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6 20: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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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质量监控验收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经济的发展,高层建筑和大型综合楼不断涌现,建筑防火要求明显重要,建筑消防工程质量关系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在一、二类建筑中,消防工程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多种消防设施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消防自动化工程的主要内容,是借助电子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发展起来的新兴科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建筑物防火大小分为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本文浅述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一、工作原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在火灾发生初期,根据燃烧产生的烟、热和光等物理原理,通过感烟、感温和感光探测器转换成电信号,传输到火灾报警器,以光、声信号向人们发出火灾预警,并同时显示火灾部位,记录时间。经控制中心确认的火情,中心通过消防电话和广播指挥人们疏散,并同时启动建筑内的消防设备投入火情灭火。
二、施工前准备
1、施工单位资质审查
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有由公安消防机构会有关部门发给的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其施工管理人员、质检员、安全员持证上岗。特殊工种电工、焊工等也应持证上岗。
2、材料、设备验收检查
材料、设备进行的报验应符合建筑材料验收程序要求,消防电子产品要具有有效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建筑电气产品(电线电缆)应带有安全认证标志,并具有合格证。
3、技术准备
施工图纸由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方案编制要有审批同意。施工前要组织业主、监理、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找出影响施工的设计问题,解决设计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办好技术变更。
三、施工过程监控
1、系统布管布线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线路布置应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应分管布置,明敷的线路必需穿金或金属线槽并做有防火保护措施。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布线回路有消防火灾报警回路,消防广播回路,消防电话回话,消防联动控制回路,以上回路应独立分开布置。线路敷没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应小于20M。
2、系统组件安装
探测器安装先装上底座、戴上防尘罩、调试时再装探头,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消防广播器一般安装在有吊顶的公共场所;消防电话和消防手动报警按钮距地1.5米安装;声光报警器安装应根据产品安装要求和设计图纸位置,安装在消防疏散的通道口上部2.2米以上;火灾报警器挂墙安装距地1.5米,落地安装距地0.1~0.2米,引入控制器的线路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四、施工后监控
1、系统调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调试由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参与,先对探测器、区域报警器、集中报警器、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单机通电检查,然后进入系统功能调试:
①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②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③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灯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④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
⑤用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风机、电动防火阀、防火卷帘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⑥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指挥疏散试验。
⑦强制消防电梯迫降于首层试验。
⑧检查所有转换开关,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120小时后无故障,填写调试报告。
2、系统验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和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应对本工程质量、调试质量、工程资料进行自检和质量评定。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后再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办理竣工验收单。然后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检测单位对本消防工程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最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验收前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申请报告,并有关竣工资料:
①系统竣工表,系统竣工图;
②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绝缘摇测记录等);
③调试报告;
④检测报告;
⑤建设单位组织办理的竣工验收单;
⑥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建筑工程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不准使用。
五、结束语
通过本文论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建筑智能监控火灾的核心,其功能复杂,技术先进,是建筑火灾防御不可缺少的设施。火灾防范是每时每刻的事,系统竣工后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是日后的首要任务,所以加强建筑消防控制中心的科学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 、可靠、稳定运行,才能保障我们的建筑火灾消灭在初期,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参考文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继续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消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好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的自查外,做好以下重点内容排查整改: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会议室、图书馆、功能室、幼儿午睡房、师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或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建筑。
(2)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
(3)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
(4)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5)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6)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住宿学校必配置)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7)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8)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教职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针对以上重点内容,各学校各单位单位要全面组织好阶段的集中排查和全面整治工作,各相关处室部门互相协调、通力协作督促学校落实此次专项消防行动,确保系统内消防安全形势保持可控。
二、整改结果
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学消防安全重点内容排查整改情况如下:
(1)、(2)、(3)、(4)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自查合格。
(5)电瓶车停放在室外空地,自查合格。
(6)已建立消防台账,落实人员责任。学校无消控室和微型消防站。
(7)有维保单位每月过来检测和维保消防设施,并填写检查记录。行政人员有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
关键词:高层建筑 综合建筑消防验收
中图分类号:TU9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由于高层建筑其自身具有楼层多、疏散困难、火势蔓延较快等方面的特点,因此要格外注重其消防防火方面的内容。但是目前在其消防过程巾还有一个环节容易出现问 题,即消防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出现问题原因有很多,实际影响的因素也很多,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高层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本文以重庆市某高层综合建筑消防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介绍。
工程概况:工程位于红旗河沟转盘,总面积160591.24平方米,从标高280.50米起算,地下4层,地上南楼45层,高度181.8米,北楼29层,高度127.5米,南、北楼地上1至8层连为一体。
一、 建筑防火
1、 该工程一、二层部分区域及北楼九层至二十七层走道部分未经消防审核擅自装修,没有完善消防审核手续。
2、 该工程8轴交M轴安全出口被封堵,造成1轴和8轴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不足2个,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1条之规定。
3、 玻璃幕墙与楼板处的缝隙未封堵,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0.8条之规定。
4、 该工程J轴交H轴电梯未安装,造成裙房商场与酒店串通,防火分区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该工程防火卷帘上部未贴顶安装,造成相邻防火分区串通。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1条之规定。
5、 该工程二层H轴至K轴之间首层前室吊顶采用木质材料装修,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第3.1.13条之规定。
6、 二层8轴防火墙开设门窗洞口,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2.3条之规定。
7、 PVC管穿越楼板处未设阻火圈,部分管道、消防控制室电缆穿过隔墙、楼板时未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孔洞填塞密实,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2.5条之规定。
8、 负二层车库设置的自动灭火系统设备室、空调机房未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1.5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2.7条之规定。
9、 部分防火门门扇与地面间隙大于0.5cm,不符合《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第5.3.2.2条之规定。
10、 一层14轴交19轴至G轴交C轴之间营业厅采用双向疏散,其室内最远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直线距离超过30米,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4、6.1.7条之规定。
11、 钢制防火门未提供合格型式检验报告。
12、 该工程二层12轴至13轴和16轴至17轴之间的安全出口无法直通室外,导致该防火分区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两个,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1条之规定。
13、 北楼九层至二十九层的疏散楼梯间净宽度下雨1.20米(实测1.11米),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9条之规定。
14、 屋顶风机房门和物管用房门开向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且未设置防火门,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2.5.1条之规定。
15、 标准层自然排烟窗上缘距室内地面高度小于2米,不符合《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第7.1.2.1条之规定。
16、 空气调节系统风管在穿越防火墙、防火卷帘、消防设备房防火隔墙等处未设置防火阀,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5.3条之规定。
17、 部分设在活分区隔墙的防火阀,未嵌入墙内或紧贴墙体安装,不符合《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第7.3.1.3条之规定。
18、 避难间和车库离心风机,未设置专用风机房保护,不符合《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第7.3.1.2条之规定。
19、 该工程应急照明照度不足,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2.2条之规定。
20、 该工程九层、二十四层避难层未设置应急照明灯具和消防广播,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2.1条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5.4.1条之规定。
21、 一、二层局部,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6.1条、第8.4.1条、第9.4.1条、第9.2.1条和第9.2.3条之规定。
22、 第二层商铺门面内未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应急广播。室内消火栓数量不足,且喷头未设置集热盘,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8.3.1条、第5.4.2条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2条之规定。
二、 报警系统
23、 消防控制室CRT系统未完工。
24、 火灾报警系统部分探测器损坏且被屏蔽,未检修。
25、 消防电梯功能未测试成功。
26、 消防控制室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小于1.5米(实测1米),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2.5.1条之规定。
27、 消防控制室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应急照明系统,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6.1条、第9.4.1条、第9.2.1.2条之规定。
28、 部分火灾自动报警线路明敷部分金属线管未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10.2.2条之规定。
29、 一层部分排烟口未设置手动启动装置,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4条之规定;部分常闭排烟口手动启动装置设置过高,不便操作,不符合《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第7.4.1.2条之规定。
30、 负四层车库建筑面积大于4500平方米,消防电梯数量少于3台,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6.3.2.3条之规定。
31、 部分配电房未设置气体灭火系统,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6.7.6条之规定。
32、 负四层防烟分区排烟口排烟量之和小于该防烟分区排烟量,不符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8.2.4条之规定。
33、 第九层避难层正压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相邻设置,距离小于1,米,不符合《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第7.3.2.2条之规定。
34、 通道吊顶内火灾报警线路未穿金属管保护,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10.2.2条之规定。
35、 一层门厅未设置火灾报警探测器,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4.1条之规定。
36、 合用前室内部分常闭正压送风口不能远程开启,不符合《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第7.4.1.2条之规定。
37、 各楼层未设置识别着火楼层的灯光显示装置,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5.2.2.4条之规定。
38、 第二层14轴至15轴之间的疏散走道内最远点至最近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大于30米,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8.3.1条之规定。
39、 第九层、二十四层避难层的排烟机出风口未伸出室外。
40、 第二层有一个安全出口处设置有排烟机出风口,导致烟气直接排向疏散走道,影响疏散。
41、 车库部分手动报警逻辑编程错误,导致本分区消防设备无法联动启动。
42、 消防电梯机房专用消防电话未测试成功。
43、 裙房第一、二层和负二层排烟机联动启动未测试成功。
三、 消防给水
44、 一层大厅水炮未测试成功。
45、 室内消火栓未设置消防卷盘、消火栓接口、水枪和水带。
46、 第二十九夹层的室内消火栓数量不足。
47、 第九层、二十四层避难层及车库内部分直立型喷头距离顶板距离大于15cm,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7.1.3条之规定。
48、 通道闷顶净空高度大于80cm,且吊顶内有木质龙骨等可燃物,未设置喷头,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7.1.8条之规定。
由于出现了多达48个问题,该工程此次消防验收被确定为不合格,深究其原因,设计、施工、自我调适都存在或多或少的自身问题。消防验收项目多、种类复杂,这更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严格按照规范及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验收前的调试及问题复核也是相当重要的,如果加强监督监管,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过程中,就可以避免类似现象出现。
参考文献: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重庆地标).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关键词: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现代城市用地紧张促进了城市高层建筑的发展。但是由于高层建筑火灾发生后,火势蔓延较快,扑救难度较大,人员伤亡较大,所以高层建筑火灾预防与扑救一直以来都是制约高层建筑发展的关键。自动消防系统的出现解决了这一问题,同时也对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了要求,要求高等建筑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加强自动消防系统的维护与管理,确保自动消防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以保障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火灾报警与扑救功能完好。
1.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组成分析
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是有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系统组成。自动报警系统是有众多探测器组成的庞大的报警网络,通过探测器及时、准确的确定火灾发生地点。联动系统是由消防栓给水系统、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送排风系统组成。通过联动系统对初期火灾进行扑救,同时通过送排风系统减少火灾发生时楼内浓烟,增加楼内人员逃生机会。高层建筑建成后的验收中,自动消防系统验收时验收工作中的重要一项,因此保障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但是随着楼宇使用年限的不断增加,自动消防系统会出现各种故障及问题。如何进行高层楼宇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是目前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
2.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
2.1建立健全的维护管理体系,确保有效实施自动消防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的实施,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维护管理体系,明确人员责任与检修维护时间等,以此约束维护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维护检修记录体系,维护部门要根据楼宇自身特点设计并完善有关的各项记录。日常运行记录、零部件更换记录、保养记录、故障与排除记录等的完善对于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的维护与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记录的检查能够及时发现使用寿命到期部件所处位置,便于零部件的更换。通过健全的维护管理体系,能够有效的对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维护进行管理,减少故障率。
自动消防系统维护管理体系要保障系统有专人24小时负责,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系统操作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有执业资格。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应对本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熟悉掌握。同时,还要加强系统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有关资料的管理,建立系统的完整技术档案,以方便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2.2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
在进行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日常检查中,首先要注意自动消防系统探头、感烟探测器、感光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手动报警器、疏散照明、显示标志、火灾声光警报器、喷淋系统的外观是或否完好,确保自动消防系统处于完好状态。在检查过程中要对照设备安装记录,确保检查过程中每一个部件都检查到位。
2.3自动消防系统断电检查维护
在火灾发生时,断电时扑救火灾的第一步工作。因此,在对自动消防系统检查维护时,要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断电实验。切断交流电,观察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情况,各项功能是否正常。观察各电压表、电流表的指示值。所有指示灯、开关、按钮应无损坏及接触不良情况。同时还要检查疏散照明、显示标志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2.4自动消防系统功能检查与维护
自动消防系统检查维护部门要在每季度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功能检查,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对于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作好妥善安排,以防造成不应有的恐慌和混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电动报警装置,应试验它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2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主电源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小时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2.5排烟设备、防火门、防火卷帘、广播等设备的检查与维护
自动消防系统管理部门应定时对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等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系统设备的完好。同时还要对消防电梯进行检查,并检查所有设备手动、自动转换开关时候完好。
3.加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维护人员培训
高层建筑防火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何在火灾初期进行扑救对于楼内人员的安全有着重要影响。通过自动消防系统及工作人员的认真工作及时发现火情并作出正确的灭火措施是保障高层建筑防火工作有效实施的关键。因此,培养消防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责任心,时刻注意自动消防系统的运行,按时对系统进行检查与维护,是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与维护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因此,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消防系统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专业技能。在进行自动消防系统检查的同时还要定期聘请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验证,确保系统的正常,保障高层建筑防火安全。
结论
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关系到楼内人员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加强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是目前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其需要物业部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硬件检修与维护为基础,以人员管理为关键进行长期工作。同时还需要楼内人员在日常生活中,时刻注意消防系统的探头、开关、指示灯等消防部件,发现破损及时报告物业管理部门,大家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新晨:
参考文献
[1]盛赖强.火灾自动报警消防系统的维护与保养[J].消防安全,2007,10.
[2]王文东.自动消防系统日常检查[J].高层建筑防火安全,2007,8.
[3]GB50045-9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内蒙古出版社,2006,10.
[4]李坤.高层建筑消防设备维护与检查[J].建筑消防,2007,3.
[5]李玉华.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培训教材[J].安全与事故,2002,5.
关键词:钢结构,防火涂料,问题
钢结构作为现代建筑的主要形式,因具有稳定性好、抗震性能好、施工快捷、建筑工业化程度高、空间利用率大等优点,而被大量应用于各类大空间工业厂房及民用建筑中。但钢结构建筑抗火性能差的特点也非常明显。虽然钢结构是一种不燃烧材料,但却是热的良导体,极易传导热量。钢材在温度超过300度以后,屈服点和极限强度显著下降,达到600度时强度几乎等于零,无法满足建筑耐火极限的要求。目前,我们通常使用的提高钢结构耐火极限的方法有:钢结构表面喷涂防火涂料;用现浇混凝土作外包层;钢构件内充水(水套)、屏蔽等。其中,采用钢结构防火涂料对钢结构进行喷涂保护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提高耐火极限的方法。笔者结合钢结构防火涂料在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对策进行了分析,并阐述了防火涂料的发展趋势。
一 、目前钢结构防火涂料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涂料自身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1、安全性
目前的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遇火有可能释放出氨、HCN、卤化、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溴等有毒有害气体。如果这些气体的释放浓度超过了人体承受极限,便会对火场中的疏散人员和救援的消防人员造成极大的身体危害。
2、耐久性
厚型防火涂料自重大、装饰性差的缺点,使其只能应用于某些对外观要求不高的室外钢结构。在现实中广泛应用的是薄型和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特别是超薄型。但这两类涂料所使用的主要原料聚磷酸铵、三聚氰胺和季戊四醇的耐水性不良,存在着随环境、时间的变化会溶出、分解、降解和老化等问题,因此,此类涂料的防火性能必定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所下降,而目前还没有找出一种科学的评定防火涂料耐久性的方法。
(二)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低,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国内多数钢结构防火涂料生产企业的规模不大,生产工艺流程自动化水平不高,有部分企业还是手工作坊式生产,不少产品的配方工艺大同小异,对专用于防火涂料的原料研究不够,对原材料的检测、控制不够,生产过程的检测手段不全,导致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目前,市场上防火涂料可以说是“鱼龙混杂”,比较混乱,少数厂家为了减少成本,降低原材料等级,改变配方,用其他厂家的涂料送检领取批文,而且市场销售环节缺少监管,生产出来的产品打着合格产品的牌子违法流入了市场。
(三)检测机构执行标准不严格
目前消防部门在对工程竣工验收前一般要求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对防火涂料进行检测,但检测部门往往受利益冲突,把关不严,没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在抽检点、数量、涂料品种、涂料厚度方面存在一些误差,有的甚至出一些假报告,反而导致在验收过程中对消防监督机构起“误导”作用。
(四)施工质量不高
目前,对钢结构施工单位资质认定无市场准入制度,只要有钢结构施工许可证便可承接钢结构防火涂料工程,施工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多数未经上岗培训,不懂喷涂技术,随意估算涂层厚度,不按程序作业,施工质量差。主要表现在:
一是防火处理方法不当,达不到防火要求。虽然防火涂料可用喷涂、抹涂、辊涂、刮涂或刷涂等方法进行施工处理,但目前大多数施工单位不论是薄涂型(超厚型)还是厚涂型防火涂料,在施工时均采用刷涂方法对钢结构表面进行防火处理。。实际上,为了美观和效果,薄型与厚型防火涂料在防火处理方法上具有一定区别,一般情况下,薄涂型防火涂料的底涂层(或主涂层)宜采用重力或喷枪喷涂,其压力约为0.4Mpa,局部修补和小面积施工,可用手工抹涂。面层装饰涂料可用刚涂、喷涂或滚涂;厚涂型防火涂料宜采用压送式喷涂机喷涂,压力为0.4—0.6Mpa,喷涂施工应严格分次完成,必须在前一遍干燥或固化后,方可再涂后一遍。
二是品种选用不当,往往把薄涂型,尤其是超薄型涂料用于要求2h以上耐火极限钢结构上,把技术性能仅能满足室内的膨胀型防火涂料用于室外,失去防火保护作用。目前市场销售的防火涂料多种多样,总体上可分为B类(薄型)和H类(厚型)。从理论上说,将防火涂料覆于基材表面,其耐火性能即大为提高,被保护基材就不会受火焰的侵袭。但事实上,因防火涂料的组份、理化性能及防火阻燃性能指标不同,其适用对象也不同,适用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一般情况下,B类薄型涂料可适用于结构需要暴露、荷载量要求苛刻的钢结构建筑,如展览馆、大型超市等公共场所;H类厚型防火涂料可适用于隐蔽工程、不影响建筑整体美观的生产厂房或库房。
三是少数施工单位利用建设单位对工程防火重视不够,缺少现场施工质量检测手段,监管不到位,工程验收没有严格标准等不足,在施工中作假,以次充好,特别是对涂层前防锈处理,底层刷涂时往往减少作业工序,并将劣质产品用在防火工程上,或者施工单位利用“瞒天过海”形式,在钢结构的表层喷涂质次价高的产品,使其“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二、措施和对策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钢结构工程火险隐患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但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轻视火灾预防,对违规施工存在侥幸心理。消防部门应利用报纸、广播、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防火宣传,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消防技术规范及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设计、施工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和执法守法意识。
(二)正确选用防火涂料品种。目前市场上防火阻燃涂料的品种繁多,其防火性能也不尽相同。因此,必须充分调研防火涂料各品种的作用,把握其性能,并根据基材涂层正常使用条件及火灾环境条件等正确选择防火涂料的品种。不能把薄型、超薄型或厚型防火涂料不加区别就用于所有的钢结构防火保护上,一定要按照被保护建筑火灾危险性、环境条件、生产工艺、保护价值等方面加以综合考虑,真正发挥防火涂料的防火效能。
(三)强化监督管理,把好产品生产、销售关。销售的产品必须有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耐火性能和理化性能检测报告,才能出厂销售,并应附有使用说明书,标明技术性能、制造批号、贮存期限、适用范围。消防监督部门应对每批防火涂料进行出厂前的质量抽检,并检验其包装、标贴、说明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凡是防火涂料的经营单位,进货时须向厂家索取产品说明书等资料,销售时向用户提品说明书等资料,并实行挂牌经营制度,标明产品的生产厂家、技术性能、产品检测机构、适用范围等内容。消防监督部门应跟踪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产品质量、营销人员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售后服务等情况。对违反规定生产不合格产品,危害公共安全者或对无照、无牌经营者,要依法严格处理,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者,要会同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依法坚决予以打击,维护广大用户和群众的利益。。
(四)加强对施工现场、检测机构的监督力度。消防部门在出具审核意见书中应明确要求防火涂料施工单位须具有相应施工资质才能承接工程,同时对施工现场要进行跟踪监督服务。比如在刷涂防火涂料前,要求施工单位先进行表面除锈,并根据使用要求确定防锈处理,钢结构表面的杂物应清除干净,其连接处的缝隙应用防火涂料或其它防火材料填补,堵平后方可施工。施工时应保持空气流通,雨天或钢构件表面有结露时,不宜作业。因为防火涂料工程施工较快,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显得十分重要。通过施工现场检查,可以掌握施工队伍基本情况、工程进度、质量好坏,产品是否合格。也只有实地检查督促,才能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隐患,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另外,加强对消防中介检测单位的管理力度,正确引导行业自律意识,严明检测规范与要求,对出假报告或误差较大的检测单位,要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取消其资质。
(五)严格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消防部门在建设单位申请验收要求前,首先应要求其提供中介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及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等,同时消防部门在现场验收过程中要按照要求进行分类验收。
三、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发展趋势
(一)超薄型化是防火涂料的发展趋势
国内防火涂料的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并首先从钢结构防火涂料入手,70年代即有小规模生产。早期的钢结构防火涂料主要为水泥基厚质涂料,这类涂料在燃烧初期可降低火焰的传播速度,但一旦火势旺盛即失去作用,防火效果较差,主要用于防火等级要求较低的场合。80年代以来开始研制以高分子材料为基料的薄型和超薄型防火涂料,使防火涂料的研究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目前国内已经开发成功的防火涂料包括厚质型水泥基防火涂料、溶剂型和水性的薄型膨胀型防火涂料以及饰面型防火涂料等。
从发展趋势看,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必将最终替代厚质型和薄型防火涂料。有关防火涂料新的国家标准也正在制定之中,以保证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健康发展。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层厚度一般为2mm左右,在满足防火要求的同时,又具有较好的装饰效果。目前我国已研制出耐火极限超过2h的超薄型(厚度2mm)钢结构防火涂料,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发展水性防火防腐蚀涂料意义重大
至今为止,国内钢结构防火涂料主要为溶剂型产品,在生产、施工和应用中均有大量有毒溶剂挥发,对环境造成污染。国内虽有单位正在开展水性防火涂料的研究,但均未将防火与防腐问题综合考虑。因此研制具有防火和防腐双重功能的水性涂料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消防工程 现状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country the fire control safety problem is pai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and fire control safety consciousness gradually increase, our fire engineering quality directly influence the various buildings fire prevention, the ability of resistance, fire control system can run normally,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country and the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ecurity.
Keywords: fire engineering status
1消防工程现状
随着国家对消防安全问题的日趋重视,人民消防安全意识的逐步增强、各类防火规范、施工验收规范的相继出台和不断完善,我国的消防工程质量在设计、施工、维护等方面都得到了相当程度的改善。
(1)消防工程总体质量不断提高。根据近年来对消防工程验收的情况统计和分析,设计单位水平不断提高,经过层层把关,设计单位有了规范和消防法规为依据,基本不再出现严重的设计失误问题,而施工单位随着资质审查制度的日趋完善和施工经验的不断积累,施工质量也得到长足的进步。
(2)据笔者对消防工程的调查发现目前的消防工程质量状况况可以概括为“大比小好”:大项目比小项目质量优,大消防公司做的工程比小公司的规范细致,大城市比小地方工程质量可靠性高等等。
(3)消防产品质量得到提高,但假冒伪劣产品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由于一些消防产品的质量评定标准不被大众所熟知,许多业主方不知道如何辨别产品的真伪优劣,一些生产商为了高额的利润挺而走险生产不合格的消防产品,由此导致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依然有一定程度的流通。
(4)施工日趋规范,施工单位能把握好工程重要的方面,但技术交底工作不够细致,导致许多细节被忽略,验收时有些防火监督对一些细节问题把关不严,所以在不影响验收合格的前提下,细节方面做得不够好。
2常见问题
在消防工程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消防管道安装工程中镀锌钢管采用焊接。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明确规定了80mm以上镀锌钢管必须使用丝接或者法兰连接,详细原因在这里不复述,一些施工单位为了施工方便经常直接采用焊接,这样破坏了镀锌钢管的镀锌层,在使用寿命和连接强度上留下了安全隐患,一些施工技术人员甚至存在认为焊接比法兰连接更牢固的技术思想误区。
(2)消防管道变径时不采用异径接头,而是采用直接焊接或者是开口变径对焊。
(3)喷头的安装不严格遵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没有采用专用的喷头安装扳手进行安装,在施工过程当中,常有少量油漆、涂料、灰浆等物质粘附在喷头上,这是比较常见而且比较被人忽略的问题。
(4)在一些消防工程项目中,个别消火栓箱由于所处位置建筑结构特殊,没有按规范施工,栓口朝向和高度不符合标准。
(5)管道的冲洗没有严格遵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有一些小工程甚至不进
行冲洗就开始安装喷头,导致消防管道内存有一定数量的杂物,轻则影响水流供给强度,重则影响管道畅通。
(6)电线和消防信号线穿管保护问题。一些应该穿管保护的没有穿管,应该采用金属管的采用pvc管,或者安装有保护管但是局部没有穿管导致局部小部分线路外露,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消防水泵基础、支座安装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基础与水泵的重量比例不达到技术标准;水泵的固定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一些工程直接将水泵用膨胀钉安
装在地面,或者是该采用地钩螺栓的没有采用等等。在消防产品方面存在的问题:目前消防产品凭借《质量认证证书》、《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检验报告》进行销售,这些资料的原件只有一份,因此市场上仅凭这些资料证书的复印件便可销售。绝大多数的产品使用及监理单位也都认为:只要看产品证书齐全,产品质量就保证,就可以放心选用。但实际情况是这些证书只能证明生产厂家有能力生产合格产品,并不能保证每批次产品都合格。其中:(1)假冒伪劣的消火栓。(2)假冒伪劣的防火涂料。(3)假冒伪劣的喷头。这些产品没有身份标识更加增加了辨别真伪的难度,尤其是假冒伪劣防火涂料在市场上的盛行极为严重。在消防工程设计方面,由于经过层层把关和实行责任终生制,在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基本在施工前得到解决,但仍需注意一些问题:一是合理布置高层建筑总体布局和防火分区。防火分区是延缓火势蔓延的重要措施,包括水平和竖向两种。水平防火分区是应用防火墙,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为两个或几个防火分区,在建筑施工时,要做到防火卷帘安装时,卷筒与梁,卷筒与墙壁之间不能留有缝隙,能充分发挥其防火、阻烟作用。竖向防火分区主要指对建筑内部的垃圾井、排风道、水管井、电缆井及楼、电梯间实行防火阻隔,最大限度地降低火势蔓延速度,控制火灾燃烧面积。二是确保建筑物耐火能力。在建筑防火设计中应保证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使火灾发生时建筑物结构在较短时间内不会损坏,为人员疏散赢得时间,同时也减少火灾损失。可靠的耐火构造能减少起火,蔓延及保护人和建筑的安全。设计中除了应首先保证主体结构的耐火能力之外,还须对天棚,墙面等装修部位的耐火性能给予充分的考虑。三是加强自然排烟设计及安全疏散设施设置。目前,高层建筑中玻璃幕墙和竖向管道常常成为火势蔓延的途径,造成火势跳跃防火分区,扩大火灾损失,大量高层建筑火灾证明了烟是高层建筑火灾中最大的杀手。因此,防排烟设计与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是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四是不能忽略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的设计。
3原因分析
针对以上出现问题分析如下:(1)经济利益方面的原因。虽然实行了严格的资质审查制度和不许将工程分包的规定,但在实际情况中分包工程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而且由于层层分包后最后进行施工的人员施工水平更加值得打上一个问号。建设单位为了节省节约开支往往从各方面试图缩减在消防方面的投资,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施工成本更加是尽量采用低价格的产品等等,从而导致了消防工程整体质量的下降。(2)技术方面的原因。一些施工单位技术水平不高,技术人员业务不熟悉,在施工中对工人的技术交底工作做得不到位,一些工人没有进过专业的培训,只是按经验或者凭感觉进行施工作业。(3)人为原因。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技术等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设计上的失误或者由于监管不严施工中出现失控漏管的现象。(4)维护使用方面的原因。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建设方没有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或者管理人员没有进过专业的培训,导致设施在发生火灾时无法正常运转。
4解决意见
4.1加强对设计单位的监管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负责,是最关键的一环,设计出现问题,将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加强对设计的监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直忽视
了这一重要环节,我们应该参与进来,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在这方面制定一个管理办法,与设计单位的资质、资格进行挂钩,对于多次出现问题的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将影响其资质、资格的升级和审查,影响注册资格,关系到其切身利益,这样从第一关开始,设计单位和人员引起了足够的重视,严格按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就可能不出现问题或者少出问题,避免出现大量
的人力、物力和时间的浪费,有利于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4.2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
建设单位是作为建设工程的投资方,而中介审核机构是为其服务的企业,一旦放松监管,势必造成大量工程未经审核建设和施工单位即开工建设,甚至不经审核、不经验收即投入、接收使用,人为造成失控漏管,不可避免的大量出现先天性火灾隐患,这与法律意愿是相违背的。因此,对建设单位的监管,不能放松,只能加强。
4.3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
施工单位是以往消防监管忽视的重要一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核备案的消防设计施工,这直接关系到消防工程质量,必须加强监管,甚至应该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参与对其施工资质、资格、等级以及相关奖项的评判意见,并建立档案信用机制,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反馈制度,做到依法行政,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并在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中介审核机构反馈、修改,也可以向公安消防机构反映共同参与,无缝管理,进一步完善消防设计。
4.4加强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管
这一环节我们做的很不够,监理单位在某一建设工程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特别是新法施行后公安消防机构不再对一般建设工程进行消防验收,监理单位将担负起消防验收工作,因此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时起着把关的作用,能否按照施工规范进行监理,能否按照验收规范验收,能否把好关,将是监理单位面临的考验。我们应该在这方面制定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也应考虑对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制约和奖惩,包括参与其资质、资格、等级、奖项的评判意见,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监管作用,促动监理单位把好关。
4.5加强对审核验收备案的抽查
这是宏观监控和动态监管的关键环节和手段,在新法施行后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通过抽查,才可以发现设计单位、审核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是否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才可以对其进行实施监管,否则所有监管措施将无从谈起。新法的实施可能有一段适应期,我们在最初应适当多进行一些抽查,以引导相关单位进入角色,抽查
的重点应放在火灾危险性大、人员相对密集的建筑和场所,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通知,研究分析,督促整改。一段时间以后,对于抽查多次发现问题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就要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与其资质、资格等内容关联,维护法律,保证消防设计质量。
消防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有赖于厂家和业主的支持配合。为了保证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设优秀安全文明小区。我们应牢记江总书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讲话,为此,特制定本责任书,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明确各自职责,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责任
1.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明确防火安全责任;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管理、维修、更新物业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
3.落实值班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
4.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安全疏散;
5.按照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时审核和办理业主装修申请和有关事宜;督促协助业主单位办理有关消防报建审批验收手续;
6.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其它消防安全工作,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的生产、办公场地、仓库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发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违章装修等行为立即制止,并报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7.积极开展各项消防宣传教育与咨询活动,定期举办消防培训,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训练及消防演习。
二、乙方责任
1.重视消防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内容,明确防火责任人,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得占用防火间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各单位应要求员工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拉乱接电线及生火做饭;
4.按消防规范要求,安装和配备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落实专人管理保养,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状态;
5.第二次装修、改造必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装修完工后需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发给合格批文后方可使用,有关批文送一份甲方存档;
6.不得乱搭乱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设置专用库房并有专人管理;
7.不得在商铺内设置卧房住人,不得设置厨房做饭及"三合一"的存在;二楼以上窗户不得安装防盗网,上班时间消防安全门不得上锁,应保持通道畅通;
8.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及甲方的防火检查,对指出的火险隐患必须认真整改落实;
9.发生火灾的单位应当及时报警,及时组织力量救助遇险人员,扑救初起火灾,防止火灾蔓延;协助消防公安机构查明火灾原因。
说明: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订立单位、签订单位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若责任人变动,新责任人在原责任书上签上姓名,接替落实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持续推进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全市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
二、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本次火灾隐患排查行动从9月10日起到11月底。
火灾隐患排“查行动要与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总结。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建筑工程未审未验未备案专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双达标”活动、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防火墙”工程等,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一一9月15日)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的教训,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9月16日一11月15日)
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文物建筑单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用火、用电等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16日一11月30日)
各县(市、区)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将把此次排查整治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各县(市、区)的工作总结报告要于12月5日前上报市政府及市公安消防支队。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自建出租房、简易住房、各类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未审未验未备案建筑工程。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状况,消防安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其他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铺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加强领导,迅速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确保将此次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齐抓共管,严格整治。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场所进行彻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全面治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整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履行职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后四个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