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8 11: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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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程造价管控阶段存在的问题
(1)投标价格不合理。投标价格不合理是指施工单位的投标的价格与实际出现较大的偏差,过高会致使单位对工程投入的费用过高,缩小了企业的利润空间,而过低则会对单位的施工造成困难。投标价格不合理的主要因素有:首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了解不够,没有确认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其次,没有进行相应的市场调查,对现有的材料价格、薪资水平等因素的情况不清楚;第三,投标编制人员水平较低,在编制投标书过程中,没能充分考虑所有的影响因素;第四,工作出现脱节,工程预算、财务审核、标书编制等各个工作环节之间衔接出现问题,对最终制定的标书产生不良影响。
(2)投标策略不科学。投标策略不科学也会造成施工单位投标的失误,主要是由于施工单位在领导层干预过多、投标人员水平较低等因素的影响下,在制定的投标书中,没有合理地对资金范围进行确定,导致实际中标的金额超出企业实际情况,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负担。
(3)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是许在合同中只是简单的对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进行了规定,对于计价方式、最终送审材料种类和规范等都没有确定,导致双方在一些方面存在矛盾,给其后的分阶段付款和竣工结算等环节工作带来阻碍,从而影响了施工单位的利益。
1.2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存在的问题
(1)竣工结算重视不够。许多施工单位对于竣工结算工作的重视不够,普遍存在着竣工后等着结算或者没有准备详细的竣工结算材料,只依靠合同规定要求建设单位结算的现象。这就给竣工结算审计过程造成了阻碍,使得整个审计过程时间过长,对工程款的顺利结算造成影响,给施工单位造成经济负担。
(2)造价人员水平较低。造价人员水平不足会造成竣工结算送审材料的失真,从而影响施工单位的造价控制。比如,对实际工程量计算不足,使企业承担了一部分建设成本;工料单价、取费标准等计价方法不当,缩小了企业的盈利空间等问题。
(3)部门工作不协调。竣工结算的送审材料涉及到众多的部门,技术部门需要准备具体的施工图、竣工图等材料,材料部门需要将材料认价单、造价部门需要将补充文件等进行整理,工程部门需要对变更、签证材料进行确认、收集。然而,在实际执行中,经常存在着部门之间工作不协调问题,严重地降低了工作效率。
2工程造价管控与竣工结算阶段造价控制的策略
2.1工程造价管控阶段的造价控制策略
(1)设立专门的投标机构。为了保证投标工作的顺利,施工单位应该在企业中挑选富有经验、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组成投标小组,其工作内容主要有项目信息搜集、市场情况调查和投标书的制作以及现场投标等。
(2)制定合理的投标策略。在进行投标时,为避免出现控制价过高或过低的问题,施工单位应该采取限价策略,也就是对投标方案的资金范围进行规定,具体方法是先确定自身可以使用的资金额度,再根据投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计算需要的资金额度,将两者进行比较,在一定的盈利空间下,确定投标方案的资金范围,这样就可以减少施工单位的投资额度,最大程度的保证投资的合理性。
(3)合同签订规范。在合同签订前,施工单位应该根据工程的信息和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要求,并与建设单位进行积极协商;同时,在签订合同时,需要保证合同中涉及到计量方式、款项结算等的条款明确清晰,以保证自身的利益不受到损失。
2.2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策略竣工结算是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后,根据合同规定对实际施工情况进行编制,并向业主提出自己应得的工程造价款,在这个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要保证编制的竣工结算材料符合自己应得的利益。
(1)加强对竣工结算的重视。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应该加强对竣工结算工作的重视,处理好与建设单位的关系,避免建设单位在结算审计工作上设置障碍或者延迟支付工程结算款等问题;同时,在单位内部,需要对各个部门的进行严格要求,建立责任机制和奖惩机制,提高各部门对竣工结算工作的责任心,并有效地激发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从而预防由于个别部门工作不到位对造价管控产生负面影响。
(2)加大对工程的自检力度。为了避免建设方在结算过程中,对工程质量提出质疑而扣除工程结算款或者要求施工单位返工的问题,施工单位应该加强对工程的自检力度,通过加大质量检验资金投入,并引进先进的质量检查技术,进而保证对工程施工质量能够满足建设方设计的标准要求,从而为竣工结算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3)做好材料准备好提交工作。保证竣工结算材料的准确与及时,对于施工单位的造价控制有着重要作用。在准备竣工材料时,首先,要保证其全面和准确性,主要有工程涉及到的施工图、会审记录、竣工图、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验收记录等技术类资料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材料认价单等经济类材料,各种材料的格式要规范,内容详细具体;其次,及时性要在竣工后的第一时间将送审的资料全部送到审计部门,避免由于资料缺失造成审计环节的拖延,进而影响施工单位竣工结算的正常进行。
加强图纸会审,将工程变更的发生尽量控制在施工之前。我们在设计出图前,组织工程部、经营部、财务部对图纸技术上的合理性、施工上的可行性、工程造价上的最经济性进行审核,从各个不同角度对设计图纸进行全面的审核管理工作,以求提高设计质量,避免因设计考虑不周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
2工程招投标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核心
一项新的工程项目,必要有招投标环节,这个环节非常重要,企业通过这个环节,不但能够引进机制,还能够降低工程成本。在选择施工队伍的时候,具体要以施工企业的业绩以及诚信情况为依据。对于与拟建工程相同的施工企业,应该优先考虑,对于项目负责人也要特别筛选。施工队伍必要符合工程需求,具备充足的资金储备。如果其资金投入力度不够,那么就极有可能造成工程延期。做好工程招标,不断能够有效节约施工成本,降低消耗,同时还能够施工质量,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进行该工程招标需要采取公开,公平的方式,面向社会,坚决抵制不正当的竞争行为。通过招投标我们受益最大的是2003年建设的馨园小区东区住宅工程,根据国家经济适用房按成本出售的原则,考虑到职工的承受能力,我们采取了向全市建筑施工企业招标,一共有16家单位参加了本次投标,经过激烈的竞争有五家单位中标。
3施工管理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
施工过程中,进行科学的造价控制,是必要的。由于建筑施工原本就是一个复杂,漫长的过程,因此在施工中,难免会遭遇很多设计变更的问题,如果是建设单位引起的那就属于设计变更。那么进行变革控制的关键所在就是工程签证的管理制度,完善的管理制度需要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为了保障工程签证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明确工程分工,将一些虚假签证的问题,进行严格的杜绝,久而久之,便能够建立其一个更加健康的施工环境。对签证一般要求自发生之日起2O天内办妥。其次,对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要求隐蔽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签证发生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审核须严格执行国家定额及有关规定,经办人员不可随意变通。
4竣工结算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
确定工程造价的合理性,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进行施工造价的过程中,工作人员要严格的按照现有规定进行,同时,要建立甲乙双方的施工合同,其中将各方责任进行明确落实,然后在根据竣工图,以及隐蔽签证,现场签证等进行审核计算,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审查。对每一项工程变更都要进行严明审核,要确保审核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凡进行竣工结算的工程要有竣工验收手续,从多年工作的经验来看,在工程竣工结算中变更漏洞很多,有的是有变更没有施工;有的是施工已进行核减,却没有变更;还有的是变更工程量远远大于实际施工工程量;诸如此类举不胜举。所以说在结算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要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用积极的心理去面对审核工作,从而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不要怕麻烦,多下现场核对。同时,为了保证工作不出漏洞,应实行工程结算复审制度和工程尾款会签制度,确保结算质量。
5结语
【关键词】建筑工程,竣工资料,整理探讨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筑工程施工图是告诉我们建筑工程应该按什么形状尺寸,用什么标准及材料来建造,而工程竣工资料是告诉我们建筑工程是由那些人,用什么工程材料,在什么时间里建设完成的。建筑工程竣工资料又是施工全过程的原始记录,是反映工程隐蔽后内在的质量记录。一旦发生某些工程事故,它就能为事故调查和正确处理提供有力的依据,也是工程在使用过程中维护、维修、扩建、改建等重要的参考资料。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工作,对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提高工程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二、建筑工程竣工资料整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资料整理不及时。隐蔽工程在现场验收以后,需要立刻填写验收记录表,并做好签证手续。而许多工程往往数天后才办理签证,出现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内的验收日期和实际的验收日期不相符;分部工程验收不及时;由于工程初期事务繁忙,工程资料的整理往往被搁置,不能及时记录,甚至工程完成时才去整理。
2.分包工程的相关施工资料不规范、不达标或不齐全。一些大的工程项目施工时,常常将其中的部分工程分包出去,有些工程甚至分包给无资质的施工企业,导致该项工程完工时某些技术资料整理不规范或者资料不齐全的情况经常发生。
3.资料未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
按照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一个建设工程的多项单位工程有时由一个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许多施工资料为多个工地所共有,资料员更是同时兼多个工地资料的整理工作。为了减少工作量,经常出现建设工程不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的情况。
三、加强建筑竣工资料整理的措施探讨
1.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整理
建设工程竣工资料是施工项目、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的真实反映,因此要求各种资料必须按照施工的进度和验收安排进行及时收集、整理。现在有些项目部在平时的资料收集不是很及时,举个例子,有个工程项目都快要竣工验收了,还没有把水泥厂家的水泥28天的强度报告补进去,造成因竣工资料不全而耽误了工程竣工验收时间,要杜绝以上该情况,应做到:
(一)要指定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和对工程检测资料及质保资料逐项跟踪收集,现场的施工竣工人员还要将当天施工项目及各单项的工作内容完成后的资料及时做出来,不能堆积到一起,如果等工程验收时或有专项验收时再做,这样就会容易造成资料遗漏或者错误。
(二)与各分包方做好分部分项质量评定等各种原始记录,建立专项档案,使资料的整理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施工内容同步。不会出现施工资料短缺、遗漏的情况。项目部有条件的话,要指定专人每个月将各方的资料统一收集,即使有露项缺项的情况,也能及时加以补充,也能及时发现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及时得以纠正。
2.工程竣工资料要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真实性是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的根本。现在有些工程项目部要赶工程施工的进度,就将一些资料改下工程名称就直接使用,甚至造成好几个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的检测数据都是相同的,还有这些人员不是天天在施工现场,对现场的施工情况不是很了解,当工程有检查和验收时,才急忙整理资料,对一些欠缺的工程竣工资料采取“后补”的作法。
要保证工程竣工资料的真实性,首先必须设立专职的竣工资料制作人员,了解现场施工情况,资料制作与工程进度同步,要坚决杜绝对原始记录采用“后补”造假的做法,否则,一旦工程出了质量问题,不仅不能作为竣工资料使用,反而造成工程竣工资料混乱,以致误判,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二)准确性是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的关键。分部分项要划分准确,数据计算要正确,不能随意的填写,不能随意涂改。有些项目部的工程质量评定表,做出来的数据都是满分,这一看就知道是不可能的。还有做资料的人员把钢筋力学性能检测中重量不合格的报告单当作合格的报告单放入资料,做资料的人就没有想过重量不合格的钢筋是施工现场是不能用的。
对一些新增的竣工资料,比如节能分部资料和智能建筑分部的新增资料也未能及时的更新和替换。而是很随意的做表格应付了事。要改变这种局面,首先在思想上要引起重视, 其次在文字说明部分要使用规范用语,不能采用口头语,要让外行人也能看懂,不会产生歧义,确保资料准确、规范。
(三)不完整的竣工资料将会导致片面性,不能系统地、全面地了解单位工程的质量状况。除了质量证明材料,我们平时的施工日志、测量放样资料同样也很重要,虽然有些不需要作为竣工备案资料的部分,但我们也要把这些相关的资料放在一起,使质量评定表上的数据都是有据可循的。特别是施工中的一些质量检查记录,都要有整改回复和说明,现在项目部对主管部门关于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质量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基本上都有回复,但对平时甲方或是公司内部的工程质量检查,有些就很少或更本没有回复,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到底有没有整改或整改到位,也没有留下文字记录。如果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无法提供有效的说明和依据,对自己非常不利。
3.做好整理和保管
应要求有专人把资料收集回来进行统一的分类整理。资料要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逐项分类整理。拿桩基工程的资料来说,我们可以按桩号分别整理,可以把每根桩的施工原始记录、检查记录、桩身质量资料放在一起组卷,组卷要求是平行进行,不能交叉进行。对资料按照备案目录建立专门的台帐,台帐要求不但能反应工程的施工进度和竣工资料是否同步,是否完整,还能方便查阅。
资料的保管也很重要,现在很多工程项目都有单独的档案室,有专职档案员,我们要有健全的资料保管制度和借阅制度,档案柜内要存放防虫、防霉等物品,要有放尘、防潮、防高温的措施。特别是在温州沿海地区台风暴雨较多,工地现场很容易积水,因此档案室的位置不可在低洼处,资料要放置在较高的位置。
四、结束语
竣工资料整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个专业技术部门的一项复合型工作,要保证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齐全,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就必须不断加强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从而保证高质量竣工资料的形成。
参考文献:
[1]-庾季英 浅谈建筑工程竣工资料整理[期刊论文] 《山西建筑》 -2008年19期
[2]-徐燕 刍议建筑工程竣工资料整理[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1年21期
[3]-原亮,武丽娜 浅谈关于建筑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的注意事项[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15期
[4]-夏莹 浅谈工程资料的管理[期刊论文] 《科技资讯》 -2009年18期
【论文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已施行两年,在规范全国建筑市场行为、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司法实务中,由于《解释》第13条和14条的规定过于粗略,使得各地法院的理解与适用不尽一致,给司法审判工作带来一定困扰。因此,要正确理解第13条和14条规定之涵义,并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运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下称《解释》)已施行两年之久,极大地规范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市场行为,但也暴露出很多问题。由于《解释》对一些问题规定的过于简略,导致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在理解和适用上有很大差异,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笔者仅分析《解释》第13条和14条引发的若干争议问题并提出管窥之见。
一、关于《解释》第13条的问题
《解释》第13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此条规定引起如下两个争议问题:
1、“使用部分”是否包括房屋的屋面和外墙
对于这个问题,实践中主要有两种观点:(1)房屋是个整体,房屋的屋面和外墙属于该整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如果房屋屋面漏水、外墙渗水引起的质量问题,无论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过错责任)是谁,均应按《解释》第13条的规定判决发包人自行承担民事责任;(2)房屋的屋面和外墙虽然属于房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不论发包人还是房屋实际占有人,都使用不上这一部分,房屋屋面和外墙属于自然使用的范围,不属于发包人或房屋实际占有人使用的范围。因此,房屋未经竣工验收而发包人擅自使用的,根据有关质检部门的鉴定,若该房屋屋面漏水或者外墙渗水的原因是发包人造成的,应当判决发包人承担责任;若是承包人的过错造成的,就应判决承包人承担民事责任。笔者认为第2种观点比较公正合理,在案件审理中可予采纳。对于屋面和外墙部分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根据权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来划分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法院不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一律以《解释》第13条的规定来驳斥发包人的正当诉求,显然有失公正。《解释》第59条还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的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施工,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等施工材料不得使用。因此如果承包人偷工减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防水材料而直接导致房屋屋面漏水或者外墙渗水,承包人对此负有过错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时即使发包人擅自使用也无需承担责任,因为屋面漏水与发包人擅自使用之间没有任何因果关系。
2、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是否一律不予支持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而提前使用了建设工程,而且产生质量问题的部分属于发包人的使用部分,对于这部分质量问题,能否一律让发包人自行承担? 笔者认为,如果使用部分的质量问题,不是发包人的使用不当造成的,而是由于承包人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行为造成的,应按过错责任原则判决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已对此早有规定:首先,《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1999)231号]规定“对在工程施工中,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行为,要判令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再次,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26条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条例》第28条也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二、关于《解释》第14条的问题
《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此条规定存在如下三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1、如何认定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尚待明晰
在房地产实务中,如何认定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应当以发包人(建设单位,下同)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1]理由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工程设计、监理和质量监督等单位签字认可的,2000年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笔者不同意上述观点,认为应当以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下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日期”来确定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日。理由是,2000年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第4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第6条规定“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暂行规定》第8条还规定“备案机关发现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有权责令单位停止使用已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因此建设单位原组织的竣工验收就作废了,必须重新按备案机关的要求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2、第14条第2款的规定与房地产实务操作互相矛盾
国务院《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第7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因此承包人在房地产实务中没有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义务,只有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的义务,即先由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然后由先后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最后是发包人制作《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笔者认为,《解释》第14条第2款关于“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表述应修改为“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3、如何认定“发包人拖延验收”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
由于第14条没有详细列举发包人拖延验收的具体行为,在审判实务中如何认定发包人拖延验收主要有两种观点:(1)参考《建筑装饰施工合同》(甲种本)第32条的规定“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为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2]这种观点与房地产竣工验收的实务有差距。首先,乙方承包人没有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义务,只是承担递交《工程竣工报告》的义务;其次,甲方发包人无权批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只是制作《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按照国务院《条例》第49条的规定其最终批准权限应当是地方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而其是否被批准的依据是《竣工验收备案表》;(2)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6条的规定来认定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时间,即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发包、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上述事项的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其约定期限均为28日。[3]这种观点的缺陷在于损害了承包人的利益,因为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实务中,竣工结算文件的递交,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28天之内。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如发包人迟迟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承包人就无法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文件。
笔者认为,若发包、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依约定。无约定的,应按照房地产竣工验收的实际情况分别认定。(1)承包人在工程完工之后,依照《暂行规定》及时向发包人递交了工程竣工报告和竣工验收申请,发包人依照《暂行规定》组成验收组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的,承包人按验收组的整改意见整改后,第二次向发包人依法递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的,发包人却以“整改不到位为由”拒绝组织再次验收的,但验收组大多数成员都认为整改到位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的,此种情形应以承包人第二次递交工程竣工报告日期为竣工日期,且认定发包人为拖延验收;(2)工程完工后,承包、发包双方依法组织验收并将相关文件报送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但该部门审查认为需要重新组织验收的,也应当以承包人第二次递交工程竣工报告日期为竣工日期。若发包人以种种理由拖延不依法组织验收的,笔者认为应以29个工作日为认定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期限,其中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7个工作日、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15个工作日、发包人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所需的7个工作日。
【参考文献】
关键词:竣工结算、造价管理、常见问题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一、工程结算存在的常见问题(一)工程量差异问题
计量单位误差
不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设计变更部分核减的不减
施工损耗量的界定
(二)高套定额问题
(三)材料价格不实问题
(四)取费不准确问题
(五)签证失实问题 二、问题产生主要原因 (一)施工单位从利益最大化为经营指导思想,盲目要求竣工结算编制人员巧立名目、增加工程量、高套单价、报高材料价格以及多计费用等手段增加造价。(二)而签证失实主要是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或监理人员只抓工程质量和进度,忽视签证工作管理。本应随施工随签证,而实际事后集中签证情况很多,甚至工程交付使用很长时间后,在结算审核时,还在补签证。
(三)预算员业务水平有限和责任心不强。有些预算员不能了解和熟悉此项工作的内涵,只会按定额照本宣科,不能全面地掌握工程造价领域中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难以适应现在经济发展需要。同时一部分预算人员责任心不强,对编审工作采取应付态度,不能根据工程项目进行仔细认真的研究、分析、计算,仅根据经验作分析、判断,草率计算,失去了编审的价值。
三、工程结算审核的要素
(一)合同审查。确定工程结算范围,合同所规定的工程施工范围是决定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工程范围确定了,结算工程量也就可以大体确定。在实际工作中,只有正确确定总包与分包的工程范围,严格区分总体工程与个体工程的施工范围,并分清各阶段的工程项目,才能顺利地进行工程结算。如银都花园11#号楼室外管道的检查井,是属于水电工程。水电包干价包括这部分内容,后来由土建施工队来施工,进行签证,这样就重复计算。审核合同中的施工工期。工期是进行索赔最明显、最直接的关注点。因为工期是影响造价的重要因素,如不能确定开工,竣工日期,哪怕只比合同规定的日期延迟一天,也可能因调价系数的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大幅度的提高。施工的承包方式。承包方式不同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也不同。承包方式是多种多样,有的实行一次性承包。包死工程造价,不另计算材料调价,风险一次性打入结算,有的轻包,只包工不包料,仅计取人工的劳务费,有的则采用当地定期公布的材料调价系数的方式承包,结算时随调价系数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在结算时要分清承包方式,采用合同规定的承包方式进行结算,防止偏差。其他合同条款也要审查,如质量不达标,质量保证金等。
(二)积极审查图纸和施工洽商变更、参与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论证等个别设计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赶时间抢任务,设计深度浅,详图不全或相互矛盾,漏洞百出、造成大量、多次的变更,此时,施工单位往往站在自身角度有意或无意地多算或重复计算工程量,工程计价多。因此,审查图纸和施工洽商变更、参与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论证会是非常重要的。
(1)严格审查施工图纸设计是否合理,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图施工,各项具体工程内容是否完成等。有些工程因实际施工条件变化或更换材料而造成与图纸反映内容发生偏差情况;对此,应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按施工实际完成的程度进行结算。如银都花园13#、14#图纸设计中开头、插座面版“利尔”牌,而实际施工中用“飞雕”牌,价格差很多。我根据实际施工内容,按“飞雕”牌计入主材费中。
(2)审查施工洽商变更与图纸是否相对应,有无矛盾之处,施工变更洽商是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针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对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法进行修改和变更所做的记录。预算员只有详细了解各阶段的施工洽商变更情况,才能进一步加深对施工方法的认识,准确领会设计意图。
(三)深入现场,了解工程实际情况。每个预算管理人员,对工程可能不十分了解;而有些体形较复杂或装潢复杂的工程,竣工图不可能面面俱到,逐一标明,因此在工程实施阶段必须经常深入工地,在现场核对、丈量、记录有些工艺较为复杂的项目,做到准确无误。比如:工程开工前,我先编制预算,碰到一些疑或作个记号。待工程开工后逐一到工地核实。深入工地掌握实际情况,多与施工人员联系,熟悉施工过程、施工工艺,了解施工验收情况。特别是隐蔽工程。同时还要深入市场了解建筑材料的品种及价格,做到胸中有数,避免造成计算误差较大。使自己处于被动局面。工程实施中,预算人员应参与对工程变更和签证的监控,首先应熟悉中标预算各子目和工作内容,避免签发与预算重复的签证。对填写签证内容要注意工程做法表述准确,内容明确。对说而不明的变更和签证及时修正,这样可以避免结算时形成争议。对现场需要包死的部分要科学、准确地估算预算外工程量和费用。
(四)审查工程量,套用定额单价。工程量是工程结算的基础,它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工程结算的准确性。要做好这项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要确定计算的依据。根据有关规定,一般以施工图设计(或竣工图)加现场签证为依据,而且必须有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已按图施工的书面意见,对于那些既无图纸又无变更凭证的工程量,则不予认可。其次,按照定额上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有关说明,按照顺序逐项进行计算核对,特别要重点审核容易混淆或容易出漏洞的项目。例如:在墙体工程量计算中,在计算内墙工程量中,内墙墙体高度应算至板底,而且要扣除门、窗、洞口(0.3m2以上)及梁、柱所占的体积,这样得出的结果才是准确的,但我在审核银都花园8号楼时发现,施工单位计算这种工程量是不减板厚、不扣减或少扣门、窗、洞口及梁、柱所占体积,其结果是大大超出实际工程量。作为审计人员对此严格把关,重点审核。 高套定额是审计中发现的普遍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正确套用定额单价是至关重要的。作为审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定额的编制依据以及内涵界定,熟悉实际施工内容,分清那些定额中已考虑,那些不包括,严防低工程高套定额子目,或者以综合的价格分成几个子目重复计算费用;此外,还要注意实际施工工艺、工序与定额中所用的图集是否吻合,如有差异则应按有关规定调整或编制补充定额,定额的换算必须是定额允许的部分,补充定额要严格符合定额的编制的规范和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还有一点应引起重视,那就是对于定额子目概念界定要清楚。否则,也容易出现套错的现象。要做到以上几点,实践中首先要审核结算中所列工程项目、规格、计算单位是否与套用的定额相符,是否有错套现象,特别应重点审核基价高、工程量大或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项目,以保证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其次,在套用定额时还要注意定额与实际不符但以允许换算的项目之间的换算问题。
四、结束语:
总之,工程竣工结算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工程造价人员随工程项目进展进行全过程审核,包括对项目招标及合同条款的制定以及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全面的跟踪审核,以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同时工程造价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全面掌握工程造价领域中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另外,工程竣工结算尚需众多单位,众多工程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把好每一个环节,准确地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从而提高工程竣工结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真实性。
参考文献:
[1] 董跃中工程施工和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期刊论文] 《价值工程》 ISTIC -2010年33期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 技术管理 施工质量
中图分类号: F25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 概述
建筑施工技术管理,通俗地说,它的系统理论点需要建造各种人力,物力和活动,规划和决策,组织和命令来参与的观点和科学的指导依据,控制和调节的总称。施工人力包括技术人员、技术责任人员、管理人员等;施工物力包括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等;技术活动包括熟悉施工图纸、编制组织设计、施工质量检查、工程竣工验收等。
二、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意义
1、经济效益
如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形如一盘散沙,没有专业的技术管理,那么由于施工给工程造成的经济损失会无法控制。而通过专业的技术管理,可以有效地保证施工进度的正常开展,同时促使施工技术不断进步,达到降低工程造价成本,提高施工劳动的生产效率,从而提高了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2、施工质量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要求在工程施工之前建立一套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从专业的技术管理角度来规范施工流程、施工工序和施工质量检测等,使得在施工过程中有各项标准可以依照来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当中的技术管理还会把这些科学技术和科学方法与实际施工的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相结合,这样从根本上解决了工程施工的质量保证问题,有利于管理施工质量。
3、工程效果
工程在建设之初都会有一个预期的效果。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会要求施工技术方案不断得以优化以及施工资源能够合理配置,这样,从很多程度上提高了施工的生产效率,加快了工程施工的速度,缩短了工程的工期,朝着工程开始的期望值发展,从而有利于达到预期的工程效果。
三、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看法
1、人的管理
施工人员作为施工行为的主体,对施工工程的进度、建筑的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加强施工技术管理,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增强人的责任感和对工程的质量观,达到以工作质量保证工序质量、督促工程质量的目的,除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健全岗位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公平合理的激励外,还需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从建筑工程整体出发,本着适才适用扬长避短的原则来管理人。施工人员素质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只有拥有一支富有创造力的、纪律严明的施工队伍才能完成一项质量优良的工程项目。要做好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首先应在项目部全体职工中树立质量意识,把“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深入人心。只有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严”字当头,才能带动施工人员施工时“一丝不苟”。其次,应确保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和投标文件中保持一致,避免高资深的优秀项目经理和高水平的技术负责人仅仅挂个名,流于形式。再次,在施工过程中,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奖罚政策。最后,结合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做好质量教育。为此,每一个工程项目都应该因地、因工程项目的不同建立一个相应的完善的管理体系,来达到提高工程效率的目的。建立管理体系的目标是确保工程优质顺利地完成,建立管理体系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等方面所提出的要求,以实现施工人员的管理。
2、材料质量的控制
原材料、半成品是构成工程实体的基础,其质量是工程项目实体质量的组成部分。所以,加强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事关重大。在采购材料前,掌握材料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选择好供货厂家,就可获得质量好、价格低的材料资源,从而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材料订货、采购时,要求厂方提供质量保证文件,其质量要满足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交货期应满足施工及安排进度计划的要求。同时,合理组织材料供应,减少材料的占用量,按质、按量、如期地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确保施工正常运行。
3、施工机械的管理
施工机械是现代化施工项目中必不可少的。施工机械的类型、性能状态等对施工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因此,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中要注意施工机械正当合适的选用。施工机具、设备种类繁多,要依据不同的工艺特点和技术要求,选用合适的机具设备,施工时,要正确使用、管理和保养好机具设备,确保作业时,机具设备处于最佳状态,陈旧或已淘汰的设备要限制使用。同时,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配套相应的技术操作工人。合理使用机械设备,正确地进行操作是对施工机械管理的重点。
4、工程资料管理
对于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程数据管理可以被认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材料的合格证书、检验报告书、竣工图纸、工程验收报告、工程设计变更资料、施工测量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单以及工程签证等进行归类存档。如果这些资料有一份有遗失,我们都应该积极采取弥补措施,因为这些资料都是工程竣工验收要用到的,如果保管不当或者遗漏,都可能给工程竣工造成一定的麻烦。
5、施工过程控制
施工过程控制包括施工的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的工序控制等。对于施工的进度,我们以施工预先设置的总的计划为依据。但是对于施工现场情况不定,比如供应材料不够、改变设计等都是施工过程中难免要遇到的问题,必须得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安排。施工工序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必要环节。施工过程的每一道工序都需要严格依照建筑的相关法规和标准来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严格技术交底,无论是工程分项目完工还是工序与工序之间衔接都必须准确地进行技术交底,以把控施工的进度和工程质量等。同时,我们在施工过程中要不断结合实际工程需要提高施工工艺水平,以达到施工高技术的管理。
6、工程竣工的管理
对竣工的建筑工程,我们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或者手段全方位地进行合理的检验和评审,以确定工程的质量是否达到预期的要求。如果检查到工程项目与实际规定的标准不一致,那么要针对工程不达标的相关部位返工,需要尽快采取补救措施,直到工程全部合格为止。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技术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活动。它需要所有涉及到建筑过程的相关人员进行积极配合做好施工中遇到的各项事务,还要求对施工过程的工程材料和施工质量问题等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保证工程能按质如期完成。它不但要求我们做好上述谈到的各项内容,还需要我们把这些因素协调一致,相辅相成,积极配合起来,把施工技术管理发挥到极致。
参考文献:
[1]周国峰 安装配合土建工程施工界面的技术管理 [期刊论文] 《民营科技》 -2011年5期
[2]李侠勇 浅析土建施工技术管理优化策略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15期
关键词:建筑工程;资料管理;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我国政府逐步推进城市化进程,让建筑行业获得高速的发展,而怎样高效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始终为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工程质量的好坏以及大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一个关键因素,其管理的规范化有助于工程质量的管理监督。
一、工程资料管理的重要性
在现有的施工过程中,工程技术资料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工作中要对各级各类的资料进行分类,要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保证资料的完整不散失,要将资料管理工作渗透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当某个项目工程建设时间较长时,从项目开工到工程竣工这一阶段,工程形成的文件资料涉及面广,内容繁杂,经历的时间长,稍有疏忽就可能遗漏,加之施工组织是临时机构往往是工程任务一完成,临时机构解散,而资料也随之消失。为了保证资料收集齐全、完整,资料管理人员平时要加强业务学习,对工作中所要形成的哪些资料要做到心中有数,资料收集要依据工程进展及时跟进、采取积极主动的收集方法。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日期和工程内容的不同进行分类保管,在日常工作中要时刻注意积累资料,为今后的建档提供基础。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积累、贮存等工作都是为今后竣工验收提供便利。这些资料全面反映了整个工程建设的详细情况。它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工程竣工后的收尾工作以及对新建工程的准备等都具有重要的利用价值。因此,认真做好资料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重视力度不够
2002年我国颁发实施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条例,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的归档及管理。但是,由于部分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对档案资料的归纳与整理不够重视,同时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不够,加之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不同,导致了在建筑工程竣工后,工程档案资料不够完整,或是还没有形成。这样不仅延误了建筑工程档案的递交,也无法很好的反应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2、丢失问题严重
工程资料的丢失是资料管理工作中较为常见的问题。在档案人员管理不善,进度落后和我国建筑工程单位普遍不重视资料管理的大环境下,工程项目的资料收集一般较慢,回档率也偏低。同时在借阅或管理人员易手情况下,缺乏妥善的管理机制配合,导致资料缺失。多数企业在工程竣工后,认为项目已经完成,资料归档则无关紧要,因此存在普遍缺失工程主体资料,工程监理资料及工程物资资料等现象,这样不仅影响的工程进度与质量,延缓了竣工工程的验收工作,也对企业的声誉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缺乏科学保存机制
工程资料的保存问题是指当工程建设相关的资料文件收集结束后,没有按照规范的装订和管理手段进行资料的保存,从而导致了工程资料的混乱以及丢失等现象的发生。工程资料本身具有较高的逻辑性与严谨性,因此,在进行工程资料归纳存档时,也应该遵照规定,妥善保存,不能出现任何疏漏和差错。但目前我国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资料的保存工作并不到位,需要进行页码有序排列和装订的文件常常出现混乱,且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常常放在一起进行保存,这使得区分选取的过程变得繁琐,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部分施工单位甚至还出现错装和部分文件内容遗失的问题发生,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的正常开展,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4、管理机制不全
由于各施工单位水平良莠不齐,多数施工单位没有完善的档案管理机制,因此档案机制不健全,是建筑工程资料收集与整理面临的突出问题,这就使得建筑工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难以保证与工程施工建设同步进行,也可能造成了有关建筑档案资料严重缺失,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制约了建筑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深入有序推进,更为严重的是也必然影响了建筑工程的施工建设及进度
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对措施
1、规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
目前,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极不规范,下面就以竣工图为例。竣工图是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绘制的反映工程建成后实际形状和构造的一种定型图样,在建筑工程技术资料中意义非凡。因此,工程施工单位应重视竣工图,设专人管理或由某一个工作人员兼管竣工图及其绘制,改变现在很多建筑施工单位对竣工图没有任何修改、说明,或者一些施工工程已经改变的单位也不会重新绘图等情况,仅在图纸上盖个“竣工图章”,就作为竣工图存档的现状。
2、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保管
根据现场施工的具体情况,有时导致技术资料是分散状态,因此要求有专人把资料进行统一的收集,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逐项分类整理。拿高层房建工程的资料来说,我们可以按楼号分别整理,可以把一个楼的所有地基、主体、装饰装修等分部资料放在一个单位工程里进行组卷。不管以哪种方法进行,组卷要求是平行进行,不能交叉进行,这样容易造成资料混乱。对资料应建立专门的台帐,详细记录每一个施工项目的时间,每一份资料的存放地点,方便查阅内业资料是否及时、完整。要用的时候能立即进行查阅,从而能减轻内业人员的工作强度。
3、提高档案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和素质
要管理好工程资料必须把住人才引入关,招聘时引入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文化专业知识,并且专业技术、技能较高。再者,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建设单位的资料员参加档案业务培训,掌握档案整理立卷规范操作方法、建设程序和基建专业知识。档案人员应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管理理论和方法、网络和计算机知识,提高自身素质,运用档案学科新理论、新技术来指导和改进档案工作,加速档案科技进步,推动档案事业发展。
4、提高认识,加强前端控制
提高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资料管理重要作用的认识,明确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工程资料内容,掌握工程资料分类标准。从建设前期就对施工资料整理,分类设置归类,保障将来收集施工资料的完整性,按照“三同步”的管理原则,保证施工资料管理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竣工”,提高各参建单位资料员的工作效率和竣工资料整理的进度,避免因竣工资料整理不及时而影响工程竣工的现象。
5、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对工程资料管理的认识水平,提高技术队伍的业务素质
首先应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提高他们对技术资料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在审批、检查技术资料时对其不足要令其改正。同时,对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开展技术管理和技术资料管理培训,使他们明白技术管理、技术资料的地位、作用,掌握资料填写的要领、格式及验收流程等。为了确保工程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工程项目须设专职资料员,质检员要配合资料员的工作,进行现场的实测实量,并把记录原始数据填入验收记录表中,同时技术资料要与施工进度同步。
四、结束语
总之,工程技术资料工作在工程建设中需要多方面的密切配合与支持,只有建设工程的各方主体积极行动起来,熟悉施工图纸,熟悉规范与标准,运用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系统全面地操作,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才能全面、真实的反映工程施工情况。
参考文献
[1]刘明涛.房建工程资料出现的问题及相关措施[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
关键词 造价控制;成本控制;管理措施;经验分享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3)011-0234-01
1)从事燃气工程预结算已多年,主要负责燃气工程的审计工作,审计这工作只能说是熟能生巧,虽说熟能生巧,灵活运用。同一定额说明,可能每个人理解不一样,运用时也各不相同,这不单单是熟能够解决的问题,而要职理解运用。更重要的是一定要把定额编制说明好好看看。结合施工现场,作为审计工作者在这方面一定要严格自己,。做审计不能马虎。要细心,细心,再细心!现做如下分析:
审核时不要只单看竣工图,施工现场汇总签证单,中标价格,而是要在施工图的基础上结合施工合同(注:施工合同非常重要,是进行工程造价审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中对于工程结算价款的约定,尤为重要。因为在这个部分,可能有关于所用定额、工程结算费率及安全文明施工或赶工补偿的约定,审核人员应该按照此约定进行工程造价审核。另外,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遇到合同价款与中标通知书中价款不一致的情况,这时应以合同价为准。否则,在工程变更单价的审核中,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招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协议、会议纪要以及地质勘察资料、工程设计变更签证、材料设备价格签证、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等竣工资料,按照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计算核实。例如某市政燃气管线招标中,招标价按照一般的土方来计算的单价。一施工单位在勘测现场时,未做到仔细认真勘测,可在中标后施工挖下去全是石方,后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就要求签证索赔。在审核时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与合同,合同与招标文件中有一条是:“投标人需仔细踏勘承包项目现场,充分考虑综合风险因素,本招标按中标综合单价价执行,包含在招标范围以内的工程内容按投标人综合单价执行,结算不做调整。”而本工程中的管沟工程属于招标范围内项目,因此结算按投标单价执行,驳回了施工单位的签证索赔。
2)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获得较多收入,不是从改善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创造社会信誉等方面入手,而是采取巧立名目等手段人为地提高工程造价。综合起来有以下几点:
①建筑工程竣工决算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最重要的一环。竣工决算如我国大多数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决算时,施工承包方在竣工决算时,施工承包方在竣工结算书中普遍多算,发包方千方百计乱砍一通,扯皮现象严重,大大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使用和建设工程造价的确认,而施工单位往往在编制结算书时有意加大工程量或巧立名目,高套定额,提高取费标准,故意错取费用,抱着侥幸心理,审查出来就核减,审查不出就蒙混过关,
②违反规定,应扣除的工程量不扣除;不同规格的分项工程混合计算;按规定应合并计算的工程量分开计算:定额中己包括在一起的工作内容分开项目,另计工程量;预算中己计算的工程量实际未施工,结算时不扣除;由于计算疏忽漏算工程量;包工不包料的工程不扣除材料、机械、运输费等。包工不包料的工程,就需要扣除相应的材料费用,公司为了控制质量问题,主材有甲方提供,辅材有乙方自行购买,审计过程中要核实材料是否有多领,或未退料现象,整个工程的造价控制,材料的价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累加起来不是个小数目,作为审计人员一定要多方面的考虑,不要被表面上的工作所蒙蔽了双眼,一定要做到心里有数。
③隐蔽工程记录、变更、签证单的审核。在工程结算中,隐蔽工程的签证常引起争议,因为签证人员往往重视技术及时间,忽视了计费问题,结果签证中出现了在定额内已包括的内容重复签证的现象。隐蔽工程现场管理不好,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很被动,工程初期就要为结算着想,做好隐蔽签证,减少竣工结算时的扯皮现象,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多去施工现场 ,收集必要的资料。.抓好预结算审核管理,提高预结算编制质量
3)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必须从以下方面做好。
①建立严格的预结算审核制度。以提高预结算编制质量。图纸编完之后,必须经过认真复核,严格审查,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下发。负责人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和施工的具体措施及方法,随时与现场技术员保持联系,收集有关现场签证资料,及时做好设计变更、现场经济的补充预算工作,为工程竣工结算打好基础,以保证施工图结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②加强业务人员的素质教育,规范签证制度结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提高甲方工程管理人员(现场代表)综合素质,培养懂技术、通经济、会管理的全面人才;严格控制、尽量减少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对确需变更的要考虑成本的合理性控制。
参考文献
[1]罗建飞.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思考[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15.
[2]王德福.企业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探析[J].财经界(学术版),2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