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8 07: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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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西非货币联盟货币合作区域合作
一、引言
区域货币一体化是一定地区的国家为建立相对稳定的货币区域而进行的货币协调与合作,其最终目标是组建一个由统一的货币管理机构发行单一货币、执行单一货币政策的紧密的区域性货币联盟。
迄今为止最成功的区域货币一体化就是欧洲货币联盟。因而,借鉴欧洲货币一体化的成功经验,促进西非货币联盟的发展,探索非洲区域货币协调与合作前景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这将对西非区域政治经济合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目前,西非共同体正在研究起草一个关于统一流通货币区域的草案。基于对货币一体化基本理论及西非货币一体化研究的综述,本文介绍了西非货币一体化历程及其架构,接着对货币一体化进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对西非货币一体化的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1.货币一体化基础理论综述
最优货币区理论。RobertMundell最早明确提出最佳货币区理论,主张用生产要素的高度流动性作为确定最佳货币的标准。按照他的提法,所谓“货币区”是指由不同国家或区域组成,实行单一货币或虽有几种货币但相互之间汇率永久固定、对外统一浮动的货币联盟区。
最佳货币标准理论。1963年,RonaldMeKinnon提出以经济的高度开放性作为确定最佳货币的标准。麦金农将社会总产品区分为可贸易商品和不可贸易商品,经济开放性与可贸易商品在社会总产品中的比重成正相关关系,该比重越高,经济越开放。PeterKenen于1969年提出以低程度的产品多样性作为形成一个最佳货币的标准。与蒙代尔一样,凯南的建议是建立在国际收支失衡是宏观经济需求波动的主因这一假设之上的。他认为,一个产品相当多样化的国家,出口也是多样化的。因此,高程度产品多样化性的国家可以承受固定汇率的后果,而低程度产品多样性的国家则不能,它们适宜采用汇率灵活安排的独立(最佳)货币区。针对以上实物标准分析无法圆满解说最佳货币区理论的情况,JamesIngram于1969年指出,在决定货币区的最优规模时,有必要考察一国的金融特点(而不是真实的特征)。伊格拉姆的金融高度一体化标准只强调了资本要素的流动,但资本要素的流动不一定能成为国际收支的一种有效调节机制,而且,他还忽视了对经常账户考虑。
2.西非货币一体化研究综述
从一定程度上说,货币区的概念建立于发达国家的经验之上。Devarajan和Demello(1957,1990)以及Guillaumont(et.al.1985)是众多对发展中国家研究最优货币区理论的典型代表,这些有关于法郎区的西非法郎的研究,如DEVARAJAN和DEMELLO的研究,其的在于比较法郎区国家与一组非法郎区国家在GDP增长比率上的区别。结果表明在20世纪70年代,由于强有力的货币联盟,法郎区国家的GNP增长明显比非法郎国家快得多。但是,研究结果同时表明CFA货币联盟的职能并不是尽善尽美。Devarajan和Demello的研究认为法郎区国家的发展,尤其是汇率贬值引发的。另外一个与之相关的调查来自Guillaumont,他运用了比较分析和动向分析方法,评价了现存的货币联盟。然而Jenkins和Thomas将注意力放在南非国家对货币联盟的准备工作上,他们测出由于该地区国家集中,宏观经济易变,所以推断该地区尚未为货币联盟做好准备。西非国家有许多对建立货币联盟潜在影响的测试,其中大部分是以欧盟的经验为基础。
三、西非货币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1.各国经济结构普遍单一,国民经济有增长无发展
尽管法郎区与非法郎区经济近几年来持续增长并且中长期前景被看好,但是并不能以此断定西非经济己处在不再下滑的拐点,其基础依然非常脆弱。克服和摆脱不发达、消除贫困,仍是非洲各国面临的长期任务。影响非洲经济发展的几大不利因素仍将长期存在。劳动力素质低,基础设施滞后,从而严重抑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难以提高。另外,巨额外债、艾滋病蔓延、内战等隐患也严重抑制了经济持续发展的能力。最为重要的是,尽管西非经济从1996年开始持续了9年的增长势头,但是这种低速增长的态势仍不足以提供西非人民摆脱极度贫困所需要的动力,严峻的贫困现象成为中西部非洲经济的持续增长的障碍。
2.次区域内贸易和投资发展缓慢,统一要素市场有待完善
西非地区与欧洲地区在国家间组织模式、经济相互依赖程度方面有所不同。西非地区成员国经济落后,结构相对单一,工业化程度低,国内和地区内部各生产部门之间缺乏相互依赖关系,各国经济互补性差,制约着地区贸易的进一步发展。非洲内部贸易的不算太大的规模及其固有的内部支持的缺乏,就显出对外贸易对联盟的重要性。非洲的贸易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外部依赖性。尽管在非洲签署了许多地区性贸易协议,在次区域范围内可能建立了自由贸易区,但还并没有像欧洲那样在全洲范围内建成一个统一的商品与要素大市场,这使得西非货币联盟汇率制度的基础还不够完善。
3.金融市场不发达,银行体系不完善
由于西非金融系统仅包括个别的金融中介及那些缺乏资本、急需银行监管的金融机构,这使得银行很难达到规模经济所要求的规模。这些不完善的金融体系不仅造成金融部门效率低下,并且使政府消除金融波动的能力非常有限。西非金融市场发展滞后,这不仅与非洲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落后有关也与西非国家独立30多年来所实行的金融政策有关。
4.国家间缺乏一个超国家机构进行政策协调
西非法郎区和非法郎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因此若建立一个超国家的货币机构,使成员国商讨得出的共同货币政策满足所有成员国的利益,那么这个货币政策就必须向基础设施最差的成员国倾斜。至今西非还没有建立具有国际主义精神、能牺牲各个国家局部利益从而确保全局利益的超国家机构,制定、执行统一的货币政策和区域结构政策,协调、监督各国的宏观经济政策,所以西非至今仍缺少强劲的动力去促使各国形成政策协调、融合。
5.财政纪律的严格执行存在困难
在西非的法郎区与非法郎区国家,其财政政策协调的模式基本上与欧盟相似,均规定一定的经济指标或是设立合作基金。但是由于其经济发展水平的低下以及成员国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其真正意义上的政策合作也没有正式展开。总的来说,西非的财政合作尚处于初级阶段,税收大权依然主要掌握在各国政府手中,各国财政与联盟共同财政同时存在。
四、政策建议
西非货币金融合作目前处于第一个阶段向第二个阶段过渡一汇率合作阶段,属于较高形态的货币合作。鉴于西非经济发展程度和经历的货币危机,西非货币金融合作只能走循序渐进的道路,具体应该把握以下几点:
1.促进两个次区域的密切关系
进一步密切两大区域间的经济联系,并以此推动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展,在适当的时候将东南非经济共同体和北非一些国家包括进来。非洲法郎能否取代南非兰特作为非洲货币联盟中的单一货币,这是和西部非洲贸易和投资一体化密切相关的,通常货币区成员国的经济一体化程度越高,则加入货币区的收益越大,损失越小。从收益来讲,西非经济两个区域间的贸易交往和投资联系进一步深化,法郎化降低了交易成本和汇率风险,为各自经济体带来较大收益。从成本来讲,两大区域内的国家经济状况越为相近,所受冲击的相似程度越高。这样,两大区域各自的货币政策同样有助于缓解对方国家受到的冲击,各国丧失货币政策独立性的成本有所下降。转2.积极推进财政体制和劳动力市场的改革
要实现两大区域的进一步融合,各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就会进一步削弱,财政政策将担负起调节国家经济的重任。因此,政府需要积极推行财政体系改革,严格财政纪律,完善财政体系。首先,为了弥补铸币税和通货膨胀税的损失,政府必须进一步健全税收机制,合理利用税收收入;其次,为了有效的防范债务危机。政府应当严格控制外债规模,同时健全国内债券市场,弱化债务风险。从劳动力市场来看,政府必须努力消除国家间劳动力市场的制度障碍,提高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性和弹性。
3.发展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金融业,支持区内贸易的发展
西非地区金融一体化要和经济一体化同步推进,充分利用货币一体化进程的内生性,相互促进。在发展货币市场的同时,要共同研究开发资本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推动债券交易市场联网,建立各地区支付清算系统。加强各国和各地区中央银行的合作,建立跨西非地区政策协调机构,协调各国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维护西非地区的汇率稳定。建立区域金融信息的沟通交流机制,及时交流各国和各地区金融法规的制定降低不良贷款和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的经验,共同建立地区金融风险早预警系统。建立区域危机预警、救援和防范机制,主要是通过信息沟通宏观政策相互协调、储备资产的集聚与共享,共同保卫区域金融安全。
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性质定位成为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问题,科学认识、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性质,对其今后的发展与保护以及研究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特点 文化性质
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深入展开,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也不断加深,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点和性质是科学认识、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因此,开展多学科、多层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讨论是十分重要的。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简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是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一种遴选和保护,并对相关学术进行研究和公共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记录、研究等各个国家都在分别进行,但是对其保护却是近年才提出的问题。我国政府和学界对此反应强烈,自觉的以自己的历史教训和丰富资料为基础,与同行进行国际间的交流,甚至在一些领域还能做到学术领域的前沿,例如我国学术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创新这项重大文化工程逐步塑造成一个学术概念,并围绕它对相关领域进行知识的整合。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口头传统和作为文化表达手段的语言;各种民俗活动、节日庆典和仪式礼仪;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各种传统的表演艺术;传统的手工记忆经验;与以上文化表达有关的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对原来的民俗学、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喜剧学、音乐、美术等艺术类学科的一种综合性研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鉴定,我们应该抱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依然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笔者以为,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属性讨论时,必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的涵义和使用尺度形成一定的共识。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和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多是原始先民的文化创造,它们大多产生并流传于长期的原始农耕文化的社会环境之中,反映着当时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反映着当时的社会环境、风俗习惯。尤其是在出现社会分层之后,出现的各种以口头传授方式不断被传承下来的文化,其创作和传承的口头性和具体性,就是所谓的民族文化记忆,它的生命力非常的顽强和历久不衰。很多民族的生活、经历、灾难、迁徙以及民族英雄的光辉等都是靠口口相传的史诗、传说和经书来传承,例如各地的版画、刺绣、泥塑、剪纸技艺,很多都是靠群体的记忆和口传心授来完成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其漫长的历史传承中,吸收不同时代、阶级、地域、文化素养的创作主体的世界观和各种观念,直接和间接地反映着其间所经历的形形的事物和人物,浸透着各种民间信仰和艺术,它能够在历史长河中,通过多方吸收新的元素,摒弃其中过时的元素,不断更新,在民族和群体中源源地传承下去。它的存在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是对文化发展规律的一种揭示,是一种积累式的递进,它是无法脱离传统文化去创造一种“新”的文化来的。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性质
由于非物质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吸纳了多种观念,其中不免浸透着各种民间信仰和无数的神秘文化,使得民间文化显得驳杂而散乱,因此,如何看待古代各种鬼神信仰、巫术、图腾崇拜等就成了一个问题,这也就涉及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性质问题,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涉及到的项目究竟是不是落后的封建迷信,有没有保存甚至是存在的必要。对于某些项目有没有保存的必要性,笔者认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对于那些反映积极向上又富有创造力的民族精神、科学探索精神以及人民群众智慧的民间文化,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和保护。这部分内容大部分体现在儒释道三家的中国文化之中,此外在一些民间文化中也有一定的体现,例如山东潍坊的杨家埠年画,制作方法简便,工艺精湛,色彩鲜艳,内容丰富。每年春节年画题材都会更换一次,许多新思想、新事物出现之后,马上就能够在年画中反映出来,对社会的进步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另外,杨家埠木版年画还间接地记录下了中国民居和民间社会生活的情况,对于中国古代文化的研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其次,对于巫术以及图腾崇拜的问题,我们应该尊重它产生的环境,并考虑对当时社会的作用。鬼神崇拜是指人类处在野蛮时期所发生的一些文化现象,是各个民族以及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它们一经产生就迅速覆盖了众多的民族,并跨越了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历史一直伴随相生,绵延不绝。不管科学发展到何种程度,是昌明的还是愚昧,都不可能完全支配机遇,消灭各种意外,从而满足人类的需要和愿望。在古代可以通过巫术给予当时科学知识所不能给的心灵的满足和抚慰,并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力量,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引入各种规律和秩序,使得各项活动更有效率,因此,巫术在特定的时期起到了重要的文化功能。对于在民族发展中产生的各种偶像崇拜和图腾崇拜,则都在塑造人民的信仰、世界观和价值观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第三,对于传统的民族民间文化应该进行保护。中华民族的精神文化是由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民众所创造的下层文化和少数社会精英所创造的精英文化共同构成,二者相互排斥与吸收,各自保持着自己的文化精神,由于很多是小农经济和落后封建制度的产物,因此,仍有一些人认为,这些小农思想是拖慢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因,仍然会对人们的精神进行毒害。然而,这些民间文化的创造和传承主体都是民间老百姓,它们源于民间生活,并构成他们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不能够以封建落后来判定他们的性质。在民间的文化保护上要摆脱过去的二元性思维,继承生生不息和自强不息的中华民族精神。
总而言之, 对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化现象,如巫术、图腾崇拜、宗教仪式以及各种所谓的小农思想都反映了在社会生产力尚不发达的古代,先民希望通过自然的、神秘的、以及崇拜物的力量,来达到常规力量所达不到的各种目的和愿望。它们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着,构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部分。
参考文献:
[1]周星.民俗学的历史、理论与方法[M].北京: 商务印书馆,2010.
[2]何星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民族文化现代化[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3):32―37.
[论文摘要]受消费主义思潮以及某些陋俗文化观念的影响,消费异化现象正在充斥人们的日常生活。消费异化造就了特殊的消费文化以及消费文化心态。消费异化为畸形、非理性消费行为提供了支持,不合理的消费文化又助长了消费异化的泛滥。解读消费异化与消费文化之间的关系,对倡导推进健康向上的消费理念有积极意义。同时,开展对属于陋俗的消费文化、理念、行为的批判,有助于人们对消费意义的认知。全方位认知消费异化的危害,建立符合国情、健康向上的消费文化是抵制消费异化的必要手段。
一
一般认为,消费异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世界进人消费时代的伴生物。所谓“消费异化”是指消费超越了自身的内涵,使人的消费价值目标发生偏离,导致消费观念和价值取向扭曲,消费的原始、本真意义发生了改变。这种消费“在本质上是一种‘异化消费’。本来意义上的消费是对使用价值的消费,其目的是对需要的满足,这是正常消费。异化消费则是使消费与‘需要’、‘使用价值’相背离,过度地去追求不必要的消费,造成巨大的浪费,这是不合理的消费。“人们的消费就不再是满足日常生活需要的一种手段,而成了一种对商品象征意义的符号消费,即成了一种异化消费。论及消费异化及其种种表现,可谓涉及诸多领域,俯拾即是。择其要者,仅从以下两个侧面略作说明。
其一,符号化的扭曲与曲解。消费或消费行为“符号化”是指人们消费的目的并非为了满足于各种消费品一般使用价值,而是为了追求具体需求以外的某些符号表征。“人们所消费的,不是商品的服务和使用价值,而是它们的符号象征意义。”闭现代社会,商品(包括各种服务)越来越多地带有符号意义与特征,符号已成为商品的另外一种价值。然而,符号毕竟不是商品的全部属性,也不应淹没商品最基本的属性。一段时间以来,相当一部分国人过分看重消费品的符号意义,过分追求符号的外延意义,使符号意义发生 扭曲,消费行为、观念发生了异化。一些人的消费目的更多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符号欲望”。其中有腰缠万贯,一掷千金的富豪大款,也有追逐“时尚”,还谈不上富足的工薪族。前者消费过程中追求各种名目的名牌、高档消费品,目的是为了昭示自己的富有—消费品是其身份、富有的象征、标识,并不考虑消费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是否相符。对于豪华、奢侈的追求彻底消解了消费品最基本的属性。于是,抽什么品牌的香烟,开哪国生产的高档名车,穿哪个名牌的时装成为这些人的消费追求;于是,为了迎合这部分人的消费需求,应运而生地出现了名目繁多的“天价”消费品:“天价年夜饭”、“天价香烟”、“天价豪宅”……。虽然他们只是人群中的少数或极少数,但所造成的“负激励”效应却是巨大的,催生了另一部分不属于富豪、大款阶层的、对消费和商品符号化情有独钟消费者。这些人的收人显然无法和富翁大款相提并论,但对符号化的追求并不示弱:消费的目的也是为了显示身份、地位,照顾“门面”,满足虚荣心。于是,收人并 不丰厚的“白领”吃住高档,穿用名牌—追求高消费,成为生活水平的虚假符号。超前消费导致了少数人“花明天的钱,今天尽情享乐”的消费观念和价值取向。有学者指出,高消费“为消费异化提供了温床”闭。无论在我们这样的发展 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这种过度符号化的异化消费都是非理性消费,应当予以批判。
消费符号化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异化了消费品的基本功能,是消费行为的异化,但实际上是价值观念的扭曲,产生的各种负面效应—所谓,卜经济”效应,远远超出消费领域或经济领域。其中,消费文化的导向作用在今天越来越显示出强劲的势头。整个消费过程中,人往往受商品—符号的左右,人与商品的关系也发生了异化。针对符号及其消费意义的逐步增多,许多时候物品消费即是符号消费的现实,有学者指出:“符号消费的实质在于社会身份的建构”。人们购买消费品、商品的主要目的并非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需要,而是为了追赶潮流、领略时尚、炫耀财富与富有等等与真正的商品属性毫不相关的欲望—“符号欲”。此间,人是否“在场”取决于商品的符号“价值”。因此,“借助商品的符号价值,人们可以解释为什么商品变成了欲望和着迷的对象,炫耀性消费为什么会发生,为什么有些商品会得到人们的偏爱,而这些问题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所无法解释的。的确,根据生产决定消费的理论,无法解释人们对符号消费的“执著”。也许我们只能从文化的视角进行剖析。因为“人的符号活动的实现就是‘文化’、‘文化世界’。据此,有理由认为,消费文化的“异化”是根源所在。
其二,浪费消费。某种意义上讲,浪费消费也属于消费符号化性质,与消费符号化有所不同的是,浪费消费不仅是消费符号化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且凸显浪费特征,形式多种多样,甚至渗透到大多数人的日常生活当中。所谓浪费消费顾名思义,消费本身即是浪费,丝毫不顾及节约理念的存在。一个比较典型的事例是国人送葬时的花圈开销。一项统计资料显示,国人每年为死者送葬烧掉的花圈价值竟然高达13.3亿人民币!无论出于何种需求目的,满足什么类型的消费需求,每年白白烧掉十几亿元人民币的纸张,对于一个人均资源非常不富裕的国度来说,都是一种巨大的浪费。中国本是一个有着勤俭持家,厉行节约节约浓厚传统的国度,但由于消费主义以及 某些不良风气的影响,优良传统正在被人淡漠,各种消费中的浪费达到了惊人的地步。时下的国人,无论身居穷乡僻壤,还是大都市市民;无论是大款巨富,还是贫困人群,均对青年人的婚姻开销表现出非常高的积极性和热情。从嫁妆购置,到大摆婚宴,场面与铺张一直呈上涨势头。各种花费,数量巨大,其中不乏有无谓的、属于浪费性质的支出。当下青年人结婚上的花销和“大方”的心态,穷人和富人并无本质差异,可谓“富人有一富人的奢侈,穷人有穷人的浪费”。人们在分析国人在婚丧上花销的浪费原因时,大多强调陋俗文化在作祟。陋俗文化、不切实际的攀比之风的确助长了消费浪费风气的蔓延。这些分析有一定的道理,但从更深层次剖析,不难发现这些浪费消费也属于消费的异化,背离了消费行为、消费模式最基本的准则:合理、正当、健康。
涉及国人消费行为中的浪费问题,除了前面列举的两个典型事例外,还可以列举出许多。尽人皆知的事例可信手拈来:餐桌上的浪费、一次性用品的泛滥成灾、名目繁杂的“豪华包装”等等。国人每年在餐桌上的浪费不舍为天文数字,“豪华包装”的资源浪费同样惊人,媒体屡屡予以尖锐批评,依然有禁难止。无疑,这些浪费消费也属于消费异化,堪称日常生活消费中另一种特殊“符号消费”。消费异化的大行其道与消费主义思潮的涌人有直接关系。但剖析各种非理性消费,又不能简单地将其归咎于外来文化的影响。必须承认,我们自己原有的某些消费陋俗文化的存在,有意无意之中助长了消费主义思潮背景下的消费异化。显然,由于消费异化种种负面效应,致使消费异化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问题。许多情况下,浪费消费、消费异化在现实生活中助长了陋俗文化的蔓延,反之,借助消费异化,陋俗文化也得到了大行其道的“有力支持”。两者可谓“相得益彰”。过分追逐符号化、浪费铺张是消费异化的主要内容,从不同角度凸显着非理性消费的特征。针对五花八门的浪费,有人建议出台《反浪费法》。诚然,依法治理浪费有可取之处,但对于消费异化、浪费消费的治理完全“依法办事”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消费毕竟是个人权利,在权利本位社会里,抵制消费异化主要还应来自道德、文化层面的支持。文化不可能彻底改变、扭转消费异化,但健康的消费文化对于倡导理性消费、合理消费、适度消费、节约消费,自觉抵制消费异化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二
关于消费异化、浪费消费等,学术界多有论述,但主要侧重经济学、社会学、文化学等学科领域。笔者认为,应侧重文化批判的视角认识消费异化,以及由此衍生的各种异化现象是必要的。如何营造符合中国国情的消费文化和文化氛围,一直是人们关注的课题,笔者认为应侧重如下几方面:
第一,文化的批判与批判的文化。所谓文化批判,主要指既对各种直接影响人们消费心理、价值观的陋俗文化进行批判(并非对整个消费文化进行批判),还应对伴随消费主义进人本土时挟带的种种消极的价值观和消费理念予以批判,如与异化消费密切相关的享乐主义、金钱至上等价值观的批判等。这里所说的批判的文化主要指,建构新型消费文化过程中,刻意培养消费者对本土陋俗文化、外来消极文化认知的自觉,使广大消费者能够理性地消费,能够对消费异化有本质的认识,进而强化对消费异化的抵抗力。当然,批判的目的不仅仅限于颠覆,更重要者在于建构。我们确实需要建构新型的消费文化,一方面通过新型的消费文化抵制陋俗文化的侵蚀;另一方面,则通过新型消费文化的建构,实现文化批判的目标。批判消费异化,营造健康向上的消费文化,首先应在理论上对消费意义予以认知。必须告知国人,什么样的消费理念、行为模式才是合理的、理性的、健康的,才是我们倡导推行的。一般来说,消费的第一推动力是需求,即消费是由需求决定的。消费者消费各种消费品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满足某些精神需求。消费异化消解了消费品的自然属性、物理属性,突出、追求的是符号价值,说到底是一种文化的异化。因此,展开对消费异化的文化批判是必要的。 第二,关注消费伦理。根据让·波德里亚的消费理论可知,消费具有伦理性,是一种伦理现象。因此,消费必须遵守相关伦理的约束。今天的消费伦理应侧重两方面内涵:一是弘扬传统文化中勤俭节约的理念,并使之成为消费理念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勿忘可持续发展、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积极提倡可持续消费。消费理应恪守相应的伦理准则种种带有“透支”性质的各种消费,既是消费的异化,也有违于合理的、适度的消费原则。“适度消费的精髓是节约。崇尚节俭的消费是自古以来的美德,即使在物质生活富足的今天也还是一种美德,仍需大力提倡。我们主张节约,决不是让人们去过‘苦行僧’式的生活,不是反对人们追求更幸福的生活,而是为了避免资源的过度浪费,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破坏,使人、社会与自然能够和谐发展,而这正是为了使人们更幸福的生活。
针对消费异化、符号化,除了应当大力倡导合理消费之外,还应经常告诫国人,能够挥洒自如消费的只是少数人,绝大多数人应选择适度消费,“适度消费就是在满足人类生存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在不降低消费水平的前提下,人们的消费不超出自然的承载能力与个人生理的承载能力,消费水平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收人水平,排除多余消费和避免超前消费。时下某些人的消费行为与国家倡导的节约经济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也与收人、国情形成了悖论:一方面,我们承认自己是发展中国家;另一方面,对各种高档奢侈品的消费比之发达国家并不逊色;一方面存在着生产过剩与消费拉动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则是对商品符号和意义的狂热追求;一方面,我们认同资源并不富足的现实,另一方面,消费资源消费的大手大脚让发达国家“望尘莫及”;所谓消费的“个性化”,与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的平均收人并不相称……。这些悖论说明了消费伦理的缺失(有人称之为失范),有必要针对消费异化、浪费消费重塑新型的消费伦理观念。
第三,倡导理性的消费价值观与合理适度的消费理念。什么是理性消费价值观?我们认为,核心内容应是适度消费,对各种消费有一种“量力而行”的自觉,能够认知消费品的物的属性和符号之间的关系,不为符号所左右,符号不会是消费价值的全部。消费只是人生存和发展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必须对消费有正确认知。物质消费能够满足人们的各种需求,也具备激发人们向往幸福生活的功能。然而,不健康的消费理念往往把正常的消费异化为对物质、消费品占有的无限冲动,并形成了赚更多的钱,购买更多的消费品,纵情享乐的循环圈。这些现象与商品、消费的泛化与马克思所说的“商品拜物教”价值观念绝无二致。任何形式的消费异化,一览无遗地表现为消费者对物质财富的极度追求,必然导致物欲泛滥,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无止境的物欲追求必然随之泛滥,各种腐朽、没落思想均可在此找到滋生的土壤,对人们精神生活的负面消加作用是巨大的。
消费异化对人们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使人们的思想、精神也随之发生异化。“人们在享受消费所带来的满足和快乐的同时,却沦为了消费的奴隶,人们在消费中迷失了自我,进而导致精神家园的失落”。“费异化使人越来越与自身的本质相异,丧失着美好、素朴的‘精神家园’。事实证明,异化消费、过度消费、把消费视为生活终极目的的行为模式并不能够给人增加幸福感,无法体验精神生活的神圣与崇高,大多仅仅局限于物欲消费的满足,人沦落为物、享乐的附属物。主体性在物质消费、符号消费、追逐富足中悄然沦落,满足各种欲望的多重选择与精神家园逐步缺失并存,消费异化支配下的人势必缺少精神超越,批判意识无从谈起。故此,建构新型消费理念、消费价值观不仅是对消费异化的批判,更有助于人们回归自己的精神家园。消费社会的现实不可回避,批判消费异化,建构新的消费理念、价值观念则是国人不能绕过的思想历程。
第四,正确的舆论和媒体导向必不可少。消费主义以及消费异化的流行,一方面是西方消费主义思潮的涌人,另一方面,媒体的导向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后现代消费文化”与大众传媒结缘,不断推出各种感性“情调”、时尚,使消费异化具备了社会化特征。商家通过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的大众传媒,无孔不人地进行“狂轰滥炸”式广告宣传,喋喋不休地(潜移默化地或公开地)引导人们、鼓励人们进行消费,“各种传媒铺天盖地地冲击和刺激大众的消费欲望,把大量虚假的物质需求强加于人。”图某些媒体不负责任的鼓噪与消费主义一起成为消费异化的得力“帮凶”,迎合享乐主义的价值观念,助长了消费异化之风,消解了健康的消费文化。充斥各种媒体的享乐主义、物质主义、购物的享乐等内容倾向,直接加剧了消费异化的势头。因此,建构健康向上的消费文化,媒体、宣传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不可或缺。消费主义滥筋于美国,是社会经济发达的产物。这种观念、理念进人中国后,应当审慎考量之处为应看其是否符合中国国情。如同政治制度、经济模式、文化价值观念等不可以全盘移植西方国家的模式一样,对待起源西方的消费主义我们也应谨慎对待,冷静分析。对此,媒体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百色市有关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作了大量工作也出台了相关措施,这些措施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做了一些努力,为了延续民族古老文化的生命力并使之发扬光大,学校教育应该而且必须为民族文化传承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实现民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的稳定和民族的团结
民族地区学校教育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发挥学校的智力优势,筛选、整理、加工、保存、传递、交流、吸收、融合、更新、创造非物质文化资源,实现民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打造非物质文化品牌;另一方面有利于培养既了解和掌握本民族地方传统文化知识、自觉维护和宏扬民族文化,又能融合多民族文化创造现代文化能力的新人,培养民族自信心、自尊心、自豪感和民族精神,形成良好的国家认同感和民族认同感,这不仅是实现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一大举措,还可促进社会的稳定和民族的团结。
(二)有利于加强人文教育,构建起新的人文精神支柱
中国科学院院士杨叔子指出,一个民族的凝聚力,主要体现在对本民族人文文化的认同程度。百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底蕴深厚,有极高的历史价值与时代内涵,是不可多得的教育资源。让学生了解自己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可以丰富人文文化教育的内容,熏陶和感染学生的心灵,提升民族凝聚力,构建新的人文精神支柱,培养民族人才。
(三)有利于填补学校教育中地方民族文化的缺失,弥补国家课程的不足
地方民族文化作为一个地区地方传统、生活历史和精神观念的结晶,是该地区最为宝贵的资源和财富,深入挖掘其内涵及发展价值,选择对个人、对社会发展有用的部分纳入课程体系,不仅能促进个体的成长发展,还能推动该地区的社会进步与发展。然而,传统的学校课程体系以国家课程为主,地方传统文化这一瑰宝一直被排斥在学校课程之外,难登大雅之堂,使得学生对自己本民族的文化越来越冷漠、越来越陌生,最终会倒致民族传统文化的消亡。因此,学校应加大地方传统文化引进力度,通过开设相关课程,引导学生从中汲取有益的精神营养,不仅能增强民族的认同感、自豪感、归属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化石”得以长久保存并继续发扬光大,还能弥补国家课程的不足,实现课程三级管理,办出学校特色。
二、民族地区学校教育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分析
(一)传承与发展工作的现状
民族地区由于意识和能力问题,学校在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困难,具体表现为:
1.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的意识能力有待提高
由于地域、文化、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百色市的教育水平还比较落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工作也因意识和能力等问题难以进入到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成为教育的内容。目前只有少部分具有较强师资力量和设施完备的示范性学校,进行传承与发展工作。
2.教育内容单一,稳定性差,不能推动传承与发展工作
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师资非常有限,主要由有这方面兴趣特长的教师和有一定技能的民间艺人承担,出现因人设课的现象,因面教育内容显单一,不丰富,仅限于民间音乐、民间舞蹈,如黑衣壮民歌、马骨胡演奏等,学生学习兴趣不高,实施过程中也会因师资问题难于维持,不利于推动传承与发展工作的开展。
3.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把握不准,机械模仿
有些学校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引入学校课堂,但没有深入地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及潜在因素的教育价值,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还是以技能模仿训练为主,学生的学习方式依然是接受性学习和简单的模仿性学习,体现不出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正内涵。
(二)传承与发展工作现状原因分析
1.繁重的教学任务使教师们无力顾及传承与发展工作
随着国家对教育的重视,适龄儿童入学率不断提高,很多学校出现了师资短缺、老化现象,面对简陋的教学条件、繁重的教学任务,新的课程改革、传统单一的评价机制,升学的压力等一系列问题,教师们对于传承与发展工作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2.教师参与传承与发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水平低
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不占有任何具体的物理空间,看不见,摸不着,只能被人们的感觉所感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民间文学、民间美术、传统手工艺、民俗民风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要进入学校,成为教育内容有一定的难度,加上教师教育教学观念较陈旧,对于教育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认识不到位,改革和创新意识缺乏,影响了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3.经费短缺,缺乏指导,没有良好的传承与发展环境
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解读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它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非物质性或无形性、活态性或动态性、传承性或延续性等特点,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
二、档案馆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记录历史
一般来讲,地方档案馆保存着大量的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记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档案资料,特别是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尚保存着诸多完好的非物质文化信息。很多特殊载体的档案,如剪纸、刺绣、皮影、面塑、纸扎、布贴、香包、印染等等,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由此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档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档案馆的文化功能日益凸现。档案馆在保存历史史料的同时,辅之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的文化信息,不仅是对馆藏的丰富与发展,而且也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进而实现对历史的全面记录。
三、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
1、为申遗提供全面、完整的相关资料和鉴定凭证。第一,档案馆可利用馆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调出第一手材料,为项目的申报提供大量翔实有力的佐证。第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无形性、动态性、传承性的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会随着时空的变化而改变。在申遗中,就可能出现大量无考证的记录,档案馆馆藏档案的原始记录就可为申报材料提供真实性鉴定。
2、建立、保存申遗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过程中,从申报材料的填报、鉴定、审批到确定等一系列活动将产生大量的档案材料。对这些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保护便是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工作内容。该类档案的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和申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详细情况,如存在地域、历史、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现状、价值、濒危程度等方面以及申报过程的详细记录,使调阅者通过档案就能大概领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貌和申报的全过程。
3、对传承人进行立档保护。主要是对传承人的各项信息进行登记保护,比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作品以及与作品有关的人文知识、自然知识等背景资料。这些档案的建立和保存将为未来的研究和传承提供极大的方便和依据。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遗产保护 传承与保护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民族民间文化的需求与日俱增,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文化财富,是发展先进文化的根基和精神资源。因此,如何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笔者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类型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文化遗产包括物质和非物质两大类。物质类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等可移动文物和历史文化名城、名街区、名村镇等。非物质类包括口头传统、民俗活动和礼仪节庆、传统手工艺等以及与此相关的文化空间。
二、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
(1)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力度欠缺。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得知我国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是不够的,这导致了普查力度的欠缺和对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不清,其申报工作自然也会滞后。在这里,有一些广为人知的文化资产并没有申报成功,例如陕北的安塞腰鼓、傣族的泼水节、青海同仁的热贡艺术等,这些仍然被拒绝在了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门之外,令人扼腕叹息。
(2)保护意识落后,资金技术匮乏。当前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并未纳入正式的轨道,因此对其的调查和保护利用工作就会很滞后,观念的滞后是会带来许多严重后果的,会导致一些本该被及时保护起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而逐渐败落直至消失,这将是我们民族的巨大精神损失。一是对传统文化或民间文化在主流文化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但是很遗憾目前对这方面存在认识不清的状况;二是将文化遗产“文物化”,文物是对整个文化遗产的保护,大部分都是一些实实在在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这样非物质的文化遗产便不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三是有一种观点一直在流行,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注定是要消失的,因此要任其自生自灭。
(3)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法律保护依据。当前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方面是很不完善的,能作为参考的只有文物保护法,而文物保护法之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的,因此其保护范围只局限于有形文化遗产,而对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却有相关的科学界定和保护措施。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措施
(1)确定传承项目,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力度,组织专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评估、判断、筛选,把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地方特色,具有时代相承特点,具有独特的知识、出色的技能和高超的技艺,保护和传承它对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确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传承项目,并根据其类别、特点、濒危程度,申报不同级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此推动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2)通过相关法律进行保护。法律是保o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途径,在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的进程中,必须要注重加强中央与地方的协作与指导关系。全国各地政府应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基础之上,根据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状况,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分工与职责。
(3)加强政府扶持力度,进行保护。一是增加投资。要想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度,使得更多的群众能够正确意识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这就需要各地政府积极组织社会当中的各种资源,通过积极组织各种宣传范围广、辐射能力强的宣传活动,有效提升民间文化的知名度,从而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二是协同合作,共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属于全面、系统的工程,这就需要中央、各级政府、地方文化机构、宣传机构以及非物质文化的专家进行协同合作,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力量,最大程度的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从而有效提升整个社会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认识。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延续生命,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中,采取博博物馆式、档案式或者是数字化式的办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录音、录像、文字记载等加以保护,或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有者进行保护并鼓励其传承等办法,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其生命力,应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生存环境和发展动态,坚持用发展的动态眼光审视与保护,只有这样才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魅力得以传承。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生存环境和发展动态,就是不仅要把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所呈现的文化形态,还要将目光投向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所生存的环境之中,注重对其文化发生、发展的环境进行研究,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加强对其生存环境、生长土壤进行保护和培养,决不能单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采取切断环境,“断根取木”式的保护。坚持用发展的动态眼光审视与保护,就是要把发展、运动的哲学观贯穿保护工作始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生、发展和生存需要特定的环境和背景,随着环境和时代的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要有顺应时代改变自身的能力,吸收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因素,适应社会时代和环境的变化。如果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具有顺应时代的发展变化,对社会的变化置之不理,因循守旧,那么终将被社会所淘汰。所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当遵循这一发展运动观,用运动的观点审视全局,杜绝生硬的绝对式的、强制性的保护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保护在我国已经开展,希望在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力度的同时,也要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文化伴生与文化共生问题,坚持用运动发展观审视全局,否则所保护的遗产项目难免会成为文化的“孤岛”和记忆的“碎片”。
综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然而当前的保护现状是不容乐观的,作为新时代的高中生,我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不是单靠政府就可以完成的,也需要我们民众增强保护的意识,提升自己的文化修养,并且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提供消费市场,这样才能有效对其进行保护,将我们民族的“记忆”留住。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生态系统;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09)05-0049-05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并推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一种整体论思想,不仅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视为一个综合的整体,而且提出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环境。如《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要求缔约国竭力采取种种必要的手段,以便“促进对表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需的自然场所和纪念地点进行保护的教育。”《伊斯坦布尔宣言》指出政府有必要“采取坚决行动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表现和传播的环境。”刘魁立先生则提出“我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该有一个整体性的原则。从整体上加以认识,在整体上进行关注和保护。”并指出这一整体性原则包括:“既要保护文化事象本身,也要保护它的生命之源;既要重视文化的‘过去时’形态,也要关注它的‘现时’形态和发展;既要重视文化的价值观及其产生的背景和环境,又要整合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及其利益诉求;还要尊重文化共享者的价值认同和文化认同等。这是做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和抢救工作的重要保证。”“刘先生的观点高屋建瓴,全面概括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需要考虑的各个方面,给我们很大的启发。此后,伴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逐步推进,整体性保护理念逐渐被广泛接受,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中的一项重要原则。然而,有关这一理念的来龙去脉以及其具体所指仍有必要进一步梳理和阐释,下文试详论之。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出是人类保护文化遗产的一次巨大飞跃,是对过去只局限于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修正与补充。后出转精,人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自然地吸收了先前保护文化遗产的所有经验。可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理念是积极借鉴学术研究和人类遗产保护实践经验的结果,既吸收了人类学、民俗学的学术成果和研究方法,又大量继承了人类保护自然、文化遗产的有益经验。笔者认为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整体性特征,吸收人类学、民俗学等学科的“整体论”思想,并借鉴人类此前保护文化遗产的有益经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理念应该是涵盖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相关环境和人这三项要素,从历时性和共时性(时间向度和空间维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的综合、立体、系统性保护。具体来讲,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理念包括以下几个层面。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首先是对一个个具体文化表现形式的完整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显著特性则是活态流变性,它本质上是条流动的文化“河”,是过去的记忆、现在的实录和未来的表征,反映的是人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创造力。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像保护物质类文化遗产那样简单的采取博物馆和档案馆的收藏、记录式保护,不能将文化传统固定在既有时态上,割裂它的发展和流变,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为“化石化”,而应该既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变迁,又关注其现时状态,同时还着眼于其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从时间向度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历史内涵、现时状态和未来发展的全面把握。
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蕴含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承载着广大民众积蕴已久的情感需求和价值观念,通常表现为一种过程或活动,由多道工序或多种形式共同构成,这就决定了其内涵的丰富和构成的复杂性,需要我们审慎地从历时性和共时性的多重维度全面、系统地对其进行完整保护。以“一口叙说千古事,双手对舞百万兵”的皮影艺术的保护为例,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皮影艺术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内容上包括皮影的制作工艺、皮影戏的演出道具、演出剧本、音乐的伴奏、演员的表演艺术(包括演唱和操作皮影技艺)以及与观众的现场互动等多个组成部分,割舍任何一部分都会直接影响皮影艺术的完整性和生命力。我们对皮影艺术的保护也应是既从时间上关注其演变规律与文化内涵,又从结构上对其制作、演出的所有工序和要素的全面保护。
对具体的文化表现形式进行完整保护是我们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的基础,这对于我国目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尤有意义。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在已经公布了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初步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保护名录体系。建立保护名录只是我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第一步,接下来就需要对进入名录体系的一个个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施有效保护,激发其可持续发展的活力。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需要对具体项目进行具体分析,既重视其时间向度上的历史内涵和演变规律,又关注其空间维度上各个方面、各道工序互相配合的复杂性,既不割裂其发展和流变,也不人为将其复杂存在过程简单化和平面化。唯有将一个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细胞保护完整,我们才谈得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个庞大肌体的良好保护。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是对彼此关联的多种遗产类型的完整保护
刘魁立先生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常重要的特点就在于它的发生和构成中的混元性、现实存在的共生性以及和生活的不可分割的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多种文化表现形式常常混融在一起,难以截然分开,而且还常与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有着密切的关联。民间舞蹈既离不开音乐的伴奏,又大多与特定的民俗、礼仪相关;很多民歌同时也是人们生产、生活知识、民间传说等内容的表现;传统手工技艺表现的题材也许正是流传千年的民间故事与传说;少林武术一直依存于嵩山少林寺的建筑和自然环境;梁祝传说也伴随着梁祝冢、梁祝读书台、梁祝井等一系列物质遗存。因此,我们不能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法而在保护中同样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为分割进行单独保护,而应该充分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相互关联性,对之实施共同保护。如此既可以避免单独保护导致的人为割裂或重复工作,也在尊重现实的基础上达到完整保护的效果。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的优秀文化整体的全局保护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积累下来的优秀文化,是各民族精神、情感和智慧的结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是保护我们的优秀文化传统,守护我们共有的精神家园。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作为一项积极有效的保护措施,名录的设立对推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升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爱和自豪感都起 面,整体性保护理念可以作为一种认识论和方法论为我们提供整体的思维和方法,可以有效帮助我们避免狭隘的目光而获得宽广的思路,从时间和空间的立体角度,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立足全局,通盘考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的保护和未来的发展做出有益的思考和探索。人类学家坚持用整体论思想来观察人类社会文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对人类科学和社会、文化的发展影响深远。我们也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理念作为―个重要的原则来指导我们的思考和具体工作。也许我们可以将人类学家的自省反过来说:整体性保护理念虽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美好理想,但它仍然十分重要并且必要。
其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涉及内容广泛,然而绝不是面面俱到,仍要根据保护对象的主次不同和轻重缓急采取不同的措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理念反对单一、平面、孤立、机械的保护方式,强调综合、系统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相关的环境和人进行共同保护。这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件内容复杂、牵涉颇广的工程,然而这绝不等同于我们的保护是面面俱到、无所不包。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绝不是囊括宇宙,照临八方,涵盖自然和社会的一切,它做不到,也没有必要做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理念只是尽可能全面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对其产生影响的因素加以考察,区分轻重缓急,从中找出最需保护的方面进行重点保护。我们要坚持一种主次分明的辩证整体观,唯有如此,我们才不至于茫然无从措手,而是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尽可能使保护效果接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其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不是僵化保护,而是发展中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希望从时间向度上全面考察保护对象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这不是提倡重新恢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有历史,更不主张全盘复古,一味将过去的奉为珍宝。我们珍爱传统节日,专家学者也不断呼吁要挖掘传统节日丰富的文化内涵,但这并不意味着有必要将有史以来所有的传统与活动重新演练一遍。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节日的很多习俗已逐渐丧失其功能意义,转而在符号意味和娱乐性上有所强化。由此,民俗学家提出传统节日要进行适应现代生活的继承与革新,要具有足够强的现代性;提议政府和民间可以创新过端午节的活动方式,可以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来激发人们对端午节以及过节的兴趣。
也许,将传统融入现代生活是我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由之路。面对我们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更应该坚持发展的眼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特征是活态流变性,它会随着周围环境和人的不断变化而发生着绝对的改变。我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是为保护好传统文化的优秀基因,保护好文化的特质,另一方面则是为未来提供创造的动力,促进社会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应该用积极态度正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变迁的特性,在人和社会环境等各种因素不断变化中努力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系统内部各种因素的关系,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力和生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和人的发展需要,使其成为建设和谐社会和文化的重要动力和组成部分。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保护
中图分类号:G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06-0255-01
泱泱中华,漫漫五千年,炎黄儿女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创造了极其辉煌的东方文化,形成了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多种文化元素并存的独具特色的中华民族文化体系,为全世界人类的传承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现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面临着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怎么样才能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达到预期目的呢?这是一个非常重要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眼下,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都对这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并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业内人士也纷纷发表极具见地的看法,但均未谈及这个非常重要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一名群众文化工作者,积十余载工作经验和教训,获得深刻体会是:关键点在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个体的正确认识。以下是笔者的一点粗见,仅供业内人士参考。
首先,不要以简单的政治概念和合二元对立的方法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个体作判决。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历史原因,我们周围的不少人深受政治意识形态的影响,对人类历史上出现的多种文化现象,不是以科学态度和方法去探究其出现的合理性和传承发展的规律性,而是习惯于简单地以进步或落后、有益或有害等简单思维定式来进行判断,吧消极因素看得很重,重到看作诗人类理性思维和当前意识形态的对立面,这显然不对的。比如说“出菩萨”这种农村里较为盛行的文化现象,就有很多人认为是搞“迷信”。当然,这里面不排除迷信因素,但我觉得我们更应把他看成是一种文化现象。我们的任务是使其搞得更健康一些,迷信色彩更淡一些,而不是简单地给它带上一顶“迷信”的帽子一下子彻底废除了事。
其次,要以历史唯物论的观点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个体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文化之根,是中华文化五千年的传承。宇宙、自然、人事都是无限的,不管若干年后科学技术如何发达,也无法解释宇宙间和自然界的全部现象。我们只有有了只有的认识准备以后,才能对一些物质文化遗产具体个体有一个合理的把握尺度,如一些宗教习俗、祭神拜鬼的活动看成是人类精神领域的封建毒素和精神鸦片而一棍子打死。相反,只有把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个体中所表现的所谓不为现代文明接受的东西和我们的现代科技一道看作是人类文化的共同构成因素,才是一种正确的态度,只有这样我们才是历史唯物论者,而非机械唯物论者。
第三,不要求全责备,要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个体获取其积极的信息和健康的内涵。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就是要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和利用,保护中华文化的独特性,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传承中华文化精神,守护中国人的共同的精神家园。中华文化精神集中体现的就是对生命意识和自强不息的崇尚。对于这一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个体应该说都有表现,只是有的表现强烈些,有的不那么强烈罢了。诸如刚柔相济的地方民歌,粗犷激烈的民风习俗,好看动听的“采茶灯”,惊险刺激的“踩高跷”,还有俏皮诙谐的“舞狮”等等等等,都无一例外地向观赏者展示了其对生命意识和自强不息的崇尚。毋庸置疑,如果我们能以这样的心态去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个体,肯定是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一伟大工程的。
第四,要从群众文化活动的功能角度来评价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个体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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