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3 13:38:5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食药监管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突发事件;药学应对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作为在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责任重大的县级医院药品使用、管理部门,加快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品应急体系已经是当务之急。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药学应急指挥体系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1]明确指出:突发共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为了确保应急药学体系能够快速、高效应对突各种发公共卫生事件,我们成立了药学应急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担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学应对小组组长,药剂科主任任业务组长,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学应急预案制定、论证;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别、不同级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不同级别的药学应急预案;部署突发事件药品储备、调配及配制;掌控药学应急人员的合理调配;和医、护紧密配合及时沟通的工作,以确保大规模人群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当。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信息联络和快速级体系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学应对人员(特别是有技术特长人员)联络方式(手机、住宅电话及家庭详细住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随时处于待命状态,根据不同应急的技术要求,随时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一旦有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快速接受应急召集。
3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药品的储备、调配、应急配制体系
3.1建立“重点储备,网络调配”体系应急药品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质基础。在各种突发事件中,备好抢救药品,争分夺秒地进行救治,可以挽救许多生命,减少致残率。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偶然爆发的特征,药品的储备很难计划、不可预知,作为北京市的远郊区县我们采用“重点储备(有季节性、有预见性的储药,如:夏季集体食物中毒,冬季一氧化碳中毒等),市区县二级调配网络系统”,这样既能满足突发应急需求,又能极大地节约有限医药资源。
3.2建立应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配制体系对于特殊的应急药品(没有应急储备),为挽救生命,报应级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中国药典》、《中国医院制剂规范》或其他地方标准由具备配制制剂资质的药剂师进行配制。例如:发生在我县某工地集体误服氯化钡中毒事件,针对钡离子中毒药物治疗是需要大量口服硫酸钠溶液,但在我院没有储备,致电本市各兄弟医院也没有储备,针对这一状况,我们及时报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组织制剂人员配制硫酸钠口服溶液,解救了38位工人的宝贵生命。
4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药学技术预案体系
4.1对突发公共事件了解确切,能够及时确诊的病症,药学应急人员要参与临床救护,参与疑难病症会诊,向医护人员提供药物信息咨询,对患者的药物治疗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制定正确的药物治疗方案,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以获得预定的治疗结果。例如:确证发生煤气中毒时,在采取必要医学抢救同时,可采用细胞色素C15mg(用前须做过敏试验),辅酶A50U,ATP20mg改善组织代谢,用20%甘露醇快速静滴防止脑水肿等。
4.2对突发不明原因罕见疫情,确诊致病原进行药敏试验,针对病症进药物治疗同时,加强临床药学监护。监测病人血药浓度、尿药浓度,为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提供有力依据,同时用于判断病人现实的或潜在的与用药有关的问题,解决病人现实存在的与用药有关的问题,预防病人潜在的与用药有关的问题[4]。把多个个体化给药方案综合起来分析、论证,从而摸索出较为成熟的药物治疗方案。例如:2003年春季爆发的一种呼吸系统传染病SARS,2003年4月16日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式公布SARS的致病原是一种未知的冠状病毒,并将这种种导致SARS的新型的冠状病毒命名为SARS冠状病毒(后命名为SARS-Cov)[2,3]。作为县级医院突发事件应急药学人员,我们遵循“非典”药物治疗原则,明确目标,参与设计药物治疗方案(即个体化给药),监测病人用药全过程,对药物治疗做出综合性评价,发现和报告药物过敏反应及副作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物不良反应和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的发生。在用药过程中,我们为病人建立了用药档案,评价不同个体人群不同用药方案,摸索出了适合本院的一套治疗“非典”方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药学应对体系的建设,将大大提高县级医院药剂科综合应对能力及管理水平,有利于药剂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虽然整个体系是基于“突发”的前提,但对平时药品储备、调配、配制、临床药学监测体系的完善也有重要的借鉴和推动作用,是促进医院现代化药学建设的一个难得的契机,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2003/4/1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S].
2ThomasG.Ksiazek,etal.Anovelcoronavirusassociatedwithsevereacuterespiratorsyndrome.NEnglJMed,2003,May15;[epubaheadofprint].
【关键词】 架桥机 检测要点 安全事项
1 引言
在公路架桥机中,双轨三角刚架结构则为主梁,架桥机能架设最大跨度的2倍则是其长度,其原理主要是利用下导梁作为运梁通道。电气系统、液压系统和安全装置,以及相关的中支后支腿、前支腿、运梁车、梁上小车和主梁构成了公路架桥机的结构。在架梁机中,在承载梁上有固定好的前支腿,承载作用依靠前、后支腿,支腿展翼,在架桥机过跨就位以后则是依靠前支腿的支撑作用,另外,还能具有相应的横向移动的机构;中支撑能够实现架桥机过跨,架桥机过跨时的支撑主要是依靠后支腿的作用;在架梁机腹腔中,运梁车运送梁时,则应该进行,中支腿收翼,后支腿卸载则是在前、中腿承载以后,梁提离运梁车利用起重车进行,下导梁利用纵移而进行待架梁体空间的让出,在墩项上,利用架梁机而进行直接安装[1,2]。
2 架桥机安装监督检验要点分析与思考
2.1 外观及作业环境分析
在检验项目方面,应该对于架桥机的安全通道、安全色、标识、安全距离、铭牌参数、施工环境进行一定规定。其中,利用宏观检查的方式进行外观及作业环境,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验作业环境和架桥机外观的施工安全等问题,在一些特殊的作业环境中,比如风速、温度、腐蚀性气体、易爆、易燃都能影响检测结果。
2.2 软件资料检查分析
要想正确进行安装、维修、改造和使用架桥机,就应该重视相关软件资料的指南作用,相关的安装人员资质证书、安装单位资质、使用说明书、委托安装合同、产品合格证、生产单位生产资质等都应该在报检安装前进行提供,还应该注意相关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以及经过监理工程师签字的线路质量证明等。
2.3 液压系统分析
在进行液压系统的项目检验过程中,需要考虑相关的接头、阀组、管路漏油情况,平衡阀和液压锁的设置,系统压力表设置,以及系统安全溢流阀压力调定问题等。其中涉及到的“液压系统”是安全技术检验中重要问题,其中检验的内容包括:一是,保证完好的压力表;二是,执行机构和平衡阀、液压锁之间需要是刚性连接,这样能够防止软管磨损、老化而造成的爆裂失效问题,使得执行机构动作的可靠性能够保证;三是,渗漏液压油不应在液压元件及其连接处出现;四是,按照一定技术要求,安全阀的调定压力应该满足规定性能。
2.4 金属结构分析探讨
在金属结构检验项目中,相关的规定则包括司机室、小车轨道、架桥机金属结构的焊缝、连接等结构件方面。在上述方面的安全技术检查,主要体现在检查主要受力构件方面,相关的内容有:一是,吊具、支腿和主梁则是受力构件范围,可以根据相关的不同架桥机的结构特点而进行增添;二是,主要依靠宏观观察,必要时可借助工具和器具进行检查;三是,报废的要求则是腐蚀量超过原材料厚度的10%;四是,结构塑性变形如果是由于在运输过程或者安装过程中的磕碰形成,而并非是由于承载所致,可以采用修复继续使用的方式,如果因为应力集中产生的结构件的疲劳作用,使得突变情况发生在金属结构件内部应力中,导致局部失稳破坏,这样致使受力状态发生较大变化,严重的塑性变形发生在金属结构中,就应该直接报废;五是,应该检验主梁的整体直线度与对中性,这是因为其是分段拼接而;六是,应该检验金属结构的连接件。
2.5 电气方面分析
对于电气检验的安全技术主要包括方面有如下,过流保护以及便携式控制装置、电气设备及电器件完好、总电源开关、零位保护、失欠压保护、线路绝缘、总电源回路的短路保护、过流保护、电气隔离装置、工作照明和电源信号、便携式控制装置的安全技术等。一是,在《桥式起重机》的相应规定下,进行检验控制回路、主回路、所有电气设备的相间绝缘电阻,还包括对地绝缘电阻值;二是,总电源开关应在地面设置,使得地面人员容易进行操作和靠近;三是,进行电器件以及电气设备的完整性以及固定情况的相关检查;四是,根据相关标准来进行电气隔离装置、起重机械技术条件、零位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等方面进行一定的检验;五是,应该设置失欠压保护,这是因为施工过程,考虑到架桥机在野外工地施工的特点,存在电压波动频繁以及压降较大的情况。
2.6 安全装置及防护问题探讨
在安全装置及防护方面,架桥机应该检验的内容包括缓冲器和端部止挡、风速仪及防风装置、通道口联锁保护、紧急断电开关、行程限位器、行车警报、高度限位器、防护罩等方面,应该按照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2.7 安全监控管理系统问题分析
在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方面,架桥机应该检验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安全监控管理功能要求的硬件配备、管理权限的设定、故障自诊断、报警装置、文字表达形式、通信协议的开放性、显示信息的清晰度、系统信息采集源、监控参数验证、监控状态验证、系统综合误差试验验证、连续作业试验验证、信息采集和储存验证等方面,应该按照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3 结语
对于形式多种多样的架桥机来说,具有较为复杂的动作激励、结构型式和施工过程,结构中兼具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的特点,在进行架桥机的检验过程中,一定要根据相关的起重机械检验项目设置以及机械伤害事故致因方面来考虑,针对具体的结构进行具体分析,这样才能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最大程度上保证架桥机安全技术性能,从而使得公路、桥梁建设的安全性也得以充分保证。
参考文献:
关键词:企业文化 企业管理 文化建设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现代企业管理主要集中在对人才、技术、资源等三大方面的管理。在此期间,企业文化的建设对于打造企业内部管理的的有效性以及提升外部的竞争力所起的功效也更加凸显起来。换言之,企业文化建设对加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发展,提升经营效益所起的作用,已经受到国内外管理者的一致认同。
一、企业文化建设的特征
(一)共识性
企业文化建设中的共识性,是指必须要在价值取向以及意识形态上,实现文化层面上的共识性。在企业的管理中,企业内部员工的整体素质往往参差不齐,追求与信奉的文化理想比较多元化,观念更是不尽相同。企业在建设和谐的文化氛围使,必须要把企业文化中的“共识”一一融合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管理的序列中来,使各方基于共识的认识,实现企业的有效管理。
(二)独特性
毫无疑问,每一个企业都具有自身独特的文化传统,这是企业在经营阶段潜移默化的一种形成,以此,也就解释了企业文化建设的所具备的独特性。企业文化建设的外在表现就是企业的整体形象。究其原因在于,企业内部成员都有着完全不同的差异化形象,而企业又是由个体构成,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企业文化建设所展示的已经不再是一种理念,而是可以直接体现企业领导层的意识,抑或说是企业团体和个人的意识。所以,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特征就在于其独特性。
(三)稳定性
企业文化建设如上述所提,是按照企业的历史发展及其所处的时代环境所形成的,更是多是代表一种企业的信念而存在,因此,企业文化有着相当的稳定性。而稳定性则能够对企业的内部员工也产生“稳定”的影响,具体来说,在特定的某种经营环境下,企业的员工并不会出现轻易的发规模去留的问题。当然,任何事物并非是处于永恒的稳定状态,当前,随着信息时代的高速发展,在这样一个知识爆炸时代,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经营环境也在不断的发生架构上的转变,故而,企业对此也需要做出相应的改变。同理,在较好的维续企业文化的稳定属性的过程中,同样也需要保证建设工作的变革性。
二、完善企业管理中企业文化建设的具体内容
(一)加强制度化建设
高效的企业管理,离不开企业文化建设,而企业文化建设同样也无法离开制度化的统一。企业制度的功能便在于组织、统一企业的内部的全部力量作为前提,而所谓制度,正是企业所有成员所必须遵守的并落实到行为规范的机制。企业文化建设中的制度化建设的重点就在于,在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发展的一系列行为之下,创设统一机制,而基于这种机制可以达到员工管理、自我约束以及推动企业所有员工能够更加自觉的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通过自身的力量去协调了企业实现健康,这也进一步制约了企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消极分子,确保企业内部的团结合作,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
(二)建设学习型企业文化
企业实力的发展壮大与否很大程度上都在于企业管理层的员工是否具备专业、扎实的知识技能,企业员工相较于市场上的竞争对手能够具有更强的学习能力创新思维。毋庸置疑,高素质人才愈多,企业的管理团队水平也就更强,企业发展势头也就越好。学习型的企业文化组织的创设本质,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培育这种人才,进而拓展学习团队,强化员工的综合素质,让企业的发展目标、即企业文化的共同性,获得全部员工的认可。企业管理层可以建设学习型的企业及其团队,教育与培训员工的新知识更新,养成创造力的思维,在内部更一档动员每一个员工养成主动学习、时刻学习的学习意识。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激发员工的个体积极性与创造性,还可以非常有效的提升所在组织的综合绩效。学习型的企业文化需要使员工深知:“只要自己表现的好,就会有好的发展。”另外,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可构建激励机制,以加强员工的意志,提高对学习的热情,鼓励员工尽可能地通过一切条件衍伸自身价值。学习型的企业文化的建立,可很好地帮助员工提高综合技能,拓展其思维空间,最终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三)做强企业品牌建设
企业品牌的一大重要特性就在于其具有很好的识别功能。而这个功能通常都可以达到广告宣传的目的,换言之,即在客户在购买过程中起到一定的导向价值;企业品牌有着很强的专用权。品牌的建设能够很好地遏制不法组织对企业商品的产品侵权与不合理竞争;企业品牌具有口碑效益。人类社会中,一般民众都会形成这样一种意识,某样商品只要大家都认为它好,就会觉得它好。企业的品牌建设同样是这样,好的企业品牌能够极好地吸引客源,加强商品的知名度。能够肯定的是,提高企业品牌建设有利于产品质量的强化,也能够帮助企业树立更好的社会形象,这也是企业参与到市场竞争中重要的一项无形资本。而任何企业只要是要维护自身的品牌文化,就必定要在此基础上实现不断创新,以加强产品、服务的水平保证市场优势。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文化的优质建设,是企业在长时间的生产、经营、发展中所汇聚起来的,企业文化很大程度上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动力。因此,研究企业文化建设对提升企业管理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概述了企业文化建设的特征,并详尽分析了企业文化建设对增强企业管理及竞争力的重要性,旨在为国内企业的文化建设工作提供一定参考。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阐述了“绿色gdp”理论的形成与发展,结合
1.绿色gdp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1. 1国内外绿色gdp理论研究与探索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联合国、界各国政有以及一些著名国际研究机构就如何建以“绿色gdp’,为核心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进行了大量的理论探索。
1971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首先提出了“生态需求指标”eri,试图利用该指标定量测算与反映经济增长对于资源环境压力之间的对应关系。
1972年,托宾(james tobin )和诺德豪斯(wil-lien nordhaus)提出净经济福利指标(net economicwelfare ),主张都市中的污染等经济行为所产生的杜会成本从gdp中扣除,同时加进去被忽略的家政活动,社会义务等经济活动。
1989年,卢佩托等(robert repetoo)提出净国内生产指标(net domestic product ),重点考虑了自然资源的耗损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1995年9月,世界银行首次向全球公布了用“扩展的财富”指标作为衡量全球或区域发展的新指标。
1997年,constanza和lnbchenco等人首次系统地设计了测算全球自然环境为人类所提供服务的价值“生态服务指标体系”(esi )。
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理论与实践从政府层面上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1一1981),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制度基本上属于mps,即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
第二阶段(1982一1991),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制度的转型阶段,mps与sna两种核算制度并存。
第三阶段(1991一1995),我国正式启用sna核算体系(1968年修订)。
第四阶段(1995一现在),sna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改革和向联合国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1992修订)与seea体系(环境经济综合核算体系)过渡阶段。
1.2传统gdp的缺陷
gdp ( gross domestic product)即国内生产总值,表示一国居民在一特定时期生产的所有商品和服务的货币价值的总和。gdp代表着目前世界通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gdp作为政府对国家经济运行宏观计量与诊断的一项重要指标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是否进步的重要指标。20世纪60年代,随着全球性资源短缺,生态恶化问题日渐严重,一些有识之士意识到,gdp只反映了经济总量的增长,即没有全面真实地反映出经济增长对资源损耗与环境退化等难以计量的社会经济发展成本,因而不能全面反映一国当前和将来的净福利变化。这一问题对当代
2.绿色gdp核算
2. 1国际上的绿色gdp实践
上世纪90年代初,只有挪威要求在财会年报中披露企业对环境的影响及其采用的计量方法,然而不到10年,许多国家已非常重视绿色gdp的实施,即从gdp中挤出水分—环境污染负债,生态赤字的资源损耗等。
在挪威的自然资源账户中,自然资源被划分为实物资源和环境资源两大类,构建了包括森林、土地、水资源、石油、天然气等在内的一系列完整的实物资源核算体系。
芬兰按照挪威的自然资源核算模式建立起自己的自然资源核算框架体系其资源环境核算的内容有三项:森林资源核算、环境保护支出费用统计和空气排放调查。
法国的自然资源账户是一个范围很广的账户,描述并度量了环境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功能,其实物账户类似于挪威的实物账户。
1990年,在联合国支持下,墨西哥将石油、各种用地、水、空气、土壤和森林列人环境经济核算范围,再将这些自然资产及其变化编制成实物指标数据,最后通过估价将各种自然资产的实物量数据转化为货币数据。这便在传统国内生产净产出(ndp )基础上,得出了石油、木材、地下水的耗减成本和土地转移引起的损失成本。然后,又进一步得出了环境退化成本。
2. 2绿色gdp核算体系
2. 2. 1 现行的gdp核算体系
2. 2. 1. 1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一中间消耗
gdp二艺各行业增加值
2. 2. 1. 2收人法
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2. 2. 1. 3支出法
gdp=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增加+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
2.2.2绿色gdp核算方法
2. 2. 2. 1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一中间消耗一资源环境损害+环保部门新创造价值
资源环境损害=生产过程资源耗竭全部+生产过程污染全部+资源恢复过程资源耗竭全部+资源恢复过程环境污染全部+污染治理过程资源耗竭全部+污染治理过程环境污染全部+最终使用资源耗竭全部+最终使用环境污染全部。
环保部门新创造价值二资源恢复部门新创造价值全部+环境保护部门新创造价值全部。
绿色gdp=艺各行业增加值
2.2.2.2收人法
绿色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绿色净效益
绿色净效益=原有环境效益现实使用价值+改善环境效益现实使用一环保费用现实使用价值一潜在污染损失的现实使用价值。
2. 2. 2. 3支出法
绿色gdp=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增加+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一环境保护成本
环境保护成本=环境治理费用+为预防环境破坏而投人的费用+给受害者补偿的费用+发展环保产业投人的费用+资源闲置的损失+按新生产要素组织方式而可能导致的损失。编辑
3.我国推行绿色gdp核算面临的问题
一是矿产能源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的价值核算。这些资源的现行市场价格是建立在资源无偿占用,永续不竭基础上的,没有包含资源所有者权益价格、时间调节系数和环境调节系数,资源价格明显偏低;二是环境资源的耗减核算。因生产和生活的消耗及大自然自身的侵蚀,导致环境资源的物质总量的耗减,这些耗减意味着原有的社会财富积累的净减少和未来生产潜力的降低;三是环境资源损失成本的核算。因对环境资源的不合理耗用或缺乏有效保护措施及因对环境资源的人为污染、破坏导致环境资源质量的日趋恶化,而对整体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潜在经济损失。这些核算实现过程较为复杂,用货币计量都存在一定的技术上的困难。
其次,是观念上的,绿色gdp意味着观念的深刻转变,意味着全新的发展观与政绩观。gdp是单纯的经济增长观念,它只反映出国民经济收人总量,它不统计环境污染,不统计生态破坏,不反映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绿色gdp则力求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统一起来,综合性地反映国民的经济活动的成果与代价,包括生活环境的变化。绿色gdp建立在以人为本、协调统筹、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之上。
除此之外,绿色gdp的核算还存在其它一些困难,如现行的gdp核算已成一种惯性,如立即停止有一定的困难,所以需要一段过渡时期,在逐步完善其技术的同时,逐步完善其管理和实施效果。
4.推行“绿色gdp”的对策和措施
4. 1推行绿色gdp要从下到上做起
要完整、准确地核算绿色gdp值就要从基层做起,先要做好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成本,环境效益核算,再做好区域环境成本及效益的核算,最后才能做好绿色gdp的核算。
4. 2完善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
作好环境成本的计量,不仅要会计学的理论还要有环境科学的理论基础,会计与自然环境的联系越来越明显,用会计处理一些环境问题已成为当代和未来会计学发展的趋势。但是我国目前大多数会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多不具备环境科学的知识。因此,要加强会计人员的环境、生态知识的培训。
4. 3建立和健全环境会计核算制度
目前,我国还没有有关环境方面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具体规定,所以大多数企业对各种与环境业绩有关的环境成本进行会计处理时,一般直接计人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这使得会计部门很难给企业管理层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环境信息,管理层在决策中也就无法就企业的环保措施、减少废物流产生量做出相应的反应。
开展绿色审计,有利于对计量了环境成本的绿色会计的再监督,加强绿色审计,有助于绿色会计的创建和不断完善。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不能如实地反映对社会环境的责任。政府开展绿色审计,即国家审计机关依据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对企业绿色会计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促使企业加强环境保护。
4. 4采取一定的国家强制手段
国家要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遵守。从企业的审批、注册登记到生产经营进行全过程的严格把关。从源头杜绝企业污染现象的出现,一旦发现绝不留情严肃处理,做到处理一件就一定解决一件。我国一直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70年代末就制定了(环境保护试行条例),之后又将此条例完善为《环境保护法》。
4. 5将绿色gdp产值与政府绩效挂钩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考核经济领导机构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都是考核单纯的经济增长,而忽视了许多指标,如社会、人文、基础教育、公共设施、能耗、环境生态等,是造成经济可持续发展乏力以及环保型企业得不到重视的重要原因。绿色gdp核算体系的建立将一些忽视的指标补充进去,完善干部考核体系,使他们放弃传统的高消耗、高污染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思想采取科学的、先进的经济技术措施,去更好地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把环境污染降到最低限度。
4. 6给予企业一定的环境保护激励
企业将环境成本记人到生产成本中,特别是将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这必然使企业的总成本增加而使企业的利润减少,因此企业不会对计量环境成本充满热情,只有当企业会因此而获得一定的效益时才会调动企业的自觉主动性。如,对环境保护有成绩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减免税或一定的激励基金或一定的优惠政策,让企业在环境保护中切实得到好处,鼓励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
4. 7实施is01400()认证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意识也发生了转变,绿色消费成为当今消费的潮流。而is014000认证无疑是给了企业一个绿色的认证标志,有了这个标志,企业生产的商品在市场上就更具竞争力,也有利于树立企业自身的形象。
近日,超标镉大米风波持续发酵,引来舆论哗然。镉大米事件不仅导致湖南、江西、广东等地的大米销路遇阻,更让公众对农田污染给百姓餐桌带来的威胁有了新的担忧。作为问题大米的风暴核心,广东省已经开始了全面清查。面对镉污染,还有地方至今未对事件原因和影响作出说明。
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人们心中不禁要问,污染大米的镉从何而来?从地头到厂家,再从市场到餐桌,这几道防线,我们守得怎么样?保证人们吃饭的安全,农田污染该如何治理?
谜团:大米缘何会含镉
近期,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公布了第一季度餐饮食品抽验结果,其中一项结果为44.4%的大米及米制品抽检产品发现镉超标。广州市食药监局共抽检18个批次,有8个批次不合格。
在广东省食安办公布的抽检31个批次的不合格大米中,有14个批次来自于湖南,镉含量从每公斤0.26毫克到0.93毫克不等。
5月21日,镉大米来源地湖南攸县官方通报了不合格大米的镉含量范围,披露原稻主要收自当地农户,涉事米厂手续齐全,周边也无重金属企业。
既然生产环节无污染、原稻来源也没有问题,那么,污染大米的镉又源自哪里?
南京农业大学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所教授潘根兴说,这些重金属的确不应该存在于农田,因为它们原本来自矿山。
早在2007年,潘根兴和他的研究团队,在全国华东、东北、华中、西南、华南和华北六个地区的县级以上市场中,随机采购大米样品91个,结果表明:10%左右的市售大米镉超标。研究还表明,中国稻米重金属污染以南方籼米为主,尤以湖南、江西等省份最为严重。潘根兴表示,大米镉超标的关键在环境污染,“这取决于两个因素:土壤和品种。”
“镉污染大部分来自开矿。工厂排放废气中含有镉,可能会通过大气沉降影响较远的地方。”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高吉喜表示,此外,一些肥料中也含有重金属镉。即使冶炼厂距离远,其排放的废气扩散后也可能随降雨落到农田中。
专家表示,要寻找稻米镉超标的原因,需对当地大气、水和土壤都进行检测。
现状:农业污染状况触目惊心
当前,镉大米事件已经引起了社会对于农产品特别是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安全及农田污染问题的关注。
“目前,我国土壤污染呈日趋加剧的态势,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多年来,中国土壤学会副理事长张维理长期关注我国土壤污染问题,“我国土壤污染呈现一种十分复杂的特点,呈现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污染混合的局面”。
农药化肥污染同样严重。据张维理分析,我国年农药使用量达130万吨,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而据测算,每年大量使用的农药仅有0.1%左右可以作用于目标病虫,99.9%的农药则进入生态系统,造成大量土壤重金属、激素的有机污染。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研究员侯彦林指出,一项针对30多年来近5000篇中文论文的统计数据表明,矿山周边、工厂周边、城镇周边、高速路两侧、公园等经济活动和人活动密集的区域,土壤几乎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并且经济越发达,污染越严重,南方比北方严重。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南农业大学副校长罗锡文也曾公开指出,有调查显示,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已达2000万公顷,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1/6。
专家指出,污染的加剧导致土壤中的有益菌大量减少,土壤质量下降,自净能力减弱,影响农作物的产量与品质,危害人体健康。
环保部门一项统计显示,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高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治理:法规和技术亟待完善
专家指出,控制镉污染,保障消费者安全食用大米的根本办法,是查清污染源,有针对性地治理环境。
“这是一项长期策略,需投入大量资源,短期很难见效。”侯彦林指出,切断污染源无疑是当下最重要的事情。
“治理农田的重金属污染,不能破坏土壤原有使用功能。比方说有些化学药剂能析出重金属但会破坏土壤功能。要采取生态治理的方法。”侯彦林说。
侯彦林呼吁,建立国家级的长期运行的预警和预测系统,对农田污染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及时监控。
“技术层面上也依然落后,没有有效的监测体系,就无法及时发现耕地质量变化的最新情况,不能制订准确的修复方案。”张维理认为,目前我国耕地质量测试指标和方法陈旧,我国对地力的评价通常采用土壤有机质含量,但实际测定的却是有机物质全量,而不是活性有机质,这样的测试结果根本无法准确反映耕地地力和土壤演变。“更为深层的问题是,我国耕地质量保护法规不完善,作为耕地使用主体的农民缺乏保护耕地质量的主动性。目前,对土壤污染,国家层面缺乏法规和技术标准,地方标准更是空白,立法刻不容缓。”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指出,从整个食物的安全链角度看,在源头加强检测是重中之重。工业污染造成的损失不能由农民承担,而应该由工业排放企业承担。找到责任主体,问题解决起来就比较容易。
【关键词】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市场监管模式转型 合作型市场监管模式
一、研究缘起
市场监管是指为解决市场失灵,维持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监管主体依法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及其所产生的的产品和服务等因素进行监管的行为。其本质在于政府以直接微观的干预手段矫正市场失灵,是在不存在市场最优解的前提下,政府代替市场的一种次优制度安排。良好的市场监管既能够有效的矫正市场失灵,又能够有效的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社会秩序。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是理顺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推动政府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切入点,对于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营造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激发市场经济活力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市场经济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因素,这对高效的市场监管提出了客观需要。但是目前我国强制型市场监管模式却存在诸多问题,难以适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变化的市场环境,因此推动市场监管模式转型势在必得。基于此,本文以市场监管监管主体是否多元、监管内容是否合理有限、监管手段是否多样、监管程序是否民主法治、对监管权的监督机制是否健全为分析维度当前我国的市场监管模式进行归类分析,并结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市场监管模式转型的导向作用,描绘我国市场监管模式转型的路径和未来转型的方向,为我国市场监管模式转型工作提供借鉴。
二、我国当前的市场监管模式――强制型市场监管模式
我国的市场监管发轫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管制,形成于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历届政府机构改革,大致呈现出全面政府管制(计划经济时期)――监管放松(1978年到2003年)――监管改革(2003年至今)的发展脉络。就目前我国市场监管模式的整体情况而言属于强制型市场监管模式。强制型监管模式是指政府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自由竞争,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行政审批、例行检查、行政处罚等强制性的行政手段对市场主体的主体资格、经营行为等内容进行严格的监督的一种监管模式。该监管模式的特点就在于:①信任机制的缺失,即以政府为主导的监管主体不信任自利的市场主体能够实现自我监管,市场主体也不信任以政府为主导的监管主体在监管工作能够坚持公共利益导向,实现秉公执法;②监管主体的一元化,即政府几乎承担了所有的市场监管责任,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参与机制,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几乎不参与或仅仅在形式上参与市场监管工作;③大而全的监管内容,目前我国市场监管内容大概涵盖了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监管、市场行为监管、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管、市场风险监管等内容;④监管手段单一、监管效能有限。监管手段多以事前严格的审批核准、事中的市场检查或巡视,事后的行政处罚等强制性手段为主,难以适应量多异质的市场监管对象,监管工作容易出现成本效益失衡的问题。⑤对监管权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尚未形成对市场监管机构的专门监督机制,虽然建立了涵盖立法、行政、司法、社会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但是存在监督资源分散、监督缺乏合力;行政监督一权独大,其他监督尤其是社会监督流于形式;监督法律制度缺失导致监督缺乏有效的法制保障等问题。我国当前的强制型市场监管模式带有强烈的政府干预的色彩,虽然具有短期见效快、威慑力大的优势,但是也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监管理念滞后、监管机构设置不规范、监管权力分散、监管职能越位缺位、监管手段单一强制等,这决定了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市场监管模式必须转型。
三、市场监管改革先行区的监管模式――复合型市场监管模式
针对强制型监管模式存在的系列问题,少数市场监管改革先行区结合地方实际创新了市场监管的模式。这类市场监管模式可以称之为复合型市场监管模式,是因为它一种过渡性的监管模式,既包含了强制型监管模式的部分要素,又兼具了合作型监管模式的先进理念。事实上,深圳、上海等市场监管改革先行区所建立的市场监管模式就是复合型市场监管模式。以上海浦东新区为例,在市场监管改革工作中推行了“三合一”改革,整合工商、质检、食药监实现对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监管”;优化市场监管流程,在市场准入、食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监管、公众诉求处置、执法办案领域实现“五个一体化”;推行“一个街镇、一个监管所”模式,实现监管重心的下移。之所以将浦东新区的监管模式归为复合型监管模式是因为相较于强制型监管模式,其进步之处在于有效地理顺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压缩了政府事前审批事项的规模,推动市场监管由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的监管;推动关联监管部门的资源、职能、队伍的化学整合,在专业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综合执法,构建了政府内部的大监管格局;实现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监管”以及“五个一体化”,推动市场监管流程的优化,有效地提高了监管效能;变革监管部门的管理模式,由垂直模式转变为属地模式,推动监管执法力量的下移,为市场监管工作的落实奠定了基础。但与此同时由于这种监管模式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难以适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例如尚未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建立起有效的多方合作机制,非政府监管主体参与市场监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限;社会信用信息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在市场监管中运用有限;市场监管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缺乏规范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配置、执法流程、责任追究等方面的专项法律法规,市场监管工作的法治化程度有限。
四、顺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市场监管模式――合作型市场监管模式
(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市场监管模式转型的导向作用
自2012年广东省改革试点以来,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大致形成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证照分离”、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惩戒制度改革等内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带来的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在客观上对现行的强制型市场监管模式形成了一定的冲击,也为未来市场监管工作的转型树立了新的方向标。具体而言包括:监管治理,即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建立多方合作机制,推动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参与监管工作,实现市场监管工作的社会化;监管服务,即以市场主体为中心精简监管事项、优化监管流程、革新监管工具,以提高监管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监管服务;协作监管,即打破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壁垒,以整合市场监管职能为抓手,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的大部门体制,提高监管的合力;信用监管,即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通过联合惩戒机制对纳入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市场主体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失信惩罚。
(二)合作型市场监管模式的含义和本质特征
基于我国现存的强制型市场监管模式的诸多弊端、改革先行区的复合型市场监管模式的不足以及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市场监管模式转型的导向作用,笔者认为未来我国市场监管模式转型的方向应该是合作型市场监管模式。合作型市场监管模式是基于多方合作机制基础上的市场监管主体对市场进行有限监管的一种监管模式。其本质区别就在于:
监管责任的重新分配与监管角色的转变。合作型监管模式强调市场监管的责任不仅仅在于政府一方,而是市场中的全体利益共同体的共同责任。因此它建立了多方合作机制,在该机制下市场主体与以政府为主导的监管主体间是一种主动―辅助的关系,市场主体承担主要的监管职责,由被动地接受监管转变为主动的自我监管;政府在市场监管中仅起辅助作用,由直接监管者转变为“自我监管和制度的构建者”,政府的职责仅在于通过完善法规体系和强化制度设计来激发培育市场主体的自我监管意愿和监管能力。
现代监管的理念。现代监管的特征,一是基于规则,二是同政府保持距离。合作型市场监管模式下的市场监管工作不再是单纯的命令和控制,而是基于规则,这种规则是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代表各方利益的监管规则,是一种能够被人们认可和自觉遵守的监管规则。因此基于规则的市场监管工作体现出民主、法治的现代监管理念。同政府保持距离是指按照民主协商程序形成的监管规则不是由政府执行,而是由一个独立的机构执行,由此避免政府的过度干预和监管过程的偏私,保证监管职责的切实履行。因此,同政府保持距离的市场监管工作体现了公平、责任的现代监管理念。此外,合作型监管模式还秉承了有限监管的的现代监管理念,监管内容由重主体资格转变为重市场行为、监管方式由重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
完备的法律体系。合作型市场监管模式是一种高度法治化的监管模式,立法先行、严格执法是其基本原则。在横向层面,合作型监管模式在经济性监管领域和社会性监管领域的各行各业都建立的完备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使市场监管工作有法可依。在纵向层面,合作型监管模式建立了涵盖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则和标准的自上而下、效力递减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其中法律、行政法规从宏观的角度对市场监管工作的价值和方向进行规范,具有强制力,各市场主体必须遵守;监管规则和标准是由行业协会制定的不具有强制力的行业内部契约,从微观的角度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细节进行指导,各市场主体在监管工作中结合自身实际参照监管规则和标准实行自主监管。因此,该市场监管法律体系有效地避免了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问题。
软硬兼施、强度渐进的市场监管手段。合作型市场监管手段形象的可以概括为“温和的大炮,即管制机构要带着大炮才能对被管制者温柔的说话”[[]],一般而言包括两个监管手段系统:一是柔性监管手段体系,通过说服、教育、奖励、资助等手段引导监管对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二是强制监管手段体系,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等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使监管对象被动地纠正其不当行为。在实际的市场监管工作中,当监管主体发现监管对象有违法违规行为时,一般先依次采用柔性监管手段解决问题,当柔性监管手段用尽仍不能解决问题时,监管主体就会启用强制性监管手段。因此合作型市场监管模式的监管手段既可以激发和培育监管对象的公民精神、自我监管意识和能力,又能保证监管工作的威慑力,提高监管效能。
监管治理网络。不同于强制型市场监管模式的自上而下的监管体系,合作型市场监管模式借鉴治理理念,建立了涵盖政府、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内的市场监管治理网络,在该网络中各监管主体之间是平等信任、相互依赖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完成监管工作。
(三)我国市场监管模式转型的路径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三类市场监管模式在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顺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监管模式应该是合作型监管模式,而非强制型和复合型监管模式。但是在推动市场监管模式转型过程中仍存在着一系列的制约因素,主要包括:政府层面因监管权分散、监管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监管机构设置不合理等方面的不足,政府还无法实现对市场的高效监管;行业协会层面因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职能定位不准确等问题,我国目前的行业监管能力有限;社会监督层面因法律法规保障和约束机制的缺位、社会舆论监督机制不健全、公民参与意识薄弱和参与能力有限,我国市场监管工作的社会参与度较低;法律层面因立、改、废工作的滞后以及统一的市场监管法的缺位,我国的市场监管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社会诚信体系方面因社会信用法规和标准缺失、信用服务市场不成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社会征信体系不完善等制约因素,信用监管无法在市场监管工作中施展拳脚。正是以上制约因素使得我国市场监管模式转型工作很难由当前的强制型监管模式到合作型监管模式一步到位实现,而是要坚持渐进主义的演变路径,由强制型监管模式过渡为复合型监管模式,然后在各种制约因素已经解决的基础上由复合型监管模式转变为合作型监管模式。
参考文献:
[1]王湘军.电信业政府监管研究――行政法视角[D].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
[2]上海市工商局办公室课题组.上海推进市场综合监管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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