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03 22: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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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对农村的公共产品投入力度不够,公共产品的供给总体上不足。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农村发展急需的生产性公共产品严重不足。在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产出主要靠政府资金投入,但随着我国财政和税收制度的改革,国家把更多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任务转嫁给了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农村发展所需要的基础设施,比如大型水利设施、道路、电信、电网等均严重短缺,这在某种程度上大大限制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制约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进程。二是关乎农村民生的公共产品短缺。农村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及社会保障都应该是政府所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这些公共产品对于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的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由于政府的缺位,这些产品的供给严重不足,反而成了农民的主要负担。特别是农村的医疗卫生保险。近几年来,一方面城乡差距逐步加大,城镇居民的收入远远超过农民的收入,而城镇居民能够享受到国家公费医疗待遇;另一方面收入不及城镇居民收入一半的农民却不能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从而农民成了最大的自费医疗群体,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逐年增多。在社会保障方面,农民不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养老保险,致使农村的贫困户、孤寡老人的生活得不到保障。农村的义务教育更多的要靠农民摊派,造成了大部分的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不足,而且质量低。
(二)部分公共产品供给过剩,缺乏合理的农民需求表达机制。当前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起主要作用的往往不是农村社区内部的需求,而是来自社区外自上而下的行政指令,甚至是为了满足地方各级政府决策者的“政绩”和“利益”的需要,不顾农村的客观条件,大搞一些见效快、易出政绩的短期公共项目,而且还挂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民生活条件”的美名,而对于关乎农村持续发展、投资大、见效慢的产品却严重短缺。并且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是“自上而下”性,政府来决定向农村提供什么样的公共产品,但自上而下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并不能汇集农民的偏好、农民的真正需求。再加上农民由于受到自身文化素质的限制和信息的不对称,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表达自己的真正需求,对于所要接受的公共产品是否是自己的真正需要,自身是否有成本支付能力等信息缺乏全面地了解。这些因素造成了政府所提供的部分公共产品根本不适合农村的发展,造成了大量资源的浪费。
(三)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单一,缺乏合理的监督机制。在我国,政府是农村公共产品的唯一供给主体,而供给决策又是“自上而下”的,如何提供公共产品,提供什么样的公共产品,这些都是政府来决定,再加上合理监督机制的缺失,使政府在这一过程中的特殊地位难免会出现一些不良现象。一是有些政府决策者为了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弄虚作假,从而出现大量的“豆腐渣”工程,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二是将建设农村公共产品的专用资金挪为他用,这也是造成大量急需公共产品严重短缺的原因。
(四)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地区间不平衡。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共产品在供给上实行两套政策,城市公共产品基本由国家提供,而农村的公共产品则有农民自筹资金或通过“投劳”解决。虽然国家每年都要通过“支持农业支出”科目向农业投入较多资金,但大都为政府涉农部门的经费,最终落实到农业和农民头上的是少之又少,这样就造成了城乡之间公共产品供给的严重不平衡。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平衡还表现在农村地区间供给的不平衡。第一,不同地区财政收入总量和人均占有数量不同,导致财政在农村公共产品投入上的差距。第二,不同地区市场化程度不同,直接影响到经费的来源。在市场化进程较快的沿海地区,多渠道筹集农村公共产品建设资金,公共产品投入多主体的格局初步形成。
(五)制度内筹集资源的有限性。目前,大部分乡镇政府的制度内财政收入不足以负担起履行职责所需的费用,所以导致了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未能跟进,地方政府财政受到影响,资金缺口比较大,上级的财政转移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农村公共产品建设和发展,需要有财政的大力支持,以及符合市场经济的完备融资机制,这两方面构成了农村公共产品长效发展机制的主要内容。从目前情况看,无论是财政支持还是市场融资机制的建立,都存在很多问题。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重构建议
基于以上所述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解决办法和意见。
(一)打破城乡“二元”公共物品供给制度,使农民平等享有消费公共物品的国民待遇。加大城市支农、以工补农的力度,将农村纯公共物品全部纳入国家预算支出范围,同时为农村公共物品发行国债,增加国债资金用于农业、农村的数量和比重,使农村能获得较多的财政资金支持,由此增加农村公共物品的制度内供给。应重新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改变不合理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建立中央、省、县乡、农民四位一体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农村公共产品既有全国性的,又有地区性和社区性的,分清广大农村地区公共产品的性质是明确供给主体的关键。从理论上分析,全国性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提供,地区性公共产品应由地方政府提供,而社区性公共产品应由社区提供。采取以中央、省两级政府为主导,县乡财政适当配套的方式,着重解决好与当前农业经济发展、农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
(二)建立民主、科学的农村公共产品需求表达机制和供给决策机制。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需求意愿,保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性。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是公共决策,其利益导向不仅涉及公共决策的立场与出发点,还涉及到实现这一愿望的工作方法。我国农民是一个特殊群体,组织化程度低。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如何客观、真实地反映农民的意愿,不仅仅是一个公共决策问题,而是一个是否代表农民根本利益的政治性问题。对公共产品的需要为个体决策,而决定供给多少公共产品以及如何供给却是集体决策。如果说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决策的表述机制应“自下而上”的话,那么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决策则应是“自上而下”。从长远来看,必须建立一种能够准确反映农民需求的表述机制,在尊重大多数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鼓励农民参与到农村公共产品决策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形成政府与农民共同决策模式,保证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就目前而言,必须针对我国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个体素质不高的特殊情况,在尊重村民自治原则、切实反映广大农民的公共产品实际需求的前提下,县乡政府和村委会组织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为广大农民办实事,因地制宜地为农民提供急需的公共产品。
(三)在有限的资金约束下,农村公共物品的提供应具有策略性。现行策略的主要目标是解除制约农村消费的“瓶颈”,不断开拓新的农村公共产品资金渠道,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由于公共产品既可以由政府的公共预算直接供给,也可以通过政府的力量筹资而经由非政府机构间接提供,并且不同的供给方式可以同时并行。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应坚持政府公共预算直接供给为主,同时通过以土地资源为主的公共自然资源向市场经济需要的公共资本转化等方式,大量地引入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或者采取政府与私人共同供给,以多种筹资渠道和提供形式缓解资金的不足。
一、农村公共产品的定义
农村公共产品指是一种相对于农村居民私人产品而言的,具有一般公共产品的基本特点(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不可分割性)的,用于满足农村公共需求的产品或劳务。可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农村纯公共品指在消费过程中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从而应当由政府免费提供的产品。包括农村基层政府管理服务、农村环境保护、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发展规划、农村信息系统、大江大河治理等;农村准公共品指介于纯公共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在消费过程中具有不完全非竞争和非排他性的产品。如江河治理、大型防护林工程、农村电网建设、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等。农村公共产品可有效提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可提高农业生产力,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落实十报告中提出的“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手段。
二、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中国农村公共产品投入逐步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质量和数量都有大幅度的提升。但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对公共产品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但是在中国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存在诸多弊端,公共产品大部分不能够完全有效地满足农民的合理需求。
1.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存在着主体单一。长期以来,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县乡政府成为农村公共产品本文由收集整理供给的主体,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处于一种垄断状态。农村公共产品的种类、数量、质量都是由政府决定,农民被排斥在公共项目的决策、运作和监督之外。县乡政府一般根据自身喜好和gdp指标来安排公共产品,热衷于道路、防洪防涝设施建设等一些见效快、易出政绩的短期“硬性”公共产品供给,对农村教育、农业技术服务等“软性”公共产品的供给缺乏积极性。
2.农民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缺乏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农民对自身利益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但是,农民的利益诉求渠道不仅没有明显增加,反而是渠道越来越不畅通。目前“一事一议”制度虽然为农民表达诉求、参与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提供了一个平台,但面临着较高的投票成本,实际发挥的作用有限。同时,农民由于自身素质及环境的原因,虽然利益诉求的愿望非常强烈,但是缺少利益代言人,自身利益诉求表达十分困难。
3.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不足。长期以来,由于国家实行剪刀差的政策,农村资金有限,国家对农村的资金支持力度有限,全国的大部分县乡财政困难,无力承担和提供农民所需的公共产品。久而久之,广大农村地区的公共产品严重短缺,远不能满足农民需要,导致在很多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不能够完全满足农民的需求,如农村水利设施的年久失修,导致很多农村长期遭受干旱。
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对策和建议
1.深化改革,推进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十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在当前环境中,服务型政府,是一个能够公正、透明、高效地为公众和全社会,特别是向农村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明确并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特别是向农村弱势群体提供让他们满意的公共产品。这应成为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核心职能。这就要求深化县乡机构改革。明确县乡政府的权限和职能,强化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责任机制建设,健全政治责任制度。强化司法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政府官员的法制责任意识。以防止权力无限滥用。改革现行政府行为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一套科学的行政绩效评估体系,从而根除官员只对上级负责不对下级和人民群众负责的弊端。
一、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的现状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作为一个基础性工作,对于提高农村地区的生活水平意义重大。然而,目前模式尚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一)供给不足和供给过剩并存
1.供给不足
首先,在总量上存在明显不足。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在农业基本建设上的投资数额一直偏低。其次,在某些类型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上存在不足。一是农民急需的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如,农田水利灌溉设施、中低产田改造等。二是涉及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包括教育、医疗、社保以及环境卫生等。
2.供给过剩
首先,农村基层政府本身作为公共产品存在供给过剩。其次,在涉及政治利益的公共产品供给上存在供给过剩现象。“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大量存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剩不仅占据了大量的国家资源,对农村其他公共产品供给产生挤出效应,而且造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和效率低下。
(二)供给结构失衡
首先,地区差异。在我国,经济繁华地区的基层政府具有充足的财力提供高数量、高质量的农村公共产品,而一些贫困地区的农村甚至还没有通公路、自来水,学生辍学也十分严重。其次,城乡差距。城市居民享受着便利的交通、优越的教育、完善的社保,而农村居民却与此无缘。
二、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存在诸多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事权与支出主体错位
1994年分税制改革划分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中央和地方依据不同税种安排财政收入,财政收入总体上移。而与财权相对应的支出责任却在下移,更多地由地方政府来承担。即基层政府要凭借较少的财政收入承担较重的支出责任,政府事权与支出主体错位。
(二)缺乏完善的农民需求表达机制
作为最基层的劳动者,农民普遍缺乏政治参与意识,“看天吃饭”的农民选择自主承担风险而不愿意向政府提出自己的诉求。而且身处信息闭塞的农村,农民也没有便捷有效的渠道与政府进行沟通。决策的主观性以及农民自身的局限性让需求反映机制无法发挥作用。
(三)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政策理应向农业倾斜,但建国初期,我国实行“重工轻农”的二元制城乡发展模式,使城乡之间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不合理的财政倾斜使得城乡差距越来越大。
三、构建优质高效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的建议
(一)“一体多元化”――明确各主体责任
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的历史发展阶段,可以看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正在走向多元化,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趋势。农村公共产品由于其公共产品属性,政府必?仍然是供给主体,需要承担供给职责。同时要引入竞争机制,让市场、第三部门的参与到公共产品供给中去,实现供给主体的多元化。“一体多元化”的供给主体形式,不仅可以保证国家职能的顺利履行,同时可以利用市场的优势,增强竞争意识,在博弈中实现资源的最充分利用。
(二)建立畅通的农民需求表达机制
一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农民需求反应效果的好坏很大程度由村民自治制度实行的好坏来决定。所以,必须要保证村民自治制度的民主性,让村委会真正成为代表农民利益、反应农民需求的基层自治组织。二是向农村普及网络信息技术。网络信息技术已成为公民参政议政过程中的重要手段,政府也应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网络信息平台,鼓励更多村民学会利用现代化工具更加便捷有效地表达自己诉求。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政府对农村地区公共产品的投入大大加强,农村地区的生产水和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和改善。但也应该看到,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对公共产品的需求还不能得到完全的满足,生产生活水平依然不高。鉴于这种现实状况,本文从公共产品供需平衡规律出发,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农村 公共产品 供给 平衡
伴随着2004年国家对农业各种税费的相继取消和对农民、农业、农村种粮直补和各种补贴政策的实施,农村的各种基础设施、公共卫生医疗条件、社会生活保障制度等都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严重不足、供给效率不高、特别是供给结构严重失衡使本来已是有限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物质基础雪上加霜。本文试从公共产品供需平衡规律的理论基础出发,分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失衡的原因,提出了促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平衡的对策和建议。
一、农村公共产品的内涵
萨缪尔森(Samuelso)对公共产品的定义是:“每个人对该产品的消费不减少任何其他人的消费①”。这个定义包含了两方面:一是任何人都可以消费这一产品,即有人对这一产品的消费不能排除其他人对这一产品的消费,这是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二是任何人对这一产品消费的同时都不影响其他人对这一产品的消费,这是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这两方面是公共产品的两个基本特征。萨缪尔森给出的关于公共产品的定义是指最典型的公共产品,也即我们所说的纯公共产品,具有完全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在农村地区这样的公共产品主要有:农村义务教育、农村环境保护、跨区域的大型水利工程等。实际上,完全不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农村公共产品是很少存在的。所以,我们将农村地区及其居民所需的,为农村及其居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具有一定程度上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称为广义上的农村公共产品。其中,不完全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农村公共产品叫做准公共产品。具有一定排他性但具有非竞争性的农村公共产品称为农村俱乐部产品。这类公共产品主要有:小流域治理、农村医疗、农田改造、农村社会保障等。此外,农村地区还有一些天然形成的资源,比如天然的河流、湖泊、森林、草原。这些资源具有一定的竞争性,但不具有非排他性,我们称之为公共资源。
二、公共产品供需平衡关系
宏观经济学关于个人对私人产品的消费描述具有这样一个规律,即:该产品的价格越高,此人对该产品的消费相对越少。也就是说,此人对该产品的消费会随着该产品价格的升高而有一个递减的趋势。同理,如果我们把赋税作为购买公共产品的价格,那么,随着公共产品价格的提高,每个人也都不愿意承担过多的赋税,即所消费的公共产品呈减少的趋势。如果以O为原点,以Q(公共产品的数量)为纵轴,以P(公共产品的价格或者说赋税)为横轴,可得出个人A对于公共产品消费的需求曲线。即:随着公共产品价格(赋税)的提高,此人对公共产品消费的数量呈递减趋势。事实上,每个人愿为公共产品所承担的心理价格(赋税高低)是不同的。而社会公共产品的总需求量为所有成员需求量的总和。整个社会对于公共产品的需求同样随着公共产品价格(赋税)的提高而呈递减趋势。
宏观经济学认为,公共产品供给的供给量是由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公共产品供给者对于公共产品的供给量由公共产品本身的社会价格决定。单位公共产品的价格越低,供给者所能承担的供给数量也就越多,反之,单位公共产品的价格越高,供给者所能承担的供给量也就越少。所以,公共产品的供给量会随着公共产品价格的提高而有一个减少的趋势。同理,我们可以得到整个社会的公共产品供给曲线。社会公共产品的总供给量等于其所有供给者在一定公共产品价格基础上的供给量之和。所以,我们可以得到另一个结论:社会公共产品供给量随着公共产品价格的提高而有一个递减的趋势。
前面我们通过分析得到了公共产品需求和供给的规律曲线,如果把这两条曲线划于一个平面图形上,会发现,这两条曲线交于一点,如图1中的Z点,这一点便是社会公共产品供需平衡点。那么,为什么说Z点是公共产品供需平衡点呢?我们先在供给曲线S上取位于Z点下方的任意一点Z1,如图1,此时相对应的社会供给量为QN,供给价格为PM,而在PM价格上的社会公共产品需求量为QN。由图上可以明显看出,QMPM,社会公共产品供给总价格高于社会公共产品需求总价格,很明显,投入量大于需求量,易造成资源浪费。所以我们可以得出,Z1点不是供需平衡点。同理,我们在社会公共产品供给曲线上取位于Z点的上方的任意一点Z2,如图2,如图此时相对应的社会公共产品供给量为QJ,供给价格为PJ。而在社会公共产品需求量为QJ时,其需求价格为PK。从图上可以明显看出,PK
图1
图2
三、供需平衡关系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路径分析
社会公共产品供需平衡理论仍然对我国公共产品供给尤其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具有中要的指导意义。那么,为什么说尤其对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呢?首先是由于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阶段所决定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要与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以及政府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政策相吻合。如果一个国家经济发展落后,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就是政府政策的主要目标。政府就会增加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发展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如果一个国家经济发达,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保持经济稳定增长,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就是政府政策的主要目标。并且,我国的农村公共产品主要为政府、农村社区集体和农民个人提供,供给主体比较单一和固定。所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曲线能够较为准确的获得。其次是由我国农村地区的相关特点决定的。我国农村地区的居民,除外出打工者,人口流动较城市而言小;农村地区产业比较单一,主要为第一产业;虽然我国农村各地区文化比较多样,但是同一地区的文化趋同,风俗相近;再加上我国农村地区现阶段的发展状况,农村居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主要集中在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和基本的生活保障制度方面。这些特点决定了获得农村地区公共产品的需求信息较城市容易。
公共产品供需平衡中很重要的基础是公共产品的供给方能够提供足量的公共产品。但在现行财政体制下,国家财政资金向城市投资多而对农村投资少,农村公共产品还主要由基层政府或组织来提供和生产。由于绝大多数农村基层政府和组织的财力非常有限,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这主要变现在供给总量不足和供给结构失衡,农村居民需要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不需要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剩。对此,有两个途径改善现在存在的这一状况。首先要加大农村地区公共产品的供给量。我国在2004年取消农业税后,农村乡镇政府丧失了主要的财政来源,农村基层财政成了“吃饭财政”和“教育财政②”。所以,基层政府无力提供足量的公共产品。对此,我国政府应该加快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基层政府的财力,建立相关农村公共产品专项基金,使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多的惠及到广大的农村地区。其次要改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公共产品供给的另一个突出问题是供给结构失衡。一些农村居民并不真正急需但是有利于基层政府提高形象和政绩的公共产品却供给过剩,这进一步加重了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程度,同时,造成了严重的公共资金的浪费。对此,本文有如下建议:第一,重视农村地区急需的公共产品供给,如道路、饮水设施、电力和通讯设施等。第二,重视大型水利建设的同时兼顾一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农村生产和生活有重要意义的小坝、小库、人畜饮水工程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第三,重视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重视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始终把发展农业生产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对农业生产的各项支出,其远远高于对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的投入。针对这种情况,我国政府需要在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农村的各项医疗卫生制度。通过增加农村地区公共产品的供给量和改善农村地区公共产品供给的不平衡,真正使我国几十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到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村居民。这也是本文的出发点和主要目的。
注释:
①睢党臣.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1).
②石洪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研究.科学出版社.2009(1).
参考文献:
关键词:农村 公共品供给 建议
一、 农村公共品供给的理论内涵
公共产品,亦称公共物品或公共品,是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的一种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
益的非排他性的社会产品。在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是指本农村社区居民共同享有的“社会产品”。它既包含农村广播影视、通讯、交通、电力供应、水利条件等基础性的“硬产品”,也包括农村治安、农村政策、信息提供、技术服务、技能培训等所谓的“软产品”。由于农村社区处于中国行政区划的最低层,地域广大而生产规模较小,农民的生产方式落后和文化素质较低,因此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更强烈。然而,农村的边缘性则使农民很难享受到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公共产品;而地方政府由于财力有限,所能为农民提供的公共产品也十分有限,因此创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 目前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困境及其原因
(一)基层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对称,公共品供给主体缺位
根据公共财政理论,全国性的公共品,如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应由中央政府负责提供,地方只负责地方性的公共物品的提供。但收于公共产品收益外溢性的广泛存在,实际上中央地方间的事权实际上存在着众多模糊交叉。特别是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责任划分上,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教育、国防和医疗卫生等到公共产品职责不清,缺乏具体划分,其结果必然是相互推诿,并最终落到基层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上。长期以来,我国广大农村公共品的提供者是村级政权组织和广大农民自己。公共品供给的主体缺位的后果是公共产品的供给和服务严重匮乏。
(二)农村税费改革和转移支付明显不足,公共品供给财力不足
村级政权担负提供农村公共品的义务,而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村提留、乡统筹以及相关农产品特产税等等,农民的负担减轻的同时,乡村两级的财政却遭遇了严峻的考验,尤其是在涉及对经济、社会事业的投资与发展方面,出现了比较大的亏空。另外由于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办法不够规范透明,尽管有专项拨款,到政府级次末端已所剩无几,乡镇财政公共品供给的财力明显不足。
(三)供给决策机制不合理,农村公共品提供结构失衡。
尽管基层政府的财力匮乏,在农村基础设施供给方面并没有承担主要的投入责任,但是在基础设施供给的决策方面,却起着主导作用。县乡村级行政组织的偏好决定着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的数量和种类。这是一种典型的单中心的公共决策体制。在这种自上而下的公共决策机制下,基层政府往往为了政绩热衷于把资金投向“硬”的公共产品,比如,如农村道路、自来水、电网、农田水利设施等,而对于“软”的公共产品,比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农技推广、职业培训、信息服务和相应的制度、政策安排,往往不愿提供。由于没有建立公共产品农民需求的表达机制,不能有效反映农村社区多数的需求意愿。因而,农村公共品提供的结构失衡,公共产品的服务职能相对缺乏。
三、 完善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建设的建议
(一)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加大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增强农村公共品的供给能力
(一)农村公共产品的理论探析
1.定义与特征
农村公共产品是指相对于农民“私人产品”而言的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用于满足农村公共需要的产品或服务。涉及农村公共设施、公共事业、公共福利、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农村公共产品是公共产品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一般公共产品的特性。
但是农村公共产品具有其特殊性:一是运行成本高与利用效率低并存。农业生产的分散性和村庄布局的松散性是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成本较高;农村人口密度不高且分布不均衡,导致供给效率较低,公众收益范围较小。二是高依赖性与低供给率并存。农村的分散经营决定了其生产和生活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高度依赖;长期以来我国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上一直是重城市、轻农村,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
2.分类
按公共产品基本属性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前者如农村基层政府行政服务、农业发展战略研究、农村环境保护、农业发展综合规划及信息系统、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大江大河治理等服务,后者如农村职业教育、农村水利灌溉系统、农村医疗、农村道路建设、乡村电网建设。
按用途的使用范围不同分为: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和农民生活相关的公共产品,前者如小流域洪涝防治设施、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农田防护林、病虫害的防治、植物保护、农村水利灌溉系统、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农村道路建设、乡村电网建设等。后者如农村社会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农村文化馆、农村电信、自来水、计划生育等。
(二)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是为提供农村公共产品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它并非是一个单一的制度,而是多种具有关联性的规则、制度构成的一个集合或体系。这个体系的每个组成部分都有多种不同的选择, 每一种不同的选择就构成了一种不同的制度。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现状分析
(一)供给主体经济乏力,农民急需的公共产品难以产出。
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县、乡政府,由于财政紧张,对生产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不多。农村改革以来,我国农村从总体上看,各项社会公共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但老、少、边、穷地区则面貌依旧。老、少、边、穷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缓慢,县、乡政府财政拮据,在解决吃饭问题尚有困难的情况下,要进行建设则显得无能为力。财力的捉襟见肘使经济落后地区的县、乡政府难以担当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角色。至于村级经济的状况也不容乐观,一些经济发展薄弱的村对生产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也难以为继,根本不能有效提供农民急需的农村公共产品。显然,供给主体的经济乏力是农民急需的公共产品难以产出的根本原因。
(二)公共产品供需结构失调,出现两重两轻的现象,农民很难享用有利于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质量的农村公共产品。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其主要目的是帮助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质量,但由于地方政府受边际绩效的影响,往往在农村公共产品生产中出现,两重两轻的现象,使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能真正实现帮助农民发展生产、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的目的。
具体表现在,一是重硬轻软。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看得见、摸得着的硬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对上级要求考核的防洪、防涝设施建设、农村电网改造、交通道路建设等公共设施项目,千方百计地组织资金加以实施,而对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农业发展的综合规划和信息系统的建设等软公共产品的生产,却没有太高的积极性。二是重准轻纯。由于准公共产品的范围比纯公共产品的范围大,因而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村准公共产品的生产比较重视,如对需要达标的乡村道路、自来水设施、农田灌溉设施等,即使没钱也要从对农民的摊派中收取资金进行建设。而对涉及到战略性的纯公共产品的生产,却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若上级政府不予支持也就一筹莫展。例如,对有些乡镇企业的污水治理,农民迫切要求政府抓紧实施,但由于经济利益和追求政绩的驱动,这些乡镇迟迟不予实施,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用水带来严重影响。
这两重两轻的现象,实际上是农村公共产品在生产和供给过程中机制失衡的外在表现。
[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相互关系;供给结构
近年来,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领域,学界普遍认为应该建立一个需求导向型的供给制度。许多学者通过调查研究,在了解和掌握农村居民公共产品需求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居民公共产品需求意愿,对农村居民公共产品需求进行了排序,得出了基于需求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但很少有基于公共产品相互关系进行的研究。因此,本文从相互关系的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进行一些分析。
一、理论分析
农村公共产品内容丰富,种类繁多。为了便于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开展研究,笔者从众多的农村公共产品中,选择了农村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村水利灌溉系统、农村道路建设、乡村电网建设、农村人畜饮水、农村电信服务等)、农村基础教育(主要是指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村医疗卫生(主要是指农村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作为本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研究的内容。这三者的相互关系表现为:
1基础设施是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英国、美国、日本以及其他国家发展的经验告诉我们,无论是基础设施在区域内的配置,还是在空间上的扩展,都是以生产性基础设施配置为主,以生产性基础设施配置为先。只有当生产性基础设施配置达到一定规模,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生活性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卫生服务配置才会逐步展开。不但如此,基础设施必须在时间上先于其他直接生产性投资。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因此,必须在建设上先行一步。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运输业)的发展速度普遍高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因为在工业化初期,只有运输业等基础设施超前发展,才能有助于消除各地区自然条件上的差异,促进统一市场的形成,促使生产向具有比较优势的区域集中,推动工农业生产发展,提高国民经济发展水平。
2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推动了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但是,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并不是基础设施的附属物,教育医疗卫生事业一旦产生,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有自己的运行规律,并对基础设施建设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首先,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基础设施建设培养有知识、懂技术的劳动者;其次,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基础设施建设培养生产技术的创造者;最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身体健康的劳动者。今天,我们很难想象在一个交通不畅、信息闭塞、缺乏水源、没有“电、煤、气”设施的地方能居住生活。正因为如此,“那些双重身份者(具有消费者和投票者双重身份)将选择最能符合他们对公共产品的偏好模式的社区”。因此,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方一定是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地方,也必然是人群聚居的地方。伴随着人群聚居数量的不断增加,人们对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需求日益增加,必然推动该地区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而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又会吸引越来越多的人来到该地区接受教育和医疗卫生服务,从而对基础设施产生更大的需求,有力地推动基础设施的发展。
二、实证分析
如前所述,从理论上说,基础设施、基础教育和医疗卫生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那么,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基础教育和医疗卫生是否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呢?我们以1982~2004年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教育经费、医疗卫生费用为依据,利用Granger因果检验对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
1Granger因果检验。建立一般回归模型:
依次将集体固定资产投资(G)、教育经费(J)、医疗卫生费用(Y)三个变量带入模型,得到如下检验结果(见表1):
2Grange因果检验结果与分析。通过Granger因果检验,我们可以看出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教育经费、医疗卫生费用三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农村基础设施、基础教育和医疗卫生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如表1所示。这说明,农村基础设施、基础教育与医疗卫生是相互对立、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是互为因果的关系。因此,在优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的过程中,在优先发展某种或某些公共产品的同时,还应该统筹兼顾,注重协调发展
三、偏相关关系分析
经过Granger因果检验,我们不难发现,农村公共产品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那么,农村基础设施、基础教育与医疗卫生之间的相关关系程度如何,这就需要通过三者之间的偏相关系数加以说明。
1偏相关系数。偏相关系数的具体算法是:分别固定农村基础设施、基础教育和医疗卫生三个变量中的一个变量,然后计算出其他两个变量的偏相关系数,以此类推,计算出农村基础设施、基础教育和医疗卫生三个变量偏相关系数(见表2、表3、表4)。
从表2、表3、表4来看,偏相关关系分析结果表明:集体固定资产投资与教育经费之间的偏相关系数是0.607;集体固定资产投资与医疗卫生费用之间的偏相关系数是0.170;医疗卫生费用与教育经费之间的偏相关系数是0.673。也就是说,农村基础设施与农村基础教育之间的偏相关系数是0.607;农村基础设施与农村医疗卫生之间的偏相关系数是0.170;农村基础教育与农村医疗卫生之间的偏相关系数是0.673。
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排序。从偏相关关系分析结果来看,农村基础教育与农村医疗卫生之间的偏相关系数是0.673,是最大的,说明农村基础教育与农村医疗卫生之间的关系最为密切,联系也最为紧密。农村基础教育与农村基础设施之间的偏相关系数是0.607,位于次席。而偏相关系数最小的是农村基础设施与农村医疗卫生,它们二者之间的偏相关系数为0.170。由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基础教育与农村医疗卫生之间的偏相关系数可以看出:
一是农村基础教育最为重要。对农村基础设施而言,农村基础设施与农村基础教育的偏相关系数为0.607,而农村基础设施与农村医疗卫生的偏相关系数为0.170,因而农村基础教育比农村医疗卫生重要;对农村医疗卫生而言,农村医疗卫生与农村基础教育的偏相关系数为0.673,而农村医疗卫生与农村基础设施的偏相关系数为0.170,因而农村基础教育比农村基础设施重要。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农村基础教育最为重要。
二是农村医疗卫生比农村基础设施重要。对于农村医疗卫生与农村基础设施来说,二者之间的偏相关系数为0.170。在农村医疗卫生与农村基础设施偏相关系数既定的情况下,要讨论农村医疗卫生与农村基础设施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重要程度,只能通过比较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医疗卫生与同一个公共产品偏相关系数,即通过比较农村医疗卫生与农村基础教育、农村基础设施与农村基础教育的偏相关系数,哪一对偏相关系数大,说明哪一个相对重要一些;哪一对偏相关系数小,说明哪一个相对弱一些。由于农村基础设施与农村基础教育的偏相关系数0.607小于农村医疗卫生与农村基础教育的偏相关系数0.673,所以,农村医疗卫生比农村基础设施更重要。
论文摘要:在西部贫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公共产品供给理论出现了新变化,农业的弱质性、市场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严重不足、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因此,加大政府对西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调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政策取向,加大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是新阶段解决西部农村贫困问题的有效措施。
20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的投资,与过去相比在绝对额上大幅度增加,出现了快速增长的局面,但随着西部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村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公共产品普遍供给不足、社会保障水平低、社会援助体系覆盖面小、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相对滞后日益显现。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与农民负担有很强的相关性,有效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对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作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普遍短缺,不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也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如何建立符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已成为西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近年来,青海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但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其中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是其重要原因。因此,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提高农民的收入,对青海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青海,农业是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相互交织的弱质产业,加上农民生产的分散性组织形式,决定了农民生产私人产品对农村公共产品的强烈依赖,并且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越高,这种依赖性就越大。特别是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一步落实,青海现有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已成为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1、农村公共产品长期供给短缺制约着农民收入的增加。青海农业和农村经济落后,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村公共产品长期以来供给短缺,行路难、就医难、用电难、上学难、吃水难等在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造成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物质基础严重不足,制约了农村生产力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长。具体表现在:(1)交通运输设施不发达,农民生产的产品运不出去,使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和特色农业的价值无法实现,不少地方的农民“抱着金碗讨饭吃”;(2)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从青海总的情况来看,农村义务教育资源供给规模和质量依然远不能同城市相比,这也直接导致农村学龄儿童越来越多地向城镇学校转移或干脆辍学的情况。在青海海东地区平安县洪水泉乡某村,尽管到城镇中小学要寄宿借读,教育投入会成倍增加,但还是有超过30%的学龄儿童到城镇中小学借读。这说明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还是不够的,现有投入还不能满足农村义务教育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农村中小学的大规模合并,导致部分乡村小学被裁撤的村子的儿童上学路程越来越远,上学越来越不方便。这在一些山区乡村尤为严重;(3)水利设施投入严重不足,青海由于特殊的地理地位,很多浅山地区农业靠天吃饭,新的水利设施很难建起来。一方面由于政府对于农田水利设施缺乏有效的管理维护;另一方面政府对地方性强的农田水利建设缺乏后续投入,使得大多数农田水利设施遭到破坏,特别是一些跨县乡跨乡村的水利设施毁坏尤其严重,不少已经彻底丧失了水利功能。这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农业生产靠天收的风险,同时也提高了农业生产成本;(4)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面对不断上涨的医疗费用,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逐年增多。加之政府对农村医疗设施投入少,农民身体素质普遍下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5)农村通讯设施供给不足,农民与外界联系不顺畅,无法获取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商品化和市场化程度无法提高。 转贴于
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失衡。青海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在产品供给结构上严重失衡,尤其体现在强调物质性公共产品供给的同时,忽视非物质性公共产品供给。这种失衡具体体现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重视物质性公共产品供给,忽视精神文化类公共产品供给;注意到了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建设,忽视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的发展。另外,由于青海农村的农业生产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样,各村自己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也不一样,在同一地域内各村公共产品供给也存在很大差异。青海农村公共产品的缺乏,意味着农村、农民在进行私人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时要付出比城市居民更高的费用和成本。公共产品供给上的差异必然影响到公共产品消费者的生产成本和收入水平。好的基础教育和卫生保健,可使潜在的穷人更可能有机会脱贫。而青海的基础教育、卫生保健等公共产品在农村的缺乏,制约了农民提高个人获得收入的能力。
笔者在调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在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有益探索和尝试,这些举措不仅大大提高了当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和效益,而且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其他地区如何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事业也是一个很好的参照和借鉴。这些做法主要包括:
1、通过移民搬迁、充分搭国家现有公共产品资源便车的办法来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笔者在青海海北、海东等地农村看到,原来一些地势低洼、经常遭遇洪水,或者被政府划定为蓄洪、行洪区的村庄,在政府组织和补助下,整体搬迁到地势较高而且交通便利的地方统一建设移民新村,使得这些村子的公共产品供给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有一些山区乡村,由于村民原来居住分散,不仅交通不便,而且像子女上学以及电话、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都非常难以统一提供,他们就在附近公路边开辟一个相对集中的位置进行集中建房,不仅在不投入交通设施的情况下大大改善了居住交通条件,方便子女上学,也使有线电视、电话等现代生活设施能够迅速走进普通村民家庭;还有很多靠近国道、省道的村子干脆都搬到路边成片建房,并逐步形成一些乡村集市。
2、建立新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农村公共物品建设陷入了一种困境:一方面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公共物品需求的不断增强;另一方面是国家目前偏重城市而没有能力为农村提供足够的公共物品。又加之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推行费税改革,使现行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受到限制。因此,当务之急是在新的情况下建立新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应当主要着手于:(1)公共物品供给主体。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农村地区各种层次的公共物品的供给应主要由省以上财政提供,地市级财政适当配套,县乡财政暂时不予考虑,以免进一步加重农民负担。(2)公共物品需求区域性差异。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农村地区的经济情况和农民生活水平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各地区在公共物品的需求程度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有限的公共物品资源的分割中,按照区域性差异投放公共物品是一种最经济、最有效的方式。(3)公共物品融资方式。公共物品供给资金来源应当以政府财政支持为主要,但在现实情况下,完全依靠政府财政解决问题是不可能的。因此,还应当由政府出面,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渠道。例如,发行农村公共物品建设特种国债;由私人提供政府补贴的方式;完全由私人或非营利组织提供等等。(4)监督管理。对农村公共物品建设资金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督检察人员,不仅要完善农村公共物品建设资金的管理,而且要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和收益情况,防止农村有限的公共物品资源流失。
3、因地制宜,组织农民通过社会合作方式来提供公共物品。就我国当前的状况来说,组织农民通过合作的方式来提供公共物品也面临着一个极为尴尬的境地:一方面打破了“大集体”无效率,实行“单干”,提高了农村劳动生产率,“单干”涣散了农民之间的关系,使组织农民难上加难;另一方面国家无力提供足够的公共物品,又要求农民组织起来通过社会合作的方式解决农村公共物品不足的矛盾。因此,现实的选择就是因地制宜组织农民通过社会合作的方式进行农村公共物品的建设。因地制宜,是指根据各地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同情况,成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者通过农民合作的方式,在不过分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进行一些区域性的、中小型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例如,进行中小型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乡村道路的建设和维护、卫星电视接收设备的安装、市场信息共享、农业技术推广等等。这些投资少、见效快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通过农民社会合作的方式来完成,一方面可以节省国家支农资金,进行大型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可以融洽村民关系,建立农民经济组织。
4、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配套措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并不是孤立的,它涉及方方面面的配套机制,当前应做好以下工作:(1)完善农村税制并统一城乡税制。完善农村税制、统一城乡税制能够为基层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可保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资金。要通过全自治区的农村税费改革,构建新的农村税制,使城乡税制统一,既有利于全区税收体系的完整统一,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保持农村的相对稳定,又有利于促进自治区市场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2)完善乡村行政体制和政府官员政绩考评体系。现行的乡村型体制和政府官员政绩考评体系严重影响了自治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有必要进行改革和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乡村行政体制。自治区乡镇一级普遍存在“小政府,大机构”的状况,财政供养人员的支出负担过于沉重,呈现典型的“吃饭财政”特征。这种状况已严重影响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使得供给资金不足、供给效率低下,因此改革乡村机构、精简人员,减少“吃饭财政”是关键;二是完善基层政府官员的政绩考评体系。要重新构建绩效评估体系,改革现行的以经济数量指标为标准的政绩考核体系。地方基层政府应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的基础上,将社区经济的外部性、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和本社区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评估标准。
主要参考文献
[1]张晓山.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J].中国农村经济,2003.1.
[2]马晓河.农村公共物品应由政府提供[N].中国经济时报,2002.11.7.
[3]张优良.青海省浅山地区农业现状及发展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