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6 06:41:0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就业协议书的作用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承诺履行协议,高校不作为第三方。高校只在“有关信息及意见”一栏填写(或制作长条章加盖)学校的联系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及相关意见等信息。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5、现实中就业协议存在的尴尬现象,必须先签订就业协议,学校才发毕业证的现象(不签三方,不发毕业证)。这样,就业协议不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而是未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
2、主要条款
主要内容
就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1)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学制、毕业时间、学历、联系方式等。
(2)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应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档案接收地等。
(3)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约定的有关内容,可包括: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户口迁入地;违约责任;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协议终止条款;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5)其他补充协议。
协议包括
由甲方(用人单位)和乙方(高校毕业生),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介绍情况,经了解,同意接受乙方,并负责有关接受手续。
(2)乙方应如实向甲方介绍情况,同意到甲方工作,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乙双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明确,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5)双方中有一方要变动协议,须提前一个月征得对方的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
(6)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甲方、乙方和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留存,复印件无效。
(7)就业协议书由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或高等学校印制,由高等学校统一发放给毕业生。
3、协议签订
签订原则
是指双方在订立就业协议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1、主体合法原则: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平等协商原则:
就业协议的双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是一致的。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双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书“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
签订步骤
就业协议的订立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1、要约
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或复印件参加各地供需洽谈会(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或向各用人单位寄发书面材料,应视为要约邀请,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材料,对毕业生进行考察后,表示同意接收并将回执寄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毕业生来人,应为要约。
2、承诺
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回执或通过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单位答复后,从中作出选择并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即为承诺。由于毕业生就业工作比较繁琐,比较具体,有时很难明确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比如:有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达到面试线后,到用人单位参加面试、体检,用人单位也对毕业生进政审、阅档,表示同意接收,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应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而不应再
选择其他单位。又如,用人单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毕业生自己主动报名,经学校积极推荐,用人单位也表示同意接收,但要回到单位后再正式发函签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也应安心等待与用人单位签约,而不能出尔反尔,以未正式签协议为由,置学校信誉于不顾,在这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签约,这样也浪费了其他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签订注意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
4、由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在协议书“乙方基本信息”中的“学校有关信息及意见”一栏填写(或制作长条章加盖),补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4、无效协议
概念
无效协议是指欠缺就业协议的有效要件或违反就业协议订立的原则从而不发生法律效力,无效协议自订立之日起无效。
例子
1、有的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显失公平,或违反公平竞争、公平录用的原则。
2、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如用人单位未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根本无录用计划而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无效协议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责任方承担。
5、协议解除
概念
为了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和学校的声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因特殊原因要求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解约手续。
步骤
1、到原签协议书的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2、向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解约函,交招生就业办。
3、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二方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解约方应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的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录用之后,可解除就业协议,或依协议规定,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二方解除
二方解除是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经协商一致,消灭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双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双方解除,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
6、违约后果
定义
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违约结果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1、就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往往为录用一毕业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对毕业生将要从事的具体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时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相对比较集中,一旦毕业生因某种原因违约,势必使用人单位的录用工作付之东流,用人单位若另起炉灶,选择其他毕业生,在时间上也不允许。从而给用人单位工作造成被动。2、就学校而言,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行为认为是学校的行为,从而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用人单位由于毕业生存在违约现象,而对学校的推荐工作表示怀疑。从历年上情况来看,一旦毕业生违约,该用人单位在几年之内不愿到学校来挑选毕业生。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用人单位需求就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响今后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影响学校就业计划方案的制定和上报,并影响学校的正常派遣工作。3、就其他毕业生而言,用人单位到校挑选毕业生,一旦与某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就不可能再录用其他毕业生。若日后该毕业生违约,有些当初希望到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其他毕业生由于录用时间等原因,也无法补缺,造成就业信息的浪费,影响其他毕业生就业。因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应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7、意义
概述
就业协议作为用人单位、毕业生之间双方的一份意向性协议,不仅能为毕业生解决工作问题,保障毕业生在寻找工作阶段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保障了用人单位能够从不同学校找到合适,优秀的毕业生。
具体作用
第一、保障毕业生在寻找工作阶段的权利与义务,约束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劳动合同的内容等。当发现所要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不一致,特别是出现对维护毕业生权益不利的情况时,毕业生应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已经签订生效的就业协议,制定新的劳动合同,使其内容符合就业协议。
第二、保障用人单位能方便地直接从学校方面调出该毕业生真实的档案、资料。次乃令用人单位能够方便,清楚了解毕业生真实情况。
8、注意事项
一般事项
须注意的是学校同意盖章这一步一定要最后执行以保护学生的权益高校毕业生就业必须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签署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三)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署协议书起的15天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四)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用人单位。
采用欺骗等手段签署的就业协议书无效,并由欺骗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毕业生如需调整就业单位,在本市、县、区范围内的,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地区,由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从市、县、区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区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每位毕业生只允许调整一次就业单位。
1、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2、毕业生办理就业调整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A原就业报到证
B以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出具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意见。
C现已落实单位的,须出具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就业协议书,或是就业单位出具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接收意见。
3、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如落实新用人单位,可凭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解除协议证明,向招生就业办申请换发新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允许换1次),改派由学生自行到省教育厅签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六)各类证件遗失怎么办?
毕业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学位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户口迁移证遗失:向发证户籍中心挂失,并补办。
就业协议书遗失:登报申明作废,携带报纸及系审核同意的书面材料到招生就业办补办。(指已签好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请于就近的报刊登报声明作废,随带报纸经所在系负责
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至招生就业办,招生就业办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协议区分
大学生毕业前后往往要签署三份协议: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劳动合同,但是不少学生和用人单位都不能区分三份协议的特点和效力。
实习协议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进行实践学习,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就业协议是指在校学生毕业前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协议,目的在于约束学生和用人单位在毕业后建立劳动关系;
大学毕业生经过了笔试、面试的重重考验,终于拿到了offer,下一步要面临的问题就是:签约。而如果有的同学之前已经跟其它单位签约,现在又想和新单位签约,那么又涉及到一个问题:违约。本篇主要讲讲应届生签约最应该九个注意事项。
一般来讲,签约分为两种:签offer和签三方协议。其中,前者对个人及企业的约束效力远不及后者。下面分别来介绍。
1、签offer
offer一般是单位提供给你的一个录用意向,以合同的形式提供给你,要求你在上面签字,表明你接受对方的录用意向,愿意到单位工作。所以,这实际上相当于个人和企业签署的一个合同。一般这种形式在外企中比较常见,另外就是那些不给解决户口的单位,通常也会跟你签署一个这样的offer,然后等你正式工作后,再签署劳动合同。
在此提醒大家,签offer前应了解以下几点:
1)offer的作用。
offer是你和公司签署的一个录用意向,并不涉及学校,所以,对你的约束力不大,同样,对公司的约束力也不大。这意味着,你可以随时不去,而公司也可以随时不要你。所以,如果你非常想去这家单位,一定要和他们签三方,这样才能保证你肯定被录用。而如果公司不肯和你签三方,只签offer,那说明它无法帮你落户,这种情况在北京和上海的企业中比较常见,因为受到户口指标的限制,很多单位确实无法帮你落户或接收你的档案,所以他们无法跟你签三方,只能签offer。这种情况下,你将面临两种选择:要么,在毕业前找一家单位挂靠户口和档案(如天津人才市场),即和这家单位签三方;要么,毕业时户口和档案被打回原籍。无论哪种情况,结果都是一样的:毕业后,你的户口和档案留在挂靠单位或打回原籍,然后,你与之前签offer的这家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过去上班。这两种情况下,你都是以外地人的身份在北京或上海打工,换言之,你不属于这个城市,跟民工没有什么区别。
2)如果签了offer以后,又不去这家单位了,算不算违约,需不需要交违约金?
答:需要。尽管offer不是三方协议,但它实际上是你和公司之间签署的一个非正式的合同。所以,如果在offer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当你不去时,就算违约,仍然要交违约金。这点请大家一定要注意,违offer也是需要交违约金的,如果上面规定的话。如果offer上没规定违约金事宜,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用交违约金。但这时,你损害的是个人信誉。所以,在签offer时,还是要慎重。
总之,大多数情况下,签offer并不妨碍你找其它工作,但并不代表对你毫无约束力。所以,在签offer之前,一定要想清楚:这个offer所提供的待遇以及工作地点等因素你是否能接受?如果不能接受,那么,建议不要签。
2、签三方
这是应届毕业生与单位、学校签署的正式协议,对单位、学校、个人都有很强的约束力,也是正式的签约形式。这个过程涉及到非常多的因素,下面向大家一一介绍。
首先,在签约前,一定要向HR或其他人打听清楚以下信息:
1)户口
要问清楚,这个单位是“保证解决户口”、“尽力解决户口”、“不保证解决户口”还是“不管户口”。尤其对于签约北京、上海单位的同学,这点非常重要。因为北京、上海对于双外卡得比较严,所以,用人单位能否给你解决户口,这点非常重要对于北京户口,一般来讲,大多数国企、事业单位、研究所、公务员都是有能力解决户口的,但是,除了公务员外,其它还是要问清楚。外企和私企解决户口的能力跟前面的单位比要差很多,但是不同的单位也有很大的差别,像IBM、华为每年就能拿到很多名额。所以,对于这些单位,更要问清楚,到底有多大可能性解决户口。上海户口历年来采用的是打分制,即根据你的个人情况进行打分,超过分数线就可以获得上海户口,企业对于你能否获得户口的影响在于打分标准中的“单位信誉5分”和“地域导向2分”,所以,在签约前,要把这几个要素核实清楚,在这两项中单位到底可以打几分。然后,根据个人情况,参照上海的打分标准对自己进行打分。注意:所有的获奖和专利情况都是以你就读最高学历期间获得的为准。核实清楚自己的分数后,再跟历年的分数线作比对,以确定自己能否拿到户口。分数线05年是64分,06年是68分,今年的还没出来,估计应该在70分左右。友情提示:我跟就业指导中心老师和我公务员的朋友打听过,今年上海的户口政策可能会变,一是分数线会往上提,二是达到了分数线也不一定能获得上海户口。所以基本上,今年去上海的大部分人恐怕都没有户口,请签约上海的同学作好思想准备,不行到时只能办理居住证了。这也是我最后没去上海的一个重要原因。至于户口到底重不重要,有什么用,网上讨论过无数遍,只能说:你认为重要,它就重要;你认为不重要,它就不重要。个人觉得很重要,因为如果你想在一个城市长期发展的话,户口的作用是非常大的,以北京为例:如果没有北京户口,当你想跳槽时,会发现能选择的单位很有限,因为很多单位招人时,往往都要求北京生源、北京户口,没有北京户口,也无法参加北京市公务员考试。这是户口带给我们的直接影响,长远的看,还有结婚、出国、子女就学、业务往来等各方面都会受到影响。当然,如果你将来想出国,或不想在北京上海常呆,那么户口可能就不重要了。如果作为应届生没有获得户口,那么你还有四种途径获得户口:
<1>买户口。网上很多人说,3W就可以买到北京户口,可实际上远没有那么简单。你必须是应届生的身份、要有非常可靠的关系、通过非常可靠的途径才有可能获得户口,而且要确保不能受骗,另外,从今年北京的落户形势来看,想买户口非常困难。
<2>在北京、上海呆满若干年后,按照高新人才引进来获得户口。这种方式难度极大,基本不要指望。
<3>跟本地人结婚。这是最直接的途径,好处是自己的下一代可以成为北京、上海人。但是,你自己的户口要想转过去,还要经过若干年、满足若干条件、经过若干手续才可以。
<4>继续考硕(博)。也就是说,再继续念,等毕业时,再以应届生的身份去争取户口,到时还是会面临落户问题,而到时的户口政策难免难以预料。
所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要想获得北京、上海户口,基本上只有毕业这一次机会。这点,请找工作的同学想清楚。如果用人单位保证为你解决户口,当然最好。但如果用人单位不解决户口,那么记住:绝对不能和它签三方,某些不管户口还拿你三方的单位是极不负责任的,一定要当心受骗。这种情况下,要么买户口,通常是通过个人关系去联系有富裕指标的单位,跟他们签三方挂档案,而跟你就业单位签劳动合同;要么在天津或其它地方找家单位挂靠,通常是跟他们签三方,每年花几百元钱,他们负责帮你落户并保留档案,各个学院会有相应的挂靠信息;要么等待毕业时户口和档案被打回原特别说明的是,对于那些“尽力解决户口”、“不保证解决户口”的单位,跟你签了三方,实际上你就要承担一定风险。一旦最后没给你落下,那么算单位违约,三方必然要退给你,你再回学校办改派。大多数情况下,户口和档案会被打回原籍,因为那时再签约别的单位已经不可能了。
在今年的就业形势和户口政策下,户口和薪水很难两全,既解决户口、薪水又高的单位太少,竞争又相当激烈。找工作的同学一定要在两者中间权衡轻重,不要作出让自己后悔的决定。
2)待遇
签约前必然要谈的部分。这里面的因素非常多,但记住:不要看面上的钱,也不要看HR说可能的收入,要看你实际真正能到手的年收入,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待遇主要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股票(期权)、保险、公积金。以下具体介绍各部分应注意的细节:
<1>工资:一定要问清楚是税前还是税后,这点不用多说。另外,还要问清楚,发多少个月。例如:税前工资7000,发13个月,则年收入7000*13=91000。很多单位有年底双薪,还有一些单位会发14-16个月不等,例如:IBM就是发14个月。所以,一定要看年收入。
<2>奖金:很多单位奖金都占收入很大一部分,例如:联想、百度、中航信都有季度奖、年终奖,另外还有项目奖,华为也有项目奖、年终奖,瞬联就没有奖金。不同的单位情况不同,奖金的数额也不一样,通常几千至数万不等,所以关于这一点,一定要问清楚,而且要问确定能拿到的奖金,取最低数。
<3>补贴:有些单位会有各种补贴,例如:通讯补贴、住房补贴、伙食补贴等,例如:华为有1000的餐补,中兴好像也有500的餐补。有些单位这些补贴加一块收入会非常可观,也要问清楚。
<4>福利:对于一些国企和事业单位来说,往往会有一些福利,例如:过节费,防暑降温费,取暖费,购物券,电影票,生活用品等等。这些最好跟内部的师兄师姐打听一下。
<5>股票:对于很多公司来说,股票是他们提供的非常有诱惑力的福利,例如:google会给员工提供30股股票,华为99年以前的金领靠股票每年赚几十万,百度上市造就了数千个百万富翁等等。一般来说,已经上市的公司提供股票的可能性不大,反倒是一些即将上市的公司提供股票的可能性很大,例如:瞬联就为员工提供股票。对此,一定要看准机遇,要是有这样的offer,千万不要错过。
<6>保险、公积金:即常说的“五险一金”。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这些我记得是国家规定的,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你缴纳,而且个人和企业出的比例是有规定的。但是要注意的是:缴费基数。很多单位在这上面做文章,例如:你的工资是5000,他们以2000为缴费基数,也就是说,用它去乘固定的比例给你缴纳五险一金,对此,一定要注意问清楚缴费基数,不能被骗。有些单位公积金比例上的非常高,所以你工资扣得也很多,那意味着公司交的钱更多,而一旦买房时,这些钱都是你自己的,所以,这部分收入不能忽视。此外,有些单位还会向你提供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补充意外保险、住房无息贷款或经济适用房等,也要问清楚。把这些收入加起来,得到年收入。然后再考虑工作地的工资水平和消费水平。例如:8W的年薪在天津花,无疑是相对收入非常高的,这也是那么多同学(包括已签的)去面中兴天津的原因。
3)工作内容
要问清楚自己的具体职位,这个职位的工作内容,在公司所处的地们。一般来讲,如果是公司的核心业务部门,会比较受重视,发展前景会更好,如果是其它辅助部门,可能受重视程度会差一些,当然没有绝对的,关键还有看你的工作有没有技术含量,对于你个人能力的提高、职业生涯有没有帮助,对于你跳槽、升职有没有帮助。
4)加班/出差情况
对于有些公司来说,加班是在所难免的,如:华为、中兴、微软、IBM...基本上绝大多数IT企业都要加班;而对于有些职位来说,频繁的出差是在所难免的,例如:现场工程师,HR,销售等。对于这些,要提前有所了解,有思想准备,像华为海外可能会派到海外若干年,条件很苦。如果自己不能忍受长期的加班、出差,建议不要签。另外,要问清楚加班是否有加班费。现在好像大多数公司加班都是没有加班费的,少部分公司有,不过好像国有有规定:如果周六、周天加班的话,可以获得正常工资3倍的加班费,如果是五一、十一这些法定假日加班的话,好像应得的加班费更好,具体可以查一下。另外就是出差补贴。一般来讲,出差基本是不需要你花钱的,而且很多公司会有额外的出差补贴,例如:华为海外好像是每天70美金。这个也要问清楚,因为都是自己的合法权益。
5)培训
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公司的培训体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如果一家公司有非常好的培训体系的话,那么可以让你在几年内迅速成长为一个出色的人才,对你的职业生涯无疑是有巨大帮助的。像宝洁、玛氏、infosys,最出名的都是它们完善的培训体系,确实可以让你在短时间内个人能力得到极大的提高,所以每年才吸引那么多同学去应聘。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良好的培训是比优厚的待遇更有吸引力的。所以,在签约前,一定问清楚单位有哪些培训计划,再看这些培训计划对个人的成长是否有帮助。
6)发展机会
这也是非常关键的一个因素。我认为,在找工作时,它应该作为要考虑的第一要素,试想:如果有一个很好的工作机会,可以让你直接接触最先进、最核心的业务,或者可以接触到公司的高层,或者可以获得一些非常有用的客户资源,或者可以在短期内迅速进入管理层,那么其它因素又算什么呢?相信中兴天津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提供的发展机会。相反,如果你去的一家单位,机构臃肿,大家都在里面混,或者上面的人一直压着你上不去,即使给你开出很高的工资又有什么意义呢?当然,如果你希望稳定,这样的单位也是不错的选择。个人觉得,在考虑发展机会这个因素时,应主要考虑三个方面:
<1>行业背景:要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这个行业的背景和发展现状,更重要的是,要对这个行业的发展前景有准确的预测。个人觉得,最好选择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行业。
<2>公司背景:要考虑这家公司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目前的发展状况、经营业绩,以及未来的发展预期。个人觉得,最好选择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企业。
<3>个人机会:要看自己所处的部门在公司的地位,自己的职位的升职机会、发展前景。总之,部门越重要越好,人越少越好,这样你的机会越多。
7)签约年限及违约金
一般单位签3年,也有签5年的,还有的单位签1年,如华为(后来经打听,也是签3年),此外,有的单位还有保密期,有的单位会和你签一个竞业禁止合同,不同单位情况不一样。同时,违约金也会有相关规定。一般来讲,违约金特别高的,要慎重签约,因为很可能是单位不好,留不住人,才通过高额的违约金来栓住你。但是国家有规定:违约金的上限不能超过xx个月的个人工资,大家可以去网上查一下。如果单位在这期间解雇你,你将可以获得N+2个月工资的赔偿。例如:你和公司签3年,双方约定公司的违约赔偿金是N+2,假设公司在第二年解雇你,即:你在公司工作了一年,那么,你将可以获得1+2=3个月工资的赔偿,工作不满一年算一年。试用期期间,任何一方违约,都不承担责任。
8)三方违约金
三方违约金和劳动合同违约金是不一样的,它只约束你在去公司报到前的行为,所以,也要清楚三方的违约金。千万不要主动问,通常公司在签约时会主动跟你说,三方的违约金是多少,然后写到三方协议的备注栏里。有些公司不要违约金,例如华为。
9)公司口碑
这一点也非常重要,要通过其他途径去打听。具体的,可以到网上搜关于这家公司的评价,也可以问问在里面工作的师兄、师姐或其他熟人,打听一下,大家对这家公司的评价。如果大多数人对这家公司都是负面评价,那建议还是要慎重考虑。
接下来,在和公司正式签三方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如果你非常想去这家单位的话,就在个人意见栏填写“同意到xxx单位工作”
2)如果对方向你承诺解决北京户口,一定要把这一条写到三方后面的备注栏里,例如“xx公司承诺为本人解决北京户口”,这是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然,公司也会在里面写上“违约金xxx”
总结:签约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也可能是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所以,请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尽可能获取足够多的信息,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作出理性的决定。不要最后让自己后悔。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什么作用?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据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三、了解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上后,均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定,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统一翻印,各学院集体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或者由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四份。
3、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翻印《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书时,如果《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破损等情况而不能使用时,可持原件到招生就业工作处申请更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得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之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即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的签订工作。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招生就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5、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回生源地参加二次分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招生就业工作处调查并研究之后酌情处理。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时,招生就业工作处方予受理:
(1)、经核查,协议书确实属于遗失者;
(2)、招生就业工作处收到毕业生的申请书两个星期以上。
(3)、毕业生须交纳相当于违约金数额的费用。
6、凡是通过地方或部委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签约时可使用他们提供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是毕业生回校后,必须与学校补签《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果另有选择,则必须与原签约单位解除所签订的协议。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后,签约程序是:
1、毕业生认真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调配部门签定意见。
3、用人单位一定将档案详细转递地址填好。
4、各院系签意见。
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意见。
6、省就业指导中心签证。
需要说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学校签章,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合法利益。有些毕业生图方便,要求学校先签章,再交用人单位,容易写上有损毕业生权益的条款,产生不利后果。学校把关,意义还在于确认签约手续是否完备,否则由于手续不齐等原因,导致报方案时通不过,或派走后到用人单位无法报到,会加大毕业生心理负担。
五、我要违约,怎么办?
l、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做了大量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违约,一切工作付之东流,全得另起炉灶,造成工作被动。
(2)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对学校怀疑,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现在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没有需求,也就没有毕业生的就业。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将成培增加,学校作为签字方之一不会为极个别人的利益影响到明年乃至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
(3)对其他毕业生有影响。一个单位,你不去,别人可以去,用人单位不录用你,完全可录用别人,录用你,就不能录用其他毕业生,日后违约,当初想去的毕业生也不一定能补缺,造成信息浪费。高校大学生应是讲诚信、讲法制的践行者,因此学校再次强调毕业生在签约过程中要做到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2、对违约毕业生的处理规定 "违约"特指"三方签约",学校强调毕业生要讲诚信、讲法治、认真履约。但毕业生一旦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交纳违约金后才可重新签约。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交纳完毕违约金),然后将原协议书上交还招生就业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六、需要注意的问题就业协议书主要两个作用
一是规范公司和学生的行为。二是户口、转档用。而实际上第二个作用才是主要的作用。如果单位不能解决户口,实际上就没有权利签就业协议书,如果签了,只会让学生浪费申报户口的机会!!更大的麻烦是:提出不给你办户口却要和你签就业协议书的要求的单位,往往是对应届毕业生就业制度一无所知。
七、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实物图图片
说了这么多了,来看看传说中的三方协议到底长什么样子吧
作为应届生在和公司签约的时候,了解薪酬待遇交金交税的情况是必须的,在签约的时候,很多公司会运用一些数字游戏,误导大家的理解。比如,工资算税前还是税后的计算,一些补贴的情况。本人在此作为小结,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薪酬待遇主要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股票(股权)、保险、公积金。
1. 工资:
税前
税后
发多少个月
年底是否有双薪
2. 奖金:(奖金计入当月工资,累加后按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扣税。年终双薪也同样)
季度奖
年终奖
项目奖
明确奖金的数额(最低数)
3. 补贴:
通讯补贴
住房补贴
伙食补贴
4. 福利:
过节费
防暑降温费
取暖费
购物券
电影票
生活用品(洗衣票)
健身卡
5. 股票:(即将上市的公司提供股票的可能性较大)
6. 保险、公积金:即常说的“五险一金”
(1)五险: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生育保险
(2)一金:住房公积金
注意,明确缴费基数,是否提供补充医疗、补充养老、补充意外保险,住房无息贷款、经济适用房等
7. 加班费等。
有关上海市四金的规定:
1. 四金的缴费基数的定义:
一般四金基数就是当月的工资,不过如果工资很高 ( 比如超过了上年你所在城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 ,那基数就到顶了。而如果工资特别低的话 ( 比如低于上年你所在城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 ,那基数也有封底。
根据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有关规定,今年4月上海市将调整2008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
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1、2008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2007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即所有税前现金性收入:基本工资、加班费、各类津贴奖金、年终奖等)。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200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个人部分尾数见分进角。
2、2007年度上海市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4707元,月平均工资标准为2,892元。2008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8676元,下限为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资的60%,即1735元。
2. 四金缴费的比例:
四金缴费比例: 个人缴纳部分公司缴纳部分
[关键词] 高职教育;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协议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738(2011)05-0014-03
在高职院校的诸多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中,订单培养属于比较特殊的一种模式,具有持续时间长、影响深远、涉及关系多的特点。它不仅涉及学生的在校培养问题、校外实习实训和顶岗实习问题,还直接涉及学生的就业。因此,签订好订单培养协议就尤为重要。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研究并予以改进。
一、关于订单培养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对订单培养协议所体现的法律关系认识不够,合同主体不规范
订单培养协议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起什么作用,它和就业协议是一种什么关系?由于对协议法律关系的理解不够,使得很多高职院校订单培养协议,往往只由校企双方签订,约定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而作为重要主体的学生却没有参与协议的签订。在百度上输入“订单培养协议”进行搜索,大约有70%左右的订单培养协议都是校企双方协议,如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订单培养协议书,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订单培养协议书等等,笔者在工作中也常见到这样的协议。这种撇开学生仅由校企双方签订的培养协议,不仅不利于维护学生的利益,还很容易引起法律纠纷。还有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学生双方签订协议,学校没有参与,如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的订单式人才培养就业协议书。究其原因:一是对订单培养所体现的法律关系认识不到位,认为学生作为主体可有可无;二是故意为之,为了保证订单班人数或保证订单班如期开班,部分或少数学生“被订单”,所以也就不会签订由学生作为主体的培养协议了。
(二)没有相关的政策及法律依据。对各方利益缺乏足够的保障
目前,我国还未出台关于校企合作乃至职业教育方面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因此学校与企业签订订单培养协议时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一个简单的培养协议。由于订单培养的特殊性,这样签订的协议虽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由于缺乏足够的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据,培养协议往往对学校、企业、学生三方的责、权、利的界定不够清晰和详尽,对三方缺乏足够的约束力,一旦在培养过程中发生分歧,无法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予以正确的途径来解决。
(三)对订单培养协议的法律效力认识不够,违约现象严重
现在很多学校在新生人校时就签订订单培养协议,有的则在大二时签订,还有的则宣传“人学前已找好就业单位。不管何时签定,由于学生在各个方面可塑性强,可变性大,在许多问题的考虑上并不成熟,致使在就业时,违约现象屡屡发生,违约率普遍偏高,极少数订单班违约率甚至达到70%。有的学校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只是为了追求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有的在签订协议时双方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内容过于空洞,对双方约束力均不够,双方也不十分认真地去执行;有的企业随意增加附加条件,在录用前抬高门槛,使学校和学生的利益受到损害;有的学生毕业后说走就走,也不管违不违约,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用人计划;有的协议虽然在签订时“很真”,但对其法律后果估计不足,结果往往引起法律纠纷。
(四)订单培养协议内容简单,随意性较大
从目前高职院校签订的订单培养协议内容看,一般都比较简单,只在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兼职教师聘任、学生的实习实训和顶岗实习、就业等方面进行了约定,有些甚至是原则性的约定。如大连九龙通关学校的校企订单培养协议,除学制和面试条款外,只有下述内容:“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授课。文化课由甲方实施;专业理论课由甲、乙双方协商授课内容,由甲方实施;专业操作课由甲方配合乙方,由乙方实施”;“甲方有偿使用乙方的专业操作课资源”;“甲乙双方共同考核学生成绩。.文化课、专业理论课考核由甲方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专业操作课由甲方配合乙方考核”;“乙方负责为达到用人单位要求的学生安置工作”。没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没有违约责任。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校企订单培养协议书[6’的内容也大致如此。
(五)企业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不对等
企业作为订单培养的主体,理应与学校一起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指派专人负责、分担教育成本、参与人才培养等等。但由于职业教育的特点及学生就业形势严峻,学校急于与企业开展合作,导致订单培养协议往往向企业方倾斜,有的甚至成为企业的单方协议;有的企业在订单培养中只想挂名,不愿承担实质性的义务,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少;有的根本没有投入;有的企业甚至把订单班作为宣传企业、打入学校市场的一种手段;有的协议只对学生的违约责任进行了规定,对企业违约行为却没规定,其结果往往是企业拒绝学生上岗或隐性下岗的情况时有发生。企业以其优势地位,获得优秀学生而不用付出太大的成本,而学校却因订单培养要付出和承担额外的教学成本,承担许多隐性的违约责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对等。
二、对策及建议
(一)提高对学生主体地位的认识
订单培养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大学生的就业,因此,订单培养协议不能忽视学生作为协议主体的地位。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订单培养协议是民事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地位平等,学校和企业在订单培养协议中并不处于超然的地位,不能代替学生的主体地位,而是应按照订单培养协议的约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二)加强对学生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订单培养协议对学校、企业和学生来讲都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但大学生才从高中毕业,对社会的认识还极其有限,多数学生对合同的严肃性,对合同的内容缺乏深刻认识,表现得漫不经心,很多都是稀里糊涂地报名进了订单班,签订了协议。因此,学校有义务向学生宣传和解释订单培养工作的相关问题,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违约责任,以引起学生足够的重视,尽量减少违约事件的发生。
(三)正确理解和认识订单培养协议所体现的法律关系
1.订单培养协议与就业协议的关系
订单培养协议与就业协议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其区别主要是:第一,协议内容的侧重点不同。订单培养协议重在就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责、权、利进行约定,而就业协议则重在对毕业生就业方面的问题进行约定;第二,签定协议的时间不同。订单培养协议签订在前,就业协议签订在后;第三,格式和要
求不同。订单培养协议目前尚无统一格式和要求,各校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签定具有特色的订单培养协议。就业协议目前有统一的格式和要求,即教育部制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
其联系体现在:第一,两者目的一致,即最终都是为了保证高职毕业生就业;第二,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性质相同,调整的都是非劳动关系,适用的都是《合同法》;第三,订单培养协议是就业协议的基础,订单培养必然要以就业为结果。
2.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大学生在尚未毕业之前,与用人单位直接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尚存在一定的障碍。在实践中,为了克服这一障碍,促进在校大学生就业质量,教育部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在校大学生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之前,先与在校大学生及其所在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签订前用人单位、学校、在校大学生三方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依据。因此,就业协议是签定劳动合同的基础。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第一,就业协议调整的是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调整的是劳动关系;第二,就业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就业协议是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主体,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学生(毕业生)双主体。
(四)提高预见性,防范违约情况的发生
不论是订单培养协议还是就业协议,不仅仅是一种意向,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订单培养协议和就业协议如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权利义务方面的约定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订立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订单培养协议或就业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其行为就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特别是就业协议书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派遣毕业生、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三方协议签定后,学校应提高预见性,有义务提醒、教育学生自觉履约;同时也要经常与企业沟通,以保证企业全面履约,尽可能防止违约事件的发生。
(五)准确、全面确定订单协议的内容
切实可行的协议内容,是保证协议履行的重要基础。协议不同,内容也有所区别。
订单培养协议主要侧重于人才培养,其核心内容应该包括4个方面:(1)对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的约定;(2)在保障措施方面的约定;(3)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的约定;(4)其他方面的约定。
就业协议主要侧重于就业意向及保障,其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受该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将三方意愿列入就业方案并纳入就业情况统计,它不涉及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为此,教育部制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主要有4项内容,即:(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签署劳动合同的时限规定;(3)当事人为签署正式劳动合同所应从事行为的义务性规定;(4)违约金条款。
(六)争取企业的全面支持,提高合作成效
学校为企业进行订单式培养,相当于定向加工产品,需要专门的实践调研、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配备相应资源,并发生相应的专属费用支出,与其他非“订单”培养的学生相比,培养成本更高。对于这部分额外成本,如果企业不承担相关费用,学校实际上是“亏本”的。同时,要高质量地完成订单培养任务,没有企业方面的全面支持,订单有可能流于形式,培养的学生仍可能是两张皮,不能很好地满足企业的用人需要。
[参考文献]
[1] 熊伟.订单培养协议书[EB/OL].[2011-04-09].].
[论文摘要]文章通过对大学生就业市场三方违规现象的归纳、分析,在规范性、公平性、广泛性等诚信制度体系的构建原则要求下,明晰了以枝方为就业中介的大学生就业市场三方(毕业生、用人单位、校方)的责任和权力,规范了大学生就业市场;通过诚信监督机制,有效抑制就业市场中不道德行为的发生,促进大学生就业市场正常、健康发展。
在目前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高校大学生就业市场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违规现象,这些现象不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笔者在下文中通过对大学生就业市场中的种种违规现象进行理性分析,构建现代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诚信制度体系,以促进我国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良性发展。
一、大学生就业市场中违规现象分析
大学生就业市场中违规现象经常发生,缺乏诚信约束,不利于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些违规现象主要体现在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
I.大学生违规由于近年高校扩招,毕业生人数急剧增加,加之国企与民企的改制使下岗人员再就业导致高校就业形势严峻,大学生就业市场出现空前的激烈,使得一部分毕业生不能按时就业。同时由于大学生就业市场正处于发育成长阶段,很多制度还不完善,就业市场在短期内还不规范,加上高校诚信教育的缺乏使得一部分毕业生诚实守信观念淡薄,想通过投机取巧的办法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致使违规现象频频发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一女多嫁”。一些毕业生为确保就业的高“保险率”与“高收入”,同时与多家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毕业时才挑出一个自己最满意的用人单位就业;(2)“名不符实”。在毕业生就业材料中,有的毕业生在自荐材料中把自己的某些能打动用人单位的方面写得淋漓尽致,缺点却一字不提。甚至使用假证书、假材料,导致用人单位无法真实全面地了解毕业生;(3)“瞒天过海”。有的学生毕业时拿不到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却又没有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此行为严重违背了就业市场的诚信原则。
2.用人单位违规由于就业市场的不完善性,使得现在用人单位在择人过程中也时有违约现象发生。主要表现在:(1)有的用人单位在宣传时多讲优势和长处,少讲或不讲劣势和不足,有的甚至许诺不切实际的优惠待遇,引导毕业生误签;(2)有的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协议时违规延长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有的用人单位由于主管领导发生变动,单位用人政策随之变化。用人单位片面强调用人自,而普遍忽视了毕业生就业权利保障,扰乱了就业市场的正常运转,也损害了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3.学校违规在大学生就业市场中,有些学校为提高学校就业率,为毕业生大开方便之门,如推荐表的内容(毕业生基本情况、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不能实事求是地反映真实情况,有些内容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使用人单位不能获取真实的信息。
以上三方的违规现象,在各高校都不同程度存在,并且有蔓延的趋势。因此,有效控制大学生就业市场中的违规现象,促进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建立一个完善而有效的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制度体系。
二、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制度体系的构建
诚信应该分为法律诚信和道德诚信。道德上的诚信,是指作为道德准则的诚信;法律上的诚信,是指作为法律原则的诚信。道德诚信要求人们言语真实、恪守诺言、不欺诈。法律诚信作为一项法律原则,是指在法律上普遍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对于大学生就业市场中的诚信问题,一方面表现在对就业管理制度的遵守与执行,这些制度包括国家制定的、地方政府制定的以及各高校制定的。另一方面表现为在就业过程中,就业市场三方言语的真实程度,即向他人发出的信息是否真实,同时,三方是否恪守诺言、履行义务。
基于以上理论,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制度体系的构建应该从两个层面来要求:一是从法律制度层面,通过制度来硬性规范就业市场。二是从道德层面来要求,通过软环境来约束就业市场。法律诚信和道德诚信具有不同的功能,不能互相替代,但是可以互补。要有效约束大学生就业市场三方的行为,解决违规现象的发生,我们既要依靠法律诚信也要依靠道德诚信,既要依靠法治也离不开德治。只有规范毕业生就业市场三方的责、权、利,建立有效的诚信监督制度,才能促使大学生就业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一)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制度构建的原则
1.规范性原则。所谓规范性是指大学生就
业市场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来规范就业市场行为。要使大学生就业市场能够正常有序地运行,必须建立、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制定出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通过立法来规定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遵守的规则,保证用人单位自主选人,毕业生自主择业得以顺利进行。
2.公平性原则。要求供需双方选择条件要公开,如毕业生所要求从事的工作、自身的学习成绩、以及其他方面的能力、素质和特长要公开;用人单位所需毕业生的专业、人数、条件以及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效益情况要公开。同时还要求进入市场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都应~视同仁、同等对待,要努力消除地区、行业界限,不搞歧视性政策,使市场参与者都能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3.广泛性原则。所谓广泛性是指制度的市场涵盖面广泛。毕业生就业市场诚信制度不仅要对大学毕业生具有一定的规范作用、约束作用,而且对用人单位、学校同样也要具有制约、限制作用。
(二)建立就业诚信规范,明晰大学生就业市场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1.大学生应该拥有的权利有:(1)知情权: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聘用条件、就业岗位、岗位待遇、就业合同条款的了解;(2)签订合同权: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的权利;(3)索取权:向校方索取本人与就业有关的资料如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等。毕业生应尽的义务:(1)必须向用人单位提供真实的材料,诸如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各种荣誉证书、国家考试证书等;(2)必须只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一旦签订就业协议必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3)对在签订协议与到用人单位报到这一时间发生的违背协议的事情,要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校方。
2.用人单位应该拥有的权利:
(1)知情权:首先,对校方在毕业生学习、教育、管理方面的基本了解;其次,对毕业生本人提供的资料、在校表现情况的全面了解;最后,对就业合同条款的了解;(2)签订合同权:与毕业生签定台同的权利;(3)索取权:向校方索取毕业生与就业有关的资料如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等。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1)必须如实地反映该单位的基本情况,聘用条件、岗位待遇,不能过分地宣传单位情况,不许诺不能实现的条件;(2)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不得随意更改协议内容或不执行;(3)在签订协议与到用人单位报到这一时间段发生的违背协议的事情,要及时通知毕业生或校方。
3.学校拥有的权利:(1)知情权:一方面。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聘用条件、就业岗位、岗位待遇、就业合同条款的了解;另一方面,对毕业生所签情况、去向的了解。(2)监督权:对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行为具有监督的权利,对违反就业法规、就业制度的行为进行追究,对违反道德的行为进行教育;对用人单位不履行协议的行为,校方有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协议的权利。校方应尽的义务:(1)服务的义务:一方面,必须为毕业生提供真实的就业材料;另一方面,必须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在校情况,公正地做出评价。(2)监督的义务:对毕业生所提供的与校方有关的材料提供审核、鉴定。(3)协调的义务: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发生争执时,校方具有协调的责任。
(三)建立就业法律制度,保证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健康发育
要使大学生就业市场能够正常有序地运行,必须通过立法明晰用人单位、毕业生、校方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三方应遵守的规则,保障用人单位自主选人,毕业生自主择业得以顺利进行。通过立法明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地位,明确合同的双方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而校方仅仅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中介。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一种契约,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解除就业协议,必须遵循一定的法规程序。
(四)建立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监督机制,促使诚信制度的有效实施
除依靠自律和制度规范外,要使大学生就业市场能够正常有序地运行,不仅需要建立、健全法律保障体系,保证各方的利益,而且必须建立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诚信监督机制,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维护诚信的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大学生就业市场正常发育。
1.建立仲裁公证制度,有效防止就业市场违规行为的发生。建立仲裁机构,仲裁和监督违约行为,对违约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制裁措施,使大学生就业市场按照一定规范有秩序地运行,从而得以健康发展。
2.建立有效的道德监督机制,保证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道德监督,引导学生、聘用人员、校方自觉地进行自我监督,调整其在就业市场的行为。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院校;就业状况
中图分类号:G6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3)01—0101—03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从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再到欧洲债务危机蔓延,全球经济发展遭遇了严重阻力,虽然中国的经济仍在平稳而健康的发展之中,但经济发展的速度明显放缓,而高校毕业生的人数仍在不断地积聚与增长。,面对如此庞大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队伍,国家采取了多种途径来解决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例如增加社会急需的专业和人数,加大实训实习的比重等;但对于高校学生来说,能选到一个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将对自己的未来与发展有重要意义,所以对毕业生的就业状况进行深入分析将十分重要。
研究者可通过分析《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这种第一手资料来掌握毕业生的就业信息,通过对协议书的分析,研究者可以掌握专业的就业率、专业对口情况等方面信息,这对了解学生的专业情况具有帮助;同时研究者可通过现代网络技术收集协议单位性质、工资水平、地域类型等方面的数据,深入分析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对协议单位进行归类与对比,这将对今后的毕业生再进行择业时具有参考价值。
二、研究对象的选择
本研究以南京市某高等院校二级学院的本科毕业生为研究对象,该学院属于民办二级学院,该学院开设涉及经济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毕业生全部来自于江苏地区,其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合江苏地区经济发展的门类齐全、梯次合理、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了使研究具有代表性,研究者随机选取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和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毕业生为研究对象,这三个专业涉及不同的专业和学科门类,抽样范围广,样本具有代表性,通过分析可以了解毕业生的就业率,分析其所从事的行业类型、企业状况以及了解毕业生就业时的地域差异。
三、研究的方法
本研究以就业与指导部门收到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为分析基础,数据收集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主要收集毕业生的姓名、用人单位名称等信息。同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以及国家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了行业分类,根据用人单位经济成分内部的生产关系对用人单位的经济类型进行了分类,根据江苏区域划分标准,对协议单位地域类型进行了分类,根据客观的分类标准对一级指标进行了深入分析,能够深入进行对比分析,找出毕业生就业的共同性与差异性。
四、研究数据的分析与统计
(一)专业及就业情况分析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制为四年,以培养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工程素养的人才为目标,要求其专业的毕业生掌握扎实的计算机软、硬件专业理论,熟悉主流软件开发及管理工具或典型嵌入式系统设计与开发工具,具备较全面的系统软、硬件开发能力,同时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培养目标来看,其人才培养与“长三角”地区信息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就业适宜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软件研发、项目管理、IT服务、移动终端开发、数字家庭与智能家电软硬件设计与开发等工作。
财务管理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具备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系统全面的财务管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业务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财务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能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管理、财务咨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中高级应用型人才。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培养树立市场、竞争、创新意识和国际意识,获得设计师、工程师基本训练的,具备服装理论知识、常规技术应用能力、创意和技术创新能力,熟练掌握技术技能,从事服装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一线岗位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从对就业协议书的统计来看,2012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和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共有毕业生164名,到目前为止共收到毕业协议书148份,其协议就业率为90.2%,符合学校对毕业生协议就业率的要求,表示大部分毕业生都签订了就业协议书。这种协议就业是指毕业生通过高校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领取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就业;协议就业率基本反映一个学校专业的培养质量,也是学校为学生服务的主要内容,其目的是使学生学有所成,找到自己合适的岗位。
(二)协议单位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析
依据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状况和趋势,国家统计局起草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本标准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进行划分,基本涵括所有国民经济活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研究者把毕业生的协议单位进行了分类,调查显示2012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有22.4%的毕业生从事于制造业,财务管理有31.4%的毕业生从事于制造业,服装设计与工程有88.9%的毕业生从事于制造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和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共有37.2%的毕业生从事于制造业。这说明大多数毕业生都到了与制造业相关的工作岗位,这和我国的“制造大国”地位基本相符,同时制造业也是我国城镇就业的主要渠道和国际竞争力的集中体现。
2012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有31.3%的毕业生从事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研究者通过对比发现大部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毕业生在毕业时都能够找到与之对口的计算机类的就业岗位,一些毕业生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这些公司主要以计算机软硬件销售、开发、服务、咨询以及网络安全设备的安装与维护为主体的科技型公司,还有一些毕业生在以电子元器件制造为主的制造业工作,这两类学生占到了就业人数的50%以上,符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培养目标。而财务管理专业只有18.7%的毕业生从事于金融业,其他行业的就业比例达到了37.1%,这个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相对分散,真正能进入其对口行业工作的毕业生较少,这和其行业属性有关,金融业社会地位较高,工资福利较好,但其竞争性和压力也比较大,这种行业比较难进。同时,也有毕业生在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住宿和餐饮等行业工作,这些产业虽然和他们的专业相关性不大,但这些行业具有工作强度不大、工作自由等特点,所以也有较多毕业生从事相关产业。
(三)协议单位经济类型分析
企业经济类型亦称“经济成分类型”,指国民经济的所有制构成,是反映一个国家基本经济状况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数据,经济成分的划分为观察社会经济结构变化提供了一个更为准确、全面的工具,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客观依据,也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提供了重要基础。通过分析毕业生协议就业单位经济类型的分布,研究者可以找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阵地”,为接下来的毕业生就业做出借鉴。研究者发现有64.6%的毕业生进入到私营经济领域,这是毕业生就业的“主要阵地”。通过访谈研究者发现,他们就业时主要以参加招聘会或者以网络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通过面试和简单的笔试就可以进入相应岗位,相对其他经济类型来说就业更为简单、灵活,同时,有些毕业生所进入的私营经济公司是自己家庭或者亲戚开设的公司,就业相对容易。而股份制经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所占比重分别为14%、4.3%和3.7%,它们所占比重较小,这说明毕业生在这些经济类型的企业中就业是有一定难度的,这和企业的工资水平、社会地位、资源均衡等方面的因素是相关的。因此,就业与指导部门要把就业的重心往私营经济领域倾斜,这更容易促进毕业生就业,给毕业生灌输“先就业后择业”的思想,私营经济领域也是其发挥作用的舞台。表1
企业经济类型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股份制经济私营经济联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未就业频数76231062416百分比4.3%3.7%14%64.6%1.2%2.4%9.8%(四)协议单位地域类型分析
1994年江苏省九次党代会确定了区域发展战略。省政府在制定“十五”计划时,依据区域发展现状,对苏南、苏中、苏北三大区域作出了新的界定。苏南包括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五市,苏中包括扬州、泰州、南通三市,苏北包括徐州、盐城、连云港、淮安、宿迁五市。这种划分是根据省内的自然、社会、经济、历史影响而划分的,而其经济差异较其他方面则更为明显,其协议单位地域类型也将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表2显示毕业生协议单位地域在苏南的占61%,协议单位地域在苏中的占21.3%,协议单位地域在苏北的占5.5%;而毕业生生源地地域在苏南的占43.9%,协议单位地域在苏中的占32.9%,协议单位地域在苏北的占23.2%。数据之间的差异显示毕业生在向经济发达的地区迁移,尤其向苏南地区则更为明显,这和这些地区的就业机会多、就业环境好等方面是分不开的。
表2
地域类型苏南苏中苏北其他未就业协议单位地
域类型频数100359416百分比61%21.3%5.5%2.4%9.8%生源地地域
类型频数7254380百分比43.9%32.9%23.2%0%五、结论与建议
(一)专业与就业方向的矛盾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和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高等院校普遍设立的专业是随着国家战略和经济发展而设立,通过对比发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就业面相对集中、专业性较强,这种特性也限制了其就业,有些毕业生不能在对口专业找到工作后,再就业将变得较困难;而财务管理专业就业面较广,在各行业就业比较平均,可见其专业适应性比较强。但调查发现毕业生还是有一定比例的人员不能在其对口的专业就业,这受到毕业生专业知识、就业能力和就业心理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从而学院和毕业生必须根据就业形势调整就业方式、方法,提高自身的就业能力。
(二)现实与就业心理的矛盾
现在的大学生由于受到社会、家庭等因素的影响,他们期望毕业后能够到大城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去工作,对工资、福利待遇有较高的要求,希望能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然而面对如今严峻的就业形势,他们往往事与愿违,冷酷的现实往往给他们迎头一棒,这种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给他们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从而在求职过程中常常表现出忧心忡忡、烦躁不安的心理状态。就业与指导部门要组织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进行一些有针对性的就业心理辅导,让学生走出就业误区,正确认识自我,择业定位不要太高,也不能妄自菲薄,把择业期望放得过低。同时,学生自己要培养健康的职业心理,有一定的抗挫折能力,就业竞争异常激烈,参与竞争难免会遇到挫折,但学生不能一遇到挫折就消极、低沉。
(三)专才与通才的矛盾
所谓专才是指在某一个专业领域具有较多专业知识,较熟练专业技能的人才;而所谓通才是具有广阔的知识平台,丰富的知识储备和多种技能的人才。大学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教与学”,学生的专业知识学习是其中一方面,随着大学学习的深入,他们学习的专业知识也将越来越多,而当其毕业后进入社会时他们对专业知识需求量会相应减少。如果出现暂时或不能就业的现象,这时毕业生就业应选择其他一些不对口的工作去做,做到“先就业,后择业”,这时他们在学校学习的专业知识将与其专业无关,所以高校毕业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学习一些其他专业方面的知识是相当必要的,这有利于拓宽自己的就业面,拓展自己的就业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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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陶保平.研究设计指导[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
[3]方宽.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沿革及与国际标准的比较[J].统计研究,2002(07).
【关键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教学质量
校企合作办学是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必然要求。《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密切结合”。
高职院校要将校企合作办学落到实处,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制定责任明确、公平合理、互赢互利的校企合作协议书
目前,相当一部分学校与企业的合作都是通过口头协议达成的,具有相当大的弹性,对双方均无约束力。我专业提出了建立“协议书式”校企合作办学的方案。“协议书式”校企合作就是校企双方通过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书,建立一种紧密型的校企共建专业的职业教育形式。“协议书”确保校企双方:合作目标具有稳定性,着眼于双方的长远利益;合作内容具有确定性,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合作形式等方面明确无误;合作权益具有保障性,双方均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必须信守做出的承诺。这就避免了校企合作的随意性,保障了校企合作的稳定性,同时也为职业教育培养“近距离”就业的人才提供了保障。
二、校企合作,组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共建共管专业
随着高职教育改革的推进,原有培养模式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专业建设与发展要充分依托行业与企业,坚持工学结合、双向互动的办学机制。不仅学生的实习、实训与企业紧密结合,而且课程体系的设置、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教学内容等都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作用。为此,我专业组建了由学校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专业建设整体规划、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等工作,确保了专业人才培养与企业用人需求紧密结合。制订了各主要教学环节的管理制度,专项研究教学工作,及时掌握教学情况,进一步加强了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通过企业与学校共同督导,强化对校内、校外育人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与监控,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持续提高。
三、校企合作,共建一支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为企业输送高素质、高技能的“近距离”就业的人才这一目标对师资队伍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教师既能够承担专业理论课教学、又能够从事专业技能训练;另一方面要求他们既要具有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又要熟悉企业、熟悉企业技术及生产工艺流程、熟悉企业用工制度,具有企业技术攻关和创新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的专业教师应该成为“双师型”教师。
组建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需要校企双方共同努力。我专业要求所有专业课教师每年到企业实习至少一个月,主要是培养其专业实践能力并及时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教师本人从专业技能上更加贴近生产现场,可以对专业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为专业建设和课程设置以及教学改革提出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另外,教师进企业也可以了解毕业学生的专业需求和企业对毕业生的新要求,便于在今后的教学中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主动邀请有关企业负责人、技术专家共同参与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邀请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担任学校就业指导顾问,开展就业咨询、就业讲座,向学生提前渗透先进的企业文化。聘请企业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教学,及时将企业的技术引入到教学中,从而让学生提前了解企业。
四、校企合作,共建贴近企业实际需要的课程
在课程建设上,基于校企合作的改革思路,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实际和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规格标准,聘请企业领导、技术骨干参与课程改革,对专业进行职业岗位工作分析,按照企业的工作流程、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的要求,建立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即以实际工作任务为导向,以工作项目为课程内容的载体,“教学做一体”的项目化课程。由于在实际工作中技术人员的工作任务也是按这些项目进行的,因此按这些项目组织课程内容能使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完成无缝对接,达到职业能力培养的最佳效果。
与企业共建,聘请企业技术人员来校兼任实训指导教师,配套进行理论和校内外的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紧贴企业岗位对人才的需求,按照教学认知规律,形成软件仿真教学——硬件仿真教学——生产性实践教学循序渐进的实践教学体系,为课程的实施提供保障。
五、校企合作,共建共管实习、实训基地
职业院校要为企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近距离”就业人才,实训基地建设是重要环节。企业要与职业院校共同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让学生在校企共建的企业生产实际环境中实习,实现学生实习实训与企业岗位的近距离对接。
共建共管实习实训基地主要包括:由合作企业设计建设方案,并向学校提供仪器、设备和技术支持,建立校内“教学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需要,在厂区车间内设立“生产与教学合一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企业也可以在学校建设生产性车间,即进行生产也为专业提供实习、实训教学现场;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并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
校企合作、产教结合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企业发展的内在需要。学校对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负责,为企业培养员工。企业直接参与人才培养,为学校提供实训场所或设备援助,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把校企合作落到实处,走校企紧密型产学结合之路,无论对高职人才培养,还是对企业创造财富,都将是一个“双赢”的过程。
参考文献
[1]郭胜.校企共建助推人才培养模式一体化[N].中国教育报, 2007,08.
[2]高占伟.高职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论略[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0, 23 (1) 15-16.
作者简介
关键词:大学生;实习管理;就业
高职院校毕业学生的顶岗实习,是学校培养实用型、技能型,满足企业生产第一线的高级实用人才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所学专业理论和技能的检验和综合运用,也是企业岗位群的需求。因此,如何管理大学生的顶岗实习,增加就业率,已成为职业院校教学中的重要内容。根据多年对大学生顶岗实习的指导,谈谈对做好顶岗实习工作的几点认识,以供参考。
一、影响高职院校毕业大学生顶岗实习以及就业的因素
1.高职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稳定性差
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学生的就业心态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不足,相当一部分学生理论素养不高,对于专业知识缺乏足够的了解;其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情绪控制能力、时间管理能力、动手能力等都较弱,难以适应竞争激烈的职场需求;其二,由于学校在管理上难以到位,一些学生在工作、生活中的思想问题及种种困难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引发辞职。其三,部分学生家长娇惯学生,只要学生说环境不好,或者说工作不适应给家长打电话,家长马上回应说:回来吧,家里养得起你。因此而引起离职。其四,部分毕业生就业观念滞后,盲目择业,为了试一试自己的能力,也去投一份简历和面试,结果被录取,签定了书面合同,但一到单位实习,发现不适应那里的工作环境,也不给用人说明原因直接走人,有的请假走人,有的要求更换工作岗位不成,与用人单位办理手续返校重新找工作,或者自己在社会上找工作。
2.用人单位在选择大学生时也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
企业为了压缩人才成本,部分用人单位过分看重工作经验,更愿意录用那些有相关实际工作经验、可以直接投入工作的应聘者。还有个别企业有时生产任务急需劳动力,招聘时说的和做的不一样,大批招收顶岗实习学生,做一些与所学专业无关的工作,劳动强度大工资低,造成学生情绪低下,不愿干下去。同时,部分企业滥用劳务派遣,例如有一家企业,150万员工中正式合同工才70万人,其他都是劳务派遣,两者收入一年相差5万元,企业利润相当一部分就来源于用工当中的人力资源差,学生对企业没有亲切感,稳定性差。个别企业单位考虑职工的稳定性,招聘时容易接受熟悉当地方言及风俗,甚至有一定的人际关系网等,选用时优先考虑本地人才。在某些行业,甚至包括公务员行业,现在是“血统决定了身份,身份决定了收入”,老子是干这行儿的,子女进这行的门槛就会低,不是这行当但够条件的学生也进不去。
3.学校管理方面还需加强
顶岗实习生到用人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有两种,一种是由学院统一推荐的,另一种是学生自己联系的。对自主进行顶岗实习的学生,由于用人单位和学校双方对对方均不了解,用人单位和学生一般都不会主动与学校联系,一般学生也不反馈顶岗实习的情况,学校基本上无从管理或者说是失去了管理,而一旦学生在用人单位顶岗实习期间或因某些原因离开了用人单位后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因为其身份仍是学校的学生,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学校集中推荐进行顶岗实习的,学校应多了解用人单位情况,并且要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明确双方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职责。学校因受人员数量和资金制约,管理教师往往只能起到巡视、监督、信息反馈的作用,学校对学生的整体管理和指导功能弱化,学生在生活、学习、与企业的关系、面临的种种困难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顶岗实习以及就业的质量。
二、完善高职毕业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正确引导就业
1.对原有的制度要进行必要的改革和完善
特别是学校,首先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执行方案,操作性要强,以弥补法律法规在大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维权依据上的不足;其次,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在管理上,实行由实习领导小组、指导教师、实习小组、实习学生的层层管理。在实习前,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和安全意识,从思想上清除离开学校就“自由”的错误意识,学校与学生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规范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2. 学校应与企业加强合作,多与顶岗实习生沟通
由于大学生实习期间缺乏明确的法律保障制度,顶岗实习前,学校与企业还要制定完善的“顶岗实习协议书”,明确企业与学校在学生实习期间,学校与企业责、权、利的分工及学生的衣食住行,细化对工作时间、工作量、正常加班、节假日加班以及工伤损害等规定,保障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力。另外,顶岗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要深入学生中间,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实习到就业的顺利过渡。
3.加大对顶岗实习生的教育力度,正确引导就业
实施顶岗实习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用人单位、学校管理人员及教师、学生及家长都能理解,实施“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有效环节,让他们在思想上、行动上积极配合,让学生明白要做什么,应当怎么做,给准确自己定位,为有序地落实方案和各项措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必要时把签订实习保障协议纳入实习生进入市场实习的规则之中,制定详细的就业市场准入规则,不断规范就业市场,相关职能部门也应该通过培训或签定责任书等方式,督促部分单位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政府在该方面的调控与监管力度,为学生的顶岗实习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总之,顶岗实习作为提高学生实践技能和专业能力的重要教学方式,对顶岗实习进行科学设计、合理安排、精心组织、规范管理是提高顶岗实习教学质量的关键,也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课题。新形势下高职院校毕业生顶岗实习有了新的特点,对大学生顶岗实习的指导工作也需要因势利导,加大宣传和对学生的教育力度,把握指导过程的每个细节,落实每个学生具体实习计划,完善顶岗实习机制。高职类院校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就业工作,关系到国计民生,高职院校应该发挥优势,在高职实习学生中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积极推动就业工作,更好地服务学生、服务经济、服务社会。
参考文献:
现将省人事厅、计经委、教委《关于做好1998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做好1998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省人事厅 计经委 教委 一九九八年一月九日)
省政府:
1998年全省普通高校、中专校共有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以下简称毕业生)14.3万人,比1997年增加近2万人,增长16.26%。其中:师范类毕业生2.5万人,职大、电大普通专科班毕业生1.3万人,其他非师范类毕业生10.5万人。非师范类毕业生中,毕业研究生3168人,比1997年增长6.1%;本科毕业生24457人,比1997年增长10.1%;专科毕业生19505人,比1997年减少12.9%;中专毕业生57870人,比1997年增长30.51%。总体上看,全省毕业生资源丰富,但层次结构、专业结构不够合理,中专毕业生增长过快、比重过大的问题较为突出。为切实做好1998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在继续贯彻执行《省政府批转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做好1997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发〔1997〕6号)的基础上,现对有关问题提出以下调整和补充意见:
一、允许非师范类国家任务计划和自费计划招收的毕业生自谋职业。对本省要求自谋职业的毕业生(不含毕业研究生),由学校审核后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备案,不再办理派遣手续,其中国家任务计划招收的毕业生不再收取培养费。学校要及时帮助迁转户粮等关系。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分配原则上仍按以往规定执行。
二、对省属医学院校毕业生和驻江苏部属医学院校留成的毕业生不再实行指令性计划分配,主要通过有组织的双向选择、供需见面,在省内各类医疗卫生单位或岗位就业。特别是要引导一部分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三、加强对外省籍毕业生来我省就业的宏观调控。省、市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和帮助引进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本科以上学历的外省籍毕业生,适当控制专科以下学历的外省籍毕业生进入我省就业。
四、经济欠发达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吸引毕业生的优惠政策。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徐州、淮阴、盐城、连云港、宿迁等地区工作。
五、对截止年底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户粮关系转至家庭所在街道或乡镇(入学前为农业户口的,保留其非农业户口),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待业人员有关规定管理。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毕业生待业期间的管理办法。毕业生应在户口所在市、县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自主择业,落实单位后可以录用,也可以聘用。对在次年年底前落实单位并需要办理派遣手续的毕业生,可由市、县人事部门报省人事厅办理。
六、为规范毕业生就业市场,根据国家教委要求,凡经“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统一签订由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印制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内普通中专校毕业生统一签订由省人事厅印制的《江苏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努力拓宽就业渠道。要鼓励、引导毕业生到多种所有制经济成份的企事业单位就业。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为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无主管企事业单位和采取聘用方式使用毕业生的单位服务,努力做好收集需求信息、提供毕业生情况、办理接收手续等工作。各地人才交流机构要为上述单位做好人事等服务工作,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套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合理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毕业生资源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八、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各地、各学校应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机构,开设就业指导课或就业指导系列讲座,使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逐步规范化。
九、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严肃纪律,认真执行毕业生就业计划,严格按照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和手续做好派遣、接收工作。坚决制止不按规定派遣和接收毕业生、干扰毕业生就业秩序的行为。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得为未取得毕业生就业资格的学生办理就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