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9 14:09:1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整治工作方案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辖区内存在的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张乱贴及违反交通秩序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为全市文明创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治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区文体局、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交通局、区环卫局、区园林局、区市政局、区公安分局、
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警察大队、区巡警大队、环科园及各街道、乡、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区城管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时间
年6月25日——9月10日
四、整治重点
1、拆除违法违章搭建。重点拆除主干道两厢及测评点周边楼顶违法搭建的房屋、鸽子棚、临街阳台及临街门店撑伞搭棚等违章设施。各街道、乡、镇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切实做好思想工作,动员单位、住户自拆,恢复原貌,并将情况统一报区违章拆除领导小组。对不主动自拆的,由各街道、乡、镇牵头,组织进行。专项整治期间,各街道、乡、镇拆除此类违法违章搭建不少于1.5万平方米。
2、规范户外广告。一是对市户外广告整治领导小组公布的前五批违章户外广告,由区城管执法大队牵头,依照法律程序,排除一切阻力,确保在7月10日前完成已登报公布的违法违章户外广告的拆除工作。二是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对辖区内的楼宇、道路的违章户外广告,必须在7月15日前实现拆除或规范。三是各街道、乡、镇须加快门店招牌的整治规范进度,力争7月10日前基本完成任务。
3、整治占道亭棚。一是对人行道违章占道停车行为,由区城管执法大队牵头组织,加大抄牌处罚力度,对不服处罚的,提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区市政局要对不能停放机动车辆的人行道设置路障。二是整治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在人行道上的报刊亭、信息亭、综合服务亭、岗亭以及违规占用盲道的亭棚。由区城管执法大队牵头,进行前期调查摸底,列据清单,对手续不全、违规设置的亭棚限期拆除搬移,逾期不拆的,组织强制搬移吊离。主要干道两厢设置的社区服务亭,一律按要求迁进社区和背街小巷。三是对人行道上的乱牵乱挂、占道堆物现象,由区市政局牵头组织,进行及时清理、清除。同时,区城管执法大队要加大对擅自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行为的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整治违章占道经营。一是整治非法早市。采取“以块为主、集中整治、守点控制”的方式,控制在早上6:30前收市。二是整治违章夜市。一般路段晚上10:30前、主干道及重点地段晚上11:00前予以从严控制。各街道、乡、镇要按照“三有”(有防污措施、有垃圾收集装置、有专人负责卫生)、“四不”(不影响市容、不阻碍交通、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扰民)的原则,对夜市进行规范和疏导,严禁占用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对督办、媒体曝光的夜市经营场所,采取守点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整改或取缔。三是整治店外经营。从7月1日至10月31日,店外经营整治的作息时间调整为7:00至23:00,按《长沙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以墙为界的标准。严格执行《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例》,规范整治三类汽车维修业经营行为,严禁占道经营。各街道、乡、镇要组织执法队员、协管员,加强市容监管,督促“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区城管执法大队要加大处罚力度,督促各门店业主自觉做到归店经营。四是集中整治地下通道、立交桥下秩序。7月10日前,各权属单位要对地下通道、立交桥下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修。区城管部门要集中整治在地下通道、立交桥下摆摊设点,乱写乱画、乱涂乱贴行为,及时清除堆物、清理下水道。
5、集中整治散发小广告、城市盲流等行为。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警察大队。区公安分局要联合执法,对散发小广告、销售制作各类假证、城市盲流人员沿街乞讨、街头术士测卦、占卜、算命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要组建专门队伍,确定专门人员,配备专业装备,加大日常执法和巡查力度,侦查源头,掌握幕后操纵人,予以坚决打击,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6、集中整治乱张乱贴,乱设标牌、店牌、门牌行为。一是继续开展“牛皮癣”整治。由各街道、乡、镇牵头,组织各社区、村组及时清理。同时,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警察大队和区公安分局积极配合,对乱张乱贴乱画、制假贩假等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二是对道路两厢的不规范标牌,各街道、乡、镇要组织摸排,掌握情况。凡不符合规范要求设置的,交由各权属单位自行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组织。三是对乱设的店牌门牌,各街道、乡、镇必须督促业主自行拆除,按照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到一店一牌,规范设置。四是对临街墙面、店面、门窗上的小广告,由各街道、乡、镇组织社区、村和物业公司及时清理,确保主次干道临街墙面、店面、门窗的干净整洁。各街道、乡、镇要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区城管执法大队要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不履责案件的办理。
7、开展音像游商地摊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关于加强治理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行为的通知》的要求,由区文体局牵头,组织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于6月25日至28日、7月10日至20日、8月20日至25日,分三次开展音像游商地摊专项整治。各城管执法中队必须办理5起以上执法案件。
8、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一是重点对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闯灯越线、不按车道行驶、逆向行驶,公交车、出租车、渣土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逆行及行人乱窜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严肃查处和打击辖区内摩的、叭叭车非法营运的行为。三是全面加强汽车南站及周边客运秩序管理,坚持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严肃查处私设客运站点、违章参运、非法营运、异地经营等扰乱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确保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窗口形象。此项工作由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区巡警大队与区公安分局具体组织实施。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限改阶段(6月25至6月30日)。各街道、乡、镇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治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前期调查摸底和发放限改通知书,并登记造册报区“治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施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20日)。各街道、乡、镇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对照整治重点,集中力量,全面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区城管执法大队每周组织2次早夜市集中整治。对辖区内重要敏感地段,各街道、乡、镇要经常组织专项行动,做到边整治、边巩固,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20日至9月10日)。各街道、乡、镇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落实好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组织开展各项治乱专项整治的扫尾排查,防止反弹,确保整治效果。区政府督查室将组织对各街道、乡、镇“治乱”工作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要站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定信心,克服畏难情绪,按照方案要求抓紧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目标,责任上肩,加强管理与联系,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和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把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实处。各街道、乡、镇要组织召开本辖区单位、居民治乱工作动员会,发放宣传资料,进一步统一思想,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区锅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周剑章同志担任,成员由区环保局、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城管局、经贸委、质监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锅炉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锅炉整治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童达康同志兼任。同时,成立锅炉整治工作督查组,对失职渎职、行为交区监察局追究相关责任人纪律责任。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城区范围内的锅炉整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的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事关的经济发展,全区上下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造浓氛围,要深入宣传锅炉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政策,号召全社会来关心、支持和监督这次行动。
三、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城区锅炉整治工作面广量大,涉及部门众多。各部门要从全区大局出发,加强联系,通力协作,形成锅炉整治的强大合力。今后城区涉及使用锅炉的新上项目,一律经区政府审批,其他部门不得擅自审批。在这次锅炉整治工作中,环保局要做好锅炉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和核查锅炉使用单位环保审批手续的办理情况。经贸委要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及产品,并依法提请区政府予以取缔。质监局要加大对锅炉安装、使用、检验、改造等监督管理力度,做好《特种设备使用证》的核查工作。安监局要加强锅炉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促使锅炉使用单位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工商局要做好锅炉使用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发放的核查工作。法院要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经申请单位提出后依法做好强制执行工作。消防大队要做好锅炉使用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的核查工作。公安局要保障锅炉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制止暴力抗法事件。
四、强化措施,综合整治
1、对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证》,经检测达不到安全要求的锅炉,由质监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予以取缔。
2、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锅炉使用经营单位,由工商局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提请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3、对0.4-0.7吨/时立式水管固定炉排锅炉,由经贸委牵头,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提请区政府予以取缔。
4、对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锅炉使用单位,由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提请区政府予以关停。
5、对未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的锅炉使用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由消防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相应处罚,直至关停。
五、联合介定,重新核发
1、已经质监、环保、工商等部门批准,且治污设施经验收合格的单位,可直接向区环保局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经审核后领取《排污许可证》。
2、虽经质监、环保、工商等部门批准,但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单位,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修、更新并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向区环保局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经审核后领取《排污许可证》。
3、已经质监、环保、工商等部门批准的2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必须配套除尘设施,经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已经过质监、环保、工商等部门批准的2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必须改用油、气、无烟煤或其它清洁能源。
六、整治范围
城市规划区及近郊区。具体为京沪高速公路以西,淮河入海水道以北,京杭大运河、乌沙干渠以东,新长铁路以南;以及翔宇大道(段)两侧地区。
七、整治对象
燃煤锅炉。以洗浴业为重点,同时整治有烟尘排放的工业企业和其他排污单位。
八、实施步骤
根据目前城区锅炉的具体情况,这次锅炉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时间安排如下:
1、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1月27日—12月3日
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品和第一类管理,保证品和第一类的合理、安全、合法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二、法律依据
认真贯彻执行《品和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管理规定》以及《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机构品和第一类购入、储存、发放、使用、回收和销毁等工作环节,提高医疗机构品和第一类管理水平。
三、整治内容
㈠依法检查医疗机构购入和使用品和第一类资质的情况。查处未取得《品、第一类购用印鉴卡》擅自购入和使用品和第一类的违法行为。
㈡依法检查医疗机构对于品和第一类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等情况。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品、第一类使用、调配的各项制度;检查医疗机构储存品和第一类专库或专柜的防盗防火设施,双人双锁制度;检查医疗机构品、第一类使用、调配的交接记录,是否做到帐物相符;检查医疗机构中开具的品和第一类处方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处方专册登记;检查医疗机构为使用品、第一类的患者是否建立相应的专用病历;是否存在紧急借用品和第一类后未备案的情况。
㈢依法检查医疗机构品和第一类的回收和销毁情况。重点检查品和第一类空安瓿和废贴的回收记录情况;检查医疗机构过期、损坏的品和第一类是否按照要求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销毁。
㈣依法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品和第一类被盗、被抢、丢失,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报告的情况。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各机构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品和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管理规定》以及《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5至6月)。区卫生局分别对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对所有的取得《品、第一类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督导总结阶段(2013年6月)。区卫生局将集中整治情况汇总,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附表2纸质及电子版于6月1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五、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品和第一类不合理使用或者滥用会对人体产生巨大危害,流入非法渠道更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加强医疗机构对品和第一类的管理,保证品和第一类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对于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用药安全意义重大。各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整治行动,确保工作实效。
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深化农机安全生产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前)
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深入乡镇、村、学校,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机户、农村学生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安全宣传普及率达90%以上。一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农机安全宣传片、宣传栏、挂图、标语、手机信息和农机安全知识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二要开展专项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咨询活动,开展“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农机“安全宣传月”与“安全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与元旦、五一、中秋、十一、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农机安全专题宣传教育。三要开展专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农机事故防范专题宣传教育,举办以提高农机安全驾驶操作技能与农机事故防范能力为主题,深入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
(二)整治阶段(7月2日至12月10日)。
加强农机安全专项执法,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日常监管,加强农机安全综合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农机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一要加强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行为。根据日常农机作业特点、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经常性组织农机人员,深入乡(镇)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二要加强联合执法,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交通、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时参加技术检验等违法行为,杜绝农机重大安全隐患。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区农村发展局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区农发局农业科。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老新村改造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荣巷街道决定成立规范老新村改造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工作重点及工作目标
(一)拆除违章建筑。拆除老新村住宅区内各类占道搭建和侵占绿地的所有违章建筑,拆除影响小区安全的临时建筑;堵封破墙开店、开门的各类违章,拆除居民院落内乱搭乱建,将老新村住宅区整治拆违工作与区拆违拆临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改善基础设施。对老新村住宅区内所有下水管道进行整修和疏通,保证排水畅通,汛期不积水;增设路侧石,新修、翻建严重损坏的道路,保证道路平整;实行雨污分流,确保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将老新村住宅区整治与创建文明城市结合起来。
(三)整治环卫设施。所有化粪池都彻底清坑出脚,对破损的全面整修,缺少化粪池的要增建,生活废水、污水全部接入污水管网
(四)文明设施建设。建设一批高品位、高质量的橱窗、栏、牌等宣传教育阵地;建立必要的居民活动场所和体育活动设施。
(五)停车位建设。通过拓宽路面、拆除违章建筑、调整绿化结构铺设草坪砖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停车位,缓解老新村住宅区停车难矛盾。
(六)推进长效管理。要着力解决好小区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整治好的小区,必须落实管理机制,建立小区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行物业管理;无条件的要落实自治管理,实行谁整治谁管理,以巩固整治成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5月—2012年6月)。
各成员单位都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标语、横副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老新村专项治理工作及其重要意义。
2、组织实施和整治阶段(2012年6月—2012年9月)。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经各部门部门统一行动,围绕专项治理的重点工作,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相互配合。
3、检查总结阶段(2012年9月—2012年10月)。
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部门和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逐项落实,切实达到整改规范的目的。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整顿,客运市场达到“六个明显”,运输经营行为明显规范,违法违规经营明显减少,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明显加强,运输经营者守法、诚信、规范经营意识明显增强,运输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努力创造便捷通畅、安全优质的交通运输环境,树立交通运输行业新形象。
二、综合整治工作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出租汽车
1、驾驶员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开展微笑服务,使用普通话。乘客上车后主动使用迎接语“您好!请问去哪里?”;乘客付车费时主动找零给车票;乘客下车,要自觉使用送客语“请您带好随身物品,下车请走好!”如果乘客带有大件行李,要主动帮助乘客接放行李。
2、驾驶员必须做到仪容仪表端庄、整洁,经营服务规范。
3、每次乘客下车后,驾驶员必须利用行车间隙整理车辆内外卫生,为下次服务提供良好的乘车条件。发现乘客遗失的物品,应主动联系失主或上交有关部门,做到拾金不昧。
4、在行驶过程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乱调头、闯红灯等违章行为,服从交警指挥,接受运管人员的监督
检查。
5、严格遵守出租汽车运价,规范使用计价器,不拒载、不超载、不绕行、不甩客、不重复载客,据实提供客票等。
6、营运标志齐全醒目,夜间必须开启出租汽车标志灯。
7、车内外设施齐全,车身无损伤,外表清洁卫生。
8、车内座椅无破损,无塌陷、座套座垫干净整洁,无异味。
9、按期进行二级维护,并经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后,且尾气排放符合要求,方可进行运营。
(二)公交客运车辆
1、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运营标志、文明服务设施齐全有效。
2、车辆外观整洁,无脏物和脱漆,车体广告保持完整,玻璃齐全明净,车门开闭自如。
3、车厢内卫生清洁,无异物、杂物,座椅无破损塌陷,扶手、吊环齐全、车内简洁明快。
4、司乘人员仪容端庄整洁,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准确操作报站器,播放提示语,及时报站;随时提醒乘客扶好坐好,并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做好服务。
5、工作人员加强巡查,随时保持公交候车厅、站杆、站牌规范清洁,破损的要及时维修、更换。
6、严禁公交车不按核定路线经营,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不按班次、时间发车等。
7、严格执行运行管理规定以及政府有关减免费乘车的政策规定,使用统一印制的公交车客票。
(三)班线客运车辆
1、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运营标志、文明服务设施、安全用具齐全有效。
2、车辆外观整洁,无脏物和脱漆,玻璃齐全明净,车门开闭自如。
3、车厢内卫生清洁,无异物、杂物,座椅无破损塌陷,车内简洁明快。
4、司乘人员仪容端庄整洁,开展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随时提醒乘客扶好坐好,并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做好服务,执行好上级运价规定。
5、营运车辆必须全部按规定办理出入库、按期限进行二级维护,并经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确保行车安全。
6、严禁超员超速、乱停乱靠、抢客甩客倒客、乱涨价等违规违章行为。
7、严格按核定班次入库发车并按规定的车次、站点检票。
8、严禁站外发车及不按班次运行(倒发车)和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的违章运营行为。
9、驾乘人员不准光背或只穿背心,不准穿拖鞋开车。驾驶过程中,不准接电话,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准与乘客和乘务员乱讲话,引起旅客投诉的要从严处理。
10、对中途上车的乘客,驾乘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杜绝“三品”上车。
三、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国庆长假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至25日)。1、制定整治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2、各单位层层动员学习,查摆问题,制定措施,完善方案。3、深入宣传开展此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营造整治活动的强大声势。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7月26日至9月25日)。各单位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扎实组织开展教育培训、问题查摆、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采取综合措施进行落实。
第三阶段为巩固深化阶段(9月26日至10月7日)。按照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搞好建章立制,落实责任追究,推动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整顿措施及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好交通综合整治,是提高行业形象、改善民生、提升城市交通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把这次综合整治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基础抓紧抓实。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和考核。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二)层层签定责任状。要认真吸取国家安监总局今年通报的几起客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层层动员,提高认识,严密落实整治措施。整治期间,运管处与各企业签定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状,各企业与各班、组、车主签定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及所负的相关责任,把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以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主线,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为重点,以全面推进化工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和提高生产装置控制水平为抓手,强化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实现全市化工行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为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既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努力解决化工企业生产装置控制水平不高、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执行不严、职工违章作业等突出问题;督促化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安全监管,杜绝重特大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保障全市化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
1、依法整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打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2、依法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努力压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改造提升危险性较大工艺生产装置的控制水平,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5、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各类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化监管。在生产企(!)业实施制度化监管的同时,逐步扩大到有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和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造提升危险性工艺控制水平;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工作,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2、强化基础工作,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积极有序推行安全标准化,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台帐,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3、强化培训教育,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加强对职工应急基础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4、强化动态监管,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格换证条件,对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上报换证,对重大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提请吊销许可证,进一步强化危险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
五、整治的步骤和内容
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1、各镇、开发区及化工企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广泛宣传发动,部署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3、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的宣贯培训。
(二)自查整改阶段(4-6月)
1、各镇、开发区加强对企业整治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监督。
2、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在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主题活动,全面排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并进行全面的登记,做到全面整改,不留死角。
3、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宣传贯彻主题活动,并进行现场观摩交流,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
4、全面规范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重大危险源实行挂牌制度;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三)整改落实阶段(7-9月)
1、各镇、开发区要采用集中检查、突击抽查、督查巡查、厂际互查等方式,对企业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2、7月份,组织专家排查化工生产储存装置事故隐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储存装置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
3、8月份,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活动,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
4、9月份,对搬迁的企业进行跟踪协调,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入园进区”。
(四)检查验收阶段(10-11月)
1、各镇、开发区组织专项整治验收组对企业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30日前报市安监局。
2、市安监局对整治工作滞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化工企业开展行政执法。
3、10-11月份,全面盘点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管理程序,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整治工作的认识,认清整治工作任务的艰巨性,杜绝在整治工作中出现标准不高、走过场的现象。要做好工作部署,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和联动,坚持求真务实,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镇、开发区要按全市整治工作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抓好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基本情况台帐,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监管力量,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三)加强指导,宣传到位。各镇、开发区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加大宣传力度,使企业从业人员从思想上高度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转变被动地“要我安全”的思想,切实增强企业自身主动进行安全防范的意识,严格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全镇“十小”整规工作试点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各部门各负其责、镇政府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通过“十小”的整规试点,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在总结“十小”整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为2013年在全区农村全面开展“十小”整规行动积累经验,打下基础。
二、工作分工
1、镇工办负责联系区质技监分局,做好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工作。
2、镇社会事务办负责联系区卫生局、食品与药品监管分局,做好小餐饮店、小药店的整治工作。
3、镇农业三产办负责联系区农林局等部门,做好小食杂店、小农资店、小菜场、小美容美发店的整治工作。
4、镇政法办负责联系区公安分局,做好小客运的整治工作。
5、镇文化中心负责联系区文广新局,做好小音像店的整治工作。
6、镇城建办负责联系区建设规划分局,做好小液化气供应点的整治工作。
三、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从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区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镇实际制订横街镇“十小”整治工作方案、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情况、掌握现状,并做好宣传发动、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工作措施和目标。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对照标准规范(草案),对辖区范围内的“十小”进行全面整规。分类指导,落实整规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对标准规范(草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镇政府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上报书面总结材料。做好区“十小”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镇的整治试点工作的验收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十小”整治试点工作。各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分工联系上级职能部门做好整治工作。各村(居)配合对辖区的十小行业进行整治,确保整治与规范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十小”关系到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关系到“十小”行业从业人员的生计问题,我们要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做到堵疏结合,分类治理。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十小”单位的同时,注意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合理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单位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