工作发展清晰地指明了方向,标志着检察工作理论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思路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其中无论是在明确检察工作思路还是阐述检察工作的核心理念时,均多次提到了要强化自身监督。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为推动检察事业的纵深发展,强化内部监督的落脚点必须放在加强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上。因此,本文将从新时期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入手,剖析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并围绕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核心和要求,以新观念、新视角谋划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新趋势。

一、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法律的生命在于公正的执行”,“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检察权作为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一项专有的权力,要保持公正、正确、高效,也不能脱离监督而独立运转。目前,对检察权的监督有外部监督例如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还有来自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在目前司法资源有限的大背景下,内部监督更是有着发现问题早、处理快、成本低的优势,而依据《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成立并履行检察机关党内监督的纪检监察部门,更是发挥着不可或缺、举足轻重的内部监督作用。

(一)有利于确保检察权公正、阳光运行

检察权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的权力,在本质上是一种法律监督性质的国家权力,目前检察工作改革的方向之一就是使检察权运作司法化,而检察权运作司法化的基本特征就包括客观中立性和权威性,这就要求检察官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公正、全面收集证据、审查案件和进行诉讼行为。为保证检察权不偏不倚地运行,内部监督的力量不能缺席。例如检察长在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就强调,检察人员必须具备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按照检察长讲话的精神,作为内部监督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强化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强化检察队伍建设,能够切实解决制约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高效、公正运行。

(二)有利于增强自身法律监督能力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是顺应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是进一步强化检察职能以及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的迫切需要,所以加强自身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要任务。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一方面能够通过建立以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重点执法环节、重点执法人员的监督,另一方面又能够通过查办案件发现我们在履行法律监督权的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有效的防止对策和建议,不断改进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促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能够根据形势的变化自觉调整和更新,从而最终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

(三)有利于加强队伍建设

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确定了检察队伍建设的五项重点,强调“始终把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其中包含了“加强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这一重要任务,这充分说明高素质队伍的建设离不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近年来,基层检察机关通过公务员招录、招调的方式,将大量年轻的检察人员充实到办案部门。年轻人的队伍干事有闯劲、有活力、有激情,是推动我们检察事业进步的主力军,但年轻干部普遍存在理想信念不纯、在一些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上认识模糊、容易受到金钱物质的诱惑的问题,所以通过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做好队伍管理的必由之路。此外,由于近年基层检察机关案件数量呈递增趋势,所以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出现的机率逐渐增高,贪念、侥幸心理,制度不完善、自由裁量空间等也会导致监督管理“空当”或者“灰色地带”,所以纪检监察工作可以通过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警示教育等方法,帮助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减少可能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思想滑坡而产生的廉政风险。

二、现阶段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监督制约制度缺乏系统性,机制运行不够顺畅

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的力度,也逐步强化和突出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但仍普遍存在着监督制约制度缺乏系统性,没有形成监督合力,机制运行不顺畅等问题。基层检察机关一般是由各部门根据自己部门特点和业务范围分别制定规则,其中为了保证权力正常运行一般都会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的条款,但由于这些制度和规定散见在各部门的规定内,强调个性较多,全局性和宏观方面考虑不足,彼此间缺乏基于法定的、涉及监督与制约的科学架构和系统安排,导致纪检监察部门发挥不了应有的内部监督作用,而且也难以与其他承担内部监督职责的科室形成监督的合力。

(二)监督与被监督意识不强

谈到内部监督,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价值取向必定是一致的,但两者的情感总有着那么一丝半点的互相排斥心理。中国是礼俗社会、人情社会,长期在熟人面前摆出说“不”的姿态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因此检察机关的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的时候会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甚至存在怯懦心理和当“老好人”的思想,监督意识不强。从被监督者来看,个别检察人员认识模糊,认为监督是组织上对他不信任,甚至认为是有人在向他挑战权威,或者和他过不去。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对“监督行为”的淡漠和对“监督结果”的不认同,将会导致监督的效果被大打折扣。

(三)监督手段单一、监督面窄

近几年,为了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基层检察机关逐步强化了对“人”、“案”、“财”的监督,但是就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来说,仍存在着手段单一,监督面狭窄等问题,例如目前对检风检纪常规的主要监督手法就是明察暗访,但事实上只能做到明察,对于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无从发现,这也会实际造成监督走过场的局面。还有的就是无论是对“人”和还是对“案”的监督,基本上处于被动监督和事后监督的局面,一般在群众投诉以后,纪检监察部门才启动监督程序,事实上这种滞后的监督方法会造成监督力度被弱化。还有,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应该是职业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一体化、全方位的监督,但目前实际的操作可能仅停滞于对职业品德的监督,对党员干部工作8小时以外但能体现其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进行监督仍属于真空状态。

(四)纪检监察业务水平尚待提高

由于基层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起步晚,有的监察室只是名不正言不顺的内设机构,有的甚至没有设立专门机构,只是让政工部门承担这部分的职责,没有专人在岗,权责不清,履行内部监督时定位不明,在这样的背景下,纪检监察工作缺乏长期性、规范性,很难做到“精”和“专”。再加上有的监察室是新成立的科室,所配备的工作人员可以说都是“新手上路”,开展工作也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缺乏培训的问题普遍存在,这也会导致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不高,思路、工作方法和落实举措等缺乏创意,不能有效完成任务,难以适应形势要求等问题,这些都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效的提升。

三、纪检监察工作发展新趋势

(一)应积极推进制度、教育、监督三位一体的前期预防体系

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与检察院各项工作紧密联系,为保障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纪检监察工作应当做好制度、教育、监督三位一体的预防体系。首先,就制度建设而言,检察长就曾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情。而加强制度建设,既要先对涉及内部监督的条款进行综合梳理,避免承担内部监督职责的各科室存在衔接不良、重复监督的问题,还要把重点放在规范制度落实的监督和管理上。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制度执行的忠实卫士”,理当发挥内部监督的主导作用,针对当前检察权运行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岗位和环节,做好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例如建立建全责任追究制、目标责任制等一系列限制和约束检察干部的行为制度,还有完善监督制度,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检务督查制度,着力加强检察干部8小时外活动的监督管理,拓宽和深化内部监督领域。其次,就教育而言,手段出新与教育有效要紧密相连。例如深圳市某区院从2010年开展的“机关作风整顿年”到2011年的“质效提升年”活动,均是将教育与专项活动结合,通过学、查、改等活动形式,切实解决一部分当前我院在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后,监督方面,建立“人案合一”的监督制约机制,把监督制约的重点放在对检察权运行的规范和制约上,做到权利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要在各个角落投下身影,发出声音。

(二)要确立以纪检监察为主导的内部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方式是多位构成,参与的主体除监察室外,还有政治处、办公室、案管科等部门,而多层次分布的监督主体要统一协调起来形成合力,防止内耗和衔接不良,才能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例如为强化监察力度,充分发挥各支部纪律委员的作用,可考虑建立执法执纪监督网络,在各业务科室设立纪检联络员机制,纪检联络员平时负责及时掌握科室舆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对队伍出现的苗头、倾向和存在问题以月报的方式向监察室报备,并配合监察室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此外,纪检监察部门还可发挥监督的主导作用,与其他履行内部监督职能的科室,在检务督察、执法监察、案件评查、巡视工作等方面形成联动机制。

第2篇

【论文摘要】: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转机建制、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统筹协调、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地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更好地服从服务于企业的中心工作,努力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纪律保证

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握工作重点,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从指导思想上把握发展观、工作思路上体现发展观,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保证。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用纪检监察工作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始终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纳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工作部署之中,与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统筹兼顾。二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去。在工作思路上,要坚持从企业发展、改革创新、内部稳定等方面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围绕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等不良作风,切实纠正和解决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护职工群众的利益,保护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促进企业和谐建设。三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党的纪律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要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纪律。对妨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要坚决纠正,依法依纪作出处理,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

充分发挥教育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意识,增强拒腐防变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一要强化理想信念和党纪国法教育,以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党纪国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规范廉洁从业道德和行为准则。要制定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廉洁从业实施细则,通过开展廉洁承诺、述廉评廉、诫勉谈话等活动,形成有效管用的自我约束。三是积极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全体员工树立良好的自律意识和行为习惯。四要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积极做好舆论引导,注意把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深入贯彻《实施纲要》,积极构建惩防腐败体系

要认真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紧密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把改革和制度建设作为重点,切实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惩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一要做好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基础性工作,制定符合企业实际和特点的具体实施方案,从加强领导、组织协调、任务分解、责任到位等方面,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的落实,不断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二要始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用制度和监督保证教育效果,用教育和监督推进制度落实,用制度和教育提高监督功能,形成有机互动。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用发展的思路解决深层次问题,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三要实现构建惩防体系与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机互动,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作用,着力在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考评体系等方面,落实和推进构建惩防体系的各项工作。四要按照构建惩防体系的实施方案狠抓落实。根据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对工作方案及时加以调整,使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更切合企业实际。

四、维护群众利益,真正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第3篇

关键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罪责刑相适应

发挥刑事政策在刑事法律运用中的宏观指导作用,对于控制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时下,实务界和理论界倡导的合乎刑事法治理念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迫切需要转化到刑事司法运作之中,检察工作尤其如此。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检察工作中运用的原则

观点提示:在刑法适用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就是要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就是要遵循程序法定原则。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检察工作中运用还应遵循比例原则、有效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区别对待原则。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穿于整个刑事法律运用的始终,比例原则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法理学表达。我国检察机关在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时,应在监督对象、监督环节、监督手段、监督效力等各个方面体现宽严相济的精神。按照适合性、有效性原则的要求,检察机关在运用侦查、批捕以及公诉、抗诉权等手段来保障监督目的实现时,所采取的每一措施都必须以实现宪法或法律所规定的职能为目标。依据必要性原则,法律监督的种类应当与监督对象违法的严重程度相适应,检察机关所采取的监督手段在各种可供选择的手段当中是最温和的、侵害最小的。按照损益相称性原则要求,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成本应与该措施所保护的公共利益相称。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严格遵守法律,检察机关应处理好“落实政策”与“实施法律”的关系。刑事政策不能取代刑事法律的规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以刑事法律的规定为基础,在刑法适用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就是要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就是应遵循程序法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讲求区别对待原则,做到罪责刑相适应、相均衡。讲求区别对待是为了达到一种实质上的平等,它实际上是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体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要讲求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

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职务犯罪侦查机制建设

观点提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对我国的职务犯罪侦查机制从追诉资源的配置、侦查手段的运用以及对被追诉者权利的限制等三方面加以完善。

我国检察机关所拥有的职务犯罪侦查权,是保障法律监督职能实现的必要手段。职务犯罪相较于一般犯罪具有特殊性,因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对我国的职务犯罪侦查机制从追诉资源的配置、侦查手段的运用以及对被追诉者权利的限制等三方面加以完善。

首先,我国检察机关应提高发现和查办职务犯罪的能力。基于职务犯罪的种类和严重程度的不同,应当将有限的追诉资源投入到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中,通过对大案、要案的侦破,对重大案件犯罪人的惩处达到震慑的目的,提高追诉的效益。

其次,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采用强制性程度不同的侦查手段。

再次,检察机关针对职务犯罪案件的被追诉者基本权利的适当限制,应体现宽严相济的基本精神。当然,任何对诉讼权利的限制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法外限制被追诉者的手段应当禁止使用。

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刑事强制措施运用

观点提示: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应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轻重、可能判处的刑罚、人身危险性的大小以及案件类型、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对象等等因素相适应。

刑事强制措施是以程序保障为目的的实体权利干预措施。人民检察院在实现法律监督职能的各个环节都会对被追诉者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本身的结构及其适用最能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首先,在适用对象上,检察机关应当依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轻重、可能判处的刑罚、人身危险性的大小等因素来确定羁押措施或者非羁押措施的适用。对于那些罪行较重(比如恐怖犯罪、黑社会犯罪、犯罪)、可能判处刑罚较重、可能妨碍刑事诉讼程序进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适用较为严厉的羁押性强制措施;反之,则对其适用较轻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其次,在适用手段上,拘留与逮捕的选择、羁押期限的长短、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选择、取保候审保证方式的选择均是体现宽缓和严厉的重要标准,应与案件类型、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对象相适应。

再次,在适用条件上,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有逮捕必要”是羁押措施与非羁押措施区别适用的标准。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区分是否“有逮捕必要”应当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主体、主观因素、证据因素、可能判处的刑罚以及犯罪情节等等。但是,在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不可随意突破法律的规定。

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公诉制度改革

观点提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公诉制度改革主要体现在诉与不诉的选择以及内容的选择上,检察机关应充分运用定罪请求权和量刑建议权来影响法院的最终裁决。

公诉是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通过公诉权的行使,检察机关以控制刑事审判程序的入口和关注裁判结果来实现对审判权的制衡。由于裁量权的存在,刑事政策在公诉制度中会产生重大影响。检察机关的裁量权主要体现为诉与不诉的选择以及内容的选择。

在诉与不诉的选择上,检察机关要充分考虑涉嫌犯罪的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权衡或不对于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被害人权益的影响依法作出或者不的决定。此外,我国立法应当在阶段确认刑事和解对不决定的影响,适当扩大不的适用范围,增设附条件不制度。在审查过程中,有必要引入污点证人豁免制度。

在内容的选择上,检察机关对比较轻缓的犯罪应当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或者对于认罪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实现程序分流,让司法机关将审判资源投入到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判中去,真正做到案件类型与审判方式相适应。同时,检察人员应充分运用定罪请求权和量刑建议权来影响法院的最终裁决。

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刑事诉讼监督权实现

观点提示:对于参与刑事诉讼的每个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各诉讼环节针对不同的犯罪主体和行为所作的宽缓或者严厉的处置,都应纳入检察监督的视野。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参与刑事诉讼的每个司法机关应当依法针对不同的犯罪主体和行为给予宽缓或者严厉的处置。如果司法机关在诉讼活动中出现违法现象,检察机关就有必要进行相应的诉讼监督,使违法行为得以纠正。

在立案监督中,我国立法有必要将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范围延展至所有的立案活动,建立配套的监督措施,赋予检察机关一定的立案监督处分权和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力。

在侦查监督中,我国司法实践有必要探索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备案的制度,检察机关的案情知悉制度,以及确立检察引导侦查的体制,让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引导和监督。

在审判监督中,我国立法必须改变目前我国刑事审判监督中对程序违法的庭审后监督的方式,并且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效力,设定被监督者接受监督的义务以及违反这种义务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

此外,应当对刑事审判结果的监督方式进一步细化,明确刑事抗诉的具体事由,将再审抗诉的启动权完全交给检察机关。在执行监督中,我国司法实践有必要探索对特定范围内的案件判决建立备案机制,督促法院依法及时开展执行工作。此外,将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起权交给检察机关来行使,增强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控制权。最后,加强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防止对被监外执行犯罪分子的脱管、漏管和违法管理。

六、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检察机关办案机制更替

观点提示: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科学、合理的办案机制,主要表现在案件的分流机制和检察机关的考评和责任机制两个方面。

人民检察院必须有科学、合理的办案机制保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得以实现。具体而言,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办案机制,主要表现在案件的分流机制和检察机关的考评和责任机制两个方面。

第4篇

[关键词]火灾事故 调查工作 常见的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X92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5—0462—01

一、火灾事故调查的主要的任务、目的以及意义

火灾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是调查火灾原因,对火灾事故的性质进行查明,与此同时也要搜集和保全现场的痕迹以及物证,人员的伤亡情况,这些都是依据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来进行执行的。而火灾事故调查的主要目的就是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然后再依据法律法规对相应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对发生的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分析灾害成因,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次发生类似的事故。

我国消防法赋予了我国公安消防机构火灾调查的职责,是我国实行公共安全管理的一种行政行为,也是公安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技术性、专业性是火灾调查的主要特点。

二、火灾事故调查中出现的几点常见问题

(1)火灾事故现场的破坏严重,现场痕迹、物品提取困难。

由于在火灾事故发生的时候,火灾的扑救工作对现场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破坏。但是这也是无可厚非的,这是火灾扑救的战术需求,也是为了防止火势的蔓延,对火势进行堵截,不可避免的对现场的破坏;火灾现场的扑救对现场的破坏对火灾调查的无证提取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再一个就是火灾现场保护未做好,导致火灾现场破环严重。主要表现在三点:第一点就受灾单位或者保险人员未经消防部门的允许,就擅自对火灾现场的物品进行翻动以及清理,第二点就是火灾发生的现场通常聚集很多的群众,在火势得到控制之后,群众随意的对火灾现场进行踩踏造成现场的破坏。第三点就是一些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在勘验火灾现场的时候对现场的勘验不是很规范,对于火灾调查的程序以及要求不遵循规则,缺少现场科学的分析,对现场盲目的勘验,对于物证的提取不能保全,而且在勘验的时候未对现场的情况逐一进行照相,导致物证被移动之后无法进行复原;而且在勘验的时候对物证的重要性辨别不清,导致物证的流失或者移动,给取证带了很大的困难。

(2)火灾的调查方式简单、单一,调查的证据以及现场采集的证据不能在第一时间内产生作用,也不能产生有效的证据链。

火灾发生之后,一般调查人员都会对火灾事故的人员以及事故发生之前最后的留守人员进行访问,但是这种方式会对调查者的主观意识造成约束,只会利用自己主观意识对火灾的发生进行评价以及调查,没有从客观上去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再有一个就是调查人员对于调查访问的方式与物证的搜集不能进行结合,在搜取物证的时候没有目的盲目的去搜集物证,从而导致搜集到的物证与调查访问的结果衔接不起来。

(3)调查人员的物证搜集程序不是很合法,调查人员素质不高。

人都是分庸才与天才的,在火灾事故的调查当中也是如此,在现场的调查当中,一些调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是很高,责任心不强,而且对于调查的程序不是很熟悉。尤其重要的是在物证提取当中不遵循法律程序要求,一些环节上都不按要求进行。

(4)程序性违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不按管辖权限调查,亡人火灾该由支队调查的却指令大队调查;有的擅自扩大简易调查程序的适用范围;有的擅自修改法律文书格式、删减文书内容;有的法律文书不送达或超期送达。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我们的一些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一些相关领导程序意识不强,图省事、走“捷径”,没有认识到违反程序就是违法的严重性。

三、针对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出现的问题提出的主要对策

(1)提高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素质以及专业技能岗位培训是每个单位,每个工种都需要建立的,火灾调查人员也不例外,与此同时,对于火灾调查人员的业务知识等方面也需要进行加强与培训,再一个就是火灾调查队伍的建设,队伍扩大了,针对火灾的发生也就有了一定的调查基础。在专业知识方面,要定期的邀请专家对火灾调查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其专业的知识技能。

(2)加强火灾现场证据保全在火灾案件的处理当中,结论准确的得出以及现场的证据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说,在火灾调查的工作的当中必须加强、加重对火灾事故出现的痕迹、物证的收集与保全是相当重要的,对于保全这些证据,主要还应该采取科学、合法的技术进行保全。再有一点就是火灾现场的痕迹、物证很容易受到了自然条件和人为方面造成破坏,这就需要我们火灾调查人员在收集证据的时候对现场进行技术方面的保全,防止由于物证的破环造成证据不充分的现象出现。火灾现场勘验物证的保全方法主要有笔录保全、照相保全、绘图保全等。

(3)加大火灾事故调查保障力度。要想使火灾调查工作有个明显的提高,政府对于火灾事故调查的支持力度上应该给予很大的支持,在制度上建立完善火灾调查的经费以及装备保障的机制,确保火灾调查工作能够稳定、正常的进行,要把火灾调查的经费及时的纳入年度消防经费预算上,在根本上保障火灾调查工作拥有充分的资金进行工作。

(4)保持火灾事故调查干部队伍稳定。人员的相对稳定是火调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各支队要保持火调干部特别是业务较强的火调骨干组成员队伍的稳定,在干部岗位交流特别是跨专业调动时要慎重考虑,不得随意将火调骨干组成员调离火调岗位。要严格控制火调专业技术干部转业,对取得消防工程系列火调专业中、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火调经验丰富的助理工程师,原则上服役到最高年限。提高火调干部准入门槛,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低、未取得公安消防岗位资格的监督人员,不要从事火调工作;参与火调工作不满一年的监督人员不要作为火调工作的主责承办人。

结束语

前文当中讲到了,火灾调查工作的主要特点是:政策性、技术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对于火灾事故的调查,做好事非常重要的,同时也有一定的难度,但是火灾调查工作队扑救火灾与预防上都是有着很重要的意义,也为查处火灾案件方面提供了科学的依据3。

参考文献

[1]白铁拄,《浅谈电气火灾事故调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科学致富向导,2011.2.3

第5篇

一、工作中的主要作法和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勤于学习锻炼,慎于品行修养,始终致力于做德更高、业更专、行更正、艺更精的信合人。

一是注重和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学习是我多年来养成的一个比较好的习惯,除继续加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的监察、审计、法律事务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外,不间断地加强对财务会计、信贷管理、风险管理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巩固,及时加强对计算机知识和信用社新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更新。同时认真学习各级制发的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文件,通过不断的深入学习,不仅充实和更新了自己的知识库容,而且开阔了思路,更新了观念,增强了自己的创新思维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二是注重和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一直坚持承担工作任务时把自己当作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在承担工作责任时把自己当作一名勇于负责的主管领导。实际工作中,小事放权放手,但件件都及时督办和查问结果,大事都主动参与和承担。如在查办寨河信用社会计挪用资金违规违纪问题时,带领稽核审计部、财务会计部和监察部的工作人员到寨河信用社核查账务、调查取证、座谈询问、分析情况,为处理本次违规违纪提供了详实依据;在查办举报信用社信贷员和分社负责人违规办贷问题时,抽调联社不良办、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及基层信贷员组成贷款核对小组,带队进村入户上门核对贷款,找村干部和村民调查了解,与社内职工座谈情况。在案防工作过程中,带领案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基层营业网点对内控制度执行、会计核算、信贷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逐项检查。通过这些具体工作,不仅深入了解了基层实际工作情况,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做本职工作,同时,也进一步锻炼了实践工作能力,丰富了实践工作经验。

三是注重和加强金融理论的钻研。每年我都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调研后撰写一些专业理论文章,用以总结和指导工作。,我根据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开展情况,通过认真调查分析,撰写了《农户小额是考验》调查报告,被第4期《新金融》刊载。同年《一策解“三难”“多赢”促发展》一文,被《中国农村金融创新与实践》收录。

四是注重和加强政治品格的锤炼。,我利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自己的党性锻炼和品格锤炼,整个活动的每个环节都认真参与,按照活动的安排进行了学习和深刻地自我剖析,并在活动中撰写了数万字的学习笔记。通过积极参与这次教育活动,使得自已在政治上更加成熟和稳重,品格上更加坚强和耿直。

五是注重和加强领导艺术的累积。除了向身边的同志学习领导艺术外,还经常留意书籍、网络上介绍的一些比较经典的领导艺术类案例。

(二)加强内控建设,坚持从严治社,始终致力于做内控理念的传播者和严密内控的践行者。

总理曾经说过,对于银行而言,相对于资本充足率,严密的内控制度更有意义。一年来,在加强内控建设和落实上,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狠抓了促制度落实的制度体系建设。从规范操作行为的层面上来说,现行的基本制度基本能够覆盖业务经营活动的各个层面了。但在工作中发现有些制度根本上就得不到很好的落实,责任追究不及时不到位,经过认真的调研和分析,我参与起草了《崆峒区农村信用社违规贷款责任认定处理暂行办法》,对强化全区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规范信贷管理行为,增强信贷人员责任意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促进了促制度落实的制度体系的建设方面起到了良好作用。

二是树立了“内控严密、管理严谨、处罚严厉”的基本内部控制理念。在工作中我总结出,要防范操作风险,在制度建设和落实层面,不仅要有严密的制度,严格落实制度,还要严惩违规行为。因此,我倡导树立“内控严密、管理严谨、处罚严厉”的内控理念,并在稽核审计工作中实践推行,这种从严治社的思想,也因此得到了较大范围的认可。

三是践行了严密的内控和其他各项工作制度。在工作中我能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内控和工作制度,如省联社制定的《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罚办法》反复学习了好几遍,并且在文件中做了很多标记,其他有关制度我也利用时间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能严格遵守。

四是督导了各项内控制度的有效落实。我们主要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审计和内控评价来督导内控制度的落实。组织了高管人员离任审计,开展了案件专项治理活动,陪同省联社、省联社办事处、银监局现场检查等。以这些活动为载体,认真查找问题,认真组织整改,认真分析不足,认真总结教训,认真制定措施。

(三)积极履行职责,指导做好内控监督工作,加强联系,优势互补,实施有效监督。

联社党委是崆峒区农村信用社的政治核心,所以,监事会的日常工作注重定期或不定期向联社党委报告,重要事项取得了联社党委的理解、协调和支持。同时,监事会作为联社的监督机构,与银监部门、联社内部稽核部门,共同构筑了较为完善的科学、规范监督体系。

一是建立和完善稽核审计部门内部工作运行机制。首先制订了稽核审计部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了《序时稽核登记簿》、《专项稽核登记簿》、《来信来访查处登记簿》,对稽核时间、区间和责任人进行详细登记,落实责任,以备查考。其次建立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工作机制。本着对理事会负责的基本要求,我们将每个项目的稽核检查结果及时向联社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理事会、经营班子)汇报和反馈,以促进领导管理决策和部门指导服务的针对性,提升我们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实行稽核审计情况定期通报制,即对稽核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典型案例定期通报,做到查处一事,警示全区,督促辖内各网点查缺补漏,纠正偏差,完善不足,以促进全辖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工作符合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并对案件专项治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行了专档管理。

二是有效地开展了稽核审计工作。指导稽核审计部围绕联社重大决策和中心任务,突出财经纪律严肃性、信贷资金安全性和经营管理合规性,认真履行稽核审计职责。全年组织开展稽核审计项3项3次,即:实施了花所信用社等4个网点的会计决算工作真实性专项检查;对全区44个营业网点中14个信用社、15个信用分社和联社营业部进行了序时稽核,稽核检查覆盖面70.5%;根据人员调动和岗位调整情况,及时开展了24名信用社主任、副主任和4名联社部门经理的离任审计,以及岗位轮换的105名信贷、会计、出纳人员的岗位轮换手续移交工作。共查出并认定责任违规贷款49笔817.69万元,违纪资金8.96万元,提出稽核建议8条,下发稽核审计整改意见书25份,下发稽核审计处罚决定25份,为全区农村信用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保障。

(四)查防结合,认真开展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保持了对各类违规行为严处的高压态势。

初,因班子换届,联社调整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本着暴露风险、加强管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的基本原则,5月份,制订了《崆峒区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深度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排查人员、排查方式、排查内容、排查责任和工作要求,9月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内网点的贷款、存款、金库尾箱、印证押卡、查询对账、“九种人”等重点业务、重点环节、重点人员进行了风险排查。在10月12日全区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上,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意见》,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分级明确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点人员的排查内容、排查频率和案件排查责任,为构建案件防控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通过加强了纪检监察和案件防控工作,对信用社会计、信用社柜员挪用资金违规违纪问题的3名当事人和负有管理责任社主任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了党纪、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和纪检监察工作。

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自律工作中,按照省联社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纪检监察责任制的要求,每年年初联社党委及时与和各信用社(分社)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各信用社能够按照责任制的各项目标规定,认真对照学习落实。经检查大部分信用社、支部书记都能在各种会议上强调和警示教育全体员工拒腐防变,杜绝一切行业不正之风,凡一经举报,联社都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和回复。通过反腐倡廉,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责任制的落实,全体党员职工基本上无违纪问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较以前相比都有了很大的改进和提高,信用社在农民群众中的作用发挥和形象建设都得到了充分肯定。

对工作从维护农村信用社行业新形象的高度进行认识,以服务大局为重,把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在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引导下,尽量避免与群众利益发生冲突。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对来信来访者的合理要求从关心和爱护的角度出发,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尽力帮助解决困难;能解决的案件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讲清道理,说明原因,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对于有些者的要求不合法或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的,通过耐心细致地解释和说服疏导,使上访群众心服口服。努力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一线,防止事态向恶性衍变,造成越级。,按工作“首问责任制”的要求,查处省联社卡中心电话投诉4起、省联社网站投诉1起、办事处投诉1起、区联社电话投诉12起、群众来信来访3起。对9名责任人做了相应的经济处罚,并责令相关责任人做出深刻书面检查,为全区业务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对客户举报材料、信件的处置做到了专簿登记,有阅批,有查办记录和查处结果。2010年,针对全区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工作现状及工作现实要求,提议并成立了监察室,专司监察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回顾一年多来的工作,荣辱得失在心。总结成绩的同时,也非常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还存在很多方面的缺点和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还没有有效地促成形成系统防案的观念,在案防工作中条块分割的情况仍然比较突出,部门孤军作战、“一边倒”的情形没有多大的改变。

二是还没有促成内控理念和风险文化得到员工的普遍认可,全员主动防案的意识明显不足,被动发案的可能仍然存在。

第6篇

一、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教育发展

1、加快发展各类教育事业。强化“两基”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高质量普及十二年教育,新通过省级实验小学13所(使全市达到46所),省级示范初中10所(使全市达到34所),省级重点高中4所(使全市达到23所,其中国家级示范高中8所),省级实验幼儿园8所(使全市达到32所)。高等教育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大学城总体规划方案招标确定,首期规划5600亩土地的建设工程全面启动;**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学院、**化工建材职业技术学院升格成立,使全市高职院达到5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东南大学、华东师大、天津大学远程教育校外站点先后在我市设立;武进电大升格为**电大武进学院;**石油化工学院二级学院——怀德学院成立。上半年,全市共组织15297人参加全国成人高考,7314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旨在为市民学习提供菜单式服务的“**市民学习信息服务中心”完成建设,并投入试运行;武进罗溪、夏溪、金坛白塔、溧阳天目湖等4个“5112”教育富民工程示范基地建成;完成各类成人培训23.6万人次,化补习近1000人。中新合儿坊幼儿学苑、新创国际电脑学院**培训中心相继筹建,4所学校新获聘外资格(使全市达到27所),1所学校被省教育厅批准具有接受国外中小学生来校就读资格。

2、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列为市政府**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的**市少年科学艺术宫二期工程主体工程峻工;新村配套学校**市勤业中学完成建设,各项搬迁的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外国语学校外籍专家楼、正衡初中教学办公楼、职教中心信息教育中心等主体建筑基本竣工;武进新苑高中一期工程、新区国英小学二期工程、天宁解放路小学扩建工程、溧阳职教中心一期工程、金坛金沙中学建设工程等稳步推进;溧阳上兴中学、上黄中学、周城小学、大溪中学、社渚中学、新北区龙虎中心小学等危房改造全面启动。

3、适应行政区划调整,积极推进新一轮教育布局规划。全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公布后,我们及时召开天宁—钟楼区、武进—新北区教育工作衔接协调会,积极帮助解决教育工作移交、对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并以此为契机,推进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全面部署大市范围内的教育布局规划工作,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发展优质教育,努力构建全市教育合理布局。

4、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市教育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上半年新增校园网17个(使全市达到49个)、简易校园网40个(使全市达到121个),完成**教育网改版,使其每月点击数超过了15万,教育局机关、教研室、教科所等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城域教育网完成论证并启动建设,钟楼、新北、天宁区教育信息中心及学校完成虚拟主机托管,“钟楼教育”、“溧阳教育”、“新北教育”网站先后开通。网上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不断加快,容量已达250G,24万个文件,500部视频资源。全市9336名中小学教师通过了第二轮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考核,全市所有乡镇中心小学高年级和农村初中全部开设了信息技术课,职业学校已全部将信息技术应用列入必修课程。组织26万人参加“**教育网站杯”网络文化活动,开展网络环境下的教学设计比赛、职业学校多媒体课(学)件比赛,我市《长城的历史作用》等网络课件获国家级“网络环境下的教学”评比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1个。

5、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考试招生工作。上半年,各类考试较为集中,做好各项考试招生工作,有利于加强社会稳定、推进教学改革。积极、稳妥地做好市区“小升初”、中考中招工作:编制市区各小学施教区图,依法规范就近入学工作;全市45312名初中学生顺利通过升学体育、文化考试;在重点普高录取前,举办中职招生咨询市场,使大部分预计在普高分数线下的考生早早明确就读方向,理智地选择职业类学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普高热”,并保证中职生源的数量和质量;今年继续实施将省重点高中公办计划30%的名额分配到各初中校的办法,并在去年2所重点高中试行的基础上,扩大到了全市11所省重点高中。另外,上半年,我们还认真组织了初、高中各学科结业考试,高三一模、二模考试及分析研讨会,初、高中学生英语口语等级测试工作等等。

二、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召开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动员大会,审批确定了首批2000余名课改实验教师,积极组织相关学科新大纲、新教材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课改实验教师接受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初中语文、初中数学、中小学体育等学科培训15000人次、通识培训3500多人次;职业学校全面施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扩大课程分层教学面,促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大兴教育教学科研面向中小学校,公开招聘了市级兼职教研员26名,壮大教科研队伍;在确认467项国家级、省、市级教科研课题的基础上,新设立341项青年教师研究课题;通过审核,确定省常中等28所学校为首批**市教育科研基地;组织召开“苏锡常镇扬五市高三语文研讨会”、“**年高三数学复习教学研讨会”、“**市初中毕业生与升学考试暨小学毕业考试研讨会”、“**市省级实验小学第二届群体研究协进会”等。我市对高三“3+x”科目设置改革的研究,得到了国家考试中心和兄弟省市教研部门的重视和好评;在当前高考模式不断变化的形势下,我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又创佳绩,**省**高级中学张璇同学以685分成绩位列全省第一名。我市高考的万人进线率、市区本科上线率、市区平均总分三项指标名列全省前茅。在全省总分名列前20名的考生中,我市(含金坛、溧阳)占了1/5。加强职校教学模式、实训模式研究,职校生中级工达级率达99.1%,**年初步就业率95.3%。组织1662名职校学生参加全省普通高校单独招生考试,1599人被录取,本科达线率、十二个专业总分、平均分、600分以上人数比例、总录取率、本科录取率等均居全省前列,单招升学人数占毕业生人数比例达25.6%。

3、大力加强学生德育工作。**年是我局确定的“德育工作研究年”。为此,我们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调研,并为下半年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的召开作好充分准备。开展“青少年文明网上行”活动;开展6·26禁毒征文比赛;开展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和第九届高校思政年会论文评比,组织高校第二次邓**理论公开课活动。关注弱势群体,成立“大学生法律自我援助中心”,溧阳市创立了“希望之星”助学奖励基金,做好帮困助学工作,上半年,市帮困助学金办公室对1500多名在常就读的特困生发放助学金近137万元;举行助残捐赠活动,组织学校及社会各界向聋哑学生捐款近60万元。4.推进中小学特色教育**年上半年,我们成功承办了全省中小学特色教育校长论坛,召开全市“实施学校体育卫生两个条例”总结表彰大会,举办市17届“育苗杯”田径比赛、“世纪印象”**市教育系统艺术作品展、首届学校艺术教育教学论坛活动、首届中学生英语口语节目电视大赛、中小学素质教育案例评选、职校学生“五项技能”竞赛等等。组建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协会,认真制订“**市首届青少年科技节活动方案”,全面启动“科技节”各项筹备工作。组织**地区“全国初中物理”、“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省初中化学”、“**省高中化学”、“**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应用竞赛”、**省13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学生学科竞赛活动,均取得了领先的竞赛成绩。在全国“小海鸥”杯职校生作文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生“走向社会”作文大赛中,我市均获组织奖。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田家炳中学获“学校团体奖”(全省共20名)和“优秀科技活动奖”一等奖(全省共11名)。

三、努力构建学习型系统,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1、推进学习型系统建设。成立“学习型系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健全各校学习制度、读书制度、培训制度等,规范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学习行为,使学习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标准,使单位和个人明确目标,以评价促学习、以软件换硬件、抓课题带学习、表彰先进、组织考试等方法,使学习转化为单位和个人的内在动力。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大力开展转岗培训,推进市民外语、计算机学习,向社会教育资源开放,全面开展公务员、教师普通话培训考核,促进“学习型社区”建设。教育系统掀起了创建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家庭、争当学习型个人的热潮。在全市各“学习日”都认真组织全系统教职工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计算机上网操作培训、公民道德法制教育等等。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深化“让教育充满爱”主题教育,订发《教师道德修养读本》,全面开展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和省“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教育、汇编印发《家访有感》优秀征文,开展“我心目中的好教师”征文比赛,不断加深教育工作者“热爱人民、热爱事业、热爱学生”的美好感情,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创建活动,10个单位新列入“好班子”行列,使直属单位“好班子”达到36个(占总单位数的82%)。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上半年,举办6个不同类型的培训班,222位校级干部接受了培训,钟楼区组织了第四届校长教育教学公开研讨活动;着力抓好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学习、交流、提高工作;加强对校长助理的考察、培养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直属单位近300名中层干部通过竞聘任职;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提高了考察工作的透明度和考察结果的真实性;继续深化“五个一”活动,对校科级干部150余篇教科研论文进行了评比。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在职教师的学历水平、业务水平;制订《**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深化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完善“**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全面启动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改革机制,逐步推进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启动2005新进人员见习期、试用期人事制;举办**市首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舞蹈比赛、**市特教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竞赛。做好新师资招聘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组织评选中小学第五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职校第二批骨干“双师型”教师,向省推荐的13位特级教师候选人,100%获得了通过。参加全国和省级教师教学能力竞赛,我市教师共获全国一等奖3名,省级一等奖12名。

四、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教育行风建设

1、切实推进依法治教。配合省教育厅在常召开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征订省编《教师“四五”普法读本》2.8万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成立了“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制订普法规划和学法计划,全面启动“四五”普法;督促学校制订和完善章程,100%的直属学校完成了学校章程的制订。开展“依法治校”工作评估,47所学校经评估确认为“**市依法治校工作先进单位”。完善教代会制度,认真贯彻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2、加强教育检查、督导工作。召开**市教育督导工作会议,成立**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修订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方案,发挥教育督导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促进作用。开展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农村税费改革后教育经费情况调研、中小学“减负”、学校危房改造工作督查、幼儿园改制情况调研、外来工子弟学校情况抽查、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等等,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