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0 11:16:1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医保基金业务工作计划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要抓住以下几点:一是要抓紧筹建武进劳动力市场。按照“三化”建设和武进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快劳动力交流中心的建设步伐,三月前要完成选址工作,五月前要论证确定建设方案和建设资金的筹集,七月份要正式启动工程建设项目。二是要抓好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和兑现,一方面要引导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到三产服务行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另一方面要抓住典型事例、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激活失业人员的创业激情。三是要进一步搞好再就业服务工作。要对全区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双失业等再就业援助对象进行普查,真正摸清底数,建立下岗失业人员资料库,运用相应的管理软件,加强分类指导,制订相应措施,完善就业机制,为就业再就业的顺利开展打下扎实的基础。四是要尽快出台失地农民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制订可操作性较强的实施办法,缓解失地农民急刷增多带来的就业压力。明年要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000人,实现失地农民就业8000人,再就业援助2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要控制在4%的范围内。五是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在严把出口关的同时要协助地税部门力争达到95%的基金征缴率。
(二)建立健全社保运作机制,确保社保基金的健康运行。
明年,社会保险工作的重点仍然要放在扩展社会保险范围、加强各项基金的收缴、规范内部运作上,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1、以推进扩面为主题,继续做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一是要针对目前社保扩面的实际情况,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及部分职工在认识上的误区,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制订既符合社会保险发展方向又切合我区实际扩面办法,实行低门槛、广覆盖,确保全年新增扩面参保人数2.5万人。二是要认真做好日常稽查、审计工作,日常审计面要达到30%以上。继续开展财政、地税、审计、劳动保障四部门联合稽查审计。做好社会保险年审,年审面要达到100%。三是要逐步建立社区管理工作平台,落实机构、人员、经费,稳步推进社区管理服务工作;要做好离退休人员调资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离休干部特许经费,同时要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54个月连续发放不拖欠。四是要认真贯彻执行从20*年一月一日起正式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出台我区的配套办法,规范工伤认定行为,扩大实施范围。
2、以收支平衡为前提,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一是要进一步扩大医保覆盖面,在医保政策进行调整的前提下,对金融系统、社保扩面人员、职介所人员等三类人员要列出计划,排除干忧,力争扩面3.5万人以上。二是要进一步理顺基金由地税征收后的一系列业务操作环节。在户管信息、人员变更、基金入帐、统计报表等方面与地税部门加强协调,同时相应地做好两次门诊费和慢性病补助的划拨工作,并且要积极协助地税部门对医保基金的综合征缴率要达到95%以上。三是要严格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行为。明年一季度要完成统筹区内30家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同时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力度,堵住医保基金运行中的漏洞。四是要适时出台改进完善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办法,完善住院病人转诊制度,改进我区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办法。五是尽快研究出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正式运行后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健全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3、以加强服务为重点,规范农保基础管理工作。首先要在清理核对完成的基础上,对农保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整登记,进一步完善个人帐户信息数据库,5月份以前要完成缴费证换证工作。其次是要探讨清欠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力争明年完成清欠20万元以上。再次是要抓紧研究制订政策,出台《武进区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第四,要结合我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研究制定《武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意见》,推行新的农保政策。
4、以强化管理为手段,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做好参保单位养老手册鉴证和机关事业单位、乡镇专技人员、人事关系人员等养老保险的结算、收缴、拨付工作,基金收缴率力争保持99%以上。要配合事业单位改革,对转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人员,制定一些过渡性政策,确保其平稳过渡。
5、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推动“金保工程”建设的步伐。加快建设内部计算机网络,在各事业单位局域网的基础上建立全局性局域网,作为局明年的一项重点工作,7月份前要建成局计算机服务中心,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信息、空岗信息、社保信息等信息咨询,同时要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申报、缴费、支付一条龙服务,并提供个人帐户、政策法规的岗上查询服务。要按照“建设数字武进”的要求,逐步实现区劳动保障系统办公现代化。
(三)加强工资宏观调控,促进工资集体协商。
明年,工资宏观调控的重点是继续贯彻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根据各自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合理增资,职工工资水平争取在20*年的基础上增加5-8%的水平。继续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乡镇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要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全年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单位不少于150家,镇级单位在20*年的基础上再增加6-8个。要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基金监督工作有序展开,熟悉过程和业务,完成1-2次基金运作的调查工作。
(四)开展“劳动保障诚信单位”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要结合我区“创建平安武进”的具体要求,抓住当前用人单位强迫职工超时加班加点、无故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等群众反响较大的问题不放松。与公安、建设、工商、税务等部门积极协调,开展一至两次工资履行情况的专项监察,对建筑工地、个体私营企业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采取巡视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的办法,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开展劳动关系规范年活动中,要把工资支付等列为检查劳动合同的监察重点,督促各类用人单位及时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兑现职工工资。积极配合社保机构开展扩面征缴工作,查处极少数拒绝参保的用人单位,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自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组织举办一次兼职劳动监察员业务培训班。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结案率保持在100%。要做好2004年度的劳动保障年检工作,确保年检率达到95%以上。要大力开展“劳动保障诚信单位”的评比工作,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五)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要强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首先,要把好劳动合同鉴证关,纠正劳动合同中的违法条款,尤其是对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支付的方式方法、支付时间等重点把关,有效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其次,要加强对兼职仲裁员的业务指导,每月要安排至少两名兼职仲裁员参与办案,要以片为单位,每季度组织1-2次庭审观摩,切实提高兼职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和独立办案能力。要定期组织兼职仲裁员进行案例研讨和案卷评析,着重解决仲裁文书规范化问题,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目的。再次,对镇仲裁办事处处理标的较大或重大、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要派员现场指导,提高镇仲裁办调处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率。立案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6%以上。
(六)健全职业培训体系,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
职业培训要为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在四个培训层面上做文章:一是在失业人员就业与再就业培训工作上做文章,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督促企业建立转岗培训台帐,明年的培训率要达到60%以上。二是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上做文章,由一般性的岗前培训向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转变,完成2000张职业资格证书的发证工作。三是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免费就业培训上做文章。要选择6-10个工种在全区范围内为失地农民举办免费培训班100期左右,力争培训8000人以上。四是在外来务工人员培训上做文章。劳动力市场建成后,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的求职意愿,定期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明年上下半年要各组织开展一次“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运用法律强制手段,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七)提高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水平,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
各镇劳动保障服务所要按照局下达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在抓好外来劳动力管理、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调处的同时,把社保扩面征缴和再就业援助工作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落实,3月份都要排出具体工作计划,主动向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以契而不舍的精神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领导的支持,依靠镇党委、政府的行政推动力来开展社保扩面和再就业援助工作。要花大力气抓好职业中介服务,各镇已经建立的公共职介机构要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每个公共职介所主动收集用工信息400个以上,解决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失地农民和农村、外来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扩面工作也要抓紧抓好,培训面要达到90%以上。要以劳动合同管理为龙头,促进劳动保障事务工作的开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社会保险稽核和内部控制监督工作的领导与管理,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社会保险稽核和内控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邵锋任组长,孙小平、江亚清、潘俊任副组长,成员为王余良、杨小祥、侯瑛、黄真、史雪霞、沈忠明、华立民、王新华、蔡志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拟订年度稽核和内控检查工作计划、方案,牵头协调相关科室工作事宜,并组织实施。
二、稽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一)稽核内容
1、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
2、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3、社会保险费欠缴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4、国家规定的、上级部门交办的稽核事项;
5、局党组及局长办公会议确定的稽核事项。
(二)稽核方法
社会保险稽核采取日常稽核、重点稽核、举报稽核及委托稽核等方式进行。
(三)稽核程序
1、提前3日将进行稽核的有关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通知被稽核对象,特殊情况下的稽核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2、社会保险稽核必须有两名以上稽核人员共同进行,实施稽核工作时应先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并向被稽核对象说明身份。
3、稽核情况应用本局统一印制的专用纸张做好笔录,并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签名或盖章,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应注明拒签原因。
4、对经稽核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对象,应当在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其稽核结果。
5、对被稽核对象在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并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被稽核对象应在限定时间内予以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被稽核对象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6、为被稽核单位和相关人员保守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并为举报人保密。
三、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办法
(一)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对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经办管理工作实际,对制定的制度、办法进行审阅分析,评价其业务流程是否完备、岗位责任及目标任务是否明确、制约关系是否有效、责任追究是否严格及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检查内容为:
1、参保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手续是否完备。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工作程序是否完备,是否经过复核、审批,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字等。
2、缴费基数核定、调整的具体业务操作是否形成内在制约关系。检查企业申报的缴费基数是否符合规定及与系统录入的缴费基数是否一致。对欠费和缓缴、补缴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台帐记录是否及时、清楚、完整、准确,手续是否完备。
3、个人账户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记录是否准确。核对本期记入个人账户的金额与本期财务收入金额是否一致。
4、社会保险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待遇调整及待遇资格认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程序,具体业务操作是否形成制约关系。检查各科室月度基金支付数据及增加、减少人数与金额是否准确并与财务拨付数据一致。检查失业保险金(含农民合同制工人返乡生活补助费)的申领、发放手续是否规范;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窗口结报及“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未用医保卡的医疗费用”等六种情形结报的审核、发放手续是否规范;检查工伤职工伤残待遇、工亡遗属待遇、工伤生育待遇的各项支出审核、发放手续是否规范;检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与缴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结付、数据拷盘和银行卡审核、发放手续是否规范;检查社会化发放业务工作程序及审核手续是否完备规范。包括离退休(职)待遇审批、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审批、参保人员死亡待遇审批、销户支付审批、手工支付单审批、向银行(单位)拨付养老待遇审批等。
5、财务核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检查会计记录和会计拨付单据的审批手续是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手续是否完整,检查资金支出授权审批方面的规定和支出审批状况。检查印章、支票、票据的保管、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和安全。检查核对银行账户余额是否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6、现金收入、给付窗口是否定期和不定期实行现金盘点。检查现金余额是否准确及过大,是否有白条抵库,解缴银行是否及时。
7、财务是否对待遇支付环节传来的待遇支出核定(结算)表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办理支付结算。检查实际支付额与业务表格(结算)数额是否一致。
8、系统管理和操作人员之间是否互不兼任,工作中能否相互制约,有关资料是否及时备份。检查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是否按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数据库日志、业务操作记录和痕迹,是否存在数据库的不合法使用,导致数据的泄密、更改和破坏,对数据增、删、改是否手续完备和符合有关规定。
(二)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办法
1、领导小组每月召集相关科室对各科室涉及的基金财务报告和与基金收支相关的重要业务数据等进行集体审核,及时搜集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基金管理数据,进行检查分析和信息比对。
2、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环节监督检查、举报监督检查等方式进行。
(一)试点目标
年制定政策调整方案;年实施试点新方案,基本达到覆盖城乡所有非从业居民。通过试点,探索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渠道、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作机制,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试点原则
坚持低水平起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居民个人缴费为主和政府补助、社会捐助为辅相结合,重点保障城乡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需要。坚持统筹协调,统一管理的原则,实行与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整体推进,一体化管理。纳入全县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公平运作、民主监督。
二、参保范围和筹资水平
(三)参保范围
具有县城乡非农业户口并在城乡居住的不属于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下同)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乡居民都可以以家庭、学校和幼儿园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基金构成
1家庭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2各级财政补助和社会捐助;
3基金的利息收入和增值收入;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收入。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记征税、费。
(五)缴费和补助
1成年居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190元。其中:个人缴费120元;各级财政补助70元,包括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级财政补助18元,县级财政补助12元。
2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不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乡居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90元。其中:个人缴费20元;各级财政补助70元,包括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级财政补助18元,县级财政补助12元。
3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不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乡居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90元,个人缴费10元,各级财政补助80元,其中:由中央财政补助45元,省级财政补助21元,县级财政补助14元;其他低保人员缴费标准为190元,个人缴费38元,各级财政补助152元,其中:由中央财政补助70元,省级财政补助36元,县级财政补助46元。
4持《残疾人证》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缴费标准为190元,个人缴费38元,各级财政补助152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0元,省级财政补助36元,县级财政补助46元。
5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低收入家庭老人缴费标准为190元,个人缴费60元,各级财政补助13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0元,省级财政补助36元,县级财政补助24元。
6已参加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用个人账户节余资金为其家庭成员缴费;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对其职工家属可给予缴费补助,补助的金额由职工单位确定。
7享受补贴的人群各项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国家或省调整补贴标准时,随标准进行调整。
(六)参保经办及有关规定
1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负责组织街道社区及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居民参保的宣传动员、办理参保登记收费和变更等手续。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对居民参保资料进行审核并制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IC卡,由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发给参保居民。
2低保人员由县民政部门组织办理参保手续。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以学校或幼儿园为单位整体参保。其他居民个人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本方案实施后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1年内参保的缴费满两个月即可享受统筹基金补偿待遇;1年后参保的缴费满4个月才可享受补偿待遇。已参保居民每年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待遇期限为一个统筹有效期(统筹有效期为缴费当年的4月1日至下年的3月31日居民参保后,应按时连续缴费,没有按时续缴医疗保险费的3个月内补足欠费的从补足欠费次日起恢复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不足一年的补足欠费满2个月才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超过一年的补足欠费满4个月才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学生以学校集体参保,从参保缴费次日零时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4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在本方案实施后未及时参保的以及参保后中断缴费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应补缴本方案自实施之日起的年限费用和中断缴费期间的年限费用,最高补缴年限为3年。中断缴费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属于享受缴费补贴的人群,补缴费用时,应享受的补贴由个人承担。居民参保后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医疗待遇
1参保居民在住院和门诊大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以及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意外伤害的门诊医疗费,暂按照我县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的《省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省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省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待国家相关标准出台后,按国家标准执行。
2《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费、诊疗项目目录》中的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费,首先由个人自付一定比例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为:10%余额再按本方案有关规定执行,目录外药品费和诊疗项目费由个人自付。
3参保居民住院(或门诊大病)医疗费实行起付线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控制。
起付线标准是指参保居民住院(或门诊大病)时首先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具体标准为省级及省级以上医疗机构(含省肿瘤医院,下同)为900元;市级医疗机构(含市级专科医院,下同)为600元;县级及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300元;中小学生住院(或门诊)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门诊大病一个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标准。
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参保人员在一个参保年度内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含门诊大病)医疗费总额,此限额内统筹基金按照不同比例进行补偿。成年居民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不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乡居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
中小学生享受在校期间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待遇;中小学生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属于意外伤害的门诊医疗费,100元(不含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0%
4参保居民因疾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起付线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采取按照不同比例、分段累加的方式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起付线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部分,省级及省级以上、市级、县级医院的补偿比例分别为35%45%55%5001元以上40000元以下(含40000元)部分,省级及以省级以上、市级、县级定点医院的补偿比例分别为45%55%65%
5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不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乡居民因疾病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具体补偿标准为:
1.起付线以上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部分,补偿比例为65%
2.5000元以上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0%
3.10000元以上30000元(含30000元)以下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5%
4.30000元以上60000含60000元)以下补偿比例为80%
6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给予一定补助。具体标准:省级及省级以上、市级、县级医疗机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的补偿比例分别为:45%50%55%
三、医疗管理
(八)医疗服务管理
本县管辖区内的县级非营利性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不含门诊大病)实行首诊和转院登记制度。参保人员按分级、定点医疗的原则,应首先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IC卡》乡(镇)县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
2因病情需要转院的由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登记手续,并经县医保中心审核,方可转入上级定点医院治疗,没有办理转院登记审批手续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补偿。大病门诊要在指定的定点医院治疗,门诊治疗需经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审批,否则不予补偿。
3参保居民外出时,出现急诊抢救情况,可以在就近医疗机构就诊住院,但应及时告知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其家属凭急诊住院证明及相关材料在5个工作日(休息日、节假日顺延)内到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备案。否则不予补偿。
4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发挥网络系统功能,实行参保、管理、服务三个同步,建立社区、乡(镇)街道、医保中心机房3级参保网络阶段管理模式。发挥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的作用,配备相应专职人员设备。将居民参保工作前伸到乡(镇)社区,保证居民随时办理参保业务。
(九)费用结算
1参保居民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含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实行据时结算方法。参保居民就医时发生的符合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记明细帐,其中按照规定应由个人自付的部分,由个人以现金方式支付;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暂时垫付,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于次月规定日期按有关规定结算。
2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按定额和均值相结合的办法结算医疗费用。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上两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次均住院医疗费等因素,分别确定结算标准。
3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底前将当月参保病人的有关情况上报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核准后,将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的90%于月日前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其余10%留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保证金。医疗服务协议由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县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签订。
(十)基金管理与监督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单独管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建立风险储备基金。按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5%比例,从当年统筹基金结余中提取风险储备金:风险储备金规模保持在统筹基金年收入的15%达到规模不再继续提取,风险储备基金作为专项储备金,主要用于弥补特殊情况下出现的基金支付风险,一般情况下,不得动用,如确需要使用应由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提出申请,经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3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主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执行统一的社会保险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四、加强制度衔接和组织领导
1对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困难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要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进行剥离,纳入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按照平稳过渡、合理衔接原则逐步过渡到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剥离、衔接、过渡期内要确保上述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保障不中断。
2、统筹地区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劳动保障、财政,卫生、民政、教育、药监,中医药、残联、老龄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劳动保障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五、附则
工会工作计划范文一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学校工会工作
在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切实行使教育工会建设、参与、教育和维护四大职能,积极推进“监督工程”,“送温暖工程”,“维权工程”,理清思路,抓住重点,团结广大教职工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使我校的工会工作在新形势下更上一层楼,为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贡献力量。
二、主要工作:
1。把握关键点,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1)加强教代会建设,在学校的各项改革中,认真按照教代会通过的各类文件,充分发挥教代会和全校教职工的作用,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健全教代会提案制度,从提案的征集、汇总、落实,做到规范有序。为提高教代会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定期组织教代会代表学习,组织代表外出参观学习。努力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鼓励教职工积极支持、配合学校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
(2)发挥工会委员的主人翁意识、创造性和积极性,配合学校支部、行政,提高教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积极开展为孙桥小学献计献策活动,教育会员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推动和促进学校的进一步发展。
(3)继续深入抓好校务公开监督工作,办好校务公开专栏,让全体教职工充分关注学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对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做到心中有数,以进一步畅通教职工和学校行政领导的交流渠道,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4)随着学校教育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教职工劳动关系、利益关系将发生变化和调整,工会一方面要积极支持改革,另一方面又要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学校的稳定做好协调工作。
2。抓住结合点,促进教师队伍建设
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以师德为核心,青年教师为重点,启发全校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尽最大可能提供让他们成才的机会和发展的机遇,塑造学习型、知识型、创造型的教师群体。
(1)铸师魂。关爱学生是一个教育工作者应具备的起码品质,只有爱学生,才能得到学生的尊敬和爱戴。这是建立平等、融洽师生关系的基础。工会配合支部、行政在教师中倡导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提供教师以良好的形象接待家长,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提高教师、学校的社会声誉。
(2)练师功。配合学校行政抓好教师的培训工作,鼓励教师参加学历进修,提高学历层次。参加现代信息技术的学习,鼓励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有机整合,提高教师的教学绩效。举行一次教师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基本技能比赛,推动和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3)强师能。配合教导处开展岗位练兵。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的重点从教师最基本的备课、上课等基本工作做起,苦练内功,通过教师间相互听课、评课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学基本功,塑照我校的名教师。
(二)找准切入点,丰富教师业余生活
关心教师生活,尽量创造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维护女职工的权益。关心教职工的困难和疾苦,帮助教职工排忧解难。
1。做好“送温暖”工作。学校工会组织要深入了解每位教职工的家庭情况及经济收入,及时探望慰问患病的教职工,送去集体的温暖和大家的关爱,帮助失去亲人的教职工料理后事,按时送去学校党政和学校师生的慰问。尤其要关心好特困教职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2。组织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充实教职工的业余生活,使教师身心得到放松,以饱满的精神,满腔的热忱,积极投身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
3。开展好“职工小家”的活动。每个工会小组一月组织一次小家活动,逐渐形成形成团结互助、好学上进、互谅互学的小集体,小组成员之间相互关心,对生活有困难的教职工给予帮助,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
工会工作计划范文二2019年,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继续推进工会组建,全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为建设和谐有序、公平正义的社会作出贡献。
(一) 夯实基础,强化工会组织建设。一是以新建企业工会组建为重点,以农民工为主要对象,力争实现工会组织“全覆盖”。二是抓好工会规范化建设,力争再创十家示范工会。认真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要求新建企业工会按法定程序产生工会班子。继续开展示范工会创建活动,确保工会建立一个,巩固一个,发挥作用一个。三是通过工会干部培训,加强工会干部能力建设。以企业工会干部为培训主体,结合企业实际安排培训内容,组织1—2期工会干部业务培训,逐步完善工会各项工作责任制度。
(二)机制创新,强化职工维权工作成效。一是在完善维权机制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劳动关系预警疏导机制,;建立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台帐;完善协调机制,发挥工会组织员作用,建立工会维权服务站,及时掌握、调查、分析劳资矛盾。二是健全集体协商工作机制,实现维权和维稳“双促进”。一是把维权“关口” 前移,联合劳动部门抓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二是联合劳动部门抓好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机制,促进提高签订率和履约率;三是积极与司法部门合作开展无偿法律援助模式。三是推动民主管理和企务公开的规范化建设。认真抓好非公企业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试点工作;广泛开展“月约谈”活动和员工与企业主“月对话”活动,研究制定“月约谈”制度和“月对话”制度。
(三)围绕中心,强化工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是大力开展劳动技术、劳动知识竞赛活动。搞好技术练兵、技术比武和技术革新,积极引导企业工会开展岗位技能比武;继续争取奖励资金,举办全街道的劳动技能大赛,鼓励企业职工积极开展技术革新。二是继续开展“劳务工大讲堂”活动, 提升职工技能和素质。着力推进以技能竞赛、职工培训、技术鉴定一体化的职工技能提升计划。督促企业开展员工培训,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成效。
(四)关爱职工,强化工会浓厚人文关怀氛围的营造。一是建立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长效机制。制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推广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努力把“送温暖”、“金秋助学”等活动做成工会帮扶工作的品牌。二是拓宽救助渠道,扩大帮扶网络。加强与市、区慈善会和劳务工关爱基金等组织的联系;争取社会其他力量的支持,共同做好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扶贫济困工作。
(五)深入宣传,强化企业文化。一是通过节日庆祝活动,抓好工会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十个五”活动,充分发挥重大节日活动的工会文化品牌效应。(“十个五”活动的具体内容是:五场球赛、五场演出、五场技能比武、五场电影、五次集体舞会、五场讲座、五次慰问帮扶、五次卡拉ok大赛、五次生日晚会、五次演讲比赛。)二是进一步完善“葵涌工会”博客。通过网络开辟工会与职工群众互动平台,落实网络维权,方便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办事,切实加强宣传教育的信息化建设。
工会工作计划范文三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教育工会2019年工作要点,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我校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和拓宽教职工参与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渠道,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能建设,提升职工素质;进一步增强服务的意识,落实好以医保、体检、休息休养为主要内容的保障工程。同时进一步加强学校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
二、主要工作
(一)民主管理工程
以职代会为主渠道,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落实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
1、发挥教职工的主体作用,通过宣传动员,使本校教职工高度认识职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2、不断提高职代会的质量,加强职代会会前、会中和会后的功能发挥,体现民意,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进一步完善职代会代表提案制,通过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能力,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精神,使职代会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
4、根据《长沙市教育系统基层学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与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文件精神的宣传,增强我校教职工民主管理的参与意识,主动依法维权,切实做好工会组织在民主管理中的监督作用。
5、通过校园网、公示栏、全体教师会等各种渠道,让广大教职工及时了解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6、发挥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小组的作用,完成一年一度的民主管理测评和评估报告,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7、抓好工会的常规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工会委员或工会小组长例会,汇报各工会小组情况,布置工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教师宿舍卫生检查评比,并不定期地进行突击检查;办好校园网的教工之家栏目,及时交流工会工作信息。
(二)素质建设工程
开展教职工素质工程建设,保障教职工的精神文化权利。
1、继续深入开展“弘扬师德、铸就师魂”为主题的系列实践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研讨会、演讲会等交流活动。大力宣传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十佳教师;进一步完善学校师德建设。
县卫生计生局
全县现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61个,其中县直4个,乡镇卫生院1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个,村卫生室431个,民营医院2个,诊所4个,门诊部2个,惠民医院1个。共开放床位数2035张,每千人口床位数3.20张,执业护士980人,每千人口执业护士1.47人,执业医师1008人,每千人口执业医师1.54人,村医506人。我县作为全省第一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抓重点、促难点,抓协作、形合力,着力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助力深化医改,取得了一定成效。5月9日,英山县卫计局局长胡安仁一行34人来我县考察交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医改工作。
一、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保障群众基层首诊
实现基层首诊是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是关键。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紧抓卫生项目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医改实施来,共争取县级医院、县卫生监督机构、急救中心建设、卫生信息系统建设、乡镇卫生院新改扩和污水处理系统及周转房建设、村卫生室建设等各类卫生建设项目27个,共争取资金2.9亿元,建筑面积9.3万平方米。新改扩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5个,乡镇卫生院12个,卫生服务中心1个,村卫生室260个。通过近几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面貌焕然一新,布局渐趋合理,已形成15分钟就医圈,医疗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群众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快捷。
二是强化服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3年行动计划,聚焦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加强合理用药、不良反应监测。已按要求建设三医监管平台,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实时网上监控,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成功创建3家卫生院为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9个乡镇卫生院为“四化”乡镇卫生院,406个村卫生室为“五化”村卫生室。自去年1月起,对符合条件的到龄离岗乡村医生463人按240元、270元和3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补助,进一步筑牢了全县医疗卫生“网底”。全面推广医疗废物回收集中处置措施,全县17个医疗机构全部设置了医疗废物暂存间和建设完成污水处理系统,实现辖区内医疗废物和污水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县、乡、村医疗责任险全覆盖。继续实施名医、名科、名院“三名“战略,12个乡镇卫生院中医国药堂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命名。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促进工作。
三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执业资格人员45人进编,充实到各单位医疗一线工作。有计划地委托培养28名一批农村紧缺专业全科医生和42名新型乡村医生,毕业后统一调配至基层卫生机构工作。每年到省内医学院校参加招聘会,引进15名以上本地高校毕业生回原籍创业。坚持继续教育制度,突出骨干人才的培养。实施全员轮训和免费进修,提高临床实践能力和专业技术水不。每年组织开展巡回授课80余次,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开展专家咨询30余次,提高临床急救处置能力,实施岗位练兵比武2-4次,增长临床操作技能。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向优秀人才、重点岗位、一线工作人员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工资激励机制。
四是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卫计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会议强力推进签约服务工作。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参与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并建立专家指导团队14支56人。400家村卫生室开展了签约服务工作,覆盖率100%。截止到10月底,全县签约服务总人数41.5万人,签约服务率69.8%,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74.5%,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74.8%。
二、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体系
为构建分级诊疗体系,从根本上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县把医疗联合体建设作为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县委办印发《**县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项目清单》,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选入重点改革项目,并制定改革督察工作计划。县医改办下发《2018年**县深化医改工作要点》,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纳入改革工作要点。在分管县长的带领下,我县组织考察团到安微天长、江苏无锡学习当地组建医共体,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等先进医改工作经验。县卫计局组织人员到我省枝江、勋西两地学习当地医联体建设先进经验。县政府召开医联体建设推进工作会议,出台《**县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县卫计局下发《推进**县医疗联合体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医联体建设工作。县卫计局率先在全市联合县物价、人社、财政等部门印发《关于委托县内医联体各医院增设相关辅助检查收费项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9大项350多个医疗服务小项目可在当地卫生院计费,在牵头医院实施,并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目前,我县以县一医院为龙头的县域内医共体,以县中医院为龙头的中医专科联盟,以县妇幼保健院为龙头的妇幼保健专科联盟已组建完成。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医院成立了工作小组,设置了专门的医共体办公室,负责医共体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实行人员柔性流动,实现医共体内信息互通、检查结果互认、远程会诊协作。
二是加强对上联系。县一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分别积极争取省梨园医院、市中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和省儿童医院长期对口支援,省新华医院、协和医院、中南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长期对县一医院开展技术协作支持。县一医院与市中心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武汉肺科医院签订医疗联合体协议书。
三是加强对下支援。县卫计局下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印发关于扶持乡镇卫生院发展的通知》,明确由县级医疗机构对各乡镇卫生院提供资金、人才和技术支持,三家县级医疗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包保乡镇卫生院,同时每年下派拟晋升高级职称的县级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服务一年。出台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开展医师多点执业,实行执业资质县域内通制,鼓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医师到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多点执业。牵头医院组织12支共50人的医疗专家团队每周定期到成员单位医院开展带教和坐诊,成员单位医技人员免费到牵头医院进修培训学习。县级公立医院对上接受上级医院对口支援、建立医联体、专科联盟和技术协作关系,对下建立医共体内管理微信群、双向转诊微信群和专科联盟专业交流群等,不断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患者首诊在基层,合理就医。县医共体运行以来,县级专家团队累计下乡帮扶263人次,查房1300余人次,诊疗门诊病人1600人次,开展手术60余人次,教学讲座35次,上转病人165人次,下转病人67人次,委托检查收费项目CT1102人次,核磁共振221人次,其他项目187人次,患者双向转诊通道得以打通,极大地方便了患者就诊。
四是探索专科对接。为建设紧密型医共体,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合理下沉,9月12日,副县长张丽萍一行到花园镇卫生院调研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会议要求,加快推进县第一人民医院与花园镇卫生院医共体建设,逐步实施实现“六统一”(统一运行模式、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工资、统一后勤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信息管理),为最终建设县域内大医疗集团打好基础。县第一人民医院根据花园镇卫生院的实际需求,选派两名善管理、懂业务的科主任挂职该院任副院长,参与医院的集体决策、运行管理。选派一名护理专业人员任该院血液透析室任护士长,指导协助开展血液透析。花园镇卫生院与县一医院签订建设紧密型医共体协议书,成立县一医院花园分院,投资300万元改建完成面积达320㎡的全市乡镇卫生院一流的血液透析室投入使用,每周可为36人次患者提供服务,有效缓解了我县血液透析供求严重不足问题。
通过医联体建设,参保城乡居民县域内住院率达86%,乡镇卫生院门诊、住院人次较去年分别提高14%、8%。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达到56.7%,远远超过全国水平,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6%,达到规定要求,城乡居民住院例均费用4256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强化三医联动,构建分级诊疗新格局
建立合理有序的有序的分级诊疗制度,发挥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的叠加作用是关键。
一是发挥医保政策杠杆撬动作用。对同一种病在不同医院实行差别化支付,按医院等级逐级降低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同时,实施医保基金总额预付和100个单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引导患者合理就诊。出台城乡居民住院双向技术转诊管理办法,实行分级就诊,转诊审批制度。患者因病就诊应首选基层医疗机构初诊,依病情、病种等情形逐级转诊,未经转诊审批到上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就诊,补偿比例下降10%,下转到基层住院康复治疗的,出院结算不扣除起付线,且在规定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5%。目前,患者在基层就诊首诊率达65%以上。
二是建立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全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10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100%实行零差率销售。制定**县补充药物目录和低价药目录,增补了110个品规,对12645种常用低价药进行了精减。探索成立直接挂网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小组,制定直接挂网药品目录,开展直接挂网药品联合议价统一配送。通过建立和巩固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我县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得到优化和保障,人民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三是持续推进公立综合改革。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县3家县级公立医院都先后都实施综合改革。县卫计局下发《**县公立医院2018年度控费目标任务的通知》,明确控费目标任务,并对改革公立医院的医疗费用控制监测指标进行统计、定期公示监测,将公立医院控费目标实现情况与改革资金分配直接挂钩。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使用的耗材100%实行集中网上采购。医院严格按照改革工作方案要求,100种临床路径管理有效开展,100个单病种付费正式实施,实现电子病历管理和远程会诊,优质护理服务在临床科室全部实行,医院信息化系统全面改造升级,医疗服务收费智能监管系统正式启用,临床重点建设专科不断加强。重新聘任中层干部185人,继续引进和招聘人才36名,自主招聘的编外50名护理人员也正在进行中。民营医院更一步发展。在前期兴办2家民营医院的基础上,又成功引进2家民营医院落户我县,预计年底投入运营。通过各项改革工作全面推进,我县公立医院改革取得了医院业务增长、能力提升、职工积极性提高,群众看病方便、社会满意度上升的良好效果。
四、工作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县在分级诊疗工作中,尽管迈出了第一步,做了一些有益尝试,但目前仍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基层人才不足问题。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短缺,且结构不合理,学历层次低,缺少全科医生,缺乏学科带头人,是制约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主要瓶颈。
二是医保资金困难问题。受健康扶贫医保政策影响,精准扶贫对象报销占资金比例较大,医保资金不堪重负,导致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不敢大胆收治病人,给基层首诊造成了困扰。
三是人员待遇偏低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作量大,待遇偏低,导致人员引进难、留住难,人才短缺,服务水平不高,给基层首诊带来了困难。
为贯彻省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粤府〔*〕23号)精神,推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结合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努力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切实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益性质,注重服务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坚持区域规划,全市统一布局,立足现有卫生资源,辅以其他卫生资源转型和新建,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诊所、医务所(室)、护理院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逐步规范;坚持与社区建设、与城镇化进程同步。
(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市街道基本建成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适应社会需要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居民可就近便捷享受费用比较低廉、质量比较优良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小病在社区、防病在社区、健康在社区”的目标。
二、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四)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城市卫生服务网公益性基层卫生组织,实行区(市)管理,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等综合服务,是独立事业法人单位。必须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街道设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辖区社区居委和辖区内人口密度较大的新建小区,根据需要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
街道范围内已有区级综合医院及大型综合门诊、镇转街道前的乡镇卫生院,由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按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和标准认定一个机构,进行转型、改造,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辖区社区居委和辖区内人口密度较大的新建小区,已有区综合医院或镇转街道前的乡镇卫生院门诊和历史形成的城中村卫生站,进行转型、改造,建成社区卫生服务站。
街道范围无区级综合医院及大型综合门诊、镇转街道前的乡镇卫生院,无区级综合医院或镇卫生院门诊的,由区(市)按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和标准,从辖区内已有其他卫生资源中,在同等条件下首选公立卫生机构进行转型、改造或新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街道范围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后,不再新设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层次相同的综合性医院、综合性医疗门诊(诊所)和服务中心。*区、*区政府不再办区级医院。
(五)坚持公益性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要工作方式,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与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
(六)按法规和标准,规范社区卫生机构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应符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5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科室、床位设置和设施配置符合国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定要求。社区诊所、医务所(室)、护理院等其它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用房面积、设备、布局应达到提供专项服务规定要求。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原则上按照低于3万人口的街道(含3万),按每万居民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配备;大于3万人口的街道,按每万居民2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配备。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总编制内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执业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按1:1比例配备,其他人员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总数5%。设病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5张病床增配1名执业医师和1名注册护士。设药房的应配备药剂士以上的相应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再核定人员编制。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技术等要素按设置条件和标准依法实行准入制度。
(七)建立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工协作关系。调整市级预防保健机构职能,逐步将适于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区、*区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区、*区范围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市级预防保健机构业务指导与评价,其他区(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所在区(市)级预防保健机构业务指导与评价。
*区、*区范围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市区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其他区(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所在区(市)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实行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探索部分疾病社区首诊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医院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难以安全、有效诊治的患者应及时转诊到相应医院诊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院转诊病人,应按医院建议和病人要求,提供必要的随访、病例管理、康复等服务。公立医院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病人提供便利,要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人才培训。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命名和标志应符合规范要求,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命名,不得使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则上不得使用两个及以上名称。
(八)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制度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和业务培训,实施全面质量管理,预防服务差错和事故,确保服务安全。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建立健全以下规章制度: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中、西医技术服务规范与工作制度,服务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财务、药品、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社区协作与民主监督制度,其他有关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积极探索建立与家庭或个人“契约式”服务制度。
(九)深化改革,增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力。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服务需要和精干、效能要求,实行定编定岗、绩效考核,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分别实行聘任制、合同制;制定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评体系,切实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服务绩效考核,对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优异的人员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离岗培训,对培训后仍达不到要求人员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加强和改善工资总额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收入不得与服务直接挂钩。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独立核算,与其下伸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没有隶属关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指导。
三、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十)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市卫生行政、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有关区(市)人民政府制定本地社区卫生服务年度发展计划,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落实政策措施。
(十一)加强准入管理,完善工作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准入由区(市)卫生行部门按市发展规划,征询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民委员会意见后,对符合要求的,依法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作为机构唯一名称进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开项目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论证基础上,由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市卫生局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项目行政许可。
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医疗机构信息平台,组织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机构服务质量管理;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接受服务的居民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进行年度考核;要协同有关卫生监督所加强机构日常监管,规范医疗行为;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
(十二)加强编制管理,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区(市)编制部门要会同同级卫生、财政部门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卫生资源和卫生机构职能调整情况,以精干、高效为原则,落实人员编制,加强编制使用管理;要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明确岗位名称、工作任务、工作标准、职责范围和任职条件,做好定编定岗工作;新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应在机构编制人数控制范围内,符合岗位要求,医生类应具备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医技类应具备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护理类应具备国民教育中专以上学历。要完善各类人员管理、奖惩和分配措施,吸引优秀卫生技术人员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十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区(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要根据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报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采购招标、投标工作实行公开。建设项目严格按批准规模、标准和内容建设。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稽查、审计、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十四)落实财政投入经费,加强经费监管。区(市)财政部门要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业务培训、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按国家规定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原则上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及个人付费等方式补偿。
要积极开展药品零差价销售工作,逐步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销售药品加价率,弱化药品收益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作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因政策原因造成基本医疗服务亏损,由同级财政根据基本医疗服务成本与收费标准之间差额,统筹考虑整体收支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经费由区(市)、市按省有关规定共同承担。
区(市)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卫生、发展和改革部门依法对政府补助资金的分配、核拨、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强追踪。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要在财政部门严格监督下,按卫生行政部门绩效考核情况予以核拨,对服务绩效好的给予适当奖励,对服务绩效差的相应扣减补助。
区(市)财政和卫生部门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办法,明确收入和支出范围、项目和标准,积极探索收支两条线管理;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管理,严格会计核算,提高财务收支透明度,规范收支行为。
(十五)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价格。区(市)物价部门要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收付费措施,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严格控制政府定价药品实际零售价格,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价格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查处。
(十六)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保障措施。区(市)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按定点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医保定点机构,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要明确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社区医疗服务项目,适当拉开医疗保险基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院的支付比例档次。要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服务。
(*)完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其他机制。区(市)民政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民主监督制度,加强监督;要探索建立以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医疗救助体系。
区(市)城市建设规划部门要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规划,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用房纳入城市新建小区或旧城区改造总体规划,在新建或改扩建居民小区时,按要求在公共服务设施中预留社区卫生服务用房,与市政公用设施同步建设。
区(市)人口计生部门要落实社区计划生育指导工作。
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质量、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
(十八)做好宣传,加强领导。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区(市)政府要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统筹安排,加强领导。要把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措施,解决广大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要广泛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认识,争取社会各方和广大群众支持。
为加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展和改革、卫生、城乡规划、物价、劳动社保、人事、民政、人口计生、教育等部门和*区、*区、曲江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落实社区卫生服务配套政策,实施社区卫生服务规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社区卫生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解决实施社区卫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提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策略、年度工作计划,评价指标体系,对社区卫生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区(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在市领导下,统一步调,加强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积极开展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确保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落实。
(十九)社区卫生工作实施步骤。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分三步实施:
1、准备阶段。*年上半年,成立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学习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有关文件,组织开展卫生机构现状调查,制定市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财政补助、人员编制、功能定位、医疗保障等措施。
按照市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要求,今天我们召开全局动员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安排部署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全体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来。对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刚才振忠同志宣读了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施方案》,这是我们学习实践活动的统领性文件,必须认认真真抓好落实。
为加强对我局活动的指导,市委派出了以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杨万华同志为组长的检查指导组,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我局活动的开展。一会儿杨万华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提出总体要求,我们将按照指导检查组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下面,我就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党的十七大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提高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对于全面完成十七大部署的各项战略任务,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月17日,市委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预热升温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魏福刚同志作了重要讲话。3月2日,市委召开了全市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对全市学习实践活动作了总体部署,市委书记许宁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强调了开展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对开展好这次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战略部署和具体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深远意义和现实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强化劳动保障行政职能、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大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劳动保障工作承担着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权益等多项职能,这些职能都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相联系,都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稳定基础的要求相适应。劳动保障系统的干部职工大都处在与群众接触的最前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样,这也使我们面临着更加艰巨的历史重任。因此,我们要紧紧抓住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一重大契机,力求解决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中的创新意识不足、发展意识不强等方面的问题。要把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转化为推动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出良好的和谐氛围。
(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推动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向前发展的现实需要。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社会发展的动力。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在发展动力、发展目的、发展要求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观点,为我们进一步深化劳动保障各项工作改革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市劳动保障干部队伍中,有的党员干部在保持党的先进性,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与科学发展观要求还存在不符合、不适应的地方,思想不够解放、工作思路不够清晰,改革创新不够有力,有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比较淡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不足,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等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就无法满足新时期、新形势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新期待,无法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光荣使命。因此,我们要通过这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着眼于思想有新的解放、改革有新的突破、工作有新的成效,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推动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再创新的业绩。
(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推进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实现新跨越的需要。近年来,我们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劳动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劳动保障事业稳步发展,在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了市委、市政府以及广大群众的肯定。特别是今年初,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定了以“强培训、稳就业、重保障、促和谐,加大保险扩面、基金征缴和争取资金力度,完善机制和能力建设”为核心内容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劳动保障十项重点工程,确立了推进五项创新,实现五“强化五突破”的工作目标。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离市委、市政府“保增长、调结构、强基础、惠民生”的总要求还有差距,存在着如:就业形势紧张、社会保险覆盖面还比较窄,各项社会保险之间相互衔接、跨区域转移不畅通等问题,一些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突出问题急需从政策、制度上创新等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就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查找、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刚性政策弹性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实现我市劳动保障工作新的跨越。
(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继续解放思想、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们以改革创新精神,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全面推进了劳动保障工作。同时也应看到,面对劳动保障事业的新形势新任务,与科学发展观要求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与党的执政能力要求还需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管理手段与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还需不断加强,一些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纪律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这就要求必须不断提高全局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和破解难题的能力。我们要抓住学习实践活动的契机,在解放思想中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指导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解放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以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向市委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活动方案
市委印发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许宁书记的讲话以及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是这次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我们要吃透精神,把握总体工作要求和工作重点,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准确把握活动的主题和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提出的“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和“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方针,我局确定以“深入实际、破解难题,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活动主题,以“强化培训、稳定就业、注重保障、促进和谐”为活动总目标。并要求把活动落脚点重点放在落实“四项活动”和“七项制度”上,充分体现劳动保障特色,体现活动效果,努力达到树立新理念、彰显新优势、建立新机制、塑造新形象、实现新跨越的“五个新”的目标。活动中局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把握目标要求,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边学边查边改和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局确定的主题和总目标,紧密联系实际,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实实在在开展。
(二)准确把握活动的主要步骤和环节
按照市委的要求,我局学习实践活动分为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3个阶段,需要抓好10个环节。
第一阶段要抓好学习调研。这一阶段的重点是抓好学习培训、调查研究和开展大讨论三个环节。一是要抓好学习培训。着重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各支部的学习,切实做到“三严三保”,完成“六个一”规定动作。在这里我再强调一次,理论学习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和重点,各单位领导必须认真抓实,各党总支、支部必须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必须高度重视,决不能在这个环节上走过场,必须保证“三严一保”。在学习中要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要把理论学习与科学发展观学习结合起来;与“讲党性、讲大局、讲奉献”学习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年”干部思想作风教育结合起来;与劳动保障业务学习结合起来。二是要抓好调查研究。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搞调研、解难题、促发展”活动,针对当前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企业、社区、乡村开展调查研究活动。特别是针对当前金融危机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影响,如何稳定就业局势;如何解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启动前破产、改制企业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实现真正的全民医保;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仲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等问题进行重点调研。每位处、科级干部都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围绕局里确定的专题或本科室确定的专题开展调研,写出一批有份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或建议对策。三是要抓好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一方面要围绕市委提出的“*能不能科学发展、如何科学发展”,开展大讨论,另一方面还要结合我局的的实际,探讨如何实现劳动保障工作科学发展、快速发展的新途径。在此基础上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将解放思想大讨论成果整理成专项报告,为转入下一阶段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要深刻剖析问题,理清发展思路。这一阶段的重点是抓好四个环节:一是抓好聚焦提炼问题工作。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举措和办法。二是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在“谈心、交心、静心”的基础上,主动查找问题,深刻分析主观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三是要下功夫撰写好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这是分析检查阶段的中心任务。要通过回顾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认真查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剖析主观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符合劳动保障发展实际的科学发展思路、主要工作目标和举措,同时谋划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各科室也要针对自身负责的工作写出分析检查材料。四是细心抓好群众评议工作。在这一环节中,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代表、上下对口部门、业务联系单位代表等开展评议,着重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进行评议。并将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
第三阶段要搞好整改落实,干实事、见实效。这一阶段的重点是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要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规章制度,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整改措施要体现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二是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要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把职能范围内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对解决条件比较成熟的问题,要制定集中攻坚计划,集中解决,努力取得一批重要的实践成果。对通过努力有可能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限期解决;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要明确责任,分步解决。三是完善体制机制。要认真清理现有规章制度,按规定该废止的马上废止,该完善的抓紧完善,该坚持的认真坚持。在此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
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前要采取召开测评会、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让大家来评判我们这次活动是不是能过关。最后要实事求是地评价学习实践活动的得失和成效,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局总结报告经党组讨论通过后,要及时召开总结大会,向党员、群众通报。
总之,以上步骤的每个阶段,相互联系,环环相扣,完整统一,我们必须踏踏实实、认认真真的做好、做到位,既不能图形式、走过场,也不能偏离重点,避重就轻。
三、精心组织,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时间较长、环节详细、要求很高,能否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关键在于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于我局党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此,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必须严格按照市委领导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动作”,同时要有创新,创造性的完成“自选动作”,必须总体谋划,分段进行,稳步推进,一次达标。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是成立机构。经研究,局党组成立局活动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各位处级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兆宪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纪检监察室主任、党委办、二级局党总支副书记以及局机关、就业局、社保局办公室主任等人员。我局“活动”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已经成立,并从就业和社保局各抽调一名同志,希望你们团结合作,齐心协力,周密布暑,严格把关,认认真真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局领导小组成员既是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又是活动的督查督办者,要结合各自分工尽职尽责,做好检查指导工作。二是领导示范,以点带面。局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当好表率,带头学习、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各科长、事业单位负责人要抓好总体部署,整体推进,并亲自过问,亲自督促,抓紧每个环节具体措施的落实。三是虚心接受市委指导检查组的指导。市委派出的指导检查组代表市委来我局指导检查工作,每位成员都具有很强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站位高,思路广,所以我们一定要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指导,也希望他们把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传授给我们,促进我局活动更好地开展。
(二)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活动形式、具体方法上我们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丰富活动内容,坚持做到:载体要新,有新形式,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内容要实,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不搞花架子,不准走过场;特色要鲜,确定的主题要鲜明,学习实践活动体现我局特色;效果要好,通过活动,思想认识有新提高、解决难题有新办法、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三)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一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要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征求群众对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领导干部要虚心听取意见,深入剖析,积极整改。二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都要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在解决问题阶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让群众关心、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使整改工作始终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中。三是努力让群众满意。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如何,要让群众来评价。通过群众评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形成群众参与积极、监督有力、评价客观的良好局面,切实达到服务群众和让群众满意的要求。
(四)要统筹兼顾,妥善安排。学习实践活动既要与日前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又要与做好当前劳动保障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统筹兼顾,妥善安排。现在正是第一季度,一年之际在于春,各科室各部门都在部署和落实全年工作计划,应该说工作任务比较重,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妥善安排时间和精力,防止顾此失彼。要合理调整工学矛盾,处理好学习实践活动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关系,处理好参与活动与开展业务工作的关系,要通过活动促工作,以工作的成效检验活动的效果。活动期间,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保活动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四落实和全年业务目标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