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09 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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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学前教育;实习指导;双导师制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422(2016)04-0117-03
作者简介:吕艺琴(1976-),女,河源市职业技术学校讲师。研究方向:学前教育专业课程建设、教育教学。(广东 河源/517000)
一、学前教育专业“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的内涵
教育实习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培养的重要教学实践环节,是实现幼儿教师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指导教师是对学前教育专业实习进行组织与指导的教师。在学前教育专业实习实践中,一般由实习学生所在的中职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实习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分别安排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学生的教育实习。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意见》(教职成[2014]9号)指出,要坚持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教师与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现代学徒制的教学任务必须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形成双导师制。可见,双导师制是一项在教育实习实践中常用,并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肯定的实习指导制度。
学校指导教师和幼儿园指导教师在学前教育专业实习指导实践中,形成的比较固定的方法与流程,就是学前教育专业“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该指导模式包括三方面内容:
1.学校指导教师的指导活动
它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启动、组织、沟通、总结。启动是指学校指导教师根据学校安排,将实习学生分为若干小组(有的学校教务部门已经分组),对实习学生进行动员,布置实习任务,带领学生到幼儿园开始实习的过程;组织是指组织学生参与实习观摩活动、开展小组试讲、试教、实施活动方案等具体实习活动的过程;沟通是指就学生在实习活动中的相关问题与幼儿园方面进行交流沟通的活动;总结是对实习学生进行成绩评定、对整个实习指导活动进行总结反思并向学校反馈的过程。
2.幼儿园指导教师的指导活动
它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介绍幼儿园及班级情况――指导学生参与课堂教学观摩――指导学生设计活动方案――指导学生在实习小组内试讲――指导学生试教(面对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组织、实施活动方案,并予以点评。
3.“双导师”共同指导活动
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共同对学生的活动方案设计、试讲、试教和活动方案的组织与实施进行指导。可见,在学前教育专业“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中,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的指导活动各自展开,又产生交集,共同推动学生实习活动开展。
二、学前教育专业“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的优势
与传统的实习指导模式相比,学前教育专业“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优势更明显,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各自优势,提高实习指导水平
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要实现从“学生”向“准教师”的发展,不仅需要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更需要实践经验与专业技能。然而,学校指导教师虽然教育理论水平较高,但不具备直接从事幼儿教育的经验与能力;幼儿园指导教师幼儿教育经验丰富、幼儿教育能力较强,但往往幼儿教育理论水平较低。“双导师制”指导模式能克服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各自的不足,发挥他们各自优势,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实习指导服务。
2.有利于发挥不同导师的功能,确保实习活动的顺利进行
在“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中,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发挥不同的功能,推动学前教育专业实习活动的顺利开展。学校指导教师不仅要对学生试讲、试教等实习活动进行指导,更要对实习活动进行组织、协调、沟通,对实习学生进行鼓励与督促。幼儿园指导教师虽然对学生教育实习进行组织与协调,但其作用更多的是对学生实习活动进行业务指导。他们让实习生观摩和体验幼儿园的教学管理,对实习生的实习行为进行随时、现场的指导,为实习学生起着良好的示范作用。学前教育专业实习活动正是通过发挥学校指导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各自功能顺利开展。
3.有利于促进指导教师之间交流学习,促进共同发展
学前教育专业“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为学校专业教师与幼儿园教师搭建了一个交流学习平台。在学前教育实习活动中,学校指导教师可以观摩幼儿园指导教师的教学活动,体验和感受幼儿园教师组织教学活动的经验与技能,反观自身的不足。而幼儿园指导教师也可以通过与学校指导教师的交流,感受到学校指导教师的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增强抓紧专业理论学习的动力。可见,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促进了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有利于提升指导教师的专业水平。
三、学前教育专业“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运行中的问题
学前教育专业“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在运行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影响其优势的发挥,影响实习指导的质量与水平。
1.指导教师选聘随意
由于实习生人数较多,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不足,以致美术教师、音乐教师,乃至政治教师都被安排指导学前教育实习。非专业的指导教师由于欠缺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无法对学前教育专业实习进行有效的指导。
幼儿园也因实习生太多,无法为每个实习生都配备教学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许多学生被比较随机地安排到幼儿园的某个班级,该班的主班教师就成为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选聘的随意性,影响着实习指导的效果与水平。
2.学校与幼儿园缺乏统一实习方案
在学前教育专业实习中,学校与实习幼儿园没有共同制定统一的实习方案,双方对实习培养目标、实习流程、实习考核评价等问题缺乏共识。由于对实习指导活动缺乏清晰的认识与全面把握,指导教师大多仅凭经验开展实习指导活动。实习指导活动充满了指导教师个人的主观性和经验性,学生的实习活动因此也充满了随意性。学前教育专业实习的质量与水平因此受到严重的影响。
3.实习指导缺乏必要的收入回报机制
学校指导教师的实习指导活动,学校往往会支付一定的报酬,但幼儿园指导教师的指导活动大多未获得相应的报酬。原因在于学校为了降低实习成本,往往通过私人关系联系免费实习幼儿园。而幼儿园也因能获得实习生的劳动而愿意无偿接纳实习学生。一般来说,由于实习生能为指导教师做许多具体工作,大多指导教师对实习生比较欢迎。但由于没有报酬,幼儿园指导教师未必能全力为实习生提供实习指导服务。有的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生开展教学活动中擅自离岗,就能证明这一点。幼儿园指导教师缺乏足够的指导动力,自然影响其实习指导质量与水平。
4.“共同指导”缺乏
由于学校和幼儿园一般没有硬性要求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必须在某些环节进行共同指导,而幼儿园指导教师为避免麻烦,也大多不愿邀请学校指导教师参与某些教学环节的指导。学前教育的“双导师制”因此变成了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的各自指导,彼此的专业优势难以发挥,难以形成指导“合力”,最终影响实习指导工作质量与水平。
5.实习指导缺乏必要监督、评价机制
有的学校指导教师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没能在实习指导工作上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只是抽空到幼儿园来查点一下实习生的出勤率或解决一下园方提出的有关学生的问题,在学生的实习活动中只是起到管理者的作用。有的幼儿园实习指导教师,让实习学生单独组织教学活动,自己却离岗。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活动因缺乏必要的监督与评价机制而显得“随意”,影响着实习指导活动水平与质量。
四、完善学前教育专业“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的建议
为更好达成学前教育专业实习目标,需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以激发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的优势。
1.加大“校、园合作”力度
建立稳定的学前教育专业实习基地,为“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搭建稳固的运行平台。学校要充分认识学前教育专业实习的重要意义,对学前教育专业实习基地建设予以充分的重视:①学校应成立专门的实习管理机构,负责学前教育专业实习工作,以保证教育实习基地建设的人力资源投入。②学校要加大对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资金投入,并将实习幼儿园及指导教师的费用和报酬纳入本单位的财政预算。③学校应与实习幼儿园签订《实习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园合作”关系,为学前教育专业实习搭建良好平台。
2.确立实习指导教师素质标准
完善指导教师选聘和培训制度,建设专业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学校要从学前教育专业发展战略出发,制定《学前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选聘、培训和管理办法》,对学前教育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工作待遇、工作内容等问题作出统一规定,为学前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的聘任提供依据。同时,对学校非专业指导教师,要加强其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其实习指导能力;对幼儿园指导教师,学校应与其个人签订《实习指导协议》,明确其在实习指导中获得的权益及应当承担的责任,以激发其实习指导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提高实习指导工作水平。
3.制定统一实习指导方案
树立实习培养目标,明确实习指导内容,规范实习指导流程。学校与幼儿园要委派指导经验丰富的教师,共同制定《学前教育实习指导方案》,对学前教育专业实习相关问题作出统一规定:①实习指导的目标:帮助学生树立职业意识,培养和提升学生开展幼儿教育教学及科研工作的职业能力。②实习指导内容:包括保育、教育、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等方面;③指导流程: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的指导流程应有所区别。④重点注意事项:明确指导活动中应注意的重点事项,以免在实习指导活动中出现重大失误。
4.建立共同指导机制提升教育实习指导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为加强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的通力合作,促进学前教育专业实习目标达成,需建立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的共同指导机制,内容包括:①实习生情况反馈机制。幼儿园指导教师与学校指导教师之间应建立实习情况反馈渠道,以便实习生的实习情况能及时反馈给学校指导教师。②实习环节共同指导机制。学校指导教师应与幼儿园指导教师一起,共同对实习生的试讲、试教、活动方案的组织与实施进行指导,并给出评析意见。③重要事件共同处理机制。对实习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学校指导教师应与幼儿园指导教师积极沟通、共同商定处理决定,并及时总结。④实习成绩共同评定机制。学生的实习成绩,应当按照实习方案确定的比例,由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共同评定。
5.建立实习指导活动的监督、考评机制
为了保证“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规范、有序运行,学校与幼儿园应共同建立实习指导活动的监督、考评机制:①实习指导活动巡查跟踪制度。学校实习负责部门应当对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的指导活动进行不定时的巡查,及时掌握指导教师的工作开展情况。②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日志制度。实习指导教师应写好实习工作日志,对其实习指导活动予以记录。③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制度。指导教师应对一定时期内的实习指导活动进行总结和反思。④实习生评价制度。实习学生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表现可以进行评价。巡查记录、工作日志、工作总结和学生的评价,作为综合评价指导教师工作业绩及是否续聘的依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