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05 20:02:3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建筑合同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分析建筑工程造价和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就是建筑工程从施工开始到施工结束,这整个过程当中所花费的建设成本。工程造价管理就是:利用各种合理并有效的管理方式,比如:基于法律的管理方式、基于技术的管理方式和基于经济的管理方式等等,来解决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当中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二)浅谈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合同确立了业主方和施工企业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在工程造价合同的权利范围之内,业主方、施工企业都必须要按照这个合同上所规定的内容来实施各自相应的权利和责任。然而,他们是否能够按约履行这些权利和责任,对工程造价控制来说是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总的来说,在工程造价控制当中,工程造价合同的管理是尤为重要的。
(三)探究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
1、在签订工程造价合同之时的管理。这个阶段的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包括很多方面,比如:对工程承包形式的确定、工程款支付、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则和计价方式、计价依据、工期和质量违约、明确工程资金的具体支付流程和施工设备及材料采买的方式等等。在对这些方面进行管理的时候,要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并且还要在施工质量得到保障的情况下,严格的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以避免工程建设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
2、对签订工程造价合同的双方进行管理。对合同双方进行管理,就是看他们是否按照合同上面的内容去履行各自相应的权利和责任,它的管理内容包括: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签证)的管理、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和对工程项目的结算进行管理等等。
二、浅析建筑工程造价风险控制
(一)分析建筑工程造价中的风险
建筑工程的施工具有复杂性。因此,在对建筑工程进行工程造价的时候,会因为很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工程造价的增加。于是,现对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的原因进行分析,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点:
1、没有确定建筑工程的利益共同体。建筑工程的利益共同体没有确定,也会给工程造价带来一定的风险。其中,建筑工程的利益共同体包括:业主和施工企业等。在这些利益共同体当中,有的会为了自身的利益,找各种理由和另一个方产生经济纠纷,再加上一部分企业没有签订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这就使得在产生纠纷的时候,企业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从而增加了工程造价。
2、不完善的工程造价资料。完善的工程造价资料可以有效的防止工程造价的增加,但是大部分的企业在进行工程造价的时候,他们所使用到的资料都并不完善,这就形成了工程造价的风险,从而增加了工程造价。其中,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的不完善资料有:工程定额表的不完善、施工设备资料的不完善、施工人员资料的不完善和工程造价规章制度的不完善等等。
(二)如何进行工程造价风险控制
1、确保合同能够及时、有效的签订。为了能够有效的防止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当中,因工程造价增加而出现经济损失的状况,企业就必须要在施工的前期阶段,及时、有效的与工程招标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与此同时,合同签订双方还应该在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当中,依照合同上的规定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和权利。因为唯有这样,才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去避免工程造价的风险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2、对施工的设备和所用到的材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在建筑工程造价的整个过程当中,施工所用到的设备和材料如果管理不当,也会给工程造价带来一定的风险。于是,施工企业在施工的过程当中,就应该对这些设备和材料进行有效的管理,以确保它们不会成为工程造价风险形成的因素。而如何对施工所用到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呢?可以从以下几点去进行:
2.1在对施工材料进行采买的时候,要严格的比较各个商家之间的材料价格,然后在确保材料质量的情况下,挑选一家价格比较低廉的商家进行材料的选购。2.2挑选施工材料的时候,要对施工材料的合格证和出厂证明进行审核,以确保施工材料的可用性。
2.3为施工的设备配置专业的维修人员,以确保设备在出故障的时候,可以得到及时的维修。
2.4在设备操作人员的选择上,要尽量挑选一些技术比较高,并且有多年施工经验的工人,以减少他们在对设备进行操作的时候出错的概率。
3、对建筑工程的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在建筑工程的施工当中,有时候会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如果这个时候,企业不能对工程的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那么就会导致工程造价的增加,从而降低了建筑工程的投资效益。于是,在工程变更的时候,企业就要对其进行严格的控制。
三、结束语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园林的继承问题一直是讨论热点,本文试图用建筑符号学的视觉去分析中国传统园林,并从中得到一些继承传统的启示。
1、理筑符号学
1.1建筑符号学的历史沿革
建筑符号学脱胎于符号学。20世纪初,索绪尔皮尔斯,分别提出关于符号学的理论。索绪尔的理论对符号的能指与所指进行了定义,启发了后来的符号学家们,被认为是现代符号学之父。而皮尔斯虽然没有系统阐述符号学的著作,但却对符号学赋予明晰的定义。在索绪尔与皮尔斯之后,德国人恩斯特·卡西尔认为人类精神文化的所有具体形式,都是符号活动的产物。美国人苏珊·朗格则延续了卡西尔的符号学理论,为符号学美学一文艺符号学莫定了基础。莫里斯提出符号学由符用学、符构学、符义学三部分组成,被学术界普遍承认。
20世纪50年代末,建筑师考艾尼格等人将符号学引入建筑学。其后,勃罗德彭特、詹克斯等人也进行了相关研究。文丘里、布朗等人则对建筑符号学的理论和实践进行探索。
今天,建筑符号学在众学者、建筑师的实践与研究推动下,基本框架得以建立,大多数人所接受。
1.2主要的符号学理论及与其建筑的关系
我们的世界到处都充满着符号,只要有人的意识参与,事物的存在着理由和意义。观察不是单纯地“看”事物的物理过程,人在“看”的过程中必然加入了主体的理论背景等因素,于是事物便被赋予了意义。同样,人在创造事物的过程中也必然有意无意地赋予造物意义。意义是如何产生的?如何使意义的传达成为可能?这类问题正是符号学所研究的。建筑符号学以符号学理论为基本出发点,甚至大量地直接应用符号学理论。在此,先介绍三种比较重要的符号学理论系统:
1.2.1索绪尔符号理论索绪尔是《普通语言学教程》的作者,对后来符号系统的研究有着深远的影响。索绪尔理论的核心所在,是符号的组成要素,即能指与所指。能指是指符号的形象,所指则大约可理解为符号所代表的意义,如理念、情感、思想等。所有人造物都包括了有能指和所指,这就决定了“建筑能被理解”这一基础,并影响了建筑理论。
1.2.2皮尔斯的符号理论在皮尔斯的符号理论里,符号活动其实是一种事物与其他事物联系、被解释的过程。他讲符号划分为三个层次一第一层次是即符号本身;第二层次是符号的能指与所指,具有双重关系;第三层次是符号与其代表的内容与解释。皮尔斯的符号学理论有助于人们对于“认识”和“解释”的过程有更深入的了解,影响了建筑中的设计与解读的理论。
1.2.3莫里斯的理论莫里斯把符号学分为符构学、符义学和符用学三个部分。符用学是主体部分,包含了符义学,而符义学又包含了符构学。这三个层次,与皮尔斯符号理论的三个层次基本被视为是相当的。这就进一步使建筑符号学更加完善。
1.3建筑符号学的重要概念
建筑符号学将建筑视为一种符号,其大前提是确信建筑意义的存在。那么人们是如何理解建筑意义的?它有着怎样的含义?人们是如何接受建筑传达的含义的?又通过何种机制去表达思想?这种种问题,正是建筑符号学所要回答的。下面举出一些建筑符号学里的重要概念:
1.3.1能指在建筑中能指可理解为建筑的空间、形态形式、构图等等。人的感觉确定了人类可接受的建筑表现特征如韵律、色彩等。
建筑的能指是有一定规律和限制的。
1.3.2所指建筑的所指可大约理解为建筑的内容。山于社会文化、规范等种种因素的制约,建筑的内容一所指,并不是随意的。
1.3.3图像符号建筑的图像符号指建筑形式和内容间存在着形似关系。
1.3.4指示符号建筑的指示符号指建筑的形式与内容间存在这一种实质性的因果关系,如墙体往往代表分隔。
1.3.5象征符号建筑的象征符号指建筑形式与内容建立起来的任意性关系,如之前玻璃幕墙作为美国办公楼的代表,幕墙和办公建筑间其实没有天然的关系。
2、理筑符号学视野下的中圈传统园林
分析中国传统园林常常用到以下一些方法:园林各要素的拆分、组合研究,文化背景研究,诗画意境的分析,历史沿革的研究,园林建筑空间分析。这些分析研究,都希望知道“中国传统园林之为中国传统园林的根本”一它的本体、它的特征一并从中得到启示。
本文则试图从建筑符号学的角度出发去看待中国园林,希望得到一些新颖的视,从中获得历史沉积下来的智慧。在建筑符号学中,建筑符号的能指和所指是最基本的部分,下面将主要通过分析中国传统园林的能指和所指来研究它的特点。
2.1中国传统园林之能指
建筑的能指就是建筑的形式、空间等。中国传统园林的营造,注重开发了游人的感官体验,故其表现特征是饱满而充满变化的。这些特征基本取材于大自然与生活,故传统园林中“人的感官一建筑表现特征一建筑表现形式”这层层约束的关系是通达的。所谓“行、望、游、居”一居住要环境优美、舒适,出游、行走要方便,眼之所及都是大自然的景象一身心因此而舒泰,五感则得到满足。《园冶》就提到不少园林的空间、形式。如厅堂立基要“深奥曲折,通前达后”,说的就是空间布局的丰富性;“轩楹高爽,窗户虚邻”指出园林建筑必须舒适;造园需要一些趣味元素,如“多方题咏,薄有洞天”。另外,传统园林也注重使用者五感的开发,如“夜雨芭蕉,似杂绞人之泣泪;晓风杨柳,若翻蛮女之纤腰”,这里面就包含了视觉、听觉、触觉。其实,中国传统园林的特点不应仅用元素拆分的方法去逐个看待,应把之视为一个统一的人居整体,这个整体的能指一表现形式,是以自然意趣之通达、五感享受之交错为基础的。
2.2中国传统园林之所指
中国传统园林的所指,就是其内涵与内容。从所指里的美学含义看,传统园林追求的是“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自然美;“纳干倾之,收四时之烂漫”则源自于一种“万物皆备于我”的哲学理念。园林功能也是多种多样的,如有“养鹿堪游,种鱼可捕”的农业饲养,也有“一二处堪避暑”的生活空间。总之,中国传统园林的所指,体现出一种完备的生活结构,以及与这种完备生活结构相符合的美学观、空间内涵。
3、建筑符号学之启示一中国传统园林的继承
从建筑符号学给予了从新的角度看待中国传统园林的问题,相应地我们也从中得到一些关于继承传统的启示。
3.1继承传统的意义
罗兰·巴尔特指出“意义从来都是一种文化现象……功能衍生出符号,而这一符号又被重新转化为功能的展示。”从罗兰·巴尔特的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意义以及意义的解读是人类不能避免的问题。在符号学的理论中,这个可感知的世界无一不是符号作用的结果,符号的能指与所指并不是天然的,而是受到众多制约因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在创新的同时,不能也不可能将文化背景等在意识内抹除,它们总会在有意无意间影响着人。与其同传统撇开关系,倒不如好好地审视自己血液中的固有文化特点,从而更好地在新时代的条件下发挥其作用。
3.2传统一现代的转换机制
要继承传统就必须有“传统一现代转换机制”。从建筑符号学的角度去分析中国传统园林,发现其自身也存在一种适合转换的双向译码一精英与大众的双向译码。
比如,古代一个中国农民就与士人有同一种译码一当他走进士人的园林,看不懂的只是石头的形象,建筑的布局,但却看出一个万全的自然环境一山、水、植物、居所,而这种环境正是农民所拥有的或追求的,他能明白当中含义一于是传统园林便成为一个农民也能解读的符号。
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涉及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方面面,除了传统的建设工程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物资设备租赁合同等与工程项目密切相关的合同类型以外,还可能进一步延伸扩展,涉足投融资等重大权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以及资产管理等类型的合同。因此,合同类型具有多样性。二是合同主体的多元性。基于上述合同类型的多样性,决定了合同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常见的合同主体往往有建设方、分包方、供货方和出租方等类型。三是合同履行过程的复杂多变性。由于工程项目施工周期长、工序繁杂、协作关系错综复杂等因素,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情况复杂多变,风险系数较高,需要现场相关合同管理人员密切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及时报告有无异常动向,并适时调整管理策略。四是合同管理的全员全过程性。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类型形式多样、参与主体众多,合同管理涵盖施工管理的各个业务环节,贯穿于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全系统,涉及各类现场管理人员。因此,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具有全员全过程性。
按照合同类型划分,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大致有以下六大类:1.工程类。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等;2.物资设备类。包括物资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设备维修合同、材料租赁合同、委托加工合同等;3.资产管理类。包括房屋租赁合同、资产购买及处置合同、物业管理合同、资产维修合同、办公设备采购合同、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采购合同等;4.人力资源管理类。包括劳务派遣合同、人力资源培训合同、人才委托培养合同、劳动合同等;5.咨询服务类。包括审计咨询合同、投资咨询合同、财务咨询合同、律师服务合同等;6.重大权益类。包括对外投资合同、股权收购与转让合同、公司/项目并购合同、对外融资合同、担保合同等;
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按照合同管理工作所处工作阶段不同,我们可以将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大致分为合同签订前、合同签订过程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等三个阶段。
(一)合同签订前容易出现的问题:
1.对合同谈判把控不当。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谈判人员经验不足,缺乏法律、财务或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对谈判条款把控不妥当;二是因决策失误,在谈判中对重大问题做出不当让步;三是谈判人员泄露本企业谈判策略,导致企业在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对此可采取对策主要有:一是充分收集谈判对手资料,熟悉谈判对手情况,并正确研判国家、行业等政策形势;二是挑选适格人员组成谈判团队,充分考虑谈判人员的专业、经验等因素,做好分工部署,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协助谈判;三是关注合同核心内容、条款和关键细节,具体包括合同合同价款、履约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四是加强保密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2.对合同相对方资信审查不严。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对合同相对方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行业监管及产业政策、同类产品或服务价格等开展尽职调查,这是确保合同正常履行的一个重要环节。需调查资料通常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相关业绩材料以及财务报表等。因此,需调查资料种类繁多,如果对合同相对方资信审查不严,所调取材料存在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有瑕疵等情形,将导致合同履行不完美,留下重大法律隐患。
3.未签订合同,先进场施工。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因前期进场施工任务繁重,工期紧张等因素,在未签订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允许分包单位先进场施工。而分包单位为了承揽工程,不惜低价中标,进场施工后却脱离中标协议,大搞“退场经济”,致使双方在合同价款、工程分包范围、支付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分包合同迟迟不能签订,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对此,要不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其法律风险,严厉杜绝“未签订合同先进场施工”行为。
(二)合同签订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1.项目部私自对外签订合同。通常情况下,施工企业的下属项目部是不具备对外签订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合同权限的。但实际履行中,有的项目部未经公司允许私自对外签订合同,或者在已经公司审批签订主合同的情形下,又与对方私自签订补充协议,对付款条件、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进行变更,致使合同条款上普遍存在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违约责任不对等等情形。
2.签订合同时履行手续不全。在签订合同时,我们发现经办人员往往忽视加盖合同骑缝章、写明合同签订日期等问题。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1.需签认凭证履行手续不完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双方签认的凭证种类繁多,如收方计价单、送货单、结算单、分包费用付款签认单等,这些过程底稿的记载内容是否完整、真实、可靠,将直接影响能否很好主张权利。实际履行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双方未及时签认相关凭证;二是虽已签认凭证,但签字人未经授权委托,致使签认无效;三是在凭证由多页组成时,仅在最后一页作签认,而前几页既无签字,也无合同骑缝章,为对方事后偷换文档或不予认可留下可乘之机;四是在凭证中用手写乱涂乱改,且未加盖修正章或拇指印以示确认,缺乏严谨性。
2.各类凭证表格设计不完善。有的建筑施工企业缺乏统一规范的各类凭证表格,致使过程资料记载不全面、不细致,最终影响双方验工计价、价款结算等事宜。对此,需要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为各施工项目制作统一规范的凭证表格,避免因资料记载不全带来的风险。
3.未按合同约定出具书面通知等资料。双方在合同中有时会对开工时间、供货时间以及设备进出场时间等约定“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但在实际履行中,现场管理人员未按照约定发出书面通知,仅以口头等形式代替,导致双方发生争议时,对价款结算、延期竣工或迟延供货等违约责任的确定缺乏依据。对此,需要不断增强管理人员履约意识,将一切行为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的理念贯彻于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断提高执行力。
4.进度款超付现象。为保证工期质量,分包合同中通常会约定“按照当期验工计价额的x%支付分包方工程进度款,预留部分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支付”。但在实际履行中,由于项目内部管理混乱、缺乏必要管控措施等问题,导致工程进度款超付,分包方实际取得工程款远远超过合同约定的x%工程进度款,使我方处于被动局面。
5.对分包单位的罚款略显随意。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企业通常会对分包队伍采取“罚款”等措施,确保分包工程在安全质量形象进度等方面满足要求。但有的现场管理人员却以此为谋取私利的手段,对不听从指挥的分包队伍肆意进行罚款;或者在开具罚单的过程中,因取证不充分,罚款金额不合理等原因造成分包方不能接受,使得双方关系紧张,加剧了现场管理难度。
(四)资料归档备案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关键词:合同管理;建筑工程;预防控制
引 言
建筑工程中涉及到大量的合同:总包合同、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等。通过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工程的质量、工期目标要求,工程款的支付,争议解决措施等等。但是在工程建设实际当中,经常由于合同管理的不善,导致经常出现问题,引起各种纠纷,为各参见单位带来了巨大的困扰。本文重点分析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以及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1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阴阳合同的存在
建筑工程在签订合同后以及开工之前,需要依据合同额缴纳各种税费、手续费及保险费等。很多企业为了减少这部分费用,经建设与施工单位协商后,决定采取阴阳合同的形式:即以格式文本合同签订作为建设管理部门备案的合同,而另一方面私下签订一份实际操作的合同,并且这两份合同的工程款价格、付款方式或其他内容等都有较大的差别。
在这种阴阳合同的模式下,很多工程中实际发生的内容,到底以何为解决依据,经常容易出现歧义,并且导致各种纠纷的产生。特别是工程款的支付方式这块,经常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较大的困扰。
同时也给建设管理部门和审理部门的管理带来了较大的麻烦。建设单位管理部门对于纠纷处理的依据是双方的合同,法律上承认有效的合同,是双方送到建设管理部门备案的格式文本合同,这与实际中的执行合同有较大的差别,导致判决依据出现偏差,无法达到真正的效果。
1.2 合同中条款不明或缺项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中涉及到的条款非常多,很多部分需要合同双方进行协商后确定。特别是对于承包范围这块内容,经常出现不够明晰或者是缺项的状况。如土建施工的抹灰工程内,只写了一个含抹灰工程,但是工程实际中,有些位置是不需要抹灰的,这就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引起施工单位的误解,或者是有些该抹的位置没有抹,引起双方的争议。特别是不同工种之间的交接面划分一定要在合同中给予足够的明确,否则容易导致后期双方重合或者都无人施工的现象。
1.3 文字不严谨引起歧义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很多实际中由于合同谈判人员或者是编写人员的疏忽,导致部分文字不严谨,而引起歧义。如对于风险承担的材料价格变化调整中,很多项目都会写以工程完工时的前才个月材料信息价的平均值来作为调整,但是实际中材料使用的时间并非是工完工的实际,并且这个时间差中可能价格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而引起了双方价格调差的不同理解甚至引起纠纷。
1.4 部分条款违反法律,形成无效合同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签订应该建立在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下。但是建筑工程市场上,建设方与施工方名义上是合作关系,实际上还有很多不平等的地方。施工单位为了能够获得中标的机会,往往会低价中标,而且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占有更多的主动权。合同条款自然会偏向与建设方,即使施工单位明知才条款对自身不利,但仍然不得不签订合同。
基于这种情况,从法律意义上讲,这种合同已经违反了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因此可以判定为无效合同,对后期建设也就不具备实际法律效应和约束力。
1.5 示范合同文本内容没有及时更新
建筑工程技术日新月异,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等各方的扮演角色也发生了不断的变化。各种施工技术、材料工艺、工程管理、款项支付等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不断调整着。而建筑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依据市场整体情况而制定的通用版本,并且在一定时间段内没有进行任何的更新。因此在某些施工项目中,这些示范合同文本的内容已经不能满足双方约定内容的具体体现,导致出现合同签订不全,约束不明,也同样会造成纠纷的产生。
1.6 合同争议的解决和处理不够细致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很大一部分作用就是调节工程建设中各种纠纷的处理方式。但是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很多都没有把这部分当做重点来约束,只是简单的以双方协商或第三方调节的形式一笔带过。
这就导致了在工期后期真正出现纠纷的时候,特别是工程款的支付出现拖延、外界环境影响工程进行需要进行索赔,出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情况的时候,如何处理这些纠纷,就变成了非常麻烦的事情。处理的依据不全、协商的范围不全、调节人员的选择不确定,走法律途径的程序也没有明确,所以导致纠纷的解决一度陷入僵局。
1.7 合同签订后没有进行及时的解读和交底
很多建筑施工企业都有经营管理部或合同预算部来洽谈合同和负责合同的签订,但是工程的具体实施是工程管理部门。很多企业在在合同签订后,就马上交给工程部去进行具体的实施。而工程管理部门由于工期紧、工程事物繁忙,也很少有时间去专门研究合同。导致工程管理人员不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尤其是对工程承包范围、变更签证的管理程序、工程款的支付条件、纠纷处理等重要款项没有深入的研究,在工程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种问题。
并且双方对合同条款没有深入解读的情况下,就不会知道本工程合同的具体风险在哪里,就不会去有针对性在工程建设中注意这些问题,而造成风险的产生和各种预想不到的纠纷产生。
2 完善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2.1 提高双方合同意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基本,也是完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前提。要明确,这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文本,而是能指导双方具体开展工作和解决纠纷的主要措施,在签订合同阶段和合同执行阶段,双方均应该加强合同管理意识,确保合同尽量完善、准确、全面的签订。
2.2 加强招投标管理与合同签订的关系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是以招标投标为前提的。合同签订的内容应该参照招标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内容,规范合理的签订。做好招投标工作,建设方可以选择到合适的有能力的施工企业,施工企业也可以放心的施工有资质的建设单位工程,这对双方都有利益上的保障。
2.3 尽量使用最新的建设部门颁发的示范合同文本
建设部门颁发的示范合同文本具有比较全面的内容,并且是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编制的,并具备法律权威性。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应尽量采用最新的示范合同文本,以保证各方利益均能得到保证。
2.4 加强合同内容的分析和交底工作
建筑工程合同中的内容关系到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价款、索赔、签证、目标等各项要求和具体规定。根据合同签订的内容,双方均应该分析各自的优缺点和风险因素,并找出合同中的漏洞和不足之处,并及时与工程部门人员进行沟通。让现场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各风险点和重点控制因素,这样才能保证双方利益得到有效的保证。
2.5 加大合同管理力度
合同的谈判到签订已经后期的跟踪管理,需要有专业人员来执行。所以要做好合同管理,首要要求具备过硬的技术素质和敬业的责任态度,控制好合同从签订到后期管理的每一个过程。特备是对于合同的变更,补充等内容,必须要谨慎对待,并及时传达到工程现场的每一位管理人员,做到信息的及时流畅传递,随时了解合同内容的变化。
3 结 语
建筑工程合同是规范工程建设程序、明确双方权责的重要措施,也是各种纠纷事故的基本依据。要做好合同管理,就必须从合同签订、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到后期合同变更的跟踪等各个环节入手,才能有效发挥合同的作用,保证合同双方的利益及工程圆满完成。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