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1 08: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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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根据本院实际,特制定**县oN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排查整治的内容
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二、三、四次集中行动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各科室全面排查治理基础设施、医疗设备、工作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险情,全面排查整改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各科室要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查找安全漏洞和火灾风险隐患,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等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办公楼、病房楼、家属宿舍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抓好对人和物的管理,要保证安全疏散设施(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通道、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完好,配足配齐消防设备,消火栓及消防水带齐全有效。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做好消防灭火及人员疏散演练,增强职工的安全用电用火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情况。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等各类特种设备和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检修,确保生产设施、设备时刻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本科室各类特种设备定期年检,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要加强对毒、麻、精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对放射源、剧毒化学品、毒菌种及其他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存放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科室要建立管理台帐,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必须用专用仓库储存或单独存放的规定。
(五)各项安全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执行是否认真;水、电、气等后勤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及维修、保养情况;财务部门、收费处、计算机房、病房、宿舍、居住区等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设施的落实和管理情况。
(六)建筑安全监管情况。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实行安全"三同时"的规定;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用火用电、危险作业等安全管理措施。
(七)交通安全监管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检查车辆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维护,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对驾驶人进行经常性的面对面安全教育,促使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坚决杜绝违章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遏制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
(八)行业安全监管情况。加强对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增加监督频次,加大执法力度,防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监测、调查及处置能力。
(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科室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上岗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科室安全文化建设情况等。
(十)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对科室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进行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同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检查各科室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科室主要负责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方式和责任分工
采取各科室自查、医院督查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和步骤
从7 月3 日开始至12 月10 日结束,按照分步实施、压茬进行的原则,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7 月3 日至7 月5 日)。各科室要根据排查整治行动的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要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动员。加大对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7 月6 日至7 月31 日)。各科室按照排查整治行动的内容要求,认真组织,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专家"会诊"阶段(8 月1 日至9 月30 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科室要深入排查影响本科室、本岗位安全生产的问题和隐患,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2),分区域、分岗位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重大隐患,各科室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并上报局监察室。
(四)督导落实阶段(10 月1 日至11 月10 日)。卫生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各科室进行不间断地督查,重点督查各科室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五)巩固提高阶段(11 月11 日至12 月10 日)。
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各单
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巩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科室要把这次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稳**全生产形势的关键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明确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其它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迅速行动,务求实效。各科室要立即行动,结合辖区、行业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坚持边制定方案边检查,迅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列入隐患整改计划,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进行治理,整改完毕销号。
(三)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各科室要注重搞好结合文章,坚持把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与深化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把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与"双基"建设结合起来,深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及时调度,加强沟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期间,
各科室要及时分析排查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表格和信息,从7 月5日开始至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结束,于每月7 日、17 日、27日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每月27 日前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每周报送2 条以上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动态,内容包括:整治行动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各科室要认真总结,并于12月3 日前将本科室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总结报局监察室。
2012.7.5
**县oN中心卫生院
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明才 院 长
副组长:李玉耀 副院长
成 员:杨在山 副院长
潘洪友 副院长
刘洪奎 副院长
高乐宝 副院长
刘 霞 副院长
周兴家 工会主席
秦东礼 办公室主任
冯瑞起 财务科长
徐晓宁 妇科主任
葛胜仁 保卫科长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杜决有效遏制一般事故、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5月初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自然资源局疫情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四、排查范围
在全县全面开展矿业开采秩序治理,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假整合以及地质灾害防控不到位等问题。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五、排查方式
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拟制方案
要迅速进行再动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本辖区的特点和“监管执法年”活动的要求,研究制订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整治目标、具体任务、重点内容、达到标准、实施方式。
(二)全面排查、建档造册
要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对全县范围内存在的非法采矿、越界开采等情况进行地毯式的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作为集中整治的依据
(三)严格执法、集中整治
若有隐患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争取政府重视。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前期摸排台账中的问题和隐患逐一进行整治。要严厉打击、坚决遏制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力整治安全生产隐患,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进行督促检查,并明确相关人员具体抓好落实。把整治工作细化到岗、责任到人,确保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整改到位。
为深入贯彻县政府《贺兰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贺政办发〔2018〕73号)精神和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实际,对我镇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活动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目标、要求、内容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我镇切实加强了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并向各村下发《习岗镇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全镇上下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事业单位全面抓”的良好局面,做到了行动迅速,部署周密,组织有序,措施有力。
(二)落实责任,健全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镇瞄准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按照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我镇及时制定下发了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组织领导,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为契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扩大宣传,掀起安全生产知识学习
我镇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采取会议、展板、横幅、电子屏和“塞上习岗”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在镇村两级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措施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第三季度特殊时节,集中开展消防、交通、食品安全和人群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教育,确保安全生产宣传进村(小区)入户、点面结合,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
(四)加大投入,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始终把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作为关口前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措施,围绕“两个重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抓住“三个关键”(关键部门、关键企业和关键岗位),开展以“二查”(企业全面自查、政府综合督查)为主的隐患排查活动,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村主要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自查,对于前期发现的楼道乱堆乱放、焚烧垃圾秸秆等安全问题及时制止,排除隐患;督促企业重点做好消防安全、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和食品安全等问题排查,对于较严重的安全隐患,镇安监站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对上次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实地到村和企业盯着整改,采取查看防范措施、消防器材是否明确责任人等形式,促使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安全隐患。通过安全生产“回头看”的方式,紧盯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时落实。
(五)突出重点,深化专项整治
活动期间,我镇集中对全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经营、消防领域、校园领域、水域安全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严格执法,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确保了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1、道路交通:协助县政府相关部门重点治理超速、超载、超员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力度,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印制了《致农村驾驶人的一封交通安全公开信》、《农民乘车安全须知》等宣传资料,深入辖区各村进行了广泛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2、建筑施工:督促和指导了建筑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治理。同时协助县相关部门开展建筑工地食堂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建筑个人的饮食安全。开展了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重点抓了建设项目、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和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燃气经营:大力查处了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坚决遏制擅自设点、倒灌倒卖、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镇安监站联合县住建局燃气办、公安部门、安监局、消防大队依法取缔经济桥一社两处私充贩卖液化气体、黎明村十社一处非法生产乙炔气体、红旗养殖区一处私自存放汽油和柴油工业用气的违法窝点。经查,两处充装点主业在未获得燃气经营资格证,没配备任何消防设施和器材,也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私自在出租房内分灌加装液化气,对附近居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4、校园领域:在暑假期间我镇辖区2家幼儿园、1家小学开展了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了门卫管理、安保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有效防止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5、消防领域:集中排查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对辖区企业消防器材数量不足、灭火器失压失效、消防警示标志不足的现象进行了重点整治。组织塞上名居、德胜花园、永胜花园物业公司对小区楼道和楼外乱堆乱放存在隐患的地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针对电动车火灾事故、居民用电用气事故频发的现象,我镇及时联系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安排专人开展巡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立即制止并组织清理,广泛宣传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加大居民用电用气等消防知识宣传,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预防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二、活动取得的成效
这次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由县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镇政府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取得了明显成效,全民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在活动期间,没有发生特大事故。
三、存在的问题
(一)有个别企业业主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意识十分突出;
(二)少数业主,经营管理跟不上,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具体,急需整改。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下一步要继续按照“立足当前抓重点、依靠科技抓基础、依法查处抓责任、长效机制抓根本”的总体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1、我镇要从“关心基层、爱护基层、帮助基层”的角度出发,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有效做法,深入持久地开展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加强安全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严格把关,从严执法,依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严重违法、抗拒执法行为,必须加强配合,强制执行。
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为引领,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近期我院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卫生院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中旬,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7月中旬,为期100天左右。
二、专项整治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动员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员,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排查整治,集中摸排并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消除各类问题和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消除安全隐患盲区;坚持“全面查、真正查、从严查”,
(三)坚持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并重;
(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自主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到位,事故防范能力加强到位。
三、专项整治任务
(一)认识到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各科室、村卫生室有关人员要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清醒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医疗安全事故防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严格落实。
(二)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动态管理。严格督促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严格实行限期治理制度,凡隐患限期治理不到位的,该实施处罚的实施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
(三)强化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各项事故隐患,及时化解各项安全风险,做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隐患排查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月底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4月底至6月底)
开展广泛排查深度排查,会同各科室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深入了解和掌握安全隐患问题,查找出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将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期限、责任科室、责任人列表统计造册,逐一建立台账。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立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严格落实好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三)督查总结阶段(6月底至7月上旬)
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强化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卫生院成立院长李祥岭任组长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信息科,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组织指导。各科室、各卫生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责任人责任,落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根据我院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的隐患点、及医疗安全隐患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报送,及时整改。各科室、各卫生室要确保做到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并做好记录,形成隐患普查整治台帐。安全隐患要排查出一个整治一个,发现一个消除一个。
六、工作内容
凡有可能引发各类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健康、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都是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1.安全管理组织设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签订;
2.各类安全生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器材、物资、药品准备情况等;
3. 酒精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储存场所;
4. 配电房的管理、维护保养;
5. 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
6. 医院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促进国发号、政发号和政发号、政发号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着力提升机械、建材、纺织、轻工、商贸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项目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范围
这次集中整治的范围主要包括机械、建材、纺织、轻工、商贸、食品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
三、重点内容
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责任落实、安全管理组织建设、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现场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执行情况,主要包括:生产工艺系统、安全设备设施、职业危害治理、防控监控等重点环节。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主要负责人到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基层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程,加强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3、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淘汰落后产能,更新工艺设备。对生产运行设备,做到定期检验、检测、维护、保养,建立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台账,确保安全运行。
4、严格作业现场管理。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强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煤气作业、检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熔融金属吊运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作业,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健全防护设施,杜绝“三违”现象。加强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预防治理,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落实整治措施。企业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定期为从业人员职业查体,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5、加强外包、租赁单位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企业应严格审核外包、租赁生产经营资质,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方面的安全责任,并对施工队伍、施工人员加强管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6、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7、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加强企业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申报工作,定期检测,评估,落实专人负责,严密监控。落实防冻、防静电、防火和防爆安全措施;尤其是剧毒、易爆易燃化学品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储罐和管线,要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严防因储罐、管线冻裂、堵塞而引发中毒、火灾、爆炸事故。
8、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并落实师资、教材和培训费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部门对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所有从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9、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生产建设项目应按照“安全生产法”以及省政府号令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安全设立、安全设计和竣工验收审查程序,须经安监部门审查的建设项目应向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其他建设项目要有企业自行组织审查,并向安监部门备案。杜绝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违规现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选用技术先进、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10、坚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定与本企业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逐步对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建立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四、时间安排
这次对机械建材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1月18日起至3月底结束。
(一)自查自改阶段(1月18日至1月31日)。各有关企业根据集中整治内容和总体时间安排,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活动,找准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时限,及时消除隐患。
(二)整顿提升阶段(2月1日至2月28日)。安监所组织相关人员参与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督导提升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各有关企业开展政治工作“回头看”,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未及时解决的重点,进一步巩固提高。届时,安监所将对安全生产集中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集中整治行动,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号,省政府号、市政府号和区政府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进行专门研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集中整治全覆盖,不留死角。整治工作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杜绝走过场、搞形式。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平安建设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全市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建设系统拉网式的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系统排查消除建设系统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增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意识,落实防火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市局成立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由朱坚国局长任组长。各地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要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四、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在建工程施工图纸是否通过建筑消防设计审查;
(二)施工现场外墙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采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立面改造工程是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三)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幕墙子分部工程在施工阶段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电、气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操作现场是否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五)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与员工住宿部位是否分开;
(六)是否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含自行组织培训和参加统一培训的情况);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演练工作;施工现场的防火巡查情况;
(七)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八)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管理网络、燃气企业消防力量建设、站内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五、工作安排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2011年9月12日起至12月31日,共分四个阶段,为期四个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动员和方案制订工作。各单位的整治方案于9月26日前报我局建筑业处。
(二)集中排查阶段。各地要根据制订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排查过的施工现场和社会单位要建立台帐,掌握底数和火灾隐患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根据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各地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坚决消除火灾隐患,打击违法行为,确保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结束后,各地要将大排查大整治情况于12月15日前报我局建筑业处。
(四)工作总结阶段。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情况,查找不足,研究并制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市建设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地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和各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把扎实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摆在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突出位置,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防火安全大检查。
(二)务必认真自查。各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要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查,并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进一步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推进联合执法,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努力促进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目标和任务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矿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有关制度,健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强化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杜绝“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设施,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和防御能力;进一步加大对“死灰复燃”无证矿点的打击取缔力度,确保打击取缔率达到100%。
(二)工作任务
1、巩固已开展的打击取缔成果,防止已取缔的无证矿点、关闭的矿山“死灰复燃”。
2、取缔、关闭以下各类矿山:
(1)无《采矿许可证》擅自非法采矿的矿山;
(2)《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而未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的矿山;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关闭的矿山;
(4)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矿山。
3、整治存在安全隐患、越界开采的持证矿山。
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矿业主安全生产意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决定调整充实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工作小组:
四、工作步骤和计划
这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年10月30日至年月18日,具体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10月30日~年11月5日)
各乡镇要成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切实做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11月3日前报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摸底排查阶段(年11月6日至年11月15日)
各乡镇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本辖区所有持证矿山和无证矿点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并报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年11月16日~年12月31日)
由各乡镇组织、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集中打击取缔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规范持证矿山开采,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年月日至~年月18日)
各乡镇要及时总结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整治工作总结于年月10日前报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开展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各乡镇、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8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精心部署,做到责任明确,整治目标清楚,整治措施有力,整治成效明显。
(二)各乡镇要加强对矿山生产日常监督管理,牵头组织矿山监管部门持续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持证矿山开采行为,彻底打击取缔无证矿点。对无证矿点取缔要做到:采矿人员、采矿机械撤出矿区,采矿固定设施、工棚等全部拆除到位。
(三)各负有非煤矿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各负其责,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各种手段,积极配合乡镇严厉打击取缔无证矿点,同时,加大对持证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力度。公安部门对无证矿点使用民爆物品要严厉查处,并追查非法民爆物品来源;电力部门不得向无证矿点供电,发现窃电或已切断电源未经批准又恢复供电的,必须追究窃电者及电管人员的责任;安监部门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开采的矿山要严肃查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持证矿山要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予以严厉处罚;国土资源部门对无证采矿、越界开采行为要巡查到位,发现非法开采的,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积极配合乡镇予以打击取缔;农机部门对无牌无照的农用车、手扶拖拉机等矿山运输车辆要坚决取缔;林业、环保、水土等其他有关矿山管理部门也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共同打击取缔无证矿点,实现全区无证矿点取缔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各乡镇、区各有关单位要明确每处持证矿山、每个无证矿点的具体监管责任人,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把责任落到实处。
根据《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贵安委办〔2015〕4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2015年7月至12月底在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继续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控力度,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领导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六打六治"取得良好成效,我局成立危险化学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危化科,名单如下:
组 长: 陆XX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 庄XX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 刘XX 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科长
张大发 市安全监管局主任科员
三、范围
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单位)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打击范围如下:
1.打击危化企业无证生产、超越批准的生产行为,整治生产储存在役装置设计未经过正规设计,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2.打击危化企业无证经营、超越批准的经营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等问题。
3.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4.打击危化品无证运输和非法改装、认证、运输行为,整治危化品运输企业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问题。
5.打击危化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6.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按照属地监管为主,各单位自查自纠与督查检查、执法检查相结合。专项行动从7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为期6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下旬)。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工作,要传达到辖区所有企业。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1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按照以上打非治违范围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上述重点打击整治的六类行为的,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每月1日前生产经营单位要向当地安全监管局报自查自纠情况。
(三)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12月上旬)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通过开展督查、联合执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重点对已公告安全许可证过期或已经注销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在整改期限到期仍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四)总结阶段(12月中下旬)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及时收集"六打六治"资料和信息,全面记录行动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各种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克服和解决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同时积极推广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推动长效机制建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把开展危化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二)严格责任追究,敢于动真碰硬。专项行动期间,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实行挂牌督办,对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关闭,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通报相关部门。 对"打非治违"不力,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X安发【2020】X号)、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发【2020】X号)和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安委发【2020】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体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达到以下目标: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发挥作用。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更加完善;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重点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确保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更加完善,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健康XX打下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全区医疗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全区医疗单位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医疗机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全系统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2020年,争创全区卫生健康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进一步明确全区各医疗机构职责定位,强化部门联动,研究重大事项,通报火灾情况,建立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措施,确保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会同消防部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渎职失职的严肃问责,同时实行责任倒查,对事故当事人和监管部门都要追责。确保本行业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是推进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
逐步推进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科学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和内容,加强消防普法与消防知识宣传,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运用。各地、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职能部门和重点部位员工、安保人员、工程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全员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教能力。2022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培训,全区医疗机构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检查内容,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检查标准。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可邀请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安全评价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专业评估,提高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完善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逐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完成医疗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医疗废物安全管理
一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和集中处理各环节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监督管理。
依照行业标准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和集中暂存场所,完善存储、消毒、防蝇防鼠的设施配备。强化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对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应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并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配备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做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3〕28号)、《关于印发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卫发〔2017〕X号)、《关于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等十四部门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平安医院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情况和安检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强化警医联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共享、处置和反馈机制,加大医疗风险防范力度,推进全区医责险实施和医调委建设。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涉医违法犯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安全防范培训。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各医疗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密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宣传发动和具体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医疗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经验推广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区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2月,区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区政府安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医疗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整治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
各单位要明确内部工作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并积极协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严格督促指导。
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