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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3-06 13:40:3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质量监督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质量监督论文

第1篇

关键词:监督档案;规范化;信息化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是指在工程质量监督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表格及音像资料,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原始记录和重要凭证,也是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督机构和人员开展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的规范化管理,对于促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体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有积极作用。因此,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一、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标准不明确,材料内容参差不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质量监督机构需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但未对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确。具体到地方,以湖北省为例,《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鄂建[2011]79号)明确了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立档时间要求及保管期限,但也未对监督档案具体内容提出意见。内容标准的不明确,造成各地质量监督机构在形成监督档案时随意性较大。有的监督档案资料浩繁,有的却寥寥数页;有的把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技术资料甚至工程图纸均收集存档,真正反映监督工作开展的记录却难觅踪影,材料内容不符合要求。(二)囿于实际困难,监督档案资料不同步,不连续。质量监督工作主要在现场展开,在现有的条件下,监督检查记录一般由监督人员在检查结束后回到办公室予以补记,监督记录的同步性较差。同时,随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日益扩大,监督人员的监管任务屡创新高。在一名监督人员同时监管数十项工程的前提下,完全将监督抽查与监督计划逐一对应且同步记录还有一定的实际困难,监督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存在差距。(三)重视程度不够,监督档案资料不规范、不交圈。部分监督人员重实际检查、轻文字记录,往往出现监督记录字迹潦草、内容简单、签证不全等问题。有的监督档案中有针对质量问题的整改通知,却无责任单位的回复报告及现场复查记录;有的在监督记录中提出了监督意见,而后续的检查记录中没有相关的落实情况。(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造成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归档难。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战线长、断面多,有的甚至边拆边建,造成大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足,无证施工、先施工后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未经竣工验收备案即投入使用的情况比较普遍。建设行为的不规范给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收集整理造成很大困扰。有的工程介入监管时已经开始施工,前期相关资料难以收集;有的工程已经投入使用但迟迟不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工程档案资料长期滞留在监督人员手中难以移交,随着时间推移难免出现遗失、损毁等情况。

二、加强质量监督档案管理的建议

第2篇

1.1油田化学品名称混乱

目前我国油田化学品的种类较多,一些油田化学品生产厂家在进行各种油田化学品生产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产品与产品名称混乱的情况,使得产品名称标注不准确。除此之外,一些生产厂商还夸大油田产品的适用范围,扩大产品的使用功能,使得油田产品种类分化不清,产品质量检查无法有序的进行。

1.2技术标准不规范

在对油田化学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过程中,技术标准不规范这一问题普遍存在,产品技术标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其一,生产厂家自行制定标准。很多油田化学品厂家由于生产技术、生产能力有限,无法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规范的进行产品生产。此种情况下,生产厂家自行制定产品技术标准,进行产品生产,这使得产品质量较低。其二,产品参数不能体现产品的实际应用效果。一些厂家在生产油田化学品的过程中,未根据相关资料和技术来准确的标准产品参数,使得产品参数无法真实的准确的体现产品的实际应用效果,对于安全、有效的应用油田化学品有很大影响。

1.3质检人员水平较低

目前并没有完善的培训机构,对质检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工作。另外,由于油田化学品监督检查是一项繁重的工作,质检人员的工作量大,所以质检人员在对油田化学品进行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很可能遗漏或忽略某个关键步骤,致使产品检查结果失真,无法保证油田化学品质量达标。

2改进油田化学品质量监督管理及技术的有效措施

2.1加强油田化学品生产商的把关

对所申报的产品的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查,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在进行油田化学品进行监督检查之前,应当对申报企业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诚信记录等多方面进行综合的考察。

2.2深化油田化学品质量监督

油田化学品质量监督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油田化学品质量监督各个部门之间一定要配合进行此项监督工作,确保油田化学品质量监督的各个环节都在监督人员严格的控制之下进行的,可以准确的确定油田化学品对健康、安全、环境、节能等等方面是否有影响。总之,为了保证油田化学品可以安全、有效的应用,一定要深化油田化学品质量监督工作,真正检查出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为创造良好的油田化学品市场环境而努力。

2.3科学归规范产品技术标准

为了改善我国油田化学品技术标准混乱的情况,我国油田化学品质量监督应当始终坚持应用不同级别标准的优先原则:国家标准优于行业标准,行业标准优于企业标准。按照此原则对油田化学品进行标准的、规范的、合理的技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如若存在产品技术标准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一律要求整改,直到产品技术标准达标。

2.4加强质检人员培训

质检人员作为油田化学品质量监督的主体,其自身的能力、素质、意识等直接决定产品质量监督的效果。为了促使质检人员在油田化学品质量监督过程中规范的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质检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是非常必要。系统的培训可以对质检人员的能力、意识、专业知识、素质等方面进行教育和培养,促使质检人员可以熟练使用检测设备、可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可以从专业的角度分析产品,为标准的进行油田化学品质量监督创造条件。

3结语

第3篇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行业也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全国各地都处于大规模的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阶段。在公路工程建设施工中,质量问题极为重要,一旦公路工程质量不过关,那么必将会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也会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这一问题,最佳方法就是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来提高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只有这样,才可以确保公路工程安全可靠。

2影响公路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的因素

2.1材料因素。材料是直接影响到公路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也是其基础。若施工材料质量较差,不合格,那么所建设公路必然问题较多、安全隐患较多。由于公路工程投资巨大,施工时间长、施工里程远,必将会消耗大量的材料。有些施工单位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多采用一些价格低廉、质量较差的施工材料来施工,这样一来,不仅无法保证公路的使用寿命,而且还会在公路投入使用后有可能会出现如塌陷、垮塌等突发性破损,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人为因素。人的行为往往会对公路工程建设质量造成巨大的影响,若一线的施工人员没有质量意识,那么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往往不会下工夫、花时间,敷衍了事;若技术人员没有质量意识,就很难确保施工技术环节做到合理、科学;若项目部管理人员没有质量意识,那么就不会紧抓生产质量问题,这些因素都会造成公路工程建设施工质量不合格。

2.3施工检验。施工检验也会严重影响公路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只有完善的检验制度和先进的检验技术,才可以确保施工质量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很多施工企业一味地抓效率、赶工期,对于施工质量检验不太重视,这样一来,就很难及时发现公路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公路即便投入使用后,也会大修大补,浪费国家资源。

3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3.1加强施工材料质量监督。备料阶段做好路面原材料质量的料源控制。要求建设单位、技术服务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对施工单位选定的集料生产厂家进行现场考察,选择料源丰富、质地优良、数量有保证的厂家签订合同,提出规格尺寸和质量标准要求;二是做好原材料进场时各项指标的检测和控制。对不合格材料坚决予以清场。三是做好施工中原材料的施工质量的控制。依托技术服务单位和省市质量联合检测中心的检测手段,重点对施工中原材料实行动态跟踪,重点对小于0.075mm颗粒含量指标、砂当量、针片状及规格关键指标进行有效控制,既是对生产配合比进行优化设计,确保混合料铺筑效果和实体质量。质量监督人员应该详细查看拌合料场,细致检查水泥、黄沙、碎石等原材料质量,为控制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打好基础。

3.2加强对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质量培训。为了确保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务必要大力加强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质量培训,构建学习型施工队伍。对于一线施工人员而言,重点要加强他们施工技术规范及质量意识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施工技术水平及质量意识;对于技术人员而言,重点要加强他们学习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规范,并且要让他们在现场施工中认真研究技术,确保公路施工过程中技术过关;对于项目部管理人员而言,必须要让他们树立起牢固的质量意识,发挥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并且还要他们去多学习一些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与理念。

3.3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中重点抓现场。强化对受监公路项目质量的监督力度,促进工程质量再上新台阶。一是严把机械设备关,对达不到要求的施工设备坚决不准进场。二是要对重点部位、隐蔽工程和薄弱环节,实行全方位现场监督。三是加强对工程的中间检查和巡查,实行日常巡查、督查、突击检查三者相结合,防止质量通病,消除重大质量事故隐患,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4做好公路工程施工的验收工作。确保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的主要环节之一就是做好施工验收工作,务必要对施工质量进行客观、综合地评价和检查,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来确定严格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的验收体系。在验收合格后,才能够将其投入使用。

3.5深入各标段施工现场,详细查看了施工进展情况。重点对各标段地工地试验室建设进行检查,对相关人员的资质、试验仪器设备、操作制度章程、内业资料等进行细致检查,检查中若发现部分工地试验室存在场地狭小、仪器设备不齐全等问题,务必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将对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发挥工地试验室作用,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第4篇

关键词:煤矿;;地面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1煤矿地面建筑工程施工的特点与难点

煤矿企业地面的建筑属于煤矿中最为基础性的建筑工程,对于煤矿整个项目工程的建设与施工会带来极大的影响。由于地面工程的工程数量比较庞大,而且施工周期相对较长,不同地面工程由于要满足不同的工艺需求,具有差异化的结构组成。而且,基坑工程浇筑混凝土施工中,多数都会涉及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施工。其中有下列的特点以及难点:(1)施工效率要求高。一般企业为了可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想要让工程项目可以尽快的完工并投产,以创造效益。所以,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具有较高的效率。而在工期缩短的情况下,将会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带来较为不利的影响,同时也使得在项目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相关的监督工作无法很好地做到位,使地面建筑工程的质量受到一定的影响。(2)涉及的工程结构与形式复杂多样。在矿井的生产过程中,地面工程为了保证不同工序的生产要求,需要具有差异化的结构。另外,地面建筑工程不仅要达到生产过程中不同环节的需求之外,同时也要求可以满足企业在运行过程中的生产以及员工生活各方面的要求。因此,地面建筑工程的结构形式会变得更复杂多样,同时也对工程的监管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3)作业人员素养不高。由于从事工程建筑的工人大多数是农民工,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于建筑施工中一些专业知识与技能未经过全面的培训与教育,凭经验工作在作业过程中易导致质量问题出现,从而也易影响到整个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

2煤矿地面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监督的原则与重点

2.1煤矿地面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监督的原则

在进行质量监督时,应当遵循“质量为首”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质量监督理念,以前期预防为主,贯彻并实施守法、公正以及科学的监督方法,对施工的投入、安装以及产品进行整个流程的全面质量监督,并对涉及施工的相关企业与人员资质、材料以及装置机械、采用的工艺等进行全面的质量监督,从而保障煤矿地面建筑工程的施工可以符合所设定的质量目标。

2.2煤矿地面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监督的重点

对原材料的质量以及原材使用工序的控制,是施工阶段质量监督工作的重点。所以,进行工程施工时,监理人员应当对原材的质量严格把关。监理人员要对所购进的材料、配件进行仔细的审核,同时对于进厂的原材,依据所签订的监理合同或者是建筑工程的标准规范,进行平行的检验以及见证取样。在对原材的质量监督时,要求监理人员对建筑工程图纸以及所涉及的技术资料全面的了解,依据强制性条文所作出的规定,掌握工程设计及标准中对原材的相关质量要求,对原材的运输、储存以及验收等工作进行全面的审查,并确保施工中形成相对完善的材料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情况。

3煤矿地面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监督措施

3.1事前质量监督措施

(1)严格的对工程承包方所提供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查,若是承包方不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则严格禁止其进场施工。(2)和承包方共同建立健全相应的质量管控体系,对计量以及质量检测中所采用的相关技术与方法加以明确与完善,并对实验室的资质全面审查。若是承包方未能建立相对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则不应当允许承包方进行建设施工。(3)组织各方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完成技术交底以及对图纸的会审工作,让建筑工程的各个参与单位,均了解并掌握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所涉及的关键技术与技术难点。(4)对施工方所制定的施工建设方案全面审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中拥有更加全面与可靠的技术保障。一些机械设备会对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应当严格的对机械设备所具备的性能加以检查,查看其能否达到相应的施工要求。若是机械设备的性能无法满足施工的要求,则坚决不允许在施工中使用。(5)监理人员应当在施工涉及的所有条件均检验合格之后,才能允许建筑工程进行施工,要严格地把好开工关。

3.2事中质量监督措施

(1)在施工质量监督中,监理人员应当协助施工企业,对工序的控制程序加以健全。由于建筑工程的质量是在各种工序之中而产生出来的,通过对工序的严格把控,可以最为直接、最为有效的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要将所有对工序质量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均归入到管理体系之中,形成相应的质量管控关键点,对于施工企业所提供的质量分析文件以及质量控制图表等,进行全面、及时的审核与检查。(2)对不同工序之间的交接要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一些关键的工序、隐蔽施工工序,应当依据相应的验收规定,由监理人员经过现场的检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要求之后,才能够进行下一工序。(3)一些关键的工程部位以及专业工程,应当全面的对试验过程、技术方案加以审查,同时进行旁站监理。(4)全面、严格的对设计变更以及图纸的修改进行监督与审核。(5)定期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质量会议,对于施工中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的分析,并向不同的参与方说明工程施工质量情况。(6)对于已经完工的一些分项工程,要依据质量验收规范与标准,及时检验与验收。

3.3事后质量监督措施

(1)对于承包方所提供的竣工文件进行全面审查,竣工资料应当可以全面反映出建筑工程的具体真实状况。(2)监理应当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并对相关的质量文件、资料加以整理与归档。(3)在竣工验收时,对现场相关一些质量签证以及文件等加以全面的审查。

4结语

煤矿地面建筑工程涉及的功能系统较多,工程建设的战线相对长,会直接影响着煤矿开采的安全性,因此煤矿地面建筑工程进行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时,建立科学的质量监督方案,进一步的保障煤矿地面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作者:杨海燕 单位:长治市煤炭工业局

【参考书目】

[1]刘迎.如何提高煤矿地面建筑工程质量[J].化工管理,2016(18)

第5篇

【论文摘要】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但工程质量问题仍然不容忽视,质量事故时有发生。质量是工程的生命线,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程质量是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弊端,对完善我国工程质量监管体系进行了法律思考。

一、我国工程质量监管体系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我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不同程度的进步,有关工程质量监管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相继完成了一大批高质量工程项目,质量技术进步取得新进展;全社会对工程质量的关注度和认同感;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责任意识普遍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以及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监督管理能力得到提升。然而,2007年6月15日广东江门的九江大桥坍塌事故、同年8月13日湖南湘西凤凰至贵州铜仁大兴机场的二级公路堤溪段300多米长的沱江4跨石拱桥坍塌事件再次说明:建设工程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仍是十分重要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镇化快速推进,我国工程建设规模越来越大,技术难度越来越高,人们对工程质量已从单纯注重安全性上升到舒适性、建筑节能以及全寿命周期质量等全方位的需求。工程建设的现状给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完善势在必行。

二、我国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及其弊端

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的法律依据最早可以追溯至1983年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和1984年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4]123号)文件。20多年来,围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问题,我国相继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增补、修订了大量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其中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法》和2000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实施对规范市场行为,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提高我国工程质量水平起了重要作用,更为现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目前我国现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包括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两个方面。纵向管理是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所进行的监督管理,它具体由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授权机构实施;横向管理是指工程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对所建工程的管理。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的有效运行,对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的稳定和提高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还处于破旧立新的发展过程中,仍有待完善。

1、法律法规不完善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一直是我国国家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的立法工作也一直为工程建设法规的立法重点。现行的主要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其中第六章即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建筑法》的配套法规之一,它对建设行为主体的有关责任和义务作出了十分明确的规定。此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也相继颁发了建设行政规章及一般规范性文件。如:《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工作规定》(1985年)、《关于确保工程质量的几项措施》(1986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1990年)、《关于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规定》(1992年)、《关于建筑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1995年)、《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2002年)等。所有这些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对我国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工程质量监管的实践仍面临相关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不力和对法规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等问题,尤其是缺乏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的程序性规定。这种立法现状致使监管者的监管行为缺乏外在制约,被监管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受到不同程度的侵犯,极易发生、、收受贿赂等违法犯罪现象,使工程质量受到极大的影响。

2、监督管理机构权责不明确

工程质量监管体系仍存在着政府主管部门不作为、滥作为、运动员与裁判员角色经常混淆不清,工效不高和分割管理,封闭管理,政出多门的状况;首长(政府)工程,献礼工程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不按科学规律和技术标准,盲目组织施工,经常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抢工期赶进度,造成了许多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全国各地的各类开发区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大多存在较严重的各自为政,封闭管理,自行管理,管理不严,存在隐患等问题。

3、监督管理体系不科学

如前所述,当前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包括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两个方面。一方面,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实行多部门多专业管理,政出多门,相互间职能划分不清,看上去层层把关,实际效果却大打折扣,职责不清不仅造成了部门之间的扯皮掣肘,而且也给立法和监督执法造成了困难,还加重地方及企业负担。另一方面,统一的监督机构管理体系没有形成,各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设立的工程质量监督站由于其编制、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等均由当地管理,人员配备不尽合理,各地发展不均衡,导致对其有效监控明显不足。没有自上而下对其统一的管理机构,不利于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

4、监督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我国现有各类监管机构所配备的人员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首先表现在人员素质上,长期以来,由于编制和管理方式等原因,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中高质量、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素质参差不齐,与“既要对法律法规非常熟悉,又要对强制性技术标准非常熟悉”的要求甚远,级别较低的县级监督机构这方面问题尤为突出;其次表现在设备上,技术装备落后,缺乏现代化的检测手段,监督方法远远落后于科技发展水平,影响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和深度,难以适应当前建设工程发展的需要。所有这些直接削弱了政府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亟待改进和完善。

三、对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的法律思考

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为进一步改革政府质量监督工作,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工程质量水平和工程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本文对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提出几点法律思考。

1、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一些规定已明显不能适应当前的客观实际,迫切需要修改和完善。国务院2007年立法工作的意见已把《建筑法》列入“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的133件之一。作为建筑法律体系母法的《建筑法》及与之配套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在对其逐步完善过程中,应对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和岗位资格等人员的行为做出法律规定,把一些相关质量责任主体依法纳入管理范畴,对工程合理使用期满后的质量确认以及使用中遇到意外损害后的质量确认建立相应法律制度,尽快构筑质量监管各环节相互衔接的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迫在眉睫。

2、转变角色,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强制性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我国的行政管理产生巨大影响,对政府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依法行政和行政管理法制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转变角色就是要实现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方式的转变:由授权执法向委托执法转变;由实体质量的环环把关向随机抽查转变;由“看、问”式现场检查向采用科学仪器,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的权威性监督转变;由直接审验工程质量等级向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转变;由以施工现场对承包商的监督为主向全面、全过程监督转变。通过角色转变使政府监督机构恢复执法地位,承担监督责任,依法对所有参与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实施公正、威慑的执法监督,使各建设主体依法承担起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促进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度的有效落实,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

3、加大执法力度,整顿规范建设市场

监督法规的实施和执行,建立统一的执法实体。主要包括:一是对招标、投标弄虚作假,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欺诈等违规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二是依法建立承包商、供应商市场准入制度,实现有形建筑市场与政府部门机构分设和职能分离;三是在贯彻落实《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通过法律的形式建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和建筑工程竣工备案制度。工程设计审核和竣工备案应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委托国家认可的非官方机构(如协会或学会)进行;四是实行强制性的以承包履约担保和业主支付担保为核心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凡涉及工程建设活动的各方,如业主、总承包商、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应向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而保险公司则要求各个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委托一个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质量检查监督。委托机构接受委托后,从工程的设计、施工、招投标开始,直到工程竣工,最后提交工程质量评价报告送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并从根本上解决工程建设中债务拖欠、责任不清等问题。超级秘书网

4、提高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严格依法行政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技术性和经济性都很强的知识型管理工作。《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政府的监督管理人员的技能和素质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举足重轻的作用。法律对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规定要求监督管理人员必须有扎实的技术专业知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练掌握监督的方法和手段,熟悉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了解建设工程经济知识,具有发现质量问题、鉴别质量问题和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郭汉丁: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研究[D].天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

[2]刘应宗、郭汉丁、孟俊娜:我国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转变[J].建筑经济,2002(2).

[3]黄建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制的构建[M].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

[4]孙礼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M].法律出版社,2001.

[5]葛志兴: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制特征及其矛盾的协调思路[J].中国建筑,2003(4).

[6]冯淑萍: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制建设的重要措施[J].建筑工程研究,2003(11).

[7]韩志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制的使命[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8]李永丰: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制现状及应对策略[J].工程研究,2003(2).

第6篇

高职院校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关注和认可,2014年6月16日,教育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个部门联合编制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规划中提出,要“完善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质量年报的公开,为社会公众了解学校发展状况、监督学校建设、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来源。可以说,高校质量年度报告的,为高校和受众提供了一个和获取信息的渠道,增加了一个了解、沟通的平台,但要充分发挥质量年报的积极作用,还要把握好几个度:第一,要有广度,即需要不断扩大质量年报的受众面;第二,要有深度,即需要与广大受众进行深入的探讨;第三,要有数量,即要尽量收集大量的反馈数据和信息。第四,要有质量,即要对反馈信息进行科学的分析,反复征求意见,反复进行论证。

二、发挥质量年报作用,完善大学制度建设的几点建议

高校的质量年度报告,重点反映学校质量建设的特色优势、以及不足和改进措施,这些项目也是学校制度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因为对于高校来说,人才培养质量是生存之本,不断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始终应该是高校不懈的追求,所以,大学制度建设,尤其是质量建设工作方面的制度建设不容忽视。应该说,高校质量年报的不断完善,与高校大学制度的建设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鉴于此,笔者就充分发挥质量年报作用,完善大学制度建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尽量确保所收集反馈信息的真实度和可信度

首先,高校的质量年度报告显示的信息应该真实可信,不怕暴露缺点和问题,勇于接受各方的质询和意见,这也是高校勇于对学生、对社会负责,真正要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体现。也正是在此基础上,收集的反馈信息才有真正的价值。同时,要尽量确保所收集反馈信息的真实度和可信度。高校的质量年度报告后,要本着主动、坦诚的态度,积极的与广大的受众进行沟通、交流,听取大家的意见。其实,质量年度报告的可以理解为是给学校、也给公众提供了一个渠道,大家可以就学校的办学、质量建设等相关问题集思广益,协助学校共谋发展。在这里,一些重要的受众群体,比如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的行业企业、同类院校、学校的毕业生、在校的师生和学生家长等,或者因其专业性、或者因其对学校倾注了较多的情感、或者因其对学校发展有较高的关注度,往往会很认真的关注学校的质量年度报告,很用心的去思考存在的问题,很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反馈意见,从这些群体收集的反馈信息具有较高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所以,学校的质量年度报告后,应该把这些群体作为受众的重点,进行深入的交流沟通和探讨,甚至可以就某些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的调研。其他公众的建议可以作为有益的补充。

(二)要尽量确保所作分析结论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大量的反馈信息收集上来之后,要进行科学的统计和分析,尤其要注意很多文字性的反馈意见,不同于单纯的数据,需要用心的进行分类、归纳和整理。学校的工作分门别类,单靠某几个人可能很难处理涉及的各个方面问题,可以从不同的业务部门抽调力量,甚至可以求助于专业的机构。总之,要尽量确保所作分析结论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这样才能让这些反馈信息发挥真正的作用。

(三)反馈信息的采纳要契合学校实际,既符合办学定位又满足社会需求

正如前面提到的,反馈信息来自于社会的方方面面,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立场、不同的角度,反馈回来的信息肯定也是形形,学校在采纳的时候要作好权衡和利弊分析。有的建议可能刚好解决目前的困惑,有的建议可能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后才能采纳,有的建议可能还需要斟酌,等等。学校一定要从自身发展状态、学生实际状况、社会需求情况、人才培养方向等方面综合考虑,从学校的实际出发,经过科学的分析论证,采纳最佳的建议,作出最合适的方案,不断的修订完善相关的制度,为学校的质量建设提供稳定的依据和规范。有时候,最高水平的建议不一定是最好的建议,只有最适合学校质量发展需要的建议才是最好的建议。

(四)完善大学制度建设要逐步推进,可以先试点运行再反复论证直至最后形成制度

第7篇

关键词: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模式

伴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地铁工程逐步在国内部分城市得到了推广和应用。它解决了城市地面交通拥堵问题,有利于城市交通的发展。地铁建设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由于其涉及到的专业和工艺较为复杂,没有形成一整套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再加上地铁事故频发使人们对施工质量的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十分有必要。只有不断总结现有问题,加强监督,才能促进地铁工程的发展。

1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现状

1.1没有明确的监督机构

在现有的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地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不是很明确。以我国某市为例,该城市属于较为发达的二线城市,在对已经建成的地铁线路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时,一般是由省建设厅统一领导,由专业质监站成立的监督办公室对地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但是,通过对其他拥有地铁交通城市的调查发现,各城市在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管理上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监督机构。

1.2监督模式较为混乱

就目前来看,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不同,在监督过程中所侧重的方面也不同,监督机构在监督模式上存在混乱的现象。这种现象不仅仅出现在城市中,而且也出现在城市监督站中。例如,部分城市把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交给房屋建筑监督站,部分城市则交给市政工程监督站,但由于这些监督站的质量安全要求不同,且其与地铁工程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极为不符,所以对地铁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不能简单地使用这些监督站的管理模式来完成。

1.3质量与安全的监督不统一

我国大部分城市在对地铁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的时候,质量监督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分散在不同的监督站,加上两个部门的工作是相互独立的,没有信息交流,导致地铁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不统一。就目前来看,地铁工程的质量监督主要侧重于施工现场的永久性结构和实体结构,对临时辅结构的重视度不高;而地铁工程的安全监督主要侧重于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工作,忽视了施工结构对地铁工程安全的影响。

1.4缺乏专业的监督人员

由于地铁工程的建造会涉及到很多专业,技术含量较高,且危险程度也比较高,因此,在地铁建造过程中,会使用到许多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设备材料等。但是,在我国部分城市的地铁质量安全监督中,存在专业人才匮乏的现象,而且现有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缺乏监督管理经验,甚至部分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部门仅有不到5个人员,导致该部门的监督工作无法有效进行下去,直接影响了监督管理的效果。

1.5报监手续存在滞后的现象

在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过程中,监督部门应当把施工单位为了保证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的施工方法、出现意外事故时的处理措施、对岩石工程的勘察审核报告和施工图纸设计的审核批准书等作为安全报监的首要前提。同时,由于监督部门的不同,报监条件也不同。一般来说,在地铁工程质量安全报监中,安全报监的手续往往很简单,报监手续也能及时上交给监管部门。然而,在质量报监过程中,由于监督部门对工程勘察和施工图纸的审核文件等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但地铁工程建设会受到征地拆线和地下管道线路迁移等因素的影响,工程勘察和图纸设计单位会根据拆线和迁移的进度更改勘察报告和工程设计图纸。一般来说,我国很难有城市能够做到在地铁工程建设之时就向工程监督部门上交完成的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图纸,甚至有部分城市直到工程建设完成之后,才能把质量报监的手续正式办理完成。因此,在我国的地铁工程建设中,经常存在先把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完毕,质量监督手续却迟迟未办理的现象,而相关的监督机构也未能及时对出现类似现象的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监督或勒令停工。这种行为既不符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基本要求,也会对相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2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的优势

2.1科学配置监督资源

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模式改变了以往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分离和信息不通的局面,通过科学、合理地配置地铁工程监督机构,抽调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一个专业的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站。专业监督站的成立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地铁建设标准滞后的问题,完善相关的建设法规,建立健全系统的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同时,还能够通过已完善的监督模式,实现对地铁建设重要环节、竣工验收和较危险分项工程的监督。

2.2统一了监督模式

在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一体化监督管理之时,通过借鉴现今成熟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监督模式,根据地铁工程项目自身的状况,取其精华,逐步形成一整套与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相适应的监督模式,把铁路工程从报监开始一直到竣工验收为止这一系列流程都作统一规范,从而有效解决地铁工程长期存在的监管分散问题。

2.3统一了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

2011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联络员会议明确提出了我国各城市要逐步在轨道建设中加强对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的探究。而在地铁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要想保证地铁的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就必须有效管理施工中所采取的方法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与工程安全密不可分,在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地铁基坑的挖掘和钢支撑的架设工作等无法简单地归结到工程质量或工程安全中,而且大多数施工技术的质量和安全是密不可分的,因此,质量和安全这两者关系十分密切。例如,在地铁隧道的挖掘过程中,往往会遇到盾构机始发、掘进和旁通道挖掘等风险较高的环节。如果把控不好安全风险节点,盾构机就很难继续顺利挖掘下去,会对管片的拼装质量和防水性能造成影响,一些城市也存在因隧道推进不平稳而导致地下水倒灌,最后不得不废弃地铁工程隧道的案例。因此,在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的时候,监督站应当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使监督站工作人员既具有一定的质量监督知识,又掌握了有效的安全监督方法,并使两者融会贯通,从而更好地应用到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去。此外,监督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监督时,既要查看地铁工程的质量,也要重视工程的安全。当勘察完施工现场后,要给施工单位签发地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两份监督文书。

2.4引进了专业人员参与监督工作

由于地铁工程的建设涉及到的专业和技术较为复杂,同时,由于自身性质的限制,监督站很难拥有所有与地铁工程相关的专业人才。因此,在现有人才基础上引进专业人员是十分有必要的。这样不仅能有效解决监督站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也能弥补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监督人员专业知识和经验上的不足。另外,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建立数据库,记录相关专业人员的特长,然后根据特长分类管理人员。通过引进专业人员,使他们参与到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去,既能发现地铁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层问题,又能通过细致的讲解,丰富其他监督人员的见识,逐步壮大质量安全监督队伍。

2.5优化了报监程序

2.5.1实现了质量与安全共同报监

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能够实现质量与安全报监要件的有机结合,把地铁项目工程作为一个监督单元,从而实现了地铁工程施工前质量与安全报监的同时办理,最大程度地简化了报监程序,减少了施工单位的报监时间。

2.5.2实现了分段报监

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的实施使地铁施工单位能够根据工程勘察和图纸审核阶段性的实际情况,以项目工程为一个报监整体,根据施工阶段的不同,划分成不同的报监阶段,从而实现了分阶段的报监。

2.5.3实现了提前介入

对于工程勘察和施工图纸审核文件齐全的施工单位,由于在其他手续上存在问题不能办理报监的,可以经过建筑单位向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递交申请,然后监督管理部门会根据主管部门的批示意见提前介入到项目工程实施的质量安全监督中去,从而避免了因报监滞后而埋下的质量安全隐患。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交通越来越拥堵,而地铁的出现减轻了地上人流量的压力。但是,由于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不健全,地铁事故时有发生。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实现了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机结合,优化了报监程序,完善了监督模式,从而提高了地铁工程的安全性,使其质量得到了保障,促进了地铁交通业的发展。

作者:戴锦韬 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地铁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质量部

参考文献

[1]任新伟.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14(10).

第8篇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 存在问题

中图分类号:TU201.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工程质量的现状和存在问题1.1 当前工程质量状况是: 总体工程质量水平有所提高, 不少地区创出了高水平的结构工程和综合工程; 施工技术及施工机械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和改进; 新的材料、新的技术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推广运用。当前新的质量形势下, 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最为突出, 用户对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政府对工程质量责任追查更加严格, 企业对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保证更加重视。1.2主要问题是: 工程质量参差不齐, 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施工单位粗放型管理仍然占据主导地位; 工序交接验收不严格、施工记录不按时填写、工程阶段验收不按规定进行; 有的对实体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养护, 追时间抢进度, 造成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和质量问题。另外, 工程监理不能到岗到位, 不能完全行使监理权力, “三控制一协调”职能不能正常发挥。

2、质量问题分析工程质量及质量管理在很大空间上仍然存有很多问题, 还存在着不少的设计和施工缺陷及质量管理问题, 质量事故及质量投诉时有发生, 其主要原因是:2.1 企业控制。参加建设的各单位, 没有把质量真正放到第一位, 没有完全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在投资项目负责制、工程招投标、资料管理、价格标准、设计图纸深度、图纸审查、监理委托、开工许可、工程进度、竣工验收程序和内容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2.2 材料、环境影响等因素。建筑材料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安全及使用功能, 有的建设单位为了降低投资, 压低工程造价招标, 施工单位为了追逐利润, 侵用设计安全系数, 忽略工程质量和企业信誉, 采用劣质建材以达到追逐利润的目的。2.3 操作技能不平衡。目前各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基本依靠外雇民工, 技术工人不固定, 流动性强,工人得不到系统的培训,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 施工水平参差不齐。2.4 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明确及配比等因素的不稳定性。目前的建筑市场是建设单位的市场,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为了保住工程的连续性, 与建设单位之间形成了不平等的合同履约关系, 使得建设单位的权利不断增大, 质量责任的分配发生变化:一方面建设方不按规定赋予监理应有的权利, 另一方面是监理外聘人员居多, 水平低责任感不强。同时也存在建设、施工、监理三方人际关系和管理体制上的弊端, 造成监理工程师不能正常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 2.5 领导意识的影响。各建设单位的主要领导主要精力放在生产经营上, 对建设工程接触较少, 对相关政策和知识了解甚微, 遇到建设工程又不能做到先学习后管理, 有的连基本的程序和手续都不知道; 制定的施工合同缺项, 施工执行的标准和规范没有明确规定, 给施工单位降低标准、野蛮操作创造了条件。

3、加强宏观调控监督力度, 提高工程质量“发展是硬道理, 必须抓住一切机遇加快发展。”对于我们来说, 就是必须切实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搞好工程质量是发展的需要, 更确切地说是企业生存的需要, 必须下决心改变自己所有粗放的、不规范的问题, 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领导质量第一意识问题; 谁都可以管的问题; 质量与效益关系问题; 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问题等思想观念转换问题; 管理体制与机制问题; 建设各方主体全面了解和掌握并严格执行各自质量行为规范的内容和方法问题。3.1 思想观念转换问题。第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培训班, 提高工程管理人员对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培训的内容包括: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质量管理标准、规范, 国内外先进管理办法和经验。管理某项建设工程的领导应该掌握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 不能盲目下结论和决策。第二,树立创优意识, 用户至上意识, 搞好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施工队伍完成的每一项工程, 必须经得起考验。规范管理、文明施工不仅对质量有保证, 也会树立起自己的形象。第三、监理单位要树立主人公意识、质量第一意识。工程监理人员作为建设单位聘用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 对所监管的每一项工程要尽职尽责, 敢于负责, 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3.2 理顺关系, 完善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一步, 对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每一个环节, 责任要落实到人, 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质量行为意识; 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包括: 建筑市场管理制度、建设工程报建审批核准制度、投资项目法人制度、工程施工单位管理与准入制度、开工许可制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工程竣工验收与档案管理制度等; 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 如: 投资项目责任考核机制、工程质量奖罚机制等。3.2 完善监督管理内容, 规范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建立和遵循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明确监督管理任务、内容、范围、职责和权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包括: 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交通建设项目及其配套、辅助和附属工程; 参加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 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工程用品、构配件; 工程实体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涉及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使用功能、环境质量。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任务: 制定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每个工程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针对工程特点, 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在方案中, 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 做出实施监督的详细计划安排; 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及到岗到位情况。检查各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 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 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按照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 现场实地抽查, 并对这些项目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管理; 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 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程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实体质量是否有缺陷, 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是否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重新组织验收; 对预制建筑构件和主要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 组织分析质量事故, 并对事故责任者拿出处理意见; 组织质量投诉的鉴定和分析; 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程序, 规范建设各方质量行为。3.3 应用先进的质量控制方法。目前国际上通用ISO 质量保证体系。ISO 的质量管理核心是过程控制, 关键是质量问题的可追溯性, 措施是施工纪录。目前, 大多数企业进行的是ISO9000 体系认证, 也有一部分企事业单位进行了ISO14000 体系认证。其执行的关键是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纪录, 只有做到了事事有人写、有人做、有人记、有人查、有人改,ISO 质量管理就一定能够保证工程质量。写、做、纪、查、改是一个整体控制过程, 称之为质量循环,走过一个循环, 质量就会提高一步, 所以也称之为质量螺旋。如果差了一个环节, 整个ISO 质量体系都不会起作用。可追溯性就是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追查到每个环节和过程的责任人。只有坚持规范记录, 事事可追溯, 才能使产品生产的每个过程、每个环节都能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使每个员工都有压力感, 我们的质量才有保障。3.4 引入质量评优机制, 给建筑市场注入竞争活力。监督备案制的实行, 从根本上扭转了过去“谁核定, 谁负责”的质量意识。然而, 建筑产品不同于其他工业产品, 它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服务年限久、与人民工作和生活关系密切的特点, 每一个投入使用的建筑产品都必须是合格品。在工程质量自我评定中, 施工企业往往出于自身考虑, 虚夸质量; 而监理单位由于公司业务的局限性和出于公司发展角度的考虑, 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时也会放宽要求。鉴于这种实际情况的存在, 监督部门应该在做好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同时, 适时引入评优机制, 督导各建筑单位主体行为健康有序地发展, 创造一个蓬勃向上、稳定有序竞争的建筑市场。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2、韩之俊.质量管理.北京:北京科学出版社,2oo3.4

3、潘明远.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