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6 16:33:0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离任审计报告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患者19岁,孕1产0,停经396/7周,腹胀1周,下腹痛1d于2012年1月14日急诊入院。既往及孕期均无腹痛、腹胀,恶心、呕吐等病史。定期产前检查未见异常。孕8个月出现便秘,每4~5日排便一次,伴有排气不畅。1周前无明显诱因出现肠管胀气,于腹部可自行见到肠型及蠕动波,无恶心、呕吐,无明显自觉腹胀、腹痛症状,自行应用开塞露后可排便,无排气。1d前下腹部出现不规律胀痛而就诊。查体:生命体征平稳,一般状态尚可,腹部膨隆,左上腹部可见面积约20cm×15cm的肠型,并可见蠕动波,质软,无压痛,叩诊鼓音,肠鸣音弱,2~3次/min。产科查体:宫高36cm,腹围123cm,胎方位LOA位,胎心150次/min,胎动良好,头先露,浮动,未触及宫缩,胎膜未破。辅助检查:各项化验均无明显异常。产科彩超:子宫增大,宫内可探及一胎儿,胎头位于下方,双顶径9.8cm,胎心、胎动(+),股骨长7.4cm,胎盘位于右侧壁,Ⅲ级,羊水深度为4cm。因孕期未行腹部立位片检查。于2012年1月15日腰硬联合麻醉下行低颈式剖宫产术,术中探查见:子宫增大,逆时针扭转180°,其左侧为扩张的乙状结肠,肠腔直径约为15cm,长约为30cm。纱垫排垫肠管,将子宫复位后,见子宫下段形成尚可,行低颈式剖宫产术,术中娩出一男性活婴,体重4100g,1minApgar评分10分,新生儿外观无明显畸形。术中探查双侧附件无异常。台上请胃肠外科会诊,考虑为“巨结肠”,因目前症状不重,且未行充分肠道准备,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后其同意另行治疗,并签字。术后补充临床诊断:子宫扭转、巨结肠。患者于术后第2天自行排气,未排便,但胀气症状明显缓解。查体:腹部膨隆,无压痛、反跳痛及肌紧张,叩诊鼓音,偶可见肠型及蠕动波,肠鸣音2~3次/min。患者于术后第5日出院,排气、排便良好,无明显不适。产后42d回院复查,无腹胀、腹痛,排气、排便正常,腹部未见胃肠型及蠕动波,子宫复旧良好,阴道无恶露。
2讨论
妊娠合并巨结肠在临床极为少见,文献报道亦很少。本例患者归纳其特点如下。
2.1临床症状患者仅于妊娠晚期开始出现便秘、排气不畅、腹胀。考虑其既往因病史较长、病情较轻,故已耐受无明显自觉症状,孕期因子宫增大,挤压盆腔内肠管以及孕激素使肠管平滑肌肌张力减低,肠道蠕动减弱,故于孕晚期尚出现相应症状。若病情重者,亦可出现食欲差、营养不良、体重减轻,甚至恶心、呕吐,腹痛、腹胀,排气排便停止等急、慢性肠梗阻症状,此时将会对孕妇和胎儿带来很大的危险。
2.2子宫扭转妊娠期子宫因乙状结肠解剖位置关系而呈现轻度右旋,本病例由于乙状结肠明显扩张且移行至子宫上方,压迫子宫使其进一步右旋呈逆时针扭转180°。故术中需仔细探查子宫位置,切勿将子宫后壁下段位置误认为是正常子宫前壁下段,造成胎儿娩出困难及子宫过度撕裂。
2.3临床诊断本病例诊断为“巨结肠”,但属成人先天性巨结肠还是成人巨结肠类缘病尚不清楚,两者症状与体征极为相似,即使行钡剂灌肠及肛管测压也难以区别,病理检查是诊断巨结肠类缘病的可靠方法。
1 病例介绍
1.1 一般资料
患者女性,28岁,孕8周,因“产检发现腹腔占位病变1 d”
入院。查体:腹饱满,右侧腹可触及巨大肿块。上缘达肝下,下缘达右侧髂窝,横径超过中线,质稍硬,表面光滑,边界清楚,无压痛和反跳痛,右侧腹部叩诊呈浊音,左侧呈鼓音。肝区肾区无叩击痛。患者5年前曾在外院行人工流产术,否认外伤、输血史。
1.2 影像学资料
1.2.1 腹部彩超 宫内见一孕囊,大小约26 mm×21 mm×
21 mm,形态呈类圆形,宫内见一早期胚胎,大小、形状符合孕8周正常指标。右侧腹腔见一稍强回声团,范围约133 mm×
230 mm,与肝脏分界清,肝脏、门静脉、下腔静脉、腹主动脉受压移位。
1.2.2 ECT(肾动态影像+GFR) (1)左肾位置、形态及大小大致正常,右肾受压移至左肾下方,右肾缩小。(2)双肾总GFR为67.1 ml/min,其中左分肾GFR为51.4 ml/min,右分肾GFR为15.7 ml/min。(3)双肾肾图曲线呈排泄缓慢型。
1.2.3 腹部CT 右侧腹膜后可见一巨大占位,最大层面约
19.1 cm×13.3 cm×31.5 cm,上缘达T10椎体水平,下缘达右侧髂窝,其内可见大量脂肪密度影,平扫CT值-81~-26 Hu,增强扫描病灶可见强化,呈逐渐强化,其内可见迂曲扩张血管影,病变与右肾实质相连,右侧肾脏受压推移,肠系膜上静脉受压推移,肾门于L3椎体左前方,病灶局部与右肾动、静脉及下腔静脉相贴;肝脏、胰腺明显受压移位,十二指肠受压变窄;余双肾皮质见多发直径2~11 mm低密度影,其内见脂肪密度影,密度尚均匀,右侧肾上腺显示不佳,左侧肾上腺未见明显异常;肝4、8段各见一直径约2 mm不强化低密度灶,其内可见脂肪密度,余肝内平扫与增强扫描未见明显异常密度影。意见:
(1)双肾血管多发平滑肌脂肪瘤,右肾病灶巨大病灶,其内增粗血管。(2)肝4、8段低密度影,考虑小囊肿。(3)考虑宫内妊娠囊。(4)考虑右侧卵巢囊肿。
1.2.4 腹部数字剪影数字造影(DSA) 肿块由右肾上段动脉参与供血,动脉期可见大量迂曲的小血管快速显影,实质期见明显肿瘤染色,右肾被肿块压迫至腹腔左下。
1.3 实验室检查
(1)肿瘤5项大致正常;(2)术前肌酐:59 μmol/L;(3)孕酮:15.04 ng/ml;β-hCG:41 066 IU/ml;(4)肝功、血糖、血脂、血浆蛋白大致正常。
1.4 手术治疗过程
患者于2017年11月5日在笔者所在医院行人工流产手术终止妊娠,2017年11月6日在DSA室行经皮腹腔动脉造影+右肾错构瘤栓塞术,并于2017年11月6日在笔者所在医院手术室全麻下行右肾巨大错构瘤切除术,具体手术过程如下:取腹正中切口约30 cm长,打开腹腔于腹膜后探查见右肾有一巨大肿物将右肾部分包裹,色暗红,边缘尚清,与周围组织无明显粘连,见输尿管无增粗变形,输尿管内未扪及肿物,遂充分暴露肾蒂,显露肾动、静脉,用哈巴狗钳同时阻断肾动静脉后,于距肿瘤1 cm处横断肾脏,肾创面缝合后开放哈巴狗钳,缝合肾包膜,并固定于右肾窝。术中出血约1 500 ml,输注新鲜冰冻血浆400 ml,红细胞2 U。
1.5 病理学检查
术后切除标本的病理诊断:右肾错构瘤。重约4.155 kg,镜下见脂肪、血管、平滑肌增生,免疫组化:SMA(+),Desmin(偶见+),S-100(-),CD34(血管+),CD99(-),Ki-67(2%+)。符合血管平滑肌脂肪瘤。
1.6 结果
术后患者一般情况良好,恢复可,术后肌酐:51.6 μmol/L,于术后10 d痊愈出院。术后2个月的随访中没有发现复发迹象。
2 讨论
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renal angiomyolipoma,RAML)是肾脏系统最常见的良性肿瘤之一,发病率为0.3%~3%[1]。现认为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起源于血管周围上皮组织。近年来,克隆分析技术研究表明:RAML是单克隆增生形成的真性肿瘤,平滑肌是肿瘤成分,而脂肪是化生性的成分[2]。RAML可以发生在单侧或者双侧,单发或者多发,可伴或不伴结节性硬化症(TSC),可发生于任何年龄段,常见于20~40岁女性。据Fujii等[3]报道,RAML平均发病年龄为30岁,男女比例为1∶4。20%~30%的RAML合并TSC,其为一种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常表现为大脑发育不全、癫痫、面颊部皮脂腺瘤症状;而约50%的TSC合并有RAML。2004年WHO肿瘤分类将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分为经典型血管平滑肌脂肪瘤和上皮样血管平滑肌脂肪瘤,并认为前者为良性肿瘤,后者具有恶变潜能,后者临床上少见[4-5]。免疫组化可鉴別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是否有恶变倾向。Kimura等[6]报道抗人类黑色素相关抗原(HMB-45)为RAML的特征性肿瘤标记物,近年来发现抗黑色素-A(A103)、平滑肌肌动蛋白(SMA)、S-100蛋白、CD68等具有更高的特异性,现已常规应用于病理检测[7]。
妊娠期合并RAML的个例报道并不多见。国内姚天才等[8]报道了1例RAML患者因妊娠未能及时发现肿瘤而延误诊治,导致其在孕8个月时因子宫受到肿瘤压迫而流产,后因右肾形态严重破坏及功能丧失,故而同时行右肾切除的病例。L’Hostis等[9]通过研究发现25%以上病例的肿瘤组织中含有雌激素和孕激素受体。这一发现解释了一些女性RAML患者肿瘤体积增长较男性快,以及在怀孕期间肿瘤增长会加速的原因。另外,刘东明等[10]指出妇女怀孕期间合并RAML易发现出血及自发性破裂,因此对于处于备孕期的RAML患者,应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预防性切除肿瘤。对于妊娠期才发现患有RAML的患者,或因肿瘤压迫子宫导致流产、或因检查手术等需要而实行人工流产,尚未有可以保全胎儿至出生的案例报道。
近年来随着影像学技术的发展,影像学对无症状性RAML的诊断率明显提高,常可在术前做出明确诊断。RAML在B超中多呈特征性强回声团;CT上则表现为斑片状或多房状低密度脂肪影,CT值为-20~-110 Hu,唐光健等[11]提出“杯口征”或“劈裂征”的特征性表现,二者的检出率分别为83.3%和73.3%,二者同时出现为56.7%,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RAML的生物学特性,可帮助RAML的诊断;MRI的表现则根据脂肪含量不同呈现出不同表现,但仍有较高的诊断特异性[12]。
RAML的治疗原则常根据肿瘤的大小及症状决定。大多数单纯性RAML患者可无明显症状,少数可因肿瘤生长过快、过大进而导致一系列并发症而就诊,这类患者可表现为肾区疼痛、肉眼血尿、贫血、高血压、肿瘤破裂出血休克甚至死亡。因绝大多数RAML为良性肿瘤,恶性少见,因此对于RAML的治疗主要在于通过采取选择性动脉栓塞术以控制肿瘤生长及其生长速度,进而减轻或消除肿瘤增长对局部组织器官的压迫而导致的临床症状,一定程度上防止肿瘤发生自发性破裂导致的失血性休克,其治疗目的并不在于切除肿瘤。Steiner等[13]根据肿瘤大小提出治疗原则:孤立且肿瘤直径<4 cm者可随访观察;肿瘤直径4 ~8 cm者可根据症状或者肿瘤增长速度决定是否随访观察或者采取手术治疗;肿瘤直径>4 cm者或有症状者,应选择手术治疗。但是,Dickinson等[14]等则认为肿瘤直径>8 cm者瘤体自发破裂的可能性大,故无论有无症状,一经发现均应积极行保肾手术。
本例患者右肾瘤体巨大,CT提示右侧瘤体最大层面大小约19.1 cm×13.3 cm×31.5 cm,DSA提示肿瘤内迂曲小血管丰富,为防止患者在术中发生难以控制的大出血,遂于术前行选择性右肾动脉栓塞术。选择性动脉栓塞作为治疗RAML的一种方法,可用于瘤体破裂失血性休克患者,目前疗效尚不确切。但对于巨大RAML,术前采取选择性动脉栓塞,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肿瘤切除时发生大出血进而导致出血性休克,为手术治疗提供可行条件,且在一定程度上保存正常的肾组织,保护肾功能。
本例患者为年轻女性,右肾肿瘤具备手术指征,左肾为多发小病灶,遂行右肾肿瘤剜除术。目前,RAML的手术治疗包括原位肿瘤剜除术、肾部分切除术、楔形切除术或选择性动脉栓塞术等。Kessler等[15]则认为即使是很小的RAML也会引起症状和自发性破裂出血,或因轻微外伤而出血(15%~20%),因此建议采取更积极的态度,行预防性外科治疗。除此之外,腹腔镜下冷冻治疗RAML亦有报道[16]。此项技术肝肿瘤的治疗中取得显著的效果,但应用于RAML的治疗上仅有少数报道,或许可能成为RAML的一种新治疗手段。
一、离任审计的内容
(一)独立核算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主要内容
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负责人离任审计的内容按常规进行,一是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二是会计法执行情况。主要审计以下内容:
1、经济责任执行情况。按公司下达的年度“经济责任制”的考核项目指标,逐项核查指标完成情况。
2、财务会计法规执行情况。(1)查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各项开支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经审批。(2)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合法。账套是否完备,是否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是否规范。(3)银行账户是否按规定严格管理,有无违反规定将流动资金作储蓄存款或公款私存问题。有无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账户问题。(4)现金、支票和有价证券是否按规定管理。有无超限额库存现金、白条抵库、坐支现金和违反规定购买有价证券和其他投资等问题。(5)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并及时清理,有无长期挂账和资金被其他单位或个人占用问题。有无利用往来账户隐瞒收入、直接列收列支、挤占成本、白条入账、套取现金滥发钱物和违反规定对外投资、私自借贷资金等问题。
3、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1)固定资产台账是否健全、有效。有无固定资产不入账、账目核算不合规,账实不符等问题。(2)财产、物资的采购、收发、使用、报废、调拨、转让、变卖等各环节手续是否完备,有无擅自购置、报废、调拨、转让、变卖国有资产问题,有无保管不严、丢失短缺、损失浪费的问题。(3)国有固定资产有无被无偿占用和损失浪费的问题,占有国有固定资产的受益是否按规定分配使用、上缴等问题。
(二)车间离任干部审计主要内容
1、除结合实际情况按独立核算单位执行外,重点放在会计基础规范和是否坚持民主理财,重大经营支出是否集体研究等职工较敏感的问题上。
2、确定考核指标。主要有:(1)岗位工资支出率;(2)职工福利支出率;(3)经营费用支出率,(4)劳务费用支出率。
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
(一)审计准备阶段
审计部门接受董事长委托后,就要进入审计准备阶段。主要有以下内容:
1、了解基本情况。被审单位的人员定额、隶属关系、离任干部任职时间、任职期内主要经济指标、经济责任完成情况。
2、收集有关资料。包括被审单位必要的规章制度、承包协议、内部文件、年度计划、会计报表,以往年度审计结论、年终工作总结及其他有关说明材料,以供审计实施时参考。
3、制定审计方法。通过搜集有关资料,了解和分析情况,确定审计重点。制订方案包括步骤、内容、时间安排、审计方法及人员分工,以及确定送达审计或就地审计。同时,与组织人事部门及时沟通,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4、拟写《审计通知书》。其内容有:审计时间、审计范围,被审计单位财务部门应作的准备工作以及被审人提供的材料,如离任述职报告等。
5、下达审计通知书。准备工作完成后,向委托人做简要汇报,请委托人在审计通知书上签字。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个别情况例外),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必要时,抄送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
(二)审计实施阶段
1、审计组进点。由组织部门主持召开审计进点会,讲明审计目的和要求,听取领导干部有关情况介绍,了解上个审计期间意见、决定的落实执行情况,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作出承诺。
2、审计查账阶段。这个阶段就是收集和鉴定证据的过程。审计方法同其他专项审计一样,可以采取审阅、核对、核算、调节、盘点、调查、函证、分析等手段。审计人员既要进行账面审查,还要注意收集账外证据,以便客观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整体经济事项。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总监、组织部门汇报,得到他们的支持进行现场整改。
(三)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部门应向委托人及有关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内容及要素和其他审计项目雷同。这里重点强调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评价事项,因为这部分内容,被审计单位和离任人是比较敏感的,也是审计成果的综合体现,所以必须引起审计人员的高度重视。第一,评价的范围要明确。只局限在经济责任范畴,这也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所在。第二,评价要客观。一切从实际出发,以有关的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第三,突出重点。抓住主要问题,不事无巨细,否则会影响审计报告效果。第四,划清四个界限。即:领导干部任期内和任期外经济责任界限;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的界限;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的界限。第五,评价不宜过长,用词要得体,注意用数字指标对比评价。
审计报告在送达之前应征求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审计部门对审出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认为需要给予处理、处罚的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同时向董事长提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书,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纪委、工会和离任人。
(四)后续审计
对问题较多的单位要拟订后续审计计划。检查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建议与思考
1、尽管离任审计已经得到广泛开展,但仍有一部分领导干部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其重要性,更不能从深层次认识到离任审计是一种制衡作用,是保护、爱护干部的一种手段。因此,在离任审计中有时会遇到一些阻力,有的领导、会计还会出现抵触情绪,不积极配合。因此,切实加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很有必要,让公司员工都了解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内容,使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即使审不出问题,审计的目的也达到了。
2、成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进行审计通报,加强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目前,领导干部的调整多数集中在年度或换届前后,调整时间相对集中,调整面较宽。因此审计面临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较为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年度审计力度,把审计关口前移,功夫下在平时,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同时要量力而行,突出重点。
根据今年立法计划,为做好《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从7月份开始,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关于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赴温州、瑞安开展立法调研,听取了温州市政府关于温州市金融改革及民间融资活动基本情况的汇报,征求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大代表、金融专家、各融资主体对条例草案的具体修改意见,召开了有7个省级相关部门参加的立法座谈会,征求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冯明副主任参加了座谈和调研活动。财政经济委员会9月13日召开全体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温州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最早、民间资本最为充裕、民间融资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长期以来,温州民间融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中小微型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增强了经济运行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在弥补银行信贷不足、满足部分市场主体融资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温州民间融资基本上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同时,温州作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在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中,一些先进的制度设计、监管方式和实际操作,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予以确定和规范,为全国地方金融改革提供借鉴。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加快制定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是十分必要的。省政府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较好地体现了地方立法特色。同时,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关于民间借贷主体。根据条例草案第二条、第十二条的规定,企业之间的借贷也属民间融资范畴。在有条件的放开企业间借贷限制的同时,也要看到企业间借贷毕竟不同于正规金融,具有一定风险,需要加强对企业间借贷的规范管理。建议增加条文规定,明确非金融机构不得以放贷为主业,严格规制非金融机构以牟利为目的,专门进行对外放贷甚至通过对外吸储来维系资金链周转的行为。
二、关于民间融资服务机构。条例草案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一条对民间融资服务机构作出了规定,构建了较为完整的民间融资服务体系。为便于规范和监管,建议进一步明确三类民间融资服务主体的定义,对设立条件及监督程序、行业规划、数量控制第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对民间资金管理企业、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限定,仅限于民间资金管理、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不得兼营其他业务。此外,鉴于国家和省对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已有明确规定,条例草案不必再作规定,建议删除条例草案第十条规定内容。
三、关于民间借贷利率。在立法调研中,对民间借贷利率是否进行适当的行政干预,设定处罚利率上限的问题争议较多。考虑到国家正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以及利率本身属于中央权力范围。我们认为,条例草案第十四条对利率问题只作原则性规定是合适的,建议将“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利率的规定”修改为“国家对利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关于民间借贷的备案制度。条例草案第十三条规定了民间借贷的备案制度,这只是从行政管理秩序的角度设定备案,而不影响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备案制度对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塑造良好的温州民间借贷信用体系有重要作用。建议进一步明确备案的法律形式,并明确备案的内容,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等相关材料、履约情况及合同重大变更等情况。
五、关于民间融资监管与风险防范。金融风险防范是金融工作的生命线,在推进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的同时,也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特别是要注意防范民间融资所可能引发的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建议在条例草案第五章监督管理中,进一步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研究设置相关配套制度,规定有关风险防范和应急联动机制。可赋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相关账户的调查取证及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等相应职权,并对监管权进行必要的限制,以充分保护民间融资当事人。还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我约束作用,增加相应条款。
同时,建议增加有关风险处置机制内容,对条例草案规定的应登记而未登记的民间融资纠纷,法院可暂不受理,先交由联动处置机制进行甑别、处理。可先通过破产程序等平台来处置,有助于查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相关事实,集中化解民间融资风险。
六、关于法律责任。调研中普遍反映条例草案对法律责任的规定总体处罚偏轻,造成违法成本低问题。一些禁止性规定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被监管单位和个人不配合监管的法律责任缺失(条例草案三十三条);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违规从事部分禁止业务的法律责任缺失(条例草案第九条);高利转贷牟利的法律责任缺失(条例草案第十二条)。建议对相关条款作进一步研究,同时在法律责任中强化对发生风险后监管机构法律责任的追究。
七、其他具体修改建议。
1.建议条例草案第十二条中明确出借的本金应当是自有合法的资金,增加规定出借人权益保护的条款。
2.条例草案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对定向债券融资和定向集合资金募集的登记制度作了规定。建议应按照设定行政许可的标准来表述条文的相应内容,增加设置相应的救济途径等。
3.目前,国家已对证券公司即下属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建立起了明确、专门的监管体系。条例草案第十九条规定范围过宽,建议根据国家规定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不纳入定向集合资金管理人范畴,并对该条规定的“特定的生产经营项目”进一步明确。
4.对备案信息是否采信,不仅由商业化运营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强制规定并无意义。建议对条例草案第二十九条作进一步修改。
关键词:商业银行;离任;审计
1 商业银行基层的行长离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1.1 审计人员的指导思想的偏差审计前,审计人员的工作目标不正确,或者是思想上认为这项工作成了可有可无的工作,或者说只是履行程序、补办一个手续而已,因而使基层的行长离任审计工作未能有效开展并发挥作用。
1.2 审计人员存在顾虑
审计者与被审计者的领导层次不清,往往出现同级审计,或者是被审计人员将提拔到本级行或上级行担任领导,有的甚至将变为审计部门及审计人员在离任审计结束后所面临的上下级关系,使审计人员在离任审计伊始就遇到难处,存有顾虑。
1.3 离任审计工作程序未能规范化对于离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离任者则认为自己业已卸任,对问题负有责任,但无权处理或处理问题力不从心;接任者对处理离任者遗留的问题积极性不高。
1.4 在离任审计过程中,缺乏资产风险分析及机构发展后劲分析在进行离任审计时,对现责任人审批发放的贷款往往是根据现有形态进行划分,对一些形态反映正常,但实际已是不良资产的贷款却视同正常贷款对这些贷款不进行分析。同时,在审计过程中,对被审计者所在行的发展后劲,如该行在地方的声誉、市场占有份额、办公自动化程度、网点建设、领导者在地方的形象及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水平等直接影响分行发展后劲的方面,缺少必要的分析。
1.5 在离任审计过程中,有关职能科室未能很好地分工负责离任审计工作虽然开始由人事部门提出,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总是审计部门单枪匹马实行审计。由于各部门审计、考核和调查的组织形式和考核标准不一致,在时间上往往不能统一进行。
1.6 审计结果的透明度不高
现有离任审计结果只要求被审计人签字交人事部门,经行长审阅后即可,但对审计结果还未能公开,特别是向职工公布。
1.7 没有发挥审计结果的作用行长离任审计大多在完成审计报告后就结束了,对审计结论疏于落实,没有注重实效,落实责任。虽然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不少问题,但最终执行如何无人监督,给下一任行长和被审计行带来不良影响。
2 商业银行基层的行长离任审计中存在问题的对策2.1 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端正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的认识解决领导层、组织人事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思想认识问题是搞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的根本。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是干部任免程序的必经环节,这项工作搞好了,不仅有利于激发领导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更有利于分清是非曲直,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2.2 他任审计应根据不同的级别,确定审计人员保持自古以来审计工作的超脱性、独立性和权威性,消除审计部门人员的顾虑,提高离任审计评价鉴定的客观性,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离任者的工作业绩,存在的问题,做出符合事实的评价和鉴定。
2.3 离任审计工作应在一个规范化的程序下进行由上级行明确规定交接内容和手续,交接责任和纪律,以及执行程序。为避免离任审计行为的滞后性,在具体操作中,人事部门先下达行长免职通知书,同时通知内部审计部门实施离任审计。离任者的离任必须在离任审计工作有客观公正的评价和鉴定以后,再确定其离任与否。离任审计过程中,离任者作为被审计对象,应在原岗位接受审计、检查和质询,积极配合和协助离任审计的开展。因工作需要应尽快离任的,应在进行工作交接时同接任者共同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2.4 对信贷资产潜在的风险及该行的发展后劲在重点进行分析对责任人审批发放的贷款审计,特别是大额资产、负债情况及担保、抵押手续的合规性审计,再从借款人当前的经营状况分析企业发展前景,确定该笔贷款是否能正常运转,这样对离任者有了一个正确的交待,而且对接任者也能实事求是。同时,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还应通过审计调查,分析离任者在任期内是急功近利以求短期效益,还是苦练“内功”打牢基础适应市场,主要是分析该行的网点建设,在社会上的声誉,市场占有份额及作为一行之长的行长在地方上的形象等,以便综合评价离任基层的行长的功绩。
2.5 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商业银行基层的行长离任审计工作实际是对某一商业银行基层的支行的全面审计。审计的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要求在短时间内完成。所以,在进行离任审计过程中,审计、人事、监察部门应共同配合,相互协作,使审计人员心中有数,特别是人事监察部门一年一度的干部考察结果,更是审计工作的依据。
2.6 对审计结果要进一步公开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审计结果适当满足广大干部群众的要求,经得住实践的检验,从而减少审计风险,发挥离任审计工作应有的作用。
以审计法规定的必审项目和国家、省、市审计机关下达的统一项目为基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特别是市委全委会提出的六大重点工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我市审计资源实际,2013年度审计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1.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以推进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为目标,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以收入组织、预算分配、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为重点,关注财政收入支出和分配情况、民生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保障情况,对相关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积极探索财政绩效审计,分析评价财政专项资金是否达到预期效益和效果,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高。项目由财金科负责,2013年3月开始实施,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2.地方税收、基金征管情况审计
以规范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为目标,对2012年度市级地方税收、基金收入征管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地税部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履行征管职责、税收稽查执法等情况,反映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税务部门严格依法征税,强化征收管理。项目由财金科负责,2013年3月开始实施,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二、经济责任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部门(单位)、镇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三责联审”的有关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对离任的部门(单位)、镇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任职时间较长的部门(单位)在任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具体对象以组织部委托为准。
对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所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领导干部经济决策、财经法规政策执行以及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全部过程,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事业投入及实施效果、国家财经法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个人遵守相关廉政规定情况;对镇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还要关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领导干部在融资贷款、工程发包等方面的履职情况,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有效履行职责。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对市委老干部局、610办公室、红十会及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等4名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实施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分别由财金科、行事科、农资科和经审科负责,1月份开始,3月底提交审计报告。其他离任或在任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待组织部门明确后即组织实施。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为促进部门预算综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已经交办的市委老干部局等4个部门(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承办科室及实施时间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同;年度中间增加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接到组织部委托后,除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外,对其所在部门(单位)同时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按照确保审计覆盖面、避免审计监督盲点的原则,对多年未审的部门预算单位逐年安排审计。2013年,对住建局、农委、水务局、海洋与渔业局系统共29家下属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住建局系统的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房屋征收办公室、燃气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城建监察大队、房屋产权交易所、白蚁防治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由财金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农委系统的林果指导站、蚕桑指导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村环境能源技术推广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种子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由农资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住建局系统的城乡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水务局系统的水费水资源管理所、堤闸管理所、水利设计室、水利局仓库,由经审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住建局系统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室、规划信息中心、城市排水管理处,海洋与渔业局系统的渔政执法大队、渔业技术推广站、吕四渔港船闸管理所、渔港监督站,由行事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三、财政专项资金审计
1.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围绕“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的工作目标,对市保障性住房继续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的重点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与完成情况,工程建设各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后续管理情况。项目由行事科负责,2013年7月开始,12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2.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对我市2010至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审计。目标是通过审计,摸清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管理的基本情况,分析评价资金使用效益和开发效果,审计立项审批管理情况,检查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项目由农资科负责,3月份开始,4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3.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审计调查
根据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对我市2011至2012年村庄环境整治工程的总体情况进行调查,并对省审计厅确认的镇、镇、镇等3个镇和村、村、村、村、村、村等6个村进行重点审计调查。审计的重点是村庄环境整治工程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及绩效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等。项目由农资科负责,3月份开始,4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四、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1.八所中心敬老院财务收支审计
围绕市委全委会提出的“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民生实事重点工作要求,对全市汇龙、吕四等八所公办中心敬老院进行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检查2010至2012年财务收支情况、五保养老政策落实情况、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项目由局财金科负责,2月份开始实施,5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2.二十九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收支及运行情况审计调查
围绕市委全委会提出的“纵深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民生实事重点工作要求,对全市2011年乡镇医院改制后新成立的29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以财务收支为主线,重点检查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收入支出情况、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目标通过审计调查,摸清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情况,揭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对如何加强管理、规范运行提出建议,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运行。项目由局行事科和经审科负责,并联合财政、卫生部门共同实施,2月份开始,4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1.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
围绕市委全委会提出的“突出平台打造,完善功能配套,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沿海开发重点工作要求,以及“塑造宜居中心城区,实施民生城建”的城乡统筹重点工作要求,对财政或其他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吕四港环抱式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海口枢纽工程、临海高等级公路、公共卫生大楼、商务中心等6个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由固投审计一科负责。大学校区、蝶湖酒店、行政中心配套工程、南苑中学等4个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由固投审计二科负责。审计重点关注建设单位的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建设资金来源、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征用地手续、拆迁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力求通过跟踪审计,揭示建设单位在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规范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帮助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
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
按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均有政府审计机关负责审计”的规定,以促进建设单位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合法有效使用建设资金,努力节约政府投资,不断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申报,2013年,对中医院病房大楼、城建指挥部经济适用房、世纪大道绿化景观工程等45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工程送审额约15亿元。竣工结算审计分别由固投审计一科、二科负责,1月开始,12月底结束。
六、金融审计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根据市审计局的统一安排,以促进农村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和增强服务“三农”能力为目标,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通过审计,反映农村商业银行在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核实各项金融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分析其整体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揭示影响当前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项目由财金科牵头组织实施,拟于7月开始实施,具体要求待省厅统一部署。
七、其他项目审计和对内部审计进行指导
一、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和行使权限
认真学习国家审计政策、法令,熟悉审计轨制;积极钻研审计业务,精通专业知识,掌握审计技术要领;热爱本职事情,忠于职守,耿介奉公,严守职业道德;严守法纪,坚持原则,认真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二、做好局本部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掌握公司资产运行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一手资料,今年我每季度对局本部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财务收支审计,每次审计我都要编制审计方案,确定审计重点内容及应关注的事项,并且做出审计小结,实行动态管理,不仅为领导提供了公司资产、财政的第一手资料,还为以后的经济责任审计积累资料。
三、做好经济责任的审计
经济责任的审计在于加强干部管理、促进廉政建设,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通过审计对离任干部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考核和任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2014年5月份我对农电公司负责人的离任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并写了离任审计报告,通过审计查出财务管理不规范等方面问题,及时向公司进行了汇报。
四、加大对工程结算审计力度
着眼于规范工程项目管理,防范高估冒算和损失浪费等问题,我从各项工程计划入手,对工程实行严格的全过程控制管理,对无计划的工程不予审计和提交报告,较好规范了工程项目管理。2014年我对本单位的大修、技改工程很多个工程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签证,有效地对项目进行了规范管理。
五、提升内部审计质量
关键词:贸易公司;海外子公司;内部审计
作为一般贸易公司,在海外的子公司,也是以一般贸易公司形式运营,业务相对简单明了,那么在贸易型公司的子公司中,内部审计主要划分为哪几类呢?依据审计的目的基本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首先,为管控日常运营风险,应定期对海外子公司的日常业务流程进行审计,可称之为“内部流程审计”;其次,对于海外子公司的关键岗位变动,需进行“离任审计”,主要包括子公司的第一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等关键岗位;再次,根据对新市场开发的需要,应进行尽职调查的审计;针对海外特殊事项,为规避运营风险,还需要进行特殊事项审计等。
一、内部流程审计
对于海外子公司应每年就其在日常财务管理流程的严谨性及科学性进行梳理,并对海外子公司本身财务制度的全面性,科学性及执行总部下发各项管理制度的严格性进行监督及管理,这就要求总部每年均需派遣相关人员对海外子公司进行内部流程审计,一般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下发内部审计通知书,告知被审计单位审计日期、审计范围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二) 根据初步了解,编制内部审计实施计划,罗列重要事项与问题。
(三)进行现场审计,与相关人员面谈,了解子公司负责人对业务熟悉度及对子公司管理的整体规划。或远程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访谈。
(四)现场巡视,诸如:办公场所、仓库等作业现场,使审计人员取得初步 的直观了解,可以为后续工作提供帮助。
(五)索取反映财务收支及有关经营管理活动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被审计单位应及时提供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对所提出的问题及重大事项提供说明和相关资料,实地审计结束时,审计人员应归还所索取的资料。
(六)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取得充分、相关和可靠的审计证据,作 为审计结论和建议的依据。可以采用下列方法获取审计证据:
1.审阅复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各项管理制度和其他与审计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
2.抽查盘点被审计单位现金、存货等各种实物资产;
3.实地察看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
4.了解被审计单位各项业务流程,分析其合理性,并执行“穿行测试”;
5.为印证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询问;
6.复核被审计单位原始凭证及会计记录中的数据;
7.分析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
8.将审计过程、审计证据、审计判断等记录于书面底稿中。
(七)对上次内部审计问题点进行复核,追踪整改情况。
(八)实地工作终结,应与被审计单位沟通,主要内容包括审计概况、审计结论、审计建议等重要问题,与被审计单位达成共识,初步形成问题的改进方案。
二、内部关键岗位离任审计
内部关键岗位在离职时,尤其作为海外子公司的主要管理岗位在离职时,总部应派遣权威的审计人员对其在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审计,就其在履职期间是否存在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是否存在重大营私舞弊行为、是否对关键工作内容进行交接等内容进行审计,主要可采取以下步骤:
(一)了解审计目的:
任职人的离职背景(正常离任审计、违纪离任审计 、其他非正常原因)以及基本任职情况,结合不同背景和离职原因,制定相应审计策略及审计侧重点。
取得职位说明书,了解职位工作目标与职责。
(二)根据初步了解,编制内审实施计划,罗列重要事项与问题。
(三)与相关人员访谈,审核任职者的职责履行情况或者远程通过电话、视频等设施进行访谈。
(四)查阅相关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审核任职期间公司或经办项目的财务状况,落实取得业绩、披露存在问题、明确责任。包括业绩目标的实现情况、所管辖事务的开支状况、公司资产负债状况、盈利或亏损状况以及项目效益状况、所签订的重要合同及其财务结果等。
(五)与相关人员访谈、查阅业务记录,审核任职期间的管理状况
包括部门或单位的组织结构建设、管理系统建设及其实施情况;人员结构、知识结构与职责的匹配性、组织系统的通畅性和效率性;管理风格是否符合发展需求;团队的信任机制是否正常等等。
(六)任职期间风险状况审核
包括管理不善或涉及违规操作导致公司存在风险或面临罚款,如项目失败风险、管理不力或违规操作涉及国家、行业法规风险、业务的法律漏洞或其他条 款导致公司损失风险、管理控制风险等等。
(七)未决事项审核
包括尚未执行完的合同、尚未结束的项目、财务事宜、技术事宜或法律事宜等等。
(八)其他事项,如可能涉及的舞弊问题等等
三、内部专项审计
内部专项审计是针对财务强相关的、在内部管理出现漏洞的事项,需要专业审计部门或者财务人员对此事项进行审计,调查出现漏洞的原因及相应的责任人并最终出具处理意见。主要应由以下几个步骤:
(一)制定审计调查方案,编写审计计划。
(二)审计部门应根据专项审计调查事项的大小和工作难易程度及要求,指派能足够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员,或组成调查组,确定调查组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明确责权
(三)进行现场调查,与相关人员访谈、翻阅相关资料。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描述,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完成现场审计后,编写审计报告。
(五)审计报告内容应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就报告中所列的问题和情况作进一步核实
(六)审计报告逐层上报上级领导审阅,涉及被审计单位相关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应将审计报告同时送交人力资源部,由其出具相应的惩处措施。
四、内部审计报告的撰写基本要求
内审人员完成现场审计后,应撰写内部审计报告。
(一)内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标题 正文 撰写人 报告日期
(二) 内审报告的正文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审计调整:针对会计核算中的主要问题提出的调整意见,并重述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审计结论:对被审计单位在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业务流程、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出评价,并对影响企业经营的重大事项、相关风险予以揭示。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需单独列示,并详细描述问题及可能带来的损失及风险,明确整改期限及相关责任人。
3.审计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