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6 15:15:0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安监局工作要点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三年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推动《规划》有效落实
1、组织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交叉检查,推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2、抓好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
3、抓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
4、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相关工作。
二、认真做好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强化全民职业健康意识
1、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深入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通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和专题图片展等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和国家安监总局“一规定四办法”。
2、抓好相关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一是把职业卫生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培训范畴,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指导做好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二是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三是举办县级安全监管人员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强化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扎实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基础工作
1、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加强与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沟通,掌握用人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摸清应申报企业底数,力争重点行业领域完成申报工作。建立申报工作通报机制,定期通报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进展情况,继续将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
2.做好职业卫生统计工作。搞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底数和状况。积极试行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制度,及时、准确统计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信息,掌握工矿商贸企业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控制总体情况,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监察提供科学依据。
3、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总局51号令及其施行说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重点把好竣工验收关;切实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加快完善县乡两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推进13个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加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力度,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任务考核机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重要信息通报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协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规范工作。严厉打击“问题乳粉”、“地沟油”、“瘦肉精”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肉类、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小餐饮、小饮食摊点、小食品店以及学校周边、社区周边、城镇沿街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加大学校食堂的学生集体用餐卫生安全监管,防止重大集体中毒事故发生。
3、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监测体系。建立完善各级各部门的信息报送网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实行每月零报告制度。
4、加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组织餐饮食品重大中毒事故应急演练,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提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许可工作和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严把餐饮服务环节许可关,健全餐饮服务业许可档案,实现全县餐饮服务店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开展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服务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培训、体检覆盖率达100%。
2、加强餐饮业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加强餐具消毒、厨灶卫生的日常监管,全县所有餐饮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加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逐步探索小餐饮整治,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县城以上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90%以上,农村地区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60%以上;确保全县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实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餐饮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帐登记制度建制达标率95%。
4、加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监管。会同教育部门加大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敦促学校健全餐饮安全各项组织制度,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切实保障在校学生饮食安全,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1、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要建立基本药物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完善监督检查记录。加强基本药物殊药品管理,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监督检查全年城区不少于4次,乡镇不少于2次,农村不少于1次。
2、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械专项整治活动。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不少于8次。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打击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邮售环节药品的监管,加强对狂犬疫苗、精神、麻醉、部分中成药等特殊药品的监督检查。
3、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
4、积极开展GSP认证工作。确保新一轮GSP认证工作稳步实施,逐步完善涉药单位检查记录档案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信用评级管理机制,加强流通环节信息化建设。
5、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药械违法案件。案件查办率100%,结案率90%以上,涉嫌犯罪案件司法机关移送率100%,建立大案要案督查督办制度和报告制度,规范依法办案程序。
6、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性抽验和快检任务,配合市上完成计划性、监督性抽验任务。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监督抽验,对投诉举报集中、违法广告严重的品种和高风险品种开展专项抽验。
7、加强广告监管。严格审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企业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
8、加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完善监测网络,扩大在线呈报单位覆盖面,提高药品ADR的报告数量和质量。上报数量每十万人口不少于2例。
9、深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2013年,按照省上安排,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药品“三统一”工作。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年底前配送率达95%以上。加强对配送企业及基层医疗机构履约情况的监督,保证基本药物及时配送,货款及时结算。完善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基本药物安全监测。
四、加强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
1、规范保健品、化妆品许可证办理工作。
2、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连锁)企业、专营店、大中型商场(超市)监督检查,确保覆盖率达100℅。检查经营单位经销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进货渠道、标签标识、产品合格标记、仓储条件、进销台帐记录等内容。督促指导经营单位建立和落实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货检查验收、产品进销台帐登记等制度,把好产品货源质量安全关。
五、坚持依法行政,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效能
1、加强新闻宣传和科普教育。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全年集中开展3次大的宣传活动,通过印发科普读物、开辟专栏、专题报道、社区宣传、户外各式广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提供立体式的宣传教育。
2、推进电子政务公开,通过与省、市药械实时监控系统、特药监管系统等相关网络系统对接,逐步实现网上办公和网上监管。
3、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法律文书的书写,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和行政处罚案件自查活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党员学习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加强党建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廉洁自律和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一、推进“五个体系”,切实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
(一)推进社会化监管体系建设
1.完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积极推进“智能食安”综合监管平台试点工作,以平台为抓手,进一步充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点位信息,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执法部门、街道、社区三级监管网络,实行定点、定责、分级、分类管理,逐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格局。
2.增强食品安全社会化监管力量。不断创新食品安全社会监管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夯实基层社会化监管基础,实现监管重心下移,构筑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防线,于4月底前,在全区建立健全“一专三员”食品安全队伍,填补执法力量监管的薄弱环节。
(二)推进食品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预警体系建设
1.加大食品安全检测力度。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测计划,扩大检测范围,建立起现有检测机构和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相结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充分利用我区现有检测资源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和食源性中毒等检测,委托社会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应急机动、专项检测及农、畜、水产品等检测。全年共完成定量检测2050批次,定性检测2万批次。
2.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组建全区的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与风险管理专家队伍,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对全区食品安全状况定期进行综合预警分析,预警报告,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对潜在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各监管部门成立各自监管领域内的专家队伍,加强本系统的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三)推进宣教培训和舆论引导体系建设
1.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区监管部门、街道食品安全专职人员及协管员、社区信息员进行岗位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年内举办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4期,每人接受培训不少于40学时。
2.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各执法部门结合监管职责,定期组织监管对象通过集中办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教育培训,确保从事食品安全的主要从业人员的培训不少于40学时。
3.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启动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以“送法律法规知识、送食品消费知识、送放心食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为主题的“三送、五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重点加大对农村社区群众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水平和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度;加强对师生群体的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通过“食品安全杯”青少年动漫画作品大赛和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达到“发动一个学生,教育一个家庭,渗透整个社会”的目标。积极发挥区电视台、电台的作用,建立区食品安全网站,及时宣传典型、曝光非法生产,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在“日学日高”学习平台中设立食品安全专题,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加大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力度,广泛发动民众,形成全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局面。
4.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在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果;及时做好对媒体曝光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及时化解负面影响。
(四)推进督查考核体系建设
1.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督查计划,通过抽查、暗访等方式对重点工作实施全过程控制;定期刊发简报、专报、督查通报等,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完善考核机制,加强考核跟踪和结果运用,推进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严格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研究出台《食品安全约谈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行政约谈和行政问责有关规定,确保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得到严格追究。依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的内容,对没有完成约定任务或没有履行好约定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或追究责任。
(五)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业户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和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出租场所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出租方,采取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备案等措施,切实将其食品安全管理、信息报告等责任落实到位。开展“三书一帐”约谈制度,切实提高食品从业者的主体责任。
2.全面推行示范创建。大力支持食品安全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街、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以点带面,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3.大力打击经营主体失信行为。健全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机制,加大对严重失信的经营主体曝光处罚力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列入“黑名单”的经营主体在给予处罚的同时,实施重点监管督查,限制其各项审批及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
二、强化“六项监管”、突出“四个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强化“六项监管”
1.强化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继续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食安大行动”为主题的整治活动,重点围绕农产品、乳制品、食用油、肉类制品、酒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火锅底料等消费量和使用量大,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采取治理、规范、提升等多种措施,进行专项治理、分类施策。按照“重典治乱”原则,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防止和杜绝群体性和危害较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切实保障全区食品安全。
2.强化重大节日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开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围绕节日需求较旺的食品,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确保群众度过欢乐祥和节日。
3.强化农产品源头监管。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以农产品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场(户)、水产苗种繁育、水产品养殖场(户)为重点,落实农产品投入品使用安全规定,加强对安全使用农药的指导和管理,严禁使用禁用农、兽药,打击制售假冒农、兽药以及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指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基地建立健全各项记录和制度。继续在农产品生产基地中推广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确保农产品全程质量监控。
4.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管。制定食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管计划,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重点治理整顿风险较高和容易发生问题的食品行业。严格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标识标注和记录等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年审查力度,继续推行食品生产企业履职报告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和查处力度,继续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加工小作坊管理档案,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审查机制,指导小作坊具备必要的食品生产条件,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核准通知单,准予其合法生产;对达不到要求或违法违规加工的黑作坊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加强对已查处的黑作坊黑窝点的回访复查力度,防止其再次生产加工。
5.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重点检查“六小经营场所”,严厉查处“六类问题食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配送企业行为,推行食品经营有效通行等制度。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和食品召回制度,继续推行“五制一创建”监管模式,使证照齐全食品业户“一户多档制”落实率达到100%、准确率达到98%以上。全力推行“三悬挂、两公开、一标签”和“一票通”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查询机等信息公开措施,在全区大型商场超市熟食加工区域内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实现“三化”经营。
6.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管。进一步理顺监管机制体制。加强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检查原料采购储存、加工过程、餐具清洗消毒、违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卫生以及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与全区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从规范入手,把住源头,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重大活动、节会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指导,避免发生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加强对餐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的监管,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行为,取缔劣质餐具制售黑窝点,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的行为。
(二)突出“四个重点”
1.重点突出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区域整治。以水产品批发市场为试点,探索实行食品“来源溯源制”,以点带面,指导市场内经营业户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批发零售食品生产场所备案制,确保进入市场的食品来源可追溯;加大对市场外食品流动摊点、占路经营活动的执法监管力度和对游商浮贩的整治力度。
2.重点突出集中食堂的食品安全整治。加大对各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学校食堂完善各项制度,落实有关规定,彻底排查隐患,确保学生就餐安全。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业户的监管,特别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小卖部等的检查整治力度,着力抓好“小饭桌”的日常监管。开展学校“示范食堂”创建活动,力争到年底前,使全区学校(含托幼机构)持证食堂达B级以上资质。加大对建筑工地和企业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其完善各项制度,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中毒事件。
3.重点突出社区食品安全整治。以提高居民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加强社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社区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摊贩、小熟食店“五小”场所的监管,引导社区“五小”等场所改造提升,指导各类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索票索证制度,实现来源可追溯可控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和过期、腐败、变质食品的销售行为。探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的食品安全三网体系。
4.重点突出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业户整治。针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监管难点,研究管理办法,能办证的尽快办理相关证照;暂不能办理证照的,要实行备案制度,制定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引导其规范生产经营;对不能保证食品安全的,坚决取缔。
三、实现“三个提高”,努力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1.提高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监管水平。继续推广流亭豆制品集中加工园经验做法,结合各街道实际情况,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食品集中加工园区,引导无证小作坊进行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生产,从源头上提高食品安全质量。年内各街道要建立食品生产式流通集中园区1处以上。
一、工作目标
2013年,计划培训企业负责人1500人,安全管理人员2000人;培训从业人员60000人;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训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参训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基本消除。
二、主要工作
1、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组班,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落实,镇海职教中心(社区学院)承办,培训地点:镇海社区学院。
2、区安监局负责组织一般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将实行教考分离,考核方式为上机考试。具体见附件2。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分类实施,由工程学院镇海社区学院培训点负责组织落实,区安监局负责督促考核,培训地点:镇海社区学院。
4、各企业应抓好本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所需经费,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健全和完善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各镇(街道)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15日前将辖区内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统计汇总报区安监局综合科。
5、镇海职教中心(社区学院)要加强培训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丰富教学内容;要提高授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建立授课监管和考核机制,提高教学质量;要严格培训管理,防止出现代培代考现象。
6、区安监局将建立安全生产培训信息数据库,并实现网上培训情况查询。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动员,切实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明确任务、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区安监局将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以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
根据会议安排,现我就切实做好2012年我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加强职业健康安全基层基础“双基”为工作目标,以贯彻实践好科学发展观,维护好广大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权益为工作目的,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三个”重点,强化危机、责任、进取“三种”意识,强化队伍、制度、保障能力“三项”建设,强化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强化目标考核、信息调度报送、监管工作计划“三项”措施,促进思想认识、管理方式、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本质安全化“三个”转变。
二、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落实各级安监局内设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科(股)室的编制、人员和装备。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安监局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三)配合完成各级政府“十二·五”职业健康安全规划。
(四)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宣教培训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尤其是要抓好粉尘及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
(七)开展职业危害项目的定期评价、检测试点工作。
(八)开展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试点工作。
(九)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或工作人员,特别是日常监管机构或监督员。
(十)进一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十一)进一步抓好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三种”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不断由媒体曝光的职业危害事件及递增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正处于一个职业危害严重的时期,众多的从业人员及家庭受到伤害,影响到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损坏了我国的国际形象,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已成为了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和热点。就我区而言,发展不足、经济滞后、高危产业行业结构为主、涉及职业危害且严重的行业企业点多面广,安全生产基础的改善是一个长期而持续的过程,不仅在现在而且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经济发展和控制突发性工伤亡事故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而繁重,这对全面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有很大的挑战性。因此,各级安监部门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强化危机、责任及进取“三种”意识,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推动和抓好这项工作。
(二)强化“三项”建设,进一步压实职业健康安全基础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依靠队伍做事。一要强化安监队伍建设:内设机构还未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监管股室的县﹙市、区﹚安监局,要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任务,积极争取编制,按照上下业务对口的原则成立职业健康监管股室,且明确分管领导、配备监管人员不少于2人;如编制及人员一时难以解决,应将职业健康安全监管职责分解至其他行业监管股室,把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起来。二要督促企业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都要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领导成员、成员单位及职责,特别是要明确作业场所专门或兼职的日常监管机构或职业健康安全监督员及分管领导,并报文件到各县(市、区)安监局备案;考虑到各级政府已把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为减轻企业负担且有利于安全生产管理,允许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日常监管机构与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监管机构合并,安全员与职业健康安全监督员的职责合并,但必须在职责上明确或完善。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依靠制度管理。一要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3号)第三十八条的要求,各县﹙市、区﹚安监局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如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协调制度;监管工作计划制度;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制度;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信息调度报送制度等。二要督促企业按《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3号)第十一条的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如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等。三要切实把现有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的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能力建设,依靠保障能力抓工作。一要进一步抓好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搞清楚企业底数及情况,为实现分类分级监管创造条件。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按照《关于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毕地安监〔2012〕8号)的要求,组织好企业的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任务。二要强化安监队伍的装备建设,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配备目录》(安监总厅安健〔2011〕273号)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配置必要的工作装备,依靠装备开展工作,靠装备对作业场所检测到的过硬数据执法。三要督促企业加强保障能力建设,企业负安全生产的源头主体责任,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安全条件;配备必要的检测装备,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检查、监测监控。
(三)强化“三项”行动,进一步加大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推动力
一是强化执法行动,提高企业对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认识和自觉性。各县(市、区)安监局对辖区内除煤矿外的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严重的重点行业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行政执法检查,检查率要达到100%。
二是强化隐患治理行动,改善企业劳动安全条件。企业必须认真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排查,同时对政府部门及企业自身排查出的各种隐患要落实治理并符合要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是我区今后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各县(市、区)安监局及企业要按照《关于印发〈地区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地安监〔2011〕216号)的要求,抓好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的专项行动。
三是强化宣教行动,提升全社会对职业健康安全的关注度及政府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知、懂、会能力。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抓好今年的“职业病防治周”和“六月安全月”活动,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对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人员和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督促企业做好全员培训,特别是职业健康安全监督员的培训工作。
(四)强化“三项”措施,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是强化政府目标考核和对企业的评优评先工作。2011年,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己开始纳入国家、省、地及一些县、市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及目标考核之中,我区还有部分县未纳入。2012年,地区安监局将争取加大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的分值比例,各县(市、区)安监局也要做好推进工作;在政府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评先选优工作中,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把好部门关,对不重视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企业行使否决权。
二是强化监管工作计划及其现场检查方案的落实。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及其现场检查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是强化信息调度报送工作。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在今年3月底以前向地区安监局报送全年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及其检查方案。6月上旬、12月中旬报送半年和全年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总结。其它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材料按相关要求报送。
(五)促进“三个”转变,进一步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后发力
一是促进思想认识的转变。树立“职业病”也是生产安全“工伤亡”事故;“职业病”是可以防控的;职业病的防控必须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预防为主必须突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积极防范的思想认识。
二是促进管理方式的转变。把职业健康安全全面纳入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做好建立企业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及开展企业职业危害项目定期检测、评价试点工作,在有条件的行业企业推动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引导中介机构做好市场服务,逐步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中心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多元结构模式,强化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在企业中的地位,落实好企业的源头主体责任,实现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在企业中的自主管理和团队文化管理,使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告知、日常监测监管、隐患治理及项目评价、评估、检测,职业健康安全宣教培训及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及工伤保险交纳等工作常态化开展。
2020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配合、新闻媒体广泛参与”的工作体系,提高全社会安全素质,凝聚安全发展共识,推动安全生产,建立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研究推进全县安全文化建设的具体措施,策划全县性安全宣传教育重要活动;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要点;通报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及其推进情况,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议题、新闻线索和报道的素材;认真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确保舆情平稳有序;组织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完成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单位及职责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席会议主要由县委宣传部、安监局、教科局、文广新局、总工会、团委、妇联以及县安委会其他有关成员单位组成。
县委宣传部主要职责
负责把握舆论导向,把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宣传重点工作;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组织指导县广播电视台等县内新闻媒体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遇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统筹协调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工作。
县安监局主要职责
负责做好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工作;协调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有色等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县教科局主要职责
负责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加强中小学校等校内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将学生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重要内容,研究制定学生安全和校园安全宣传计划、方案。
县文广新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安全宣传重点,推动安全文艺演出团体送安全文化作品下基层。负责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安全生产报道力度;协调推进安全生产影视剧、影视动画、公益广告、图书、微视频的创作播出;协调开展安全生产优秀作品展映展播。
县总工会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x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题活动,协调配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工作,动员广大职工参与、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群众安全健康权益。
团县委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专题活动,组织企业青年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县妇联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工作;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并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县安委会其他有关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实际,负责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三、会议制度
(一)县安监局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分管宣传教育的副局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各成员单位职能科室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必须全部参加,根据上级领导指示、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相关部门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三)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要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参会单位,可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并通报县安委会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
四、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向召集单位提交会议议题,及时反映本部门安全生产宣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反馈落实中的各类问题。
一、督查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机关作风建设大会精神,本着“紧而又紧、细而又细、实而又实、严而又严”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大体系”,强化工作督查,狠抓工作落实,真正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专管之责、责有限定之期,确保全面落实本局各项重点工作和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有效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促进局机关建设再上新水平。
二、督查工作对象
县安监局机关各职能科室(工会、大队、分局)。
三、督查主要内容
1、局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2、县委、县政府、市安监局年初交办的重点工作(含责任状)的落实情况;
3、县委、县政府、县行政服务中心交办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洋口港开发建设服务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4、县局每月工作例会布置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四、督查工作方法
督查工作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督查结果以科室为单位百分制计分的办法实施。具体方案由局督查办负责。
在每次督查前,局督查组将专门列出本次督查的主要内容,实行询问与验证,明查与督办并举。
各被查对象,对每个交办工作事项,启动时间、完成时间、预期效果,都要按“计划运作”的要求,科学安排,切实把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局督查组将以此为依据进行跟踪督查。
五、督查结果运用
1、局督查结果与局机关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奖惩挂钩,其分值占局机关年度综合考核总分的20%,即200分。
2、对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顶风违纪行为等问题,由局纪检组依据有关文件规定严肃查处。对督查中发现的确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在上级相关综合、重点工作考核时失分的主要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六、督查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两办【2011】63号文件要求,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纪检组长和三位主任科员为副组长以及相关人员参加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督查办,负责日常督查及考核工作。督查组成员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做到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真督查。
经研究,定于6月5日至6日在*自治区**市召开全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8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108号)、11部委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安监总煤矿〔**〕48号)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精神,总结第二阶段煤矿整顿关闭、规范资源整合工作,推广交流各地在煤矿整顿关闭和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中好的做法、有效的经济政策和先进经验,部署第三阶段关闭矿井工作任务,动员各地加快关闭进度、加大关闭力度,加快启动整合技改。
会议主要内容,一是通报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二是传达部署2007年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要点,三是部署启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第三阶段关井任务,四是交流*、河南等地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和规范资源整合工作的经验,五是现场参观鄂尔多斯矿区和包头矿区。
二、参加会议人员
有关产煤省(区、市)煤矿整顿关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有关产煤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30个重点产煤市(地)、100个重点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煤炭工业的领导,部分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部分煤炭科研、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有关司局及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邀请国务院应急办负责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和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负责人、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负责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负责人出席会议;邀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邀请有关新闻单位记者到会采访。
参加会议单位及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6月4日(星期二)报到。6月5日~6日开会,会期2天。
会议地点:*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假日酒店(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西街迎宾路甲一号,总机:**)。
四、其他事项
1.请参加会议各有关单位严格按分配名额派员参会,并于5月30日17:00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通知驻地参会的有关产煤市(地)、县(市、区)和煤矿企业按要求派员出席会议,并汇总统一报名。
2.6月4日全天,在呼和浩特机场、包头机场和火车站,鄂尔多斯火车站安排接站。请需要接站的代表提前将所乘航班、车次电告会务生活接待组。
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