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4 04:36:4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孝道思想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孝;论语;孔子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核心美德之一。其实,孝的思想早在孔子以前就已产生,在西周的铜器铭文之中“孝”字从老从子,象征老人扶子之行,象征年轻人搀扶族中老者。“孝之本宜,恐非限于父母,诸父诸祖亦应善事。”(《金文诂林》卷八)在远古的氏族和部落社会之中,“孝”的意义是很广的,是指对本族中年长者的尊重、敬爱、赡养和祭祀[1]。随着家庭成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和社会长时间的发展,“孝”也由对族中老者的尊敬变成对父母的关爱,成为处理家庭内部关系的重要伦理规范,甚至在今天,对生者的“孝”更为受到重视。但是综观《论语》里的孝道思想,跟上古时期更为接近,那就是“孝”不仅仅是对父母的义务,还是忠于国家的品德基础,是成为一个合格的士的标准之一,在孔子那里,孝不仅是物质上的供养,更是精神上的抚慰和祭奠。
春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社会剧烈变动的时期,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必然引起传统意识形态的动摇,在礼崩乐坏的社会状况之下,传统宗法社会中维持人际关系的孝道思想也受到了严重冲击,子弑父、臣弑君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整饬社会秩序,重建孝道伦理的过程中,孔子起到了重要作用。
首先,孔子认为“孝”是一切道德规范的根本及其发展的前提。《论语》记载了孔子的学生有子所说的一句名言:“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也。”这句话是说,孝悌是做人的根本,人之行莫大于孝,为人者如果做不到孝,那其他的品质也就无从谈起。有子继承的是孔子的思想,可是说这是对孔子孝道思想的延展,孔子自己也说,“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凡爱众,而亲仁。行有馀力,则以学文。”在另一本儒家经典《孝经》中还有一句话说:“孝乃天之经也,地之义也。”儒家从理论上肯定了孝是人伦最重要的要素之一。“仁”是孔子强调为圣人的必要准则,而孝作为仁的内核,可见其地位之重要。有子认为“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犯上和作乱即为不忠,孝悌者鲜犯上而无作乱,是忠君爱国思想的拥护者。我们现在常说“孝顺”一词,似乎孝敬就代表着顺从长辈或者权威的意志,那孝是不是就是愚忠和逆来顺受?很多人因此产生误解,批判《孝敬》的愚昧和保守。其实,仅就这一点,孔子早就给出了答案。有一次,曾子问孔子,“孝”是不是就等于“从父之令”,缺乏自己的独立意志和价值的准则呢?孔子的回答是:“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不争于父,臣不可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在“孝”之外,孔子还用了另一个道德的准则“义”来规范它的实行。如果上级或者长辈言行不已,就可以阻止或者不执行。可以看出,“义”作为一个概念是超越了君臣、父子的伦理关系的,《荀子•子道篇》记载了同样的一段话。鲁哀公问孔子同样一个问题。子贡认为“子从父命”就是孝。孔子说子贡是“小人”。孔子指出“子从父”不能说子“孝”,臣从君,也不能说是臣“贞”。孔子说:“审其所以从之之谓孝,之谓贞也。”总而言之,“孝”是子对为什么要从“父之令”的审慎的把握。把握的标尺就是“义”。“孝”由此就成为小辈或者臣子依据一种更高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准则,根据一定的认识论方法处理与君和父的关系的一种品性。在这种解释思路下,“孝”不是无原则的服从,“孝”是学道的表现和成就,是对自己内心最高价值准则的服从。“孝”不是对长辈和上级的单向的义务。
其次,孔子认为在精神上的孝,意义远大于物质的供养。关于这一点,孔子在《论语》中多有论述,对于不同弟子的提问,他给出了不同的答案,但是其中的要义都是一致的。他认为一般人所说的养就是孝的观念是有问题的。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孔子认为,就是家里豢养的动物,都能在物质上被给予很好的照顾,那么给父母的物质供养就不足以成为孝与不孝的分界线。能够区分的只有抽象的情感。所以色是难的,要做到面对父母的时候,不厌烦而有愉悦之色,并不是每个家庭都能做到的。如果整天摆着一副臭脸,父母就是天天食鲍鱼吃燕窝也不会开心的,父母最需要的是心灵的慰藉。看到这两句,心中感慨颇多,孔子的教导对现代人来说指导意义更大。在古代,交通不便,疆域窄小,出趟远门并非易事,正所谓“父母在,不远游”。但是今天,除了农村那些出不来的人,还有多少人愿意固守家园,守护自己的父母?的确很多时候,我们可能身不由己,繁忙的工作,又有谁考虑到父母的感受?每当我们推说加班加点而没空探望他们的时候,我们是否记得孔子的教诲?那首《常回家看看》在大江南北的走红不是没有原因的,这一点,我很佩服孔子,他洞察到了人内心的想法,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症结所在。在父母眼里,子女的陪伴和关切比物质的丰盛要重要得多。所以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惟其疾之忧。”是的,既然是孝子,那他在物质和言行上的态度就不会受到父母的微词,唯有疾病,是天灾,很难由人力控制,是父母和孝子都没有办法的。这种疾病,不是自身的不注意造成的。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毁。”所以自然的病症成为父母也是孝子最无能为力和担忧的事件。另外,孔子还说:“孝哉闵子骞,人不间於其父母皆弟之言。”对于父母对自己孩子的看法,向来都被认为有主观的成分,但是人们不会对孝子父母对孝子的看法有怀疑和不好的评价。孝道作为人伦之一,那个时代是大家很重视并且有目共睹的,如果是公认的孝子,那么他的言行对社会就有一定的示范作用,成为道德楷模式的人物。此时,就连父母家人也变成了“孝”的监督者,他们的言行是有公心且可供参考的。由此可见,孝在当时已经被提升到了一个怎样的高度。
再次,孝道对政治能够起到作用。除了间接地从孝到忠,孝道还可以淳化社会风气,教化大众,安定社会。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孔子认为,在家族里对长辈的孝敬,对兄弟的爱护,可以维护一个家族的正常次序,这是有利于社会安定的,当然是为政的一个方式。孔子还解释说: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在他看来,倡孝实际上就是一种用德行来影响政治,作用于社会与百姓,维持社会秩序的一种治国方略。因此,孔子及儒家主张用孝教化百姓。“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孝经•广要道章》)对人们“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为人君者也。”(《孝经•广至德章》)这样社会就会稳定,形成“民用和睦,上下无怨”的局面。《孝经》可谓儒家经典,虽然直接吸收孔子的思想不多,但《孝经》对孝的思想的阐发可以说是继承了孔子的传统,又生发开来的。特别关于孝和政治的关系,很好地继承了孔子的想法。先秦儒家孝道所具有的政治功能和教化功能,使先秦儒家孝道思想在中国社会舞台中扮演了一个极其重要的角色,从汉以后“以孝治天下”的格局贯穿于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我认为,西汉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举孝廉的政策应该就是儒家孝学说影响巨大的有力证据。举孝廉之人,直接为官,看来孝真是与政治不可分割了。到了元明清时期,很多文人创作的戏曲和小说更是体现了用孝来教化大众的思想倾向。比如《琵琶记》、《任孝子立地成神》等等。
最后,《论语》中提到,孝不仅是生养,还是死葬,不仅是对人生前的尊敬,更是对死后亡灵的尊重,慎终追远,这才是孝的完结。比如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於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里的“违”应指的是违背礼节。就是说不管长辈是否在世都必须按照礼节来侍奉他们。对于死去的人,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於父之道,可谓孝矣。”杨伯峻将“道“解释为父辈合理的东西,引发了学者的争议,有人认为,三年不改,难道超过三年就可以把合理的东西改掉吗?我觉得这是钻牛角尖,孔子说过,顺从并不是孝,这里应当采取杨的解释,即在父丧的三年之内,尊重父辈遗留下来的合理的教义,三年之后,可以添加或者根据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是对合理的东西至少保证三年的不变化。没有什么对错只之分,只不过时移事易,对待不同的事件一定有不同的正确防范。对于丧葬的礼节,孔子认为并不是越隆重奢靡越是孝。正如前面所说,孔子重视的是心,而非物质。同样在论语中,他说:“礼,与其奢也,凝俭;丧,与其易也,宁戚。”儒家在强调“哀戚”的神色,必须是发自内心的忧伤,就是对死者最大的祭奠。同时,儒家又认为这种悲哀之情是有节制的。要“致乎哀而止”(《论语•子张》)要有三年之祭,“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但“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而对于丧祭之事,孝子必须恭敬严肃,孔子说:“吾不与祭,如不祭。”(《论语•八佾》)“丧事不敢不勉”(《论语•子罕》)表达了在祭祀时对先辈要虔诚。
可以看出,虽然在《论语》中,只有十九处明确地提到了“孝”,但是那些关于祭祀、关于忠、仁的阐释也是跟孝不可分割的。从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理解,“孝”乃是研究孔子甚至儒家思想绕不过去的一条重要线索,从《论语》到《孟子》、《荀子》和孝经,以及后世诸多的儒学经典,都清晰地记录了“孝”的发展轨迹。无怪乎有学者认定,中国的文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孝的文化。当然在谈到孝道的积极意义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过分绝对、片面地愚孝和死板遵守儒学教义对民族精神的伤害,对于每一种思想,我们都应当审慎和警惕,保持客观的研究姿态。
参考书目:
(1)鲁行经院学报范玉秋林雨2002年第5期论《孝经》对孔子“孝”的思想的发展
(2)东岳论丛2005年5月第26卷第3期黄开国先秦儒家孝论的发展与《孝经》的形成
(3)《孝经译注》汪受宽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
(4)《论语译注》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12月第2版
(5)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第25卷第1期李淑霞论孔子思想中的诚信与孝悌问题
摘 要:佛经故事《弃老国缘》是一个经典的佛教孝道故事。佛教独特的孝道思想与对中华文化影响甚大的儒家孝道思想有明显的不同之处。然而两者在佛教自东汉明帝永平十年传入中国以来相互斗争又相互融合,共同融进了中华民族的孝道文化之中。在现代社会,仍可以看到这两种孝道文化的痕迹。
关键词:佛经故事《弃老国缘》佛教孝道思想儒家孝道思想
佛经故事《弃老国缘》体现的孝道思想
《杂宝藏经》卷一的《弃老国缘》讲述的是很久以前,有个国家名为“弃老”,其风俗是把老人带到偏远的地方抛弃。有一个大臣孝顺,舍不得将老父亲按惯例赶走,就偷偷在地底下挖了一件密室,将父亲安置在里边随时孝养。当时来了个天神对这个国家进行考验。所出的难题众人皆无法解答,这时,大臣回去请教老父亲,在危机的时候挽救了国家。事后,国王知道了是大臣的父亲的功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立马尊大臣之父为师,并普告天下,废弃弃老的习俗,有不孝父母,不敬师长都当加大罪。故事的情节和结局明确地宣扬了孝道的思想,而其中天神给国王出的几个难题和老父亲的解答更是突出地反映了佛教的孝道思想。具体总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强调要敬信三宝,供养父母师长。故事中,天神变成一个连骸拄骨的饿人,问国王,世界上还有比他更饥穷瘦苦的人?大臣的父亲说道“世间有人,悭贪嫉,不信三宝,不能供养父母师长,将来之世,堕饿鬼中,百千万岁,不闻水谷之名,身如太山,腹如大谷,咽如细针,发如锥刀,缠身至脚,举动之时,支节火然。如此之人,剧汝饥苦,百千万倍。”①形象地描绘出不愿供养父母师长之人在地狱将遭受的痛苦。由此告诫世人要善对父母,为来世积福报。之后又从正面肯定敬信三宝,孝顺父母,精进持戒的人能获得福报,转生天上,胜过常人百千万倍。
第二,认为不但要供养父母师长,更要由孝到信,由信到忠。故事里天神变成一个身披枷锁铁链,全身冒火的人,问国王,世界上还有比他更苦的人么?大臣的父亲答道:“世间有人,不孝父母,逆害师长,叛于夫主,诽谤三尊,将来之世,堕如地狱,刀山剑树,火车炉炭,陷河沸屎,刀道火道,如是众苦,无量无边,不可计数,以此方之,剧汝困苦,百千万倍。”②在这里,佛经把不孝引申到不信,不忠。连父母都不孝顺的人,更难做到对朋友信,对君主忠。这与《论语》中“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所表达的意思有相通之处。
第三,指出了行孝的根源在于报答父母养育之恩。故事中天神问国王如何分辨两只外表一样马谁母谁子?大臣的父亲答道:“与草令食。若是母者,必推草与子。”③正是因为父母恩情重如山,儿女后代难完报。父母在养育儿女时,受了无数艰难困苦,作为后代,应该生起感恩心,以报父母之深恩。佛在《父母恩重难报经》中将母恩归为十种:一者怀胎守护恩,二者临产受苦恩;三者生子忘忧恩,四者咽苦吐甘恩;五者回干就湿恩,六者哺乳养育恩;七者洗濯不净恩,八者远行忆念恩;九者深加体恤恩,十者究竟怜悯恩。④而佛教的报恩不仅讲今世,而且注重来世,由此推及到对一切众生起好感,生慈心。因为万物都可能是过去父母的精神所化成的,所以要戒杀。这也是出于孝心的表现。
总之,佛教的孝道思想认为孝行应该不仅停留在赡养承欢的层面,并且需要提升到令父母出离生死轮回的高度。宣扬戒孝合一的思想,认为行孝是持戒的基础和前提,而持戒又是善的源泉,归根结底,孝是众善之本,持戒和行孝的关系至为密切。各种戒律在外道之人看来可能太过严苛,但是佛家宣扬行善尽孝的思想还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为中华民族孝道文化的丰富发展做出了贡献。
如儒家“孝道”思想与佛教“孝道”思想在中国文化中的融合
佛教自东汉明帝永平十年传入中国以来,一直受到儒家正统的非难,儒家认为佛门弟子,违背父母意愿,辞亲别祖,不娶不嫁,绝嗣无后,是为大不孝。但是在古代,儒家思想作为统治阶级捍卫正统的思想武器,主要是被“知识分子”所接受,而佛教向往极乐世界,为来世积福祉的主张却在广大的穷苦劳动人民中有广泛的影响。儒家和佛教都是兼容性比较强的学说,并没有盲目排外,因此,在将近两千年的互相碰撞、磨合中,两者出现了一些融合的产物。
第一,佛教宣扬戒孝合一的思想。早在三国时的康僧会,就把佛教的持戒与世俗的尽孝联系起来,认为戒酒是“奉孝不醉”。由此,中国佛教历来有倡导持戒与行孝统一,宣扬戒孝合一的思想。《梵网经》云:“孝顺父母、师僧、三宝,孝顺至道之法:孝名为戒,亦名制止。”⑤说的就是,行孝便是持戒,行孝与持戒都有一样的功德,持戒与尽孝合而为一。首先孝为戒先,行孝就是持戒;其次戒为孝蕴,持戒就是尽孝。大戒以孝为先,众善由戒而生,如无戒,善无从生,而无孝,戒无所依。故经云:“若人能持净戒,是则能有善法。若无净戒,诸善功德。皆不得生。”《佛遗教三经要义丁四说劝修戒利益》⑥
第二,佛教将轮回报应与孝道结合起来。佛经通过描述不孝之人将要受到的种种地狱苦难,和持孝之人将要获得的种种天堂福祉来从两方面告诫世人,应该敬信三宝,孝顺父母。而佛门之中又有众多感人至深的孝亲事迹,众高僧用身体力行的方式,指引众生。佛教伟大的创始人释迦牟尼佛为报父母深恩,曾在父母生命垂危时,连自己身上的肉也割下来供养父母。后来又升忉利天为母说法,在皇宫为父阐扬净土,令其闻法生信,超升三界。又如弘一大师每逢“母难日”,必于佛前虔诵《地藏菩萨本愿经》以此功德回向先母。有一次,他在听静权法师讲《地藏经》时,禁不住痛哭失声,忆及先母生前为他所受的种种折磨,比他自己过着无柴无米的日子还难受。
第三,送子观音的偶像崇拜融合了佛教与儒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虽然佛教宣扬超脱红尘,无念无欲,不嫁不娶。但是由於佛教宣称观音慈悲为怀,救助众生,中国人民便在她的众多神通中增加了送子的神通,而且信徒众多,特别受还没怀孕的妇女推崇。这正是儒家注重子嗣繁衍的思想对佛教的影响的具体体现。
综上所述,孔子代表的儒家的孝道思想与佛教的孝道思想在本质是的一致的,都是为了对父母报恩,尊敬,供养父母。而在具体表现形式上各有其特点,孔子更强调对父母的尊敬之心,以及通过严守礼的规定,传承父母的血脉,继承发展父母的功业等方面来表现孝道;而佛教更注重为父母积福报,不仅在今生供养父母,而且为了不误伤的前世父母而戒杀生,并对一切生灵怀有敬畏之心。两者对中国传统孝道文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特别是儒家的孝道思想对塑造中华民族的民族之魂有重大贡献。在现代社会,重新审视这两者的孝道思想,吸取其中的精华,陶冶审视自身的行为举止,对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有积极的意义。(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注解:
① (北魏)吉迦夜昙曜译选.杂宝藏经.花城出版社,1998年1月第1版.第19页.
② (北魏)吉迦夜昙曜译选.杂宝藏经.花城出版社,1998年1月第1版.第19页.
③ (北魏)吉迦夜昙曜译选.杂宝藏经.花城出版社,1998年1月第1版.第20页.
④ 释证严讲述.父母恩重难报经.宗教文化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第6页.
[论文摘要]在以儒家文化为主导的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和道德传统中,儒家孝道思想不仅体现出一种家庭伦理思想,同时也体现出人类对于自身生命的关怀,它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生命价值观,是人类追求生命永恒的一种体现。祭祀祖先是对生命的追思意识,孝养父母是对生命的爱敬意识,生儿育女、以期传宗接代是对生命的延伸意识,儒家孝道思想的生命意识正是通过这三个层面展示出来,这也是儒家孝道文化独特魅力所在。
梁漱溟先生曾说过:“中国文化是‘孝’的文化,自是没错。”[1](p307)当人们谈论儒家孝道思想的时候,往往最容易想到子女孝敬父母、关爱父母,其实,儒家孝道思想不仅局限于子女对父母的孝养,还包括其他两个层面的内容,即崇拜、祭祀祖先和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对祖先的崇拜和祭祀是对过去生命的一种追思;对父母的尽孝则是对现在生命的珍视与关爱;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是对未来生命能够得以延续的一种期望,在以家庭为单位的古代社会,人类的生命正是通过在这三个环节中的不断流动得以传承与提升。孝道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孝是中国文化最突出的特色[2](p31),生命意识则是儒家孝道思想的本质。
一、生命的追思意识
孝道思想中对祖先的祭祀是中国人祖先崇拜的一种表现,是人类亡而不死的生命意识,它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经·三才》)孝是人类一切社会行为的根本准则,是从事其他社会活动的起点,故曰“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而万事之纲也”(《吕氏春秋·孝行览》)。孝字是一个会意字,早在殷商甲骨卜辞中就有“孝”字,孝字结构具有双重特征。从象形角度看,该字上半部是“老”字,表示祖宗、先辈的意思;下半部是“子”字,表示子女、晚辈的意思。从会意角度看,孝字则是“老”字与“子”字的组合,其中蕴涵着丰富的生命意义:“老”扶“子”头,“子”承“老”身,这一结构既可理解为“子”是“老”的拐杖,有责任、义务对“老”的生命进行赡养和照顾;又可看作“老”用饱经生活沧桑的手掌抚摸着“子”的头,向晚辈托付生命传承的责任,传授做人做事的道理和方法。正是基于这样的意蕴,故《尔雅·释训》解释道:“善父母为孝”;许慎《说文解字》中解释说:“孝,善事父母者。从老、从子,子承老也。”“孝”的文字结构向我们展示了“孝”所具有的最原始、最质朴的意蕴,尽管这只是一种萌芽状态,但构成了整个孝文化的生长点。正是通过对“老”和“子”这种原发性的生命关系的延伸和提升,才形成了内涵丰富、博大精深的孝文化。
人类与其他一切动物最本质的区别就是能够自觉用意识的力量去维护生命,在人类早期,人就开始思考自身的存在和生命本源问题,从而产生了对生命本源重视的意识,这种观念则体现在人们对祖先崇拜以及祭祀的活动中。
西周金文中的孝观念大多数表现在对祖先的祭祀活动中,祈求祖先保佑子孙后代,其崇拜对象并非健在的父母,而是先祖。当时出现的孝字,也多与祖先祭祀活动有关,如《追簋》中有“用享孝于前文人”(《三代吉金文存》9.5),《酒诰》中有“用孝养厥父母”(《尚书·酒诰》),《文侯之命》中有“追孝于前文人”(《尚书·文侯之命》)等,句中无不包含此种意义。祖先崇拜的出现固然是由多方面心理因素造成的,但感念生命的由来、感激祖先赋予生命无疑是最重要的方面。他们知道:“先祖者,类之本也”(《荀子·礼论》),“无先祖焉出?”(《大戴札记·礼三本》),“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礼记·效特性》)。由于生命是从祖先那里传承而来的,我们先人所拥有的生命来之不易,所以人不能忘祖,“君子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生也”(《礼记·祭义》)。人们祭祀祖先,就是要表达对祖先赋予我们生命的崇敬、感激和追思之情。“我们从思想的观念来看,人的最高生活目标就是生命,尤其在古代社会,举凡一切人能赖以生存的都被人视为最高价值所在,而当人智对自我主体有更深刻认识时,对生命之源,生命所从出之所,必生敬慕感念之情而加以祀之。”[3](p71)从这个意义上说,祖先祭祀与崇拜的行为,是孝道思想一种追本溯源的情结,核心是对生命来源的追思。
孔子虽主张“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但他谈论孝不是承继周人只注重对祖先的追思,而是延续春秋的新思想,他将孝还原为人对祖先、父母的真实情感,为孝找到了现世个体存在的生命依据。在回答宰我问“三年之丧”时,孔子指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这是从生命追思的角度对“三年之丧”的合理性作出说明:我们生下来三年,才能脱离父母的怀抱,难道在父母去世时,不应该守丧三年作为回报吗?可见,“三年之丧”并不神秘,它不过是人们真实情感在生命意义上的具体体现。孔子还曾经有言:“所重:民、食、丧、祭。”(《论语·尧曰》)人除了吃饭外,最重要的就是办丧礼和祭祀鬼神了。但孔子所认为的丧礼并不仅仅是一个礼节仪式的问题,他的重点在于内心感情在丧礼中的表现。在林放问他礼之本时,他的回答充分表现了这一点。“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论语·八佾》)对祖先祭祀的重视当与古人祖先崇拜的观念紧密相关。由此追溯孝观念产生的文化心理根源,我们不难发现,孝观念与祖先崇拜是直接关联的。祖先崇拜观念不仅使古代中国社会带着氏族制的脐带跨进了文明社会的门槛,进而由氏族制发展到宗法制,它还深刻地影n向了中国的家庭结构、社会结构、社会心理和意识形态。钱穆先生说:“儒家的孝道,有其历史上的依据,这根据,是在殷商时代几已盛行的崇拜祖先的宗教。上古的祖先教,演变出儒家的孝道;在秦汉以后的两千年,儒家的孝道,又维系了这个古老的宗教。”[4](p51)这不仅深刻地揭示了祖先崇拜观念与孝道的内在联系,更重要的是揭示了祖先崇拜活动中所体现出的孝道观念是对生命的一种追思。
二、生命的爱敬意识
儒家孝道思想的生命意识不仅是在敬宗祭祖的活动中去体悟生命、感念生命,去追思生命来源,更重要的是人们能够在现实生活中珍惜和爱护正在存有的生命,把对先人生命的幽思化为一种现实的生命意识,生命的终极关怀也相应地转化在现实的伦理生活中,在现实中以爱心对待父母、以养心敬重父母,甚至在此基础上善待自己。
孝道思想的爱敬意识主要表现为对父母的关爱,孟子道:“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万章上》)意思是说孝的至高点没有比尊亲更高的孝行为了。换言之,尊敬父母就是最高、最大的孝。荀子也曾说:“能以事亲谓之孝。”(《荀子·王制))这也是说能够奉养自己的父母,就是孝。可见,孝首先是赡养父母,诚如《孝经》所云:“夫孝,始于事亲。”关爱父母、孝敬父母,对于“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里仁》)。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年龄逐渐增大,子女因父母能够高寿而感到高兴、喜悦;同时父母在世的生命也在日渐减少,子女则因父母年迈而产生忧虑、恐惧。子女应当珍惜父母这一有限的生命,尽可能地去延长。当然,对父母的孝敬、对父母生命的延长,在物质层面上的赡养是必不可少的,但更重要的是在精神层面上的关怀,孝敬父母的实质在于爱、在于敬、在于尊重。孔子在论及孝敬父母的时候也多侧重于发自子女内在的真情实感。如:“子夏问孝。子曰:色难。”(《论语·为政》)“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孔子弟子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这就意味着孝敬父母在物质层面上的满足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在此基础上更要对父母有恭敬之心。“顺乎亲有道:反诸身不诚,不顺乎亲矣。”(《中庸》)其中所体现的思想就是说,孝顺父母是有原则的,孝敬父母要常常反问自己对父母尽孝是否是真心实意,如果对双亲不是诚心诚意,也就谈不上是孝顺父母了。从外在形式来看,孝敬父母的行为要严肃庄重,要合乎于礼:“生,事之于礼;死,葬之于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孝经·纪孝行章》)从内在情感来看,孝敬父母要怀有真诚的态度和真挚的感情,要“笃于亲”,只有心里对父母有笃诚的亲爱之情。才能做到“事父母,能竭其力”,才能做到对父母“又敬不违,劳而无怨”。总之,对父母的孝行具有不同层次和境界,但核心是尊敬,诚如曾子所言:“其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礼记·祭义》)
同时,孝道思想中所蕴含的生命意识还表现为对自我的关怀、珍爱。“身者,亲之遗体也。行亲之遗体,敢不敬乎?”(《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身体不仅是自己的生命的承载体,同时也是父母生命遗留下的身体,是父母生命在我们身体中的延续。善待自我、重视自我就是对父母乃至祖先生命的保全。“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也。不亏其体,不辱其身可谓全也。”(《礼记·祭义》)“君子无不敬也,敬身为大。身也者,亲之枝也,敢不敬与?能敬其身,是伤其亲。伤其身,是伤其本。”(《礼记·哀公问》)为了保全自身的生命,为了自身安全,不登高,不临深,不处险地,“游必有方”。当然,伤风败俗、违科犯禁的行为更不能去做,以达到“不辱其身,不羞其亲,可谓孝矣”(《礼记·祭义》)的境界。
孔子的弟子曾子临死时对他的弟子们说:“启予足,启予手。”(《论语·泰伯》)让弟子们看到自己的身体是完整的,没有损伤,并以此感到欣慰。曾子说,自己在生活中“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十分注意不使自己的身体受损伤,这是因为他认为自己的身体是受之于父母的,其中承载了从祖先传下来的生命。曾子等都认为,受之于父母以完整的身体,应该以完整的身体还给父母,才能使父母的生命也得以延续,这是孝道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内涵。“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开宗明义章》)作为一个生命体,自己的身体肯定是过去生命的承载者,生命是通过这一有形物质而贯穿于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整体。“人对自我存在、自我生命的重视,正表现人对生命的崇高敬意。因为人的生命源于父母,父母的生命无限地往上追溯则来自天地,故人对自我生命的敬意就好比对父母、对天地的敬意一样。”[3](p24)。在当时家族观念流行的社会背景下,强调对自身的珍视、爱惜,体现出对家族生命传承的责任和意识。
三、生命的延续意识
祭祀祖先、孝敬父母、保全自身只是孝道思想中的一个阶段,只有让家族的生命力不断延续下去,才是最大的孝。“孝有三: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曾子大孝》)孝道思想体现出入的生命意识,从祖先到父母,从父母到自己,从自己到自己的后代,生命就是在这样的传宗接代的延续中得到流动、生生不息,从而也实现了人们对于生命有限的遗憾而追求永恒的一种价值取向。父母的生命传续到/自己,如果不能继续延续下去,那将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无子为其绝世也”(《大戴札记·本命》),正是这种思想的明显体现。生命总是在代代相传中得以延续,这也是人类有限生命对无限生命的一种追求。以关爱生命、重视生命为内容的孝道思想,正是这样的一种生命价值观。这种生命价值观既表现为渴望生命延绵不断的传递,又表现为追求生命价值的不断升华。
因此,要想获得生命的延续,实现生命的永恒,就不得不考虑传宗接代问题。生命的延续是通过家族延续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这样,家族生命的传承与家族的兴旺发达的价值观念就联系起来了,婚姻便成了人们生命延续的一件大事。“天地不合,万物不生;大婚,万世之嗣也。”(《礼记·哀公问》)男女结婚就成了传承祖先生命的一项重要内容,生儿育女成为保持家族生命兴旺的重要手段,是人生至关重要的责任。孔子说:“父母生之,续莫大也。”(《孝经·圣治章》)只要每一代人都承担起传承生命的重任,家族生命就会枝繁叶茂,万代不竭。
从人的自然生命本性来说,任何一个个体生命都是有限的、暂时的,生命传承不仅表现为绵延不断的自然和生物意义的传承,更表现为对家族生命的物质传承和文化传承乃至精神传承(包括家业、家风等),而后者是一种更有意义的价值传承。家族生命价值的物质传承的基本要求是守住家业,家族生命价值的文化传承的基本原则是传承良好的家风。孔子在回答孟懿子问孝时说:“无违。”孔子还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具体说来就是要继承先祖基业,保持先辈的风范。“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也。”(《中庸》)不能很好地传承家风或没能守住祖宗基业的人,往往被认为是不肖子孙而遭贬斥,这充分表现了孝道中所蕴含的生命的物质传承和价值传承的双重内涵。
从个体对家族生命的传承上来说,个体仅仅维持祖先遗留下来的基业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能够在继承祖先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要使家族生命在维持前辈的基础上有所超越,使整个家族生命意义得到辉煌发展,生命传承的意义也就体现出来。如果想使整个家族生命得到传承,其出发点便是立己身。“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使自己的地位身份能够确立是传承生命最重要的一步。“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开宗明义章》)所以这才是真正的“孝”。“立身行道”的内涵是丰富的:“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诚如孔子所担忧的那样:“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也。”(《论语·卫灵公》)如果一个人在经过立德、立功、立言等三方面的努力,能够使自己垂德后世、建功立业和著书立说,最终实现超越短暂而有限的生命,获取人的永恒的生命价值。这一超越,从个人角度而言,既获得了现实生活的幸福,又实现了自身生命价值,体现了人生的意义;从家族角度而言,既可光宗耀祖、彰显其亲,还可以进而福荫子孙;从社会角度而言,可以报效国家,有益于民众。立言就是著书立说,妙手著文章。如果达到了立德、立功和立言的完美结合,那么就意味着圆融了生命的意义,体现了生命的价值。这样,也就达到了孝的新境界,实现了传承家族生命和完善自我生命的统一,真正实现了个体生命价值的不朽。
结语
儒家思想是一门“生命的学问”[5](p127)。因此,儒家其中的孝道思想也就不仅表现为一种家庭伦理思想,更是蕴涵了人类关于自身的生命意识的思想和学问。人类对生命意识增强和促进生命的不断延续是祖先崇拜流行的必然结果,祖先的形象庄严、高大既然反映出一个宗族生命力的强盛、繁荣,子孙为了保持祖先的形象就要努力发展本族的生命力。孝“实际上是中国人的人文性宗教,反映了中国人生命不息,文化绵延不断的历史意识和终极价值理想”[6](p25)。通过对祖先的祭祀活动,在缅怀祖先的时候,更融人了对先人生命的追念,感恩祖先给予自己生命。赡养父母、尊敬父母,珍惜父母从祖先所传承下来的生命。同时,也要珍惜自己现在拥有的生命,把爱护自己的生命列为孝的出发点,是因为这生命直接来自父母。生命存亡的意义主要不是对自己个人而言,而在于这关系着祖先生命形象的存在和完整。即自己的生命既然是以祖先为代表的宗族生命合力的一部分,为了宗族生命力的强大,自己就得保重自己的生命。由此可自然而然地推理:为了宗族的壮大,让祖宗生命能够永久地延续下去,生命个体就必须要担负起努力生育后代的责任,以便给本族增添更多的物质意义上的生命;同时,正是由于这些物质生命的存在,承载了整个家族的精神生命,使得这种生命得以传承。否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家族生命的延续受到阻碍,不仅因此而违背宗族群体的生存精神,也将会被视为是世间最大的罪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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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钱穆。中国文化导论[a).文化危机与展望(下)[c).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89.
关键词:孝道;养老思想;道德准则;行为规范;农村养老
中图分类号:C913.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862X(2015)03-0020-005
我国传统孝道有着十分丰富的养老思想和内容,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之一,是一份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其中儒家孝的学说中有关敬养关系的道德原则和行孝的规定要求,有维持家庭和睦、社会稳定的功能与作用。人们用“孝”来调节和规范家庭代际关系和养老关系,使养老和敬老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要求成为人们必须遵循的养老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这一养老敬老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历经延伸和扩展也成为了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
一、孝道与养老的关系
什么是“孝”,一般地说,孝是子女对父母的奉养和尊敬。儒家则从子女角度阐述父辈与子辈之间有关敬养关系的道德原则和敬养的基本要求。敬老和养老是老年伦理学中一对常见范畴。敬老是指子女或晚辈从内心对父母及老年人的尊重,让老人满足精神上的愉悦;养老指对子女或晚辈对父母和老年人提供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上的合理需要。因此敬老是孝道的核心内容,是孝道的本质,是养老的深化,是养老的精神所在;养老是孝道的表现形式,是敬老的具体体现,两者相互统一,共同作用于为老年人提供赡养的实践中。具体说来:
(一)孝道是养老的思想前提和道德基础
弗朗西斯・培根曾说:“思想决定行为。”良好的思想观念决定着行为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因此深刻的孝道意识是产生养老行为自觉性的前提,是达到养老良好效果的基础。在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农业社会,生产力水平十分落后,人们的生活十分贫困,许多人经常朝不保夕。若老年人身体差,经济困难,自给自足能力低,那么子女和社会对孝道的认识态度和认识水平是决定养老质量的前提。《 礼记・乡饮酒义》曰:“民知尊长养老,而后乃能入孝弟。”也说明了只有知道敬老,才能很好地养老尽孝。在孝道思想里,“事生”是最基本的“奉养”,首先要保证父母的吃和穿。在此基础上,敬老才是养老的最高层次。《礼记・祭义》曾说“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这实际上是行孝的三个层次,最高境界是尊亲,最低层次是能养,这说明孝养在孝观念中的基础性地位。儒家更看重“敬亲”,认为“敬亲”比“养亲”更有道德意义,认为如果仅从物质上养活父母,而在行为语言上对父母不礼貌不尊敬,即使每一顿都给他们山珍海味,也不能算尽到了“孝养”。孝顺源于内心的真爱,事奉父母,理应尽心竭力。
(二)养老是孝道的实践形式和具体落实
敬老、养老既是社会问题,也是道德问题。在这对伦理范畴中,敬老偏重于价值本体,养老偏重于实践本体。价值是在实践活动中客体为主体所用,实践是有目的的活动,是对价值的自觉追求,因此,养老是敬老的实现形式,是敬老在养老行为方式的具体化,也就是说养老既是尽孝的责任也是尽孝的义务。儒家更看重“敬老”,认为“敬老”比“养老”更有道德意义,“孝”本来的含义是“善事父母”,敬老是通过尽力尽心赡养父母表现出来的。因此敬老是养老的价值尺度,敬老基础上的养老才是合乎孝道德的。在古代中国,“善事父母”,也就是对父母供养是家庭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国家法律上的规范,是一种道德和法律合一的制度化规范。孟子说:“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离娄下》)孟子所提到的“五不孝”中,前三项直接和养老有关。事实上,后两种从贪财和的角度反衬养老,告诉人们若使父母蒙受耻辱,心灵受到悲伤,也是一种不养老的行为。可见,敬老只有落实到养老的具体行动之中,才不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三)孝道与养老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对父母的物质供养和精神慰藉是人类社会共同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准则,是“孝”的内在要求之一。“养亲”一直被视为中国孝道的基本要求、子女应尽的基本义务,中国的古代法律也一直强调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传统孝道认为,对父母尽经济上的赡养责任,只能算是“下孝”。孟子认为,“爱而不敬,兽畜之也。”(《尽心上》)因而,赡养父母一定要尊敬父母,仅仅从表面上赡养而不从内心深处去敬爱父母,就不是真正的孝。一般来说,敬老主要是指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通过肯定其为家庭和社会所作贡献及亲情慰藉和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而实现;而养老是通过更多地满足老年人的吃穿用等物质供给和日常生活照料的需要而完成。人们常说:“吃饱穿暖”并非完全是老人所需,精神慰藉的满足才是老人的心中所需,所以敬老要把精神慰藉放在第一位,是更高要求的养老,是养老质量提高的体现。
传统孝道的本质是敬养,敬老是孝道的核心内容,是其精神所在。对父母的衣食等物质方面的赡养和精神上的敬养,是“孝”的内在要求之一,是人类一切社会共同遵循的道德准则。所以说,传统孝道和养老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两者统一于为老年人提供适当的条件和养老和谐氛围,达到生命延续、社会发展之目的,这也体现了民本主义的养老思想。
二、传统孝道养老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尊老敬长”的养老礼仪道德规范。从上古时代开始,无论是民间或是历代王朝都十分注重养老礼仪。民间,在尊老称谓上,称长者“父老”、“父兄”;在尊老礼仪上,对老人吃有吃礼,行有行礼,坐有坐礼,起住有起住礼;中国古代历代王朝为尊重敬重老年人,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地位与作用,根据自己的需要与民间的风俗制定出各种不同的敬老和养老礼仪标准,形成了一定的养老敬老礼仪习俗。据儒家的经典《礼记・王制》篇的传说,远古的有虞氏,即舜,用燕礼养老;夏后氏,即禹,用飨礼养老;殷人用食礼养老;周人则兼而用之。据说,周代的敬老礼仪是按老人的年龄分别在不同的层次举行,即“凡养老……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八十拜君命……”(《礼记・王制》)。
古代思想家也十分重视“尊老敬长”礼仪。礼的要害,在于互相尊重,以理顺人际关系。孔子特别强调敬老尊贤、长幼有序,并把家庭范围内的“孝”、“悌”思想推及社会上,用以处理人与人之间上下、朋友、长幼之间的基本关系。孔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不知礼,无以立”。 孔子将奉养老人从事生到事死还作了礼节性的规定,孔子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意思是说以礼为标准奉养和敬养老人,即符合养老礼仪和规范的事情就做,不符合养老礼仪和规范的行为则不能干。这样,养老礼仪就成了古代社会养老敬老必须遵守的社会基本准则。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这一尊老敬老思想逐渐形成“尊老爱幼”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道德准则。[1]
(二)传统孝道既要求物质赡养更注重精神慰藉。传统孝道的基本要求首先要对父母提供物质保障,在此基础上更要注意精神慰藉,这是人类社会必须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奉养是孝的最合理的要求,是孝的基础,是孝最起码的表现,没有一定的奉养就谈不上孝。《尔雅》记载:“善父母为孝。”
养老不仅是要满足老年人的衣食需求,更要关注老年人情感需要,健康快乐的晚年生活不仅需要物质保障,更需要精神慰藉。孝养是做儿女的义务,其根本要求是敬。孔子认为,“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儿女赡养父母,从物质上确保老人吃饱穿暖是理所当然的责任,但仅仅做到这一点是不足以说明叫养老。因为即使狗和马也能够得到人的饲养,赡养父母如果不怀着恭敬之心,则何以别于饲养狗马之类的动物?可见,孔子倡导敬亲,把敬养放在赡养之上。《孝经・纪孝行章第十》:“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至其敬,病则至其忧,养则至其乐,丧则至其哀,祭则至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因此,如果对父母不敬养,即使吃穿不愁,他们也不会开心,不会快乐,这就是在日常生活中为什么有人虽然让父母过上能吃山珍海味的生活,但他并不被人们称为孝子的原因。[2]孟子也认为,“爱而不敬,兽畜之也。”(《尽心上》)因而,爱心敬养,是孝道的本质。养亲必敬,光养而无敬爱之心,就不是真孝。因此,对老人物质赡养、精神慰藉,关键在内心的敬养、心养,这才是真正的孝。
(三)尊敬长者、关爱他人。传统孝道是中国古代社会普遍性的道德修养和行为规范。“人孰能不老,百事当以孝为先”,因此在中国传统道德中,孝敬父母是人人应有的基本道德底线。但是社会是一个共同体,一个人的幸福,一个家庭的幸福不足以构成整个社会的和谐。因此仅仅孝敬自己的父母是不够的,是狭隘的敬养,这种孝只能算小孝、小爱。因此要构建整个社会的和谐,不仅要求做到人人孝敬自己的父母,而更应推己及人,有博孝之心,真正学会孝敬全社会的老人,让世界充满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才是更深层次、更高境界的孝。《孝经》说:“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意思是说,如果我们能够爱身边的亲人,也尊重身边的亲人,那么我们就不会不尊重别人,也不会去辱骂别人,更不会恶于别人。这种由敬爱自己的父母和亲人,推广到敬爱所有长辈老人的道德观念,是人类的文明程度和中华民族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敬老养老,人人养老,从横向上来看,天下所有父母都为子女操心劳力了一生,为社会作出了巨大的奉献,没有父母就没有人类的繁衍,更没有人类社会的进步,就没有我们共同享用的财富,因此尊敬他们是做人的应有之义;从纵向来看,人人都会老,人人都会有年老体弱之时,那时若得不到人们的关爱,体会不到社会的温暖和敬养,做人就会失去意义,因此,要把社会所有老人当成自己的父母一样来看待、来尊敬、来关爱,让社会处处充满“孝”,这个社会才会有和谐。正如张载所提出的:“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圣其合德,贤其秀也。凡天下疲癃残疾茕独鳏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于时保之,子之翼也。”[3]
三、传统孝道养老思想对完善
当前我国农村养老的启示
在我国,传统孝道作为家庭伦理规范是用来调整家庭成员关系,以营造温馨和睦的家庭氛围,其最高的价值取向是支撑子女对父母的养老功能。延续了几千年的依靠家庭养老模式,在现阶段陷入尴尬境地,而在社会养老制度又未形成和完善的情况下,以社会舆论的力量强化传统孝道支撑养老的功能,这无疑是新形势下探索养老途径的好路子。
(一)有助于营造和睦的家庭环境,构筑农村养老的思想基础,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儒家倡导“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与齐家相连,加强自我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就是要尊老爱老、关心子女、友爱兄弟朋友,所谓“入则孝,出则悌”。作为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孝道养老思想直接指导家庭成员处理子女和父母、晚辈和长辈的家庭伦理关系,实现家庭和谐美满。但是,近年来,随着中国城镇化运动大规模展开,农村乡镇不少家庭由于土地征收、拆迁补偿一夜暴富,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原来温情的家庭人伦转化为裸的金钱利益关系,上演一幕幕家庭悲剧,贫贱的时候可以共夫妻共家庭,一旦荣华富贵的时候,家庭成员反目成仇,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老人本应该享天伦之乐,却流落街头,甚至沦为乞丐。这些家庭伦理丧失的现象令人触目惊心。因此,如何正确地处理家庭之间、父母子女之间、老年人与年轻人之间在利益财产上的矛盾纠纷,成为眼下维护农村家庭稳定,构建和谐农村的重要工作。发挥孝道支撑养老功能就是要理顺利益关系和人伦关系,妥善处理赡养老人和打理钱财之间关系,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水平,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家庭财富的增加不应该成为家庭破裂的导火索,而应该成为家庭和睦的催化剂。弘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仁民爱物”、“民吾同胞也,物吾与也”的思想,把对自己家庭成员的爱延伸到其他家庭,及至整个社会,用孝道伦理来调节家庭人伦关系,从而使敬老、养老、送老、侍老的伦理道德观念深入千家万户农村家庭,成为农村家庭养老的道德根基,转化为家庭成员自觉遵守的道德准则与行为规范。
(二)有助于农村家庭成员修身养性、明礼诚信,提高农村养老的内在动力。
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来,家庭养老在农村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问题。信息时代的农村与农业时代、工业时代的农村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日渐发达的交通、通讯网络使分散广阔的农村“远在天边,近在咫尺”,新时代农民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衣着时尚、个性张扬、怀揣致富梦想。不少年轻人不再像父辈一样守在父母身边行孝,“父母在不远游”的习俗已被颠覆,而是选择外出创业谋生,对家庭的依赖感和责任感不再像古代那样强烈,而更注重追求个人的价值实现和个人生活的幸福,因此他们的传统孝道观念日渐淡薄,孝道力主推崇的敬老、养老、送老、助老的价值目标也失去了吸引力。他们认为守在父母身边尽孝使他们失去了去外面闯荡的机会,回家奔丧又要损失一大笔路费,事事以金钱来衡量行孝。事实上,孝敬父母不能与赚钱划等号,不能把孝敬父母作为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手段,父母生养我们就是我们的最大利益,诚然一个孝敬父母的人可以有利益上的考虑,但是养老、敬老、送老本身就是我们的道德目标,与得利与否没有逻辑关系。基于以上分析,研究孝道对农村养老的作用,既要认识到孝道是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又要看到孝道本身也是目的。反思孝道支撑农村家庭养老的功能不强的原因之一是把行孝当作手段而不是目的,仅仅从行孝是否得利这个角度来认识孝道价值,来强调孝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无疑会淡化孝道的应有价值和其丰富的内涵,淡化孝道中道德因素的含量,最终是难以达到孝道养老的目标的。因此,在农村进行孝道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秉持孝道以养老本身就是一种高尚的道德境界,有助于农村家庭成员修身养性、明礼诚信、诚心养老,做新时代农民。[4]
(三)有助于农村家庭养老资源的合理调配,构筑农村养老的物质基础
当前中国正探索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努力保障广大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但中国农村目前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农村养老目标的实现困难重重。农村人口众多的大家庭逐步消失,家庭规模趋向小型化,“四二一”家庭结构,即夫妻俩抚养一个小孩(头胎是男孩只准生一个,头胎是女孩,可允许生两个),赡养四位甚至八位老人,家庭关爱的重心发生转移,漠视对父母和长辈的关爱,把关爱倾注集中到“小公主”、“小皇帝”身上,出现“重幼轻老”的代际倾斜。农村盛行“养儿防老”,若无儿只有女,女儿出嫁使得“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削弱,一些家庭让女儿在家招婿上门可以部分解决养老资源匮乏的问题。在农村进行孝道的宣传和教育,合理分配养老资源。养女也是传后人,女儿赡养父母也可以继承遗产。出生子女数量减少,而且独女出嫁,意味着家庭养老资源减少,日后怎么支撑家庭养老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难题。独子成家负担双方老人养老,养老资源捉襟见肘,而且婆媳关系的处理又是处理家庭关系的一大难题,很多家庭纠纷就是因为婆媳关系处理不好,以致老人得不到赡养。孝道的宣传一定要注意到婆家与娘家养老资源的分配,而且对父母生前的遗产要合理分配,赡养与遗产分配自然作为孝道宣传和教育的重要内容。尊重老人对财产的处分权利也应该是孝道的当然要求,因为老人作为财产的所有者,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支配自己的养老资源。目前,农村不少老人年轻时积攒了不少财产,可年老时却无依靠,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子女不孝,侵吞甚至挥霍父母财产,成为“坑老”的啃老族。孝敬父母还包括尊重父母婚姻自由,但在现实生活中,子女仅要求父母尊重自己的婚姻选择,却很少尊重父母的婚姻自由,导致不少老人孤独度晚年。其实尊重父母离婚和再婚的自由,只要关系处理恰当,是对养老资源的“合理融资”,在物质和精神上对父母是一大关怀。因此,在人口状况新形势下,孝道可以合理调配农村家庭养老资源,为家庭养老保障筑起一道厚实的城墙。[5]
(四) 有利于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村老人养老的社会地位,构筑农村老人养老的法律基础
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成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在社会群体中的经济地位上被边缘化,主要靠子女供给生活来源。但在农村,一些老人生前有财产或有退休金,子女赡养的情况会好一些,而一些老人没有多少积蓄又无退休金,在一些子女心中,老人变成了他们的包袱、累赘,随意打骂虐待老人的现象在农村司空见惯。农村征地拆迁补偿老人的钱财被子女强行占为己有,丧偶老人婚姻遭到子女的蛮横干涉,老人的合法权益屡屡被侵犯。对农民进行孝道教育的宣传时,要结合养老问题普及法律知识,让子女明白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定义务,还是道德义务,羊羔尚能跪乳,乌鸦尚能反哺,我们作为人类安能不赡养父母?因此赡养父母,孝敬老人应该是农村孝道宣传的出发点和归宿。老年人不能安度晚年,自杀现象见诸报端,时有所闻。在当前我国老年人由于孤独、疾病、受虐导致自杀的现象越来越严重,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家庭矛盾引起的纠纷,让老人感到绝望,没有心灵寄托;另一方面则是农村很多老年人是法盲,不懂得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忍气吞声;有的还认为,打官司让人丢脸,清官难断家务事,最后别无选择只好选择自杀。2004年在香港召开的预防长者自杀亚太地区会议上,有关调研数据显示,我国农村老年人自杀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 4~5倍 ,75岁以上老年人自杀率农村明显高于城镇。武汉大学刘燕舞博士长期研究农村老人自杀现象,他调查发现,从1990年至2014年,中国农村老年人自杀率已从20年前的1‰上升到现在的5‰,并保持在高位。中南大学肖水源教授研究中也发现,中国老人自杀比例是其他群体自杀比例的3倍。
当今中国农村老年人的社会地位岌岌可危,合法权益屡被侵犯,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依靠法律的威慑力量警戒和严惩不孝之子,自然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但仅仅如此并非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根本大计,在处理家庭冲突的办法中,更多的应该倾向于在社会道德层面上、农民思想观念上解决养老问题,只有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孝道,发扬敬老爱老的优秀美德,敦促儿女自觉尽到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我国农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6]
参考文献:
[1]李辉.论建立现代养老体系与弘扬传统养老文化[J].人口学刊,2001,(01):45-51.
[2]吴锋.东方道德研究(孝养论)[M].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0.
[3]何本方:文史英华・学案卷[M].长沙:湖南出版社,1993.
[4]刘险峰,唐骏.中国高龄老人的社会保障问题初探[J].中国行政管理,2011,(6):20-23.
一、以孝、忠为基础,引导学生端正工作、生活态度
可以说,孝道、孝心是一个人善与正的基础,善良正直之人自然能良性发展。但现在很多人常常漠视或不把孝顺放在心上:在外打工几个月不和父母联系,如果联系多是遇到难题或找父母要钱;有些学生遇到困难,还没吃苦就开始炒老板鱿鱼。这些个案的出现,究其根本还是这部分学生不懂孝道,但他们本性中的孝心和善良还是有的,举个例子来说:任何一个学生被别人辱骂父母时都会发怒生气。
所以,我们有必要同学生探讨并把握孝道。于是,我们专门制作了关于孝心的课件专题,课件以图片资料为主,从母亲十月怀胎开始,乃至如何艰辛抚养,再以暮年孤苦为内容,发掘学生本性中的孝心元素,教育学生感知父母养育之恩,并由此爱惜生命,踏实工作,自食其力,不因胡作非为而让父母伤心甚至蒙羞。
接下来,再与学生谈忠。现代社会中,人们脑海里打工和老板的概念远大于国家的概念,这样在思维上就容易出现“我打工就是为了赚钱”“我打工就是给老板打的”等等思想误区。于是,我们就“从小到大”地引导学生:求食,以维持生命;求偶,以延续生命;求仁,以光大生命。生存需要、生活需要、思想需要,虽简单,但学生易于接受。虽是打工,但作为一种经济形式,是为了自身的生活、发展,也是为了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贡献,纠正学生打工的认识误区。通过这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观念:忠于事业、忠于国家、忠于社会。
二、以“苦”为乐,引导学生树立“贵在坚持”的理念
现在的苦,已经不能和老一辈的苦相比,相对而言,现在所谓的吃苦实际就是坚持而已,坚持而不放弃就已经算能吃苦了。进入21世纪以来,物质条件的丰富,使人们学会了如何去享受,从没工作过的学生,更是养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很多学生因为累一点就不能坚持工作。所以,学生能不能吃苦,这个问题既要面对,更需解决。
很多学生不能脚踏实地地工作,往往穷耻富荣,此山看着那山高,喜欢频繁跳槽。针对于此,我们首先引导学生自觉脱离奢华、浮躁的心境;其次,以其父母长辈的辛劳与坚强为例,以此勉励他们不随意放弃;最后,鼓励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以此保证充沛的体力和饱满的精神来坚持工作,试想,白天上班晚上潇洒,久之体力不支自然会抱怨工作辛苦,亦不能坚持长久。
三、以“能”为引子,引导学生树立“规矩”意识
“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从前的教育很注重规矩意识,现代教育已经慢慢淡化。以前,我们说一个人有才能,那是既要有才也要有能。能,即规矩也,遵守规矩规则。现在,我们往往把“能”给狭义化了,以为仅仅就是做某件事的能力问题。事实上,我们经常评价一个人是“能人”,其包含了专业能力、做事能力、依照各种游戏规则解决问题的能力、变通能力等方面。因此,我们有必要拓展学生对能力的认识。
我们反复强调学生要遵守单位劳动纪律,不能以自我意识为转移,简单直白点就是“遵守游戏规则”。这样,学生对自己有一定的认识,摆正位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消除盲目性和冲动性,提高就业成功率和相对稳定率。这也要求我们针对每个具体的学生,帮助他们分析自己、解剖自己、了解自己,根据自己的专业状况、外在形象、处事能力、性格、爱好等,对自己有一个客观的定位,并在定位的基础上构思自己所需遵循的“规矩”。
四、以梦想为题,引导学生树立发展意识
我们告诉学生随着时间推移,德日进、艺日长,你们必须看到自己从学徒走向师傅走向领导岗位……梦想每个人都有。既要树立远大的志向,也要脚踏实地,制定发展规划。历届学生中都有一些优秀人才,他们不但成为技术骨干中坚力量,更走上领导岗位或自己创业。树立发展意识,一方面要求学生自我严格要求,另一方面还要有超越意识。
多年来,我国的分配规则依然存在重学历轻技能的状况,高职毕业生在发展上比技工院校学生占优势些。面对这种社会体制造成的不公平,我们只能强调学生超越对方,在工作中提高自己。他们具备高等学历,技工学校的学生也可以在工作之余读电大函大等,以此提高自己的学历基础,同时,加强专业能力的培养与积累,实现能力和学历的双提高,并藉此从各方面进行超越。2007年,一名25岁的学生来学校就读高技,该生以前曾就读县区职业高中,毕业后打工四年,这是第二次选学专业技艺,当然这次选择被证明是对的,该生毕业后始终注意自身综合能力的提高,一年后被公司重用并派到国外
中职学校是培养我国技术型人才的重要场所,开展好为学生上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意义重大,学生刚进入校园生活,该课程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让学生尽快适应中职学校生活,引导学生制定中职学校的学习规划;另一重要的任务就是激发学生学习本课程兴趣、培养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但是在该课程教学实践中,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在教学方式重讲授轻实践。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十分封闭,以教材为本的本本主义比较严重,只讲“满堂灌”教材的理论知识,而不注重实践练习和案例教学。当下我国许多中职学习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育整齐划一的国家教学标准,坚持大而全高不可攀的大道理理论知识的教学内容,忽视给以中职学生在实际生活中对道德的感悟和法律知识的运用培养。大多数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是抽象的道德观和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就为了其所谓的培养学习的道德素养和法律思维。
(二)在教学评价上重期末考分轻平时学习。在这以期末考分一考论英雄的课程学习评价的模式下,学生们平时不认真学习,在课堂上,玩手机、呼呼睡、“开小会”,甚至,课堂中途翘课,大部分不逃课是为了期末成绩而被迫满勤。学生为了取得期末考试好成绩,往往在临近期末死记硬背老师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的含义、特点、内容、重点条文,学生对课堂讲授的知识不知所以然,不能真正掌握道德知识和法律知识。如,学生学习《公司法》,却不知道公司的具体表现、公司的运行、公司的组织机构等等。
(三)在教师知识结构上重理论轻实战。中职学校的教师大多从刚毕业的大学生或者研究生中招聘,他们直接从校园中来到校园中去,没有太多的实战经验,他们的知识结构清一色的专业理论知识,实践知识在其知识结构中所占比重少之甚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实践性很强,需要教师对学生面对学习生活中出现不同问题进行指导。这对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教师不断延伸自身的知识点,不断将理论知识与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强知识的实用性;要求教师具备观察、发现、应对、灵活应对学生不断面对的生活困惑、道德事件能力。这种知识结构往往表现为:教师思想观念陈旧、教学方式老套、行为方式机械等等。
二、改进中职学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建议
通过丰富教学方式、施于多种评价方式、强化教师素质等措施,提高该课程的教学效果,最终实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和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一)创新教学方式。教学方式是教学过程中最基本的要素,是在不断更新的要素。教师要顺利地、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不仅需要扎实的两基理论基础、法律基础理论知识,也需要善于创新各种教学方法的过硬本领。一是运用启发式教学。该课程作为一门公共基础课,旨在通过传授理论知识,引导学生树立道德观和法制观,正确认识和分析现实中存在的法律现象和道德事件。启发式教学正迎合这种需要,可以调动学生参与道德实践和法律教学的主动性,促使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去解决道德事件和法律问题。利用这一教学方法,要做到教学内容、教学目的与学生的思想实际有相契合,做到启而有发,才能取得良好效果。二是运用案例教学。以案说法、以案说理是一种广为学生欢迎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应注意案例选择要恰当、典型和实用。挑选与学生的生活实际、与学生的专业特点和未来就业紧密相关的、学生比较关注且在社会上反响强类的某个社会事件。三是运用讨论式教学。对教抽象的教学内容、争议较大的问题和现象可采取此种教学方式。操作如下:由教师结合教学内容提出讨论的问题,在学生查询学习书籍和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在课堂上组织主题发言,通过交互式争论,形成结论,以此达到掌握理论知识教学目的。这种方法最大的优点是让学生带着问题去独立思考,很好地实现学生对理论知识学习达到“知其所以然”的境界。
(二)变革考核模式。课程学习效果考核不能简单地以最后的期末考试的形式进行,应综合作业、出勤、平时课堂表现对整个课程学习过程来考核,甚至将有自己独特的见解等的表现纳入考核中,将静态考核变成动态考核,将单一考核向多元化考核转变,以提高该教课程的实效性。
在这里,思想道德素质规定着人的全面发展的性质与方向,如果忽视了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与提高,人的发展将会是畸形的,就谈不上人的全面发展。一个道德素质低下的人,绝不是一个全面发展的人,甚至是一个有害于国家和人民的人。因此,思想道德素质决定着人的全面发展的性质和方向,而思想道德教育就应该成为贯穿于培养和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全方位教育体系中的核心和灵魂。“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尤其在处于重大转型时期的社会,人的发展问题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之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对人的主体性发挥提供了更高的要求,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也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提供了新的客观环境。在高校,青年学生正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也是良好的社会公德、行为习惯、健全人格形成的重要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国际交流中带来的不同文化的撞击,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大众传媒手段的广泛运用,都猛烈地冲击着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灵,并深刻地影响着他们的行为。加上现实社会中多方面的竞争日趋激烈,致使“个人奋斗,实现自我”逐渐成为大学生的价值目标。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思想道德教育片面强调社会发展而忽视人的发展的倾向,其教育方式和内容的理想主义、功利主义、工具主义等,不仅违背道德建设的基本精神,而且有悖于当今时展的潮流。因此,不论是从适应时展潮流的角度,还是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要求来看,不断加强与改进思想道德教育,确立思想道德教育的“人本取向”已势在必行。
二、“人本取向”在高校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价值功能
“人本取向”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观,与高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这就是为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坚持“人本取向”必须以青年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最高目标,必须建立在重视德育的价值功能的基础之上,只有这样,才能积极促进大学生全面、自由、主动地发展。第一,“人本取向”理念具有价值导向作用。高校思想道德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人本取向”理念将能保证高校思想道德教育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引导高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者朝着既定的目标而努力。同时,高校思想道德教育也会在这一目标的作用下,团结一致,凝聚力量,形成合力,成为学校广大教职员工的自觉意识和共同行动。第二,“人本取向”理念对高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具有价值判断作用。在以往的思想道德教育实践中,关于思想道德教育的实际效果和工作效益,很难确定一个价值尺度和评判标准,实施过程与考核体系没有统一的质量要求。“人本取向”理念的确立,为高校思想道德教育的质量与实效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评判尺度。按照“人本取向”的理念,可以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育人标准,克服过去在评价体系上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操作。具体而言,就是以是否有利于并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为社会主义培养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目标。第三,“人本取向”理念对于更新高校思想道德教育内容有着重要意义。如何在坚持指导地位的前提下,更新教育内容,讲求工作方法,使之更具有时代性、层次性和针对性,“人本取向”的价值理念为此提供了新的重要契机。高校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要增强时代性,关键是要改变以往教育内容过于理想化、政治化、缺乏层次、脱离实际、脱离生活的倾向,使教育内容不断创新,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政治教育是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内容。面对新的挑战与机遇,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要确立“人本取向”的目标,努力帮助大学生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做到思想道德教育目标的一元性与层次性、广泛性相统一,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相结合,将一元化价值导向和多元化价值取向有机地统一起来,使思想道德教育目标更加具体化,更具可操作性,在促进全体学生共同进步的同时,也关注学生的个体发展,提高思想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在充分发挥高校思想道德教育“人本取向”价值功能的过程中,还必须在指导思想上牢固树立“人本取向”的原则,并认真贯穿于整个思想道德教育内容与过程之中。首先,高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它承担着对学生进行理论教育的任务,其教育目的不仅在于传授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它肩负着引导学生确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双重任务。通过思想道德教育使学生坚定对的信仰,坚定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共同理想。而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要取得预期成效,其最根本、最核心的原则就是,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以人为本,即以学生为主体,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其次,思想道德教育确立“人本取向”的理念,必须坚持学生的主体地位,做到充分地尊重人、关心人和理解人。以往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把学生看作被动接受教育的客体,表现在教育活动中,只是教育工作者机械地和教条式地讲授或灌输,其结果只能是所传授的知识和理论停留在形式上,没能真正进入学生的思想之中。坚持以学生为主体的“人本取向”理念,就是要由以教育者为本位向以学生主体转化,充分尊重教育对象的人格,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如果不尊重人的尊严和人的价值,思想道德教育的任何感化与教化,任何奖励与惩罚,都会变得苍白无力并失去意义。因此思想道德教育必须重视关心受教育者的利益,把关心学生的利益放在一定的位置,并以此作为调动大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基本手段。思想道德教育中的理解人就是要了解人的需求,对大学生来讲就是要充分关注他们的个性发展,积极开发他们的知识潜能,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总之,“人本取向”的思想道德教育理念就是要为大学生潜能开发和个性张扬营造宽松的环境,使之具有开放的视野、改革的观念和竞争进取的创新精神,敢于突破陈规,标新立异,挑战权威,探求真理。再次,思想道德教育坚持“人本取向”的理念,必须高度关注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实现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相结合。一方面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关注大学生多方面的需求和感受,妥善解决他们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鼓励学生用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尤其是在社会转型、各种思潮碰撞、各种竞争激烈、就业压力加大的今天,更要加强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心理疏导工作,促使大学生增加感情素养、兴趣爱好,培养和塑造他们开朗的性格、谦逊的品质、顽强的意志和广阔的胸怀,引导他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远大理想,认准成才目标,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实现自我。
【关键词】大数据;思想道德建设
近年来,大数据(big data)一词越来越多地被提及,人们用它来描述和定义信息爆炸时代产生的海量数据,并命名与之相关的技术发展与创新。当前,大数据引领下的智慧科技时代已然来临,社会各行各业都受到前所未有的深刻影响,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也要积极地深入探讨新形势下面临的主要问题,从而提高当前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一、大数据时代的内涵
信息技术领域原先已经有“海量数据”、“大规模数据”等概念,但这些概念只着眼于数据规模本身,未能充分反映数据爆发背景下的数据处理与应用需求,而“大数据”这一新概念不仅指规模庞大的数据对象,也包含对这些数据对象的处理和应用活动,是数据对象、技术与应用三者的统一。
大数据(bigdata),或称巨量资料,指的是所涉及的资料量规模巨大到无法透过目前主流软件工具,在合理时间内达到撷取、管理、处理、并整理成为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获得更积极目的和资讯。大数据对象既可能是实际的、有限的数据集合,如某个政府部门或企业掌握的数据库,也可能是虚拟的、无限的数据集合,如微博、微信、社交网络上的全部信息。
大数据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通过互联网接触到多样化的信息,涉及到学习、思想、社交、就业等等多个领域。
二、大数据时代对当代大学生思想的影响
目前大数据已经成为社会各领域广泛关注的焦点之一,也是推动社会各行各业发生变革的主要力量之一。高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同样具备大数据的特征。例如:大学生们每天使用的信息交流沟通平台,时时刻刻都在产生由文字、图片、视频、音频、对话、邮件、短消息等构成的海量信息,这些信息集中反映了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特征。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如何对这些海量信息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收集、整理、筛选、甄别、判断,如何适应和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如何重新审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主导权和话语权,是需要深入研究和积极实践的重要课题。
1.积极影响。网络大数据时代下的思想政治教育与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相比具有明显的积极影响。在大数据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对教育信息掌握更加全面,教育方式更加灵活,教育的主客体关系更加平等,教育载体具有“微传播化”特征,教育方法更加定量化。可以说,网络大数据的出现和发展,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来说更是如此,以前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受到了巨大的挑战。研究在大数据浪潮侵袭下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新形势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
2.消极影响。大数据在大大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效率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也带来消极影响。在大数据时代,如洪流般的数据中难免夹杂着大量负面虚假信息,很大程度上对大学生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等带来不好影响,教育的主流价值观念受到这些虚假信息的冲击。这就对高校提出了必须对学生的信息数据进行不断地收集、挖掘和分析的要求,如果这项工作没有做好,将会引起数字鸿沟,造成信息差距扩大。这不仅增加了思想政治教育的难度,也一定程度上导致思想政治教育的权威性降低,减弱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此外,大数据的普遍应用使得数据传播速度快,信息透明度高,如果网络舆情不加以控制,容易在高校学生中产生不良影响,这也将考验着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三、大数据时代高校思想道德建设的建议
1.研究数据的创新性。大稻莸乃枷胝治教育,最鲜明的特征就是研究对象的“数据化”。研究对象的数据化最核心的体现就是量化,具体指标可以体现在数据方面,简言之,即用数据说话。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主要采用的研究方式有问卷和交流座谈等,实效性很难保证。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人们各项决策的制定都需要借助于相应的数据分析,高校思想政治教学也是如此,要想在大数据时代获得新的发展,就必须紧紧抓住数据化机遇,积极采取一定的措施,构建科学的一体化数据信息平台,在平台上各高校教师针对学生思想情况所做的调查问卷数据等,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提供量化数据支持。
2.研究方向的全面性。要在当前社会背景下进一步提升对大学生相关思想行为状态信息分析整理的时效性和全面性,首先应该找准学生信息的搜集的切入点,对高校学生信息进行科学的汇总,不仅从网络上调查和分析学生群体的思想发展情况、对社会事件的关注偏向和集中程度、探究学生思想状态与各类事件之间的联系,还需要通过个体数据的整理,反映学生个体的思想成长情况,进而对学生实施该特性化教育指导,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