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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1-02 01:25:2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互联网金融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互联网金融

第1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指借助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型金融模式。

从广义上讲,具备互联网精神的金融业态统称为互联网金融。

从狭义上讲,互联网金融则应该定义在跟货币的信用化流通相关层面,也就是资金融通依托互联网来实现的方式方法都可以称之为互联网金融。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超级集中支付系统和个体移动支付统一;信息处理和风险评估通过网络化方式进行,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在资金期限匹配、风险分担等上的非常低,可以直接交易;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贷款、股票、债券等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市场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可以达到与现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银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还能大幅减少交易成本。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现在金融业的分工和专业化被大大淡化了,被互联网及其相关软件技术替代了;企业家、普通百姓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各种金融交易,风险定价、期限匹配等复杂交易都会大大简化、易于操作;市场参与者更为大众化,互联网金融市场交易所引致出的巨大效益更加普惠于普通老百姓。这也是一种更为民主化,而不是少数专业精英控制的金融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对比

传统金融模式: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最基本的功能是融通资金。资金供需双方的配比通过两类中介进行:一类是银行,对应间接融资模式;另一类是股票和债券市场,对应着间接融资模式。这两类融资模式对资源的配置和经济增长有重要作用,但也产生了很大的交易成本,直接体现为银行和券商的利益。

互联网金融模式: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将会对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将出现一个既不同于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中介都不起作用,贷款、股票、债券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市场充分有效,接近无金融中介状态。

在信息处理方面:传统金融信息处理困难而且成本很高,而互联网金融就相对容易而且信息处理成本低。

在风险评估方面:传统金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互联网金融数据丰富、完善。

在资金供求方面:传统金融是通过银行与券商中介期限和数量的匹配,而互联网金融是资金需求方与供应者之间自己的解决。

在支付方面:传统金融通过银行支付,而互联网金融是通过超级集中支付系统和个体移动支付的统一进行支付。

在成本方面:传统金融交易成本极高,而互联网金融是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化,交易成本较少。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

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

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是指各大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平台实现网上转账、网上投资理财、网上资金借贷、网上证券和保险交易及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等传统金融业务的模式;

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买卖双方的信心不对称问题而为双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模式;大数据金融模式是指依托电子商务交易产生的海量的、非结构化的数据,通过专业化的数据挖掘和分析,为资金需求者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模式;P2P网络借贷模式指的是资金供求双方直接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的模式;众筹模式是指资金需求者在互联网上展示创意和项目,并提供回报、筹集资金的模式;

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销售金融产品或为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的模式。

四、互联网金融的特征

去中介化特征。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平等、开放、共享、自由选择和去中心化。互联网金融不仅体现了互联网精神,也体现了普通大众和平台模式对金融的参与。那些以往只有通过中介机构在能完成的金融交易,通过互联网平台瞬间即可完成交易。互联网金融不仅弱化了专业要求,也简化了交易和分工,结果是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

信息有效性特征。传统金融天然的无法消除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但是,互联网金融却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甚至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具有很强的信息创造功能,提高了金融信息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必须公开交易双方的信息才能完成交易,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对于金融消费者来说,道德风险大大降低。

利基市场特征。所谓的利基市场也被称为缝隙市场和针尖市场,他的本意是小众市场。互联网金融所提供和满足的正式传统金融无法覆盖的碎片化需求,因此具有利基市场的长尾需求特征。

可获得性特征。互联网金融弥补了传统金融的不足,拓展了传统金融模式下的市场边界。首先,通过互联网平成的交易节约了交易双方的信息成本、搜寻成本和合约成本,因此,互联网金融降低了金融消费者的综合成本和机构运营成本;其次,由于互联网金融采用水平分工模式,互联网金融机构没有复杂的机构设置,决策灵活有效,从根本上克服了传统金融的低效率问题。可获得性是普惠金融的本质,因此我们也可以说互联网金融具有普惠金融特征。

五、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是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和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等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信用体系的建设。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还存在着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不完善、TCP/IP协议安全性较差等缺陷,加之网络通讯系统具有的开放式特点造成的其易遭受计算机病毒和电脑黑客攻击的问题,都易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金融交易带来较大的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和稳定的发展。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其监管体系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例如,当前我国出现了因对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过度、对非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导致的商业银行贷款无法创新、大量的非银行网络融资风险巨大的问题等等。

总之,互联网金融在传统金融的基础之上发展越来越完善,补充原传统金融的不足,扩大金融业务范围,增加金融企业营销渠道,方便客户资金融通办理各项业务,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互联网金融将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付平台,其发展方向令人期待。(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参考文献:

[1] 姚文平.《互联网金融》.中信出版社

第2篇

互联网作为一项技术,在过去20多年来一直在影响着全球的金融业。不过,互联网的影响主要集中于后台(比如支付)和渠道,并没有催生出任何新金融。在互联网技术发展最早、最为成熟且应用领域最广的美国,并不存在所谓“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大行其道,主要源于中国金融体系中 “金融压抑”(financial repression)的宏观背景,以及对“互联网金融”所涉及的金融业务的监管空白。所谓“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迅速发展,实际上是进行了比传统银行更为激进的监管套利。

互联网公司灵活而激进的运作模式,扰动了传统金融企业固有格局。它们正在倒逼着传统金融企业运营的市场化,以及利率的市场化。不过,中国所谓“互联网金融”业务,只是传统金融在监管之外的一种生存形态,互联网只是一种工具。金融的本质没变,也没有产生可以叫做“互联网金融”的新金融。

如此,“互联网金融”恐怕是一个伪命题。对互联网进行研究,应该认识到其作为技术的本质,及其作为技术的普遍适用性,包括在传统金融企业的运用。作为技术,互联网有助于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客户体验,延展金融服务的边界,并帮助实现“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的理念,“互联网金融”则是个似是而非的概念。 美国为何没有“互联网金融”

美国是金融和互联网都最为发达的国家,但是美国没有“互联网金融”的说法。

这缘于互联网作为技术的本质。互联网对金融的冲击,本质上就是机器与人力资本的冲突,其结果取决于机器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取代人力。而这种冲突自金融诞生之初就一直在进行。在这点上,互联网并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

互联网的特性,就是对标准化、数字化内容传输的便利性和规模化。在金融领域,这类信息(如交易数据)和流程多为业务的后台。难以标准化的人力资本(如商业关系)则储存于个体之中,很难受到互联网的冲击。在历史上,金融领域的技术进步已经对人力资本进行了多轮淘汰。但有些信息注定难以用机器处理,而这往往是金融最重要的部分。

交易市场因为交易数据是标准化海量数据,因此受到互联网技术影响最深远。比如股票买卖,在业务处理上就是对股票所有权的登记和转让。这种所有权信息以数字化方式储存于电脑中,便于以互联网的方式传输。美国的洲际交易所(ICE,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在上世纪90年代成立时,就是要运用互联网技术来建立一个能源交易市场。发展到今天,洲际交易所已经将纽交所合并而成为世界最大的交易所之一。在交易市场上,互联网还促生了Ameritrade和etrade等基于互联网的股票交易平台,降低了交易费用,为散户进行股票交易提供了更多便利,对传统的券商交易平台产生很大冲击。

支付领域的数据则更加单一和标准化。以货币为例,除了手中现金,大部分货币以银行记账的形式存在。也就是说,我们常说的货币,绝大部分是数字化的借记和贷记关系。这种记账关系以数字化方式储存于电脑中,也非常便于以互联网方式进行传输。发展中国家在推广小额贷时,广泛应用的智能手机的支付转账功能就借助了移动互联网。

金融领域的其他信息,如信用信息和经济、行业及公司的研究报告等也多以数字化方式制作并传播。

那些基于互联网的社区和互动技术,则促进了市场参与者彼此交流,使交易变得更加容易,增加了交易的流动性。这同时还加强了金融交易本来就有的网络效应。西方交易所一直都积极采纳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种技术。交易系统不断演化,技术创新层出不穷。在不断地跨国和跨市场兼并后,少数全球性大型交易所(比如洲际交易所)出现,能够多品种、多区域、24小时交易。

可以说,在过去20多年,互联网技术全面深刻地改变了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金融业、尤其是金融交易市场的市场结构。不过,互联网对西方金融业的影响只能说是“静悄悄的革命”。金融在后台提高了效率,但在更多时候并没有喧宾夺主被注意到。而金融在经济体中执行的六大功能(支付、融资、配置资源、管理风险、提供价格信号、处理信息不对称)从未改变。互联网并没有派生出新的金融功能。从这点看,它与对音乐、电影等行业的影响并无本质区别。

以洲际交易所为例,它推动了美国交易市场的巨大变化,甚至吞并了最能代表传统金融的纽交所。但是,并没有任何人将洲际交易所视为互联网公司。而合并后的交易所也没被称为“互联网交易所”。

再以股票的网上交易平台为例。Ameritrade等网上交易系统和交易所系统直接相连,减少了中间环节,从而降低了费用,增强了用户体验。但从股票投资者的角度看,后台交易系统的技术改进更便于实施既定的投资策略,但是他的投资收益来源依然是所司(股价变动和分红)。

股票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功能也没有因互联网而有任何改变,投资者依然是根据公司运营和收益前景来决定投资与否。同样,对研究而言,互联网改变了研究报告的传递,但互联网本身并不能产生研究报告。

互联网作为一项技术,在美国的金融业得到广泛应用,并且产生了深刻影响。但互联网并没有产生新金融。这种认识上的清醒,使得西方市场没有产生所谓“互联网金融”概念。 “互联网金融”为何盛行中国

互联网在中国金融业的应用,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由招商银行推出的“网上银行”。但互联网在中国金融界真正发力,也就是最近几年。

当前热炒的“互联网金融”概念更多是指P2P平台、余额宝以及移动支付等领域。它们的发展,主要源于制度因素。中国的金融体系长期处于经济学家麦金农和肖所描述的 “金融压抑”之中,利率受到管控,资金主要由银行体系进行配置。而逐利的市场,必将试图利用任何由于管制而可能产生的套利空间。这就是目前所谓“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大行其道的基本逻辑。互联网在其中只是个技术手段。

“互联网金融”对中国的金融改革其实有着积极意义。这些企业和服务在客观上推动了传统金融企业的市场化,甚至倒逼了利率市场化。由于其业务主要是面向低净值客户和小微企业,它们还帮助解决了中国金融体系里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这是传统金融长期以来不愿或难以解决的问题)。

不过,“互联网金融”企业存在的根本,还是利用监管空白而进行的监管套利,而不是互联网。它们没有依靠互联网而产生任何新金融。

以P2P网上借贷平台为例。P2P借贷平台在美国有Virgin Money以及Kiva(2005年,小额贷)、Prosper(2006年)和Lending Club(2007年)等。中国的P2P平台则有宜信和拍拍贷等。但是,除了Virgin Money和拍拍贷的商业模式是建立在所谓web 2.0的纯平台基础上,其他的P2P平台都提供本金甚至利息担保,基本都还是承担着传统银行的中介功能。

与P2P平台有着直接竞争关系的小额贷公司,其贷款规模会受到资本金的严格约束,而P2P平台则规避了这种约束,在实际上进行着比传统金融机构更为激进的监管套利。问题是,同样是进行期限“错”配以赚取利差,P2P平台并没有任何制度性的保证以应对违约、挤兑等各种风险。可以说,在P2P领域,真正能够体现出“互联网金融”所隐含的金融脱媒功能的平台并不存在。相反,其监管套利活动如果发展太大反而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

最近谈论最多的是阿里集团的“余额宝”,这与 “互联网金融”试图隐含的意义就更加偏离,也更易被误解。余额宝在本质上是货币基金,互联网只是其销售渠道。作为货币基金,余额宝的迅猛发展实际上倒逼了利率的市场化。对之分析,要回到货币基金和银行业务的本质。

货币基金的产生,源于美国政府当初对利率的管控。大萧条后,美国政府推出Q法规(regulation Q),规定银行不可向活期存款发放利息,以防止银行为争夺存款而发起恶性竞争。货币基金的出现,就是为了规避Q法规。作为存款账户的近似替代品,货币基金可以支付利息,从而成为银行的竞争者。

与银行功能相似,货币基金也是将资金集中起来进行放贷,包括向银行提供资金。货币基金在发展起来之后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在投资领域只能投向低于六个月期限的流动性好的高评级债。美国政府曾在2008年金融危机时向货币基金提供保险,引发银行不满,认为会导致储户将资金转走。

货币基金在中国同样是银行的竞争对手。余额宝就是阿里巴巴与天弘基金共同推出的货币基金。作为渠道,余额宝起到为其背后的货币基金融资的功能,使默默无闻的天弘基金几乎瞬间增加了超过2500亿元的规模,一跃成为中国最大的基金。

余额宝强大的融资功能,引发众多关注及误读。其实,与股东、债权人和储户一样,作为银行竞争者的货币基金,同时又是银行融资渠道之一,在为银行提供融资服务。银行与工厂相似,同样是拿原料(资金),来做出产品卖(发放贷款),从而盈利。银行的资金有几个来源:股东、债权人(比如货币基金),还有储户。其中,从储户获取的资金成本最低。在中国现在具有“金融压抑”特征的金融体系下,老百姓的钱以极低利息放银行里,银行则从中较为轻松地赚取利差。

作为货币基金,余额宝吸引老百姓的钱,然后再投到银行去,从而改变了银行融资结构。由于资金更多来自市场而非储户,银行的融资结构被改变,融资成本被提高。这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可以说是利率市场化情况下银行不可避免要做的转变。余额宝对银行的冲击,本质上是货币基金与银行之间的竞争与共生关系,与所谓“互联网金融”无关。

从基金的本质进行分析,余额宝的收益来源于其所进行的投资,比如短期国债等。余额宝的收益并非来自互联网。如果投资不力或风险没有控制好,其收益就会受影响。作为基金,余额宝带来的风险与收益(这正是投资者所需求的)并不会因互联网而改变。

与其他货币基金有很大不同,余额宝拥有阿里巴巴的巨大影响力,而且可以利用互联网很便利地吸引众多小额投资者,从而大大扩展了其客户来源。互联网,准确地说阿里巴巴,为天弘基金提供了一个其他货币基金都不具有的销售渠道。对余额宝进行的任何讨论,都必须围绕着它本身即是个货币基金的事实来展开。将之作为“互联网金融”,从而掩盖了其作为货币基金的事实,已经在众多讨论中产生了误导。

阿里巴巴挑选货币基金合作,亦有其道理。货币基金是最适合以互联网作为渠道来进行销售的基金产品。货币基金投资于流动性高且相对安全的产品,是所有基金里最具同质化的产品。货币基金因此收取费用低,在传统的基金销售渠道(银行券商等)中不受青睐,也很难向小额客户推广。阿里巴巴已经拥有众多客户,获取基金客户的边际成本趋于零,从而可以迅速做大。

余额宝为这类“互联网金融”产品,本质上是基金,互联网只是销售渠道。

对其他“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剖析,同样要回归“传统”金融的本质,而互联网只不过是其在技术上的运用。这些“互联网金融”服务没有创造出特殊的,完全区别于传统金融的新金融。

互联网公司惯有的以烧钱来博眼球的运作方式,与传统金融所秉承的理念完全相反。金融在本质上是对风险进行经营,多遵循审慎原则。比如,投资可以说是以 “赚钱”为唯一目标的行业,但同样遵循首先是不输钱,然后才是赚钱这一原则。这与互联网公司的经营规则有根本性冲突。这种冲突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刺激了传统金融企业,使其更加面向市场和客户。另一方面,它的一些做法违背了基本的金融风险管理规则,可能造成行业的无序竞争,甚至积累系统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并非科学提法

迄今为止,互联网对金融的影响都集中于技术层面。这在中国更是如此。 “互联网金融”,并不是一个科学的提法。这等于将后台的技术改进与前台的金融功能混为一谈。

正如上文所述,在互联网和金融都最为发达的美国,金融业的市场结构因互联网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其学术界和业界都从没出现过“互联网金融”这个说法(用谷歌对Internet Finance进行搜索,你会发现其结果全部是有关中国的)。原因就在于互联网作为一种技术,尽管提高了效率,但并没有产生新金融。将二者放在一起谈所谓“互联网金融”,从而将之当成一种新的金融形态的分析,是中国独有的。而在中国,之所以会有大批所谓“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存在,根本原因是金融管制形成的监管套利空间。

更广泛来看,在互联网商业化发展的20多年的历史中,互联网能真正产生冲击的都是渠道。那些因渠道被冲击而消失的企业,也都是那些经营着已经商品化了的无差异产品的企业。互联网可以将更多的内容提供者带入市场,也可将产品推向更多使用者。所谓颠覆式创新的互联网公司,也集中于渠道。比如谷歌,就依靠搜索而获得巨大成功。相对于一个特定商业领域的核心功能来说,消费者关心的终究是内容。渠道本身并不能产生内容。

以互联网冲击最大的领域音乐为例,互联网的下载功能改变了音乐的销售渠道。但对一个歌手(或唱片公司)而言,创作出受欢迎的音乐永远是获取成功的关键。在金融的支付领域,互联网使支付变得快捷方便,但它依赖的还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整个支付系统基础设施(比特币就因为获得不了中央银行的支持而屡遭挫折)。而支付背后的经济关系(如债务的产生和消除)更不会因互联网本身而改变。

媒体方面,互联网使新闻的传播更为快捷和民主,但当新闻已经同质化后,媒体最终赖以生存的还是内容。好的内容和分析才会真正吸引顾客,这从美版的《华尔街日报》和《经济学人》的演化就可以看出。同样,研究报告的传递因互联网而改变。但互联网产生不了研究报告。

第3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传统金融;余额宝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5月9日

一、相关背景简介

2013年6月17日,中国知名网络公司淘宝旗下的品牌“支付宝”在它的官方主页推出一种最新的金融类产品,这个产品被认为是在理财方式和互联网之间搭建了一个完美的桥梁――余额宝。余额宝的出现是建立在拥有巨大客户群的支付宝平台这个前提条件上的,通过将平时的闲置资金和互联网基金进行桥梁对接,为广大互联网用户的投资方式增加了一种新的选择,并且这种方式十分方便。到2013年底,余额宝的可统计用户数量已经达到了4,300万,总资产达到了1,853亿元,总共给客户增加了接近18亿元的利息。余额宝的迅速出现以及不断的进化使得人们被互联网的强大力量又一次折服了。2014年2月21日,中央电视台某评论员发表了一个文章:中国的融资成本被月报的强大力量压得喘不过气。文章指出其年利润率超过了百分之二,对实体经济的维稳产生了巨大的挑战。马上,人们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前景以及强大的不确定性又一次产生了怀疑。之后,中国人民银行采取了强制暂停二维码支付以及虚拟信用卡支付,这一举动更是让这个新兴产品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更加艰难。在这种趋势下,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究竟谁会更适应时代的潮流?它们究竟能不能“和谐共处”,还有待商榷。

二、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介绍

互联网金融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词汇,它包括依靠大数据、云空间以及社交媒介来实现资金融资、信息媒介的一种新型金融。传统金融与互联网思想的激烈碰撞产生了互联网金融这个新名词。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网上支付的不断进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由此余额宝也随之诞生了。我们熟悉的传统金融是指:存款、贷款以及结算这几项主要金融要素。当然,商业银行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了。银行是最重要以及最基础的大型金融机构,在我们的概念中,银行是个体、企业以及国家之间的桥梁,具有支付中介、信用中介、金融服务以及信用创造的功能。它和互联网金融有一些不同,传统金融历史悠久,有强大的基础,但是因为有一些方面带来的种种不便,它适应时代的速度是远远比不上互联网金融的。

三、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对比分析

互联网金融是最近几年新出现的一种产业,因为高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以及电子支付的快捷性,所以它的交易成本很低、交易时长短,范围覆盖广泛、交易效率也比传统金融要高很多。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相比优点有以下几种:

1、交易成本低。众人皆知,互联网金融没有资本金管理的束缚,也没有什么存贷比管理的限制,因此几乎零成本,因此在这种先天优势下,资金在网络平台的流动性就大大增加了,降低了各个方面的成本,互联网金融不需要实体营业点,因此实际运营成本就降低了,它对金融体系的影响也会大大降低。

2、交易时长短和交易范围广。互联网金融运行时,用户可以不受时间以及空间的限制,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人类经济发展史上重要的一环。投融资使得用户和产品实现了完美的对接,因此这种新型金融产品就拥有了很好的用户支持。另外,因为传统金融业的用户往往是信用基础很好的中大型企业,所以有些服务方面就涉及不到,因此面向中小型企业的互联网金融就非常好的填补了这方面的欠缺、使得资源能够更好地分配,利用率上升,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实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3、交易效率高。随着大数据处理以及云服务的发展,互联网技术已经越来越成熟,操作成本越来越低,大大提升了交易的速度。比如说,阿里小贷使用了淘宝积攒的用户购买信用云数据,通过数据处理和进一步解析,加入了资信调查和风险分析,用户申请贷款的时间就会非常短,每天可以完成一万笔贷款,使得“人人信贷”成为了可能。

但是,这并不代表着互联网金融在时代的赛跑中已经战胜了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具有很强的两面性,因此网络的可靠性以及风控监督等很多问题也使得用户产生了很大的谨慎。传统金融因为其严格性因此很好的避开了互联网金融涉及的很多风险。纵观传统金融的发展,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经历了很多金融危机以及人类斗争的洗礼,已经发展得非常完备,因为互联网的安全性并不能保证,病毒的出现,盗号者的猖狂,使得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越来越大。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相比缺点有以下几种:一是管理能力有限。管理能力第一点就是风控能力不强。很多媒体已经有很多报道,有以网赢天下等为代表的P2P网贷平台已经宣告破产清算,网络平台的发展前景令人担忧。我国的互联网发展远远落后于其他欧美国家,并且由于我国的还在起步萌芽阶段,法律要求和监管还没有很到位,缺少一定的行业规范,整个互联网方面有很多法律风险和政策碰壁,对于整个行业的监管也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二是风险大。加入了互联网金融浪潮,就好像是初学者第一次炒股一样。加入的风险和期望的回报往往并不等价。由于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因此信用风险也加大了,和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法律政策还没有匹配,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低,容易产生信用危机,严重时可能导致整个公司卷钱跑路的情况。

综上所述,即使目前互联网金融在与传统金融的时代比拼中占据着上风,但是由于中央银行的介入以及进一步发展之后遇到的一系列难以解决的问题,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必然要相互借鉴,相互融合,进一步地协调发展。

四、案例分析

大家很熟悉余额宝这个产品,使用余额宝使得用户的资金流动性大大的提高,在能够得到利润的同时又不会发生相应的损失。用户使用余额宝的整个过程包括了:淘宝、天猫、支付宝、余额宝、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的资金桥梁传递,满足了用户对于资金需求的多样化。与此同时,用户们可以在拥有充足的购物金的同时,同时购买余额宝来获利,这种时间上毫不浪费的方式使得用户对余额宝产生了极大的依赖性,传统金融也显然无法做到。但是,余额宝在2014年的发展也不是很顺风顺水。宽松的市场资金使得天弘基金不得不下调收益率,这虽然是经济周期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但是余额宝利润率持续下跌使得用户开始对自己资金的安全性产生了恐慌。这就要追溯到媒介当初是怎么吹嘘余额宝了。此外,因为月报的支付方式是在网上进行,所以就会带来相应的安全风险,比如说,用户手机存有用户的支付宝信息,手机盗取者可以通过短讯验证码重新设定支付宝密码(在手机中安装了支付宝软件的用户尤其需要注意),盗取者可以将用户的余额全部转到他的账户上,所以央行在前一段时间暂时叫停了第三方支付以及虚拟信用卡的支付,余额宝也面临了一个新的挑战,当然这种挑战暂时不会停止。

五、总结

笔者认为,这种技术并不会对人体造成什么危害,就应该积极地将它投入到实际的生活中去,不然的话错过了发展的黄金时期就得不偿失了。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余额宝也在不断发展,这个规则同样需要得到相应的支持。余额宝的发展逼迫银行利率完全放开,尤其是在推动利率市场化这个会影响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问题上,央行在做出每一步举措时都要多加小心,因此余额宝的经验教训肯定会给利率市场化带来很多有用的经验。大家需要承认以余额宝为代表的新兴互联网金融产品正在逐渐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也正是由于这样,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才需要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在彼此合作的同时实现双赢,这不仅是我们投资者的愿望,也是我们政府愿意看到的结果。

主要参考文献:

[1]郑联盛.中国互联网金融:模式、影响、本质与风险[J].国际经济评论,2014.5.

[2]孙杰,贺晨.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及传统银行转型[J].财经科学,2015.1.

第4篇

P2P投资之类的项目,风险非常大。已经传出有类似平台的老板卷款走路的消息。这个和几年前所谓地下钱庄有类似之处,风险甚至超过地下钱庄,后者好歹还有些所谓私人交情,略略知道点底细。在中国目前的土壤下,这个方向委实比较艰难。

众筹这一脉,在国外偏向于投资(其实和人人贷之类差不多),但在中国,毕竟有所谓“非法募集资金罪”这样的重罪,中国的众筹大部分属于所谓“预售”模式。预售模式的参与者是消费者,不是投资者,与项目本身没有什么股权关系,也谈不上投资回报不回报。有一种说法是众筹就是团购,有那么三分道理。既然是预售,其实质的确和金融非常远。

最火的就是互联网理财产品,BAT三家巨头都有涉猎,动辄年化利率七八个点。这个属于互联网金融产品销售,说句实在话,图的就是一个购买方便,要说回报如何丰厚,那是谈不上的。我的看法是,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销售,目标消费者还是低端用户。有个6位数闲钱的,可以去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有个7位数闲钱的,那就和银行谈协议存款好了。

金融行当,其实是不太讲什么“长尾效应”的,金融业的核心法则就是有钱才能赚钱。我的一个学生加入瑞银做私人理财,成为其客户的门槛就是数百万瑞士法郎起。长尾效应为什么玩不起来呢?一个很简单的事实就是:大比例的财富捏在小比例的人手里。中国的基尼系数很高,普通老百姓人数再多,凑一起的钱,顶不上那些为数相对少的富豪们。而他们才是金融业真正看重的人群。

第5篇

“余额宝”带来的利好消息使其他互联网企业大为眼馋,百度、京东、苏宁没有闲着,纷纷效仿布局“类余额宝”领域。此刻的互联网金融正如脱缰的野马,正在急速奔腾。

OTT作为互联网思维中最热门的蓝海走势,此刻正全面将焦点集中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特别是支付宝、余额宝、微信支付等诸多时下大红大紫的产品身上。

伪OTT 余额宝利润从哪来

作为互联网金融最大的明星,余额宝承受了极大的赞誉,并被看作是继微信之后的又一个成功绕过传统运营商,实现OTT(过顶传球)的互联网产品。

在几乎是一夜暴富的庞大规模之下,一个数据则更能说明问题,据统计,余额宝平均每个账户3300元,属于典型“小散”性质。也就是说,恰恰是最普通的市民群体,或者称之为丝群体,才是这些“余额宝”的最大金主,这些钱当然大多是从他们的银行账号上挪移而来。

利益无疑是驱动这些互联金融产品被庞大的丝群体疯狂点赞的关键,余额宝收益率为6.4%?6.45%,这样的“活期”业务收益,俨然比银行的定期利率都高。

但余额宝并非真正意义上的OTT,因为如此高的收益率,并非来自投资,而是钻了银行为了揽储而出现的存款利率“漏洞”上。余额宝们把钱从银行账户里转走,通过货币基金绕一圈又以大额存单存回到银行。

银行俨然就是帮助“各种宝”创造互联网金融奇迹的始作俑者,这只能怪银行自己,哪怕利率提高的今天,这种剪刀差依然存在,就给予了“各种宝”机会。

这其实恰恰解答了人们内心的疑问,即收益从哪里来。而钮文新的炮轰,反而在一定程度上让人们对“各种宝”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所以,如银行无根本上解决剪刀差的良方出炉,“各种宝”将会得到更加野蛮的生长良机。而钮文新等寄希望于上级监管部门的取缔,则可能难有下文。

互联网金融就是众筹

疯狂掠夺银行存款的余额宝们、支持打车应用烧钱大战的移动支付们,已经拉开了互联网金融的大幕,但一旦剥去互联网金融神秘的面纱,露出赢利的本来面目,则不再神圣。

互联网金融只是利用互联网的构架而让传统的金融模式获得更广泛的和更自由的衍生,并得到更多的场景应用。互联网金融并不代表互联网赚钱,它的投入和风险同样巨大。但这并不能阻止众多互联网公司杀入这个战场。而目前可实现的互联网金融项目则主要是以下三类:

一是类余额宝式的投资理财产品。这是用户增值业务,难点在于如何保持高回报以确保客户不流失,如无漏洞可钻,靠基金进行各种投资和投机,其高增长率和风险状况都难以预测。且此类模式需要有强大的原始积累,目前家大业大的余额宝、微信理财通等依靠第三方支付平台鏖战而形成鼎足之势的支付宝和财付通,才有此实力,并已形成先发优势。其他则更接近于打酱油。

二是移动支付们,这是用户付费项目。这块天地目前看来,同样是财大气粗的阿里系和腾讯系的天下。所不同的是,其他公司将可以借助O2O模式,以接地气形式,辅助移动支付形成更多的支付场景,如何选择和移动支付建立互通口,而不是自建一个全新的移动支付平台,将是未来的互联网热潮。

三是已经出现2年多但并没有太多发展的众筹平台,这是用户投资和创业项目。由于缺乏较理想的项目,这个平台互联网巨头渗入较少,成长缓慢。但目前众筹环境在国内已经得到改善。但在缺少创新产品的中国,使得国内众筹目前更像是电视创业秀的网络版。

其实,从本质上来说,无论互联网金融在未来出现何种全新的项目类型,但其实际上都是一种宏观的众筹,即利用互联网平台的便捷性和可操作性,最大限度地吸引草根和丝参与其中,而非过去传统金融更注重大客户的形态,以聚沙成塔的形态,将小额资金变成一个长尾,从而形成互联网金融的长尾效应,实现在理财和消费两个方面的核聚变。

互联网金融本质没变

互联网金融必然对涉及金融的各个领域带来极大的影响,只是它依然逃不过传统金融上投资、理财上的固有瓶颈。

之所以互联网金融产品特别是投资理财类产品如此受到丝欢迎,这是在中国投资理财环境长期压抑下的一个总爆发。在国内,普通人投资理财的渠道受到极大局限,而互联网金融在投资理财上许下的收益率和安全性诺言,让对金融完全业余的丝们找到了自己的蓝天,也极大地吸收了众多社会游资。但除了“散户”聚成“大户”,互联网金融并没改变金融行业的实质,理财投资依然是按照最传统方式进行,只是让钱换了个储藏柜罢了。

而移动支付们则更悲催,在盈利前景尚没有展开之初,它不仅不能像“各种宝”那样空手套白狼,还要烧上数亿元用打车应用来收揽用户,靠“抢红包”来培养用户习惯。

第6篇

最近一段时间金融主管部门负责人频频就互联网金融发表意见,互联网金融在受到肯定的同时,其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可以肯定的是,互联网金融野蛮增长的时代即将结束,未来互联网金融将进入规范、竞争、有序发展的新时期。

那么未来互联网的发展方向是什么呢?对于这一问题,可谓众说纷纭,但主流的判断都是互联网金融将向更加普惠的方向发展。普惠金融突出的两个字,“普”就是广泛的意思,“惠”就是便宜。“互联网+”的出现使得“广”更为可能了,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使用范围会越来越广。此外随着大数据技术的日益成熟为互联网金融降低成本提供了技术支持,从而使得互联网金融能够在普惠金融的路上越走越远。但目前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面临一些障碍,要利用大数据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必须逐步破除这些障碍。第一,要加快公共数据的开放力度,降低社会运行成本;第二,要充分利用数据公共资源,挖掘有用信息,降低社会的信息收集成本;第三,以独立第三方发展社会征信事业,金融机构内部信用评级与社会第三方征信是两件相互关联,但又相互独立的事;第四,征信要遵循权益保护原则,大数据的应用和价值的挖掘不能以牺牲个人数据、财产权为代价。

在普惠金融这个大的趋势下,未来互联网金融的趋势并不明朗,各位专家给出的答案也不尽相同。

腾讯集团副总裁赖智明2015年在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对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做出了4点趋势判断。

一是平台化。腾讯将与监管部门携手,为金融风控、产品创新而并肩战斗。而腾讯社交平台已聚集了数以亿计的海量用户,服务场景正从线上向线下不断延伸,用户粘性也日渐增强。未来,腾讯金融将成为用户和传统金融机构的连接器。

二是生活化、社交化。社交化是腾讯金融的重要产品特色。红包热潮从春节到中秋节假日都在不停增加。未来,腾讯将继续沿用生活化、社交化的产品开发路径。

三是未来的互联网金融一定要服务于普惠金融,要移动化、场景化。

四是信用创造财富,未来的互联网金融将被数据化。海量用户数据对未来的金融应用业务将至关重要。

而平安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给出了另外的答案,计葵生认为中国未来的互联网金融可能会是传统的交易所(比如纳斯达克)、电子商务平台(比如eBay)和OTC市场的结合。很多互联网金融资产是非标准化的,在美国,这些资产的交易不在纳斯达克,而是在OTC市场,并且是机构与机构进行交易。中国没有那么多机构和OTC,也没有那么多的机构具备OTC市场交易的经验。中国的特色将是零售化,高净值的个人会直接参与非标市场交易。这三种模式结合,互联网金融会变成一种虚拟交易所。它的特点是透明度比较高,成本比较低,流动性比较好。这个方向作为未来中国的机会点,会创造出很多新的市场,而且这些新的市场不是我们今天看到的比较简单的P2P或者众筹市场,它的范围广泛很多。但是,这些市场持续经营和成功的前提是做好风控。一个市场如果不能管理好风险,或者不能降低、分散风险,这个市场就没有价值。简单地撮合平台是无法取得成功的。成功的市场一定是健康的市场,而健康的市场一定要设立风控制度和筛选机制,想方设法降低风险。

纵观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已经具备产品化、大数据、风险管理等理念,如果能结合海外的一些核心经验,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会有大的发展。

经过几年的狂飙突进,左冲右突,互联网金融已经打出了一片天地,也激发出人们更大的向往。从现在开始,互联网金融应该进入到深层次发展的阶段,所谓深层次不仅是在一般支付方面、标准产品的销售方面,更应该是在以银行为整体的商业经济服务当中开发更多的互联网产品。

在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看来,2016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将迎来洗牌,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通过跟资本市场的有效结合,为企业带来长期发展的资本,并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公信度,提高品牌效应,借此规范化运作为企业带来规范跨越式的发展机遇。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监管;发展模式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及模式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指的是依托于如云计算、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支付等互联网工具来实现的资金在网络上的融通、支付以及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新金融态势。这种定义方式不但包含了如社交网络、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以及移动通信技术开展业务,而且也涵盖了互联网技术以及移动通讯技术的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的及融业务。利用这种定义方式不但凸显出了在金融业中互联网技术的巨大促进作用,也更接近互联网技术本身作为意向信息技术本身作为一项信息科学技术的本质。

(二)互联网金融模式

第一,互联网支付。又称为第三方支付,是指通过计算机设备、移动终端等,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并转移资金的服务。具有代表性的是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第二,P2P网络借贷,即点对点信贷。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资金借贷。小额借贷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或小微企业的一种商业模型。它也可以帮助借款人选择比较适合的贷款人,典型的例子是晋商贷。第三,众筹。这是指通过互联网方式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第四,互联网货币,互联网货币众多,包括QQ币、淘金币等。互联网货币可以理解为法定货币的电子化补充,不可能真正替代传统货币。第五,大数据金融、大数据金融是指依托于海量、非机构化的数据,通过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方式,对数据进行专业化的挖掘和分析,并与传统金融服务相结合,开展相关资金融通工作。

二、存在于互联网金融监管中的问题

我国互联网金融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弊端,这对金融的监管也加大了难度。虽然对此我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在总体上没能形成体系,这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造成了很大困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混业经营多如过江之鲫、杂乱无章,是监管难度加大

混业经营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这既是利益使然,又是是互联网金融高门槛高学历,牌照不易获取,投机取巧者多。但是,从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人群道德操守参差不齐,并非所有企业都能用道德标杆严格要求自己,网络贷款平台的倒闭就是一个先例,他们在无互联网金融牌照的情况下,随意操作,恣意妄为,这就属于非法经营,与此同时,又对潜在的风险缺乏相应的应急手段,再加上行业内部信息不同命等现象,这也是的内部人员缺乏自律心,不顾自己的职责,毫无行业职业道德,没有社会责任感。

(二)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制度滞后发展

互联网金融体系是现代信息化的产物,它不仅具有传统金融的特征,还具备互联网时代的信息,因此互联网的杂乱性,导致了互联网金融的预测难度大大增加不可知性更甚之前。以我国金融监管系统为例,目前我国主要针对的是传统金融行业,对互联网金融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空白,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效果基本为零,全靠行业者的自身道德修养。互联网的虚拟性,隐蔽性,给传统的相应的监管部门出了一个大大的难题,用原来的监管方式就显得捉襟见肘,因此如何有效的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督,对监督手段如何创新就被提上了日程。

(三)互联网金融缺乏相应的制度体系来规范

就当前来看,我国的相关的法律或者只关注传统金融或者只关注到互联网层面,但是并没有涉及到具体的细致行业当中。因此,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现在应当加快步伐,给相关制度建立互联网金融护盾。比如减少互联网金融牌照量,提高准入条件,执照入网。同时强化内部监管,增加公示度,信息透明化,杜绝内部操作现象。

三、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几点建议

现在的重点不是限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是应当尽量扬长避短,发挥其优势,改善其弊端,从整体上改善整个法律体系。我国金融业目前的监管体系尚不完善,而且立法相对行业发展的速度滞后,因此现在亟需改善。为了使互联网金融能够更好的健康发展和不断壮大,有必要结合现实,更好的去构建适合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

(一)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协调和内外控制机制

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对传统金融的准入、退出、业务范围、内控机制等都有相关的规定,但是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具有比较大的差异,因此不能“一视同仁”,应当根据具体的特征制定诸如和退出制度。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具体业务范围,应当参照《互联网金融禁止业务条例》的形式将各类机构和平台不能进行、禁止涉猎的业务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同时,对于互联网金融跨越时间和空间的特征,更应当使各个监管部门齐心合力,协调工作。

(二)动态监管机制亟需建立

互联网金融是一个传统金融与信息化平台结合的新型事物,对于它的监管仅仅是建立监管框架还是不够的,应当适时的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在动态监管问题上,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动态监管责任的划分,以补充规定的形式定期更新各监管主体的责任分工,将新产生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置于监管框架之下,保证监管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同时,监管部门要时刻的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于已经出现和尚未出现的问题以及不足之处,做好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

(三)鼓励推动行业自律

在当前社会,很多行业都建立了行业内部的自律组织,并对行业本身的监管有重大的作用。因此在互联网监管的同时,应当加强标准和公约的规范,加强实施信息的考核等等,推动软法治理和柔性监管。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建立自身的自律组织,以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实现柔性监管。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应当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遵循属地原则,风险最后是由它兜底处理。地方应该加强数据采集、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做好集体性的、全体性的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理。(作者单位:聊城大学)

参考文献:

[1]陈小林,杜若华,刘永锋.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路径思考[J].征信,2015 (01).

[2]苏竞翔.互联网金融遇上经济新常态[N].农村金融时报,2014 (7).

[3]张芬,吴江.国外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金融与经济,2013 (11).

[4]黄旭,兰秋颖,谢尔曼.互联网金融发展解析及竞争推演[J].金融论坛.2013(12).

[5]张晓朴.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原则:探索新金融监管范式[J].金融监管研究,2014 (12).

第8篇

第二作者:施欣宇,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2012级,财务管理专业本科生。

摘要:2013年6月13日,天弘基金与支付宝合作推出余额宝,至2014年4月22日,余额宝7日收益率为5.1880%。余额宝的推出在许多支付宝用户,熟悉网络交易的中青年及高校学生中掀起一股存钱进余额宝赚取收益的热潮。新型的理财方式让人们相信互联网金融将给金融行业带来革命。

关键词:余额宝;互联网金融;政府;监管;金融体制(一)互联网金融政府该管及其理由

余额宝同时引发了一部分的人群关注了解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金融的一个典型案例。何为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依托于支付、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它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结合的一个新兴领域(含义摘录于网络)。但是,互联网金融并非由近2年开始。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包括我们日常熟悉最常使用的网银支付等。

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虽符合经济规律,但也与大部分新生事物一样,在其发展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存在着信息安全等问题:互联网金融之所以受到部分公众的喜爱,原因在于其对社会公众个人而言方便性,收益高。就个人而言,也是互联网金融发展时代的受益者,日常手机支付,通过第三方软件网络购买产品十分方便,个人也更加倾向于将个人拥有的资金转入余额宝,以获取对比于将目前拥有的少量活期资金存入银行以获取微乎其微的利息收入高出多倍的收益。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金融进行信贷更具效率性。但是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性大,政府部门对于在中国处于起步阶段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也较弱,不法分子能够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诈骗和违法犯罪非法筹集资金,危害到使用者的财产安全。

二:现代政府的经济职能与市场机制的有效和失灵有着直接关系。当前,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行业共同发挥巨大的作用。政府应当履行其管理职能,矫正市场存在的不完善。给予互联网金融一个较好的发展环境,为消费者服务。

三:互联网金融一味追求扩张,增大影响,而缺少了必要的规范和监管。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过快会带来风险控制的严重漏洞和失控的风险,所以监控必须介入,制度必须建立,为今后互联网金融的稳步发展做铺垫。发达国家的互联网金融业相比于我国,实行业务监管为主的监管体系,主体介入某项金融业务,由其相关监管部门监管,而在我国实行的金融监管体制下,互联网金融的管理体制没有严格的划分,需要政府部门的介入监管。

四:“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的三无状态。从p2p行业来说,p2p行业的从业者和投资者或多或少存在投机的心态,p2p的本质是民间借贷,从业者和投资者难免沾染明见的借贷风气,从而可能给经济发展,给投资者,理财者造成损失。这种新兴事物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来规范,去引导其朝有利与民生经济的方向去发展,完善互联网经济。

(二)政府如何管理互联网金融

政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管理互联网金融: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法律法规,明确市场准入、资金流动与退出方面的规则,建立统一标准的互联网金融交易监管体系,促进其健康稳步发展。

二:对社会公众进行道德约束和教育,通过完善教育机制,提高公众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此减少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非法融资等违法犯罪。

二.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等互联网工具,实现其作用的一种新兴金融。在很大程度上,网络的虚拟性等特征导致了其安全性较弱。对互联网加强监督与管理,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性。更好的发挥互联网开放平等信息分享的精髓,实现金融业务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优势。

三.引导加强互联网金融内部建设:首先,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管理者的监管,对其进行培训,教育,对高管进行资质的审核,设定相应的准入门槛。最终营造权责分明、法理明确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同时修正现有法律,完成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特殊性的补充,对投资者要提供公平的金融服务,不转嫁融资成本,引导投资者做小额分散投资。

(三)目前政府举措及评价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央行采取举措主要有:表明总的态度为继续支持鼓励互联网金融金融创新方向不变,需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规范管理;暂停二马和中信的虚拟卡二维码合作;央行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一条写明“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央行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五大原则(互联网金融创新应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等);

这些举措表明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于传统的金融行业而言是一个冲击,通过互联网金融,可以看出原金融体制的不足之处。政府、央行不应当通过采取措施来遏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作为政府,应当发挥监管职能,完善监管体制,促进互联网金融这一新生事物的健康发展,满足社会公众的信贷需求,给社会公众提供便利的信贷环境,发挥互联网金融的优势。

但是,互联网金融史对传统金融的补充,并不是与传统金融进行对立,互联网金融弥补传统金融在服务平民方面的不足,从而可以优惠与更广大的人民群众。为促进整个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满足多层次市场的要求,政府应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引导和监管,鼓励其发展。面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金融创新与挑战,我们要怀着谨慎乐观的态度,多方权衡,以最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管政策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抓住这一深刻变革金融业的机遇。

参考资料:

[1]互联网金融已被金融监管部门认可,利率市场化正在加强,中国资金管理网.2014.03.06

[2]王国刚:从互联网金融看我国金融体系改革新趋势2014.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