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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事迹材料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12-24 17: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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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第1篇

20xx年安徽省见义勇为条例最新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特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

第四条 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实行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宣传表彰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第五条 全社会都应当支持见义勇为行为,尊重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具体工作由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以下简称综治机构)实施。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司法、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相关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行政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宣传见义勇为事迹。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省、设区的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当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会。

第二章 确 认

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

(一)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二)扭送或者协助有关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逃犯的;

(三)抢救和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的;

(四)其他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的。

第九条 见义勇为由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综治机构确认。

第十条 见义勇为行为人或者其亲属可以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县级综治机构申报见义勇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可以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县级综治机构举荐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没有申报人、举荐人的,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综治机构可以在调查核实和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直接确认。

第十一条 申报、举荐见义勇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两年,向行为发生地的县级综治机构提出,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线索。

申报、举荐见义勇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二)受益人、证人或者相关单位、个人提供的证明。

第十二条 县级综治机构在接到申报、举荐后,应当及时调查核实,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在六十日内提出是否确认的意见。

评审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综治机构,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司法、教育等行政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的专业人员以及其他方面的人员组成。

县级以上综治机构对见义勇为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见义勇为的受益人应当如实提供见义勇为证据或者其他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综治机构对拟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应当自拟确认之日起十日内,将见义勇为人员名单和主要事迹向社会公示。因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安全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保密的,可以不公示。

未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报人、举荐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县级以上综治机构应当作出确认决定,并书面通知申报人、举荐人及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见义勇为人员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综治机构和有关单位;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县级以上综治机构应当在调查后决定,必要时可以组织评审委员会再次评审。

第十五条 申报人、举荐人对见义勇为的确认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确认结论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综治机构申请复核,上一级综治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报人、举荐人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章 奖 励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综治机构对已确认的见义勇为人员应当及时予以通报表彰、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应当定期予以表彰、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

见义勇为人员的事迹可以载入地方志。

第十七条 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包括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者先进集体、见义勇为模范或者模范集体、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英雄集体。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事迹比较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者先进集体称号,给予一万元以上的奖励,享受同级劳动模范或者先进工作者待遇。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对事迹突出、在本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者模范集体称号,给予三万元以上的奖励,享受同级劳动模范或者先进工作者待遇。

省人民政府对事迹特别突出、在本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安徽省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英雄集体称号,给予五万元以上的奖励,享受同级劳动模范或者先进工作者待遇。

第十九条 因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由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十倍以上奖励;因见义勇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由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十倍以上奖励;因见义勇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由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十倍以上奖励。

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见义勇为人员予以奖励和保护。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奖励、捐赠。

第二十一条 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应当公开进行,受表彰、奖励人员或者其亲属要求保密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保密的除外。

第四章 保 护

第二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应当立即送医疗机构抢救和治疗,并及时向当地综治机构或者公安机关报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拒绝、推诿或者拖延。当地综治机构应当及时协调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的抢救和治疗费用。不能及时解决的,由综治机构从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基金中垫付。

第二十三条 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康复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其他合理费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以下各方承担:

(一)由责任人、加害人或者其监护人依法赔偿;

(二)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

(三)由受益单位、受益人或者其监护人补偿;

(四)由所在单位补助。

通过上述方式未能解决的费用,由行为发生地县级综治机构从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四条 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符合工伤条件的,享受工伤保险的有关待遇;未被认定为工伤的,由民政部门按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给予抚恤。

第二十五条 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公(工)亡的,按照国家因公(工)死亡规定享受抚恤待遇;未被认定为公(工)亡的,参照因公(工)死亡规定享受抚恤待遇,抚恤金从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县级见义勇为专项资金或者基金中支付;按照国家规定批准为烈士的,其遗属享受烈士遗属待遇。

第二十六条 因见义勇为牺牲、伤残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在按照规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时,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其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适当补助;受益单位、受益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给予力所能及的扶助。

第二十七条 见义勇为负伤致残人员,不适合在原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调换适合的工作岗位,非因法定事由,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工作单位的,由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推荐力所能及的工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认定为工伤的,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其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且无扶养人扶养的见义勇为人员,由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或者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妥善安置。

第二十八条 见义勇为人员和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有就业、保障性住房、入学等待遇。

第二十九条 因见义勇为致使本人或者亲属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因其见义勇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提供援助。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综治机构应当建立见义勇为人员档案和回访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和跟踪服务,帮助解决其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第三十二条 合法权益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得到保护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 经费保障

第三十三条 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

第三十四条 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基金来源主要包括:

(一)同级财政拨款;

(二)募集收入;

(三)捐赠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鼓励社会力量向见义勇为基金会捐赠。

第三十五条 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基金应当用于:

(一)救治、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

(二)抚恤、补助、救助、慰问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六条 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不足以支付见义勇为各项费用时,由同级人民政府予以补足。

第三十七条 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并定期公布使用情况。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拒绝、推诿或者拖延救治负伤的见义勇为人员的,依法追究医疗机构和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非因法定事由,与见义勇为负伤致残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劳动关系。

第四十条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待遇以及相关费用不按照规定办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见义勇为负有受理、调查、确认职责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受理、调查或者确认的,由其主管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四十一条 弄虚作假、骗取见义勇为表彰、抚恤和奖励的,由原确认机关核实后,撤销荣誉称号,追缴抚恤金、奖金和其他相关费用,并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见义勇为确认、奖励和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2篇

____今年31岁,是____县交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运10多年来,他始终坚持传递人间正能量,用真诚服务大众,用热心帮助他人,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组建爱心车队、拾金不昧归还失主、见义勇为护送患病儿童上医院,用点滴行动践行人间大爱,用自己的真心和热心赢得了广大乘客的好评。

拾金不昧,5500元现金归还失主

2015年8月20日中午13时左右,____在____县城四中附近载了4名乘客送到双山村后,返回县城准备吃午饭。多年的职业习惯,让他在每次下车时都顺便检查一下车况和车内是否有乘客落下的东西。他在检查车辆后备箱时发现了乘客遗忘的一个黑色手提包,打开提包后发现包内有不少现金。当时____的第一感觉是乘客肯定特别着急,于是他顾不得吃饭,马上开车把钱送到了县驻站办登记上交。

经县驻站办工作人员的清点,包内共有现金5500元。正当____上交完准备离开时,失主恰巧也来到了县驻站办。经过了解后得知,这位失主下车时没有拿发票,也没有记住车号,这笔钱是用来给家里老人治病用的救命钱。拿着失而复得的现金,失主当即拿出部分现金想要送给____以表谢意。____婉言谢绝了失主,他告诉失主作为出租车司机,在有偿服务大众的同时,更会努力为人民服务,拾金不昧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据了解,____2005年时主要跑夜班车,一次他在结束了一整晚辛苦的工作后,发现身上的钱全被小偷偷走了,他能体会到丢钱后的无助,从这件事后,他便一直保持着拾金不昧的精神。从业10年来,____上交乘客落下的现金近万元,手机从以前的西门子、诺基亚一直到现在的智能机共计100多部,从未对乘客的东西产生过私心。“如果拿了顾客丢失的钱,就丢失了一个人的良心。”____告诉记者。

见义勇为,挽回7月男婴生命

2015年9月17日,一名乘客带着7个月大的男婴从联城镇类家城子村坐上____的车,回常路镇娘家。上午10时许,男婴突然全身抽搐、口吐白沫,男婴的母亲急的慌乱大哭。____看到这一情况后,二话没说,第一时间开启应急闪光报警灯,在确保交通安全的情况下,用最快的速度把母子两人送到县人民医院,为抢救争取了时间,使患儿获得了及时的治疗,脱离了危险。

据抢救医生介绍,这名患儿如果再晚送10分钟,就很可能脑死亡或者偏瘫。整个抢救过程近2个小时,由于对患儿病情不放心,____一直在医院等候。中午12时左右,患儿获救后,____将母子两人送回家后才离开。这位母亲下车后拿出200元钱,非要给____表示感谢,但____只拿了正常车费,多余部分分文未取。事后,____得知,由于在送男婴去医院的路上时间紧迫,闯了一个红灯被计入违章,但____认为这样值得,因为抢救生命最宝贵。

爱心车队,爱心接送高考学子

“我们组织了60辆出租车组建了爱心车队,用我们自己力所能及的方式,倾心助力高考学子。”____说。高考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大事,作为出租车司机,____积极联系其他出租车司机,并将组建爱心车队的事情向县交通部门进行了汇报。2014年,这支由60位出租车司机组成的爱心车队正式成立,县内所有考生在高考期间,凭“准考证”即可免费乘坐贴有“爱心车队”车贴标志的爱心出租汽车,使许多考生安全、便捷的到达了考场。同时,一些家境困难、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地离考点较远等特殊情况的考生,还可以提前预约车辆,爱心车队根据具体情况提前计算路程时间,很好地解决了特殊考生的交通困难。一些考生由于考试压力大,忘记拿准考证,走错考场的事时有发生,为使每辆车都发挥最大的作用,化解各种突况,____将车队分为3组,一组20辆,两个考点每个点上20辆,剩余20辆以备机动,使每名乘坐的考生都顺利到达了考场。目前,我县出租车爱心车队已连续两年在高考期间免费接送考生,累计载考生500多人次。受出租车爱心车队的感染,一些家庭车辆也积极参与到爱心车队中来,受到了广大考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在服务高考学子的同时,出租车爱心车队还致力于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去年,该车队自发组织为我县白血病患儿捐款2000多元,大大提升了出租车行业的社会认可度。

第3篇

达源物业公司奥林d区管理处现有从业人员 人,其中职工有 人。主要担负着奥林d区的供水、供电、供热、供气、保洁、保安等项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奥林d区管理处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营造和谐文化 构建和谐家园

在全市物业系统“优质服务年”创建活动中,奥林d区管理处为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加速和谐小区建设进程, 从文体活动入手,多渠道构建文化和谐。

奉献节日文化大餐。为丰富住户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奥林d区管理处成立了秧歌队、合唱团,每逢重要节日,积极组织文体活动,每次都让业主参与其中。今年“五一劳动节”前夕,奥林d区管理处配合达源物业公司在奥林中心广场隆重举办了“迎五一、庆奥运 ”激情广场大家唱活动,小区业主、达源物业员工组成6个方队整齐就座,1200多人观看了员工与业户的精彩表演。欢声笑语,歌舞联欢,好歌不断,好戏连台,为社区居民送上了一道丰盛文化大餐,受到了住户们的好评,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开展“树立物业新风尚”活动。 在这次主优质服务年活动中,奥林d区管理处为打造物业服务品牌,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在活动中积极倡导拾金不昧和见义勇为精神,极大提升了员工的思想和社会公德素质,好人好事,蔚然成风,拾金不昧,层出不穷。先后有三名员工共拣到物款价值9万多元全部交公。其中,奥林保洁队保洁员刘平一人拣到的款物就达8.8万元。

打四张牌,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标准化服务做到位

为全面提升优质服务年水平,奥林d区管理处在物业服务中,从加强基础建设、注重细节管理入手,认真执行公司《综合管理服务标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标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标准》,为更好地实行阳光服务,完善了业主档案,服务区域落实到人头,绘成图表上墙,服务承诺、服务内容上墙公开。为了把日常管理做精做细,使常规服务精益求精,奥林d区管理处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包括形象规范、语言规范、行为规范等,从保安值班每晚几次巡逻到上门维修几分钟内到达,从客服人员接听电话的规范用语到保洁人员卫生清扫的干净程度,都都认真执行标准,让员工有章可循、有制可约,更好地指导工作实践。

亲情服务暖到家

我们在优质服务年活动中感到,业主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对待业主要讲情感,不要讲情绪;要讲奉献,不要讲回报;要扑下身子做服务,不要抬起双手要功劳,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达源物业亲人般的关怀和温暖。为此,奥林管理处组建婚庆服务队,为全方位为业户提供亲情服务,自6月份起,奥林管理处从保洁队和保安队临时抽调10名员工,组建了义务婚庆服务队。该队由,保洁员起早为婚庆业户单元门口进行全面保洁,并在单元门口铺红地毯;保安员帮助婚庆业户燃放鞭炮,疏导婚庆车队,为新婚夫妇送上一束鲜花、一张贺卡。到目前,已为5家业户提供了婚庆服务,他们切实、温馨、细致的服务,进一步融洽了与业户的关系。

延伸服务尽到心

在优质服务年活动中,奥林管理处感到服务永无止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把为业主提供最完美的服务作为工作追求,延伸服务时间,延伸服务内容,延伸服务对象,做精做细物业管理工作,得到业主的广泛赞誉。

第4篇

——##市公安局##派出所事迹材料

##派出所地处##市西大门,辖区面积29.3平方公里,人口3.6万余人。近年来,##派出所在##市公安局党委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时刻牢记“形象胜似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局训,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始终如一地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谱写出一曲曲警民鱼水情深的乐章。去年以来,该所先后被南通市局、##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评为先进单位、先进党支部、十佳科所队,20__年被评为省人民满意派出所。

一、坚持打防并举,有效维护辖区治安稳定

##派出所始终把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作为神圣职责,切实履行自身职能,有效维护辖区治安稳定。去年以来,该所民警深入群众,广泛调查研究,切实掌握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他们在排摸线索时发现通州川港有一流氓黑恶势力团伙,经常到##木材市场及个体经营户家中进行敲诈恐吓,群众反响很大。为此,该所迅速组织民警展开侦查,通过10来天的调查,很快掌握了施某、季某等人的犯罪事实,终于将他们绳之于法,周围群众无不为之拍手称快。##是##的西大门,辖区内有全国最大的绣品市场──叠石桥市场,不少外地人在此经商打工,社会治安相对比较复杂,尤其是夜间盗窃相对高发。为此,该所长年坚持组织开展夜间清查巡逻行动,加大对路面的控制力度。去年12月20日,该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了两个骑自行车行为鬼祟的男子。民警们迅速追赶上去,将欲图逃跑的两人抓获,对其进行盘查时,发现两人均带有大力钳、撬棒等可疑物,后通过审查,犯罪嫌疑人罗某、韦某交待了自去年6月份以来,伙同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多次撬窃沿街店面的犯罪事实。去年以来,该所民警通过夜间巡逻,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余名。

在加大打击的同时,该所坚持把加强防范、降低发案作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根本措施来抓。他们以社区警务改革为契机,组织社区民警竞聘上岗,真正让一批热爱社区工作的民警加入社区民警行列,专门制定了详细的社区民警考核奖惩制度,把工作实绩与奖惩挂钩,有效调动民警的工作主动性,大家围绕安全防范和为民服务,坚持开展“进百家门、认百家人、知百家事、解百家难”活动,既密切警民关系,又预防和控制了违法犯罪。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中,该所注重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去年4月29日凌晨,四名窃贼潜入##镇石利村一村民家中行窃,被失主发现后四人仓皇逃窜。村里的其余村民听见失主的喊声后一边拨打110报警,一边追赶逃跑的窃贼。##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出击,在多个路口设卡检查,终于在一小时后抓获了第一个窃贼。随后,其余几名逃跑的窃贼也在群众的大力协助下很快被抓获。从而一举破获了发生在##、三星、通州等地的盗窃案34起,抓获盗窃团伙成员13人,而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王太亮系广东警方通缉5年之久的抢劫杀人犯。仅去年一年,该所辖区群众协助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有5名群众被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

二、坚持为民服务,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让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永恒主题。为此,该所叫响了“满意在##”、“满意在窗口”、“满意在民警”的口号,先后推出了一系列规范化、具体化的便民、利民措施,全身心构筑“爱民工程”。##派出所始终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努力从群众不满意处改起,他们努力探索警务制度改革新举措,变等群众上门来办事为上门去为群众服务。设立了责任区,实行一区一警的责任制,使警务全面前移,民警真正沉下去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

警务前移了,民警下去了,可是有些群众却并不满意。因为有些事情警务区民警办不了,还得要到派出所来办。为此,##派出所为每个民警配备了一个“万能包”,里面调解书、暂住证、图章、印泥等一应俱全,几乎就是一个小的“流动派出所”。民警们背着这样一个“万能包”,到社区,进乡村,发现治安案件马上处理,有要求办暂住证的,检验了有关证件后立即就能办理,发生纠纷的,在家门口就能坐下调解,然后当场就能签下调解书。同时,他们在所里专门设立了《民警去向告示牌》和《群众来所留言簿》。群众有什么事,民警们一看留言簿就能知道,并能马上上门办理。就这样,一个民警就成了一个“流动派出所”,民警们天天巡回在辖区,上门为群众服务,一年中为群众排多少忧,解多少难,办了多少事,似乎难以统计,但人民群众的脸上有了满意的笑容。

##派出所还以爱民、利民、便民服务为载体,将温暖送往千家万户,使“有困难找警察”成为现实。来到##派出所,首先感受到的“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相让、一杯热茶相敬、一颗诚心相待、一片热情相送”就让人分外感动。而墙上全所民警的姓名、照片、警号、职责等基本情况及方便群众的办事制度、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等更让人一目了然。如果群众来所办事一时找不到人,只要在“留言簿”里留了言,民警自会上门服务。而孤寡老人、残疾人、烈军属等有特殊困难的人更享有送证上门等便民服务。

据统计,去年以来,该所民警共为群众办好事80余起,上门送证713本,调解各类纠纷92起,收到表扬信6封,锦旗5面。该所全体民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