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0 13:36:2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监察室工作思路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上市公司 内审 内控 协调工作思路
近年来,根据国家财政部等五部委的要求,上市企业须构建内部控制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内控、内审和纪检工作其本质均属广义的监督范畴,都是在建章建制的基础上,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活动,促进规范,保障企业目标实现。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人员配备不足、同一事项多头监督、所提供的各类材料往往相同等情况,不利于监督工作效率的提高。为解决管理资源相对不足、监督行为重复的问题,不少上市企业将内控管理职能放在审计部门,也有的将内控和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监事办职能合并,设立部门合署办公,统一履行上述职能。那么整合后的部门如何合理使用职能组合、专业组合来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利用专业优势和工作定位的差异性深入开展监督和管控活动,从而推动上市公司综合监督体系的建立。笔者结合上市公司的工作实践和探索,谈谈内审与内控和纪检工作协同工作思路:
一、资源整合,加强工作联动
(一)加强部门内的联动互补
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是相互渗透、相互依赖,最终目的又是高度一致的,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其相对独立性,因此内部审计除了开展传统的财务审计外,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也是内部审计的重要工作;同时在上市公司开展的内控日常监控监察以及年度内控自评价活动中,可以将审计人员纳入到评价小组成员,全过程参与内控评价,将审计工作深入到业务流程,达到前移审计关口目的;另一方面纪检工作可以利用内部审计和内控评价的线索,开展效能监察和调查,规范权力运行,也可以参加到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专项审计项目中,这样无形中也前移了纪检监察工作关口,消除隐患,有效的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
内控、内审和纪检合署办公的部门成为公司监督的主角,在开展一些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特别是资金集中、权利集中的高风险领域的监督工作时,可作为牵头组织、有效利用其他专业部门的人力资源开展相关监督活动。如物资采购、人工成本管理等方面,组织充分利用专业优势,既弥补部门人员不足、专业技能不够的缺陷,又提高了监督效果,同时参加的部门作为职能管理部门也更有利于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二、方法结合,提高工作效率
内部控制是由董事会、经理层和其他员工共同实施的,通过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交流、监督五个方面来开展工作;内部审计主要是内审人员审核评价会计信息、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有效性,主要手段是审核、抽样、座谈、调查、复核分析等;纪检监察主要是承担着对党员、领导干部行监督,对违犯党纪、政纪行为进行惩处的职能,其主要手段是取证、查证、调查、核实。从控制层次上讲,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工具之一,虽然内控、内审和纪检工作的侧重点和监督手段有所不同,但工作对象和目标一致,监督方法和手段也有重合之处,如询问、调查、检查、审核、分析等。因此在工作方法上的有效结合,可避免重复监督,例如:将内控日常监控和日常审计相结合,日常监控关注点是管理流程、制度的全面性、执行的有效性等;内部审计的关注点是指标完成情况、财务规范性,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也是审计的重点;而纪检监察对内控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可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发现的线索,超越审计权限和手段的重要事项作进一步的查证和处理,从而弥补内控和审计监督手段刚性不足的局限。
三、信息共享,强化监督效果
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整个经营管理全过程,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控制,而作为内控工具的内部审计,也应地将监督范围前延到事前和事中,更好发挥其在内控体系和风险管理中的监督作用。因此内部审计课针对内控评价发现的缺陷,以风险为导向,有重点的安排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重点内容和范围,来开展进一步的复核分析;而通过日常内控评价以及内部审计中,发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也将结果信息及时与纪检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纪检监察可以尽早谈话、教育,抓好违规违纪源头治理,实现教育和预防为主的目标。这样既弥补了内控和内审对于查出问题时采取的处理手段缺乏刚性的缺陷,同时也弥补了纪检工作由于人员的限制不可能经常深入到业务中去、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局限性。
四、结果共用,形成监督合力
内部审计利用内控日常监控以及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内控审计的结果,对于企业管理和内控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缺陷,视情安排开展专项审计或在日常审计中作为工作重点,并跟踪问题的整改情况;内部审计对举报以及在查办案件中发现有关需要审计的线索,可以组织审计。
对于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内控日常监控中作为重点,从业务流程进一步查找问题发生的原因,这样审计和内控评价结果相互借鉴,监督的触角相互延伸,监督的深度和效果得到提高。
当前全年时间即将过半,为全面了解各项创新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效果,着力推进下阶段创新工作的开展,5月22日上午,区纪委召开了纪检监察创新工作推进会。
今年以来,武进区纪委、全区各基层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把创新纪检监察工作与促进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相结合,深入开展了各项纪检监察创新工作创建活动,营造了“激浊扬清、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和环境。
一是创新执纪理念取得新载体。创新思想观念是前提。今年来,武进区纪委创新构建立足纪检干部实际的学习教育体系,通过丰富和创新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平台载体,夯实思想基石,着眼素质建设,激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创新意识、勤政意识、规范意识。
二是创新反腐机制取得新成效。创新制度建设是关键。通过创新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创新拓展案件来源挖掘机制、创新“四位一体”机制、创新打造“有形市场廉洁工程”机制等工作机制,筑牢制度建设体系。
三是创优发展环境取得新成果。服务经济发展是目标。武进区纪委着眼创新创优发展环境,提速增效,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创新机制,加强纠风工作,整理出版了《服务企业发展优惠政策》汇编,切实为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的软环境。:
四是创新廉政文化取得新进展。先进廉政文化是支撑。区纪委注重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构建反腐倡廉教育网络平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廉政宣传工作的规律,牢牢掌握反腐倡廉舆论导向,全区先后涌现出2个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16个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下阶段将继续巩固成果、深化内涵、创新活动形式,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评选活动。
五是创新监督平台取得新开拓。社会各界监督是重点。群众参与、群众支持反腐倡廉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动力,在工作中区纪委将科技手段引入反腐倡廉工作中,开设了“武进清风网”,以此为依托积极创建纵横连通、内容丰富、面向社会的“廉政网络”平台。设置了“纪检监察举报”、“行政效能投诉”等诉求网络渠道,有效提高了群众举报的及时性、便捷性。
推进会上,区纪委对着力推进下阶段各项纪检监察创新工作的纵深开展,进行了部署,明确了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抓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工作创新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领导责任,要按照既定的目标要求以更有力的措施抓好落实推进。各级纪委(纪检组)、监察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创新工作的全面推进。
二要加强督促检查抓落实。区纪委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工作创新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三要加强宣传报道抓典型。对创新工作中涌现出的工作举措新、工作实效好的先进典型单位或个人,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挥社会各方面支持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积极作用,充分调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干部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市行政效能监察室的具体指导下,突出重点,加大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力度。今年对淘汰落后产能、污染减排、住房建设、城乡规划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等六项工作开展了专项效能监察,成立了六个效能监察组,进行了50余次现场督查。
在淘汰落后产能和污染减排工作效能监察中,严格按照长监发[2009]8、9号文件要求的工作进度及标准对责任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责任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并于7月中旬对我县列入2009年长治市钢铁等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六家企业废毁情况进行了验收,对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7月份市环保局、市效能办到我县的三家焦化企业沁新、常源、明源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充分肯定了这三家企业在污染减排方面开展的各项工作,并指出这些企业*都能很好地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污染减排方面的各项指标。
在开展住房建设、城乡规划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效能监察中,我县住房建设严格按照《关于落实新建设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9]16号)文件执行。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通知》(晋政发[2009]2号)文件执行。并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县城廉租房管理领导组。目前,在住房建设上市政府于7月15日和我县政府已签定住房建设目标责任书。其中商品住房1.09万平方米已经落实,对经济适用房住房保障对象已经进行了摸底调查,申请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住户,有望在年底兑现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在推进生态建设工作效能监察中,我们按照市、县的部署,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以生态市建设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能,强化效能监察,通过效能监察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该工作的各项指标基本完成。到目前为止,我县的造林绿化工作,国家级工程天保封山育林正在规划施工阶段,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工程已经完成预整地;省级工程环城荒山绿化任务、村庄绿化已经完成80%,厂矿绿化、丰产林、干果经济林包括其他造林已经全部完成;市级工程已全部完成,今年6月上旬市林业局与市效能办在对我县对荒山绿化与通道绿化及园林村工程检查的过程给予了高度的肯定与评价。
二、主要体会
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顺利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前提条件。县领导多次召集有关人员,研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有关事项,并亲自指导行政效能监察的选题立项,主动听取工作汇报,提要求,下任务。县主要领导还多次带领效能监察组亲临一线督导,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关注整改的落实。由于领导的重视,行政效能监察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有力地促进了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落实。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1、找准工作重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领域广阔,内容丰富,特别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需要我们开展的工作项目越来越多,任务日益繁重。如果什么都抓,形不成工作重点,就抓不出明显的成效。今年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立项开展专项效能监察。通过对六项工作开展效能监察,有力的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2、加强督促检查。在今年上半年的效能监察工作中,为确保监察效果,推动工作开展,我们根据列入效能监察各项工作的不同特点,选准阶段性工作重点,及时组织力量,加强督促检查,尤其在“创卫”迎检期间,我们加大督查密度,连续十天,做到每天一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进行。
3、注重查纠结合。在今年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中,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推动工作的开展,我们严格按照责任分工,依据行政效能监察的有关规定,将对工作中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没有按规定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回顾上半年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效能监察的途径、方式和方法还不多,工作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验收评价环节还需逐步规范,具体评价指标还需细化、量化;二是办案意识需要强化,案件查处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促进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三是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在实践中存在头绪多,任务偏重,监察力量不足。
下半年我县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将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行政效能监察室的具体指导下,注意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创新,继续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努力把我县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具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的理论研究,不断研究和探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新形势下的有效方法。特别是要明确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的主体问题,进一步明确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职责范围,使行政效能监察定准位、选好度,既到位,又不错位和越位。
一、xx年主要工作业绩及存在的不足
(一)做好人事基础工作
我首先接触的工作就是人员招聘,因为新乡招聘市场比较局限,所以我们把重点放在网络招聘上,定时在网上更新我们的招聘信息,并根据新乡人才市场的招聘时间,去人才市场参加现场招聘。我们根据公司各岗位入职标准进行筛选,通知其进行面试、审批、通过、录用。员工录用后我们会根据各部门的工作安排对新进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并且每次培训都会进行意见反馈,不断完善我们的培训内容。加上郑州分公司对我们进行的各种培训,大大提升了员工的知识面和业务水平。
(二)完善人事档案管理
我会按月把员工的资料整理清楚,并分析各部门员工的情况,根据公司岗位编制,按月统计出本月全公司员工数,员工的新进人数,辞职人数,需要招聘人的人员,需要签定合同的人数,每个部门的总人数,上报需转正人员,上报失职问责等。并且按照集团要求每月上报本项目的花名册,及时更新人员情况。由于刚接手人事的时候,交接工作没有做好,导致花名册人员对照不上,令郑州分公司人事专员花了好长时间才把人数对上。从那以后,让我明白了,做人事工作,不得有丝毫的马虎,因为一点点的疏忽对员工造成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三)保障员工福利机制
我于11月份开始接手配合地产行政人事完成新乡公司社保开户及员工参保工作。由于之前从未接触过社会保险,一开始工作起来相当迷茫,有想过要放弃社保这个工作,但是我清楚必须要做好这项工作,所以经常往返于社保局和办公室之间。从对社会保险一无所知到略知一二,再到必须掌握基本的知识和流程,通过我的不懈努力,终于开通新乡社保账户,并陆续办理员工参保。接下来,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学习社会保险知识,才能更好的做好此项工作,为员工服务。
(四)规范行政工作流程
在从事人事助理的同时,还兼做一些办公行政工作。例如日常例会的安排,协助各部门按计划进行培训,以及一些活动的组织和协调。通过这些日常的工作,不仅充实了我的工作内容,也锻炼了我的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有幸能参加集团组织的岗位培训,通过系统的学习,让我这个刚入门的新手如沐春风,受益匪浅。从郑州回来后,就开始系统的整理我的工作,但是还是有不足的地方。九月份郑州监察室对我们新乡项目进行检查,针对我负责的工作提出了需要整改的地方,在监察室的指导下和同事们的配合下,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将我所作的工作规范化、系统化。我发现只有自己先理顺了工作思路后,才能更有效、更高效的开展工作。比如说对郑州传达的文件、周计划周总结、月计划月总结、会议纪要、培训纪要等文件的存档工作。这是一项需要日积月累的工作,把每次需要签字存档的文件按其类别进行归类保存,才能保证工作的连贯性和有效性。
在过去的四个月中,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不足:
由于我本身经验不足,做事常粗心大意,导致在工作中总会出些小差错,加上做事考虑的不够全面,所以我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生活中,更加仔细、认真,才能保证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二 、 xx年工作计划
通过四个月的工作和学习,使我初步掌握了人事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接下来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学习恒大的文化、精神、规章制度和管理模式。
1、进一步掌握行政人事工作流程及规范。除了按照公司时间节点高效、高质量地完成日常工作以外,还要努力提升自己工作业务水平,争取在行政人事工作方面能够独挡一面。
2、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积极配合各部门完成日常工作。深刻领会公司下发传阅文件,协助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落实文件要求。
在过去的四个月里里,我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及教训,继续改进工作中的不足。xx年,我将更加努力,积极配合领导完成日常行政人事管理工作。
各处室、大队:
为了进一步加强执法局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工作能力,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自三月份开始在全局开展“学习,提高宗旨意识;学习法规,提高执法水平;学习业务,提高工作能力”的“三学习、三提高”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促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根本,以提高执法队员思想政治、法律法规、业务工作水平为重点,紧密结合执法队伍现状和20__年度工作要点中安排的岗位练兵和创建学习型单位、学习型个人等项工作,全面提升广大执法队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法规水平,增强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推动全局各项工作不断创新,上水平。
二、学习内容
一是“学习,提高宗旨意识”。根据中央和省市纪委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使广大党员熟悉内容、领会精神、把握实质,进一步强化意识、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组织广大执法队员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重点学好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
二是“学习法规,提高执法水平”。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以促进公正执法为重点,紧紧围绕局各项中心工作,坚持学法、用法和守法相结合,努力提高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守法的能力,保证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重点学习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适用、执法程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内容。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
三是“学习业务,提高工作能力”。围绕八项执法职能,以日常业务工作为基础,在学中干,在干中学,重点学习执法工作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总结执法经验和技巧;加强对规划执法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筑牢业务知识基础,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总体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工作中的应变能力。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促使综合执法工作更具生机和活力。(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
三、组织形式
以处室、大队为基本单位组织“三学习、三提高”活动,处室、大(中)队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把“三学习、三提高”活动与每周政治、业务学习紧密结合起来,与综合行政执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采取研读教材、座谈讨论、以案释法、业务交流、组织考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做到“一周一题、一月一试、一季一赛”,即每周出一道讨论题、每月搞一次测试、每季度组织一次知识竞赛。
四、活动要求
我来到了担任办公室主任以来,不知不觉中,一年过去了。在这一年中,在领导的培养关心,同事的支持帮助下,我逐步的熟悉了各项工作并且较为圆满的完成了我的本职工作。
一、综合表现:
1、思想想品德:能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注意研究反腐倡廉理论,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积极关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具有极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能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勤政廉政,从不谋取私利,做到两袖清风,为人正派。
2、工作能力: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能严格把握政策水准,坚持原则,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规范办事程序,注重办事效率。
3、工作质量:工作作风严谨,精益求精,工作高效规范,具有较强的办会、办文、办事能力,能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各项工作。
4、团结协作:工作态度热情,为人诚恳,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工作积极主动,不推诿,不扯皮,能协调好上级与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工作成果:主要围绕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开展工作。
1、加强教育:
①经常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观看反腐倡廉漫画展、听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等,增强他们廉洁自律意识;
②以创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为契机,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首先制定《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从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三个不同层面,以“率先垂范、廉洁从政“、“廉洁从教、诚信服务“、“崇廉尚廉、诚实守信“为教育主题和丰富多彩的活动进行廉政教育、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其次是建造“廉政灯箱“、“建造廉石“等廉政景观,努力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年初的《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实施意见》被市纪委专门刊登在《廉政监察信息》第十三期上,并且于十二月七日我院被淮安市评为“首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③花大力气办好《激扬期刊》杂志,期刊内容精练,可读性强,受到省信息产业厅、市纪委领导以及兄弟单位的高度评价。也是我院廉政教育的重要载体。
2、完善制度:根据中央《实施纲要》的要求,牵头制定了《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围绕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制定了《关于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的规定》、《关于述职述廉的规定》、《关于谈话和诫免的规定》等配套制度。根据学院发展情况,经过半年时间的调研、讨论,认真修订了《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使我院的招投标工作走上规范化。
3、严格监督:以治理商业贿赂为抓手,深化纠风工作。认真监督学院各部门的招投标活动,今年我院基本建设投资5500万元,教材投资228万元,图书投资47。6万元,教学仪器设备投资389万元,全部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监察室全年共参与学院各种招投标65次。同时参与对招生、干部任免、职称评定、工程验收、工程审计、工程款支付等主要环节的监督。
4、做好效能监察。以开展优质服务为抓手,实行效能监察。学院在年初就制定《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实行效能监察的决定》和《开展优质服务实行效能监察的考核办法》,年终由特邀、兼职监察员组成的考核组对全院所有部门进行测评打分,而且考核结果纳入学院终考核总分,占学院年终考核的20%,促进了学院各部门勤政、廉政、服务、高效,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5、做好工作:本部门对所有形式的都能做到热情、周到、及时、高效的处理。凡是需要转办的,能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并做好督办工作;凡是自办的件,都能及时调查,最终写出详实的调查报告,说明事情经过,提出处理建议,交院领导研究处理。
三、不足:系统学习理论不够,开拓创新的力度要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带着更加饱满的精神和更加热忱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积极为人民服务,做一名称职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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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公室主任自我评价材料
按照分工,我负责县委具体工作运转的协调,主持县委办公室工作。今年以来,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创新举措,加大力度,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工作方面
团结带领县委办公室一班人,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信息调研、督促检查、运行保障等职能,进一步提升参谋助手的辅佐力、牵头抓总的统筹力、推动工作的执行力、日常服务的保障力。截止9月底,县委办公室系统所属的督查、信息、机要、保密等工作都名列全市前茅。信息直报工作在全区101个旗县区中排名第9。反邪防控工作成效显著, 机关党建、档案、党史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二、学习方面
全面系统地学习了党的理论知识,深刻领会党在新时期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对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学会了用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钻研和深刻领会市委、县委确定的战略思想和发展思路,把所学所研与分管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深入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思维方式进一步开阔,指导实践、参谋献策的能力明显增强。
三、作风建设方面
一、XX年主要工作业绩及存在的不足
(一)做好人事基础工作
我首先接触的工作就是人员招聘,因为新乡招聘市场比较局限,所以我们把重点放在网络招聘上,定时在网上更新我们的招聘信息,并根据新乡人才市场的招聘时间,去人才市场参加现场招聘。我们根据公司各岗位入职标准进行筛选,通知其进行面试、审批、通过、录用。员工录用后我们会根据各部门的工作安排对新进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并且每次培训都会进行意见反馈,不断完善我们的培训内容。加上郑州分公司对我们进行的各种培训,大大提升了员工的知识面和业务水平。
(二)完善人事档案管理
我会按月把员工的资料整理清楚,并分析各部门员工的情况,根据公司岗位编制,按月统计出本月全公司员工数,员工的新进人数,辞职人数,需要招聘人的人员,需要签定合同的人数,每个部门的总人数,上报需转正人员,上报失职问责等。并且按照集团要求每月上报本项目的花名册,及时更新人员情况。由于刚接手人事的时候,交接工作没有做好,导致花名册人员对照不上,令郑州分公司人事专员花了好长时间才把人数对上。从
从那以后,让我明白了,做人事工作,不得有丝毫的马虎,因为一点点的疏忽对员工造成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三)保障员工福利机制
我于11月份开始接手配合地产行政人事完成新乡公司社保开户及员工参保工作。由于之前从未接触过社会保险,一开始工作起来相当迷茫,有想过要放弃社保这个工作,但是我清楚必须要做好这项工作,所以经常往返于社保局和办公室之间。从对社会保险一无所知到略知一二,再到必须掌握基本的知识和流程,通过我的不懈努力,终于开通新乡社保账户,并陆续办理员工参保。接下来,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学习社会保险知识,才能更好的做好此项工作,为员工服务。
(四)规范行政工作流程
在从事人事助理的同时,还兼做一些办公行政工作。例如日常例会的安排,协助各部门按计划进行培训,以及一些活动的组织和协调。通过这些日常的工作,不仅充实了我的工作内容,也锻炼了我的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有幸能参加集团组织的岗位培训,通过系统的学习,让我这个刚入门的新手如沐春风,受益匪浅。从郑州回来后,就开始系统的整理我的工作,但是还是有不足的地方。九月份郑州监察室对我们新乡项目进行检查,针对我负责的工作提出了需要整改的地方,在监察
室的指导下和同事们的配合下,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将我所作的工作规范化、系统化。我发现只有自己先理顺了工作思路后,才能更有效、更高效的开展工作。比如说对郑州传达的文件、周计划周总结、月计划月总结、会议纪要、培训纪要等文件的存档工作。这是一项需要日积月累的工作,把每次需要签字存档的文件按其类别进行归类保存,才能保证工作的连贯性和有效性。
在过去的四个月中,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不足:
由于我本身经验不足,做事常粗心大意,导致在工作中总会出些小差错,加上做事考虑的不够全面,所以我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生活中,更加仔细、认真,才能保证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二、20xx年工作计划
通过四个月的工作和学习,使我初步掌握了人事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接下来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学习恒大的文化、精神、规章制度和管理模式。
1、进一步掌握行政人事工作流程及规范。除了按照公司时间节点高效、高质量地完成日常工作以外,还要努力提升自己工作业务水平,争取在行政人事工作方面能够独挡一面。
2、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积极配合各部门完成日常工作。深刻领会公司下发传阅文件,协助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落实文件要求。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审判质量管理与监督,全面、客观评价法官办案质量,落实差错案件责任,促进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提高,为考核评价法官、执行人员工作提供客观依据,根据三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参照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检查评价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院建立案件质量检查评价制度,通过对本院审结并生效的案件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的检查,评定案件质量等次,遴选优秀裁判文书,界定差错案件。
第三条开展案件归档质量检查评价(以下简称“评查”)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严谨求实、依法评查的原则,严格依照程序法、实体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评查标准进行评查。
第二章评查机构及评查人员
第*条本院成立案件质量检查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质评委”),其人员设置与法官考评委员会相同。
质评委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讨论决定年度质量检查评价工作计划,包括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等;
(二)指导案件质量检查评价办公室开展工作;
(三)讨论质量检查评价办公室提交的议案,决定案件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讨论质量检查评价办公室提交的议案,就重点评查案件是否属于差错案件;
(五)讨论质量检查评价办公室提交的议案,决定或根据审判委员会决定质量检查评价工作通报。
第五条本院在审判监督庭设立案件质量检查评价办公室(以下简称“质评办”)。质评办在质评委的指导下,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提出年度案件质量检查评价工作计划,包括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等;
(二)按本办法要求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对案件进行检查评价,提出评查初步意见;
(三)按本办法要求提出质量检查评价工作议案,报质评委讨论,并根据质评委和审判委员会的决定评查通报;
(*)按本办法要求开展评查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质评办设立主任1名,由审判监督庭庭长担任。
设立专职质评员2至4名,由审监庭内具有审判资格并具有一定审判经验和调研能力的人员担任。专职质评员遇有人数不足,由质评委按上述标准选任。
质评办设立兼职质评员8名。兼职质评员由本院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立案庭、执行局、研究室各1名具有审判长以上资格的有一定审判经验和调研能力人员担任。
第七条兼职质评员的确定,由各相关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由质评委同意后,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三章评查方式及评查范围
第八条案件评查采取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三种方式。
第九条各业务庭、局已办理完毕或审结生效的案件,应送检归档的案件实行逐案常规评查:
(一)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二)申诉复查案件(驳回申诉案件);
(三)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
(*)执行案件;
(五)国家赔偿确认案件。
第十条对下列已审结或未审结的案件适时进行专项评查:
(一)上级法院要求专项评查的案件;
(二)本院要求专项评查的案件;
(三)为推进执法统一所确定的案件。
第十一条对各审判业务庭审判长(执行长)的庭审(听证)情况进行专项评查。
第十二条对各审判业务庭审判长(执行长)、独任法官的裁判文书制作情况进行专项评查。
第十三条对下列案件应在发现或收到中院退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实施逐件重点评查:
(一)被二审或再审部分改判的案件;
(二)被国家赔偿确认程序确认为职权行为违法的案件;
(三)本院领导指定要求评查和其他途径发现可能存在审判质量问题的案件;
(*)常规评查、专项评查中发现的,根据《错案责任确认追究办法》可能承担错案件责任的。
对二审全改或发回重审的案件,按《错案责任确认追究办法》确认处理完毕后,15日内实施逐件重点评查。
第十*条质评办根据本办法规定确定检查评价案件的范围。各业务庭和相关部门对质评办的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推诿塞责。
(一)常规评查案件。各业务庭应在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或执结案件十五日内,提请送质评办对案件进行质量检查。质评办在接到之日起1个月内,通过电子档案完成常规评查的具体案件工作。质评办通过电子档案评查合格的案件,承办庭将纸质卷宗及时移送档案室归档。
(二)专项评查案件,由质评办根据上级法院、本院要求以及质评工作计划组织安排,在确定检查范围、时间后,及时通知档案室、各业务庭做好卷宗调取和移送工作。
(三)重点评查案件,按照以下程序收集资料:
1、凡被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由业务庭在收到退卷后15日内将该案一、二审裁判文书,及现有的案卷材料一并移送质评办。
2、凡被审判监督程序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审判监督庭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将该案再审裁判文书及原一、二审裁判文书一并移送质评办。
3、凡被国家赔偿确认程序确认为职权行为违法的案件,由监察室在确认后15日内将确认决定书和卷宗材料一并移送质评办。
4、对领导交办和经常规评查认为可能要承担错案责任的案件,由质评办自行收集和调取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审判监督庭以各业务庭、局上月的结案数为标准确定该庭、局的案件最终送检件数列出统计表,于每月20日由审监庭将各庭、局上月案件实送检数、未送检数、超期送检及补送检案件数报监察室,由监察室向全院通报。
第*章评查方法
第十六条质评人员要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如实填写各类案件质量评查表,切实做到一案一登、一案一表。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错误情况,应做好详细记载。
常规评查
第十七条常规评查立案案件,主要从立案案件是否属于法院管辖、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案件类别划分、立案案由的确定、诉讼费用的收取、立案期限、诉前保全措施的作出及实施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对该案的立案工作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评价。
第十八条常规评查审判案件,坚持程序问题为主、兼顾实体问题的原则,从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审理程序、诉讼权利保障、诉讼活动记录、裁判文书、实体处理、执行法定期限、履行报批手续、卷宗材料收集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对该案件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评价。
第十九条常规评查执行案件,主要从案件管辖、案件是否已到执行期限、执行程序、处理案外人异议是否恰当、变更被执行人是否恰当、强制措施的作出与实施、裁判文书、执行法定期限、履行报批手续、卷宗材料收集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对该案件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评价。第二十条常规评查工作由质评办主任指定二至三名质评员负责(审判监督庭及研究室承办或参加合议庭的案件由兼职质评员按本办法规定负责评查),兼职质评员为合议庭成员的亦应回避该案的评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常规评查案件时,发现个案存在的问题,应当根据被评查案件的类型,检查项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按一级错误、二级错误、三级错误的标准确定违反该项目要求的错误等次。
第二十二条错误等次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一级错误:指未严格执行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当事人主要诉讼权利受到损害,可能影响公正裁判或损害当事人实体权利的;或错误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以及因工作差错造成认定事实可能存在错误,并可能导致裁判结果根本性错误的;
(二)二级错误:指未严格执行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造成当事人主要诉讼权利受到损害,但未影响案件公正裁判的;或错误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以及因工作差错造成认定事实或裁判结果可能存在瑕疵的;
(三)三级错误:指未严格执行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造成当事人一般诉讼权利受到损害,但不影响案件公正裁判的以及其他不影响案件公正、准确裁判的执法瑕疵。
(*)执法瑕疵明显较小的,不确定为错误。
(五)电子档案中出现漏输开庭或结案或归档信息的,属三级错误。
(六)电子档案被“冻结”一次的,属三级错误。
第二十三条常规评查凡案件出现一个一级错误,或二个二级错误,三个三级错误应为不合格案件;出现一个二级错误或出现二个三级错误,应为基本合格案件;出现一个三级错误或没有错误的案件,应为合格案件。
第二十*条常规评查案件,对错误的界定,应当由质评员提出初步意见,经质评办三人以上讨论通过,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质评办有权确认基本合格和合格案件,不合格案件由质评委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质评委讨论认定不合格案件后,应当由质评办制作案件错误责任表,填写错误等次、错误事由、认定理由,交责任人及其所在的业务庭。
责任人和业务庭如有异议,应在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反馈给质评办;如责任人和业务庭在十日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应视为对质评委认定的错误责任没有异议。
质评办接到异议后,应当在十日内交质评委进行复议;经复议后,认为原决定理由正当的,质评委应书面回复异议单位或人员维持原决定;原决定确属不当的,应书面撤销。
第二十六条质评员在进行常规评查时,应注重发现优秀案件。
优秀案件由质评员从常规评查合格的案件中选出,经质评办三人以上讨论通过,报质评委决定,并报审判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案件可评为优秀。
(一)诉讼主体正确;
(二)程序合法;
(三)庭审规范、质量高,能够围绕争议焦点组织进行举证、质证、认证和辩论;庭审小结准确、简练;整个庭审逻辑清晰、层次洗炼、繁简得当;
(*)合议全面、认真;
(五)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诉讼和执行强制措施合法、恰当;
(六)适用法律正确,实体处理合法公正;
(七)法律文书规范、要素齐全、叙述清楚、说理透彻,文印整洁规范,没有关键字错误;
(八)法律文书依法及时送达;
(九)诉讼活动的记录完整、准确、规范,字迹工整,卷面整洁;
(十)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好;
(十一)严格按规定收取诉讼费用与执行费用;
(十二)符合规定的卷宗归档等其他要求;
第二十八条常规评查案件,质评员对经评查可能承担错案责任的案件,作为重点评查案件。
专项评查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评查系审判长(执行长)庭审(听证)水平的专项评查。
第三十条审判长(执行长)庭审(听证)水平的专项评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查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专业标准评查:由质评办组织质评委成员进行;
(二)司法礼仪评价:由监察室组织司法礼仪监督员进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上述第(一)项专业标准评查和第(二)项司法礼仪评价,分别按80%和20%的比例计入案件的庭审得分。
第三十一条专业标准评查庭审水平,一般采取事后观摩庭审录像方式进行,必要时亦可现场参加旁听。
各审判业务庭的审判长(执行长)应按质评办确定的参评阶段,报送一件接受庭审(听证)水平评查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开庭时间。质评办同意后,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庭审全程录像,以备评查。质评办对报送的参评案件,提出异议,可责令相关人员更换参评案件。
第三十二条专业标准评查庭审水平,应当制作评查登记表,从庭审程序、庭审公正、庭审效率、庭审艺术、职业形象等方面明确检查项目,并根据该项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按百分制设定相关项目的分值。
第三十三条专业标准评查庭审水平,由质评办组织质评委人员在每年的6月、11月集中进行评查,参加评查的人员应当不少于全体质评委的一半。
质评委员对各案的庭审,应参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标准如实评分,各案庭审水平最后得分为参加评查的所有质评员对该庭审计分的平均分。
第三十*条质评委根据各案的评分结果,提出2-5个案件为优秀庭审的初步意见,经参评人员讨论多数通过,并报审判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庭审可评为优秀庭审:
(一)庭审程序要素齐备、程序规范,能够围绕争议焦点组织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二)庭审公正,能够切实、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基本诉讼权利;
(三)庭审注重效率,组织举证、质证、辩论及认证繁简得当;
(*)庭审艺术好,注意适时地正确认证和小结,使庭审提高效率和加强针对性,并使庭审逻辑清晰、简洁洗炼;注意发挥合议庭集体智慧,保障合议制的正确实施;庭审语言标准、规范、准确、简炼;
(五)庭审形象好,精力集中,行为得体。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评查系案件裁判文书的专项评查。
第三十七条自本办法实施之月始,院各审判庭已结案件的调解书、判决书,均应在本院内部计算机局域网上公示,以便抽查。
第三十八条对公示的裁判文书实行专项评查,评查主要从裁判文书的事实叙述、分析认证、理由阐释、语言表达和文书格式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并对该裁判文书进行百分制计分。
第三十九条裁判文书的专项评查,由质评办组织专兼职质评员共同负责,由质评办于每年11月组织专兼职质评员集中进行。
第*十条质评办每年专项评查当年由各审判业务庭的审判长(执行长)、独任法官制作的二份判决书。
接受专项评查的判决书,由质评办从常规评查案件中随机抽取一份,审判长(执行长)、独任法官自报一份。随机抽取及自荐裁判文书的工作,应在每年的10月完成。
第*十一条裁判文书的专项评查,应当制订评查登记表,从裁判文书的事实叙述、分析认证、理由阐释、语言表达和文书格式的规范性等方面确定评查项目,并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百分制确定各项目的分值。
第*十二条裁判文书的专项评查,每份裁判文书均应由三个质评员进行评查。质评人员对各裁判文书,应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标准如实量分,每份裁判文书的最后得分为参加评查的三个质评员计分的平均分。
各审判业务庭的审判长(执行长)、独任法官制作的裁判文书最终得分为接受评查的二份裁判文书得分的平均分。
第*十三条专职质评员根据评查的各审判长、独任法官制作的二份裁判文书的分值结果,提出2-5份为优秀裁判文书的初步意见,再经参评的质评员讨论多数通过,报质评委决定、审判委员会备案,并在网上公布,按调研文章标准奖励。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的裁判文书,可以评为优秀裁判文书:
(一)符合裁判文书样式的基本要求,格式规范,结构合理,内容要素齐全;
(二)能够全面反映案件审理的程序,体现的审判程序合法、公正;
(三)案件事实叙述清楚、层次分明,繁简适当,能够较好地处理事实叙述和引述证据之间的关系;
(*)案件争议焦点突出,裁判说理透彻、充分,针对性强;
(五)适用法律正确,引述法律条文准确、完整、规范;
(六)实体处理公正,裁判结果社会效果好;
(七)逻辑严密,用语准确、规范。
(八)法律文书文印整洁规范,无错别字,标点符号引用不当数量不超过整个文书字数的1%。
第*十五条对本办法第十条列举案件的专项评查及其他专项评查,根据专项评查的要求确定评查的内容,并依此办法,作出相应的评价。
重点评查
第*十六条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案件应进行重点评查,并作出该案是否属于错案的评价。
第*十七条错案确认以案件的程序性问题为主,实体为辅的原则,按本院《错案确认追究办法》的规定进行确认。
第*十八条重点评查案件,应当制作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查登记表、职权行为确认违法案件评查登记表等,由专职质评员填写案件来源、评查结果、责任分析、质评员的初步意见。
第五章质量责任的划分
第*十九条常规评查案件,承办法官对案件被评为不合格承担责任;
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对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造成的错误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常规评查案件中发现的下列错误,除承办法官应当承担责任外,相关人员亦应按比例承担责任:
(一)因实施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措施出现错误,且系承办人员原因导致错误,实施诉前保全、诉讼保全的人员应当承担责任;
(二)因送达法律文书、组织交换证据、接受委托或指派主持调解等工作出现的程序性错误,负责该项工作的法官应当承担责任;
(三)因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而产生的程序性错误,负责办理该项工作的法官应当承担责任;
(*)书记员在笔录工作中错记、漏记或虚假记录,应当承担责任;
(五)法律文书出现排版、印刷及校对方面等错误,书记员应当承担责任;
(六)因纸质档案组卷工作出现的差错,书记员应当承担责任;
(七)因电子档案组卷工作出现的差错,负责组卷人员应当承担责任。
承办法官、书记员和审判辅助人员承担责任的比例,由质评办根据错误程度提出意见,报质评委决定。
第五十一条重点评查案件被认定为错案的,按《错案责任确认追究办法》的规定进行责任划分。
第六章评查结果的运用及相关制度
第五十二条案件质量评查实行内部通报制度:
(一)对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意见进行每月通报,并通报到承办人;
(二)对专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进行专门通报;
(三)对优秀案件、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进行年度通报;
(*)对评查案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随时通报。
质评办应当根据质评委和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按上述要求,定期对案件质量评查的结果和处理意见进行通报。通报结果纳入本院对审判庭的目标考核和法官、执行人员、书记员的业务考核。
第五十三条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和办公室应当根据质评委和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及被检者应当承担的责任,按照本部门职责范围,分别作出奖惩决定。
第五十*条政治处应当将质评委和审判委员会的决定记入相关人员的年度业绩考核档案,作为考评依据。
第五十五条差错案件涉及的承办业务庭应当建立审判质量责任案件的分析报告制度。相关业务庭应当根据审判委员会的决定,认真总结教训,分析出错原因,采取有力措施改进工作,堵塞漏洞,提高审判质量,并将总结、改进情况向质评委报告。
第五十六条案件质量评查应建立定期点评制度,由质评委会同研究室,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错误和主要问题,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点评。
第五十七条案件质量评查应建立专题报告制度,由质评办每年至少出二期有分析、有建议的案件质量专题报告,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下发全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