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5 07: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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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情况下,可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也是非常必要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和职工实际医疗消费需求之间存在差距,特别是对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即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必须通过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解决。
2、基本医疗保险定位在“广覆盖、低保障”,将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并实行统一的政策,难以充分体现不同人群的现实差别,并且降低一部分人的医疗保障水平,影响了基本医疗的稳步推进。因此,实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实现效率、公平原则,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推进的基础。
3、有利于职工队伍稳定。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同时享受特殊的医疗补助,企业职工必须有相对应的措施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以保证广大职工队伍的稳定。
4、实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还为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同时也有利于强化医患的制约机制,有利于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
二、企业建立补充保险的条件和形式
1、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条件:
首先,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其次,具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即具有持续的税后利润,并按时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用,保证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第三,已经形成的医疗保障待遇高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有能力主办或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2、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形式:
其一,建在企业内部。如有实力大集团、大企业可以自办补充医疗保险,但应建立相应的经办和管理机构,并使补充保险资金与企业经营性资金分离,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
其二,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企业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产品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也可以保险公司的某一相关产品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设计补充医疗保险方案,由商业保险机构根据订制的方案确定费用。
其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实行企业和参保人员共同缴费,也可以实行企业单独缴费,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实行企业和参保人员共同缴费,有利于提高参保人员的保障意识,体现合理分担的原则。
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方案的设计
1.企业补充医保险方案的设计原则:
(一)是合法性原则。企业在制订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时一定要依法从事,切不可认为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自己的事而自行其是。
(二)是合理负担原则。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方案在设计过程中应体现合理负担的原则,这样既有利于规避道德风险,抑制不合理费用支出,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参保人员的保障意识。如有的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方案门诊和住院费用都不设起付线(免赔额),就不符合这一原则。
(三)是针对性原则。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目的是解决基本医疗保险以外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主要是解决患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血液透析、器官、骨髓、血管移植及服用抗排异药等)人员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因此,医疗费用支出的绝对数额越大,个人负担的比例应该越低。补充医疗保险方案的设计要有针对性,体现“雪中送炭”的原则。
(三)是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原则。企业在设计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时,应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从操作上讲,这样也有利于报销单据的收集和范围的认定。
2.建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设想
(一)“超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的是基本医疗,但是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病例又是客观存在的,尽管这一部分职工所占比重较小,但费用很大,致使单位和职工个人均难以承受。对于这些“超大病”的医疗问题,基本医疗既不可能完全包下来,也不可能一推了之,更不应该把这个包袱再推给用人单位,因此应该为职工寻求一个最佳解决办法,即面向统筹地区建立职工“超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减轻重病职工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
其具体做法,可以由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构根据患“超大病”的职工比例和职工总数等数据资料,合理进行资金筹集数额和承保水平测算,制定出在年人均几十元钱的条件下,保证“超大病”医疗费用支付的办法,至于资金的来源,可通过个人为主,单位为辅的方式实现。实际上,只要是费用低,即便是完全由职工个人负担,单位代扣代缴也是可以实现的,更何况还有统筹地区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可以发挥相应的作用。
这一方案的实施,是本着规模出效益的原则承办的,因此对于在统筹范围内的职工应当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其参加,集合大多数职工的力量为少数需要的职工提供帮助。
这样做的好处,一是由于承保费用较低,便于推广实施;二是可以减少单位的医疗费用支出和行政管理事务,若发生超限额医疗费用,可由参保职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三是可以沿用和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易于实施和管理。
另一方案是,企业如果效益好,可直接拨付一部分款项支付自负段。
(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采用统帐结合方式实施,其中社会统筹基金要确定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以统筹基金支付为主,但个人同样要负担相应比重。尽管相对统筹支付而言个人负担比例较小,但由于医疗费用相对较大,对于因病不能参加工作、工资收入明显下降的职工本人和家庭来说,还是困难重重。为减轻重病职工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职工所在单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有必要建立职工大病专用基金,在企业内部实行统筹使用,所需资金可按企业、职工共同分担的原则进行筹集。如企业可以在新增效益工资的税前福利基金中提取一部分,职工在包干药费或工资收入中提取小部分。基金的使用,要按职工工龄长短、贡献大小有所区别。
四、结论
补充医疗保险不同于基本医疗保险,其方案不求一致,只要能弥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满足人们多元化的医疗需求,同时使有限的医疗资源得到更为合理和有效的利用就可以。
建立补充医疗保险需要对职工基本医疗的保障程度、医疗需求的多样性和实施的可能性进行调查和分析,有针对性地建立相应的补充医疗保险方案。
补充医疗保险的实施方案,需要根据保险目的,以及可能提供资金和管理情况的不同,进行具体的规划。重点研究针对不同保险目的的资金来源和给付、管理方式等各要素,目的是提供设计水平不一又可供选择的实施方案。
补充医疗保险由单位承办时应有一定的限制,即单位经济效益要好,具有一定承受能力。同时,补充医疗保险的范围只能是职工本人(不含家属)。补充医疗保险的水平不能与物价挂钩,还必须体现一定的差别;在保险项目上要根据各行各业的特点有所侧重。
【论文关键词】必要性;条件;形式;方案
【论文摘要】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主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可能大包大揽,而是立足于保证绝大多数职工的基本需求。同时,为了尽量使原来医疗保障水平较高的行业和企业职工医疗水平不致于大幅度降低,满足不同层次群体的医疗保险需求,以确保医疗保障制度的平稳推进。因此,如何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如何确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成为我们急需研究和探讨的一个问题。
【参考文献】
[1]陈智明.医疗保险学概论〔M〕.深圳:海天出版社,1995.
[2]郭士征,葛寿昌.中国社会保险的改革与探索〔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所谓异地就医人员,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在统筹地区之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其医疗行为主要发生在外地,但是其医疗保险关系仍然在原工作单位所在地[3]。异地就医人群类型由以下4种构成:异地安置、异地工作、异地转诊、其他就医。
2上海市医保异地人员就医现状
近年来,上海市医保异地就医人员数量不断增长,特别以寻求住院医疗为主的异地就医数量较大。2013年,医保异地就医出院人数达到66.7万人,占上海市出院人数的23.1%。其中,三级医院住院医保异地就医人员占比最高(29.8%),从门、急诊人次来看,上海市医疗机构外来就医占比为6.0%,其中占比最高的为三级医院(8.2%)。从医疗费用来看,2013年医保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占上海市医疗总费用16.4%。其中门诊费用占比8.0%,住院费用占比为24%。三级医院医保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占比较高,为31.0%。从服务量来看,医保异地就医主要集中在三级医院,以2012年住院为例,约71.8%的外来就医流向三级医院[5]。由此可见,三级医院承载着大量的医保异地就医。
3医保异地就医对医院服务系统的影响
医保异地就医人员给医院带来“正能量”。医保异地就医人员对于医院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具体表现在技术、效率和经济3个方面:首先,医保异地就医人员有助于提升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来某三级甲等医院就医人员主要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这些患者多为疑难杂症,大大丰富了医院医疗病例。而诊治疑难杂症对于医务人员来说,是可以扩展医学知识、提高服务技能的重要途径。其次,医保异地就医人员有利于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水平及使用效率。医保异地就医人员对医院医疗资源和配置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由于疑难杂症越来越多,所需要的医疗仪器和设备需要高、精、尖。再次,医保异地就医人员是医院重要的收入来源。医院收入30%来自医保异地就医人员,部分重点特色学科所占的比例甚至高达50%以上。
4研究对象及方法
本文根据问卷内容对上海某三甲医院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10月1日期间,医保异地就医人员进行随机抽样调查。随机发放共520份问卷,有效问卷508份,问卷有效率为97.6%。调查数据采用EpiData3.02软件建立数据库,使用SPSS19.0、Excel等工具对问卷中的个人信息、医疗就诊、个人期望与满意度情况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加以整理分析,阐述这一就医现象的实质。
5分析及讨论
5.1医保异地就医人员参保省份分布情况
医保异地就医人员参保省份分布情况见表1。问卷结果显示,调查人群来自江、浙、晥三省地区人数最多。根据上海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在上海人口的增量中,从安徽、江苏、河南三地流入的人口最多。2010年上海外来人口中,有63.3%来自华东地区数据来源于《上海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可以看到,此次问卷调查所收集到的人口分布情况与普查结果大体相近,为本文的实证分析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依据。
5.2医保异地人员异地医保类型
问卷中,异地安置人员(离休、退休人员回到原居住地等)占15.55%,这是异地就医的主要人群之一,通常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异地转外就医人员占64.57%,该类患者多为重大、疑难疾病患者,因当地医疗技术的欠缺,不能治疗,到三甲医院就诊。此种情况产生的人数和医疗费用都占较高比例。异地转外就医在管理上难度很高,成为异地就医管理的棘手问题。异地工作人员占10.63%,这类患者虽然数量较少,但通常情况下都是事后才会通知医保部门,医保部门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监控。其他人员(包括意外事故、外地大学生医保等)占比9.25%。
5.3医保异地就医人员对医保政策规定的了解程度
本次问卷显示,有42.52%问卷人员对当地异地医保就医的相关医保政策规定表示“了解”;有33.86%问卷人员表示对医保政策“部分了解”;还有23.62%被访者表示“完全不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以上数据表明,近些年来,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政府对异地就医的政策宣传力度在不断加大,异地患者对医保政策的认知度在不断加大。但在问卷中显示,仅有78人能具体说出门诊、住院的报销比例。这表明,政府在加大宣传的力度的同时,信息公开的程度仍然不够,政策不够透明。笔者特地对长三角统筹地区通过签订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服务协议的方式来进行异地就医结算的人群进行了调研。上海目前已经同包括江苏、浙江在内的长三角16个城市签订了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服务协议,以上城市医保异地就医患者,可以在上海市定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问卷显示,有128名问卷调查者来自上述16个城市,但仅有58名患者知道相关政策。在选择“了解”异地医保相关政策规定的人群中,他们了解的方式,主要是患者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询问后略知相关政策。而通过“当地医保(社保)部门发放相关宣传手册”了解医保政策的调查人员较少。说明政府应让医保异地就医人员多方面、多渠道、及时方便地了解政策规定。
5.4医保异地就诊集团化管理
问卷中,有96名医保异地就医患者选择在医院分院、医疗联合体及科室集团分院就诊,占总调查人数的18.89%。目前,医院与某区级中心医院及某区地段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同时部分重点学科与上海部分二级、三级医院科室共建集团分院。2013年某三级甲等医院与医疗联合体及集团分院门诊。与母体医院相比,医疗联合体及集团分院虽然没有考虑到病人病情的复杂性,但其门诊、住院均次费用比母体医院低。一方面,因部分医疗联合体及集团分院分布在较市中心较远的位置,同时部分医院为二级中心医院,就诊患者人数不多,入院等待时间相比某三甲医院短很多。笔者建议医保异地就医人员为方便就医,可选择住院相对宽松的医疗联合体或集团分院就诊,患者不仅可以享受某三级甲等医院的教授资源,同时可快速入院,且医疗费用较三甲医院少很多。可以有效地缓解医保异地就医人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5.5某三甲医院医保异地就医存在的问题
5.5.1各地不同的政策,医生无法完全掌握各地医保药品或诊疗项目等,导致患者许多费用无法报销。问卷显示,有13.39%的医保异地就医人员认为“操作口径不一,对接困难”。全国医保政策各不相同。比如药品目录方面,虽然国家制定有全国医保药品目录,但各地都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对药品的需要程度,制定自己地区的医保药品目录。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在给患者报销时,是选择按照上海医保药品目录执行还是当地医保目录执行都各有不同。另一方面,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相应办理异地医疗的条件、办理手续所需要的材料、门诊住院享受的报销方式等众多的条件,由于这些不同要求的限制,没有制定统一的规章制度,导致医保异地就医人员就医过程及过后的报销程序中遭遇了很多的障碍。同时,医保异地就医政策、报销范围的不统一,也给医院对异地医保管理带来困难。因各地报销范围的不同,导致医生难以抉择开具何种药物或检查。
5.5.2政府医保异地就医政策宣传仍然不够,异地与医院之间没有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目前,绝大多数医保异地就医人员都是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或者“异地委托代办报销”的方式进行费用报销,造成了他们报销的不便。正是因为医院与当地之间没有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双方之间除了签订委托代办协议,再无任何实质上的进展,使异地就医人员不能在医院直接进行报销。
5.5.3优质资源无法满足医保异地就医人员的需求,“看病难”问题亟待解决。问卷显示,“路程遥远,专家号难求”、“住院等待时间较长”是异地就诊患者认为就诊不方便的重要原因。部分重点科室吸引全国各地的疑难杂症患者就诊。专家门诊及住院床位这些有限的资源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量,“看病难”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5.5.4对异地就医行为难以监督和管理。在医院和医疗工作人员方面来看,他们在病患关系中处于主体地位,因为其掌握着主要的医疗资源,这种资源不仅仅包括有形的医疗器械等,更包括无形的医疗知识,但同时病人没有专业的医疗常识,在就医过程中只能听从医院和医生的指导和安排。有可能出现“过度”医疗的情况发生。从参保人的角度来看,部分参保人利用医保异地管理的漏洞,骗取额外的保险金利益。冒名顶替骗取保险金、报销过高的医疗费用、或者在病种等方面弄虚作假。
6政策建议
6.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医院是医保异地就医政策的宣传工作的重点场所。医院可以在治病救人的同时,提醒患者异地报销相关手续,更好地帮助异地患者准确了解当地医保报销的相关手续。为了更好地服务异地患者,医院需要要求各科室医生、护士在出院前做好医保异地人员费用报销的告知工作,提醒患者做好异地报销材料,减少患者因材料不齐来回两地的困难。
6.2建立标准化的异地就医管理规范
不同地区之间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在两地医保经办机构确立双方代管关系后,各方应给予异地医保对象与本地同等的医保待遇,采取同样的管理措施。同时,医院以及异地医保机构对医保异地就诊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1)医院与异地医保机构签订就医协议,加强异地就医行为的事前监管;
(2)医院与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及时沟通患者信息,对异地就医进行事中监管。医院医保办公室设有异地就医登记表格,凡医保异地就诊患者出院结账后,需由医院医保办公室审核方可离院。
(3)异地就医费用的审核,强化事后监管。
6.3建立医院与异地就医费用网络结算平台
目前我国各地区的医疗保险数据库和管理系统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只能依各地具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自行开发,此外还有属地管辖和统筹层次的因素,造成我国异地就医实现公平和便利的技术壁垒。目前有异地医保机构向医院提出两种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模式:模式一,异地医保部门测算当年给予医院医保资金额度,并采取预付制的形式给予医院。之后异地医保部门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对在医院住院患者的电子数据进行审核,对不合理费用进行扣除(资料来源于安徽省淮北市潘集区《潘集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省外医疗机构即时结报服务协议》)。模式二,医保异地患者仍使用垫付制,与医院自费结算后,医院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将患者的电子数据传输于异地医保部门,异地医保部门对费用进行审核报销。
6.4推行医院集团化管理,有效实现转诊分流
医院为更好地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优质资源科室可与区中心医院或二级医院组建集团分院。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和集团分院的对医保异地就诊的优点有以下几方面:
(1)提供转诊的绿色通道,减少医保异地就医人员住院等候时间;
(2)医疗信息共享,减少病痛,降低医疗费用;
(3)设置辅助诊断中心,确保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4)专家开展下沉服务、缓解医保异地就医患者“看专家难”问题;
急诊科接治的患者多是突发性的急、危、重症患者,其医疗风险较大,是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好发地,一旦出现医疗差错和纠纷,法律不会因急诊工作的特殊性而给医护人员免责。在患者权益日益扩大的今天,急诊科作为医院的重点科室,在工作中要特别强调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含义和医疗纠纷的处理原则,工作中所执行的每一项操作都要向患者解释清楚,征得患者同意和认可,不论工作多忙都要及时认真的书写好病历记录,尤其是应做好病情转归的记录,避免医疗纠纷发生时,医护人员处于被动。为防患于未然,以利于急救工作的开展,结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我院的急诊工作实际从笔者观点提出如下几点防范意见和应对措施。
1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
根据工作性质制定各级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使医护人员做到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确保医护工作的连续性、时间性、科学性、准确性,使急救工作在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能够随时接诊救治患者,达到急救工作组织严密,井然有序,真正做到人在其位,各负其责。
2全科室管理制度,严格科室管理
(1)急诊工作首先要急患者所急,所有的抢救工作均要有相应的时间要求,工作中应特别强调时间的观念性,诸如医护人员的接诊时间、值班时间、抢救起止时间、治疗处置时间、留观后确诊时间、转入病房或转院时间、患者死亡时间等均要有准确的时间记录。(2)要求医师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及时书写门诊急诊病历,查体询问病史要仔细、全面、系统,对患者的任何蛛丝马迹都不能放过,对患者拒绝的检查、治疗、病情转轨情况要在病历上准确的做好记录,并请患者签字为证。(3)凡遇多发伤、跨科室的疾病或诊断未明确的患者,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负责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对生命体征不稳,需转科的病员,必须先抢救,待生命体征平稳后再转入行相关科室,并做好转科记录。如需转院要电话通知相关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必要时请医院派救护车急诊患者。
2.4抢救工作应注意的问题(1)医护人员对急诊患者的诊断、紧急处理、治疗护理要严肃认真、迅速及时、准确,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执行救治;(2)抢救工作在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汇报给医院负责人协助解决;(3)一切抢救记录均应书写准确、清晰、不能有涂改并详细注明执行时间和执行者;(4)各类急救药物的空瓶、输液空瓶、输血袋等均应集中存放,以便于统计查对,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5)抢救时医护人员要密确配合,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必须口述一遍医师确认后再执行,并及时记录在病历上,事后由医师记。
2.5对留观患者应做到以下几点(1)所有留观患者必须建立病历,主管医师应及时查看患者,做好病情变化的记录和处理经过。(2)护士要及时巡视病房,进行重点观察,对发现的病情变化及时汇报医师,协助医师处理,做好记录。(3)对要求离院的留观患者,分管医师要详细向患者说明注意事项和随诊时间,并请患者签字。
2.6院前急救的处理(1)在接到急救信号后需在5min内出诊,出诊的医护人员要通过电话及时和患者联系,掌握患者的大体情况,在安慰患者的同时,可做出初步处理的决定;(2)到达现场后要根据患者的情况进行就地抢救和送往医院救治,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医院急诊科联系;(3)对于自杀、他杀、交通事故等涉及法律问题的伤员,医护人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警惕,及时通知110、122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处理;(4)若系昏迷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需与陪送者共同检查其财物写好清单,至少有两人签字后由值班护士保存。
3以预防为主,将防范措施纳入急诊管理中
(1)为确保急诊患者的就医安全,从患者到达就诊科或接到急救电话开始,医护人员就应树立为患者服务的急救意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急救,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2)针对工作实际找出急诊科易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和薄弱环节,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向医护人员敲警钟,不断增强医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主任、护士长在排班时要注意新老搭配,充分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避免医护人员长期处于紧张疲劳状态而发生查错事故。(3)防范措施:充分发挥工作中把关者的积极性,科内要重点抓好差错好发人员、好发时间的管理,营造好的工作环境,做到工作分工协调“两不误,两促进”,在易发查错事故的时间段(中午、夜间、清晨)及时提醒医护人员注意工作质量,为防止各种遗忘性差错的发生,医护人员要自觉进行交接班前的自查,以便于及时发行问题进行纠正。
4急诊工作中应讲究语言艺术的作用
(1)医护人员应尽可能的了解患者的第一需要,让急、危、重患者到院后有一种安全感,并能从医护人员的语言中得到安慰和鼓励,以更好地配合医生治疗。(2)医护人员对患者的病情不能乱加评论,不明白、不清楚的问题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更不能在患者面前谈论有关治疗护理中的缺点和医护人员的作法,以免产生不利影响,造成患者的误解。(3)对某些失去理智的患者及家属,医护人员应以高度的同情心冷静的与其交谈,以宽容的态度稳定患者的情绪,多站在患者的角度解释问题使患者能够面对现实,积极配合治疗。(4)医护人员在回答患者的问题时一定要注意语言的审慎性,要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地回答如:目前患者情况还比较好,但病情是一个复杂多变的过程,还要看以后的进展情况等,决不能信口开河、草率回答,而给医疗纠纷埋下隐患。
5加强消毒隔离工作,防止院内感染的发生
(1)急诊科是病人集中的地方,也是病原微生物聚集的场所,如果医护人员在工作中不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很易发生院内感染,引起医患纠纷。为此,医护人员进行的每一项操作都应做到操作前后洗手,必要时进行手的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和操作规程。(2)对急救物品均应注明消毒日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液及时检测更换,确保消毒灭菌效果。(3)对抢救室、处置室做到每日清洁消毒,每月进行空气培养,保证室内环境达标。
6加强急救知识培训,避免技术性差错的发生
(1)有计划的组织医护人员学习急救知识,经常组织急救技术培训,尤其是最常见的气管插管、心肺复苏、电击除颤等以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2)定期选派医护人员外出学习新的急救知识和技术,不断拓宽急救业务,提高急救水平。
(3)要加强医护人员工作责任心的培养,使他们养成良好的服务意识、自觉的慎独工作精神和技术操作能力,从而避免一些因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差错事故发生。
7正确对待工作中出现的差错
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差错要及时总结讨论,既要分析客观原因,更要查找主观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纠正薄弱环节,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严惩,以引起医护人员的重视,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医院和科室都要经常组织医护人员学习一些因微小差错引起纠纷的典型案例,在工作中引以为戒,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医护人员应冷静对待,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损害后果的扩大,同时汇报医院协助处理。
在城市中,正式部门的雇员和退休人员能够获得社会医疗保障,其他非正式部门的城镇居民因个人收入水平的差距,获得医疗保障和服务的水平存在着差异。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仍存在困难。在农村,新农合的筹资总额和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医疗服务需求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政府投入不足,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没有足额落实,不仅筹资能力差,而且统筹层次偏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问题。因此,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部分人口还没有正式被医疗保障制度覆盖。
2保障统筹层次不高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在统筹层次上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全国统筹,但这一目标的实现为期尚远。目前,不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层次不同,比如新农合的统筹层次要低于城镇基本医保;而同一基本医保制度在不同的地区统筹层次也各不相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统筹层次要高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居民获得医疗服务的自主选择性,同时,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互助共济的程度较低,不同地区获得医疗服务水平的差距较大。
3保障公平性较差
一个公平的卫生筹资系统应具备以下特点:首先,具有相同卫生保健需求的人能获得相同的卫生保健服务;其次,人们支付的医疗卫生费用取决于他们的支付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实现风险分摊,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社会互助共济的功能。但在我国卫生服务体系中不公平的问题仍然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3.1卫生筹资结构不合理
我国的卫生筹资渠道分为三种:政府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个人现金卫生支出。三种筹资渠道公平性逐级递减。新医改启动以来,随着政府卫生投入的增加,社会保险覆盖面的扩大和保障水平的提升,我国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逐年下降,由2008年的40.4%降至2011年的34.8%;社会卫生支出所占比重基本稳定;政府卫生支出所占比重显著提高,由2008年的24.7%上升至2011年的30.6%(见下页表),但与政府卫生支出比重一般占40%~60%的国际水平相比较尚有一定差距。卫生总费用中政府和社会医疗保障支出属于公共筹资,具有较强的风险分担功能,世界卫生组织在《亚太地区卫生筹资战略(2010—2015)》中指出,公共筹资占GDP比重达到5%的国家通常可以实现全民覆盖。虽然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和社会保障投入增长较快,但其比重仍然较低,2011年公共筹资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55.9%,占GDP比重为2.9%,与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标准尚有一定差距。
3.2医疗保险缴费不公平
主要表现在不同的保障制度之间的缴费水平不同,经济状况相同,缴费却不相同;同一保障制度,经济状况不同,缴费相同,再加上收入信息的扭曲,就造成了筹资的累退性。比如: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高收入者的实际收入很难用工资标准衡量,而中低收入者的工资性收入却往往是唯一的经济来源;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中,采用固定缴费制,不与收入水平相联系。而且,政府对这三种保障制度的补助政策也各不相同,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没有任何政府补助。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尽管有一定程度的政府补助,但力度不够。由此可见,我国仍需进一步加大政府卫生投入,提高政府对医疗保障的补助水平,降低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加强社保基金的公平性和风险保护的作用。
4保障运行效率不高
效率具有多方面的含义,包括有效的化解参保者的疾病风险、提高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技术效率和生产效率,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新医改启动以来,卫生总费用增长迅速。2009—2011年卫生总费用的平均增长速度为18.8%,高于2001—2011年(16.5%)的平均增长速度。然而,人们的医疗服务质量却并没有得到显著提高,“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突出。由于实行医疗保障机构第三方付费,医疗服务提供者诱导需求,而且代表患者利益的第三方购买者谈判能力不强,对医疗服务提供者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对供方的支付机制存在缺陷,因此难以控制医疗费用的攀升。从卫生总费用的机构配置看,2011年城市医院费用占卫生总费用比重39.7%,县医院占卫生总费用比重13.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卫生总费用比重3.2%,乡镇/中心卫生院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5.8%,根据2012年2月22日中国国家统计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比例51.3%,这个城市化率是按照全国城镇人口与总人口的比值计算得到的,如果按照城镇非农人口与总人口之比计算的话城市化率应该要低于51.3%,通过卫生总费用的机构配置和我国人口构成情况的对比可以看出,医疗服务的利用和消费向城市大医疗机构集中,造成大医院的拥挤,导致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的下降,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仍存在人员业务水平不高、设备落后等问题,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5医保组织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目前我国的医保管理体制还存在着一些弊端。就目前全国的情况看,各统筹区域内履行医保经办职能的部门组织管理体制没有理顺,有的统筹地区将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离休干部医保等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属下的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管理,有的则分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等多个部门管理,多头管理、多重标准导致统筹区域内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
1.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逐渐由自愿走向强制。
从2010、2011年开始,河北省石家庄市的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已经逐步由自愿走向强制,强制性的参保要求淡化了大学生的个人意愿和积极性。这种整体的不积极使得大石家庄学生中对医保政策不了解的人数占据很高的比例。
2.各高校对大学生医保政策的宣传和重视程度不够。对石家庄市的几所高校的校医院大学生城镇医保的专管责任人进行访谈时,共同反映出的问题就是对于大学生医保政策的宣传问题。以河北科技大学为例,面向广大同学的医
保政策宣传手段仍是主要通过在校网悬挂通知、向各学院、各系发放通知,由各学院自主宣传。这种本身具有很大局限性的宣传使得河北科技大学学生对于医保政策的了解停留在一个区校医院买药看病可以报销的层面。
3.石家庄高校医疗机构力量薄弱,配套设施不完善
校医院或者医务室作为直接面向大学生的定点门诊机构,肩负着宣传医保政策,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良好医疗服务的责任。据调查,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的校医院或多或少都存在着配套医疗基础设施的不完善,有些设备只是摆设,利用率极低等状况。这种校医院自身存在的设备的不完善、医疗人员的专业水平制约着石家庄市大学生的看病医疗问题。
二、对完善石家庄大学生城镇医保政策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扩大报销药品的范围,提高报销比例。
合理安排中央地方的出资比例,完善对大学生医保政策拨付基金的管理,扩大大学生的受益面范围,是石家庄市大学生医保政策的重中之重。加大大学生医疗保险资金的专项投入,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需要中央、河北省政府、同级财政的共同努力。
2.在石家庄医保中心和各高校成立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专管机构。
从对石家庄市各个高校的调查中,各个学校在具体负责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时所指定的管理机构不同。河北经贸大学校医院专门成立了大学生医保办公室主抓大学生医保政策的政策解答、办卡发卡等具体事宜。在石家庄市医保管理中心将大学生医保单独进行管理,提高对大学生医保政策的关注和宣传。各高校也同时设立相应的专管机构,保证对大学生医保政策的贯彻执行。
3.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切实发挥高校医疗服务平台的作用。
切实发挥高校的医疗服务平台作用,提高大学生对医保的了解,值得引起高校的重视。高校应加强宣传体系的建设,除了通过传统的报纸、新闻、文件通知等宣传方式外,还应该大力运用新兴的网络宣传手段,扩大医保政策在大学生中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提高大学生对自身患病风险的认识。高校还应加强监督力度,准确宣传每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的方针政策和具体办法。
三、结论
2012年7月1日,由北京友谊医院率先开展了以“医药分开”为代表的公立医院改革,是日零时,全院1670种药品全部按照进价销售(包括1007种西药,292种中成药、371种中药饮片),取消了原有的挂号费、诊疗费,建立了医事服务费,新设立的门诊医事服务费分为4个档次,分别是普通门诊42元/人次、副主任医师60元/人次、主任医师80元/人次、知名专家100元/人次,急诊60元/人次,住院80元/人次/天。医保基金对门诊患者每人次报销医事服务费40元,急诊患者每人次报销医事服务费60元,且不受医保起付线限制;住院患者医事服务费按比例报销。将药品的批零差价取消,实行进价销售,同时将医院挂号费和诊疗费取消,出台医事服务费。医事服务费做为整个医院医疗服务的代名词,突出了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智力劳动,知识劳动的结果。发改委出台文件,对于改革医院废除批零差价,增设医事服务费予以认可。财政部门对于医改要求的六项投入,包括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采购、重点学科支持、离退休人员工资、政策性亏损补偿以及公共卫生服务购买给予足额到位。物价部门、财政部门、人力社保等多部门的协同,使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形成合力。继友谊医院之后,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天坛医院和北京积水潭医院分别加入以“医药分开”为代表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行列,市医管局对改革试点医院每月的相关数据进行检测,对患者而言,改革前后在同一家医院看同一种疾病,次均总费用降低,其中药品费用降幅突出,患者支出减少,负担有所减轻。对于医院,医生的医疗行为在改革措施的引导下得到进一步规范,以往大处方、药品滥用、过度检查有所减少。考量医生工作最根本的指标是诊疗的质量和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奖惩制度就从以经济核算为依据向以患者诊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为依据转变。这五家改革试点医院,对出现的不合格处方定期点评、处罚、通报,对于医疗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通过内部讨论配合处罚措施进行规范。我们在进行“医药分开”改革之初的顾虑是,取消药品批零差价后医院是否还能正常运行,通过改革施行一年多的观察,5家试点医院没有因为取消药品加成出现医院财务运行困难的情况,总体来看,改革后患者次均费用在下降,医生的诊疗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医改的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疗机构良性发展,同时政府财政可承受。5家试点医院的年门诊量均在150万以上,门诊量最高的朝阳医院达到198万,这几家医院位于北京市中心的核心区,建设问题基本完成,大型设备购买结束,财政投入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性补贴。据统计,5家试点医院医保病人占50%,在朝阳医院和友谊医院达到70%,同时医保提高了报销比例,经过这两年来看,财政承受能力基本情况令人乐观,说明取消药品批零差价先期设计比较周全,结果也符合初衷。这就为下一步在更多医院推广医药分开改革打下基础。
二、以“医联体”为抓手建立分级医疗服务体系
(一)确保“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按目标推进
区县卫生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包括区县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对区县级医院,通过与北京城区三甲医院以“结对子”的形式形成若干家市级医院帮扶一家区县医院的格局,以此提高区县医疗水平,目前这项工作已经持续推进了四五年的时间。
(二)在“医联体”框架下完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机制
以最具代表性的平谷区为例,平谷区地处北京远郊,区域内大部分处于山区,与市级医院“结对子”前平谷区医院服务能力较弱,大部分在区医院诊治病情较重的病人都要转院,后来通过与安贞、同仁、妇产等市级医院的优势学科对口支持,经过几年时间的支持,现在平谷区医院已经可以开展心脏支架和脑瘤手术,医院已发展成为平谷区的区域医疗中心,大多数病症都能留在区域内治疗,这就使平谷区到北京市区就诊的患者大幅减少。2013年,平谷区医院的病人转出率为11%,医院的水平提高也有力地带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水平提升。平谷区医院通过信息化建设将整个的区域内医疗机构联接成网络,网络以视频作为联接途径,平谷区医院与上述4家医院通过视频完成联合门诊。北京市朝阳区地处城区,区别于平谷区的是朝阳区内有多家三级医院。朝阳区结合自身特点摸索出一条以三级医院为网络核心的模式。朝阳医院做为朝阳区中部的网络医院核心,朝阳医院“牵手”辖区内共10家医院,包括1家三级医院、2家二级医院和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医疗网络,使社区医院和三甲医院实现紧密连接,三级医院医生定期定时到社区医院出门诊,到二级医院兼职做主任、副主任,定期定点查房,定点看病人。基层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直接可以挂到大医院的专家号,社区解决不了的疾病就可以转到大医院,病人到社区后首先经过社区医生的初筛,这就避免了病人的盲目流动,这个设计就是要让大医院和基层医院“有形有神”地进行互动,基层的病人可以转到三级医院,三级医院一些需要长期住院的病人可以通过这个途径转到相适宜的二级医院进行康复和恢复治疗。
(三)将“医联体”工作与康复护理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
通过建设医疗联合体促进患者有序就医,解决患者看病难的问题除了增加床位,更主要的是通过不同的医疗机构间功能的紧密衔接,形成医疗联合体,畅通转诊通道,引导患者有序就医。使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的床位和医疗技术在不同的疾病方面的诊断质量上都能够达到最优的配置。缓解三级医院压床问题,朝阳医院和平谷区医院是医联体的代表。今年的计划是在北京的城六区,每个区建设两个医疗联合体,十个郊区县,每个郊区县建设一个医联体。将来的康复医院和护理医院也要纳入到医联体中。
三、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规划的措施
目前北京市医疗服务体系还有进一步细化优化的空间,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在行政审批方面差异性比较大。北京市现有134家二级医院,80家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中大多数为公立医院,三级医院全部为公立医院。
(一)康复、护理院应大力鼓励
目前综合医院和康复医院以及临终关怀的护理院没有有机的规划衔接,综合医院在整个医疗机构体系中所占比例过大。北京康复中心现有床位600张,处康复医院床位800张,小汤山医院床位450张。据统计,占北京市居民死亡率前3位的疾病分别是心血管病、脑血管病和肿瘤。以往的规划偏重于治疗,对于康复和护理资源投入不足,全市护理院床位仅400多张,从现行治疗疾病的资源来看,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的空床率较高,使用率较低。全市范围内一级医院平均床位使用率仅67%,郊区的二级医院床位使用率为85%,城区二级医院平均床位使用率为82%,三级医院平均床位使用率为92%。在医疗机构总数中,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所占比例最多,三级综合医院比例最低,呈现金字塔状,但目前收治病人情况呈现倒金字塔状,这就给病人在就医上带来不便。在下一步的规划中既要考虑到医院的合理分布、合理使用,还要考虑到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的设置和规划。未来计划每一个区都要安排一家医院做为康复医院,还要采取具体措施促进护理院发展。
(二)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分布要考虑就医的可及性
公立医院规模要控制。北京市政府在全市医疗工作会上明确提出,五环路以内对公立医院规模严格控制,核定床位增加不再批复,公立医院如果无规划地发展对基层医疗机构起到了排挤的作用,整个医疗服务体系中如果基层被淘空,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全部由大医院来解决,那么医疗服务就要崩溃。任何一个地区和国家都不能指望通过大医院就能解决人民群众所有的医疗服务需求,多数的医疗服务需求需要在基层解决,下一步将着力将康复医院和护理医院的建设放到重要位置,今年要出台关于康复院和护理医院的建设要求,从更合理的布局和更方便解决病人就医需求进行规划。
(三)社会资本进入的空间得到支持
近几年,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社会资本越来越多地进入医疗市场。据统计,截至2013年末,北京市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达3735家,占全市总量的37.47%,北京市医疗机构的总床位数约为11万张,社会办医疗机构实有床位占比达17.15%,2013年北京市医疗机构门诊量约为2.2亿人次,诊疗人次数占比达11.42%。均较上一年有所增长。我们迫切希望社会资本能够投入到妇产科、儿科或者康复院建设上来,在规划中我们为康复院、护理院留出的空间是每千人0.5张床,现在北京的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约2164万,总计约需10000张床位,北京现有护理院床位400多张,康复院床位1800多张。单独放开二胎政策后,每年将在现有基础上增加三万至四万新生儿,下一步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的床位建设就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是要求市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必须开设儿科,儿科一定要开设病房。对于妇产医院,一是鼓励新建医院,二是在现有的结构中,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中扩大妇产科床位。“十”中有关精简下放审批内容的精神,我们将贯彻到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的准入审批上。关于行政审批,下一步将做到审批的标准统一、程序统一、时限统一,将医疗机构审批权力下放到区县。以往规定中社会资本只能建设专科医院,中外合资的中方必须控股等规定为社会资本进入到医疗行业设立了重重障碍,将来这一局面将逐渐得到改善,政府将在政策环境上为社会资本创造条件。
四、紧随国家战略发展步伐
带动京畿医疗事业协同发展今年提出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发展层面,这就要求以往我们按照北京1.6万平方公里的医疗发展规划要有序扩大,对现有医疗布局和服务提出新的要求,医疗改革在深化过程中要不断丰富内涵。2013年北京市医疗机构的门诊量约2.2亿人次,其中约有8000万人次为外地患者进京求医,这一现象在知名医院的知名科室尤为突出,这些医院的重点科室的门诊患者中有70%~80%来自外埠,外埠住院病人达到90%,患者主要来自华北地区,以河北、山西、内蒙古和东北三省居多。通盘考虑京津冀21万平方公里,1.7亿人口,协同发展就是要帮助河北省提高医疗水平,如何根据当地人民群众需求发展重点学科建设是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五、深化扩大医改成果
商业医疗保险在经济发达国家是最普及的险种之一,主要内容就是个人在健康的时候,用很少的钱来购买保险,当其生病或受伤时,保险公司就会按比例支付其医疗费用,使个人减少高额的医疗费用支出。
据分析,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医疗制度改革催发了人们对商业医疗保险的需要。
我国由于开展社会医疗保险时间短,资金积累有限,个人需要支付的费用多,特别是一些大病和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远远超过了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使个人背上沉重的负担,而商业医疗保险能承担个人大部分的医疗费用,如平安保险公司推出的“个人住院安心保险”,10到19岁的个人每年交纳保费223元,就可以获得住院日额保险、癌症住院日额保险、器官移植保险和手术医疗全部四项保险,最高可获得20.9万元的医疗费用补偿。
目前,医疗费用的高速增长已经给社会、单位和个人带来沉重的压力。统计数据表明,自1982年到1996年的14年间,我国医疗费用支出的年均增长速度超过了24%,1997年,全国职工医疗总费用高达773.7亿元,每个家庭的实际平均医疗保健支出718.3元,个人平均支出375.57元,而且还不包括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支出,因此随着我国医疗体制的改革,广大居民需要通过商业医疗保险来化解潜在的医疗费用风险。
1医疗纠纷的防范
1.1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首先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规范服务语言,积极提倡礼貌用语。在诊疗过程中通过加强对病人疾病知识的健康教育、解释沟通、心理护理等,建立融洽的医患关系,努力提高对病人的服务满意度。其次是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对违反诊疗护理规范的人员要认真查处,责任到人。建立培训考核制度,严格实习生、进修人员的管理,明确带教人员的责任。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医疗技术质量的动态分析、评估和跟踪调查,从严把好质量关,使医疗技术操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标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在医疗活动中绝不能违反医疗卫生方面的国家法律或职业规范,杜绝失职行为是医院避免医疗纠纷的根本方法。
1.2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诊积极改善诊疗区的医疗条件和基本设施,努力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根据患者的需要,调整门诊布局,方便病人就诊,努力创建“花园式环境,宾馆式服务”的现代化医院,彻底消除病人挂号、收费、取药排队的现象。建立便民服务措施,如供应茶水、免费邮寄化验单、设立健康教育咨询台、值班主任及时解决病人的需求等,形成便民服务流程和网络。
1.3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使其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使医护人员自觉的依法行医,有效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因此,医务人员通过法律的学习应具备以下2点意识。
1.3.1纠纷意识医院医务人员应更新观念,树立法律意识和纠纷意识,在诊疗活动中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若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病人的不满,就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
1.3.2举证责任意识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使医疗机构承担了较大的责任。在医疗诉讼案件中,原告病人只需证明自己曾在被告处接受过诊疗并在诊疗后出现了人身损害后果,就算完成了原告的举证责任。此后,举证责任的“皮球”就踢给了被告——医院,由医院提供证据来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如果医院不能提供充足有利的证据,即举证不利,将承担败诉的结果。因此,医务人员应当有举证责任意识。在诊疗活动中不能重治疗、轻病历,不能光做不记或光说不记。病历不仅是记载病人病情和医务人员诊疗理活动的医疗文书,也可能成为以后出现医疗纠纷时的法律文书,成为决定自己在医疗官司中命运的重要证据。
1.4要有预见性医务人员面对不断增多的医疗纠纷,不仅要有高尚的医德和精益求精的医疗技术,而且要有预见突发事件的能力,利用各种条件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以确保医疗安全及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我们发现以下的疾病种类和人群容易引发医疗纠纷。
1.4.1酒后之人。患者或家属酒后,控制能力下降,容易发生争端。个别人发酒疯制造事端。
1.4.2经济拮据者,对用药、治疗费用易产生怀疑,担心被开大药方或无关的治疗检查项目。
1.4.3慢性、复发性疾病,因不能根治,花费较多,心情烦躁,往往对治疗效果不满,易产生抵触情绪。
1.4.4患者家中有从医人员者,由于医务人员熟悉医疗行业中的瑕疵,如某项医疗活动影响医疗效果,很容易引起纠
纷。
1.4.5应用激光、外科手术进行美容、整形的患者,因收费较高及期望值较高,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易产生纠纷。
1.4.6本院职工的熟人,往往减少医疗程序,减少检查项目。因是熟人不做详细交待,不签协议书,留下了纠纷隐患。对于上述疾病和人群,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制度,多和病人解释沟通,完整书写病历和各项记录,努力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2处理医疗纠纷的技巧
2.1一些纠纷在现场燃起“战火”时,病人或家属往往情绪激动、大吵大闹并在现场引起围观,有时还会引起其他病人的打抱不平。这时首要的任务是想方设法让矛盾双方分开,以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可让患者离开现场,或请病人到办公室坐下商谈,耐心倾听病人的投诉,使病人逐渐息怒。
2.2对于病人由于医护人员服务不到位、就诊不方便引起的不满,在耐心倾听病人的诉说时,表示理解和赞同,这时病人的愤怒往往有所下降,我们代表院方向病人表示歉意,并尽量满足病人的要求,必要时由当事人当面向病人赔礼道歉。
2.3对于医院没有过失,只是由于患者缺乏医学常识,对诊疗行为不理解造成的纠纷,我们耐心向他们讲解有关医学知识、诊疗的风险性、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副作用的预防等,赢得他们的理解和信任,使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4有些病人无论你如何解释,非要医院赔钱,否则就会曝光媒体。在医务人员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我们要据理力争,正告患者医院是不怕病人的胡搅蛮缠和媒体曝光的,可告知病人索赔的依据和方法,让病人通过法律等正常途径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