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2 17:25:4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防疫整改报告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动物防疫等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物资使用效率,规范物资使用程序,切实防范廉政风险,根据《XX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动物防疫等物资管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及《XX市动物防疫等物资管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的高度,以对国家和事业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强化对防疫物资的管理意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浪费。通过物资管理整顿,全面摸清家底,整改存在的问题,推动动物防疫等物资采购、发放、使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提高物资使用效率,切实防范廉政风险,保障全县畜牧兽医工作合法合规的开展,促进我县畜牧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部署。
为确保动物防疫等物资管理整顿
工作有序推进,我局成立了动物防疫等物资管理整顿工作领
导小组,全面部署我县物资整顿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XX
县畜牧水产局局长
成
员:XX
县畜牧水产局支部书记
XX
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XX
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XX
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XX
县畜牧水产局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主任
XX
县畜牧水产局渔政站站长
XX
县畜牧水产局办事员
XX
县畜牧水产局办事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畜牧水产局,计接权任办公室主任,XX任联络员。
(二)深入开展自查。
各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责任,全面开展摸排工作,切实摸清家底,对照疫苗管理、应急物资管理、动物标识管理等方面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详细梳理问题清单,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县畜牧水产局。
1.强制免疫疫苗管理方面。一是疫苗需求测算是否科学
合理。疫苗计划申报应严格按照畜禽养殖情况、免疫程序、库存情况等进行测算,适当考虑应急补免和损耗,合理确定申报或采购使用数量。二是疫苗管理是否完善。各乡(镇)对疫苗的验收、储存、发放要加强对出入库管理,建立规范的出入库管理台账,做到去向清晰、账物相符,并且按年度对疫苗发放情况进行盘点统计,台账和档案资料应当长期保存。过期、报废疫苗需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处理。三是售后服务开展是否规范。要严格按照省里售后服务要求开展,举办的培训活动应标准合理、内容详实,严格监督疫苗运输过程中的储存情况,企业售后服务资金支付要规范,并且不得随意扩大了售后服务内容范围,接受与强制免疫疫苗无关服务事项。四是“先免后补”资金审核是否严格。各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要严格履行审核职责,资金审核、发放要坚持“应免尽免、不免不补、先免后补、及时拨付”原则,严格现场核查,确保资金发放数量与核定数量一致。
2.应急防疫物资管理方面。各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需严格执行相关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制定动物应急防疫物资管理制度,完善应急储备物资出入库台账,应急物资管理必须做到“专物专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按照应急物资使用范围,相关单位提出申请,畜牧兽医部门集体研究同意方可调用。
3.动物标识管理方面。各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完善动物标识管理。一是要完善发放管理制度,实施精准化管理,耳标发放要台帐资料齐全、账目明晰,切实提高耳标等使用率。二是要及时盘点库存和发放数量,加强耳标计划申报和使用,保持合理库存,耳标计划申报要严格按照畜禽养殖情况、现有库存等进行测算。三是强化动物标识信息化管理,及时进行签收和发放,同时督促乡镇进行据实发放,并汇总统计耳标发放数据、库存数量及发放到养殖户具体明细。
(三)切实落实整改。
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要对照自查发现的问题清单,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建立问题台账,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短期内可以整改的尽快整改到位,短期内不能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对整改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形成整改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
(四)建立长效机制。
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要以本次物资整顿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动物防疫等物资管理工作,形成长期有效可行的机制,严防问题复发,坚决防范廉政风险。一是要认真执行动物防疫物资申报采购、验收、发放、管理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动物防疫等物资和资金使用监管,做到物资管理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二是要建立健全疫苗验收、储存、发放管理制度,“先免后补”审核与资金发放制度,应急物资管理制度,牲畜标识管理制度等制度。三是要明确动物防疫等物资管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强化物资常态化管理,落实物资管理制度,确保物资使用管理规范。四是应急物资管理必须做到“专物专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擅自调用。按照应急物资使用范围,相关单位提出申请,畜牧兽医部门集体研究同意方可调用。五是要完善动物标识发放管理制度,实施精准化管理,耳标发放台帐资料齐全、账目明晰,切实提高耳标等使用率,强化动物标识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动物防疫等物资管理整顿工作,强化工作部署,组成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并做好物资管理整顿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物资管理整顿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督导考核。
各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力做好物资管理整顿工作。乡(镇)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定期对各地物资管理整顿工作开展调研督导工作,了解掌握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同时将在9月下旬对全县动物防疫等物资整顿工作开展检查,确保物资管理整顿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头一年,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于实现畜牧业生产目标、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意义重大。为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集中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这次春季防疫集中行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是: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防控重点,统筹兼顾狂犬病、鸡新城疫、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猪链球菌病、奶牛布病结核病等动物疫病防控,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6天的春防集中行动,通过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统一检查的形式,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免疫密度达到100%,其它应免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耳标佩带率、免疫证发放率、免疫建档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全面落实消毒、监测、监管等其它防控措施,切实提高综合防控水平,确保今年防控目标的实现。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3月4日至3月10日,动员部署阶段。乡(镇)、街道办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春防行动方案,部署春防工作,做好畜禽饲养摸底调查、疫苗、消毒药等所需防疫物资的采购与发放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3月10日至4月10日,具体实施阶段。乡(镇)、街道办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免疫、消毒、监测、检疫监督等防控措施。
第三阶段:4月10日至4月20日,自查整改阶段。乡(镇)、街道办对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及时强化薄弱环节,整改存在的问题。
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将于4月下旬就全市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准备迎接市、省、国家检查组对我市春季防疫工作检查。
三、具体要求
(一)全面落实国家强制免疫政策,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按照农业部《2011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继续实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通过健全落实免疫申请验收、每月补免周、免疫告知、免疫分类管理和飞行检查等五项制度,全力推进强制免疫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春防结束后,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要保持在80%以上。
(二)加大消毒灭源力度,严防病原扩散
乡(镇)、街道办要将消毒灭源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督促畜禽饲养场、屠宰加工厂、交易市场以及贩运等生产、流通环节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要结合春防集中行动,对辖区养殖场、屠宰加工场、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消毒灭源活动,切实有效杀灭病原。
(三)强化疫情监测和报告,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按照省2011年动物疫病监测工作计划,乡(镇)、街道办及有关部门要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及时分析监测结果,切实掌握疫情发生与流行态势,提高预警预报能力。要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科学、准确诊断疫情,及时、准确报告疫情。要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作用,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和疫情举报和核查机制,及时排查各类可疑疫情。
(四)切实加强检疫监督工作力度,加强流通环节监管
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建立健全报检制度,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开展面要达到100%。要大力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流通环节牲畜耳标佩带率达到100%。加大畜禽准调、途中检查、调入报检和隔离观察等制度的落实力度,加强跨省引进种畜禽的检查监管,严防外来疫情传入。要严格执行病死畜禽“四不一处理”规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五)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能力
要健全市、乡两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启动预案,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果断扑灭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六)加强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水平
要通过下发防治知识宣传单、免疫通知书、知识讲座、送科技下乡等形式,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养殖户防疫意识,改善防疫条件,完善防疫制度。要结合春防行动,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加大防控技术进场入户力度。
四、加强领导,落实保障,确保春防行动顺利推进
1.保卫工作方面:
1.1公司各门口出入厂管理工作:
继续严格按照部室规定的流程开展工作。严格各门口进出厂管理工作。5月17日接通知做好预防后勤人员因工资情况闹事准备。5月21日南门晓星硫铵车冀J35026未装复磅出厂,核实情况属实后汇报调度室,汇报部室检查后放其出厂。5月21日南屯煤车苏C70922打错车号,接刘总审批报告,汇报部室后检查放行。5月22日接早班南门金山港焦车鲁DE8326打为徐家堂。全程监装复磅,卸货后接部室通知放其空车出厂。
1.2监装工作:与督导组配合共同认真完成监装工作,全程拍照录像,由班组长核对签字后放行。5月2日在监装湖南湘牛物资装车时查出物资混装现象,对湖南像牛罚款1000元。洗煤厂监装:5月14日煤泥监装 5月15日矸石监装 5月26日煤泥监装。
1.3治安巡逻工作:坚持每班对厂区各部位进行巡逻工作,特别是夜间对洗煤厂,铁道,各施工单位,公司东西南墙等边缘部位和各个重要物品堆放处采用巡逻结合守候等方式尽量杜绝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
1.4依据公司领导的安排采取厂内外巡视、制高点观察等方法对无人机、小报记者进行排查。
1.5监督采样工作:对厂内焦炭,煤炭的跟踪监督采样工作,做到严格认真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
1.6依据部室命令对员工班中进出厂情况进行统计。
1.7学习弟子规及消防相关知识
2.消防安全工作方面:
2.1消防训练:严格遵守消防训练制度,组织班组人员严格按照部室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训练,做好周五消防演练的准备工作,做好战备工作。
2.2消防巡检:加强日常消防巡查和每周五对消防责任区和厂内消防重点部位及各施工单位的消防检查工作,带领队员认真严格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要求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拍照记录,汇报部室将查出的隐患及时对车间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单,并严格复查。截止到5月26日消防检查3次,共查出16条问题,落实整改15条,煤焦二车间一条问题未整改,已汇报部室。
3.防疫工作方面
3.1保证各门口防疫工作不放松。
3.2组织班组人员完成疫苗接种。
4.工作存在的不足:
4.1班组员工整体缺乏训练。
4.2班组个别员工仍然存在执行力不足的情况。
5.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5.1加强从严管理,加强员工对部室工作任务的执行力。
5.2加强思想工作,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的时间给员工做好思想工作,多要求多强调。不断提高的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为依据,结合当前全县正在开展的病死动物、“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生鲜乳等系列整治活动,认真排查梳理和整改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百日提升”整治活动,实现责任制度明确、队伍素质提升、监管措施到位、监管行为规范、安全隐患消除、法定职责落实、生产秩序良好,促进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二、整治内容和任务
根据农业局确定的职责,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屠宰、调运、贮藏、运输、动物诊疗环节以及兽药、饲料使用环节的动物卫生和畜产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突出做好病死动物、“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生鲜乳、动物诊疗、动物检疫等六个专项整治。
1、病死动物专项整治
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农业部、省政府、农业厅和市农业局一系列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作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重点,摆到突出位置,狠抓综合监管措施落实,确保四个到位:
①宣传告知到位。各动物卫生监督站要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书分发给有关畜禽养殖者,将有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不按规定违法处置病死畜禽、出售病死畜禽的相关法律责任告知畜禽养殖者,切实增强畜禽养殖者的守法意识。
②源头监管到位。各动物卫生监督站要把养殖环节,特别是动物饲养场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作为监管重点,切实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有效督促业主单位完善动物防疫设施,落实动物防疫制度,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账,并依法落实病死动物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四不准一处理”措施。
③违法查处到位。严格落实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以“零容忍”的态度,把查处打击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以及销售、贩运、屠宰经营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作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重中之重,始终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建立畜禽饲养场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将查实有出售和随意处置病死畜禽的饲养场纳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畜禽饲养场不得享受政府畜牧业政策性补助和扶持项目。
④部门联动到位。加强与乡镇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沟通,根据属地管理和部门职责分工,各监督站积极做好无主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导工作,进一步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合力监管机制,健全病死动物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在巡查监管中发现有违法处置病死动物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县畜牧兽医局;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全力配合协查。
2、“瘦肉精”专项整治
①具体目标。“瘦肉精”监测合格率保持平稳,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瘦肉精”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生猪收购贩运和活畜交易环节规范有序。
②主要措施。
一是开展“瘦肉精”清缴行动。重点组织对养殖场(户)、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开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
二是开展养殖环节整治。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和用药记录,健全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活畜依法实施无害化处理,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是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要督促收购贩运企业(人)建立畜禽收购贩运交易记录制度,落实活畜“瘦肉精”自检措施。严格查验养殖场(户)出栏活畜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牲畜标识、备案单和检疫合格证明等可追溯性凭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规范活畜禽调运,严禁违法违规调入活畜。
四是开展屠宰环节整治。协调商务部门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生猪进场查验和“瘦肉精”自检制度,做好进场和自检记录;严格检查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加大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力度;经确认含有“瘦肉精”的生猪或生猪产品,要会同商务部门监督屠宰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3、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
①具体目标。兽用抗菌药使用不断规范,使用主体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兽用抗菌药产品质量稳步提升,养殖场(户)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用抗菌药现象明显改善,使用违禁药物问题基本消除,休药期制度进一步落实,畜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有效保障养殖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②主要措施。一是整顿和规范畜禽养殖抗菌药物使用行为。加强畜禽养殖环节安全用药监管,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用药记录,落实休药期制度,指导养殖场(户)科学使用投入品。各监督站要定期对辖区内规模畜禽饲养场进行巡查,发现有违规使用原料药和抗菌药物的行为和未按要求建立养殖档案的报县农业局质量监督科和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进行依法查处。
二是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自3月1日起,未达到兽药GSP要求的经营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兽药经营活动,实施清理,收缴并注销其《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及时向本辖区工商管理部门通报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信息,联合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对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进行质量监督抽查。
4、生鲜乳专项整治
我县目前只有一家奶牛养殖场,存栏8头奶牛,其中产奶4头,专门落实了监管责任人,每周对现场进行检查;不断完善奶牛养殖场日常检查、不定期巡查、监督抽查、奶牛养殖档案等监管制度。
5、动物诊疗专项整治
①具体目标。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管理,严格兽医从业资格准入,强化动物诊疗活动监管,进一步提升兽医社会化服务水平,保障兽医事业健康发展。
②主要措施。
一是开展动物诊疗机构摸底调查。掌握动物诊疗机构情况,是做好规范管理工作的基础。要将所有从事动物诊断、治疗等经营性活动的机构纳入本次摸底调查范围,全面掌握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的数量、分布、从业人员、设施设备、诊疗活动范围等情况,以及《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况。
二是严格动物诊疗机构行政审批。国家对动物诊疗实行许可制度。对于已经开办但尚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动物诊疗机构,要责令其限期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逾期未办理或达不到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条件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是强化动物诊疗机构日常监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要加大力度,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经营活动,严肃查处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擅自营业、超出动物诊疗许可核定的范围从事诊疗活动、不规范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动物诊疗机构定期报告诊疗活动制度,明确报告时间,细化报告内容。督促动物诊疗机构做到收费标准公开、监督电话公示、执业兽医信息上墙等,切实规范动物诊疗行为。
6、动物检疫专项整治
进一步完善动物检疫工作内部运行机制,严格动物检疫申报、受理程序和记录档案,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行为,确保检疫配套规程规定有效落实。重点抓好畜禽规模饲养场出场畜禽产地检疫申报率和检疫率的提高,动物防疫条件年度报告等各项配套制度的落实;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凭有效检疫合格证明入场,外省调入生猪的要凭备案单、检疫合格证明、省际公路检查站的报验单、无“瘦肉精”承诺书等可追溯性凭证入场,以及检出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突出动物防疫场所主体责任,创新探索动物防疫法定场所监管模式。
三、时间安排和步骤
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管理“百日提升”整治活动时间为5月20日至8月30日,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县局制定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管理“百日提升”整治活动方案,并进行发文部署和启动,各监督站也要按照县局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和具体部署。
2、排查整改阶段(8月15日前)。各监督站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和任务,组织人员按照不漏一场、不漏一村的要求,对辖区内相关场所和环节开展地毯式排查,对辖区内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专业户、定点屠宰场(点)和畜禽养殖行政村(户)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告知书的宣传告知和签订,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进行当场整改,对查出的难点问题要进行逐条疏理汇总并尽快研究解决。各监督站要在5月底前完成告知书的宣传告知,并进行汇总登记造册;6月20日前全面完成相关场所和环节的隐患排查,6月底前全面完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通过排查整改确保存在的风险隐患全面消除,确保要病死动物、“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生鲜乳、动物诊疗、动物检疫等六个专项整治的整治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确保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和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3、总结提升阶段(8月底前)。各监督站做好整个活动的自查和总结,对活动中好的做法及时进行推广,巩固和提高活动成果,并在8月底前将总结报县畜牧兽医局。
四、保障措施和要求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
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中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 ***********************************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主要成员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师生、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善后工作。
2、副组长负责组织每天对食堂进行卫生安全检查并客观填写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并向组长报告;经常与地方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和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学校如发生集体中毒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汇报。
3、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把中毒的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中毒师生的生命安全。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今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全省2020年应急管理目标任务,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引领,在立足于“防”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统”的水平和“救”的能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1-6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27起、死亡30人,同比下降72.7%、66.7%,未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形势总体平稳。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全力以赴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开展疫情防控和企业服务定向督查。局班子成员带队分7组持续3个多月包片桐庐县督查防疫工作,指导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持续对防疫重点场所开展“3天1轮”检查。二是服务防疫指挥部。成立技术保障小组,24小时服务防疫指挥部,保障视频会议137场次。三是服务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设备运输和物资等问题。四是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推出**市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八条措施。推出扩大保障范围、免费延长保险期限等安责险惠企政策。共服务企业8.7万家次,整改隐患2.74万处。免费在线安全培训20余万人次,发送复工安全提示短信100余万条。
(二)勠力同心开展防汛抗洪救灾
今年**梅汛形势严峻,梅雨期长达50天(比常年偏多24天)、梅雨量达815毫米(为常年3倍);新安江水库创历史最高水位108.39米,史上首次开启9孔泄洪;苕溪流域持续6天超警,北湖滞洪区再次实施分洪。全市上下按照省防指决策部署,准备充分、数字赋能、科学研判、精准施策、迅速行动、严防死守,实现了“不死人、不伤人、少损失”。一是靠前指挥,周密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部署会议12次,市领导作出防汛工作批示指示24次,一线检查指导16次。7月7日提升至一级应急响应后,连夜派出9个由市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赴各地指导防汛救灾。二是统筹协调,部门协同。市防指组织会商研判57次,下发工作提示单11期、内部明电10期、工作简报60期,预警信息2000余万条。统筹调拨抢险队伍、人员、物资支援灾区。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有效落实各项举措。三是基层尽职,筑牢防线。新安江水库泄洪沿线地区四套班子下沉一线、基层干部进岗进位、部队官兵奋战一线、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共同抗击洪灾。沿线五地累计转移5.1万余人,实现应转尽转。全市共出动514支队伍2.8万人次,巡堤查险12.5万次,发现处置险情1216处,加固点位396个。四是灾后重建,及时迅速。市政府及时下发《2020年梅汛期灾后救助十条政策》,下拨市级补助资金5000万元,五个地区各配套1000万元,共计1亿元用于困难群众生活和农业补助。市防指派出6个工作组进行灾情核查统计,做到应统尽统、应核尽核。
(三)聚焦聚力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一是细化分解跟踪压实。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工作列为今年重点目标任务之一。市安委办加强对上沟通联系,及时调整细化任务分工和标准要求;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厘清任务清单,每15天一次点评通报,清单化整改落实问题。二是全面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委托中国安科院和省安科院,完成对城市工业风险、人员密集场所、城市公共设施和自然灾害4大类风险评价单元共40个行业领域的风险评估,形成《**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评审。三是形成城市风险一张图。开发“**市城市安全风险电子地图平台”,并绘制四色等级安全风险分布图,为建设城市安全运行系统提供风险底图。
(四)高标杆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一是明确总原则。按照“省方案下达任务照单全收,高标准严要求自加压力,重点解决我市存在短板弱项”总原则,细化任务措施271条,新增个性化举措19条、量化指标11条,自我加压或拉高标杆29项。进一步提高标准、加快进度,体现**担当。二是构建特色框架。结合**建设施工体量大隐患多、城市运行风险突出、小微企业安全基础薄弱等实际,将方案框架确定为“3+9”。将“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单列为1个专项,“城市建设”专项分设为“建设(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和“城市运行”2个专项,“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渔业船舶”3个专项整合成“道路交通运输”1个专项。三是建立工作机制。采取例会推动、专班推进、定期报告等措施,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巡查、“60日隐患整改闭环机制”、评价指数等方法确保各项任务落地。
(五)纵深推进60日隐患整改闭环机制
一是坚持不懈推进整改闭环落实。市本级已连续开展11轮督办,曝光各类隐患1375处,完成整改1265处。各地共开展124期督办,交办隐患1.06万处,完成整改1.01万处。特别是事故多发频发的**绕城高速龙坞段隐患,通过曝光督办,业主单位投入资金1.01亿元全面完成隐患整改,事故发生率大幅下降。二是扩大隐患曝光行业领域。从消防、地铁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四大重点领域,拓展到城镇燃气、旅游景点、烟花爆竹、防汛防台、城市运行管理等领域。三是做好省市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同步推进市县两级开展隐患挂牌工作,完成15家市级重点隐患挂牌,其中已按期完成整改销号5家。
(六)加强重点领域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一是紧盯危化和矿山领域。对全市70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和7个尾矿库实施全覆盖检查和安全隐患治理。配合国家和省危化重点县服务组,对钱塘新区和临安区8家企业开展指导服务。二是紧盯工贸小微企业。划定“红、橙、黄、蓝”四色分级管理范围,实施分级管理。在余杭区试点“一码一图”企业安全数字化监管。对全市2.6万余家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进行全员培训。三是紧盯建设施工(地铁建设)、道路交通、消防、城市运营领域。强化风险监测预警,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治理隐患。
(七)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检查企业7639家次;实施行政处罚1005次、罚款2022万元,同比增长36%、21%。其中非事故罚款1639万元,同比增长67%。二是创新执法宣传。联合网易新闻直播“捣毁危化品非法储存窝点”执法行动,吸引50余万人次观看。同时,通过案例汇编、媒体曝光、执法建议书等形式,推动执法+普法。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以省厅在我市试点“浙政钉掌上处罚系统”为契机,统一全市监管事项和执法方式。
(八)持续深化应急数字化建设
一是深化防汛防台应急联动场景建设。已汇聚1470个水情监测站、18座大中型水库、620座小型水库、10万余路视频监控、1905个山洪危险区、1131个地质灾害风险区及96个城市内涝点等数据,在本轮梅汛指挥应对中发挥积极作用。作为部门场景代表,展屏永久入驻城市大脑展厅。二是深化危化品事故防控“看得见”场景建设。已汇聚9400余家危化生产、经营、使用企业信息,实时掌握在杭所有危化运输车辆信息,接入98路视频监控、1122个物联监测设备数据,日均处置报警信息85起。实现“底数清、风险清、动态清”“能监测、能预警、能处置”。三是深化城市安全运行系统建设。通过对全市各行业已有风险清单进行汇聚,实现一图风险展示;通过接入行业管理数据,实现行业重点管控;通过汇聚的气象、交通、医院、救援队伍、救援物资等综合信息,实现协同应急处置。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当前,**建筑行业(地铁)事故和险情偏多,道路运输领域事故虽降幅较大,但占比仍较高,危矿、消防等重点领域事故时有发生。迎战台汛压力依然较大,容不得丝毫放松和麻痹,需要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复盘梅汛,迎战台汛,全面推进“浙江安全码”应用工作,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二)以“60日隐患整改闭环机制”为抓手,强化隐患排查和考核巡查,确保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抓出实效。
(三)全力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首批挂牌。
(四)落实“铁拳行动”,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和专项督查工作。
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监督服务网络建设,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的要求规范管理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推进卫生监督工作进农村、进社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建立市—乡镇(社区)—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范围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二、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
20xx年9月底前建立起以市卫生监督中心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
建立起以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分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科为依托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原则上3—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置1个卫生监督分所,我市设置3个监督分所,由卫生监督中心负责建立并为每个分所派驻3—5名卫生监督员,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具体见附件4)。
建立起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每个村卫生室为一个信息点,明确1名由执业人员为兼职的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科,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科”标牌,接受市卫生监督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三、人员配备
(一)配备标准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科,配备2—4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其中院长任科长,主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副职任副科长,专职人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人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从事公共卫生或医疗卫生工作3年以上;
3、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职能职责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协助卫生监督中心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巡查、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及医疗行为的监督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摸底,一户一登记,一户一建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单位持卫生许可证经营,做好行政许可审批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培训等。
3、开展日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从业,并制作检查笔录。如发现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各类卫生违法行为,应及时上报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依法查处。同时协助市卫生监督中心做好顾客用具、微小气候等的抽检工作,配合卫生监督中心做好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工作。
4、协助卫生监督中心定期对辖区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5、及时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中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报告,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进行调查处理。
7、指导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法律宣传和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并定期对其进行考核评估。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并协助上级处置辖区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律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引导辖区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从业。
3、及时收集和上报卫生监督相关信息,对发现的卫生违法行为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协助上级进行调查处理。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五、规范化管理
(一)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监督协管科应遵守并统一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职责》、《卫生违法案件报告制度》、《举报投诉案件办结回复工作制度》、《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培训制度》和《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科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管理:
1、上级下发的文件、工作要点、会议纪要等。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汇报、宣传资料、日常巡查执法文书及其它相关工作小结、图片资料等。
3、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卫生监督中心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建立行政相对人基础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内容包括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信息、许可项目、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日常监督检测资料、样品监测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5、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记录及处理结果。
档案资料可按以下内容划分,装订成册:计划总结、文件信息、会议记录、日常监督、投诉举报、转办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所辖单位资料等。
(三)工作规范化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地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对辖区内每个管理相对单位监督检查频次≥4次/年,并能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完成率必须达到100%,每一项专项检查有计划,有总结。
4、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情节较轻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违法事实情节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卫生监督中心,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卫生监督中心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监督中心、疾控中心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培训。
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针对检查情况制作加盖卫生局公章的《卫生监督意见书》,意见书内容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信息来源,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六、培训制度
市卫生监督中心要加强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督协管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制度,开展项目管理和业务培训,每人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七、工作考核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豫卫妇社[20xx]8号)文件规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20xx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1。25元,我市采取绩效考核方式拨付补助资金。
市卫生局年度考核时,依据年初制定的责任目标,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单列考核,划拨经费时依据协管工作考核情况确定标准。对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考核分值8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经费;对工作中有漏项(考核分值60分至80分)的,拨付70%经费;对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或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的,拨付50%经费。
八、工作奖惩
市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中心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奖励惩处制度。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卫生局将给予相应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减免补助经费,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弄虚作假、套取经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纪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二为推进我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根据《关于印发南平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的通知》(南卫函〔20xx〕87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6月底前,启动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按照工作内容,报告事件或线索,及时报告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监督巡查工作。
二、工作内容
20xx年乡镇、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包括: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公共场所卫生服务监督管理:
1、摸清本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本底数并建立名册;
2、开展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场审查,按规范填写监督笔录和意见书;
3、对辖区餐饮服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办理健康证明,协助市卫生防疫站组织从业人员培训;
4、发现或怀疑餐饮环节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做好个案调查并协助市卫生防疫站的调查、取证工作;
5、开展食物中毒预防和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6、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卫生防疫站,并配合调查取证。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1、摸清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单位的本底数,建立单位名册;
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防疫站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摸清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单位的本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名册;
2、按照市卫生防疫站部署,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并协助调查。
(四)学校卫生协管:
1、摸清本辖区内学校本底情况,建立学校名册;
2、按照市卫生防疫站部署,定期对农村学校食品、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1、摸清本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本底数,建立医疗机构名册;
2、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无证行医等相关信息及时市卫生局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根据今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逐步覆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领域。
三、工作步骤
(一)3—4月,制定《全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确定至少2名工作人员专(兼)职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5—6月,全面启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三)7—11月,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指导。
(四)12月15日前,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有关要求,组织进行绩效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市卫生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纳入各乡镇20xx年综合目标绩效考评内容,并组织开展对各地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的指导、管理和考核,确保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
(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一项惠及全体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总结,完善工作制度,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条件,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培训和管理。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结合实际,整治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环境,为的教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治措施,增强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杜绝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镇安监站、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四、工作重点
1、开展对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及周边范围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存在隐患需要整改的立即整改,对暂时整改有困难的明确监管责任,严防死守、尽快落实,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校园设施,无论对学校有多大影响,都必须停止使用,予以拆除。
2、加大安全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当地群众及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学校的教学中,在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学校安全教育,齐抓共管,夏秋重防溺水,冬季重防火,春季重防传染病,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能力。
3、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防学生下河塘洗澡、玩水,做好学生途径河流的护送工作。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物品进校,保证不出任何事故。
4、卫生防疫站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周围摊点的整治工作,杜绝“三无”和过期变质的食品进校园,监视传染病疫情动态,加强疫性报告,踏实做好预防工作。
5、公安派出所应将学校列入重点保护区,配合学校做好防抢防盗事故的各项工作,协助安监站人员做好周边道路安全环境整治,全面打击黑车非法营运,排除道路安全隐患。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年4月1日开始至年6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日—4月15日)由中心小学,镇安监站对全镇所有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大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