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6 03: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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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障待遇水平应与国情相适应
加拿大的养老保障系统中,属于政府部门管理的老年保障津贴和退休金计划的待遇分别占退休前平均工资的25%,即两项计划替代率之和为50%.这个保障水平,加拿大联邦政府已经面临巨大的保障压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已警告加拿大政府不能再依靠外债来维持这样的现状。对此,联邦政府设法调整(降低)养老保障的待遇水平,但受到了公众的强烈反对,联邦议会也难以通过,政府预算又没有能力增加支出。在这种情况下,迫使加拿大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对养老保障制度进行改革,提高退休金计划的缴费比例,将1995年雇主和雇员各2.8%,调整到1999年的各3.5%,计划到2006年调整到各5%,通过这样的调整,基本上可以满足支付。
我国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目前,城镇职工包括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障主要由政府和企业负担,而且目前的待遇水平超过了国家和企业的承受能力,支付压力更大,如近些年来,每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都要增加离退休经费,这种挂钩的办法导致水涨船高,使离退休人员待遇占在职人员工资收入的90%左右。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不断调整,也不得不增加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导致目前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占企业职工工资的80%左右。而且,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比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高出十个百分点。如此下去,必然会带来诸多问题和弊端,一是待遇水平过高,国家和企业难以承受;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建立个人账户,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只在企业中实施。在这种情况下,机关、事业、企业之间人员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也很难操作;三是目前机关、事业、企业之间,离退休人员待遇差别较大,必然会带来相互攀比的问题。因此,这些问题应该尽快研究,逐步加以解决。当前,在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应尽快进行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实行个人缴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缩小机关、事业、企业退休人员之间待遇水平的差距,避免相互攀比的矛盾,这样也可以顺利实现机关、事业、企业之间人员流动时个人账户的转移,促进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保障基金来源渠道应拓宽
加拿大养老保障体系虽然很完善,总体保障水平比较高,但保障是多层次的,基金来源也是多元化的。老年保障津贴全部来源于联邦政府预算,退休金计划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的缴费。这种政府保障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普遍受到加拿大公众的赞同,并且实施比较顺利。
多年来,我国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障主要靠政府和企业负担,筹资完全实行现收现付的模式,没有应付未来和支付风险的积累,而且目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运转,这些问题应尽快研究解决。
2001年起在个别省和少数地区就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方案进行的试点,养老保险的主要问题在于做实个人账户。在试点和实际操作中,应本着既积极又稳妥的方式进行,避免带来新的问题和矛盾。目前全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统筹的职工约9000万人,个人缴费平均比例为5.3%,全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人为315亿元,这部分基金基本用于当年养老金的发放。根据新的试点方案,8%的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并作为积累,这就意味着国家或企业每年必须增加养老金支出315亿元,才能在原来的基础上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新的试点方案规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空变实,必然加大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压力,而且“两个确保”又是刚性支出。对此必须有充分的基金准备或实施措施,拓宽基金的来源渠道。一是加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力度,增加养老保障投入。二是适当提高企业缴费比例。三是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发行社会保障彩票,按规定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并加强管理,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补充。由于养老保障是一项关系到城镇职工生活的社会公益事业,拓宽社会保障基金来源渠道,发行社会保障彩票,一定会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与拥护。
三、基金管理应加强
加拿大联邦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障基金,建立了一整套管理规定。人力资源部编制的养老保障基金收支预算,经财政部审核报联邦议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所属的人力资源中心执行。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和年度终了,必须接受审计,向政府和议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养老保障基金的专项用途,维护广大公众的利益。
目前我国养老保障基金来源的主渠道有两部分,一部分是企业和个人缴费;另一部分是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出。但养老保障基金管理体制不尽科学,很难反映出一个完整、准确的基金收支情况,基金被挤占、挪用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建议就养老保障基金管理体制进行研究,按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编制独立的社会保障预算。这样,既符合预算制度改革、编制部门预算的要求,又有利于体现各级政府在养老保障方面的投入,也有利于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另外,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在发挥专业部门管理监督作用的同时,应逐步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防止基金管理使用中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四、补充保险应得到规范
在加拿大,各种行会和工会组织根据自身的经济效益情况,待遇或高或低但基本都建立了补充养老保险,称为“公司养老金计划”,保险金由组织自行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进行运营,国家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加以鼓励,退休待遇可按月支付,也可以一次性领取。这一计划使得员工退休后的生活得到进一步保障,增强行业组织的凝聚力。
我国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各地不同程度地进行了补充养老保险的试点,但国家至今没有规范的补充养老保险办法,无法可依,自行其是,分配不公,管理混乱,投资渠道狭窄,便其发展受到制约。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等分配制度的改革,企业面临如何增强员工凝聚力,如何吸引优秀人才,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挑战,很多企业在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有为员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国家有必要在资金来源、税收政策、投资运营等方面作出统一规定,使其健康发展。
1.现金预算管理内容
宝钢集团新预算管理体系内容包括损益、资本、现金流量和其他预算等四方面,将成本预算和资金预算作为预算管理体系的核心。成本预算以标准成本管理制度为基础,形成销售—成本—能力一体化。各部门充分发挥本部门管理优势,全程控制能耗、成材率等重点指标,每月对各重点成本指标进行追踪、分析,及时掌握指标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以保证成本费用符合标准规定。资金预算以现金收支两条线为基础,资金由公司统一调度、使用以降低财务风险。努力降低存货占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现金预算管理组织机构
宝钢集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由三部分组成,即预算管理决策部门、预算管理职能部门与预算管理责任部门。预算管理决策部门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组成,负责预算管理制度的审批。预算管理职能部门由专业管理职责部门组成,负责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管理责任部门由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组成,负责具体落实预算指标,并进行追踪反馈。
3.现金预算管理流程
宝钢集团现金预算管理流程分为四大阶段: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考核与分析、预算修正与改进。宝钢集团现金预算编制采取双向反复结合方式,公司确定生产经营总目标,预算综合管理部门将目标分解到各个责任部门,然后各个责任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编报预算进行核算,预算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现金流量的综合平衡和审核,最后由公司进行审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全程控制,将目标的分解、落实、考核纳入公司运营全程。预算考核改变了以前的考核激励机制,强调价值贡献的重要性,对各类预算进行分析并反馈预算执行结果,找出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流程的最后一步是对预算进行调整,以适应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要求。
二、宝钢现金预算管理模式特点
1.强调预算全体参与性
宝钢集团现金预算管理体系需要全员参与,预算目标的实现依靠于每个部门的合作。预算目标被细分到每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角色并参与其中,全面的预算管理制度成为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将各部门组织起来,同时责任的明确也避免了部门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2.现金成为预算核心
宝钢财务管理以现金为中心,践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的指导思想。取消二级资金账号,由公司统一调度。通过计算机电子结算系统,取代了传统手工结算方式,动态监控资金状况,方便集中管理和调度。合理使用资金,优化资金资源配置,将资金收入和支出控制在预算目标之内。
3.资金高度集中“,零余额”管理
在结算中心推行“自动划款零余额管理”,财务中心集中管理银行账户,统一银行收支业务,确保资金高度集中,降低资金沉淀量,防止资金不合理试用和挪用。
4.重视控制应收账款风险
宝钢集团采取预收货款,定期核对应收账,重视追踪客户财务状况等措施严密控制应收账款风险,提高货款回笼以保证充足的现金流量。建立信用档案并对客户信用进行评级,防止信用风险。
三、宝钢现金预算管理模式带来的启示
1.树立正确的现金预算管理理念
现金预算管理体系紧紧联系公司日常管理,贯穿采购、生产和销售等各个环节,需要全员参与和重视。公司高层需要提高对现金预算管理体系的重视,充分认识现金预算管理在企业控制职能、决策管理职能和价值增值职能的作用,高层的重视能够有效增强预算管理的权威性,正确处理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号召全员参与。将现金预算管理理念在预算执行部门员工中进行普及,让每位员工充分认识到现金预算管理能有效利用企业各类资源,提高企业运行质量和企业价值的优点。激励各部门参与现金预算管理的积极性,以真正达到预算管理的目的。
2.建立合理的现金预算管理流程
宝钢的现金预算管理流程通过预算的编制、执行、考核与分析、修正与改进,将预算管理从上至下,层层落实。四个环节对预算全过程的权力与责任进行清晰界定。由公司董事会确定预算管理总目标,预算管理办公室将预算目标自上而下分解到各个责任部门。各个责任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并报预算管理部门审核,预算管理部门将各预算草案进行平衡汇总形成总预算草案。“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双线反复程序,不仅可以将总目标清楚得分解到各个责任部门,各个责任部门根据自身情况编制相应的现金预算并上报、审核,又可以动态调整现金预算管理,使其更为合理,更贴合部门实际。
3.使用科学的现金预算管理体系编制方法
在现金预算管理工作中,预算编制不合理是常见问题之一。在企业预算管理编制中,一方面要保证预算管理的全面性,另一方面也要对预算管理细节进行详细落实。再组织专业人员对预算管理体系进行审核,保证管理决策科学、合理。各部门合理分工,财务部门根据支出重要程度,调度未来时期的现金流量,销售部门、生产部门对销售收入预算和产品成本预算进行改进。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预算管理体系编制方法。预算管理体系编制方法主要有弹性预算、零基预算等。最后,在预算中重视对现金流量的合理判断,防止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
4.建立严格、有效的绩效考评体系
现金流管理目前在生产型或商业流通型企业得到经营管理人员越来越多的重视,近日EVA概念在国内的推广者——思腾思特公司所面临着可能退出中国市场的尴尬局面,却不得不使许多公司引以为鉴,在现金流管理方面予以更多的重视。
咨询公司很少提及现金流的问题,与思腾思特公司类似,典型的专业咨询公司,在现金流管理方面也和其他企业一样,存在问题。如果您的企业出现如下问题,那么,你的现金流已经亮起红灯。
你的现金流能有效满足业务发展吗?
资本金不足,无后续资金注入
思腾思特公司,成立时启动资金仅一两百万美元,股东以财务性投资为主要动机,对于公司在运营中发生的现金流耗损没有通过进一步的注资来支持。许多咨询公司也都认为,公司经营以人力资本为主,不需太多流动资金,更不需过高的资本投入。孰不知,咨询公司运营流动资金的充足也是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没有充足的现金流量,就似人体血脉供养不足,必将给公司持续经营带来问题。
市场拓展并未带来足够的现金回流
目前国内对咨询公司专业服务虽然十分认同,但对服务价值的认定却仍未充分考虑,许多咨询公司付出的专业劳动并不能获取充分的现金回报。思腾思特公司进入中国不久,就推出了“中国上市公司财富创造和毁灭排行榜”,并且以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等手段向中国不少国有大中型企业推广EVA概念及应用方法,市场增长潜力的确不小。然而由于处于市场拓展初期项目定价往往打有折扣,且客户来源于国内,咨询服务难度大,现金收益却来得低微,项目做了不少,年咨询业务收入却仅有1000余万元,扣除相关付现成本后,留存公司现金流量已很有限。
缺乏其他有效的融资手段
资本金较小,经营收益又不理想,且无足额的有效实物资产用于抵押,一般也就很难通过银行流动奖金贷款等其他融资手段解决资金缺口。
现金支出是否难以控制?
人力成本支出没有有效的规划
许多咨询公司已经意识到人力资源对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性,但在人力成本支出方面却没有合理有效的规划,难以对员工形成有效的激励。员工对薪金收入不满,工作积极性不高,同时还会在公司财务控制不严的情况下设法增加自身各种费用开支,从而导致公司不能有效控制人力成本,现金支出不确定性增加,公司经营风险增大。
项目运作成本没有有效的控制
项目运作中,也没有有效的成本核算与支出控制措施,项目运作成本往往高出项目收入,导致在项目运作层面上的现金收支不平衡。
公司财务控制体系并不健全
咨询公司与生产型企业、商业流通性企业相比,规模要小许多。因而,公司往往忽视在财务控制体系方面的建设,现金预算制度、项目成本核算制度、费用报销制度等不甚健全,最终致使公司成本结束软化,现金开支难以预期与控制。现金流入的不足与现金支出的难以控制,会使咨询公司的现金趋于匮乏,最终将使公司正常的人力成本开支、项目成本开支以及办公成本开支难以维继,从而使公司陷于资金链断裂,公司面临破产的局面。
现金流量管理的目标是否明确?
要有效加强咨询公司现金流管理,为其经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需从首先明确现金流量管理的目标开始。
咨询公司主动进行现金流管理的目标包括:
1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合理开支;2增强现金流量的可预见性;3为不可预期的现金支出提供合理的内外部融资支持;4为闲置资金进行有效增值;5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决策支持;6信用管理与融资能力管理。
建立一个有效的财务控制体系
建立一个有效的财务控制体系也是加强现金流管理的一个必要工具,可以从三方面来进行控制,让你的现金流管理拉响警报。
人力成本控制
人力成本控制应注重对人力资源的有效激励和成本支出的相对可控。人力成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项目分成、福利费用、日常费用开销、特殊费用开销等。其中,对于工资、奖金、福利费用、日常费用开销等,属于可预期的日常人工成本,应在公司现金流安排中优先保证,对于奖金、分成、特殊开销等不属日常人工成本,存在一定程度的预期偏差,但公司应根据有关员工提出的建议及实际相关项目时间安排节点,纳入年度或月度计划,从计划上给予事先保证。
项目成本控制
项目成本控制是咨询公司实际赢利和现金收支平衡的重要手段。项目成本控制不仅责任在于公司财务部门,更在于培养业务部门在项目运作中的收入成本意识,既要有效节约成本,又要切实保证项目成本合理开支所需现金。
现金预算制度
咨询公司同样应加强现金流管理的计划性,为此可由财务部门牵头,各业务部门参与,以人和项目为基本要素,建立现金预算制度。由各业务部门编制现金收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汇总并监督执行。现金收支计划包括年度计划与月度计划。年度计划主要为公司整体业务进行提供决策参考,月度计划主要为项目实际进程中的有关收支提供具体支持。
为经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健康的现金流量管理可以从经营、投资、融资等三方面为业务发展提供支持:
对经营活动的支持
1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基本的现金流量保证;2公司进行业务拓展和市场扩张提供资金决策依据。
对投资能力的支持
1通过灵活运用各种短期投资工具,既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又使闲置资金有效增值;2通过对公司积累资金的充分利用和有关项目或操作平台的财务分析,寻求长期投资机会,帮助公司实际业务经营的多元化。
(一)制度方面的风险
原来分业经营时我国《商业银行法》中的规定,也就是商业银行经营的业务只能是自己的,不能经营其他的业务,例如保险、信托等。在这样的环境下,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就很少,只能进行资产负债业务以及中间业务。可是当前逐渐加强的金融一体化趋势促使发达国家一些银行改革金融制度,经营方式转变为混业经营,并且还在我国设立分行或者以独立法人的方式发展混业经营,增加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如果我国的商业银行还是坚持传统的分业经营模式,将会在竞争中被淘汰,阻碍了我国金融机构优化的步伐,降低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增加了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风险。
(二)经营方面的风险
当前,国内和国外的金融环境都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商业银行在逐步迈向一体化的过程中,原来我国封闭的、效率低的、抵抗风险的商业银行发展面临很大的挑战。在当前的环境中,经营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首先,较低的资本充足率。《新资本协议》中设置的最低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是8%,可是我国商业银行严重缺乏资本金,增加了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风险,虽然近几年这种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可是还是没有和银行的发展保持一致,这是一个不足之处,大大降低了我国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银行的发展会受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如果银行的资本不够,就会影响资本规模的正常发展,增加其风险。其次,较高的不良资本比例。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对不良资产的危害有一定的认识,而且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降低不良贷款的比例,可是相对来说,不良资本率还是比较高的。原来,因为银行是国有性质的,所以资金的流动性没有明显的表现,可是当前不断增强的金融一体化显示出了资金流动性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同时不断的创新金融还提高了金融的流动性,如果商业银行不能将这个问题好好解决,也会严重影响其经营。接着,不高的盈利能力。盈利是商业银行的一个重要属性。可是根据目前的情况,盈利能力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想要在激励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就要不断的采取措施提高自己的盈利能力。和国际上的一些大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还是无法相提并论。可是我国商业银行具有垄断性质,所以还是会得到较高的收益的,可是金融产品的创新要求更高的收益,也存在着较高的风险。所以如果商业银行一直保持低收益的话,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的风险就更大。
二、管理金融创新环境下金融风险的策略
(一)积极增加国际合作
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全球化、一体化。以此为背景,仅仅依靠一个国家维持经济的稳定和对金融风险进行控制是无法实现的,所以国际各国要相互合作,加强宏观调整经济,并且相互合作,这样才能有效的控制金融风险,维持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促使各个国家稳定的金融发展。所以我国商业银行也可以加入各个国家相互监管的协议,或者在制定金融行业标准、创新和推广金融业务的时候参考国际规则,确保我国和国家金融接轨。
(二)提高自我管理水平
为了更好的避免金融风险,强化管理金融风险,就要提高自我管理的水平,充分发挥自我管理的作用。首先,要从思想上加强认识。事物是具有两面性的,金融也是,有利,也有弊,所以我国银行要清醒的认识到金融的缺点,认识金融创新的本质,根据规律进行创新,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美国的次贷危机,虽然金融创新工作在金融创新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可是也增加了金融创新的复杂程度,也就增加了金融创新的风险,所以要时刻保持风险意识,提高风险观念,敏锐的嗅到风险,然后提早采取措施应对。其次,建立健全防范风险的制度,在金融行业肯定会存在着风险,而金融创新更是增加了金融的潜在风险,在这样的环境下,就更加需要完善的防范风险的制度,通过总结实际经验,建立预测风险的指标体系,提高度量金融风险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制度上确保金融创新的顺利进行。
(三)对金融监管进行完善
金融创新是一种发展趋势,不断的创新才能提高金融市场的生机和活力,可是维持稳定的金融市场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要求,所以我国在监管金融市场的时候要既要维持稳定,又要鼓励创新。根据我国当前的金融情况,金融创新可以快速推动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所以对金融创新的态度是鼓励,而不是制止。为了创设良好的金融创新环境,需要不断的调整管制的程度,可是也要把握好度,如果放任其自由发展的话,就会导致违法违规现象的产生,对我国金融环境产生破坏作用。因此,需要提高金融监管的完善程度,就要调整金融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切实落实这些法律法规,使其发挥相应的作用。首先,可以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因为金融创新和很多实际问题相关,可是这些问题并没有在法律法规中体现,所以以金融创新中的实际问题为基础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防治打球的现象产生。其次,对于已经不发挥法律作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及时的修正和废除。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很多业务都是交叉的,和这些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很可能已经不适用,所以要及时的修真或者废除,提高法律法规的指导作用。
(四)对创新路径进行优化
金融创新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也就是产品、机构、制度。首先,在创新金融产品时,在开发产品的时候要以优质资产为依托,将不良资产的比例降低,同时因为我国的金融创新还不够成熟,所以可以创新要从易到难,在充分考虑金融机构的能力之后在创新,尽可能的创新债券、股权等基础产品,一步一步发展,最大程度的减少潜在风险。其次,创新金融机构,当前我国的经营是混业经营,这是一种发展趋势,只有不断的改革,建立健全配套设施,对我国的金融经营模式进行完善,可是在创新金融的同时,也要体现出主要的经营业务,形成自身的业务优势,以此得到更多客户的信任。接着,创新金融制度,就是更新和完善监管和激励制度,以此来创设更好的金融创新环境,良好的管理金融风险。
三、结语
关键词: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与控制
一、引言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问题是我国保险理论界近几年来一直都在研究的重要课题,但是从现有的文献和论著的研究成果来看,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扩大我国投资渠道等方面,而对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从风险管理的视角进行分析研究的还比较少。当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譬如保费收入递增的压力、产品创新的压力、行业竞争的压力以及适当财务结构的压力等,这些压力都迫使保险公司越来越重视资金的运用,期望通过保险资产业务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来缓解这些压力。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不仅包括有一般性资金运用的风险,还包括有基于保险资金自身特殊属性而产生的区别于其他资金运用的风险。面对这些风险,保险资金的运用如何实现预期的目标,如何分散风险、选择投资工具、如何进行投资组合、投资策略如何制定,采取什么样的内部和外部风险控制方法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资金收益率并有效地防范风险,是目前中国保险业面临的紧迫任务。
二、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
保险资金在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资品种间进行资金配置,但在具体配置资产时,保险公司既要充分考虑保险资金的负债性质和期限结构因素、各类投资品种是否符合保险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还要考虑监管层对最低偿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时应特别注意如下方面的问题。
第一,寿险和非寿险资金期限的差异将导致不同的投资选择。财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大都在1-2年;而寿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人身险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可以长达20-30年。由于各类保险准备金均为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在将这类资金进行投资时风险控制相当重要,而资金期限结构上的差别将导致财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流动性,寿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产生不同的投资选择。
第二,国内保险市场快速增长产生的新增保费足以解决保险公司流动性需求。从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对我国保险市场正处于一个快速增长时期的判断,每年不断增长的保费收入将能够满足当年保险赔付和给付的资金需求以及营运费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类准备金形式存在的保险资金需要寻找安全的增值空间,以应对保险金未来集中给付的高峰。
第三,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收益的要求从理论上分析,与社保基金和QFII基金相比,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盈利的要求处于它们两者之间,在进行资产配置的过程中会综合考虑银行存款、企业债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转债等不同投资品种间的平衡。随着投连险、分红险和万能保险等新型寿险产品销售份额的不断增长,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的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投保人和保险人对股票市场运行周期的判断,保险资金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将相应提高。
第四,保险资金的盈利模式将呈现多元化趋势。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保险资金可介入的品种除了常规的流通A股、可转债之外,还将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资,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投资品种的不断丰富,可供保险资金选择的余地仍将不断扩大。目前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将成为这部法规的核心要点。
三、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二是委托专业机构运作;三是在保险公司内设资金运用部门。不论是采用哪种模式,保险公司都是资金运用的决策者和风险承担者,也是进行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为保证资金的运作安全,应有效的安排组织结构、内控制度、管理系统与和风险预警体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组织架构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涉及的机构和部门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室、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监督等诸多机构和部门。这些机构和部门职责分工不一样,其协调运作是做出科学投资决策的机制保障。如董事会的职责有负责制定资金运用的总体政策,设定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选择投资模式,决定重大的投资交易,审查投资的组合,审定投资效益评估办法等,总经理室的职责是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总体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具体的经营规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种投资组合的数量和质量比例、制定风险管理人员守则和职责、风险管理评估办法等,内部审计的职责是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独立对所有的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司内部控制和运营制度存在的问题,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分析市场情况和风险要素变化,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风险的措施,风险监督部门的职责是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及时、全面、详细地了解资金运用单位和部门对董事会的投资策略、目标达成与实施过程,投资人员的从业资格和整体素质以及胜任工作情况等。
2、制定严密的内控制度
资金运用的决策、管理、监督和操作程序复杂,环节多,涉及面广,人员多,风险大。所以有必要沿着控制风险这条主线,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方面,这些制度必须涵盖所有的投资领域、投资品种、投资工具及运作的每个环节和岗位;另一方面,使每个人能清楚自己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所有的投资活动都得到有效的监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投资策略和目标顺利实现。
3、建立资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管理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公司要有发达的信息网络,对外要与国内外各个资本、债券、货币市场连接,让有关人员随时了解市场变化情况;对内要与董事、总经理室成员、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财务、业务部门联接,在系统中及时录入各种业务发生情况。这些信息要足以为决策者提供第一手决策依据,为管理者提供及时详实的分析数据,为监督者提供全面的全科目资料,为投资操作者提供信息平台,同时真实记录交易情况,使准确信息在公司各个机构和部门之间充分交流。
4、建立公司评估考核和风险预警体系
在资金运用的全过程中,有几组指标评估办法是保险公司必须关注和建立的,比如风险评估和监控,资金流动性考核评估、资产负债匹配评估、风险要素评估、资金运用效益评估等。此外,还要健全投资风险预警体系,包括总体及各个投资领域、品种和工具的风险预警,使投资活动都纳入风险管控制度框架内,使公司经营审慎和稳健。
四、加强保险资金运行的监管建议
1、为保险资金运用营造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修改《保险法》,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并留有一定空间。二是对业已批准办理的业务,抓紧补充制定各项规章,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等。三是对保险投资高管人员、具体操作人员规定资格条件;对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交易对象限定基本信用等级标准;确定资产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职责和标准。四是在拓展投资模式,开放投资领域,增加投资品种和工具之前,要有较长时间的酝酿期,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外国经验,反复讨论、论证,必要时还可听证,听取多方面意见,制定监管法规规章。
2、对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划定
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并不意味着不限制范围,全方位地放开。应该根据国际国内经济金融运行环境,结合保险业经营风险的特殊性,按照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要求,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逐步放开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和范围。可考虑放宽以下限制:一是放宽现有投资品种的比例控制,可考虑进一步放宽购买企业债券的限制和提高投资股市的比例。二是可在国家重点基础建设和实业投资方面有所突破,特别是对水、电、交通、通讯、能源等的投资。三是在适当的时候允许办理贷款业务。四是放开与金融机构相互持股的限制,进行股权投资。五是适度允许投资金融衍生产品,使保险公司通过套期保值有效规避风险等。放开保险投资渠道要循序渐进,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成熟一点放开一点,避免以往那种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状况出现。注意防范保险风险,坚决杜绝因投资不当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造成严重影响,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除此之外,对流动性差、风险较高的非上市股票和非质押贷款应予禁止,同时还应禁止对衍生金融产品的投机性投资。
3、按投资比例监管
近年来,随着社会和公众对保险的需求加大,我国保险业迅猛发展,保险险种和产品急剧增多。这些产品因其性质、特点、责任周期、成本效益不一样,具体体现在承担责任的时间有先有后,规模有大有小,效益有好有差。相应地,用各种产品所形成的保费收入进行投资,其投资渠道、方式、期限等也应有所区别。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机制不健全,营运欠规范,资本市场不成熟,资金运用渠道不畅。借鉴国外的监管经验与运营惯例,应选择谨慎经营和监管,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上进行具体的严格的比例限制。一方面,应对一些投资类别规定最高比例限制,如对企业债券现行规定不高于20%的投资;投资次级债不超过总资产的8%;直接投资流通股的资金不超过总资产(不含万能和投连产品)的5%等。将来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进一步放开后,对项目投资、质押借款、投资金融衍生产品、境外投资等同样也要进行比例监管。另一方面,对单项的投资也要有严格的比例限制。如投资一家银行发行的次级债比例不超过总资产的1%;投资一期次级债的比例不得超过该期发行量的20%;投资单一股流通股票按成本价格计算不超过保险资金可投资股票的资产的10%;购买同一公司的债券,投资单个项目的比例,以及对个人贷款等要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围内;资金存放在单家银行的比例也要受比例限制,等等。总之通过投资比例限制,可以调整高风险和低风险投资结构,选择盈利性大、流动性强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资方式进行组合,使投资组合更趋优化。当然,投资比例限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根据市场变化及需求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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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司各类现金流量预算按管理单位职能进行划分:电费资金流量管理单位为营销部,作为A类为管理考核单位重点管控;工程资金流量管理单位为运维检修部、营销部等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作为B类管理考核单位着重管控;工资保险现金流量管理单位为人资部,作为C类管理考核单位加强管控;其他各项成本支出等资金流量管理单位为公司各职能单位,作为D类管理考核单位零失误管控。按照管控单位明确责任主体,依据管控目标从上到下层层进行梳理,目标细化至每一岗位,建立“公司—归口管理部门—预算单元-管理责任人”四级管理模式,明确管理责任、建立有效的考评体系,做到奖罚措施到位,加强现金流量预算的全面管控。
二、完善全员现金流量预算管理运行体系,强化过程控制
(一)全面推行现金流量预算目标管理。
按照上文划分的不同类管理单位,结合现金流量预算管理实际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制定各类现金流量预算管理的目标。对A类现金流量预算,直接影响公司整体预算准确性,但管控难度最大,公司对此类预算目标依据考核标准拟定;对B类现金流量,所占比重虽没有A类大但是仅次于A类,结合实际管控状况管控目标比考核标准略高;对C类现金流量预算,虽然比重与B类相当,部分月份比重比B类大,但预测与执行难度较B类简单,对此类指标管控目标比B类更要严格;D类现金流量预算虽然比重很小,但也是其中一组成部分,此类预算预测难度最低,对此类现金流量预算管控目标要有效做到“零失误”。
(二)划小现金流量预算单元,明晰预算主体。
按照现金流量预算管控责任主体细化不同的预算单元、针对各预算单元的生产经营业务,按照管理类别和不同的体系,将预算单元细化基层班组、具体专责。从而实现现金流量预算管控目标的细化分解,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有效做到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并可以有效的将奖惩考核与预算执行管控有机结合。
(三)强化重点现金流量预算的管理与控制。
公司可以将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管控人员纳入到现金流量预算管理体系中,实现对重点现金流量预算的实时监控。对重点现金流量预算从预算申报、执行、完成统计、评价分析等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全部都作为现金流量预算的一个控制节点,并将每一管控节点的管控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岗位,明确具体的人员,实现现金流量预算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控制。
三、建立全员现金流量预算分析体系,加强内部监督
(一)建立过程预警分析机制。
公司财务作为现金流量预算整体归口管理单位,在每月下旬对各单位申报现金流量预算进行统计,逐项统计各预算单元的完成情况,对偏差较大的及时预警提示,及时完成存在困难的预算,并与各预算单元责任单位沟通拟定相关的完善措施,有效保障各单元预算的完成。
(二)建立月度执行分析机制。
按照“公司—归口管理部门—预算单元-管理责任人”四级管理模式制定并下发月度预算完成分析模板,强化了对预算执行分析的指导作用。每月定期召开基层单位的现金流量预算执行分析会,对每月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依偏差比率排名,对偏差较大的后三名单位着重分析。
(三)建立现金流量预算执行通报机制。
建立现金流量预算执行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对各单位现金流量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排名,并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通报。通过排名、奖惩兑现,有效激励、引导各单位提升现金流量预算准确性管理。同时,将现金流量预算准确性纳入季度考核评价,促使全体员工“建标、对标、追标、创标”,提升争先进位意识,确保现金流量预算管理目标的实现。
四、建立完善全员现金流量预算考核体系,提升责任主体积极性
(一)建立完善考评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有效的奖励可有大幅提升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提升工作效率降低工作失误。为了充分发挥每一个责任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并不断完善考核奖励办法,同时针对不同种类现金流量预算依据其比重、管理难易程度等区别奖励,体现奖励科学公平性。科学公平考评体系的建立可以在公司范围内形成优胜劣汰,创先争优的良性竞争机制。
(二)量化全员考核体系,切实提高考核质量。
关键词:失业保险;基金;管理
一、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
失业保险作为现代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再是单纯的社会救济行为,而是促进市场竞争顺利进行,保证市场经济体制正常运行的必要社会条件。市场经济,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失业保险同样要坚持这一原则。失业保险的受益者,在享受权利的前提是为社会作出贡献和缴纳保险费。因而,失业保险的各个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失业保险的主体有国家、集体和个人。就企业而言,有了失业保险,职工失业时能获得物质帮助,后顾之忧解除了,更能发挥其生产和创造能力,为企业带来更多、更好的效益。企业从失业保险中获得了收益,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向失业保险机构缴纳一定的费用。就政府而言,政府对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在失业时给予一定的补贴,等于是再生产劳动力的投资,为他们的生活、再就业作出贡献,缓和了社会矛盾,有利于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就个人而言,他们失业时,能得到社会的帮助与补偿,从社会保障中得到了好处,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向社会保障缴纳一定的费用。
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政府的财政补贴与企业缴纳的保险费,各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有少数从劳动者(尤其是职工)个人身上筹措的。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处于明亏和潜亏状态,只能以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或职工工资的30%左右发放救济金,职工难以维持基本生活,不可能再拿出一笔钱来缴纳失业保险费。但效益好的企业往往又不愿参加失业保险。这就造成企业失业保险金的收缴困难。就政府而言,对失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无论是按国际惯例,还是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来看都是必须的。但是,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国家财政积累有限,而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实施和开展,这往往需要相当大的资金投入。因此,政府还不可能拿出太多的资金用于失业保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收入的增长,个人收入也逐步增加,个人缴纳一定的失业保险费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个人缴纳一定的失业保险费,具有下列好处:首先,能开辟失业保险费的征集渠道,增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储备和承受能力,适当减轻国家财政和企业的负担;其次,有利于打破失业保险金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旧观念,增强职工参与失业保险的意识和自我保障意识,从根本上改变职工因国家、企业包得过多、统得过死而形成的依赖思想;第三,能引导职工关心失业保险事业,促进更广泛地实行失业保险的群众监督机制;第四,有利于增加职工的就业危机感,更加珍惜就业机会,增强其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企业劳动效率。
由于部分企业缺乏足够的失业保障意识,借故各种理由拒交失业保险金,增加了资金筹措的难度。为了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可以从法律角度考虑建立一个新税种:失业保险税,通过税收方式对失业保险金进行筹集。与我国现行的统筹缴费模式相比,失业保险税模式的优势在于:(1)更符合效率原则。税务部门负责失业保险税的征收,财政部门负责编制失业保险预算,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失业保险金的日常发放,为失业者提供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这样,机构精简,权现分明,任务明确,便于操作和节约征管费用,提高工作效率。(2)具有更强的约束机制。失业保险税的征收、管理和支付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3)更能体现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目标。失业保险的纳税主体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劳动者,他们分别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失业保险税,其税收收入由国家专设机构安排使用,并且国家有责任对失业保险提供最后保证。这样,使得三方共同负担原则落在实处。同时,失业保险税还可通过起征点、税率等的科学设计,均衡不同纳税主体的经济负担,创造企业公平竞争的前提条件。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运用
市场经济存在通货膨胀,这就使失业保险基金存在贬值的危险,如果这部分资金不进行自我增值,单依靠国家财政补贴或提高储畜率,不仅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也抵消不了通货膨胀给资金造成贬值的负作用,而且国家的补贴也是很有限的。
失业保险经济活动具有其特殊性,失业保险基金收取在先,支付在后,而且收入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部支付,总是要形成一部分的“闲置”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作为社会总资金的一部分,它的闲置就不利于社会总资金的周转,无法从资金周转中获得收益,不利于增加失业保险的后备力量,不利于增强其经济补偿能力。因此,失业保险基金只有进行投资使用,才能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如何进行失业保险的投资运用,关系到失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加速周转的关键也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成败的一个重要环节。失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用应该遵循安全性原则,有以下几种途径:首先,将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以获得利息收入。这种办法风险小,收益可靠稳定,但存在资金收益低,摆脱不了通货膨胀带来的资金贬值的危险。要克服这一缺陷,需要国家政策支持,给予失业保险基金以优惠利率,要超过物价指数,才能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其次,购买国库券或政府债券。可获得较高的收益,一般都会高于银行利息。而且国库券和政府债券不存在什么风险,把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这方面的投资应该是非常安全的,符合安全性的原则。第三,成立社会保障银行,专门进行失业保险基金的运营与管理,进行投资融资世界各国在社保方面一个比较成功的经验就是设立社会保障银行,独立于各级政府,实行董事会制度,由政府、劳工、社保三方代表组成,并聘请金融专家。同时建立其监督审查制度,保证基金运用的安全有效。此外,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如将一些有相当收益水平、风险小的项目优先照顾社会保障银行,此外在投资盈利的所得税方面,政府也要给予优惠。
三、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
3.1支出内容失业保险金主要只能用于失业救济和失业培训,具体说:失业人员的救济金及医疗补助费、失业人员的转业培训费和扶持失业人员的生产自救费、失业保险管理费等。还不够全面,应增加:(1)女性失业者的生育补助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2)专列一项生活困难补助费,让双方都失业的夫妻能够承担起法定的赡养责任,并让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失业者申请使用;(3)为发挥失业保险金促进和鼓励失业者参加培训、重就业的功能,在发放救济金时向这部分失业者实行某些优惠,如:对参加指定的转业训练并经考核合格的,给予一定的补贴;为鼓励失业者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将其应享受的失业救济金一次性全部发放。
3.2支出标准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中规定:失业救济金发放标准为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150%。但对工作时间长、家庭负担重的失业人员要适当提高,而且失业救济金应随物价上涨而适当调整,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但救济金的发放标准也不宜太高,否则不能调动失业人员的积极性,且加重国家和企业负担。现行失业保险制度还规定:失业职工失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五年以上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这种以五年工龄为界的划分似乎过粗,应当再细分一些。
3.3支出结构失业保险金在各个项目的支出结构比例是否科学合理,决定着失业保险制度功能的发挥及制度的运行。我国推行失业保险制度以来,失业保险基金存在着救济支出比例偏低、管理费支出偏高、生产自救费和转业训练费使用效益差等问题,未能很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制度应有的功能。我国失业救济金支出额占同期基金收入的比例仍然偏低,依照国际惯例,失业救济金是失业保险金支出的大头,而我国在管理费支出方面却一直居高不下,连续几年管理费占基金总支出的比例高达20%以上。在国外,管理费占总支出的比例一般仅在3—4%。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初期管理费提取比例高一些是难免的,但长期居高不下,用大笔基金超标准购建办公楼、职工宿舍及交通工具,显然损害了失业保险制度正常功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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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比较狭窄。一是法定运用渠道比较少01998年以前,只有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近两年我国对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有了新的规定,如可介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和证券市场上的基金投资。二是保险资金实际运用渠道比较单薄,近十年来,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主要限于银行存款。据统计,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家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40—60%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在证券市场上,保险公司只可进行基金投资,但这方面仍存在较大的距离。1998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保险公司进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债券买卖业务,但由于相当数量的保险机构对保险资金运用不够重视,有的保险公司甚至还没有开展国债业务,加上我国同业拆借市场本身也不够活跃,所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效益并没有得到多大幅度的提升。总之,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初级化和表面化问题。
2.利率连续调整使保险公司的资产面临较高的利率风险。由于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之中,宏观政策层面调整较多,对保险业的影响也较大。比如,近三年央行连续7次降息使我国寿险公司利差倒挂现象日趋严重。1997年底以前,我国寿险产品预定利率与银行存款的利差已不小,平均亏损在4.22%—5.22%之间。而从1997年底银行连续降息,一年期的银行存款利率已从7.8%下降到2.25%,而寿险产品预定利率也随之从8%—9%下降到现在的2.5%,现新单利差收益倒挂0.25%。如果没有相对高一点的保单利率,又无法吸引顾客投保。1998年底,寿险保单预定利率最高为9甲o,最低为4.5%,加权为7.8%,各公司资金运用收益率不到3甲e,显然存在严重的利差损问题。所以,单靠银行存款的利息已远远不能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了,保险公司必须开拓出新的投资领域来保证其支付保费的可能性。
3.保险资金运用中短期行为严重。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资金主要来源都是保费收入。人寿保险一般具有保险期限长(一般为30年到40年),安全性要求高等特点,因而现今这部分资金在我国比较适用于投资长期储蓄、国债、基础设施项目等。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相对较短(一般为一年),对资金的运用要求流动性强,因而比较适用于同业拆借、股票投资等流动性强收益率高的投资品种。然而,从我国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状况来看,由于缺乏具有稳定回报率的中长期投资项目,致使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期限长短与否,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资。而我国短期投资的投机性大,风险高,这种资金来源与运用的不匹配,严重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良性循环和资金使用的效果。
4.保险资金存在着非收益性运用比重过大的问题。当保险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上出现偏差时,当保险资金无合适渠道进行投资时,一些保险公司违反(保险法)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定,扩大成本占用的问题比较普遍。根源也在于无合适的投资渠道。
二、发达国家保险资金投资结构与运用比例的简要评析
由于各国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社会环境的不同以及各国保险业的发展的背景差异,各国保险资金的运用都有其自身特点。
1.美国保险资金运用状况。美国保险业一般根据国内金融市场供求状况调整其持有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数量,相对而言政府公债和企事业债券比重较大,股票投资比重较小,但目前仍可达到保险业资产规模的10%左右。抵押贷款是美国保险业资金运用的传统业务,一度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基本维持在总资产的30%以上。只是在80年代以后,保险公司资产证券化程度不断提高,大量资金转移投向各类证券以达兼顾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性之目的,这样抵押贷款的比例直线下降,目前还不足10%。二战以后,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特别是在地产商或工商企业建造厂房、仓库、办公楼或购物中心等,资金需求急剧上升,美国保险业充分估计到该市场的投资价值,斥巨资进行不动产投资,其规模曾占总资产的6.7%。近年来,由于不动产投资风险较大,这方面的投资规模相对较低,一般维持在2—3甲o.在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在内的其他资金运用方面,一般所占比例极小,现金和存款是为了满足流动性的需求,保证保险金的偿还,所以,美国保险业对现金和存款的管理主要是以预计的现金流量为主要指标,防止流动性不足,同时避免资金闲置。
2.英国保险资金运用状况。英国保险业长期资金的运用与美国有显著的差异。由于英国政府对保险资金运用采取宽松的态度,致使英国保险资金运用在不动产和公司股票等产权投资所占比例要比美国高得多,接近60%,同时,政府债券持有比例也要大些,而抵押贷款和公司债券相对少得多。此外,英国保险业常常斥人短期资金平衡资产组合的流动性要求,斥人资金一般投于短期资产作为现金准备。
3.日本保险资金运用状况。由于经济传统不同,日本保险业资金运用偏向于商业贷款,贷款在各项资产中所占比例较大,在80年代以前维持在50%以上,近十几年来虽然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在30%左右。日本保险资金的证券化程度相对低于美国和英国,但近些年来呈上升趋势,到现在已达60%以上,财产保险业资产的证券化程度则较高。
综上所述,发达国家的保险资金运用的显著特点是资产证券化程度较高,尤其在英、美两国,财产险业的资产证券化率高达90%,寿险业也达80%以上。资产证券化程度高的第一个优点是资产的流动性强,能满足流动性的需要,同时,资产的收益性也得以兼顾,尤其是股票,收益一般要高于贷款和不动产投资,债券则更是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统一。第二个优点是资金闲置率维持在最低水平,这些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其现金和银行存款占总资产的比例一般仅为0.5—2%,其目的是支付日常支出和费用等。第三个优点是投资方式多样化,范围广范,这样能有效地分散风险和寻找合适的投资机会。
三、我国寿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适宜性分析
由上可知,西方国家保险资金运用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资产政券化程度高,资金闲置少。我国寿险资金的运用应借鉴其成熟的经验。由于寿险业务经营时间长,使保费收取与给付之间存在时间差和规模差,再加上寿险所具有的稳定性和给付的可预见性,使得以总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寿险公司的资本金组成的寿险资金用于长期投资成为可能。基础设施的投资特点与来自于传统固定利率的寿险产品的资金特点也正好吻合。
1.从单个项目投资规模来看。保险公司由于网点等条件的限制,不适于开展保单抵押贷款以外的其他零售金融业务,而应开展单笔资金运用具有一定规模的批发银行业务。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金额巨大,正好符合保险公司选择投资项目的要求。
2.从项目的还本付息周期来看。寿险业务具有长期储蓄的功能。在正常情况下,年轻人从参加工作到退休之前的缴费期可以长30年以上,寿险给付期一般也长达10年以上。所以寿险公司有大量的长期资金可用于投资。在不发生严重通货膨胀的情况下,长期利率总是高于短期利率。在保持一定支付能力的情况下,寿险公司应该尽可能地提高长期投资在其资金运用中的比例。基础设施的建设周期和还款周期普遍较长,一般在十年以上,有的甚至达到55年。这样长的投资期限让一般投资者望而生畏,但恰恰适合寿险资金运用的要求。
3.基础设施建设的稳定收益符合寿险资金运用安全性优先的原则。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建设的期限一般为4至8年,产业寿命较长,运行维修费用相对较低,累积的利息较高。因此,基础设施建设一般都拥有长期稳定的收益。以高速公路建设为例,尽管我国在20世纪末突破了1万公里,但该行业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国家对公路建设的重视,使这类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回报率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保障。
4.从投资风险来看,投资基础设施既没有获得纂利的可能,也没有血本无归的担心,偿还本息一般只是时间问题。这一风险低、回报相对稳定的投资领域适合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等必须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金融机构参与。同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值增值功能有利于寿险公司控制通货膨胀风险。为保证未来的偿付能力,寿险公司一般要将一部分资金以存款和债券的形式存起来,但这两类投资都无法有效地抵御通货膨胀风险。2001年,寿险公司资产中银行存款和政府债券仍高达76.8%,这说明我国寿险资金运用十分重视安全性和流动性,使得寿险资金“保值有余,增值不足”,与发达国家的寿险资金的运用相比有很大的差距。而基础设施建设的回报串却能有效地弥补承保业务可能出现的亏损。因此,寿险公司将寿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投资将在总体上保证寿险资金风险分布的合理化。
利率降低对基础设施项目十分有利。由于投资额度大、期限长,基础设施项目的盈利能力对利率非常敏感。在1997年之前,国内资金紧张,贷款利率较高,高额的资金成本使得许多基础设施项目无法盈利。一些项目不得不使用利率相对较低的外资,被迫承担汇率风险。在连续七次降息之后,基础设施投资的成本大幅降低,盈利能力大幅提高。这是各银行信贷明显转向基础设施投资的原因之一。
5.允许寿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将有助于在加入WTO后提升中资寿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寿险公司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成功后,一方面增强了其资金实力,树立了可信赖的公众形象,也有利于寿险市场营销工作的开展。同时,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环节众多,寿险公司可以建立更加广范和更有利的客户网络,为拓展市场创造条件。这一点对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内保险如何应对外国保险公司大量进入的局面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此外,经济发展的宏观环境为寿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千载难逢的良机。自1996年以来,政府一直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中国2001年初的“十五”计划订出未来五年(2001—2005)的投资率为35%,按照现有的数字计算,中国每年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大约为6000亿元。面对如此巨大的资金需求,国家财政的压力确实很大。因此,除了国家财政和国有商业银行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外,还要鼓励其他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国外的养老基金和其他福利基金偏好追求安全性高的投资,非常看好中国能源、交通、通讯等基建项目。这些公共基金机构(包括人寿保险公司、退休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能够提供长期固定利率的资金。据有关专家的研究,20世纪如年代前期,这些机构在通过资本市场为大型能源和交通项目融资方面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这些项目的成功表明,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公共机构贷款者拥有的巨额资金,为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大多数能源、运输、电讯和其他基础设施项目提供相当可观的资金(参见《1995年亚洲经济和基础设施》)。既然国外的寿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已被证实是可行的,那么我国的寿险资金也理所当然应该在这方面有所贡献、有所作为。
四、寿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连接平台——基础设施项目信托计划
寿险公司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投资形式将寿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1.寿险公司直接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这种直接投资方式,即是指寿险公司直接投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直接从事项目的生产经营。采用这种方式,投资者将直接获取利润和承担风险责任,减少了中间环节。但从现有的市场和寿险公司的技术和人才条件来看,采取这种直接投资的方式风险较大,技术方面的要求较高,寿险公司还不具备相关的能力。以目前各寿险公司现有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还无法承担和应付由于直接投资所引发的一系列风险。法律限定上突破的可能性也比较小。
2.债券模式。基础设施项目发行长期建设债券,允许寿险公司和其他投资者平等参与购买。这种模式符合市场经济的规范,但其实施取决于基础设施投资体制的改革和证券市场的发展。更何况目前我国公司债券的市场规模还很小,新债券发行更是处于停滞状态。所以,操作的难度也比较大。
3.银保联合贷款模式。寿险公司与银行合作,参加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联合贷款。寿险公司通过这一模式可以分散投资于多个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但在向基础设施项目发放贷款的业务中,商业银行和寿险公司之间存在竞争。在目前各商业银行均有数量可观的闲置资金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显然缺乏与寿险公司合作的动力。这一模式是否可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在商业银行和寿险公司之间建立双赢的利益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