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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清洁战役开展情况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6-09 08:47:3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村庄清洁战役开展情况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村庄清洁战役开展情况

第1篇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强作风:锻造一支勤奋好学、纪律严明、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具有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求真务实的干部队伍,定期深入村组,走进家门、走进田间地头,访民情、解民忧、助民富,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好民风:培养一批,是非分明、遵纪守法、生活健康乐观、积极向上、团结友善的素质镇民,营造一种热爱家乡、建设家乡、革除陋习、弘扬正气、安定和谐、争创一流的良好风气。促发展:抢抓中东部种质资源库等项目建设发展机遇,以“三大战役”为主抓手,坚持发展为了全镇人民,依靠全镇人民,发展成果由全镇人民共享,善解民意、善待群众、善谋福祉,用实际行动兑现对全镇人民的承诺,努力壮大镇域经济力量,不断惠及镇计民生。

这次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三促一帮”。“三促”:一是促秀美乡村建设,在全镇2个新农村建设点和全镇范围内所有村庄做好建设规划,实施秀美乡村建设,从绿化、硬化、亮化、净化、给排水以及外立面等方面综合改造;二是促农民合作社建设,按照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发展要求,引导扶持和规范完善农民合作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三是促新农村建设,以村庄整治为主要内容,同步推进农村清洁工程,打造和谐乡村、洁净家园。“一帮”:即帮助群众解决一批实际问题,从群众最关心、最希望办的事情入手,集中力量为群众办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二、活动内容

全体机关干部,按照包村挂组的分工,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开展此项活动,积极收集社情民意,反映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群众难题。结合“踏实工程”,全体班子成员集中到矛盾突出的村组接待两次群众,做到“办公桌”前移,切实解决一批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

具体做到六个一:

1、组织一次宣讲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讲“中国梦”,在全镇范围开展“我的中国梦”演讲比赛。并结合“中国梦”向群众宣传好镇村联动建设、农民合作社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和要求,宣讲国家土地法规政策,进村入户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夯实秀美乡村建设的思路基础和群众基础。

2、建好一本民情台账。全体机关干部既要“身入”村组,更要“心入”农家,按照包村挂组的分工要求,将全镇3322户农户,责任到人,做好进村入户调查,调研民情,摸清农户的基本状况,收集一批问题,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统一到党政办形成一个工作台账,建立高湖镇民情台账系统。同时,认真分析台账,根据台账信息,及时反馈,并努力形成一个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当好“参谋助手”,为高湖发展与稳定找到突破点,用好“敲门砖”。

3、开展一次“三清一控”及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活动。认真落实《市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工作实施方案》(宜府办字〔2013〕52号),大力清理农村违法用地、清理农村违规建房、清理非农户籍人员违反规定回乡建房,严格控制农民新建住房,为秀美乡村建设发展打牢工作基础。同时,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以“三清六改四普及”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帮助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清洁乡村”建设长效机制。

4、化解一批群众诉求。每个干部对照民情台账,围绕化解矛盾纠纷,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认真分解落实责任,建立问题销号制度,对群众合理诉求及时解决,不能解决或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并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落实矛盾纠纷问题首问责任制,矛盾纠纷不化解,责任不脱钩。

5、办好一批好事实事。开展我和群众交朋友活动,结交3名以上的群众朋友;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结对帮扶2-5户困难农户,联系1-2名贫困学生或留守儿童;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开展送戏、送医、送就业岗位、送致富信息及证件办理等方面的进村入户便民服务活动。

6、推进一批重点工作。抓好中东部种质资源库项目建设,镇领导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必须积极到一线和现场办公,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按照“三大战役”安排部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抓好秀美乡村建设,建好高标准的农宿文化旅游示范点和农宿文化广场,全面完成“33558”奋斗目标。

三、组织保障

1、领导率先垂范。成立高湖镇开展“万名干部下村组,助推城乡一体化”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同志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活动中,各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带头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办好实事、解决问题,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推动活动和工作开展。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大力发展产业,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解决农民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住整洁房、上卫生厕、用洁净能源问题,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文明的新农村,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发展目标。决战3-5个月,全区7个乡镇分别将集镇做美、做靓,各打造1-2个产业突出、环境优美、社会和谐、政治文明、文化繁荣、整村推进,能在全省、全市有一定影响的新农村建设亮点,实现全区新农村建设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二、工作重点

1、加快集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调整规划,着力构建符合集镇发展规律的大框架。一是确立发展定位。以生态经济区建设为契机,调整完善集镇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构筑符合本地实际的道路交通网络,主动对接城东港区、生态工业城等经济区的辐射,着力将集镇打造环庐山工业走廊,交通便捷、景美人和的绿色宜居地。二是合理划分功能。针对本乡镇资源和地理位置的实际,结合历史、现状及发展前景,以工业为主导,科学合理地划分功能区域,将集镇主要规划为工业功能区、教育功能区、医疗功能区、商住功能区、行政功能区等几大区域,做到既相对集中又相互协调、便民利民。三是推进旧房改造。坚持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扎实推进集镇农民公寓建设的同时,根据功能分区和开发建设的需要,重点做好集镇有碍观瞻的旧房拆迁安置工作,努力形成一批容量大、环境好、配套完善的新型社区,吸引群众到社区居住。对离集镇较近的村庄,区别不同情况,以社区为纽带、拆迁安置区为依托,合并自然村,拆除空心村,拓宽集镇发展空间。四是实施美化亮化。本着做美做靓集镇,彰显集镇特色,要将集镇范围内所有的建筑(已用瓷砖、玻璃等材料装饰外墙的除外)分片统一外墙色调,建筑物楼顶全部改造成统一的波形铁艺屋面。集镇主次干道两侧要高档次、高标准全面绿化,安装统一的路灯。五是加大整治力度。各乡镇要深入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强化集镇环卫所和社区管理,重点抓好集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集镇主次干道全天清扫保洁。要积极联合工商、公安、行政执法部门严厉打击“三占三乱”行为,打造人流、物流、信息流畅通的新集镇。

2、打造示范亮点。各乡镇要坚持产业发展为先,大力培植“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以产业为平台,选择1-2个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较好、民风纯朴的行政村,作为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一是要求村“两委”班子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示范点交通便利,连片推进的自然村不少于5个或农户总数在200户以上,有产业基础,且发展前景看好;二是要高标准完成“三清”,改水、改厕、改路、改房、改栏率均达100%,做到村内沟渠相通,排水畅通,村旁绿化、道路绿化、庭院绿化达到“一大四小”工程要求,农户庭院经济达85%以上;三是社区建设高品位,各自然村要分别成立3-5人组成的有威信、能吃亏、讲奉献、能干事、会干事村民理事会,有1-2间20平方米左右的村民议事室(含图书室)、室外有1处固定的宣传橱窗(长廊)、有1处室外休闲活动场所、有1支文体活动队伍,每年至少开展1次有特色的文体活动,逐步形成文化“一村一品”;四是各行政村建立农村信息服务站,做到人员、经费配套到位,示范点农户宽带入户率达15%以上。

依托城东港区,大力发展以劳务输出为主导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3、培养新型农民。以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目标,以实施“阳光工程”、“科技入户工程”、“乡土人才培训工程”和“雨露计划”为基本平台,整合区农业、扶贫、劳动保障、教育、民政等部门的项目资源,充分发挥区委党校、区职业高中、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等培训基地作用,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力争年底前完成各类培训5000人次,新增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000人。

4、优化生活环境。一是优化社区环境。营造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安居乐业的社区生活环境。以加强居民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为重点,学礼仪、学健身,创建学习型家庭,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楼栋”等评选活动。组织成立腰鼓队、文艺宣传队等社区文化队伍,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二是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净化文化环境,让群众享受高雅愉悦的生活,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三是优化家庭环境。在全社会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开展“好婆媳”、“好邻居”等评选活动。

5、净化法治环境。一是严格执法,对村民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现象,进行严管重罚,促进村民素质提高。二是文明执法,倡导人性化执法。在执法部门开展“文明执法之星”评选活动,树立执法部门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三是优化执法环境。组织广大村民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集镇管理规范性文件,使其能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理解、支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风气。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统筹城乡发展做靓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工部、财政局、城乡建设局、环保局、规划分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计生委、市容局、各乡镇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着力协调解决集镇建设和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过程中的各种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农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第3篇

一、主要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确保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0%以上。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县地表水省考断面达到Ⅰ-Ⅲ类考核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和省市下达的指标要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方面: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减少5%、4%、12%、12%以上。

生态环境安全方面:全县力争不发生二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02%。

二、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运行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着力推动形成“环委会统筹协调,专委会分兵把守,部门牵头推进,县乡两级具体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责任单位:县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强化履职考核。严格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党政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而导致产生,或者未完成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约束性目标任务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同时,强化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生态环境局)

三、深入推进“标志性战役27个专项行动”

(三)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攻坚战。深入推进城市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各施工企业按“六个百分百”标准施工,确保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深入推进城市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县城区域内排放油烟的规模以上餐饮经营场所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工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确保水泥、有色冶炼达标排放整改基本到位,有机化工、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取得关键进展。(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初步建成清洁高效、环境友好的货物运输体系,实现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专项行动,力争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网格化、精细化管理,露天焚烧行为有效遏制。(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深入推进城市烟花鞭炮禁放专项行动,确保县城禁燃区落实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求。(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四)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攻坚战。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确保完成乡镇(含村级“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全面推进问题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深入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行动,确保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85%左右,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力争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摸清排污口底数,建立档案,封堵、取缔违法入河排污口。(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五)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攻坚战。深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完成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和填埋场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城管局);深入推进农用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确保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确保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目标。深入推进危险废物处置专项行动,确保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化处理处置。(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六)坚决打好自然生态保护攻坚战。深入推进矿山开发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矿山得到有效治理,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基本实现修复绿化。(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深入推进湿地保护专项行动,确保乱占湿地、破坏湿地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责任单位:县林业局);深入推进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鱼”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确保得到有效整治。(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七)坚决打好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确保基本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以及集企业污染源监控、园区环境质量监控于一体的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水边镇政府、巴邱镇政府);深入推进化工园区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化工园区长效管理和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深入推进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专项行动,确保各类工业企业基本实现全面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深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确保煤炭、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委);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八)坚决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确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深入推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全面取缔河湖水库禁养区网箱养殖到位,打击湖泊水库投放肥养殖。深入推进农药化肥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专项行动,确保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农户改厕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

(九)坚决打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构建长效机制,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全力打造赣江最美岸线。(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十)坚决打好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确保河湖水库水质下降趋势得到遏制,并向好的方面转化。(牵头单位:县河长办)

四、加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力度

(十一)持续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确保在规定的整改时限完成整改并销号;积极配合做好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十二)持续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对照问题抓好对照自查,确保在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并销号。(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审计局)

五、大力推进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十三)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优化空间格局,落实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产业布局等规划编制过程中依法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发展低碳能源,推动“三线一单”应用实施。(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低碳交通业、低碳建筑业、特色林业、绿色旅游业、节能环保产业。(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国家级生态县”和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提升区域品牌价值。(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十四)引导公众绿色低碳生活。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继续教育、干部培训和企业培训体系,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社区、低碳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推行生活方式低碳化,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和应对气候变化宣传,积极引导居民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家居。(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

六、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五)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制体制,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完成现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任务,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健全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体制机制,构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

(十六)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构建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十七)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创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协调推进机制,创新矿山生态修复机制,构建以国家湿地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河长制、林长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